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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工作要点

时间:2023-01-02 20:39: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区委办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区委办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对照,本人在工作上、思想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虽然本人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并且经常上网了解国家大事,学习政策法规,但平时拘于日常性和事务性工作,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不够透彻,掌握和运用还不够好。在学习上侧重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强调学以致用,缺乏全面系统的知识升华。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结合自身思想实际的少,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2、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细致。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细致。虽然自己能够经常深入到各村、社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但整天忙于事务,真正铺下身子,带着问题到基层调查研究少。二是对同志关心不够。在工作中,安排工作多,压任务、压担子多,与同志们思想交流少,坐下来谈心少,思想工作做得不够,体贴关心不够。有时到自己所联系的乡镇,也多是检查、督促工作,没能经常、定期地到基层去关心一线工作的同志,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3、决策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自区委办将调研任务进行分解后,各单位上报调研材料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但上报材料的质量不高,数量不多,在各级刊物的登载率不高,为区委发挥决策参谋服务的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4、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科学发展观的精髓还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思想不够解放,往往是执行政策多,创造性地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少,没有能够做到超前创新,与时俱进。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思想观念上的,也有工作方略上的,但主要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主要表现在:

1、经常性学习不够。认为自己身处办公室工作,主要是为领导提供服务,搞好协调,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造成自身理论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2、深入调研不多。由于忙于事务性工作,未能抽出时间经常深入到基层就领导所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也缺乏必要的督促指导。

3、党性锻炼不够。不能经常性地用《》的规定来对照检查自己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经常改造自己的思想,反思自己的行为,对自己要求不严,以致自身的政治觉悟和党性没有多大提高。

三、整改措施

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决心抓住这次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大好机会,加强学习,拓宽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用科学发展的正确理念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在提高学习能力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自

觉克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做法,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在提高决策参谋能力上下功夫。今后,将围绕“三个重大”的目标要求(即重大项目的落实、重大问题的解决和重大工作的突破),紧紧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点、党委领导的关注点、社会矛盾的突出点、群众意见的集中点,全面、深入、多角度地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三要在提高协调落实能力上下功夫。协调是抓好决策落实的重要环节。要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络,协调好各方关系,合理调度和安排各方面的工作,做到横向求一致,纵向促落实,形成围绕中心、整体联动、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督查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手段。要从维护党和政府权威、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督查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2篇

建立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由党组书记、局长邵福龙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方锦忠、夏春芳、滕根洪任组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

1、开展效能与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学习《20*年度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组织机构;做好日常工作中的效能与作风建设教育宣传工作。

2、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要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动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和优化审批流程、工作程序,确保机关服务文明、规范、高效。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自上而下的科学民主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查处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4、按时完成《20*年全区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中的相关任务及其他任务;及时制订20*年度民主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计划,并认真对照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管理规定;全面、规范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维护部门网站,节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5、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四条禁令”等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受理、及时查处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投诉件、并切实抓好整改,及时调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企业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健全完善监督网络,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规范办事、提高效率的能力。

(二)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机关行政效能与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安排,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全口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单项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始终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态势,为推进区“四区”、“四高地”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1.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与分级分类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辖区监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构建完善以企业为单位,各街道、社区的监管网络。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各监管部门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察大队)

2.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3月底前,完成全区1205家中小企业、规模型企业、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职业危害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力争告知率达100%,承诺书签定率达99%以上。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职业危害企业中,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督促418家危化品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五项公示”。结合“五小企业”整治,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将企业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强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月份继续开展全区危化品行业从业单位安全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4.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辖区规模型企业和A类企业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在仓储物流、商场等企业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达标的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在7—9月份组织开展标准化互查互评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5.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局机关执法检查企业100家以上,日常检查不低于400家次。对2013年以来发生重伤事故的企业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暗访抽查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四不两直”要求,暗访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要确保今年工商贸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他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各类事故情况及时在局网站相关栏目上反映。(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强化整治,严格考核,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三级政府挂牌不少于55项,其中市政府挂牌5项,整改投入规模总体不低于上年。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九小场所”、“五小企业”为重点,对每一个作业场所,每一个生产环节,做到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行隐患会办和行政约谈制度。以反违章和“打非治违”为突破口,规范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一步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8.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六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油气输送管线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

9.做好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例会、检查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安委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区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安委会议事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会办制度》、《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安委会各项工作规则。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制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各部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力度。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完善事故信息共享和事故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委办)

(三)、创新举措,提升能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0.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工作责任、措施、目标及任务,争取在2014年底,全区所有行业和领域都纳入系统管理。完善区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地图导航等相关功能,对接市局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利用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体系,加强实战演练。2014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区性消防应急演练、1次烟花爆竹事故和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指导,依法要求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演练。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水平。(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安全意识的入心入脑。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开展“安康杯”和“119消防活动月”等活动,精心组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巡回展览、安全文化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2014年计划在全区开展6-8个市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并有2-3个参加省安全社区创建,成功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开展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建设。依托社区建设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计划完成2家展示馆的建设。(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3月底前,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开展一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党员组织纪律教育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利用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开设专题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员发展,计划在7月份发展一名党员。加强危化协会党建工作,按照党建工作基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好“绿十字护航”、党代表接待日等各项活动。(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

第4篇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老干部反映的原检察院电梯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采取停运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更新;对西坝街办反映的办公用房问题我们及时到现场进行了调整。对班子作风不实、调研不深,服务群众不周到等问题,立足职能进行了整改。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对点社区、村组入户慰问、开展“三进五访”活动,看望困难党员和群众8人,送去慰问金和物资18000余元。

二是开展正风肃纪,整治懒散作风问题。及时修订机关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落实上班签到制度,对工作作风不实,上下班迟到早退等现象进行了治庸问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国庆等重大节日没有违规滥发钱物、公款吃喝等现象。全年使用财政资金255万余元,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重大项目按程序实行公开招标,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是贯彻落实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明确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局党支部与每个党员干部鉴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对风险防控、预防腐败进行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解决“”问题,强化作风建设,对局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规范,涉及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5项,修订3项,着力解决接待服务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用制度管人,构建预防“”滋生的红线。

四是开展了“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深入学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局领导参与区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开展警示教育,触及思想灵魂。按要求召开了班子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尖锐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和党员经历一次严格的政治洗礼和党性锻炼,弘扬了我党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了党内团结,提升了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开展了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查担当促有为”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促进机关事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认真履行职能,深化公车管理

一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年初,事管局就全区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划分区域停放做出了规定,并下发了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车停放管理无序状态。5月1日前夕,事管局根据部分单位办公地点搬迁实际,对公务用车非工作时间划区域停放进行了重新规范。

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组织力量会同区纪委分别在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先后9次对公车私用和公车入库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全区有13个单位22台(次)公车没有按规定入库停放,并要求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并进行核实上报区纪委处理。今年出现私用公车2台次,涉及2人,当事人已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和诫勉谈话。

三是对超编、超标车辆进行了梳理。按照规定,对所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重新梳理,没有违规超标车和超编制配车。

四是制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针对全区公务用车中存在的用车不登记、公车私用、乱停滥放、违规私驾公车和公车使用中铺张浪费等现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该《规定》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中的购置管理、日常使用管理、兼职驾驶人员管理、停放管理、节假日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作出了详细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我区存在的公车私驾和私用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专项整治,对非工作时间的公车使用情况加大了明察暗访密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目前已有15个单位30台车次在节假日期间因公使用进行了报备;已有27人申请兼职驾驶公车被核批准。五是结合即将开展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全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驾驶员情况及车辆运行经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为明年的车改工作打下了基础。同时清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超编制配备公车、超标准配备公车、豪华装饰公车等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准确掌握政策,清理超标办公用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全区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明确专人抓,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下发了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明确政策、整改标准、整改时间和要求。

三是建立信息台账。对区直单位、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摸底,建立信息台账;

四是督促检查落实。先后3次到各单位督促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调整办公用房。对部分区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缓解了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张局面。六是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开展了“回头看”工作。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治“”突出问题的统一部署,我们采取措施,坚决落实政策规定,对前期办公用房超标没有整改到位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并组织专班到各单位检查落实整改情况,防止反弹。

通过清理,全区没有退休干部占办公用房、领导干部无多处办公点,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无兴建、在建办公用房情况,超标的办公用房均得到腾退和隔断。清理办公用房涉及50个单位,在整改中先后发现54人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标准,领导小组令其限期整改,事管局督促落实。各单位通过腾退、隔断、以大挪小等方式落实了整改要求,清理超标办公用房42间、超标面积约746.6平方用于功能用房和调剂使用。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标准。

(四)勤政廉政,服务保障效能提升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针对业务工作特点,我们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勤政廉政工作,从根本上力戒“”问题,解决机关作风“四难”现象,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及时完成了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及时搞好会议、用车等服务保障。截止目前为止,完成各类会议服务保障756次,保障区四大家等用车150多次,安全行驶2万余里,工作零误差。今年大修小补300余次,涉及资金52万余元,做到了及时,保质保量,受到好评。

二是及时制订预案。协助等有关部门正确处置上访事件25起;配备防恐反恐器材,5次组织对消防、水电、监控和食堂卫生进行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了安全。

三是强化安保服务。加强对安保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干部值班带岗。针对拆迁年上访日益增多,矛盾突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预案,做到文明接待,耐心说服,及时报告。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289人次,大型集访5次,协同化解矛盾5起,发现并控制犯罪嫌疑人1起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帮助2名走失小儿童找到家长,受到好评。及时制止上访人员企图自杀事件2起,及时控制砸车人员1期,受到区领导高度赞扬。

四是完成规范津补贴、补交公积金等工作。调整津补贴、工资晋档等工作涉及区直机关干部职工、退休人员1592人(次)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跨度大,人员多,组织劳资科人员采取午加点晚加班,克服重重困难,在“十一”前完成工作,核算金额达1254万余元,无一差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有待深化,宣传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工作的落实深度、精度、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相关工作信息、专题调研等深入基层调研不够、不深。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持续整治“”问题,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密切联系群众,注重开展调查研究。

三是加强重点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的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制度和权力防线。

四是切实搞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车改革后保留下来的公车管理。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防止清理整改后反弹。

第5篇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也必然会赋予新的内容和形式,监督的过程也必将会更加规范,要求更加严格。如何与时俱进,我们感到应该首先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中找依据,在实践中积极摸索经验,找准工作的切入口。从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感到常委会工作能不能规范化运作,制度建设是很好的抓手,这个基础打牢了,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就能有效保障。为此,我们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在学习和实践中深化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近年来,我们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机关办公会议都反复强调建立和坚持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对制度建设意义的宣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新一届常委会从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开始,就狠抓了学习制度的落实,并以此作为规范常委会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一年多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学法律、学规章,坚持做到未审先学,边审边学。通过学习和实践,大家不仅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更重要的是有了真切的体会和感悟,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夯实思想基础。

二是在借鉴和吸收中强化对制度建设的认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外地及兄弟人大好的做法,我们十分注意借鉴和学习,取长补短,融会贯通,用以丰富和完善我们相关的制度内容。工作中,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交流、学习。对那些体系成熟、施行效果明显的好制度,我们更是倍加关注,及时吸纳并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每年,常委会在年初的工作要点中,总要明确制度建设的重点,并要求相关委办注重收集相关方面的情况和信息,以确保我们出台的制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在总结和反思中提高对制度建设的认识。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的行使虽然已经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作支撑,但仍然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尤其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探索和建立确保法律和制度得以正确施行的具体方法和支撑机制等。因此,我们非常注意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通过调查研究、理论探讨等多种方式,推动理论研究成果的形成,用以指导和完善制度建设,再回到实践中去。去年,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编印印发了《求是与探索》第一辑,对上届人大常委会的理论研究成果、工作制度进行了归集,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推行制度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很好的帮助。有鉴于此,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坚持这一好的做法,每届都将出一本类似这样的书。

二、着眼于规范科学,努力为常委会履职履责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总是与丰富的实践紧紧伴生,它既是实践的总结,又是对实践的深化。近年来,我们围绕人大“三权”行使和常委会自身建设以及如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工作有章可循,日趋规范,

一是完善监督和述职评议等制度,找准监督人和监督事的最佳结合点。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监督的客体、形式、方法等,出台、完善了一系列监督制度。如在工作监督方面,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意见》,提出了加强会前调查研究、坚持未审先学、会前初审、提高到会率、加强审议意见的反馈落实等九个方面的意见,为审议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在法律监督方面,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部分刑事案件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今年三月份又重新修订完善了《对司法机关部分案件备案制度的暂行规定》,为推动我区个案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即对人的监督,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在总结上届工作实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二月份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述职的对象、范围和相关要求,并第一次引进民主测评办法,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增强了对选举和任命干部监督的实效。

二是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地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在与党委、政府关系处理上较难把握,这项职权往往被虚置,许多重大事项的决定并未经过同级人大讨论、决定程序。我区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分析决定权行使状况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同时对重大事项议案提出的主体、时间要求、调查程序及决定执行等十四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从制度上为区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保证。区人大研究会也围绕决定权行使这一课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了多篇调研成果,在省、市有关刊物上发表,在市人大研究会年会上进行了交流并获奖。

三是强化人事任免制度建设,把好人事任命关。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对人事任命制度建设作了积极探索,突破了不少条条框框,取得了一定成果。我区人大常委会于20__年就推出了《关于对“两院”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考试合格者方能提请常委会审议任命;今年一月初,结合新的形势要 求,对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这项制度详细规定了考试对象、考试内容、考试组织领导、试卷评阅及考试不合格者处理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第一次将考试对象范围扩大到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政府组成人员,为增强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作了有益尝试。去年初,本届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对拟任政府组成人员建立了供职发言制度,在政府组成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构建起了一条更直接的通道,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对组成人员不熟悉、不了解、甚至都不认识,而导致投票表决带有一定盲目性的状况。

四是建立代表工作制度,打牢监督主体的基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充分履行,有赖于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注重从制度上构建保证代表作用发挥的有效机制。如“四个一”制度,即一届任期内主任会议成员联系走访慰问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省、市、区人大代表一次,邀请区人大代表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参加一次视察、座谈活动,每月至少寄送一份人大刊物。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从建立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持证视察和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等方面,较为系统地建立起一整套代表工作的制度,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五是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打铁尚须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才能最终保证常委会履职行为的规范、高效。去年初,新一届常委会针对换届后新进组成人员较多、对业务不熟悉、角色转变不快的情况,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做法,组织专门班子起草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这两项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出台,使新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很快就知晓了怎样依法履职,为他们及早进入角色创造了条件。为了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常委会和党组分别制定和印发了会前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明确提出先学习相关法律后再进行工作审议和机关正常学习要求,推动了常委会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提高。去年底我区分别在四个街道成立了人大工委,为规范其工作职责,我们同时制订下发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使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从一开始就驶上了规范运作的轨道。

制定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基础,而制度的执行才是制度建设的关键所在。一年多来,由于我们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执行现行的各项制度,从而推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度建设已使我们初步尝到了甜头,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调查研究上重深入,促进了常委会工作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们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之前,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利用视察、座谈会和走访等形式,围绕审议议题,广泛听取群众和选民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集思广益,为审议发言打好基础。相关委办还要根据所审议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与“一府两院”的汇报一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报告。在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中,我们也务求调查深入,努力做到常委会会议评议与事先述职干部所在单位的内部述职相结合;召开座谈会与上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民主测评相结合;集中座谈与个别座谈相结合,确保准确地、真实地、全面地了解述职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在评议部门工作中,我们则发动广大代表积极参与,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使工作评议扎实、有序地推进,确保收到预期的效果,不流于形式或者走过场。二是在工作安排上重细致,确保了常委会职权的履行。去年年底,根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要求,我们拟对区政府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作出决议。为使作出的决议能够切合区情,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我们前后用了近半年的时间,并建立了专门班子,事先开展大量工作,认真学习和吸收省、市人大作出的关于“两个率先”决议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起草了决议草案,获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工作深入细致、准备充分,常委会审议这个决议草案时,组成人员踊跃发言,建言献策,质量较高,区委主要负责人对区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不满于此,在今年年初的人代会上,我们还将决议印发给每一位人大代表,号召全区人民共同行动,努力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的奋斗目标。为了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我们年初就精心安排好述职评议对象和述职时间,并通知到个人,由其提前作好准备;对其述职报告也层层把关,先通过部门述职、单位述职,交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审定提出修改意见后,反馈给报告人再行完善;述职后还对述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的结果,会后,由常委会负责同志负责与述职对象本人见面。三是在整改督查上重落实,推动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我们认真抓好建议、意见整改督查,务求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如在审议工作中,我们将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以文件形式印发给“一府两院”办理,同时,每次会议还选择1-2个审议时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求“一府两院”在下一次常委会上反馈落实情况。常委会还把建议办理和整改督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致力于改进交办程序,提高办理效果,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挂钩督办,加强建议督查,提高了办理的实效,这既推动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也增强了常委会监督的权威性。

以上是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初浅体会。与在座各兄弟城区人大相比,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在制度创新和制度落实上,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尚有许多问题需要去努力探索。随着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伟大实践的不断推进,在这样一个新的形势和新的机遇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也必将成为地方人大面临的重要课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我们认为应该继续把制度建设作为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和自身建设的抓手,并应更加自觉和主动地去进行探索和实践。

一是加快制度创新,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制度创新不应成为一句口号,而是一项切实的行动。实践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只有加快制度创新步伐,才能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新要求,才能推动常委会工作更上新台阶。这些年,我们制定了不少工作制度,属于创制型的不多,新意不够;有的制度才推出不久,就跟不上民主法制进程,面临着修订、完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创新应找准结合点。如怎样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如何履行人大职权与发挥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履职及其监督问题,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人事任免权等,都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否则将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二是畅通外部渠道,努力打破制约制度出台的瓶颈。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制度受到很多外部因素制约,这些因素有来自同级党委的干预,有来自“一府两院”的阻力,也有来自习惯势力和固定思维的负面影响。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注重协调好与同级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既要尊重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加强 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同时又要增强作为意识、宪法和法律意识,大胆创新和积极实践,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做到依法予以监督,又要大力予以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形成及施行过程中,既要恪守有关法律和各项制度,自觉规范自身履职的行为,也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和监督制度,积极构建与时俱进的制度体系,以确保地方人大能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

三是强化对制度施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通过的制度不流于形式。应该说近年来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都出台了不少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执行情况却不能令人满意,制度不是在执行中走样,就是制定和执行客观上成为两张皮,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力。造成这样的原因,一是制度内容不切实际,难以推行,制度设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制度设定主体心存顾虑,疏于管理、监督,客体不愿意、不习惯按制度办事;三是实践中普遍存在消极应付、降低标准的情况,有的唯我是用,不能完整地理解和执行制度规定。为此,在今后的实践中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对已制定制度施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带头按法律和制度办事,规范履职行为;对“一府两院”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看看他们是否执行了常委会下发的制度文件,是否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使制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在这方面应动真碰硬,依法纠正“一府两院”有法不依、有制度不执行的行为,必要时敢于和善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