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2 20:43: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的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渠口的重要抓手,为深入推进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时间,使村容村貌整体改观,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齐全,社会风气文明健康。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按照人居环境改善整村推进示范村的要求,继续做好XX路沿线居民房屋新建、改建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居民点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作,按照统一规划进行硬化、绿化,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二)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大力实施“六清除”、“治六乱”行动,扎实抓好天合路、村委会所在地、农户庭院等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要持续推进以清、建、管、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柴草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清理成果,坚持做到农村柴草“出屋、下房、离院”,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对公路沿线、居民点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活动,做到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排水沟渠畅通,设置固定垃圾斗,定时清理,卫生填埋;畜禽圈养,圈内清洁;居民庭院、居室、厨房整洁卫生;无严重公共污染,生态环境良好。
(三)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着眼于改善全村基础设施条件,按照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村集体经济拿一点、群众投资投劳集一点的筹资办法,解决全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的问题。多方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在通村道路、人居住宅、养羊、养牛圈舍改造、农田水利工工程和改厕等项目建设上取得进展,通过项目资金的扶持,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四)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强化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入手,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治脏、治乱、治差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室内、庭院、门前的卫生保洁,有序归位摆放车辆、农机具等。充分发挥“红黑榜”的奖惩评比作用,经常性地广泛开展卫生示范社及卫生示范户评选、“五星文明户”创评等道德教育实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和健康卫生知识,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引导群众自觉革除“六乱”陋习,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传教、黄赌毒等活动,形成讲文明、重品行、守纪律、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6日--3月18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拟定推进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落实。
(二)宣传发动(3月19日—4月3日)。通过广播、网络、微信、宣传横幅标语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让广大村民认清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迅速掀起。
(三)集中整治(4月4日--5月30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大力实施“六清除”、“治六乱”行动,扎实抓好XX路、村委会所在地、农户庭院等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
(四)巩固战果(5月31日—12月31日)。坚持完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上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干部、社长为成员的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本村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彻底清理整治“三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大力开展“三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净、室内净、厕所净)活动。每周五组织保洁员对沿路沿线及村社主干道卫生进行清扫,每季度底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并做到张榜公示。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各类活动等方式,有效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定期邀请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开展环境卫生与健康关系的宣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良习惯。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动员全村广大妇女开展家庭成员素养提升工程,教育身边人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根据《休宁县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二、整治标准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三、整治任务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20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 “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5、清理无功能住房和无功能圈舍。坚决拆除农村危房,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人文、和谐,努力建设农村美好家园。
二、总体目标
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村镇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村镇环卫保洁机制,落实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制度,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好转,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整体形象达到有效提升的目标。具体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三沿四线”连片整治,使高沟镇、二坝镇,沿江、沿路的村庄和集镇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村容镇貌明显改观。第二步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实现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第三步巩固完善提升整治,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整顿空心村、破旧废弃房和畜禽圈舍,清除村前屋后各种杂物,整修完善村内外道路,鼓励农村住户按照村镇建设规划,改造修缮危旧房。同时,加强沿江、沿路的集镇管理,全面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乱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等。
(二)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村庄、集镇、河道两侧的垃圾,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垃圾清运和集中处理机制。全面清理疏浚村镇内外下水道、污水沟及渠塘,积极推进改水、改厕,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三)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扎实推进绿色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村庄、集镇的绿化。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开展集镇绿化,提高绿化美化水平。高标准建设省道绿色长廊景观带和无城环城河观光景观带,建设县乡道绿色长廊。积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省县道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四)大力倡导文明新风。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加强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建设,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卫生、科学、文明生活新方式,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热爱农村美好家园”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四、行动步骤
创建行动从2012年4月开始,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精心准备启动整治,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2年5-2012年9月)。实施公路沿线连片整治,重点对高沟、二坝镇以及巢无路、通江大道、二军路、高新大道、大堤沿线村庄和集镇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消灭抛荒田,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开展造林绿化美化。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4月)。实施拓展扩面全面整治,在重点突破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实施巩固完善提升整治,各乡镇要对照整治标准,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全面建立和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指挥部,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与县新农办合署办公。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要成立高规格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美好家园创建行动目标任务,将”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生态乡村创建等有关项目进行有机整合,做到项目向沿江、沿路积聚,资金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本办法考核奖惩对象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创建“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庄。
三、每年从市级预算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以及省、市核拨专项资金设立市“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资金安排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奖代补”是指对列入市年度计划创建“家园清洁行动”达标村庄,经考核验收并符合标准的,以奖励形式给予补助。
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建立以政府、村组织、村民及社会捐助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五、以奖代补资金使用于各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输工具配备,不得使用于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奖励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六、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政府根据《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村庄考核标准》,负责对列入市年度创建“家园清洁行动”的村庄进行自查验收,并将经自查验收达到考核标准的村庄名单上报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家园清洁行动”目标任务,组织成员单位依据考核标准,统一对各村庄进行考核验收。
八、奖励标准:经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考核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达到优秀标准的村庄,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合格标准的村庄,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经省、市考核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村庄,将分别全额兑现省级奖励1万元、市级奖励0.5万元。
九、惩处办法:对于该年度计划50%以上村验收未达标的乡镇(街道、管委会),给予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效能告诫,同时取消该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参加各级有关环境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若发现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存在虚报、谎报现象,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乡镇(街道、管委会)当年所有市级创建达标村庄以奖代补资金。
十、市政局、财政局、市农办根据年度家园清洁行动目标和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年度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报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把以奖代补资金下达到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十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根据市下达的以奖代补资金,在规定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将市以奖代补资金拨到具体达标村,并报市“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改厕工作方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推进时间表,确保到6月底前完成全年413座厕所改造任务目标。
(二)垃圾治理方面。目前已完成所有垃圾点位清理工作,清运处理各类垃圾6200余方。
(三)村庄清洁行动方面。认真按照“两个全面”的要求,分类推进“五清三建一改”工作,目前已拆除残垣断壁54处,拆除面积4300余平方;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83处;21个“三园”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四)美丽庭院创建方面。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发动各村妇女同志,引领广大妇女同志积极参与到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中来。截止目前,全区已创建美丽庭院966个,其中精品庭院358个。
(五)村庄绿化方面。目前全区所有村全部达到了人均一棵树的标准;全区集中连片3100亩春季绿化任务已经完成。
(六)村庄美化亮化方面。积极引导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全区所有村庄均已养成垃圾分类习惯。16个村的街道路巷、门户已完成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按照黑水全部收集用于农田施肥,灰水全部用于原位消纳的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各村街道实行村干部划片分包,基本解决了村庄街道污水横流现象。同时,吴岳投资1500万正在进行污水管网的铺设。
(八)街道硬化方面。寺庄、郑庄、前颜、后颜已基本完成街道两侧便道花砖铺设任务,河头、辛留寨正在有序推进中。
(九)村庄规划方面。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公司,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完善村庄规划,目前,16个村的村庄规划任务已经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城区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环境综合整治新机制,以优美整洁的城乡面貌展示隐珠的改革开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城乡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城建、城管、环卫、管区等职能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同时,在企事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长效治理机制。
3、坚持专人负责的原则。对每项环境整治任务均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从2012年7月开始,在全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健全完善环境整治管理机制,全面改善我处人居环境质量。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年度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一)驻地环境综合整治。
1、做好驻地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地面干净无堆积,环卫设施无破损,绿化带中无积存垃圾;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加强广场绿化养护管理,做到整洁干净,植株形态美观、长势良好;严禁在绿化带内种植各种农作物,发现后3日内清除并恢复。
2、加强驻地七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垃圾桶周边清洁卫生;驻地七村应加强辖区内设置垃圾桶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垃圾桶不出现丢失、损毁现象,确保村民生活垃圾定时入桶;出现建筑垃圾、煤渣等非生活垃圾,各村要于当日清运完毕。
3、加强8处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详见附件4)。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于7月15日前依法取缔,同时对旧址加强环境整治,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4、加强对37家洗车店、修车店的管理(详见附件5)。对洗车店、修车店依法整治,严禁占道经营,严禁造成污染;对无证或不达要求者,于7月15日前依法关停取缔。
5、加强对22家烧烤经营业户的规范管理(详见附件6),垃圾入桶并即产即清,桌椅摆放整齐。7月15日前完成依法整治,杜绝污染;对不达要求者,依法取缔。
6、7月15日前清除城区内的所有小广告,解决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办事处各村7月15日前要清除辖区内所有小广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整体形象。
7、加强违法建设监控,禁止乱搭乱建,7月15日前对人民路与金晖路交界处的偏厦、易通路与泰山路南交界处的超市、华天车辆后东西路内清理不彻底的违章建筑、北京路与灵海路的广告牌、违法建筑(天龙果业超市)清除完毕。
8、加强城区落地式灯箱、门头牌匾管理,7月15日前对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灯箱、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影响城市规划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着力解决落地式灯箱亮化率不高、门头牌匾破旧等问题。
9、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集市的环境卫生必须当天清理完毕,大卢集由大卢家疃村协调市场服务中心清理,山冯集、崮上集、大荒好日子商贸城由西山冯村、崮上村、大荒庄各自负责清理。
10、彻底解决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7月15日前对确需停车的道路划出停车区域,其他道路一律禁止停车。
11、协调市有关部门于7月15日前完成北京路亮化工程,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协调灵海路、泉城路等主要道路的亮化。
12、协调启动金晖路道路改造工作,7月15日前全面清除道路两边生活垃圾。
(二)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治理
13、7月15日前完成各居民小区辖区内环境整治,小区内无暴露垃圾,无损坏绿地、花草树木行为,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泼污水、占用堵塞楼道等现象。
14、加强小区内广告设置,7月15日前清除小区内所有小广告,小区内房屋墙面整洁,无乱贴、乱挂现象。
(三)环境污染治理
15、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执法力度。配合市环保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和事后督查,对发现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限期治理、停水断电、关停搬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理,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16、积极配合市政府对小橡胶企业入园搬迁工作。对隐珠片区的橡胶、轮胎、手推车生产企业,实施统一入园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能力,提升工艺水平,淘汰企业自备燃煤小锅炉,改变无序生产现状,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隐珠片区环境质量。
17、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企业乱排乱放、乱焚烧、乱倒垃圾行为。
(四)河流环境治理
18、加强河道卫生治理,禁止向河道内倒垃圾,7月15日前清除大卢河、西冯河、山冯河、北高家庄河等河道内漂浮物、生活垃圾等。石砌段内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清理,石砌段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按上述标准负责清理。
责任领导:
19、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西冯河实施截污清淤工程,铺设污水管道,清除河道垃圾,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现状。
(五)驻地外村环境治理
2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等项工作。
21、禁止乱倒垃圾,各村要建垃圾池或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定点投放且日产日清,实现垃圾无害化填埋。
22、巩固完善新农村建设“五化”成果,7月15前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保持村庄街道平整洁净、绿化亮化,路面、荷兰砖破坏的要及时修复,大街小巷无“三大堆”,进村路沿线无垃圾、树挂,无乱搭乱建,无打场晒粮现象。
23、积极开展文明庭院创建活动,村民生活习惯文明,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庭院环境优美、卫生整洁。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初)。办事处组织召开全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村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村、各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7月15日前有明显成效,7月底前达到整治要求。办事处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办事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办事处成立全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对村庄、重点部位实行机关干部包村、包重点部位责任制(详见附件2、附件3),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村成立2-6人的环卫队伍,实行包街责任制,彻底清除村庄卫生死角,提高村庄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全处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城管中队要加强巡查,每村每天必到,发现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相关部门处理。街道工委、办事处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全处28个村分为3个类次,其中第一类为驻地7个村,第二类为驻地外实施了“五化”工程的8个村,第三类为驻地外未实施“五化”工程的13个村。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督查2次,每周通报1次,每月考核1次,对第一类、第二类得分前三名和第三类得分前四名的,每月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分别加奖100分、60分、40分;对第一类、第二类得分后两名和第三类得分后三名的,每月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分别倒扣100分、60分、40分;其他村庄不得分;对连续两次在考核中列第一类、第二类得分后两名和第三类得分后三名的,对该村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处整治效果的,党支部书记在全处工作会议上表态。同时,在城管中队设立举报电话,群众举报查实一次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0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办事处通报一次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50分,被市政府通报批评一次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00分;对乱倒垃圾、乱排污等行为,首次举报并提供详细线索,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50-200元,抓获乱倒垃圾现行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石桥头,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进度安排
自行整治阶段(2013年4月20—4月23日)。各村、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先自行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清理,重点是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集中整治段阶段(2013年4月24日一2014年4月29日)。镇政府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进行二次清理,同时组织人员对各村的自行整治进行督查,到清理不到位的,全镇通报,并由各村再组织清理。对各村自行清理确有难度的,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清理。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一2014年9月)。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清水河道等建设,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迎接考评阶段(2014年10月一12月)。巩固“双清”行动成果,健全台帐资料,迎接市有关部门的考评。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六)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根据镇政府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污染情况,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在“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保洁、农村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由镇班子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村、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双清”行动具体措施,抓紧部署这项工作。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两头都要兼顾,各村都要落实专门人员主抓这项工作,坚持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同步推进,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同等重视。坚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双管齐下。
(二)发挥群众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浓厚氛围,使保护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建立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保洁和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积极发挥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人们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
一、整治范围
在黄石镇东甲村海域开展海洋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进整个流域的综合治理。
二、整治目标
整治范围内的环境有较大的改善,海岸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基本得到集中管理;渔船、渔港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不排放入海;海岸带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基本清除,海上漂浮物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三、整治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基层干群的意识,营造全面整治的氛围;
2、引导渔民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3、加大岸线巡查和查处污染海域案件的力度,以强有力的执法推进整治工作的实施;
4、打捞清理海漂垃圾;
5、引导、督促参加整治的村庄建立制定长期管理制度,健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在整治区内,开展清洁卫生、环保知识教育、海洋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海洋环境污染警示等,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2、设立环保标志牌
在码头及近岸海域设立环保标志牌,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禁止向海中、渔港、滩涂丢弃垃圾、废弃生产设施、生活污水等;
3、进行执法检查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清除、规范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养殖设施,并定期开展海域巡查和岸线巡查活动。
4、建立长效机制
引导、督促参加整治的村庄建立制定长期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主任为组长,办副主任、北高镇、黄石镇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镇街海渔(水技)站、办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统一领导。
2、加强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检查、督促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公布。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于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紧紧抓住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齐抓共管,从源头上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村环境建设管理力度,努力塑造村清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向上的农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到2011年底,全村达到“四化”标准,以“两池六改六清”为基础。加快农村沼气池和垃圾污水处理池建设,加大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改房、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农村“六改”工作;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进而达到农村面貌得到整体改善的总目标。
二、工作重点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我乡环境优美乡乡的创建工作,成立乡创建优美乡镇、村庄领导小组,下设乡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村庄工作办公室。
2、加大投入。硬件设施逐步完善,认真抓好农房风貌改造、入户道路硬化、雨污分流工程与绿化工程,进一步美化绿化环境。
3、高速公路沿线治理。加大清洁力度,做到高速公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河道无漂浮物。
4、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清洁力度,聘请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为生死角。
5、农户院落治理。消除“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禽畜乱跑),做到院落整洁、环境优美。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制定《环境卫生保洁公约》、《不文明不卫生习惯行为表现》,下发到户,落实“门前三包”并签订责任书。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4月)
制作关于创建“优美村庄”的宣传标语、横幅、图片和利用宣传车、村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搞好宣传活动。倡议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要求农户自觉维护好住所周围的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环境整洁有序。为创建2011年“优美村庄”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5-12月)
1、继续巩固2013年我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继续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
2、落实保洁人员。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清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为生死角。
3、治理“五乱”。坚持集乡以“五乱”治理为重点,农村以“六清”治理为重点,继续落实农村卫生改厕、沼气池建设等各项工作。
4、抓好对我村高速公路沿线社区的治理及风貌塑造,确保沿线道路无白色垃圾、河沟无漂浮物。
5、河道和清理工业污染源。为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落实河道保洁、管护责任。沿河一带禁止倾倒垃圾、粪便或丢弃其他废弃物,确保饮用水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和城镇风貌整治为切入点,坚持“统一规划、精心设计、重点突出、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凉山州“新农村百村示范”建设和“城市品牌”创建工作为重点,着力打造优美的新型村庄和良好的城镇风貌,推动我州农村和城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新农村百村示范”为载体,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努力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实施改水、改厕、改厨、改卫、改圈,做到乡村环境建设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抓好村落布局、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建设各具特色的新民居、新村落。在木里藏区开展牧民定居行动,搞好彝区“三房”改造工作,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促进城乡人口和经济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逐步实现城乡互促共进的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各县市要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力争用2年时间,使我州城镇规划建设和特色风貌塑造迈上一个新台阶。要进一步提升规划品位,完善城镇功能,打造建筑精品,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城镇风貌整治,整合城镇经济、环境、文化等资源和优势,着力塑造富有地域风貌、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城镇,做靓“魅力城镇”。提升城镇品位、提高承载能力,发展城镇经济、促进城镇增容,推进城乡统筹、拉动居民消费,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
1.抓好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
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培植后续产业、扶持骨干产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基层组织政权建设和村庄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农村生态环境等,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争取在1—3年内实现全州30户以上的村庄规划的全覆盖。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原则上一户一宅),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宅基地;没有完成规划的村镇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未完成规划编制前,严禁乱批乱建。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全州各乡镇均要设立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同时要保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结合我州实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区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要注意提高民宅设计水平,务求适用安全、新颖别致、塑造特色、美观大方,充分体现地方民俗风情,要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加强全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按照村庄规划标准要求,配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农民中尽可能多地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
年月底内,要组织编制完成全州122个新农村示范村的规划,同时,抓好3县的整村推进规划,编制规划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编制村庄规划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进行,乡(镇)政府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上报县政府审批。根据规定,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规划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示范点、“以奖代补”和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户型设计方案,供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农户在房屋建设时参考。
2.抓好新农村的风貌塑造工作
新农村的风貌塑造工作分为以下几个层次进行:
一是安宁河谷流域的新农村风貌塑造要全域、全程、全面地稳步推进;
二是相关县的县城到景区沿线的村庄要进行风貌塑造;
三是县际间的主干道沿线的村庄要进行风貌塑造;
四是一般村庄的风貌塑造。
在进行风貌塑造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做好农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镇风貌整治与塑造工作
1.加强对城镇风貌整治与塑造规划
(1)突出县城的风貌整治与塑造
县城在城镇体系中是承上启下的纽带,其地位十分特殊和重要。按照省上要求,县城和规划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镇都要按城市各项建设标准编制规划,在县(市)开展城市风貌塑造工作,逐步形成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突出的县(市)。
坚持以科学规划引领城镇风貌规划,在启动全州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城镇风貌规划建设作为提升城镇综合能力的主要途径。强化城镇风貌规划,着力提高风貌规划覆盖率。目前,全州各县市已经陆续开展此项工作,譬如,正在进行城市的升级改造、木里县正按藏式风格对城乡建筑进行全面打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举办“服饰节”为平台,正在进行的城市风貌打造等。全州16个县城及于今年月底内必须完成风貌规划设计。
(2)注重对镇乡的风貌整治与塑造
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资源富集、交通便利、工业基础较好的中小城镇作为推进城镇风貌塑造的重点,实行以镇带乡、乡(镇)带村,从而推进我州城镇风貌塑造和城镇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就业能力,吸纳农业人口,有力地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步伐。
(3)对全州各县市的风貌塑造,应分层次进行
一是安宁河流域的城市要全域、全程、全面地稳步推进;二是具有旅游产业的县的县城及县城到旅游景区沿线的城乡风貌整治;三是余下的县城的风貌塑造。
2.城镇风貌整治与塑造具体工作内容
(1)街道立面
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对建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洁,使建筑物外立面整洁整齐。
(2)建(构)筑物附着物
拆除影响景观的建筑物附着物。对广告及店招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形成和谐统一的建筑形象。
(3)公共配套设施
开展立体绿化普及工作,推进拆墙透绿、古树名木保护、城市绿地清理等专项行动,对城镇道路两侧各类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绿地被侵占的现象继续清理,对现有城镇道路绿化、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添加完善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镇环境。
(4)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
加大对城镇主要道路及节点夜景工程整治力度。对已经建设的夜景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镇夜景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夜景工程,让城镇夜景更加亮化、美化。注重对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物的包装整治,对历史文化特色进行整理与塑造。
(5)公共空间秩序
对城镇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6)裙房卡口及棚户区
对城镇规划区内裙房卡口及棚户区进行清理梳理,增添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镇形象和品位。规范、改造农贸市场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7)道路交通整治
对16个县城和主城区主要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和标志线划定,主要路段、重要节点车辆停放的作出安排,对违章占道进行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抓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管护,提高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市政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的前期工作,正在建设垃圾填埋场的县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建设,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必须于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强等县(市)重点城镇道路交通设施和停车场规划建设,搞好各县(市)城镇小街小巷道路整治;加强城市防洪、防灾、防震以及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镇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1.5个百分点。配套完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政府要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风貌塑造为总抓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经费和专兼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年内重点完成全州122个新农村示范村的规划与建设,抓好3县省级示范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规划与建设,形成亮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积累经验,引领我州下一批示范村的打造工作。
要以各类城镇风貌规划(设计)编制、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农村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风貌整治、查处影响城镇风貌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影响市容及交通畅通的“裙房卡口”、改造旧城棚户区、拆墙透绿、改善环境为重点内容,针对建筑风格不协调、广告店招不规范、绿化景观环境品质不高以及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等难点,通过抓重点、抓示范、打造亮点,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实现城镇风貌整治行动的整体推进。
(三)分类指导,推广经验
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实际选择不同类型城镇和示范村。既要抓好铁路沿线、国道省道、风景名胜区附近基础好的城镇和村庄,也要特别关注偏远地区和基础薄弱的城镇和村庄。积极探索总结河谷经济发达地区、偏远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经验,及时推广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新农村建设和城镇风貌塑造路子。少数民族地区要结合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弘扬民族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和城镇风貌塑造模式。要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标准,通过分类指导扎实稳步推动村庄规划建设和城镇风貌塑造,努力扩大城乡群众的受益面。
(四)通力合作,扎实工作
要充分认识到我州新农村建设工作和城镇风貌整治塑造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复杂性。在工作中,各县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部门工作的合力,既要严格工作纪律,又要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实现规划与实际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要积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营造氛围,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新农村和城镇风貌的规模效应,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城乡风貌塑造行动,大力宣传工作动态及成效。把新农村建设和城镇风貌塑造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群众素质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六)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各县市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规划建设示范村和城镇风貌塑造工作。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总体要求
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建设宜居兰江为目标;以清洁村庄(社区)、清洁道路、清洁河道和绿色家园为基本内容;以整治围村垃圾、卫生死角、污水横溢、乱堆乱放、改水改厕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和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切实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清理乱搭乱堆、占道经营。按照成片连线要求,集中整治道路沿线的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加大对沿路广告、招牌、商铺门店的整治力度。其中街道主要道路、通村网络公路由街道城管中队负责、村配合,村道、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柴草及杂物的整治由各行政村负责。
2、清理垃圾、整治卫生死角。由街道环卫所负责集中清理、整治街道主要道路、通村网络公路两边的陈年垃圾、渣土、杂草及其他生活废弃物。各村(社区)要动员和组织村(居)民打扫庭园内外、房前屋后卫生,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地,引导村民做到不散养畜禽,不乱倒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净化生活环境。同时对村道、村内道路两边、河边、绿化地带、菜场等公共场所等的垃圾彻底清除,做到无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3、整治河(溪)道、畜禽养殖,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做好二类河(溪)道的保洁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溪)道等水面的保洁责任制,加强对保洁员队伍的管理、监督,对所有河道、溪道、池塘漂浮物和障碍物、水生植物彻底打捞干净,做到岸坡堆积垃圾、打捞的漂浮物垃圾及水生植物做到日产日清,并在指定地点倾倒。严格禁止各村庄居住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发展养殖业,加大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取缔力度,加强限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村社居住区养殖户的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养殖户及时清运畜禽排泄物,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畜禽排泄物的无害化生态处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由街道农经办牵头,各村配合落实。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相关村对向家弄、前溪湖等危害饮用水源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进行一次集中整治。二类河(溪)道由街道农经办负责,三类(村级)河(溪)道、池塘由各行政村负责。
4、做好改水改厕、整治排水沟渠。按照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的改造和整治。对于公厕排污管道堵塞、粪便外溢严重的,各村必须要投入一定资金,对三格式化粪池、管道等进行彻底改造,冲洗方式改人工排水冲洗为自来水背箱冲洗,完善修补好公厕的基本设施。对各行政村辖区内排水沟、下水道进行一次全面疏通和整治改造,条件许可下变明沟为暗渠,基本消除污水随流现象。公厕改造完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各村负责落实。
5、加强对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的管理。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环境卫生意识,特别是外来人员集居较多的区域,要配套完善居住区内的道路、路灯、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彻底治理居住区周围“脏、乱、差”现象,改善外来人员居住环境,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各村负责落实。
6、进一步加强村级菜市场的管理。按照设施完善、管理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整洁的要求,落实动态保洁和管理责任,做到商品摆放有序,车辆停放整齐,道路畅通,无乱堆、乱放、乱占等现象;切实加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动态保洁,做到市场内无积存和垃圾、无污水外溢现象,由街道城建城管办、城管中队牵头,各村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从6月底开始到9月30日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准备阶段(6月底—7月初)。各村(社区)进行深入细致的环境卫生摸底调查,明确本单位在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做到人人动员,广泛参与。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中旬—9月中旬)。对照工作计划和整治重点,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清理乱搭乱堆、占道经营、卫生死角等,全面改造环卫公益设施。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3、完善制度,总结验收阶段(9月中旬—9月30日)。配齐配强环卫保洁队伍,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街道相关职能办(所)对全街道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对本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先进村(社区)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对村、社区评比各类先进和荣誉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街道已经成立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办、线同志组成实干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之一,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社区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街道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本村、社区的整治方案,分解任务到点,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此项环境整治和今后日常卫生保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抓出成效,使村、社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街道联村(社区)领导及联村(社区)干部要做好所联村、社区整治的监督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