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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监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03 11:29: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设施监理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设施监理工作总结

第1篇

面临的施工活动主要有吸收塔壁板装置和塔内箱型梁穿吊作业等,近阶段中。平安管理方面的特点一是仍处于台汛期间,必需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二是随着工程的进展,高处作业越来越频繁,如施工脚手架搭设、箱型梁穿吊作业等。同时,随着相邻区域的开始施工,现场已形成了上下交叉作业局面,如何加强现场协调工作,切实做到隔离和防护,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大挑战。

一、二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总结

1、坚持抓好以人为本的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

我们特别强调了“安全大于天”这个理念,坚持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都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在人员配置方面,设置有专职安监人员两名,班组兼职安全监人员两名,有效地加大了现场管理力度。

在每周的内部工作例会上,认真地对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和回顾,对纠查中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对从公司和其他相关方获取的安全信息进行学习和通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出计划和部署。

同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我们也非常注重与各级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交流和沟通,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不正确认识和不稳定情绪,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消除。

2、坚持抓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安全教育方面,对12名新入厂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书面考试,审查特种工上岗证件10份,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份,

安全设施方面,在三季度新投入了速差自锁器两个、灭火器二十六个,区域管理标识牌三块,安全标识牌三十余块。目前,正在根据实际配置需求,重新购置新的灭火器材。

安全检查方面,在随同监理公司进行每周专项检查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其中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4份,工作联系单2份,整改事项共计条,整改完成率100%。

防暑降温方面,在吸收塔和非标设备制作区域均设置有班组休息室并有遮阳措施,防暑降温用品的购置和发放到位,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纯净水和绿豆汤供应工作。

3、积极加强现场协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

在现场施工区域,我们一直坚持物料摆放定置化的管理要求,并创造条件进行封闭化管理。但随着吸收塔区域土建工程的开展,施工现场已呈现为交叉作业局面,且在短时期内继续无法避免。针对这种局面,我们已同相关施工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义务。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作业班组的自我管理,切实消除高处落物、物体打击等恶性事故的潜在隐患,也同本单位的“脚手架作业班”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

同时,随着吸收塔施工的进展,将很快进入内部防腐阶段,安全管理工作将面临更为重大的挑战。在下一阶段,将继续严格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现场各工序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坚持做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恶性事件发生

我们坚持把机械设备作为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项,坚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以彻底消除各项潜在事故隐患。

在日常管理上,我们对所有入厂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自带的汽车吊、现场临时租用的履带吊等起吊机械),均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报告和相关执照的审查和报验,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在人员持证上岗方面,所有起重、司索和指挥人员的特种证件在进场之时即按规定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报验。对在此期间证件复审后的特种人员也同样按规定重新进行了审查和报验。同时,我们也加强了日常检查,如在吸收塔箱型梁的穿吊作业中,就对起重机械的作业环境和车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就施工方案同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研讨。

针对防台防汛工作,我们也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如针对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的来临,对非标设备制作场的龙门吊采取了双道缆风绳进行加固,吸收塔采用了多道缆风绳和10t倒链进行加固,且在台汛来临期间撤离所有人员,用电设备全部拉闸断电,现场值班人员到位,保持应急抢险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等。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仍有个别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和冒险心理,如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攀爬脚手架;二是还没有完全养成随时干随时清的良好作业习惯,特别是在高处作业区域遗留施工边角料而成为物体打击事故的潜在隐患。目前,我们正在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保持当前良好而稳定的施工局面。

三、年第四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

第四季度,我们不仅正处于吸收塔壁板和内部支撑梁安装、内部防腐等施工作业的关键时期,而且还面临着与土建施工的交叉作业局面,安全文明施工的形势相当严峻。针对存在的以上情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认真组织做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对获取的公司文件和安全信息及时组织进行传达与学习,并切实落实到实处。同时,继续加强对班组班前会议召开情况的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努力做好班前检查及班后小结,促进“我要安全”防范意识的转变和巩固。

2、继续做好每月的专项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针对施工脚手架搭拆、安全设施投入、起重机具维护、消防器材配置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与复查,切实消除一切事故的隐患。

3、做好重大和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审查工作,加强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等规定。如吸收塔内部防腐、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等。

4、进一步加强消防保卫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防腐施工用的固化剂等物资的现场储存与保管,积极和相关方进行充分地沟通,划定危险品区域且进行定点管理,并切实加强厂内运输和临时存放管理等事宜。

第2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的监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监理现场,往往由于监理人员对规范的学习和重视程度不够,加之责任心不强,没有执行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或安全监理工作执行不力、不到位,安全事故总是时常出现。本文作者基于此,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改进监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编制和审核安全文件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具体安全篇章。监理规划应详细阐述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实施细则应该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实施方案。监理单位审核的安全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与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章节;专项安全方案。其审查内容要点如下: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批。在开工之前,监理站应收集了国家、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根据文件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建立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制订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监理人员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承包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专项例会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质量问题分级督办制度、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检查安全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火措施、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各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证书、各种机械和设施的安监合格证等。审查安全文件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项方案是否附有验算结果、详图、文字说明等。

3、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立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理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级现场监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

(二)明确监理范围,检查安全生产条件

1、为使安全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程序严谨,方法科学,措施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将安全监理单独编制成章,针对性制订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理程序等,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制订具体的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了危险源分析,制订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求和检查要点。

2、现场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机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准备到位;施工现场生活、生产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为了提高现在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的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部成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理意识。从而,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危险因素识别方法;掌握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掌握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知识。这样才能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危险点实施预控,才能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和管理缺陷进行识别,达到针对性控制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中的人为和设备影响因素,在开工之前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逐级交底进行审查,保证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将各特种作业证书备案;另外对施工机械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备案,保证了各类机械设备的不带病作业,有效控制了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一)常规检查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3、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三级检查。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重点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危险危害因素识别方法,对建筑施工中常发、多发的危险因素重点控制,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深基坑支护、塔吊、整体提升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1、检查检查基坑支护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

2、检查脚手架的搭拆方案及脚手架计算书,脚手架搭设单位资质和搭设人员的资格,并严格按照脚手架规程进行验收

3、检查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备案证。安拆时应核验安拆单位资质证书和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装完毕应核查检测合格证。在运行期间,应核查起重机械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确保运行安全。

4、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用电的电源中性点是否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制,开关箱是否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是否有门、有锁和防雷、防尘的措施,电箱周围是否有杂物,配电箱是否搁置了各类工具或杂物等。

三、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的安全验收,二是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一)工程的安全验收

工程实施期间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文件、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整理安全资料,并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

(二)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建设单位备案。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主要有:安全监理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报审资料;安全专项记录;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四、结束语

《安全条例》的实施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的监理事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建筑工程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安全监理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作为监理人员,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坚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恪守职责,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严格控制施工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设施工行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完善和改进施工作业方式,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建筑业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相互串标、招投标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将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取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资格。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项目建设方、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方面。

1、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使用钢丝绳式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提升高度不宜超过30米。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三)预防坍塌方面。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作业人员是否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2、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装和拆除塔式起重机、搭拆井架和搭拆脚手架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洞口、临边是否采取加盖封严、设置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在作业后立即恢复。

5、物料提升机是否装设安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围护,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是否处在常闭状态。

四、整治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月初至月初,各县(市、区)及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月初至月底,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月初至月底,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予以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降级、吊证。市级将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初至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第4篇

住建局党委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于2011年7月组织了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属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查概况

进一步落实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科、室、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健全并落实了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防汛防雷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保障性住房、公园游乐设施、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企业方面

重点检查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突出检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

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其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施工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保障性住房

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开展质量监管情况,1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图纸审查、检测机构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行为情况。

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质量。

认真开展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我市液化气企业的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三)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及天然气输送管道、阀门老化和泵房情况,详细检查各企业的应急预案和岗位责任制度、日常维护记录、企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求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查,雷雨天气情况下,燃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它安全设施。要加强高温天气下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严格禁止超温作业,及时做好降温工作,坚决防止泄露、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对水厂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监督,三)城市供水、排水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和上墙情况。并对三星堆水厂及水源保护地进行检查。增加对水质监测的次数,保证供水的基础上杜绝由于饮用水而发生的疾病和中毒事故。城市供水方面,检查供水管网被骑压情况、市政消防栓维护以及自来水管网爆漏抢险预案的准备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并针对可能因断电造成的影响,制定了应对方案。

督促各经营单位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四)公园组织对游船、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大型游艺机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已一律停止运营。加强了对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五)市政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对全市市政公共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对道路、路灯、下水道等设施及金雁广场、中心绿地、火车站广场进行安全检查。已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

六)相关科、室、部门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川府发【40号)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3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牢固树立修路筑桥是造福百姓、保民平安也是造福百姓的发展观,谋民生之利,整市场之序、强安全之策,努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市场体系,大力构建安全便捷、保障有力的交通出行条件。全力营造文明法治、安定有序的交通执法环境,使平安交通成为交通率先发展的新品牌、科学发展的新优势、和谐发展的新动力,为平安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辖区内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政府下达指标范围之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水上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达到95%以上;干线航道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导致的48小时以上堵航事件,不发生内河船舶重大污染事件。

2、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明显减少。县内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率达到60%以上,积极推进城乡公交化运营;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9%;完成新建、改建标准化汽车客运站3个,新建农村客运站3个。

3、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进一步落实预防预控,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4、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杜绝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研究和制订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并逐步落实。

6、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三、组织机构

为使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县局成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云礼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制股、工程股、海事、航道、运管、港务、公路和局安全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四、工作任务计划和步骤

(一)制订方案,动员发动阶段(3月上旬)

主要任务:把平安交通建设纳入各单位工作总体规划,分析研究建设平安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台帐,并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和部署。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专项深化,整体推进阶段(3月中旬至5月)

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各项措施为主线,紧紧围绕“五整治五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发展环境。

1、开展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创建平安交通治安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由运管部门负责,联合公安落实交通治安秩序整治。集中整治各汽车站周边的“黄牛”市场,打击拉客行为,规范客运市场。由公路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安监部门,针对闯卡逃费和偷盗公路沿线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加强对收费站附近村镇小路的治安管理,对村民设卡收费及车辆绕道逃费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开展运输秩序整治,创建平安道路运输环境。

运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一是交通监管部门对各自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逐一登记,对交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中涉及安全的环节,制订许可工作流程,明确负责人,规范许可程序。二是完善和实施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进入县区的客运班线车辆实行定点经营、定线行驶,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和无牌无证、无线路经营权的“黑车”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运输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和加强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个长期、稳定、可靠的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快推进以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为核心的道路客运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提高公司化经营比率。督促客运企业逐步提高客运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或行车记录仪的比率,并建立与其相配套的监控平台。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立与其相配套的监控平台,切实发挥其监管效能,加强车辆管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深化治理外挂车船工作,对拒不回归的车辆、船舶,要通过调查取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严厉打击;对已经回归的车辆、船舶,要加强后续监管,做好技术、从业人员等安全监管方面的把关,共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五是公路部门要深化公路治超工作,完善治超站点布局,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公路超限运输现象,完善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长效机制。

3、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创建平安道路通行环境。

由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公路安保工程整治。一是进行隐患排查。对全县辖区内干线公路危险路段、桥梁、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排查。二是建立隐患档案。对排查出的重点险路、危桥重新确定隐患等级,建立管控方案。三是重点隐患制订整治方案,安排整治工作计划;对暂时不能列入整改工作计划的,要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养护措施。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订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提升施工路段交通组织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加强路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4、开展建设施工秩序整治,创建平安施工环境。

由局工程股负责落实交通建设施工秩序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交通工程安全专家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安全专家参与。二是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审查、加强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三是将安全工作纳入施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对进入我县交通建设市场的所有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建立信用制度,将企业安全作业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创建平安水运环境。

由海事部门牵头,运管、航道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综合治理。海事部门要立足船舶、船员等源头管理工作,推进船员管理系统、船舶管理系统、动态执法与管理系统和船舶检验业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船员考试管理;继续完善和落实船员证书协查长效机制,加大持假证的打击力度;严格船舶法定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行为,进一步强化船舶检验的过程控制;结合外挂船舶整治,制作固定式钢质船名号牌,打击持假簿子船舶;建立健全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和危险品运输船舶实船签证制度,深化船舶超载治理,杜绝严重超载行为;采用动、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管制手段限制大吨位船舶进入湖西航道,避免船舶航行困难甚至堵档。加大渡口、渡船整治改造力度,完成渡口渡船达标任务,督促落实镇、村、渡工三级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联系,有针对性的做好汛期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运管部门要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严格淘汰和改造老旧船舶,改善和优化船舶运输结构,提高内河运输效率,保障水上运输安全。

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养护,强化航标管理,维护干线航道畅通。要强化干部职工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公路部门要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将撤渡建桥工程纳入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快撤渡建桥进程。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

主要任务:6月份前各单位要对照建设平安交通的目标、工作任务及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6月5日前将工作阶段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6月中下旬组织专业人员,对照建设平安交通的工作实施方案,逐一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下步整改意见。对活动开展扎实有效,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不利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改完善提高阶段(7月至9月)

主要任务:各单位针对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规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方案中要求完成的工作事项,逐一进行完善提高。

(五)考核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0月)

主要任务: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客观评价。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办法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制订出建设平安交通长效机制,提出下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的意见。并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为平安交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年终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各安全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还要针对各安全专项工作分设组织机构,落实具体负责部门,切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主要领导要把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系统内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综合治理。

各单位于3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将组织机构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安全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还要将各安全专项工作分设组织机构一并上报。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安全专项工作制定专项方案。方案重点要突出、内容要具体、计划要周密、措施要得力。对活动开展每一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要结合年度开展的“安全管理基础年”活动,按照原始性、真实性、规范性要求,收集、记载、归纳、整理建设平安交通工作台帐。

各单位于3月20日将方案及专项方案以文件形式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建设平安交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发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交通建设。要积极宣传平安交通取得的成绩,注重树立宣传交通部门在建设平安交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争取社会对交通部门的了解和支持。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在宣传和树立典型的同时,对危害交通平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重视和保护交通设施以及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舆论氛围。

第6篇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2009年《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海高速公路***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省长刘海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项目建设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7个施工合同段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交通厅、省高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我司从2009年5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省共有454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31024个,已整改127946个,整改率97.7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福泉高速公路***段扩建项目正值最后攻坚阶段,施工单位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我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存在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违章使用倒顺开关,箱门损坏,配电箱随意置地;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隧道安全逃生通道偏短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我司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高速***段工程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项目路段总监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对省厅、省高指的检查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各标段整改到位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搞文字游戏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的安全。

二是由公司安办督查小组每天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和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并列入市高指挂牌督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现。

四是督促落实各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6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是定期由市高指从市有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管线迁移等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七是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八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聘请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指导,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用电基本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是加强交通安全组织,主动与***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沟通协调,每月邀请***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参加工地例会,***高速交警支队、福泉公司及路政大队能及时对施工中遇到的交通安全组织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方便、快捷,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是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抓好每十天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十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高速公路项目圆满、顺利地竣工。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386条,发出整改通报、通知书5份。

十三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求各标段、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业主和上级的要求,强化提高每十天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各标段、监理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对高架桥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求必须采取日检制度,一上班就要对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架桥机等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包括路面的运料车辆上高速公路都要每日一检,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安全),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第7篇

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管处、质安站、城建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管理科,其主要任务为:布置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认真汇总各单位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5月)。各成员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5月-10月)。各成员单位对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等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情况、突出问题和监管重点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落实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照有关要求建立或完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或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2月)

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建筑施工

1、加强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根据本地建设事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与工程专业、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安全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重点做好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和新入场农民工等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工作。

三是加大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广应用有利于控制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新型材料和设备,提高企业的安全质量管控能力和政府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深化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和培训,树立样板企业和工地,以点带面,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有效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二是强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努力转变监管方式,全面实行安全监督交底制度。要完善安全事故上报机制,确保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能够按程序上报和有效处置。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定期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督办约谈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深化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二是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和起重机械设备、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为监控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切实遏制和防范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继续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4、强化监督执法,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在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只有真正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或证照不一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工程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单位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等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更备案、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惩开发区、工业园区及村镇等监管薄弱区域和重大专业工程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的行为。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和实施相应处罚。对非法违法的建设工程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除依法追究刑事、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资质和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二)市政公用行业

1、扎实推进安全管理机制体系建设

牢牢把握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核心,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增强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理念。提前谋划、尽早预防、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从监管体制上、工作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找差距、找漏洞,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扎实推进供水、燃气安全培训和宣传

一是加强供水、燃气安全培训。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抓好供水、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坚持并完善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所有供水、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加强供水、燃气安全宣传。组织力量并督促企业搞好供水、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继续通过悬挂安全用气横幅,发放安全用气告示,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安全用气氛围。灵活运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及时公告水质燃气质量抽检结果,提醒广大燃气用户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燃气,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用气理念。

3.扎实推进市场管理和检查监督

一是进一步加强供水、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排查管网巡检值班不落实、储配站进出登记制度不落实、燃气用户燃气管道老化、供应站瓶库内堆放杂乱和私接非防爆电器等等安全隐患,加大企业冬季燃气安全整治跟踪检查力度,为实现我市燃气安全打牢基础。二是进一步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治理。继续组织开展“星级供应站”评比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燃气安全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安全质优的供应保障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燃气质量监测,及时通报并查处违反国家燃气质量标准行为。同时,继续完善多部门专项联合整治,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运输、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长效管理,推动燃气行业自律,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4.扎实推进行业监管服务职能提升

一是抓好城镇燃气经营管理。落实燃气安全设施保护和气质监管工作,开展平安燃气企业创建工作,推动全市瓶装燃气“数字化”场站建设与管理,提升燃气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完善燃气行气质业日常监管机制。二是抓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和审查审批,健全经营许可制度,重点加快天然气利用和汽车加气站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实现天然气合理利用。

5.扎实推进行业发展服务建设

一是强化行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供水、燃气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通的信息化管理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二是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供应特别是天然气供应情况的分析,及时搞好行业调查研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供水、燃气行业关系千家万户,直接面向百姓,为此要加强供水、燃气管理队伍和企业员工素质教育,培养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的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8篇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2019年正在向我们挥手告别,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从事工作的时候你有没有遇到什么棘手的事情呢,又是怎么解决的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9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对过去一年的回顾总结,这个模式很好,他有益于我对前一段工作不足的反思,对今后工作的提高,下面我将分三个方面作自我个人工作总结,这一年来我的工作以及下一步设想。

本人自2018年_月份以“专职安全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做为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在现行岗位上任职六年来,严格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部有关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下,我非常珍惜这个安全角色,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六年来的工作我感到非常充实。现将个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

思想上围绕爱国爱党,行动上处处想着局利益积极上进,协助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宣传及传达,扎实作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目标责任书》承诺,确保顺利实现项目部三级安全生产目标。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苗头,通过安全日活动、安全例会进行分析并扼杀在萌芽状态。同项目部职工一起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吸取分析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增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要利于项目部发展利于安全生产的,自己身先立足。

二、在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施工辖区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职能监督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中,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狠抓无证作业,坚决惩治其他安全违规行为,使自己能够掌握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

三、通过每日安全巡视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天天能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每月分四次对项目部所有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特种设备及车辆进行检查,落实督促相关部门、作业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所有设备能健康稳定运行。

四、积极主动牵头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

做好“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做好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上级的表扬。

五、认真履行职责

在落实“安评”工作中严把安全关,组织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查评工作,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改善了项目部的安全局面。

六、近几年的安全工作围绕“安全标准化”这一管理体系

主要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大方面开展。刚开始从事安全工作时,工作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在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在短时间内熟悉各项业务,我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安全知识来充实自己,并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锻炼自己逐渐称为一名合格的安全员。

七、多多扎根生产一线,广泛吸取各方经验

在工作中,我希望自己能有更多机会投身到生产一线,因为那里能给与我成长的充足养分。只有真正扎根于生产一线,才能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有更深入地了解,促进我更好的工作;与生产一线的职工多多沟通,广泛吸取各方经验,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拓展我的工作思路,真正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八、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

在日常的工作中,同上级、机关同事、施工人员的交流比较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免出现摩擦。这就要求我摆正态度,积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年轻人很容易在工作中表现得心浮气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就很可能考虑不够周全,头脑一冲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在工作中我努力避免。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同事的关系,积极乐观的帮助有困难的同事。

九、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和综合督查。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时,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例如:“三违”“三不伤害”等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电力安全知识、特殊工种安全知识等的专项培训。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真正使其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并让职工彻底的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及“全国安全月”的由来等安全知识。

十、做好外协队伍资质审查和监管工作

外协队伍是我单位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协作单位,其作业人员普遍存在学历偏低、安全意识淡薄、不服从管理等诸多问题,所以做好外协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我积极组织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将安全知识带给每位施工人员,以“以人为本”的态度认真完成培训课程,杜绝存在流于表面的现象发生;严格审查外协单位资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人身保险购买进行过程监控,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利益。

十一、做好特种设备及车辆管理工作

每当到了一个新的项目部工作,我都会立即着手对车辆及特种设备的统计。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如果消息闭塞,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项目部很有可能承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所以在特种设备安装前,我都会积极到相关部门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工作,与他们进行沟通和咨询,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特种设备审验工作顺利展开;每个项目部车辆都比较多,种类也繁杂,规范、分类管理是我的制胜法宝,多与各位司机师傅取经交流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

十二、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事务心中有数

我在每个项目部都积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登记工作,切实对治理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认真听取、收集班组的合理化安全建议和意见,向上级切实反映职工的安全心声。

十三、对环境方面,我根据《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的通知及业主、监理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自己的环境控制目标,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记录

主要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噪声、粉尘、废油、废气以及火灾。控制措施有:生活区设置了生活垃圾池,用于固体废弃物的定点堆放,并定期掩埋;在办公生活区设置了垃圾箱,收集一般的废弃物;施工现场固体废物包括废钢材、木材、五金材料等等,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及时回收,并分类存放,尽量做到合理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为施工人员配备防尘劳保用品;对生活区和施工区实行每月不定期检查,主要是电气线路的检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十四、依据业主、监理部和公司的通知精神

我协助项目部顺利完成了每年的防汛检查和准备工作,建立了生活区安全巡查制度,并制定、上报了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和预案演习计划。积极组织项目部施工人员参与工区的防汛演习,在演习中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确保真正时刻来临时,能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十五、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完成更进一层的扎实蜕变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知识的海洋也是浩瀚无边的。我在工作之余,也在不断对自己进行充电。熟读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相关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多多查阅相关安全技术知识,真正做一个新时代、新思想、有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来,由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加上项目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作业队各班组的共同努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为公司的经济发展和人员稳定作出了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第一点是少数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观念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第二点是极少数作业队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呈动态变数,一般小事故偶有发生;第三点是外协队伍很多特殊工种没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存在无证上岗问题;第四点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需要持久深入开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不能盲目乐观,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尽最大力量,争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和综合治理水平。我将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差距、寻找薄弱点、理清努力方向,力争把我的安全工作推上更高水平。

2019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悠悠万事,制度为先,安全为大,质量为本,这是我今年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计划作为先导,以管理贯穿过程,以效益注释成绩。我在部门负责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计划统计、维修回访等5个方面的工作。下面就我个人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建章立制明确责任

公司运作后不久,在领导支持下,部门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安排。在专业会上,公司领导与所属11个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参照《项目管理手册》、安全责任状、质量创优等资料,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安全检查制度》等12个管理规定,规范机关和项目的管理,从根本上理顺了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工作的责任和权利的关系,使公司施工生产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二、计划施工文明生产

2018年公司的生产任务,相比而言,结构要合理一些。在建的6个项目中,______工程在进行地下室施工,___,___两项目在进行主体施工,___、___在进行装修收尾,___进场作前期准备。9月底,___、___项目先后交付业主使用。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18年,累计完成施工生产产值__亿元,其中自行完成__亿元,目前在建项目4个,建筑面积251130㎡;竣工项目2个,竣工面积94733㎡。

我受领导委托,主管公司施工生产,从施工计划入手,在监督、协调、控制、组织等方面,在公司班子的领导下,在机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对施工各项目做了一些工作。坚持每月的安全检查和生产调度,协助项目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疑难,总是在第一时间到存在质量、安全等的问题施工一线,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在抓生产的同时,我十分注重现场的文明施工。因为它不仅是一个企业的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而且为项目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所以在每月的检查和巡视中,都将文明施工放在很重要的位置,积极协助项目开展ci创优工作。

三、安全预防立体防护

坚持项目施工检查,每月18~20日,公司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依实际对各项目的不同阶段,有侧重的检查;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组织了项目施工检查组,工程、物资、财务、综合等部门参加,对所属的在建项目,进行了以安全生产为主的项目施工综合大检查。对脚手架、井架、塔吊等重要设施,对高处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的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今年前11个月,共发整改通知单44份,提出整改措施192条,累计罚款___元。对检查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当场进行纠正,查出的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项目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回复,按照整改通知的要求整改完毕。

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实现安全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就必须实行垂直管理制度,而召开安全例会是实现垂直管理的一种很好的方式。部门重新完善了安全班例会制度,每月22日全体安全员在一起召开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汇报工作情况和困难,以及在项目进行检查交流等等。通过这种方式,公司能够更加及时的了解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增进安全员之间和安全文秘家园员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安全员工作中的困难等等。使公司安全工作开展得更全面、有效。

四、全员教育专业培训

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是我工作重心之一。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公司全员工程质量创优意识,部门订购了《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警示录》7本,建筑安全宣传挂图9套,安全专题知识展板35㎡,《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释义》20本等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常年订阅《建筑工人》杂志,分发到项目和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快公司发展,改变目前人才紧张的局面,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推动公司管理向纵深发展,适应建筑技术日新月异的形式,面对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实际,提供员工个人发展的空间,将公司办成“学习型”的企业,由部门和办公室牵头,开展全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将公司创建成为一个员工接受学习和再学习的学校。依据公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机关和项目经理部两个层面,开展全员学习的活动,先后学习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标预拌混凝土》、《竣工工程质量技术资料验收管理规定》、《安全奖罚条理》、《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收到良好效果。在紧张的日常事务中,抽出时间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五、维修回访实现双赢

到去年底,公司有5个项目交付业主使用,我们在交钥匙时,就将公司的维修小组的电话告知,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及时帮助业主想办法出主意,解决实际问题,获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交口称赞。

同时,对所有交工项目公司按计划,主动、及时进行三轮回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一起业主投诉和曝光电话。

通过上述工作,不仅履行了我们的职责,更让我们尝到了甜头,业主称赞我们是一支过硬的队伍,为我们工程结算和后续工程承接作了良好的铺垫。

六、质量创优过程精品

为进一步扩大分公司在当地的知名度,为经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品牌支持强调精品意识,在公司在成立之初,明确工程质量的创优目标,响亮提出精品战略口号,按相关规定,建立了质量委员会,健全了内部监理机构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施工时做到了事先策划,强调了过程控制,工程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没有发生一项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资料基本上与施工进度同步,工程实体都能代表系统的水准。5个工程主体验收均一次通过。

七、总结不足展望未来

总的来说今年的工作,我是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稍有成绩,自评“良好”!但离分公司领导对我的期望,有很大差距。

1、公司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施工项目施工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提高,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对项目管理的中心和重心,在执行贯标要求的同时,针对管理人员施工不规范的实际,继续抓好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抓好公司特色工法的编制;

2、转变思想,改进方法,将工作做得更仔细,更扎实;

3、公司联营队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生产一线安全管理还停留在粗放管理阶段。

在安全管理上继续推行和深化三大措施,一是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凡劳务队伍进场,除签订安全责任状之外,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二是对劳务队伍安全员实行直管制度。督促劳务队设置专(兼)职安全员,把安全员纳入公司部门直接管理,将安全工作的中心向一线倾斜。三是建立和健全作业队伍安全评价体系,加强作业一线人员安全意识,真正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4、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并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5、加强个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今年的学习计划制定,在时间的安排上,过于集中,学习的效果不是很好。我们要结合地区的情况,结合个人实际,以参加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为契机,积极学习新知识,并将科学的方法应用到生产实际当中。

雄关漫道征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过去的岁月,是翻过一页的日历,总结历史,找出不足,发扬长处,为了创造更美好的未来。在公司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将继续尽自己个人的能力,兢兢业业,为做大作强公司而努力。

2019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

自以“专职安全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做为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在 上半年以来,严格按照 年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西厂有关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下,我非常珍惜这个安全角色,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当中,半年来的工作我感到非常充实。现将个人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内容

1、协助部门领导按公司要求,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现状,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的制定不但满足了上级部门的检查要求,同时方便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在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认真对生产作业区域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职能监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中,杜绝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坚决惩治其他安全违规行为,使自己能够掌握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

3、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性的参加各车间班前、班后会

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的宣传及传达,扎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确保顺利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认真开展“

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员工进行了百人安全宣誓及安全月启动仪式、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真正使其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5、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

每月组织6次以上定期的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从作业现场找出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现场教育员工,做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上半年共发现各类隐患及问题30余起,全部落实了整改。认真听取、收集班组的合理化安全建议和意见,向上级领导汇报;

6、根据公司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夏季四防工作,制定并实施了详细的防汛、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内容,积极组织西厂员工参与演习,在演习过程中找出不足,确保在发生意外事件中,将损失降到最低;

7、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特别是新入厂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通过入厂安全教育使其初步的认识西厂的安全概况及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源辨识、预防,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树立起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半年来在本职岗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安全管理不严不细、员工安全意识淡漠,存在安全管理的盲区,发生了2、23__石货场车辆意外致人死亡事故;

2、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所欠缺,和有经验的同事还有一定差距;应加强业务学习,解放思想,弥补差距;

3、对外协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三违”现象比较突出。在这方面应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监管力度,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对违章作业人员加强教育及加大处罚力度;

4、工作中不够大胆,思想不够超前。

应在不断学习中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完善。

三、下半年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尽职、尽责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环境,在复杂的工作中磨练意志,提高自身素质;

2、当好领导助手,对安全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部门领导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大型吊装、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高危作业的安全监察力度,确保作业安全。

对作业现场违章现象、存在的隐患,要及时制止和整改;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经常参加各单位班前、班后会,认真落实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规定;

5、加强外协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审查工作,加强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好危险性较大的

检修工作的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监督到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总之,半年来,我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中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高各方面的工作能力。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

2019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四】

2018年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于领导要求还存有一定差距,新的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狠抓安全管理,为实现全年安全用电无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用电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__月_日,本人蒙公司领导的厚爱和赏识,有幸加入公司任防腐厂安全员一职,感到非常荣幸。在我加入__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弥补不足的一次珍贵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悉心关怀、指导、信任和同事的理解、支持帮助下,使我在短时间内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渐渐融入到___的大家庭中,逐步将本职工作走向正轨,为以后更好的开展和完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今两个多月来,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熟悉了本职岗位的具体事项和工作的全面性,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完成领导交待的相关事务。现将试用期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在公司领导、__厂长、厂办主任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作业现场监督、监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通过对公司短期的认识和了解,加上多年的安全工作经验积累,做了大量的工作:

1、结合__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和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以约束防腐厂员工安全作业;

2、在__车间内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标语;规范了进入车间人员规定,并通过现场安全监督、督促员工遵守现有的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遵守劳动纪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会同__对__正在建设的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环境等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完成率99%以上;

4、培训新员工人数达到100%;

5、深入作业现场督促、督查作业人员、设备及环境检查,在作业现场发现违规操作进行批评教育、罚款;

6、配合公司对我__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检查;对__的安全工作批评指导,作好一切记录;

7、会同公司综__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8、应__,对__进行一次驾驶员交通基础知识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素质;

9、应__每个月一到两次对__车间进行全面性的安全检查,从中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取长补短,提高__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10、制定__月、季、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督促__有关部门做好电气、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特种设备一、二、三级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还有很多的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我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__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创造__安全生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计划

1、根据__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防腐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防腐厂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和工段(班组)都要与___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亡事故为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__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生产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__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公司财产损失提供保障;

7、认真按照__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___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我会尽职、尽责、尽快的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企业一起成长,不辜负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期望和栽培。

2019安全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五】

“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是我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安全员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在现行岗位上任职一年来,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2018年在所长的正确领导下,农电公司有关领导的信任与支持下,从事我非常珍惜这个安全角色,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工作,今年的工作我感到非常充实的一年。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1、以“

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思想上围绕爱国爱党,行动上处处想着局利益积极上进,协助所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决定、条例,扎实作好安全培训工作,坚定地履行《安全责任书》承诺,努力实现公司三级安全生产目标。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苗头通过安全日活动、生产运行分析会一起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吸取分析事故教训,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增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要利于企业发展利于安全生产的自己身先立足;

2、在所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辖区的设备和人员进行职能监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中,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狠杀无票工作,坚决惩治保护器退出运行行为,使自己能掌握分管的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

3、在农电设备组的亲自指导和工作布置下,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月月能深入村检查安全生产、每月分四次对设备进行夜巡和特巡,对设备的缺陷进行分类,落实督促设备组进行完善。使设备能健康稳定运行。能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4、积极主动牵头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创一流供电企业”和做好“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上级的表扬;

5、认真履行职责,在落实“安评”工作中严把安全关,督促电工切实做好查评工作,共查出缺陷一万余条,目前已完成整改1452条缺陷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大大改善了全镇安全用电局面;

第9篇

(一)坚持农业相关建设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多举措调整农业结构,巩固农业建设。2013年共实现土地流转近3000亩,植树造林1093亩,退耕还林1736亩;完成一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塘坝整治20口,渠道清淤7处;承接了县2013年全国新增粮食1000亿斤田间工程项目,规划面积23000亩,总投资1150万元,现已完工。

——多种农业补贴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全年水稻良种补贴3.7万亩、油菜补贴1.8万亩、小麦补贴3.32万亩、棉花良种补贴0.7万亩,农资综合补贴5.1万亩。粮食综合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购买农业机械补贴等共兑付资金约415万元。

(二)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稳定生育水平,极高政策符合率。到2013年统计年度结束,人口自然增长率8.26‰,政策符合率90.16%,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程度达90%以上,圆满完成了县下达的年度人口目标和任务。

——提高政策内补贴,计划生育光荣。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两女结扎户,每户在购房时乡财政承担5000元的购房款;2013年全乡731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户,共兑现独保费资金32.28万元;对在2013年统计年度内新增的两女结扎户,奖励标准提高到4000元;对期内手术、放弃再生育指标、早孕发现、晚婚晚育等奖励金额达10.1万元;本统计年度共完成194对拟孕夫妇检查,投入资金2.7万元;同时落实好国家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发放奖励扶助金6.4万元。2013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达46.2万元。

(三)坚持统筹协调可持续,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新农合、新农保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新农合参保人数24242,人,缴费人数24242人,缴费率100%;农保参保人数达到18466人,其中应缴费人数为12164人,已缴费人数为11544人,缴费率94.9%。

——社会保障日益完善。“515”敬老院目前共有四批次179名五保对象入住,床位利用率90%,集中供养率65%;享受分散五保供养对象133人,全年发放资金29.26万元;已纳入农村低保449户,享受低保1116人,全年发放资金177.22万元;已办理大病医疗救助64户,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额24.12万元。

——狠抓农环整治,美化人居环境。将农环整治作为重点常规工作来抓。设立环境整治和督查组,配备20名专职保洁员和71名兼职保洁员;先后投入资金60余万元,配备2辆垃圾专运汽车、285个环保垃圾筒、2座垃圾房和103座垃圾池。

(四)坚持以人为本、稳定为重,构建和谐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制度建设、不定期排查、督查整改相结合。本年度共组织52个检查组次、245人次、受检查企业74家,排查出一般隐患106条,已整改到位105条,整改率99%;打击非法经营户2家,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防患于未然。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2013年我乡共接待一般性矛盾纠纷(含乡村两级)126起,群体性上访5起,总计131起,实现调解129起,调解率达98.5%。同时综治办、司法所创新形式,思虑在前,通过普法宣传、人民调解防护、应急预案制定、网格化管理、夜间巡查等多举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

——加强自身建设。针对机关内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认真开展检查与自我检查,以集中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公”开支、“”等问题为抓手,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效能督查,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打造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政府。

(五)坚持村民利益不受损,重点项目建设不动摇

——美好乡村建设。小陶社区作为县美好乡村示范点,目前建设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主次干道改造,给水改造,景观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和环卫设施,水渠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程均已基本完工。

——村推进建设。村推进项目是市重点项目,项目总规模12105亩,新建村2个安置点项目,安置763户,其中村403户,岗程新村360户。上半年2个安置点完成了勘探、招投标以及监理公司的确定等相关工作,于8月18日全面开工建设。截至日前,2个安置点一、二期工程已完成32栋一层主体结构施工,一层墙体完工72栋,基础分部工程完工41栋及正在进行基础墙体施工40栋。

——杨马路路面整修工程。工程主要是对杨马路穿越街道路段的拓宽与整修。工程于今年10月开工,工期3个月,预计年底前实现通车。目前已完成段一层水稳的2/3,岗程安置点180米路段的降方处理,以及大街至岗程安置点需拓宽至8米路面的路基整理。整个整修工程正在积极有序的开展。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我们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指导思想,建立生态文明乡,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之年。明年我乡的财政预算收入为2649万元,其中体制性补助301.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47.64万元,税收分成收入2100万元。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本着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有序开发,协调发展的原则,我乡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发展为原点,提升经济综合实力

——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着力培育绿色经济。按照“发展特色农业、延伸产业链条、树立品牌意识”的发展思路,发掘地区特色农业,继续将小陶美好乡村与其油桃产业相结合,加快加强农业产业化水平,探索农业发展新出路。

——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实现经济新跨越。在全乡上下形成浓厚的“人人抓招商、大家为发展”的招商氛围,采取先筑巢、后引凤的办法,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招商环境。立足实际走出去抓招商、找项目,吸引更多的资金、项目落户。

——落实创业富民政策,实现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鼓励本地农民特别是农村能人发展个体、民营项目;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坚持“谁有能力谁发展,谁当龙头扶持谁”的原则,积极带动民营企业向龙头带动发展、向规模化发展。

(二)以投入为契点,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路网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质量。提升公共运输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机制,确保农村公路高效率发挥作用。2014年继续开展“村村通”建设,同时对已修建的公路加强排查和养护,制止超重车辆绕道行驶农村公路,确保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完好,真正做到管养并举。

——紧抓冬修进程,打造水利发展新格局。以塘坝扩挖、圩堤加固,沟渠清淤、病险水库加固以及节水灌溉改造为重点摆开战场。将农民生产生活的水利需求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加快推进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

(三)以整治为抓手,加大集镇建设力度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坚决制止乱摆摊、乱搭棚、乱停车的“三乱”现象,认真开展集镇保洁、车辆停放、文明集市等长效性管理工作,完善和规范包括道路保洁员在内的集镇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包保责任制。

——整合集乡建设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对大街的开发管理,加强集镇建设和道路建设。完成对集镇主干道、学校、人流集中地和主要公共场所的设施配套工作,包括排水系统、垃圾集中收集点、垃圾箱等。

(四)以服务为中心,统筹发展社会事业

——计划生育长抓不懈。抓重点、创载体、强阵地,全力打造“立体化”宣传模。认真落实“村为主”和“利益导向性”机制,主动、被动相结合,坚持“日清理,周排位,月调度”的高压工作制度,全面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及出生漏报,落实四项手术,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参检率、早孕发现率、节育措施到位率,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民生工程群策群力。继续加强三官养老院建设,增加床位量;进一步提高我乡五保集中供养率;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对照市、县标准,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提高新农合参合率。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积极做好个体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立体式监管,层层筛查,日日检验;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体系,树立典型,淘汰落后;严格准入制度。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按照“惜资源、护环境、利地方、惠百姓”的要求,合理规划开发,对严重破坏坏境、非法经营的企业与个人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完善文化站建设,丰富村民精神生活。进一步搞好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工作,完善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活动室、图书室,并做好图书日常借阅登记。并积极开展广场舞活动、电影展等各种文体活动。

(五)以和谐发展为重心,紧抓重点工作不放松

第10篇

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委办〔2008〕116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

第三条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成品油仓储行业和零售经营网点(包括加油(气)站、点、船)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负责做好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组织协调全省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仓储行业和市本级(含所辖区,下同)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申报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负责市本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受省商务厅委托,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仓储、市本级零售经营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及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快报制度;负责市本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初审及经营条件的经常性核查;受省商务厅委托,负责组织零售经营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快报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柴油、煤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醇醚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持证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成品油或直接将成品油批量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气)站(点、船)从事成品油(气)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迁建是指县级及以上政府因城乡规划调整,将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场地另作它用、将其所有设施从原经营地搬迁到另一地点重建的行为。扩建是指成品油经营企业增加成品油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气)容量等设施、规模进行建设的行为。改建是指成品油经营企业按原来设施、规模进行就地改造的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1.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

2.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

3.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三)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四)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五)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海上1万吨级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六)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七)财务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九条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二)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海上1万吨级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四)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五)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六)财务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第十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省加油(气)站(点)行业发展规划、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附件1)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气)站(点)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财务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的水上加油船和岸基加油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全资自营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加油(气)站(点),并以管理公司名义统一纳税;管理公司须取得合法的办公场所。

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本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超过30座及以上加油(气)站(点)的(含投资建设、控股和租赁站),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许外方控股。

第三章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第十三条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申请从事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商务厅初审。省商务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附表1),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附表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后,省商务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新(迁)建、扩建成品油库申报程序及审批时限

(一)企业按照省商务厅确认的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和当年规划实施文件,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拟建库的规模、地址等进行初审,会同县级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环保等部门实地踏看,必要时请专家会审论证,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企业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附表3),由市级商务及上述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行文附申请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

(二)新建油库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用地企业需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请企业凭预核准文件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报名。

(三)涉及到使用港口岸线的,需先征求省发改、交通(港航)、海事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省商务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复并附经省商务厅签署意见的《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省商务厅按上述规定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l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申请企业凭省商务厅批复和《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及使用港口岸线等接卸设施的批文,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凭批复、审批表及项目设计方案办理油库施工建设前的土地、规划、建设、交通(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施工。

(六)油库等仓储设施竣工后,企业应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附表4),由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县级及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及本细则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七)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自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符合条件的,填写《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5)或《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6)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附表7),行文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行文上报商务部申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申请企业凭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安监、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营业。

第十五条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申报程序及期限

(一)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加油(气)站(点、船)行业发展规划,对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召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环保等部门实地踏看,确定加油(气)站(点)建设地址、规模和面积;由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

(二)新建加油(气)站(点)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用地企业需经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省商务厅审核后下达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请企业凭预核准文件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拍挂出让报名。

(三)凡是获得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据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企业填写《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附表8)或《加油(气)站(点)迁(扩)建项目申报表》(附表9),由市或县级商务及相关部门签署审核意见,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

(四)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建设加油站,业主单位在整条高速公路项目论证时,应当请当地商务、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参与服务区加油站项目论证,确定具体选址;建设立项时,按照高速公路加油站发展规划,由省交通厅签署审核意见,并附商务部门参与项目论证依据及相关部门文件,由业主单位直接报省商务厅;竣工验收、年检年审由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属航运部门管理区域的水上加油站,可参照高速公路加油站申报材料要求申报。

(五)加油(气)船项目,由市或县级商务、船舶管理部门联合,采用竞标方式确定经营企业;由申请企业填写《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附表10),由市或县级商务、港口、海事、渔业或内河等船舶和水域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行文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

(六)省商务厅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细则第十四条(四)的规定办理。

(七)企业凭省商务厅批复和签署意见的《审批表》或《申报表》,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由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凭批复、《审批表》或《申报表》及设计方案办理加油(气)站(点)土地、规划、建设、交通(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等相关手续,方可正式施工。

(八)加油(气)站(点)竣工后,企业应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加油(气)站(点)竣工验收表》(附件11),由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及本细则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九)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附表12)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附表13),行文并附相关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申请企业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安监、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营业。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程序及期限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成品油经营,包括新设立成品油经营企业、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成品油经营范围、在原批复限制数量基础上增加加油(气)站(点)数量、并购境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先获得商务部核准外资进入的许可,在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后,再执商务部有关成品油经营的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按本细则规定的经营条件提出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商务厅初审,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成品油零售经营,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时报商务部备案。

第十七条设立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申报程序及期限

企业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并附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仅限管理注册,不对外经营成品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企业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参加新建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参加新建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一)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企业参加油库、加油(气)站(点)土地招拍挂预核准的请示文件。

(二)新建油库须出具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建加油(气)站(点)须出具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由所在地开户银行或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参拍者有效的资金证明(资金规模须与出让土地价格相匹配,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企业可不出具资金证明)。

(四)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上年度年检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五)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税、地税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一年内无偷税、漏税行为记录的证明。

(六)与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供油协议。

(七)持有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不包括加油点及零售管理公司)及专项用户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管理权限出具上年度年审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八)跨省界的参拍者,除出具上述相关的条件证明外,还需提交所在地省级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确认的证明。

(九)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出具商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未超过商务部核定的加油站数量(含投资建设、控股和租赁加油站)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具备条件、油库情况、成品油经营方案),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文件。

(二)《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或《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并附《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

(三)成品油油库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成品油批发或仓储经营资格的请示文件。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六)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八)批发经营企业要签订供油协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与镇海炼化公司、杭州炼油厂等企业或与年进口量在10万吨以上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1年及其以上供油协议(年进口量由海关出具证明);或与年销售量在20万吨以上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1年及其以上供油协议(年销售量由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证明);或自身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对跨省界签订的供油协议,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确认。

(九)省商务厅出具的成品油油库布局规划确认文件,新建油库须出具省商务厅的成品油油库规划实施确认文件;1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成品油库设施立项批文及《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论证的证明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复印件。

(十)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以及与其所在地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接卸设施所有权的证明。

(十一)发改、交通和海事部门批准建设的海上1万吨级及其以上的码头或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等配套设施的立项批文。

(十二)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县级及其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油库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人员的名单和核发的批准证书或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油库容量在1000立方以上用此证,下同)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油库容量在1000立方以下用此意见书,下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许可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用于油库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十三)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

(十四)油库迁建项目,还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五)油库原地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交油库土地证及相配套接卸设施的产权证明,并附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六)从事水上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还需提交拥有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设施的法律证明文件,与其所在地域航道条件、储运能力相适应的成品油水运接卸设施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十七)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八)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九)成品油仓储(油库)与接卸等配套设施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二十)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条新(迁)建、扩建成品油仓储设施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新(迁)建、扩建成品油仓储设施,应向省商务厅提交《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原件5份,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审批表须由规划、国土资源、安监、环保等部门签署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文件材料。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三)油库建设企业章程(联营合同或协议)。

(四)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的请示文件。

(五)省商务厅当年成品油油库规划实施确认文件。

(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七)涉及到港口使用岸线的,需提供省发改委和交通(港航)及海事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八)油库迁建项目,还需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原址处理承诺意见书、《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附表14),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九)油库原地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交油库土地证及相配套接卸设施的产权证明、《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十)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一条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竣工验收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竣工验收,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仓储(油库)设施验收的申请报告,《成品油仓储设施竣工验收表》、《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审表档案》。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任职证明文件。

(四)省商务厅出具的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批文及《成品油仓储设施项目审批表》。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论证的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

(五)经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县级及其以上商务、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海事、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人员的名单和核发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用于油库贸易交接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人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

(七)涉及到港口使用岸线的,需提供省发改委和交通(港航)及海事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八)迁建、原地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并附原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九)申请主体是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母公司同意其申请的书面证明文件、《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一)成品油仓储(油库)与接卸等配套设施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二条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新(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船),应向省商务厅提交《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或《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原件5份,其他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具备条件、经营方案等)。

(二)企业填写《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审批表》或《申报表》需由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签署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相关文件材料。

(三)加油(气)船项目,提交《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由县级商务、港口、海事、渔业或内河等船舶和水域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中签署意见。若是新建项目,附加油(气)船经营权《竞标确认书》(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和船舶管理部门联合盖章有效)。若是旧船更新项目,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企业盖章有效)。

(五)新设立企业的章程(联营合同或协议)。

(六)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新建、迁建、扩建加油(气)站(点)的请示。

(七)省商务厅加油(气)站(点)规划实施的确认文件。

(八)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气)站(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省商务厅同意申请企业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持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九)项目建设选址与周边加油(气)站(点)的间距现状图及相关说明(须企业和申报地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十)高速公路加油(气)站项目,提交国家级或省级建设高速公路立项批文,附相关部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意见》等材料。

(十一)迁建项目,还需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原址处理承诺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十二)原地扩建项目,还需提交加油(气)站(点)土地证和经营设施产权证明、《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四)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三条加油(气)站(点、船)竣工验收并申请零售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请加油(气)站(点、船)竣工验收并申请零售经营资格,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验收并申领证书的申请报告,填写《加油(气)站(点)竣工验收表》、《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

(二)市或县级商务部门出具的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文件。

(三)省商务厅出具的项目建设批复和《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或《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以及项目设计方案会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复印件。

(四)与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附加燃气功能的加油站还应提交与燃气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供气协议;同时附批发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五)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七)经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牵头的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纪要,附上述部门参加验收的人员名单;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消防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部门核发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气象部门核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安监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项目设立申请审核表》、《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监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和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明。

(八)加油(气)船的验收,提交由港口、海事(船检)或渔业(渔政)或内河(船检)等船舶和水域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书(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吨位证书、安全证书、防止油污证书及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质量验收合格意见书)。旧船更新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九)迁建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原地扩建项目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并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和原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十)由县级及以上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出具的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二)加油(气)站(点、船)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十三)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四条申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须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设立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全资自营加油(气)站(点)数量及运行情况等)。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四)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零售管理公司请示文件。

(五)新公司所属加油(气)站(点)权属证明,所有加油(气)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清单。

(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新公司所属加油(气)站(点)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七)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地)税部门要求新公司统一纳税的证明材料。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四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

申报程序、审批时限及提交材料

第二十五条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程序与期限

《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事项需要变更或证书遗失的,企业需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附表15),并提交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变更登记表》盖章确认后,附变更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报程序与期限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需要变更或证书遗失的,企业需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登记表》,并提交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变更登记表》盖章确认后,附变更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加油(气)站租赁经营应当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出租的加油(气)站必须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符合省加油(气)站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承租经营企业应具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加油站)经营资格,租赁经营时间须在5年以上,签有租赁经营协议或合同。同时,须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原省经贸委已核准的除外),并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标注“租赁经营”字样。租赁期满不续租的,及时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点不允许租赁经营。

第二十八条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及专项用户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包括企业转让、收购、改制、控股方发生变化、油库等经营设施被收购等),原经营单位应办理经营资格的注销手续,交回原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新经营单位应按设立条件重新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成品油经营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办理投资主体变化等事项的,应先取得商务部外资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第三十条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企业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船籍管理部门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油库或加油(气)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明(2005年以前颁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加油(气)站(点)和油库的原产权单位提供土地权属关系及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证明文件)。加油(气)站租赁经营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上级任职证明、身份证明及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培训证书;涉及股份制企业人员调整的应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附公司章程);涉及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调整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涉及家庭财产转移的还应提供相关协议及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公证证明。加油(气)站租赁经营、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的,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承租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新的出资协议及产权证明,必要时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油库、加油(气)站(点)经营场所土地及房产合法使用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地名办或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经营证书遗失(含正本或副本),应提供:申请企业关于证书遗失的书面说明文件,《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发、仓储企业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零售企业提交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的原件;注册所在地司法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丢失或被盗证明文件。

第三十一条成品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需提供的材料

成品油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应向省商务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由申请企业盖章及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加盖核对章。

(一)原企业经营资格注销申请文件(包括出让申请及经营资格注销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登记表》。

(二)原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经营项目建设立项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保护评估批复意见;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原经营企业的成品油经营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5年以前核发《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其建设项目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提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提供“原企业批准成立文件”、所在地土地和建设部门的说明材料及“法院强制拍卖、招拍挂取得经营权文件”、“有效的改制或产权处置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四项中的任何一种证明文件。

(四)新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报告;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

(五)提供经过公证的无债务纠纷的企业转让协议。

(六)工商部门核发的新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七)新企业法人代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八)新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九)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十)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原企业出让和新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资格的请示文件。

(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五章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经营资格终止、撤销程序及提交材料

第三十二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应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后,在《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成品油审核专用章。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省商务厅盖章的《歇业/注销申请表》到省商务厅领取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应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歇业/注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的《歇业/注销申请表》,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第三十三条注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办理程序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附申请材料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商务部核准注销的,省商务厅将已注销的企业名单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终止经营,应向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填写《歇业/注销申请表》,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在20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核准注销的,将注销企业的名单上网公示,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的程序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经省商务厅或商务部查证属实的,由商务部依法撤销其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告知企业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省省商务厅查证属实的,由省商务厅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撤销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名单上网进行公示,并告知企业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申请人应向省商务厅及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二)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说明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暂时歇业或注销经营资格的书面决议。

(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第三十六条撤销成品油经营资格提交的材料

(一)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撤销申请,或成品油零售企业所在地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撤销申请。申请文件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撤销的原因及处理意见等。

(二)支持撤销经营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第六章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办理程序、时间及提交材料

第三十七条年度检查时间及办理程序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参加年审,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表16),并按本细则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年审;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年审;省属经营企业可直接报省商务厅年审。

对于年度检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机关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同时在《检查登记表》内签署“同意通过年审”的意见并在年审表档案中记录备案;对于年审不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由省商务厅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17),责令其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对于年审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相关规定处理。对经营企业当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基本条件的、长期无实质性经营且无故不申请歇业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及专项用户企业,报请商务部核准后,依法撤销经营资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及管理公司,报经省商务厅核准后依法撤销其经营资格,并将撤销决定告知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同时在《检查登记表》内签署“不同意通过年审”的意见并在年审表档案中记录备案,以备后查。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年度检查结束后将年度检查工作总结报省商务厅。

第三十八条年度检查提交材料

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应向省或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下列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五)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七)油库或加油(气)站(点、船)的产权证明文件。

(八)油库或加油(气)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商务厅出具的油库或加油(气)站(点)的批复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九)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十)批发企业还需提供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管理信息系统监测、预测月报、周报报送合格的证明。

(十一)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七章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的规划管理

(一)严格执行全省成品油仓储和加油(气)站(点、船)行业发展规划,无规划的不予建设;有规划但未遵照规划布点原则和设置标准的,经省商务厅查实后,按照情节轻重核减或取消规划指标;已下达规划或立项批复的,予以撤销。

(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按照各市分块指标执行。对要求新增加成品油仓储规划的,原则上在分块指标中调剂解决,不作规划追加。在完成本市分块指标后,如属省重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等部门提出增加规划的意见,经当地市政府同意,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成品油中转储运基地发展规划由宁波、温州、嘉兴、台州、舟山等沿海地区,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制定,经当地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会审后批准实施。

(四)已具有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其油库改扩建须按本细则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油库库容达到《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条件的,增加库容须纳入各市成品油仓储库容规划;未达到经营条件的,增容后总量未超过1万立方米部分不受成品油仓储库容规划限制,超过1万立方米以上部分,应纳入各市成品油库容规划总量。

(五)各地新增加油(气)站(点、船)规划布点,原则上在控制数中调剂解决,不作规划追加。对新建道路(航道)、扩大城区和新设各种开发区、港区需增加或调整加油(气)站(点、船)规划布点的,由县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公路、港航)等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加强成品油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

(一)省商务厅下达同意建设成品油油库及加油(气)站(点、船)项目批复后,企业一般不得改变投资主体、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在实施过程中,投资主体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与批文不相符的,应按原上报程序商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省商务厅重新核准。建设地址发生变化,与批文不相符的,应持县级及以上商务部门会相关部门调整建设地址的文件,报省商务厅重新确认规划后,才能按程序重新申报。成品油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批复的投资主体申报领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验收中,要对照项目批准文件,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核定的投资主体、建设地址和建设规模进行设计并施工,对投资主体、建设地址与批文不符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不予验收,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各级商务及相关部门不得越权审批成品油经营建设项目。任何人不得未批先建、变相转让或异地迁建成品油经营项目。

(二)对现有加油(气)站(点)已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的路段,不再安排原地扩建。鼓励在未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路段的加油点,申报增加汽油或燃气经营项目;鼓励在已超规划布点和设置标准的同一路段上,对两座及其以上加油点进行整合,以其中一个点为基础提升为加油(气)站。

(三)对不涉及增加土地、储油(气)罐、油(气)罐容量、加油(气)机和经营品种的原地改建项目,可由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对仅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求进行专项整改的,企业应凭整改通知书报县或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整改。严禁企业擅自超范围整改,以整改替代原地改(扩)建的,要依法查处。

(四)由于修建道路、城市用地性质改变等原因需拆除的加油(气)站(点),一般由拆迁企业或部门按照政府拆迁赔偿有关规定处理。迁建加油(气)站(点),应符合省商务厅下达的加油(气)站(点)布点规划,出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文件和动迁部门的拆迁协议;迁建到规划布点外的,按照加油(气)站(点)规划调整申报程序,经省商务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加油(气)船因船况等原因退出经营的,允许原业主“以一换一”更新船舶,凭新船舶的国籍证书,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业主不再继续经营的,由船舶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终止经营资格,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按照“废一还一”的原则,由县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船舶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标方式确定新业主,新业主凭加油(气)船经营权《竞标确认书》按新设立加油(气)船程序重新申报。

(六)国、省道,县、乡道沿线及城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加油点(含流动车)。鼓励有条件的加油(气)站(点),按原地扩建申报程序,经县级及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申请增加液化气经营项目。

(七)成品油油库建设项目三年内、加油(气)站(点)建设项目二年内,无特殊情况且项目无实质性进展的,省商务厅批文原则上自动失效。

第四十一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资质管理

(一)成品油批发或仓储企业,经营资格应以成品油油库和接卸设施的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一般以一个油库区作为一个申报单位,不能“一库多报”或“多库多报”;对欠发达地区可采取多库一报,即几个成品油油库容量叠加达到1万立方米,但每座油库都要求该企业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

(二)军队等专项用户的内部成品油油库和加油(气)站不能申领成品油经营资格证书,并严格禁止对外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

(三)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证书仅限于工商注册登记,不对外经营成品油;不得既设立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又保留一座或多座独立法人资格的加油(气)站(点)。对跨县界或市界设立零售(加油站)管理公司的,由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统一纳税和管理的相关证明;对已出租的所属加油(气)站(点)的,不得申领成品油零售管理公司经营证书。

(四)凡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要求申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省属企业,可直接报省商务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告知工商等有关部门。对因城市规划调整、道路拓宽等原因需拆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经省商务厅同意,可适当延长歇业时间。

第四十二条加强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管理

(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做好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上报成品油市场运行分析及周报、月报,建立健全成品油应急机制,维护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作。对可能引起市场运行异常波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了解经营情况时,要出示相关执法证件;成品油经营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加强成品油市场的依法管理

(一)未经商务部授权或省商务厅委托,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得越权、放权处理成品油市场管理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经营企业办理临时性经营许可证或向当地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成品油市场管理经费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的费用。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及时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擅自越权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责令其改正,并通报批评。在成品油市场管理中或者的,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