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8 08:44: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春节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安委会、市商务局统一部署,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全县商贸领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消防相关安全培训,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工作。各企业要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工作的落实,同时商务部门会指导商贸企业提高火灾防控意识,确保全县商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企业要根据岁末年初、冬春季节行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做好年底商场各类展销活动消防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同时商务局会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全面梳理企业火灾隐患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突出火灾隐患,商务部门将移交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限的部门处理。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企业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开展好消防安全方面的宣传,商贸企业开设消防专栏、张贴标语、发放传单和消防警示标语等活动,同时商务局邀请消防救援部门的专家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培训,组织指导各商贸行业开展消防综合演练,切实培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县商务部门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实施检查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县商务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导,确保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稳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县商务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改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范围
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和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各科室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管公司,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两会”前)
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要求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建筑工地和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建筑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3月-4月)
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总结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工人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施工现场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安全网等设施防火性能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二)强化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杜绝乱接乱拉。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依据《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安办〔2017〕12号)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严禁电线私拉乱扯、一闸多用等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强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办公用房及民工宿舍用电线路敷设保护和大功率电气使用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用电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强化建筑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1)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部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3)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稳定形势,按xx省教育厅《转发〈xx省人民政府消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教安函〔2017〕x号)部署,和“毕宝文副省长在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我校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中心,以xx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为依托,本着为学校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秩序环境,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尽职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推进消防工作责任的确认和落实,真正做到各单位、各岗位、各部位消防责任清晰明了;进一步深化火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在2017年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地毯式火险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即查即改,真正做到对隐患不推诿、不过夜;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的制度、技术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认真研判本单位冬春季节火险隐患形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动员部署,逐级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无死角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特别是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自查力度,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天内)。各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消防安全责任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责任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在前期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是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水暖电设施、燃气设施、危险品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校内安全责任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放假期间不使用的房间和场所要采取封闭、断水电措施,对放假期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断开电源,同时要禁止关闭监控和消防设备电源。
(二)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开展对电气火灾隐患“拉网式”自查自纠工作,针对重点部位逐一深度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实施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出了整改意见并建章立制,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及时补充。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安全责任,彻底整改学校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建立消防组织,完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平台,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模式。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要紧盯全国“两会”、寒假、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公寓、厨房、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做好放假期间所属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仓库等区域的巡逻检查工作,安排人员定期到校巡逻检查,主要检查水暖电气、消防设施、消防供电完备等情况,并做好巡逻检查记录;要将各房间钥匙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发生跑冒滴漏等突发事件时,及时打开房间,及时处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各单位要将假期巡逻检查人员和保管钥匙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放假前报学校保卫处备案;假期所有在校人员一律禁止在楼内使用明火做饭;禁止在楼内使用电暖气等设备取暖;春节、元宵节期间原则上不准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等方式,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大对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使全校每名师生都培训一遍消防知识,对师生普及教育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常态化宣讲教育和消防安全员“每周一日”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六)持续加强维修改造等施工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黑河学院入校施工安全责任书》规定,同时填报《黑河学院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施工前必须履行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施工方方可进校施工。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将禁止进校施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维修申报部门自行承担责任。施工维修申报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公告牌,明确施工责任人、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期限等,并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围挡遮蔽,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七)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学院要在12月15日前,对所属学生公寓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排查学生公寓内有无私拉乱接电源线现象、有无违规用电器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有无使用明火现象、有无大量垃圾堆放或其它安全隐患。严禁将照明灯具直接固定在床板上面或将电线插板放到在床上,并教育学生做到人走电断。学校将组织由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人员构成的督察小组,对学生公寓进行随机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频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节日集中,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加强火灾事故防范;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为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领导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狠抓监督检查排查隐患整治,确保了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了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宜,各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在工作中,一是制定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内容、目标要求,并下发至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无事故发生;三是结合实际,把火灾防控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民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一位职工,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了安全责任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扎实开展,确保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认识,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利用日常检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以多种方式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向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防线。同时,结合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消防事故警示教育,营造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围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此期间,针对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排查了服务对象密集的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五保集中居住点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做好防火、触电、漏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食物中毒、燃气泄漏等事故防范,增添消防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无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防火措施到位;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用火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值班门卫记录完善。有效推动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运行、维护、完善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好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落实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立了值班电话。为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在全民政系统开展了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抽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都能坚守岗位、尽职履职,未发现脱岗的现象。
通过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排查出了隐患,解决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开创2021年度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战役目标
按照《全省深入推进“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村(居)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最大限度地控制亡人火灾,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和“百日会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具体目标是:
(一)排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100%消除;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五)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七)成立镇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谢发枝公安分局局长任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指挥调度。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大队,张一兵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清剿火患”战役。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按照省政府《“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深入排查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二)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对当地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违规住人场所。按照市政府《转发公安消防局<xx市清查建筑内违规住人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各类场所整治标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建筑内违规设置人员居住区域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在前段时间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安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结束。
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制订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各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工作。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海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石云华、吴维民、关俊杰、张继红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大队、站、中心负责同志组成。下设4个安全检查小组,分别为消防安全检查小组、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和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全检查小组。
(一)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三防办、防洪设施管理所、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负责人:朱首庆、吴桂平、谭德生、邵锦生同志
检查内容:对各自管辖范围的办公区域、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内部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存在使用超负荷大功率电器设备,离开办公室是否关闭空调、电器设备和电源开关。督促、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办公场所消防器材、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处于适用状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三防办负责检查区委23楼办公场所;防洪所负责检查三防大厦办公场所和三防仓库等;监测站负责检查本站办公场所、实验室和实验化学药品等;环保科技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区环保大楼相关场所。
(二)企业污染治理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对建筑工地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现场噪声及扬尘防护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工地严格遵守规定作业时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做好便民措施,减少施工扰民。2、检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对相关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和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检查小组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环境(水政)监察大队
责任人:唐艳、李奕赋同志
检查内容:加强对本辖区内除市级环保部门监管以外的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贮存是否规范,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按要求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是否按规定存档,是否存在将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当一般废物处置的行为。
(四)地质灾害(地面坍塌)安
全检查小组责任科室:三防办
责任人:朱首庆
检查内容: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对辖区边坡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令整改,落实好边坡安全监管责任人,督促做好边坡巡查、警戒、预防、整治等工作。全力组织做好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突发地面坍塌情况及时与市交委东部交通运输局、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区建筑工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办进行处置,做好整治项目的落实和施工。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全力做好各项群测群防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底前)。各小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大检查工作详细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检查整治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月底前)。各小组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资料妥善整理、存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2月15日前)。各小组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马兴瑞、许勤等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实现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作用。各小组要提高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局2015年度工作收尾和2016年度工作开局的头等重要工作落实。各小组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小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面履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业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分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不留死角。
一、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为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局安全科科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治理范围
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
(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三)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企业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九)企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
(十)企业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五、工作措施
(一)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普查。2015年2月2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对检查的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企业类别、人数,重点掌握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摸清底数。花名册于2月28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15年2月2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动员督促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确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档案资料备查。要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向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各报备一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三)集中开展消防培训。2015年3月30日前,要组织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辖区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2015年春节前,各行业系统部门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进度,并落实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2015年上半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集中挂牌督办;对关停有难度的,要列出名单及时上报政府进行处理,同时责令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2015年12月31日前,对建筑性质合法,但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坚决进行处罚、关停;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但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且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特别是彩钢板违章建筑,要及时抄报政府,依托当地“三改一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
(五)理清各方面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理清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向上级政府报备。根据普查情况,各行业系统部门要与所属每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管单位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落实领导责任。要依据有关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专项治理。要通过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向社会公告等形式,落实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当前火灾防控形势部署开展的集中统一行动。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治理计划,划分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调度全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张洪钊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治安、交警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战役,掌握全县战役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战役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县战役指挥部上报战役战况。
二、战役目标
动员各乡镇、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在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的目标。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九小”及“三合一”场所。拉网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学校、卫生所(室)、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逐一排查一遍,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要搞一次疏散灭火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其它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本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存在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
四、工作措施
(一)协调联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力量,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落实分片区、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县公安局要实施“全警消防”战略,组织消防、治安、督察、交警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公安民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节假日确保三分之一警力不间断地开展检查。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大网格”: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乡镇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村等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行政村(社区)“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包村民警牵头,组织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包村(社区)民警指导,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干部、楼院长、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乡村、社区、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各乡镇要积极推进乡镇消防管理机构建设,依托乡镇综治办等组织,加强对农村、社区、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四)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在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工商、文广新体等部门联合开展两次“燕赵风暴”行动。年12月23日至年1月3日开展2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举办元旦等节日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年1月13日至2月7日开展3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和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指挥部将从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战役特别行动队,战役期间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错时制排查整治,以夜间检查为主,把优势在火灾高发场所、把防控工作落实在火灾高发时段。
(六)组织执法技术服务队开展消防设施整治。由消防大队负责建立一支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技术服务队,由消防大队一名干部带领专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逐一检查、检测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坚决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对所有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检查、检测、整治一遍。
(七)开展战役宣传专项行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为主线,在全县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专项行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战役开展情况,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消防安全模范村”、“消防安全模范家庭”评选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把《消防安全明白纸》发到每个家庭、每名员工;大力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大培训,年底前在全县培养1000名农村消防带头人、300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明白人。年内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八)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乱点”,一律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11月底前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县政府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掀起“清剿火患”战役热潮。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2月6日)。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任务分解表,目标任务要细化到人。县公安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11月底前,要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单位、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6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清剿火患”战役的自查工作,并向县政府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2月20日前,战役指挥部将组织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将对全县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全社会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在本乡镇、本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县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年终考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惩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
为降低**防火隐患的发生频率;**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森林(城镇)火灾的发生,为切实做好2019年的森林(城镇)防火工作,制定《***2019年森林(城镇)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一)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我镇以落实县政府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狠抓了防火宣传和负责制的落实。制定了《重点时段林火预防工作方案》,并学习县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对去年遗留下来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查找原因,以案说法,教育干部群众。
(二)落实相关责任制度。重新明确城镇防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干事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三)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省、地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指示。
1、重点人员。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外来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聋哑、智障、精神病、未成年人的监护等作为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防火意识。
2、重点部位。使用防火车到车站、旅店、窗口单位、外来企业、林缘交错区域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消除盲区。
3、为了做到有效的宣传,开展了防火宣传走千家、进万户、进学校。印制发放各种宣传单**张,截止到5月30日,签订防火公**份,吸烟保证书**份,统计痴呆疯傻等重点人员124人。在镇内文化路两侧等地悬挂防火旗500面,在林缘交错地带悬挂防火宣传横幅65条,并印制300个义务防火宣管员袖标,分发给县卫生队,印制2000册防火宣传册发给镇内宾馆和旅店,广泛宣传森林、城镇防火法规、政策。
4、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我镇已完成了部分责任区域的划分,并为83个巡护责任单位,发放巡护马甲120件,将有效提高巡护人员的重视程度。
二、应急管理工作
2019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该项列入党政重要日程,将其纳入我镇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
1.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干事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制度和方案。在春节前后、两会及五一期间,对4个社区办公场所及各活动室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社区灭火器配备不足及过期的现象,镇政府购置48个灭火器分配给社区,且配合相关部门对****等人口集中的单位及生产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2.重视抓宣传。为了更好地做到全面覆盖,印制发放彩色单页宣传单10000张,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知识,对全镇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3.隐患排查工作。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5月初,镇政府邀请国家电网和应急救援大队的人员联合对镇内各社区活动场所和居民区进行了电线老化和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工作。
三、防汛、河长工作
1、为认真做好今年的防汛准备工作塔河镇特制定了《防汛预案》、《山洪预案》等方案。
2、加快贯彻落实省、地有关“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镇防汛应急管理能力和河长制工作成效。
3、进5月份以来,我镇降水量增多,导致***形成内涝,在县防火办的支持下,5月21-22日将上述区域内积水排除。
四、防范非法集资工作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了解,镇政府开展了以使广大居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责任意识为目的的“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居民群众认真观看了宣传视频《一念》,并在人员密集处宣传条幅2条、发放彩页宣传单500张,进一步扩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达到了引导居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五、存在问题
一是平房区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且各种线缆架空过低,将影响城镇防火;二是老旧楼房和平房区电线老化严重,易造成火灾。
1、造林绿化水平再上台阶。
2012年秋冬以来,我县按照省市部署及2013年营林计划全部下达到各乡镇,通过认真宣传,积极组织,掀起冬春造林,实行了营造林工作整体推进。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全部完成成片造林12500亩,完成任务100%。;完成中幼林抚育5000亩。完成“三边绿化”造林5000亩,其中:路渠绿化完成4200亩,总长280公里,植苗140000株,完成补植补造2000亩,补植苗木6万株;水边绿化完成500亩;城边绿化完成300亩。
2、油茶产业发展得到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油茶产业发展工作,相继于4月10日召开县长办公会议、5月7日县委书记召开党委书记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5月16日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县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油茶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与资金支持,每年安排600万元以上的资金用于油茶产业的发展。明确油茶产业发展补助标准,成片新造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成片低改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制定并出台了《县油茶产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5月30日召开了全县油茶产业发展流动现场会,安排部署调度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至目前完成油茶新造2500亩,油茶低改8000亩。
3、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加强林地清理整顿工作。5月5日县长在政府多功能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六届二次常务会议,会议中研究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成立了县林地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和县政府十六届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林地保护管理专项打击行动,此次行动,清理出烟花、砖瓦建材以及烟叶烘烤等行业违规使用林地五十余处(起),目前已经立案调查25起,办结10起,向森林公安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起。一批违规占用林地案件得到严肃处理,违规占用林地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启动二类资源调查工作。根据政办函[2013]60号以及林资[2013]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局党组高度重视,早汇报、早部署,调查准备工作顺利开展。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明确由县财政安排调查经费30万元,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领导小组。组建培训了调查专业技术队伍,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争取调查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加强日常资源保护工作。林木采伐管理方面,按照林资〔2011〕109号文件精神,建立并完善木材生产计划申报、审核、备案制度,加强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到目前止,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39份,发证采伐量1255立方米,材积815立方米,楠竹600根。活立木管护方面,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县、乡、村道路巡查60车台次,巡查里程6000余公里。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轻微违规行为20余人次,查处无证运输案件2起,无证采挖活立木案件1起。通过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查办案件及开展道路巡查等一系列措施,活立木重特大案件发案率为零,林区治安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办案方面,执法大队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6起,其中立案25起,办结10起,向森林公安局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起,另15起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4、森林防火工作得到持续加强。
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多样,扑火物资和器材补充及时,林区野外火源防控措施扎实,狠抓了烟花爆竹企业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各乡镇(区)均按要求补充配备扑火器材。今年全县新购二号工具500把。县防火办投入1万元对高压水泵等防火器材进行了维修。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实现了零森林火灾。截止5月底,全县共发生较大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公顷,损失人工幼林5000株。与去年同期相比,森林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受害率均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2013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油茶产业发展力度。按下达的计划任务搞好督促落实,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考核,报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进行奖励补助兑现。
2、进一步加强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力度。整章建制,建立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护林地资源。
3、加强林业工程项目规划、呈报、审批。储备一批工程项目,促进林业生态建设。
4、精心组织实施“十二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及时提交调查成果。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全县抵御火灾综合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杜绝、一减少”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冬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三个重点时期”(一是圣诞、元旦期间;二是春节期间;三是“两会”期间)、排查“四类重点场所”(一是公众聚集场所;二是易燃易爆场所;三是六小场所,“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四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二是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三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大督查;四是集中开展各类场所火灾隐患大整改),进一步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防火工作,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陈翔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徐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周世源,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国祥任副组长。县安监、城建、商业、教体、质监、工商、文广旅游、卫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检查范围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即歌舞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集中场所,重要枢纽单位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
(二)“六小”场所,即小旅馆、小商店、小餐厅、小歌舞厅、小网吧、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
(三)城市社区和农村社会面,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建筑和场所。
(四)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七)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八)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五、阶段安排
冬季防火工作从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09年4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1月15日至12月8日)
县政府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在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下发文件通知,明确任务目标,对本地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动员深入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3月28日)
各地围绕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中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推进冬季防火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教体、建管、文广旅游、卫生、工商等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歌舞娱乐场所,推进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整治,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整治,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结合冬季防火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营造浓厚冬季防火工作氛围;分期分批组织各单位员工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高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社会消防安全稳定。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3月28日至4月1日)。各地对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各乡镇于2009年4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冬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六、工作措施
冬防工作期间,各地要围绕“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为中心,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整治。
按照《南昌市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对包干片区内的歌舞娱乐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指定人员进行查处。
(二)扎实推进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整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针对我县存在的部分住宅(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厂房及公共建筑未经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擅自施工并投入使用的现状,要立即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杜绝此类现象蔓延,把消防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整治。
组织建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非法承包、转包、分包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以及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关闭公用建筑消防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抓好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
加大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的排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建筑是否依法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报请县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五)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县消防大队要派出警力深入辖区各公安派出所,指导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六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帮助公安派出所建立火灾隐患台帐;公安派出所检查企业、工厂、仓库的冬季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居民、村民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取暖情况,防止因为措施不落实、行为不规范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在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联合当地公安派出所,排查各类火灾隐患,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处罚一批屡教不改的场所。
(六)加大消防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重点要突出开展群众性消防知识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企业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同时,要督促各社会单位抓紧对电工、电焊工,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持证上岗的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冬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冬防工作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冬防工作责任网络,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和检查,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冬防工作认识到位、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广旅游、建管、教体、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在“三个重点时期”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排查、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消防部门要积极予以指导;对依法实施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的,工商、文广旅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涉及到行政拘留的,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州直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消除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州直火灾形势稳定好转,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一)州人民政府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具体负责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潘伊新担任。
(二)各县市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宣传、公安、消防、安监、经贸、建设、工商、文化、旅游、卫生、广电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织并督促所属各乡镇、各部门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州经贸、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体育、文物、人防、民航、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人员密集、商业物资集中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排查主要内容是“六个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五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六条铁规”:一是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二是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三是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现场予以拆除;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外墙严禁采用可燃苯板作为保温材料,严禁采用铝塑板等可燃材料进行室内、室外装修,已经使用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五是凡公众聚集场所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临时搭建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六是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经检查发现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强制实施清除。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采取强硬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和违法处罚力度,做到“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拘留一批、处罚一批”。
五、工作步骤和职责
专项行动分查改、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查改阶段(1月5日至29日)
各县市要统一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按照“六个必查”的内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一律确定在1月29日之前,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逐一填写《火灾隐患登记表》登记造册(附件3)。对于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的,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公示、跟踪督办等工作程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隐患整改效率。各县市要根据第一阶段火灾隐患检查和摸底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1、2),于2月1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及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务必于1月10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阶段检查情况请于2月1日前上报。
(二)第二阶段:整治阶段(1月30日至2月27日)
在第一阶段隐患查改工作基础上,各县市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全面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的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对违反“六条铁规”限期内未整改合格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致使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实施拘留处罚。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专项行动通知、公告,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县市要根据第二阶段火灾隐患治理情况认真填写《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于3月3日前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2月28日至4月5日)
各县市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隐患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六个必查”的要求,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全面评估。对于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禁止恢复营业,并将《火灾隐患登记表》保存备案,落实隐患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方可允许其恢复营业。
第三阶段结束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公众聚集场所,各县市要按《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上报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各县市、各部门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总结和《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2》(附件2)请于4月7日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确保完成严查隐患、不留死角、重点惩治、彻底整改、逐一验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州人民政府建立州直、县市、乡镇三级严查彻改隐患责任机制。各县市既要认真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伊宁市、奎屯市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较多,霍尔果斯口岸新建大型项目较多,霍城县清水河镇物流较多,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严查彻改,有效消除各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联合执法、通力合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文物、人防、工商、经贸、国有资产管理、建设、交通、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文化娱乐场所、医院、疗养院、体育设施、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人防地下工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行业监管职能不落实、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监察部门要严肃予以处理。
(三)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县市、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曝光,让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将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凡不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统计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