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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意见

时间:2022-07-07 21:39:15

个人工作意见

第1篇

你好!

根据上级安排的“剖析问题,净化风气”这次活动,围绕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之目的。

一、思想作风——修于内而行于外

作为修理连的一名成员,自认为以连为家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比如上完厕所后,只是冲一下,而没有随手拖掉脚印;走楼梯时,会用脏手去碰墙壁等等。这些不好的方面还需要做出很大的提高。

一首“官兵友爱歌”唱出了战友们的心声,但自己在这一方面做的还有所欠缺,平时还会因为一些小事跟身边的战友发生口角,双方虽没动手,但也对日后的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还望战友们平时多多指点迷津,我也会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越级反映问题类似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例如平时外出,不跟班长请示,而是直接找连长、指导员。自己有问题也不能积极主动的向班长汇报思想情况。因此,可能影响到连队主官和连队党支部正常开展工作,对连队的发展造成了副作用。

二、工作作风——态度决定一切

中国男足前教练米卢说过:“态度决定一切”。也正是这句话,使中国足球,冲出亚洲,挺进八强。可见一个好的工作态度是多么的重要。结合自身来说,我做的并不是很好。就一个简简单单的做饭而言,如果计算好菜量,按比例添加调料,菜的味道就会咸淡适中,让大家有一个好胃口。

作为一名炊事员,履行职责就是做好饭菜,服务好全连官兵。战友们吃的好,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肯定。但我知道自己离这个目标还差的很远,所以还希望战友们多多的批评指正。

三、纪律作风——言行举止的准则

条令条例约束着每名战士,可真正能做到令行禁止的没有几个人,这就是自我要求不严格。比如我,有时教育迟到、买菜而不去点名,一日生活制度落实的不够好。再团里反复强调不准使用上网手机的情况下,自己还偷偷在用。虽不曾给连队抹黑,却已违反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意识不强,不能完全按照班长的意思去干工作,在意见出现分歧的情况下,往往是按自己的想法去处理,不能及时的与班长沟通。有时在班长的好言相劝下,自己还会去顶撞,总以为班长故意在找茬,给我穿小鞋。请销假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总是在自己骗自己,上个厕所、去趟服务社,五分十分的,影响不到哪去,所以不跟班长请假,私自行动。但如果师团下来检查,人不在位,班长又说不出去向,这就会给连队增添许多的麻烦。因此,自己在这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四、生活作风——点滴养成好习惯

“好习惯和坏习惯都具有很强大的力量,好的习惯让人立于不败之地,快的习惯则让人从成功的宝座上跌下来。”正是这句话造就了“石油大王”保罗·盖蒂。

“出门看队伍”,作为炊事班的成员,平时不跟连队一起走队列,没有值班员督促,有时会出现“三手”和着装不严整。但我以后会在这方面加强养成,因为这正是考验我个人形象的时候,因为我走出去代表的是整个连队。

“进门看内务”,内务建设也是炊事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包括宿舍卫生和操作间卫生。可自己也是敷衍了事,总想着军务不会来这检查,查也不会查的那么仔细。被子随意叠、东西随便放,给炊事班整体卫生带来不便。今后我要加强自己的内务,着重于床铺和衣柜的标准,于连队统一。

五、自我定位——正确认识自己

“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我想大部分战友来部队是为了锻炼自己。正所谓“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一定要“干一看,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可能有人认为炊事班学不到技术,没什么用。更有人认为平时工作做的不好,犯了错误,才会下炊事班锻炼。而我却不这么看,因为人每天都要吃饭,吃不饱,吃不好,哪来的力气工作干活。做饭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都说“一个好炊事班能顶半个指导员”所以我不会小看自己的岗位,即便是烧火的,他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下步工作中我将努力改善连队伙食,搞好调剂,让大家有一个好的食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跟连队的步伐,以连队大局为重,做一名让党支部放心的战士,积极努力工作,爱岗敬业,完成好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员、老兵学习,勤学工作技巧、工作经验。更要注重纪律养成,遵规守纪,令行禁止,服从上级的安排和指示。坚持好一日生活制度,不迟到早退和不请假外出,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更大的进步。加强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爱护营产营具和连队公用物资,提高内务标准,注意个人形象。团结连队战友,不搞帮派、划圈子,做事要从原则出发,实事求是,不能以公谋私、讲哥们义气。也请战友们监督我、督促我。

六、对连队一些倾向性问题的看法

第2篇

三年来,在旗委和旗政协的集体领导下,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和旗政协的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我旗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尽了一份力。现将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潜心学习,涵养自身素质

始终把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来抓,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促进工作有效地开展。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参加旗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会,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系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强素质,常充电,深入研究政协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创新政协工作。

二、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分管的委员会专题调研座谈会,会前按照议题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反映意见和要求,做到充分准备。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促进政协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积极参与旗政协学习考察等工作。三年来,组织参与旗政协调研十多项,内容涉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方面面工作。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工作大局,听取审议了旗政府相关报告,加大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监督力度。

三是致力于提高政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思想建设,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增强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了制度建设、使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温馨和谐”的要求,加强了对机关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努力造就一支“张口能说、提笔能写、有事能办”的素质高、能力强、能干事,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干部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搭建平台,发挥委员作用

坚持以提高委员素质、充分发挥委员作用为目的,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强化为委员服务的意识,深化和加强了委员工作。在加强与委员联系方面,注重提高委员对政协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完善了委员联系网络,坚持了委员列席政协会议制度、邀请委员参与政协重大活动制度等,拓宽了联系委员的渠道,保障了委员的知情知政权。通过开展委员活动,创新了委员工作方法,提高了委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在委员提案的办理方面,充分搭建好提提案的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联络沟通平台,单位强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提高办结率,确保满意率,使委员提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四、深入基层,助力精准扶贫

经常深入乡镇中心和包联村督查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针对产业扶贫提出了许多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助力精准扶贫。今年,完成了抗击疫情工作,完成了社会养老服务和产业扶贫的调研。完成了提案督办会议。

五、勤政廉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学习。

第3篇

一、对《处理意见》第二条规定修改为:列入一九八二年调资范围的一九八一年底在册职工中,属于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正式职工,系指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

二、对《处理意见》第四条作如下补充:入学前已是参加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国家正式职工,一九五八年底以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习的调干生,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底以前毕业并分配工作的,可按一九六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样对待;一九六四年底以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习的调干生,一九六七、一九六八年底以前毕业并分配工作的,可按一九六六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样对待。如原学制和修业年限均为五年和五年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调干毕业生,亦可按照《处理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的原则办理。

三、对《处理意见》第六条关于标准工资额相当行政十四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升级问题的规定修改为:专业技术人员中,凡标准工资额高于或等于行政十四级标准工资额的,均按行政十一级至十四级行政干部的升级规定同样办理;凡标准工资额低于行政十四级标准工资额的,均按行政十五级以下行政干部的升级规定同样办理。

四、关于已毕业的研究生如何调整工资问题:

1.一九八一年和一九八二年毕业并分配工作,属于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其中原是一九六六年底以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现在的工资级别又符合国发〔1982〕140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工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升两级条件的,这次可以升两级;符合升一级条件的,可以升一级。原是一九七年底以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升一级。其余人员均按《处理意见》第八条规定执行。

2.一九六四、一九六五年入学,一九六八年底以前毕业并分配工作,当时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定级的研究生,其中原是一九六六年底以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现在的工资级别又符合《决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升两级条件的,这次可以升两级。

五、对《处理意见》第九条重新明确规定如下:

1.根据中发〔1982〕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80)教计字257号、(80)财事字329号《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干部专修科和干部培训班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现在带工资在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干部专修科和干部培训班学习的以及其他在职轮训的干部(不含企业干部),其中属于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可以按照《决定》的规定调整工资。

2.现在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出国进修的人员(不含企业职工),其中属于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也可以按照《决定》的规定调整工资,但超期不归的要缓调。

3.其他全脱产带工资学习的人员,仍按《处理意见》第九条规定执行,这次不调整工资。

六、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在教育部批准备案的相当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的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业余大学学习,按规定的学习年限学完规定的教学科目,持有正式毕业证书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的学历同样对待(不含其他业余大学和单科学习取得结业证书的)。其学历根据教育部(80)教工农字041号、(81)教工农字030号、(82)教工农字001号文的规定和公布的学校名单确定。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另发。

七、原来执行中、小学教员、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现在仍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这次调整工资可按国务院国发〔1981〕144号文件批准修订后的新工资标准执行。

第4篇

根据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今天在这里召开八届四次常委会议。常委应到会58人,实到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今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明德来参加这次会议,向大家通报《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我代表市政协对王市长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首先,审议通过本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这次常委会主要议程有5项:

1、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2、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3、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4、协商有关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八届二次全会有关事宜。

(来自)…………

各位常委,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下面按议程逐项进行。

第一项议程,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请王市长通报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

请各位常委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和建议。

…………

大家围绕报告进行了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王市长通报《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二项议程,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请大家围绕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

刚才,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工作人员按照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如无其他意见,原则通过。

…………

经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建议推举李福州主席做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

请大家围绕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

刚才,大家进行了认真的协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工作人员按照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如无其他意见,原则通过。

…………

经市政协八届八次主席会议研究的意见,建议推举冯用全副主席做市政协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报告人。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四项议程,协商有关人事问题。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王凌骥作关于市政协委员调整增补的说明。

需要增补的委员基本情况和个人简历已发给大家,请审议。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第五项议程,研究决定市政协八届二次全会有关事宜。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关于召开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2、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3、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日程(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4、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建议名单。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5、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6、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编组办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编组办法(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7、审议通过委员组召集人名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委员组召集人名单(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8、审议通过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如无意见,鼓掌通过。

9、审议通过市政协八届二次全会秘书处各工作机构任务和工作人员职责(草案)。

…………

大家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

下面,向各位常委通报市政协“优秀调查与建议”、“优秀提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个人”、“优秀政协委员”、“社情民意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名单。

由于时间关系,市政协六个专委会的2004年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各位常委进行汇报,会上不再作口头汇报。

各位常委、同志们,2004年市政协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来讲,过去的一年,是学习研究呈现新气象的一年,是履行政协职能开创新局面的一年,是团结联谊办实事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的一年,是淇河文化研究取得新成果的一年,是政协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的一年。

第5篇

"审议意见"应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还是组成人员个人的意见、建议,这是界定其性质、地位、作用,规范其运作程序的焦点问题,也是当前对这个问题诸多探讨中值得统一认识的关键问题。我们认为从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需要,为增强审议监督力度,提高审议监督实际效果,亟需将"审议意见"作为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理由是:

第一,这适应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际。目前人大常委会每年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包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很多,议而有决(作出决定或决议)的只是少数,大多数则处于议而未决的状态。但是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当中,确实有许多重要意见虽然不作出决定或决议,而确有必要认真处理、落实。要求常委会对审议的各项工作报告,每一项都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既不现实也没必要。而如果把审议中形成的重要意见视为人大代表建议的意见,既缺少应有的监督刚性,又不利于来自代表的组成人员作用的发挥,这就提出了务必寻求一种高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又低于"决定、决议"法律地位的一种形态的需求,而从目前实践看,把"审议意见"作为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独立的形态,是最适应上述这个需求的。

第二,将"审议意见"作为常委会意志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基本上已成为不少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共识。一些省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审议意见"的运作进行了规定。这些都为国家对其进一步做出具体的法律规范,进行了初步的尝试,起到了先期试验的作用。从各地运作的实际情况看,确实有力地强化了审议监督的力度。

第三,审议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被经常性地运用于人大工作中,但从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践看,审议这种经常被运用的监督形式,却是缺乏监督刚性的,往往是审完就了。可以说,不少审议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监督的意义,流于程序形式。明确将"审议意见"作为常委会意志一种独立的法律形态,充分发挥其作用,有利于强化人大常委会在国家生活中的权威;有利于强化与完善我国民主监督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水平和质量。弱化"审议意见"的地位,视其为组成人员个人的意见、建议是利少弊多的,其中很重要的是会导致常委会工作出现形式主义倾向,并长期在"半截子"工程的怪圈中循环。尽管审议前辛辛苦苦,审议时热热闹闹,但审议后不了了之,虎头蛇尾,只响雷不下雨,结果是认认真真走过场。长此以往,就会严重挫伤组成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议政积极性。常有委员抱怨,他们辛辛苦苦准备的在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发言,产生不了实际效果,说了白说。有的委员说,常委会会议本应很庄重、严肃,但却带有浓厚的座谈会或讨论会的色彩,议而不决,议后没人理,这与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很不相称。同时,还会损害人大常委会的形象。

是否体现集体意志取决于形成程序

"审议意见"体现常委会集体意志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审议意见"的行权主体是常委会;二是其性质不同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也不是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简单归纳,而是将审议发言综合整理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集体的意志;三是"审议意见"具有强制力,"一府两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应该说"审议意见"源于"审议发言",但要使"审议发言"上升为"审议意见",体现常委会集体意志,根据常委会的权力特性,应靠法定程序来保障,其中最为有效的作法是通过常委会全体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

当前由于对"审议意见"的认识不同,作法也不尽一致,主要有三种作法:一是原汁原味把各位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如实变成文字,由办事机构校核原意后打印发出。二是对审议发言进行归纳、摘要,整理多数组成人员或是比较一致的意见,由办事机关负责人或是常委会领导审定后发。三是对审议中大家认识比较一致的针对性强的意见,通过归纳整理,并经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形成"审议意见"。对前两种作法,因未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不能体现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不代表常委会集体意志。只有第三种作法,通过法定程序表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审议意见,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而是人大常委会集体,代表的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我们认为应把通过第三种途径形成的"审议意见"规范化,赋予"准决议"的性质、地位与作用。第一、二种途径形成的应视为"审议发言摘要",在常委会不形成"审议意见"或"审议意见"未能吸收部分组成人员的重要意见的情况下,以"会议简报"、"人大信息"等形式送交"一府两院",按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性质来办理,另一方面,也作为对"审议意见"的补充,客观、全面地体现常委会会议的成果。

规范"审议意见"需要解决几个问题

(一)明确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规范其运作程序。

改变目前"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不规范、不得力的状况,关键是国家要抓紧立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既可以专门制定这方面的法律,也可以在国家监督法中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或是对人大机关内部文种进行规范,尽快制定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从强化人大常委会监督出发,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将"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运作程序、办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在国家法律正式出台之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应积极进行尝试,通过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或专门制订"审议意见形成与办理的办法",明确"审议意见"的性质、地位,使"审议意见"的形成与办理制度化。

关于"审议意见"的规范,我们提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明确"审议意见"的性质地位。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是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手段。应当将这种经常性监督手段与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一并列入地方性法规中,将其规定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赋予适当的法律地位。

第二,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程序,保证"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其中有一点,表决是审议议题的结果,是国家权力机关在会议行使职权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组成人员意志的最终体现。对审议发言进行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后,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表决,这样有助于权力机关集体意志得以较好的体现,从而使"审议意见"更具权威性。第三,规范"审议意见"的整理工作及成文形式,保证"审议意见"的质量。要求在会议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提请审议的相关材料,做好必要的准备;会议期间认真记录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提高文字综合水平。同时,因为"审议意见"作为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表达,应当以常委会名义成文。

第四,规范"审议意见"的办理要求,避免办理机关的随意性。规范的内容包括:(1)办理结果反馈报告的形式和报告期限以及因情况变化或特殊原因使"审议意见"难以落实或不能如期反馈时作何处理。(2)明确督办"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机构。(3)常委会对办理情况不满意作何处理;对于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办理工作的责任人作何处理。

由于有了这几方面的规定,常委会"审议意见"就更具权威性,也使督办工作更具操作性,有效地保证常委会的审议监督收到实效。

(二)正确处理未被吸收进"审议意见"的部分组成人员的重要意见,客观、全面体现常委会会议的成果。

既然"审议意见"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综合和概括,那么就有一个从口头发言到书面材料的集中、分类、综合的过程,肯定要有所取舍。对于审议中大家认识比较一致或相近的意见,通过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体现多数性、一致性和集中性,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关键是对少数或个别组成人员的重要意见的处理必须认真把握。常委会会议是集体行使职权,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在审议某项报告或讨论某一问题时,由于组成人员所处地位、议政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不同,或对情况了解有差别,或看问题的角度有别,有时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会大相径庭。但集体行使职权不代表采纳每一个人的意见,"审议意见"不可能吸收所有的观点,其中不乏一些有深度的意见或重要的建议。因此,在形成"审议意见"的同时,综合出"审议发言摘要",原汁原味地反映未被吸收进"审议意见"的少数组成人员的重要发言,作为"审议意见"的必要补充,这样才能客观、全面地体现会议成果,同时也是对组成人员行使权力的尊重。

(三)把握审议工作的关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审议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审议监督的力度,关系到地方国家权力职能作用的发挥。纵观各方面的成功做法,要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选题要准。第二,坚持会前搞好调研。第三,要倡导民主务实的会议氛围。第四,完善审议程序。第五,保证组成人员出席率,要求"一府两院"领导人员依法列席常委会会议。

第6篇

一、强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征求意见环节是分析评议阶段的基础环节,关系到党员干部能不能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关系到分析评议阶段的最终成效。为使这环节活动扎实开展,各参学单位在活动的组织上,坚持了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单位通过召开转段动员会、思想教育和个别谈心等活动,引导了广大参学党员深刻认识到,通过征求意见查找出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组织的关心、群众的帮助,是个人进步的现实需要,只有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错误才能获得政治的进步,才能严于律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只有摒弃怕丢面子、怕丢选票、怕影响威信等私心杂念,做到诚心诚意地征求意见,光明磊落地亮明问题,自觉深刻地剖析自己,才能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打实的效果。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后,县委按照“力度不减、温度不降、标准不松”的“三不”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这一阶段的组织领导,县委书记高建华,县委副书记张常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新军同志对分析评议阶段特别是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征求意见,并经常深入到联系点和面上调研指导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进行了再宣传、再发动、再升温,认真处理当前工作与教育活动的矛盾,做到当前工作与教育活动两促进、两不误、两相宜,防止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出现前紧后松、时紧时松和工教“两张皮”的现象。

三是安排部署到位。县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指导意见》,对分析评议各个环节的内容、时间作出了明确安排。3月**日,县委召开全县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转段动员大会,会上,认真回顾总结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对分析评议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定了我县分析评议阶段主要工作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即提高一个认识、落实两个确保、解决三个问题、把握四条原则、抓住五个关键、坚持六个贯穿、抓好七个环节。为扩大影响,深入发动,县电视台对县委转段动员会进行了现场直播。会后,各参学单位也相继召开转段动员会,把分析评议阶段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界限和有关要求传达贯彻到每一位党员。特别是对征求意见这个基础性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方法,进行了详细安排,使分析评议从一开始就组织有力,部署周密。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如实反馈

为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多层次、多途径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是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面对面地征。各单位都召开了不同规模、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的座谈会,诚邀单位非党人员、下属机构负责人、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率先带头作表率。3月**—**日,县委常委分片召开了*个座谈会,听取县直单位、乡镇场“一把手”、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对县委常委工作意见,共收集到涉及招商引资、农业和农村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条。一些单位善于收集听取老同志、老领导的意见,请离退休的老同志谈工作经验,提出指导意见。如县民政局把局机关**名离退休老同志召集起来,请老同志们为现任领导班子工作“把脉”,认真听取老同志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意见。一些单位利用这次机会,广泛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县工商局召开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座谈会,国税局召开了部分纳税人座谈会,请他们为单位工作“挑刺”。县广电局、局针对反映强烈的有线电视收费问题和问题,分别召开了有线用户座谈会和人座谈会,征求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场次,收集意见****余条。同时,对一些单位还广泛采取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听取一些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县委常委分别找来分管部门负责人,听取工作中的意见;县邮政局利用邮递网络优势,要求邮递员亲自上门收集新老客户的意见;林业局职工深入到林农家中征求意见,收集了许多关于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方面的意见。

二是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背*背地征。为方便群众随时提出意见,也为使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问题充分暴露和被反映出来,大多数单位还通过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的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县“四大家”办公室把值班电话作为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小时随时接听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电信局利用服务网络优势,在城区每个服务网点都设立了意见箱和意见薄,随时收集群众意见;县经委、商务局、商业事务管理局、行政科都在单位最醒目的位置设立了意见箱,并明确了一名领导掌管意见箱钥匙,消除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顾虑,收到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共设立意见箱**个、热线电话**个。

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实打实地征。一些单位通过张贴公告栏和在电视台播放通告的形式,诚恳欢迎广大群众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这方面,县委率先带头示范,在道州电视台连续*天播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对县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意见的通告》,公布了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内容,欢迎社会各界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和登录道州党建网站等途径反映对县委常委工作的意见。同时,各参学单位立足实际,统一印制了《分析评议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发放到单位党员、非党人员、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手中,请他们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县畜牧水产局把征求意见表发到了基层畜牧水产站、检疫点和重点养殖大户中,县教育局把意见表发到各中小学校长和广大教职员工手中,县经委把意见表发到正在改制企业的职工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被征求意见的对象都认真对待,如实填写,客观反映。据统计,全县共发放意见表*****份,发放问卷调查表****份。

通过深入广泛的发动和形式多样的征求,全县共征求到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条,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条。对于这些意见,各单位党组织都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县工商局、特价局等单位还明确专人进行负责,客观真实地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除了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外,都按程序如实反馈,使党员和党组织查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知晓了群众的意见,弄清了自身的问题,为及时整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边征边改,直面问题,切实解决

对于征求到的意见,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疏理,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了边征边改、边议边改,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热点问题及时改。各单位从群众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比如,群众反映的“店子上面有棚子、棚子旁边有摊子、摊子外面有车子、居民行走没路子”等县城脏、乱、差的问题,3月**日上午,县委书记高建华在问题最突出的道州大市场进行现场办公后,城管、工商、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派出强有力的力量,对城区集贸市场、交通道口的垃圾乱倒、车子乱停、摊子乱摆的现象进行突出清理整顿,解决城区管理老大难问题。又如,许多群众通过道州政府网站反映城区公交车春运后票价仍未调回原价的问题,县长易光明在网站作出批示后,物价、客运等部门立行立改,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及时调整了票价,群众拍手称好。据统计,全县共解决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个。

二是敢于面对现实,坚持难点问题全力改。各单位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直面多年来一些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想方设法、全力以赴加以整改。县委在道州电视台等媒体上播出征求意见通告后,许多党员干部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意见箱等途径反映部门之间多年来“苦乐不均”的问题,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3月**日,县委书记高建华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财政拨款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性补贴和误餐补贴。同时,加大了政府调控力度,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统筹,把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行统一安排,以解决好单位之间收入不平衡的问题,理顺了干部长期以来因收入不均带来的思想不顺,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针对近期来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夺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了街面昼夜巡逻;强化了接警首问责任制、出警限时制、不作为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偷盗抢扒等违法犯罪行为,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好转。

三是围绕发展大局,坚持重点问题集中改。在分析评议阶段,各各单位集中疏理了一批事关发展大局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农村基层组织在新形势新条件下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门抽派了**余人组成*个调查组,深入到乡村进行专题调查,并结合今年村委会换届,制定了村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条任职标准”,即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遵纪守法严,严把村干部“入口关”;同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和自身建设”四个指标,实行年度实绩量化考核,强化村干部管理,为今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主载体、工业发展的主战场。针对人民群众和投资商反映的施工环境不优、建设速度过慢等问题,县规划、国土、交通、电力、城管、公安、纪检等部门抽派***名干部组成*个工作组进驻工业园帮助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处理各种关系、提供各种服务,从而掀起了新一轮建设高潮。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遏制一些部门集中要求购置新车的不良之风,县委常委会提出了“四不准”纪律,即拖部职工工资的不准买、拖欠医保社保金的不准买、拖欠工程款的不准买、拖欠餐费的不准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近一段时间,单位要求购置新车的明显减少,大家都把精力集中到齐心协力谋发展、握紧拳头保稳定上,进一步加快了全县经济发展步伐。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在边征边改中共解决各类问题***余个。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确保实效

*把征求意见作为搞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关键环节来抓,为使征求到的意见客观、真实、深刻,*采取“六个不过关”措施,对一些已征求意见的单位进行“回头看”,严把征求意见关。

一、征求意见不按程序进行的不过关。要求各单位在征求意见前必须召开动员会,作了思想发动,然后再由县委督导组成员当场发放征求意见表,再统一收回进行汇总。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达不到要求的不过关。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形式和范围分四种,一是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范围为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乡镇场党委书记,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的意见;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范围为县直单位、乡镇场领导班子成员,意见表的发放和收集由县委督导组负责;三是设立意见箱,在县委政府机关大院设立了四个征求意见箱,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四是在*政府公众网、道州党建网上通告,公布电子邮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单位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单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服务对象。对*个单位只发放意见征求表,形式不多,对象不广的,责令进行补征。

三、征求意见空洞无物、不深不透的不过关。县委督导组就征求意见工作到各单位逐个进行督查,对单位的征求意见表在梳理归类前进行逐一检查,对*个单位征求意见不具体,空洞无物的推倒重来,重新进行再动员、再次征求意见。

四、只有建议而无意见的不过关。县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规定,对*个单位征求意见时,只有建议而没有意见和意见数没有达到总数**%的,责令进行“补火”。

五、征求到的意见与平时一贯表现不符合的不过关。各督导组将收集的意见逐一进行核实,对*个单位征求的意见不符合一贯表现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

六、指导组没有审核签字的不过关。各督导组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后,由县委指导协调进行统一审核把关,签字认可后交先教办领导小组审阅同意后才能过关,对*个单位在检查中督导组长没有签出意见进行了审查补签。

该县“六个不过关”规定实行以来,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震动,使征求意见措施严、安排细,在全县出现了“五多五少”可喜现象,即“意见多、建议少,实质意见多、表面意见少,个性问题多、共性问题少,涉及党性党风问题多、涉及一般问题少,对党员个人意见多、对党组织意见少”,从而为撰写党性材料和分析评议打了扎实的基础。

第7篇

“常规武器”的力量 

在人大历史上,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一直是监督的“常规模式”。 

说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常规武器”,是因为使用频率高,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使用,并且还是监督法中四种经常性手段之中的“经常”。资料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中共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1个专项工作报告,15个决算、审计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而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达到130项。 

当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步入常态时,人们更关注其实效,即如何走出“蜻蜓点水”的仓促和“说了白说,一审了之”的窘境。 

可喜的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审议渐渐成了一种实质性讨论,对报告内容的具体审查也更加广泛而深刻,通过交办和督办审议意见等形式,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比如说,从2003年10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开始整理、交办《审议意见》,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后,积极向国务院提出建议,促进了出口退税拖欠问题的解决。根据常委会的建议,国务院连续四年从超收收入中共拿出2422亿元用于解决出口退税历史欠账,及时作出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有力地推动了拖欠出口退税问题的解决。 

建立通畅的监督系统 

用好人大监督的“常规武器”,关键是监督“入口”和“出口”能够通畅。“入口”不通,议题不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缺乏针对性,缺乏民意基础;出口不通,审议意见落地无声,监督缺乏实效。 

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七种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包括常委会执法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信访、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一府两院” 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在监督议题来源的路径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的问题和“一府两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往往受青睐。而代表建议、信访反映的问题没有与监督议题对接到位。这就造成代表建议年年提、群众重复信访比较集中的倾向性问题无法有效解决。资料显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7万多件次,接待来访21万批次。在省级人大,一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有上千件,群众每年的信访达上万件次。代表建议、信访反映的问题事实上成了人大监督的信息资源库,这里面包含监督法所提“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利用好这些信息资源,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更有现实针对性,可以促进社会关注问题的解决。因此,应充分发挥专委会、办事机构归集信息的作用,注意分析、综合代表建议、信访、舆论反映比较集中的信息,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人大监督的议题,以便从制度上、源头上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近年来,有的地方流行通过媒体在短期内向社会征集建议议题,这种做法引起了公众关注,也起到了收集一些社情民意的效果。但是,匆匆征集民意也有量少、面窄、质量不高的问题。笔者认为,人大监督应着重用好制度内的信息渠道,重视民意舆情的日常归集和分析,而不是另辟蹊径,大路不走抄“小路”收集监督议题。 

按照监督法规定,处理审议意见是人大常规监督的一着重棋。审议意见是联结监督程序与监督结果的纽带。处理审议意见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出口”,直接关系到监督实效。监督“出口”若遭遇“瓶颈”,监督效能就很难释放。因此,交办审议意见、处理审议意见、督办审议意见、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这些环节应当见诸实效。 

对于特别重要的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可以直接作出决议,要求政府、“两院”执行,解决问题的力度和成效更大。比如说,200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决议,要求“举全国之力,扎扎实实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实践中,人大常委会就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次数极少,这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另外,监督法设定了监督公开原则,要求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应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证公众对人大监督的知情权,促进人大监督不断增强实效。监督公开原则,尤其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公开在很多地方还没有启动,这是执行监督法、保障监督系统通畅的应当填补的空间。 

表决报告及问责之争论 

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在一些地方渐渐推开。一项调查表明,湖北省17个市、州、林区、直管市中,有9个城市实施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并在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作了相应的规定。 

因为表决不“过关”,常委会否决工作报告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说,在2006年,有甘肃省金昌市、夏河县,湖北省荆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否决了交警、检察院、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看病难代表议案办理等报告。当年2月,因政府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否决了政府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而更由于一些单位和部门敷衍了事,不做实质性整改,该县人大常委会于一个月后又否决了县政府的整改工作报告。郑州市政府办理看病难议案的专项工作报告未被通过事件更是位列 “2006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之中。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还规定,对被否决工作报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启动质询、辞职、撤职等问责程序。 

这些表决和否决专项工作报告的案例,为媒体和民众所称赞。但随之而来的是关于表决专项工作报告是否合乎法理之争。 

有人认为,常委会对报告进行表决,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程序的制度创新,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监督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表决工作报告与监督法并不相悖。 

有人则持不同意见,认为表决专项工作报告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慎重行事。 

应该说,地方人大常委会这种提高监督效能的探索精神值得肯定。监督法在规范人大监督的同时,也为人大监督工作创新预留了空间。如果把表决专项工作报告简单定性为“违背监督法”恐怕不够审慎。但是,表决单项工作报告确实面临着“妥当”、“科学”与否的问题。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如果对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启用质询等监督手段,表决专项工作报告应慎用;对于事关大局、需要大力整改或推动的专项工作,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有关机关必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这样一来,既没有法律障碍,又可以解决审议疲软的问题。 

2002年8月底,首次提交审议的《监督法》草案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未批准工作报告的,可以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大会决定。”草案中还规定“工作报告未被批准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于两个月内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提出报告的机关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再作的报告”。 

 

但是,2006年8月通过的监督法却没有工作报告“未通过”的规定。对于工作报告未获通过是不是启动问责程序这一问题,2005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某省人大拟在《议事规则》中作出“工作报告在省人大或者常委会会议上两次未获批准,报告机关负责人应当提出辞职请求的规定”作出的答复是:“法律没有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以暂不做规定为宜。” 

工作报告未被通过,说明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某一方面的工作不满意,而不是说报告的形式要件、文字表达有问题。有专家认为,若工作报告两次仍不被通过,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应立即提出辞职,“这是一个责任制政府和一个负责任的官员应当做的。” 

笔者认为,工作报告未被通过,有很多情形,比如说工作条件、法制环境等等,有的并不完全是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工作原因。人大应区别对待,不宜断然启动问责程序。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的“真空”导致“未通过”案处理棘手的同时,也为地方人大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空间。可以预见,在监督实践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时,对“一府两院”报告“未通过”及处理程序,相关法律会作出更加规范而成熟的回应。 

审议意见的效力和形成 

关于审议意见的效力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其主编的监督法学习问答(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第1版)一书中有明确的界定:“审议意见从性质上说,不是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6年9月,《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将审议意见界定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建议”,“《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不同意见要如实反映,供‘一府两院’研究整改时参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关于该意见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审议意见》是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同志发言的综合,是对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总体评价和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的建议、批评与意见。盛华仁将审议意见的功能定位为“参考”,即被监督单位改进工作的参考,提供给干部管理部门作为考核了解干部的参考,报请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参考。 

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而不是执行。可见,审议意见并不具有实体性的约束力,只有程序性的约束力,即“一府两院”必须研究处理,并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在明确审议意见的效力问题之后,需要把握审议意见的内容和制发程序。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做法。 

在审议意见内容方面,一种是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种只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笔者认为,既然审议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意见列入其中“参考”也并无不妥之处。 

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大体上有三种途径:一种是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归纳整理后送请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核阅后,报秘书长签发,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这种形式。另一种是由有关专委会或者其他工作机构整理后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办。如2007年11月,北京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规定,“由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审议意见书。”第三种是审议意见经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后交办。 

笔者认为,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综合表达,审议意见无法也无须上升为常委会的统一意志,常委会表决审议意见明显不妥。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由主任会议通过并交办审议意见程序得当。 

第8篇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实现审议意见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提高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区人大工作实际,对审议意见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审议意见的特点及其形成

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近几年来,绝大多数地方人大在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之后,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结果整理成审议意见,交付“一府两院”办理,以此作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和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依据。审议意见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载体,已为各地人大普遍运用。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结果进行书面表达的规范性文书,是常委会意志的一种表现形态。它具有权威性、程序性和强制性。

我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意见来开展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以下程序:首先,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适时调整确定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由各工作委员会对相关会议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然后,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自己调查掌握的情况,提出个人意见;这些意见,经过人大各工作委员会秘书集中、分类、综合,报经人大办公室秘书科修改整理成条款,依次经人大办公室主任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审阅后,连同会议材料一起印发在人大常委会公报(或会刊)上。最后,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报送办理情况。有的地方是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审议意见的形成,目前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由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第二种是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第三种是由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有关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决定。有的地方的审议意见,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正式书面文书发出,有的以正式文件或函件送达,有的以会议纪要刊登,有的刊发在常委会公报(会刊)上。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讲究程序,审议意见当然也不例外。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做法不一,程序各异,带有很强的自主性、灵活性和随机性,导致审议意见的地位和作用,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较大的差异。

2004年,我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24个,形成审议意见20件,交办20件,但到年终盘底,陷入了“印发意见、转到政府、又见汇报”的文件旅游怪圈,真正有办理实效的并不多见。

二、审议意见落实难的主要原因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评议形式的综合意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还存在着落实难、难落实的问题。

一是认识有误区。有些同志的认识依然比较模糊。有的认为,审议意见的形成,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到底有没有法律地位和效力,还值得研究。有的认为,“人大人大,看着害怕,实际没啥,你提意见,政府不理,你能么办”。一些“一府两院”的承办单位,人大意识不强,敷衍办理,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也是应付了事,造成常委会组成人员“说了也白说”的现状,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的积极性,削弱了人大的监督权威。。

二是程序不规范。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大都有较规范的审议意见的形成和交办程序,使审议意见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但有些地方形成的审议意见,没有经过任何会议讨论通过,由领导审阅后,直接印发“一府两院”,其审议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可操作性就可能存在偏差。有的地方的审议意见只有形成,没有督办,办理情况如何,顺其自然,严重影响了审议意见的实际效力。

三是质量不高。从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现状看,往往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现象。许多审议停留在肯定成绩多、批评意见少以及避重言轻、隔靴搔痒的状态。提出的审议意见往往是“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大,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或者“有待……”等等漫无边际、不疼不痒的话语。审议意见就像“万金油”,抹在哪儿都行,触不到报告对象的“疼处”,让人找不准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审议的议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加之会前调查研究不深入,不细致,浮光掠影,走马观花,从而造成审议时无从谈起,抓不住问题的关键,有的问题受客观条件限制,承办部门难以落实。此外,整理审议意见的工作人员对各部门的业务工作不太熟悉,归纳的审议意见比较笼统,不够严谨、规范、具体,尤其缺少明确的要求和量化的指标,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大都是些弹性措施,对有关部门很难产生强制性效果。有的审议意见只是一些“大话”、“空话”,让被审议的单位看后有一种模模糊糊,无所适从,无从下手的感觉。久而久之,难免使人认为人大常委会是虚设机构,在搞形式主义,人大的权威无从谈起。

四是督办不实。大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没有专门的督办机构,对审议意见的督办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仅9人,编制太少,跟踪督办力量薄弱。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只有文去,甚至没有文来,督办无人问津,审议意见无法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审议意见的监督属性。

三、落实审议意见的几点思考

其他人大在落实审议意见中的成功典范,为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示,也为进一步搞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力度,增强这一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现结合学习其他地方人大常委会好的经验,提出几点拙见。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具体体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志,是监督工作的载体和具体成果。因此,审议意见具有监督的法律属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提高对审议意见法律地位的认识,明确审议意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它的法律属性,从而克服多栽花、少栽刺以及敷衍应付的现象,以达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监督到位之目的。

二是认真履职,保证审议意见的审议质量。首先,注重选择会议议题。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本地区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程序性的监督和实质性的监督相结合,精心选择议题,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其次,注重会前调查研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梳理存在的问题,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审议。第三,注重改进审议方法。实行全面审议与专题审议相结合,普遍发言与重点发言相结合,邀请“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直接听取意见。可推行“书面审议”制度,即由常委会办事机构制作包括“审议议题、审议人、审议意见”等项目在内的“审议意见卡”。每逢常委会会议召开前,把要审议的专题报告及“审议意见卡”一并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其结合调研,认真填写“审议意见卡”,会后交常委会办事机构整理、留存。这样能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常委会时间紧张,审议不充分的问题;碍于情面,审议不深不透的问题;随意性大,审议意见芜杂的问题;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充分的问题。另外,书面审议便于保存和查阅,为考核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提供依据,从而起到促进积极履职的目的。第四,注重整理审议意见。常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归纳整理审议发言,综合分析,有理有据,条理清楚,所提意见要一针见血,点中要害,明明白白的表达出意见和建议,不要使用委婉含蓄的口吻和请求式、商榷性的语言,克服肯定有余、批评不足、建议笼统的现象。这样,议题选准了,调查深入了,审议到位了,就能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议意见。

第9篇

一、当前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在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办理过程不规范,工作不到位;二是办理实效不明显;三是办理工作呈现出碎片化和随意性的特点;四是督办效果不佳。

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承办单位主观方面的问题,同时还有外部监督方面的因素。

(一)客观因素

一是代表书面意见本身的质量问题。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书面意见质量参差不齐。书写不规范,表述不清楚,意见建议不具体、不可行等问题普遍存在,影响了书面意见的解决率。

二是资金问题。不少书面意见的办理都涉及到财政资金的支出,如代表普遍反映的道路交通问题等。这些问题,由于财政资金短缺,或者当年没有预算等,年内或短期内难以解决。

三是权限问题。一些意见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或者属于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客观上难以解决。

四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群租、社会治安、教育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解决的难度非常大,承办部门往往只能留作参考。

五是缺乏具体明确的制度规范。首先,对书面意见办理阶段的具体工作,如部门之间的协调、所需资金如何解决、与代表的沟通反馈、责任追究等都缺乏规范性要求。不仅法律没有规定,市、区两级人大、政府也均无明确规定。其次,对办理质量的好坏,缺乏具体明确的评价标准。

(二)主观因素

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意见是否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办部门的主观意愿和责任感。书面意见是应该“解决”还是“留作参考”,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承办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很大。而且存在信息不对称,选民和代表可能只了解问题的表面现象,对于问题的根本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等信息往往由承办部门、科室甚至个人垄断,形成外行监督内行的局面。信息不对称不仅发生在人大和政府、代表和政府之间,甚至发生在政府系统内部,科长敷衍局长、局长敷衍区长,会办敷衍主办,委办局敷衍区府办的情况也都一定程度存在。

二是决策与执行的一体化,导致承办部门趋易避难。目前的办理体制下,绝大部分书面意见的主办部门既是决策部门也是将来的执行部门,甚至于决策者和执行者是同一科室、同一个经办人。因此其在决策时,必然更多地考虑执行的难易程度,只要执行的困难较大,他们决策时自然倾向于“留作参考”。

三是问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质量对承办部门、领导、经办人的利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虽然有考核机制,但仅仅考核答复阶段的工作,真正决定办理成效的执行阶段工作还没有纳入。

(三)外部监督方面的因素

外部监督主要是指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影响督办效果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督办工作的目标不够明确。比如,哪些书面意见应当解决,其判断标准或筛选机制是什么?督办工作应注重对程序的监督还是对结果的监督?督办的重点是什么,如何确定督办重点?督办是否有定性或定量目标?等等。在督办过程中都不是很明确。

二是监督能力不足。由于书面意见数量较多,督办工作的人手和时间有限,目前人大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是较为粗糙的。同时,督办工作要求督办人员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有相当大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判断其工作质量和过失所在。但人大有时即便调查后,也无法判断承办部门是否有过失,因为许多问题具有专业性,或者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因此督办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三是督办机制不健全。代表如果对承办部门的态度、答复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通过什么途径及时获得支持?对于代表和承办部门,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和承办部门之间认识不一致的意见,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都没有明确规范。在监督手段上,监督的刚性和权威需要进一步提升。在监督力量的整合方面,主要是以人事代表工委为主,其他工作机构、代表组的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

三、关于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实效的思考与建议

(一)把好书面意见的入口关

书面意见的质量与整个办理工作的实效密切相关。建议采取几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把好书面意见入口关。一是可以进一步完善书面意见撰写指南和规范,让代表明确书面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提交程序。二是要加强对代表的服务保障,代表提交书面意见前,可以委托代表组工作人员或选区内基层组织进行调查,以确保书面意见所反映内容的客观真实。三是可以建立代表组合议制,代表提交书面意见前,先在代表组进行集体讨论,以集思广益,避免随意性。四是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探索对提交的代表书面意见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形式或内容上存在欠缺或疑问的书面意见,建议代表进行修改或主动撤回。

(二)推动政府完善书面意见办理机制

一是要完善办理规范。第一,书面意见的答复和结案报告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第二,凡是答复“计划解决”和“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应当经过承办部门的专题会议讨论,做到决策与执行适度分离。第三,各承办部门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或完善书面意见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规范要求。

二是要加大协调力度。代表书面意见涉及跨部门的综合性问题越来越多,办理过程中协调难度加大。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提高内部协调能力,以有效推进跨部门意见的办理。

三是要加大考核力度。要建立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同时,各部门内部应建立或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三)改进书面意见督办机制

一是要明确督办重点。当前,人大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每件书面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建议选择以下几类书面意见作为督办重点:(1)代表对答复或办理结果不满意的;(2)连续两年以上提出的书面意见;(3)多名代表同时提出内容类似的书面意见;(4)区人大常委会认为群众反响强烈,需要重点督办的书面意见。其次,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可以选择一到两个承办部门,对其办理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和评估,督促其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提高办理质量。

二是要整合督办力量。首先,要鼓励代表本人进行跟踪监督。其次,要整合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力量。每个工委每年要承担部分书面意见的督办任务,把书面意见督办和其他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第三,要发挥好代表组的作用。对一些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影响较大的书面意见,代表组可以采取专题视察或调研,以及同承办部门专题沟通的方式进行督办。这样既有利于推进书面意见的督办,也有利于丰富代表小组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三是要完善调查和协调机制。代表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承办部门应当专门研究分析,并向代表说明原因。如果代表仍然不满意,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介入并启动调查程序,分别听取承办部门和代表本人的意见,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并进行协调。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无法协调解决的,应当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向区政府反馈,建议区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

第10篇

一、督促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办理工作

为促进承办机关领导提高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们着重抓住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召开交办会。每次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机构或大会议案组人员,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并在半个月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要求"一府两院"所有承办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两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讲明办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意义,就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使承办单位领导深该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引起重视。二是提升交办承接规格。对人大代表在会期提出的建议、意见的交办,从以往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向承办机关的办事机构直接交办改为由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两院"直接交办,然后由"一府两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向相关承办单位领导交办。三是对承办单位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承办单位领导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单位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代表建议,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意见的内容和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坚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要坚持具体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四是组织进行检查。承办单位将建议答复件寄送代表后,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承办机关进行检查,查代表建议承办单上是否有主要领导阅批签字;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上是否有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查答复件原稿是否有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五是把办理工作列入领导述职评议内容。政府部门及"两院"被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工作作为必要报告的内容。通过加强上面几个环节的监督,对"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的领导起到了积极的促动作用。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对办理代表的建议、意见十分重视。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如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湖上乡代表提出《关于要求解决湖上村高边桥岭尾角落群众用水的建议》,尤猛军县长亲自带领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人饮工程建设资金60多万元,组织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03年12月底完成;龙门镇林火枝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强病虫害防治指导的建议》,县农业与茶果局领导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龙门镇桂林、桂瑶等村进行调查和指导,帮助四个村解决茭白笋防治病虫害问题;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龙涓、白濑等乡镇代表提出"要求对龙涓乡大坪村、白濑乡上格村继续扶贫"的建议,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县扶贫办等单位人员深入调查,根据两个村的实际情况,把它们列入全县27个重点扶贫村范围内,继续扶持。

二、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

组织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参与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可以起到直接推进承办机关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的作用。我县办理工作注重改以往单纯的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这有利于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多数承办机关坚持做到了在办理前邀请代表到单位共商办理方案;在办理工作调研活动中,邀请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在办理答复件形成后,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承办机关对代表在参与办理建议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该改进的,认真作改进,该解决的,下力气尽力解决,该补充办理的进行补充办理,该重新办理的重新办理。如县卫生局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办理人员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并专门召开提议案、建议、意见的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代表们对此十分满意。

在办理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一是通过乡镇人大主席团征求意见。以县人大办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通知,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就办理建议情况征求意见,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认真组织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县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会,专题听取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反馈有关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二是向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县人大向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就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情况征求意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个别办理件,及时通报给县政府,由县政府协调各有关承办单位,认真进行再次办理,并重新答复代表。三是召开代表座谈会。直接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于利用各种渠道,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03年,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共94件,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92件,占97.9,不满意的2件,只占2.1。对不满意的两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办理。

三、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督办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实践中建立健全了多层次的督办机制。一是运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专题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监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人大常委会每年1次以上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工作,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每年1-2次听取县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会上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提高办理质量的建设性意见,督促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二是常委会各工作委将督办对口联系单位承办代表建议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对于代表所提建议逐件进行督办落实;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机构会同县政府办公室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有侧重地对承办机关的办理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工作组织领导、办理工作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对答复不规范,不认真的,要求重新办理和答复。四是通过宣传媒体人大工作简报等各种形式对办理情况给予宣传、通报,宣传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先进典型,对个别办理不认真,采取应付态度的单位予通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四、跟踪督办重要建议、意见

对于代表提出的一些重要议案、建议,坚持重点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尤其是多名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涉及本地区发展全局,关乎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事,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跟踪督办。如: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龙门、剑斗、官桥等代表团提交的"关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议案,此事关系到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是事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常委会连续五年组织代表就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整治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议多次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水土保持法》,落实县人代会议案的情况汇报。督促政府成立环境治理领导机构,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开展"环境保护年"活动,落实整治措施,对水泥、石材行业的污染限期整改和治理,关闭取缔了一批小选矿企业和小电镀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关系到我县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就此提出建议和意见,常委会十分重视,多次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茶叶主产区调查茶叶农残控制和降解情况,多次听取了县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关于茶叶农残控制、降解工作的情况汇报。针对宣传不够深入、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加强科技知识培训和宣传等意见,促使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成立"茶叶农残督查队",加强对农药市场和茶农用药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提高茶叶的品质。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祥华乡、湖头镇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农村电网整顿改造的建议》,县政府依据省、市关于农电改造工作的具体部署,及时抽调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多方的调查分析,编制农村电网改造规划,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农村电网进行大规范改造,历时二年多,为确保农电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常委会通过每年组织视察,主任会议、常委会听取汇报等,进行跟踪督办。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剑斗镇代表提出《关于剑斗汤尾电厂水渠建设防护栏的建议》,该建议事关周围群众学生的人身安全,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到现场视察,督促县政府及关部门认真办理。县政府组织农办、水利局、电力公司、剑斗电厂、剑斗镇政府人员对水圳进行实地勘测,针对水圳不同地段,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共投入资金103万元,分别建成钢筋水泥防护墙2782米、砌砖防护墙721.2米、铁栏杆防护栏1127.5米,共4630.7米,使多年没有解决的汤尾电厂水圳安全防护设施得以解决。

五、督办代表建议的一点体会

在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的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应具有"三心"、"四意识"。

"三心":一要有诚心。代表建议意见中所反映的问题,既有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又有各部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所面临的实际工作。因此,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恪尽职守的态度,诚心诚意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决不能存在推诿扯皮和敷衍了事的心态。

二要有热心。代表建议意见所提问题,大多是反映当地国计民生的一些"热点"或"难点"问题,如修路、建水利设施等,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投入满腔的热情。

三要有耐心。许多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起来确实不那么容易,有时要花好长时间,费好大气力也未必办成,稍有松懈就会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因此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必须有耐心。

"四意识":一要有责任意识。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既是法律规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承办部门要怀着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二要有超前意识。政府部门在安排全年工作计划时,应提前考虑到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事,统筹安排工作和资金。

三要有优先意识。代表建议意见要求办理的,一般是部门或单位计划没有顾及到的事情。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优先办理。

第11篇

各党支部: 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已转入分析评议阶段,为切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动员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七个环节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为整改提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分析评议阶段,每个党员都要听取意见,自我剖析,接受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组织都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要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重点要抓好七个环节的工作。 (一)广泛征求意见 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各党支部原则上在本支部范围内征求党员、群众对本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市局党组在全局范围内征求党员、群众对市局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市局机关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基层支部的意见;基层支部还要负责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征求意见对象的数量原则上单位的不少于10个,个人的人数不少于30人,具体单位和人员采取随机抽样形式确定。二是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征求分管部门或基层的意见,个人征求的意见要报所在党支部存档。 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并如实反馈。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反馈;对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反馈,对党支部其他负责人的意见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市局领导班子集体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按规定由市委督导组组长与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后反馈;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征求市委督导组组长意见后反馈。反馈意见的时间应在分析评议阶段后的10日之内。 (二)开展谈心活动 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谈心的范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 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谈心,原则上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支部人数较多的,相互谈心人数可掌握在15人左右。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除了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在支部党员谈心外,可适当选择部分基层支部负责同志谈心。 在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省市委提出的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先进意识、服务意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以及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年老体弱或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 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工作应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 党性分析材料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认真进行修改。 (四)开好专庾橹生活会、民主生活 BR> 党支部要在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局党组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分析,逐个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党性分析材料。基层党支部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要上报市局,市局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要分别向市委和省地税局上报。 (五)提出评议意见 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六)反馈评议意见 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七)通报评议情况 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可采取会议方式,也可采取书面方式,原则上在本支部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市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市局党组原则上在全局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也可邀请部分曾被征求过意见的纳税人参加,或单独召开曾被征求过意见的纳税人座谈会通报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市局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报省地税局党组,抄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 分析评议阶段的时间原则上35天。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三个环节的工作可交叉进行,时间大体掌握在15天左右;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四个环节的工作大体掌握在15天左右。“七个环节”的工作基本完成后,还要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大体利用5天左右的时间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 四、保障措施 在分析评议阶段,要全面贯彻中发[2004]20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五条指导原则。特别要注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搞好思想发动。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成果,打牢整改提高工作基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这一阶段的工作政策性强,党员关心,群众关注。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自觉搞好分析评议的积极性。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启动前,都要从实际出发,召开动员会,向广大党员讲清分析评议的重要性、主要方法步骤、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把普遍的思想发动与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耐心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分析评议中来,查摆问题不怕丑,触及灵魂不怕痛。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分析评议的任务,组织党员有针对性地精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和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及在贵州考察时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投入,增强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自我剖析的自觉性,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要运用好在学习讨论基础上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和分析评议;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继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让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查找问题作为分析评议阶段的重要一环,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找准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我局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党员在查找问题时,要诚心诚意听取群众意见,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正视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估价自己。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思想认识上分析原因。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从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4、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纠纷。党员自我批评的要求是:能够准确查摆自己在保持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组织指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有正确的态度,做出实事求是的回答;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深刻,真正做到触动思想,提高认识;能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党员之间开展批评的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5、坚持边议边改。要引导党员把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同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前段边学边改的基础上,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就改。领导机关的党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组织要区别情况,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通过解决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 6、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带头是搞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议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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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为扎实做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根据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

分析评议是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成果,打牢整改提高工作基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分析评议阶段,党员和党支部要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每个党员都要听取意见,自我剖析,接受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这一阶段的工作政策性强,党员关心,群众关注。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掌握政策,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时间安排

3月中旬—4月下旬。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大体分为四个时间段:

1、3月22日至4月1日。重点抓好第一阶段总结和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以及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活动。3月22日召开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负责人会,布置第二阶段工作;3月23日上午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下午我局召开第一阶段总结暨转段动员会;3月24日起逐级开展谈心活动并广泛征求意见,对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环节区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将提出具体要求(征求意见表由区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统一设计,表样附后)。

2、4月2日至4月12日,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月2日至4月7日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时间,万局长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区委督导组把关,上报区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各位副局长的党性分析材料由万局长把关,区委督导组审查,集中上报区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4月8日至4月12日集中开好以支部为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各位局长根据分管支部或科室必须参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区委督导组参加)。

3、4月13日至4月22日,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评议结果。认真总结归纳组织生活会评议情况,经支委会研究提出,由支部书记为每个党员写出评议意见;4月21日至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

4、4月23日至4月27日,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范围)通报评议及民主生活会情况,做好分析评议阶段总结和回头看工作。

各支部、党小组要按照以上要求把每个环节抓紧抓好,每做一步,提前想一步,往后看一步,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原则上不得自行提前或延后每一环节的起止时间。

三、重点做好七个环节的工作

1、广泛征求意见。各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党员和支部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创新能力、业务技能、工作绩效、廉洁自律、党员形象等方面。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及纳税人的意见。每个党员和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支部、局党组的意见。对党员的意见,由支部负责反馈。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后召开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反馈并报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党组的意见,由各支部汇总、梳理后上报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开展谈心活动。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的支部书记或科长之间、各支部书记或科长与本单位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谈心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实践途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自己近年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中层以上干部党员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党支部书记或科室正职要审阅本支部、本单位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党组成员根据分管的支部或科室要审阅支部书记或科长的党性分析材料,并上报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党性分析材料联系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认真进行修改。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在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能搞“背对背”和“人整人”;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要真正做到思想交锋、触动灵魂。党组成员、科所长、支部书记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中心组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和党组成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5、提出评议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6、反馈评议意见。党组成员对分管的支部书记或科长的评议意见、支部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本人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7、通报评议情况。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后,各支部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并上报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中心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经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归纳整理后,通报全局。

四、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分析评议阶段,要根据中央提出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五条指导原则和市、区的具体要求,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要求,组织党员有针对性地精选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及在贵州考察时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市委书记刘淇提出的“六个必须”、区委书记聂玉藻提出的“五增强一树立”、市局提出的“五重、五做、五个能力”、“三个转变”、“能力建设年”及我局新“五一五形象工程”、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及实践途径。进一步引导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投入,增强自我剖析的自觉性,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要运用好在学习讨论基础上提出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对照检查和分析评议;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新定位、新房山、新要求、新贡献”这一主题,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查找问题这一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运用“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查”的方法,找准党员、党支部存在的不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我局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我局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党员要诚心诚意听取群众意见,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勇于正视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思想认识上分析原因。党支部和党组要从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

3、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不回避矛盾,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纠纷。党员自我批评的要求是:能够认真查摆自己在保持先进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有正确的态度,做出实事求是的回答;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深刻,真正做到触动思想,提高认识;能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党员之间开展批评的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触及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坚持边议边改。要引导党员把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同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马上就改,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组织要区别情况,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通过解决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

5、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组成员、支部书记、科长要带头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边议边改,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6、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分析评议阶段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从三月下旬开始至四月下旬结束。“七个环节”的工作基本完成后,各支部要按照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适时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在抓好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同时,对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好必要准备。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确保分析评议阶段取得真正效果。

1、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支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按照区委、市局和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搞好分析评议阶段的思想动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自觉搞好分析评议的积极性。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分析评议阶段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2、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确保分析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要充分运用简报、学习园地等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