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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风险管理论文

时间:2022-04-26 03:31: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风险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产风险管理论文

第1篇

大学风险管理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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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六西格玛项目管理平台的研究与设计

疏浚工程进度管理

对商业建筑项目成功标准的调查与研究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建设项目统一信息平台研究

农电工管理项目问题研究

基于电网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

项目管理中PERT/CPM与CCM的比较及实证研究

合资企业项目沟通管理

宝钢大方坯连铸过程机国产化项目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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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J2EE的项目管理系统安全功能的设计与实现

胶济铁路改造项目管理之工作分解和进度管理

广州新电视塔项目实施管理研究

价值工程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应用研究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案——以中生金域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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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输管道工程进度与控制

唐钢步进炉翅片管式蒸汽发生系统及项目管理

一重集团曲轴锻件技改项目经济评价

中国工程监理企业向代建制项目管理公司转变的研究

电影制片项目风险管理探讨

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策划研究——以A公司为例

大丰110kV草庙变电所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

小规模开发团队过程改进的方案设计与实施

项目管理中的项目文化建设研究

基于路径分析与模糊数学相结合的项目管理绩效评估方法研究

内蒙古海满一级公路项目管理优化研究

精益建设理论在项目投资控制中的应用

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研究

基于项目化的采购管理

江中集团基于ERP项目的业务流程重组研究

无锡电信IPTV产品研发项目管理研究

青龙场立交桥维修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与控制

大学风险管理论文

探讨现代风险管理

摘 要:本文简要探讨现代风险管理。科学合理的风险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其价值;相反,缺乏风险研究将不仅威胁企业本身,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所以在当今多变的社会环境下,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

关键词:金融;风险;管理

本文将重点介绍风险管理是如何影响企业经营与运转,并分别分析不同理论的优长与不足,旨在为企业经营者管理者提供参考。

一、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种不确定性,其结果是使经济实体产生损失。它可以分为两大类: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产生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或由于汇率的变动而导致未来收益下降和成本增加。金融风险指的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

二、权衡理论和啄食顺序理论差异

目前,风险管理理论主要派系包括权衡理论和啄食顺序理论。权衡理论强调在平衡债务利息的抵税收益与财务困境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最佳资本结构。这是种静态分析方法或库存理论,可以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分析风险。例如,负债可能导致的财务危机成本威胁。然而,企业产生负债并不总是坏的一面,有时它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所得税支出。啄食顺序理论首次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梅尔提出的,即在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中首选内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中首选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中首选债券融资。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所以从本质上说,啄食理论认为存在一个可以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的价值最大化)的最优资本结构,并且以对不同性质的资本进行排序的方式,给出了决策者应当遵循的行为模式。权衡理论和啄食理论之间的差异。首先,在权衡理论中,权益和债务之间应该有适当的比例,只有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债务才是最佳的资本结构。无论权益或负债太高都不利于企业运作。然而,啄食顺序理论认为企业应该采取最低的融资方法,以使风险最小化。另一个差异是对债务的处理是两种不同方式。权衡理论里债务是用来减少所得税支出,使企业能够保持充足资金。在啄食顺序理论中将对比不同的债务风险,从而考虑哪种债务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虽然这两种理论之间存在差异,但是权衡理论和啄食理论之间仍有一定的联系。首先,这两种理论都是基于莫迪利亚尼和米勒的理论研究,这两个理论均是基于实用主义而不是单纯的理论研究,他们同时都观察到不同的融资方法都会影响市场价值。其次,他们都证实,债务融资优于股权融资。虽然权衡理论和啄食顺序理论对融资的不同看法,都是寻求最好的方式来使企业实现最大利润和最小风险。

三、案例分析-索尼公司的风险危机

风险对于国际企业的威胁极为严重,因为他们影响的不仅是企业本身,可能也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影响全球。以索尼公司为例,索尼成立于1946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生产电子产品,如今是一个可以代表日本文化的多元化企业。索尼的产品主要是音频、视频、信息、通信、半导体和电子元件等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尤其是PC电脑行业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索尼的竞争对手如IBM、联想、戴尔和华硕均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索尼公司凭借其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设计成为行业的领先者,许多厂家也将索尼元件作为其生产原材料之一。作为国际性的行业龙头企业,索尼同样面临许多风险。根据索尼2006年公布的第二季度财务报告显示,索尼陷入了巨大的财务困境。通过财务报告可以看出,尽管索尼公司收入增加156亿美元,增幅8%,但是与过去同期比较毛利润却降低将近94%。索尼财务报告解释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问题电池召回事件,这一事件不仅严重破坏了索尼公司的品牌信誉,同时使索尼遭受约4.29亿美元的巨额损失。除此之外,2008年索尼企业再次召回有问题电池,此次召回影响范围是全球PC电脑制造行业。由于索尼电子产品质量的良好口碑,许多著名的PC制造商都使用索尼电池作为其生产的一部分,如富士通,戴尔和联想。问题电池召回事件同样也降低了这些公司的声誉,导致消费者对整个行业失去信心。一些公司正在考虑起诉索尼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这进一步使索尼的品牌形象受损。二是索尼的电子娱乐部门SEC损失惨重。索尼投资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和推广PS3游戏机项目,PS3的研发成本极高。但是由于负面信息和整个行业的不景气,世界各地的PS游戏机销售量大幅下降。索尼公司的风险管理需改进的方面:首先,索尼需降低其信用风险。由于召回问题电池事件使索尼公司声誉受损,股东动摇对索尼的信心,直接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索尼为解决这个困境可以通过增股派息,以表明企业对未来仍然是乐观的,从而增强消费者和股东的信心。下一步的改进是提高管理市场风险能力。巨额损失是由于索尼电子娱乐部门SEC不关心市场风险的结果。如果风险管理者意识到PS游戏机市场现状和对市场销量预测正确,从而确立以成本最小化为首要目标的站略,那么损失将不会如此巨大。此外,索尼公司在SEC部门投资最多,一旦对市场预测错误,那么它将面临更高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果索尼公司将资本分散在不同的投资领域,那么风险可以被分散转移或是避免。由于风险可能对企业存在消极影响,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界人士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高风险带来高利润,但是追逐高利润同时如果决策失误,其损失也是十分惨重的。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并保持效益?一般来讲,企业管理者会通过保险弥补损失。但这是处理风险的消极方法,因为它处理的仅是风险的结果。随着风险管理的发展,现代社会通常使用四种手段处理风险,分别是风险保留,自我保险,转移和避免。风险保留是发生频率低、产生结果牵涉面小的常用方法;自我保险通常需要一个风险池或风险准备金;转移是指风险发生频率较低,但潜在的后果严重,这样的风险通常被转移到第三方来规避;避免风险是企业无法承担的风险,这样的风险通常是高频率发生以及后果严重,意味着企业风险的潜在收益不能弥补风险成本。除了以上方法,企业投资多样化也是有益的,所谓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例如: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说法。多元化的投资可以降低风险而回报却不显著减少。仍以索尼企业为例,索尼企业可以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来支持企业的运作以抵御风险。在研发PS游戏机产品时,外部环境即市场,全球PS游戏机销售不如往常。索尼可以研究为什么消费者降低了对PS游戏机的购买,是否是因为产品过时还是PS游戏机已经有其他更好的替代品?如果是这样,替代品有何优势,PS游戏机可以在哪些方面改进等等。对市场的深入研究,索尼可以制定战略然后重新安排对PS游戏机的投资,应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产品促销而不是开发技术。对于内部环境,索尼企业可以努力保持资本结构足够强大,为更高更集中的投资SEC部门提供支持力量。

四、结语

总之,本文针对的是风险理论的机会和威胁,并以索尼公司为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建议。风险管理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经营与运转,不完善的风险研究会导致企业遭受财务危机。管理者只有重视风险,才能使企业能够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康尼.《经营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的理论关系》.企业财务与会计杂志.1982(2).

[2]克劳伊.风险管理要素.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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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业务发展健康和持续。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格。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

第三,要适应业务流程再造的要求。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重要的一点是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而风险管理的组织模式又是以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为基础的。今后商业银行将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围绕盈利中心进行业务流程的再造相应地风险管理组织模式也要适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只有这样,风险管理才能实现与业务的紧密结合。

第四,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般原则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商业银行从产生至今,其风险管理经历了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管理;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等阶段。其管理范围逐步扩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学。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至此,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已经基本完善,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信用风险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及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内、外部评级等;

(三)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三、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化解银行信用风险,我国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不仅按照《巴赛尔协的规定计算风险资产、补充资本金,还运用较传统的信用风险度量法,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并采取较先进的以风险度为依据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对银行的信贷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但多方面的管理措施并没有大幅度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造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风险管理体制方面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2.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

3.在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强,银行风险管理也变得日趋复杂。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上虽然有所改进,但仍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尤其是在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

四、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完善

风险管理体制改革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建立全员参与,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风险、各业务品种、各业务流程,能够在微观层面和银行整体层面实施有效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还要遵循风险管理相对独立性原则,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分离,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保持相对独立,建立垂直化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按照提高市场响应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原则,梳理和优化相关业务流程。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探究、实践:

1.优化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有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以先进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为先导。只有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能使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才能使政策和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才能让风险管理技术变得灵活而不致僵化,才能让每一位员工发挥风险管理的能动作用。让整个银行更新观念和认识,统一思想和步调,为科学风险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做好思想和舆论准备,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能动参与风险管理。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一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在董事会之下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的最高审议机构;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2)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一是以银行的风险偏好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银行要在承担风险的水平和收益期望及对风险的容忍水平一致的前提下,体现银行总体和各个业务单元承担风险的性质和水平。二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该体系应涵盖所有的业务领域,每个业务部门和地区都必须执行。同时,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又要体现分类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差别化原则,针对不同业务和地区的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区别对待。(3)风险管理决策体系。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核心是坚持公正和透明原则。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客户评价、风险授权和授信、审贷分离、集体审贷等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有效地防范了逆向选择风险。需要指出的是,科学的决策体系不可能杜绝所有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杜绝‘反程序”操作,实现决策水平的提升。(4)风险管理评价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要适应业务发展和变化的需要,就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以风险和收益的量化为基础。目前,要以资产质量和资本回报率为主要内容,降低不良资产的比率,提高资本回报率。

3.努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掌握先进的风险度量技术是目前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的关键。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业务和风险管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的需要也是不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不取决于任何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单独使用,而是所有风险管理技术综合运用的结果。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内部评级法;新巴塞尔协议;风险管理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内部评级法的核心内容

《新巴塞尔协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强调了风险与资本的对应关系;二是要求所有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除信用风险以外,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应按风险敞口计入资本;三是提出了第一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四是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按标准法、初级法和高级法分别给出了不同的风险计算“菜单”,使得商业银行有更大的选择路径和空间。目前,新协议所体现的风险和资本概念与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全球大部分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以及监管部门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参照。

《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是内部评级法,它代表着全球银行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其实质上是一套以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及资本监管方法。是由银行专门的风险评估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大小。从国际银行界来看,常用的内部评级方法分为三类:模型评级法、定性评级法以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级法,目前,世界先进银行大多采用模型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是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代表了国际化大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以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为例:商业银行应估计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关键性指标,这些指标不仅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重要依据,在银行内部的授信审批、贷款定价、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信贷管理流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而且也是制定信贷政策体系、计提准备金、分配经济资本以及实施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或经济增加值(EVA)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内部评级模型和系统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内部评级法对我国的影响

《新巴塞尔协议》代表了监管理论中的先进理念和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逐渐完善的风险管理最佳实践,代表了新的监管趋势和要求。作为事实上被国际金融界普遍认同的国际标准,各国的商业银行只有遵循《新巴塞尔协议》、满足其标准和要求,才能在日趋国际化和多元化的市场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会对我国的资本流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新巴塞尔协议》还会对我国的海外分行和附属机构的经营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不仅仅是来自市场的压力。”

具体来说,《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产生如下影响:

1、暴露我国商业银行充足率问题

根据新协议框架测算,同一银行根据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资产较原先要减少2到3个百分点,对于一些经营状况更好的大银行,其下降将会更加明显。而资产质量较差的银行,其资产风险权重的总体水平将会有大幅度提高,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下降。

2、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融资的成本

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与会计制度同发达国家存在差异,外国评级机构不一定能对中国企业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旦这些企业的信用等级跌至B级以下,对它们的债权将被确定为150%的风险权重,从而影响外资流入。

3、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挑战

从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发达国家有一套涵盖内部约束、外部约束以及社会监管的监管体系,称为银行监管的“三道防线”。而我国由于国有银行所有者缺位,失去了第一道防线,从监管方式来看,新协议要求以风险监管为主,而我国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偏离了国际监管的发展方向。

4、对我国的信用环境提出更高要求

内部评级法必须建立在企业和个人提供真实数据基础上,而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严重制约因素即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

5、对相关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评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国外经验看,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必须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稳定的专家队伍,它由宏观经济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金融工程师、财务分析师等组成。而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人才结构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明显不足,亟待培养。

6、对信息披露制度的挑战

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是新协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意义上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但加入WTO后,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最终都要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这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因此,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又一挑战。

三、应对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的建议

1、改进现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自2004年起全面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很多不足。现阶段国内银行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对五级分类法进行改进:一是细分贷款;二是加强定量分析,减少主观判断比重,以提高分类结果的可操作性和客观性;三是逐步建立两维评级体系。

2、加强内部评级体系的研究和开发

内部评级体系尽管只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作为新资本协议的核心技术,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其实施有助于商业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银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提升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扩大风险评估和分析的范围,为业务决策提供依据。

3、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

《新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内部评级法不是简单的开发一套评级系统,而是要将内部评级方法和系统工具切实运用到业务流程中去,发挥其决策支持作用。故国内银行在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的原则。安博尔中诚信建议,一是逐步建立独立垂直的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和审计部门,保证监管政策不受短期经营利润目标的影响,为科学实施内部评级法提供制度和机构上的保证。二是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内部评级在信贷政策、产品定价、限额管理、准备金计提、经济资本分配、绩效考核、资本充足率测算等方面应用与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内部评级系统相配套的管理体系。

4、积极推进并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

数据基础是内部评级系统成功运行的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储备严重不足,且缺乏规范性、质量不高,这些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严重制约内部评级系统的应用。因此,国内银行在建立内部评价系统过程中,一要加快数据的清洗和补录工作,拓宽数据收集渠道;二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并实行完整、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符合国情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

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内部评级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对风险进行量化。我国银行在建立模型时,一是要借鉴国外模型的理论方法和设计思路;二是必须结合本国实际,充分考虑诸如利率市场化进程、企业财务欺诈现象、数据积累不足、数据质量不高、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道德风险偏高、区域风险差异显著等特有现象,开发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模型框架和参数体系。

6、培养专业化的风险评级队伍

内部评级系统和方法属于各银行的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商业价值,培养并长期拥有一支风险分析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对于内部评级系统的建立、实施、维护和升级等各个环节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内银行一要长期进行储备、培养甚至挖掘这方面的人才,并保持其稳定性;二要更新评级人员的知识体系,逐步提高其素质;三是对稀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考虑从境外招聘。

7、加强对外交流学习,促进资源共享

内部评级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事物,所以要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同业的先进经验。首先,可以通过银行协会为内部评级技术交流提供信息平台,从整体上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其次,要积极发挥国内银行间的整体协作优势,组织并利用各商业银行的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借鉴欧洲经验,允许技术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联合开发一套共同版的内部评级系统,建立共享的同业数据库,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在短时间内缩短与国际先进银行的技术差距。

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资金风险

一、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1.政策、制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政策风险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包括产业政策、利率的变化、通货膨胀等。在中国传统社会阶层结构中,商业做为流动不确定组织来给予压制和管理。国家宏观调控中法律和政策往往交织并用,由此带来了宏观调控的稳定性问题,近年来金融政策和财税政策调整就非常频繁,不同行业、产业的市场主体经常要面对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利率的变化有可能会使企业产生债务融资风险,通货膨胀会使企业资金供应容易出现短缺,如果决策不当,将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2.企业资本结构缺乏科学规划。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本(长期负债、优先股、普通股)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企业的资本结构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最优的资本结构客观存在时,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即达到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企业采用负债经营方式扩大资金来源已成为许多国有企业的普遍做法,但高负债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高风险。资本结构缺乏科学规划,造成负债比重加大,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使企业财务管理的各环节缺乏统筹协调配合,造成企业资金匮乏、资产损失等风险。财务风险与资产的流动性紧密联系,如果企业不能以低于收益率的成本随时获取所需资金,必然给企业带来资产流动性风险。企业资本结构的不合理会导致企业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给企业增加财务负担。

3.财务决策失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财务管理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内容单一、层次较低。尽管优化财务决策对现代企业来说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策并未被提升到企业战略管理的层次上来。一些企业领导对财务决策的认识不够准确,财务管理就变成了以具体经济核算、日常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有的企业领导仅仅凭以往的经验,没有对市场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科学论证,就盲目进行企业财务决策决策,盲目投资,造成企业不良资产过大,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资金风险。有的企业监督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财经纪律置若罔闻,财务风险极易发生。在决策时缺乏真实的信息,对决策事项未来变化无法掌握,不能获取充分有用的信息。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决策失误使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造成巨大的财务资金风险。

4.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薄弱,职业道德有待加强。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还是资金回收、利益分配等财务活动,都会使企业面临着财务风险。目前,我国许多国有企业还未建立起完善的财务风险预测、预警、防范和控制系统。该进成本不进、该摊费用不摊、该提折旧不提,人为调节利润、未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就盲目赊销等现象在很多国有企业内部普遍存在。一些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缺乏足够了解,风险意识薄弱,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由于风险意识淡薄,大量潜亏挂账的现象,人为制造财务风险,致使财务风险时有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各种欺诈、违约、投机取巧等现象屡见不鲜。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降低企业财务资金风险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的良好职业道德建设是事业提升的基石。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违约及债权债务关系严重扭曲等方面,这些都会降低企业信用度,使企业的经济合同履约率和偿债能力降低,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营,造成资金占用过量,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

二、国有企业财务资金风险防范的对策

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者的风险监控意

识。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科学的管理理念指导下,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财务管理环境,根据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调整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制定多种应变措施,通过科学的流程设计来实现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降低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思想是先导,有什么思想就有什么行动。人始终是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而在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风险,则是最大的风险。目前,财务风险突出集中于人财物管理上,具体为:重要工程建设方面的风险、重大资金支出方面的风险、重要人事任免方面的风险和大宗物品采购方面的风险。国有企业领导者也要加强风险意识,将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看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健全企业的风险监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流程,优化风险监控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的财务风险进行有线监督。我们要大力开展风险防范教育,切实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识。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的力度。落实岗位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坚持从严执纪,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风险防范的保障促进作用。

2.健全财务组织机构,注重财务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对一个国有企业集团而言,要实现对整个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监控,必须有健全的、科学的、具有较强执行力的财务组织机构。国有企业应成立财务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下设各专业风险防范小组,通过不同层面制度的设计,形成了互相牵制的管理体系,制定与企业愿景相适应的战略目标,保证企业的各项财务符合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战略目标。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建立财务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分析评价潜在的财务资金风险可能对目标实现产生的影响,对需要进行控制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企业规避财务资金风险。财务资金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它需要企业全体成员的共同参与。当企业全体成员将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分解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时,并通过工作流程、制度、考核等反应到他们的实际工作中,他们就能用明确的职能来保障目标的实现。总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国有企业财务资金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它对规划企业的财务资金风险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细化财务内部控制岗位作业流程。为防范国有企业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进行决策。对各种可行方案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从中选择最优的决策方案。财务内控岗位职责作业流程要以IS0标准格式编写,岗位标准流程的编写应以熟悉业务的骨干为主,并吸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同时企业管理人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财务风险指标,测定平均值为风险点,并且通过财务指数进行量化。

4.加强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应控制风险因素,预防风险的发生,对内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减少因交易对象违约、投机取巧等给企业带来的重大损失。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规范他们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恪守这道底线,最主要的是必须自觉做到“五个坚持”:第一必须坚持学习和修养;第二必须自觉坚持廉洁自律;第三必须坚持依法规范用权;第四必须自觉坚持接受监督;第五必须自觉坚持履行双责。会计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把职业道德教育融进每一名会计人员内心,培养实他们事求是、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

总之,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务资金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风险的不确定性,正确评价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正确分析和防范财务风险。我们必须坚持全面分析的原则,这样才能到防范企业财务资金风险的最佳、最有效的途径。

参 考 文 献

[1]宋金良.浅议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J].经营管理者.2009(17)

[2]徐春荣.浅析企业财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J].南方论刊.2009(12)

第5篇

论文内容摘要:从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产生到目前新协议难以顺利实施的过程来看,公平原则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新巴塞尔协议的顺利实施,公平原则仍是其关键所在。

2001年6月25日,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或称巴塞尔资本协议П)第三个征求意见稿,同时决定将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完成新协议制定的日期以及正式实施新协议的安排都向后推迟。按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进程安排,2003年第4季度才能正式公布巴塞尔资本协议Ⅱ的定稿,2006年银行同时按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和Ⅱ运作,2006年底到2007年初,新巴塞尔资协议正式生效。但实际上,巴塞尔资本协议П是否能够如期实施及实施后能否产生满意的效果,目前不太乐观,新资本协议的顺利实施正面临着各国银行和监管当局巨大的挑战。

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能否实现各国之间、各银行之间公平待遇的问题。从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Ⅰ的产生到1999年6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以及目前两易其稿难以顺利实施的一系列过程来看,公平原则在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公平的涵义

何谓公平,学术界并无定论,公平往往与公正、平等、正义等概念相互替代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公平概念迄今为止具有最大的影响力。他将公平分为分配的公平和矫正的公平,前者指利益、责任、社会地位等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后者指社会成员间重新建立原先已经确立起来、又不时遭到破坏的均势和平衡。他的公平概念的另一内容是平等,即要求法律平等地对待争议各方。而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观是公平的正义观,他的正义包含两个原则:一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最广泛的、全部的、平等的基本自由;二是机会的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这两个原则的主旨是,要完全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政治权利和公民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罗尔斯的理论是迄今为止西方社会上所有对公平价值观念所作的解释中最令人满意的一种。

巴塞尔资本协议与公平原则

公平竞争呼吁统一的资本充足性比率管制

巴塞尔协议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体现在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即通常人们所称的《巴塞尔报告》,或称巴塞尔资本协议Ⅰ。报告的核心是树立了8%的资本充足率的思想,使得从事国际国内业务的各国银行在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制方面有了国际统一的标准和内容。

而从新协议的名称《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可以看出,巴塞尔委员会依然继承了旧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事实上,银行资本充足管制已经逐渐成为了银行监管制度的核心。

斯蒂格勒(Stigler)等人主张的“管制新论”(TheNewEconomicTheoryofRegulation)将管制视为管制集团与被管制集团间锱铢必较的政治程序,是被管制集团提出要求、管制集团满足这种要求并从中获利的一种商品,也就是管制是一种存在需求和供给的商品。按照这种观点,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也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决定的一种商品。但笔者认为,银行资本的充足性管制主要是由需求决定的,其供给决定于需求,或者说供给是需求的函数。

在诸多银行资本充足管制需求的原因当中,除了降低破产风险的需要、降低道德风险的需要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需要就是市场经济追求公平竞争的需要。由于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无法甄别不同银行的风险大小,会造成资本少的银行可以获得同等甚至超过资本多的银行所能获得的存款,出现少量资本获取相对更多利润的状况,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巴塞尔资本协议Ⅰ之所以规定一个统一性的资本充足比率,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世界金融市场银行业务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提出的。世界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国内市场更加严重,从而可能出现资本少的跨国银行在竞争中反而占优势的现象,这不利于世界银行业的发展。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制定了一个统一的可比标准,至少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实现了公平竞争,要求从事跨国业务的银行应当持有一个最低资本。

公平原则呼唤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

尽管巴塞尔资本协议Ⅰ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实现了公平竞争,并且简单易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等优点,但同时也正因此而被指责为过于简单和粗糙。的确,8%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虽然已经深入人心,但8%成为标准的依据仍不得而知。事实上,该比率是否合适也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由于不同银行的资产结构和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特别是不同国家银行的情况差异更大,8%会是最佳资本充足率和最优资本比率吗?

实证分析显示,各国银行之间的最佳资本比率是肯定不同的。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比率,这种“一刀切”的管制方式是否有悖于公平原则的初衷?实际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5年早已认识到这种“一刀切”的资本充足管制方式已不能适应现代金融的发展,于是在1996年公布了《巴塞尔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作为对标准方法的替代。内部模型法允许各银行采用自己设计的风险评价模型,以决定他们的金融资产组合的风险。

除此之外,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Ⅰ还有许多令人不满意的其他规则,使得各国监管当局按照自己的一套规则行事,同样出现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正因此种种原因,巴塞尔委员会1999年6月出台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协议的主旨重在对银行资本金进行精确计量并与其潜在风险相匹配,使监管资本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性和激励相容性。新协议对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给出了两种具体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从巴塞尔委员会的观点及世界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趋势来看,内部评级法是风险管理发展的主流和趋向。内部评级法在提高对风险敏感性的同时,更加强调银行内部对其风险特征的评估。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同样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环境

如果目前巴塞尔资本协议П只是为了要成稿而使之成为政治妥协的产物,就更让人担心,各国监管当局会在执行协议时各行其是,不仅谈不上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且意味着银行又回到巴塞尔协议出台前的无序竞争状态。

此外,巴塞尔资本协议П对不同银行集团在竞争环境上有着倾斜性。新规则不仅因为其复杂性,而且因为协议第二支柱下的监管检查程序不可避免的主观定性问题,因而增加了很多的障碍,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不能像大银行那样应用内部评级法,小银行将被该协议置于严重的不利竞争地位。按照目前的巴塞尔资本协议П,大银行可以使用自己的风险评估模型,据估计可以节省20%到30%的监管资本,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再次显现出来。

从巴塞尔资本协议П实施的可能效果来看,也许会加剧这种不公平竞争。根据2001年9月花旗集团下属机构SchroderSalomonSmithBarney的一项研究报告,新协议下竞争的胜利者将是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银行,他们将能节省20%到30%的资本,从而可以用剩余的资本发展业务。而同时,那些较小的银行会发现其监管资本要求急剧上升。进一步的连锁反应是,新协议的实施会加速银行间的并购活动,甚至出现超级的大型银行,造成银行市场被少数银行垄断的局面,从而更不利于银行之间的公平适度竞争,并使得金融系统风险扩大。

结语

新巴塞尔协议无疑是对旧巴塞尔协议的一次具有创新意义的扬弃,它比旧协议更复杂、更全面,充分考虑了银行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其风险敏感性也越大,较全面地考虑了引起风险的多种因素;它还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激励相容性。此外,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使银行更透明地面对公众。

但是,应当看到,新巴塞尔协议同样存在很多有待完善之处,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难以判断。旧巴塞尔协议产生,基于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新巴塞尔协议取代旧巴塞尔协议以及顺利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公平原则仍是其关键所在。如何做到公平和效率、标准和灵活、激励和约束、风险和收益最佳的协调,可能是监管当局永远追求的理想目标。

参考资料:

1.沈沛农,任若恩·新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剖析(J)·金融研究,2002(6)

2.阎庆民·金融全球化中央银行监管有效性分析(J)·金融研究,2002(2)

3.梅尔文·韦斯特莱克·巴塞尔资本协议П难见实效·国际金融研究,2002(11)

4.毛晓威、巴曙松·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的演变与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新进展(J)·国际金融研究,2001(4)

5.陈卫东·新巴塞尔协议评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1(3)

第6篇

关键词: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对策

本文是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课题理论成果(课题编号:201401345)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6日

一、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一)国外研究状况。美国阳伦-H-利普斯、托马斯-R-马瑟查尔、简-H.林克合著的《电子银行》,美国玛丽-J-克洛宁所著《互联网上的银行与金融》这些著作对网络银行的业务特点、竞争优势、风险问题等作了比较全面的介绍,但对网络银行风险防范及控制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细致。Mayr J.Cornin.在《Banking and Finance on the Internet》指出,加强网络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要建立起一套严格的内控制度,从网络银行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上防范和消除网络银行风险。新加坡Tan Chwee Huat在出版的《Financial Markets and Institutions in Singapore》中指出,网络银行的风险具有开放性、易变性和流动性等特点,一定不能忽视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网络银行风险管理主要依靠国家中央银行的指导和各商业银行的通力合作。

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基本上采取宽松的监管原则,主要通过补充新的法律、法规,使原有的监管规则继续适应网络银行环境,并针对网络银行及其风险的特点,制定、颁布相应的立法建议和监管指南,建立了较完善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体系。

(二)国内研究状况。网络银行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开始于2000年前后,但与其迅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相对滞后。尹龙是国内研究网络银行比较早的学者,他在论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督问题的研究》一文中,对网络银行的风险特点和监管措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我国网络银行的现状,提出了完善网络银行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策略。张成虎在发表的《信息技术风险监管――银行监管的新领域》一文中,对银行技术风险进行了定义,分析了技术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国内研究现状,并对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问题提出了对策。张军亮在论文《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与监管体系建设》中通过分析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难点,提出了从三个层次建立风险监管体系。徐静在《关于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的思考》中,指出网络银行在我国迅猛发展,但是网络银行的发展不可避免要带来风险,监管部门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例如建立健全我国的网络银行监管制度,借鉴国外网络银行监管经验,改变传统的银行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积极培养适应网络银行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总体而言,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理论还处于不断丰富和完善状态,这与网络银行的迅猛发展不相适应。

二、网络银行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系统技术风险。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密码、口令简单。网络上的许多风险的起源是使用了简单的、静态的口令。网络上的口令可以通过许多方法破译,其中最常用的两种方法是通过监视信道窃取口令和口令解密;二是系统本身漏洞。UNIX操作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从一网的计算机客户端使用“跟踪路由”命令的话,就可以看见数据从客户机传送到服务器要经过许多不同的节点,这些节点最容易受到攻击;三是信息易窃取。大多数网络上的信息没有加密,或简单加密,以至于文件传输很容易被窃取。同时,网络防火墙的设置比较复杂,许多系统在设置过程中无意识地扩大了访问权限,从而被不法人员利用获得信息;四是监视系统。当客户使用文件传输协议或远程登录终端模拟协议连接远程账户时,他输入的口令是没有加密的。所以,通过监视携带口令和用户名的IP包可获取他们,并使用这些用户名和口令到系统。

(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来源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导致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银行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银行与其他银行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的识别等。商业银行职员对业务的漫不经心和客户的疏忽也有可能导致网络银行严重的操作风险,从而危及网络银行的总体安全。网络银行可能会因为客户欠缺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而面临相当高的操作风险。另外,商业银行职员和客户不能够充分理解网络银行采用的不断更新的软件,进行误操作也会给银行或客户自身带来操作风险。

(三)银行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指网络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经营不善而使利润下降的风险。网络银行能否获利,主要取决于客户数量的多少。只有不断增长客户数量和提高客户信任度,才能确保网络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经营风险又可以分解为注意力分散风险和服务对接风险。注意力分散风险是指网站因为吸引不到足够的点击量,无法形成一定数量的固定浏览群体,从而使潜在的客户流失,造成银行收益下降的可能。服务对接风险是指网络银行不能提供足够多的电子商务网站的在线支付服务,造成客户转移,使银行的营业额下降,最终导致收益损失的可能。

(四)行业法律风险。网络银行的法律风险来源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规章和制度,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没有遵守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网络银行业务牵涉到商业法律,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当前,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针对网络银行、网上支付的专门法律还没有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所以,利用网络及其他电子媒体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也使得银行、司法机关在打击网上金融犯罪时难以采取主动措施。

三、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模式不合理。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套针对于网络银行监管的模式,现在用的监管体系都是沿用了传统银行的监管方式,因此出现了监管的手段跟不上网络银行发展的现象。网络银行业务相当大的一部分具有同质性,又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平台进行。这就与传统银行业务按照机构或者产品划分的监管方式有着很大不同。所以传统的银行监管模式很难适用于现阶段的网络银行。同时网络银行涉及到的监管机构相对较多,目前,还没有一套科学的协调机制。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监管职能、监管手段等方面各具特点,因此会出现相同的网络银行业务得出不同的监管结果。在进行传统银行业务与网络银行业务的融合过程中,较多的使用电子记录、电子凭证、电子数据等方式,从而不能准确预测资金的流动,不能够满足网络银行监管的要求。

(二)监管水平较低。由于网络银行出现的时间还不是很长,导致我国的网络银行监管部门职能设定不是很清晰,缺乏熟知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计算机网络和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经验的监管人员,所以导致监管专业水平较低,业务能力不强。监管机构和人员对于风险的预测、分析、控制的能力薄弱,所以较难适应新时期网络银行监管的要求。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网络银行不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以其独有的便捷性,给传统银行带来极大的冲击,同时在传统银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运用到网络银行上就显得不是很适应。科学的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包括金融理论、通讯理论、计算机理论、网络技术理论等内容。这些内容共同作用才能使网络银行业务的安全有效进展。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现阶段我国有关于信息安全保障以及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法律仍然不够,对于网络银行的业务规范相关法律几乎没有。2001年,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的十几家银行共同建立了我国的金融认证中心,解决了网络银行认证方面的一部分问题,但是其影响力只限于签发相关的金融系统的证书,没有真正形成权威的认证体系。所以,目前出现了商业银行自己发放认证证书,并且参与虚拟交易的现象。银行的监管机构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行政法规仍不满足网络银行监管的需求。例如,2006年所颁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仍然没有关于技术风险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定。

(四)缺乏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是控制网络银行风险,维护交易安全的第一道关。把好准入关,就能够将那些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风险的网络银行排除在外。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网络银行的准入适用的仍是审批制。从我国当前网络银行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对现有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施行严格的审批制是十分必要的,可有效的降低网络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风险。但是该规定所具有的时间性、程序复杂性与网络银行业务开展的多样性,变化性及迅捷性等特点是相互冲突的,导致传统银行从事网络银行业务条件过高,市场进入成本较高,不利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开展和运行。

同时,网络银行处在日新月异、纷繁复杂的金融环境中,同样也受到优胜劣汰规律的制约,一旦不符合市场要求和经营条件的,也应当适时退出。如何减少其在退出时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目前缺乏这方面的制度。

四、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健全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够做好风险监管的工作。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兴起,我国需要制定科学的、规范的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网络银行的各种业务,从而降低网络银行风险。我国在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承认以数据电讯的形式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在2004年又出台了专门的《电子签名法》力争完善相关法律。但是现阶段,我国仍然缺乏对网络虚拟交易税法、信息安全相关立法、网络交易隐私权立法等多方面法律的制定。在国际范围内,各个国家之间缺乏金融与司法的有效联系,从而不能够适应网络全球化的需求,对于跨国网络金融犯罪的国际条例仍然约束力不强,所以我国要力促健全国际与国内的网络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力促实现网络银行的依法监管目标。

(二)加强网络银行监管机构建设。我国的网络银行风险专设机构的建设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央行为主体建立完善的网络银行监管机构。从传统的银行监管机构中抽调对计算机网络、银行业务、金融体系等技术理论过硬的人才建立一支监管能力强的网络银行监管队伍。并且对机构中的骨干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负责对网络银行风险预测与指导下属机构业务。与此同时各个地区需要设立相应的网络银行监管机构,将我国的网络银行风险区域进行合理的划分监管。并且定期的组建网络银行的法律以及电子商务方面的专家进行研讨,依照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发展现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的发现问题,提供意见,并且将建议及时地提供给中央银行,以便进行下一步的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加强监管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是此环节的重点。

(三)创新监管思路,提高监管部门业务水平。网络银行业务引领了我国的银行业走向网络化的道路,现阶段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仍然不够成熟。所以在进行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的同时要注意不能够阻碍网络银行的正常发展。在预测以及控制风险的过程中要保护网络银行的竞争、不断地创新监管思路。提倡强化主管部门对网络银行的业务监管,简化网络银行创新业务以及审批业务的冗繁程序,彻底的简化网络银行业务的审批方式。

(四)加强市场准入与退出的监管。加强市场准入方面的监管。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通常是对在现有组织框架下开展网络银行的不需要审批,由其自行发展;而对设立独立的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网络银行法人,则需要审批。英国监管当局认为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不宜从事网络银行业务。对于我国而言,在网络银行业务发展初期,基于对其业务未知风险的防范,审批制的存在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能将那些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风险的银行排除在外。我国可以进一步在总体上确立审批制度的前提下,制定灵活的市场准入制度。可以适当放宽市场准入主体条件,对进入网络银行业的主体予以有条件的开放;逐步放宽网络银行的业务范围,允许网络银行兼营证券、保险的业务,逐步实现银行功能的全面化;适当简化审批程序。长远看来,审批制会加大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成本,因此应当尽可能的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进入成本,以避免影响网络银行的业务创新和技术进步,降低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加强市场退出方面的监管。当前欧美国家对网络银行的退出处理非常谨慎,一般要求网络银行制订可靠的信息备漏案、参加储蓄保险计划。网络银行退出时以市场兼并作为主要的措施。网络银行的退出不仅关系到银行的有形资产处置,还涉及到多年积累的无形资产,比如客户交易信息、消费信息、个人理财方式等数据的处置。因此,对网络银行的退出设计应当谨慎,作出妥当的安排。对此,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我国网络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包含以下四点:一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网络银行均参加储蓄保险,以抵制市场风险;二是制定可靠的信息备份方案,减少信息数据处置不当带来的损失;三是确立网络银行审慎退出的监管原则,减少对金融市场的冲击;四是以市场的办法解决网络银行的退出,提倡选择企业并购方式。

主要参考文献:

[1]尹龙.网络银行与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影响[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第7篇

【关键词】 成本效益分析;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循环

一、不同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环节中的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原则是经济学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表现为理性经济人总是以较小的成本去获得更大的收益,该原则也同样适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与大型公司相比,中小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业务单一、个体规模小;缺乏成熟运作机制,过分依靠企业主临时决策;资本结构简单,弱化分权;组织结构简单,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监控,都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无规模效应,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相对较差,因此有必要对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的特殊性进行探讨。

(一)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循环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是一个长期的、多环节的循环过程(如图1)。

1.事前评估

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应以综合了解目标企业内、外部环境,对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和诊断为起点。而在这一环节中,对于目标企业现时内部控制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构成了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重要指标。

2.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导向的基本原理,为了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内部控制的评价在实际中常常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综合考虑目标企业几大经营循环中的风险和重要性,针对风险大、性质重要的环节重点防范,在最终的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方案中加强这些环节的内部控制建设。

3.可行性分析

对成形的内部控制体系方案进行综合考量,突出可行性分析和测试。在可行性分析过程中,效益成本比率仍是重要的财务指标。

4.方案实施

内部控制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仍需进行事中控制。不断对比内部控制实施情况与设计方案之间的差异并实时纠正或激励。这是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核心环节,也是决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环节。

5.事后评估

在这一环节当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在下一设计方案中得以解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环节的事后评估正是下一环节构建的事前评估,从而实现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循环。

(二)成本效益分析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各环节中的应用

1.事前评估环节中的成本效益标准

对企业现时内部控制水平的评价不仅是新的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起点,更是内、外部审计中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全面评价的过程中,成本效益比率是横贯这五方面的重要标准。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项经济活动需要考虑投入产出比率。成本效益比率在这里代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只有同时实现经营的效果和效率,才能构成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2.可行性分析环节中的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一切的经济决策必须符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的特殊性要求。管理层制定的决策在实施之前必须经历可行性分析的阶段。虽然内部控制框架提供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内部控制设计方案在实施之前,还应使用成本效益方法对内控体系的建立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评价该方案的效果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能够实现。

企业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预测内控体系建立所需的人力资源成本、材料成本和其他相关成本,同时还要预测直接控制效益、间接控制效益的大致范围,评价建立该项目的综合效果。此外还应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无法预测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纳入考虑。同时方案实施效率、成本率的评价也应参考行业平均水平。

3.方案实施环节中的成本效益考核

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后的绩效体现在是否达到设计目标、风险控制效果和控制效益等方面。实施环节是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循环的核心。只有通过事中控制才能保证内部控制方案的落实效果。进行事中控制,不仅可以评价管理层决策的正确性,对内部控制体系职能的发挥作出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更可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补性措施,指出提高效率的途径,从而有效促进内控体系的完善。

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探讨

(一)内部控制成本

内部控制成本是指内部控制措施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付出的成本,如设置岗位、配备人员、购置资产等。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必须对内部控制成本的确认方法加以讨论。

内部控制成本包括直接控制成本和间接控制成本。

1.直接成本

(1)人工成本。为有效执行控制活动,需要在重要的部门、关键环节、重要的岗位配备人员进行控制。同时要满足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和保险费均属于内部控制的人工费用。为改善公司治理的内部环境,企业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其中,内部审计人员费用属于人工成本的范畴。此外,企业应加强文化建设,加大力量培育职工的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内部控制理念、法制观念以及职业素养,职工培训费用必然增加。企业为加强内部监督,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相对较高的薪金都应属于人工费用的范畴。

由于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增加的岗位部门大多非生产一线岗位,假设由此增加的工资福利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应从公司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剥离出工资明细和社会保险费明细计入人工成本。

(2)材料及折旧费成本。为建立完善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企业需购置或更新升级IT设备,包括计算机等硬件电子产品和ERP等管理软件,其购买、折旧和维修保护都应确认为内部控制的成本。为完善公司治理环境而特别设置部门和岗位,意味着公司此后办公费用的增加;审计委员会成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也会产生会议期间场地的租赁费、食宿费以及资料的准备、调查费用等;为了完善某些内部监督环节,企业会引进特殊管理设备替代传统的人工监督,以防治舞弊、差错等状况发生,例如引入职工考勤机来辅助工资管理系统,这部分折旧费用也应计入内部控制成本。

企业应查阅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期间购置的一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细,将应用于内部控制项目的折旧和摊销费摘出作为折旧费用成本。有前期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本期折旧和摊销方法发生改变,究其原因是由于同时应用于内部控制环节,使得使用率增加而造成,则也应计入折旧、摊销费用成本。对于本期购入的同时应用于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设备也应参考这个原则进行处理。

(3)其他费用。企业扩展外部审计的范围或加强外部审计强度导致审计费用上升;企业为了应对和控制经营风险,需要购买保险来进行风险分担,这部分费用也应计入内部控制成本。由于内、外部审计,支付保险费等业务发生频率低,费用金额有明显特点,因此可以很容易从管理费用中分离出管理咨询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和审计费用等明细,计入内部控制成本。

此外,对于本期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不容易拆分的费用,可以利用公司的报销限额规则,大致估计由内部控制产生的部分。当这部分费用比例不大时,可以将其与以前年份的发生费用进行比较,大幅增加的部分作为由于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而产生的部分。

2.间接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长期来看提高了经营效率,但在体系构建初期,企业需要进行详细记录和测试,大量的人力物力耗费会导致暂时的经营活动效率下降,企业办事效率的下降可能贻误商机,形成一定的机会成本。由于这部分成本难以估计,一般在进行分析时忽略不计。

(二)内部控制效益

设计得当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成熟之后会大幅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管理决策效率因此提升,信息传递更加有效,人员精简成本下降,失误舞弊频率下降。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提升会引发投资市场正面积极的反应,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是企业未来盈利水平高的信号。这会引导资本市场上的优质资源流向该上市公司,扩展了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力。

内部控制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1.直接效益

直接效益是指所构建的内部控制体系一方面能够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从而造成经营收入增加,体现在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上升;另一方面能够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现象,从而导致损失和费用减少,体现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的下降,以及营业外支出的减少上面。

2.间接效益

间接效益是指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和运行后,使整个公司治理水平得到提升,从而使得企业社会形象提升,带来乐观的经营、投资和筹资业务发展前景。从中可以预见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带来的预期收益,但由于难以量化评估,所以忽略不计。

(三)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成本效益分析的步骤和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步骤如下:

1.明确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前后期间,以保证前后参照组的数据界定准确。

2.排除实施内部控制之前期间的特殊内、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影响,由名义单位成本效益确认实际单位成本效益,作为重要的参照值。

3.确认内部控制成本,作为可行性分析的参考指标。

4.排除实施内部控制之后期间的非内部控制影响,由名义单位成本效益确认实际单位成本效益,作为重要的参照值。

5.比较实施前后效益成本率,判断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6.比较企业支付能力与内部控制成本,判断内部控制体系的可行性。

下面阐述具体成本效益分析方法:

内部控制的效率是一个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参数。实际是评价目标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前后的经营单位成本效率。只有当实施内部控制之后的单位成本效率大于实施之前的数值,或者有充足理由判断预期效益能够使得后续期间的效益成本率大于参照的效益成本率时,才能说明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有效。

根据实施内部控制之前期间的财务数据,假设经营效益为y1,用营业收入估计;经营成本为t1,用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加总估计;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效益y1/t1为名义效益成本率。为使参照数更加准确,应将此期间发生的非内部控制因素对成本效益的影响排除,得到新的y2、t2,计算更有参考价值的实际单位成本效益y2 / t2。

同样原理,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后续期间的财务数据,得到实施内部控制后的实际单位成本效益y4 / t4。

比较上述得到的几个重要参数:

当y4 / t4≥y2 / t2时,说明内部控制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经营能力;反之,则说明内部控制方案暂时没有起到充分作用。

内部控制的成本(工资、折旧费等)大都平均分布在生产经营各个期间,但参考经验数据,由于时间效益的影响,内部控制成本在连续几年内一般略显递减趋势;相反,由于企业经营效果具有惯性,内部控制实施效益的上升往往迟滞于成本的变动,且同样受到时间效应的影响,将在后续期间呈现加速上升的趋势(图2)。

因此即使不满足y4 / t4≥y2 / t2,即现时内部控制无效,如果有增量Δt=t4-t2、Δy= y4-y2,且Δy/Δt≥0,则说明长期来看,内部控制效益有可能超过内部控制成本,即该内部控制方案有可能产生未来效益,是值得实施的。

三、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提出构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

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的可行性分析环节中成本效益分析目的是双重的:一方面计算出内部控制实施后,预测的效益成本率,作为方案实施后可以参照的“成本效益预算”;另一方面剥离并预测由于内部控制实施带来的成本增项C,以评价方案的可操作性。

预测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成本率与上述步骤4并无不同,不再赘述。而评价方案的可操作性则需要利用上文中探讨的确认内部控制成本的方法,确认内部控制成本:

C=α×管理费用+β×销售费用(C包含于Δt)

根据上文所述,内部控制直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保险,折旧、摊销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管理咨询费,保险费用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费用主要体现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两个科目下的明细当中。此处用α和β代表逐项从两个科目中摘出成本项目,并分别求和得到常数因数。另外,实施内部控制后续期间的成本增量Δt中,一般包括由于构建内部控制体系带来的直接成本C,以及后续期间经营活动所需的成本增量。因此,二者的关系是C包含于Δt。

如前所述,内部控制效益是一个未来概念,而成本却是自方案实施起以基本平均、略有下降的趋势发生在后续每个期间。中小企业资本力量相对薄弱,要实施内部控制方案必须确保自身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支持到效益显现的阶段。因此在实施方案之前,对自身的支付能力加以评估,并与内部控制成本C相比较,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是十分必要的。

像上文所阐述的那样,如果说可行性分析环节得到的预期单位成本效益是一个“预算指标”,那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则应该考察后续的落实效果是否达到了“预算”的要求。实际的单位成本效益与预测的单位成本效益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之所以存在可比性是因为其计算原理完全一致;唯一的区别是前者计算依据来源于实际统计,后者来源于经验预测。

成本效益考核环节的做法与上述一般步骤中的步骤4相同,计算出实际效益成本率与预期加以比较。当出现的偏差超过可容忍的范围时必须及时排查原因,以便及时实施修补性措施,完善方案。

由于成本和效益两大要素中,效益受外界环境和机遇的影响较大,不易于控制,更多的时候,为细化偏差产生的原因,会再次利用内部控制直接成本C来作为追究责任、排查原因的工具。结合上文阐述的成本预算控制方法,下面将结合案例数据,具体分析几种成本超标的应对措施。

现有某小型服务业企业内部控制成本预算控制表(表1),包含企业内部控制年预算明细,以及内部控制方案实施后连续三年成本数据统计。

1.人工成本超支:人工成本的预算应为企业为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加强管理监督而设置岗位的工资以及职工培训费用。由此可见,人工费用超支大都是由于企业实际聘用人员签订的工资标准大于预算,或本期职工培训费用超标。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将在后续期间较为固定,而这部分成本超支都会在以后期间保持在稳定的状态,不会大幅度增减。从性质上来讲,这部分成本创造的价值将会在未来收益之中有效体现,不属于应该削减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调整下一轮事前评估的这部分成本预算,将人工成本确定在更符合实际水平的标准上。

2.折旧费用、摊销费用超支: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的预算是根据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需购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的。一般来说,这些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应在期初购置,与预算时点时间上的差异不大,不应有公允价值大规模波动的状况。因此一般来说,这部分成本超支发生的频率和金额都较少。由于预算和实际采用的折旧和摊销方法是一致的,无论采用何种方法,二者的差异始终保持固定常数。当此常数落在正常差异范围内时,应将下期预算金额调整为本期实际金额,提高下期预算准确性。当此常数数值较大,并且超出正常范围时,应追溯参与该资产采购的采购、审批、记录和验收人员,审查购置资产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有舞弊、差错现象发生。有必要时,要对入账价值明显不合理的资产重新估计折旧、摊销方法,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业务招待费用超支:业务招待费一直以来都是企业重点控制的费用类项目。对于业务招待费的预算从对象上应细化到部门,甚至个人;从时间上应细化到区分企业业务淡季月份、旺季月份标准。对于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记录时与预算采用同样口径,这样便于把责任落实到人。当业务招待费用发生超支时,需对责任人员就原因展开调查了解。除了对于可接受的原因,可以允许公司对招待费标准相关制度的弹性变更之外,大多数情况下,应严格控制这项费用的超支。

4.差旅费、汽油费超支:与业务招待费用的处理原则基本一致。针对不同岗位、部门、时间制定不同的标准。区别在于对差旅费控制要求相对宽松,超支可容忍范围更广。差旅费由于其性质使然,更应与单笔业务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不可用因死板预算标准而贻误商机。

5.办公费超支:办公费用相对琐碎,大多数中小企业对于办公费用的确认会简化适用收付实现制。因此常见状况是内部控制实施初期办公费用或有超支,后期则有大比例剩余。由于办公费用数量上不构成重要项目,对于办公费用的监管相对轻松,没有必要根据不同期间办公费用的波动,分多重标准确定各期费用预算。因此除个别异常状况发生外,办公费用的超支和剩余无需耗费太多精力追本溯源。对于下期办公费用的预算仍旧采用全年累计发生费用的月平均数作为标准即可。

6.管理咨询费用超支:管理咨询费用一般发生在内部控制实施前期。然而由于金额较大,且其效果惠及后续期间,会计处理上可能将它作为待摊费用,分摊在各个期间。经过这样处理的管理咨询费用每期预算应是等额的,且不存在预算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的差异。

7.审计费用超支:与管理咨询费用相似,外部审计费用发生频率也比较低。不同的是由于审计费用相对金额较小,通常的会计处理是在发生期间列入期间损益。对于此项费用一般没有必要加以严格的预算控制。如果必须进行,则应采用一个会计年度作为单位预算期间,并与本年实际发生额进行比较。即便发生超支,若非审计业务约定中存在舞弊现象,则其差异不应视为重大,没有必要追究,弹性处理即可。

8.保险费用超支:根据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期间长度确定单位预算期间长度。企业若按月、季度、年缴纳保险,则相应地应按月、季度、年制定预算。当未发生保险费用上升状况时,此项目成本不应产生预算与实际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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