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16:21: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派驻纪检组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控申办案工作规定
为提高控申部门办案质量,树立控申干警良好形象,我院于近日提出以四严力争控申工作再上新台阶。
1、严格审查材料,把好立案关。以后,控申科将更加认真仔细地审查申诉材料,对达到立案条件的依法报请检察长批准,予以立案复查;不够立案条件的,及时制作《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答复申诉人。对刑事赔偿案件,按相关规定确认后再进入赔偿程序。
2、严格阅卷,通晓案情。对于立案的申诉案件,做到全面、认真、仔细阅卷,并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了解整个案情,同时将申诉的主要问题与案情比较、对照,找出分歧的焦点,为制作调查题纲打下基础。
3、严格制作调查题纲,为复查提供方便。调查题纲是立案复查案件的指南,事关案件办理的成败,缜密的调查题纲可以为复查案件指明方向,少走弯路,为终结案件奠定基础。
4、严格制作具体的复查终结报告,严肃、认真、全面地提出对案件的具体看法和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批准或检委会讨论。
二办理交办案件工作规定
办理交办案件和办理其他案件一样,都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我院对办理交办案件工作经行如下规定:
1、办好交办案件首先要领导重视。接受案件后,要成立专门机构,设置相关的人员负责,有安排布署,专项要求。要选派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干警承担。
2、办理交办案件要依靠证据尊重事实。承办交办案件的检察院,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证据确实、充分后对交办案件做出正确的处理意见和结论,
3、办理交办案件要吃透批示精神,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交办案件与普通案件有所不同,从接受那时起就比普通办案带有更大的压力。承办的基层院要把这种压力变动力,那么就要吃透交办批示的精神,把握交办的意图和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4、办理交办案件要有时间观念。办案单位要统筹安排,把交办案件纳入重要工作之例,接受后要及时安排布置,抓紧时间调查核实,要求随时汇报案情的及时向交办单位汇报,尽快结案。强调人员不够用,财力不足都不是合理的拖办原因。要把办理交办案件放在众多工作的首位,科学地安排,主次分明。特别对多次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群众反映大的案件要快办快结。
5、办理交办案件的报结文书要规范。对于基层院办理交办案件后,要制做报告文书,报告文书是给批办的领导机关的,所以报告文书一定要写好,它不同于我们办案中的法律文书,统一的格式,对照有关的法条办事。报告文书有它广泛的内容,总的要求是:要做到所调查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能以感情说服人,要以理依法说服人;要做到观点鲜明、正确、针对性强,能够准确把握和回答交办单位所要达到的要求和目的,不能含糊不清,拖泥带水,更不能答非所问:还要做到朴实、简练、力戒各种空话、大话,承办者乱发表个人意见。报告文书虽无统一的格式规定,但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同一文书尽量做到规范化。
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
实习中所坚持的原则
1、全部接待,依法处理;
2、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3、严格程序,实事求实;
4、宣传法律,讲求实效;
5、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四实名举报反馈承诺办法
1、凡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及时组织人员调查。
2、对实名举报工作实行两次反馈。一是收到举报5个工作日内约见举报人,了解举报者要求。二是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在3个月内(复杂疑难举报除外)反馈给举报人,听取举报人意见,并填写反馈卡。
3、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4、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谁承办,谁反馈。
5、严格为实名举报者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五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的规定
在实行中坚持的原则:
1、公开透明;2、司法民主;3、权利平等;4、有错必纠
5、证据确认
六密码举报实行办法
1、免费举报
(1)为群众投递举报信件提供免费服务,即凡署名“x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xxx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收的举报信件不贴邮票即可交寄;
(2)对免费举报信件必须由举报中心专人签收登记;
(3)邮政部门每年定期凭签收单与检察院结算。
2、密码举报
(1)提倡署名举报,也可采取密码举报,对不愿公开姓名的举报人可采取密码举报,即举报人可在署名处任意编排六位阿拉伯数字作为自己的密码;
(2)举报内容要真实,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3)举报中心根据举报的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物质奖励。资金数额按其贡献大小和追缴赃款赃物及案值比例的数额发给。有重大贡献的,要给予重奖,密码举报或署名举报的举报人可直接到查处举报案件的检察院举报中心领取资金。
3、免费举报、密码举报的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举报线索管理办法
近日,我院制定出台了《我是检察院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做了“五项明确规定”:
1、明确规定了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规定举报件采取“多渠道进、一个池子储、单渠道出”的管理办法,做到了“进有处、出有办、办有果”。同时规定结案材料,依据“归口办理”原则由室、派驻纪检组、有关部门负责归档,使举报线索的管理有始有终。
2、明确规定了一般举报线索与重要举报线索的办理程序。一般举报线索办理按规定程序处理,重要和特殊举报线索非程序化处理,如重要举报件,按领导批示,迅速处理;涉及重大问题,由书记向市委汇报后,按领导批示办理;保密程度高、情况紧急的举报线索,立即向领导汇报等,保证了重大事项的快捷、高效处理。
3、明确规定了不同职级举报线索的处理办法。反映县区和部门正职的举报信件,经常委会研究后,转有关职能室调查核实;反映县(处)级干部的举报信件,经分管领导和职能室主任研究后,报请书记批示;反映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方面的举报信件,由室提出处理意见后,呈分管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进行处理。
4、明确规定了调查核实的处理办法。交县区、派驻纪检组等有关单位初核要求上报结果的、转交有关部门要求查处的、承自治区及市委领导交办的举报线索,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要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5、明确规定了办理举报线索违纪的处理办法。对处理举报线索中的违纪行为、失职行为,如:泄密、压案不办、不依法办信、误信、办信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八控申处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单位、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分流,并对分流到本院其他部门的线索的进行催办、督办。
3、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4、按照法定程序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或息诉工作。
5、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
6、承办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案件。
7、做好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接待的安排、预约及协助接待工作。
8、负责控申举报宣传工作。结合处理来信来访和办案工作,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处理矛盾可能激化的控告申诉。
9、定期对控告申诉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社情动态,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综合分析。
九控申检察信息管理规定
1、对各部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互通,在不同诉讼环节,及时共享和反馈案件信息,帮助检察官提高工作效率、领导管理质量,也便于上级检察院指导监督。
2、实现网上办理案件,为办案一线服务,提高办案效率;事先网上管理案件,为各级领导和按键管理部门服务,加强办案监控和质量管理;
3、实现电子公文流转,实现各类办公及行政后勤事物的网上申请受理,为全院干警服务,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