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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申报材料

时间:2022-09-13 01:47: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学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药学申报材料

第1篇

2008年度**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课题(包括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即日起开始受理,请根据《**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2008年度**省中医药局建设中医药强省科研项目招标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今年只设立面上项目

申请面上项目的条件:按照我省总体规划要求,以提高临床疗效和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的,充分反映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特点,符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需要,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立题依据充分,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书填写的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申报项目及人员等要求按照我局的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四、各地(含有关单位)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和组织初审,并在初审的基础上,向我局报送进入终审的申请书,数额不得超过限额(见附件2)。我局将负责组织终审。

五、立项后,请各单位加强管理与监督,凡未按规定结题或鉴定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并按1:1比例减去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六、申请书的填写

(一)申请书:申请书录入模板请各申报单位自行网上下载。

网址:

(二)根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模板首页使用注意。有关药物制剂研究的课题,必须由献方人及项目主要研究者填写完整中药制剂表(“六、中药制剂”一栏)。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除“科研项目招标指南”中明确的研究时限外),统一从2008年10月开始计算。

七、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要求:今年实行限额申报,申请书由各地(各有关单位)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初评后,按限额数统一上报(限额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用复印纸A4规格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附磁盘1张(报各地主管部门用作网上申报时使用)。每份申报书第3页后面须附立项查新报告。指定查新单位如下:**省中医研究所中医药信息研究室、广州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2.各地按限额申报的科研课题清单一份。

(二)网上申报方法:各地中医药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将申报课题从网上申报1份。

网址:

网上申报时间:各地市卫生局2008年4月18-23日,其它单位4月23-28日,每项课题必须在网上申报成功后才能进入评审。

第2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制剂;申报资料;申报程序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197(2008)07-090-02

医疗机构制剂(下称医院制剂)是医院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若干年内,对解决临床医疗急需、特需用药,弥补市场药品短缺发挥过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国内医药工业的快速发展,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医院制剂的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规范性要求,先后出台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1](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2](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办法》[3](试行)等,其中硬件建设所需巨额投入就让多数医院望而却步,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不少医院因此放弃制剂生产,制剂数量迅速下滑。与此同时,在医疗机构制剂的研发和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对此,笔者通过对江苏省部分医院的调研,谈谈对医院制剂发展的浅显见解。

1 医疗机构制剂概述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不同于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

上市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一般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患者可在医院药房凭医师处方购得。

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医药工业基础较差,药品供应不能满足医疗卫生的需要,医院药学工作者为保证临床治疗用药,自行配制一些工艺简单的如酊、水、糖浆、膏之类的制剂。初期制剂室的设施、设备及质量标准均无明确的要求及规定,多数为手工操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需矛盾。长期以来,医疗机构制剂实行的是备案管理,没有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制度。1985年施行的《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必须根据临床需要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1989年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但制度过于宽松,使得各医疗机构竞相配制一些水平低、短平快的品种,造成制剂品种泛滥。直到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使医疗机构制剂的管理步入全面规范化的轨道。

2 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与申报的现状及问题

2.1 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与申报的现状

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国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全部符合GMP要求,GMP的实施推动了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也带动了我省医药产业的飞跃,药品生产能力得到极大提高,产品结构得到丰富和完善,药品短缺状况已成为历史。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制剂面临着非常严峻的考验,调研结果显示,我省到目前为止现有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达1841种。江苏省食品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科对南京市鼓楼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总医院、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医疗机构通过座谈的方式进行了走访调研,在调研的6家医疗机构个中获得GMP认证的仅有2家,大部分医院制剂室环境达不到取得GMP的认证要求。

2.2 医疗机构制剂在研发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1 制剂名称未按国家命名原则命名

有些申报机构容易混淆概念,使用商品名称或者使用自己的单位名称为制剂命名。分析可能原因是由于申报人员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对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程序及要求进行学习,仍旧习惯使用老的办法为自己的制剂命名。

2.2.2 证明性文件不完整

有医疗机构提供证件批准时间已过期,还有提供的GMP剂型范围中不包含申报制剂的剂型。

2.2.3 标签及说明书设计样稿不规范

大多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要求起草,但也有很多不规范现象,例如缺少要求项目、不按实填写不良反应、禁忌等。有些医疗机构对新法规没有认真阅读,造成了许多错误。

2.2.4 处方组成、来源、理论依据及使用背景情况不清晰

处方的来源要具体介绍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制剂的使用情况,涉及到申报材料和一部分试验的情况,所以必须据实起草,并能在核查中提供处方使用情况的证据,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医疗机构为了免报资料做虚假证明该处方的使用时间等情况;处方的理论依据既为方解,必须以中医理论为指导进行起草。

2.2.5 配制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不完善、不真实

工作中发现,有的医疗机构在起草该资料时没有按试验数据进行,存在虚假现象,有的出粉率太高,有些老的保密方中的药材名称与现在法定标准中规定的有差距,找不到出处来源,有的没有做装量差异的检验项目,使专家审评时对稳定性等问题产生怀疑。

2.2.6 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不严谨

该项资料也是申报中比较重要,需要客观提供的资料,其中要求提供各味药材及辅料的质量标准,并应说明是何种标准,如药典、地方标准,如无法定标准,申报单位自行拟订标准的研究试验资料,可以查到标准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提供该味药材的种属、产地、有效成分等;工作中发现有些医疗机构提供不出法定标准,对药味陈述不清晰等问题。

2.2.7 制剂的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不规范

这个项目是医疗机构在申报过程中最容易不规范行为的,例如格式、说法、语言、文字等不严谨规范,有的药味进行化学色普法鉴别,有虚假行为,不认真完成实验用虚假照片顶替,或者有一张照片用于多个含有该药味的制剂当中,出现雷同情况等,显微鉴别时因复方制剂,所以干扰比较大,要求技术含量比较高,该项目资料在审评和核查过程中都是重中之重。问题的根源在于,大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办法自行完成质量标准的研究,在委托过程中容易出现造假行为,随着各级药监部门核查力度的加大,对原始试验记录核查的规范化,这种造假行为越来越无所遁形。

2.2.8 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资料不全面

大多医疗机构可以认真完成稳定试验,并真实记录试验的数据,但有些医疗机构还存在试验时间短、提供数据不准确、不真实、伪造数据、检查项目少、不做加速实验等情况,还有机构含糊其词,不记录准确的数据记录,使用“符合要求”等模糊的语言进行表述,都是不规范和不允许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医疗机构为了可以尽快配制制剂而提前拿出结果,来减少申报时间,根本解决办法应该规定每个剂型的最短稳定性试验期限,以保证试验数据能够真实反映该制剂的有效期等情况。

3 对医疗机构制剂前景的思考

3.1 准确把握制剂定位,修订制剂执行标准

医疗机构制剂应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一旦市场上有相应的品种供应,应及时将其从制剂管理范围中剔除。同时应对医疗机构制剂进行全面的医学和药学再评价,本着临床必须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标准适当的要求,及时修订《中国医院制剂规范》和相应制剂标准,淘汰疗效一般或不确切、质控标准不完善及有市售药品替代的制剂。

3.2 调整制剂结构,控制制剂室规模

目前,在制药工业迅速发展,大量制剂品种被替代或商品化的情况下,除制剂需求量大的专科医院、中医院、大型综合医院外,一般不应再审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随着制剂品种逐步减少,医疗机构制剂应及时进行结构调整,停止注射剂(输液和小容量注射剂)配制,主要以配制外用制剂为主。通过政策调控,严格控制或缩小制剂室规模。

3.3 简化程序建立有效管理方式

医疗机构制剂自身存在着剂型多、批量少、使用周期短等特点,其生产方式与制药企业截然不同。一般制剂多为手工操作,岗位分工不细,配制过程简单,因此,不宜设置名目繁多的各种记录,而应实行突出重点环节控制、体现GMP宗旨、可操作性强的表格式管理。

3.4 利用现有资源,探索集中配制模式

由于制剂品种的迅速萎缩,多数“三级医院”的制剂用量不足药品份额的1%,医院如自办制剂室势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应对临床急需使用的制剂(包括中药和西药制剂)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做出合理的规定。或者充分利用经过GPP认证制剂室,集中配制加工制剂,解决临床使用制剂问题。

4 结语

在国家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医药产业日益兴盛的现在,医疗机构制剂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和影响,医疗机构应该适时做出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要求,继续发挥医疗机构在临床特殊治疗用药中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医疗机构在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研发与申报时需遵照国家规定进行,并完善和加强管理力度,控制并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S].2001,3(13).

第3篇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3.05.002

中图分类号:R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3)05-0004-03

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要求,软胶囊是将提取物、液体药物或与适宜辅料混匀后采用滴制法或压制法密封于软质囊材中的胶囊剂型。软胶囊剂型在国外发展很快,适合于非水溶性、遇湿热不稳定、光敏感、易氧化及挥发性的原料,它能掩盖内容物的不良气味,外形美观,携带方便,且密封严密,不易挥发,可有效提高产品质量。保健食品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2003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来,申报保健食品的申请人逐渐将中药加入到保健食品配方中,中医药作为传统的医药和养生文化,是保健食品开发研制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物质来源,同时也是发展保健食品的独特优势,将这样的配方制成软胶囊剂型保健食品在近年来批准的产品中也悄然增多。

目前,保健食品可以使用的原料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生部公布或者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卫法监发[2002]51号)。本文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后台数据库为数据来源,对2006-2010年已批准的、配方中含有《药典》(一部)收载的中药(及其炮制品)且产品剂型为软胶囊的保健食品进行统计,对近年来产品批准情况及审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中涉及原料使用《药典》(一部)的中药约50余种,涉及到的保健食品近300余个。

1 近年软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情况分析

1.1 申报软胶囊剂型保健食品情况分析

软胶囊剂型是药品、食品的新剂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保健食品以来,软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申报和批准均呈上升趋势,2010年批准的软胶囊保健食品150余个,从图1可以看出申请人对此剂型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1.2 申报含中药的软胶囊剂型保健食品情况分析

将中药及其提取物制成软胶囊剂型既能保持产品的美观,还能掩盖不良气味,但由于中药的特性决定其作为软胶囊的内容物可能会出现成型不好等问题,根据统计,2006-2010年,软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中配方含有中药的产品基本维持在四成左右(见表1),不予批准含中药的软胶囊保健食品占所审批的含中药的软胶囊保健食品比率呈逐年明显下降趋势,这可能与配方筛选、生产设备升级更新有关。

2.1 配方内容物的选择

软胶囊中可填充各种油类或对囊壳无溶解作用的油状液体、混悬液,胶囊内容物一般包括原料(中药提取物)、稀释剂、乳化剂和助悬剂。能够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的所有原辅料,都需要符合保健食品的有关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料。

2.1.1 原料 原料的选择通常与产品申报的保健功能密切相关,同时所选择的原料能否适合加工成型也是产品能否制成软胶囊的关键。据统计,在已批准的保健食品软胶囊产品中,常见原料有蜂胶、红景天、人参、西洋参、枸杞子、黄芪、银杏叶、当归、葛根、刺五加、羊藿等(包括上述原料提取物)作为配方原料,申报功能多是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脂等功能。通常中药原料无法通过简单的粗加工直接压制而成,都需要经提取、精制等工序后制成浸膏或粉末,再与其他辅料混合为内容物。在与其他辅料混合前,原料提取物为粉末的,粒度通常应在80目以下,否则影响胶丸接缝的粘黏;此外还应考察提取物的吸湿性等因素[1],以防压丸时漏丸现象的发生;对于中药经提取后为浸膏的,由于浸膏具有黏稠性强,与空气接触时易吸湿,受热易软化的特点,在生产时应严格控制浸膏含水量,防止与其他辅料混合后影响囊皮质量稳定[2]。

2.1.2 稀释剂 稀释剂是用来增加内容物的流动性、保证制剂装量准确稳定的,保健食品中对水不溶性或脂溶性原料多选用黏度小、性质稳定的植物油类作为稀释剂,常见有大豆油,玉米油、色拉油等,这些油类介质分散效果好,且黏度较低,可以增加内容物的流动性,一般可见的植物油与药材提取物的比例为1.1~1.3∶1,油量过多或过少都可能影响内容物流动性,造成产品漏油等不合格现象发生。保健食品审评中也可见使用PEG-400作为内容物的稀释剂,有报道显示PEG-400能吸收囊壳水分,内容物中水溶性成分向囊壁渗透,使囊壳变硬,影响崩解时限[3],但根据部分申请人提供的试验机构出具的数据可以看出,对配方中内容物、囊壳比例的设计合理,在保质期(通常为2年)内也未见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2.1.3 乳化剂和助悬剂 在制备软胶囊时,中药或其提取物无论是粉末还是浸膏,仅与油类基质混合时容易沉积,在灌装时会导致装量不准。因此,为了保持混悬液有良好的流动性,通常加入乳化剂、助悬剂与基质熔融,经胶体磨、乳化仪等设备混匀分散后得到较为细腻的内容物,从而改变内容物的流动性,提高沉降比确保混悬液的稳定性[4]。在保健食品中常见使用蜂蜡、卵磷脂,多数申请人都根据配方原料特点,通过试验来选择比较合理的比例。

2.2 囊壳的选择

软胶囊的囊壳原料选择和配比不仅关系到产品美观,而且是决定囊壳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关键之一,通常由明胶、增塑剂(如甘油)、水及附加剂构成,保健食品中常见加入的附加剂有遮光剂、色素、防腐剂等。通常内容物可能随贮存时间的延长而影响软胶囊的质量,使软胶囊变硬,崩解时限不合格,因此,囊壳原料的选择显得十分重要。有研究显示,对于中药类软胶囊在制备过程中,可以加入延缓囊壳硬化速度的原料,如山梨糖醇、5%PEG、增塑剂等[5-6]。

2.3 工艺条件控制

目前,软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绝大多数采用压制法一次成型,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熟练地操作设备,如模具压口的弧度和喷体喷射时间、温度都可能影响软胶囊的质量。同时软胶囊压丸、定型、干燥对工艺环境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如压丸间为保持胶液较好的流动并维持一定黏度,也要保证能够压出合格的半成品,车间应恒温恒湿,否则制出的软胶囊容易出现蹩丸、裂丸等不合格产品;干燥间的温度、湿度也应恒定,以控制囊皮含水量,保证软胶囊的成型稳定,因此,通常需要使用其他设备如除湿机、空调等来保证产品加工的生产环境,确保产品质量稳定[7-8]。

2.4 质量要求

保健食品限定特定人群使用,对食用量有规定,不同于普通食品;它不同于药品,不能用于疾病治疗。因此,对于保健食品的质量要求既不同于药品,又不同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对于软胶囊质量的要求:感官要求外观应整洁,不得有粘结、变形、渗漏或囊壳破裂现象;应选定适合的标志性成分(对于含中药的保健食品,通常应选择该中药特征性成分);还要求对崩解时限、砷、铅、汞、微生物等进行检测,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中药直接入药的,还应将农药残留(如六六六、滴滴涕等)列入理化指标;此外,对软胶囊中加入色素、防腐剂的种类和加入量(如柠檬黄、胭脂红等)均有要求,对于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药典》有限量要求的,均应检测并设定限定值。

3 未获批准的含中药软胶囊保健食品情况分析

针对近几年申报和批准的含中药的软胶囊保健食品进行分析,该类产品不予批准率呈下降趋势,不予批准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送审样品不合格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人在申报保健食品时应提交最小市售包装样品。审评中我们发现,部分送审样品胶囊壳坚硬,内容物或有明显分层,或应为油状而实为稠膏状等现象,样品与企业标准中感官描述不一致;还可见从配方看,产品内容物应为透明液体而样品带有明显絮状物,产品渗油、漏油等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在有效期内的样品通常能够很好的反映产品配方是否合理,工艺是否稳定,从而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因此,对送审样品的检查是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2 原辅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产品的原料不在保健食品使用原料范围内,未做有关安全性试验,所用原料不符合保健食品规定(如卵磷脂使用合格品而非一级品),保健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加工助剂不在国标要求内,如中药原料提取精制时使用三氯甲烷,而三氯甲烷不在GB2760可使用的加工助剂名单内等。

3.3 产品生产工艺不合理

在对申报资料审评时发现,部分产品中药提取工艺不合理,如胶囊内容物由多种原料组成,而仅采用搅拌法进行混合;产品成型工艺路线和参数不合理,如蜂蜡未经熔融而直接加入到内容物中、中药原料未经灭菌直接粉碎加入到软胶囊内容物中等。

3.4 产品检验报告不合格

对于在申报资料中试验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包括卫生学和稳定性试验报告)或产品复检报告出现产品微生物、崩解时限、过氧化值等超过相关国家标准,复检报告中产品的标志性成分超出企业标准范围,或试验报告与复检报告标志性成分检测值相差过大,申请人无法解释原因等的保健食品均未获批准。

3.5 其他原因

在不予批准的产品中,还出现个别产品申报工艺资料前后不一致,如配方与中试投料的原料或食用量比例不一致等现象。

4 讨论与建议

4.1 将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

保健食品的特点之一是消费者可以长期食用而不对机体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我们在对一些生产含中药的软胶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核时发现,企业规模参差不齐、对品牌产品重视度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差别较大,例如对于中药原料的前处理,通常通过提取精制将有效成分浓缩、去除有害成分以达到发挥保健功能、缩小食用量的目的,但中药提取率及提取物的有效成分受到中药产地、季节、工艺参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保证不同批次的产品质量稳定应需多方面把关,而少部分生产企业采用直接购买中药提取物,与辅料混合后压制软胶囊,此做法看似简化了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统一管理,未对提取物的工艺、质量提出强制要求,因此,为长期生产保健食品而能否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埋下隐患。

4.2 慎重选择产品剂型

软胶囊剂型固然有其诸多的优点,但并非所有的原料都适合制成这种剂型。审评中除上述问题外,我们还发现部分产品中药原料用量大,或经提取后提取率高,与辅料混合制成的产品规格也大,或导致每日服用产品粒数较多,给消费者服用带来一定困难。虽然目前因申报资料中软胶囊剂型选择不合理而不予批准的保健食品占少数,但由于剂型选择不当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却很常见,我们发现尽管申请人在研发过程中做了3批稳定性试验显示产品合格,但经2年的常温放置,产品崩解时限明显增加,胶囊变形、变硬,甚至漏油的现象也并不少见。

4.3 如实提供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常在完成产品的研发过程后,往往忽略对申报材料的充分准备,部分申请人为了保密配方和工艺,甚至提供虚假或错误的申报资料,在含中药的软胶囊产品中,此类现象较为明显,如囊皮配方不合理,中药提取精制的试验数据不真实,压丸、定型、干燥的温湿度明显不合理等。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审评专家会对申报资料提出审评意见,而对于多次无法说明或不合理的生产工艺会做出不予批准的审评结论。申请人应对申报保健食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这关系到今后产品能否进行工业化生产、能否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4.4 加强申报前的基础研究

中药类保健食品具有中国特色,消费者往往希望通过长期食用保健食品来调节机体功能,因此,生产者必须重视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中药为原料的软胶囊类保健食品,如何采用中药特有的炮制技术,在传统的加工方法基础上采用先进的提取分离技术来发挥中药类保健食品的功效是申请人研发工作的重要部分。对原料配方、囊皮组成和生产工艺参数的选择须在大量的试验基础上进行,应减少盲目追求研发速度,求“新”求“异”。目前,现行有效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指出保健食品生产工艺不得变更,因此研发工作不充分有可能造成日后批量生产不可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现象。加强申报前基础研究还包括对质量标准的核定,如对标志性成分/功效成分的选择和测定方法的考察等,这不仅有利于申请人、技术审评专家对产品全面评价,更便于日后监管部门的监管。

参考文献:

[1] 惠秋沙.中药软胶囊研究状况[J].齐鲁药事,2011,30(7):407-409.

[2] 彭红英,周晓源,孔红.中药软胶囊制剂研究技术探讨与展望[J].首都医药,2006,13(14):30-31.

[3] 刘宝书,王如伟.中药软胶囊的辅料与制备工艺研究进展[J].医药导报,2010,29(6):764-767.

[4] 李亚冰,周本杰.中药软胶囊制剂处方筛选与稳定性研究进展[J].中国药师,2010,13(5):731-733.

[5] 田军,邹莹莹,李刘辉,等.中药软胶囊崩解迟缓及抗氧剂干预的初步研究[J].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2008,14(12):29-31.

[6] 张亚中,张彤,陶建生.中药软胶囊的研究进展[J].中成药,2006,28(6):871-874.

[7] 白冰.中药软胶囊研究概述[J].黑龙江医药,2010,23(2):262-263.

第4篇

化学工程专业个人简历表格

基本信息   姓名: xxx 先生 身份证: 610104197612313*** 照片 民族: 汉 目前所在地: 成都 年龄: 30 岁 户口所在地: 成都 婚姻状况: 未婚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全职 应聘职位:

化学工程类、 理科类、 生物工程类

工作年限: 3 职称: 中级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 面议 希望工作地区: 北京市上海市成都 个人工作经历: 1996-XX,西北大学化学学院 1997-1999担任过院报编辑,校学生会学习小组干事。 1998.10-1999.5从槐米和荞麦皮中提取芦丁工艺研究 1999.2~XX.6从荞麦皮中提取纤维素,对纤维素与马来酸等接支反应,合成纤维素的衍生物 1999.9~1999.10河南洛阳中原油田分析测试中心实习 XX.9-XX.12四川自贡(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 XX.9~XX.12四川自贡(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环氧树脂车间实习工作 XX.1~XX.7四川自贡(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环氧树脂车间实验室担任技术员,负责车间生产中间体的检测,车间生产问题解决和部分应用产品开发(环氧树脂稀释剂,环氧树脂灌封料和环氧树脂模具) XX.8~XX.12四川自贡(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工程中心环氧树脂研究组,参与开发一种电子级酚醛环氧树脂和新建车间的设计,申报材料的整理,前期实验的总结等工作,并成功进行了中试。 XX.1~XX.8西安新兴绝缘材料厂担任技术研发和厂长助理工作,主要负责车间生产,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报批等工作。。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sichaun daxue 最高学历: 硕士 毕业日期: XX-7 所学专业一: 生物学类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本科 XX 年毕业于 西北大学化学系有机合成 专业 主要从事植物有效成分的分离和其衍生物的合成研究 硕士 XX 年毕业于 四川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专业 主要从事植物蛋白的功能研究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外语水平: 熟练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具有较强和广泛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化工和生物制剂等工作经历。参与完成多项国家和省市研究项目,并完成多篇科技论文,得到同事和领导老师的好评。 在化学方面,天然产物有效成分的提取,有机合成和高分子材料合成与应用比较熟悉。 在生物学方面,生物化学的基本操作技能(蛋白提取、分离、检测(如:Western检测,荧光分析检测,蛋白基本性质的检测等);植物体功能蛋白的分离和提取,多克隆抗体的制备),基本分子实验技能(PCR,DNA/RNA的提取和大肠杆菌表达等)。对生物药学相关的实验设计和要求较为熟悉。 在仪器的使用方面,能够使用多种仪器( 紫外光谱UV, 红外光谱IR,原二色谱 CD, 荧光光谱FL,快速液相色谱FPLC, PAM2100叶绿素荧光,高效液相色谱HPLC等),并对主要分析仪器(核磁NMR,紫外光谱UV, 红外光谱IR,原二色谱 CD, 荧光光谱FL等)的结果能够准确分析。 在工作中,本人能够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团队集体精神。 在生活上,本人热爱运动,喜欢羽毛球,篮球运动。写作能力好,喜欢读书,上网等休闲类活动。

阅读延伸:简历写作的七忌

不要像写论文那样准备厚厚的一本。企业看一份简历的时光个别不会超过5分钟,没有哪个企业引导会有耐烦读你的;专著gps监控系统,要擅长捉住要点,建议长度不要超过2页a4纸。

不要把那些跟职位和工作无关的兴致喜好都一股脑地写进去,比方游览、看小说、唱歌、钢琴九级等等,这些兴趣爱好通常不会给你加分。

不要把在学校的各科成就单都附上,你是去企业应聘,不是申请出国留学。当然,假如你的学习成绩特殊优秀,那你就写上曾经持续几年拿过一等奖学金或者成绩全年级第多少名等,这就足够了。

简历不要设计得过于富丽,这会让用人单位感到你太会包装本人,把功夫都用在了表面上,甚至以为你的简历是请专门的美术职员;装饰出来的。

与应聘职位无关的工作经验不要写。根据用人单位的性质、对职位的要求,供给出足以向用人单位证明自己才能的背景材料就可以了。

简历中不要八面玲珑地展现你的所有方面才干,这样用人单位会抓不住重点。

第5篇

摘要:文章根据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温莪术基地建设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分析探讨。为规范实施GAP认证检查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温莪术;认证;因素;GAP

中图分类号:R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07)07-1511-02

温郁金(Curcuma wengyujin Y.H. Chert.et C.Ling.)是多年生草本姜科植物,它的地下茎习称温莪术,块根习称温郁金,是浙八味之一。因生产成本提高,前几年种植面积大幅缩小。由于温莪术挥发油含量较其他莪术高,目前主要用作原料供提取挥发油。莪术油具有抗病毒、抗肿瘤等作用。随着莪术油制剂市场持续扩大,笔者在2005年年初在瑞安陶山建立了温莪术GAP种植基地,现就其GAP实施及认证的问题进行探讨。

1 理解GAP实质是实施GAP的前提

GAP是从保证中药材质量出发,控制影响药材生产质量的各种因素,规范药材生产的各环节及全过程。其核心是药材质量要求的,真实(具有地道性,种质鉴定清楚),优质(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要达到药用标准),可控(生产过程环境因素的可控制性),稳定(有效成分达到药典要求,且含量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实质是用科学的、合理的、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质的中药材。

现行GAP有10章共57条。GAP的条款仅仅指明所要达到的目标,并没有罗列出实现具体目标的具体办法和途径。因此GAP的实施,必须强调从实际出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农业种植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原则,笔者应根据温莪术这一品种制定出自己的实施方案,确保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以科技为动力,促进和保证中药材生产的现代化、规范化,切不能急功近利,一哄而起和“一刀切”,防止坑农、害农、违背科学规律的事件发生。

2 GAP实施中不确定因素的分析

中药材GAP与药品GMP、GSP相比起步较晚,涉及面广,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也大大增多。

2.1 GAP基地建设模式的多样性中药材GAP基地,是中药产业化的基础。“定单农业”的方式促使GAP基地的组织机构呈现多样性。如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科研+基地+农户、农场建基地、科研+农户联组等。而笔者采取的方式正是公司+科研+基地+农户,因此面对着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风云莫测的环境生态,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复杂、多变的因素直接影响着GAP的有效实施。

2.2 GAP实施过程的系统性温莪术GAP实施是一个复杂系统,由温莪术生物系统、环境系统和管理系统组成,涉及到医药、农林、科技、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从种子-生长-发育-收获-形成商品的过程中要素众多,关系交错,要做到温莪术质量的稳定、可靠,就必须控制生产全过程及其环境条件。中药材正是通过植物或动物本身(种质和自身生长发育)、人类调控(栽培技术)和环境(空气、水、土壤、肥料等)的综合而得到的产品。种质选育的成败、田间管理的好坏、生产科研投入的多少等因素,对GAP的实施影响极大。

2.3 文件管理和SOP制定的可操作性为稳定和提高温莪术产量和质量,GAP实施中必须实行统一种子种苗、统一栽培技术、统一施肥除草、统一灌溉排水、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收加工的“六统一”管理。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达到GAP要求的文件和标准操作规程(SOP)。SOP的制定是企业的行为,其文件的编制应内容准确,具有可操作性,防止照搬照抄和模棱两可,语言应确切、易懂、条理清楚,对具体操作能做出指示性说明,一定要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2.4 GAP实施对知识和人才要求的复合性温莪术CAP内容广泛,专业性强,涉及中药学、农学、畜牧学、法学和管理科学等。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遗传育种学、植物化学及药用植物栽培学等专业知识,而目前非常缺乏知识结构多样化的复合性人才,存在学药学的不太懂田间质量控制、学农业的不太懂药用植物学和中药鉴定学的现象,面对CAP实施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专业人员难以应对自如,不利于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和关键性难题。

3 以规范操作应对CAP认证现场检查

药品认证,是药监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为做好GAP认证工作,国家制定了《中药材GAP检查评定标准》,共104.条,其中植物药材检查项目78项,即产地生态环境0301-0505:种质和繁殖材料0701-1001;药用植物栽培管理1101-1602;采收与初加工2601-3301;包装、运输与贮藏3401-3905;质量管理4001-4401;人员和设备4501-5102;文件管理5201-5402。由于GAP实施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在认证准备和迎接检查过程中,必须统筹安排,最大程度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GAP实施向着正确、规范的轨道发展。

3.1 关于申报材料的准备 申请认证所有资料应用A4纸打印并标明资料的目录及页码;《中药材CAP认证申请表》填写应内容准确、完整,并与申报资料相符,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复印;单独分开不能装订在申报资料内;所有图纸均不用施工图,仅用平面布局图,图纸最好彩打。色泽鲜明,并标明功能间名称;所有资料收集整理好后按目录装订成册。企业在认证检查组到达前,须将应检资料集中管理,并按检查项目相对应的部分进行分类归口,做到线条清晰。应对自如。主要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剔除与认证范围无关的其它资料,按照申报的认证范围是什么,就准备什么相关资料的要求准备资料。要有专人对资料进行分类、审查,特别要注意各种记录前后、左右一致性。要按照认证检查条款进行归档并编制资料目录,资料与条款对应,检查组要哪一条,保证能提供相对应的文档资料。认证资料总负责人,不仅要熟知资料构成,主要内容,与检查项目对应的各项资料的分布,还要能与检查组进行及时交流、沟通和配合。

3.2 关于现场检查的准备,GAP认证现场检查一般为3天时间,习惯上常按照先硬件后软件的程序检查。即先检查种植区现场周围环境、初加工现场设施、设备、仓储设施、质量控制实验室等硬件;后检查机构与人员培训、检验、文件管理等软件及与有关人员面谈。现场检查情况是CAP认证检查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在104项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中规定,对现场条件做出评判的就有53项。在认证检查中,企业应精心做好:一是真实全面反映生产基地的基本面貌,对质量控制点应设置状态标志和指示牌。集中并合理布局核心示范区。二是加工、包装及仓储条件要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药材加工应分区,包装符合《中国药典》对品种的规定,仓储按GAP管理,满足温湿度、养护条件要求。三是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人员职责明确,运行规范。仪器与设备、试品储存、药材指标、留样观察、微生物限度检定等场所均按GAP规范布局和管理。

3.3 关于各项记录报告文件的准备,CAP实施的要求是达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有案可查。生产全过程的记录是全部操作行为及其取得结果的真实反映。CAP基地的水质、土壤、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的资料,种质与繁殖、采收与加工、包装与运输、人员培训与质量管理等控制点的行为都应有真实的记录。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报告,种子、菌种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检验检疫报告及产地、环境对中药有效成分影响评价报告等必须分类登记。尤其是SOP的执行是自我质量审评的依据,是一个可靠的追溯系统,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文件的管理及归档保管制度,做到记录齐全,报告真实。文件规范,账、卡、物相吻合。以便查找和利用有关资料。

第6篇

和同期回国做药的人相比,鲁先平是为数不多熬下来的人之一,并迎来了第一个药―西达本胺的诞生。在业内人士眼中,这个药比前几年被卫生部前部长陈竺誉为“两弹一星”的抗癌药凯美纳更具创新价值。

但和同期回国做CRO的人相比,鲁还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公司既未上市也未盈利;和新加入的做药的人相比,鲁的创新性不再独树一帜,现在创新药公司如雨后春笋。与鲁所经历的蛮荒时代不同,这批做药的人拥有更好的融资环境、更完善的产业链,已经无须再重走鲁探索过的小径。

“这么多年看着他走过来,并且非常成功地把产品开发出来,确实印证了创业第一得有创业激情,第二得耐得住寂寞,第三得经得住打击。先平在这中间体验了很多的酸甜苦辣。”鲁的朋友陈力对《创业家》说。2011年,陈力加入了创业者的行列,他创办的华领医药被视为新一代中国新药研发公司的代表,支持者正是CRO行业的成功者李革。

如果留在美国,鲁的药也许可以更早出来。在中国,它生在一个资本环境恶劣的时代,公司一度濒临清算;14年的时间里,有4年多是在药审中心等待。他的好友李革曾多次提醒他“在中国的大环境不适合研发新药”。

起死回生

西达本胺首次向药监局递交申请是2005年。这一年,是鲁先平最艰难的日子。4年之前融来的600万美元―当时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最大的一笔融资―就要花光,有股东提出剩点儿总比什么都不剩要强,董事会开始讨论清算。

鲁理解股东的举动。在美国成功创过一次业后,他2000年回国。当时盛传中国的“纳斯达克”将开,融资之时各方已计划好将来的退出。鲁先平提前算好了账:做药三年一个坎,这600万美金可以完成临床前,届时再融第二笔钱。回国创业之初,他还有个更乐观的打算,将研发放在美国,希望美国风投参与,临床及生产放在中国,但美国的投资人那时对中国的生物医药创新并不感兴趣。“我们不能有美国的这一摊了,就将研发全部放于中国。”鲁说。

中国的“纳斯达克”梦也跟着破灭。“创业板没开,影响很大,后面融资很难。”鲁又将希望寄托在产业基金门下,找到国内多家药厂谈合作。“基本上你能想得出来的我都见过,都不成功。”

“那时候中国的医药界,由于我们的药品管理法对新药的定义没有改变,企业的创新价值得不到体现,大家在价值上谈不拢。如果当年价值能实现,有可能我也去创建其他的企业了。但历史是不可重复了。”鲁先平说。对创新药价值的认可,在中国只是近几年的事。和鲁没能谈拢的一些公司几年后也花巨资自建研发,但取得成果者寥寥。

所以,尽管鲁先平和团队的科研工作得到投资人的认可,但无法退出又不知何日有回报的投资人不愿意再掏钱。找不到解决方案,公司只有关门。“作为创始人,你只有调整商业模式,让投资者看到一些希望,让资本市场看到一些希望,然后吸引新的投入。”

“李革说中国的大环境不适合做创新药,对我来说是一个提醒。他很敏锐,发现中国的各项政策并不支持创新,所以后来我们做了一些商业模式调整,比如专利授权,为跨国企业服务。”

2006年,鲁先平将一款候选药物的海外权益授权给了一家美国公司。此举不仅为这家濒死的公司带来了活下去的钱,还提升了公司的名气和受关注度―中国医药史上首次将新药的发明专利授权给美国公司使用。对这个“卖儿养女”的交易,鲁先平一直很心痛。“融资好了不会在那么早的阶段进行专利授权。因为早期在研产品过大的风险本身会使得授权的收益低。而作为历史上第一次,你完全处于最劣势的地位。本来我们的收益会更大。”但据知情人透露,这一交易的买家是当时的唯一买家,由于该公司本身并不具备实力,这个药物在海外向前推进的速度远远不如人意。“你要在历史上第一个吃螃蟹,没办法。如果错的话,只能说选择在中国创业是错的,因为中国的政策、资本环境是这样的。”鲁先平说。

同年,微芯与跨国大药厂罗氏公司开展了合作。这一合作历时五年,不仅为微芯带来每年几百万元的收入,也给了微芯的能力一个很好的背书。2007年,微芯完成了第二轮融资,鲁先平暂时安全了。

截至目前,仍未实现盈利的微芯经历了五轮以上融资,股东多达二十多家。“2006年之前,都是我主动找投资人。”鲁说,“无论是风投基金,还是产业基金,根本不行,那几年确实非常不容易。2007年后都是投资人主动找到微芯。”

几轮融资中,第一轮和第二轮的一些投资者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回报,原先持股不多的创始人及管理团队股权越来越多,成了最大股东。

坎坷的融资经历让鲁感叹中国的很多政策实为阻碍创新而设置。“当时中国的法律导致了这种情况,我们的投资者也知道这一点。”

“我们能够生存下来,是在漫长的时间里,让别人了解你、认可你,建立这么一个信任。但是很多人可能看不到或不相信这个过程而过早放弃了,或者出于自身的原因无法建立这么一个过程。”从第二轮起的投资人,几乎都是认识鲁先平和团队在先,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合,走到一起的。 与药监局一同成长

如果当时落户北京或上海,鲁先平会得到更多政府支持。但鲁却带着钱、技术和团队来到了学术和高校资源都不丰富的深圳。

“当时我们认可的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鲁回国的时候,中国出名的药企是三九、太太、海王等公司,大多在深圳。“这样的产品都可以卖出上亿元,真正满足临床需要、救死扶伤的药,不是能做得更好吗?”对于技术,鲁先平有足够的信心,“我们从美国回来,觉得我们的技术和想法是在国际前沿的,超越了中国水平。”

“其实微芯是有机会拿到更多资助的。”鲁对《创业家》说,“如果我们愿意去配合一些东西,可以去夸大一些东西。但是我们不要这些钱。我们不希望跟某些东西关联太深。”和鲁同城的一些公司曾在中国新药史上引发过很多争议,行政干涉导致了某些药物的早产,最终造成了悲剧。“做原创药,科学的真实性是我们大厦的基石,如果基石动摇了,那后面上亿的投资,上十年的时间,一个人的一辈子都要为这个错误负责。如果作假,你回来创业是为了什么呢?那还不如在美国退休。我从来不会请哪位专家照顾我的项目。科学作假是最的,我个人非常反对。”

鲁并不拒绝来自政府的支持。“我们希望成为政治家的政绩之一,比如微芯的项目都是国家863和重大专项立项的,但要依靠自己的专业能力。我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只不过拿的钱少一点。”2006年,微芯项目入选863计划,获得了4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十一五”起,政府加大了对创新药的扶持。之前,微芯的糖尿病项目也获得了“十五”国家重大专项支持,但那个时候的支持力度是几十万元。

更早之前,微芯也曾中标广东科技局的项目,得到共600万元的支持。“那个年代200万、400万的支持是非常大了,相当于今天的1000万、2000万。”鲁说。在争取那600多万元的支持时,鲁也发现了中国的专利查新体制是落后的,政府的那套机制根本赶不上他们这些市场化的公司。

微芯拥有国资背景,多年以后,鲁先平才深刻理解了“国资”意味着什么。尽管这已是一家孙子辈的国资公司,但很多手续耗时漫长,程序烦琐,某些程序甚至要用一年时间。“所以我为什么感慨,中国所有的政策都是阻碍创新的。”

2005年,西达本胺向药监局提交申请时,因为案发,药监局很多工作都陷入停滞。“即便在这个阶段,我们这个针对肿瘤的创新药,还是顺利地走过了这段路,大概只等了11个月。因为没有人再来质疑我们的真假,所以我们的运气非常好。”

这得益于2004年鲁先平第一次与药监局打交道时给各方留下的深刻印象。2004年,鲁第一次向药监局申报材料,那是一个糖尿病药物,鲁按照FDA的要求,准备了很多细节材料,堆起来近一人高,送到广东省药监局。药监局从未受理过这样的申报材料,分管处长在惊讶之余决定亲自陪同微芯的药政事务人员去国家局提交申请。在这位处长的帮助下,国家药监局花了近四小时完成了不涉及任何技术的格式审查,现场接受了申请,之后进入实审。

药监部门对这个奇怪的陌生人表示出了很大重视。鲁后来听说,中国临床药学会开会时,很多专家曾被问是否知道深圳微芯。之后,药审中心很快启动审查。“让我们去跟药审专家开会,一起来讨论。当时我们没有要求,他们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但是他们主动干了。这也就是主动咨询和被动咨询最早的雏形。”

那次审查给鲁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有不少内审专家,还有几个外审专家。然后我们按照他们的要求,来介绍这个项目,大概讲了半小时。讲完后,最有意思的一环出现了,内审专家和外审专家提问,我们要把所有的问题集中听完,记录下来,然后再回答。问题大概问了40分钟。一并回答完了后,我们的水平得到了认可。”与药审中心的良性互动就此奠定,所以在案的非常时期,微芯的项目仍获得了向前走的机会。

虽然如此,西达本胺在研发的12年间,仍有4年多是躺在药审中心里。“如果在美国,这个药可能更早出来。”鲁说。在各种等待的日子,鲁也不断地跟药监局沟通:“发明了这么一种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很快批准的,所以我当时跟药监局的领导说,病人在绝望地等,到底还要拖到哪一天?官员们也无可奈何:‘我们都在努力,中国的现实条件,无法一下改。’”4年等待的时间中,两年是在等待新药及生产获批。

早在2005~2006年,鲁先平就希望中国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制度,对于微芯这样的研发型公司,不希望再自建生产设施。“最早是跟市局、省局沟通,省局说你跟国家局沟通,我们就给国家局写信。后来吴桢副局长说:我们怎么能开放你一家,后面的出了问题怎么办?”后来微芯只有自己建厂,而这又要花钱,幸亏得到了深圳市政府的支持。

这些年对于中国创新药环境的批评,让鲁先平被媒体冠以“新药斗士”的称号。“回(国)来之所以是先驱、斗士,不就是从基层往上推,推得动吗?我只有给领导写信。”鲁先平说。

在今年的两会上,审批及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等问题又为人大代表与药监官员所热议。吴桢副局长称中国的药物审评管理法规正在修改,药监局在增添人手,争取加快审评速度,用三年解决审评问题,此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也将有望试点。这位官员的口号是“吃好药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

2014年12月,西达本胺获批上市。这款抗癌药的适应症为复发及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在中国,这一疾病的患者并不多,这样的疾病也尚无其他药物可治疗。该药又称“孤儿药”。二期临床后可以直接进入生产销售,这个早上市的策略也在为后来者所学习。

“2006年后,进入临床一期,我们看到相关指标,就觉得这个石头落地了。之后就是想着产品将来怎么尽快上市。考虑到股东回报、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了一个小的适应症,风险较小,能够早日上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融资,以支撑更多的新药研发。”2009年,微芯将这一策略跟国家药审中心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同年深圳市政府开始对微芯提供建设西达本胺生产设施的产业化支持。

“2010年时公司的走向已经清晰,我们的融资能力增强,加上863及国家重大专项项目的支持,我们做了企业发展方向的调整。”鲁先平说。2010年,深圳微芯与罗氏的合作结束。“因为要求我们大量博士的时间进行研究合作,而这样就会让我们的新药无法推进了。”那个时候,罗氏中国开始遭遇困境,跨国公司在调整中国策略。曾经帮助鲁先平渡过难关的陈力也将很快离开罗氏,创办新一代的新药研发公司华领医药。

目前,微芯的产品线覆盖肿瘤、代谢疾病、自身免疫、内分泌等几个治疗领域。西达本胺除了现有适应症外,关于肺癌和乳腺癌的三期临床试验也在进行中。微芯最早提交的糖尿病药项目,也已进入三期临床。鲁称这是中国目前最大规模的注册性的实验,需要一千多位病人,其中五百位要服药一年。

“实际上微芯证明,本土的(新药)产业也可以具有原创能力。”鲁说。不同于鲁时代从头做研发,新一代的创业者选择从海外买项目拿到中国做。“这个商业模式其实跟中国市场有关,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可以尽快占领某一个有需求的市场。但(缺憾是)没有获得自主的原创能力。”

十几年间,鲁看到很多同行消失了。“中国的资本环境不支持。药不同于其他产业,它的研发投入是所有产业中最高的,而且受制于特殊的法律监管。”

最初回中国创业时,鲁希望几年后就可以回到美国,后来变得遥遥无期。“我跟太太开玩笑,说你嫁给了一个自认为有独特才能的人。”对这种才能的坚信使鲁留在了中国。“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种才能,不撞南墙不回头。我用所有合法的方式来实现我的才能。正是这一点,促使我创建了微芯,而且坚持了下来。我觉得我有种智慧和能力做这个事,它是我生活的目标之一。我现在唯一想的是政策。其实当年在美国创业环境会更好,但在中国它带来的历史意义不一样。我们这些人对中国医药行业的历史性的贡献,我觉得非常荣幸,特骄傲。”

鲁先平说如果自己再高5公分,就可能是专业排球选手了。他从小一直在业余体校田径队,得过全国大学生排球比赛第三名,短跑、跳远都是其强项。“我们打球的时候,哪怕输得裤子快掉光了,还想再抓到机会赢个一两分回来,不认输。”鲁知道陈力也是个运动员,但不知道李革也曾是运动员,小时候的目标就是当冠军。

“我们是最早的,都按照各自所坚信的去做事情,某种意义上,我觉得每家都是成功的。”鲁先平说。2006年,《自然》杂志报道了微芯等几家中国新药公司的故事。在鲁看来,跨国企业到中国建立研发中心,也离不开他们这批回国者的示范及推动作用。

第7篇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激励与约束;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18902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按照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要求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中,发生了与治疗无关的反应,而合理的ADR监测措施可以大大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频率。激励约束,即激励约束主体根据组织目标和人的行为规律,通过各种方式,去激发人的动力,使人有一股内在的动力和要求,迸发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人的行为,朝着激励主体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过程。总体来说,就是通过特殊的奖励惩罚机制,来规范产业或公司的发展。把激励与约束机制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相结合,具有重大的意义。这可以使ADR监测的效果更为显著。但是我国ADR监测系统起步不久,现在还有很多问题。本文根据我国ADR监测系统现状和药物ADR发生的特点分别对ADR监测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在ADR监测中的应用提出问题,并且根据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给予相应对策。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现状与问题

1.1 我国现阶段ADR发生的特点

1.1.1 用药患者年龄与ADR发生的现象

由报道可知,女性发生ADR的几率明显大于男性。由于老年人本身的肝肾等器官生理功能衰退,对于药物的代谢和排泄的能力下降,所以老年人的发生ADR的几率较高。随着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老龄化现象会日趋严重。因此,维护老年人的用药安全刻不容缓。儿童的ADR发生几率也较高,这是因为儿童的代泄器官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成。此外,儿童生活环境也与成人不同,外界环境的改变也对儿童ADR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

1.1.2 给药途径与ADR之间的关系

由国内研究的基本情况可知,由静脉给药引起的ADR数目最多,占80%左右,其次是口服给药。最后是其他制剂给药,发生ADR的几率不足百分之一。静脉给药相对于其他给药途径更容易发生ADR,这是因为注射给药并不经过肝首过而药物直接入血,静脉输液的PH值、渗透压、微粒、内毒素等均为引发ADR的因素。还有,使用过程中药物配伍不当、药品配置浓度过高、配制后放置时间过长导致变质、滴注速度过快等都可以引起ADR。

1.2 我国现在的ADR的监测也初有成效

1.2.1 ADR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近几年,我国ADR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覆盖面积不断扩大。2013年,基层ADR监测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县级覆盖率达到93.8%。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数量,表明我国药品安全监测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1.2.2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医药安全的信息化,互联网化管理,安全预警机制更为成熟可靠。2013年我国共组织调查了61条预警信息,实现了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知道。

1.2.3 拓宽风险沟通渠道,增加社会对于用药安全的认知程度与参与度

我国不断提高用药安全的宣传,增加社会大众用药安全的认识。在病人用药时,会有药师进行用药指导,减少用药安全事故的发生。

1.2.4 法律越来越健全,使ADR监测更加规范化

2013年12月28日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与以往法规相比已有巨大进步,涉及到了原有法规忽略的细节,并确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违法处罚措施,规范了用药方法及药品管理办法。

1.3 我国ADR监测系统也存在着问题与不足

1.3.1 ADR报告遇到的阻碍较多

在医院临床用药中,有时会出现药品的不良反应,但是部分医生的选择不上报。原因是上报不良反应需要经过数个步骤,较为繁琐,而且还要进行后续的跟踪记录和ADR产生的原因调查等。同时病人以及家属不能理解医生用药时产生的ADR原因,如果医生进行统计上报很容易引起医患纠纷。

1.3.2 ADR报告主体的上报意识不高

制药企业作为药品的研发生产机构,理应承担起ADR的监管职责。在发达国家ADR监测主要由制药企业负责。但是我国大多制药机构由于担心上报ADR会使自身声誉受损,市场竞争力下降,所以大多选择瞒报或谎报。

1.3.3 没有建立起基层的ADR监测激励机制

所谓基层的ADR监测激励机制就是社会大众的服药患者如果出现非治疗反应,主动上报药监部门的机制。但是由于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得到患者上报ADR之后,并没有给予服药患者相应补偿。所以服药患者若出现非治疗反应,大多选择不了了之,并不上报。

1.3.4 药监部门和药厂以及医疗机构的药物监管人员缺乏积极性

现如今,药品检测部门所属不尽相同,大多挂靠于其他单位,并没有自己的机构。药监人员大多也是兼职,并没有编制。这使得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工作热情大大降低,严重影响药品监管。

1.3.5 我国医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现在医药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虽然对于ADR的报告和监测都给与了明确的规定,但在与实际的很多问题却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这导致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的约束力不强。

1.3.6 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及ADR监测体系必要设备缺乏

有些偏远地区,医护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医护人员医疗水平有限,不按照说明书及病情用药,随意用药等等都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同时有些地区电脑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并未普及,会对ADR的记录造成极大的不便。

2 西方的发达国家ADR监测体系中值得我们学习的内容

2.1 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更为完备

以美国为例,美国主要的医药方面法律法规有两个,一个是1938年出台的《食品、药品和化妆法》,其中第五章对药品和器械的不良反应有明确要求,第九章对药品安全违规处罚有明确规定。另一个是《联邦管理法》,其中第21章是唯一的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做出法定要求的法规,这两部主要法规对医药行业的内容有着明确的规定。

2.2 发达国家的医药监测机构更为完备

美国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设在华盛顿特区的马利兰州,机构庞大,下分8个部门,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面面俱到。还有很多分支机构常年对美国9万多家医药企业进行监控,对近2万家医药企业进行常规抽查。凡是不符合美国法律法规的产品都将被取缔,并且逐出美国医药市场。

2.3 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更为先进的技术系统

2.3.1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AERS是一个支持FDA对药品和生物制品上市后检测的数据库,FDA收录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全部记录在这个数据库中。目前,美国有两个AERS,一个是针对药品出生产企业的强制报告系统,另一个是对于医疗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自愿报告系统。

2.3.2 美国“警戒倡议”系统

2007年美国国会授权FDA建立一个主动监测药品和使用来自健康信息持有者的电子数据。“警戒倡议”是对该授权的回应。这个项目意在对医药产品进行监管和风险预测。它可以积极的查询多个医药数据系统,快速的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安全问题,大大提高FDA对美国医药产品的监管能力。

3 我国ADR监测应注意的问题

3.1 建立基层群众ADR监测的激励机制

有关部门可以对群众上报的一些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整理,进行科学验证后在社会范围内公布并且写入药品说明书。并且给与那些积极上报药物不良反应的群众以经济报酬或其他帮助,这样可以促进社会基层的ADR监测机制发展。

3.2 建立健全医药不良反应监测机制

现在很多医疗机构都是非盈利性的。而医院又使用医疗用品非常多。原本应该是不良反应监测的重点机构,但是,药品ADR上报繁琐,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导致医生上报不良反应积极性不高。我认为,政府应该适当简化医疗机构上报ADR的流程。同时拨专项款用于奖励上报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应该出面调解医患纠纷,减轻医疗单位的压力。

3.3 加强ADR监测系统的设施建设,以及改进人员编制问题

现在很多的偏远地区缺乏电脑等一些高科技电子产品,而且连接互联网使用率较低。所以对于当地ADR监测造成了一定的麻烦。政府应该向这样的地区拨专项款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便于ADR监测系统的完善。人员编制现在也是国内ADR监测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现在很多从事ADR监测的工作人员都没有统一的编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该规定一个统一的部门,给予药品监督管理从业人员一个统一的编制。

3.4 规范制药企业对药物市场ADR的监管

在我国,大多制药企业担心己方利益受损,所以谎报、瞒报ADR。所以应该加大对制药企业上报ADR的监管力度。如果制药企业积极上报ADR,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给与一定的奖励。如果瞒报或者谎报,可以给与企业一定的惩罚,从而起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

3.5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几年来,我国出台了以《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数部法律法规,但是对一些细节并未明确要求。应该再出台一些细则,对一些现在未涉及到的方面加以规范。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近年ADR监测体系虽然初有所成,但是本身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ADR监测体系的内容。侧重于激励与约束机制在ADR监测上的应用,对我国当前的ADR监测体系做出合理的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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