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2 23:02: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XX区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将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针对背街小巷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环境卫生差,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各街道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街巷长制”工作机制责任,强化街巷长、网格员对背街小巷存在环境卫生较差、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巡查整改。共施划消防禁停标识427处,增加停车泊位数量135个,组织社区发动志愿者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262处490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许占道经营638户;组织社区清理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差130处、清理垃圾233.7吨;协调综合执法局整治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129处,清理占道经营165处。
(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和充电工作,共清理居民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588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434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558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4112份。商业建筑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42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211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23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379份。XX区335个居民小区共安装1058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其中有物业小区242个,安装充电桩781组;无物业社区代管小区62个,安装充电桩70组;农民安置区31个,安装充电桩207组,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通过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商业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划分,排除安全隐患。对违规设置的墩柱、门洞、广告牌等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向上级部门反映,进行案件派发清理,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春季绿化补种补栽树木5万余棵,绿化补种草坪面积102万平米,每日清运建筑垃圾约110车,生活垃圾约190车。对沉降及裂缝破损道路进行维修300多处7700余平方米。“三乱”整治出动共计10000人次,清理小广告2.5万处,清理乱堆杂物1500余车,粉刷遮盖老旧小区单元楼道小广告60余万平米。134个居民小区利用购买了小型洒水车、简易洒水车及水管等洒水设施,继续开展洒水降尘作业,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风清气爽、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组织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
2020年4月30日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号召各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内“撤桶建房”建设“绿色小屋”,通过区块链技术,业主只要获取了绿色业主的资格,就可以在社区周围各个商家源源不断的获取积分,绿色积分不仅可以继续当钱花,还可以用于交纳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等优惠活动,激发社区业主主动参与垃圾投放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主动投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降式”充电依然存在,大部分小区建设时没有设计充电桩,造成居民只能通过“空降式”充电为电动车充电。
二是部分堆放物品无法清理,有些居民认为物品放在自己家楼道或是车棚,并不影响小区环境,拒不配合清理,反复做工作也不清理,社区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造成管理上力不从心。
三是违章小广告彻底清理较难,有时上午清理,晚上就有新的出现,社区只能一次次反复清理,无法杜绝。
四是老旧小区、单楼独院数量多,其中没有物业管理,甚至没有固定的保洁人员,平时的保洁仅仅依靠各社区的志愿者打扫,部分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环境卫生难以保持清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对居民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单元楼堆放杂物、小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向小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居民小区适当位置建设集中充电装置,满足电动车充电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二)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在居民小区内布局、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单元楼宣传张贴栏;及时清理楼栋前后、单元楼道、绿地公共区域等地堆放的垃圾杂物;对自行车棚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加强对自行车棚看管人员的管理培训;对地砖、道路破损缺失,楼门、墙面、玻璃污秽破损的,进行修补、更换,劝导制止业主遛狗不牵狗绳,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下大力气抓好老旧小区安全生产工作,以保民平安、为民造福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列入省住建厅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消防设施现状、消防能力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短板做好前期设计规划,并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防控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按照“一区一案”的原则,住建、消防、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拆除消防车通道上的违法建筑及障碍物,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二)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统筹规划消防安全设计。
针对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缺失、不完善等问题,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设计工作同步进行统筹规划,并将消防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后成立的封闭小区实施方案中,合理调整道路系统和出入口、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全面改善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
(三)建立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将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后引入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消防隐患上报信息渠道,能及时将居民反映的消防问题及时反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四、改造任务
(一)按标准施划小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保证消防车道与净高均大于4米,车道转变半径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消防车道建筑物之间没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消防车道的路面能够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二)具备条件的小区设置消防供水干管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口。
(三)不具备条件的小区要保证在市政消防水鹤辐射500米半径内;不在消防水鹤辐射500米半径内的小区要增设消防栓,保证设计流量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四)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移动灭火器材点。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对拟改造的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对消防设施损坏缺失、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登记。对市政配套的消防设施进行登记。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1、与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交底。
2、将初步完成的老旧小区消防设计方案报消防设计监管部门审核。
3、根据消防设计监管部门审核方案,制定老旧小区施工设计图。
4、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三)第三阶段:备案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
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实施,消防部门负责跟踪和验收。
(二)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建设要建立起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改造资金保障措施,相关部门和企业按消防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据了解,通过全面系统摸排,柯桥区有293个工业小区的6493家“低小散”企业被列入整治范围。
在镇街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前段时间,列入整治的工业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提升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5月底起,区长效综合执法组对全区14个被列入整治提升的工业小区进行了初步验收,但仍有7个工业小区因存在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而被停产整治。
“我们重点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环境污染、违法违章建设、证照管理、税费缴纳、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区长效综合执法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前期初步检查验收情况看,园区保洁、定点定位等现场管理,持照经营等方面做得比较规范到位,但违章建筑乱搭建、消防通道不畅、环境污染治理不严仍是不少工业小区的“短腿”,也是验收“不达标”的主因。
该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工业小区业主及企业主:对影响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以及沿路沿河景观的违法建筑、彩钢棚必须拆除干净;厂房分隔必须采用砖墙硬隔离,拆除泡沫彩钢板及夹心彩钢板;工业小区实行雨污分流,纳管排放,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须纳入管道,统一收集处理。(邬莹颖)
柯桥区高端纺织产业“起跳”新高度
《柯桥区“十三五”高端纺织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这标志着作为柯桥区重点培育的“五大千亿级产业”之一――高端纺织产业发展路径正式出炉。《规划》提出,着力推进化纤产品走差别化、面料走时尚化、印染走绿色化、服装家纺走品牌化道路,努力实现柯桥从纺织大区向纺织强区的跨越。
纺织业是柯桥区的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区规上纺织业实现产值2263亿元。近年来,柯桥区一直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改造提升纺织产业,大力培育发展高端纺织产业。在成千家规上纺织企业中,高端纺织企业仅78家,年产值超亿元的70家。去年高端纺织产值近600亿元,占规上纺织产值26%左右。
“虽然柯桥纺织产业具有完善的产业链,但高端纺织产业在柯桥产业发展中仍是‘短腿’,其提升的空间较大。”有关专家认为。引领柯桥从纺织大区向纺织强区发展,成了“十三五”时期柯桥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培育增长点。
该《规划》围绕柯桥区“五大千亿级”产业发展规划,以产业提升、品牌提升、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攻方向,打造高端纺织千亿级产业集群。《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区高端纺织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占规上纺织产值比重40%以上,占比每年至少提高2.5个百分点。
《规划》明确,重点发展新型化纤材料、面料及产业用纺织品、绿色印染、时尚服装家纺等四大高端纺织产业。同时,重点实施产业提升、品牌提升、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四大工程,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标杆企业,从而引领柯桥区纺织业向高端纺织业发展。(邬莹颖)
两个平台资源共享“有布”APP布局移动端
日前,中国轻纺城北联市场电商服务中心正式开放,通过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旗下电商服务品牌“易纺电商”,为纺城布商提供一条龙的电商服务,全面推动纺城布商线上线下联动发展。
据了解,2015年9月,网上轻纺城被轻纺城集团公司正式收购之后,结合中国轻纺城“三次创业”的规划以及市场转型升级的客观需求,加速与中国轻纺城实体市场融合发展。网上轻纺城与全球纺织网渠道共享,同时通过开发面料搜索、采购的手机APP――“有布”,及中国轻纺城APP,加速布局移动端。
全球纺织网和网上轻纺城是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旗下两个网络平台。今年以来,公司重新对两个平台的功能进行定位:全球纺织网是全球纺织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上轻纺城是中国轻纺城的网上市场。入驻网上轻纺城的商户,可自动入驻到全球纺织网。
全球纺织网自建立以来,在纺织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口碑,曾多次被评为中国行业网站100强、中国商业网站100强。今年,全球纺织网重新进行改版,围绕信息、交易、服务等三个层面推出一套全新的服务模式,以帮助平台用户提高贸易对接效率。
网上轻纺城与全球纺织网的强强联合,使网上轻纺城可以借助全球纺织网的行业影响力,实现中国轻纺城网上市场与整个纺织行业的信息联通、商贸对接,从而提升平台的吸引力。
移动端作为一个重要的电商发展趋势,越来越受商家关注。今年,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实施“大力发展移动端”战略,在前不久的纺博会期间,推出了一款全新的移动端产品――“有布”APP。作为一款面料搜索、采购的手机APP,“有布”的图搜功能为采购商找面料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采购商不仅可以随时随地搜面料,而且还解决了找样过程中花型、色彩难以精准描述的实际问题,并能联系到面料的供应商。
一、总体目标
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长关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胡斌市长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警示约谈、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桥粱涵洞、水利设施、民爆器材、旅游景点、校舍校车、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大型游乐设施、活动场馆、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
三、重点任务
(一)思想认识方面
1、査领导思想认识
检査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查安全监管干部思想认识
检査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包括企业)是否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心存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经验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认识。
3、查一线员工思想认识
检查企业安全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关已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是否有经验主义不要安全的现象。
(二)责任落实方面
1、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落实。
查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中规定的各项责任。
2、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省《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3、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查企业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以化工、医药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窨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和硝化等关键装置检查。严格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等环节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停车、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继续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把关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监管。(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2、道路交通。深刻吸取温岭“6·13”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紧盯客运车、旅游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惩“三超一劳”等违法行为;抓好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加强驾驶员应急能力培训。加强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弯道、涵洞、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区交通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加大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等10类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4、金属冶炼。全面开展以钢铁煤气企业为重点的金属冶炼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三同时”手续,落实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重点排查中毒、室息、灼烫、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提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5、校舍校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危旧房屋安全检查,坚决封闭停用D类危房,落实对B、C类危房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充分考虑暴雨、雷电、大风等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组织全面检査,逐人、逐车、逐企、逐校、逐路开展“拉网式”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超员、超速行驶,坚决取缔黑校车营运。严厉打击校车无证、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6.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旅游。加大旅游景点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重要景点和餐饮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景点水上安全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危险地段安全措施,确保旅客安全。(区文旅局牵头,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配合)
8、其他行业(领域)。城市执法部门要对“地摊经济”进行规范引导,防止出现因摊位摆放影响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其他行业,也要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至30日)。各部门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区安委会将对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部门要派出暗査暗访组,对本辖区、所管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从严从重惩处。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活动开始阶段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活动进行抽查检查。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区安委会将组成复查验收组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复查验收方案另行下发。各部门也要组织复查验收组,对企业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各部门要责令其停产“返工”、“补课”。复查验收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复査验收组对整治质量和效果负责。活动结束阶段,区安委会仍将组织各位副区长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区安委会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在活动开始与结束阶段组织各位副组长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参照区安委会的做法,组织实施此次大检查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责任落实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监督检査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
(二)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4个100%”(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要求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査、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果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凡是发现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特别是一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事业单位,要重新进行排查;对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和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汛期监管。暑期、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高温、雨季等安全检査和应急管理,把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隐患排査整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密落实高温作业和汛期防洪、透水、坍塌、溃坝、泥石流、雷电等安全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督促企业妥善管理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落实防范雷击措施。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向生产经营单位预警通知,加强安全监控。
一、总体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警示约谈、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经营和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桥梁涵洞、水利设施、校舍校车、公共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专项整治。
三、重点任务
思想认识方面
1、查领导思想认识
检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检查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干部是否将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心存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经验主义等错误的思想认识。
3、查一线员工思想认识,检查企业安全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关己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是否有经验主义不要安全的现象。
责任落实方面
检查企业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我镇主要是加油站及加气站的督促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防雷、防火、防爆、防洪水、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窖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关键装置检查。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监管。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灌装,使用过期、报废钢瓶。
2、消防。加大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小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3、校舍校车。坚决打击超员、超速行驶,严厉打击校车无证、超载违法违规行为。
4、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型水库的管理。
四、时间安排
组织实施(7月15日至9月10).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镇领导及暗查暗访组成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及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组织实施此次大检查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要求,做到动员部署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责任落实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监督检查到村屯、社区和一线员工。切实解决逐级弱化、层层衰减的问题。
2、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要按照“4个100%”(100%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行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要求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留死角和空白。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督查模式,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监管。坚持执法寓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予以挂牌跟踪督办,指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住宅小区互联互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居民生活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变化,即:各职能部门、单位职责明确,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明显扩大;业主自治意识明显增强;住宅区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上升。从而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社会发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风采和典型事迹、提升年工作动态、业主参与管理的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市营造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激发市民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加深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了解,提高市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章尽好业主义务的意识,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法规政策调研,提升完善法规体系。加大调研工作力度,研究出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市物业服务规范》,制定《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改革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使用办法,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法规体系。
(三)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提升规范服务水平。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推行物业服务规范省地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委托人或业主大会签订规范完整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自觉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四)组织行业协会建设,提升企业自律能力。筹备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做好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促进行业发展、行业自律、信息引导、咨询服务、岗位培训、对外交流等工作,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净化市场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开展物业行业整顿,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对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擅自占用业主公共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不按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等进行专项整治,解决侵害业益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六)抓好业主委员会建设,提升业主自治意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强化业主自治管理。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全部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增强业主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缺失的问题。
(七)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新建小区有市场、旧住宅区有人管”的工作要求,在积极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实施自治管理;无法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各项配套设施,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八)搞好小区综合治理,提升居住生活环境。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好住宅小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小区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章饲养畜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搞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基础设施配套、专业经营设施移交改造等工作,使小区整体环境得到改善和提升。
(九)搞好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文体活动,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小区场地、设施,开辟“文化墙”、“阅报栏”,进行“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爱心家庭”、“小区文明之星”评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企业与业主的交流互动,搞好和谐社区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县(市、区)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划定旧住宅区范围、制定整治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集活动所需资金和旧住宅区整改资金,保证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好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和投诉;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工作;做好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二)职能部门职责。
1.市监察局职责:负责各职能部门、单位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监察工作。
2.市民政局职责: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制定社区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地名管理工作。#p#分页标题#e#
3.市公安局职责:负责住宅小区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小区管理单位搞好治安防范工作和技防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工作。
4.市人社局职责: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用工管理,督促其执行好最低工资标准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等;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5.市财政局职责:负责各职能部门、单位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有关资金支持。
6.市环保局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住宅小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7.市住建局职责:负责新建和在建项目的物业管理配套建筑及设施的建设监督,做好住宅小区工程质量管理和综合验收工作。
8.市规划局职责:负责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规划竣工核实工作,做好物业管理配套建筑及其它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审查工作。
9.市文广新局职责:负责指导和搞好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10.市卫生局职责:负责居住小区内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指导,负责指导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对居住小区传染病防治、二次供水等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检测。
11.市城管执法局职责:负责指导各区开展住宅小区内违法乱搭乱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做好住宅小区内违反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12.市物价局职责:负责起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格标准;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
13.市公用事业局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三区政府(管委会)及供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落实市政府规定,加快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步伐,逐步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的要求。制定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接收计划和实施细则;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含小区二次管网)管理义务。
14.市房管中心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牵头组织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各项活动;查处住宅小区违反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搞好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搞好物业管理创优达标工作;会同市物价局起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成立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15.市工商局职责:负责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居住小区内的市场各类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查处违反工商管理规定的行为。
16.市质监局职责:负责住宅小区内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活动。
17.市公安消防支队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对住宅小区内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等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前)。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明确职责。按照市政府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布置工作任务。
3.开展宣传发动。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搞好宣传发动,加深群众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以及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认识和了解。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为使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顺利实施,取得更好地实际效果,在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同时,有重点地将实现环境综合整治、专营设施设备移交整改、成立和改选业主委员会、规范物业服务等七个方面的提升:
1.6月份重点为“物业服务规范提升月”。组织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合同、服务规范、规章制度、档案管理等进行专项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做到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操作规范、账目明晰,档案记录内容完整准确,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每个管理项目都要签订规范完整的《物业服务合同》。
2.7月份重点为“安防设施改造提升月”。开展小区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周界防范、消防系统、避雷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和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查和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运行。
3.8月份重点为“业主委员会建设提升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指导,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都要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已经到期的要进行改选。
4.9月份重点为“专营设施移交整改提升月”。经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要及时接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治改造,逐步达到分户计量、分户控制要求。
5.10月份重点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月”。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违章建筑清理、违章饲养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活动,切实改善小区环境。
6.11月份重点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精心准备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倡导健康向上、和谐文明、互助互爱、遵章爱家的邻里文化。
7.12月份重点为“和谐共建达标提升月”。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业主满意率调查活动,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的现象进行清理和追缴,对拒不缴纳有关费用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树立物业服务有偿消费、小区和谐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形成积极缴费光荣、无故欠费可耻的良好风气。开展优秀物业服务项目达标考评活动和物业服务企业观摩评比活动,开展互评互议和业主评议活动,促进社区和企业间的交流和学习,互相取长补短,巩固提高。市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督导,及时反馈信息,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考评总结阶段(年1月)。#p#分页标题#e#
市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区、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5类,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一般,60-7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责令整改,同时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1.进行工作总结,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整理活动资料,做好归档和后续宣传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强化整改,巩固成果,引导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圆满完成活动任务。
一、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二、活动时间
11月5日至11月1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主题宣传活动
1.在学校校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内容消防宣传活动主题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全民参与,关注消防、关爱消防等。
2.参观消防表演。11月9日上午10时至11时,消防支队在金地小区举行灭火和疏散逃生演习。同日,xx消防特勤中队在119广场南、北放置消防车2台,1台表演逃生技术,1台展示破拆装备。分局将根据统一部署安排部分学校组织学生参观。
(二)开展百场万人消防知识技能大宣讲活动
1.各学校要根据所属辖区消防大队的安排,参加各消防大队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2.参观消防站。xx各执勤消防中队将在11月9日下午对外开放,由辖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参观宿舍、车库,体验着装、水带连接、手提灭火器灭火等内容。各有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按要求组织学生参观。
3、参加消防作品展。由xxxx消防委员会、xxxx消防协会联合举办消防作品展,参展作品:反映消防工作的照片(30*30厘米)、漫画、书法、书画、剪纸及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主题征文等。每个学校报送1―3个作品,于11月5日前报分局办公室。分局将选送8个作品参加xx作品展。xx作品展由消防作品评审小组集中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名,奖励3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100元,颁发证书。
(三)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
1.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参与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的网上消防知识答题活动。(xx新闻网,xx消防总队公众微信平台)。活动11月5日开始至11月11日结束,每日设答题奖若干名。
2.组织参加万人答卷活动。11月9日前,分局办公室将列出100道消防知识复习题(登载在华油教育网)。各学校要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参与人数在总结中写明)。
(四)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结合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在119宣传周期间,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厉行节约。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杜绝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在以节俭求实效的方针下,精心安排实施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学校要在总结近年来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学校火灾特点规律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火灾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按照不同群体消防安全需求,针对学校属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特点,创新思路,策划组织操作性、针对性强,师生参与度、互动性高的宣传活动,使师生员工学到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强化安全,落实责任。针对近期安全形势,各学校要组织好各项安全宣传和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将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渗透到校园每个角落。同时,各学校要加强门卫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
各学校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总结(电子版),请于11月14日前报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xx 电话:xx
电子邮箱:xxx
消防安全提示语60条
一、火灾预防
1.绳子断在细处,火灾出在疏忽。
2.幸福美满好家庭,一场大火归于零。
3.创业千般难,火烧一日穷。
4.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
5.室内装修千万条,不燃材料第一条。
6.电线敷设要规范,乱拉乱接埋隐患。
7.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气电源勤检查。
8.离家外出断火电,莫把小孩锁房间。
9.吸烟烧香点蜡烛,远离周边可燃物。
10.烟头虽小,火患无穷。
二、火场逃生
1.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2.火起莫贪财,生命胜万金。
3.小火要灭早,大火要快跑。
4.火场逃生身要低,逃生首选跑楼梯。
5.清理杂物畅通道,遇有火情方便跑。
6.火场烟气向上飘,低身逃生是妙招。
7.火灾逃生不能挤,快速疏散共平安。
8.火起湿巾捂口鼻,莫贪钱财速逃离。
9.逛商场,住宾馆,先看安全指引线。
10.防盗网上留扇窗,火灾逃生多条道。
11.车内着火砸车窗,有序逃离不要慌。
12.身上起火莫乱跑,脱衣打滚压火苗。
13.危险时刻显真爱,老弱病残先疏散。
14.进入公共场所,关注疏散通道。
三、初起火灾扑救
1.牢记119,早报损失少。
2.报警争分夺秒,灭火越早越好。
3.大火都由小火起,快灭小火莫迟疑。
4.发现火警赶快报,说清地点门牌号。
5.油锅着火莫着急,断气捂盖火自熄。
6.家中常备灭火器,初起火灾显威力。
7.灭火器使用四步曲,一提二拔三压四喷。
8.爱护消防器材,灾前多一分安全。
四、贯彻消防法律法规
1.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2.火灾事故不难防,重在安全守规章。
3.爱财爱物爱家庭,不爱防火等于零。
4.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端。
5.制度漏条缝,火灾就钻空。
6.教育孩子别玩火,家长老师要负责。
7.消防设施别乱动,关键时刻有大用。
8.消防通道莫上锁,发生火灾酿大祸。
9.消防通道要通畅,杂乱物品别乱放。
10.公共楼道堆杂物,火灾逃生拦路虎。
11.消防安全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2.小小烟头莫小看,随便乱扔留隐患。
13.消火栓,禁埋压,扑救火灾全靠它。
14.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
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用火防火不失火,为国为家也为我。
2.隐患是火灾的导火索,责任是安全的铺路石。
3.自主排查灭隐患,企业平安快发展。
4.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第一责任人。
5.单位防火,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6.开学上堂消防课,师生平安家长乐。
7.建设新农村,防火要用心。
8.落实责任细检查,消除火患在萌芽。
9.火患一日不除,火灾十面埋伏。
10.宁绷消防一根弦,不冒安全一步险。
12.人民公安消防队,灭火救援显神威。
一、工作目标:
不按规定停放影响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商场,市场周边等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加大整治力度,街路两侧,小区内无主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二手车辆进行清理。
二、整治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三、具体工作:
1、加强与业主单位沟通,要求切实履行门前四包责任。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违法情节,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对乱停放影响安全通行(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拖离,对其他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现场锁车,通过整治有效解决重点区域车辆乱停放问题。
2、对游园广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加大宣传力度,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引导行为人停放至非机动车停放点,对没有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执法队员将其停放在游园广场周边非机动车指定停放点。
3、对于市容巡查中发现的长期停放的无主非机动车和社区上报的居民区内发现的长期停放的废旧非机动车,先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在给予的期限内未进行自行处理的,一律按照僵尸车辆处理,对其进行强制性拖离。
4、对于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二手车辆买卖现象,及时通知业主清理,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全部转送到二手车市场,禁止占用公共停车位。
5、商家禁止在店铺前私自安放隔离桩及其它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开展舆论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规范停车、顺向停车,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加强道路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停车的宣传,逐一入户宣传,坚决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困难问题发生;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接送车辆乱停乱放;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单位公车驾驶人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停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规范停车做文明驾驶人”为主题,开设论坛、访谈等专栏,刊播公益广告。
三是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摆放宣传牌,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居民知晓车辆停放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守法停车意识。
(二)排查整改阶段
按照“保障交通畅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区停车秩序乱点,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完善路内停车设施,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车资源。调查辖区居民停车需求量,排查辖区内小区内现有的配建停车位数量、背街小巷可供临时停车位数量;路外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停车场被挪用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机动车停车位;通过全面调研调查摸底,掌握现有停车资源、居民停车需求,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决策依据。
二是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对于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减少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
三是排查路内停车泊位。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允许停放车辆的,设置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设施。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设置禁停标志的基础上,适当在路段中增设禁停标志,反复提醒驾驶人;
(三)攻坚整治阶段
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一是强化路面秩序整治。二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执法中队要抓好长效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一是拓展停车空间。因地制宜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统一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停车线,并实行内设外管,即“在合理区域内拓展停车空间、在日常工作中定人管理”,逐步解决此前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及无处停放的问题。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为了让市民知晓且配合非机动车乱停放整治,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同时,在路段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时刻提醒广大市民要规范停放车辆。
三是巡查监管到位。在执法过程中,对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将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摆放整齐,并实行暂扣处理。通过对违规当事人采取口头劝导教育、依法暂扣、行政处罚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非机动车车主规范停车意识,营造良好的文明秩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执法中队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计划,真正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8号)精神,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当前县城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一个星期有起色,半个月有变化,力争通过一个月的时间,全面整治城区脏、乱、差,使影响县城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县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对县城主干街道、广场和重要部位市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小街小巷、集贸市场、非物业和无人管理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城郊区结合部等市容薄弱环节的整治,全面提升县城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三、整治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清理违法户外广告。对县城中心区内、主干道两侧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次干道两侧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且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全部予以拆除。(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二)清理“牛皮癣”小广告。对大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社区楼院内小广告及城区各类“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及时彻底清理(若无责任单位,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同时,若发现制贩假证窝点和张贴“牛皮癣”广告的不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投诉,由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茅坪镇人民政府)
(三)清理占道经营。对占道经营的早餐、烧烤、夜市及背街小巷内的各种经营摊点和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定点、定位、定时、定经营范围,督导所有经营户摆放垃圾桶,及时清除垃圾。检查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率。对各类经营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从业人员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率达到100%。对不听劝阻、擅自设摊经营者一律予以清理取缔。(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
(四)整治二次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道路开挖、房屋拆迁、环卫清扫和拉运抛撒的管理,督促落实围档、洒水、遮盖、使用预拌混凝土等措施。同时,加大对焚烧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
(五)强化“门前三包”落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解决各类餐饮、门店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牵乱挂等问题。督促所有餐饮门店搞好门前卫生,面貌得到彻底改观。(牵头单位:茅坪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六)清理卫生死角。对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内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特别是茅坪小区、茅坪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庙嘴私营经济园区等区域,重点解决乱倒泔水、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茅坪镇人民政府)
(七)清理整治洗(修)车场点。对有合法手续,但设施简陋、占道经营、破坏和污染路面的洗(修)车场点进行规范整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八)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和消防通道违法建设的各类设施和主次干道两侧违法搭建的各类棚亭,从严查处破墙开店等现象,对房地产开发中因拆迁不彻底遗留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登记,限期依法拆除。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注重治本,研究切实可行的县城车辆停放办法。(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城市主次干道沿线的重点路段进一步完善警示标志。对毁损、破旧、锈蚀的指示牌、护栏等交通设施,全部予以粉刷、更新或拆并。对地处复杂路段的学校、机关团体主要进出路口安排交警和协管员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对行人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行为加强劝导和制止,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一)整治“摩的”。对县城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摩的”营运进行集中整治,对开飞车、超载、私自安装雨棚的“摩的”进行严肃教育处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二)整治木材加工作坊。加强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木材加工个体经营业主的教育,对不听劝告或者证照不全的必须依法取缔。(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局)
(十三)整治集贸市场。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划行规市。对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市场管理各项制度。(牵头单位:县工商局,配合单位:茅坪镇人民政府)
(十四)整治餐饮污染。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餐饮业造成污染扰民的餐饮经营业主,没有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没有经过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审批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垃圾乱堆乱放、污水乱倒乱泼的,违规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的。(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
(十五)整治乱耕滥种。全面清理县城建成区乱耕滥种行为,对清理的地方进行补植补栽。(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汪元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县直各部门、茅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找准工作切入点,使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到实处。县直各部门和茅坪镇人民政府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配合单位抽调的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牵头单位的统一领导、统一调配。
(三)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在整治期间,县电视台要不定期地派出记者跟踪报道,对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卫生环境和城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强化监管,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服从管理,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影响市容市貌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处罚。对妨碍执法或者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分工协作机制
物业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市联席会议由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和市房管、公安、民政、建设、规划、环保、物价、城管执法、工商、消防、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参加,市房管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行业管理重大问题调研,汇总重大事项和情况,及时提报联席会议研究。
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及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要加大落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同)、社区居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协调力度,协调处理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及时处理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发性、突发性事件,切实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小区属地管理工作,负责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监督、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开展正常的自治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优势,将物业管理纳入辖区综合管理范围,把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与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结合起来,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及时处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物业管理覆盖面比较广的,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房管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我市加强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对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物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抓好物业服务行业队伍的培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诚信制度建设,搞好物业管理纠纷协调处理等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公共秩序维护员)进行监管、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市消防部门负责依法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市民政部门要结合社区建设,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对物业项目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在项目设计审查时,将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审查范围。市规划部门负责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范围;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划管理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工地噪声、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市物价部门负责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容管理及其他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行为。市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项目的审批管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要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法规范,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一)积极引导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分离。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服务水平。对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同时,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退出机制,淘汰服务水平不高、管理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的,物业主管部门要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对其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后的业主共有经费进行审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用房和剩余经费、管理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移交给所在街道办事处。
(二)严格依法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原则上按开发项目建筑面积3‰至5‰的比例配置,且不低于100平方米;零星物业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具备基本使用条件,水、电、暖、通信等配套齐全,不得建在地下或半地下,不得提供毛坯房。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规划部门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并在批准的规划图纸中标注物业管理用房的具置。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由房管部门依法在房屋登记薄中予以记载;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予以综合验收备案。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费,并依法移套设施设备、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验收资料和技术资料,对不移交的,物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处罚。前期物业管理启动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
(三)进一步明确物业维修责任。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不得将责任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利用格式合同擅自缩短法定保修期限的,建设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业主要依法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认真做好业主自治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达到50%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管理规约,充分发挥业主自治作用;物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法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引导业主自主决定物业管理事项,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要依法接受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房屋经营、出租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一)加快旧住宅小区改造进程。各县级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对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小区,应首先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承诺改造后实行物业管理,并向物业主管部门书面申报,由物业主管部门制定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现有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应根据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制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营式管理等多种方式。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旧住宅小区,应积极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低收入人群集中的旧住宅小区,应以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生活秩序为基本服务内容,推行以社区服务中心为管理主体、低收费的基本服务。
市建设及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市区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排污管网老化、绿地退化严重等问题,按年度制订整治改造计划和具体方案,由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政部门负责修补通向住宅区域的破损市政次干道路;规划部门要将小区内退化严重的绿地变更规划为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位紧张的压力;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单位要及时修复小区内损坏的相关公用设施和管道井。对施工需临时占用小区道路场地的,应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业主同意,并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居委会,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对涉及地下管线铺设的,由市城管办协调各施工单位共同制订铺设方案,统一实施,避免反复破挖路面现象发生。对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凡物业服务企业能做的改造项目,应有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施工,负责日后维修养护。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将其纳入物业管理体系。物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年度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相关设施设备改造及日常维护等费用基数,由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施行物业管理。
(二)加强住宅小区内经营项目及储藏室使用管理。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练歌房、网吧等对群众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经营项目。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审批小区内经营项目时,对可能造成噪声、烟尘等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的经营项目,应征求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和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对已经批准的早市、夜市、商贩摊位、网吧、小饭店、练歌房、金属加工等经营项目,审批机关要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各种审批手续齐全的经营项目,经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和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保留,但审批机关要加强监管;对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秩序,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审批机关要坚决依法取缔。储藏室(草厦子)原则上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已改变使用性质的,要本着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主进行清理整顿,并加强日常监管。房管、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使小区消防、治安、卫生、环保隐患及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考评,建立健全诚信制度。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与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起来,以业主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业绩;要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要结合日常检查、年终考评和投诉处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管理规范、商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业主评价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资质评定、物业招投标中予以支持;对管理水平差、服务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整改,促其退出,实行优胜劣汰。
(二)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情况、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业资格等的监管。对实际条件已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主管部门要撤销或报上级部门撤销其资质证书。被撤销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变更企业名称、变换法定代表人等方式变相申请资质等级核定的,物业主管部门不再予以批准。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为总揽,认真贯彻执行市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和《市违法建设查处暂行办法》,抓重点,破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遏制违法私房无序蔓延和违法建设多发势头。
二、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白鹿洞镇、岭街道、南塔街道城市建设用地和良田镇、栖凤渡镇、坳上镇、五里牌镇、桥口镇、许家洞镇、塘溪乡规划建设区8类违法建设行为:
(一)具有违法用地的违法建筑;
(二)未经批准,擅自新、改、扩建(构)筑物;
(三)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超层超面积的违法建筑;
(四)已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但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五)侵占公共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六)占压各种管线,占压或棚盖河道,挤占消防通道,影响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七)城市重点部位、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出入口道路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
(八)其他影响城市景观、市容市貌及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三、队伍组建
成立“铁锤行动”行动大队,直属区查违办领导,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中队长2人,队员共40人,其中: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10人,城市管理公安中队4人,岭街道办事处、南塔街道办事处和白鹿洞镇各5人,从其它相关部门选调20人组成。行动大队配备巡查车辆5台,队员统一着迷彩服,配备钢盔及其它拆违所需工具。
四、经费保障
行动大队40人人员工资由原单位负责,所需工作经费及补助由区财政全额负担,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巡查机制,行动大队分为两个中队,对城区实行24小时无缝隙全天候巡查,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保证5人参加巡查。节假日不休息、人员轮休车辆不停,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应当场立即制止。对属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的,由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依法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当事人拒不停工的,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及行动大队应依法当场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经调查不属于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的,行动大队应及时向市查违办组报告,由市查违办组派人到现场依法执法,行动大队全力配合。组织强拆行动时,行动大队要成为拆违力量的主力军。
(二)行动大队随时将查违情况上报至区查违办,由区查违办将查违情况书面上报至市查违办,同时,区查违办对相关成员单位下达工作任务交办单,并督促相关部门抓落实。
六、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提高巡查控管效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建立有效的巡查网络机制,网络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
1.未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查违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
3.巡查保障不到位;
4.资料台帐未建立或台帐不清。
(二)未巡查或巡查不到位的
1.市查违办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区查违办相关部门单位未发现的,追究区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责任;
2.区查违办巡查发现违法建设,乡镇(街道)未发现的,追究乡镇(街道)相关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未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三)不及时上报和制止违法建设不力的
1.凡出现准备建材、拆除旧屋、开挖地基、砌筑施工等建设苗头时,巡查工作人员未及时登记、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报告所在部门;
2.发现违法建设未及时制止、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未采取摄像、照相或现场勘验等方式调查取证;
3.市督办交办的事项区查违办未进行交办;
4.群众举报违法建设区查违办未安排部署;
5.区交办事项未落实;
6.区查违办安排部署给乡镇(街道)工作,乡镇(街道)未进行落实并回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铁锤行动”大队要充分认识到查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依法行政,确保稳定。“铁锤行动”大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又要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