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市场机制论文

市场机制论文

时间:2022-12-24 00:16: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机制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机制论文

第1篇

高等教育外部治理存在多种机制,通常包括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志愿机制。其中市场机制是重要的一种,高等教育市场机制,就是利用供求、价格、竞争和风险(或利润)等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根据市场机制通过不同的资源配置内容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可将高等教育外部治理机制分为五种类型,包括经费拨款市场、师资市场、生源市场、院校市场以及技术服务市场。下面具体阐述各市场如何影响大学外部治理。

(一)经费市场

根据政府经费配置是否具有竞争性,分为基本计划经费和项目经费,其中计划经费主要是指政府为高校提供的非竞争性的生均拨款,此经费主要是为了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而采取按照学生人数等进行的计划性的经费配置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除了非竞争性的生均拨款等基本经费支出外,用于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以及科学研究的项目经费逐年增加。其中高校竞争性的项目经费主要是指为了实现高校的发展目标,由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或者高校非税资金安排,在高校间以竞争性和效率为标准而设定的专用经费,主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精品课程、特色学科专业以及各种平台建设项目等。高校或个人要想申请到项目经费,必须提升自身的实力,毫无疑问,以竞争为动力机制的经费市场可以促进高校教学质量以及科研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发展。

(二)师资市场

师资是学校生存和发展重要的人力资源,而高校教师是高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三大功能实现的重要主体。一般而言,师资市场的主体主要是指师资这一人力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师资市场的价格即教师的工资如一根指挥棒调节着教师和学校的双向选择行为。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师资市场中,教师的工资待遇作为一种信号,调节着学校和教师双方的行为决策。对于教师而言,常在不同工资待遇供给主体中进行选择,并最终会把自身的人力资本使用权让渡给工资待遇较高的购买者,教师的这种行为正是其追求自身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目标的体现,这也正是师资市场充分竞争的必然结果。对于学校而言,在选择教师时,主要是以自身发展最大化为目标,具体而言,学校在师资市场中,总是会选择那些与其支付工资待遇相吻合,并且能带动学校教学、科研等进一步发展的教师。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当前好多高校为了吸引优秀教师,常在招聘简章中列出一些优惠政策或者福利待遇。

(三)生源市场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高等教育规模的逐渐扩大,学生选择高等教育的权利越来越大,他们往往会从自身家庭承受能力以及高等教育供给需求现状来主动选择进入何种类型、水平、专业的学校学习。各高校为争取生源努力从各方面提升院校吸引力,于是在市场竞争机制的推动下高等教育逐渐呈现多样化,形成了高等教育生源市场。首先,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影响生源市场角度来看,我国多数高校对学生的选择主要是以高考分数为标准,因为分数某种程度上能够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数就如一根指挥棒影响学生对高校的选择,如各高校会根据学校自身定位确定分数线,而学生会努力达到自己理想院校的分数线,无形中分数线会促进生源素质的提高,进而影响生源市场。当然,各高校的声誉、办学规模和质量以及学校环境,教师队伍等都会对生源市场产生影响。其次,从学生的选择对高等教育发展影响角度来谈,我们知道生源是院校发展的基础和生命力,高校能否顺利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的数量和质量,随着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甚至普及化的发展阶段,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选择范围扩大,学生在选择高等教育时,除了考虑学校的声誉以及各种硬件环境外,更多的要考虑以后该学校该专业的就业情况,因此学生就高校专业选择的这一信号影响高等教育自身专业学科设置。

(四)院校市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发展,高等院校数量日益增加,各高校要想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资源的供给。由于一定时期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各高等院校必须通过竞争争取发展资源,便形成了高等教育院校市场。简言之,高等教育院校市场主要是指为了更好的发展,高校间对人力、财力、物力等有形资源以及社会声誉、制度优势等无形资源开展的竞争合作现象。首先体现在高校间财力、物力之争,目前大学物力财力资源的供给主体呈现多样化,既有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科研经费支持,也有企业合作资金、学生家长提供的学费以及社会捐赠等等。其次体现在高校间人力资源之争,包括高校生源、师资以及学校管理者。高校间无形资源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大学的社会声誉和制度供给竞争方面。社会声誉主要是社会对大学作出的评价,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社会声誉作为大学的无形资源,其实质也是一种无形资产,直接关系到学校的人力(主要指师资和生源)、财力和物力等资源的供给状况。因此,各大学为了自身在大学排行榜中有个显赫的位置,会努力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除了大学排行榜这种无形资源的竞争外,还涉及到政府的制度供给这种无形资源,例如,国家的““985工程”“211工程”以及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重点实验室等,这些都是作为官方认可的无形优势资源,它不但能够带来可观的经费投入,而且无形中会促使高校获得各种有形或者是无形的资源,促使这些高校更好的发展。

(五)技术服务市场

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已经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高等教育领域,高校作为技术创新以及社会发展的信息源的重要主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当代涉及多学科的政府决策、企业技术咨询以及地方发展规划等,这些都离不开大学的咨询。目前,高校中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就是大学适应市场的体现,同时产学研合作的市场化模式又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促进高校内部决策市场化、科学化。

二、构建高等教育外部治理市场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社会中,我们无法回避市场的重要作用,具体到高等教育领域,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回顾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历程,市场力量已经不可避免地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如高校教师在不同学校间的竞争性流动,尤其是目前高校关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方面,多是以竞争性的优惠待遇收揽人才,出现所谓的“协议工资”这样市场化工资分配方式,这些都是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竞争等手段实现师资资源优化配置的体现。再如,生源市场上的学费变革,大致经历了从免费到收费的教育过度,且各级各类学校学费标准多样。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市场机制通过价格手段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最后,如就业市场,高校毕业生由之前的国家“统包统分”到目前的“自主择业”,这些变化同样是高校就业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重要作用的同时,要认识市场机制的负面影响。例如,目前在我国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开展,出现大学盲目扩招,各种教育资源严重匮乏,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等无法满足扩招后学生的正常需求。因此,高等教育在引入市场机制时,要有效利用市场的积极因素,尽量避免市场盲目性带来的消极后果。

(二)发挥市场机制

在高等教育治理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治理制度是通过吸收多元利益参与者来共同治理大学,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制度安排。因此,不同于传统封闭的资源配置制度,治理制度是体现多元主体参与的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例如,在高等教育中,学科—专业—产业链这一组织制度,就是引入市场机制的治理制度的典型代表。所谓学科—专业—产业链,简单来讲,是指高校的学科、专业为产业链中企业提供智力、技术支持,同时产业为相应的学科、专业提供资金、场地等资源支持,二者在互动合作中形成利益的共同体。学科—专业—产业链不是自发形成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合理规划、市场正确引导以及大学积极参与。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在高等教育外部治理中,要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市场机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国内,胡赤弟教授对学科—专业—产业链理论的构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指出,要想使学科—专业—产业链持续地运转下去,必须依靠市场这一关键力量,利用市场可以为这一利益共同体建立起持续运转的资本运作模式,同时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为其提供不断创新的动力。因此,在构建学科—专业—产业链这一治理制度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高等教育内、外部治理市场机制的建设要相辅相成

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在分析正确树立高职教育质量观,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加强高职教育质最管理的基础上,论述了如何运用市场机制保障高职教育质是。

在《关子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但为什么高职教育的办学质量依然相对较低,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呢?笔者经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没有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的质最观,不清楚什么是高职教育的高质量:二是由管理体制造成的,许多高职院校得过且过,投有或者不愿意真正抓质量。“高职教育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提到了我们面前。

1.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质量观

教育质量观所指的是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学生的质量和教育的效果。对于高职教育来讲,在我国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的今天,在高职教育迅速发展壮大,由幕后走向台前的今天,为了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当前要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质量观应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辅品的质最观

树立高职教育精品质量观就是说,高职教育尽管培养的是技术应用型人才,但它同样可以办出精品,办出高质量,培养出深受社会欢迎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1.2发展的质量观

发展的质量观有三重含义:一是以高职教育发展为核心,为高职教育发展服务的质量观。二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高职教育的质量,通过高职教育的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高职教育质量问题。三是高职教育质量观本身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能长期僵化地固守单一的质全观。设置单一、招生方面的多重限制等问题得到显著的改善,高职教育的总体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1.3服务的质量观

高职教育要树立服务的质量观,首先,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高职教育在目前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地位,尽快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供方市场”的运作观念。高职院校在努力改变办学条件,提高硬件质量的同时,应尽快转变观念,树立服务质量观,全方位地提高服务质量,推动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其次,要提高服务质量,还必须放下架子,主动出击。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高职院校的服务方向、服务范围,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教育需求主体的需要,从而使高职院校烹得学生,夜得用户,赢得市场,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2运用市场机制保障高职教育质最

影响高职教育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提高高职教育质夏也应从多方面人手。在此作者不想—论述,只对有关市场机制与高职教育办学之间的关系加以研究。运用市场机制保障高职教育质量,是指运用市场调节手段和评价的方法,使高职院校与市场需委紧密结合起来,用高职院校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和标准,来判断其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并以此作为政府投人或资源分配的依据,从而更有利于提高高职教育质量。那么运用市场机制的意义何在呢? 首先,有利干高职教育与市场城接轨”,真正培养出“适销对路”高质量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市场意识,导致许多高职院校在办学中与市场脱节,甚至关门办学,表现在:对市场人才需求不去做认真科学的需求预测分析,仅凭主观判断就决定专业设置、招生人数,课程安排等等,把吸引学生人学、扩大招生人数作为硬指标,而把培养学生是否满足社会需要、学生在经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学生就业率的高低等当成软任务,他们“重创收轻教学、重规模轻质量。这样背离市场来盲目办学,是对社会、对学校,对学生的极端不负责任,当然也就谈不上高职教育的高质量了。

其次,有利于改变单纯依靠行政力量控制教育质量的做法,有利于保障高职教育质量。坏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用行政权力控制高等教育质量的质量控制观……市场竞争是最好的一种质夏约束机制,是高等教育质量标淮的基本来源。对高职院校教育质最的评价与控制,多年来也是沿袭用行政手段和方法,从而导致高职院校更加关心的是行政评价,而非市场评价。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首先不是用提高质量去寂得市场、熹得学生,而是首先考虑竞争行政照顾、领导重视,还没有过渡到用市场力量来促使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三,从高职教育质量较高的美国、澳大利亚乃至我国的台湾地区等对高职教育质量的控制来看,无不是有效地利用了市场机制来运行的。高职教育经费的划拨、当局对学校的支持力度都是与学校生源是否充足,生源质量的好坏、学校的社会认可度高低、学生就业(从业)能力等状况结合在一起的。学校是否能得到当局的支持,是否能持续健康地发展,归根结底是取决于学校在市场竟争中的能力和水平如何。

第3篇

年9月2日,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逝世,万人哀痛,世界黯然。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的开创者,科斯在八十多年学术生涯里对经济学边界的拓展和思想的解放做出了杰出贡献;而作为关爱世人、关怀世界的智慧老人,科斯在102年生命时间里对经济学常识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对拉近真实世界和理论世界的距离也付出了很多心血,且成果斐然。

大隐于市

从人生经历看,科斯有点像电影《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一生伟大而又平凡。伟大之处在于,他几乎获得了一个经济学家所能得到的所有尊敬和荣誉;平凡之处在于,他看上去只是在人生不同阶段努力做好了一个学生、一个讲师、一个教授、一个主编和一个学者的本分,既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也没有额外的政治精彩,所有伟大成就的取得都像是一个顺其自然甚至是命运使然的过程。

1910年12月29日,科斯出生在伦敦的威尔斯登,和阿甘一样,科斯出生就有腿疾,经常会戴上铁质器械辅助行走;17岁时,在残疾人学校上学的科斯以优异成绩考入大学,并于4年后取得了商学士学位。学生时代的科斯表现优秀,但也谈不上天赋异禀。从22岁开始,科斯先是当了6年助理讲师,随后又当了9年讲师和4年高等讲师。41岁时,科斯获得伦敦大学理学博士学位,并离开伦敦经济学院,转至美国,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直至退休,在此期间,他还于1964年起兼任《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主编。就任职高校的经历而言,科斯也是一步一个台阶。比起28岁就成为哈佛历史上最年轻教授的萨默斯之流,科斯可能称不上“青年才俊”,但却是历久弥芳,他27岁身为助理讲师时写出的论文,虽然没有立时成为学术焦点,却在很多年后被重新发现并被奉为学术经典。

1991年,81岁的科斯由于“揭示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成本和产权的重要作用”而摘得经济学最高荣誉――诺贝尔经济学奖。对于科斯而言,独得诺奖的确是恰如其分、实至名归,但在很多人看来,这个褒奖来得太晚,毕竟直至1991年,诺奖已经评选了22届。而上帝似乎比瑞典皇家科学院更具慧眼也更加公平,为了弥补诺奖迟到的遗憾,他给了科斯一个健康的身体,从而避免了科斯像凯恩斯和罗宾逊夫人一样由于不是足够长寿而与诺奖终生错过。

大道无形

从学术成就看,科斯有点像是武林至尊张三丰,同样高寿,同样智慧,同样不拘泥于招式,同样随心所欲不逾矩,单纯而不简单,深邃而不复杂,在释放自己的同时也解开了学术于思想上的深层束缚。科斯一生学术成果丰厚,其中最著名的两篇论文分别是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在学术上的重要贡献和伟大之处在于,他细致思考了经济学家们视作理所应当的基础性问题,打碎了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自加于身的锁链,并让学术理论真正接上了地气。

自亚当・斯密以来,现代经济学的核心主线在于发现、论证和完善市场机制。经济学家们先是发现了“看不见的手”,在庞大冗杂的经济体系里,数不清的生产者生产出五花八门的商品,数不清的消费者又在购买并消费着形形他们需要的东西。而价格机制潜移默化地发挥着调节作用,最终使得供需平衡,所有产品市场都能够达到出清的均衡状态,而社会资源也由此获得优化配置,消费者效用也由此实现有约束的最大化。这真是一个神奇的机制,但口说无凭,文字描述难以服众,以至于经济学家们不得不借助数学的力量来验证市场机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最终经济学家做到了,经济学也由此具备了一定的“科学性”并进入繁荣发展期。

科斯很早就敏锐地发现,斯密式的市场机制作用于一个假想的抽象世界,经济学赖以自鸣得意的理论体系其实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而这些假设尽管看上去颇有道理,但并不现实。于是,科斯进行了一系列在现在看来极具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思考,而放在当时,这些思考既独辟蹊径,也有些离经叛道。首先,传统经济学有一个不易察觉的隐性假设,那就是供给者是无差异的,供给者是一个统称,而并不区分他到底是谁。但科斯注意到,商品供给者是不一样的,既有个人,也有企业,于是他提出了一个传统经济学无法回答的问题:为什么会有企业?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反思经济学另一个重要假设,传统经济学默认经济人都是理性的,所谓的市场,即生产者和消费者发生交易的地方,也是一个理想化的无成本世界,就像是物理学上“无摩擦”的世界,人们不需要克服任何阻力或困难,就能自由生产、交易和消费。但现实却是,经济世界是有摩擦力的,人们也并非完全理性,因此,交易在搜寻、协商和成交等环节都有成本。而企业的本质,就是利用管理机制替代市场机制,实现企业内部的成本集约。而企业的边界则取决于这种替代是否有效,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管理机制协调资源配置的成本将等于并大于市场直接进行资源配置的交易成本,这时,企业就没有必要继续扩大了。

此外,科斯还注意到,传统经济学不仅默认供给者是无差异的,而且还默认交易是物的交换,但实际上,真实世界的交换本质上是权利的交换,无论交易对象是有形的苹果还是无形的排污权,买卖双方交换的是一系列的权利。而既然交换的是权利,那么法律上的产权设置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将法学概念融入经济学,再结合自己提出的交易成本,科斯得出了两个重要结论,这就是被后人津津乐道的“科斯定理”: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那么只要产权是清晰的,无论产权最初如何分配,市场机制都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如果存在交易成本,那么产权的最初分配将影响到市场机制作用后的资源配置结果。

本质上看,科斯的经济学学术贡献不仅在于引入了交易成本,开启了产权理论和企业理论,更在于解放了抽象假设之于经济学的束缚,进而让经济学更加贴近现实。更进一步看,科斯真正伟大的地方不在于他提出了什么、研究了什么,而是以一生践行并示范了务实主义学术精神。科斯熟谙经典理论,但从不盲从和轻信任何权威,反对“黑板经济学”;科斯精通数理,但其经典论文从不炫技,很少使用数学,依旧能做到逻辑清晰、论证有力;“科斯定理”家喻户晓,但是后人所归纳,科斯本人对教条式总结和机械式套用深恶痛绝,始终提倡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关注现实和研究现实。

大爱无疆

从中国影响看,科斯就像他曾经研究过的灯塔,为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理性的光亮。作为智慧老人,科斯对世界、对世人、对中国的关爱是真切、朴实的,同为诺奖获得者,他不像蒙代尔,经常现身于中国各类高峰论坛;也不像克鲁格曼,偶尔在媒体专栏上指点江山。科斯始终在切实地关注中国、研究中国,用经济学家最本分的方式表达关爱。他不仅多次自己掏钱资助围绕中国经济和制度的学术研讨会,还于晚年和助手王宁一起出版了《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对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进行了详尽解读,为国际社会和学术界更多、更真切地研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帮助。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碳排放权,碳信用,碳金融

 

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2005年2月开始正式实施的《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设定了温室气体减排和限排目标。同时,又引入了三种灵活市场机制,协助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降低减排成本。正是这三种灵活机制使碳排放权成立一种稀缺产品,创造出了碳信用,为碳排放权能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上任意交易创造了基础条件。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额呈几何倍数增长,据预测,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将达到3.5万亿,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三种灵活机制是分别是,国际排放交易(I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联合履行(Jiont Emplementation,JI)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承诺减排的发达国家可以得到一定的碳排放配额AAUs(AssignedAmount Units,分配数量单位)。若在减排承诺期间内,某一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超出了许可量,则需要从拥有节余排放量的发达国家那里购买一定排放量来抵消自身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国际排放交易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以现货交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分别是发生在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交易机制。发达国家或其国内的企业以投资者的身份投资于另外两类国家内的具有节能减排效果的项目,而接受投资的国家则将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出售给投资方,以获得项目在技术上和资金上的支持。可以看出,这两类碳交易对交易双方来说有着双重意义,一是可以使发达国家以更低的成本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任务。二是使经济转轨国家或发展中国家获得节能减排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走上一条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是种“双赢”的交易机制。

碳排放权市场,从交易主体双方的地位来看,可以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配额型交易市场中,交易双方都是发达国家碳信用,属于发达国家之间互助履行减排承诺的交易。主要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NSW/ACT)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等。基于项目的交易市场主要包括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和其他的义务减排。[2]

由于在配额型交易市场中对碳排放量采取总量限制,这种机制所产生的约束要比没有总量限制的减排项目自身所产生的利益激励更为严格。因此,配额市场的交易成本更低,流动性更高,交易规模也远远大于项目型交易市场。如表:

表一2005―2009年谈交易量和交易额一览表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交易量(MtCO2)

交易额 (MUS$)

交易量(MtCO2)

交易额

(MUS$)

交易量(MtCO2)

交易额

(MUS$)

交易量(MtCO2)

交易额

(MUS$)

交易量(MtCO2)

交易额

(MUS$)

配额型交易市场

328

7971

1134

24699

2109

2109

3093

100526

6326

118474

项目型交易市场

382

2894

611

6536

874

874

1476

32788

1266

20221

合计

710

10864

1745

31235

2983

2983

4569

133314

第5篇

[论文摘要]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问题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商业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问题同样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可以说,怎样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样是商业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关系。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经营者行为的不可观测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损害了所有者的利益。商业企业亦是如此因此加强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设在商业企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商业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市场机制不健全外部激励与约束不足。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阶段市场环境不完善通过股票市场、金融市场等市场机制对商业企业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作用微乎其微。从股票市场来看.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建立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市场管理较为混乱发展不规范整个资本市场处于一种弱势有效从而导致股票价格并不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真实的业绩财务造假等舞弊现象时有发生。从银行借贷市场来看由于我国产权改革不到位相关法律不健全借贷市场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作用也不大。

2.经营者声誉机制作用有限。理论学家认为声誉即是经营者长期成功经营企业的结果也是经营者拥有创新、开拓、经营管理能力的一种重要证明。经营者的声誉也是一种无形的人力资本良好的声誉对于人力资本而言起到增值的作用能增强他们在经理人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如果经营者经营不善就会降低他们的人力资本价值从而降低了他们未来的现金流入。为了在未来获得高收入,那么经营者就会努力工作,追求良好的声誉。因此健全的声誉机制能够有效约束经营者行为使得经营者目标和企业目标趋于一致降低经营风险。然而我国目前对经营者业绩评价方法有限信息不透明导致声誉机制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3.激励力度不足没有体现绩效优先。从我国目前状况看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者的激励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重视经营者同员工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多种激励方式正在进行但是激励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一般员工同经营者激励区别不大业绩优秀的经营者同一般经营者激励区别不大。商业企业经营者所付出的大量超额劳动未能得到承认其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关性不大经营者在薪酬方面受到的激励力度过小因此难以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经营者薪酬水平缺乏对外竞争力也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

4.激励方式简单激励作用受到限制〔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缺乏系统的研究探讨企业经营者激励手段、方法仍然比较滞后同国外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①仍然停留于原有的传统激励方式直接导致经营者激励弱化。②新的激励方法推行不够。比如按照商业企业特点设计绩效工资股票期权等。③激励短期化经营者缺乏长期利益导向。

二、完善商业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对策与建议

从现状来看我国商业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普遍存在着收入偏低.职务消费混乱、激励不足.约束不足.贡献和报酬不相称等现象。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增强企业活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激励机制对于推进商业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的建设。包括形成规范的、市场信号真实的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企业创造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环境.以利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发展以及所有者的评价与监督。

2.进一步建设经理人市场充分发挥声誉机制在经营者聘任和薪酬设计中的作用。这就要求构建完善的经营者声誉评价体系在统一的标准下对经营者做客观的评价通过评价影响其声誉从而确定其人力资本的价值。其次要加强经营者个人声誉信息建设比如建立声誉档案等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对称从而有效地进行聘任和薪酬方面的决策进一步加强对经营者约束和激励。

3.对商业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也应当将报酬与绩效挂钩并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将企业经营者与员工的分配渠道分离取消工资总额的限制。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年薪制、远期收入制等以在其薪金构成中加入与企业长远效益挂钩的部分。在市场机制较为完善的情况下,探索管理层持股等激励制度在考虑物质激励的同时强调企业文化的归属感企业价值的认同强化以人为本投资于人和培训成才的理念。形成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生涯的长远规划和培训规划使精神激励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第6篇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资源 权力配置 市场配置

论文摘要本文试图从权力和市场的角度来解读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权力配置模式是通过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及学生权力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分配和使用;高等教育资源市场配置模式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政府作为高等教育举办者,是高等教育资源投入的主要来源;学校作为实际承担者,是高等教育资源的聚集地;教职工为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学生是高等教育活动中教育服务的消费者,政府、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都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利益主体,共同作用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各利益主体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行为应遵从高等教育的发展逻辑,任何一方超越边界都会影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果。这里我们根据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利益主体的分析把政府、市场和学术三种力量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影响归结为两种配置模式:权力配置和市场配置。

一、权力配置模式:通过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及学生权力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分配和使用

通过权力配置资源是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一种普遍的模式。学术权力与政治权力及行政权力之间的拉锯战,反映出了资源争夺中的长期矛盾。过去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最大误区在于把集权与分权绝对地对立起来,做出极端化的选择,即要么高度集权,要么片面强调“大学自治、学术自由”。事实上集权与分权相互依存,各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一方面,合理的集权有利于统筹全局,保证高等教育的计划性、统一性和规范性;有利于调节各地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保证全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高等教育的重点项目,保证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另一方面,科学分权是高等教育发展多样性、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必要条件,有利于更充分有效地利用教育资源,可发挥地方和下级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不同体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发展。当前我国大学主要实行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未来大学行政权力分配改革的策略是寻找行政力量与市场调节的平衡点,行政权力的行使要法制化与规范化,行政权力结构可适当分散并采取弹性控制,校长的管理模式与选任机制应多元化。

在新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下,学校与政府、学生与高校、政府与学生权利关系的基本点是自主办学和有限政府、自由选择和契约关系以及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多少考虑到了学生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地位和影响。实行高教育成本分担后,学生适当交费上学,学生权力纳入资源配置机制中来是必然与必须的。

二、市场配置模式: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对于高等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模式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对重点大学与一般高校、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都要一视同仁,并要引进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注入高等教育,激发大学间良性竞争。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国家要着重抓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充分集成各方面资源,统筹协调促使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的水平显著提高,这种以“重点带动一般”的发展思路,显然要打破资金使用上的平均主义。其实,这两种观点反映了人们一直关注的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公平和效率问题,也涉及到精英化高等教育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很大,导致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张,这就引发人们对公平的关注;而另一方面,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考虑,一个国家的发展最主要的体现是这个国家在整体上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是要通过精英高等教育来培育的。所以,公平和效率缺一不可,但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管理者应当适度引入市场机制来平衡和协调二者之间的冲突。

在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同时高等教育具有成本递增的特点,面对这种处境政府对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越来越有限,权力配置资源的种种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源使用的有效性。政府有限的资源供给能力以及权力配置资源的缺陷给市场配置资源留出了一定的空间,市场介入资源配置消解了权力配置资源的“垄断性”,同时增强了高等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在发生转变:原有的单一的权力配置模式向权力配置和市场配置并行转变,而且市场配置大大激活了资源的有效利用。还有一个变化是在权力配置模式中,以政治权力、行政权力为主导的配置转变到了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及学生权力共同配置资源的局面。而且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及学生权力对于资源的配置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学术权力对资源的配置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逻辑,即满足学者追求高深学问的需要。在权力资源配置中,应当特别重视学生权力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地位,原因在于随着成本的分担,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有权力要求获得满足自己需要的教育服务。事实上,如果忽视学生这个利益主体,高等学校将会失去它的“顾客”而处于困境之中。

总之,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已经处于权力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之下,两种模式在资源配置过程中都具有“有限合理性”,权力配置有利于实现公平和学者对高深学问的探究,市场配置有利于资源的使用效率,但权力配置无法准确把握社会的需求,市场配置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所以将任何一种模式推向极至都会影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胡仁东.权力与市场:两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6,2.

第7篇

【关键词】国债期货;利率市场化;互动关系

我国曾在1992年-1995年进行过国债期货试点,并且很多论文对首次国债期货试点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诸多原因中,除了政策、监管、投机、国债现货规模等方面的原因外,利率没有市场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最近学术界和实践领域对重推国债期货的呼声很高,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还专门推出了国债期货模拟交易。重推国债期货,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完善利率形成机制,应该重新推出国债期货。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一)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

1.从金融产品的衍生关系来看,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利率期货,亦称“利率期货合约”,是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对某些特定的具有利息和期限的金融商品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利率期货的标的资产可以是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各种债务凭证,也可以是利率本身。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挑选出不同期限、不同利率的国债,并以这些国债作为标的资产而形成的利率期货,就称为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种,国债期货的本质无非是以国债作为载体、利率作为交易对象的一种金融期货产品。

2.从票面利率形成机制来看,国债期货合约的票面利率决定于利率变化。国债期货交易,是指以国家财政机构发行的政府负债凭证为标的资产的期货合约的交易。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是国债现货发行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在一定时间约束下的综合性利率。国债期货的基本属性就是利率属性。

(二)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

1.规避利率风险。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的功能,是通过在国债现货、期货市场之间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实现的。其基本原理是:由于国债期货价格与其标的资产现货价格的变动趋势具有同向性,当现货价格趋于上涨时,其期货价格也趋于上涨,反之亦然。因此,人们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与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来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避免因利率波动而造成资产损失。

2.价格发现和活跃国债现货市场功能。在国债期货市场上,国债期货合约的交易是通过公开竞价持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信息都会为交易者提供买、卖决策的依据。随着交易的进行,交易者可以不断地根据所获得的最新信息修正原先对市场的看法,形成新的成交价格。而这种成交价是连续公开竞价和不断纠错的结果,具有公开性、连续性、预期性和权威性。

3.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两类主体实现的:一类是一级市场上的国债发行承销商。作为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国债期货可以使国债发行承销商实现二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因此承销商更有信心积极参与国债一级市场的承销;另一类是国债二级市场中的交易商。作为国债现货的持有者,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者必须经常在国债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从而活跃国债二级市场,而国债二级市场旺盛的交易又会促进一级市场的国债发行。

二、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和实现机制

(一)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内涵

利率市场化,就是逐步实现由市场资金供、求双方共同决定利率的过程。利率是一个资金价格体系,该体系是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存、贷款利率,短、中、长期利率,以及本币、外币利率等不同市场、不同层次、不同期限和不同币种的利率构成的。其中,国债期货利率就是构成利率体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由于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阶段会导致各种利率之间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变动规律。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必须按照社会政治、经济变化规律来确定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和层次,逐步实现各个金融市场利率的市场化。

(二)利率市场化的实现机制

为了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机制:一种是政策机制,即通过政府及其在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来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按照先后顺序,逐步实现不同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一种是市场机制,也就是通过金融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和金融市场供给迎合这种需求,或者通过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供给来开发、引致市场需求,在金融产品创新的供求互动中,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三、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的互动性

无论从国债期货角度还是从利率市场化角度,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之间关系都十分密切。

1.利率市场化内涵决定了国债期货的产生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利率体系中不同市场和不同层次的利率会逐步实现市场化,若其中某一或某些层次上利率波动的剧烈程度和频度超过了人们对利率风险损失的承受限度时,为了有效的规避利率风险,国债期货就会在人们巨大的避险需求中应运而生,并随着国债市场层次及其相关利率风险的增加而逐步得到发展。

2.利率市场化机制决定了国债期货的地位。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如果政策机制占主导,市场机制对形成整个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的促进作用很容易被削弱。于是市场机制下的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就很难取得基准利率的市场地位。相反,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国债期货市场反应真实的国债供求关系,国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发挥比较充分,则会缩短基准利率遴选时间,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也就很容易取得基准利率地位。

3.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决定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如果没有国债期货,或受国债现货规模小、品种少等因素的限制,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那么在国债发行、现券流通和回购交易等多层市场就会导致多种利率形成机制,使利率风险增大,从而减缓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相反,如果有国债期货及其跨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同时有充足的可供国债期货交割的债券规模和合理的品种结构,那么国债期货的主要功能能够正常发挥,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就会打破多层次市场的条块分割,形成相辅相成的利率体系,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四、结论

从国债期货和利率市场化互动关系上看,我国资本市场经过了17年的发展,目前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多层次国债市场、国债现货规模和政策法规等方面,都形成了重推国债期货的基础或前提。国债发行和现货交易利率的市场化,为国债期货重新推出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国债发行、现货、回购市场场内、场外市场等不同层次国债市场是重推国债期货的现实条件;我国国债发行和存量规模迅速扩大,期限结构日趋合理,是发挥国债期货功能的重要条件;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债期货的成功推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参考文献

[1]吴晓求,应展宇.关于重新设立国债期货的若干问题[J].财贸经济,2003(10).

第8篇

论文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法本着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相互关系,并在此前提下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正是通过这些举措,经济法得以有效地平衡与协调经济领域中的利益冲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自己特殊的作用。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关键时期,社会状况在总体和谐的同时,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为使经济续顺利向前发展,实现更大程度上的社会和谐,国家有必要采取各种手段对利益冲突加以平衡和协调。而在这当中,经济法担负着自己独特的历史使命。

1经济法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两大前提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做法还会使经济法难以独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独特价值难以显现。但是,如果经济法选择以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来协调利益关系,却容易造成国家权力对个体利益的侵害,进而影响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同时,这还会使经济法很难摆脱行政法的案臼,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现实的需要面前,现代经济法最终选择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协调多种利益冲突。而经济法中所指的社会整体利益是与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关的社会利益,是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以及公共利益为一体的社会利益。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经济法正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对于个体的合法利益,经济法给予应有的尊重,只有在个体利益的实现有碍于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和社会整体效益的增加时,经济法才对个体权利的行使加以一定的限制。同样,对于国家利益,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也仅仅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滥用,避免出现以国家利益之名弱化甚至虚化个体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现象。除了防止个体利益和国家利益过度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冲击外,为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下的利益平衡,经济法还积极做出制度设计,主动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增长。正是在社会本位的价值基础上,经济法成为在法律体系中,能够从社会整体利益高度,对各类主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进行平衡,实现社会协调发展的唯一法律部门。

1.2以对国家权力的平衡作为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重要前提

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修正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正因为市场缺陷的客观存在,所以国家必须要对经济有所干预。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当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与经济发展自身的方向一致时,经济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反之,政治权力就会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鉴于国家权力的特殊影响力,当政府与市场都置身于经济生活之中时,经济法在协调具体的利益冲突之前,首当其冲的就要平衡好政府的权力。具体而言,经济法需要做出以下努力:其一、经济法要界定好政府与市场在经济方面各自作用的领域,将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只停留在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领域,即市场存在缺陷的领域,切不可借干预经济之机破坏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更不能用政府替代市场在经济中的作用。其二、即便在政府依法享有管理经济权力的领域内,经济法仍然要从权力行使的方式、行使的程序、不当行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多方面进行精心的制度设计,严格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保证其对经济发展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2经济法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具体途径

在上述两大前提下,经济法主要从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两方面着手,对利益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

2.1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2.1.1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和生命基础。在良好的竞争环境中,经营者凭借优质的服务、低廉的价格、过硬的产品质量去争夺市场份额,获取利润。这样一来,企业与企业间形成正常的利益关系,消费者的利益有了实现的基础,长此以往,国家的竞争力增强,社会的整体利益必然增加。所以说,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本身就利于协调利益关系,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但在残酷的竞争法则面前,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破坏竞争机制的行为会大量涌现。在市场没有足够力量去维护好重要但又脆弱的竞争机制时,在无法直接引导经营者正当竞争的情况下,经济法通过禁止性规范明确告之市场主体,法律既反对破坏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反对破坏自由竞争的垄断行为。如此一来,经济法以反向禁止的方式来规制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偏离方向的经营者回到正常的竞争轨道上来,再通过市场良好的竞争环境本身去协调利益冲突。所以说,在经济运行的这一领域,经济法通过对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以迂回的方式平衡与协调着利益冲突。

2.1,2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市场机制能够最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但是,由于市场机制以各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作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所以容易造成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短期,最终导致宏观经济不平衡,经济运行中的利益冲突增加。为此,政府需要进行宏观调控,将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加以协调,统一到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轨道上来。在调控的过程中,为不破坏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经济法必须保证政府宏观调控的间接性。即政府不能通过权利义务法律规范直接规定市场主体的行为,而只能依法借助各种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先调节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然后再引导市场主体根据环境的变化,为自身利益考虑自觉调整各自的经济行为。由此,经济法通过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为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可能。

此外,经济法在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对利益冲突的影响时,还应特别注意代际间利益的平衡问题。为此,我们应时刻注意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宏观调控法立法与执法的全过程,以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在满足当代人利益需要的同时,又不致于对后代人利益的实现构成威胁。

2.2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

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与民商法所强调的形式上的公正有所不同,经济法所追求的是一种实质上的公正。为达此目的,经济法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第9篇

[论文摘要]营销渠道治理机制作为影响渠道健康运行和渠道绩效的关键因素,引起了营销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在系统分析营销渠道治理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营销渠道治理机制与渠道绩效关系模型,分析了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运作机理,最后提出了营销渠道治理未来的研究方向。

一引言

渠道治理是在选择有能力的渠道分销商成为架道成员的前提下,根据渠道环境和渠道成员的不同特征设计相应的渠道治理机制,最终确保渠道绩效最大化。庄贵军((2004)认为,渠道治理机制是指一个渠道成员控制另一个渠道成员的具体方式与措施。川渠道绩效则是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关系,能够协助经销商达成供应商设定目标的程度,即成员对渠道的贡献程度。庄贵军((2004)提出的渠道控制理论模型表明,治理机制是影响渠道绩效的重要变量之一。

从已有文献来看,虽然大多学者认为渠道治理机制是影响渠道绩效的因素之一,但系统研究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路径与机理的文献却很少。本文在综述国内外渠道治理机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通过构建营销渠道治理机制与渠道绩效关系模型,进一步分析了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运作机理,以期为完善我国企业渠道治理机制体系,提升渠道绩效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营销渠道治理机制

鉴于渠道治理机制在渠道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由于他们研究的着眼点各不相同,所得结论互有差异。Heide(1994)认为,治理机制是确立和构建交易关系的工具。仁3〕Brown(2000)将专用性资产视为渠道投机行为的治理机制。Anderson等(1990)探讨了信任与承诺机制如何改善渠道关系。高维和等(2006)认为,所有权控制、渠道伙伴选择、激励机制设计、正式契约、社会规范是渠道投机治理的五种机制。范小军等(2006)认为,应将营销渠道视为动态组织,从内外两个角度研究其治理机制。本文将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两个层面,其中内部治理机制是从渠道内部着手,以制造商为中心采取的规范渠道成员行为的策略;外部治理机制则是市场、法律法规、社会规范等渠道外部环境要素对渠道成员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以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

(一)内部治理机制

1.选择机制。有效的渠道成员选择机制是控制投机行为的最直接方式(Orbell}.Dawes,1993)oHeide&.John<1990)认为,对于渠道成员的选择在进行专用性投资时尤为重要。通过对渠道成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规则机制设计,选择具有相应技能、特质和动机的渠道伙伴,这在渠道关系确定前能够有效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渠道成员的选择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如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经营理念、对新生事物的接受程度、合作精神、对顾客的服务水平、其下游客户的数量以及发展潜力等。川如果渠道成员选择得当,那么即使环境发生变化,也能保证渠道关系的稳定性。

2.沟通机制。沟通是指正式和非正式的对有价值、及时信息的共享。渠道成员间的沟通有助于解决争议和达成一致意见。信息沟通的频率和质量对理解渠道成员间的目标有重要作用(戚译、王颖越,2005)oAnderson乙Narus指出,制造商通过与分销商进行有效的沟通能够提高效益,特别是在价格、产品、分销等出现预料之外情况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使制造商准确把握市场信息,提升渠道竞争力。另外,通过沟通保持业务代表与中间商的良好私人关系,有助于双方在业务方面的合作与发展。

3.激励机制。制造商可以通过激励机制与分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减少投机行为,进而提升渠道整体绩效。田艳(2006)指出,激励的目的是建立长期导向、双向互动、信息沟通、稳定灵活、共同发展的伙伴型渠道关系。宋素娟等(2002)认为,把握渠道成员的需求将能更好地激励渠道成员。只有当一个制造商能够与分销商建立起双赢、互利的合作关系时,才能激励分销商持续地为制造商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从而建立起比竞争对手更高效的销售链运作体系。制造商通过为分销商提供发展机会、对其员工进行技术培训、辅助其决策制定及投资等方式,可以帮助分销商拓展业务,提高其满意度,进而达到激励目的。

4.控制机制。渠道控制的目标是争取渠道成员的合作与支持,并在渠道治理中拥有主动权。Weitz&Jap(1995)认为,权威、合约、规则是3种基本控制机制。这三种机制各有侧重但互不排斥,其控制水平在公司渠道结构、中间商结构、市场结构中呈逐渐递减趋势。庄贵军(2004)指出,渠道控制更多地是建立在平等原则上的沟通或影响,而不是建立在层级制度上的命令或指挥。}''''}Brown等(1995)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对渠道成员的行为进行控制,应尽量避免使用威胁、诉诸法规策略,而应多运用建议与信息交换策略,以提高渠道效率,获取渠道竞争优势。

5.信任机制。Mayer&Davis<1995)认为信任是一种期望对方不会利用自己脆弱性的信心。由于渠道成员的有限理性局限和复杂的渠道环境,渠道成员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将导致渠道冲突的发生。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与其渠道成员的交换中开始由传统的交易导向转为关系导向,信任被认为是建立成功交换关系的关键要素。渠道主体只有着眼于长期目标,进行渠道双边承诺和信任投资,建立触发机制,提升机会主义行为成本,才能客观上保证信任真正成为渠道和谐的柔性机制(王桂林、庄贵军,2004)0

6.评价机制。运用评价机制有利于事先遴选出履约可靠性强的渠道成员,而对渠道成员行为的跟踪评价则可以为制定渠道决策提供依据。另外,评价机制的有效性将决定渠道主体采取何种治理机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渠道成员的财务状况、声誉、态度、销售绩效、销售能力、服务水平、竞争力、增长前景等。渠道主体对渠道成员的评价及评价的公平与合理性将影响渠道成员的满意度与行为,并最终影响渠道绩效。

7.决策机制。决策机制在渠道治理机制中处于主导地位,它既是设计其它机制的基础,又贯穿于其它机制运行的始终。在渠道决策机制中,决策系统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和内在机能反映了决策机体的运动变化规律,并决定渠道决策的有效性。健全的决策机制是有效决策的必要条件,其衡量标准是看其是否与决策的运行规律相符。完善的决策系统包括支持、咨询、评价、监督和反馈五个子系统。

《二)外部治理机制

1.市场机制。市场机制指市场机制体内的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及作用机理,主要包括供求、价格、竞争和风险四种机制。渠道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将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其在进行投机时需要考虑下一次合作的可能性。市场机制中的竞争机制要求渠道成员树立诚信观,以维护其竞争地位。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仅依靠价格就可以合理配置经济资源,因为价格几乎反映了市场决策所需的全部信息。但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基本是不存在的,所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限,还需法律等其它外部机制加以补充。

2.法律法规。Poppo等(2002)研究指出,在跨国经营和一些转轨经济国家中,法律制度与渠道治理机制具有非常紧密的相互影响关系,如果法律制度规范且有效,那么就比较适合渠道投机治理}s)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和约束渠道成员行为。如价格法规定,侵害了合法的价格关系和价格秩序的行为即为违法行为。但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对渠道成员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完全覆盖,故需要社会规范等的辅助制约。

3.社会规范。Brown等(2000)认为,社会规范是与行为相关联的共同愿景,反映了渠道成员共同的态度与行为期望,主要包括角色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双边信息交换、和谐解决冲突、灵活性、权力限制、互惠互利和长期导向等困。处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渠道成员一旦认同社会规范,社会压力会抑制逃避责任的行为与投机行为,即使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社会规范亦能有效防范投机行为。社会规范可以在更广泛的交易背景下构建和营造和谐的渠道氛围,依靠共同价值观和相关规则来解决冲突、弥合分歧,以确保渠道关系的稳定、有序发展。

三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运作机理

企业在渠道治理中的核心职能是选择和评价渠道成员并制定营销渠道发展战略,其实质是企业如何根据渠道环境和企业自身的不同特征设计相应的渠道治理机制,以保证渠道的良好绩效。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运作机理的研究应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一是分析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路径,其二是分析渠道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营销渠道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路径

通过文献综述与理论推导,本文构建了营销渠道治理机制与渠道绩效关系模型(如图1)。企业渠道治理的核心职能是通过渠道内部治理机制来完成的。内部治理机制影响渠道绩效的基本逻辑是:内部治理机制决定渠道成员行为,渠道成员行为影响渠道战略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渠道战略决策影响渠道绩效。但渠道绩效并不是一个被动形成的静态过程,它通过反作用于渠道成员间的相互行为与策略选择来影响内部治理机制的制定。内部治理机制决定渠道成员行为的具体路径是:首先,运用选择机制遴选具有相应技能、特质和动机的渠道成员,即对渠道成员特征进行甄别与判定,渠道成员特征决定了渠道成员的态度、努力程度与能力;其次,在渠道治理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沟通、激励、控制、信任、评价等机制影响渠道成员态度、努力程度与能力并最终影响渠道成员行为;最后,利用决策机制对营销渠道做出战略性安排,而这种决策最终影响渠道绩效。

内部治理机制的制定、运行及其最终效果受到了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和制约。外部治理机制建立在非制度安排的基础之上,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社会规范来发挥作用。外部治理机制作用于内部治理机制并最终影响渠道绩效。

《二)渠道治理机制的互补观与替代观

渠道治理机制是通过其内部各子机制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并最终影响到渠道绩效的。关于渠道治理机制内部各子机制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观点,即渠道治理的互补观与替代观。渠道治理的互补观认为,由于渠道运行的环境存在差异,不同的治理机制对渠道投机的治理有不同的适用标准和效能,因而应复合使用两种以上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不同治理机制之间的互补性,以最大限度地防控渠道投机行为的发生,提高渠道的整体绩效阴。如Weitz等(1995)认为,投机治理和关系维持需要借助于以市场、社会和所有权控制为基础的复合机制,而不能仅仅依靠某种单一机制。渠道治理的替代观则认为,治理机制的效能不能一概而论,不同机制的治理效应存在不可避免的替代性,一种机制的存在必然会降低另一种机制的效能Cal。如Dyer邑Singh<1998)指出,基于信任和声誉的非正式自执行契约会经常取代类似正式契约的正式控制方式。高维和等(2006)在比较了渠道治理机制的互补观与替代观后指出,两种观点的分歧主要在于作为渠道治理机制的正式治理安排和关系规范本身的不同特点Cs7。本文认为,由于渠道关系嵌人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之中,其治理机制之间必然相互作用、相互关联,其中一些机制的效能将是互补的,例如选择与激励机制,而一些机制的效能则可能是替代的,例如信任与控制机制。新晨

四结论与展望

第10篇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农民权益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考察

近年来,随着农业比较效益的下降,土地抛荒率日渐提高。在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需求下,土地流转市场渐次繁荣起来。但在流转实践中存在诸多隐患,农民权益受损严重。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混乱。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有法乱依的现象,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流转程序、流转形式等并未得到有效实施。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因没有统一的程序可以遵循,不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或书面流转合同的内容不规范的现象较为严重,合同签订后的后续工作不到位。流转形式的不规范,导致流转周期短、规模小,稳定性低,难于形成规模化经营,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不适应。其次,土地流转纠纷居高不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村委会滥用转让同意权,干预土地流转,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有时甚至会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情况普遍发生,流转矛盾难以调和。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已经成为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因法律依据不明确,土地纠纷的处理效果不理想,有的案件甚至不能解决,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农村土地市场的稳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乱象的归因分析

农民土地权益流失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着直接的关联。准确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乱象产生的原因,是完善土地流转体系的前提。

其一,土地流转法律制度滞后于实践的需要。现行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较为原则、简单,对于“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土地流转信托”等新型流转类型没有做出规定。对流转的主体资格、适用范围、权利义务以及各种流转形式的具体程序、操作方式、利益分配等问题规定不明。立法的缺失导致无法培育出适度规模的、符合市场要求的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操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大大增加了农民维护自身合法土地权益的难度。其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权利范围不明确。农民土地权益是否真正完整,农民能否清楚地依靠这份权利获得收益,关键在于农民与集体的认识是否到位,能否有效行使流转权利。对于转包权,大多数农民都明确了自己对这项权利的拥有,认为自己有权转包的达到了94.3%,但仍有4.8%的农民不确定或否定了自己的这项权利。而对于转让权,农民的认识更不清晰,差异性也很大,48.6%的农民认为有权转让,但51.4%的农民则抱着不确定或否定的态度 。正因农民对自身拥有的土地权利的范围不明确,维权意识缺乏,维权途径不明,造成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大量流失。其三,市场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信息不对称、市场化程度低、行政干预过多是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扭曲的重要原因。信息的不对称一方面表现在自发进行的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充分,另一方面表现为集体推动型农村土地流转中集体和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的不充分和农业比较收益的低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竞争性并不强,竞争机制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农民土地权益大量流失。

三、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的设想

(一)修改土地承包经营权立法

修改现行土地流转立法,取消转让需经村委会同意的规定,放宽受让主体的资格限制,规范流转形式。“解决了转让的法律障碍问题,入股、抵押、继承和赠与的厘清就可水到渠成” 。此外,应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关,建立土地流转经营登记发证制度,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适用登记生效主义。权利登记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的确权登记是最为薄弱的,尽快完善登记制度才能确保流转规范有序,有效维护流转双方权益。

(二)保障土地使用权流转自由

要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必须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严格贯彻农民自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任何组织不得强迫农民进行农村土地流转。为此,应严格规范政府和集体的行为,坚决反对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的替代。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该强化流转服务意识,鼓励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

(三)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

1.助推市场中介机制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机制的构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其一,建立有效的信息传导机制。为流转提供充足的信息;其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系统。公开流转市场的建立有利于集中地块实现规模交易,同时交易的公开化有利于对流转的监管;其三,建立有效的委托机构,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其四,建立必要的金融服务体系,如农村土地投资公司、农村土地保险公司等。以解决种田能手的资金问题,和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还应建立并完善流转纠纷处理机制。

2.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市场机制固然对土地流转有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如果政府完全放任不管,则有可能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所以政府应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政府不应成为整个流转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推动力量,而只能起一种引导监督的作用,特别是对上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化、土地流转纠纷调解、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要多下工夫 。总之,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应保证流转主体的自,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民土地权益实现的必须。目前,土地流转市场的不健全、管理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农民土地权益隐性和显性流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以及权利范围的不明晰是造成农地流转中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主要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适度推进农地流转,以实现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不仅能实现农民的土地权益,还能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诩《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第11篇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2011,800pp

Hardback

ISBN9780521762588

水是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组成地质环境系统的重要因素。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的分布现状、水体生态健康、气候变化对水循环的影响、水源安全、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等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书以全面的与多学科相结合的独特的视角,论述了如何在考虑了社会、工业、农业、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的情况下,制定科学的水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方案。本书由来自世界19个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问题的专家所撰写的论文编著而成,其中包含了丰富的水资源的规划与管理的应用实例,展示了目前地球上面临的水资源问题与处理这些问题的管理方案与措施。

全书共35篇论文,分为三大部分:第1部分 认识水资源,包含论文1-7篇,1.气候变化与全球水循环;2.理解全球水文;3.地下水与地表水的关系;4.理解水质的基本概念;5.内陆水域生态系统;6.水、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7.水资源短缺下的全球粮食生产。第2部分 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包含论文8-15篇,8.水利法规与可持续发展的探索;9.全球水资源危机的对策;10.水资源规划与管理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11.合作与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12.能力建构与信息共享;13.水资源的自适应与综合管理;14.水资源的分类与综合管理;15.生态用水。第3部分 水资源规划与管理的应用实例,包含论文16-35篇,其中按照实例类别的不同分为9章,分别是废水处理;农业用水;城市水供应与管理;水域生态系统;工业与矿业用水;乡村与偏远社区用水;水利基础设施设计与利用;跨流域水资源管理;在水资源管理中的市场机制。

本书介绍了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基础理论知识,为现代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可供高等学校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及研究生阅读,也可供从事水资源评价、规划、调度与管理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参考。

刘昊,

博士生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第12篇

(一)宏观经济理论关于传统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争议

1929-1932年出现全球性经济大萧条之前,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古典主义学说占统治地位,观点是市场自由放任论。凯恩斯主义(因为产生在经济大萧条背景下被称之为“萧条经济学”)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不能自发实现平衡,用有效需求不足理论说明必须依赖财政刺激,3%左右的温和通胀水平对经济增长是有利的。直到1974-1975年出现最奇特的滞胀危机,古典主义卷土重来,认为滞胀是凯恩斯主义财政刺激的恶果。在批评凯恩斯主义基础上,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兴起,相互之间论战相互进行理论修补。在新(后)凯恩斯主义、现代货币主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等模型中,以及实验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行为宏观经济学等前沿研究中,都可以寻找到宏观经济理论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的争议。

1930年代大萧条出现后,费雪的“债务-紧缩理论”,或明斯基“信用-紧缩理论”认为,大萧条经济危机出现是由于繁荣时期过度负债(信用)的存在,走出“大萧条”解决通货(信用)紧缩的对策或是自由放任,企业破产后的强制恢复,或是增加货币供给,利用通货膨胀的方式助其恢复。现代货币主义对1970年代的滞涨进行研究认为,由于私人经济具有天然不稳定性,中央银行应奉行与实际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的“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无效。但是1980年代初发生通货紧缩的衰退(因降低货币增长率),1990年代初发生衰退(货币是稳定的),在上述理论中找不到答案。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学派)研究认为,货币在长期是中性的,货币在短期也是中性的,因而提出公开宣布的稳定的货币政策主张。1970年代真实经济周期模型(RBC)认为,全要素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都由一个变量的变动来解释,货币冲击是真实冲击之外的一个变量。在此基础上扩展研究而来的随机动态一般均衡(SDGE)模型,包含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物价水平等货币因子。阿尔克洛夫(2005)认为,自然率假说与现实相悖,古典主义对于货币中性的判断是错误的,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低水平货币幻觉。小规模滞后调价或工资黏性会导致货币数量改变,从而影响到宏观经济均衡的显著变化。阿尔克洛夫等在行为宏观经济学框架下通过实证研究认为,需要构建一个稳定化的低通胀目标而不是零通胀目标的宏观政策框架,宏观经济学在偏离完全竞争时才有意义。

(二)微观基础是一种泡沫长期可持续的货币冲击吸收机制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泡沫具有反稳定的负面效应。另外一些学者研究表明泡沫具有积极效应,特别是经济面临金融抑制、实体经济和需求约束时,在经济趋于动态无效的情况下积极效应就会变得显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Shefrin和Statement(1994)的“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capitalassetpricingmodel,BCAPT)研究了市场有效性的微观基础—泡沫市场中交易者行为。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修正了资产定价理论的理性预期假定前提,分析了市场中存在噪音交易者(Noisetrade)与信息交易者(Informationtrade)时的泡沫如何形成。行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推导了价格效率的必要与充分条件,分析了噪音交易者对价格效率、波动率、报酬率异象和交易量的影响,认为在价格有效市场中,价格效率均衡都可以有效地进行重新构造。借鉴198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和欧洲通过泡沫化机制刺激经济,及其经济泡沫治理的教训,我国迫切需要通过金融部门变革来建立强大开放的金融市场和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在金融制度上建立有助于设置防范泡沫和泡沫破裂的货币冲击吸收机制。金融部门变革与创新,金融深化与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互相促进,泡沫可能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当资本市场可以维持较高的平均信心值水平并维持较高回报率时,泡沫的长期持续有可能提高经济的动态效率。

(三)2008年次贷危机对货币政策理论的冲击

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之前,主流经济学家观点是,在应对宏观经济周期性危机方面,理论上已经可以解决经济波动风险问题。罗伯特·卢卡斯(2003)、克鲁格曼(2009)等甚至认为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已经被平复。伯南克(2004)在《大稳健》(GreatModeration)的演讲中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认为现代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工具已经完全可以解决经济周期波动风险。阿西莫格鲁(2009)认为,2008年的次贷危机治理的经验表明,20世纪50年代以来,宏观经济波动趋稳,但是经济危机仍然有可能爆发。这些波动的风险来自于市场机制运行的不确定性,以及作为市场机制本质特征的创新机制包含了大量的“创造性毁灭”。阿西莫格鲁(2009)认为,在金融创新和经济金融化过程中,时刻存在交易对手风险,因而存在大量货币金融交易“尾部风险”。(本文由论文平台网提供,如有更多需要,可登陆官网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