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0 02:54: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XX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XX]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㈠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㈡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XX]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安全生产责任状》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签订2012年度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责任单位
××××公司各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部门
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内容
(一)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
逐级签订责任状,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公司辖区内旅游企业旅游服务经营单位。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旅游安全生产具体实际,公司旅游企业,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相关措施,并逐项认真加以落实。
(三)研究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年初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年度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年内由主要负责人或受主要负责人委托的分管领导召开至少4次旅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或本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旅游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汇报,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旅游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充实本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旅游安全监管机构,调整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
公条件。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认真组织好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认真抓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即强化公司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
(六)抓好旅游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
一是根据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每年自行组织不少于4次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根据各级的统一安排,依照监管职责,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游览观光、道路交通、水上运输、旅游服务马队、漂流、登山、攀岩、探险等特种旅游活动、人员密集场所、架空索道、健身游乐、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大型旅游文化活动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整治工作。
(七)巩固旅游标准化成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旅游业、企业标准的宣贯执行工作,坚持标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二是继续完善旅游景区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识标牌,加强旅游安全警示牌的设置工作,更好地为游客服务。三是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旅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促进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稳步推进旅游安全,奠定旅游安全的良好开局。
(八)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并做到快速有效反应。完善本企业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高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九)严格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和旅游安全生产信息台帐制度
及时报送各类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做到无漏报、迟报和瞒报。按时收集报送相关工作资料、报表及旅游信息,完善旅游安全生产信息台帐。每年季度至少给县旅游局提供2条旅游安全工作信息。
(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月活动
由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国六月安全生产月”有关事宜;开展扎实有效的旅游安全宣传活动,并做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旅游业标准宣传覆盖旅游企业所有员工。
(十一)积极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旅游安全生产例日检查制度,经常对景区点的旅游服务人员、车辆、设施、设备、道路及夜间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无道路交通、火灾、爆炸、饮食中毒、被盗、被抢等恶性事故发生;无游客、员工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失职等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发生;无因景区保障不当等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十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
各乡镇或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实现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目标,即“风险抵押金缴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高危行业意外伤害保险”落实率达到95%以上。
(十三)严格控制伤亡事故
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杜绝特重大伤亡事故,努力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年初要全面安排部署,年内要加强定期不定期地自检自查和整改,年终要及时进行总结,12月底将自查整改总结情况书面上报县旅游局。
(二)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于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态旅游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
责任部门(盖章) 代表签字: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企业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和积累成功经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坚持奖罚严明的考核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超前防控;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资委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严重安全生产不达标、违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行政、经济并罚。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六是坚持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科技兴安”,强化科技防范,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推动所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安全发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挂钩;
3、参与或组织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所出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级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检查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5)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所出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及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所出资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并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所出资企业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所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
7、所出资企业应监督子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监督子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对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将子企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4)对委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的单位,所出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组织领导
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所出资企业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所出资企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所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或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情况进行配置。此机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所出资企业应当明确内设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所出资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所出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
(三)所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督促子企业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逐级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五)所出资企业应当监督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许可范围。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考核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工业国资系统综治考评制度和奖惩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目标、事故控制指标等逐级分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两大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事故调查及应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并根据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对国家和行业有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规定,但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市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全额扣减。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年度市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市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达到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2011年起,市、县两级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补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一、思想
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十七届四中,在区委、区的和市安监下,坚定“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求发展,责任严监管,除隐患,制度抓,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
不市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降低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伤亡率控制指标。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电器作业、小企业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不有严重社会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的监管、行业的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制度,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四个领域死亡事故的控制
近年来死亡事故主要在高处作业、建设工程、电器作业、小企业这四个领域的情况,措施,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责任、培训、设备完好、操作规范、管理、防范的要求,一项一项,持之以恒,并工作中的新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死亡事故的。
(三)三种场所重大事故的预防
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容易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大型临时搭建物安全检查制度、活动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人员拥挤时的安全制度、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制度。万无一失,严防人员拥挤踩踏、大型临时搭建物坍塌重大事故的。对本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层层设防,消除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昆明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木材加工出租厂房、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从上消除此类重大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生产经营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七部委《关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意见》,督促企业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制培训的,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弱势群体的事故防范能力。与科学发展观和社会相的安全文化工作,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营造上下关注、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的普查、登记工作,数据库。督促上述安全设施和健全安全措施。分级监管的要求,各监管的监控措施,日常监管。对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和事故隐患的整治。升入对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燃爆事故。对危化企业的分级监管,对a级企业挂牌工作,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工艺,帮助b、c级企业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健全管理、分级、条块、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支撑保障体系,覆盖各行业、各企业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街道安全监管
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网,其工作和交流、信息共享、监管与的作用。社区、村(居)委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全履盖。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九)安全生产执法
的监管主任责任,以法治安,重典治乱,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生产事前行政执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人员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告知承诺制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对严重的问题行政执法。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刑法修正案(六)》、《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警示。
(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素质、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安监系统干部培训,能力和履职能力。制定和科学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忧患、实干、、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好作风。
一、主要目标
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达到县考核要求,使得粮食行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提高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效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并严格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各级人员在本岗位负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企业要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2、抓好六个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控制。
近年来从我系统事故隐患排查及作业事故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储粮熏蒸操作及药剂管理、出租房屋、机械装置、粮食收储装卸作业、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等六个领域,20XX年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最大限度地排控各类事故隐患。
(一)、加强储粮熏蒸作业及药剂管理,从事熏蒸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储粮熏蒸作业及药剂管理。熏蒸药剂实行集中保管、审批领用,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管理制度,杜绝药剂与器材混装。
(二)、加强对出租仓房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粮食局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出租仓房进行管理,确保出租仓房安全无事故。
(三)、组织开展烘干机及粮食装卸输送机械的作业培训,严格执行各类仓储机械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和使用要求。
(四)、合理安排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作业流程,加强收购和出入库现场管理,规范开展粮食仓储业务操作。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灾检查,严格按许可的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消防器材完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
(六)、加强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无事故。
3、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要能够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反映和再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台账内容要包括领导机构、管理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设备维修、检测、员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投入、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等安全工作记录,逐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
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制度,重点抓好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新进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保证每个职工都要系统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懂学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范,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
5、进一步完善安全投入机制。
各企业要逐步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要定期进行设备检验、检修,确保设备完好率和消防设施装备良好率均达到100%。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一、明确奋斗目标
目标明确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意见》为全面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具体和可行的目标,这一目标定位为“经过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总体上说,《意见》提出的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从我省的情况看,2009年我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81、全国为0.89,我省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87,全国为2.40,两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总体趋势看,我省的这两项指标将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可以达到全国的先进水平。而2009年我省的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9、全国为0.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我省为4.37、全国为3.63,两项指标还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2005年以来,我省这两项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缩小,越来越接近。在未来几年内,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将保持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这两项指标应该可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解决一些地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排位偏后、频繁调换、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意见》从以下3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并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
三、突出责任落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只有责任落实,工作才能落实。《意见》进一步从3个层面强调责任的落实: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除了《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各项规定外,《意见》特别要求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对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突出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同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煤矿、非煤矿山地采企业应进一步规范采掘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二是突出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约束与责任追究力度,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硬约束”。《意见》除了体现《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外,明确规定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2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乡(镇、街道办)政府和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县市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关口。《意见》从6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一是强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的责任。要求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求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同时”措施。三是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准入做出规定。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四是对于地面挖掘作业的安全保障做出规定。在城区地面实施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五是对于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集中区做出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步伐。六是制定安全生产技术地方标准。《意见》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根据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五、重视技术保障
《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强制推行先进技术装备的行业领域范围,充分发挥技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在《通
知》的基础上,我省增加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2012年全部完成。二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完成。三是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地采矿山全部实行机械通风并完善通风构筑物。库容达三等别以上的大型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四、五等别尾矿库,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于2013年完成。四是冶金煤气企业应设立煤气救护站,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严格按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测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于2011年全部完成。五是对《通知》中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我省的《意见》明确要求“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要安装防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全部完成”。
六、加快应急建设
应急管理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意见》对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应急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基础建设。要求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11年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要求2012年完成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全省市县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七、注重政策引导
政策引导与激励是《通知》及《意见》在安全生产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意见》从以下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给予引导、激励。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二是实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三是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安全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定向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班组长建设,完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四是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
八、提升监管能力
《意见》在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提高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及监管网络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乡镇(街道)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社区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在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撑服务作用。
九、推进管理创新
《意见》针对我省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多、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的实际,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一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二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三是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求44.1千瓦以上的渔船推行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四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
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安委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66”奋斗目标,以率先跨越发展为主线,按照“抓安全、重落实、严监管、防隐患、控指标、保进位”的工作要求,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为全街经济社会实现率先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街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死亡事故,减少其它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街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指标在区政府下达预控指标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全街考核中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号)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四项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将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引导企业抓好以班组长选拔使用为重点的“组织管理能力”、以提高班组员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为重点的“保障能力”、以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的“现场技能”、以强化班组应急演练为重点的“应急处置能力”等“四种能力”建设。
3.切实强化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总体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确保安全生产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严格按照“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街道职责、部门职责和责任制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半年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强化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经常性组织安全检查和督查。三是强化各社区、部门联动监管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指标预警监控制度,实行日常监督检查、月度预警监控、季度排序通报、年度责任考核。每季度在街道安委会工作会议上对安全生产、消防等实行排序通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城关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5.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社区或部门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召开现场会等,对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加大
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要注重事故查处的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二、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1.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社区、部门“打非”责任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春季、冬季、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时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深入开展辖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辖区单位、企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2.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危险工艺和老旧装备的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加强民用液化气充装站(点)安全监管,强化对民用液化气瓶(体)的安全检查检测,依法取缔居民楼院液化气分装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楼院安全。
3.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户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存储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标识管理,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的流向登记,认真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经验,加强经营销售点的安全、科学布局和管理,提高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水平。
4.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重点打击非法运输、液化气运输车辆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防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泄漏事故。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
5.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今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6.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加强对寄宿类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特别对民房出租等,要采取强有力地监管措施,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高层建筑、老旧房改造过程中的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配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监控整治,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7.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认真落实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重点监控。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辖区所有新开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拆迁工地企业必须报区住建局登记备案,并抄报区安监局。各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日常检查督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强化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探索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高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8.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安全整治。抓好全街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非公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并重的思想,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9.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全街职业病分布情况。加强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10.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安全,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GPS监控系统试点工作。
11.深入开展校园与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加强对校园设施、实验室、消防通道以及校园周边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学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
12.继续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和电力、民爆物品、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管底数排查,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2.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起,重点在工矿商贸、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导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
3.积极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和健康水平。今年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创建市、区级“安全社区”。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制定本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五、推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安全生产“规划的编制进度,做好各方面意见建议征求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重点工程纳入政府投资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2.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及工亡赔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安全生产统计报送联络员制度,确保报表准确、及时上报。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社区、相关部门每月、季度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安全信息。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修订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社区、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信息更新和定期开展安全评价制度。
2.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依托辖区大型企业,积极筹建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七、不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继续运用短期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2.加强街道安监组织机构建设。各社区必须明确一名安全
生产专职干部,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干事。要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社区有一名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
八、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铁岭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止到5月末,我市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死亡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1-5月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完成了1-5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二)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会议学习《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召开非煤矿山工作会议,强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并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前期的准备工作及开工前复核验收工作。三是召开劳动防护用品专题会议,加强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按照计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板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安全宣传口号,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我们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达不到颁证和换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颁证和换证,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
行动态管理,确保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我局办理了63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加油站换证工作已结束;25家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程序,对未办理“三同时”审批的已建成企业都下达了限期补办安全生产“三同时”指令书。对在建和新、改、扩建企业下达了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指令书。目前,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已做完预评价;铁岭沅泰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做完验收评价;调兵山市格利特纸业公司正在办理“三同时”中。
(六)积极开展党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做科学发展先锋,当三个率先标兵”为主题,以“四定四有四评鉴”为重点,围绕“永远跟党走、创争当先锋”主题,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实现“十二五”高起点开局、跨越式起步,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调兵山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二是开展“创新工作理念,破解发展瓶颈”思想解放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破除思想障碍,引导局机关干部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识,在查找工作差距中深刻反思,在观念转变中开拓创新,在明确责任中狠抓落实,切实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我市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精神。全局干部坚定信心,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因素,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目前,已发掘信息70余条。现有一个项目正在积极洽谈中,项目为沈阳三金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主要生产机床护罩系列及导轨钢板式防护罩系列产品,年产值3亿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具体表现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或者敷衍了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办理不及时。一些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没有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程序。市安监局对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企业已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多次督促企业补办“三同时”手续,但是没有引起企业重视,至今没有补办相关手续。
3、处罚力度不够,对违规单位处罚力度小,没有达到促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6月份工作安排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以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我们将不断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真正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继续把煤矿、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领域“三违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把“安全生产月”办成法律法规宣传月、规章制度健全月、隐患排查整改月、安全教育培训月、安全知识普及月,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以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落实责任、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科学支撑、强化应急处理、强化基础建设的宣传贯彻落实为手段,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安全科技进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落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立足狠抓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要通过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全镇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指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和分管宣传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各矿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办公室,成员有:由党政办、安监站、广播站、镇工会、共青团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四、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抓好宣传工作。
1、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重点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法》、《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用电知识、防火防灾等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和普及。
2、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严明政企主体、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监管、完善体制机制等重点工作的宣传,为完成县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目标,打好舆论基础。同时要切实抓好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宣传与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宣传,确保节日期间和重要时节的安全生产。
3、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典型宣传,提高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先进典型事例与经验,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奉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重点要总结提炼基层、企业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在全镇进行交流推广。
4、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宣传,提高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营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舆论氛围,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信誉良好、成绩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促进企业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5、进一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宣传的有效性。精心谋划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安全生产常识、应急防护知识、隐患识别、举报投诉的宣传,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6、抓好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发挥镇、村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通过党政信息网、镇广播、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等主流媒体,及户外广告、宣传窗、墙报、横幅、标语、会议、培训等,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结合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事故查处等,对有法不依、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善或事故频发的典型,进行公布曝光。
(二)广泛动员,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1、继续抓好职工上岗前培训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拟定今年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计划,全力组织开展并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月报表制度。
2、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要组织开展对职工岗前安全教育、高危行业员工安全培训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把对培训工作的检查作为监督监察的重点,并要尽早拟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培训及复审工作计划。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点和安全生产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带动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氛围。要进一步规范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点”运作机制,统一规范的管理、培训、考核办法,进一步扩大示范点建设与影响,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早组织企业做好申报、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把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经费,配备人员,把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协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有载体、有平台,范围广、覆盖面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态势。要发挥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新闻单位的作用,及时对安全监管新动向、好做法、新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去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今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经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今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要研究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去年起,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有关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政府依法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今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去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部门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通过指导和帮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化工企业要向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及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鼓励和支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有关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合作。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四、深化专项整治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方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去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商贸、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0.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并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22.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4.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危化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积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6.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效果。
一、工作目标
2013年,计划培训企业负责人1500人,安全管理人员2000人;培训从业人员60000人;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基本消除。
二、主要工作
1、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班,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承办,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2、区安监局负责组织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将实行教考分离,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具体见附件2。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类实施,由工程学院镇海社区学院培训点负责组织落实,区安监局负责督促考核,培训地点:镇海社区学院。
4、各企业应抓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所需经费,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健全和完善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各镇(街道)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汇总报区安监局综合科。
5、镇海职教中心(社区学院)要加强培训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丰富教学内容;要提高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建立授课监管和考核机制,提高教学质量;要严格培训管理,防止出现代培代考现象。
6、区安监局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信息数据库,并实现网上培训情况查询。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区安监局将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以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为加快推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一年初步规范,两年所有规模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级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根本上保障我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活动参与率100%,达标率确保60%以上,规下企业试点实施。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详见附件)。
(二)经费保障。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为建设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建设活动保质保量顺利实施。
(三)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湖安委办〔2012〕18号)文件为准,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基本内容废止。
(四)评审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区安监局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2〕20号)要求,培育、建立,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后公布。
(五)评选表彰。每年年底,对企业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是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每月工作计划,保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有序。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将建设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确保建设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精心部署,全面推进。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宣传、部署工作,将对企业创建工作的考评与事前服务、事中辅导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按照“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市安委办抽查”的程序有序推进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工作。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标准化和诚信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通报和不定期督查。
(三)政策支持,相互促进。涉及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制定激励和制约政策措施,给予具体的支持或限制,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的推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实现诚信管理的前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开展诚信机制建设,通过标准化达标来保证企业具有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通过诚信机制建设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