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5:53: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部门年度考核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张仕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阳富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领导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工作与期末考评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工作总结、评先选优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及评优标准
1、根据省组通[200]127号、黔人通[200]132号、仁组通[200]45号、仁人培[200]06号文件和《仁怀市教育局关于20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根据仁组通[200]45号和仁人培[200]06号文件精神,优秀人数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2%以内,我校优秀人数为12人(市招人员单独计算)。
3、凡本年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且无其他过错行为的,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比例。
4、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考核程序及评优办法:
1、教师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仁人培[200]06号文件要求,教师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测评,校长办测评占总分50%,中层部门测评占总分30%,群众测评占总分20%,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情况予以认定考核等次。
3、测评办法:①教师填写群众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群众测评结果。(每位教师在群众测评表中填写12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②中层部门填写教师测评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中层测评结果。(每个部门在测评表中填写12名优秀等次教师名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提交优秀等次得票前15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③校长办提交优秀等次12名教师名单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三层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教师三层考核得分综合评议,确定教师本年度考核等次。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0年12月25——26日:成立学校20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200年12月26日:办公室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领取个人年度考核表。
3、200年12月26日—30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上级文件和学校年度考核方案,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4、200年12月26日—30日:报送学校考核小组名单及工作方案到教育局人事股,教师填表,交表。
5、200年12月29日:群众测评。
6、200年12月30日:汇总群众测评,中层部门测评。
7、200年12月31日:汇总中层部门测评,校长测评。
8、200年1月4日——5日: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评价,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次。
9、200年1月8日—12日:公示考核结果
10、20年1月10日:教师签定考核意见意见,收交优秀等次教师《年度考核记实手册》。教务处提交200年度各季度教师出勤情况。
11、200年1月11日——12日:制作《仁怀市实验小学教师200年度考核(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群众)量化测评汇总表》。检查优秀等次教师《考核记实手册》。填报《20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对应表》、《仁怀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汇总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表》。撰写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12、200年1月12日:复查各种表册,领导签署意见。
13、200年1月12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14、200年1月14日:送交各种表册到市人事局审核。
六、纪律要求:
1、考核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完成工作的实绩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务员直接领导考核评价为主,积极引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强化定期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考核机制。
(五)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定量与定性考核,实现考核的多维度、宽视野,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二、考核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三、考核组织实施与管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由本部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部门领导和群众代表若干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考核材料存入考核对象本人档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公务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备案各部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按照考核标准检查验收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效果核准奖励标准和年终考核奖金。
四、考核内容、指标及权重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突出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强化全面考核。
(一)考核内容、指标
1.考核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岗位绩效指标所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限;
2.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应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3.考核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综合素质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4.考核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思想品德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评价要素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
5.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
(二)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总分为100分。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每月(季度)或上(下)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中的70分。其中,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占3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占10分;廉洁自律作为限定年终考核等次指标,不占平时考核分值。
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工作,每增加一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属于一般性质的工作,减半赋分。
2.年终考核。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岗位绩效总分中的30分。其中,对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10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占20分。
五、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制定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工作部署,在确定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职能和公务员岗位职责,将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量化到各科(处)室及每一名公务员,由内设机构领导和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本人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直接领导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权重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后,送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形成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平时考核。每月(季度)或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取被考核人进行工作总结、完成工作任务写实,专项工作检查、日常考勤等方式,由直接领导对所负责管理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D(一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根据需要可进行民主评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中的A、B、C、D、E等次,分别对应95%、85%、75%、65%和45%的权重,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直接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折算成分值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确定平时考核评价等次,可参考以下标准:
1.确定为A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很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很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很强;服从领导,勤勉敬业;工作实绩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确定为B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强;服从领导,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确定为C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较重,完成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服从领导,履职尽责;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D等次:思想品德一般;工作避重就轻,主动性差;完成工作的质量不高、效果一般;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延误;业务水平较低,履职能力弱;虽然服从领导,但工作得过且过,执行能力差;工作业绩一般,公众满意度79%至70%。
5.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E等次:思想品德较差;贻误工作或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明显失误、失职或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作风散漫,经常不请假离岗,晚来早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经查证属实;不依法执行公务或行政不作为;公众满意度低于70%。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部门人事(干部)科(处)或党委(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向直接领导提供有关工作实绩和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评议。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部门公务员或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按照A、B、C、D、E五个等次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A等次不超过15%、B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中。
(1)加分。在完成部门和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做法得到委、政府及上级机关的推介或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公务员,应视具体情况给予1-3分的加分。
(2)减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公共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降低考核等次;对无故不按时上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年度工作总结的,视情况给予1-5分的减分。
4.汇总结果。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89分至70分,具备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9分至60分,具备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的直接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20%,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等次。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达到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组织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5—7个工作日的公示。
8.结果反馈。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及考核得分分值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分别送达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公务员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分值)或直接领导评价意见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库,并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时进行电子网络备案确认。
六、考核工作达到的标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分类考核制度。要有明确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要对不同岗位作出科学的分析,明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考核重点,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实际工作内容,讲求科学性。
(二)落实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和符合科学、实际的要求,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分解为若干不同的要素,通过具体的指标予以表示,并为每个指标确定一个适当的分值。同时,对每个岗位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用“数字”、“时间”、“行为”表示,或用“数字”、“时间”、“行为”联合表示,以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健全考核系统,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加强培训、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有效地限制人为干扰,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监督网络,明确职责、权限以及监督行为范围、方式和程序;要明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考核方案、考核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纪实是否真实;要明确监督形式,对考核工作可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公布申诉电话,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和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1.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1)累计两年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科长级领导职务竞聘;
(4)科级以下(含副科长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提前一年晋升非领导职务;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进行告诫谈话,并予以辞退。
(二)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做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按年度考核总人数15%-20%确定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按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5%比例发放5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并可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休假疗养等活动。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部门对其进行离岗集中培训。
八、考核奖励人员比例分配与奖金发放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照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权衡,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并按核准的比例发放奖金。
(一)比例分配
1.受到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或其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内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2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受到委、政府表彰或其经验在全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8%;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年度考核工作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5%;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5%以内。
4.年度考核工作未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2%;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0%以内。
5.公务员当年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受到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可在限额之外,直接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6.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奖励比例的分配,要适当考虑民族比例。
7.违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国家和省限制性规定的,政行风、软环境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触犯《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发生其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行为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17%以内。
(二)奖金的发放
严格规范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岗位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归口管理,于每年12月底前将此项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奖励的人员比例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考核工作须达到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后,予以核准,并按标准发放。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直接领导评价为主,管用结合、权责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并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晰任务和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任务的考核网络,做到“治事与管人”相结合,确保考核的权威性。
为切实做好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能,勤、绩,为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管理,提高办公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把竞争和激励机制引入办公室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办公室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始终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州人事局《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和《××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按照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基本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各步骤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公务员考核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工作,它和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密切:为了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这项工作,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政府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公室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一是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地学习上级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和要求:二是要求全体考核人员熟悉有关考核的操作规程,严格针对各个干部职工所履行的职贡,以××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依据、对每位干部职工进行较为准确的定性和定量综合评价;三是认真制定考评方案,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原创:
二、依照程序,组织实施
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会议2次(考核组1次、全体干部职工1次),由主任作专题报告,让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年度考核的内容、项目、目的和考核办法。二是认真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研究考核实施方案,针对办公室的实际,按一定比例,以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等不同系列分解优秀指标,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求全体参加考核的干部职工认真、真实地填写考核表。四是根据有关要求对办公室干部职工的德、勤、能、责、绩等方面进行评议。五是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在严格控制优秀指标的前提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主评议意见,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然后将考核结果再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政府办公室2005年度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0人。参加考核45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10人,科员9人,办事员2人、参公管理5人,工人16人。办公室优秀指标7人,考核优秀等次8人,其中1人是按××号文件精神定为优秀。正科2人,副科4人,一般干部2人。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外系统引进录用的在职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
3、本系统内部流动的人员,到现工作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其工作表现的书面材料和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4、患重大疾病长病假人员、按规定办理内部退岗休养人员,无特殊情况可视作考核合格。
5、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原单位应予提供。
6、对应该参加年度考核,但本人拒绝参加的,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年终奖金发放不超过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的50%。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年度考核优秀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人数的10%。(15人)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管理条例》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年级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200年1月6日-----1月15日)
①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②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200年1月15日)
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公布批准的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个人准备年度总结、获奖资料等。
3、考核评比阶段(200年1月16日-----1月19日)
以年级为单位分组,全体教职工分为11个组,(相关人员情况见附后表二)。全体教职工分组交流个人年度总结,交流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组在组长(见附后表一)的组织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出符合规定的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选,(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阶段(200年1月22日-----26日)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落实,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和优秀人选。
4、总结上报阶段(200年1月29日------31日)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实行有三天公示,考核人员如有异议的,可在此段时间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后填表、完善考核材料,上报教育局。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键词:360度评估 ;年度考核;应用
中图分类号 C93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0287-02
Application and Thinking of 360-degree assessmentin the annual examination of the hospital/Zhang Ling, Wang Wei, Bao Bai-li//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 2011
Abstract: 360-degree assessment is also known as multi-source assessment or full assessment, with the comprehensive and competency-based characters .with . the main purpos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so on. In the fulll annual examination of the hospital, we use the concept of 360-degree assessment to operate, and take measures for the limita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ssessment according to the fact. so we received good results.
Key words:360-degree assessment,annual examination,apply
First-author’s address: Central Hospital,JinZhou city,Liaoning province,121000,China
全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的基础环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员工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主要方法,是职工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做好此项工作,可以进一步强化医院的岗位管理,增强全员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年来,我院将360度评估法应用于全员年度考核中,收到了较好的考核效果。
1360度评估的概念
360度评估又称多源评估或全方位评估。是通过与被评估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上级、同事、下属甚至是客户等不同主体来收集评价信息,了解其工作绩效的方法[1]。具有全方位、基于胜任特征、匿名评估、及时反馈、以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的特点。
2应用与成效
2.1 应用
在医院全员年度考核中,主要运用了360度评估的理念进行操作。主要做法为:
2.1.1 确定考核目标和维度。划定考核范围,确定哪些职工需要参加考核,需要对其哪一段时间内哪些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由哪些层面的人员主体对其进行评价。
2.1.2 制定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符合医院实际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考核操作办法及考核标准。
2.1.3 个人述职。被考核职工根据自身岗位职责,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做出自我评价,对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总结,以科室(部门)为单位进行述职。
2.1.4 评价打分。发放调查问卷,由科室(部门)的同事、负责人、考核小组及院领导班子等不同层面分别对照考核标准,根据其述职及日常工作表现对个人做出工作评价,进行考核打分。之后将不同层面的考核评分按照不同权重进行核算,得出考核总分。
2.1.5 总结反馈。根据考核总分,按相应程序确定考核结果,推荐优秀人员,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反馈。
2.2 成效
2.2.1 打破了原有的上级考核下属的传统考核模式,避免出现“个人偏见”、“考核盲点”等现象,增强了考核方式的科学性。
2.2.2 通过不同主体和层面的评价,综合了与被评估者工作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可以深入了解其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态度等综合素质,能够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比较全面的评估,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2.2.3 通过不同层面的评价结果,可以较客观了解各方面对被评估者意见,更了解其长处与不足,以便有依据的进行反馈,使今后工作的改善与提高更具有针对性。
2.2.4 每名职工都能够参与到考核工作中来,既是被考核人,又要对身边的干部、同事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了考核的民主性。
3问题与对策
3.1 问题
任何一种考核评估办法都难免有其局限性,医院在应用360度评估法进行年度考核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及难点。
3.1.1 员工参与意识不强。受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员工普遍对医院年度考核的初衷和目的了解不够充分,认为这只是管理者的事情,与己无关。
3.1.2 考核过程复杂。我院在岗工作职工1300余名,要从上级、下级、同级、业务部门等多个层面对每名员工进行评价,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核算考核得分、反馈考核结果等,不仅操作过程复杂、工作量巨大,而且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容易影响到临床工作。
3.1.3 晕轮效应影响评价结果。在评价中,人们往往会以某人某方面的特点或在某件事上的表现对一个人进行整体评价,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行为和表现,导致评价信息的不充分,使评价结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3.1.4 慈悲效应影响考核等级划分。人们在评价他人时,往往出于科室(部门)或个人角度的考虑,在某个科室(部门)出现正性评价超过负性评价,使大多数人的分数都集中在较高的等级的现象,造成不同科室考核评分的不均衡性,影响考核等次的划分和优秀人员的推荐。
3.2 对策
针对考核的难点和容易出现问题,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提高了考核的质量。
3.2.1 医院组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下发相关文件,公布考核实施方案,解读考核标准,对考核方法进行培训,提出具体要求,使每位职工对全员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方式等有全面的了解,能够主动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以求真务实的政绩观客观辩证地对待自己和他人。
3.2.2 医院成立全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个考核程序都在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和监督下运行。同时分设内科组、外科组、门诊组、医技组、机关组、后勤组六个考核小组,负责严格按相应程序对本小组内工作人员进行具体考核实施。在全院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由各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弹性安排考核工作,尽量避开主要工作时段,这样既有效分解了工作量,又能合理安排时间,保证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行。
3.2.3 在考核标准的制定上,强调细化、量化、可操作。重点突出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评价,涵盖思想道德素质、服务质量、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工作效率、创新精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每项内容都有相应的评分要点和标准,中层干部和普通员工在考核标准的制定上也都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样可以有效地引导考评人从不同层面按照相同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虑,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另外,考核人员的选择原则上要了解熟悉被考核者的工作,每个层面考核者至少在6人以上,以提高评估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发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履职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紧紧围绕“五个更加”,深化建设“三型工商”,力求实现“四项创优,四个提升”的要求,规范岗位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实施岗位目标与工作责任相挂钩的奖惩激励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意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工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绩效管理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人教科。成员由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法制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郭荣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日常考核的内容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并可根据上级工作重点,适时提出调整考核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考核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细化,分类考核;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严格标准,评定量化;公平公正,有效激励;责任连带,逐级追究。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工作绩效考核对象分为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人员三类。对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人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分为常规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两个部分。常规性工作半年考核,分别在6月和11月25日—30日实施;重点工作实行季度考核,根据季度工作重点,设定不同考核内容,在每季度末25日—30日(四季度为11月25日—30日)或工作结束时实施。常规性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在季度或半年考核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由考核部门将考核情况(含具体扣分项目、依据、分值等)反馈基层分局后报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考核责任。考核工作由人教科牵头负责每次考核的方案确定、组织实施和考核汇总,机关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参与。监察室随时对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内容实施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季度(半年)该基层分局考核评分。
3、考核标准。见《工商局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进度考核以考核月(半年)的当月25日前报帐数和在册数为准,其他考核事项完成情况以考核时间为基准。
年度加分由分局根据《工商局年度考核加分项目》,在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加分申报工作。各分局受表彰需提供表彰正式文件、奖状或奖牌原件(口头表扬或以简报形式肯定工作的不加分);在行风评议中取得前3名的加分,需提供地方政府文件;规范创新或承担试点工作的加分,需报送有关正式会议通知、文件等有效证明文字材料或复印件。有关加分依据因行文表彰时间原因当年未取得,可在下一年度再行申报。加分总额不超过10分。
4、年度考核得分由重点工作、常规性工作考核、年度加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总得分=(重点工作季度考核均得分率×50%+常规工作半年考核均得分率×50%)×100+加分。
(二)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绩效考核。
1、考核为半年考核,由人教科牵头,会同机关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工商局机关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内容进行考核。监察室可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随时对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内容实施绩效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该部门每月半年考核评分。
2、全年考核得分由半年考核、基层测评、年度加分三部分组成。
年度考核总得分=(半年考核均得分率×70%+基层测评得分率×30%)×100+加分。
加分标准、考核时间等有关要求同基层分局工作绩效考核。
(三)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
1、人员绩效考核分为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和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两类。考核由日常考核、民主测评等部分组成。日常考核,由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按照《工商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局监察室可随时对工作人员纪律制度和其他考核事项实施考核效能监察,根据评分标准实施扣分,填写《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效能监察反馈单》,交被监察单位及人教科。效能监察扣分列入当月考核评分。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个人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日常考核的,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局党组研究批准,其本人不予享受目标考核等奖励。
2、绩效考核按月进行,总分100分。全年按12个月计算,总计考核基本分为1200分。每月30日考核,下月3日前由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对工作人员考核情况进行讲评,并公布考核结果,每季考核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商局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备案表》报送考核办公室。
3、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评价采用全年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率两项指标。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率由人员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加分三部分组成。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率=日常考核月均得分率×70%+民主测评×30%+加分。
分局和机关科室加分的,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可同等享受加分奖励。
凡在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中心(含挂靠协会)工作绩效考核和效能监察中被扣分的,必须扣除责任人相应分值。
加分标准见《工商局年度考核加分项目》个人部份。
4、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年度评价采用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局党组综合评定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基层分局、机关科室队(含挂靠协会)年度考核总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无否决项的,为考核达标单位。按照《工商局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办法》,考核达标单位可以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科室。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达标单位,区局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得分在70分以下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追究。
不达标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年终各类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基层分局绩效考核前三位的分局,分局长可直接确定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该优秀等次不占分局名额。机关各部门绩效考核分值高低作为考核本部门负责人工作实绩、岗位任用的重要指标。
2、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率在95%(含95%)以上为优秀,95%—80%(含80%)为良好,80%—60%(含60%)分为一般,60%以下为差。
3、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及岗位调整、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按照规定总体优秀名额占15%比例,将按一定比例在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人员中分配,具体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另行下发文件。
(1)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结合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可作为各级行政记功的推荐对象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绩效考核为“良好”及其以上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可参加各类先进荣誉的评选,并可按照年度公务员考核规定,给予奖励与晋级。
(3)绩效考核为“一般”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绩效考核为“差”的,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可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离岗学习,并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予以降职或降级。连续两年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出现下列事项,对该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不得参与年终各类先进的评选:①安全管理出现重大事故,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②干部管理出现重大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因行政复议被撤销、因行政诉讼终审败诉或在执法检查、检查中被确认为违法行为的(不属于上级机关认定为免责的)。④实施收费、罚没、支出管理行为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处理上访、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上出现严重失职被上级通报的;因履职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评奖挂钩,目标考评奖由局党组参照有关文件确定基数,具体标准: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下工作人员:
(1)考核为良好(称职)及以上的,目标考评奖全额计算,扣除每月绩效考核扣减部分后发放;
(2)考核为一般(基本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一半计算,扣除每月绩效考核扣减部分后发放;
(3)年度考评为差(不称职)的,目标考评奖不予发放。
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工作人员:
(1)考核为优秀的,目标考评奖按原任职务全额计算;
(2)考核为良好(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现任职务全额计算;
(3)考核为一般(基本称职)的,目标考评奖按一半计算;
(4)年度考评为差(不称职)的,目标考评奖不予发放。
6、对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末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工商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末位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地认真履行起对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做好考核记载。凡本单位人员应扣分而未扣分的,一经发现,考核办公室一律按照考核对象应扣分数和目标考评奖扣减部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倍扣分并责令其重新考核。
2、公平公正。考核必须把握事实,不得凭印象打分,不得降低考核标准。机关各部门参加考核人员在每季(半年)考核中应当保持不变,以确保同一次考核中标准的一致性。要建立考核台帐,对考核中扣分项目,应当随时记载到《工商局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登记表》中,并随时提供被考核单位和个人查询。考核责任部门或人员凡考核审查不严出现差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3、考核小组是对全系统考核结果的集中汇审机构。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注意及时掌握平时的工作动态,结合日常综合督查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各单位的考核进行督查和汇审。
4、局考核办公室每季进行一次定期督查、审核。平时实行不定期抽查,并适时《工作绩效管理简报》予以通报。
七、附则
1、局考核领导小组可决定调整考核内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考核时间进行调整。
2、本办法所指的56周岁(女51周岁)以上含本数,周岁以出生日期对应年月日为准。
__*海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年度考核作为加强本关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五抓五促”,着力提高考核工作水平,在20__年度考核工作中初现成效,考核结果得到了关员广泛认可。
一、考核工作部署抓提前筹划、促工作落实
在20__年初即成立了由主要关领导为主任的关考核委员会,对全关考核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评估;在年终考核时由1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保证考核领导落实。总结分析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在2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__海关20__年度干部考核方案》,保证考核内容、时间落实。三是为保证考核工作公正、有效实施,在考核前专门对抽调的考核小组人员进行了培训,统一规范了考核程序、绩效评估和评分标准,保证考核人员、标准落实。
二、考核方法抓求实创新、促民主科学
一是关考核委员会设置了《__*海关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登记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设定对应分值,对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测评,所得分值按照各5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二是通过各部门季度工作分析、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等,对部门工作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将年终考核结果与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对本关“网上评议”系统的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广大关员通过该系统查看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人事政工处设专人如实登记网上评议意见,经汇总归类后上报关党组,作为部门负责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四是对干部个人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客观公正。专门设计了《__*海关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推荐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定了28项指标,并设定了相应的分值,对推荐考核优秀人员的全年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五是在本关hb20__系统上自主开发了“网上投票系统”,将各部门推荐的考核优秀和嘉奖人员上网公示,全体关员进行“网上投票”,充分听取民意,每名候选人的所得票数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年度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度。
三、考核过程中抓改进深化、促完善提高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边考核、边完善。针对个别部门在评先选优中出现的“平均主义”等现象,关考核委员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关党组为提高领导干部考核的民主化,专门召开全关大会,关党组成员在会上逐一向全体关员述职,并将所有关党组成员的述职报告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公布,开通了“关长信箱”,接受关员对关领导的监督评议。
四、考核监督抓严格把关、促风清气正
一是在关内公布了考核投诉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和网上“关长信箱”,畅通了群众监督考核、反映意见的渠道。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全关范围内公布考评结果,接受关员监督。三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及结果进行全面监督。
五、应用考核结果抓典范树立、促效果转化
关党组明确提出“要利用考核结果,起到导向作用,让工作骨干、工作努力的同志脱颖而出,让混日子的人感到压力”。依据20__年度干部考评结果,将2名业务素质强、群众公认度高、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关员树为业务标兵,号召全体关员学习,并对其中1名同志破格提拔。通过树立典范,在全关营造出“学先进、赶先进、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关键词:奖励性 绩效工资 方案设计
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高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绩效工资改革是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绩效工资改革以前,各高校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标、校内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改革后,各高校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保留补贴。目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改革性保留补贴是原有工资政策的延续,基础性绩效工资是各人事厅和教育厅直接给予的标准,也只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是高校根据文件和结合自己的发展需要制定的,其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是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环境,促进学院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逐步建立适应高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坚持岗劳一体、岗责统一,以岗定薪、多劳多得,岗变薪变、优劳优酬。强化岗位意识,强调敬业爱岗、进取奉献。受聘人员在规定的聘期内必须全职服务于受聘单位,增加收入须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提高工作质量为前提。
(2)注重绩效,兼顾公平。坚持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一流业绩倾斜。坚持津贴收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保证重要岗位上的优秀人才有较高收入、重点岗位上骨干人才的收入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基本岗位上工作人员的收入有相应的增加。
(3)分级管理,自主管理。建立二级管理体系,实现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管理的目标。奖励性绩效由学校按一定的办法核拨至二级学院,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特点,将学校核拨经费及自身的创收经费统筹,自主制定绩效奖励办法,实现自主管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
1.基本津贴
基本津贴是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岗位工作任务的绩效,主要体现基本工作量。基本津贴总量按不低于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0%切块。基本津贴分为教师岗基本津贴、其他专业技术岗基本津贴、管理岗基本津贴、工勤技能岗基本津贴等四类。每一岗可分三档,年初暂先按最低档打包,年底考核升档并结算,这需要制定考核办法。专技、其他专技考核应与教学科研挂钩,按相应的标准升档;管理岗、工勤岗考核合格以后与职龄挂钩,厅级、处级职龄满几年可升为二档、满几年可升为一档,科级及科员职龄满几年可升为二档、满几年可升为一档。另副职主持工作可根据各学校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浮政策。
2.业绩津贴
由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重要岗位津贴、其他业绩津贴四部分组成。教学业绩津贴主要是体现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奖励,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教务处负责核定。科研业绩津贴主要是体现教师完成科研项目、成果获得的奖励津贴,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科研处负责核定。重要岗位津贴主要是体现教师完成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的奖励津贴,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科研处负责核定。其他业绩津贴,主要指学校为促进各学院整体推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而设立的奖励津贴,主要包括班主任津贴、考研奖励、就业工作奖励、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教师指导学生比赛获奖、自考二学历招生补贴等,约占教学科研岗位业绩津贴的5%。应制定相应的分值标准,模型如下:
1分教学分=1分科研分,相应岗位规定相应标准分,超分值的予以奖励,若完成教学分(科研分)70%不足100%,可用相应的科研分(教学分)抵充;若完成部分低于70%则直接降级到相对应的级别(退休当年则不作此项要求或折算月份)。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在确保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的前提下,建立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人员与教师业绩津贴挂钩机制。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津贴为教学科研岗人均业绩津贴的80%、90%等,视学校的侧重程度及财力而定。
3.考核津贴
考核津贴是指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岗位级别享受的绩效津贴(一次性的)。由学校根据年度总任务完成情况、学校绩效经费总量的使用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的部门,该部门的所有人员在原考核津贴基础上加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该部门的所有人员在原考核津贴基础上减2%(调部门人员可按月份折算)。
4.其他津贴
由福利性津贴、职务津贴、重要岗位津贴、特岗津贴等部分组成。福利性津贴主要是教师节福利费、春节福利费、冷饮费等。职务津贴主要是领贴、话贴等需要继续保留发放的项目。特岗津贴是指特殊岗位津贴,纪委的纪检津贴、保卫处的风险津贴等,原值班加班费不再予以报销。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
考核是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关键,是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由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学校对学院的考核和学院对个人的考核两个层次。学院对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聘岗人员下一年度能否继续聘任同一岗级的依据。聘期考核将结合下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一并进行,并作为新一轮聘岗和兑现奖励性绩效的依据。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一,兼顾公平的前提下注重绩效。设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如何考虑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拔尖人才的培养问题。既不能让这部分人才的“蛋糕”影响了全体教职员工的绩效创造的积极性,也不能让这部分人才的“蛋糕”缺少诱惑和刺激。
第二,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支出范围。在高校中个人的收入名目很多,如评审费、加班费、科研奖励、过节费、班主任费、交通费、误餐补贴、职岗津贴、综合补贴等等,到底哪些由绩效工资开支,哪些由其他来源的经费开支,是必须首先明确的一个问题。基本的原则是既不能随意占用绩效工资总量,也不能在绩效工资总量外滥发各种个人收入。
第三,初次分配。通过总量控制和确定分配要素的基础之上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初次分配。当高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这个蛋糕规模确定以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校级层面和各二级部门之间切块。
第四,二级部门内部的分配。这也同样有两个层面:一是部门层面,部门根据用途预留多少作部门的统筹使用;二是部门预留之后的部分根据什么标准给分配给部门职工。
第五,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这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难点。在已有的各种研究中,比较侧重于对专业技术岗的绩效评价、绩效管理,而对管理、工勤岗,由于工作绩效难以量化,分配办法的制订相当困难。我们在方案的制定中既要体现出3种岗位相互依存、和谐共赢的关系,又要适当拉开收入的差距,与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人才倾斜”的精神相呼应。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第一条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科(股)级干部。
区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科(股)级干部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提任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男性一般在50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47周岁以下;
(四)符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要求;
(五)提拔副科(股)级干部,一般要在办事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者在办事员岗位工作已满2年且有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
(六)提拔正科(股)级干部,一般要在副科(股)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副科(股)岗位工作已满2年且有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或者在办事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受到区级以上相关表彰;
(七)干部回到地方工作满1年,可按规定程序任职。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六条区、镇(街道)机关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中层干部,除应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男性一般在45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42周岁以下;
(二)具有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身份;
(三)任科(股)级职务或工作3年以上。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七条区、镇(街道)机关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
第八条区、镇(街道)机关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原则上都必须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人选与竞争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2: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专业技术性较强、法律法规规定或任免机关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特殊职位除外。
第九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职位的基本要求以及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理论考试、个人述职、答辩、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公示;
(六)讨论决定;
(七)任职备案。
第十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可以在机关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区内跨部门、跨地区进行。个别专业性强、本机关无合适竞争人选或本机关人选少、形不成竞岗比例的,可以跨部门、跨地区竞争选拔。
区、镇(街道)机关需在区内跨部门、跨地区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的,要将缺岗情况及公开选拔工作计划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在区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对不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中层职位干部选配工作,可以由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第四章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备案管理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负责,其中,正科(股)级干部、党群部门副科(股)级干部、政府部门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副科(股)级干部的任免,须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备案材料;其他副科(股)级干部的任免,须向区人事局报送备案材料。备案程序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部门提出方案。准备进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前,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报批竞争上岗方案。对不符合竞争条件的,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对象,并严格履行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登记备案等程序。
(二)报审登记。报送的备案材料主要有:备案报告、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各一式两份)、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部门负责人讨论干部的会议记录、拟提任科(股)级干部的档案(用后退还)。
(三)备案审核。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收到备案材料后,两周内审核、研究,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批准机关栏内签署答复意见。各部门根据区委组织部或区人事局的答复意见,办理正式任免手续对外公布,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并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各镇(街道)中层干部任免方案提交党委(党工委)会讨论前,须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区委组织部视情派员列席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讨论干部任免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镇(街道)中层干部任免文件须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备案。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配备应当符合“三定”方案核定的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
第五章任职管理
第十五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一律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期满后重新竞岗。
第十六条区、镇(街道)机关部门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科(股)级职务的,聘期为2年,聘任期间,原有身份性质、工资渠道等不变,期满后职务自动消失,仍回原单位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七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每年应当参加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经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可、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岗位业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凡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中层干部,通过培训和学习,应当达到英语初级、计算机中级、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第十八条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初按照中层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分别制订年度考核目标。平时加强目标监控,抓好日常考核和管理。年终对照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好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年度考核、测评情况作为中层干部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实绩较差,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应当免去或辞去现任职务。
第二十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担任同一科室正副职累计时间一般不超过8年,其中热点岗位任正职时间不得超过3年,到期必须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可以在部门之间、科室之间进行。
第二十一条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男性最高任职年龄为53周岁,女性为50周岁。达到最高任职年龄后,不再担任机关中层实职。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选拔任用区、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纪律要求,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第二十三条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和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区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批准;对已经作出的违规干部任免决定,由本单位自行纠正或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二十五条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第七章附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差别,进一步端正干部职工工作态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考核范围
(一)各司法所、局机关各部门。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司法助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
三、考核办法
(一)司法所和局机关部门考核采用考核组考核、司法所和局机关部门互评、局领导测评三种方式相结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考核组考核占80%,司法所和局机关部门互评占10%,局领导测评占10%。
(二)个人考核采用考核组考核和局领导测评两种方式相结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考核组考核占80%,局领导测评占20%。
四、考核内容
(一)司法所考核内容由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组成。具体标准见《县司法局2014年司法所绩效考核表》(附件1)。
(二)机关部门考核内容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具体标准见《县司法局2014年机关部门绩效考核表》(附件2)。
(三)个人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标准见《县司法局2014年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表》(附件3)。
五、加(扣)分标准
(一)加分情形和标准
1.集体
(1)获得各级表彰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同一工作项目同时获得各级表彰的,只取最高分。跨年度的表彰,在表彰决定下发的该年度加分。
(2)参加县级及以上大型竞赛活动获得名次的加2分。
(3)工作创新被县级及以上单位书面经验推广的加2分。
(4)撰写信息报道:被市级党报党刊采用的加1分;被省级党报党刊采用的加2分;被省级内部刊物采用的加1分。同一工作信息同时被各级采用的,只取最高分。各种信息以司法所署名为准。
2.个人
(1)受到通报表扬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2)参加竞赛活动获得名次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
(3)调研文章或者征文获得奖项的,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4)撰写信息报道:被县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加0.5分;被市级党报党刊采用的加1分,被市级内部刊物采用的加0.5分;被省级党报党刊采用的加2分,被省级内部刊物采用的加1分。同一项工作信息同时被各级采用的,只取最高分。各种信息报道以个人署名为准,与他人联合署名减半加分。
(二)扣分情形和标准
1.集体
(1)受到通报批评的,科级每次扣1分;县级每次扣2分;市级每次扣3分。
(2)单位内部工作人员被扣分的,集体相应扣分。
2.个人
(1)受到通报批评的,科级每次扣0.5分;县级每次扣1分;市级每次扣2分。
(2)个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10分:
①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
②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办人情案、办关系案、金钱案或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
③参与迷信以及不健康娱乐活动的。
④,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违反《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的。
六、结果应用
(一)集体
1.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推荐评选集体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2.年度考核成绩作为县综合治理司法所考评得分的重要衡量依据。
(二)正式干部职工
1.考核得分不在前五名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或建议)为优秀等次;考核得分在倒数第1—3名、且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或建议)为基本称职等次;考核得分在最后一名、且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或建议)为不称职等次。
2.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司法助理员和局机关干部职工按考核情况分别进行得分排名,并作为推荐上报各类表彰人选与干部职工轮岗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予续签下年度的聘用合同,并给予解聘。
七、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县司法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政工科和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