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6 18:10: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术道德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21-020-02
近年来,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愈演愈烈,前景令人担忧。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缺失,败坏了校风和学风,扭曲了诚信治学的学术氛围,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因此,铲除培养学术道德失范的温床,全面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当前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首要内容。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
1、课程学习、科学实验阶段的学术道德失范表现
研究生在上课阶段,就已经会采用各式手段瞒天过海,胡编滥造:期末考试时携带小抄,作弊以获取高分;窃取他人实验成果,偷换数据,抄袭实验报告;从互联网上下载论文,稍作修改即作为期末论文上交。
2、及毕业论文中学术道德失范的表现
大部分高校在评奖或毕业所需的条件上,都会注明或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这导致研究生不论是否侧重于理论研究,都必须要有自己的专业性科研论文成果。于是,各种类型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集中于此,具体表现为: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或者“越境”翻译国外学者的成果后据为己有;在未实际参加的研究成果或论文中挂名,或引用有关参考文献未说明,或标注“伪注”,盲目列出并未引用的参考书目;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用,将自己待发表的论文或者已经发表的论文,改头换面,更换题目,继续在其他刊物上投稿;找“”,出钱雇“”贯以自己姓名的论文,或充当“”替人论文等等。
二、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的原因分析
1、受社会不良影响较大
现今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唯利是图、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已逐渐成为人们新的座右铭。这些扭曲的价值观,不可避免的投射到高校科研学术的净土,从而转化成为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动因之一。职称评审、职务认定、学术地位水平的评价,对名利的过度追逐导致学术规范的边缘化,传统学术道德规范体系的道德约束力日益削弱,学术泡沫、粗制滥造、弄虚作假、人情送礼、任人唯亲、暗箱操作、学霸威慑等现象大有越演越烈之势。另一方面,面对研究生扩招,就业压力逐年加大,人才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大环境,很大一部分研究生无法平心静气的进行学术研究。为了日后能够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他们只能在公务员考试、各种考证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因此也无暇顾及学术研究,到真正交稿之时就只能敷衍了事,东拼西凑。
2、高校缺乏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
(1)缺乏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一些高校往往注重“科研能力”、课题论文的数量,而常常忽视对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其后果是第一,使研究生不了解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对于科学研究中的译、署名、引据、注释等概念模糊不清,致使很多学术失范行为成了“无心之过”。第二,道德教育的缺失致使研究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漠,缺乏学术道德观念和自我约束力,不能以正确的学术道德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
(2)监督惩戒机制不到位
目前高校对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惩戒大都只集中在考试中防抄袭、作弊的措施上,对于论文的剽窃、侵占,并没有健全的监督管理和惩罚方法。这样致使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察觉、揭发和惩治。
(3)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标准单一
现阶段对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标准非常单一,一般以所发论文数量与发表刊物档次结合考察。思想政治状况考核弱化,却以作为评奖评优,乃至是否能够毕业的唯一标准。有部分研究生不学无术,运用各种学术失范手段大量制造劣质论文,给予出版社适当“稿费”就可直接发表。最后,却能够挤掉很多真正潜心钻研、刻苦用功的同学,摘得奖学金的荣誉。而那些踏实做科研的研究生,则因为研究周期较长,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学术成果,而与奖项擦肩而过。而在另一些高校里,在读期间,不完成论文量化的标准,研究生就无法实现学业,甚至严重影响了将来的就业。在这样的指挥棒下,现实性很强的研究生当然“急功近利”,想方设法走捷径,提高论文数量,忽视质量。这也造成了滋生学术失范的温床。
三、对于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思考
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项措施,依靠学生、老师、学校乃至社会的共同努力。根据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现状及其问题的成因,结合本人多年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从制度上杜绝学术失范现象的产生:
1、强化学术道德教育,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的研究氛围
(1)充分认识学术道德教育对培养合格研究生的意义。
合格研究生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扎实的学术功底;更为重要的是,他所撰写的论文不是建立在剽窃他人成果的基础上,而是踏踏实实由自己努力完成的。过程的清白,才能彰显结果的珍贵。所以,必须首先认识到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才能切实提高学术素质的具体措施。
(2)积极开展学术道德教育活动
秉承先入为主的规律,在研究生入学后的新生教育课中,将学术道德教育作为第一课,优先进行讲解。从而给研究生打下必须自觉遵守学术道德的深刻烙印。同时将学术道德教育放入《研究生培养手册》,并设立必修课专门对此进行解读。以保证学术道德教育的常态化、长期性。
研究生在读期间,要结合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运用正反面典型事例,有针对性的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学生牢固树立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学术道德失范为耻的荣辱观,使之在正确的学术道德观的熏陶和指引下成长进步。
2、完善研究生学术道德监管机制
(1)合理使用惩罚手段
合理使用惩罚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可以最直观的表现学术失范人员的不利后果,对周围同学造成心理压力,促使其按照规则做科研,不跨越红线。同时也能使遵守学术诚信的学生相信,他们的努力能够得到尊重和回报,通过造假走捷径将最终受到残酷惩罚。
建立完善的惩罚机制,首先需要根据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不同情况规定轻重缓急的处罚措施。例如考试作弊,将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当年的评奖评优资格;学期论文抄袭,取消学科成绩并重修补考;毕业论文的摘抄率过高,将推迟毕业,重新修改论文。其次组建由学生、导师和主管领导构成的学术道德监督小组,对研究生的作业、考试、论文、科研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学位申请、评奖选优、出国推荐等过程中需要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将学术诚信纳入学生的相关考核体系中,直接与学生能否获得奖学金与能否毕业挂钩,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联动性。
(2)充分发挥导师作为学术道德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研究生导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他不仅要培养研究生成才,教会他们学习方法,理论知识;更要注重其一言一行对学生道德上潜移默化的影响。将学术道德指导要求作为研究生导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导师在日常学习和科研过程中注重研究生的德育教育和学术规范的示范与引导,向学生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作风,用自己的高尚品德及人格力量教导和感染学生,培育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优良风范。
(3)转换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要在评价标准中明确规定学术道德素质要求。学术道德规范不是空有口号,也有量化标准。例如发表的学术论文抄袭率超过了多少百分比,就必须要取消学术不端研究生评奖评优的资格。将这些学术道德要求切实在评价标准中提出,可以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起到良好的现实制约作用。第二,取消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文章的规定,给研究生一个相对宽松的学术环境。学术研究是一种体力活,很多时候必须在大量阅读参考文献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自己的观点。而部分高校动辄要求发表2-3篇学术论文才能毕业或申请奖学金的规定,一方面使研究生缺少时间静下心来做科研,从而产生各种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另一方面助长研究生浮躁的学风,在人格上形成诚信缺失。所以,应该根据多元化培养目标建立相对应的研究生评价标准,不应以学术论文数量作为唯一标准。考虑不同学科特点以及行业特性,应在培养环节上各有侧重。对学术研究型人才的评价应侧重考察理论基础和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对复合应用型人才的评价应侧重知识的掌握、运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不同类型的人才各尽其能。
参考文献
[1] 戴雪飞. 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根源和学术道德教育机制建设的再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9,(11).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122-04
健康的学术氛围、科学的学术规范体系、良好的学术道德是推进研究生教育发展繁荣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然而近几年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愈演愈烈,已经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社会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如今,“研究”、“著作”、“论文”这些曾经神圣的字眼正悄然发生着变化,“研究”变成了程序化的加工与生产,“著作”与“论文”则变成了换取利益的商品。学术研究“十年磨一剑”式的求真、求实、求美、求善精神已经被求新、求奇、求快、求利的物欲所替代。当代研究生作为青年中知识层次高、应最有潜力、最具创新性的群体,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出现了林林总总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因此,高校应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对严重的学术腐败行为予以有效的整治,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养。
一、调查方法与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以一所重点高校在校研究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13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7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46%。调查对象中,理工类专业868人,占总人数的73.81%,文史经管类308人,占总人数的26.19%。
1.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现状不容乐观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承认周围有不同程度的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现象(表1)。工科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以及“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图1)。研究生学术道德现状亟待改善。
2.研究生学术规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4.40%的学生在平日学习和科研中认为自己“总是有学术规范意识”(图2)。研究生学术规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3.研究生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识需要提高
调查显示,在面对不端行为时,选择“私下讨论,不举报”的学生占总数的46.55%。选择“不在意,当没发现”的同学占总数的10.05%(图3)。学生之间相处时间最长,交流最多,因此更容易发现学术不端的行为,学生自我监督和互相督促在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56.60%的被调查者选择私下谈论或者当作没有发现、不举报。学生的学术道德和责任意识仍需加强。
4.利益驱使以及对学术规范不够了解是造成学术失范的主要原因
如图4所示,42.77%的学生认为是“为获得利益而置道德、规范于不顾”,值得注意的是,有27.13%的学生认为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不强或对学术规范了解不够”。有24.57%的学生认为“评价制度等有不合理的地方”是造成学术失范的原因。
5.研究生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教育需要加强
由图5所示的数据来看,32.64%的学生“听过相关的讲座或学术报告”,10.58%的学生表示“上过相关的课”。剩余多数学生是自行了解甚至未曾了解学术道德与规范的相关规定。由此看来,高校需要对研究生加强相关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6.高校需要对研究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图6所示,59.95%的学生认为了解学术规范“有利于提升自身的学术道德修养和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24.91%的学生认为了解学术规范有利于“规范自己的研究和论文写作”。换言之,84.86%是认同学术道德与规范的相关教育的重要意义的。
图7显示,36.60%的学生最想了解“相关法律、政策、规范的内容”,对“关于处罚的规定”和“论文写作格式等内容”感兴趣的学生比例相当,分别为24.32%和23.82%。另有15.26%的学生表示“相关案例分析”有兴趣。因此,高校应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教育,满足研究生对于学术规范的求知需求。
二、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亟待改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不正风气的影响。当前社会整体节奏加快、人际关系日益淡漠和功利化、生活和工作不稳定、人生发展没有稳定的预期、竞争激烈等等,造成了浮躁的社会风气。社会大环境是导致学术道德失范的诱因。一些缺乏社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人,为谋求利益,对学术不端行为置若罔闻,投机取巧,给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人有机可乘。
2.学术管理和评价制度不够完善。一方面,对于刊物发表的审核制度有待完善。有的刊物只为追求利益,对论文的质量和规范缺乏严格把关,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很多高校在毕业、评奖评优等方面,对论文有一定要求,而研究生学业、科研压力较大,要完成高水平高质量的论文,更需要相当的精力和时间。迫于压力,有的人找“”或者未参与的论文也署名发表,一稿多投等,只求数量不要质量。此外,大多数高校对其向社会输送的“产品”缺乏严格的检验。一般来说,只要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不出原则性错误,学期已满,人人基本都能顺利毕业。高校对学生的道德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考察力度不够。
3.高校扩招带来培养质量下滑。目前,研究生教育采用的大都是单一导师制,即由一名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工作,不同于本科时的师生之间主要限于课堂上教与学的交往。在研究生阶段,导师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导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及规范的教育以及考察是最直接的。近年来我国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而导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客观上造成了生师比的扩大及研究生与导师见面机会的减少;另一方面,由于部分研究生导师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或参加社会活动较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研究生面对面交流的频率和质量。有部分导师专注于学生的科研工作量,而忽略了对学生论文写作的培养和把关,甚至有些导师直接让博士生来指导硕士生的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
4.学生自觉抵制学术失范意识不强,带来负面示范效应。日益发达的网络平台也是学术失范的重要原因,学生从网上获取数据的渠道多、信息量大,无形中助长了“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学生对于学术失范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自我监督的意识不强,学生之间互相监督作用不够,由此导致少部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得到制止和惩处,甚至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以致成为周围同学效仿的对象。在校生本身心智尚未成熟,容易经受各种利益诱惑和不良影响,从而使学术不端的行为渐渐蔓延。
5.自身学习目的不明确,科研动力不足,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现在学生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部分研究生不能专注于学术研究。面对各种诱惑,急功近利的思想严重。投机取巧的心理促使一些人忽视学术道德,想尽方法“走捷径”。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道德教育,维护学术尊严
随着研究生的扩招,研究生生源也日益复杂多样,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多数高校过多强调学术成果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工作。新形势下,高校需加强对研究生群体的德育工作,多途径、全方位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其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学术道德观点深入人心,从而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自觉抵制学术失范现象。研究型大学更应当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气节,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道德教育需要点面结合,社会、高校、学院的组织宣传工作固不可少,而导师的影响更是重中之重。因此,高校应当同时提高对导师的德育要求,充分发挥导师的模范带头作用,维护学术尊严。
2.重视学术规范的普及
教育部于2002年2月就下达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6月出台《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9年又出台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等。社会各界日渐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问题,而由本次调查数据发现,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知识远未普及。高校应重视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相关知识手册,组织学习学术研究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树立学生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并认识到违法和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与不良影响,可将之纳入课程考查之中。高校对学术规范的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停留于口号,而应当切实有效地开展系列活动,贯穿研究生培养环节,以全面普及学术规范知识。
3.完善学术管理和评价制度
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术管理和评价制度,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鼓励高水平科技成果,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不能墨守陈规,仅靠单一的学术评价制度来划定毕业或者晋升的“门槛”。学术管理不仅需要不同层面的纵向管理,还需要同一层面的横向监督。因此,需要明确学生、导师等监督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责任和义务,在学生中形成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良好风气,设立合理的举报渠道,建立完善的诚信档案,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一旦有违反学术道德现象,学生和导师须承担直接后果。而对于学术刊物,相关部门应加大监察力度,严格规范审稿要求,提高学术刊物的质量。同时应当充分利用当今科技,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一步开发并完善相关测评软件,在科技作品提交前,先进行软件测评是否规范,提高监督学术不端行为的效率。
4.控制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学术实力
高校应当控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保障教育质量,及时扩充教师队伍,做好对导师的培训和监督工作,明确培养学生学术能力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多组织高水平科研创新比赛、学术交流、论文写作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自主创新意识,激发科研兴趣,培养吃苦耐劳精神。高校对学术活动的支持应当落到实处,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资金支持。
5.重视本科阶段学术规范的培养衔接
关键词:学术诚信;道德;诚信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178-01
大学生学术诚信是大学生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要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学术研究领域表现出来的诚实守信行为,是关乎大学生为人、为学的基本问题,不仅影响大学生的求学生涯,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也有重大的影响。学术诚信表现在课程论文诚信、学术论文诚信和学位论文诚信三大方面。要求大学生亲自参与或完成论文写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论文中数据真实准确,正确引用参考文献,在学习活动中诚实、守信、不作伪、不欺骗。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否讲学术诚信,与他们对学术诚信作用的认识能力和对学术行为的辨别能力有直接关系。因此讲学术诚信对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面临的问题
目前,大学生对学术诚信作用的正确理解程度较低, 对于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内容不了解,因此不知道是否应该讲学术诚信,更难以做到自觉的讲学术诚信,因此也就难以正确看待学术诚信的作用,难以从诚信的高度辨别其正与误,难以分清哪些行为是诚实的表现,哪些行为是不诚实的表现。以考试作弊为例,多数大学生对考试作弊是持宽容态度的。据调查“有15.7%的学生认为‘深恶痛绝’,33.8%的学生表示‘无可奈何’,50.1%的学生表示‘可以理解’”。对于在实验中随意拼凑数据,极少有学生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44.1%的学生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35.3%的学生认为是‘完成作业的捷径’,18.4%的学生认为‘无可厚非的事’。”大学生对于学习过程中出现的考试作弊、论文、作业抄袭等有悖学术诚信的行为的认识说明,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学习中的不诚实行为缺乏明确的辨别能力,表明大学生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比较普遍。因此,针对大学生的学术诚信问题,高校不能再对“诚信教育”漠然视之了。
二、大学生学术诚信问题出现的原因
大学生的学术诚信主要表现在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自己撰写科研论文、不抄袭这两方面。近年来高校内部各种学术失信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论文抄袭、剽窃行为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因此将学术诚信问题的全部责任归咎于学生未免有些不全面。在这方面,教师、学校及教育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更深的反思。当前大学的考试制度和考试模式的弊端是大学生学术诚信问题的成因之一。当前大学的考试,内容与现实严重脱离,标准化、机械化的考试内容迫使学生死记硬背,学生考试临时抱佛脚是常事,在这种情况下作弊难以根除。由于受到我国现代社会转型期负面效应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奖学金、毕业、就业等眼前利益,不惜考场作弊、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因而敢于置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校的声誉于不顾。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偏重于培养学生的解题技能和应试能力是引发学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教育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教育的首要任务似乎并非是为了获取知识,而是获取文凭。“只要教育机构和教育主管当局垄断了文凭的发放权力,只要教育主管当局把考试当作一个产业抓住不放,我们就不能指望考生放弃通过非法的手段进行博弈。”
当前个别教师未能承担起“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神圣使命,也没完成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言传身教职责,没有考虑到学术生产必须遵循一些基本规律,没能充分考虑到尚处于学术生产“初级阶段”的大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在论文写作中提出了一些过高的要求及不切实际的规定。另外,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剽窃,什么是合理的借鉴,怎样按照学术规范正确引用别人的观点,这些学术基本规范教育的缺失,也加剧了大学生论文抄袭的泛滥。大学生毕业后将在各行各业中承担起重要的社会责任,有些还将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基本的学术规范意识和社会诚信品质不能在学术起步阶段就树立起来,无疑将会对以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随着网络的普及,现在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变得便利和通畅,一些人毕业论文写作也已由写论文变成了拼凑论文。第一天在网上搜索一些相关资料,第二天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复制和整理,第三天定稿打印,已成为部分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真实写照。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的松懈是大学生违背学术诚信的现象的另一个原因。学生管理制度对不讲学术诚信的行为缺乏约束,不讲学术诚信的学生照样可以参加各类评优、评奖,这种制度上的欠缺无形中助长了学生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此外,教师对抄袭作业的学生无可奈何、对考试作弊的现象无动于衷,也纵容了学生不讲学术诚信的行为。
三、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的对策
“重视学术道德教育,不仅关乎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也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保证。”大学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能够成为创造新知识、形成新思想的人。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大学生的学术行为,营造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不仅有助于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而且会为他们日后的工作和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材。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不仅教师要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而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尽量为大学生营造宽松的学习氛围,加大对大学生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力度,让学生清楚什么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违反学术道德将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后果,从而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学生根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学生具体的学术行为和社会行为,真正培育起大学生务实求真的良好学术作风和社会诚信品质。
要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首先要从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入手,端正学习风气。思想政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以诚信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主线,通过案例教学、事迹报告等多种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的教学形式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意识的培养,不仅从道德认知上教育学生讲究诚信,而且帮助大学生用诚信来规范日常行为,做到知行统一。专业课教师在传授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培育。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着手,在带领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每一个数据的获得,每一个资料的引用都做到准确无误,做好示范,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重点突出在学术上诚实守信的教育内容。辅导员要做好诚信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诚信实践活动,使诚信教育贯穿于大学生课外活动全过程,在校园内形成一个讲诚信者人人赞扬,失信者个个鄙视的校园道德氛围。大学生只有诚实对人、对己,才能诚实对待未知,也才能学到真知。开展诚信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学术诚信意识,从而约束大学生的学术行为从而形成一个以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学习氛围。
其次在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中,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学术管理制度,使大学生学术诚信有制度上的保证。除了加强管理,开展学术自律教育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大学生讲学术诚信离不开外在的制度约束,但是更要靠大学生的自律。因为只有当学术诚信内化为学生的一种稳固的道德信念,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诚信,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才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再次,开展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必须营造良好的学术诚信环境。要积极发挥教师在开展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中的示范作用。高校在教师中要大力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之本乃是诚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诚信教育绝非只是德育课的内容,教育是个有机的整体,诚信教育必须贯穿在各科教学中,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教师讲学术诚信、教师带动学生共同讲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肩负着建设未来社会的使命,因而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精神文明和道德风貌,更是为了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社会培养符合市场经济道德、法律规范要求的合格人才,只有这样高校才能不负党和国家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殷切希望。
参考文献:
[1] 王永明,李 静.论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2] 张文娟.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的思考[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
一、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
腐败原指食物的腐朽、变坏,后发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层面。学术腐败属于文化体系下的一个重要内容,值得人们关注。学术腐败是指论文造假、、抄袭、剽窃别人的观点、拿钱等,从中说明学术腐败不利于学术职业道德的发展,学术职业道德腐败则会导致人们对教育漠话,因此不利于社会文化的传播,不利于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一)社会环境对学术腐败起着重要影响
学术腐败是社会现象的一种表现。高校作为文化的前言,有着先进的理念,奋发向上、艰苦专一的学术探索精神,本是知识分子寻求真理的净土,却也无法抵挡腐朽思想的侵蚀,导致学术腐败现象在大学校园里滋生。官本位思想在学术领域蔓延,使高校很多优秀学者,在学术领域里获得成功之后,变开始追求物质利益及对权力的追求,学校会给予优秀老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突显对人才的重视,而学者对这样的物质奖励也认可。因为利于副教、教授的评比,这相当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干部的头衔和荣誉又与其待遇、奖金、分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导致官本思想的产生,甚至为做官而放弃理想,放弃原则,通过各种学术不端手段获取权利和职业荣誉。如,2010年3月21日,西安交大的长江学者李连生教授,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结果被取消教授职务,解除教授聘用合同。从中可以看出学术不端行为,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利用文化的发展,道德素养的提高,社会的前进,对个人而言影响个人的发展。
(二)高校体制的不合理性导致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
高校学术体制的行政化,利于滋身学术的腐败。高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学术科研人员的考核、职称的评定、课题的申请、科研金费多少、学术成果地认定是以文章发表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过分依赖刊物的级别和档次,间接影响学者学术的研究,导致部分学者变得功利、浮躁,不能静下心做学术研究。使之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采取剽窃、盗用别人的核心观念,文章发表过程中花钱、托关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如,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在国际顶尖期刊上的学术造假风波,在那样权威的刊物上也存在学术造假事件,不得不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同时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通过反思认真思想如何正确的对待学术研究,如何正确的处理自身成就与利益的文章,避免学术不端的形成。
(三)学术监管力度的不够是造成学术腐败的因素之一
高校学术监管、惩处力度的不足,容易造成学术不端。我国长期以来我们对学术监督、管理、处罚相对缺乏,这是造成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高校对学术抄袭、学术惩处、学术不端缺少一套完整的学术惩罚条例和专门的学术惩罚机构,这不利高校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虽然国家在2009年针对学术不端行为出台了一些相关惩处法规、条例,导致学术腐败的惩处力度有限。反之,又消弱了学术的监管力度,不利良好学术氛围和学术健康发展。
(四)高校学术期刊管理不严是造成学术腐败的因素之一
学术期刊的管理力度不严,不利学术研究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导致学术期刊面临着自负盈亏的现象,为了经济利益,不得不寻求新的发展模式来获取利益来发展自我。随着科研人员、教师、研究生人数的大量增多,导致研究者对学术期刊需求的增加,使之一些惟利是图的学术者利用学术期刊挣钱,只要拿钱便能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造成学术资源的浪费和垃圾文章的增多,这些以收取版面费生存的学术期刊杂志为学术腐败提供一个场所,滋生学术腐败的形成,这不利于学术风气的良好形成和社会的发展。
(五)自身因素是导致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
个人自身品德不端不利于学术研究的进步,容易滋生腐败。个人品行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通过外化的作用促使事物、品德的发展,内因通过内化方式不断自省最终达到自律无我的世界,用以完善自我的道德意识和境界。高校学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受外在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个体内部思想慢慢受到腐朽的侵蚀,使科研者为了自身利益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失去道德底线、失去教师的职业操守,这样使得科研者在科研中偏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术规范,使研究者缺乏创新意识和职业水平,导致诚信缺失,损害他人利益,学术道德严重缺失,这是滋生学术腐败的重要因数。
二、高校学术腐败产生的危害
随着教育不断的发展,教育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教育体改的改革不得不马上进行,因为学术腐败越来越厉害,影响学者学术研究的氛围,导致学术腐败腐败现象突出,不利于教育的发展,人们道德水平的提升,社会的进步。
(一)学术腐败影响良好学风的形成
高校学术不端的行为容易影响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高校作为无数学子梦想的地方,使得高校学者深受他人的尊重,但学者不良的道德行为严重影响人们对教育者的形象,导致学者的声誉下降,使学术氛围降低,不利于学生良好学风的养成。学风不端行为会影响科研者的学术积极性,阻碍学者在科学领域的探索和追求真理的精神,对教育和科技的提升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学术不道德现象对下一代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之不利于中国学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学术腐败造成教育经费的流失
学术不端容易使大量的教育经费浪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行阶段,需要大量的人才资源,人才的培养来源于教育,教育的发展来源教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作为社会的个体和群体在教育过程中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用于教育建设,才能为祖国培育出更为优秀的人才。我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有着五千年多年的悠久文化历史,同时我国还是一个教育贫国、弱国,我国国民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甚至国家教育投入水平还未达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投资平局水平,而且国家教育资源分布也极为不合理。如北京、上海、沿海等发达的大型城市的教育投资力度大于中西部地区,而城市教育的投资力度又大于农村教育的力度,虽然能使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各别城市院校进行研究,但使得资源的分配不公正,导致东西部学术的研究差距的拉大。高校学者学术不端行为使得高校教育经费的重复使用,从而而造成高校教育经费的浪费,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及社会的发展。
(三)学术腐败影响社会风气
高校学术不端会对影响人们道德风尚的养成。教育者以其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他人行为、习性,教会人们如何做人,如何做事,使社会美德作为人之根本,从而促使社会养成良好风气的形成。古人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说明教师如何“传道”,如何“授业”,传道和授业的方式又影响学生将来人性的发展、成就和人们道德价值观念的形成。要知道高校教师如果在学术方面存在的坑蒙拐骗的行为,会给弟子树立一个坏榜样,不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错误道德观的形成,会阻碍学术研究者的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影响社会群体正确道德观念的形成,会对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产生消极的影响。
三、针对学术腐败所采取的措施
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越来越突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校学术腐败问题,本人从以下几点预防学术腐败。
(一)加强监管力度用以预防学术不端问题
加强对学术不端的监管力度,利于学术的发展。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规范,阻碍学术研究和人们创新道德观念的形成。因此,我加强对学术不端的监督,利用网络传媒、电视传媒、报报刊杂志等媒介为平台,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学术监督机构,使之对学术不端者产生强大的威慑重用。如2008年浙大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被大众传媒公布出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体现大众传媒对高校学术行为的广泛关注,使高校学者受外因的影响,从而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和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同行之间加大监管力度,使之避免学术专业性概念的偷窃,专业人事的监督更能避免学术不端现象,所以我们要加强学术道德管理,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学术创新和科技的发展,从而培育更多的人才,推动社会的发展。
(二)健全法律法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高校学术不端现象越来越突出,这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有着很大的因素,法律、法规的缺乏使得学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的不端行为缺少相关的惩处,只以简单的批评、教育形式,很难对学术腐败产生强烈的威慑作用,不利于遏制学术腐败现象,因此对学术不端要制定相印的法律作为惩处的依据。
首先,设立专门的学术监管系统。国家对学术腐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检举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对学术不端的检举者、证人,调查者因从安全、保密、利益、表扬、荣誉进行保护原则,从而做到学术犯罪有法可依,犯法必纠,惩处必严,只有如此才能减少学术不端现象。
其次,对学术不端采从重处罚的原则。对高校学术不端采取“零处理”原则,无论何人,何事,一经发现变展开调查,对任何不端学术行为,一经调查核实变果断的查到底,决不姑息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的处罚学术不端相象。
最后,对于学术不端采取严惩的原则。高校学术不端一经核查对以过去一切给予否定;对谎报学术成果用以骗取的科研项目经费,将给予全部收回,限制学术不端者的科研活动;在对学术不端过程中所获取的任何奖励,将全盘作废;学术不端者还应根据自身学术不端行为和对社会产生的恶劣行为行定罪,看是否开除公职和行政处分。
健全学术法律法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有利于促使高校学术的发展,提升创新意识和职业精神,加快人才的培养,促使国家的富强。
(三)加大学术编辑部门的申稿力度
学术期刊加大论文的审核力度。学术刊物作为论文出版的重要部门,对学术不端和杜学术腐败有着重要的作用,编辑部加大对论文的审核力度,提升自身的职业水平和学术修养,明确责任意识,对稿件采取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不符稿件一律不发。
关键词: 工科研究生学术道德状况调查对策
工科学生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是综合国力提升和科技进步的巨大推动力,笔者以工科研究生为数据采集对象,对其学术道德认知、学术诚信状况、自我评价、评价他人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对策,旨在对提高攻克研究生的学术自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术道德总体状况良好
本文中的“学术”特指学术研究活动。数据采集的基本情况的:发出问卷共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其中:博士生42份,博士一年级6份,二年级24份,三年级12份;硕士生142份,硕士生一年级50份,二年级68份,三年级24份。
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所选择对象的总体学术状况良好。体现在以下命题和选项:撰写论文时,79.8%能够做到遵守论文的写作规范;从未请人论文或代人写论文占到89.8%;从未有过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用金钱购买他人学术产品占到92.4%;从未把别人的论文拼凑、包装成为自己的论文占83%;95.3%从未在答辩过程中,以不正当行为影响评委;94.1%从未有过个人学术情况填写不属实的情况;94.1%在投稿时,从未有过影响编辑的行为;88.2%从未有过一稿多投现象;85.9%从未有过论文署名“搭便车”现象;85.9%的人从未有过在自己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等等。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用缺失环境影响学术诚信行为选择。
在问及“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时,32.6%的人选择“社会风气不良”,排在第一位。学术道德问题应该首先从社会大环境说起,它是社会风气和道德状况在学术领域的延伸和表现。目前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如不良信贷、产品造假、政府失信、官员腐败、司法不公等直接危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必然影响了研究生对学术信用的认同。
在问及“你认为导师在你的学术活动中的表率作用”时,选择“非常好”和“比较好”的占63.2%,选择“一般”和“很难说”占37.8%。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导师的学术行为对学生起了正面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但占37.8%的“一般”和“很难说”的比例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数据。俗话说“经师易遇,人师难遭”,导师不仅要“授业”,而且要“传道、解惑”,应该是既解学业之惑又解思想之惑,导师在学术信用方面失范所引起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当问及“你身边的同学是否存在学术剽窃和伪造等学术越轨行为”时,11.6%的人选择“普遍”,其他人选择“少有”“没有”和“不知道”。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学术诚信目前得到了普遍的重视。随着良性的社会诚信环境的逐步建立,良好的导师示范作用正在发挥作用,普遍性的学术越轨行为也在逐渐降低,但还未达到完全杜绝。
2.对科学道德的认知取向影响学术诚信行为选择。
在“你选择攻读研究生的目的”中,53%的人选择了“在就业时增强竞争力”,而只有16%的人选择“从事科学研究”。说明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献身科学的思想,也没有心甘情愿坐科学的冷板凳的准备,因此也就不可能拥有科学精神,当受利益驱动时,行为就会产生偏差。
在“剽窃是否涉及道德问题”及“抄袭、剽窃与偷窃哪个在道德上更应该受到谴责”等选项中,有21.8%的人认为不涉及道德问题,43.7%的人认为偷窃更应受到道德谴责,还有个别人提出学术剽窃与偷窃是不同的概念,不存在可比性。这充分说明对于学术诚信伦理价值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区。
3.学术诚信教育力度不够。
在“你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关注程度”的问题调查中,“很重视”只占13.8%,而“一般”和“无所谓”占到86.2%,表明行为人对学术诚信行为的重视不够。
对于“你对于引用别人成果的法律规范的了解程度”,“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的回答占66.3%。在“您认为引用其它著作自述超过多少字属于剽窃”的回答中,58.5%的人选择300字以上,表明行为人对学术诚信内容了解不够。
关于“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的问题中,“学校的学术规范教育缺失”占28.2%,而81.8%的学生选择“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学术规范教育”,表明对行为人的教育缺失。
4.人才培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相对于本科生相对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经验而言,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还显得很薄弱,导师数量不足,思想教育力度不够,科研任务重等问题普遍存在。“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科研压力过重”占29.3%;“假设您摘抄别人的论文可能会想”,“自己不会写,没办法”占30.3%,因为有49.4%的人选择不做假设,因此这个比例是比较高的。
5.评价机制尚需完善,监察力度不够。
现行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视远远甚于对研究生道德素质的重视,过分偏重量化的指标体系。加之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越来越多,监管不利等因素的存在,许多开题、答辩、盲审等环节流于形式。而且学校对研究生的失范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和及时的惩罚,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部分研究生的侥幸心理、漠然态度和失范行为。“当发现有学术作假、学术抄袭等现象时,您是否会制止或举报”,其中“不会”和“视情况而定”的比例占87.5%。
三、对策与建议
学术失范现象的出现,并不单纯是个人德行伦理的缺失问题。它不但涉及“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涉及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学术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内因与外因共同起作用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1.加强管理规范,发挥他律的外因作用。
学术规范是学术发展和学术进步的保障机制。“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表明,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博弈规则,反映的是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制度的合理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选择。“你认为学术道德规范应该是程序性的规范还是具体内容的规范”,内容规范占69.3%,远远高于占30.7%程序性规范,说明人们在内容规范问题上的认同度是比较高的。
(1)建立完善的学术审查和惩诫制度
按照经济学的“经济人”的假设,人都有投机取巧,自利的机会主义倾向。要保证学术法律制度能够起到规范、导引人们的行为,还必须有完善的监察制度和惩罚制度。完善的学术监察制度,可以使学生中的失范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识别,从而起到遏止他们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的作用;完善的惩罚制度可以使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可以使那些精于算计的理性人感到违约成本太高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在监察制度的设计方面,应做到依靠教授专家,实行民主管理,指导教师应肩负主要责任。在惩罚制度方面,应重视学术法律制度的建设,运用法律武器来规约人的行为。如在防剽窃方面,在美国不只是一种学术上的违规行为,而且是一种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剽窃和学术不端行为是可以导致教授被学校除名的重罪之一。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特别在知识产权法的普及方面尚有欠缺,此外,大多数教师、研究生对论文署名、文献引用规范仍不够清晰,经常会导致学术不端的发生。这次的数据抽样结果表明在研究生的入学教育时,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2)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标准
学术评价要采用科学有效和同行专家评估的方法,不能采取行政决断的方法。比如,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方面,如果仅仅根据的数量进行评定,将极容易导致研究生向低水平,甚至垃圾杂志投稿,从而产生大量的学术泡沫。在这方面,同行专家的评价就极为重要。同行评议制度是指学术评价制度中的评价主体应是同行专家。当今学术发展日益分化,通晓诸多领域的百科全书式的专家是不存在的。因而,要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主体只能是本领域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其次,建立同行评价的制度方面,应注重制度的设计,功能不健全的专家评审制度,不仅会给滥竽充数和投机取巧者以可乘之机,造成不当得利的后果,而且会使原本符合评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因担心评审不公正而无可奈何地加入“走后门”的队伍,从而使学术腐败演变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3)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首先要把学术诚信纳入个人信用体系之中。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设起来,但高校可以首先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将学术诚信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将在就业、职务升迁、银行信贷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要明确学术道德评价指标。如果一项制度存在模糊性,可能会诱使更多的作弊行为发生。不仅要制定诚信手册和荣誉守则,明确学术不诚信行为的定义、表现形式、处罚规则、申辩程序等,而且要及时应对新情况。
2.加强道德规范,发挥自律的内因作用。
要使学术诚信管理制度运行顺畅,还必须建立共同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因为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总是有不可能究尽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调查中“你认为当前的学术规范能够约束学术行为吗”,“能”占15.9%,“不能”占59.1%,“不知道”占25%。因此必须依靠道德自律的形成,促使道德主体出于道德自觉而规避学术失范行为。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有利于加强道德规范,发挥自律的内因作用。认识是行为的先导,在学习之初,就要有明确的什么是“学问”,什么是“研究”,什么才是“做学问”,科学精神的精髓是什么。要创造学术精品需要埋头工作,长期奋斗,做学问最忌讳的是急功近利。所谓“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就是科学的探寻精神的写照。
要在研究生层面开设学术规范教育课程。课程是教育的心脏,是教育思想、观念、宗旨转化为具体教育实践的中介。加强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道德自律的教育,应传授学术规范的相关基本知识,包括本学科的研究方法,文献检索的技术和方法,引用文献资源时应遵循的规范等,进而达到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的目的。83.7%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针对学术规范进行专门教育。但“如果学校开设了学术规范的选修课程,您会?”的问题中,“很愿意选修”占30.7%,“没事就去听听”占60.2%,“肯定不去”占9.1%。因此,如果开设了相应的课程,还要有效地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真正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
要加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力度。明确研究生院、学院、导师三级管理职责,并把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和实施效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研究生院应从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制订政策,更好地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性的问题。院级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心,设立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应以导师负责制为依托,充分发挥学科团队的作用,同一导师梯队中,导师起“传”的作用,优秀的高年级研究生、博士生起“帮、带”的作用。
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阻碍了学术的发展和大学社会功能作用的发挥,也加剧了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解决研究生的学术诚信问题应摆在研究生教育的首位。
参考文献:
[1]朱月晨.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的博奕分析.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王林.研究生学术教范教育的调查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05,(10).
[3]陈朝氽.加强高校研究生科学道德教育的探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1,(12).
[4]谢维营,刘晓雪.对我国学术失范现象的制度伦理分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4).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1-0219-02
自2002年研究生“扩招”后,研究生各种不道德学术行为被屡屡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研究生作为未来学术研究的后备军和生力军,其学术道德水平和学术精神直接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对研究生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强化其学术道德,规范其学术行为,进而从根源上杜绝我国学术界学术腐败成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内涵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其包括四层要义:一是学术规范的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二是学术规范必须是学术共同体的产物;三是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四是学术规范的研究对象是学术活动的全过程,即研究活动的产生、结果、评价等”。[1]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即指高校教育者根据学术规范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研究行为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人的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1.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并得到学者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包括对待学术事业的态度、学术责任等。[2]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恰当的形式和途径,培养学生们的求实、创新的品格、严谨的科学态度。通过教育使他们知道在求学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能做、不该做”,哪些行为是“必须做”,使他们知晓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拒绝什么,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忠于真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法律规范。学术法律规范是针对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重大违规现象在法律上所做的要求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的综合体”。[3]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学术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其内容主要有:第一,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第三,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第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2.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研究生处在学习做学术研究的初步阶段,所以从基础开始规范和强化学术行为是未来做好学术研究的必要途径。学术行为规范是指学术工作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的研究行为准则。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应结合其学习、研究的过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学术研究程序规范。从选题、实验结果数据获得,要求整个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真实有效。第二,学术成果推介规范。在进行成果的发表时要求在署名、致谢以及投稿等环节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学术引文规范。在使用已有研究材料和研究成果时要求规范引用和注释。第四,学术写作规范。在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写作时要求学术论文写作规范。
二、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面临的困境
面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颁布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
虽然教育部和各高校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学术失范的现象依旧存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是多主体、多层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完成的一项工程。
1.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教育部有针对学生学术规范行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但是各高校在执行中却效果不佳,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表现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监督机构功能的欠缺,另一方面表现在监督和惩罚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各高校都设有学术委员会,但是由于其受制于行政权力的管理和制约,很难发挥学术权力来维护学术的健康发展;同时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中也缺少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方面的要求,这些缺陷难以保障校级相关学术规范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学术规范是一种规定、要求,一定意义上需要学生自觉遵守,但是高校中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行为自律的组织鲜有;同时由于高校关于学术失范行为的惩罚机制不健全,也难以保证学术规范制度教育的实施效果。
2.学术规范教育实施主体单一
由于目前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所以多数人认为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主体是研究生导师。但是研究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不仅仅只是跟随导师进行科学研究,实际他们是在跟随导师团队进行学习与研究:这其中包括其他的研究生导师,还包括给研究生上课的任课教师。其他与研究生能够直接接触的部门,例如研究生培养部门、研究生教务部门、研究生学生管理部门等等,也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主体。所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的任务除了导师,还应扩大范围至导师团队内的所有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辅导员等。
3.学术规范教育内容分散
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学术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学术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实践演练,二者相辅相成。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学生工作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内容没有作为独立的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只是作为德育教育内容之一偶尔提之。
研究生导师在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指导时,其关注点多放在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学位论文内容写作等方面,而对于研究过程的规范、学术引文的规范、学术成果推介的规范等内容涉及很少。同时教育部以及各高校制定的规范、条例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学术研究的规范性进行了解释、要求,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学术规范手册,研究生缺少系统的学术规范学习,学生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来对照自己的研究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标准来修正自己的学术行为。
4.学术规范教育实践环节欠缺
学术规范必须成为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起作用,只有将学术规范内化成研究生的日常习惯,培养起他们高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学术规范教育才会达到实际效果。[4]在目前的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中,各高校的教育还只是停留在请名师为研究生作些学术规范的报告会、宣讲会,将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政策灌输给研究生,教育他们在未来的研究学习中要遵守规定。但是由于缺少实践环节和实际操练,研究生无法真正理解,使他们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对学术规范的认知度很低,造成学术规范教育效果差强人意。
5.学术规范教育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差
研究生教学课堂是学术规范教育最佳实践和操作平台,但是在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只“就课讲课”,并没有在课堂中融入学术行为规范训练,如在进行课程作业写作中必须要让学生注意引文的学术规范,在进行实验时须要让学生注意获取数据的学术规范等等。学术规范教育不是仅限于导师、管理人员的耳提面命,还应在日常的课程学习中由教师融入学术规范的实际操练,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
三、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途径
1.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职能
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要求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及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必须不断完善其功能:各高校学术委员会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学术纠纷、学术不端行为等作出裁决、认定;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者建议学校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学术称号、学术待遇的决定,同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建议。
2.构建研究生学术规范自律机构
学生学术团体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主动性,通过学生学术团体增强学术氛围,形成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学生社团组织,构建研究生学术团体,并制定相关机构章程,约束学生的学习行为;研究生在学术团体内建立学术规范学习小组,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宣传活动,使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督促。这种学术团体的建立使研究生不仅受到学校学术诚信制度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受到所在学术团体内部学术规范制度的约束。通过学生学术团队的建立,使研究生逐渐由被动的执行学术规范转变为主动的实施。简言之,就是在无人监督、无人督促时也能按学术规范标准实施学术活动。
3.完善研究生学术规范奖惩制度
学术规范是一种规范、准则,是操作者约束自我的一种标准。在高校中,研究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学术规范,所以应通过建立学术规范奖励与惩处制度保障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实施,保证学术规范教育实施效果。
制定研究生学术规范奖励制度:明确研究生应遵守的学术规范,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可受到的表扬、奖励等措施;在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学金评选活动中,对于受到表扬的研究生可具备优先权;受到奖励的研究生应通过宣传等渠道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制定研究生学术失范惩罚制度:高校明确规定对于学位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如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一般、没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应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开除学籍、不授予学位、记大过、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4.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主体的责任
导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要引领研究生尊重科学、坚持真理、勇于创新、追求学术自由、勇于担当;在与学生进行学术交流的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学生,要尊重学生,给予每位学生同样发展的机会。导师必须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和专业训练,强化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任课教师在掌握学术规范等内容前提下,应在课堂中积极给研究生灌输学术规范教育,同时在课程论文环节严格把关。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论文作业可以给予不及格成绩,同时如果在论文作业中出现严重抄袭行为的,任课教师可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反映,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工作中发挥统领、积极的作用。要制定各部门的学术规范教育工作职责,确保各教育主体各司其职;要引入相关监督手段,确保教育的实施效果,如引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有类似功能的检测系统,预防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5]要在本部门的学术研究活动中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做到先律己,再律人。
5.强化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是研究生最基本的价值观,将“学术诚信”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生开学时,由研究生工作辅导员将印有学生学术规范的新生手册发放给学生阅读,让学生阅读并郑重作出保证和承诺,以其签署的保证作为基础建立个人的诚信档案;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诚信记录将全部计入档案,并在毕业时归入其个人档案。通过学术诚信档案的建立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6.制定明确的学术规范手册,使规范有据可循
大部分研究生在校期间主要向导师学习怎么做研究,该掌握哪些规范,但是靠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连贯且是分散的,学生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由于没有具体的可操作、可执行的规范手册,他们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的制定就是从规范入手,让学生们知道如何搞科研、怎样做学问,让他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精神。高校在制作规范手册时要考虑到各学科门类、各个学科对学术研究的要求不尽相同。可以按学科进行分类,如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等等。每大类都由各领域专家领衔起草,内容可以包含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规范、对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处理规程等内容。各高校可以出台《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使研究生入学就能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该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
7.构建学术规范教育实践平台
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学术规范教育不能脱离学术研究实际,在遵守学术规范手册基础上高校还应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当中,成为研究生的必修课。通过学术规范课使研究生系统地学习、掌握学术规范,并在课堂进行实习演练,从而在日常的科学研究中不逾规、守规范。
设立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网站,网站内容可以包括学术规范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还应开设研究生学术规范考试专区,研究生可以在学习完政策、规定后在考试专区进行自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叶继元.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64.
[2]高洁.论基于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学生学术素养培养[N].山西经济日报,2011-11-01.
[3]王绪本,向玉凡.科学研究视域下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37.
关键词 学术失范 学术规范 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研究工作来进行学习的学生”。研究生毕业后将成为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主力军,我国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显得至关重要。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①它不仅涉及到学术研究的全过程,而且包含了学术活动的各个方面如学术规范研究、学术批评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学术管理规范。有些学者对学术规范做了横向的概括,认为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术规范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标注使用的规则性;二是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方面。
“所谓学术失范,就是指从事学术写作的作者故意违反学术写作规范,制造学术伪劣之作,并试图通过作品的发表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它是关系到学术道德的重大问题。” ②
1 学术失范的原因
(1)对研究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不够。中国教育更多的是注重结果,而非规则、制度,在我们的大学里严重缺乏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因此学术失范现象严重。“有学者指出,相当多的本科生、研究生,分不清适当借鉴、征引与抄袭剽窃的区别。问老师,老师也不清楚,因为老师也没有受过这种专门训练。”③此外,我国学术界并未对各领域的学术规范有统一的标准。而在西方国家规则的制定由来已久。“如在美国,每个大学的学生手册上,对作业或论文的抄袭及其处罚都有明确规定;各学科还有专门手册,如美国法学院的法学手册,教给学生如何检索文献、如何引用他人论点。”④
(2)研究生个人学术规范意识薄弱。在我国的学术传统中自古就缺乏引文意识。本科期间的教育极少涉及到论文规范,研究生阶段的学术规范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一些专家学者虽然发表了许多论文和专著,但其实并不真正知道如何做研究、如何写论文和专著。
(3)缺乏对学术规范的监督。“目前我国对学术监督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还很少,即使有的提到要加强学术监督也是寥寥数笔,没有作进一步深入的思考。而建立学术失范监督机制作为对道德教育的必要补充,更可以看作是有效地抑制学术失范的重要手段。加强监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切实建设好这一机制。”⑤
(4)对学术失范现象惩罚力度不够也是造成当前学术不规范的重要原因。在我国,违背学术道德行为准则所受到的惩罚很轻,甚至会因为名利原因而免受处罚,仅仅会以一句“下不为例”的俗语作为警告。而在西方国家,对剽窃和其他学术劣行的惩罚是极为严厉的,常常导致当事人失去工作或被剥夺职业资格。因此,中国的政府和学术界必须设立严格的纪律。
2 学术失范的危害
2.1 影响学生的发展成才
学术失范与学术规范是相对应的,究竟应如何规范呢?“研究生如果不懂、不顾基本的学术规范,无视起码的学术纪律,抛弃应有的学术尊严,其结果不仅有损道德操守,而且还将严重地践踏学术形象。在学术研究、学术写作的过程中,应该切实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伦理,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论文重复发表,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学术失范行为时有发生,这都严重影响学生的发展成才。”⑥
2.2 败坏社会风气 阻碍中国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的错误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研究生在校期间为了奖学金、助学金、评优、毕业等门槛,经常会利用各种已发表文献,通过剪辑拼凑的手段来杜撰论文。研究生作为日后的社会精英、人文精神的传播者,他们的这种学术失范现象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遏制,甚至会导致严重的学术腐败现象;走上社会之后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会毒化整个社会空气、侵蚀我们的民族精神,造成整个社会的诚信危机。
“研究生如果不讲学术规范,就不能提高学术水平,这就像不懂体育比赛规则就不能提高竞赛水平一样。有人认为,学术规范是与学术自由相悖的,讲学术规范会妨碍学术自由,从而影响学术创新。”⑦其实,“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是学术活动的两大基础,缺一不可。我国目前学术界的问题,恰恰在于存在着相互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由不够,规范泛滥;另一方面是规范不够,自由泛滥。”为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而规范的是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保障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学术积累与学术创新,进一步发展和繁荣中国学术事业”。
3 学术规范的重要性
近些年的高校扩招对学生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这也直接造成了学风建设的亟待性。从学生的角度来看,自身的学习质量、学习水平以及学习能力都有所下降,在规范的遵守上往往不那么重视;从教师的角度来看,自身表率作用没有发挥,一些出名教授的学术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教育资源有限,也导致了学生对规范的漠视。
首先,从学科角度分析,医学专业有其特殊性,如学生的学制长、课程多、实验室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等。医学生在校期间的时间越来越短,需要在医院或者实验室实践的时间在变长,但这并不能成为放松学生在理论素养上提升的警惕。学术规范被看作是突破学科发展瓶颈的有效手段。
其次,学术规范作为高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地位尤其重要。优良的学风是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良好校风的重要条件,只有加强学风建设,科研型学校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对学术规范的注重可以让我们更好更快地成为医学名校。
再次,二级学院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具体执行和监督单位,它的作用不可忽视。二级学院承担着具体的教学任务、科研申请以及教师的职称评定,学术规范与否影响着学院的整体风气,严谨、认真的学风是带动学院发展的良好动力。
最后,学生和导师作为学风建设的主体力量,必须加以严格的制约和规范。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现状,导师面临着课题、职称的压力,在学习和工作中会遇到外界的各种干扰,大家需要认清形势。学术规范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个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 加强学术规范的举措
4.1 加强学术规范教育
重视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让学生把树立学术规范意识作为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教育学生要有社会责任感,要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要对自己的科研成果提出质疑,不断创新,与时俱进;要求提高道德素质,树立学术规范意识,自觉规范自身在科研活动中的道德行为,严格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的品格和修养;要求社会科学工作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受不纯净学风和歪门邪道行为的腐蚀,要抵制得住社会诱惑,维护学术的纯洁和神圣。
4.2 增强学生学术自律
杨玉圣先生曾说:“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包括北大在内,没有一个高校的教师没有发生过抄袭剽窃的问题的,没有一个高校的学生不存在抄袭剽窃的情况的。”因为学术腐败行为涉及到个人的学术道德品质,道德重建与道德自律成了建构学术规范的必要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说服、引导等方式,使学者们自觉接受和认同学术规范;要大力提倡学生不断地自警和自律,不断把外在的准则转化为内在的要求。假如每个学人能够把道德规范转化成一种内在的自律,则抄袭剽窃之类的学术失范定会大大减少。
4.3 增进失范监督惩罚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建立诚信档案。要想从本质上来改变研究生学术不端的风气,高校要对研究生加强诚信教育特别是建立权威的学术诚信档案。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档案应当与他们以后的工作、生活以及银行的信用等方面息息相关,如果研究生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就会被权威机构记录在案。通过完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中国应该逐步建立起国家、省和学校三个层级的专门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和建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和奖惩制度,来健全监督惩罚机制来加强学术规范。”
*贾彬为本文通信作者。
基金项目: 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SKZD2 011207);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计划项目(12457201D-29)
注释
① 张积玉.学术规范体系论略[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1:80.
② 鞠德峰.应当加强对学术写作不良规范的遏制[J].广西大学学报,2002.6:87.
③④张保生.从学术失范到学术规范[J].社会科学论坛,2005.3:33.
⑤ 蔺全丽.我国学术监督及惩戒机制的建立[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5.2:923.
⑥ 杨玉圣.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关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论坛,2002.6:30-32.
⑦ 张保生.从学术失范到学术规范[J].社会科学论坛,2005.3:34.
参考文献
答:《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适用范围有: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其中,博士和硕士的学位论文包括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时还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问: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和学位授予单位都有哪些职责?
答:《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还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
问:《办法》规定了哪些行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如何认定这些行为属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答:《办法》所规定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以下5种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的;由他人、为他人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办法》指出,如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责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或聘请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学位授予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学风部门负责调查认定。
问:被认定为学位论文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将会受到哪些惩处?
答:《办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学位论文购买、由他人、剽窃或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时,未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从处理决定发出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读学生,还可开除其学籍;如果学位申请人员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其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其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学生培养部门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处分。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在职业类院校的定位应该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我们培养的是处于基层和服务前沿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法律专业发展来看,我们逐步完善着专业的设置,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三年学习成果检验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却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五)加大教学资源的投入,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新闻焦点:《人民日报》记者发现,《经济评论》上《来自对科斯定理的挑战》一文,基本上抄袭自教科书《微观经济学十八讲》。论文作者朱锡平、刘解龙,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教授和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发论文要重价值
我国的科研论文数已居世界第五,但平均引用率在100名外。每年成果达数万项之多,但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无实际价值。抄袭教材的“论文”也能登上“全国优秀核心期刊”,这样的“论文”再多,有什么用?钱夙伟
“核心期刊”也应追责
不少的“核心期刊”,基本上做了职称职务乃至收入等级评定的“嫁衣裳”,制造学术泡沫,败坏学术风气,乃至各类弄虚作假屡见不鲜。抄袭剽窃固然应该谴责,助纣为虐的“核心期刊”也应追责。卫潜
应引导人们耻于无道德
一个具有正确耻感导向的学术考核评价机制,不会容许抄袭者有立足之地。当下的社会价值评判,应引导人们耻于无道德、无成果、无贡献等本原的东西,而不是耻于无发表、无官位、无职称等外在虚荣。邓清波
关键词:高校学报;非核心期刊;人才培养;稿源
中图分类号:G230;G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1.028
高校学报是一个特殊的期刊群体,在我国期刊中占有很大比例。它是高等学校主办的、以反映高校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研人才成长的园地。一般来说,与重点高校的学报相比,众多普通高校学报的实力较弱,大多是非核心期刊,因而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类高校学报应该如何体现自身的功能和价值,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本文结合普通高校学报的稿源特点,重点分析如何发挥其在高校科研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功用。
一、非核心高校学报的稿源状况
所谓非核心高校学报,是指那没有被SCI、EI、北大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览、南大CSSCI收录的高校学术期刊。
高校学报的作者队伍主要来源于高校教师和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从教师作者队伍来看,由于在课题申报、职称评聘、岗位考核时,有关部门对论文的质量认定往往采取简单地看其是否发表在“权威”、“重要”、“核心”期刊上的作法,使原本为科研提供检索捷径的工具,变成了论文质量评判的唯一标准,在这种政策指导下,高校教师一般都不愿意把稿件投到非核心高校学报,从而导致这类高校学报优质稿源缺乏。
学报稿件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很多高校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因此,高校学报的研究生来稿日益增多。然而对于不同层次的学报而言,具体情况又有不同。重点高校的科研实力较强,科研项目及博士培养点较多,这些高校的学报也大多是中文核心期刊,因此本校的博士生稿源就很丰富,而且还有很多外校博士生来稿,学报编辑部完全有条件在众多来稿中挑选优质稿件录用。近些年来,一些重点高校学报刊登的论文中,第一作者为博士生的比例逐年提高,而第一作者为硕士生的比例则逐年降低。例如《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中,第一作者为博士生的比例在1995年为28.58%,2000年为48.68%,2005年为64.58%;第一作者为硕士生的比例1995年为19.28%,2000年为9.52%,2005年已降为0[1]。其他重点大学学报的情况大多与其类似。
与重点高校不同的是,大多数普通高校没有博士培养点,即使有也只是少数几个,而几乎所有高校对博士生的刊物档次都要求很高,因此普通高校学报要想吸引博士生稿源也是很困难的,相反,而硕士生投稿数量则增加较快[2]。硕士生来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非核心高校学报稿源不足和选稿余地小的困境,但不可否认的是,硕士生投来的稿件很多是他们的学术论文处女作,无论是从研究深度,还是从科技写作水平上来看,这些论文与博士生的来稿大多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编辑工作者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劳动与作者沟通,并进行后续修改和加工。
二、积极发挥非核心高校学报的人才培养功能
针对上述情况,是不是非核心高校学报就无所作为了呢?回答相当是否定的。高校学报是一个多功能体,它既是展示高校教学和科研成果的园地,又是高校学科建设的助推器,同时,在培养和发掘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方面也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报而言,应该各有其不同的侧重点。重点高校高层次学报的稿源特点决定了其刊发的论文包含更多的前沿性成果,更具有学术创新性,更能反映高校的科研水平,其学报功能重点是积极传播和推介科研创新成果;而非核心的高校学报稿源特点则决定了其要侧重于发挥人才培养功能,要针对不同的作者群,采用不同的人才培养策略。
(一)大力扶持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是高校的未来,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潜在力量。随着高校教师博士化工程的推进,目前普通高校中的青年教师大部分也都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在攻读学位期间,他们参与了不少科研项目,并按要求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应该说,他们都较好地掌握了学术论文写作技巧,学术思想也比较活跃,而且这些青年教师还要参加职称评聘,开拓和发展自己的学术事业,所以他们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的动力较大,热情较高。因此,高校学报应该及时跟踪他们的科研活动和进展,大力扶持他们的科研工作,积极主动地联系作者并及时发表其科研成果,不断扩大其科研和学术影响力,为本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尽一份力。
例如,《武汉科技大学学报》依托本校的学科优势,积极联系本校的材料与冶金学院、机械学院等教学科研单位,配合学院的青年学术年会,分别于2010年第5期以及2011年第3期专门刊发年会的优秀学术论文,并在每篇论文后面对这些青年教师的研究方向,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介绍。这样做,一方面集中宣传和报道了学校青年科研工作者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促进了其学术成果的及时传播,另一方面也弥补了学报优质稿源的不足,提高了学报的社会影响力,并密切了学报与青年教师的学术联系。
对一些青年教师被核心期刊退稿后转投本校学报的稿件,编辑部也要抱以欢迎的态度。如果有些稿件确实是学术水平不高,编辑部当然不能迁就。但其中有不少稿件所涉及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表价值,值得同行借鉴,只是在论文表述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重点不突出,逻辑结构不严谨,讨论不深入等。这时,编辑人员要耐心地指导他们删繁去冗,清除芜杂,弥补缺失,使文稿观点更鲜明准确,论证更全面充分,论据更典型有力,结构更严谨周密,脉络更清楚明晰,衔接更紧密自然,语言更流畅贴切,并做好规范工作,使论文质量达到学报发表的要求和水平。
总之,高校学报要与本校青年教师形成一种良好的帮扶关系。学报要始终成为青年教师展示科研成果的重要平台和园地,同时,通过发表青年教师的优质论文带动学报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二)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写作能力
高校学报发挥培育科技人才的功能,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培养研究生的科技论文写作能力。从前面的稿源分析情况来看,非核心高校学报面对的主要是硕士研究生作者群。硕士生经过一至两年的专业研究工作,具有了一定的学术理论思维能力,但他们普遍没有受过学术论文写作的专门训练,加上文字论述能力方面的问题,相当一些人难以将其研究成果准确、系统、条理清晰地表达出来。目前我国研究生人数的增长与导师数量的增加不太协调,往往是一个导师要带几个十几个甚至更多的研究生,导师没有精力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全面地手把手地指导,对其论文也没有时间逐字逐句地修改。因此学报编辑部收到的硕士研究生稿件往往不够理想,所以帮助和指导硕士研究生修改论文成为高校学报编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这具体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找准学术论文的创新点。硕士生刚刚涉足科研领域,思维模式正在从简单地接受知识到进行探索性创新工作的转变过程中,他们从事的研究工作一般是遵循导师的吩咐和安排,至于为什么进行这些工作往往还不太了解,因此在论文中介绍其研究成果时往往无法突出其创新点。针对这类稿件,责任编辑应该耐心指导作者进行总结和概括,梳理出已有研究存在的问题,找到作者研究对象的创新性切入点,以揭示其学术价值。
2.讲究学术论文的结构严谨性、推理逻辑性和用语客观性。学术论文的结构,是指围绕论点(主题),按照科学的思维逻辑组织安排文章内容的具体形式。有些论文,主题不能说没有,拥有的素材也不能说不丰富,但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到颠三倒四,思路不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结构出了问题[3]。针对这类稿件,责任编辑在提修改意见时不能太笼统,而应该给出诸如哪些材料在前,哪些材料在后,重点放在何处,层次和顺序如何安排等具体的意见。用语不够客观准确也是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易犯的毛病。诸如“题名”涵盖范围过大,论文的内容根本充实不了题名要研究的范围,对论文的研究意义过于拔高,在结论部分以偏概全,这些都是编辑要提请作者修改的地方。
论文修改是作者提高学术写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研究生可以高效率地掌握学术论文写作的特点,提高思维条理性,形成表达清晰,分析透彻,言之有据的良好写作习惯。这对于他们今后的科研工作以及其他工作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积极搭建大学生自主创新成果交流平台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该计划的一项实施要求是,学校要组织参加项目的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4]。是开展学术交流和展示创新研究成果的重要手段,然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毕竟是以本科学生为主体,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为目的,其产生的研究成果无论在学术性还是在应用性上都很难达到较高水平,而且本科生在此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科技写作,撰写的论文经常出现结构不合理,重点不突出,语句表达混乱等情况。这些论文在层次较高的专业性期刊和高校学报上很难有发表机会,有很多刊物明确表示不刊发本科学生的科技论文。针对这种现象,非核心高校学报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搭建大学生自主创新成果交流的学术平台。不妨设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果”专栏,不局限于本校,而是扩大视野,荟集与本校学报报道方向相关的,全国各级“挑战杯”、“创新实验”等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与论文,使学报成为该类信息的汇集点与发散点,这将对本校及其他高校的教科研活动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当然,由于本科生的学术思维能力和驾驭学术论文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如果发表他们的论文,不仅学报要承担一定的学术风险,而且学报编辑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和心血,但能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尽一份力,还是值得的。编辑要善于发现本科生论文中的闪光点和有价值之处,指出论文的不足,悉心指导其修改,对于有些修改不到位的地方,编辑有时要亲自帮助解决。对于确实达不到学报刊发质量的论文,编辑部也不要简单地用一封退稿信打发了之,最好能和作者进行协商,将经过修改的论文安排在学报增刊发表,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能够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都是本科学生中的佼佼者,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经过努力能够正式出版,这对他们今后从事科研工作会产生极大的鼓舞作用,编辑在稿件编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也会影响到他们在以后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更具有热情与信心。
(四)努力促进学术道德的建设
目前,在高校学术研究工作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甚至某些方面还比较严重的学术风气不正和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如少数人违背基本学术道德,侵占他人劳动成果,或抄袭剽窃,或请他人论文,或署名不实;粗制滥造论文,个别人甚至篡改、伪造研究数据,等等。而高校学报对端正学术风气以及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非核心高校学报涉及的作者群主要是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他们走上科研道路的时间不长,有些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识还不够明确,这种情况下,学报编辑部不能只以一纸“投稿须知”来规定作者需要遵循的学术道德规范,在具体工作中,编辑还要尽自己的能力加以正确引导。一旦发现作者引用文献没有标注或错标时,应要求作者及时补上,同时避免芜杂和遗漏,对于少数作者为了掩盖抄袭的事实和故意删除重要参考文献的行为要及时指正。若发现论文中非实质部分有较大篇幅的内容与已发表的论文雷同,要建议作者删除。要提醒作者论述要严谨,不能夸大其词,对论文中的数据、图表要认真核对,发现图文描述不符或数据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要告知作者补充修改。
高校学报还会涉及到一个很普遍的学术不端行为就是“一稿多投”。我国很多学术期刊,特别是一些较高层次的核心期刊,其审稿周期比较长,一般为3个月甚至更长。一些作者希望论文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又担心不能录用而耽误了发表时间。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往往在向核心期刊投稿的同时,又会将稿件投给一般刊物。这样非核心高校学报便沦为“一稿多投”行为的“受害者”。这些作者中有少数在其论文被核心期刊录用后能及时通知普通高校学报编辑部进行撤稿,虽然避免了“一稿多发”,但其行为毕竟浪费了高校学报编辑和审稿专家付出的辛勤劳动。比这更糟糕的是,不少作者根本不将论文被其他刊物录用的信息告知编辑部,最终导致“一稿多发”,造成不良影响。在中国期刊网或万方数据库中搜索一下就会发现,重复发表的论文不在少数。因此,学报编辑部应该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来积极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如,收稿时电话联系作者以明确没有“一稿多投”;加快审稿进度,及时将审稿意见通知作者;进入编辑加工阶段前再次与作者进行确认等。总而言之,就是编辑部要及时地多与作者进行联系、沟通,通过自己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工作态度来尽量挽留作者。这样做,一方面编辑部能够避免很多“无用功”,另一方面也是对作者抱以负责任的态度,因为“一稿多投”行为对科研人员的负面影响是长远的。例如,在历次评选院士中受到投诉最多的学风问题之一就是“一稿多投”。这种情况一经查实,院士必然落选[5]。
总之,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非核心高校学报必须结合自身的办刊特点,帮助青年人才从一开始就树立起正确的学术理念和追求踏实的学术作风,更好地发挥学报的人才培养功能。
[参考文献]
[1] 徐用吉,林清华,黄炜.高校学报促进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实证[J].编辑学报,2007,19(1):70-72.
[2] 何 莉.普通高校学报稿源面临的困境与出路[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2):151-152.
[3] 李正元.学术论文写作概论[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10:30-3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EB/OL].[2011-10-30]baike.省略/view/1016713.htm#2.
[5]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49-50.
Ways to Train the Reserve Scientific Talents for the Non-core University Journals
SHANG Jing
(Editorial Department of Journal,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430081,Hubei,China)
关键词:康德;“责任”范畴;伦理学;述评
道德责任是伦理学中具有特殊意义的范畴。在西方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等人,虽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一些道德范畴,但他们都是把道德范畴从属于哲学范畴体系的。直到近代,康德才第一次从伦理学意义上对道德范畴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和选择,他除了使用善恶、幸福和德性等传统范畴外,还特别强调“责任”范畴,并以“责任”范畴为线索,把理性主义原则、善良意志、道德规律、定言命令、意志自律、意志自由等有机联系和统一起来,构建了康德道德范畴体系。它不仅成为后来资产阶级伦理学所公认的道德范畴体系,而且影响着中国和前苏联伦理学界对道德范畴体系的建立和阐释。因此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既是打开康德伦理学思想的钥匙,也是理解近现代伦理学思想的关键。
国内康德伦理学的学术史,包括原著翻译、配套研究资料与学术论著三大类。翻译应该准确、可靠,让人充分信得过;配套研究资料除了对原著章节阐释之权威论著之外,最有实用价值者是“逐字逐句”的注释串解,这是康德自己的要求,亦是康德研究者之共识。学术论著则是学者们对康德伦理学的解读,有质疑有辩护。
首先就原著翻译而言, 蓝公武、苗力田、关文运、等人可说是先驱。近些年来,邓晓芒、李秋零把对康德著作的翻译推向新的阶段。苗力田先生译作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对责任的必要性、约束性及其相关的责任原理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邓晓芒、杨祖陶译的《实践理性批判》以及李秋零主译的《康德全集》均直接译自德文,台湾的著名学者牟宗三先生的三大批判译自英文。这些译著各具优势、互相补充,是研究康德道德范畴的重要文献资料。
其次康德伦理学的配套研究资料也是始于翻译:有韦卓民译的《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康德哲学讲解》,李秋零译注《实践理性批判(注释本)》等。随着国内学者对康德伦理学研究的日渐深入,也出版了一些配套论著。例如邓晓芒《康德的句读》(上、下)(2012年出版),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对康德原著进行通读,对一些康德伦理学中基础性、前提性的范畴做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可称康德“责任”范畴研究的关键入门资料。
再看学术论著方面,包括出版的著作与学术期刊论文两部分。
第一部分:对康德伦理学的研究,李蜀人出版了《道德王国的重建》,张志伟写了《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邓晓芒写了《康德哲学诸问题》、《康德哲学讲演录》等等,这些著作均以康德伦理学的整体性为研究点,康德责任范畴的论述就只能是散见其中,难成体系。
第二部分:关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见于期刊论文,整体上呈现的特点是在责任论的体系背景下展开对“责任”与道德善关系的质疑与辩护。
“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①康德提出的道德第一个命题,被定义为唯动机论者。有两种不同程度的质疑:一种是极端的观点,完全排斥康德的“责任”。例如王海明先生就以功利主义的现实性来对抗责任论的抽象性,代表文章有《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难》,认为“义务论的道德标准,是给予每个人的害与利的比值最大的道德。……而功利主义是给予每个人害与利比值最小的道德。”②在《论道德终极标准》中直接提出道德评判的终极标准是“功利”而非“责任”。王先生用心良苦,将“功利”改造成了既能满足个人自由又能促进社会全体利益的道德范畴。针对此类质疑,辩护声音要提的是张传友《关于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几点思考》认为康德的义务并不拒斥目的,康德义务是以义务自身为目的。任丑《目的论还是义务论——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深刻解读了康德义务层次以及义务和自由的关系,得出“貌似对立的目的论和义务论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环节,它们内在的逻辑联系彰显了伦理学的内在逻辑进程:善—正当—自由,这就确证了伦理学是自由之学。”③此类辩护毋宁说是以自由为桥梁,试图调和康德责任的价值目标和功利目的。
还有一种质疑源于对康德出于责任行为是形而上的担忧。有学者以康的阶级立场为靶,“将其责任论的唯心性归结于阶级软弱性和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④任丑《康德的义务论辨正——兼论伦理学的自由本质》、《略谈康德伦理学的几个问题——兼与宁新昌、许平二位先生商榷》两文中就明确指出对康德责任的形式性质疑是源于对康德伦理学的曲解,康德“责任”范畴内含的规律是意志自由,责任论的本质是自由,这与伦理学是一致,无谓阶级之争。
另有文章《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一一责任概念》、《康德的责任概念及其责任伦理观》等,则认为因康德的责任范畴是纯粹的,完全排除了经验的干扰,故质疑其出于纯粹责任的道德行为不具有入世的现实意义,而且现实中德福不一致正说明了康德该理论的抽象性。同时,辩护的文章《道德学的净化——从康德学说论道德学的义务论本质》、《康德道德律对人性的拷问》等,依次从伦理学的本质以及人性的角度提出康德责任的形而上是有必要的。陈思坤《出于责任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康德责任伦理观的逻辑基点》一文中更是直接论述了出于责任行为的可能性和公民责任行为的实践价值。这些文章显然可作为研究康德“责任”实践性的参考。
当然还有一些相对平和的解读性研究:《论康德道德哲学的理性—善良意志与义务》、《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职责(Pflicht)概念》、《义务—自律与至善—康德伦理思想中的几个重要范畴分析》、《康德关于责任的普遍命令》、《康德伦理学中的责任概念》、《康德道德哲学范畴比较》等,这些文章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解读康德伦理学体系,提出了善良意志、责任、绝对命令、普遍规律、自律、目的国王、自由等核心范畴。尤其是邓晓芒先生的《对康德第 I 章中三条原理的分析》对责任范畴的三个命题之间的正、反、合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获益匪浅。
近年来,学界出版了一些专门研究康德伦理学的学位论文,包括《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道德王国的重建》、《道德的信仰一康德的自由、自然和上帝理念批判》、《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对康德哲学道德准则和法则的解读》、《康德伦理学的确立及责任、自由范畴探析》、《康德责任论探析》、《康德道德哲学中“义务”思想》等,这些学位论文都涉及到康德伦理学诸范畴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国内研究康德“责任”范畴的主要成果。但学位论文毕竟只是作者求学期间的阶段性成果,或有偏颇。
总之,国内学者研究现状表明,对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虽有不少成果,但都只是散见各处,缺乏系统梳理。而且学者们多以责任论为切入点来研究责任范畴,思路难免局限。个人认为,若先将康德伦理学的责任论特点进行悬设,以考察责任范畴,或许会有不同发现。(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参考文献
[1]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苗力田 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
[2]王海明.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证.社会科学.2003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