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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论文

时间:2022-08-06 11:45: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体系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体系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参考文献:

[1]周凌峰徐德富:金融深化理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影响[J].时代经贸,2007,(03)

第2篇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5]王松奇:《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第3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第4篇

一、研究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独特原因

1.三十年农村经历体验对农村金融有自己感性的认识

作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20年,对农业、农民、农村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了解,对“三农”有着自己独特的情感;在农村工作整整十年(1993-2003),这十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十年,对中国的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深理性的思考;妻子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工作,家住在乡镇农村信用社内,对经济金融产生浓厚的兴趣,特别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考研时也曾连续3年报考五道口人行金融研究所,这十年是恰恰是中国金融大调整、大变革、大改革,农村金融更是如此,1994年4月组建农发行,1998年3月职能调整,对农村金融有自己亲身经历、观察和思考。譬如经历工作所在乡镇农村基金会成立、发展、疯狂、关闭和清算,自己并被迫入股,成为基金会的股东,耳闻目睹退股辛酸和艰难;再如目睹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的“脱钩”和“分家”,二者之间有类似“父子一家”的上下领导关系演变为“兄弟两家”的平等竞争关系,员工由“同事”变为“同行”,目睹它们各种利益纠纷,办公楼、家属院等“一分为二”,自己也只好搬家。在邮政储蓄工作的同学经常讲述,分配给他们储蓄任务,目睹20世纪90年代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争储大战;目睹同事之间、邻里之间等各种各样的资金借贷,给借贷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也有个别意外风险。这虽是作者自己对一地的观察和体验,但是“窥一管而知全貌”,为作者更深入的了解、研究农村金融提供感性素材;同时这种巨变及其带来的混乱对三农造成严重影响,作者有一种非常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为有效更快解决“三农”问题,是作者把农村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根本原因。

2.全面系统经济学理论学习使作者有更多理性的思考

2003至2009年读研读博的求学,一方面系统学习经济理论,特别是读博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被称为“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①教授及其研究发展经济学导师指导之下,深入学习发展经济学理论,对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更加深刻、更加系统的认识。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国民经济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金融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并逐渐强大,已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与一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金融改革也基本上是沿着不断完善中国金融体系进行的,然而由于中国经济结构存在明显的二元制结构,中国金融改革也存在城乡二元制结构,城市金融体系相对比较完善、发达,而农村金融体系明显滞后,这样不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严重影响农村金融作用和功能的发挥。因此,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也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甚至整个金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是作者选择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该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得到了一批学者的指点,凝聚着众多专家的智慧。张培刚教授在世纪名篇《农业与工业化》中讨论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的问题,作者深受大师的思想影响,认为中国在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之中必须注意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应着重讨论如何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以有效发挥农村金融的重要作用。

二、该书可能的创新之处或者自己独特的观点和结论

1.明确提出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指导理论

以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是遵循认传统的“机构观”的“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思路,陷入就机构论机构的困境,根本无法适应“三农”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情况,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的巨大需求;目前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应遵循“功能观”的“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即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根据“功能观”,判断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缺失,大量储蓄不能有效转化为贷款,资金外流严重。

2.准确概括农村金融体系与及其所处环境的特点和关系

农村金融体系所处环境――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严重影响了它的拓展,造成它病弱、脆弱;反过来看,病弱、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也减少对“三弱”“三农”的支持。要“一弱支三弱”,从政策要求上讲,有义不容辞的义务,从现实能力上来看,有心却无力的困境。最为关键的是,尽快建立起适应目前弱质农业、弱势农民、薄弱农村的金融体系,只有全面系统分析农村金融所处的经济环境,才能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不深入分析了解实际情况,就不可能找到农村金融体系虚弱的原因,也不可能建立起适合我国“三农”的金融体系。考虑农村金融及其服务对象的特点,应该采取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引导各种社会资金投向“三农”领域,鼓励农民和社会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融资能力,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状况,变“抽血”为“回血”、“补血”,反哺县域经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3.较为科学合理定位四种官方农村金融机构

农行股份制改造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但须符合基本国情;须考虑农行服务“三农”特殊的情况,也不应该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来实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离不开农业银行的大力支持;须有利于发挥自己独特的优势和长处,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拓宽服务“三农”的领域。

把农业发展银行定位于“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需要,传统意义上的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把服务覆盖到“三农”中所有市场失灵领域;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农村信用社最大的问题是自身能力虚弱,难以发挥“一农支“三农”的作用;进一步理顺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因地制宜采取三层次产权模式;目标定位于“三农”,业务创新服务于“三农”,力争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的情况。

邮政储蓄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抽吸资金,加剧了农村金融中的资金供求矛盾;消除隐形担保、显性补贴、税收优惠的扭曲机制,建立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增强其服务“三农”功能,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

4.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

首次明确提出民间金融的独特优势在于“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并据此分析三类新型民间金融机构。“社会人际关系效应”,它有四种效应组成:(1)“信息效应”,贷款人较好地处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2)“成本效应”,具有对贷款实施监督和跟踪管理的便利条件;(3)“抵押效应”,民间金融能够充分利用民间资源条件进行抵押,最为特殊的抵押品――人的道德或信誉;(4)“信誉效应”或者“道德效应”,来自社区圈子内的道德约束力,具有天然独特的超越经济优势的约束。因此民间金融更适合于为经济实力弱小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提高金融的服务范围和主体;民间金融经营灵活,快捷高效,能到达正规金融达不到的地方和领域,所以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村镇银行――农村的社区银行,其社区性体现在农村“村镇”,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贷款公司――特殊的小额信货组织,小额信贷是以反贫困、促发展为宗旨的信贷方式,完全不同于正规商业银行的特殊的制度安排来解决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问题,我国贷款公司特殊性在于“只贷不存”;农村资金互助社――回归合作金融的机构,合作金融仍具有广阔市场空间,必须积极多渠道融资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

5.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与我国农村经济的经验实证

利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率)与我国农村经济(农业、农民、农业经济)的经验实证关系。利用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VAR模型为基础的协整理论,包括单位根检验,根据滞后长度准则选取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根据特征方程根的倒数值判断VAR模型的稳定性,协整检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模型)、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等,这部分的篇幅较大,论述较为规范和严谨,为学习、研究时间序列数据的读者提供一个规范的参考模板,值得一读。

总之,该书构建完整清晰农村金融体系为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和改革提供极其具有参考价值的蓝图,也必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农村金融研究的发展与繁荣,为繁荣学术思想又添一部重要的力作,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重要应用价值。

注释:

第5篇

【关键字】欧元 泰勒规则 最优货币政策 新凯恩斯模型 发展及对策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an euro started at Euro sector finance system vicissitude and the Euro sector Taylor rule utilization to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policy-making formulation, through detailed thoroughly analyzes the Taylor rule (to contain at the beginning ofEuropean Union in the Euro sector application -unification monetarypolicy decision-making the monetary policy background, the utilization"the Taylor principle" analyzes 1970-2006 beginning of the year EuropeCentral Bank the monetary policy decision-making tendency, pointed outmoves towards the negotiable securities along with the financialsystem,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the formulation and the currentpolitical situation adapt the monetary policy is inevitable. Then apply theory to reality, conducts the key research in macroscopic and the microscopic two stratification planes, and uses the newestmeasurement economical technology, applied the new Keynes model torevise after to the process the Taylor rule to carry on based on the Euro sector data real diagnosis research, thought the Euro sector finance system the unification and the constitutive property transformed with the Euro sector Taylor rule implementation has created the macroscopic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from on microscopic carried on the proof to the most superior monetary policy. Studies the inspiration which the Taylor rule and the most superior monetarypolicy brings is, the Europe monetary policy change has its rule, and receives the macroscopic financial condition the restriction also needs the microscopic financial strategy the support. Finally, wooden Wen take zui the superior monetary policy real diagnosis as afoundation unifies our country socialism characteristic 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background in the actualsituation to discuss our country monetary policy the development andthe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Euro;Taylor rule;most superior monetary policy; new Keynes model;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

第一章 绪论

1.1 论文研究背景

2002年1月1日零时,随着布鲁塞尔皇宫设置的欧元倒计时钟钟声的敲响,欧元正式进入流通,欧元区12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芬兰、德国、奥地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卢森堡和希腊缔结的空前的货币联盟正式开始运作,标志着欧洲甚至全世界己不可逆转地跨入欧元时代。在资本主义发源地、发达国家聚集的欧洲,各主权国家让渡货币发行权而发行统一的区域货币,并建立区域性货币的超国家统一管理机构—欧洲中央银行,这是人类货币金融史上的首次勇敢尝试,必将对世界经济特别是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格局产生一系列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其中作为欧洲经济和货币一体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欧元从诞生几年来的运行来看基本上是成功的:欧洲中央银行调控欧元的能力大大增强;欧元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欧元区经济整体运行良好,虽然欧元诞生后对美元的汇率走势并不稳定,但欧元所以表现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对国际政治,经济领域的影响不应为人们所忽视。

1.2 论文研究内容

欧元的诞生,使欧盟国家货币单一化取代原来欧洲复杂多样的货币制度,这是自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解体以来国际金融领域最为重要的大事。在国际金融日益一体化的今天,欧元极大的改变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格局,成为能与美元分庭抗争的世界第二大货币体系,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欧元诞生的最初,欧元对美元的汇率先是一路走低,又持续升高,使得人们对欧元的稳定性不禁又产生了疑问,欧元日益成为大家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总体而言,前人对于欧元的研究方向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货币同盟理论的探讨:另一方面是对于欧元的稳定性的分析。而本文则是本着对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深入思考,探讨泰勒规则对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的影响,以及对据此分析得出的最有货币理论进行实证。

1.3论文的主要工作

本文研究了欧元启动后欧元区金融体系的变迁及欧元区泰勒规则的运用对欧洲央行的决策制定,通过详细深入的剖析泰勒规则在欧元区的应用,提出“随着金融体系走向证券化,国际化,制定与时局相适应的货币政策是必然的”这一观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 阐述了最优货币政策,以及在通货膨胀中的前瞻性。

b 运用欧元区泰勒规则对欧洲央行的决策制定进行了分析,使用平滑实证分析的方式进行理论与实例的分析,建立具体模型。

c 论述了泰勒规则对提高利率的作用及实现过程。

d 给出了本实验的部分关键性技术:

(1)建模方法

(2)实证分析法

e本论文主要研究工作:

(1) 建立了泰勒规则具体模型,归纳国内外对泰勒规则的研究及经验。

(2) 使用实例分析法对最优货币政策开展实例采集与分析,对泰勒规则在利率波动方面 进行讨论;

(3) 介绍前瞻性泰勒规则的理论原理和通货膨胀分析;

(4) 对利用实例分析结果进行图文说明,进行展示;

(5) 对利率平滑进行实证分析。

(6)加入货币政策改良方面的新理念,描述泰勒规则的溶入和引用,展示货币政策中的创新思路

本文对欧洲及我国货币政策改革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1.4论文的组织结构

本文共分四章。其组织结构如下:

第一章绪论阐述本实验研究的背景,包括泰勒规则运用的发展。说明本文研究内容的技术支持和时代背景,以及本文的理论基础和论文结构。

第二章对欧元区泰勒规则进行国内外理论研究与应用分析,进行图文展示并具体说明在提高利率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对货币政策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通过前瞻性分析,对最优货币政策进行总结。

第6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市场监管

一、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历程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正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经历了三个显着阶段,但特别针对西部的金融改革来的比较晚。

第一阶段:恢复旧的金融机构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国没有建立起专门为农民、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而服务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

我国农业银行具有商业银行和政策银行的双重性质,不利于其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且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直接管理下,也没有独立发挥职能的空间。再加上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非规范经营,加剧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这就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阶段: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1996年)

本阶段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符合农村融资需求的金融体系。但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农民的消费性金融需求几乎不可能从正规金融体系中获得满足,农业生产性金融需求也有十分苛刻的贷款条件,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也缺乏来自银行的资金保证。由于金融供给的不足,必然由非正规金融安排来补充,导致民间借贷和各类组织兴起,带来许多金融纠纷。

第三阶段:促进农村金融商业化和多元化(1997-2007年)

在该阶段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造;其次,农村邮政储蓄的发展;最后,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

二、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西部农村无论在地理、人文,还是政治、经济方面都有与中东部不同的明显特征,这些特征使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也存在很多不同于中东部的特征。以下是关于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金融机构单一,主要以农村信用社为农村金融主力军

从21世纪初开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开始走上以农村信用社为重点,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所和农业保险等为辅的金融体系。在很多西部偏远农村几乎只有农村信用社、邮政银行和农业银行,没有任何其他商业银行机构,民间金融机构混乱不堪。这使得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

(二) 金融资金没有发挥取之于当地农民,用之于当地农民的作用

在很多农村有这样一种普片现象,就是大部分金融机构将在农村获得的存款,输送到城市里。同时,商人的趋利性,决定金融机构要做西部农村地区的“吸血鬼”。邮政储蓄银行是一种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是典型的“吸血鬼”;农业发展银行是一种政策性银行,基本不对民间机构和个人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吸收大量存款,仅发放少量贷款,其余全部返回城市。

(三)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种类单一

我国当前西部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开展的业务是存贷款,中间业务发展非常缓慢,产品创新不足,西部金融政策实施不到位,信息咨询和信用卡服务基本没有涉及,无法满足西部农村经济活动中个人、个机构等类型经济主体对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四)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不足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各种制度还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独立、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农村,信用考核基本上就是天方夜谭,而农村民营企业缺乏规范化的财务信息,同时普遍缺乏抵押担保能力,这都使我国农村贷款更加困难。

(五) 农业保险宣传不足,覆盖面窄

在我国西部农村,农民普遍缺乏对保险的认识、了解,更别提农业保险。这与我国西部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方法不当是密不可分的。城市开展了农业保险改革试点,但对我国西部农村广大农民来说,对于农业保险还是不了解。

三、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

之前有一些学者已经提出一些关于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政策和方法,有些方法是非常可行的,但为什么现今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还是不够发达呢?这主要是一个执行问题,再多的政策、建议,执行不到位也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在学者们提出一些创新、改革措施后,各地方政府应本着发展各地区的经济为目标,监督各金融机构按规范操作;加之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以及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将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成为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体系。

(一) 促进农村资本市场健康,有序,活跃地发展

规范和完善储蓄功能,为那些不需要扩大生产,希望把钱存入银行的人,提供方便、快捷,且安全的资金存放方式。建立农业资金回流机制,以保证“三农”对资金的需求。把农村各地区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或者国家政策全额用于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贷给“三农”的再贷款。把从农村吸收的吸金用于农产品的加工生产,农业各产业的经营发展,真正做到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农民,发展地区经济。

(二)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方式

促进票据结算业务,同时积极为农村加工、村队、个人私营企业、以及各种农业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会计结算服务,同时还可以积极推行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等结算工具;还可以为个人、企业等等农村借款人提供全面的财务会计信息。由于农村地区的借贷者普遍缺少借贷方面的专业知识,如:金额、手续、需要的材料等事项,各金融机构需要提高宣传力度,金融机构应该为农村借贷者提供专业的咨询。

(三)积极发展金融工具

在西部,农村主要是以种植玉米、小麦、水稻、养殖家禽为主。基于这些特征,各西部农村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与之相适应的金融工具,使农民每年的经济收益稳定,如:在农产品市场上供过于求时,签订期货合约,或者是买入看跌期权来减少损失;在农产品市场上,供小于求时,签订期货合约,或者是买入看涨期权来减少购买成本,还可以制定相应的互换合约等措施。

(四)国家通过制定西部农村金融政策来支持农村借贷者

国家通过改善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信息传导机制,使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的借贷者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关政策信息。在西部地区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全面的信用、财产登记体系,使农村借贷者在借贷时能及时获得资金,同时也能减少农村各金融机构信贷资信考察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应出台政策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以及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利率上下线,使我国西部农村金融体系能健康、快速的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J〕.财经研究,2006,( 4)

[2]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三联书店,1988.

[3]焦兵.东西部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贡献的比较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7,( 1).

[4]周天芸,李杰.农户借贷行为与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经验检验〔J〕.世界经济,2005,( 11).

[5]张毅.西部经济发展中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探讨[J].农村金融,2005,(2)

第7篇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信托基金市场信用机制

论文摘要:文章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制度缺陷,这种缺陷主要集中表现在单一的资金供给渠道、不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低下的资金融通效率和高度集中的系统风险,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运用市场信用机制,培育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品种和体系来加以解决。

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是深刻认识中国房地产市场症结,确立中国房地产的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REEITs)作为从事房地产买卖、开发、管理等经营活动的投资信托公司.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集合资金投资计划(Coll~tiveInvestmentscheme)。其作为房地产金融体系中的市场(直接)信用,对于健全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解决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一银行体系支撑着中国整个房地产金融。一直以来,中国房地产业一直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从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现状来看,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维持房地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目前,来源于银行的资金往往占到房地产资金的70%以上,有些企业甚至达到90%。

200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18%来自于自有资金,2%来自于其它渠道,剩下的80%(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者按揭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等)都来自于银行贷款。而这只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平均估计,很多中小房地产企业运作的自有资金往往占到总资金需求的10%,甚至5%。这种单一的房地产资金供给是中国房地产金融的特点,也是中国房地产金融问题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效率问题.还是风险问题其根源往往与这一特点密切相关。单一的银行体系支撑着整个房地产金融,进而支撑着中国房地产的整个产业体系,中国银行业的负载实在太大,结果使金融政策只能在勉强支撑和减负之间摇摆,政策的收紧往往给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市场带来强烈的硬冲击,形成“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同时,资金供给的单一性也是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最显著表现特征。

单一银行体系的根源来自于中国房地产金融本身,同时也是中国金融制度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因此,中国房地产金融资金来源单一性问题要在中国金融制度改革进程的大背景上考虑,也要在充分认识中国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基础上,结合房地产金融本身的特征积极解决。

2.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尚未形成。

(1)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主要特点。完备的房地产金融应该是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和以证券化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银行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消费按揭贷款等间接融资,具有房地产投资商特征的基金(主要为房地产投资基金)供市场信用,这些构成了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信贷证券化,尤其是按揭贷款证券化.不断把银行信用转化为市场信用,构成了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可以看出,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可以作为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典范。在美国,这个一级市场是由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寿险公司、储蓄机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商业银行和部分外来投资者等多重机构共同支撑。通过证券化建立起来的二级市场,在增加房地产金融的市场流动性的同时,实际上把房地产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转嫁到整个市场这种房地产金融的“脱媒”促进了房地产金融的信用市场化.加速了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其结果是,房地产金融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更加顺畅地把资金剩余向需求转化;相应地,房地产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将有效地从单一的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更有效地避免了系统风险在银行体系中的聚集。

(2)中国房地产金融的不完备性及其核心问题。与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相比,中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存在着极大的不完备性。就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而言,中国只有银行体系支撑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金融需求,而资本市场和直接信用的相对落后,使其几乎无法为房地产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仅有的几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获得非常有限的市场金融支持。另外,房地产二级市场只能说尚在酝酿中,按揭证券化似乎还需一段时间方能走到前台,发挥市场信用的作用。中国房地产金融的一级市场是残缺的,是缺乏信用的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尚不存在,因此,中国房地产金融是不完备的。

不难看出,中国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核心问题是市场信用的缺乏,而发展市场信用只是丰富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内涵的手段,也是创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前提:事实上,二级市场本身更多的是房地产间接金融的直接化和市场化。要完成这种房地产金融体系的重塑,借鉴具有70多年政府主动推动和市场发展的美国房地产金融是必要的。根据美国的经验,其核心手段是房地产信托和证券化。

目前,我国房贷证券化仅仅是呼之欲出,与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尚未出台:房贷证券化是间接实现资金来源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手段,对于加强房贷资金的流动,培育我国专业的房地产投资商,完备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有着重要作用,其影响是长期性的。相比之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时活跃于两级市场的特点显示,它对中国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二级市场的形成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明显。

(3)中国房地产金融的资金融通效率低下。金融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将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有效匹配,最大限度地将金融资源从过剩方向需求方融通。目前,中国金融资源的融通循环一定程度上是不通畅的,出现了金融资源错配的现象,或者说金融资源的融通循环中出现恶劣梗塞。一方面,由于中国金融体制本身的非市场化特征,金融资源并非完全按照市场化的风险收益对称性原则进行效率配置,造成银行的资源有很大部分流向了那些规模小、风险大的房地产企业。银行对所有制所形成的偏见、计划体制遗留下来的信用软约束倾向、相关人员的道德风险共同作用,使得金融资源的很大部分流向了那些自享受收益,由银行承担风险的房地产企业,风险和收益失衡,金融资源在房地产行业的配置效率受损。另一方面,中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其收益性应该为资金剩余者提供分享增长的机会,而大量的存款滞留于银行的账面上获得很低的收益,无法通过有效的市场渠道直进入房地产行业,分享行业发展机会。然而,如果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些金融资源的所有者恰恰是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因此,中国金融资源的提供者不但无法获得行业增长的收益,而且最终承担了行业本身的风险以及中国金融体制存在的固有的道德风险和体制风险。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融通效率低下的原因有更为宏观的经济金融体制背景,但如果能从房地产金融本身特征出发,减轻房地产金融对银行体系的依赖性,发展市场信用.即为有效金融资源需求提供金融资源供给,叉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房地产行业增长收益的机会,同时将大大推进中国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进程,提升中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4)中国房地产金融蕴含着较高的系统性风险。构成中国银行业危机隐患的巨额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90年代房地产泡沫所遗留下来的,取终聚集于银行体系,面对入世后新一轮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银行仍将面临相同的问题.面临承载行业发展所不得不积累的风险。这种趋势已经从银行的资产组合的变化中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必须在理解系统风险和金融危机动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金融体系进行制度创新,找到化解风险积累的制度安排

二、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利于解决我国现有的房地产金融问题

1.有助于促进市场信用的发展、信托制度的表外安排使得其具有直接融通金融资源的能力.充分体现了市场信用的特征。与其它金融制度安排相比.更具全能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可以很好地嫁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能有效地将金融资源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配置。

目前.我国信托业才真正开始起步,这种极强的制度优势尚未能发挥出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H’s)是被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检验过的市场信用机制.也是信托介入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要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的引入,必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信托的制度优势,解决我国房地产业资金来源的单一问题。

2.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的融通效率。毫无疑问,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引入将为我国房地产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融通机制,事实上,自“一法两规”颁布以后,信托的房地产融通功能已经通过各种指定性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形式体现出来:但是,目前推出的房地投资信托计划仅仅是单一的融通手段.无法成规模化和长期化,因此也无法成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从单个房地产信托计划过渡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利用信托基金在募集、管和退出上的规模性和系统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才能作为我国房地产业制度创新和金机构创新的产物,集政府、银行、企业和投资方面要求和利益于一体,真正实现信托融的长期化和规模化。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将一定程度疏通我国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中击力度;同时为那些有意分享房地产行业增长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

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入.将会系统改变目前金融资源供给的单一性问题,改变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供给格局,真正提升我国房地产金融的融通效率。

3、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备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金融机构的特征,通过金融平台募集社会自由资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对以银行为主的间接金融形成了极大的补充。

信托对完备房地产金融体系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信托进入房地产金融领域,其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方式介入房地产场.不但参与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金融资源供给,也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有助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备性的提升。第二,证券化是创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核心手段,而证券化所要求的“破产隔离”的结构安排也离不开信托这一载体.

4.有助于降低我国房地产金融的系统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不仅可以增加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备性,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而且有助于金融系统风险的分散,降低危机产生的概率,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安全。

明斯基(H1anP.Minsky)的金融体的脆弱性假说和外来冲击性理论,分别解释金融危机的内因和外因内因在于金融体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体系对风险累积的分散能力。从金融体系本身的角度看,金融危机的爆发源自金融风险的增加、累积、局部超过限度,最后传染至整个体系,因此,金融体系对风险累积的疏通、分散安排。虽然不能完全消除金融危机,确可延缓或避免金融危机的爆发。

具有间接金融特征的银行信用和市场信用对于风险的分担方式是不同的。银行对风险进行跨时分担比较有效,容易把风险在未来和现在之间进行分配;市场信用跨空间(erc;一sectiona1)风险分担能力比较强.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分摊。跨时风险分配意味着,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拥有的资产的交易性较差,同期调整的难度较大,只能在未来和现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在当期解决风险积累问题,结果是在某一时期的风险一旦超过了警戒线,金融危机就会爆发。

市场对风险的跨空间分散是指可以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风险分配,风险分配的扁平化功能比较明显,可以有效地解决当期的风险累积。因此,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通过引入房地产信托发展市场信用,不仅为房地产金融获得更为有效的资金供给途径.也将大大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

三、政策建议

1鼓励现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向专业化发展。目前我国由信托公司推出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由于受到每个信托计划合同数不能超过200份(含200份)的限制.单笔合同金额较高,风险集中,信托整体规模不能够实现大的突破,难以实现房地产多项目的分散投资。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和法律制度支持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经过试点发行,采取向全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收益凭证.成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股份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采取场外直接交易方式,使其具有较高的流通性,发展成合法、流通性强、具有一定专业化优势的房地产投资主体

同时鼓励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集中专业管理和组合化投资组合,聘请专业性顾问公司和经理人来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与投资运作,并实行系统投资策略,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取得较高投资回报。

第8篇

【论文摘要】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估计偏高,因此影响了对金融稳定性的衡量。本文讨论了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应如何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应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的财政金融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入WTO后,中国面临着金融风险相互传递所带来的风险。这对于中国构建稳健的金融体系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金融稳健统计在衡量金融稳定性中的地位: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风暴在全球经济体系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性。随着金融业趋向全球化,全球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和依赖加强,金融风险在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也在增强。此时,在国际化的背景下,金融稳健统计成为了新时期维护国家经济稳定、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必然要求。

在货币与金融统计中,对金融稳定性的审慎分析包括金融监管统计和金融稳健统计。其中,金融监管统计是从微观层面上,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监管和统计,衡量的是个体风险;而金融稳健统计则是从宏观层面上,对各个金融机构的集体行为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统计,衡量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即系统风险。

金融稳健统计,是一个国家检测宏观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工作。其核算基础是《国民经济核算》《国际会计准则》和《巴塞尔协议》,在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信用状况的监控方面,金融稳健统计遵循审慎性原则,坚持《巴塞尔协议》中的CAMELS标准,它包括五项考核指标,即: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收益与利润状况,流动性和对市场的敏感程度。金融稳健统计涉及的统计对象包括存款机构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部门、住户部门、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其中,对一国金融稳定影响最大的当属存款机构部门。

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因此,巴塞尔协议始终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90年代中期来,由于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尽管《巴塞尔协议》中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但国际银行业存在的信贷风险远未消除。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表明,即便在银行资本充足和资本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流动性出现问题也容易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因此,在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的最终文本,并要求各成员经济体两年内完成相应监管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虽然目前来看,我国难以在短期内达到巴塞尔协议新标准,但是从长远看,我国金融业分步骤地实行。

根据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指导意见》统筹考虑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要求,设定了三个层次的资产充足率监管标准:一是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二是引入逆周期超额资本要求,三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

二、金融国际化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在我国,由于商业银行损失准备计提严重不足,因此导致估计的资本充足率严重偏高。此外,对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银行,没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并在许多方面放宽了标准。这些问题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的重要原因。伴随着金融国际化发展趋势,各国都在不断地对金融监管进行调整,适合国情的、有效的监管框架是促进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维护公众的信心的关键。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在开放发展中应一些做必要的调整,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的对策有:

1、监管理念、内容、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

监管活动应从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监管行为;从注重金融机构外部监管向注重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及加强行业自律转变,实现社会联动监管;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控制金融风险的思路,从目前以防范风险为主的监管向支持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监管转变。

2、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

加强综合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整体监管的水平和效率,从整体上降低监管成本。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对有些业务和有些领域应当实施联合监管和综合监管,要充分发挥银、证、保之间有效的政策协调的信息共享机制的作用,从整体上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3、完善金融法律体系,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经济体而言,立法之后会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并付出高昂成本。如不尽快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填补金融监管的法律空白,外资金融机构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优秀人才,有可能发现法律漏洞乘虚而入,从而引发恶性行业竞争,影响金融秩序。

4、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为最终的同一监管创造条件:

建立有效的金融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国金融健康运行的必要前提。但是一国选择何种金融监管体系模式或金融监管体系变迁的路径则取决于其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在西方各国监管的发展的发展中,英国、美国的金融监管最具有特色。尤其是监管机构和监管内容的变化最能反映出金融监管制度的适应性与灵活性。

加入WTO后,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将越来越多地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将会面临外资金融机构全方位的竞争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各金融机构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对策,不仅需要注意各金融机构盈利能力的提高,更需要注意其安全能力的保障,因此,新时期下金融机构业务,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能力的与时俱进,更需要我国的货币金融统计工作加强金融稳健统计的基础,为提高金融体系稳定性、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强金融体系对抗风险的能力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

[1] 王佳佳.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J].理论界, 2009, (01)

第9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新农村建设

1农村金融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

1.1农村金融促进乡镇和私营企业的发展

通过农村金融信贷的支持,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利用获取到的资金发展起了自己的业务。随着规模和业务扩大,以及为了满足适应市场化和国家化的需要,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小城镇建设,从而带动了企业产业的发展,这些都归功于农村金融的支持。

1.2农村金融带动了农村信息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在“三农”的开展过程中,引进农业所需要技术、购置优良品种和进行农用设施的改造以及聘用技术人员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将给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步伐。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民需要农村金融来服务于自己的生活和生产

农民发展农业、养殖业以及扩大生产都需要在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农村金融来解决。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在仅仅满足于以往的贷款和还款业务,更加倾向于更丰富和方便的服务,比如:结算业务,投资业务等等。农民的生产生活、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农村金融有直接的关系。

2农村金融发展和改革的建议

2.1大力发展新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均衡发展

金融和经济发展是离不开,是一个整体,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个的经济体,金融就很难发挥其作用,因此,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现象,只有不断地通过在供给中创造出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真正的解决这一问题。

2.2建立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根据农户和企业发展多层次性和多样化的要求,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催进其可持续发展;开发适合新农村建设所需金融品种和服务,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控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协同运作,能够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2.3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为农村金融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更加灵活的担保机制,为贷款发展农村经济扫除障碍。新晨

2.4引导和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不能很好的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在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性的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其作用,同时要重视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放宽市场准入提交,杜绝非法操作,使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3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的为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满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魏雅丽.中国农村金融成长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发展;收入分配;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6-87 -03

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世界经济发展史反复证明,金融抑制和金融过度都会损害经济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期,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罗纳德·I·麦金农和列文等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率先提出并推动了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发展指金融体系的规模或效率得到提高,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是金融体系是否具有促进实体经济增长的功能。在影响经济增长的诸多因素中,金融发展一直是国内外研究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然而各种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金融中介在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如新古典增长理论(Goldsmith,1969)认为,金融发展与投资有效性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强调金融自由化在增加储蓄和投资方面起着重要作用(McKinnon,1973;Shaw,1973)。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通过有效的资本配置可以提高投资有效性,金融机构的产生与成长促进了经济增长。而与之对立的观点则认为,是经济增长导致金融发展,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并不重要。例如,以(Lucas 1988)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以往的经济学家们过分强调了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认为经济发展会创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而导致金融部门的发展,是经济增长带动金融发展而不是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金融发展除了对经济规模产生作用外,对经济结构特别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动也会产生一定作用。有关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的研究却是在最近十多年间才发展起来的。(Greenwood和Jovanovich,1990)的理论模型开创了该领域研究的先河。在此以后,与其观点相近的文献逐渐涌现,大都是要证明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倒U型关系。中国也有很多学者就此问题展开了研究。然而大部分中国学者的实证研究结论都与国外的理论有一定矛盾之处。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尚处在金融发展倒U型的前一阶段,也可能是由于研究者并没有区分金融发展规模与效率的缘故。

本文的目的就是想简要评述研究金融发展、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文献。本文以下部分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简要评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文献;第三部分简要评述研究金融发展、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文献;第四部分是结论部分。

一、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一)理论研究

在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中,各国学者都致力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由于各国的学者研究角度不同,他们设计的金融发展指标也不同,且各个指标的统计口径也存在差异,使其结论不尽相同,但就研究结论而言,主要有以下个方面:

1、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Robert Lucas曾说过经济发展中金融的作用被过分强调了,内生的技术进步才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持这一观点的这些学者认为经济和金融沿着各自的方向发展,不存在因果关系。

2、金融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就外国来看,Goldsmith在1969年以金融规模占GDP的比重设计了金融发展指标,对1860~1963期间35个国家进行实证研究,验证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具有很高的相关程度。McKinnon则用M2占GDP的比重构建金融发展指标,在对7个国家实证分析后发现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而列文等则对戈德史密斯的研究进行了改进和发展,在1993年用4个金融发展指标对80个国家进行分析,证实了金融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

3、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抑制作用。Edward S.Show和McKinnon的研究表明由于金融市场上供给及需求不足促使经济结构上的供求弹性较低,抑制了经济的发展。金融发展对经济的抑制作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4、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互为因果关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作用,经济学家WangEC建立了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就说明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研究表明金融发展有利于长期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同时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要求金融市场同步发展,以促进金融发展。

(二)影响机制

现在经济学家们已经大体认同了金融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对于这一领域的理论与经验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推动其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而金融体系又分为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对应于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方式。

第11篇

论文摘要:中国金融系统由过去的单一银行制转变为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已进入深化金融改革和适应入世后金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但这并不等于说必须在金融领域内全方位地与国际金融接轨,事实上,在金融领域的许多方面,我国还不具备金融创新的条件,因此,应当结合我国金融国情,循序渐进地在一些方面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的进程。

0 引言

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有了较大转变。在走向市场的这段期间,其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与此相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创新变革则显得有些滞后。自从1979年我国打破了“大一统”的金融管理模式之后,相继推行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措施,但是,改革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了外延的扩展上。如增设一些新的机构网点,引进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住房抵押贷款、CDR、QFII等),开辟一些新的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回购协议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等)等,即遵循了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和市场创新,而对现有制度框架和金融秩序可能造成潜在威胁的深层次问题,采取的往往是迂回方案或者基本不予涉及。也就是说存在着明显的“三重三轻”倾向,即重增量,轻存量;重体制外,轻体制内;重金融组织与金融工具,轻金融制度。显然,这就与金融创新的系统化变革思想有些相违背。参照熊彼特的技术创新思想,我们不妨将金融创新分解为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制度创新。那么,这四者应该说是一完美组合。金融要创新,就必然融合了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其一个极为重要的目的,我们知道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现有制度所不能实现的潜在利润,它有着将外部收益内部化的能力。具体到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金融制度的创新,它之所以受到重视,同样在于其将闲置的金融资源加以重新配置并投入使用的能力。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承载市场的有效的金融制度,又何以创办适应市场运行的金融机构?机构不存在了,那么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工具又怎么会诞生呢?当然,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有了较大转变。在走向市场的这段期间,其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与此相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创新变革则显得有些滞后。

1 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从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来看,它可分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四部分。

1.1 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改革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有这样几个难点,即如何建立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管理,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由于过去我们长期以来回避了这个问题,1993年以来大家对目前这种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提出了很多非议。因为组织体系的设立体现看其功能,一定的功能也要通过定的组织体系来实现,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有专项贷款权。这点遭到大家的猛烈批评。国外有人据此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从上到下有一个专项贷款指标。这个专项贷款有一部分是国务院点名的,由专业银行去具体办理。

正是由于中央银行的利润留成、中央银行具体办业务、中央银行层层普设机构层层有资金使用权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大家对中央银行普设机构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而且现在不论从国际上,还是国内经济界、理论界、中央各部委对中央银行提出的意见都是希望中央银行要按经济区划设立,取消县级支行。我们现在人民银行分行既有一定的规模调节权,又有一定的资金调节权,反而总行的资金调节权不是很重要,也不是很集中的。所以,1993年中央把省分行的资金权收回了,只留下农副产品收购权及资金。调剂规模权也收上来了,只能给到各专业银行,从而在资金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大家知道中央银行有三大工具: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是各国中央银行都轻易不敢动的,票据再贴现业务在我国也不多,我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信用放款。如果要很好地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话,应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的最主要工具是财政债券。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长期的可以通过回购协议来实现,短期的可以买断。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吞吐基础货币,最大的优点是公开。因为对于每个商业银行来说,不是直接把钱给你,而是谁吸收了基础货币谁就有贷放能力。这就解决了建立个比较合适的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

1.2 银行的组织体系。组织体系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种金融机构在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1.2.1 关于政策性银行设立问题。我国对中央银行的倒逼机制很重要的是专业银行兼有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双重业务的存在使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力。所以,大家提出要尽快分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

1.2.2 国有商业银行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树立利润目标有恐惧心理,怕因此而扰乱了金融秩序。对政策性银行也有误解,好像政策性银行就是一种赔本的银行。如何把我国的国有专业银行转变成国有商业银行,除了必须把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外,主要是在经营机制上要把经营的风险真正放在专业银行身上,让其自负盈亏。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誉与政府的信誉是有区别的。这里不仅政府的信誉与银行的信誉不能完全等同,而且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商业银行的信誉也不能完全等同。只有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国家的信誉能够等同,因为中央银行的信誉是以一个政权的存在为基础的。如果作了这种区分,社会就会对商业银行产生种很强的约束力。

1.2.3 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除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之外,还存在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包括保险公司、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城乡信用社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因为它具有支票的创造功能,所以实际上是小的商业银行,只不过其资本金的构成与国家银行、股份制银行有所不同。所以当前从政策制定来说还主要强调其合作的一面,但从发展趋势来说则要更多地强调股份这面。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严格界定资金来源、业务范围和规范经营。

2 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未来改革的思路

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金融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健全金融调控机制,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取得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2.1 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

2.2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清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

2.3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从保护存款人、投资人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强化市场约束,加强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形成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与宏观调控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中央银行加强对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测和管理,防止各类金融市场、各种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第12篇

关键词:金融生态;金融结构;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建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6(04)-0040-09

一、引 言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面促进作用已得到大量理论、特别是实证研究的支持。近年来,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多聚焦于从不同金融结构间的差异入手,来探讨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两种主要类型金融体系对经济体的不同作用机制。然而,此类研究多从跨国层面、转轨国家宏观层面视角来研究不同金融结构的作用机制,而针对那些存在显著“二元经济”分割现象的转轨经济体内部,特别是针对处于弱势地位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中金融体系结构及其动态演化规律的研究,涉及得相当少。事实上,在存在“二元经济”分割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区域经济中,厘清差异化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相关作用以及金融体系内在的动态演化规律,对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更为现实的紧迫需求。

众多发达、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及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都表明,以小企业为核心的民营经济部门对一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建构都起着相当重要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且在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农村经济起飞的核心要素―――企业家精神创造、示范、扩散和组织、技术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Kayanula and Quartey 2000,;Mead and Liedholm 1998,; Schreiner 2002)[1]。小企业的生存和成长必须依赖于有效的金融体系。这种有效的金融体系在农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是多样化的,既可以是依赖以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为主的金融体系,也可以是非正式金融起相当作用的金融体系,甚至是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分工协作的竞争性金融体系。一种金融结构与制度安排是否适当,归根结底要以其是否能有效服务于该社会的客观金融需求为评判标准。在我国以区域经济为发展模式的工业化进程中,各农村地区间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在同一地区内,各乡各镇的经济发展程度与发展方式都有较大差异。农村区域金融生态的成长水平并不取决于该地区金融机构的人为简单扩张或收缩,而取决于当地金融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以及与之相应的资本形成水平,或者换言之,取决于该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从国内现有文献来看,多数研究仅仅从农村经济中经营传统农业生产农户的金融需求角度来解析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信贷约束、金融制度安排和设计等一系列问题,而忽略了从决定农村金融市场中现代商业性质金融体系能否有效运行的中小微型工商体系视角来进行分析的思路。更为重要的是,即使是以银行中介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中,究竟是以大银行为主,还是以地区性中小银行为主;是以集中垄断型的银行结构为主,还是以竞争分散型的银行结构为主,厘清这些冲突对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制度设计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实质上,从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主体来看,只有农村经济中出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业企业后,现代商业性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才能得以健康地生存、发展和演化。这就是农村金融体系建构的关键性因素。单纯的农户性质的金融需求是不能孕育出现代商业性质的金融体系。基于这些事实,本文拟从农村经济中企业体系的金融需求特征入手,从工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角度入手,通过对中国地区农村金融生态和金融体系发展的差异性解析,利用解剖“麻雀”式案例研究方法来探寻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微观层面交易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行为选择交互影响因素和机理,进而为我国日显紧迫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体系建构提供一个可供借鉴的解答。

二、交易主体、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适应性互动

金融发展很大程度上表现出金融体系结构的差异,对于中介主导性金融体系和市场主导性金融体系究竟哪种金融结构更有利于经济发展,依赖于经济发展自身的内在特性(Allen and Gale)[2]。以银行体系为主的中介主导性金融体系在信息收集、风险监管、企业外部治理机制替代方面具有优势;市场主导性金融体系在风险分散、创新企业成长、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方面具有较强优势。

一个重要且易被忽略的事实是,高风险、高创新、技术创新路径不确定性高和产品需求不确定性高的经济体系适宜于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功能发挥,而以传统轻加工型制造业为主体、技术创新路径不确定性低的经济体系适合于中介主导性金融体系。由此,根据经济体发展水平和发展特征的现实情形来确定适合金融体系的组织和制度安排是极为关键的问题。与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为核心的金融市场相比,在一个不具备信息有效生产、披露、利用的经济体中,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中介机构的金融体系在交易成本与资源配置效率上具有相对优势(林毅夫)[3]。换言之,可以这样认为,在一个现代金融制度还没有完全构建起来的经济体中,由于缺乏信息生产的专门分工,导致信息交易的成本极高,即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形更为严重,此时,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中介机构能够利用与企业长期交易所培育起来的互动关系来有效识别企业借款项目与经营情况的风险信息(Guzman)[4]。银行通过与企业建立的长期信任合作关系,存在投入资金和精力去收集所贷款企业风险信息的激励,并把这部分投资费用分摊到一个更长时期内,从而降低每笔贷款的平均信息成本。这实质上就解答了为什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现发展阶段的改革取向只能是以建立地方性专业化商业银行为取向的深层制度因素,而不能是不切实际的金融市场跨越。而且,这种长期关系所带来的“锁定效应”可能会给银行对企业信息的掌控产生垄断,进而造成银行对企业榨取“准租金”。所以,经营良好的大规模企业并不会仅仅依赖金融中介机构融资。这种情形所造成的现实结果就是农村金融体系所面临的客户只能“锁定”于中小微型企业工商业及小农农户。

以上分析实质上也就揭示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阶段所面临的整体交易主体类型及其风险特征。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交易主

体容易“锁定”于农村地域中小微型企业及小工商户,因此,农村金融体系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特征远远大于工商业发达的城市金融体系,这就决定了农村正式金融体系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与单一性。这种情形在发展中转型国家尤显特出。农村正式金融体系发展的这种内在滞后型与单一性从一定程度上也就决定了其必然不能满足具有需求多种层次性的农村金融,也从另一角度反映了农村信贷市场中“信贷配给”广泛存在的必然性。更为重要的是,这会产生一种两难冲突:源于高系统风险的农村金融体系供给不足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需求力度之间的两难矛盾。何以解决这种两难冲突?市场的内在交易力量进化出两种解决思路。一种是收益风险对称机制。高风险对应高收益,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提高贷款的收益指标―――利率来弥补其较高的风险。由此显见,农村金融市场有着利率自由浮动与自由定价的内在需要。

然而,如果一国或地区的农村金融政策是限制利率的浮动区间,特别是规定贷款利率的上限,最有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农村正式金融体系发展的严重阻碍与效率不足。理论研究表明,即使是利率可自由定价的信贷市场中,银行作为金融中介也不可能满足所有有效金融需求。Stiglitz andWeiss[5]的经典研究证明:在一个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内,单纯的利率机制并不能满足信贷市场的需求与供给的“出清”,也就是说,即使某些借款者所提出的利率无限大,也不能从银行机构中获取贷款,根源在于这些借款者的风险类别与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函数之间存在内在的不可匹配性。这就是著名的“均衡信贷配给”理论。他们还进一步指出,这种“信贷配给”现象典型存在于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因此,这就需要另一种解决思路的出现。抵押担保机制作为一种最重要的非利率手段就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减轻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美国约80%的小企业贷款是通过抵押担保形式获取的(Glassman, 1982),近70%的工商业贷款使用了担保(Berger and Udell )[6]。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也明文规定所有银行贷款都必须以抵押或担保的形式发放。担保抵押与贷款利率、规模、期限的组合形成了债务合约结构。银行通过这些合约要素条款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与甄别,来进行风险与收益的配置。作为最重要的非利率因素,担保抵押与其他方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有效手段。从理论角度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企业中担保抵押的存在与否影响了相应金融体系的发展程度,这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尤显重要。Bester[7]的研究表明,银行可将担保和利率按相反的方向来设计信贷合约组合,低风险的借贷人选择低利率、高担保合约,而高风险的借款人选择高利率、低担保合约,从而使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风险类型对其分离和筛选。但是,担保抵押所蕴含的这种有效分离与筛选机制仅仅在充分竞争的信贷市场中有效,而在卖方垄断的信贷市场中却可能发生“失灵”现象(Besanko and Thakor)[8]。在信贷市场是充分竞争条件下,由于利率必须补偿成本,高风险的借款人必须支付比低风险的借款人更高的利率。如果其伪装成低风险的借款人选择低利率、高担保的合约,其在竞争市场中由于自身可抵押担保品的限制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抵押,从而被阻止选择低风险合约,因此,担保抵押机制在这种情形下可以发挥其筛选甄别机制作用。相反,在卖方垄断信贷市场条件下,银行由于其垄断地位存在向有较高还款能力(低风险)借款人索取更高利率的动力,因为低风险借款人的创利能力要高于高风险借款人,这样可能的结果是低风险借款人所面临合约中的利率要求要高于高风险借款人所面临合约中的利率要求,迫使低风险借款人去选择高风险借款人的合约,因为低风险借款人首要关注的是利率的高低,而不是合约中担保品要求的多少。因此,担保抵押机制在卖方垄断信贷市场中就可能不是一个有用的筛选工具。Bes-ter(1987)还有一个重要发现,借款人可担保财富的普遍不足同样会导致筛选机制的失灵。我国农村信贷市场中的交易主体主要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比较优势为主体的中小微型企业中可供高质量的抵押担保物品严重不足,国有银行(主要为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信贷市场中占据绝对卖方垄断地位,而且存在利率管制以及以商业银行法律条文规制下的强制信贷担保抵押要求。由此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正式金融体系发展的严重阻滞与效率低下,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撑的严重不足及农村金融体系中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的现实分割。

三、金融结构与农村经济发展匹配性的一般逻辑

按照林毅夫[9]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从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互动关系来看,在不同的经济发展特定阶段,一个经济体金融结构的优劣取决于:金融结构中各种金融制度安排的特性和按要素比较禀赋结构的特性所决定的实体经济结构中企业资金规模,以及生产技术创新程度和产品市场中不确定性等特性的匹配程度,“当三者的特性相互匹配,能够使金融体系所动员起来的资金实现最优配置,进而使金融体系能够最大地动员资金,这样的金融结构就是最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优金融结构”。进一步分析,金融体系的微观结构安排也必须是与实体经济体的发展状况和内在风险特征相匹配的。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需要一个多层次、金融安排并存的灵活农村金融制度设计。其中,既应该有直接金融也应该有间接金融体系,既有正式金融组织也应该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既要有适合落后地区的政策性金融与扶助式金融,也要有适合发达地区完全商业性质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

Berger和Udell[10]这对研究组合首次从小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关系性贷款与银行规模和内部组织结构的相关关联关系入手来研究银行金融中介的行为选择与效率问题。其研究思路首先从银企间的多层委托关系展开,认为存在小企业主银行客户经理(信贷员)银行高层管理层银行股东银行债权人与监管机构的多层委托逻辑链条,同时技术创新,信息基础设施,法制、法规环境及商业环境,市场结构四维外部因素制约着每层委托关系的执行效率。银行的规模与组织结构的差异影响着信息在这些委托逻辑链条中的传递成本。大规模、多部门科层制银行由于规模经济的需要和复杂的组织结构而导致委托链条过长,使其擅长于处理基于易于观察、鉴别、传输的“硬数据”(公开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记录)“交易驱动型”的大企业贷款业务,这就天然地产生了银行对小企业融的资歧视现象;而且,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既包括资信和项目事前审查成本,也包括事后监督、控制、再谈判成本,这就严重削弱了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动机。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从大银行融入频率高的

小额资金时,大银行由于其规模大,必须采取多级的分支行委托机制,造成审批手续繁杂,周期过长,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征所内含的资金需求规模小,频率高、周期短、流动资金为主、且要求服务快捷方便等融资需求特征不相匹配,因此也就严重削弱了中小企业向大银行借款的动机。相比而言,小型地方性专业银行由于组织机构设置简单,能够通过减少“软信息”传递所需的委托层次,减少管理层对客户经理的干涉,通过银行业务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和小企业主与客户经理建立长期信任合作关系获取的有效信息,来监管贷款实施中的风险,以达到降低或缓解小企业中严重信息不对称的目的。由此给我们提供了思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着眼点应放在地方性小型专业银行的作用上去,同时作为客户和银行放贷决策者之间的信息连接者―――客户经理在地方性小型专业银行中的地位与作用应得到足够全面地认识。事实上,我国很多农村基层银行机构对信贷员的监管、激励机制的普遍严重缺位,加剧了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迫使银行贷款行为更多地依靠可抵押担保要求。

从市场竞争本身的功能来看,一般地研究认为,垄断的、银行集中度高的金融体系通常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效应。相反,充分竞争、银行集中度低的金融结构往往伴随着较高的经济增长(DewatripontandMaskin, 1995; Guzman et al)[11]。然而,从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来看,并非充分竞争、分散型的银行结构始终如一的有利于信贷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有利于经济增长(Cetorelli and Gambera)[12]。特别是对处于资源有限的“二元”农村经济起飞阶段,竞争分散型银行结构体系可能反而不利于资源配置的实施,从而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正如我们以上分析的结果表明,针对农村金融市场中地方性中小银行的有效贷款方式来说,基于“软”信息的关系型借贷可以缓解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从而缓解相对大企业的中小企业“信贷配给”现象。一方面,处于垄断地位的银行可以通过主动选择利率水平和抵押担保要求组合,通过和借款者的长期交易关系,达到对不同类型借款者进行有效的甄别和筛选,降低了信贷市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风险;另一方面,适度垄断的银行结构能有效地减少银行业的过度竞争,有利于成长阶段中小银行的生存、发展,减少金融不稳定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在农村经济的起飞阶段,只有当农村经济中出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业企业后,适应现代商业性质的金融资源基础和金融生态才能形成,现代商业性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才能健康的生存、发展,也就是说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金融发展水平。单纯的小农性质的金融需求是不能孕育出现代商业性质的金融体系。Carlin和Mayer[13]的研究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选择和建构具有特别的启发意义,他们发现,在OCED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银行集中度越高的国家经济发展就越快,当这些国家进入技术创新发展阶段后,银行集中度却和经济增长转变为负相关关系:银行集中度越低的国家R&D支出份额越高,依赖外部融资的高技术、高创新部门增长的也越快。这就给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启发:对于经济处于工业化起飞阶段的农村区域经济体应该实施垄断性银行结构体系;而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初级完成阶段、转向为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创新型阶段的农村区域经济体应实施适度竞争性银行结构体系;在农村经济完成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后,非正式金融逐步被正式金融所替代,现代多元化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体系就应该成为主导力量。农村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的相关特性见表1。

四、微观层面金融结构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匹配性:来自江苏农村地区的案例调查

为了验证我国现实农村地区中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差异、不同特易主体的金融需求(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对金融结构和金融生态体系变迁和演进的内在动力机制,我们采用微观层面的具体案例调查分析方法来进行对比研究,从作为供给者的金融机构和作为需求者中小企业双方的微观需求特征两方面入手来剖析金融结构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内在机理。

考虑案例研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且具有“解剖麻雀”之功效,我们选择两个自然禀赋相同、初始发展条件相似、地理位置较接近,但是近年来各方面发展状况具有显著差异的乡镇来作为本文研究样本。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形式来获取第一手实证材料。

(一)对两地区金融生态体系的比较分析

从实践来看,戴南地区和戴窑地区金融结构体系已经出现相当显著差异,这种差异正如我们理论分析所述,主要来自于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内生推动。具体情形见表2、表3。

2005年工业产值达180亿元,占全国不锈钢产品销量1/6的戴南不锈钢制品产业集群的形成,归功于根植关系型社会资本网络的专业化销售商网络和销售市场的核心作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某个个人“偶然”发现了不锈钢产品的市场贸易机会,通过“亲帮亲、邻带邻”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成了散布全国各地的专营不锈钢产品的专业销售商。资本积累、销售渠道的掌控和先入利润的存在激发了贸易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移,由产业集群初以低级原材料、简单技术产品为主,发展到如今40多个产品系列,1万多产品, 2000多家企业,产业链延伸充分,专业化分工细化,大企业为核心,小企业紧密协作,具有初步自我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能力全国第一的不锈钢制品生产网络体系。正是以小企业和专业销售商为主工商业体系的兴起,一方面为竞争性多层次银行体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和金融资源;另一方面产业集群内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处于不同发展生命周期的企业具有不同的成长特性,不但其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和战略目标函数存在差异,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财务平衡状况、风险特征、资本结构选择行为、创新技术研发投入和产业结构调整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由此,所决定的差异化风险和收益特征也就内在决定了直接和间接金融分化、大规模多元化银行和地方性专业化中小银行分化、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分化。与戴南地区不同的是, 50公里之隔戴窑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体系却呈现完全不同情形。正式金融体系处于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单一垄断性银行结构,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很大程度上是农村金融资源的“抽水机”,非正式金融体系多发生基于互质的友情借贷和民间高利贷形式,而且在出现几起携款逃债事件后,民间信用体系受到根本性地打击,非正式金融出现萎缩和担保抵押要求倾向。仅从这一点可看出,非正式金融有着信用实施和监管的天然弱质性,经济发展的必然内在要求正式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戴窑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农业生产、水产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苏北最大的米加工产业集群)三分天下的格局, 2005年工

业产值1. 9亿。但总体上来看,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风险特征决定了该地区交易主体的金融需求内在风险特征,由此决定了该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相对于工业发达的戴南地区的金融生态有着根本上的不同,进而决定了该地区的金融结构体系根本不同于戴南地区的金融结构体系。

(二)为了更深入从农村金融市场中交易主体微观层面来寻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金融多样化、多层次化需求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关键性影响,在江苏发改委和当地行业协会协助下,我们设计且发放了针对企业的问卷调查,其中戴南镇发放了100份,戴窑镇发放50份,收回率100%。基本结果见表4。

综合WTO对微观金融服务的界定,在主要考虑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实具体情形,我们从产品、质量、数量、期限、价格等五个方面的主要要素上来作为考察信贷市场交易主体―――中小企业体系的需求动机及需求结构差异,转而剖析出农村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的现实金融需求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匹配性和有效性,进而揭示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处于不同产业升级特性不同规模交易主体的金融需求,不同产业结构差异对农村区域金融结构和金融生态体系变迁和演进的内在机理。一般来说,需求要素敏感度越高,越有可能成为不同区域企业体系的核心影响因素,一旦某些需求要素形成区域企业体系的需求核心,它并决定了区域整体交易主体金融需求的基本特征,同时就成为农村不同区域金融结构体系制度安排、机制设计、演化路径的内在决定因素。

从我们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戴窑地区现阶段对银行机构最敏感、最受到重视的四个问题依次是可担保、抵押要求(100% ),手续繁杂、周期长(94% ),数量和期限限制(92% ),社会关系(90% );戴南地区企业体系现阶段对银行机构最敏感、最受到重视的四个问题依次是数量和期限限制(96% ),手续繁杂、周期长(94% ),资信要求(资信评估等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92% ),可担保抵押要求(92% )。从这两个经济发展水平截然不同、产业升级需求、企业技术创新要求完全处于不同阶段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主体核心需求要素对比来看,既存在相似点,也存在差异点。(1)贷款数量和期限限制,手续繁杂、周期长,可担保、抵押要求是两地区共同最敏感、最不满意的三个要素。这深刻反映了国有银行为主的农村银行机构内部组织结构、治理结构、信息处理机制与激励机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而且,这三个要素在两个地区的重要性排序有所差异,又反映了这些要素对于两地区的阻碍效应存在显著差别。戴窑地区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规定所有企业、个人借款都必须至少两个以上的担保人,而且除了具有商业性质店面房外的其他任何资产不可作为抵押物,因此可担保抵押要求是该地区最不满意的金融要素。过分强调金融机构贷款可抵押担保要求表面上来看是强调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安全性,实质上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与信用制度缺失以及金融抑制政策对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扭曲效应,更深层次地反映出大多数农村基层金融机构中根本不重视通过建立与小企业的长期交易关系来获取小企业经营状况的“软信息”,以此来缓解小企业信贷配给产生的根源―――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相反却过分依赖于严格的可担保、抵押要求来逃避其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自身职责。由上述分析可知,对于起飞阶段的经济体中垄断性质的银行体系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然而,金融中介体系中的强制性担保抵押要求却会降低金融市场的配置效率。正负效应相抵,可见,在戴窑这种处于经济起飞阶段农村区域所实施的严格可抵押担保要求,事实上是破坏农村金融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低交易成本的信息获取通道是现代银行组织结构设置、治理机制设计和激励、监管手段配置的核心目的,根据小企业信息特征,贴近市场、机构设置简单、委托链条短、而且擅长于利用“软”信息来降低交易成本的专业化地方性中小银行、社区银行及各种中介机构(如动产质押中介公司),是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取向。僵化的农村银行机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和监管制度外在体现在繁杂的贷款审批手续、过长的审批周期以及严格的数量限制和期限要求,与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主体的需求特征和要求严重背离,是形成我国农村地区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信贷约束的根本原因。

从戴南地区的情形来看,由于经济发展的内生推动,可担保、抵押要求出现了多样化、多形式、灵活化趋势。这种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可担保抵押品要求转向小企业的动产、应收账款、各种票据的抵押质押,甚至企业主个人财产。而且,银行机构不能再仅仅依赖与小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所产生的“软信息”来作为甄别、筛选信息的有效通道,开始重视企业所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信评估报告所内涵的“硬信息”,通过对企业“硬信息”的掌控和各种技术分析手段来作为放贷的依据。此时,现代纯粹商业性质金融体系的运作就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客户群落,多层化、适度竞争的金融体系就有了生存、发展的产业基础,而且为金融中介主导的金融体系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并存的金融生态群落的过度提供了内在动力机制。戴南地区现阶段的产业集群正处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初始阶段,预计2008年产值达650元,其中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据测算累计就达150亿元,一大批高技术含量、高风险、持续高投入的项目急需上马。从银行体系本身的风险识别与处理功能来看,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与银行机构的内在能力并不匹配,这就为私募基金、风险基金、天使基金等多样化金融组织的出现提供了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银行中介机构为主的单一金融体系并不再完全适应此阶段该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内在要求,建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适度分工、多样化多层次金融组织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就成为金融制度安排和设计的现实取向。

(2)相对于现代商业金融而言,根植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村社会既没有为现代商业金融提供必要的信用基础,也缺乏相应的工业和产业基础。小农经济所蕴含的简单循环再生产和农业生产天然的高度不确定性无法覆盖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风险匹配,因此,以平滑生产波动,连接分散的资金剩余者和集中的资本需求者,有效地参与剩余分配为基本内涵的现代意义上的商业性金融,显然就难以适应萌生与这种以小农经济为内核的金融需求服务(张杰[14])。这种根植于“圈层”社会结构和有限金融资源的金融服务需求,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嵌入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关系型信任和声誉机制所形成的熟人担保机制,这种依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熟人担保机制就成为小农经济社会中金融体系的最有效的担保抵押机制。这就是对依然小农经济和农业相关产业为主戴窑地区的调查报告中,社会关系要素成为最敏感、最受重视的区域金融生态要素之一的内在原因。

(3)从这两地区的调查结果来看,民间金融与

农村经济发展阶段的相互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互补或相互替代关系。民间金融包含无组织、基于友情互质借贷和有组织、带有商业性质借贷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基本形式在农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在不同交易主体的不同金融需求要素特征下,有着不同的作用范围和规制渠道。在农村经济发展初期,小农经济特有的“圈层结构”所形成的路径依赖状态还没有解体,这种特殊的社会信任结构阻碍了普遍意义上的信任体系建立,因而中国农村社会既有着小范围内高度的信任和秩序,又有着大范围内的极端不信任和无序,形成了强烈反差的二元信用体系(张杰)[15]。这种金融生态环境实质上就决定了农村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体系的“二元分割”状态,同时也深深影响了起飞阶段农村正式金融体系的内在机制和可能的治理、组织和制度设计安排。一方面,按照熟人社会所能最大的辐射地理圈层范围―――乡镇为单元,潜意识地以“一乡一信用社”模式来设置正式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依赖于熟人社会中社会关系网络所提供的担保机制来作为控制对金融交易主体―――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型企业借款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在农村经济的工业化起飞冲击下,这种“圈层结构”所蕴含的关系型信任机制极易受到了挑战。某个利用熟人社会“圈层结构”融资的商人或企业家破产偶然事件(而在经济起飞阶段的小农社会中,这是必然事件),会严重损坏嵌入在关系型信任网络中的融资通道。我们对戴窑地区的实地调查证实了这一点。正是2003年发生的两起借款人携款逃跑事件,极大削弱了民间金融体系的运作,民间借贷数量严重收缩,迫使民间借贷也倾向于担保和抵押要求。由此可见,非正式金融作用机制天然的脆弱性和局限性限制了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机制,正式金融对非正式金融体系的替代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相比而言,工业发达戴南地区的民间金融却呈现组织化、公司化、层次化、规制化的良性发展局面。戴南地区组织化民间金融的兴起,一方面是其经济发展工业化趋势及其金融交易需求主体的内在特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与当地所实施的潜在宽松金融自由化政策不无关系。由此可见,非正式金融在农村的兴起并不是简单的金融压抑就可以控制,其存在和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

五、结 论

金融生态是金融制度、金融结构、金融体系转化和演进的决定因素。金融机构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与其生存的外部环境、内在管理、监督、执行机制及金融资源分布之间存在着密切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且通过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一种动态螺旋上升的内在平衡。金融生态的发展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生态结构以及经济体中交易主体的金融需求特性和风险特征所最终所决定的,这些因素同时也就内在地决定了金融体系的结构特征、演进路径和制度安排。

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从我们对江苏两个典型农村地区的实地调查和“解剖麻雀”式的案例比较分析,证实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动态发展是由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阶段,由农村金融市场中各交易主体的内在特性所决定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由传统小农经济的“理性小农”向现代工业的企业家“理性经济人”转变,由此引致了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制度的发展,非正式金融逐步由正式金融所替代。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已体现了这一趋势。然而,我国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不同于一般发达国家经验,呈现典型的微观地区和发展阶段差异化特征,由此决定了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制度、组织机构设计和安排的出发点必然是差异化和灵活性并存。政府在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和供给中,必须从我国农村的这个发展现实状况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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