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16:36: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妇联家庭教育工作经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几年来,我们**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积极探索,努力实践,走出了一条以学校为主体、以家庭教育研究会为依托的新型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创办家庭教育研究会*个,家长学校**所,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家庭教育网络。参加学习的中小学生家长达**万人次,占中小学生家长总数的90%以上。我们本着“积极牵头,调动各方力量;高举旗帜,抓住育人根本;着眼实际,服务每个家庭”的基本原则,积极部署工作,精心研究载体,广泛开展活动。做到一年突出一个主题,对热点、难点问题,每年都有新突破,使家庭教育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建立组织,形成网络。早在**年**市妇联就牵头成立了**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十几年来,研究会始终坚持以开展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教育方式,培育“四有”新人的教育宗旨。研究会的会员单位由过去的五个单位发展到现在的由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局、公安局、**日报社等八个单位组成。研究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儿童部,负责指导、协调、规划、督促、宣传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和村、社区四级家庭教育机构,形成了家庭教育网络,为规划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例会制度,每年都召开1-2次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讨论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从而使家庭教育工作思想上有认识、组织上有位置、行动上有载体,并纳入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盘子。
二是制定规划,形成体系。为了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有效性,我们在对全市整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长短结合、统分结合的原则,制定规划,使家庭教育工作逐步纳入全市整体工作布局,克服了盲目性、随意性和零打碎敲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成效。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八五”规划、“九五”规划和“十五”规划。工作中,我们将工作定位在督导上,既督促全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又指导团体会员单位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既督促城乡、中小学的家长学校建设,又指导家长学校注意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既督促中小学校抓好家庭教育,又指导中小学校将家庭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同步推进,从而推动了家庭教育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的向前开展。
三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组织领导是实现家庭教育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的根本保证。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组织的管理,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非常重视、关心并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层层建立了由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由市、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或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担任,其他负责人则由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大家齐抓共管,有分工有合作,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市的家庭教育工作不但有组织网络、机构健全,而且师资齐备、工作活跃,并纳入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了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家庭教育意识,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家庭教育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市的家庭教育工作有了组织依托。几年来,我们家教会的教育心理研究组、宣传服务组先后几次就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身体的发育与教育、知识增长与智力发展的基本规律等问题在全市中小学家长中开展了问卷调查,做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家教知识。为把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推向,引向深入,达到提高家长素质、教育学生的目的,我们市家教会指导各县(市)区家教会同教育局密切协作,在家庭教育的宣传、培训上下功夫,层层组织培训班,在新闻部门开辟专栏、设专题、办专版,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家教环境。如**年,**县家教会同电合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向家长讲解了中小学生心理教育的重要标志、独生子女的心理特征及青春期性格的培养,请省优秀家长**介绍他是如何教育子女的、怎样架起与孩子沟通桥梁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深得广大家长的好评。家教讲座播出了十一期,许多听众朋友打来电话说:“听了家教讲座,端正了教子观念,扭转了在家教中对孩子缺点指责多,正确指导少;按父母意志成长多,自身优势发挥少;关心身体健康多,关心心理健康少”等十个教育误区。从**年下半年开始**县家教会针对中小学生家庭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办了“家教周会”专题节目,利用周末黄金时段播放十分钟家教节目,**日报校园版同时全文刊发,并每周推出一期“名人教子”文章,刊登广大家长教子言论。在电台、电视台家教讲座的同时,我们又在《**日报教育专版》刊登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文章,有论文、有事例、有问答,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教育面广。一年来,播发6个专题、38讲。目前我们正在与**日报筹划开设家庭教育专版。
二是抓家长学校建设,规范家长学校管理。从家长学校创办至今,我们一直在探讨着规范化管理的形式与模式。根据我市家长学校的创办情况,为了切实发挥好家长学校的作用,我们指导各县(市)、区实施了三项措施:一是每年下发“家庭教育工作”活动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指示,制定措施。二是强化对家长学校的管理责任。指导各县(市)、区成立了由县(市)、区主管领导任组长,妇联主席、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校长为其家长学校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妇联儿童部具体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三是扩大协调单位范围。家长学校建立后,根据不同时期的授课内容,我们又把科协、司法等部门都动员起来,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下到各中小学校和社区、村、屯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的家教知识、法律知识。现在,全市的家长学校已步入“五化”(既组织建设网络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管理方式制度化、人员配备严格化、工作操作标准化)的轨道。全市涌现出优秀家长学校**所,其中省级示范家长学校**所,**县实验小学家长学校的经验还在省家长学校骨干培训班上做了交流。为了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我们市妇联分别为两所家长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挂牌、授匾仪式,并以现场参观、经验交流等方式将他们的经验在全市进行了宣传和推广。组织订阅《家长学校系列教材》、《现代家长应知应会手册》,培训家教辅导员和家教骨干,还根据家教会、讲师团的工作经验,自行编印数千本《家长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家庭教育“十要”、“十不要”》等家教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中小学生家长,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让家庭教育进社区,拓展家庭教育空间。社区是家庭教育最好的依托,是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之间重要的桥梁与纽带。我们**市是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市,社区建设覆盖率高,标准高,设施完善,每个社区都建设了高标准的居民学校,我们紧紧抓住这一优势,把家长学校融进居民学校。一是由教育局负责,先后出台了社区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汇报制度、街道定点联系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为了系统掌握每个家庭、每个学生的详细情况,我们指导建立了在籍学生花名册;少先队、共青团员花名册;特长学生花名册;特困学生花名册;帮教学生花名册;单亲学生花名册;老教师、老干部花名册;志愿者花名册;需要帮扶贫困户花名册等十二册。二是强化社区家庭教育功能。协调市教育局从全市教育系统选派**名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进驻全市**个社区,担任校外教育辅导员。三是定期召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开办服务热线,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学习辅导等方面的服务。**社区、**社区、**社区和**社区的辅导员还在社区内开设了青少年心理辅导站和心理咨询台,帮助家长对一些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心理和行为问题给予及时的帮助和矫治。还利用寒假和节假日,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等等。
四是抓典型的示范,带动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的今天,用典型引路、现身说法是广大家长们比较乐意接受的。因此,我们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在培训典型、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上下功夫。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评选教子有方好家长活动,推出了一大批优秀家长,其中县(市)、区级**名,市级**名,省级优秀家长**名。我们还分别请省级优秀家长在电台谈体会,在报纸编发经验文章,向家长们介绍他们的教子经验。几年来,在各地新闻媒体宣传集体和个人典型上千个,充分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完善工作措施,使家庭教育工作进入科学化、正规化的轨道
为了实现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切实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科学化、正规化的轨道,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措施,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落实工作计划与开展调研相结合。我们在制定“九五”家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经常针对热点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年市家教会就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和农村中小学生家长对家教的认识及需求等多方面问题开展了调研,并对调研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形成农村家庭教育调查报告,上报省家教会,获得了好评。同时,我们又根据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及时指导各县(市)区家庭教育研究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农村家庭教育工作内容,从而推动了我市农村家庭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阵地建设与骨干培训相结合。几年来,我们一直注重指导各县(市)区以创建“标准化家长学校”活动为载体来抓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创建“标准化家长学校”**所,占家长学校总数的50%以上。为了保证阵地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我们对全市的家教工作者采取普遍轮训、骨干重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使家长学校的教师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不断得到提高。**年我们请来**博士做“如何培育优秀子女”的大型报告会,从而激发全市家长开展家庭素质教育的热情,为我市的家庭教育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是理论研讨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广泛深入地组织全市家长学校及中小学家长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在其指导、带动下,全市家长学校都能够定期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同时把理论研讨所形成的科学的、系统的家教知识以读书交流、知识竞赛、试卷问答、演讲等活动形式传播给广大家长,通过这些活动,不但使家长接受知识传播率大大提高,而且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家长学习家教知识的热情,增强了做好家庭教育的信心。
人的一生要接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而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人的进步成长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我们当前的家庭教育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与社会的进步是不相适应的,比如:有相当一部分孩子家长受片面人才观的影响,在如何帮助孩子成长、成才方面存在着种种困惑,他们不知道怎样去爱孩子,怎样去教育孩子?有的家长把追求孩子获得高分摆在家庭教育的首位,而不懂得如何去培养孩子求知与发展的能力。针对这种情况,**街道妇联始终坚持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帮助孩子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帮助他们努力学习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以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从而去正确教育、培养孩子,使孩子能健康成长。在这方面,**街道妇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双合格”活动,营造良好家庭育人的社会氛围
街道妇联协同县家庭教育研究所以“为国教育、以德服人”为主题,在全街道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和专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经常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发动妇女积极征订《家庭教育》杂志,每年征订杂志300余份以上。
(二)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
通过学习型家庭事迹报告团和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巡回演讲活动,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和“以德育人”的成功经验。
(三)组织家庭教育骨干培训
通过培训,壮大骨干队伍,发挥他们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并邀请北京全国妇联家庭处处长做示范报告。
(四)开展“绿色家庭的故事”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主要为反映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家庭生活故事,体现环境保护理念的各种家庭创意等。
二、成立社区家长学校,构建教育培训新机制
街道组织创建了**社区家长学校,目的是为了在寒暑假期间,让家长与学校有机对接,使家长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培训和指导,能更好地关心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长。社区家长学校突出授课的针对性,开班之初,就对授课对象进行分类,根据孩子的实际监管人,开设“母亲班”“父亲班”“爷爷奶奶班”,适当增加“母亲班”“爷爷奶奶班”的授课次数。同时根据各学生的心理、生理设计教学内容,0-6岁的孩子家长,请保健院的医生讲解“优生优育、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等方面的知识;6-12岁的家长,请司法局干部讲授“二法一例”;12-18岁孩子的家长,请心理学教师举办“青少年青春期心理知识讲座”等,**社区家长学校的建立,不仅提高了家长的整体素质,使家庭教育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也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三、实施母亲素养工程,拓宽教育途径
街道妇联充分整合原有的工作资源,创新教育培训载体,扎实推进母亲素养工程,以母亲素质的提高带动家庭成员整体素质的提升。依托社区母亲课堂、妇女培训基地等,开展系列讲座、集中面授、咨询服务等各类家庭教育知识活动,着力提高母亲的科学家教水平以及营造和谐家庭的能力。这方面做了三件事。
(一)发挥**社区为示范点作用
与各学校通力合作,实行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母亲教育,传授法律知识、家庭教育等内容,下发倡议书1000余份。如**社区妇女培训基地与滨海幼儿园联合开设“0-3”周岁母亲课堂和启动“0-3岁”早教活动,针对0-3岁阶段的孩子和孩子母亲,每二周开课一次,每月2次,通过亲职讲座、幼儿咨询、家长沙龙等系列活动,提高年轻母亲的育子技能。目前,分别与滨海幼儿园、**爱婴岛生活馆联合举办《少儿营养学》、《童趣中教育》亲职讲座,并安排《豆豆捉迷藏》、《快活的小鱼》早教亲子活动,通过一系列的亲子互动、母子对话等活动,为母亲和孩子架筑沟通的桥梁,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二)利用远程教育资源邀请省家教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在小河头和白石村远程教育点,组织安排年轻母亲听讲以“塑造母亲、母子同成长”为主题的授课
并充分发挥65786578社区服务中心窗口制作了亲子乐园网页,开设了“母亲课堂“热线讲座,并邀请**中学心理学老师尚利同志作热线咨询。
(三)结合“国际家庭日”,开展“创和谐家庭,亲子教育进社区”活动
邀请全国家庭教育协会讲师授课,组织街道300余名女性家长参加。组织开展了“家家乐”趣味游艺活动,30余户家庭积极参与“携手并足同走人生路”、“同步曲”、“看手势猜词”、“压气球”等活动,由于活动精彩纷呈,深受居民喜爱。
四、推行法律“三进”活动,增强守法维权意识
街道妇联联合计生协会,法律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在辖内各片各社区普遍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村、进外来家庭的“三进”活动,活动深入社区、村,为社区妇女、农村妇女及外来妇女开展《婚姻法》、《物权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另外邀请了上海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4名在读大学生志愿者讲课,目前为止,已有近1000人次的街道妇女参与听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街道妇联有效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多项活动,一方面丰富孩子的假期生活,另一方面提升了未成年人的综合素养,主要开展六项活动。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新建社区、北路社区妇联利用社区学校这块阵地,邀请交警同志讲交通道路安全课,实行边讲课边实践,把小学生带出校门,走上马路,与交警同志一起维护交通秩序,通过活动,使参加的80多名小学生懂得交通道路知识。
(二)开展科普试验活动
邀请自然老师给小朋友作科学实验,让小朋友通过结合课本知识自己动手证明植物生长过程,从小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的习惯。
(三)建立“边缘”学校
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偏高的实际,街道社区妇联在原**艺校处建立“边缘”学校,经过调查摸底,确定18周岁以下父母离异,顽皮不想读书和经常在校内外打架与经常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的“边缘”学生100多人,为此,学校经常邀请派出所同志和**、**中学的老师们开课,为这些“边缘”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四)组织青少年演讲比赛
通过演讲比赛,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举办观鸟营活动
由浙江大学绿之源协会主办的“保护生态环境观鸟营”活动,吸引了150余名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参与,活动的举办有效提高了大家爱鸟护鸟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是开展“创和谐,共合作”大比拼活动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在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全镇8个村、所辖中小学和较大企业均建立了相应关工委,实现了“六有村关工委”的全覆盖,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年初制定关工委工作计划,及时调整镇关工委领导班子。同时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壮大“五老”及志愿者队伍,我们还主动吸收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有特长,有业余时间的志愿者加入我们的队伍,现拥有了一支精干的志愿者队伍,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较好保证。平时,十分注重做好日常组织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学习、工作和会议等制度,并力求做到档案齐全规范。镇关工委组织了“五老”同志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宁波市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家庭教育、青少年心理辅导的知识和技能,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为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加强学习,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认真组织青少年及“五老”学习贯彻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以省、宁波市及慈溪市关工委领导对关工委工作的指示精神,作为日常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仔细研读每一期关工委简报,了解关工委动态,汲取先进工作经验,为关工委工作提供借鉴,以不断提高关工委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一)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体现,积极以雷锋精神为先导,以各类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月份,镇关工委协同共青团、妇联、各村、各中小学等单位,在全镇掀起了一股学雷锋的热潮,。
(二)进一步推进孝德教育工作。为了弘扬孝文化,传承传统美德,镇关工委在各校开展各项孝德文化教育,评选孝德之星,桥南小学一名学生还被评上了市孝德之星。9月28日,桥头镇中心幼儿园与小桥头村老年协会在中心幼儿园联合举办“欢度国庆”、“欢度重阳”老小同乐活动,听汇报、看变化、洗洗手、画肖像,60位老小其乐融融。
(三)开展青少年暑期教育活动。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健康平安的暑期生活,各村关工委、各校团委、少先队大队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系列活动。今年,我镇毛三斢村和五姓村举办了假日学校,学生共100名,社会各界参与假日学校服务人数有40名,在镇宣传、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暂口办等部门的支持下,假日学校举办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高度评价。假日学校主要开展暑假作业辅导、思想教育、文化补习、兴趣活动、数字阅读、手工制作、绘画、唱歌等课程;邀请了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来为孩子们开展讲座,为孩子们讲授一些村史、法制、安全、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常识;同时学校安排了一些优秀儿童电影欣赏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清明前,镇关工委组织老党员老教师到各校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讲述、革命烈士等故事,4月2日还组织全体退教老师到峙山公园革命烈士墓进行祭扫。同时还结合其他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主题教育,以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增强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同时,“五老”同志积极发挥余热,10多名退休教师主动担任镇校外辅导员和监督员,宣传法律法规,反映社会动态,使保护青少年的意识深入社区群众心中。
三、发扬品牌特色,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少儿读书活动。我镇自1984年其开展暑期少儿书海遨游活动以来,至今已有30个年头了,30年来,年年举办少儿书海遨游活动,以图书室为阵地,借助文化站,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精心打造每一个活动,不仅填补了青少年儿童的求知空间,还丰富了少儿的生活内容和心灵世界,聪慧了头脑,修炼了品格,同时还造就了一批全面发展的文学俊才。国家教育部关工委、团中央有关领导在全国读书研讨会上提到我镇的少儿读书读报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今年暑假期间,仅镇图书馆借阅点共接待小读者3086人次、平均每天接待51人次;共借阅16847册次,平均每天借阅281册次,平均每天每人借阅5——6册次。
每年的读书活动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和重点,以最近几年为例:200xx年“学奥运精神,学做奥运人”;20xx年“党的xx大精神鼓励我”;201x年“学国学,明礼仪,做文明少年”;20xx年“颂党恩,跟党走”;201x年“争做慈孝、包容、勤奋、诚信小公民”;201x年“走进改革新时代”;20xx年“崇尚科学、振兴中华、梦想成真”,深受学生家长的喜爱与支持,每年的读书活动都有总结表彰,把学生所写的读后感文章中的一、二等奖编成一个专辑。
四、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开展困难学生帮扶活动,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失足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镇的退休教师也每年进行银发助教捐款活动,6月份退休教师向10名贫困学生捐款共计3000元。今年10月,联合镇妇联对18名孩子开展“折翼天使”慰问,向困难学生送去若干物资及学习用品。学校关工委还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开学初,选派党员干部走访慰问部分困难家庭,用实际行动帮助贫困生、单亲家庭学生,了解他们的处境,并献出微薄之力。
20xx年我镇关工委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简单,活动的成效与影响面、影响力有待提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拓展思路,把工作做得更好。201x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镇关工委工作,不断扩大人员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建“五好”关工委。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素质
(一)以雷锋精神为先导,继续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融入孝德教育。把学习雷锋与开展孝德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雷锋精神为先导,以各类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关工委协同共青团、妇联、各村、各中小学等单位,在全镇青少年中持续开展此项活动。
(二)结合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我们的节日”,如清明节、文明礼仪月、六一节、七一建党节、教师节、重阳节、国庆节、建队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鼓舞青少年,增强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
(三)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途径。镇关工委要主动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按照服务学校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强化社会教育的原则,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中。
(四)积极开展暑期教育活动。除了保持传统暑期教育活动外,201x年要积极扩大村或大型企业开办暑期教育班。
三、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不断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做好帮困解难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助学、助困、助残、助医、助孤等关爱帮扶活动的持续开展,为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及经济薄弱村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帮助。
(二)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失范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在劝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举报不良信息,监督校园周边环境,参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做实实在在的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继续做好失范、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最后再谈谈对关工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关工委工作要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目前我市各镇关工委工作人员数量严重偏少,大多数只有一个,工作经费在预算中很多也没有专门列支,可以说在人员的配备及经费的列支上都体现不出应有的重视。
• 关工委工作教育方法相对陈旧,内容相对单一。五老人员年纪大,与现在的学生有代沟,文化观念差异大,普通话不标准,不会运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化教育手段,单纯讲道理,很难真正让青少年入脑入心。
妇女教育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好女人就是一所好学校,一个好母亲就是一个好老师,一个女人影响家庭三代人。将妇女教育工作放在社区中开展,有利于妇女获得实实在在的收获,增强妇女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又能很好的推进社区的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
一、社区发展妇女教育工作空间广阔
妇女教育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教育已经日益成为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社区内蕴藏着丰富的可供整合的资源,为社区开展妇女教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当前社区妇女教育的基础相对薄弱,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又造成了社区教育资源的浪费。作为妇女教育的主要渠道,社区必须要发挥自身工作的优势,整合社会上潜在的资源,以社区为主阵地,探索合适的社区妇女教育方式方法,切实抓好妇女教育。
(一)妇女在社区的集中为社区开展妇女教育提供了前提
社区是妇女的主要聚集区。社区是城市妇女最集中的场所,妇女在节假日和工作之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社区度过。社区的妇女教育工作抓与不抓、抓得好与不好关系着一个地区妇女教育水平的高低。数量上的集中保证了社区妇女教育的广泛性和普遍性。现在妇女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当一部分妇女还有较多的时间没有安排,她们有着对社区活动的渴望,这给社区妇女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良好的社区建设为社区开展妇女教育提供了保障
近年来,各地纷纷认识到社区建设的重要性,社区改革与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社区的软硬件得到不断改善,社区干部素质不断提高,这为在社区开展妇女教育工作提供了保障。在2002年8月份,县政府为适应城市建设和改革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改变居委会规模小、数量多,居委会干部人员少、待遇低,居委会办公条件差的状况,加大了社区改革力度,进行了社区规模调整,社区居委会由原来的20个合并为现在的12个,社区的活动室、绿地、公园、广场、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硬件设施不断得到改善。社区干部通过考试上岗,实现了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同时,社区干部通过长期努力的工作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信任和配合,掌握着社区各种资源的分布情况,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社区工作经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和外界联系不断增强,这些都为妇女教育工作在社区的开展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三)社区居民是社区妇女教育的人才库
社区是人才的聚集地,生活在社区的居民从事着各种各样的职业,所掌握的知识、才艺、信息就是社区妇女教育不竭的资源库。通过有效的宣传和动员,可以发动部分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妇女教育中来。例如:法律工作者可以为辖区妇女普及法律知识,医生可以为她们普及生理卫生知识,科技人员可以引导她们开展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企业人员可以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人才,也正是我们社区工作者需要努力追求的工作方向。
(四)妇女教育工作能够推动社区其它工作的开展
社区工作纷繁复杂,但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居民的理解和配合。妇女教育工作使得女性朋友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同时也使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和每个家庭的距离拉近了,这就保证了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女性朋友们还把在社区教育中所获得的好的知识、习惯、观念带入家庭和社会,促进了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一位社区干部说:“把妇女工作抓好了,社区工作也就抓住了。”社区干部有把妇女教育工作抓好的积极愿望,这也为此项工作增强了内在动力。
二、社区妇女教育工作可以采取的几种形式
现在社区妇女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一半以上的妇女学历较低,急需提高素质。她们中有很多人不主动学习,家庭教育观念陈旧,对下一代的家庭教育力不从心。针对这些情况,社区妇女教育要注重培养居民形成良好的素养,倡导建立学习型家庭,把妇女再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以此带动社区全体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发展与完善。我认为社区妇女教育可以按以下几种主要形式开展。
(一)开展社区妇女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是为了让低学历的主妇利用空闲时间补充知识,提高学历。可分为中等教育(相当于高中水平)和高等教育(相当于中专、大专水平)。
可引入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机制。社区妇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参加相关的考试,正式通过后,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本科等学历。
(二)开办社区妇女就业技能、生活素质培训讲座
就业技能培训是让走上工作岗位的女性通过培训,参加等级考试增强工作技能,如开展会计上岗证、全国计算机等级培训等。生活素质培训将会是社区教育的特色。例如可以设置让母子一起学习的书法班,为爱美的女性请来知名的美容师,传授护肤知识和化妆技巧等。
以开办社区课堂为教育形式,邀请对能够在妇女教育的某方面有一定引导作用的各界人士到社区内的活动室、会议室或小广场等讲课。社区的课堂式教育没有分数的限制和约束,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气氛自由。如果可能,可以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开课,形成规律,便于组织,提高教育效果,保证社区教育经常化。培养妇女自主学习、自我提升能力,帮助妇女建立个人与社区和谐的价值观;注重互动,启发妇女参与意识,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三)设立传统美德与现代妇女素质培训课程
传统美德与现代妇女素质培训是建设学习型社区的重要内容,其主要有人文素养培训,包括知识性旅游地理、儿童文学、和孩子分享的故事、和孩子从头学书法、生活与法律、沟通和谐的技巧、婴幼儿早期教育、家长参与教育的理念与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如开展妇女法律讲座,每月上课一次,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大学生等给女性朋友们讲解法律知识和案例,有时还可以通过观看教育片的形式对她们进行教育。
三、社区在开展妇女教育中的主要收获
松竹社区结合共建单位县妇联的优势,开展以妇女为主体创建活力社区的特色工程。以妇女带动群众为重点,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与家庭生活质量,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家庭美满幸福,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社区主要抓好三个落实到位,首先社区妇女工作网络到位,其次社区妇女工作机制到位,最后社区妇女工作阵地到位;抓好三支队伍,即妇女骨干队伍、妇女代表队伍、和妇女志愿者队伍;创新三项品牌,办好社区妇女学校、维权工作站和巾帼服务。
自2005年以来,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妇女群众开辟教育、培训、学习和活动的场所,为了社区妇女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社区家长学校是松竹社区多年来组织社区居民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这项活动是由社区具体组织,社会各界配合的以家长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参加这些社区活动大多是妇女,他们在社区的组织下参加培训学习。回到家中把所学到知识和科学的理念运用到下一代的教育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在社区课堂开展社区妇女“学知识、学礼仪、学上网、学技能、学法律”活动,开设各类讲座。通过参加社区教育,社区妇女提高了参与社会的适应力,竞争力,掌握了经营家庭的艺术和策略,为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参加社区教育,社区妇女在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体验到学习所带来的快乐。
对社会而言社区矫正具有更积极的意义,就是避免未成年人一旦入狱被社会标签为不正常的人,令他们难以融人社会最终被迫再次走上歧途。
一般人忽略或低估标签现象的消极作用。他们相信罪犯能否重入正途主要视乎罪犯是否有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当然如果罪犯本人也不相信“只要有决心凡事可成真”的道理,他们一定难以改过。不过社会在要求罪犯拿出决心之余有没有客观地看看他们所面对的困难?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的行为受社会影响的程度往往超出一般人的想象,社会学的标签理论主旨正是要突显这一点。
所谓标签理论,是指人的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往往是他们被标签为坏人或问题人物之后才产生的。不是人们在犯罪或者越轨之后才被标签而是他们被标签后才犯罪或越轨的。标签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贝克在《局外人》一书中提出。他指出绝大部分人一生中都曾做出犯罪行为或越轨行为,因为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繁多,时刻都要谨慎恐惧,不敢越雷池半步,是个很高要求,一般人难以达到。但是最终只有少部分人会成为罪犯。
每个人都曾经犯罪但是被发现为罪犯的机会却不一样,关键就在于只有被标签的人才被注意,然后越轨,行为才会曝光。另一方面,标签被加诸某些人身上令他们受到歧视以致难以融入主流社会,最终被迫走上越轨的道路。这些被标签的人一方面更容易被人怀疑,另一方面自己也更倾向于走人歧途结果当然就是沦为阶下囚。
另一位社会学家勒默特,在他的《社会病理学》一书中区分了两种越轨行为。一种是基本的越轨行为,另一种是衍生的越轨行为。基本的越轨行为是源于罪犯本身较一般人强烈的越轨倾向,即所谓罪有应得的一类。这些人可能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暴力倾向,更爱冒险或更难自制。衍生的越轨行为是被标签后的结果,即上述的标签理论所感兴趣而要分析的现象。这些人一般属于不被社会接纳的一群。他们的越轨行为是所谓“逼上梁山”的一类。区分基本的越轨行为与后天的越轨行为目的在于指出越轨行为并不一定是一个先天的、个人的心理或品格问题,也可能是一个社会自身制造出来的问题。
换言之越轨行为并不一定出于问题个人而可能出于问题社会。那么标签理论是否高估了标签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进一步了解影响个人行为的因素。标签理论是一种典型的符号互动论。该理论的提出者是美国社会学家米德,后经另一为社会学家布鲁默推广。
该理论认为首先人的行为决定于他对身边的人和事的主观理解而不是他的相对客观的社会角色或阶段性的利益需求。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行为必须
看他所实际体验到的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而不是单看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或所占的阶级地位。其次这些理解来自他身边的人在互动过程中对他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说话之外还有一些眼神、语气以及很多细微的身体语言来进行符号互动,跟说话比较这些符号互动一样能影响一个人的自我认同。例如他是一个被身边的人接纳还是排斥的人。
有些时候这些符号性的表达可能比表面的说话更能影响一个人的自我认同,如果这些符号互动符合他的自我认同会强化他对自己的理解。不过如果这些符号互动不符合他的自我认同,对一般人而言是难以避免逐渐地修正他的自我认同。换言之我行我素是说时容易做时难,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例如一个人如果参与活动甚至可以被完全洗脑成为另一个人。符号互动论不单强调个人很容易受社会影响而且更确切地指出他很容易受身边的人的影响。
所以要理解他的行为不单要看他的文化背景和阶层背景更要看他身边的人,特别是他的参照群体。在理解个人行为方面,符号互动论是一种微观的、从上而下的观点而不是宏观的从下而上的观点。
注:摘编自任杨:《从社会学角度阐释对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意义》,原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社区矫正是国际行刑的趋势,社区矫正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是否有效,虽然一直是专家学者争论的焦点,但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必须高度关注被矫正者的需求和特征,有良好的社区环境,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选择适合青少年的矫正项目,采用行之有效的矫正形式,矫正过程需要家庭配合,才能使矫正工作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社区管理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保证。我国的社区建制起步较晚,即使上海这样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社区建制也是参差不齐,在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较差的地区,农村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社区建制和管理也是很不完善的。调查发现,在押的上海籍未成年犯有60% 以上居住在这些地区,居住地对他们几乎没有法制教育,有些未成年犯捕前居住在新居民点,那里邻里关系都很冷漠,很少有人关心别人的事,他们对问题青少年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多数人不愿意接纳他们;居住在城乡集合部的未成年犯,由于居住地的流动人口较大,小区从事各种职业的人都有,每个人都在为生存忙碌着,因此很难形成社区对问题青少年监督控制教育矫正的合力。未成年犯捕前76%的人与违法犯罪的人交往过,有些就共同犯罪。如果社区矫正只是一味的追求保护罪犯的人权,实施人性化的管理,盲目的仿效国外的社区矫正的做法,如果将未成年犯放到没有管理能力的社区,执行非监禁刑,那么必然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最终广大群众都不愿意接纳问题青少年,因此社区矫正应该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实施。同时近年来外省籍未成年犯占押犯总数的50%左右,这部人能否实施社区矫正,以体现法律对每个罪犯的公平公正。释前准假制度更适合外省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他们白天可以在实践基地参加劳动、学习、培训,晚上回监房就寝,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可由原来的一个月延长至半年,他们在基地劳动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这样的社区矫正形式既能使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又能帮助他们解决刑释后面临生活困难等诸多问题。
矫正者的专业水平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主要因素。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的高发期一般在13-14岁,犯罪行为发生在15-16岁,因而被认为恶习不深,易转变,可塑性大。所以对矫正工作者来说,对未成年犯进行矫正相对容易,然而为什么未成年犯的重犯率远远高于成年犯呢?除了自然因素年龄的关系,社会的原因,应该说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未成年人造成危险性的原因,没有对有危险性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未成年犯中的多数人曾受到
司法机关的处罚,他们都曾结交过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他们中的多数人在家庭没有温暖,在学校被人歧视,在社会遭人冷落,他们对社会有怨恨,有的人甚至仇视社会,他们在社会诱因和不良团伙的唆使下极易犯罪或再犯。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三级管理工作网络,然而对未成年假释犯直接管理教育者,只是街道治保人员、富余教师、社会招聘的人员、监狱调配的老同志,他们虽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缺乏矫正未成年犯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因此有些未成年假释犯在没有了强制管束的社会环境下,在没有可信的专业人员帮教下,又重新犯罪。对未成年犯的假释,由于未成年假释犯人数较少,对他们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部分未成年假释犯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因此未成年假释犯重犯率较高。
家庭参与矫正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最大的区别,是对家庭的依附,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犯来说,矫正工作的成败,是否利用家庭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未成年犯在狱内的改造表现以及在社区中的思想行为与他们的亲属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中外法律都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他们有责任,有义务监督管教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
然而,调查显示:未成年犯父母离异、感情不好的占50%左右,有的家庭对未成年犯漠不关心,有的则教育方法不当,有的家庭成员自身染有不良习性和不轨行为。家庭对子女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应该更多的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的家庭情况,那些对未成年犯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家庭,社区工作者要指令其家长参加培训,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剥夺其监护权,对这样的家庭社区工作者要帮助未成年犯寻找替代父母的监护人,这些人应该是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他们可以是志愿工作者,也可以是专业矫正工作者,他们和未成年犯生活在一起,以自身的言行举止去影响未成年犯,去关心爱护未成年犯,去指导他们如何应对社会生活。在特殊情况下,一些未成年犯也可以被安置到特殊的新家接受教育矫正,虽然每一个未成年犯的家庭是复杂多样的,但社区矫正中家庭的影响,无时不在,我们千万不能放弃家庭的帮教。
认知技能训练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内容。未成年人渴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喜欢,希望得到成年人的帮助,在成年人的帮助下确立人生选择,达到人生目标。然而,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确立人生目标时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想法和感受,他们无法应对挫折,以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导致犯罪,认知技能训练就能改变未成年人冲动,自我为中心,和不合逻辑的思维方式,学会社会生活的行为技能和社会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调查表明,未成年人多数是学业失败者,他们厌恶学习文化知识,以逃学离家出走的方式应对学校的说教、家长的训斥,他们闲荡社会,在不良群体的诱惑下,走上犯罪道路。在监禁的条件下,他们主观上更没有继续学习文化知识的矫正愿望,他们中多数人只担心出所后不能适应社会生活,没有适应社会生活的技能和方法,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对未成年犯进行适应社会生活的认知技能训练显得尤为重要。认知技能训练,首先让未成年犯在采取行动之前考虑自己的行为后果,以减少冲动,逐步在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时学会替代性思考,学会处理问题的行为技能和社会技能;在学习中发展这些能力,使他们在思考问题时,既开放又灵活,既符合客观的理性思考,又不歪曲事实,用亲社会的行为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减少监督管理的控制;而后在采取行动前,去理解他人的想法和感受,并能区分出自己与他人的情绪差异,建立与他人可接受的人际关系,发展移情能力,能体贴他人,逐步形成社会所期望的行为能力,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最后使未成年犯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能采用符合客观规律的理性方式,处理问题时采用非暴力的方式,用符合社会规范和法律的行为去适应社会生活。
试学和释前准假制度是社区矫正的最好形式。社区矫正形式应当全面系统,既有传统的文化教育,职业技术培训项目,又有新型的旨在提升未成年犯生活技能的项目。多年的实践证明,适合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形式是试学和释前准假的社会实践制度。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上海少管所依据《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对未成年犯实行了试学制度,20多年来已有30多名未成年犯试学,无一列重新犯罪,其中三名试学未成年犯考上了大专院校。究其原因,试学的未成年犯一般是激情犯罪的初偶犯,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求学的愿望,家庭都有帮教能力,他们试学期间由教师、派出所民警、居委会干部、少管所干警关心帮助教育,使他们深深感到社会上的人们在心理上容纳他们,行动上帮助他们,思想上不歧视他们,感情上不冷落他们。逐步使他们融入社会,进而适应了社会生活。但目前试学工作,由于许多学校都不愿意接纳犯罪少年,因此试学人数很少,没有在所内未成年犯群体中产生激励效应,如果社会学校与少管所联合办班,就能将目前以培训为主的技艺教育,改变为与社会教育同步的系统的职业教育,使大多数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真正学习到社会所需的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未成年犯的重新犯罪,往往是在刑释后的半年之内,由于未成年犯的阅历,文化水平,谋生技能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未成年犯回归后都急于找工作谋生,然而他们对社会的期望往往过高。而自身的综合素质又偏低,极易重蹈覆辙。释前准假社会实践制度,能使未成年犯安全度过危险期,在准假前干警指导他们社会调查,要求他们对家庭、学校、街道、市场实地进行了解,写出调查报告,然后让他们进行自我回归设计,自我回归设计是通过罪犯、家长、干警三方沟通,共同拟订回归社会就业就学预案,目的是让未成年犯回归之前对自己的生存环境,生存能力和就业心态有一个更实际的认识,让未成年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前景。应当将试学和释前准假参加社会实践制度列入《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这样监所就能集中精力抓好重刑犯的管理教育,这是我国行刑原则的充分体现,“即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这样既有震慑,又有瓦解,既能孤立打击少数,又能教育改造多数。
总之,社区矫正方式应该是科学可行的,不是凭空臆想的,而是根据一定的知识理论和原理制定的,并通过实践
不断加以完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就要求我们对每一个矫正项目的内容,矫正时间的安排,矫正方法的实施,矫正对象的条件,社区工作者的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系统的分析,进行可行性评估,然后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计划,这不仅有利于矫正项目的推广,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的实施,也有利于培养一支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注:摘编自林小培:《行刑社会化: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原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4年第3期。
1.内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
社会支持这一概念最早是20世纪70年代在国外精神医学领域提出,之后许多领域的研究者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出发阐述了社会支持的不同内涵。许多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遇到困难时,除了抱怨与被动等待之外很难主动行动起来去建构社会支持,这更导致困难重重,恶性循环,加重了自身的心理负担。因此可以考虑从以下角度内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其一,有关部门应完善我国社会支持系统,从四大支持系统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精神支持,形成一种强有力的、多方力量支持的社会网络,使得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获得支持。其二,减少形式主义的帮扶活动,用一些真诚、细致、真正满足其需求的帮扶活动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寻求社会支持形成积极的正面的情感,减少抵触和厌烦的负面情绪。其三,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社会支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全面了解社会支持系统,明确知道社会支持系统可以给予的支持形式和支持内容,以及他们从中可以获得的帮助和益处。
2.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
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支持网络的完善和功能效用实现,注重社会支持主体的建构和社会支持内容方式的可接受性,更要关注的是作为受助的客体-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对社会支持的能动建构,即引导其开发自身社会资源,自主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支持系统,一个符合青少年心理发展阶段特点的支持系统能有效地使其得到帮助,获得心理的安全感和满足感,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率。每一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都有自己的支持系统,这种支持系统因其需要、经验及生活环境、教育程度、年龄等因素而各具差异性,尤其是一些非正式的支持与帮助显得更为重要。其一,创设良好的心理氛围,减少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歧视,鼓励他们扩大自己的社交圈,开发自身资源,建立自己特有的社会支持系统。本研究结果也表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比普通家庭子女更为敏感、自卑,害怕别人的关注和议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很少主动建构和寻求社会支持。因此从主动建构的角度出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社会支持的接受方,必然要处于一定的社会支持人际网络中,丰富和扩大其社交圈,主动建构一定的社会设置才能在社会中与他人交往和接触而建立各种关系,使该群体获得情感及物质的支持,掌握各种信息和知识技能,增加自身可利用的资源,才能形成一种有多方力量支持的社会网络,以保证各种客观社会支持的供给。其二,重视同伴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支持中的重要作用。大量研究表明同伴日益成为对青少年具有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社会设置。由于平等性和独特性等特征,同辈群体内的非正式社会关系更能提供给他们多种家庭和学校等不能提供的社会支持,当然更多的是一种情感性的支持,而且这种社会支持的能量转化也相对更有效率。但是关键的问题是学校和家庭等要注意倡导他们组成健康向上的同辈群体,并避免个体加入不良同辈群体。
3.积极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
社会支持从性质上可分为客观支持和主观支持,即感受到的支持,感受到的支持虽然不是客观现实,但是被感知到的现实却是心理的现实,而正是心理的现实作为实际的变量影响人的行为和发展。因此社会在给予客观可见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要增强其对客观支持的主观满意度,提高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这是以往研究中很少被提及的。因为只有提高了他们的主观支持感,才能促进他们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被动获得社会支持的资源,提高个体对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更有效地推动他们内化社会支持意识。
主动构建自身社会支持体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是随其需要、态度、经验等因素发生变化的。个体的情感是与需要相联系,正向的情感可以带来积极的评价,所以通过满足个体不同需求,改善个体对社会支持的主观评价是有效方式之一。然而个人对社会支持的需求是多元化的,但现实生活里的社会支持却总是具有宏观性,难以完全满足每一个体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丰富和细化社会支持的内容,能做出针对每一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个性化帮扶方案,关注其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和每一成长阶段的不同需求而开展救助和保护,使其感受到真正被重视被关注的感觉,激发正面情感,改变态度。另一方面,个体自身也要学会转变观念,以宽容、平和、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支持系统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4.强化家庭在社会支持功能的发挥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是子女最重要的避风港,父母对子女的人格健全和心理健康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父母中一方或两方服刑对孩子而言是人生经历中的重大应激事件,往往给处于这个青少年期或儿童期的他们带来难以承受的打击,但家庭相较于其他生存环境,仍是其温暖的避风港。因为,只有在家庭这一结构内,孩子更愿意吐露心声,才敢于正视父(母)亲服刑这一事实,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因此,在强调广义社会支持系统中国家社区、学校责任的同时,更要强调家庭的重要责任,最好的成长环境仍在家庭。一方面,要尽量弥补因家庭成员一方的缺失造成的家庭教育的缺失或偏差,父母应掌握科学的教养方式,研究表明父母亲的情感温暖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更多的情感温暖,不要因为配偶的服刑而迁怒于孩子,改变一般服刑人员家庭的教育功能缺失状况,使家庭教育功能尽量得到弥补。另一方面,服刑人员家庭应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帮助服刑人员接受改造,重新做人,摆脱服刑这一应激事件对家庭成员造成的心理困境,树立信心,使整个家庭处于积极进取状态。另外,服刑人员家庭成员还要学会自我调节、缓解自卑、孤独焦虑、紧张等情绪,减少自我封闭、自暴自弃等不良行为,积极主动地与他人交往,主动寻求和获取他人的帮助。
注:摘编自蔡亚敏、焦洁庆:《基于社会支持理论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与保护研究》,原载《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就犯罪学理论而言,犯罪人一般都具有的人格,犯罪行为就是一种的行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具有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并与其他社会成员、团体建立良好关系,产生良好互动并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同。未成年矫正对象正是在价值观和社会关系方面存在问题和缺陷,才导致其出现行为—犯罪,并因而被社会排斥。因此,社区矫正的过程就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人格和方式进行纠正的过程,即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过程。
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缺陷—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国刑法理论家卡斯东·斯特法尼指出:“刑事政策极其严重的困难之一是我们尽力使犯罪人能够适应社会,其本人也恢复了信念,尽管如此,这些人却发现对他们的真正惩罚是在他们走出监狱之后才开始的,社会专门排斥他们,使他们的全部生活都由犯罪打上了烙印。”对于未成年犯人而言,由于他们以往的过错,以及社会成员的认识偏差导致的社会歧视和排斥,使得他们缺乏机会参与社会活动,处于社会弱势地位。
对于刚刚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同时存在着内在的心理问题和外在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为缺少正确的价值观和能力,同时缺少正常、良好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源。他们心理不成熟,逆反心理比较强,缺乏判断和衡量是非对错的能力,往往不听别人的劝说和教育,容易冲动;同时,这些青少年往往文化水平比较低,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没有一技之长
,又向往奢华生活,存在攀比心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包括情绪低落,孤独,悲观,失望,觉得没有前途和未来,但同时又都有改正向上的愿望。负面的自我认知,自责,认为自己是个无能的、对社会有害的人。学习能力不强,缺乏突出优势。缺乏自信。缺乏能力和资源的客观状态和主观感受,使未成年矫正对象缺少掌控自身发展和社会环境的自信。
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问题包括家庭关系紧张。不敢面对父母及亲戚,有的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父母没有好好管教而心存怨恨,有的则觉得对不起父母的养育而自怨自艾社交圈子狭窄。几乎不与过去的同学、朋友交往,经常呆在家中,害怕与别人打交道,担心自己受到歧视等家庭经济拮据。
未成年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着一种心理上的无能感,对过去的行为表现出深深的自责;同时存在着普遍的不信任感,一方面是对自己的不信任,面对生活更多地采取躲避的方式,另一方面是对他人的不信任,不敢和社区中的其他成员进行交往,担心受到歧视与排斥。绝大多数矫正对象对未来的生活缺乏信心,无法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定位。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在于对未成年矫治对象的再社会化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而言,曾经的犯罪行为导致了部分社会成员对他们的排斥,他们缺乏机会参与社会活动,被拒于主流社会之外,难以获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等社会资源,进而造成其弱势化与边缘化,最终沦为社会弱势群体。
>!<<p>当一个人对影响他的社会环境感到绝望的时候,往往会由于承认自己的无能而自暴自弃。对未成年犯人来说,生活的困难、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匮乏、被社会排斥和被边缘化的客观事实,导致了他们对自我的消极评价,进而把自己看作是无能的,并因而指责和贬低自己,往往陷入恶性循环。未成年矫正对象所存在的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说明他们的社会信任、心理结构等社会功能出了问题,使得他们无法被社会接纳,反过来又促进了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因此,为了达到使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目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目标就是使这一群体的成员再社会化,也就是重新获得融入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再社会化实际上是一个重塑人格的过程。未成年罪犯主要是因为家庭管教等各种原因缺乏正常的社会化过程,致使其出现了人格缺陷或者化人格,因此需要使其在社区之中重新进行社会化的人格塑造。
再社会化的途径有两个,即个体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关系的恢复。个体价值观的重建,是指未成年矫正对象接受社会教化,并将符合社会需求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法律规范、思维方式转化为自身稳定的人格特质和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的恢复,是指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人际关系,并通过这些关系从社会中得到情感、资源方面的支持。
通过价值观的重建和社会关系的恢复,可以有效解决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注:摘编自张金武:《价值观的重建与社会关系的恢复》,原载《法治论坛》2008年第2期。
对于青少年罪犯群体而言,由于他们曾经的过错及其他社会成员的排斥,这一群体成员往往在心理上忧郁、压抑、不满,产生对自己的负面评价。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目标,是要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进行矫治,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重视提高未成年矫正对象的自尊自信,帮助其通过加强自控能力来提高自我评价和满足感,并获得与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等。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广州市各级矫正工作人员从实际出发,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探索多种矫正方式,主要通过家庭教育和政府主导两方面来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1)坚持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是未成年人生活时间最长最重要的环境,家长对子女的影响也最大。未成年矫正对象之所以触犯法律,几乎百分之百与家庭不和谐有很大关系。因此,家庭是青少年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矫正未成年犯人的有效途径。为此,矫正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家访和家长陪同报到等机会,大力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得到矫正对象家庭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加大家庭监督、管理和帮教力度。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推行“五个一”活动,即家长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一次倾心的交谈和一次适时的批评。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可以让孩子感觉到父母在关注他、关心和爱护他,从而树立乐观向上的心态。
(2)坚持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矫正工作主体。在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矫正活动。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做好三项内容:一是讲爱心。有过劣迹的青少年多数缺少父母之爱,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矫正工作人员以长辈似的温和语言,辅以真诚的爱心,与他们加强沟通。二是讲感情。青少年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多数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为达到良好的矫正效果,矫正工作者从细节做起,以情感人,在过年过节或者生日时,送一点小礼物,发一句祝福短信,使未成年矫正对象感到这个社会上还有许多人们在关心他们,想着他们,这样可稳定他们的思想,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三是加强“三观”教育。青少年可塑性强,在矫正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能够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四是通过公益劳动改造思想。组织未成年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不但体现了社区矫正的惩罚功能,还能使他们树立劳动意识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使他们通过集体活动树立团体意识,在活动的过程中加强与其他社会群体的交流。
在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中,自尊自重、自强自信等心理因素的建立和增加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元素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适应不断改变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已经提升了的能力及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
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的恢复未成年矫正对象往往缺乏良好的社会关系,如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使他们无法或很少与其他社会群体交流,从而与社会隔离开来,反过来增强了社会对他们的排斥。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严重缺乏社会支持系统。在家庭方面,他们和家人交流比较少,而且容易产生冲突,对父母老生常谈的话产生强烈反感。在其他社会成员方面,他们也尽量减少与同学、邻居的交往。在交往群体减少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其交往对象的转移,一种情况是重新和不良人群进行交往,另一情况就是自我封闭,这样做会使自身的孤独感增加。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进行恢复时,首先是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包括与家人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
矫正工作者通过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正常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反过来促进了未成年矫正对象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样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认同。人际关系是一种社会资源,利用其可以达到一定的目的能够获得更丰富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帮助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使其在与其它群体互动过程中提升自我形象,改变对自身的不利评价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同时又可以帮助自己改善生活或工作环境,争取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其次是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与各种社会机构和团体建立良好关系,并提高获得社会资源的能力。在矫正工作中,各级矫正工作者同有关部门配合协调,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如给予经济资助或法律援助,举办就业培训使之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以解除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后顾之忧。团委、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社区居委会等机构也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为未成年矫正对象争取学习、就业、保护隐私等正当权益,解决各种问题。
注:摘编自张金武:《价值观的重建与
社会关系的恢复》,原载《法治论坛》2008年第2期。(1)立法明确司法机关为执法主体,并在司法系统内部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取代公安机关,成为社区矫正的主体机关具有合理性。公安机关是犯罪的侦查机关,其担负的重要职能是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我国传统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法主体模式,不仅不利于强化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能,也不利于缓刑、假释对象的改造。而社区矫正是以教育、感化、挽救、说服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成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效益。据司法部公布的资料,我国乡镇与街道一级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因此,我们可以整合现有的基层司法行政体系资源,通过立法赋予其刑事执行方面的职能,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行刑方面的专业化培训,逐步将其改造成为以执行非监禁刑为主要职责的专门执法机构。
(2)完善立法,扩大法院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数量。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统计数字显示:2000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罪犯适用缓刑和假释的比例达到全部被判处刑罚者的70%以上。因此,我国应尽快对现行的刑事立法进行改革,在刑法条文中增加未成年犯可适用社区矫正刑罚的比例,提高刑诉法中对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可操作性。同时法院在司法审判中也要准确适用刑法,尽可能少判处监禁刑,多采用缓刑、管制、免刑的刑事处罚,注重审判工作的延伸。让违法少年在社区特定的环境中接受矫正,通过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努力,促使少年犯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3)建立未成年犯单独矫正制度,注重保护未成年犯的隐私。既然我国《监狱法》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能够严格执行与成年人分押、分管的原则,那么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也应当贯彻与成年人分开管理的原则,注重保护未成年犯的隐私,减轻未成年犯参加社区矫正活动产生的抵触情绪,减少未成年犯的家长的担心,最终促成未成年犯回归社会。
(4)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矫正项目,并且采用不同的矫正方法,以最终促成未成年犯回归社会。西方国家的社区矫正制度历经六七十年的发展,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其中很多关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美国设有释放安置、离家出走项目、养育家庭、日处遇项目、小组之家、争取生存的项目、教养院等,另外注意安排他们的文化学习和技术培训以及必要的劳动。我国香港地区的未成年犯矫正就主要是在社区完成的,推出了“社区为本”的自信计划,包括“感化令”、“社会服务令”和“社区志愿服务计划”。2002年10月,因撞车、顶包案被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的谢霆锋,即被判处 240 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从而避免了入狱服刑。2001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长安区出台了《关于实施“社会服务令”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社会服务令制度的规定。社会服务令制度最早源起于英国在 1973年通过的《刑事法庭权力法》之规定,是指法院判令被告人在社区及公益机构从事一定时间的公益无薪,劳动,作为对社会赔偿的一种方式。社会服务令在放宽罪犯自由、拓宽罪犯与社会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方面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因此,我们认为社区服务令制度比较适合未成年犯罪人的改造。
矫正方法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矫正效果,因此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要采用不同的矫正方法,如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等,而且在教育形式上也应不拘一格,其中,对未成年犯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尤为重要。因为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在被判刑后容易留下心理阴影,若没有正确的心理引导,他们可能会远离人群,从事更加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获得内心的平衡、受重视、满足的心理。故应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告诉他们应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如何正确分辨各种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