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2 23:41: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邮政营业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本人没有受到上级机构的正向积分,年度。没有收到事后监督每季按差错内容分别填报差错次数填写的事后监督发现差错统计表》负向积极分1分,原因是由于新上岗职工代收电费,无待合规经理复核,已将电费收妥放入抽屉,把代收电费凭证交给客户。
年度本人遵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经营性分支机构合规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年》相关要求,市支行的领导下、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律自我认真履行合规经理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制度落实。
资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检查工作,合规经理认真做好支行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每月履职报告中反映。记录应列明发现问题的合理整改期限,无法整改或短时期无法整改的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潜在资金安全隐患等重大业务事项,则注明发生的原因以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在业务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书面(含电子邮件)上报市支行。
每日填报《合规经理日常业务监督和会计检查日志》第月上报《合规经理履职报告》及时、详细报告网点每日、月份业务工作情况。按市分行加强合规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二、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确保交易的真实可控。
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和市分行印发的业务交易复核审批要求,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和监督。严格履行授权职责,把好复核授权关,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交易的真实可控。
三、做好业务的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协助支行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服务水平,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
四、协助支行长抓好安全管理、柜员排班
积极协助支行长抓好网点安全管理,履行合规经理职责同时。每天营业终了负责检查网点的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监督网点人员对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故障或有关异常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相关安全、技术部门,及时进行维护,负责报告有和提出对风险隐患的整改建议。
我局20**年储汇稽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省州局对稽查工作的要求,以“抓安全、促发展,压案件、促成果”为中心,以“加强治理求效果”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六个全”(全员内控、全过程内控、全方位组合式内控、全年内控、全系统信息交流与反馈、全网内控),在发展邮政金融业务和保障储汇资金安全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按照《xx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和省局《转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储资金安全治理的紧急通知》(x邮传[20**]31号)传真电报的要求、以及《xx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xx省储汇稽查方案》、《中间业务稽查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储汇资金安全治理“九条”规定的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2、结合省局的“全省储汇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银监局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州局安排的“挂失申请书专项检查工作”及“网点全面排查工作”,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保卫经营成果。
3、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xx县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治理办法》、《20**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审批权限的通知》、《邮储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治理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治理内控制度的通知》、《邮政储蓄资金调度治理有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资金日终监控工作的通知》、《资金安全治理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xx县邮政储蓄柜员制治理办法》、《邮储联网网点业务治理实施细则》、《邮储网点操纵流程》、《储汇资金缴拨流程》、《保险业务实施办法》、《代收国税操纵办法》、《储汇网点岗位职员的岗位职责》、《xx县邮政局基础工作考核奖励办法》、《xx县邮政局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
4、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储汇稽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经常亲身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题目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20**年对全县x个储汇网点,x个监控岗,共出检89次,盘库58次,对帐66次。发出整改通知20份,收回整改报告20份,查出隐患23个,已整改20个(有3个属安全设施未达标,因资金不到位无法解决)。对相关职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xx县邮政局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
5、不足之处:(1)、未严格按照新的“州邮政金融内控制度检查评价、现场处罚标准”进行检查,检查深度、力度还未达到检查要求;(2)、班组、支局长的治理工作职责未完全达到要求;(3)、未按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4)、会计履行检查职责不完整,有检查记录,无检查报告书。
二、20**年度储汇稽查工作安排
一如继往,坚持不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并有效地保障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和邮政储汇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预防和控制邮政储汇资金票款案件的发生,把各种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维护国家、用户、邮政企业利益,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完整。
1、加强日常治理工作,严格对各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班组、支局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2、加大对重点岗位职员的考核力度。
3、拟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储汇业务会审。
下午好!腊梅绽放,瑞雪飘飞。在全市邮政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烈庆祝商洛邮政独立运营十周年辉煌成就,认真落实省市邮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镇安县邮政局2009年邮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2009年全市邮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年全县邮政工作情况,全面安排部署2009年各项工作,动员全县广大邮政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为全面推进镇安邮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下面,我分两个部分向大家汇报:
第一部分:20*年工作情况
20*年,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邮政干部职工精诚团结,广谋发展,紧紧围绕年初工作会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方针,创新经营,勇拓市场,在金融政策调整造成利差收入持续欠产的情况下,有效地弥补了收入欠产,较好地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截止12月底,全县邮政业务收入完成累计完成753.1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849万元的88.7%,同比增长4.97%;邮政储蓄余额达到36070万元,较年初累计净增4967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净增计划5000万元100%;收支差额实现了及时足额上缴;在岗职工劳动生产率达到12.27万元/人;邮政用户满意度达到91分,已经市局推荐上报并被省公司评为全省邮政系统20*年度“双创”最佳单位。
各专业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函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49万元的100%,同比增长42.95%,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二位。
包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68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9万元的1*.84%,同比增长7.88%,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三位。
汇兑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87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8万元的88.16%,同比增长15.57%,欠产2.13万元。
邮储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36.7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622万元的86.3%,同比增长1.74%,欠产85.21万元。
报刊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0.8万元(含报刊零售),完成市局下达计划50.5万元的100.59%,同比增长12.61%。
集邮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21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8.5万元的109.2%,超产1.71万元。
特快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5.18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35万元的100.51%,同比增长22.32%,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一位。
物流业务,收入累计完成8.66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0万元的86.6%。
代办业务,收入累计完成20.45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15万元的136%,同比增长132.7%,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一位。
广告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5万元。
20*年,我局重点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项目带动,助推业务发展。
我们认真落实市局确定的33个重点经营项目,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和人员,明确项目落实的目标和时限,每月通报分析项目落实情况,点到单位、点到人头,增强各级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项目的落实效率。33个重点项目除奥运特许商品销售和经销商物流开发两个项目未启动外,其余31个项目全部实现了良好开发。其中,新邮预订、质押贷款、少儿书信大赛、“思乡月”月饼分销、“真酒传情”酒类分销5个项目完成进度在全市6县局中排名首位,代收话费及代放号、幸运邮天下销售、招生商函和贺喜礼包开发、代收话费及代放号、“新年邮福”贺卡开发5个项目完成进度在全市6县局中排名第2位,报刊大收订、重点报刊零售、“家乡包裹”开发、代销报刊零售、教辅及图书销售、“思乡月”月饼寄递、农用肥配送销售、“农家汇”礼品销售8个项目超额完成市局下达计划。重点项目累计产生收入达到90万元,占剔除金融利差收入外业务收入的50%,项目拉动3个专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函件、包件、特快个专业收入完成进度和增幅进入全市前三名,重点项目带动成为今年我局助推业务发展的有力手段。
二.抢抓机遇营销,实现多元增效。
年初,我们认真研究县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发展规划,在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中寻找邮政业务发展的切入点,抢抓境内高速公路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兴县等地方经济机遇,拓展邮政业务市场。抓春节、开学等节庆假日营销机遇,揽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资金300万元、学杂费95万元,全县邮储余额累计净增503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年净增4967万元计划的99.35%。抓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机遇,大力发展代收付、贷款资金,全县养老金1200户110万元,工资2896户1812万元,非利差收入达到184.86万元,占金融业务收入533.61万元的34.64%,较去年增长10%以上。针对基金股市低迷的情况,抢抓国债和理财产品销售机遇,累计销售国债12240.1万元,在全省89个县局中排名第1位,为企业创收80.9万元。抓当地房产、投资消费热点,大力发展资产类业务,发放小额质押贷款41*.99万元,实现收入59.8万元,放贷数量和实现收入在全市县局中领先。抓商家促销和政府活动机遇,开发客都超市、仙果酒业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幸运卡2万枚实现收入4万元,开发县计划生育宣传专题信卡5000枚收入1.4万元,开发县政府地震救灾特殊党费感谢卡3000枚收入1.2万元,2009年邮政贺卡客户开发数达到30家,实现收入40.2万元,完成市局下达计划37.8万元的106.35%。抓地方春茶、核桃、板栗等土特产品上市机遇,开展家乡包裹等阶段性营销活动,包件业务收入达到20.68万元,提前一个月完成收入计划,快包率达到65%以上,机遇营销成为我局今年业务发展的有力增点。
三.深化精细管理,提高运行质量。
我们坚持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不断强化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能,企业运行的可控性和经济质量持续提高。认真落实市局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各项费用均在可控范围内。认真落实“大专化”替换、邮路优化、技能达标等各项工作,清理劳务工5人,新招大学生4人,通过技能鉴定10人,营业窗口汉字录入达标30人,有效提高了员工队伍素质。以“服务年”为契机,巩固形象建设成果,促进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一方面,继续加强对监督检查岗履职考核,结合市局“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用邮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主管领导带队深入网点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全年开展综合检查4次,业务检查指导12次,明查暗访10次,组织业务会审1次,做到了一月一检查,逐月通报、逐月考核。另一方面,加强通信质量管理,重点抓好电子化营业网点互联互通、量收系统应用、速递邮件信息上网等重点环节,对邮政服务质量指标、11项邮政通信指标、速递物流质量指标,理清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和权限,建立分工明确、层次清楚的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同时,我们以“创佳评差”、“服务明星”评比等活动为载体,加强营投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和业务技术学习,落实奥运年邮件安全,发放征询意见函征求用户意见,有效提高了邮政服务水平。
同志们,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镇安邮政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形象不断提升,企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了阶段性的发展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局正确领导和支持的结果,是广大邮政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局,向关心支持镇安邮政发展的各级领导,向全县邮政干部职工及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存在问题
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联社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加之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信用社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而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只局限在信用社所在场镇 或结合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也没有深入到偏远的、交通不便的乡村,没有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没能在社会上营造出 “打击洗钱犯罪”强烈之势。
反洗钱工作岗位履职不落实。一是县级联社制订的相关制度中,虽然明确了牵头组织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而在实际工作中都未得到落实,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委, 工作效率低。二是县级联社指定信用社主管会计为反洗钱岗位兼职人员,但主管会计既要承担会计职责又要履行出纳复核职责,工作量大;再则对反洗钱的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只来源于上级联社转发的文件,对可疑交易的辨别能力较差;加之反洗钱相关案例学习较少,缺乏反洗钱的工作经验,这些都直接影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三是信用社存在“重现金支出管理、轻现金收入和大额转账业务管理”的现象,联社虽制订了相关审批办法,但信用社科技手段相对落后,对上报联社审批的大额现金及转账业务需电话请示后方可办理,而联社相关人员无法现场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只得事后补批,一定程度上致使审批流于形式。四是虽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报告、分析程序和操作规程,但只停留在操作人员的口头汇报上, 且只进行了简单的登记、审批和汇总,操作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强。五是未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办法,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部门、员工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都导致反洗钱工作不能高效开展实施。反洗钱工作资料审查、保管不规范。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客户经理配备不齐,而客户经理面对的客户对象多且杂,于是对客户的了解有限,柜面也只对客户开户资料进行了即时的完整性审查,没有实地调查开户资料真实性和开户单位经营状况,因此开户资料真实性调查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同时,个别信用社对开户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开户单位有关证件审查不严,开户资料档案的保管不规范,造成开户资料档案缺失,不能及时有效排查风险。
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缺少协调和资源共享的机制,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实行横向联网,无法
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对客户身份无法有效识别,对大额资金的来源无法进行辨别分析,给一些洗钱犯罪分子造成可趁之机,反洗钱工作没有形成联动。二是由于县级人行与反洗钱的联系机构属于同一级别,制约了区域性人民银行反洗钱联席机构,不能有效发挥反洗钱联系部门的职能,难以将金融机构、工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起来,无法形成强大的反洗钱社会联动网络,无法营造良好的社会反洗钱氛围。
对策与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反洗钱社会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公众宣传力度。在集镇、闹市和营业窗口宣传的同时,联合人行、公安、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三是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重点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从而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规范完善制度,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是制定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及反洗钱业务学习制度和违规违纪操作处罚制度,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内部稽核范围,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违纪操作的处罚。使反洗钱内控制度与信用社的业务操作规程和会计核算系统做到有机结合,两者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发展。二是将存款实名制、账户管理、票据监管全部纳入反洗钱的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在财务会计部门尽快设立专职反洗钱监管员,专门负责反洗钱的非现场监管、检查、辅导以及基层信用社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明确各信用社的会计为反洗钱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的原则,每月发放一定的风险岗位津贴,主要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报送工作,不断增强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四是由人民银行、财政和县联社共同出资设立反洗钱奖励基金,对那些工作责任心强,准确甄别大额和可疑交易,发现可疑的洗钱犯罪人员,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人民银行应制定和实施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县级联社的反洗钱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再由这部分人员负责指导、培训基层营业网点的反洗钱人员,不断增强和充实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通过采取举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提高处理、甄别、审议可疑支付交易的能力,培养出一批批反洗钱骨干精英,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员工反洗钱工作水平。
关键词:银行业;监管;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 F830.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8)11-0021-04
在开放型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不断加大,境内外金融市场间的相关性更加密切,金融交易复杂,各种风险因素纵横交织,确保银行业安全,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是监管当局义不容辞的责任。监管当局应参照国际上银行业发达国家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整体上与国际金融业在监管技术和监管内容要求上接轨,依据我国银行业发展实际和面临的监管困难,来进行银行业监管工作的业务和技术创新,确保银行业监管的有效性。
一、国际监管理论在我国银行业监管中的实践
(一)资本约束监管
资本监管是当今对银行业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从1996年开始也实行了资本监管,但在不少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导致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估,此外,对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银行,也没有规定明确的监管措施。在全面借鉴巴塞尔新、旧资本协议的前提下,2004年初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有了新的突破。五年来,该办法确定的资本约束机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明显增强,纷纷采取“分子”和“分母”对策,通过敦促股东注资,调整资产结构,改善经营状况,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上市或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另一方面,银监会加强了对资本充足的监管检查。五年来中国银行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一是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2005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银行已达40家,到2007年三季度末,资本充足率达到和超过8%的银行已达136家。二是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到2007年三季度末下降为6.63%。三是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贷款、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迅速。从我国实际出发,银监会把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策略确定为“两步走”和“双轨制”,积极鼓励国内大型银行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二)风险为本监管
纵观国际银行业监管模式的演进,可以清楚地归纳出这样一条发展轨迹:合规性监管阶段―资本为本监管阶段―风险为本监管阶段。
银监会在成立之初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1104工程”,逐步确立了风险为本监管的基本框架,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离,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协作机制,逐步向风险为本监管方式过渡。“1104工程”的实施,是实现风险为本监管体系的重大举措。同时,建成了内外联通的监管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实现了监管数据收集校对、加工处理和编制报表的电算化,提升了非现场监测分析、预警能力。
(三)法人公司治理监管
从2002年开始,人民银行就开始制定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银监会成立后,催生了新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国有大型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增强了对农村合作金融、邮政储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进行了农村信用社县级统一法人的改革以及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成立了邮政储蓄银行,使之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正常竞争。银监会在负责公司治理改革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中,相继了《关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致力引导商业银行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对治理架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流程进行再造。
(四)激励相容监管
激励相容监管是激励理论在规制经济学中的应用。在对银行业的监管中,监管当局渴望获得可靠的信息,使监管结论更为科学、合理,且具有警示作用。激励相容监管的理念,在银监会成立后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并付诸实践,主要就是在监管中强调融合银行的内部管理目标。鼓励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优先发展,扩大信贷规模。对资本不足的银行则实施纠正和制裁措施;在监管过程中,积极鼓励银行建立风险控制的内生机制,包括权威的内部控制体系、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经济资本管理方法、独立的内部审计和严密的合规体系等等,使监管双方的关系从抵触排斥的“猫鼠关系”转变为互信沟通的和谐关系,减少监管摩擦与执行成本。上述措施,充分激励和促进银行朝着监管者要求的目标和方向发展,实现了监管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五)银行监管的链接
一是间接链接,即监管当局加强对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评价,对社会中介的监督,对同业公会的指导,加强对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这是以监管当局为主导的监管链接的主要方式。二是直接链接,主要路径有:委托银行内部稽核部门进行监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检查;委托银行同业公会辅助监管。以监管当局为核心的监管链接形成了另外一种形式的监管强化。
二、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还面临诸多难点
(一)银行业监管和央行金融稳定职责的边际需要进一步明确并加强合作
从目前我国监管实际看,一方面中央银行依然保留有部分微观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央行与银监会之间还没有建立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支持功能共享和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更重要的是,没有明确当支付危机发生时监管合作模式的具体架构和程序。
(二)监管协调机制有待健全和加强,监管机构之间沟通不足、信息共享低的问题较为突出
监管协调性差是分业监管体制的固有弊端,加之我国特有的行政体制和行政文化,导致各监管部门之间及其和中央银行等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大。这些部门均为独立的正部级单位,自成系统,各司其职,易形成监管真空和摩擦,给跨行业违规以可乘之机。
(三)对大型银行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型银行具有许多特殊性,《商业银行法》颁布后,大型银行逐步过渡到商业银行,但至今仍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总行和各级分支行既是全国和地方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又成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载体,银行分支机构受地方政府干预的现象仍然存在,监管部门无法对银行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约束和进行科学的评价,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所强调的监管独立性和监管权利的执行和落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多、业务量大,相应增加监管人员的工作难度
银行业资产规模和机构网点庞大,区域和城乡差别较大,人员构成复杂,银行自身管理难度较大,内部风险控制相对薄弱,难以做到及时、全面和有效,风险隐患居多;较多的组织层级,诸如大型银行内部层层委托、层层的关系,形成了超长的委托链,委托人对人的约束和控制力逐级弱化,很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大型银行分为总行、分行、二级分行、支行,有的支行下面还有分理处、储蓄所,最多的达六个层级,带来监管机构监管链条过长,监管成本较大,监管需要关注的风险面广,分散了监管力量。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经营、业务交叉增大银行业监管难度
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创新,综合经营试点的推进以及金融集团的建立,金融机构之间以及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和业务交叉逐步增多。由于我国目前对金融控股集团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制度尚未系统建立,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业务联系的密切,风险传递问题日益严重,给银行业监管带来一定难度。如曾一度对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监管不力,导致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委托理财资金,造成巨额资金亏损,形成了系统性风险。同时,部分综合性的海外金融集团已通过各种渠道分别进入我国的保险、证券、银行等金融领域,甚至实业投资领域,对我国分业经营监管政策带来冲击。
三、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就必须改进和创新监管方法
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监管部门应参照国际上银行业发达国家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整体上与国际金融业在监管技术和监管内容要求上接轨,依据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进行银行业监管工作的业务和技术创新。
1. 目标导向监管。监管当局通过设定监管评价目标并配以相应的监管奖惩措施,引导银行积极努力,实现监管目标与经营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形成良好银行标杆、良好内控标杆、良好公司治理标杆等目标导向,促进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良性互动。
2. 预防性监管。它是各国管理手段的主体。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预防性监管时,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条件,清偿能力管制,银行业务活动的管制,对单一贷款、大额贷款、风险集中的管制,对关联贷款的限制、市场风险管理、管理评价、贷款风险等方面进行审慎性审核和管理。
3. 持续性监管。对重要业务领域实施连贯相承的监管安排,努力保持和扩大监管效果。在监管实践中要形成四条持续监管链:“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资本充足持续监管链;“风险度量―非现场监测―审慎监管会议―风险度降低”的非现场持续监管链;“检查―通报―跟踪整改―动态质量评价―继续整改”的现场检查持续监管链;高级管理人员从准入审核到履职考核直至退出的动态持续监管链。持续性的监管措施使监管压力始终保持在适度水平,保证对问题和风险的跟踪处置。
4. 分类监管。要根据风险矩阵――被监管机构风险的大小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来配置监管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强化法人监管和功能监管,针对被监管机构的规模和风险管理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大型银行以及大的股份制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投入更多监管资源。建立以风险评级和内控评价为基础,以良好银行创建和特别监管为抓手的激励相容的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市场定位的各类机构实施对应监管政策,不搞简单同一;对同类同质机构区分风险高低和管理强弱,实施差别化监管和特别监管。
5. 并表监管。目前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全球化不断发展,银行业机构跨境活动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大型银行,凭借上市后的资本、业务和网点优势,采取跨境股权投资、兼并收购以及业务交叉合作等形式,逐渐向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渗透,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加强并表监管、跨业监管和跨境监管力度,重点监控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交易。
6.监管技术创新。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利用现代信息处理和通讯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信息系统,保证各项决策和业务经营活动建立在充分的监管信息支持基础之上,注重监管信息的预测功能,适时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方针和监管策略。
(二)提高银行业监管的有效性,就必须引进模块化分析制度
银行业监管引进模块化分析制度,是实现对银行业风险的科学评价,防控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隐患的需要。引入国际通行的CAMELS评级法和ROCA评级法,分别对法人机构和非法人机构实行季度模块化分析评价、年度综合评级,实现对银行风险的持续跟踪和科学评价。对法人机构采取CAMELS评价法,设置“资本充足、资产质量、营运管理、盈利、资产流动性”等五个模块,对非法人机构采取ROCA评价法,设置“风险管理、资产质量、合规性、内部控制”等四个模块,每个季度召开模块化评价分析会,集中智慧进行模块化分析,全面分析被监管机构的各类风险指标变动状况并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向被监管机构反馈,及时有效地防控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隐患。同时增强监管活动的持续性。通过板块管理,建立规范的监管业务流程,形成“市场准入―监测预警―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的持续监管工作模式,实现监管信息的有效传递和运用。
(三)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就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
监管当局在设计监管流程再造模式时,将抑制监管寻租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以此推动公正监管、透明监管和廉洁监管,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具体到每一项制度设计,必须有一个优先考虑的价值取向。实践证明,多元目标往往导致终极目标模糊,容易迷失方向,尤其是具有相互替代性的目标,很难“鱼与熊掌兼得”;多个一元目标各自发挥至极致,辅之以必要的平衡和纠偏,往往效率更高。因此,在监管流程再造时,应当首先判明在公正和效率上谁更需要优先改进,并据此决定再造模式的着力点、主要价值取向和检验标准。同时,抑制监管寻租的制度成本应当在监管部门内部消化。
(四)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就必须注重信息披露效果
当前重点是在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一是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监管部门应考察、选择部分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法人机构进行打分、投票,产生若干合格事务所,承担对各法人机构待披露经营成果的审计工作。要求各法人机构用于信息披露的年度报告,应附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编制的法定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后出具的评价报告作为附录。二是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法人机构应当将书面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备置于主要营业场所,供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查阅,同时应确保股东及相关利益人能及时获取年度报告。对违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规定,在信息披露中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择机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地方政府披露,以强化多方监督和市场约束。
(五)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就必须建立分层次的监管协调平台
1. 建立金融危机处置协调机制。当发生金融危机或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时,对金融危机或突发事件实施有效及时的“危机管理”。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后,大量的风险通过金融集团内对冲分散后,有时可表现为金融集团经营更加稳定。而一旦风险爆发,其突然性、破坏性又往往比未实现综合经营更为严重。为了应对这种突发的金融危机。可由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参加,必要时公、检、法、宣传部门共同参与,建立金融危机处置协调小组,处置突发性的金融危机。
2. 建立金融业务、产品创新协调机制。通过渐进方式推进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必然涉及大量突破原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为了支持金融机构的创新,同时协调各监管部门在业务、产品创新方面的监管,有必要建立业务、产品创新协调机制。
3. 信息共享机制。在当前季度联席会议的基础上,中央银行、各监管部门之间应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中央银行、各监管部门应对金融控股集团内各金融机构现场、非现场监管信息以及各种监管处罚信息实行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时,应综合考虑成本收益,避免重复设置信息管道收集信息,增加政府开支,同时给被监管者增加成本。
参考文献:
[1]白宏宇、张荔:《百年来的金融监管:理论演化、实践变迁及前景展望(续)》,《国际金融研究》2000年第2期。
[2]李丹儿:《从看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研究》1997年第12期。
[3]王华庆:《对进一步提升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思考》,《中国金融》2008年第2期。
2009〜2010年农村银行金融机构总体发展情况
2009年农村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背景
2009年,各国此前针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刺激政策发挥了效用,世界多数国家经济增势出现明显回升。其中,美国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实现了逐步复苏,日本和欧盟等国经济衰退的势头则得到了明显缓解,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也企稳回升。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以迅猛的势头实现了率先复苏。2009年中国GDP增速达到9.1%。经济的高速增长必然惠及银行业。2009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78.8万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26.3%,所有者权益则达到4.4万亿元,同比增长17%。
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业在整体实现大发展的同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发展却基本上呈现原地踏步的状态。数据显示,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11%,相比2008年同期下降了0.48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央政府层面加大了对农村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监管部门也引导社会各方在农村设立分支服务机构,并对其实施针对性考核。在政策的指引下,各类银行纷纷在农村地区采取多种方式新设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入。但由于我国城乡固有的二元经济的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处于弱势状态,信贷收益难以覆盖风险等原因,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仍显得不足。这体现在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服务能力不足、金融服务空白的问题仍然非常明显。截至2009年末,我国仍有金融网点机构空白乡镇2792个,服务空白乡镇342个。但随着政府部门的引导和银行自身战略理念的变化,这一数字已经比2008年同期大幅减少。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2009年我国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依然有许多亮丽之处。
2009年,监管部门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监管部门从支持农业产业链各市场主体生产发展出发,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如探索扩大信贷抵押物的范围,并进行担保手段的改进。这使得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抵押物缺失的情况得到缓解,促进了农村银行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2009年,银监会明确提出“两个不低于”的工作要求,即“支农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各家银行纷纷从产品创新入手,加大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无抵押担保贷款的推广力度,实行差别化授信和分类政策,研发和引入适应于农村和农户实际的特色金融产品,全方位实施对于农村的信贷支持,支农服务力度明显加大。截至200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9.1万亿元,比2009年年初增长34.8%。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2.8%(见图1)。
2009〜2010年农村银行金融机构营运状况
主要涉农银行金融机构的服务现状。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机构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农村金融呈现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邮政储蓄、农村合作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多家机构百花齐放的局面。国内许多商业银行也一改此前收缩农村业务,撤出农村地区的做法,“下乡设点”,大力扩展地盘,布点范围不断扩大。
如2009年几家国有银行纷纷实施县域金融发展战略,通过设立村镇银行的形式进行金融服务下乡,为农村地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其他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积极在农村地区筹建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2009年各类商业银行出现下乡的热烈势头,一方面是处于竞争需要,扩展经营地域,希望通过发展农村地区业务来培育城区业务之外新的业务增长点。另一方面则主要是顺应国家政策号召之举。近年来,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银行监管层面一直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回归农村市场,服务农业和农民,这客观上促进了各类商业银行回归农村的步伐。同时,近几年来社会各界纷纷强调商业银行社会责任,银监会也将其作为各家银行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应该说,各类商业银行回归农村,加大对“三农”发展扶持力度,也具有重塑社会形象之考量。
在经营定位上,工、农、中、建等国有大型银行进入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在服务领域和支持重点反映在经营理念上有其特点。即主要围绕地方政府有关经济发展政策,进行中小企业、扶贫开发、县域消费等信贷服务工作。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则主要在县域地区吸收存款,发放中小企业和消费贷款,拓展其业务领域。统计结果显示,2009年全口径涉农贷款新增2.36万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2.4%,年内呈持续走高态势。2009年12月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余额的21.5%,余额同比增长32.3%,比2008年末高11.5个百分点(见图2)。
作为商业性金融的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其经营定位继续开展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各类银行业机构县级支行在县域农村地区的服务领域和支持重点各不相同,支农作用各有大小。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重构了“三农”经营管理制度,调整业务流程,其面向“三农”经营,商业运作的体制机制建设继续稳步推进。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在董事会层面组建了“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经营层面组建了“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委员会”,在全行各层级建立了垂直的条线型经营管理架构。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强化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资金、网络、专业等优势,不断创新服务“三农”的产品、服务、机制和流程,“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执行者,由过去单一支持粮棉油购销储业务,逐步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支农格局。作为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年来在巩固和发展现有粮棉油购销贷款业务基础上,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小企业发展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建设。2009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在农村地区金融资源配置力度,积极拓展支农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渠道,开办了县域城镇建设贷款,扩大了存款业务范围,增强了其作为农村金融骨干的支柱作用。
中国邮储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后起之秀,2009年邮政储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机制基本建立,同时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的关系也在逐步理顺。2009年,邮储银行建立了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补充渠道,邮储银行增加了100亿元资本金以增强资本实力,其商业化运营逐渐进入正轨。2009年邮储银行围绕自身特色定位,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贷款品种和范围,着力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邮储银行的大部分精力仍放在分支机构改革、业务重组和理顺一些基本规章制度的事情当中,这直接导致其农村金融领域的业务扩张一定程度上处于较为缓慢的状态,农村金融“三农”主力军的地位仍未得到充分体现。目前,邮储银行主要通过通畅的业务渠道和众多的服务网点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存取款和结算服务。而对于邮储银行的未来发展定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主张将其改造成为社区银行。考虑到邮储银行超过70%的网点在县及县以下,且资产质量较高,如果将邮储银行定位于零售银行,主要面向广大农户和小业主提供金融服务,如规定将其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农户,这将有助于邮储银行涉农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巩固其作为“三农”的新的生力军的地位。
农村中小银行金融机构的营运状况。除以上几类农村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目前在农村履行金融服务职能的还有农村中小银行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的分类方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在众多的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县域农村地区信贷投放和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农村信用社长期在农村金融领域耕耘,但历史包袱和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成为困扰其发展的主要障碍。2003年启动的以管理体制和产权改革为重点的新一轮改革,目的是增强其服务能力,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但目前对这一改革的战略和路径仍存在一些争论。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已顺利移交至省级政府承担,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成立了农商行,天津等地成立了农合行。全国许多省份则成立了省联社,作为政府的管理平台。2009年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法人治理机制日益健全。省联社的履职行为逐步规范,股份制产权改革加速推进。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服务中具有网络和经验等不可替代的优势,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扎实做好支农信贷工作。2009年各地探索和实践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产权模式,新组建了62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通过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扶持以及自身努力,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有所化解,经营机制逐步健全,主要监管指标得到明显改善。
2009年,全球主要国家经济在金融危机后触底回升,我国尽管一直在强调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但经济仍旧保持了高速发展,农村金融市场依然保持了稳步的发展。2009年,在农村中小银行金融机构中,就资产规模而言,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8661.2亿元,农村合作银行达到12791.2亿元,农信社更是达到54925亿元,均较2008年同期保持了稳步增长。就负债情况而言,农村商业银行达到17545.7亿元,农村合作银行为11940.3亿元,农信社为52580.6亿元,也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见图3)。
2009年,在税后净利润这一重要的经营指标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表现参差不齐。既有较为抢眼的机构,也有相对平淡的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取得149亿元的税后利润,较同期大幅增长43.8%。农村合作银行也取得134.9亿元的税后利润,比同期增长30.2%。这显示出这两类机构的改革重组激发了它们的增长潜力。而长期以来在农村金融市场“占山为王”的农村信用社,虽然以227.9亿元的利润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拔得头筹,但4.02%的增长率还是与其拥有的大量资源显得不太相称,这或许与其处于改革发展过程中体制未完全理顺,经营受到影响有关(见图4)。
应该承认,因为农村经济的相对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客观上还是一个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这反映到资产质量指标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相对来说仍然较高,风险管理的任务显得较为艰巨。2009年,我国商业银行总体不良贷款率为1.6%,但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83%,远超过平均水平(见图5)。总之,农村中小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仍需要根据农村金融的实际不断探索。
2009〜2010年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竞争力状况
2009年底,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为78.8万元,比2009年年初增长26.2%。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资产在银行业资产中的份额占比为11%,比2008年略有下降。作为中央政府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一项政策措施,2009年中央专项票据发行兑付考核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234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兑付专项票据1640.7亿元,分别占应兑付家数和应兑付额度的97.2%和96.8%,其中浙江、山东、江西、上海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全部完成专项票据兑付工作。2009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15.8亿元,其中,采取投资者购买不良资产方式消化了不良资产181.3亿元。作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也取得较大的成就。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迅速,经营状况与所处地域密切相关。农村商业银行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在2003年以来的农信社改革过程中,北京、上海、苏南、浙江、广东等地的农商行实现了飞速的发展。从资产规模上来看,2009年我国农商行的规模较2008年增加50%以上,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农商行抓住经济发展的时机壮大了自身。2009年,经济形势较以往更为复杂,经济回升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不巩固性、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和监管难度。2009年年初银监会明确提出“支农贷款增速不低于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两个不低于”工作要求,督促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牢固树立支农服务宗旨,巩固和提升支农主力军地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合理地把握了金融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尺度,紧紧依托于地方工业或服务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2009年,我国国内42家农商行资产规模达到18661亿元,增长超过50%。其中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占据资产规模的前三甲。广州农商行、成都农商行、东莞农商行和顺德农商行资产规模均超过千亿元大关。按照实收资本规模上看,42家农合行总实收资本为572亿元,广州、重庆、成都三家农商行则位于前三位。这显示发达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较为容易占据发展中的先机做大做强,但重庆和成都两地的农商行地理位置并不占优,资产规模仍然排名前列,显示出其良好的业务拓展能力和发展潜质(见图6)。
就存贷款情况来看,2009年42家农商行存款规模为15951亿元,其中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和成都占据前五位(见图7)。贷款情况则有所变化,42家农商行贷款规模为9794亿元,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和成都依然占据前五名的位置。东莞农商行和和顺德农商行则紧随其后。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作为发达地区,其农商行的步伐似乎迈得不太快,在存款和贷款规模上深圳不敌同为广东省内的顺德农商行,与前三名农商行的差距则更大,这与其地理位置和经济环境不太相称对等,表明许多发达地区的农商行还具有较大的空间可以挖掘。
考虑农村商业银行的净利润情况,2009年东莞农商行实现净利润排名第一,其后为上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成都农商行和佛山顺德农商行(见图8)。
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虽然农商行对“三农”领域的资金投入总量在逐年增长,但增长幅度远不及对其他行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如2009年许多农商行的贷款领域集中在房地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虽然农商行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短期内难有大的改变,但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份子,农村商业银行本身有服务于风险程度低、利润率高的客户的趋利性。改制之前农信社的客户范围受到政策限制,只能服务低端客户,但改制为商业银行后,面对城镇高端客户带来的收益,农商行信贷资金的分配与流向自然会受到影响。考虑到成本和风险因素,既考虑如何不违背农商行改制的初衷,安心服务于“三农”领域,又合理反映经营中追逐利润的诉求,处理好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和业务模式,是农商行群体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农村合作银行公司治理取得成效,促进了经营上的稳健发展。现有农村合作银行也基本由农村信用社转制而来,产权改革后各界较为担心的是,农合行是否会遗留原有农信社的一些弊病,是否能够建立自身的盈利模式等等。从2009年来看,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基本上均能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借助于产权改革的机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和有效运作,以此促进经营上的稳健发展。2009年,各农商行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方向的战略定位,立足地方,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下了功夫,并发展壮大了自己。2009年,按照资产规模排名,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分居前三名(见图9)。而按照实收资本情况,杭州联合、浙江萧山、浙江义乌三家农合行排名最靠前。
如果按照存贷款情况排名,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位居前五名(见图10)。值得注意的是,宁波共有鄞州和慈溪两家农村合作银行凭借其业务拓展能力进入前五的位置,显示了这一地区农村经济的蓬勃活力。
考虑农村合作银行的净利润情况,2009年浙江萧山农合行、杭州联合农合行、浙江绍兴农合行分列前三名。浙江省包揽了农合行净利润的前五名,这与其处于发达地区,农合行改制较为规范,社会信用环境良好,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等因素有关(见图11)。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取得重大突破,经营地域在省内和省际间进一步拓展。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纷纷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跨区域设点,多家农村商业银行走出注册地开设异地分支机构,进行经营地域上的扩张。如江苏省16家农村商业银行省内异地支行和2家农村商业银行省外异地支行开业,经营地域跨越省内和省外。安徽省3家农商行省内异地支行,天津市2家农商行省外异地支行获得批准开业。自从2008年银监会颁布实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放开农商行和农合行跨区域经营之后,农村商业银行抓住这一政策调整的机会大力开设异地支行,通过异地进行入股和设立支行等形式进行经营地域的扩展。在具体形式上,一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发起人的形式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异地,以此实现经营布局的扩张。
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加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继续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加快向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过渡。银监会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坚持走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道路,实现产权改革多元化。此外,要求各地继续规范省联社的履职行为,根据本地实际深化省联社改革。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合作银行转制,农村合作银行向农村商业银行演变的路径已经成为各方承认的模式。福建省2009年组建了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其他省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加快了转制的步伐。总体来看,2009年底共有43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96家农村合作银行实现改制后开业。2009年中国经济中出现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问题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面临一定的挑战。为严控信贷资产风险,规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2009年12月银监会颁布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和风险管理文化等方面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进行了制度规范。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始终注意控制信贷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截至2009年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比2009年年初下降了862亿元和5.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提高2.6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提高17.8个百分点,发案率和百万元以上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了51.9个百分点和17.3个百分点。
2009〜2010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状况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体发展状况。目前在农村金融领域,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解决的主要是农业龙头企业、粮棉油收购企业,以及较大私营企业的贷款问题。而在我国农村,农村微型金融服务业的主体是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解决的主要是有抵押、担保能力的企业和农户的贷款问题,信贷覆盖面受到一定限制。邮储银行尽管在农村地区网点众多,但其经营机制并未完全理顺,内部的组织整合和业务转型还处于调整过程中,导致业务未完全铺开,无法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至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展起来的小额信贷,这类机构开始主要是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小范围试验。但这类小额信贷项目不能吸收存款,完全是靠外部资金支持,大多数是依靠补贴维持,覆盖的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缺乏可持续性。在我国大部分农村,由于微小型企业和农户数量巨大,微型金融现实和潜在的客户量众多,在微型金融服务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在被政府赋予更为重要的角色。基于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实际,近年来,国家在部分省市试点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生事物的村镇银行等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为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失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几类机构。
从监管的导向来看,银监会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直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银监会还引导优质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各类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为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2009年银监会编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设立129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规划,2009年后的三年内,其中村镇银行1026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为确保三年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完成,银监会在市场准入政策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制定了“东西挂钩、城乡挂钩”的双挂钩政策。明确提出实行百强县(或大中城市辖内)与中西部地区1∶1与国定贫困县1∶2挂钩政策,引导各类社会投资者到中西部和农村地区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即意向到东部发达地区以及其他经济活跃地区发起设立机构的,必须同时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设立机构;意向到较发达城镇地区发起设立机构的,必须同时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在管理架构上,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成立专司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管理的事业部。在机构类型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改制为村镇银行。在政策的推力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截至2009年末,监管部门共核准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目前,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5.1万户、资金65.5亿元,小企业贷款0.5万户、资金91.2亿元,分别占其贷款余额的36.2%和50.4%(见图1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尽管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如资金少、融资渠道窄、盈利难以及盈利周期长、汇兑和结算难等。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全国正由试点进入大发展期,很多方面都需要国家的扶持,业界也不断呼吁为其营造有利、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引导更多的资金回流农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是高风险、低效益,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的“三农”产业,而目前农业保障、保险机制尚不健全,抗风险能力低,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风险较大。目前,应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尽快出台实施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财政扶持、税收减免、农业贷款补贴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这些有活力有潜力的金融机构以真金白银的支持。事实上,目前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2008年银监会联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在存款准备金、利率、支付清算、会计、征信、金融统计和监管报表等方面的政策。其中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执行。另外,银监会开展了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对涉农贷款余额增长满足要求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通过以奖代补,增强机构抗风险能力。但另一方面,即便在许多的政策支持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面临一些现实的问题。如资金来源相对匮乏,管理人员相对层次不高,业务品种单一等。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业界不断呼吁国家应出台支持性政策,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之后的2年至3年内给予一定的补贴扶持,使之尽快实现盈亏平衡。此外,目前许多新成立的农村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业务还比较落后,只能做一些银行最基本的业务。而涉及到如结算、支付、网上银行等业务则进展较为困难。这些问题只能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中逐步解决。
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2009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运用财税杠杆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2009年3月,财政部《关于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09年起,对机构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15%部分,按2%给予奖励,但对上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不予奖励。同日,财政部还《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其中要求村镇银行贷存比需大于50%。从2009年底我国已有的140多家村镇银行来看,绝大多数贷存比都已超过50%,几乎都可享受到此次补贴。财政部还拟对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5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给予税收减免优惠。2009年各级财政向县域金融机构拨付涉农贷款奖励资金8.64亿元,共带动金融机构增发涉农贷款432亿元,调动了社会资金投向“三农”的积极性。同时,中央财政拨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4189万元,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的开展,机构经营和风险拨备能力明显增强。财政部的一系列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政策,是近年来政府在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方面前所未有的,其中税收减免政策更是其中激励力度最大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税收优惠、2010〜2012年监管费免征、农村资金互助社工商注册登记等问题,还将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可以估计,如果这些政策常态化的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迎来大发展。
2009年村镇银行竞争力评价。鉴于农村金融性质属于弱质金融,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不管是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还是农村资金互助社,都面临着社会信誉不高,经营风险较大的尴尬困境。而在几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相比较而言,村镇银行具有较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和较强的服务功能,可进行存款、贷款和资金结算、理财等业务,业务种类相对较为齐全。从社会各界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选择对象来看,村镇银行也成为共同的选择。2009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均积极扮演发起人角色,就中资行而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已经相继设立了村镇银行,并计划大幅增加村镇银行的规模,转战乡镇。2009年一季度国开行已设立七家村镇银行,速度之快令人称赞。就外资银行来看,2009年汇丰银行在中国开设的第五家村镇银行――广东恩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在外资银行中渣打银行和花旗银行2009年也分别设立了村镇银行。2009年银监会还出台了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有关文件,积极鼓励各方投资主体设立村镇银行。银监会还表示,将允许主发起行参照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模式,组成专司村镇银行管理事业部性质的专业化机构。目前,监管部门对于村镇银行发起人还有一定的限制。可以考虑适当放开村镇银行“发起人”的制度限制,适当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允许企业或社团法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并控股村镇银行,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大发展。
应该承认,村镇银行在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满足了农村金融有效需求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9年,各村镇银行积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质效,制定特殊信贷政策,为涉农贷款提供了优惠和便利。一些村镇银行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如创新涉农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担保质押手段,推行农业单链式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业机械贷款等农户贷款,实行“送贷上门、送贷下乡”等,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效率,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2009年,按照资产规模衡量,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广东中山小榄树村镇银行名列村镇银行群体的前三甲(见图13)。按照资产负债情况比较,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广东中山小榄树村镇银行仍居前列(见图14)。按照实收资本比较,广东中山小榄树村镇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位于前列。
虽然村镇银行在改善农村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村镇银行经营的农村外部环境仍然较差,有关部门的一些政策扶持不到位,村镇银行发展初期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偏低的现实等,给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影响。
如目前,一方面,国家规定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部门曾将村镇银行享受的优惠比照农村信用社进行,而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并未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村镇银行没有获得农信社享受的委托贷款、贴息贷款、财政性存款等优惠政策,地方对其承诺提供的一次性开办费和风险补助金、免收注册登记费等也无法落实。此外,目前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不能进行同城和异地资金清算,无法进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难以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