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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应急演练总结

时间:2022-11-22 17:11: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染病应急演练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传染病应急演练总结

第1篇

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服务体系,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报告资料,提供参阅,欢迎你的阅读。

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报告一

按照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及卫计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认真安排布置,各项卫生应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xx年上半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卫生工作年度安排及应急办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按时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工作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各项卫生应急工作有序开展。计划召开贺兰县20xx年卫生应急培训班。

二、及时开展应急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基础。

一是组织开展贺兰县大型活动应急救护保障。20xx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冰钓、航模比赛、环湖健身赛、篮球比赛等体育赛事、春节社火、人社招聘、宣传日、大型活动、清明节祭扫保障等医疗救护保障;高考、中考医疗救护保障;6月15日与县消防中队、县疾控中心与花园社区联合组织开展了反恐应急演练;6月26日参与贺兰县人民政府与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累计出动医护人员171人次,救护车辆65车次。

二是调整补充了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人员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及时对应急小组成员进行了增补,保证各小组成员稳定。

三是及时处置突发疫情,上半年处置突发事件2起,上报疫情预警预测分析2次。

三、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

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节假日,各医疗卫生单位提前上报各单位值班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开启手机,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做好值班交接记录。

四、加强疫情监测,开展突发事件预防预测报告,为科学预防传染病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我县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情况,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汇总分析,及时对我县传染病疫情进行预测,为科学防控传染病疫情提供决策依据。上半年,共完成突发传染病预防预测2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预防预测,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科学及时处置突发疫情,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报告二

20xx年上半年,市中区卫健局在市卫健委的正确指导下,紧扣国家和省、市卫生应急“十三五”规划的有关精神要求,按照“整合资源、平战结合、注重实效,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区卫生应急工作,通过制定、完善各项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服务体系,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度地减少或减轻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带来危害,认真落实卫生应急工作有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同时明确责任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应急队伍,提高应急队伍工作人员能力,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机动队下设流调组、消毒组、宣传教育组和物资保障组,配置了应急处置箱,确保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设立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卫生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

根据我区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需求,局机关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区疾控中心和区医院应急仓库物资储备品种齐全,基本满足我区卫生应急工作需求,同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次,通过演练,切实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提高应急反应的敏感性和处理能力,从而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为应急工作奠定的坚实的基础。并圆满完成由市中区安委会组织的防汛应急救援大型演练的参演任务。

现应急物资储备:可视对讲机6部、单兵摄像头2套、360度视角车载指挥系统1套,单兵应急携行防护装备20套,二级防护携行装备8套;有连体防护服、防毒面具等防护设备;有各类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温度计、防护衣物等应急设备;有各类现场采样仪器、采样袋、采样棉等采样设备;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物品的使用年限,做到及时更换,并做好日常维护记录保证我区卫生应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四、加强应急值班制度

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领导带班,一名工作人员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能够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突发事件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

加强对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制定并下发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密切关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对各类传染病发展趋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及时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对疫情报告管理、紧急疫情接报工作及重点监测的传染病均作出书面记录。

六、宣传教育

3月7日,区卫健局在联勤宾馆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和卫生应急培训知识讲座,通过培训提高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在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展板、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应急及生活自救常识等,逐步提高社会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慢性病等健康知识,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应急知识水平。6月16日在万达广场参加了由区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日活动。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测。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指挥平台系统,将信息系统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紧密结合,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计划与90医院联合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完善修订现有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提高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确保20xx年全区卫健系统安全无事故。

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报告三

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健委的具体指导下,全县卫生应急工作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健全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卫生应急体系,坚持以“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科学规范、客观实用”的原则,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素质建设,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现将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

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做好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设置,体系建立,切实保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建了突发传染病疫情卫生应急处置救援队、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中毒处置救援队、核和辐射卫生应急处置救援队,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锻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伍。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度地减少或减轻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带来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我局已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对规范指导卫生应急工作起到重要作用。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建立了预案动态修订机制,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实调整了卫生应急专家组及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提高了卫生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实现了卫生应急队伍的常态化和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卫生应急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提高各医疗卫生机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各救援队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公卫科人员180余人开展了应急知识培训,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以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或出现后,采取相应的监测、预测、预警、储备等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人员卫生应急专业水平。

四、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参照国家及省市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目录,我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每年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防护用品、消杀药械、诊断试剂及耗材、季节性疫苗、检测设备等,加强使用管理,及时补充、更新消耗或失效的救灾防病物资,完善应急物资的调用机制,为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应对准备工作,作为自然灾害发生后及传染病流行应急处置专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立即启用。今年,我县共投入23万元的应急物资储备。

五、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强化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及零报告制度,并明确了各网络直报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每年均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同时,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明确县疾控中心、卫计监督大队和各乡(镇)卫生院的应急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各医院内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及时进行网络监控,并及时上报;实现了传染病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了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加强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

为提高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强化应对突发事件抢救快速反应能力,9月,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了食物中毒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我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应急资金不足明显。物资应急等基础条件薄弱,救援装备落后,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社会舆论影响和宣传教育等,社会公众缺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识、自我防护意识,应急处置社会动员机制难以有效开展。

三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求援能力薄弱,乡(镇)医护人员的不足为应急队伍的建设带来了阻碍,也影响了应急救援力量的充足。

第2篇

为加强本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和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计划。

一、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

县卫生局负责县内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的计划和推进实施。做好卫生应急基本理论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县突发事件综合性医学救援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的组织工作和辖县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应急演练的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总结工作。

(二)公共卫生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条线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计划和指导;做好条线内卫生应急技能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条线内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本条线活动开展督导、总结工作。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条线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计划制订、组织和指导工作。做好条线内卫生应急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本条线活动开展督导、总结工作。

(三)各级医疗机构(含医疗急救中心)

负责做好本单位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推进实施。按要求做好应急队员(志愿者)的相关培训、演练;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二、活动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主要从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两个方面开展实施。

(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

1.县卫生局:组织辖县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和卫生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卫生应急基本理论培训。培训包括内容:卫生应急工作基本知识;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卫生应急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和方法等。

2.县公共卫生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年度工作,组织本单位和辖县各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的相关理论与技术;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能;流感、脊灰等突发传染病的防控技术方案要点;突发中毒事件、放射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结合年度工作,组织本单位和辖县各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的相关理论与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3.各级医疗机构(含急救中心)组织卫生应急人员积极参加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监所开展的卫生应急理论和技能培训;组织本单位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单位紧急医疗救援工作预案(包括事发现场和院内救治)、基本救护技能、专业技术、后勤保障装备使用以及信息收集和报告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应急演练

1.县卫生局组织开展辖县内以应急流程、应急岗位职能为内容,多部门参与的突发事件综合医学救援演练。演练科目包括:事发现场公共卫生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紧急救援和后送;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设备的使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演练科目为:突发传染病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生物、环境和食物等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送;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和方法,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现场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受污染人员洗消、疫点消毒;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3.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演练。演练科目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生物、环境和水样本的采购、保存和运送;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和方法,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现场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4.各综合性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的现场应急医疗救援演练和院内批量伤员救治演练。演练科目为:紧急医学救援现场的展开、伤情判断、检伤分诊、医疗救护和后送;院内批量伤员的应急救治工作的启动、展开、接收、分流、处置、信息收集和报告;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第3篇

关键词:传染病;预警机制;实践

传染病是一种病原(主要为各种微生物)感染而引起的广泛的在人类和动物之间传播的疾病类型,其传播包含携带源、传播途径及易感群体等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能避免其大规模流行爆发,这对于传染疾病的防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综合医院在其已有的预警、分诊及防控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原有的体系、优化原有流程、改善报告机制、坚强防控力度,能够提升医护人员对于传染病的预警能力、控制能力和应对能力,从而提高防控意识及工作效率,在早期实行隔离措施,避免传染病的扩大化传播[1,2]。

1预警机制

1.1发热症状的预警、分诊及应对

1.1.1症状标准医院应公开告知发热症状(其体表温度≥37.5℃)的患者应在入院时首先于发热门诊进行分诊,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予以引导,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诊治。

1.1.2流程 ①发热患者经检查后由经验丰富的接诊医师作出初步判断,确定该发热患者是否为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②若检查结果揭示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则立即对该患者进行专室隔离并接受治疗和监控;③填写报告文件,及时上报至医院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检查和监控患者状况,并将传染病进行分类,在确认无误后将信息上传至疾控中心等待指示。

1.1.3应对措施发热为呼吸道病的一般症状,而该类传染病伴有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哮喘等相关表现。呼吸道传染病传播途径以飞沫传染为主,因此及时将传染源及疑似传染源加以隔离为有效的应对手段,可以起到良好的防控作用。

1.2腹泻患者的分诊、应对

1.2.1一般症状就诊者的腹泻症状规定为排泄次数>3次/d,且其排泄物多为水样便、稀便、血便或黏便,同样医院应公开规定有类似症状的就诊者首先到肠道门诊行预检,并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2.2分诊流程①通过详细检查确定腹泻患者否为消化道传染病者;②若检查结果表明其为消化道传染病者或疑似患者,则立即对该患者进行专室隔离、治疗和监控;③填写报告,将信息上传至疾控中心。

1.2.3疾病防控消化道传染病一般包括霍乱、痢疾等,粪便、水源、病原接触为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对患者进行隔离,同时对病例地区进行水质的病原学检测。

1.3流感的诊断及监控

1.3.1症状发热门诊的流感样患者的腋下测温高于或等于38℃,且伴有喉部疼痛、咳嗽等表现。

1.3.2分诊与发热患者的诊断类似,主要仍是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行专室隔离诊治策略,作好记录,避免交叉污染,并及时上报。

1.3.3防控此类传染病较为常见,应详细记录各年龄段患者的数量并加以统计,掌握其流行病学特征,并根据患者的年龄以儿科、内科、急诊科及发热门诊作为重点的防控科室,积极隔离和治疗患者,防止其流行传播。

2实践内容

我院实践及完善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职责、优化结构、规范流程、举办例会和加强培训等方面,具体介绍如下。

2.1建立体系和明确指责 实践的首要任务为建立其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我院采用三级管理模式,分别为总体级、预警级、防控级别,总体级负责监督管理并评估全院的疾病防控实践活动,由院长担任;预警级则负责疾病防控预案和相应管理制度的制定、预警制度的建立、相关制度培训、人员体系搭建以及模拟演练的实施,由疾控中心专家担任,提出宝贵意见;防控级则负责具体的防控工作及应对策略的实施,由感染管理科室人员、专家组、应急组和信息科人员组成,感染管理科室负责管理就诊者的分诊、隔离及治疗工作;而专家组负责分析检查结果、提供权威建议,并负责重症患者的筛查和救治工作;应急组则负责按照管理科指示进行接诊、隔离等防控应对工作;信息科则负责填写报告、备案及病例上报工作。

2.2优化流程 公告规定有发热、腹泻及流感症状的患者首先于相关科室就诊,并由应急组工作人员加以引导。优先接诊重症、急症患者,并行隔离治疗,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分诊流程。

2.3定期开展例会 规定每月至少举办1次例会,在会上通过回顾、探讨、分析、反馈,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对实例进行回顾,探讨处理对策;记录会议要点,实时检验实践效果。三级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由院长召开。

2.4加强培训 制定了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和制度后,应对全院人员实施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分类、传染病防控要素、隔离措施、应对策略等专业知识及相关规定,以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及管理者的应对能力。

2.5实践效果

3效果总结

实践结果发现,各类传染疾病的上报数、数据完整性、问题发现数目均有所增加,而漏报、误报数明显减少,并补报了相关传染病病例。整个实践过程中,我院的工作效率得以提升、医护人员疾病防控的意识得到增强、隔离和应对措施得当、上报及时、记录完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呼吸道传染病如肺结核、消化道传染病如霍乱以及禽流感疾病的传播,效果令人满意。而同时,传染病的防控对于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作用也提示我们实践具有长期性、持续性、计划性、时效性等特点,必须不断完善预警机制、不断调整应对措施、不断加强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医疗水平,才能更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疾病,从而保障公共卫生和健康安全[3]。

综上,针对较为常见的传染病类型(例如呼吸道传染疾病、流行性感冒以及消化道传染疾病等)进行仔细分析,对急诊患者临床表现出的腹泻症状、流感样症状以及发热症状进行认真观察,创建具体的预检标准以及分诊标准。我院采取明确职责、建立体系、优化流程、举办例会和加强培训等措施,建立了高效的预警机制,使医护人员的应对传染病的能力、防控意识及工作效率大为提升,从而更加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参考文献:

[1]安凤梅,姚峥.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控预警机制建立与实践探讨[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11,10(22):1757-1759.

第4篇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

夏秋季是手足口、霍乱、痢疾、甲肝、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极易暴发或流行。近年来的传染病防控经验表明,做好手足口、霍乱等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在预防。只有及时阻断传染病的传播渠道,才能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这也是我们现在召开这次防治工作会议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保证了我县传染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但从目前我县手足口病发病情况看,虽然发病人数总量小,但也存在重症患者,特别是随着季节性的温度升高,手足口等夏秋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即将到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发生的疫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的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要强化职责,积极应对,尤其重要的是要克服麻痹思想、轻敌意识,清醒地看到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和复杂性,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保持百倍警惕。要把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来抓,提早动手,认真总结过来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扎实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全力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硬化措施,全力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当前,正值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大大增加,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也将面临严峻形势,不容乐观,更不容忽视。我们要在重点环节预防、重点区域筛查和重点病种治疗上狠下功夫,做到“不留死角抓预防,不误时机抓送诊,不惜代价抓救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各场镇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解预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治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其危害、明白其传播途径、掌握其预防办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预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要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能力,保护身心健康。同时要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县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对外任何手足口病疫情,新闻宣传部门要严肃新闻纪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口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抓好舆论引导,并对社会上流传的谣言及其他容易影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澄清实事,以正视听。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做好准备,尽快设立肠道门诊,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提高对手足口、霍乱、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县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和我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手足口病、霍乱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和报告,认真做好病例登记,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救治。要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的预测、预警,一旦出现暴发苗头,迅速采取措施,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现暴发疫情,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置。

(三)加强医疗救治,保护患者生命安全。实践证明,重症病例的早发现和救治是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尤其是EV71肠道病毒所致的神经元性肺水肿不同于一般重症肺炎的治疗方案,时间和效率就是生命。一要建立健全医疗救治预案。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我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防疫救治水平。要分层次、分内容办四类培训:一是对医疗机构儿科、传染科主任、医生、业务院长、卫生院院长进行培训;二是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对托幼机构进行培训;四是对幼儿家长进行培训。三要加强收治管理。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救治职责,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筛查登记、留观收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和转诊行为,对每一例患者都要进行明确诊断,凡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及时报告,全力施治。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治疗,一旦发现重症患儿,要立即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水平。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逐级分诊负责制,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不漏诊、不误诊,不能不负责任的转诊。四要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隔离治疗患者,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限制住院病人陪护和接触者人数,认真落实消毒措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严防较大疫情发生。婴幼儿、学龄儿童是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易感、高发人群,也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积极采取以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随时了解幼儿和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做到校园不漏班、班不漏人。卫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学生提供安全饮水,保证教室、宿舍经常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消毒,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患者,必须立即隔离,及早动员患病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要指导幼儿和学生家长搞好家庭室内外的环境清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要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五)加强卫生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是减少疾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调查结果表明,手足口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与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状况有很大关系,养殖小区附近和环境较差的农村居民发病率明显高于其它地区。因此,各场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以“五清理、一消杀”(即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清理沟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摊点和消杀病虫媒生物)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要加大村庄、生活小区、学校、托幼机构、饭店、大型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的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开展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

三、全民动员,通力协作,确保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更是各级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家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削弱、措施不放松,确保全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各场镇要高度重视,主动上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把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防治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落实各项防控责任,落实责任承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文广部门要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介绍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防病知识,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夏秋季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医疗设备投入,组织好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要通过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网络建设,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动群众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加快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各项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能不能有效防治和控制疫情是对我县卫生疾病防控能力,特别是卫生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会后县政府将迅速派出督查组,分赴基层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领域的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5篇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指导和规范我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防治,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处置本省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特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的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适用本预案。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订预案。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

3.1.1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省卫生厅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建议。

3.1.2市、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

3.3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省卫生厅组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设区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3.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与

4.1监测

全省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卫生专业机构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4.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研究、分析,对监测信息进行确认,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4.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与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了解详细情况,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报告的方式,把握和控制事态发展。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出现无法控制时,应迅速向上级人民政府请示扩大应急。对在学校、全国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5.2应急响应措施

5.2.l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囡,涉及2个以上设区市的,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控制范围;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5)开展群防群治:组织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配合卫生部门和其它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6)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7)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8)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防、严查、严堵病死畜禽和霉变商品流入市场销售,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5.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信息与通报:省卫生厅按规定及时向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4)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5)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5.2.3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无故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5.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省、设区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开展卫生消毒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疫点消毒工作。

(3)实验室检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的标本,分送各设区市、省和国家应急处理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5.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5.2.6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机构

(1)做好职业病与化学中毒等现场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分析。

(2)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测定事故危害区域、毒物品种、毒性及危害程度,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施中毒病人救治,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4)协助、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洗消。

5.2.7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组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5.2.8非事件发生地区应急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当地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事件发生、传入和扩散。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7)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支援事发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

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实施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决定启动本级预案,实施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省直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组织力量,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5.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I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报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执行。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终止,分别由设区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善后处理

6.1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6.2保持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6.3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认表彰。

全社会应当尊重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对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而导致其本人和亲属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6.4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5抚恤和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征用物资与劳务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备等,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按规定给予补偿。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7.1技术保障

7.1.1信息系统

省卫生厅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平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覆盖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省、市、县(区)、乡镇(社区)信息报告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报告速度、组织指挥能力、应急处理效率和科学防治水平。

7.1.2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7.1.3演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有计划的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准备、协调、处置等能力。任何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7.2物资与经费保障

7.2.1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经贸、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商经贸和财政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7.2.2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

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7.3通讯与交通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机构、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因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购置设备的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统筹安排。交通、公安等部门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绿色通道”。

7.4法律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7.5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应急预案制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2应急预案修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8.3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落实情况。

9附则

9.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重大职业中毒是指由于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第6篇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危害,规范我区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和促进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区人民政府成立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机构,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区人民政府要完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体系,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防范、处置的科研与培训,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完善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与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1.4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区重大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气候与环境的变化,人口的流动,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一些曾经得到有效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危险性加剧。芙蓉区作为市的一个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流动量大,核心部门和公共场所多,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危险性日益增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是指年度内本省范围内及本区出现的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上输入性的鼠疫和肺炭疽疫情及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暴发疫情;或者出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或在以往非流行地区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出现不明原因的新发传染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具体响应发生在辖区内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根据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区长任指挥长,主管卫生工作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卫生、公安、教育、农林、文体、建设、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商贸、发改、统计、工商、民政、宣传、交通、红十字会及相关社会团体、机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卫生局,由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街道(局、乡)根据本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2.2部门职责

卫生局:协助制订防治工作应急预案与工作方案;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组织协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对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做好疫区(点)的随时消毒或终末消毒工作;指导并监督公共场所消毒;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知识宣传、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农林水利局:发挥动物防疫工作的职能作用,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报告、免疫、扑杀、消毒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处理;与交通、铁路、民航、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和信息沟通,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搞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疫情、疫区现场封锁和治安管理;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交通局:负责旅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设立留验站,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对象进行留验和隔离观察;对交通工作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保障防治物资的及时运送,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学校的各项防治措施;根据紧急控制措施要求,落实学校半封闭、封闭管理和停课、停学等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及对建筑工地民工的宣传、防护和以体温检测为主的健康监测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改善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疫情状况,负责对建筑工地采取封闭管理或协助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文化体育局: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根据疫情需要,负责对娱乐场所采取消毒、限制、停业等措施;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宣传部:负责宣传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开辟健康栏目,普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财政局:负责制订防治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建立防治工作应急储备金并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防治物资和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所需经费及卫生部门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有关政策,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民政局:负责制订农民和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困难群众的医疗的具体办法;负责安全火化重大传染性疾病死亡者遗体;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传染性疾病患者救治期间、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做好相关人员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结算工作;制订防治人员的奖励、补贴等相关政策;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红十字会:负责募集防治物资及资金,开展各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商贸局、工商局:负责防治物资的组织、供应,保证物资供应及时、充足;加强防治物资的质量监督,打击制假行为;加强药品、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制止借机倾销物品、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爱卫办:负责组织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治工作。

其它部门按照相关职能积极做好防治工作。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乡)应按照职能职责,协助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一旦疫情发生,应配合相关部门对流动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

2.3专家咨询委员会

组建区重大传染性疾病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修订重大传染性疾病技术方案;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重大传染性疾病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卫生应急专业机构及职责

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专业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监督机构。

2.4.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现场抢救、收治和转运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医院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置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控制医源性疾患的发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及方式及时报告疫情。

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疾病和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验检测、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置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任务。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执行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调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置建议。

2.5组织体系框架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

3.1.1医疗卫生机构监测

区卫生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传染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主动监测。各级医疗、区疾病预防控制、区卫生监督所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日常监测工作。

辖区内区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街道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县级以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建立健全感染科,安排具有传染病诊治经验的医师坐诊,及时检出与报告传染病病人;各乡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确定1名传染病主诊医生,专门负责传染病筛查与诊治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1.2其他监测

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宾馆、建设工地等要开展旅客、游客、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健康监测,街道(乡)、社区(村)等基层组织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外出、外来流动人口的健康情况,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厂矿、社区、村组要密切关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2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有权利,有义务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疾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2.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3.2.1.1责任报告单位

·法定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卫生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和兽医机构(报告共患病的动物疫情)等。

3.2.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执业医生。

3.2.2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传染性疾病,应在2小时内按法定报告程序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信息报告的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人民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相关机构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2.3报告内容

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应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2.4报告方式

区辖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电话、传真等进行报告的同时,应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疫情报告专用系统报告重大传染性疾病。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3.3疫情通报

区卫生局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应在二小时内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要根据事件性质和有关要求及时分别向周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发现国(境)外患者,或有国(境)外旅行史的内地患者,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由卫生部或卫生部授权省卫生厅负责通报相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

3.4预警

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传染性疾病预警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重(III级,黄色)、严重(II级,橙色)和特别严重(I级,红色)四级,期标准按可能发生的实际级别的相应情况确定。

区卫生局接到我区发生或有可能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省外、市、区外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报告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并提出预警建议,由区人民政府提请上级权限部门向社会预警。

3.5预警支持系统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建立健全,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网络,保证监测系统完整。并负责健全和完善区、街道(乡)二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系统的督查工作,确保信息通畅。

区辖内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传染病管理科,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安排专职疫情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卫生服务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搜集、报告与管理工作。

区辖内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网络直报,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过网络报告疫情。尚未实施网络直报的街乡卫生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重大传染性疾病网络直报。

全区要逐步建立统一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和统一的报警电话,实现信息共享。

4、应急响应

4.1分级

重大传染性疾病实际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即:

4.1.1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IV级)

·腺鼠疫在市区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0例以下。

·霍乱在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市区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市区动物间发生重大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境外出现人感染病例,本辖区内未出现人感染病例。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

4.1.2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II级)

·市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5例以下。

·市内发生腺鼠疫流行,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

·区内发生霍乱暴发流行,一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或本市近5年来首次发生霍乱疫情。

·市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或2个以上区、县(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区内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市内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出现人感染病例。

·区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1.3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I级)

·在市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及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区、县(市)。

·市范围内发生霍乱流行,1周内发病31-100例。

·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地市。

·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区、县(市),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本市范围内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2个以上区、县(市)出现人感染病例,或疫情局部扩散,或出现人感染二代病例。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2个以上区、县(市)。

·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1.4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I级)

·肺鼠疫、肺炭疽在省内大、中城市发生,病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霍乱在本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10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有扩散趋势。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同时波及多个县区,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国内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赵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

·动物间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2个以上县区同时出现人感染病例,有扩散趋势。

·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

4.2应急处置的原则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时,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升级应急处置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和成立应急指挥部。

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对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重大传染性疾病,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处置级别,确保事件迅速、有效控制,维护社会稳定。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核实、边抢救、边处置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我区虽未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应急处置所需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4.3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分级响应

4.3.1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现场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组织专家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提请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支持。

4.3.2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

4.3.2.1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本级或上级专家调查确认,落实标本采集、现场流行病学及卫生学调查、病人救治、密切接触者防护和消毒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4.3.2.2区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要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重大或特别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响应程序按照全省或全市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

4.4指挥和协调

遇到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要在2个小时内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区卫生行政部门酌情派出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参与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指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紧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4.5紧急处置

4.5.1现场调查

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报告后,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要在1小时内派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等相关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

4.5.2采样与检测

4.5.2.1标本采集

区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在进行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的同时,要按照生物安全防护及相关疾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要求,立即开展标本的采集与上送工作,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开展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做好住院病人标本的采集。

4.5.2.2标本检测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标本后,具备检测条件的,要在1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检测,并留样备查;对于不具备相关检测条件的,要立即报告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并安排专人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4.5.3事件原因初步确定

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基本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召集现场调查处置人员和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会商,根据调查结果和临床表现,研究提出事件原因的初步意见,并及时报告同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通报医疗救治机构,为医疗救治提供指导。

4.5.4现场控制

事件原因初步确定以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当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类别、性质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报告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依法采取相应的现场控制措施。

4.5.5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地救治的原则,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救治的统一调度工作。

4.5.5.1现场医疗救援

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后,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迅速派遣应急医疗救治组赶赴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病人抢救。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根据医疗救治组专家的意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救护车辆分别不同情况接收病人。轻度症状的病人由所在地医疗机构收治或者进行医学观察;重度症状的病人,由指定收治医院收治;危重病人由专人护送至指定收治医院抢救治疗。

4.5.5.2医疗救治力量调度

发生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发生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危重病人送指定收治医院救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遗临床医学专家予以指导;发生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市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就地救治的原则统一调配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力量,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调配发生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调配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力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派遗临床医学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调配发生地以外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援,必要时,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逐级向卫生部请求支援。

4.5.5.3转运与转诊

请求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过程中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转诊的指挥调度工作,请求市急救中心(站)、传染病医院(病区)或指定的医疗机构具体承担病人的转运。

4.5.5.4病人的治疗与抢救

各级医疗机构接到重大传染性疾病通报后,要根据事件性质,应立即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随时准备对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救治与隔离。

4.5.5.5病人的出院与观察

确诊病人经治疗达到规定的出院标准后方可出院,疑似病人排除诊断或达到临床诊断病人出院标准时方可出院。病人出院后,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追踪观察。

4.5.6消毒处置

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后,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的同时,要迅速对患者居住场所、接触过的物品及其他可能污染的场所和物品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随时消毒。在疫情处置结束后,要对疫区实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4.5.7交通口岸的检疫

因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需要,由区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批准,铁路、交通部门要在火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设立传染病留验站。

留验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病人、疑似病人的隔离、留验观察、转诊以及初步调查、疫情报告工作,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并向转诊的医疗机构办好交接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留验站应每天向当地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留验站工作情况。

4.6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时,要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性质和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指挥部在组织开展病人救治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同时,根据疫情性质及危害程度,采取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发放防护设备等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暴露人群。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医疗救治人员携带必要的药械在疫区开展巡回医疗,指导与督查水源、食品、环境消毒等工作。

4.8社会动员与参与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动员社会成员参与时,按照分级动员原则,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动员。

4.9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应在疫情处置不同阶段,组织卫生行政等部门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对社会、政治、经济、公众健康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减少重大传染性疾病造成的损失。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10新闻报道

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新闻发言人制度,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地重大传染性疾病及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其他集体单位和部门无权。

媒体对重大传染性疾病要进行客观的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境外记者采访报请市外事办协调组织。

4.11应急响应的结束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响应的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重大传染性疾病原因及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般重大传染性疾病,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区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应急委报告。

较大重大传染性疾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市应急委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应急委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传染性疾病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报省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委员会批准,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报告。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响应结束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合理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给予补偿。

5.2社会救助

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国际、国内红十字组织的支持,民政部门要积极募集应急物资与资金,对贫困人员进行救济。

街道(乡)及社区居委会(村)要安排专人运送、分发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

5.3保险

事发后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主动赶赴现场定损理赔。

5.4调查与总结

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结束后15天内,区卫生局应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以及处置类似事件的意见建议。评估报告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及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信息传递等工作。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织,覆盖区、街道的网络系统,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要在充分利用现在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与装备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现场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的信息数据库,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救援与装备类型、数量、存放位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配备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车辆、药品、器械,并不断更新、补充。

在紧急情况下,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医药器械公司的救援设备与药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经当地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后,从上级财政下拨及本级财政的专项经费中给予补偿。

6.2.2应急队伍保障

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队伍。

1、预警评估专家组:成立由流行病学、微生物检验、动物防疫、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和统计学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预警评估专家组,负责综合分析疫情信息、评估和调整疫情处置级别。

2、流行病学专家组:区成立流行病学专家组,区疾控中心成立流行病学调查组。

3、临床诊治专家组:区成立1-2个临床诊治专家组,由呼吸、传染、急诊、重症监护(ICU)、放射、感染、流行病学和中医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4、现场处置机动队:区疾控中心和卫监所分别成立由消毒、检验、检测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现场处置机动队。

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急处置队伍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资料库;并根据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查,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必要时,报请上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地军队及武警所属医疗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部门要建立道路、水运交通运输保障数据库,明确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和驾驶员名册,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和器械的运送。

6.2.4医疗卫生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平战结合,统筹兼顾、科学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救治指挥系统、医疗救治机构和医疗救治队伍。

芙蓉区应以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为依托,并根据需要选择辖区内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

区人民医院要配备相应的救治技术力量和设备成立由呼吸、传染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配足医务人员,并设立隔离区(室)及门诊。各中心卫生院设立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6.2.5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要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并依法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6.2.6物资保障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计划,做好处置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

6.2.7经费保障

区发展与改革部门应保障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区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经费。

区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工作。

6.2.8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应急委确定事发地是否需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确需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时,事发地、街(乡)和社区(村)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6.3宣传、培训与演习

6.3.1公共信息交流

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意识与能力。

6.3.2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将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管理知识列为公务员培训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列入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在职教育的基本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6.3.3演习

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演习,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4督查和责任追究

6.4.1督查

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执行的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应急工作的重点,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1-2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和技术性建议。

6.4.2责任追究

在防治工作中,如发生瞒报、缓报、谎报疫情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疫情;未完成防治工作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在防治工作中、失职、渎职;拒不履行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职责;未建立严格的防治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不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拒绝接诊病人或疑似病人;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接受检查、隔离等应急措施;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患者,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新发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人畜共患传染病是指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禽流感、口蹄疫等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

7.3奖励

对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7篇

2021年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

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

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

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

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

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xx)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

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

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

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

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xx)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

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

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

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xx)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年一月二十六日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

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xx、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xx、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

第8篇

为切实做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应急队员实战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2014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决定举办一次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中心应急队员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区霍乱疫情应对技术方案》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的掌握程度。

    (二)检验中心应急队员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三)检验中心的应急准备情况。

(四)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二、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中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模拟演练时间、地点、科目、参演单位及相关器材

(一)演练时间:2014年XX月XX日

(二)演练地点:***区疾控中心

(三)演练科目:霍乱疫情应急处置

(四)演练方式:采取实景设置、实人参演、实时操作等方法进行。

(五)参演单位:***市***区疾控中心

(六)参演设备:

1、车辆:卫生应急指挥车、现场流调车、消毒车、保障车。

2、消毒设备:机动喷雾器、消毒桶、消毒盆、消毒药品、黄色塑料带。

3、隔离设备:红色和黄色隔离带、不锈钢隔离杆、疫区标牌。

    4、现场布景所需标志:横幅、标识、宣传栏、宣传牌。

五、演练流程

(一)演练准备与动员

1、所有参演人员到达演练现场,熟悉环境。

2、所有参演人员集合待命。

3、现场指挥长主持介绍莅临演练现场的来宾、参演单位和演练目的、演练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上午好!

首先让我们对莅临***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

前来指导本次演练的领导有:

……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演练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次演练模拟科目是: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目的是:检验***区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疫情报告网络的灵敏性以及应急队伍响应的及时性,提升全区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直接参演单位为***区疾控中心,参演人员……人。

下面有请本次演练的总指挥王军主任宣布演练开始。

   指挥长宣布: 今天我们进行的应急演练,是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参加演练的每位同志,都要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对待,认真演练,真正做到拉得出,打得赢,为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现在我宣布:

 “***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现在开始。”

(二)演练场景

第一部分:应急处置指挥

【房间配备】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大屏幕液晶电视,投影仪,录音电话,***区地图、工作制度。

【房间标志】应急处置指挥室

【演示】现场指挥应急演练。

【解说】第一环节

卫生应急指挥室是突发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核心部位。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发生的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指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将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经费、卫生应急列入财政预算,为我市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应急处置指挥室内配有: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大屏幕液晶电视,投影仪,录音电话等设施。

第二部分:疫情接收和报告

【房间配备】有桌子、椅子各2个,配有电话、传真机、电脑、疫情记录本和***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两名疫情值班报告人员。

【房间标志】疫情值班室

【演示】一名疫情值班人员负责接收疫情电话,在疫情记录本上认真记录者电话内容,一名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查看浏览疫情网络系统。一名疫情值班人员记录完疫情报告内容后,再拿起电话向单位领导报告。

【解说】第二环节

2014年XX月XX日下午XX时,***区疾控中心疫情值班电话突然铃响,疫情值班人员马上拿起电话:

CDC:你好!我是***区疾控中心疫情值班室,有什么需要报告的吗?

人民医院:你好!我是***区人民医院医务科,我院腹泻病门诊接诊一男性病人。病人主诉:于昨天夜晚开始出现剧烈腹泻,伴呕吐,至就诊时已出现腹泻10余次。大便为水样便,先剧烈腹泻后呕吐,呕吐物初为胃内容物,后为清水样,不腹痛、不发热,发病前中午在XX酒店曾参加喜宴,大约有20余人,其他人情况不详。查体:病人神志淡漠、皮肤弹性降低,腓肠肌痉挛,呼吸增快、脉细速、血压低,霍乱快速检索呈阳性。结合临床表现,初步诊断为疑似霍乱病例,已进行网络报告,现该病人在我院传染病隔离病房治疗,特向疾控中心电话报告。

CDC:好,请立即将病人大便标本登记封存,我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请留下你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人民医院:我叫……,是***区人民医院医务科人员,电话:……

在传染病疫情预警网络系统中,中心另外一名疫情报告管理人员也同时发现了***区人民医院报告的疑似霍乱病例。

 

疫情值班人员将疫情报告内容迅速向负责应急处置的单位领导汇报:

疫情值班人员:“报告……,人民医院报告一起霍乱疫情,请指示!”

“通知疾控中心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员到应急办公室开会,应急队员做好准备!

疾控中心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疫情商议后,由负责应急处置的中心领导下达处置意见:

1、疫情值班人员将发现的霍乱疫情情况迅速向***区卫生局值班室报告,同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2、中心迅速启动《***区疾控中心霍乱疫情调查处置预案》。

3、应急队员根据领导指示和预案要求立刻奔赴现场开展流行病调查、标本采集、疫点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部分: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

【房间配备】有桌子一张,病床一张,配有输液的器具、有住院病历等,一名工作人员扮演病人,穿病人专用装躺在病床上,房间内有一名身着防护服的医院护理人员。

【房间标志】隔离病房

    【演示】流调一组及采样一组队员乘车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携带调查工具下车动作演示。

流调一组队员着二级防护服到达隔离病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流调人员带有“霍乱个案调查表”等表格,一人询问,一人记录,互相补充,避免遗漏,有调查询问的动作。

流调人员现场流调结束,在感染隔离病房的不同区域脱、放防护物品。

流调一组组长: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中心(初次报告)

现场指挥:“继续观察病人,并及时报告情况。”

    “流调二组,采样二组,消毒一、二组立即奔赴各疫点分别开展密切接触者的流调、外环境采样、疫点终末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

电话汇报:“***区卫生局,疾控中心流调一组已完成对已报告霍乱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初步结果:该起疫情符合霍乱病例报告要求,现正在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正在进行病例样品采集。已加派应急队员奔赴疫点现场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观察、外环境采样、疫点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建议立即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会诊。”

【解说】第三环节

***区疾控中心应急处置队员到达报告医院后,流调队员按二级防护到达隔离病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调查时尽可能直接询问病人,如果病人病情严重不允许,可询问主管医生、查看住院病例,询问对病例熟悉的其它家庭人员等。

需调查记录的内容:

1、通过诊治医师查看病历了解病人发病经过、临床特征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疫情性质。

2、病人发病前5天是否外出?是否接触过有吐泻症状的人员?

3、发病前5天内吃过哪些食品、饮水(时间、地点、污染情况、同吃人数、发病人数等)?

4、病人发病后至就诊前到过何处?接触了哪些人员?

5、了解疫点病家环境卫生状况,苍蝇密度,水源卫生状况等。

经过流行病学初步调查(初次报告):

1、病人剧烈腹泻、水样便,无腹痛、不发热,并呈严重脱水症状,霍乱快速检索呈阳性,符合疑似霍乱病例的诊断标准,但需进一步开展粪便霍乱弧菌培养,以进行确诊。

2、病人发病前5天无外出史,也未接触吐泻病人,除昨天中午在XX酒店参加一次喜宴外,一直在家中吃饭,未吃生冷食物,也未饮用生水。家中4口人,其他3人均无吐泻症状。

3、昨天中午在XX酒店大约有20余人一起参加就餐,病人主要食用了炒花生、黄瓜拌牛肉、凉拌鱼皮、水煮花生、辣子鸡、馒头等,其他人食用情况、其他人可能有腹泻,但具体情况不详,追溯酒店进货来源。

4、病人在家中发病,与本家庭所有人员接触,发病后由家人陪同直接到医院,乘坐的出租车车号为鲁Hxxxx。

5、病家住xx小区x号楼一单元,环境卫生状况可,无苍蝇,引用自来水公司统一供应的自来水。

根据流行学调查情况,初步划定疫点为:

病家(xx小区x号楼一单元)、XX酒店和出租车(车号为鲁Hxxxx)

    现场流调结束,流调人员撤离隔离病房,在感染隔离病房的不同区域消毒后脱、放防护物品。

流调人员要将调查核实情况(初次报告)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应将霍乱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初次报告)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并提出相应的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追踪观察、疫点消毒、立即组织专家会诊等工作建议。

    采集病例样品

【演示】采样一组队员指导医护人员采集病人粪便和呕吐物标本。医护人员模拟采集病人的粪便或呕吐物,采集完后放入碱性蛋白胨水中,常温送检。

【解说】第四环节

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医护人员负责采集,县(区)级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样本采集工作进行指导。

   标本以病人粪便为主。采便方法可用灭菌棉拭子采取自然排出的新鲜大便,亦可用直肠棉拭子或采便管由插入直肠内3-5厘米处采取。采样者应注意棉拭子大小适宜,避免采便量过少。一般要求水样便采取l-3m1,成形便采取指印大小的粪量。在某些情况下,病人的呕吐物、沾染粪便的衣物和尸体的肠内容物亦可作为检材。

填写标本登记表,放入可封性无菌塑料袋内,封口,加无菌外包装,以备带回实验室。

标本采集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采样人员在感染隔离病房的不同区域消毒后脱、放防护物品撤离。

标本的采集结束后,尽快运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同时向上级疾控送检一份样品。

采样一组组长:“报告指挥长,采样一组对病人粪便、呕吐物标本采集完毕!请指示!”

现场指挥:“按照样品送检要求,迅速送回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同时向***市疾控中心送检一份样品。然后,奔赴疫点现场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样品采集。”

第四部分: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

【房间配备】有桌子2张,椅子数个,安排5名各种年龄的工作人员扮成密切接触人员。

【房间标志】疫点现场(病家、XX酒店和出租车)

【演示】流调二组队员到达疫点现场,采用“密切接触者调查登记表”等表格,逐个调查登记。

流调结束后,采样一组着防护服模拟采集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或呕吐物,采集完后放入碱性蛋白胨水中,常温送检。

    【解说】第五环节

流调队员到达疫点现场后,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追踪和医学观察。

追溯传染源,开展对密切接触者管理:

①疫点内的人群(病人家庭成员、XX酒店与病人同时就餐者和出租车司机以及与病人饮食、生活等方面有密切接触的)均为密切接触者,在疫点消毒处理的同时,对全部人员进行详细调查登记,询问5天内有无腹泻,了解其数量、去向、姓名、年龄、时间、关系、详细地址等,并对每人进行采便;每人进行预防服药:如FPA(诺氟沙星)2天,2次/天,2片/次。

②发现疑似腹泻病人应迅速隔离治疗,防止传播,并进行霍乱检测。

③对疫点内的所有人群下发医学观察书,在家或指定地点医学观察5天。

密切接触者调查结束后,流调人员脱卸防护用品,将面朝里封装在自带的塑料袋内带回消毒处理。

流调二组组长:“5名密切接触者追踪完毕,目前尚末发现异常,请指示!”

现场指挥:“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随访和监测,发现疑似腹泻病人应迅速隔离治疗,防止传播,并进行霍乱检测。”

“采样二组立即对疫点的可疑食物、水源等外环境进行采样。”

第五部分:外环境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

【房间配备】桌子2张,椅子2张。剩余可疑食品、案板、餐具等。

【房间标志】疫点现场(病家、XX酒店和出租车)

【演示】采样二组队员着防护服采集剩余可疑食品、水源、案板、餐具等外环境标本。队员模拟采集标本,采集完后放入冷藏箱中。

【解说】第六环节

样品种类:

①病家、XX酒店的剩余可疑食品、水样、案板、锅具、餐具等;

②酒店聚餐市场销售水产品、熟肉产品等;

水样标本的采集

    浓缩蛋白胨水增菌法:以灭菌的500ml盐水瓶采取水样。一般在可疑污染的河流、池塘岸边的l市尺深度以内的表层水采取水样。连续采取多份水样时,注意防止水样间相互污染。采取的水样应尽快送到检验室;不能在2-3小时内送检者,应在采水点即将浓缩胨水加至水样中。

纱布块集菌法:取20cm× 20cm纱布块,中心系一线绳(长lm以上),经高压蒸汽灭菌备用。采样时,将纱布块放在采水点的水中,以线绳固定于岸边的树枝或其他物体上,放置一定时间后,次日将带着水(约18m1)的纱布块放入灭菌瓶中送到实验室。

食品标本的采集

食物型传播的可疑食品,如鱼虾类、贝壳类、肉类、奶类、蔬菜、水果及其加工品等,尽快采取50-100g分别放在广口瓶或厚的塑料袋内,立即送到检验室。检验室较远时,应将标本放在冰瓶中运送。

水生动物标本的采集

选取活的或新鲜的水生动物,以无菌操作剪取适当部分进行增菌分离。贝壳类可取壳内软组织,剪碎后增菌,鱼类则剖取腮部和肠内容物放碱胨水(PH9.2)中增菌后再作第二次增菌分离。

    此外,食品和水生动物标本,根据实际情况,还可用无菌棉拭涂抹采取体表标本,经碱胨水管增菌后分离,如在一箱甲鱼中可采取数只甲鱼的体表作为一个标本送检,这比只做1只甲鱼体内检查其阳性检出机会可能更多。

物体表面标本的采集

用灭菌棉拭蘸以碱胨水涂擦采样后,接种至碱胨水管中,增菌后分离。

实验室检测:

将病人标本在选择性培养基上进行直接分离或经过增菌后再做分离。对检出的可疑菌落,以血清学特性为主,结合形态学和化学性状进行鉴定。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需要,进行霍乱弧菌的生物型、血清型和噬菌体-生物分型的检查。必要时进行毒力试验和药敏试验等。

样品处理:

水样:加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

可疑食品(剩余饭菜、甲鱼、):加漂白粉搅拌均匀或者用有效氯澄清液浸泡进行消毒处理。

大便:加漂白粉搅拌均匀进行消毒处理。

 

组长:“报告指挥长,采样二组对外环境标本采集完毕!请指示!”

现场指挥:“按照样品送检要求,迅速送至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

     “消毒一、二组立即对各疫点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第六部分:疫点消毒

 【房间配备】有桌子、椅子数个和其它家庭生活用品。

 【房间标志】病人家庭

 【演示】消毒组队员按二级防护到达病人家庭,配有普通喷雾器1个、气溶胶喷雾器1个、消毒剂、容器、塑料桶、量筒,模拟配置消毒液及喷洒消毒的动作。

 【解说】第七环节

消毒队员按二级防护到达疫点,消毒队员在进入现场前,应检查所携带的消毒工具是否齐全,有无故障,消毒剂是否足够。进入后,首先确定消毒区域,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

到达疫点后消毒队员按照二级防护,防止消毒因子伤害和微生物感染。

将食品、衣被或其他贵重不需要消毒的物品收叠放好,或用塑料膜覆盖防潮,如果在室外喷雾,消毒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消毒应有条不絮,突出重点,凡应消毒的物品不得遗漏,严格区分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勿使已消毒的物品再次污染。

先从足下喷洒,开辟无害化通道至操作端点,消毒室内地面、墙壁、家具和陈设物品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依次进行。病人用过的餐具、饮具及污染的衣物可在疫点内进行煮沸或浸泡消毒。做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作擦拭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作擦拭消毒时,必须反复擦拭2-3次。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如废弃物等,征得病家同意后进行焚烧。

室内消毒后,必要时对厕所、垃圾、下水道、自来水龙头或饮用水等进行消毒。

   消毒过程中不得吸烟、饮食或随便走出消毒区域。

携回的污染衣物立即分类作最终消毒,填好消毒记录表上报。

清点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补充。

消毒完毕后,消毒队员撤离现场。

随时消毒

①排泄物、呕吐物:按1体积吐泻物加1/5体积漂白粉搅拌均匀,消毒120分钟;盛排泄物、呕吐物的容器用有效氯500mg/l浸泡120分钟。

②餐具:用有效氯250mg/l浸泡30分钟,或煮沸20分钟。

③残余的需要消毒的食物:按1份食物加1/5体积的漂白粉搅拌均匀后消毒120分钟,或有效氯500mg/l澄清液浸泡2小时,或煮沸20分钟。

④对需要消毒的衣服、被单:用有效氯125mg/l溶液浸泡30分钟、250mg/l碘伏浸泡30分钟或煮沸20分钟。

⑤地面、家具、墙壁以及运送病人的交通工具等:用0.2%的过氧乙酸喷雾作用30分钟或3%的甲酚皂溶液喷雾、擦拭或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喷雾作用60分钟。

⑥对垃圾、厕所:用3%-5%甲酚皂溶液或有效氯500mg/l澄清液喷雾或洗刷。

⑦疫点内的井水消毒,使用含氯25%-35%的漂白粉,所加的克数按加氯量3g/m3标准计算,计算公式是加氯量(g)=加氯量(mg/l)×水量(m3)/消毒剂的有效氯含量(%),{圆井水量(m3)=水深(m)×[水面直径(m2)]×0.8;方井水量(m3)=水深(m)×水面长度(m)×水面宽度(m)};缸水消毒,按每50公斤水加漂精片1片。将漂白粉精片研碎后加少量水调成糊状,倒入缸内搅拌,30分钟后使用。

终末消毒

①首先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然后了解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的并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

②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

③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的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吐泻物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④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尤其是水井和污水排放处等区域进行消毒。

组长:“报告指挥长,三个疫点均消毒完毕,共消毒面积360平方米,请指示!”

现场指挥:“将携带物品现场进行喷洒消毒后带入消毒处置室进行终末消毒。”

第六部分:终末消毒处置

【房间配备】有喷淋消毒、衣服消毒、人员手部消毒、洗澡、更衣设施。

【房间标志】应急人员处置室

【演示】流调、采样、消毒人员和车辆依消毒顺序进入处置室消毒。

【解说】第八环节

所有队员首先通过感应喷淋消毒室对全身进行消毒,进入物品和手部消毒室将防护服分类放入消毒池内消毒,物品放入消毒箱内消毒;手部浸泡消毒,按六步洗手法彻底清洗手部;进入喷淋洗浴室冲洗;进入更衣室更衣。

第七部分:后续工作

【解说】第九环节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卫生局报告流调及疫情处理情况。

    2、腹泻病人应急监测。启动疫情应急监测,辖区内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开展腹泻病人的监测,查找有无可疑病例,加强霍乱检索,实行腹泻病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3、根据疫点处理情况,为防止可能发生疫点外的污染、继发感染和向外传播,以疫点为中心,划定疫区。疫区采取以下措施:

①大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搞好“三管一灭”。

②做好饮用水消毒和环境灭蝇。

③管好食品和集市贸易。建议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饭店、食堂监督管理,并对可疑食品追踪进货渠道及流向。疫区内禁止聚餐活动。

④加强疫情监测,辖区内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腹泻病人的监测,发动群众一旦出现腹泻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

    4、邻近地区通报疫情,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5、最后一个疫点解除后5日内若无新病例或带菌者出现,即可解除疫区管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

 1、指挥长:“***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到此结束。”

第9篇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校长室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代伙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音乐室、小书虫俱乐部、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 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百禄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第10篇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医院重症监护部门护士及传染性重症患者为例,其中护理人员90名,患者180名。护士均为女性,年龄为21~51岁,平均年龄为(31.15±5.12)岁;本科31名,专科40名,中专19名。患者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从2014年5月~2015年4月传染病重症患者当中抽取180名研究对象。排除80岁以上和有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患者。实施风险管理之前后各90名,男155名,女25名;年龄为20~77岁,平均年龄为(47.54±6.23)岁;两组患者在年龄、病程、性别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风险管理主要是根据传染性重症患者的特点,确定风险管理方案。评估风险因素,就是以最近几年传染病重症护理意外事件或典型案例为依据,总结护理意外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①护理人员风险意识不强、专业知识不高。②医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③护患沟通不到位。④工作流程不合理。⑤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知识,谨记医护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因为业务素质产生医护纠纷。②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包括护理基础、传染病重症护理专项操作规范、用药、传染病预防等,特别针对护理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制定专门的对策方案,一旦出现能及时处理。③对医护人员进行沟通技巧培训,要求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时必须用服务语言,尊重客观事实、患者隐私与自主权、主动与患者及家属交流。④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改善医疗环境,在传染病重症患者病房方周围安装各种警示标注,宣传传染病预防方法。说明传染病重症护理的方法,在洗手间安装安全扶手,走廊与病床设置护栏等。完善工作流程。①配药必须由两名护士共同操作,都有核查患者病情及用药匹配性的责任,配药要检查药品规格和保质期,禁止出现错配、漏配问题,以免引起用药事故。②每日必须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争取他们对护理工作的理解和认同。③针对风险评估结果中的高危因素,在护理工作当中必须重点处理,包括预防传染源、感染、压疮、动静脉内漏堵塞等,每日必须检查1次,作好变换、口腔及身体清洁工作。制定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各项护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每月对传染病重症病房护士考核1次。

1.3 评价方法 ①护士风险意识评价,采用医院自己设计的风险意识调查问卷,包括风险管理知识、态度和行为,共计50个项目,总分为100分,共发放问卷180份,分别按照实施前后进行问卷调查,收回率为100%,有效率为100%。②护理质量评价,根据医院制定的相?P考核标准制定,共计25个项目,总分为100分。③风险发生率、护患纠纷投诉率及患者住院期间的跟踪记录,均来自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其中风险事件包括输血反应、给药错误、非治疗人身伤亡等正常治疗意外的事故。④患者满意度在出院之前,使用医院设计的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分为满意、一般和不满意三个等级,满意例数为满意率。

1.4 统计处理

使用SPSS 17.0对研究当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使(±s)描述,组间比较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使用频数和比例进行描述,P

2.结果

2.1 实施前后护士工作质量比较 从调查结果来看,在传染病重症患者护理中实施风险管理以后,护士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在调查的四个项目当中,实施前后的差异显著(P

2.2 实施前后患者情况比较 从实施前后的风险事件、护患纠纷等比较看,在风险事件和护患纠纷投诉率上,风险管理实施前后差异显著(P

3.讨论

传染病重症患者的护理是一项对护士素质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在护理工作当中受护理人员、操作行为、传染病职业暴露、医疗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一旦出现工作失误对护士及患者都是一种风险。风险管理是最近几年在护理工作当中出现的一种新管理方式,旨在通过分析护理工作中的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控制原因发生的方式,来防止风险的出现,对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在传染病重症患者护理当中,引入风险护理是提高护理质量的更高要求。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分析危险、识别危险产生原因、危险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控制这四个步骤进行。其中,在危险预防措施上,应该从主体因素、客体因素和管理因素三个方面进行,主体因素最为重要,主要是指护士的专业护理技能、沟通交流能力、工作责任心等;客体因素就是客观环境、患者的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性格特点、病房环境,这些都是治疗之外的因素,在护理工作当中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达到了预期的结果,有利于提高护士的风险意识、工作质量,利于减少护患纠纷,提高护理满意度。

第11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12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