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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时间:2022-03-10 01:58: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空巢老人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第1篇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2019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占25.9%,感到寂寞孤单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从老人们的需求程度上看,主要是精神慰籍,子女常回家看看,基本医疗保障,养老金和需要人照顾,分别占52.3%、49.2%、41.3%、33.8%和22.7%。由此可见农村空巢老人最需要的就是精神慰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现状

1、空巢老人的养老意愿主要为居家养老。有些老人目前居家生活但有社会养老意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考虑到将来的身体状况下降、需要别人照顾及自身安全出现问题时,表达了将来的养老意愿为雇佣保姆、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但对机构养老尚存在一些心理顾虑,包括不习惯、受限制、入住难、服务差、费用贵、对家庭的名声影响不好等因素。

2、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困难较多。包括在家料理家务困难、外出购物困难、参加社会活动困难;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选择依靠自己的力量或夫妇分工合作来解决问题,当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而不能自行解决时,会选择求助子女、亲戚、邻居来应对困难;空巢老人都表示遇到困难时会尽量自己解决,不愿求助别人,主要原因是认为对其不放心、自己也觉得不大习惯;更不想欠亲戚邻居的人情。面对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他们希望村(社区)能够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丰富业余生活、掌握基本信息、帮其出谋划策等。

3、在情感方面表现复杂化。多数空巢老人大都处于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独出独进的生活状态,面对着冷清凄凉的家,老人很容易产生寂寞、孤独之感,导致情绪低落、焦躁不安、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孤僻抑郁等心理问题,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特征的空巢综合症。空巢老人在遇到情绪不好时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调适,但是他们的娱乐方式单调,只能向家人、邻里、亲朋好友倾诉心中苦闷。

4、在医疗治病方面希望以乡村卫生所为主,乡镇卫生院为辅。空巢老人首选到农村卫生所看病就医,是因为农村卫生所便捷、费用低,能够诊断治疗常见疾病,可以取到常规的基本药品。空巢老人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他们真心希望农村卫生所在医疗条件、服务水平、服务内容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和改善。

三、形成原因

1、有女无儿户。女儿出嫁,嫁出去女儿泼出去的水,很难经常照顾娘家,剩下老人,形成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女儿出嫁它村距娘家较远,除去生活照料不方便、精神慰籍不及时、家务料理靠自己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还要承担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2、有儿有女户。女儿出嫁,男孩成家,因为代际关系造成的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婆媳关系难处,两代人选择分家单过,形成空巢老人家庭。这部分占大多数。

3、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青壮年等主要劳动力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留下老人在家,既要干农活,又要帮助照料教育孩子,形成空巢老人。

四、存在问题

1、精神慰籍问题。一是国情与风俗习惯决定我们的老年人,不仅生活上依赖子女,精神上也一样,儿孙绕膝是最大的安慰,所以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比较寂寞。分家单过的情况还稍好,毕竟儿女都在身边,隔三岔五还能见着。关键是外出务工、经商不常回家的这些人,一年到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比较少,老人们确实很可怜,盼来盼去,也就过年过节时能见到儿女。平日里,只能老俩口说说话,或者和村里的老人们在一起聚聚聊聊,这在农村是常见的现象。如果老伴去世,只剩下一个人的,就更加孤单寂寞。空巢老人普遍缺少亲情,感到晚年生活凄凉孤独,缺乏精神安慰,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的空巢综合症。 二是子女不孝是对老人最大精神打击。老人因为子女不孝而苦闷。农村大部分老年辛苦一辈子把子女拉扯大,儿女成双成对,有了自己的家庭,老人却成了子女的负担,于是就另家单过,平时不帮耕帮种,病时不虚寒问暖,虽在同村居住,但视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往往儿子想管老人,儿媳妇不允许,甚至有的儿媳沆瀣一气,拒不赡养老人;还有少数儿女不仅不赡养不孝顺甚至打骂自己老人;有的子女只在过年时才来看望父母,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一位老人感慨地说能干活,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就成了儿女的累赘;能动一天就得干,不能干躺下就等死。

2、生活照料问题。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影响不是太大,因为老年人身体条件还相对较好,生活还能自理,大多还能参加生产劳动,除非生病,不存在生活照料问题。但对于高龄老人、尤其是身体状况不太好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确实成为大问题。

3、看病难困难。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率非常高,大多数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有的甚至多病缠身。由于医疗费用高,只能是小病忍,大病拖。虽然绝大部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仍有大部分的老人有病没钱医治。有的老人患头疼脑热、身体不适等一般的病痛时选择忍着,扛一扛就过去了,只有扛不过去的病痛才去买点便宜的退热止痛类药物。

4、经济困难问题。空巢老人普遍经济收入不高或缺乏独立的经济收入。绝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把一生劳作收入都奉献给了社会和子女,到年老时却没有什么积蓄,经济收入低,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空巢老人的支出集中在饮食、水电、日用品等必须品的开销上。既使有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但由于保障水平较低,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对策建议

1、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大力宣传、表彰和推广老年优待先进典型,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老年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形成敬老法制观念,让全社会形成尊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让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药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享有实惠,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的美德,形成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基层老年组织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对老年人家庭的一访四查活动,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县、乡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给予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服务。司法机关继续推行和完善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提高涉老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让空巢老人安度晚年。

一是政府要继续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我县去年已开始实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位老年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但标准较太低,60元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养老金额度。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低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低保待遇。三是应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可考虑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因为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一般都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3、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尽管大多数的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住院需首先垫付医疗费,受药品报销目录、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报销额也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探索实现降低老年人医保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扩大药品报销目录、提高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门诊药费报销,解决医疗费垫付问题,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让老年人看得起病。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其参加合作医疗费用应予全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市医疗卫生下乡巡回义诊等活动,为年老体弱、经济困难的农村老年人送医上门。农村地区大多数散居,特别是空巢老人重病后无力上医院,甚至无人知晓。应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上门服务制度,实行区域管理,与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签订责任书,定时为空巢老人免费体检,重病时减免一定的费用。解决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从根本上缓解农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4、不断完善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空巢老人的生活需要。

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因此要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同时逐步向农村延伸。认真总结试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加以推广,力争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和村(社区)资源,建立老年人基本情况、求助热线和为老服务信息的网络平台,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网的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实用的养老信息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各乡镇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援助、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精神慰藉、代购代办等无偿、低偿、有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对孤寡等特殊老年人,鼓励和倡导政府购买、志愿者、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实施服务。

5、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路子。

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入住率和服务水平。部分空巢老人喜欢住进养老机构,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子女愿意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老人到了养老机构有人管理,有人照顾,老人舒心,子女放心,但是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处自费代养福利机构。如今农村集中供养仅限于五保老人,孤儿。空巢老人无法进入此行列,应适度拓宽集中供养范围,特别是对农村空巢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其子女向供养机构提供生活补贴,让高龄空巢老人受到妥善的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托老所。要大力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接纳更多的生活困难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国家负责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费。老人们在这里实行个人开灶,自己煮饭,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应鼓励已经富裕起来的村民兴办家庭托老院,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白天老人聚在一起学习、娱乐,晚上回家休息。

6、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的作用,构筑全方位多层次为老服务大格局。

第3篇

希望能够过一种富足安稳的生活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我们以这样的理由来看乡村教育的未来,就发现可能并不乐观。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乡村却日渐成为市场化的牺牲品,呈现出越来越多的结构性难题,社会问题倒逼教育,使其空间日显困窘。

根据2009年全国老龄办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人家庭总户数的48.9%,农村空巢老人达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人的43.9%。其中包括2271万留守儿童。

再根据社科院最新调查报告,目前大陆城乡收入差距为3.23:1,是全球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

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样令人触目惊心。国土资源部去年5月份表示:约60%乡村景观风貌“一般”或“差”;约80%的村庄街道和田间道路绿化不足,居民点绿色覆盖度低。由于缺乏生态景观理论和技术指导,致使原有村庄的乡土气息消失殆尽,出现严重的“景观污染”或“千村一面”现象。

我们不能回避乡村的衰落以及因此而来带给我们的悲观想象。缺乏优秀的教师,没有父母的关爱守望以及各项硬件设施的落后,通过很多人希望的提升乡村教师工资根本无助于彻底解决乡村教育问题。

很少有人愿意生活在空巢化下的乡村――缺乏活力和创造性、法冶环境恶化、各种道路设施极不发达、没有可以交流的同类人、医疗系统不完

善甚至极少专业人员的环境中。在某些地方,乡村更被政治黑金和黑恶势力笼罩,所谓提升教育的空间看上去几乎没有。

在这种意义上,乡村教育无疑处于一种恶性的封闭状态下,改善它将是一件系统工程。它的改观有待于乡村生态环境的良好变化。想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明显不能绕开乡村和城市的二元化结构。

这个持续近半个世纪的巨大难题,数十年来吸引了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以及政治人的注意,他们从各个方面提出了解决之道,在一定程度上让农村教育有了长足的改善。

第4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社会安全感社会治安状况

一、研究背景

我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有9亿多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和谐稳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全国和谐稳定的基础,农村社会安全问题始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全国老龄办2009年年初的《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人状况调查报告》表明: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人家庭总户数的48.9%;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

另据民政部的相关统计,目前全国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员,其中包括2000万留守儿童、2000万留守老人和4700万留守妇女。农村“空巢”与“空壳”化以及老龄化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乏力与混乱,诸如流动人口犯罪等新问题也渐成趋势。虽然近年来在国家的强力打击之下,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有所好转,但农村地区作为社会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社会治安状况依然令人堪忧。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形势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安全感的提高

二、农村地区居民的安全感

为了能更好地了解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现状,明确城乡之间居民安全感之间的差异,我们以湖北省广水市广水街道办、应山街道办以及杨寨镇、关庙镇为样本,采用安全感指标体系以及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该地区的农村居民的安全感进行了调查,并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结合调查数据结果算出了以该地区为代表的农村地区居民安全感指数。

在安全感指标体系的选取过程中,我们选择了一种既能被大家所普遍接受,又比较全面的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之所已选择这一种指标体系,在于它充分地结合了安全感的概念特点,考虑到了主客观因素对安全感的影响,分类清晰,层次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如下表:

其中,在指标计算过程中,指标权重的确定,我们采用的是根据调查统计数据的结果,先确定各因素在指标体系中的贡献率,然后根据各因素贡献率的大小确定不同层次指标的权重。我们最先确定的是上表中三级指标的权重,即因素层指标权重。然后,在因素层指标权重基础之上,运用区组因子权重计算公式,确定了四级指标的权重,即指标层权重。以下是不同层次因素的指标权重:

在个体指数的计算上,根据问卷选项的特点,其中完全符合和有点符合属于认同选项,有点不符合和完全不符合属于不认同选项,个体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个体指数(g)=认同比例-不认同比例

在类指数的计算上,我们结合前面指标层权重,采用的是个体指数加权平均的方法。它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l类指数;g为个体指数;f为个体指数的权数。

同理,在综合指数的计算上,也是结合因素层权重,采用类指数加权平均的方法。它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z 为综合指数;l为类指数;f 为类指数权数。

由于类指数权数之和 为1,所以

根据上面的个体指数、类指数、综合指标运算公式以及指标项和因素相权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我们能够得到以湖北省广水市为代表的农村地区的安全感指数为73.9%。

三、安全感指数所反映的问题

以上数据显示对农村安全感影响最大的四因素分别是:执法情况、灾害事故、环境秩序和违法犯罪情况。其它的因素对社会安全感也有影响,但是相对较弱,权重在0.1以下。同时从数据中也可以看到,在执法状况类因素中警力配置和破案质量比较关键,出警速度影响相对较弱;在灾害事故中疫病传播影响最大,另外食品安全和突发自然灾害影响也较大;在环境秩序因素中,社会活动影响较大,其次就是环境因子和社会控制因子;在违法犯罪因素中,财产侵害和暴力侵害对安全感影响很大,是危害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因素。

综上,农村安全感主要由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状况决定,其中以执法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为主,而这两个因素发挥是可以控制的,相对于灾害事故和环境秩序来说,它们具有更好的可控性。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除了一些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之外,社会安全感主要受社会治安状况的影响和制约。

虽然没有明确衡量标准,说什么样的安全感指数是可以接受的以及安全感提高一个百分点意味着什么。但我们可以通过与其他省份公布的安全感指数做一个比较分析来进一步了解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现状,以及城乡之间在社会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状况方面的差异。

以下是一些省份2010年的社会安全感指数:中新网信息显示江西当年安全感指数为95%;重庆市政府信息显示重庆当年安全感指数超96%,居四个直辖市之首;河南党建网信息显示河南省当年安全感指数达95.07%,全国领先。黑龙江日报数据显示黑龙江当年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4.9%;另据中国日报数据显示,贵州当年安全感指数为86.98%;山西新闻网数据显示山西当年安全感指数为87.5%;解放网新闻晚报上数据显示上海当年的安全感指数为84.06%;天山网数据显示当年新疆安全感指数为82.38%。而以湖北广水为代表的农村地区安全感指数只有73.9%,甚至远远落后于西部地区省份安全感指数的平均水平,安全感指数普遍偏低,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相对较差。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5篇

据测算失能老人超14万

据悉,为了解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状况、生活照料和护理的基本情况以及照顾者的状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参考,天津市老龄办与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合作进行了“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调查涉及滨海新区、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区县,42个街镇,142个社区(村),880名失能老人。

根据样本结果,可估算本市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为6.65%。可计算出,到2019年底本市失能老年人总数约为14.33万人,且农村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城市失能老人。按本次调查测算的失能老人占老年人的比例6.65%计算,到202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17.09万人;到2030年,将有失能老人21.48万人;到2050年,本市将有失能老人22.34万人。

重度失能者占36.82%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本次调查对象界定的失能老年人是指年龄在60岁及以上,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日常活动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调查结果显示,轻度失能老人占总样本的47.79%,中度失能老人占15.38%,重度失能老人占36.82%。平均失能时长为7.37年。其中5-2019年的最多,占25.98%,其次为10-20年,占19.55%。通常随着年龄的增加失能程度有所加强;女性老人略多于男性;城镇的重度失能老人比例高于农村,轻度和中度失能老人的比例则低于农村。

受访老人中患高血压的比例最高,达到61.66%;其次是心脏病/冠心病,也已过半数(51.45%);位列第三位的是脑血管病(含中风),占49.18%;另外患糖尿病、颈/腰椎病、关节炎、青光眼/白内障、骨质疏松及耳聋的老人比例也较高,分别占20%-30%左右。

九成失能老人不愿去养老院

被调查老人中,93.59%的不愿意住养老机构,而他们的子女也不愿意送老人去养老机构,怕被周围人认为“不孝顺”。同时,由于老人的收入低,决定了其不可能支付太多费用入住养老机构。

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近一半老年人只能支付每月1000元的费用。而以某国办养老院收费标准为例,失能老人每人每天护理费45-90元、床位费26-150(8人间、4人间、2人间、单间收费不一),伙食费19元,按失能老人最低护理标准45元/天、8人间计算,一位失能老人每月所需最低费用为2700元。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机构收住一位失能老人的费用一般在4000-4500元。这与失能老人所能承担的费用差距较大。

部分受访老人表示自己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子女或亲属经济上的资助。不愿意或没有能力购买一些保险保障服务或是养老服务、保健品等,对自身健康方面的“投资”很少。

照顾者平均年龄59.47岁

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53.22%,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占35.44%。

58.79%的受访老人表示就医不太方便,24.4%的老人说一般,16.81%的老人表示就医方便。有3.42%的老人去年使用过家庭病床服务。

受访老人2019年上半年用于医疗方面的平均支出为11368.46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248.1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支付了553.47元,子女或亲属平均支付了1784.20元,自己平均支付了3569.05元,商业医疗平均保险支付了5.06元,医疗救助平均支付了9.71元,其他来源平均支付了247.54元。

《报告》显示,86.1%的失能老人由配偶、子女或亲属照顾。而失能老人的照顾者,平均年龄达到了59.47岁。照顾者每天照料老人的时间达12小时以上的比例最高,占到71.75%,有82%的照顾者表示每周照顾老人时间多于5天。受访照顾者中,40.35%的人会经常性出现“身体疲倦、睡眠不足、体力无法负荷”等身体不适症状;37.58%的人会偶尔出现身体不适。

居家养老要进行多项改革

市老龄办副主任郭宁介绍:在家庭规模小型化,尤其是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以后,家庭急需社会提供有效的支持。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政府共同构建积极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地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来破题化解。

第6篇

不知你的内心,有没有被一种奇妙的感觉所充盈?这种感觉,是安宁、和谐,是对生活境遇的称心如意。这种感觉就是幸福。

对初入校园的蓬头稚子,幸福是满分多一点,作业少一点:

对朝九晚五的工薪阶层,幸福是工资多一点,加班少一点;

对赋闲在家的空巢老人,幸福是团聚多一点,疾病少一点;

对消费者来说,幸福是实惠多一点,花费少一点;

对投资者来说,幸福是收益多一点,风险少一点……

我们拥有的幸福到底有多少?

衡量国民财富的标准是GDP,我们也即将拥有一个衡量人们幸福快乐的标准。国家统计局拟推出幸福指数――国民幸福总值GNH(GrossNatlonaI Happiness),并将和GDP一样纳入政府统计。幸福感,有了分值。

奚恺元教授在其《2005年中国城市及生活幸福度调查报告》中指出,与人们对生活的幸福度最为相关的因素包括是否拥有自己的房产,以及是否有固定的工作与稳定的收入。

幸福指数是不是与拥有财富的多少成正比呢?奚教授认为,经济基础和幸福的确具有一定的关系,但两者的关系要比人们想像的更为复杂。往往是越注重物质的人越不幸福,越注重面子的人越不幸福。相关研究也显示,青年人和老年人的幸福感最强,35~45岁处于财富积累旺盛期的中年人幸福感却最弱。这是因为中年人不仅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族”,而且还处于事业的风口浪尖。生活与工作的压力,给他们平添了对目前境遇的不满意。

初涉尘世,我们就在拼命地奔跑,精明地理财,目的不过是为了追求经济生活的丰盈与富裕生活带来的快乐;然而,内心的祥和与宁静却在奔跑的颠簸中悄然散落。追逐幸福的同时,原本的幸福却被我们无意间丢失了。

幸福,原本就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之上的精神快乐。

第7篇

关键词 老龄化社会 养老模式 社会化养老 趋势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就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883万人,占总人口的8.9%。根据目前公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随着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二)江西省人口老龄化。

根据江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江西60岁以上老年人510万,占全省总人口11.44%。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预计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650万,每年净增30多万;“空巢”家庭老人大幅增加,目前全省单身老人和独居老年夫妇共有54.86万户。除景德镇市和抚州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低于7%外,其余9个设区市均高于7%,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平衡。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美元以上,而2010年江西人均GDP仅为21253元人民币,经济发展进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存在“时间差”,属典型的“未富先老”。

目前全省共有家庭户1150万户,家庭户规模为3.67人,比2000年减少了0.09人。根据南昌市老龄委的资料,南昌市自2002年起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南昌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3.03万,占全市户籍总人数的12.8%,并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截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58.5万,占老年人总数11.47%,预计到2015年这一人数将达到75万左右。伴随着长寿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越来越多,解决“养老”问题成了政府部门一项重要工作。

二、我国养老模式分析

(一)我国现有养老现状。

根据民政部的《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10.1万个、床位349.6万张,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社会服务机构床位2.61张——如果按照60岁以上老年人口计算,则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19.6张。最新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是“截至十二五末,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整个“十二五”期间,将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

对于养老产业的市场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为12265元,以2010年1.78亿老龄人口计算,消费总量将超过2.18万亿元;考虑到国内老年人消费水平或低于城镇家庭人均消费支出,预计整个养老产业规模也已达到万亿规模。而来自国家老龄委的数据也显示,2010年中国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已超过1万亿元,2050年左右将达到5万亿元。

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而由于传统家庭观念以及养老机构建设的相对滞后,使得绝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家庭养老。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独子养老”时代来临,“421”的家庭结构将难以承受家庭养老的重担。

(二)江西省养老模式现状。

我省现有的养老模式,大致有三类:传统家庭养老的约为90%,其次为社区居家养老,大约占老年人口总量的6%,此外则为机构养老,包括一些养老院、敬老院以及民办福利机构。根据省民政局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801家。其中,公办社会福利机构1672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29家,占地总面积44491亩,建设总面积412万平方米,工作人员11010人,在院服务对象15.7837万人,可设床位数18.5568万张,仅占我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3.1%。按照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进住老年公寓与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5%左右。那么,我省仍出现近7万的老年床位空缺。与此同时,我省目前养老现状仍停留在养老院、福利院等初级阶段,养老机构普遍收住的是高龄的孤寡来人、病困老人,且养老机构规模偏小,缺乏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且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人才短缺,只能供应老年人一些简单的生活需求。

调查显示,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99%老年人不愿进养老机构。江西省消协于2011年11月29日公布了我省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我省老年人的养老形式与全国基本一致,选择自己居家养老的比例为59.9%,比全国略高;选择与儿女住在一起的比例为39.7%,比全国略高;住专业养老机构的比例只有0.3%,比全国低1.8个百分点。调查发现,我省老年人之所以不愿意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认为“费用太贵”的老年人占比为52.3%,比全国高出6.6个百分点;其次选择“愿意独居”或者“愿意和儿女在一起”所占比例为51.7%;认为“符合自己要求的养老机构太少”的占比为45%,比全国高3.1个百分点。

三、国外社区养老模式的借鉴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因为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它们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

综上所述:国外养老社区一方面配备有专业的养老护工为老人提供即时服务,使得老年人保持了较高的身体独立性与精神独立性,减少了老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对子女的依赖。其次,养老社区与度假区相结合的特点,使得社区内具有完备的居住休闲、旅游观光的功能。老人子女可以把探望老人和度假休闲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生活的融洽,保障了老人独立且有尊严的生活状态。

因此,在建造中国特色的养老社区上应考虑三方面内容:其一,社区必须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设施与硬件配套。社区乃至老人居住的空间必须是特别为老年人设计、符合老年设计规范的居住设施和服务;其二,社区整体设计应该是

适合老人养老的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生活环境,这样可以激发老年人热爱生活的欲望,有助于改善其身体机能,促进健康长寿;其三,我国鱼龙混杂的“专业护理人员”使得对老人的健康服务、生活服务、心理服务跟不上,以至出现“虐老”等悲剧事件的发生,造成养老机构在老人心中的负面影响。因此,社区必须能够保证合格的专业护理人员的有效供给,保障老人的生活能够得到全方位的照顾。

四、结论

当前江西乃至全国的养老模式存在着许多不足,社会化养老的规模偏小。伴随老年人口每年以3.2%的快速增长,单靠政府出资解决养老保障、养老居所、养老设施、养老服务是不现实的。在我国老年人多数选择居家养老以及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的双重因素影响下,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正快速增长,对服务质量及服务品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催生了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养老公寓+专业养老服务。此种养老模式一方面需要能够配备集养老、医疗、娱乐于一身的全方位养老公寓,另一方面需要辅助于集专业知识、敬业精神、爱心奉献于一体的专业护理人员,因此,将形成“产品+服务”的运作模式。

然而,发展此种养老模式,单靠政府或者社会之力都是无法完成的。因而,需要坚持在政府支持引导下,让企业参与养老设施建设投资,缓解资金紧张矛盾,通过市场的运作,向老年人提供能够立足于高标准、全方位、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通过建立养老公寓,满足养老硬件基础条件;通过专业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护工培训,为养老公寓的发展提供软件保障。该模式的顺利实现一方面将满足市场需求,填补了江西乃至全国市场空白;另一方面,可缓解本省养老床位紧张的状况;再者,培训基地可向全国各地源源不断地输送专业化、系统化、标准化的养老护工人员;并且,该模式的顺利营运也将为江西省探索出一条符合社会化养老需要的现代化新型养老模式。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01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

2014年末我国总人口数13.678亿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已超2亿。60周岁以上人口2.12亿人占总人口数15.5%,65周岁以上人口数为1.37亿人,占总人口数10.1%。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高速发展阶段。

2010-2014年我国老年抚养比从11.9%上升到13.7%,劳动年龄人口需要抚养老年人数量增多,加重了家庭抚养负担。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却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已老特征明显。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发展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重要性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加,空巢、失能老人分e占老年人口总数51.3%、18.3%。经济新常态下,人口老龄化加大经济发展压力,我国人口红利渐逝成为不争事实。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多层次养老服务具有现实意义。其一就目前养老服务市场看,老年人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态势,老龄事业发展前景广阔,通过发展老龄事业能够为待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缓解就业压力。其次老年人对家庭依赖重,人口流动性强导致越来越多老人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无法得到子女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居家养老是把服务项目延伸进家庭使老人能够得到服务又满足其精神慰藉需求。最后城镇化和现代化推动下,我国家庭呈现出规模微型化、结构扁平化特征,家庭养老功能急剧下降,传统家庭养老方式不足以应对高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

三、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养老设施不健全,养老服务供需不对称

老人对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关爱、文化娱乐服务需求增加,但目前大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小、功能少。有些社区只能提供社区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用地,没有多余场地建设养老设施。

2.缺乏医养护专业人才,存在医养分离现象

随着养老服务事业逐渐兴起,社会养老领域面临护理与医疗康复专业人才短缺的严峻挑战。虽然有些成功的养老服务试点中逐渐将医疗和养老相结合,但仍然没有普遍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我国养老存在“看病地方不养老,养老地方不看病”现状,不能有效整合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

3.缺乏社区养老服务信息交流平台

社区养老中的信息交流主要以社区管理中心为载体,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向社区提出申请并登记,社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社区人手不够或可用资源不足不能及时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或者忽略老人需求造成信息交流不畅通、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开展。

4.政府在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定位模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都是政府负责完成建设,基础服务工作也多由政府工作人员从事,政府定位不明确出现大包大揽、越位等现象。不能充分发挥市场对养老资源整合的基础作用、积压了社会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市场份额,压抑企业和社会组织活力和积极性。

四、关于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1.合理规划用地,建立配套的养老设施增加有效供给

土地征用方面,政府、国土资源局要合理规划土地将养老公益性用地与商业用地区别对待,政府要求开发商在进行住宅规划时,小区内要建立适应老年人需求的配套养老设施,确保社区养老能够真正从空间层面上落实。

2.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建立医养护相结合的专业化养老服务

第一,通过政府补贴对现有人员进行定向专业培训,提供不同社区服务人员交流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第二,在高校开设与养老、护理相关课程培育专业人才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加强对专业学生培养,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和技能的不足。

3.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联动平台,发展智慧化养老

在大数据时代下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平台,逐步建立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信息化服务网络。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OTO)可以使老人足不出户享受居家养老带来的一系列便利服务。为社区中需要提供服务的老人安装一键通电话,设置儿女电话、社区电话、急救中心、报警电话、火警中心等快捷键解决子女上班无人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

4.构建“看护四边形”养老方式,发挥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通过构建以政府、市场、非盈利组织/社区、家庭四方联动的“看护四边形”养老方式,加强政府、市场、社会“三元合作”与社工、义工、护工“三工联动”的整体效果并进一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从政府角度看,政府要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分清有效需求与潜在需求。通过制定和提供政策支持、宏观指导、评估、监督等方式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改革,帮助有需要但没能力获得服务的老人获得合适服务,改善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现状。

从市场和社会角度看,要发挥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作用。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将城镇中闲置的土地等资源经过一定程序,加以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养老设施等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量。

五、对未来居家养老服务的总结与展望

第9篇

从尧舜时代开始,及至历朝历代,中国就有敬老、养老的传统。《礼记?王制篇》有云:“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不仅如此,还“五十养于乡, 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范毓周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是农耕社会,是定居生活,靠土地进行生产活动,宗法制度很早得以形成。“每一个人获得的财富、权力、地位都来自上代人的传递和认可,于是尊老、敬老的风气特别得以强调,几乎是一种绝对的理念。”

但是,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要求现代人像古人一样尽孝几乎变得不可能。“父母在,不远游”成为奢望,人员流动性变大,大家要出去打工谋生、干事业,单纯在家中烧饭、端茶、倒水式的尽孝已经不可能。

国家老龄委开展的“中青年家庭养老状况典型调查”结果表明:255位被调查者中,近一半人反映工作太忙照料不了老人,而且影响到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心有余而力不足”是普遍的感受。

而由于计划生育等原因造成的生育率下降,也导致供养资源减少。夫妻2人供养4位老人、抚养1个小孩的“421”模式将成为中国今后几十年的主流家庭模式。

而且,死亡率的下降推动了寿命延长,父母寿命提高,赡养时间也逐步延长。同时高龄老人不断增多,家庭里会出现两代老人。另一方面,子女年龄也在相应增长,供养者的老龄化,将导致低龄老人供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产生。

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高龄老人的日益增多,急需突破原来的家庭养老方式,建立多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

养老居住模式改变

“老人和子女住在一起”的传统养老模式是现阶段老人居家养老的主要形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年青一代纷纷选择离开父母成立小家庭,或异地工作等原因,近年来我国空巢家庭的比例在不断上升。调查显示,北京“老人单独居住”的比例已高达46%,相比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或中西部地区的养老模式仍然较为传统。

而闰土咨询联合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推出的《中国养老居住模式》研究报告显示,有超过半数的老人表示未来有可能改变养老模式,单独居住老人的改变可能性更大;在有可能改变的老人中,40%会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其次是需要保姆或小时工照料生活起居,再次是换到老年社区居住。

虽然传统养老模式有其自身优势,但不可避免的代际矛盾和老人失去自己的晚年生活,已经成为这种模式的最大问题。数据显示,1/3以上的老人不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北京老人的拒绝率更高达50%。

概括地说,经济社会较发达、思想观念较先进地区,传统养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能满足老人的要求,必须有新的养老模式作为补充,甚至是代替传统养老模式,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需要。通过数据了解到,老人更希望和子女住在同一个小区或邻近小区,既彼此保持距离,又不要住得太远,是老人理想的与子女的居住距离。

上述研究报告显示,对于养老规划,27%的老人表示会选择养老机构。这一数字反映出,老人对养老机构的认识在逐渐转好,对养老机构的接受度在大幅提高。进一步分析数据发现,能够令老人改变居家养老的关键因素是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即在夫妻双方都处于半自理状态下,老人放弃居家养老的可能性最大,且选择养老机构的比例最高,达到50%;当老人身体状况较好或仅有一方需要护理时,更倾向寻求保姆或小时工照顾。

随着近年来养老机构的不断发展、设施设备和各项服务不断完善、服务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等,人们对养老院的认知也在逐步转变。特别是“421”家庭中,老人对养老院的抗拒心理在逐步消除,甚至去一些收费高昂的养老机构,已成为其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的象征。近年来,养老机构自身的发展也呈现出多层次、连锁化、国际化的发展特点,满足了不同阶层的老年群体的需求。

上述调查报告特别指出,中等偏上文化知识的老人更有可能入住养老机构;且经济收入越高的老人,越有可能入住养老机构。

社会养老机构不足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就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

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取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

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体制。

中国也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2011年2月民政部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养老床位需新增340多万张,直接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500万个,机构养老将成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规划还指出,对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但目前,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我国老龄事业尚处在发展初期,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差距较大,我国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只有19.7张,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而且,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公共场所较少,现有的老年活动场所设施落后,使用率低。据一些省份统计,建有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的城市社区比例不足30%。可以说,从城市规划到社区资源配置,从社会监管机制到法律法规保障等,各方面建设都还比较初级甚至是空白。

此外,行业监管对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养老机构管理的专项行政法规,养老机构的准入机制尚未建立,民政部门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一些养老机构和小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在任何部门登记,游离于政府监管范围之外,虐待老人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老年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因此,在发展初期就制定好游戏规则、准入机制、评级标准等,让市场更规范,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养老机会

国内养老机构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办的,包括各地的社会福利院养老床位,托老所、农村敬老院,以及民政部门投入的老年公寓;另一种是民办的,主要由民间资金、国有企业、医院等兴办的社会化养老机构。

以前,社会化养老基本上都是靠政府财政支持,而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政府财力有限,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便顺理成章。从2000年国家11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开始,国家几乎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策。

新近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明确政府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责任方面,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并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难”的突出问题,草案从城乡规划预留用地、土地取得方式及用途管制等三个层次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作了特别规定。

其实,各级政府从上至下,已经出台了不少优惠措施。在河南,社会养老机构用地与公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土地划拨政策;水、电、气、暖价格与居民相同;占地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免教育附加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种税费;还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等等。

河南18个市地当中,郑州、洛阳、安阳、信阳、商丘、驻马店等6个市地近两年已经出台相关细化补贴政策,对新建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如郑州,一张床位最高补贴建设费用3000元,床位运营费用按入住老人数量每人每月补贴150元(须入住三个月以上)。

类似河南出台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措施,全国各地大同小异,只是具体补偿标准有些许差异。

第10篇

【关键词】老年人;音乐活动;现状

中图分类号:J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4-0067-02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选取河南省的郑州市、济源市、商丘市、三门峡市、信阳市、安阳市、项城市、邓州市、辉县市这九个城市作为考察地区。以这九个市区50岁以上参加音乐活动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采用调查问卷、访谈、文献资料和数理统计等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在本次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95份,回收率95%,有效问卷90份,有效率94.74%。

二、结果和分析

(一)参与者参加音乐活动的男女比例。分析数据结果显示女性(53.57%)于男性(46.43%)与大多数文献资料的结果相同,其主要原因可能与女性喜爱音乐舞蹈文艺方面强于男性,对美的追求比男性稍强。

(二)参与者的年龄比例。根据现代人生理、心理结构上的变化,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老年人的划分,提出了新的标准:将44岁以下的人群称为青年人;45-59岁为老年前期,即中老年人;60-74岁为准老年人(或称年轻的老年人);75-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称长寿老人。因此我们以此为基础设计调查问卷,将老年人的年龄分为50-59岁、60-69岁、70-79岁和80岁以上这四个阶段。

从分析调查问卷结果看,50-59岁和60-69岁这两个年龄段为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的比例的前两位,分别占到了44.44%和35.56%。这两个年龄段的老年人即将退休或者退休已久已经适应了新生活,这时他们有充裕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来积极主动地参加音乐活动。而70-79岁和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与音乐活动的比例较小,分别占了15.56%和4%,这两部分的老年人会因年龄偏大而患有疾病或活动不便等等不利的因素而不能参加音乐活动。

(三)参与者的文化水平。调查数据显示,一个人的精神追求的高低与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这份调查报告的被调查者中,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接受调查人数的47.78%,中学学历者占38.89%,小学以下学历者占13.33%。

(四)参与者退休前的职业情况和收入情况。为了解参与者退休前的职业和生活条件是不是对退休后参加音乐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做了职业和收入调查。有数据分析可知,参加音乐活动的老年人退休前职业比例前三名的为自由职业者、教师与服务人员,分别占22.22%、16.67%和14.44%。相比而言,农民和私营业主等职业的老年人参与音乐活动的人数明显较少。河南省参加音乐活动的老年人的职业分布不均匀。调查所知,2000-3000元的月收入比例最大占44.22%,其次是1000-2000元占27.78%,月收入3000元以上占24.44%,而1000元以下的参与者仅占5.56%。河南省市区老年音乐活动参与者的月收入普遍较高。这与职业的分布是一致的,一般只有生活物资有了一定的保障,人们才有精力追加更高更好的精神生活。

(五)参与者的健康状况。通过走访调查参与音乐活动的老年人,并在了解了这些受访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之后,我们得到以下数据:有44.44%的老人认为自己身体素质一般;有33.3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好;而认为自己身体状况非常好和较差的分别占13.33%、8.89%。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参与老年音乐活动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水平较高,音乐活动有利于促进老年人身体健康。

(六)是否为音乐专业人员。调查显示大部分老年音乐活动的参与者在退休前为非音乐专业人员。在所有受访问者中退休前从事音乐相关工作的比例仅占10.52%。

(七)参与的音乐活动类型和组织形式。根据小组的调查,目前河南省市区老年人所参加的音乐活动有弹唱、舞蹈、广场歌咏活动、戏曲票友、公益性表演、商业演出、音乐创作、现场音乐会、卡拉OK等。其中参加人数最多的活动为广场歌咏活动和戏曲票友,分别占47.37%和42.11%。在这些活动中除了老年学会协会、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大学为官方组织的活动,其余大部分活动由老年人自发组织,比例占所有受访问者的52.63%。河南省市区老年人参与的音乐活动具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自发性强的特点。

(八)参与者参加音乐活动的时间与频率。为了解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的时间范围和次数频率,因此做了时间调查。数据分析可知,每周参加3-5次音乐活动(学习)的比例最高,占61.11%,每周参加1-2次的占27.78%,而不参加和每天参加的分别占2.22%和8.89%。从以上可以看出河南省市区老年人参与音乐活动的频率较高。

(九)影响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的因素。调查显示,有多种因素影响河南省市区老年人不参与音乐活动。其中没有专业的指导(88.89%)和缺乏场地(84.44%)为最主要的两个原因。缺乏经费、没有时间和家人反对分别占55.56%、44.44%、5.56%。其中缺乏经费制约了参与者不能配置更好更完善的音乐设施,而因为要照顾第三代使参与者的时间不那么自由和稳定。调查中还发现多数老年人得不到专业的音乐指导,现有的社会音乐指导员的数量偏少、学历偏低、整体素质不高、非音乐专业人员居多。

(十)参加音乐活动的目的和对生活的积极影响。为了解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的目的和参加过音乐活动对生活中的积极影响,我们做了相关问题的调查。从数据看,强身健体、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参加公益文艺活动服务于社会和提高音乐修养为参加活动目的的前四名,分别占97.89%、94.74%、92.63%和84.21%。与此同时选择演出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的老年人仅占9.47%,这表明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大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强身健体,提高音乐修养,延续年轻时的梦想,并且通过参加文艺公益活动,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为了演出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老年人通过参与音乐活动等娱乐活动能够提高他们的修养,促进身心健康和有效地促进他们的社会交往、陶冶情操,并且有利于创造良好家庭的音乐氛围。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河南省参加音乐活动的老年人主要为:50-59岁的中老年人和60-69岁的准老年人(或称年轻的老年人),其中参加活动的女性多与男性,文化程度和月收入普遍偏高,身体状况良好,参与音乐活动的目的以强身健体、参加文娱公益活动服务于社会和提高音乐修养为主,但是会因为缺乏专业指导、缺乏场地和经费而影响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并且老年人音乐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层次分明、自发性强;活动频率较高,具有持久性的特点;积极参与音乐活动有利于提高修养、陶冶情操、提高音乐技能和促进身心健康,有利于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提高自信,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家庭音乐文化氛围。

(二)建议。影响老年人参加音乐活动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专业指导和缺乏场地和经费。针对以上问题,政府应增加资金投入,多多建设文化场所,给老年音乐爱好者和团体提供更多的演出机会。而音乐专业的大学生可以带领他们参与音乐活动,让他们获得更专业的知识。其他人员可以为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丰富老年人的生活。让人们往往忽视的那些空巢老人在心理和精神上有一定的放松和缓解。

参考文献:

[1]王少为.关于老年音乐教育的研究[J].中国教育导刊,2007(12).

[2]张芳.听音乐预防老年性痴呆[J].保健医苑,2009(01).

[3]赛庆霞.音乐相伴安享快乐――老年人学习钢琴入门[J].乐器,2010(05).

第11篇

 

经过我和同事的不懈努力,社区矛盾纠纷普遍下降,两年来社区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40起,其中口头调解22起,解答16次,书面调解18起,开庭调解5 起,与三道江村调委会联合调解1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5%。纠纷调结后,无一起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事件。达到了“四无”社区的标准。

 

一、环境卫生

 

在充分做好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得同时,我还在解决居民与相关职能单位之间矛盾冲突当中起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初春,居民楼顶冰挂开化,居民出行有严重安全隐患,我几次联系物业部门,并亲自拜访消防队请求支援,最终解决了这些危险源。在全区春季灭鼠工作当中,我精心组织人员,周密安排工作,组织广大楼长组长提前领取鼠药集中投放,起到了很好的灭鼠效果。

 

三十二栋地区一直受垃圾清理难的困扰,为此我与主任多次联系环卫部门。20xx年,社区与环卫处商定建造一座建造垃圾中转站,集中清理三十二栋垃圾,我实地考察后认定了唯一的一处适合建造垃圾中转站的地点,就是位于我家经销店对面空地,但环境卫生差肯定会影响经销店生意,为了解决整个三十二栋地区垃圾问题,我首先诚恳地做自家人的工作,尽管家人最初不理解,但最终为了全局利益还是同意了。由于该地处于三道江村与三十二栋区域交界处,归属问题一直争议很大,为了处理好垃圾问题,我几次找到三道江村委会干部,协商借地建造垃圾中转站事宜;之后我又找到在该地开荒种菜的居民,耐心讲解利害关系,最终该居民同意接受社区适当赔偿,让出该地建造垃圾中转站。

 

20xx年,由于卫生费难以收缴等问题,环卫处改变了工作策略,垃圾中转站不再修建,同时放弃了对三十二栋地区的管理。我与主任又多次协商环卫部门,最后环卫处免费出车清理了2次。由于一些小胡同垃圾车辆无法清理,社区又从紧张得办公经费中拿出1000余元,花钱雇私人垃圾车,同时发动三十二栋居民自发清理自家胡同口堆放的垃圾,作为社区干部中唯一的男同志,每次的垃圾清理活动中,我都是身先士卒奋战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旁。

 

二、消防工作

 

在开展消防工作当中,我首先在辖区显著位置设立了防火宣传板,定期与宣传委员出板报。20xx年6月,组织居民参加了在龙山社区进行的消防演习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了居民的整体防火意识。在春秋两季对辖区内各公共场所进行的消防大检查中,我走遍辖区各经营网点,认真将辖区所有公共场所消防器材分布、数量登记在册,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和经营场所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消防设施的部门提出警告,并在重大节假日对重点防火单位实行亲自留守、重点监控。每当辖区发生火灾时,我都是在第一时间与消防科的同志出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查明火灾原因,撰写调查报告。两年来,辖区内仅发生火灾4起,其中楼房2 起,平房2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武装工作

 

在武装工作中,我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在民兵训练和征兵工作当中与同事积极配合,互相协作,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20xx年我社区选派了 6人参加在辉南的为期一周的民兵集训。同年9月,震惊全国的“9。24”特大连环杀人案发生之后,通化市委高度重视,组织了12000余人的万人大围捕行动,我在收到街道武装部赵部长通知后的半小时内迅速组织了民兵3人赶到了区政府大院,手中接过唯一的'防身武器(一根锹把)后,我和大家一起乘车赶赴抓捕第一线,在接近零下的温度下坚守了20小时后,最终协助警方成功抓获杀人犯,而抓捕的第一现场距离我的哨位仅不足300米。在今年9月末的民兵集训中,我社区又选派3名民兵参训;10月的征兵工作中,我与同事积极做好前期征兵宣传活动,虽然宣传力度很大但效果不佳。后来我们改变工作方法,主动到适龄青年家中作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讲解,许多家长打消了顾虑,将孩子送到了部队。今年我社区报送适龄青年6人,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征兵任务。

 

四、共青团工作

 

在共青团活动的开展上,我坚持通过为民服务的公益性劳动切实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积极与通钢一中团委搞联建,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爱国卫生活动日里,我联合通钢一中团委对社区建筑物上的非法野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净化了居民生活环境。20xx年汛期降雨量很大,我协调通钢一中团委出动 100余人对三十二栋大沟护坡下的排水沟渠和路面进行了清理,清理出河道淤泥5吨,清理路面50平方米。20xx年夏季,我又积极与通钢技校校办工厂商讨联合防汛事宜,该厂的赵副厂长对于社区的工作大力支持,出动工人在道路积水区挖开了排水沟,排干了道路积水,为居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最近,社区团总支又积极与通钢一中团委商洽,准备在发动在校学生团员在全社区开展长效性的“关心弱势群体,亲情走进家门”的关爱活动,主要针对独居老人和空巢家庭及残疾人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体,组织学生团员实行包保责任制,定期到包保人家中作义工,为那些弱势群体送亲情、送温暖。目前,此项活动正在筹备当中,预计将于明年春正式启动。

 

第12篇

【关键词】 天津市 养老院 公建民营 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数据,某一地区老年人的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占到全部人口的10%,或者年龄在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数量占全部人口的7%,则认为该地区已呈现人口老龄化的形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大陆人口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22182 万人,占 16.15%,同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2.89 个百分点。[1]我国人口老龄化已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为应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而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弱化,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愈加重要。为促进养老机构的良性发展,改善公办养老机构“高耗低效”的现状,破解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难题,国务院于2013年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即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丈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①

天津市作为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之一,其老龄化进程已进入加速阶段。据天津市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5.91万人,占15.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66万人,占9.61% [2](2010―2015年天津市老人数量详见图1)。而市老龄办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的“天津市失能老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显示,2014年天津市失能老人总数为14.33万人,到2020 年,将会有17.09万人,到2030年,将会有21.48万人。天津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失能失智老人增长快、老人空巢化现象严重等特点。

为应对巨大的养老压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地发展,天津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的号召,于2014年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并率先对区级国办的12家养老院进行公建民营的改革。

在传统养老管理体制饱受诟病,遭遇发展瓶颈的背景下,“公建民营”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养老事业改革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明晰天津市养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的成效,并为天津市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院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建议,本文在明确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数家“公建民营”养老院,运用SWOT分析模型,从内部优势、劣势及其外部机遇与威胁四个方面对该模式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1.概念界定

“公建民营”作为新型的养老机构运行模式,学术界对其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界定。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曾指出,“公建民营” 是指在新建养老服务机构时,各级政府按照办管分离的发展思路,由政府出资,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去经办和管理运作,政府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起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责任,[3]并认为公建民营与公办民营有所区别,“公办民营”是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在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基础上的改革,是盘活存量领域的改革,“公建民营”则是在发展增量领域进行的改革。[4]

天津市民政局在《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意见》中提出,从2014年起,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后,一律实行公建民营;对于现有的、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实行公建民营改革。由此可知,天津市实行“公建民营”的范围不仅限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也涵盖现有的公办养老机构。

因此,依据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中的阐述,本文对“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概念采取广义上的界定,即由政府出资全部或大部分,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进行市场化运营,其中改革对象包括新建的、以及现有的、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该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政府于微观事物中脱离,承担起行政管理与监督职能,旨在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内在活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与水平。

2.模式解析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运行模式,是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在现实中的应用。同时也是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其具体运行模式是由政府出资,以公益性为主要功能定位,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引入专业化管理团队。经过各地的探索实践,代表性的实施模式有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参股、出让等方式。政府与市场通过签订合同形成合作契约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市场成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政府则从直接提供服务转变为购买和监督服务,二者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其具体运作模式图如下:

如图所示,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不同于公办养老院政府统包统办或民办养老院自我发展模式,该模式涉及了政府、市场与老人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政府与市场通过租赁、委托、参股、出让等方式订立合同与契约,建立合作关系,政府于微观事务中脱离,承担监管职责,市场根据自负盈亏原则,负责具体服务与运营工作,从而有效规避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这既是对我国21世纪初倡导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深化,也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府应对不断加快的人口老龄化采取的多元主体混合供给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尝试。[5]老人始终居于该模式的中心地位,既有政府为养老院的公益性保驾护航,又有民间团体提供专业服务,无疑大大提高了老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

三、养老院“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SWOT分析

SWOT 模型是由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提出,应用广泛的有效分析管理模型。其优势在于可以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将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各类内外部因素相匹配以进行客观性分析。目前该模型已成功分析了社区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等养老模式。因此,本文在实地调研天津市“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基础上,同样运用SWOT分析法,对其内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外部环境的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进行了详细分析,以发现其不足之处,进而寻求可操作性的解决策略。

1.“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内部优势

(1)公私合营利于优势互补

天津市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模式,就是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突破以往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将政府与市场相分割的传统,以合同的形式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天津市南开区养老中心便是采取“公建国办、股份制合作、吸收社会资金、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武清区第二养老院则是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委托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理。该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方面,改善了公办养老机构高耗低效的弊病,另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激发了养老活力,也降低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门槛。同时,其在性质上仍为国办养老机构,既可以保证其公益福利性|,又能够发挥运营团队的专业性,从而保证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2)政府帮扶降低运营成本

天津市政府大力帮扶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其运营成本,使运营团队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与精力用于养老服务之中。这是民营养老机构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武清区第二养老中心的运营便得益于政府的帮助。相关部门仅收取少量管理费用,在养老院的装修改造过程,资金也全由政府部门负担,水、电、气均按民用标准收费。政府的大力帮扶,着实减轻了该运营团队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其后顾之忧,从而使其更专注于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专业团队保证服务质量

“公建民营”运行模式通过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从而保证了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天津市南开区养老中心,发挥专业化团队优势,实施智能化管理。其不仅拥有完备的硬件设施,还配备有专业营养师,并与老年大学合作,以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其医养结合的特色,更是有效解决了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其完善的设施与服务使其成为全市具有医养结合特色的“绿色养老基地、机构养老标准化服务示范基地、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双拥共建养老示范基地和南开区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中心”。

(4)政府监管保证公益属性

天津市民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继续发挥托底作用,留有适当比例床位,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②在政府的要求与监管下,武清区第二养老院对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入住,对经济困难的老军人、老教师、劳模等实施优惠入住,其收费标准也远低于同等条件的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南开区养老中心同样优先为部队老干部提供养老服务,并计划预留5%的床位用于免费向“三无”和困难老人提供公益和养老服务。由此可见,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公益属性得以保障。

2.“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内部劣势

(1)发展经验不足

天津市自2014年起实行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该运行模式作为新生事物,无论政府或者市场都缺乏足够的发展经验。如何让公建民营型养老机构在激烈竞争中保持优势,政府与市场的如何分工才更有效,两者的利益又该如何精细划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细节性的问题仍需要双方一共摸索,共同合作,不断总结经验,方能使得该模式更加完善。

(2)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

公建民营养老院的发展离不开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备。目前该类养老机构存在医疗设施不齐全,医保报销尚未落实,导致医疗功能沦为摆设,老人生病仍需外出就医。同时招工难,对于公建民营类的养老机构也是不可避免的一大难题。

(3)部分运营者过于追求利益

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市场机制的固有弊端,在进行社会化运营,激发养老活力的同时,也可能带来过分追求利润的风险。部分运营者一味追求盈利,极易忽略福利性与公益性。另外为了降低运营分险,个别机构存在拒收失能失智老人的现象。

3.“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外部机遇

(1)政府的政策扶持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运营,天津市对“公建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给予了丰富的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内容有: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等。运营补贴,即对收养生活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对收养生活不能自理(介护)和半自理(介助)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床位,每年给予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困难老年人入住补贴,对收养的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给予全额或部分住养资金补贴。③同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还可享有防范意外风险补贴等的优惠政策。多样的补贴与扶持政策,降低了其运营成本,利于其服务质量的提高。

(2)养老需求的增多

截至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5.91万人,占15.2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8.66万人,占9.61%。天津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已进入加速阶段。同时京津冀养老一体化的实施,无疑又使得老年人口数量增多。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以及外出打工子女人数的增多,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而养老的刚性需求使得养老机构的支撑作用愈加重要。不断增多的养老需求,意味着广阔的养老市场,因此,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早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这对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而言,无疑是巨大发展机遇。

(3)传统养老观念的转变

随着时代的发展,“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正逐步受到冲击,许多老人不再将入住养老院视为被抛弃。相反的是,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在一项对天津市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调查中发现,九成以上的老人属自愿入住养老院。其中有53.1%的老人是为了减轻子女的生活负担,46.9%的老人是为了享受专业人员的服务。37.5%的老人为了能和老年人在一起,共同语言多。[6] 由此可见,养老机构已获得许多老人的接受与认可,而专业全面的服务则是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取市场份额的重要条件。

4.“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外部威胁

(1)政府监管存在疏漏

在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中,政府主要承担监管职责,对民间团体的资质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天津市政府相关文件中也表示,要建立严格评估机制,加大对补贴资金的监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监管仍存在疏漏之处。例如在服务质量的监管上,一是由于服务质量难以量化,二是由于检查周期的限制,使得政府的检查也只能反映当时或部分情况,而无法及时全面地反映问题。

(2)相关法律政策有待完善

在国务院相关文件的指导下,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天津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行公建民营改革,并提出了一系列补贴政策。而在公建民营的实际改革过程中,则是由各区政府负责,天津市政府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政策文件。该做法既有利于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创造性的养老体制改革,但也容易造成各区标准不一、发展进程与质量差距大等弊端,从而阻碍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改革步伐。

(3)容易发生目标偏离

由政府出资,社会化运营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极易陷入公益与盈利的矛盾之中。公办养老机构的首要目的便是发挥“兜底”功能,虽然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都曾保证托底功能,但在运行过程中,民间团队极易发生偏离,利用政策优惠建成高档豪华盈利会所,收取高额费用,将那些有实际困难的老人及普通工薪阶层拒之门外。

三、完善养老院“公建民营”模式的对策分析

综合以上对天津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行模式的SWOT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明晰该模式的优劣势及机遇与威胁。为更好地发挥其优势,弥足劣势,利用好发展机遇,有效规避及应对可能的威胁,依据SWOT模型,其战略组合如表1所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如下:

1.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天津市政府在有效激发各区政府积极性的基础上,要以立法的方式,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整体战略,做好统筹指导。应在民间组织的资格认证、评审程序、政府的具体职责、相关主体的违规惩处等各方面出台较为详细的法规制度,从而对各区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进行宏观指导。各区在具体改革中,也可做到有法可依,从而减少改革中的失误。同时也应鼓励各区依据老人的不同养老需求,形成各有特色的养老机构,以满足老人不同层次的需求,进而保证天津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改革在大方针的引领下,做到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

2. 促进养老产业协会的建立与完善

养老产业协会作为社会组织,既发挥着监督政府与民营组织的作用,也为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公建民营性质的养老机构,对于各区政府来说,都是新事物,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期,而养老产业协会的成立,则为其搭建了一个经验交流,共同探索,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平台,从而利于天津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的不断完善与成熟,助推该类养老机构向高质量高服务方向发展。南开区养老协会的成立便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3. 建立多元公开的监督机制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想要实现持续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监督机制。监督主体主要为政府、第三方及老人自身。政府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服务质量、资金用途等方面,政府应该完善监管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并听取养老机构的工作汇报,以保证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同时应引入专业化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运用专业的技术与方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等进行评估,以弥补政府监管中的疏漏之处。此外,老人的利益诉求最值得重视,却最易忽略。因此,各养老机构应当鼓励院内老人成立老人自治组织,对养老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并集中老人们对饮食、护理、娱乐等方面的意见,反馈给院方,保证为老人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4. 注重服务质量的提高

天津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想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取一定的市场份额,离不开高质量的服务。首先应该坚持医养结合特色。医养结合成为许多老人选择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第一理由。而坚持医养结合还应完善以下细节问题。一是应当保证基本医疗设施的完浼白愎蛔ㄒ狄交と嗽钡呐浔福防止医疗设备沦为摆设。其次相应的医保报销制度也应积极落实,这样才能保证医疗设备真正发挥作用,其次要注重护理人才的培养。对于在岗的护理人员,应完善统一的培训制度,进行定期培训。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缓解招工难问题。针对护理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的问题,该类养老机构可以与护工类的专业院校形成合作关系,从而为养老院注入年轻新活力。此外,该类养老机构可加大智能化设备的使用率,以科学设备检测老人身体的各类指标,在减轻护理人员工作压力的同时,也保证了服务的科学性与可靠性。

5. 保证公益与福利属性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不能背离公益属性,鹤童公益养老集团董事长方嘉柯认为,公建民营的产权依然归国家所有,其天然的公益性决定了公建民营机构应该首先为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和高龄失能老人兜底,在公建民营过程中,各地应该明确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公益性,做好困难老人的兜底工作。[7]因此政府应当明确功能定位,建立甄别筛选机制,对该类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类别、收费标准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与监管,优先保证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入住,从而满足弱势老人的养老需求。同时政府也应列出相应负面清单,对民营组织的行为加以合理规制,防止公建民营养老院走形变样,丢失公益性。此外,政府要适当加大财政补贴与扶持力度,以减轻民营组织及弱势老人的经济负担,最终彰显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

参考文献:

[1] 2015 年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国国家统计局

[2] 2015年天津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天津市统计局. 天津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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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雪辉.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探析[J].行政管理改革,2016(8):38-43

[5] 董红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发展、问题及规制[J].中州学刊,2016(5):71- 76

[6]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课题组.关于天津市养老机构发展和入住老人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J].求知,2015(2):46- 48

[7] 方嘉柯.公建民营不能背离公益初衷[N].中国社会报,2014 - 09 -15.

[8] 方浩.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现状、特征及问题[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05):90-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