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7:34: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课题验收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1项目申报指南征集
项目申报指南的征集,虽由科研单位、专家等研究者提出,但结合了来自生产一线的技术用户提出的生产实际需求。在各行业管理部门提出需求的基础上,分清哪些是政府该支持的,哪些是政府该从科研角度支持的,哪些由企业自己研发。能够由市场解决的特别是产品类的研发,不在指南范畴。以2015年的农业行业专项申报指南为例,主要围绕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应急性、培育性和基础性科研工作。专项以产业、产品以及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与国家其他农业科技计划衔接,重点支持以形成主导品种(产品、装备)、主推技术、规程规范和决策支持方案为目标的项目。专项下只设项目层次,项目不分解,避免专项经费分散使用。农业行业专项中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注重吸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行业学会(协会)、推广部门、学术团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实行决策、实施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2015年的项目申报指南中,共分为3大类154个项目,即影响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51个项目)、特殊片区特色产业发展问题(31个项目)和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72个项目)。
1.2项目立项程序
2015年的农业行业专项申报方式与往年有很大的不同,采取的是区别于往年的组团申报的个人独立向主管部门申报的方式,这也是本次项目管理改革的最大亮点。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填写申请表,经本单位审核后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条件进行初审,并通过网络上传申报材料(http://119.253.58.231/kyrw)。以往的项目管理把组织科研团队的权力交给了专家,由专家组团联合申报,导致近年来“小圈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这次的个人独立申报,就是让每个有创新能力的人不管在什么单位,都有机会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加入到研究团队中,然后再由研究团队提出正式申报书。同时,在申报条件中加入两个限制条件,即以个人名义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到账科研经费150万元以上及正在主持或参加国家级项目3项以上的,不能再申报。这2个条件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评估得出的,主要是限制一些课题组长级的专家,防止有些专家大小项目通吃,将更多机会留给一线主力的团队成员,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员。在项目评审方式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部内相关司局,组织农业部科技委、有关学术团体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在各归口管理部门上报的人员中遴选拟任的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遴选拟任的主持人和参加人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必要调整后,形成每项任务的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团队。
1.3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采取驻地会议验收的方式,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开展。在听取项目首席专家和协作单位主持人(或分任务负责人)关于项目业务和财务情况专题汇报的基础上,验收的业务专家和财务专家分别对承担单位提交的相关验收材料、技术档案、支出明细账和部分原始会计凭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质询。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施细则中关于项目验收的条款对验收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讨论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同时,针对行业科研专项的特点,验收专家组与项目专家就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下一步项目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具体整改意见。农业行业专项的验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在项目验收的组织方式上,业务验收与财务验收同时进行,既解决了整个项目的验收事宜,又节省了验收组织方的时间,也降低了项目承担方成本。
2)在验收专家的遴选上,吸纳技术用户参与项目验收,他们分别来自成果直接应用者或生产一线,对于成果能否在生产实践中产生实际效果有真正的发言权,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对项目成果和生产实际的结合情况也提出了很多意见,并对下阶段项目的研究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行业科研专项与生产结合更为紧密,真正形成对生产实践有指导意义的技术成果。
3)在验收汇报形式上,项目承担单位首席专家与协作单位主持人(或分任务负责人)分别进行主题汇报,并保证充足的验收时间。这样有利于验收专家组全面了解项目执行进展及各单位之间是否实质性地做到了围绕项目总体目标的联合协作,也便于验收专家深入细致了解项目执行、成果应用及组织管理等情况,对项目进行更为客观真实的总体评价。同时,项目承担单位还需上报《国家科技报告》,既实现了国家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又可作为今后项目决策、实施和成果转化的评价依据。
4)在专家意见的形成上,除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外,还提出项目整改意见。要求业务验收专家组尤其是技术用户对项目组提出详细的整改意见,并要求项目组在下一轮工作启动时或在体系建设中将有关意见吸纳入新的工作计划中。
2农业行业专项管理建议
2.1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
从2007~2008年立项并完成验收的93个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来看,专项经费都能够及时到位,项目承担单位能够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协作单位。项目单位基本都能够按照预算批复使用经费,项目预算执行力度较好。但是,在项目财务验收中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存在多头交账(用其他项目的支出交账)、层层委托等现象,在经费使用上还存在计提项目管理费、超范围支出、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以及部分审计报告完成质量不高等情况。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进一步加强农业行业专项民主化、专业化和透明化管理,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监管,接受社会的监督。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提供编制预算的依据。在项目评审时,要有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根据提供的执行阶段,研究和审核编制预算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要加大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7]。
2)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一是适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培训,解读国家和财政部、农业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文件和政策,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解读差旅费、出国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使他们了解国家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在培训中提出管理要求,不断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保证项目支出的合规性,通过介绍一些项目案例,辨明对错和纠正错误的认识。二是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上级培训的内容,对合作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项目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3)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进行打分评价,对于审计质量差,报告数据不完整,错误严重的提出批评,或列入不信任名单,使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自律,保证项目审计质量。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要对项目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加以披露,督促项目单位将其入账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2项目绩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