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1 15:35: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知识价值论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允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1]IJIRIY.Theoryofaccountingmeasurement[M].Sarasota,FL:AmericanAccountingAssociation,1975.
[2]葛家澍、窦家春、陈朝琳.财务会计计量模式的必然选择:双重计量[J].北京:会计研究,2010(2):7-12.
[3]任世驰、陈炳辉.公允价值会计研究[J].长沙: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1):72-76.
[4]张白玲、杜孝森.公允价值会计基本概念辨析[J].武汉:财会月刊(会计版),2009(11):63-64.
[5]北京: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评介[J].北京:会计研究,2007(10):11-15.
[6]任世驰.公允价值及其相关概念辨析[J].成都:财经科学,2010(5):118-124.
[7]支晓强、童盼.公允价值计量的逻辑基础和价值基础[J].北京:会计研究,2010(1):21-27.
[8]杜孝森、张白玲.论公允价值会计与权责发生制[J].武汉:财会月刊(会计版),2009(12):5-6.
[9]高建忠.公允价值计量历史演进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12-01.
[10]支晓强,童盼.公允价值计量的逻辑基础和价值基础[J].北京:会计研究,2010(1).
[11]葛家澍.公允价值的定义问题——基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157号《公允价值计量》[J].北京:财会学习,2009(1).
[12]罗绍德,任世驰.对公允价值相关概念的一个澄清[G]//北京: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专题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0.
公允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1]熊敏.浅议公允价值计量下的利润操纵及其防范.理论探讨,2005(2).
[2]李坤.公允价值的应用与盈余管理.财务与会计,2008(5).
[3]康霞,邸丛枝.公允价值应用下的盈余管理.财会月刊,2007.
[4]高微.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盈余管理.甘肃科技,2010(13).
[5]林诗梅.公允价值在会计业务运用中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财会研究,2009(17).
[6]沈田华,彭珏.共同知识视角下公允价值应用范围扩展.财会通讯,2009(1).
公允价值论文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6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5
[3]白冰,关于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与会计公允价值的对比研究,会计论坛2007
论文摘要:当前全球化现象引人注目,全球化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引发许多“全球性问题”,全球化的积极性和消极性值得深思。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看影响商品价值的因素,把握中国现状,认清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抓住主要矛盾,更好地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把劳动价值论运用到中国的实践中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一、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看影响商品国际价值的因素
1.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表述。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论述,商品价值的实体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商品价值其实就是商品的社会价值。
2.影响商品国际价值因素。商品交换现在不仅是在一国国内进行,而是已扩展到国际范围。那么从广义上讲商品价值这个含义就是商品的国际价值。决定这个国际价值的因素就是具有世界劳动性质的劳动,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是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但是,世界各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不同,直接导致劳动生产率不同:比如,生产同一个商品,可能在生产力发达的国家需要一个小时,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则需要三个小时二按照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和一些新的国际贸易理论,在此种交换方式下,每个参与方都是能获利的。但发展中国家在此交换中是受到剥削的。马克思说过:“两个国家可以根据利润规律进行交换,两国都获利,但是一国总是吃亏;一国可以不断攫取另一国的一部分剩余劳动而在交换中不付任何代价。”生产效率和劳动强度小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成为国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二、劳动价值论中商品的国际价值理论在中国现实意义的思考
(一)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困惑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当代面临的挑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时期提出的。资本主义工业化程度提高,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发生了变化,价值所体现的经济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所以在知识经济“大爆炸”的今天,就有学者认为,“先进技术设备的先进之处就在于它作为一代又一代的复杂劳动的积累和物化,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生产效率,在生产中代替和节约大批活劳动,从而在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中,产生放大效应,创造出比旧设备多得多的价值。”此观点有它的合理性。先进的技术,信息在当今社会中毋庸置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他们认为的是除了劳动以外,还有另一个因素—知识、科学技术创造价值,而陷人劳动、知识“二元价值论”。这些简直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的颠覆。此外,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劳动价值论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进“时间”因素,“在现实的世界里,时间就是黄金,利息率并不等于零”。还有其他的新变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也提出了挑战使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面临重重考验。
2.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价值分析。那么,今天的社会到底是什一么创造价值呢?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的价值我们又如何对其作出评价呢?
从价值创造的角度分析,现代社会劳动形式在价值创造中的比例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参与价值和财富创造的生产要素除了土地、资本、机器外,又增添科学、技术、专利、信息等重要生产要素。但是这些生产要素并不创造价值,只是作为价值生成的必要条件,提供价值增值的可能性。所以,这些生产要素只有与劳动结合,以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形式才能创造价值。
从价值分配的角度分析。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们把非价值创造要素参与分配视为是对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瓜分,是无偿占有,否认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性。但是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也参与价值和财富的创造。劳动和其他生产要素只能按在创造价值和财富中所作贡献大小来参与分配,而不能仅仅依据劳动时间来分配,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别开来。
从价值评价的角度分析在分析商品价值时,要从现实的价值实效去考虑,不能单纯地从生产者那里进行评价。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一旦劳动产品在交换过程中不能成交,劳动产品也难成为商品,生产商品的劳动就成为了无效劳动,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可言了。所以,在评价商品价值时要充分考虑交换关系中的供给和需求两个因素。这也给现代企业以及我们国家的宏观调控提出了要求,就是要与市场调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综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依然具有科学性,非物质要素只是参与价值和财富的创造,但是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最终都要通过与劳动的结合才能使价值增值。但是,我们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它们的效用,最大化地创造社会财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中国现代社会建设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补充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发扬与时俱进的品格,随时代的发展赋予它新的价值
(二)中国加入WTO历程与商品国际价值理论的融合
现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中国是开放的经济,特别是加入WTO后,我们将更广泛地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参与世界范围的资源配置,与进出口有关的商品的价值都是由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考虑一国商品的国别价值,而且要考虑商品的国际价值,并在此中处理好国际价值和国别价值的关系。并且通过国际成本比较和国际市场供求状况,来确定其商品的价格。这是价值规律在国际市场上的延续和扩展。因此,马克思关于国际价值的理论,在现今对企业对国家都有重要意义。
三、坚持经济全球化思想,解读中国的发展态势,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把握商品国际价值,建设好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认识到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不可逾越的一个经济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可以也必然采取商品经济的形式。
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时问不长,只有共十年。实践还不充分,理论研究也还很不充分。所以,我们不仅要研究一百多年来资本主义的新变化,而且还要研究在中国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这是一个历史性课题,也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现在我们所取得的成就还是初步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把握好经济全球化下劳动价值论国际价值这把双刃剑,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加入WTO以后中国涉及商品国际价值的对外贸易面临的问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以进出口总额相比,已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位的贸易大国。但是,距贸易强国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
目前,中国外贸的增长方式是粗放式的增长,出口的产品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少,而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多。这说明中国同欧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正处在以我们的三个工作日同他们的一个工作日相文换的阶段。这也就是在国际交换中,商品的国际价值不同与国别价值对我们的不利因素。而且目前,随着中国劳动力工资成本的不断土升和能源供应紧张导致的各种原材料价格的快速上涨。中国即将告别经济增长的低成本时代,这意味着对外贸易中廉价劳动力和廉价资源的优势将逐渐丧失。
〔论文摘要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当代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拙,而且是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不仅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而且成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尤其是在当代中国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问题,加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要价值与当代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今,人类已经进人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提升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创造出新型的生产工具,使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生产工具的发展使现代经济呈现出全新的生产模式。
在这种新变化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超过了物质资本,人的劳动形态由此而发生了三个方面的改变:一是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人类生产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二是管理劳动在规模和作用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种对生产进行科学组织与管理的劳动同样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三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服务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产品中,活劳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物化劳动的比重却逐渐增加。知识、信息、科技等日益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劳动的内涵与形态所出现的巨大变化引发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疑问,为此,只有对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以及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作出深人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思想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活劳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支出,而物化劳动则是指包含在过去劳动中的各种各样的生产资料。马克思认为,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作为生产要素的物化劳动只能依靠活的具体劳动转移价值,其本身并不增加价值量。而且,这些物化劳动在转移自身价值时,也需要通过具体劳动来实现。尽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优化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促使不变资本在产品中的比重大幅上升,但是,科学技术并不创造价值,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是人类活劳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活劳动本身,因此,它自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在商品生产中,新技术和新知识进入劳动过程,但不进人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过程。也就是说,不是新技术、新知识本身在创造价值,而是掌握和运用了新技术、新知识的劳动者把人类的简单劳动变成了复杂劳动,而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总之,劳动创造价值的形态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发生变化,因为劳动价值形态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人劳动创造性的提高,而不是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开始创造价值。
在当今社会,知识经济越发展,人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就越大,因为具有更高创造性的科技劳动必然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均日益加大了对各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力度,其原因就在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由此也印证了马克思关于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理论的科学性。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当代的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阐述了价值来源于劳动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商品经济规律与规则为商品生产与经营制定了行为准则。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产品的私人劳动性,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此外,劳动价值论还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根源,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着社会分工,存在着各个企业自身的利益,就一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使社会经济自然地发展成为一种商品经济。如果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即价值只有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而超额价值则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由于“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样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生产利润,必然要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获得超额的价值。所以,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效用。
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尽管是以简单劳动作为其研究商品价值的基本劳动形态,但马克思对含有科学技术因素的复杂劳动也作出了深人研究和充分肯定。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要素,与生产力中的各个要素密切相关。同时,他在阐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可以说,在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许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科学技术相关。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激烈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压力,商品生产者必须在生产中积极追求科技进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劳动者,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复杂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果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大多数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努力提高科技意识,就会带动整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并促进全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然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倾向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造成了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严重失调,扩大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人的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为此,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在实际分配中理顺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关系,既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又允许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来参与分配,适当调整高薪阶层的收人,积极扩大中等阶层的收人,大幅度提高低保阶层的收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作为深层理论,必须从抽象法的视角才能正确理解;应从劳动价值论所弘扬的劳动和劳动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作用的角度去深刻领悟该理论的社会意义;而劳动价值论要想进入现实应用,则必须在其转化形式即生产价格规律的市场调节作用中去实现之。
一、关于劳动价值论的种种不同观点提出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界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经历了几次大的,从国内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述来看,是多种观点纷呈,且论争持续至今,但观点分歧依旧。这一方面反映出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我们要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立场和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按照变化了的社会经济实际对该理论作出创新和拓展。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国内很多论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缺陷”的论文和专著,其实对于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的深刻内涵和内容却未能作出全面而探刻的理解和把握。在我国现今祟尚改革和创新的年代,对于传统理论的指责已经不需要多大勇气反而成为一种“时尚”。但是,理论创新其实是一种严谨和严肃的行为,要求我们必须对要评判的对象首先要研究深透,方能发表见地。从这一方面来说,国内较多学者的相关观点似有流于肤浅和追求上述“时尚”之嫌。概括地说,我国理论界提出的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缺陷,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认为劳动价值论与我国市场经济的现实不符。或认为劳动价值论存在“残缺”,“不完整”。因此需要予以修正,使其与经济现实相符。持有这一认识的学者们认为,我国市场经济及其运行的现实是,生产要素经济化市场化现象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存在,资本、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都在生产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它们的投人会带来相应回报,而这些报酬又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难道机器、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不创造新价值吗?因此,有学者认为,以劳动为唯一源泉的传统“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的矛盾”是明显的。“马克思在分析交换价值时,把决定使用价值交换比例的共同因素仅仅归结为劳动而忽视了其他因素的作用,是使他的理论与现实发生矛盾的关键或逻辑起点”。现今我国经济理论界广为流行的“要素价值论”,可能就是这一思维的结果。
其二,认为劳动价值论对于现实市场经济没有应用意义。晏智杰教授的观点是这一方面的典型。晏教授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设定的前提,即是排除了货币关系、供求变动、资本关系等以后的狭义价值论。“所谓狭义价值论,是指非市场价格和非资本市场条件下的商品交换规律理论,也就是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到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时所设定的那种原始的实物交换条件下的交换规律理论”。“然而如果越出了马克思(以及古典学派)建立劳动价值论时所设定的条件,这个理论本身以及它对其它领域的现象仍然保有说服力,这还没有得到证明,或者说还需要加以证明”。也正因为学者们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过于抽象而缺乏应用意义,为使其能够进人应用,而将种种客观经济因素乃至人们的主观心理引人对商品价值的分析,于是,诸如“效用价值论”、“资源贡献价值论”等等其他种种价值理论便应运而生。尽管其中不乏合理因素,但大多少有说服力,或者偏离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其三,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只是作为分析资本主义的一种方法,对社会主义经济无用。例如,冯春安教授就认为:“剩余价值理论只是劳动价值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具体贯彻或表现”。“马克思把剩余价值作为利润的本质,利润又具体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借贷利息和地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分配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本质,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了理论武器”。而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生产关系改变了,劳动者成为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广大群众的共同富裕,而不再是为私人资本家阶级创造剩余价值和进行剥削服务,所以劳动价值论在这里是无法作为分析社会主义经济过程之用的。由此,持有这一方面基本认识的学者普遍认为,要想使劳动价值论能够进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必须对其作出改造和修正。近若干年来理论界出现的有些别样的价值理论,可能就是在这一思路指导下产生出来的。
我们以为,持有以上种种观点的学者们对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指责,如果真是想发展而不是为否定劳动价值论的话,那么,他们要么是对劳动价值论中运用的方法没有能够深刻理解,要么就是对该理论的深刻内涵和所体现的立场及基本观点未能作真正把握。本文试从劳动价值论的方法论意义,对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市场经济具有的社会意义以及应用意义作出阐述,以就教于理论界。
二、深入理解劳动价值论的方法论意义
针对现实中我国理论界一些学者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种种误解,我们需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与把握。如何深化?一条重要途径是从抽象法在劳动价值论中的运用来给予理解和把握。马克思认为,分析商品价值形式必须运用抽象法。因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并且,分析商品价值形式对抽象法的运用要求更高。“两千多年来人类智慧在这方面进行探讨的努力,并未得到什么结果,而对更有内容和更复杂的形式的分析,却至少已接近于成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单个商品形式或商品交换关系的分析采用了抽象法,即在分析过程中确定和暗含了三个方面的前提条件。一是抽象了货币关系,这也就是将价格等范畴撇开不谈。马克思认为,在所考察的商品价值关系中,没有货币居于其间,当然更没有资本存在的余地。因为如果引人货币,就势必涉及价格,价格虽然比价值更接近现实,但是却更远离事物的本质,而本质只有在纯粹的实物交换条件下才能得到阐明,阐明了价值之后才能说明价格一类现象。因此在实物交换中显示出的商品价值关系,是分析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而且应当是唯一正确的条件。二是抽象了供求变动因素对于商品交换比例的影响,即假定商品交换中供给和需求一致。无论是生产要素的供求,还是消费品的供求,都是相一致的。供求平衡,这实际上也就是排除了“稀缺性”因素引人商品价值关系的分析。三是抽象了生产领域中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如机器、资本、土地等)的作用,即假定劳动以外的要素使用都是无偿的。当然,马克思并不认为进人交换的产品仅仅是劳动这一要素生产的,他明确指出,就使用价值而言,它们是劳动和其他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产物,但是他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只与劳动相关而同生产资料无关,因而,在他的交换价值分析中没有机器、资本等要素的地位,这些要素出现在交换中也不要求付出代价。
马克思对商品价值关系的分析设置上述前提条件的做法是合理的。抽象法的作用以及马克思运用抽象法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揭示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即由生产者生产该商品时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当然,在客观上,分析商品价值形式时会带有各种复杂性,即不仅有商品自身物质性质决定的因素,还有货币、资本、地产乃至市场变动和购买者心理加给它的各种复杂因素;但是,即使加人这些复杂因素,马克思认为,也并不会改变商品价值的实体是抽象劳动凝结这一性质,而只能影响到价值的水平,并使问题的分析复杂化,甚至会模糊事物的性质。这里作出以上三个方面的抽象,就使考察变得简单,同时又不影响事物的质的规定。
对于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形式时抽象法的运用,以及相关前提条件的设置,我国理论界很多的学者是有着不同看法的。例如晏智杰教授就认为,是马克思由于设定了这么多的前提条件,使得商品价值只能由劳动这一唯一因素决定了。那么,如果按照晏教授的思维逻辑,如果对于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因素等等不予以抽象,而是统统纳人分析的视野,比如将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机器、土地等要素加入分析,是否就可以得出多种生产要素共同决定价值的结论了?看起来,“要素价值论”这一观念意识的存在确实有着条件和基础。对于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时运用的抽象法及其得出的结论的歧见,其实是产生于不同的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观点的分歧。
对于劳动价值论不能嘲笑是“古典”,对于“要素价值论”不能认为就是“现代”。的确,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于100多年前形成的,但不能由此而认为马克思那时的理论境界没有达到“要素价值论”的高度(该理论是否有“高度”?)。必须清楚,马克思创作《资本论》时,正是在资本主义完全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核心是按资分配)、西方学者宣扬要素价值论的时代,批判了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否定了要素价值论,提出自己的劳动价值论的。
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依据其抽象层次的不同,大体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表层理论,一是深层理论。表层理论一般是由以概括商品经济运行的理论,是商品经济表象的规律性总结,深层理论则是决定表层理论和支配表象性规律的本质层次规律的概括。深层理论和表层理论的关系是,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内容,后者是前者采取的形式;并且,深层理论往表层理论演绎过程中往往发生颠倒,后者掩盖前者,即呈现出来的是与深层理论相反的形式。劳动价值论是属于深层理论,而“要素价值论”则属于表层理论折射而来的虚假现象,连表层理论的真理性也没有。晏教授可能认为劳动价值论对经济现象役有说服力,但是他却没有正确对待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方法论运用。如果试图越过相应的表层理论而企图用深层理论直接去联系客观经济现象,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
三、深刻领悟劳动价值论的社会意义
劳动价值论直接地说,其意义是在于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然而,马克思在当时欧洲的那种人与物关系颠倒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构建他的劳动价值论时,恐怕不仅仅是将其作为理论体系的一般基础和出发点来对待,更是有着深层的批判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经济现实和为广大劳动者阶级伸张正义的社会意义。现今我们可以运用劳动价值论中蕴含的社会命题,来矫正我国现实社会经济中的种种不和谐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而言,在我国经济现实中,应坚持劳动价值论所蕴含和具有的以下两个基本命题。
其一,是坚持劳动价值论所代表的最广大劳动者根本利益的立场。我们知道,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是一个存在不同利益主体和讲求所有权的社会,一个以人和物相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马克思对于这样一个社会经济的解剖,却以劳动价值论开始,将其作为其余理论的前提和赖以形成的基础,这本身就是在宣告劳动对于财富形成的基础性重要作用,宣告劳动者阶级对于人类社会的创造性贡献。可见,劳动价值论是宣扬劳动者的社会贡献的理论。再从劳动价值论本身来说,该理论的首要或核心之点是回答商品价值的实体或本源是什么,即价值是由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形成的。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不是对一部分劳动者的生产性劳动的抽象,而是对构成社会分工体系的所有有用劳动的抽象。这也就是说,不只是一部分人的劳动,如“精英”的劳动、“老板”和“老总”的劳动创造价值,其他更多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劳动也创造价值。劳动价值论涵盖和代表的是包括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全体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并与经济发展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是联系在一起的。也正因于此,这一理论才能成为“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的理论基础。其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一个理论支撑点,是将劳动过程的诸生产要素区分为主体和客体的原理。马克思认为,人即劳动者是劳动过程的主体要素,生产资料是这一过程的客体要素,从而将劳动过程概括为是“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而生产出产品的过程。在劳动过程中,一切劳动资料就其职能和客观属性来说,是劳动者器官的延长。劳动工具无论多么先进,它也是人的劳动加工创造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核心理论点,即认为只有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新价值、其他非劳动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的规定,正是建立在这一区分主体客体要素的原理的基础之上的。由此可见,劳动价值论是肯定了劳动者阶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为劳动者阶级立论。劳动价值论也就是宣扬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主、以人为本的理论。我们尊崇劳动者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就是要在面对多种客体生产要素所有权获取价值分配面前维护广大劳动者的经济权益。我们在观念和政策上,应在维护资本所有者权益的同时,相应地要更加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因为人是主体的首要的生产力。
其二,劳动价值论是宣扬“以人为本”的理论,该理论应当成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拙。这里的“人”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说,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的生命、人权和人的尊严等等;二是说,以人为本的“人”,不是客体,而是主体,也就是说,不能把人民群众单纯地看作是被同情、关爱和救济的对象,而应看作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创造性社会力量;三是说,以人为本的“人”,即广大劳动群众,是政府考虑经济发展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发展就是为了提升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利益。由此,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在我国的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上,就是要求改变原有的以单纯“追求增长率”为核心的指导思想,而形成以“富民”为根本特征的新型战略指导思想。“富民”战略强调的着力点起码有这样两个方面。第一,需要树立能够获得富民绩效的科学理念,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上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要确立科学发展观、社会和谐观、新的公平效率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政府制定的政策不可代表富人与民争利,政府官员不能为权不公、以权谋私,不可漠视群众的疾苦。第二,要及时进行保证富民战略获得成功所需要的各种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要加快消除阻挡8亿农民和城镇贫困劳动者脱贫致富的财政、金融、教育、医疗等体制鸿沟,建立起“富民”的新体制。要形成一套社会各阶层公平分担社会转型成本、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新机制。加速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建立起新型的“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实现共同发展”的城乡发展新体制。
四、正确把握劳动价值论的应用意义
狭义的劳动价值论,直接地说,它的意义和作用只在于成为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的基础。然而,劳动价值论作为商品经济理论,它又是一种价值决定的规律及其对社会经济发挥调节作用的理论。从这一层面来说,劳动价值论可以进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应用。但是,劳动价值论要进人现实应用,必须在商品价值范畴的基础上,植人资本所有权关系和市场竞争因素,使之转化为生产价格。因为生产价格规律是商品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转化形式。在我国市场经济社会里,劳动价值论可以也有必要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形式,通过价值分配的方式来实现对于社会经济的调节。具体而言,生产价格规律的调节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
生产价格规律作用之一,是构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使得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努力来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这是由于生产价格形成需要以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为前提,而竞争机制的全面作用和资本在各产业部门之间的自由转移会导致各部门利润率平均化的趋势。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将各部门的差别利润在社会范围内进行重新分配,必然导致我国长期存在的依靠行业垄断而形成的某些部门的高利润率得以消除,各类企业就会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凭借自己的实力展开公平竞争。只有那些能够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勇于现代管理、善于捕捉市场机会的企业,才能创造出较高的企业利率,提高自身经济效益。
论文摘要:文章在对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相关观点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分析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的新发展,即现代服务价值理论,并就价值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拓展进行肤浅的探讨。
由于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历史成因、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异、人们对服务的歧视等等,导致了商品与服务在经济学理论思维中彼此分裂的“两分法”。随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和产业结构的演变和发展,服务作为国民经济的价值流量,将越来越成为经济理论分析的基本对象。实践对理论的呼唤,要求改变经济学上重商品轻服务的理论分析格局。
在理论思维中破除“两分法”的实质是在价值概念上视服务与商品等同,因此,破除“两分法”的首要问题就是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就此问题,国内相关学者作了诸多探讨,其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问题的观点综述
(一)服务劳动创造价值
第一种观点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这种观点全面肯定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并把它纳人“社会劳动”的范畴,认为它是创造价值的。“这里的‘社会劳动’是指社会从事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的各种劳动,即在国家政策范围内从事的有益于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或者说,是社会需要劳动的简称”。
第二种观点为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论严针对“社会劳动创造价值论”的观点,有学者认为,并非服务业中所有劳动都能创造价值,只有那些为物质商品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具有生产性的服务劳动才创造价值,而那些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
第三种观点为有用劳动创造价值。恻汁对“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论”的观点,有的人不赞成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作为衡量服务业能否创造价值的标准或依据。他们认为,生产劳动概念和创造价值劳动概念在经济关系上内涵是不同的,前者体现简单劳动过程和特定社会生产关系,后者只体现一般商品经济关系,两者并无必然联系。在商品社会中,“一切创造社会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同时就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这就是判断商品社会某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唯一标准”。同样,“判断第三产业中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标准是:其劳动是否为社会创造使用价值”。
第四种观点为生产非实物使用价值的劳动创造价值论。该观点从非实物劳动成果—服务产品—服务产品使用价值—服务产品价值为主线展开论证,针对服务业中不生产实物产品的部门就不创造价值的观点提出了反驳。该观点认为,非实物劳动成果被纳人社会产品范畴,成为服务产品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与实物劳动成果一样,也具有消除相对稀缺、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因此具有非实物使用价值。既然这种产品具有非实物使用价值,那么,只要服务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它作为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也就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
第五种观点从生产劳动实践引发理论演变的方法论重新定义生产劳动,指出生产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从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服务经济领域,是劳动价值论的深化;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是社会财富和价值的源泉,这是服务价值论的新概念。
(二)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
第一种观点对“服务劳动创造价值”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只有那些既能为社会生产物质财富,又能为社会生产剩余价值或净产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就是非生产劳动。依据这一规定,该观点认为服务劳动不是生产劳动。
第二种观点为“国民收人再分配说”,鸟亥观点认为,服务领域里服务劳动者和资本家的收入间并不是服务劳动者创造的,而是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由物质生产领域转移过来的。在物质生产领域的工人和资本家用其收人支付服务费时就是如此。
第三种论点为“服务生产价格说”,认为服务性劳动不形成价值,它所以能带来利润与增殖资本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竞争与利润平均化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以类似生产价格形成的方式,转化为服务生产价格,不仅补偿服务成本,而且无偿地给服务领域的资本家带来了一份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
第四种论点是“价值转移说”严认为服务有价值,但它不是由服务劳动创造的,而是由物质生产部门转移来的。
第五种观点以生产劳动的一般含义为标准,认为纯粹的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观点认为,马克思论述的生产劳动有两种含义:生产劳动一般含义即撇开特定社会性质,能够创造出可供消费的物质财富,或者能够使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得以完成的劳动过程。以此为标准,纯粹的服务不是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生产劳动的特殊含义是反映特定生产关系的劳动,以此为标准,纯粹的服务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但这个价值,已经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来意义上的价值了。
(三)简要评述
上文介绍了经济学者为消除“两分法”和把服务纳人传统价值理论框架所作的努力,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至今观点仍不统一。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要发展劳动价值论首先要在价值和劳动的基本概念上发展,从而引申出了众多看法,如价值是物品的有用性,即物品的效用,也就是物的使用价值;凡是有用劳动都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不科学、不完善,必须加以修改和发展,··…这些看法,实质上是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来代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借发展之名,行否定之实。
实践需要说明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外延扩大仅仅就事论事是不够的,事实证明这种努力未能完全解释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面临的所有问题。劳动价值论在服务领域的发展,还需要创建新的本质性的范畴从理论体系上给予系统的深刻说明,必须在运用原有理论的基础上,创建新的理论范畴和新的理论体系,给整个理论带来新的变化,用以说明一系列新的实际问题。国内有关学者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提出了“现代科学劳动”娜区一概念,并分析了其在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现代服务价值理论述评
(一)服务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
服务价值是由服务劳动的凝结性、社会性和抽象等同性决定的,它的质的规定性就是凝结在服务产品的非实物使用价值上的、得到社会表现的抽象劳动,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勉口同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一样,生产服务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作为人的生理意义上的劳动耗费,它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另一方面,它是具备不同生产目的、使用不同劳动资料、操作方式,为不同的消费对象提供服务的具体劳动。
1.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实物使用价值的一般共性和其自身的特殊性。(1)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消费潜代性、消费互补性和消费引致性,其根本原因在于非实物使用价值具有一切使用价值所具有的共性—可消费性。(2)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生产、交换、消费同时性和非贮存性。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与实物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同,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非实物特性。(3)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非转移性,它不可能从产地转移到销地,这个性质使得服务业的生产与消费存在空间上不一致的矛盾,这个矛盾必须通过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相对移位来克服。(4)服务产品使用价值再生产的严格被制约性。
2.服务产品的价值。服务产品具有价值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1)生产服务产品耗费的劳动凝结在非实物使用价值上形成价值实体;(2)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使生产服务产品的劳动取得社会形式,从而表现为价值;(3)服务产品与实物产品不能按异质的使用价值量,而只能按其中凝结在同质的抽象劳动量进行交换,从而以价值为尺度决定其交换比例。
3.服务产品的价值量及价值形成过程。服务产品的价值量决定有两种情况。(l)重复型服务产品:因服务劳动过程的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种服务产品需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时间,故其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z)创新型服务产品:它的非重复生产性和共享性,使其价值量由最先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和风险系数决定。服务价值创造过程存在着和物质生产领域不一样的特点:服务业的劳动者在其生产过程中,一方面是服务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了生产资料的旧价值(C);另一方面,其抽象劳动创造出新价值(V+M)。由此可见,服务业劳动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
(二)服务价值理论在现代服务产业中的发展
20世纪末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出现,现代服务业飞速发展,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精神劳动在服务劳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服务价值理论也应在实际中有新的发展。基于现代服务业背景下考虑服务价值理论的发展,关键是“劳动”内涵的升华,从价值的表现上看就是(V)含义的扩大及组成价值量的各部分(C+V+M)构成比例的改变。结合现代服务业劳动者的特点,传统服务价值理论中的(V)应包括“接受现代教育和培训的费用”,其直接结果是使传统意义上的“一般劳动”发展成现代“科学劳动”,并且在服务价值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传统服务业中处于附属地位的“一般劳动”转变为现代服务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科学劳动”。现代科学劳动大大改变了服务产品价值量和量的各部分构成,提供了大量的服务产品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大大增加了社会财富,引起了劳动与价值之间的新变化和新发展。
由于现代服务业中知识要素和科技要素的比重大大增加,为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必须接受高层次教育,支出大量的学习费用和科研费用,因而这部分的价值量会大量增加。更重要的是,科学、知识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它本身有价值,在服务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的杠杆作用。虽然它不熊直接创造价值,但它本身的价值可以通过科学劳动转移到服务产品中去,即通过科学劳动创造价值。因此,现代服务业中科学劳动既要创造一部分新价值以补偿支出的科学劳动力价值(由于学习费用增加,现代科学劳动力的价值比一般劳动力的价值要大得多);同时还要把所使用的科学、知识中已包含的旧价值在转移生产资料及旧价值的同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因而转移的旧价值的量也将大大增加。另外,由于在现代服务业中,科学劳动能生产出一般劳动所无法生产出的非物质产品;或者能充分利用自然力并融入生产过程,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这是高级或超高级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大量倍加,因而在同一时间内能够创造出相当多的大量的新价值。
三、价值理论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拓展
劳动价值论的横向发展形式的本质,是价值概念的外延的扩大,即从国民价值扩大到国际价值;纵向发展形式则是要素外延的扩大,即从劳动单要素扩大为生产过程多要素。
【论文摘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一直是经济学的核心和若础性问题,但对此始终存在着难以调和的争论。文幸从对价值概念的界定入手,通过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分析、评价,得出将价值创造(劳动)及其评价(效用)统一于经济价值概念的结论,并提出以高效率的劳动者所有制为实现途径的思路。
价值,经济学中最为基础和难解的迷题之一,给经济学界带来了几百年来的困扰和无数争论。尤其是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两大阵营分野的出现,更使得争议变得越发尖锐。但对比争论双方的观点会发现,很多争论其实都是出于对价值概念的片面解读,以致争辩双方经常在为事实上本不相同的概念(或站在同一概念的不同方面)吵得不可开交,无异于自说自话。有时价值被简单化为一种计量的结果而陷人同义反复(如“价值就是对效用大小的评价”),有时价值的创造源泉与其评价和实现被等同起来(比如劳动创造了价值。所以劳动的消耗就是价值的大小),还有时将价值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混为一谈(最常见的就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概念混用)。为此,廓清不同价值理论的争议,应首先从基本概念开始。
一、有关概念的,新定义
价值,在经济学中有多种不同含义,围绕这些不同的概念而展开对价值计量的争论,意欲探明究竟以劳动耗费还是内在效用作为计量尺度更为科学,自然难以求得一致。在经济学意义上,价值应是财富所具有的特殊察赋。经济学研究财富的创造和消费,应首先明确财富的含义。财富应当是所有能为人所控制和创造的,具有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物品(包括有形和无形)的总称。价值则反映了人们对于一定财富的评价,这种评价既是对从财富中获得满足程度的描述,同时也是对获得这一满足的困难程度的反映,二者从本质上应是不可分割的。就是说,一项财富要具有价值,首先必须能够带给人满足,也就是应具有“效用”。但这种效用需要人类的劳动才能实现,获得一种财富越是困难,所需消耗的劳动越多,它带给人的满足感就越高,因而效用就越大。因此,对劳动和效用的认识怡恰应当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将其割裂开来。尽管历史上的类似尝试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如詹姆士·密尔,麦克库洛赫,约翰·密尔等),但这并非证明二者的不可调和,而往往是由于选择了错误的方法,比如以供求关系来解释劳动价值论而陷人自相矛盾,或简单地进行劳动和供求关系的形式上的折衷,而未能发现和揭示二者在价值决定上的内在联系和统一。
从财富角度定义的价值,应同时具有两方面属性,即“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我们姑且把这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作用而确定的价值表述为财富的“经济价值”。“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也就是所谓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是从不同侧面对“经济价值”的认识,同时又通过市场手段的评价联结在一起。可以这样理解,人们通过劳动来实现价值的创造,通过效用来实现价值的评价,二者的结合决定了价值的最终实现。没有经过劳动的创造就无所谓财富,因而也就无所谓效用,价值就不可能产生;而不经过对效用的评价,为创造财富所消耗的劳动就难以得到认可,则劳动就是无效的,价值也就无法实现。从财富的角度认识了经济价值的概念,并且将其创造过程(劳动)和评价结果(效用)统一起来,才能形成对价值的完整概念,并由此进一步认识价值的计量等问题。
二、对劳动价值论的评价—缺乏价值的“实现”
最早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的当属亚当·斯密。他在《国富论》中基本上把“价值”当作与“交换价值”、“自然价格”一样的概念,并试图用这些概念表示商品价格背后的本质,表示在竞争性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中心。这就把劳动价值论变成了一个经验科学上的命题。从这一点来看似乎给人这样的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等一系列著作中大量论述的劳动价值论与亚当·斯密所说的“价值”有着相同的含义。后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转述也往往这样解释:“价值”是商品经济中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中心。但事实上,价值概念的上述含义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体系中并不重要,马克思赋予价值以深刻得多的含义。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价值是从社会角度对单个商品生产者所作的评价,是单个商品生产者对社会的贡献。“至于价值本身,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任何地方也没有明确地和十分有惫识地把体现为价值的劳动同体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因为它有时从量的方面,有时从质的方面来考察劳动。但是,它从来没有意识到,劳动的纯粹量的差别是以它们的质的统一或等同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们化为抽象劳动为前提的”。由这样的价值概念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在经济学上的具体体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本质上是一个为人类发展而设里的评价体系,它在评价个人对社会的作用上将劳动看作唯一的标准,”其基本精神在于,强调劳动是人类及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并不否认其它因素对人类社会的决定作用,但是它强调,劳动之外的其它因素只是参与了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之外的其它因素不创造价值,因为他把价值看作是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看作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的评价指标,而自然界等等因素当然与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无关。从这种观点出发,那些不是靠自己的劳动而获得的收人,包括单纯由非劳动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而来的收入,就都是对他人劳动的“剥削”。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商品之间的共性,是交换价值的实体。他从抽象劳动中发现了商品世界的普遍联系,把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作为把握商品经济基本规律的基本范式。价值本身呈现着一种经济关系,说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所以,我们哪怕把商品捣个粉碎,也找不到价值的“原子”,这说明“商品作为对象不仅是人和物的关系,更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体现”。住综上所述,马克思所说的价值,其实是侧重于从哲学和社会学角度而非经济学意义,其强调的重心在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和剩余价值的源泉,没有劳动就不存在价值。它体现的是财富“经济价值”的一个方面即社会属性,也就是其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劳动价值论的确具有无可辩驳的科学性。
但是,马克思对商品(也就是财富)的价值与劳动及其“质”和“量”的论述容易给人一个印象,即只要劳动存在,价值也可以脱离使用价值而独立存在,这就背离了财富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这一基本事实。劳动价值论强调了“价值”而弱化“使用价值”的意义,也就是强调了财富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从而造成了事实上的“有值无价”。这样的“价值”概念不能被视为完整的“经济价值”,而只是其中反映社会属性的一个方面,是价值形成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这种理论上的相对片面性,使得它在某些情况下面临失去解释力的尴尬。比如从经济学角度看,购买劳动的资本与劳动创造的价值不相等,又比如等量的劳动创造的商品价值不一,还有些物品如废品和纯自然物品的价值无法以劳动来衡量,等等。还有,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劳动难以被有效的计量,这使得劳动价值很难被科学的量化,这也是它被持效用价值论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攻击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价值的认识不能离开财富的整体概念,完整的价值概念必须包含使用价值,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共同存在决定了财富经济价值的实现。财富中因凝聚了人类的劳动而具备了价值产生的必要条件和反映生产关系的社会属性,但是这样的财富仅反映“劳动”的属性而缺乏“效用”的属性,还不具有完整意义上的“价值”属性。如果一定要把这种劳动的属性称为“价值”,那就必须把它与完整的“财富的价值”(或前文中的“经济价值”)相区别。只有当劳动创造出的财富对人有用(或说具有效用),凝聚在财富中的劳动才能得到承认,价值本身才能得到恰当评价并最终实现,财富也才能最终成为财富。没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即使耗费再多的人类劳动,我们也无法想象它能够被认为有“价值”。换句话说,经济价值本身是一个过程,包括创造和实现,也就包括了价值(劳动)和使用价值(效用);劳动创造的价值,只有通过对效用(使用价值)的认可才能最终实现。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构成完整的“经济价值”。
三、对效用价值论的评价—忽视价值的源泉
首先应该强调,效用价值论所说的“价值”,其实是财富的“使用价值”,反映的是财富的自然属性,是从经济学而非哲学角度的认识。而且,效用价值论更加侧重的是对财富的评价和量化,这恰好顺应了近现代经济学将数学方法引入自身研究体系的趋势,所以在这方面,效用价值论具有先天的优势。但是,由于效用价值论片面强调使用价值而忽视了价值的创造过程和源泉,同样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即概念上的“有价无值”。
正如劳动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使用价值的存在一样,使用价值更加离不开劳动的存在。事实上,不经过劳动的创造就不存在财富,依托于财富的使用价值即效用也就不可能存在,而且一般情况下,某种财富所需耗费的劳动越多,其所提供的效用也就越大。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劳动包括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那些为保证财富创造、占有、享受等等的一系列制度、信息和其它组织社会生产的协调活动,包括用于协调不同个体活动的努力,都可被视为非生产性劳动(当然,由此必然带来额外的成本或“交易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今人类社会的所有财富,如果要具有使用价值并为人所享用,都离不开一般意义上的劳动。由于效用价值论的片面性,造成其缺乏客观、统一和令人信服的评价手段,于是,在每个人眼中,同一物品的价值都是不同的,这就完全否定了价值的内在客观性而成为虚无主义。 效用价值论很重要的吸引人之处是它的所谓“科学性”,也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但事实上,这一规律本身也存在着几个重要的不足。首先,这一规律只强调了结果而忽视了原因。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效用价值论的支持者,在举例时都会简单的列举:一个面包、两个面包、三个·一带给人的满足感逐渐降低直至为负,但从来没有人说到这第二、第三……从哪里来,没有考虑他们事实上是在假想物品可以随意增加而不受任何限制,也就是不考虑取得成本或劳动的消耗。其实边际效用递减从另一侧面看就是得到该物品的边际成本,或所消耗的劳动也递减,甚至接近于零。只有如此,才可以随意假想任意增加物品的数量而不需考虑任何制约条件。反之,若增加每单位物品的成本或困难不减少甚至递增,我们还能想象拥有该物品的效用逐渐减少吗?其次,效用未必总是随着数量递增而递减,比如一群人共享的公共物品在每个人眼中可能都不具备多少价值甚至毫无价值,所以人人都觉得可以浪费,但一旦其中的一件成为某人的个人物品,对他来说这一物品可能就具有了很高的价值。在这里,财富的多寡不再是绝对的和决定性的因素,对财富的占有和支配才成为首要的因素。而正如前文所说,对财富的占有需要制度的保障,这种制度的设计和维护也蕴涵了人类劳动,所以归根到底,效用的评价其实还是离不开劳动的消耗,也就是使用价值的存在及其评价依赖于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四、劳动与资本的结合:以劳动为单一的衡量尺度,实现“价值”与“使用价值”在计量上的内在统一
综上所述,财富的“经济价值”包含了两方面含义,即由劳动决定的“价值”与效用决定的“使用价值”。其中,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而效用则是价值评价的尺度和实现的前提,是充分条件。同时,价值作为对财富的评价,其效用方面反映了财富的自然属性,而占有和劳动(而不仅仅是劳动)则反映了财富的社会属性。劳动的成果需要以效用评价,也就是说财富的社会属性依赖于自然属性才能实现;而效用的来源则是劳动创造,也就是财富的自然属性依赖于社会属性而存在。没有劳动的效用,是无本之木.而没有效用的劳动,是浪费而非创造。财富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或者说劳动与效用的统一,形成了完整的财富的经济价值概念。只有具有了完整意义上的经济价值的物品,才能被称为财富。而对财富的两种属性,即劳动价值(或称价值)和效用价值(或称使用价值),都不能割裂一方而孤立的计量另一方。当然,在劳动和效用两者之间,毫无疑问劳动始终是主导的、第一位的和起决定作用的。
同时从以上分析中也可以发现,单纯的劳动价值论和单纯的效用价值论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理论缺陷,解决分歧和困惑的道路则在于将二者有机的结合。然而,障碍依然存在,那就是对价值的计量:劳动价值论评价的是创造财富所消耗的劳动或价值,而效用价值论评价的是财富带给人的效用或使用价值,二者如何在计量上取得统一?一直以来试图弥和两种价值理论裂痕的努力总是归于失败,其实主要也是由于两种观点的出发点不同所导致的在价值认定上的分歧从根本上难以消除。那么,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里?恐怕在于对财富的占有制度。一直以来,在私有制下,资本是财富的占有者并进而成为劳动的占有者,这种制度造成了以资本(具体表现为货币)为标准来衡量劳动的价值,使经济价值的创造和实现被人为割裂开来,也就使对劳动(价值)和效用(使用价值)的评价被割裂开来。而计划经济下的所谓“公有制”以国家强权的形式实现对资本的占有,事实上取代了劳动者的所有者地位,也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所有,因此价值的两种属性及其评价仍然处于割裂状态。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劳动与资本产权有了自发结合的可能,这为完成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的统一和价值的一体性评价带来了希望。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指元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问题。但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事实价值观,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它是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内容;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而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另外,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肉体价值观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
要害词:事实价值事实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差别指向力终极差别
在哲学史上,是斯多葛派最早把伦理的善与价值(axia)相区别。他们将“有用的东西”、“值得渴望的东西”理解为有价值的。“价值作为哲学的中心概念开始被使用、传播在19世纪末的德语文化圈的思想界中。”[1]希腊语“axia来自形容词axios。axios本有‘与……相当’、‘与……有同样价值’的涵义。因此,axia即某物内含的有用性。此物和拥有与己相当程度的有用性的其他事物是可能交换的。在这点上,价值同‘价格’的意义相近。”[2]一个事物有用,当然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成立。而且,物的价值即与物相当的有用性。这个与物相当的东西,给与物以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源于其本身的个别性,源于物自身与它物不同的差别性。所以,差别性的物,规定着物的个别价值。但是,物的差别性来自何处呢?
物与物的差别,或物的安闲本性,由物的意识主体来确立。价值是“明确地被意识到的、能作为判定内容的东西。”“它在寻求妥当性中向我们逼近,但作为相对于我们的价值,是由我们对妥当的对象承认、拒绝、或各种价值评价而成的东西。”[3]没有意识物的人,物的价值因其丧失了差别性的根源而不可能呈现出来。是有差别指向力的人最终使物的差别性成为现实的差别性,即物所呈现出的有用性。离开主体的“选择基准”[4],物的价值就无从诞生。一般意义上关于物的有用性的规定,只因为是物在向差别性的人打开自己才获得了价值的规定性。这样,价值一词内含的“与……相当”除了向人唤起物的差别性之外,还向人启示了物的差别性的根源——人的差别性存在。所谓价值是相对于人而言的这句话的意义,就表现在其中。人关于世界的价值论言说,是通过规定物的差别性来展开规定者的差别性、人的差别性。
以上关于价值的词源意义的一般分析,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价值,是差别性的人关于物的差别性的规定。物从人获得的差别性,构成其有用性的根源。物的价值同物的差别性相关联,同时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勾结,它向人打开一个由差别性与相关性构成的世界。所以,人关于价值论的言说,最终都必须置身于个别价值相的言说,必须借助人的差别性指向力展开个别价值相的在场空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价值的展开方式的理论。在关于价值论的思想史上,由于没有把价值论的探究植根于逻辑论,没有追溯价值的终极根据,出现了以事实、肉体(人的存在所背靠的事实)为价值本源的理论。前者称作事实价值观,后者为肉体价值观。它们以价值的非本真样式展开价值的本真言说,是一种伪真价值观。价值逻辑论,以伪真价值观为论述起点,目的是为本真价值观的开启消除障碍。
一事实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指元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问题。[5]“根据自然主义,伦理的言明在一切关于经验事实的言明上并没有减少其内容,因而能翻译成后者。”[6]用事实的言明代替伦理的、价值的言明,以此给出价值生成的根据,乃是所有自然主义伦理学的理想。将伦理学“科学化”,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伦理学中的价值问题,以科学知识论建立逻辑价值论,从而在最终意义上遗弃价值论的言说,成为现代分析伦理学的目标。
英国伦理学家穆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把善的性质比作黄色的性质。人能够用熟悉黄色的方法说明善。[7]不过,20世纪上半叶关于颜色的研究表明,黄色是光的一种客观特性,依靠颜色的色泽度、光亮度和饱和度,可以对之加以具体的解明。但怎样以此阐释善的性质呢?
由于不可能从事实性的言明中推出价值性的言明,逻辑实证主义者只有提出价值情绪说,以此为价值论的开启给出回避的理由。A·J·艾耶尔在《语言·真理·逻辑》中说:“在命题中伦理符号所表达的并没有在其命题的事实性内容上增加任何东西。”[8]关于伦理上的善恶陈述如同发音的语调和句子的感叹号,这不会为文章的意义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只对表现说话人的感情有作用。
企图从事实引出价值的事实价值观的结局,必然是价值情绪说。因为事实不是价值,情绪也不是一种现成性的事实。把价值同人的情绪联系起来,用人的情绪给出价值的根据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在情绪和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何况,情绪本不可能加以经验性的言说,以不可言说的情绪去言说价值,暴露出自然主义者最初抱着的价值不可言说的信念。
事实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伦理学中,这源于伦理学始终没有将价值同伦理的善相区别。“价值一般是在与道德的关联中被当作问题提出,甚至将道德价值认定为最重要的决定性价值。”[9]现代分析哲学家们,继续这种对价值和善不加分别的传统,误以为关于善的观念的分析就能代替对价值本身的分析。其结果当然是无的放矢。价值不是伦理的善,斯多葛派哲学家如是区别。按照我们前面关于价值一词的语义分析,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来自物的差别性,物的差别性由人的差别性指向力或人规定差别性的能力给与。这在根本上同逻辑相关而不是与伦理的道德相关。价值之所以是价值,因为它不是事实,因为它同事实存在终极的差别。事实价值观,表达的是一种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言说信仰,而且是一种没有终极根据的信仰。认定天地阴阳气之类的事实性在者,这不可能言明人的存在、人的共在、人的同在的价值,不可能开启作为意识生命而存在的人、作为精神生命与他人共在的人、作为文化生命向终极者同在的人。
事实价值观内含如下的信仰:“从事实导出价值、从陈述性的东西引出规范性的东西”[10]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的前提为: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和以事实代替价值的合理性,从而抹去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言说,即人关于世界的差别性言说。具体地说,这种抹去的工作开端于物和人的差别处,进而将事实价值化、物人化。
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
根据事实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相信世界只由事实性在者构成而不由人的主体活动生成,相信没有关于世界的逻辑性言说和差别性言说。不仅世界中的物与人没有差别,而且物的差别就是人的差别。一切价值论在逻辑虚无主义者看来毫无意义。人关于物质自然的在、自然生命的生长、肉体生命的生存的差别性规定,在逻辑上不存在终极的根据。由上帝承诺的终极差别,对于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甚至整个人类无效。这样,逻辑虚无主义的展开方式为物的人化。它包括物质的人化、生命的人化、肉体的人化。
广义的物概念,指物质自然、自然生命、肉体生命,这也是事实一词的真正涵义。广义的价值概念,唤起的是作为价值给与者的存在者、共在者和同在者。物的人化,即事实的价值化,目的是为了以物的差别性代替人的差别性。所谓事实与价值不分,实质上是物与人无差别,人这个差别性的存在者丧失给与差别性的能力。
物的人化观念,把物的事实性之在理解为人的价值性存在,进而以物质的物性、植物的生长性、动物的生存性规定人性。在人的心理逻辑和物理逻辑、生理逻辑、生命逻辑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并且,是后三种逻辑相的规定性规定着人的心理逻辑相的内容。动物的生存延续本能、植物的生长本能、物质的在的本性,就是人的人性的全部内涵。
作为逻辑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物的人化和作为的一种展开方式的人的物化,仅仅在出发点上有差别。前者以物性为人性,后者以人性为物性。由于物的人化必然通过人的物化来实现,所以,逻辑虚无主义与在言说内容上出现了相同的地方。[11]不过,两者发生的根据却不同。物的人化,根据物与人无差别的信念即逻辑虚无主义;人的物化,依凭人的过去时间观即。
二事实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法哲学家拉德布尔夫,属于新康德派成员,在其《法哲学》中说:“当为命题只能由其他当为命题给出基础使之得以立证。正因为如此,终极的当为命题是不可能证实的,如同公理一样不能证实只能确信。所以,和终极的当为命题关联的、相对立的主张,即相对立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在相互争论、对抗的时候,人们用科学的一义性来解决它们,这在先是不可能的。科学考察的是可以教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无能教人应干什么。”[12]这里,拉德布尔夫不仅指出科学对于价值问题在逻辑上的有限性,而且认为价值论中的“当为命题”同“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是终极的当为命题给出一切个别的价值观的立证基础。
科学告诉人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是什么,它无法为此提供更多的为什么的解释。它甚至对于人是什么这个事实性命题只能做出非本质的描述。因为,人是什么,在根本上不属于事实性命题而属于价值性命题。
事实价值观这种价值论上的科学主义形式,在面对价值问题时同样有拉德布尔夫所说的有限性。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因为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言说物的价值的时候,实质上是言说此物在相对于被言说前的又一种功用或又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唤起人的注重。不过,人关于物的差别的意识,却取自于他相应的差别意识力,是人的差别指向力言说出物的差别、物的价值。
人的差别指向力,根源于人的差别性存在。人的差别性存在,由终极差别给与。只有终极差别关于人的存在的差别性承诺,才使同在者全体相互差别。在此,价值的根据在人的差别指向力,在逻辑上由终极差别设定。价值的根源,显然不在事实上,相反,是价值本有的差别性决定着事实的事实性。
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的差别,其根据在于差别的规定性。因为,事实给与事实的,只能是又一个有限的事实。事实的个别性作为事实的共性,来自于终极差别通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即人的逻辑能力的承诺。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使一个事实差别于另一个事实。
事实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本身的成立,建立在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基础上。从事实引出价值,以事实规定价值,其最低条件在于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否则,事实怎样去承诺价值呢?而把事实和价值区别开来的恰恰是价值。价值本来意味着差别。价值在逻辑上先于事实。它既把自身同事实分别,又给与事实之间以差别。事实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与价值的差别,无不背靠着价值。这在本源论上可以称为事实的价值性。
还有,事实在事实价值观中,即使能够给与以价值什么,其所给与的至多也不过是事实性的事实,而不可能是价值性的价值。事实无力像价值那样充当差别性的承诺者。
三肉体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它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
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人作为肉体的在、它的生长、生存是人的意识的中心和人与他人共在的目的,同时是人这个同在者全体向上帝同在的基本意向。
按照肉体价值观,肉体的差别性是人的价值差别性的给与者。人与人在价值上的差别,自始至终是肉体生存者之间的差别。肉体这个事实性在者——人的身体,是人的价值根据的所在。人作为人就在此诞生、成长、终结。为了生命的自我保存,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3]这里的人的“天性”,无非是人作为肉体生存者的生存。它和动物这种肉体生存者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等同于植物的自然生命的生长。另一个唯物论者拉美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书中指出:我们尊重他人的钱包和生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名誉和我们的身体。[14]个人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构成人生的全部主题。人和人的差别,只不过是肉体生命体间的差别,但在肉体价值观看来,这是人和人在价值上的差别。
肉体价值观以肉体的生存规定人的价值存在,使之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依照我们关于逻辑的语义阐释,逻辑承诺价值的差别性以终极性,它为肉体和价值的终级差别设定边界。逻辑虚无主义,在肉体价值观中表现为肉体与价值的终极边界的消失,或者说是抹去两者的差别。边界消失后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中充当价值的给与者和承诺者。肉体生存化为价值的根据。
由于价值同终极差别的内在关联,由于终极差别是安闲永在的上帝和人作为承受者的差别,那么,肉体价值化的结局自然是人的上帝化。人“将像上帝一样,熟悉善恶”[15],充当善与恶差别的判定者。肉体在人的价值存在中、在肉体价值观中的功能,根本上是承诺者的功能,类似于终极差别的给与机能。终极差别的给与,表现为上帝在下的言成肉身的努力。不过,对于肉体价值观而言,上帝不过是一个同人一样的肉体生命体。
肉体价值化这种人把自己上帝化的方式,通过人的意识生命的上帝化、精神生命的上帝化和文化生命的上帝化得以展开。人的意识、精神、文化在事实性上的三位和在以肉体生存为目的的一体,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人性即上帝性。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肉体价值化对于肉体与价值的差别的终极根据的取消,耶稣基督在以肉体为价值本源的肉体价值观中被取消。他的灵生及受死后的复活,由于没有圣灵的根据只有肉体的根据,因而是一种无根据的根据。无根据的耶稣基督,在肉体价值观中没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正好是肉体价值化所盼望的结果。
肉体价值化为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化为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本质。这样,人的上帝化所带来的,必然是人的肉体的上帝化,因为人的差别性存在由其肉体生存所规定。肉体的无差别本身,导致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无差别。它的事实性,使其在上帝化中代替了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生成性。这样,意识所意识到的,除了同样的肉体事实性外将不会有差别,精神的创造沦为一种事实向另一种事实的转换活动。至于文化生命这种人自觉自己的心灵的产物,也降格为一个事实性在者。
“假如人是他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能为所欲为而对审判无所畏惧。……他应当崇拜和侍俸他自己而不是创造者”,[16]不是承诺终极差别和价值的上帝本身。人在自己的上帝化中已经登上了上帝的宝座,代替上帝给与自己的生存以终极合法性。人在肉体生存中作为事实性在者的无差别性,使其对自己在肉体价值化的行为中的差别承诺成为空洞的承诺。肉体因人的上帝化,而堕落为肉体自身的价值根据和生存边界。人顺从肉体的欲望,行各样污秽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堕落,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恶念;又是谗言的、诽谤的、憎神的、不逊的、傲慢的、自夸的;他们还是捏造恶事的人、背逆父母的人,是无知、无信、无情、无慈悲的人。”[17]保罗在此列举的人的罪,都是根源于人的上帝化或肉体的价值化的信仰。只要不信上帝在三位一体的承诺中所承诺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人就无法避免上帝化自己的必然性;一旦人上帝化了,人的肉体及灵魂所行的一切过犯便找到了最终的合法依据。
因为,肉体的价值化和人的上帝化所带给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是同一事实性的规定——人的肉体生存性的规定,人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被创造为一个虚无性的在者,他的精神活动将围绕生存的事实而展开,他的文化最多不过显现为关于肉体如何生存的非价值性理念体系。总之,肉体生存占领了人的全部意识空间、精神家园和文化传统。人在价值论上的存在样式——意识、精神、文化——只是肉体生存的不同表达。所以,逻辑虚无主义,实质上以价值的虚无化为特点,其说到底是在为肉体生存主义辩护。四肉体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肉体价值观是这样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内容;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
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的价值化、人的上帝化来实践其伪真的价值理想。说它是伪真的,因为它不是本真的,不是价值根据的终极承诺者,更不是价值本源的给与者。由肉体价值观所带来的事实上相互差别的世界,实质上是一个在价值论上毫无差别的世界,因为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承诺给价值的只是作为事实性在者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所生成的世界图景中,肉体的生存,既是中心又是边缘,既为目的又为手段。
价值本来代表逻辑承诺的差别,或者是人通过逻辑承诺的差别。价值概念,内在地要求差别性而不是同一性的规定性。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假如没有差别,它就谈不上什么价值;一个对象假如无能唤起人的差别性意识,它也没有价值根源。价值这个概念,一方面同对象的差别性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关。是人主观的差别指向力,赋予一个对象以独特的价值。不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在谈论逻辑这个概念时,我们发现:逻辑内含有终极差别的涵义,还一般地讨论了终极差别与价值的相关性。[18]按照我们前面的言说,只有终极差别才是一切价值所唤起的差别性相的终极承诺者。由上帝借着三位一体的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即逻辑的内在规定性。人作为终极差别的承受者,因此具有了差别指向力或赋予对象以价值的能力。
但是,肉体价值观,从抹去肉体与价值的差别开始,通过肉体的生存性规定人的价值和差别指向力,以此企图实现对人的意识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的差别性的规定。其结果,在根本上不仅没有给与它们以差别,反而是以肉体的生存性把它们统一为同一性的肉体世界。人的生成性世界,堕落为以肉体的生存性为内核的现成性世界。人在这种现成性的事实性规定中,丧失了自己作为与物的差别和作为一个类与植物、动物的差别。其中,动物的肉体生存性,一跃成为人的人性。
此外,肉体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因不可能在价值论上承诺价值与肉体本身的根本差别,其承诺本身实际上与价值没有关系。价值承诺的差别性,在肉体价值观中的不可能性,使肉体价值观关于价值的伪真承诺在终极意义上和价值无涉。和价值不相关的肉体价值观,当然同差别也不相关,因而无关于终极差别。也可以说,肉体价值观,仅仅承诺了一个在终极意义上无差别的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承诺),一个以肉体生存为主体的无价值世界。所以,肉体价值观,是非价值性的伪真价值观。另一方面,人和人肉体上的相互差别,根源于给与差别的价值本身。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生理同一性能够显明出差别,只是因为各人所背靠的价值的差别性。各人按照自己对终极差别的信念向他人言说出自己的个体性,即他在人类中的终极差别性。俗话说,相随心变,在价值逻辑论中即肉体的差别取决于它所依托的价值的差别。肉体自身,并不能给出人和人的差别性,尽管有人在生理上有缺陷,但那造我们的那一位从来没有承诺过在肉体上何为人的完全的形象;相反,他要求我们追求的是一种价值上的完全和他的身量,满有他的信仰。肉体,不但不能给与价值以差别,而且自身的差别还得自于价值承诺的差别。人的言说与书写,不过是这种差别承诺的表达方式。
注释:
[1]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1页,细谷贞雄文“价值与主体”,岩波书店,1971年。
[2]同上,27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3]同上,转引自213页,此段为韦伯关于价值的定义。
[4]同上,293、353页。参看上山春平“价值研究的课题”一文;尼采将价值同道德相关联起来阐释,并在生命价值逻辑与生理价值逻辑两个层面上展开全部价值逻辑图景,这一方面带来了价值与个别价值逻辑相的混乱,另一方面致使各种个别价值逻辑相之间的界线模糊。由于作为至高价值根源的生存意志在生命世界(植物界、动物界、人物界)中的有限性,由于人借助成长为超人的神化和由此而来的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尼采必然陷入虚无主义的相对价值论。他在《权力意志》258节中说:“我的主要学说是:没有任何道德现象,有的只是关于现象的道德解释。这种解释本身的根源在道德之外”(214页,伦敦,1924年)。这个之外的根源,就是以生存意志为核心的权力意志,解释者的生命和生存意志。尼采关于道德价值与生理学价值的相关性问题,参看日本学者原佑的论文“价值的转换——尼采”一文(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34—139页,岩波书店,1971年。
[5]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6]同上,87页。碧海纯一文“事实与价值”。
[7]同上,48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8]同上,转引自95页。关于价值情绪说,碧海纯一在其论文“事实与价值”中有较详尽的讨论,参看从89—99页。
[9]同上,134页。
[10]同上,257页。关于事实价值观在逻辑上的不可能性问题,参看同书中粟田贤三“与价值问题”一文。
[11]虚无主义与过去时间观的关系,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具体的讨论。
[12]转引自岩波讲座9卷《哲学·价值》,43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13]霍布斯:《利维坦》,97页,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1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创世纪》3:5。新国际版(NIV),密歇根,1984年。
[16]WarrenW·Wiersbe,《要公义》,23—24页,伊利诺伊,1977年。
论文关键词:罗默;剥削;模型
一、罗默的非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的模型分析
约翰·罗默是分析的的创立者之一和主要代表人物,他运用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的剥削理论进行了大量的修正,并提出非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本文将通过罗默的6个模型来论述他的非劳动价值论的剥削理论,文中把模型标注为A、B、C、D、E、F以方便理解。
1.模型A——微观经济均衡模型
假设1.一个由1000个成员组成的社会;
假设2.只存在一种商品——玉米,所有成员都喜欢消费它;
假设3.生产玉米需要投人劳动和玉米种子;
假设4.每一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拥有同样的技能和生产能力,而且都掌握现有的生产玉米的技术知识;
假设5.每一个人都具有生存偏好:每人每周需要消费1单位玉米(让我们假定这是生存的需要);在满足了这一需要以后,他宁愿选择闲暇而不愿选择继续工作并消费更多的玉米。
假设6.每个成员都要求再生产出他一开始拥有的玉米种子储备,如果他拥有的话,而玉米种子是这一模型中惟一的资本。
假设7.总的初始的有形资本为500单位的玉米储备;
假设8.这一社会中存在两种生产玉米的方式,或两种生产技术,它们被称为农场技术和工厂技术:农场技术和工厂技术的生产周期均为1周(7天),生产量却不一样;
假设9.假设存在对有形资本的平等主义的分配,即每个成员都拥有1/2单位玉米——总的有形资本在全体成员中平等分配;
假设10.这一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即不存在交易;
通过这一均衡解,罗默提出了这一社会再生产自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也就是,在技术、作为资本的玉米种子和消费需要既定的情况下,个人生产1单位玉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2天。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出发,罗默对剥削的技术性定义是:“在既定的经济中,如果某些成员必须从事超过社会必要时间的劳动才能挣得他们所需的消费品集,而其他人以少于社会必要时间的劳动就能挣得他们的消费品集,那就可以说剥削将会存在。”…前者是被剥削者,后者是剥削者。根据这一定义,模型A中不存在剥削,因为每个人的劳动时间都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资本的稀缺和对有形资本的不平等所有权引出后两个微观经济均衡模型。
2.模型B——“劳动市场孤岛”模型
在模型A的基础上“假设9”换为,有10个人是富人,他们每人拥有50单位玉米,另外990人是穷人,他们不拥有任何玉米种子,而只拥有劳动力。“假设5”增加一些内容,模型B里每—个人的效用函数是玉米的严格意义上的增长。换句话说,如果他不付出额外的劳动就能获得玉米,那他将希望如此。“假设10”改为存在劳动力的交换,也就是可以选择出卖劳动和雇用劳动。可以其他都与模型A相同。
这时候要实现均衡(富人和穷人的最优选择),就要利用劳动市场,让富人成为资本家雇佣穷人。罗默提出,实现均衡的关键在于工资率要维持在每天1/3单位玉米,也就是穷人在农场劳动的生产率,因为这样每个穷人都不会在意在农场工作还是在工厂工作,因为实际收入是一样的(工作3天,得到1单位玉米)。每个富人工作0天,被雇佣的穷人在工厂利用50单位玉米种子为他生产100单位的玉米,其中50单位玉米用来补偿原有的玉米种子的资本,50/3单位玉米用来支付工资,剩下2/3×50—33.33单位玉米为每个富人的利润。
依据罗默为技术性意义的剥削下的定义,可以得出在模型B中存在剥削。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变,依然是2天,但是穷人劳动3天,富人劳动0天。所以,罗默认为用他的微观均衡模型同样可以描述马克思讲的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工人付出的劳动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受到剥削;资本家付出的劳动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是剥削者。
3.模型C——“资本市场孤岛”模型
这里其他条件与模型B相同,只是“假设l0”改为没有劳动市场,但是允许资本的借贷。也就是说,人们可以相互借贷玉米种子,但是只能为自己工作。
这时候l0个富人愿意把玉米种子借给穷人,利率是每周66,%,在这个利率下穷人向富人借3单位玉米,在工厂劳动3天生产6单位玉米,偿还3单位玉米的本金及2单位玉米的利息,留下l单位玉米供自己消费。这种安排与在农场工作没有差别,因此穷人对在工厂工作或者农场工作持无所谓的态度。此时,富人劳动0天,可以收回50单位玉米的储备,并得到50*66 2/3%=33.33单位玉米的利息。可见,资本市场的模型在均衡状态下也存在剥削。模型C是为了表明劳动市场上的劳动力和工资的交换不是剥削理论必不可少的部分,因为剥削也能在不存在劳动力与工资交换的资本市场上出现。
通过这3个模型,罗默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是从技术意义上论证资本主义剥削的唯一途径,因为他用西方经济学的微观均衡模型同样可以表明这种剥削。同时他认为技术意义上对剥削的论证很难从道德上批判资本主义。因而,他提出了两个从技术意义上是剥削但很难认为是不公正的模型。
4.模型D
与模型A只有“假设l0”不同,就是社会成员将自己分为两个阶级H和S,前者是雇佣者阶级,后者是劳动出卖者阶级。
S先在工厂花1/2天用自己的1/2单位玉米生产出1/2单位玉米净产品,然后他以每天1/3单位玉米的工资价格(相当于在农场工作的收入)向3个劳动雇佣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花17天加工他们总共为17单位的玉米种子,生产出的l?单位玉米的净产品中,1/2单位玉米是他的工资,剩下的1单位玉米每个劳动雇佣者得到1/3单位玉米的净利润。在这里,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看,每周为H劳动17天生产17单位玉米净产品,却只得到1/2单位玉米,他的剩余劳动价值被劳动雇佣者H剥夺了,也就是存在剥削。但是,H并不是完全不劳动,而是还需要的农场工作2天挣得他另外2/3单位玉米。从结果来看,H在农场工作2天,消费l单位玉米,S在工厂工作2天,消费1单位玉米。因而,罗默在这里提出从道德的角度看剥削是不存在的。
于是在模型E中罗默通过一个更直接的例子说明在技术意义上存在的剥削,在道德意义上并不一定被认为是剥削,因此通过技术意义的定义论证出的剥削,不一定在道德上具有说服力。
5.模型E
模型A中的“假设2、3、4、6、8”不变,但是初始分配是不平等的,卡尔1单位玉米,亚当3单位玉米,消费偏好也不一样,卡尔偏好消费2/3单位玉米而不劳动,亚当偏好消费31/3单位玉米,和劳动4天。
这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安排就是,假设卡尔提出以每天1/3单位玉米的工资雇佣亚当。亚当用工厂技术为卡尔工作1天生产1单位玉米净产品,得到1/3单位玉米的工资。卡尔得到2/3单位玉米作为利润供他消费,而且不用劳动。亚当需要用自己的3单位玉米用工厂技术劳动3天生产3单位玉米净产品,加上为卡尔工作1天的1/3单位玉米的工资,最后得到供他消费需要的31/3单位玉米。这一结果令双方都满意,也就是实现了均衡,但是出现了剥削。卡尔不劳动,是靠剥削亚当的劳动生活。然而,卡尔是个穷人,亚当是个富人。因此罗默提出,在这种情况下,道德上的同情心应该给谁呢?显然不会给亚当。
通过模型D和E,罗默认为从技术意义上讲的剥削并不是一个道德的概念。也就是认为马克思通过剩余价值来说明剥削的存在很难从道德上具有说服力。而由初始分配不均导致的剥削才被认为是非正义的。如罗默所说的,“当剥削是一种不公正时,这不是因为剥削本身就是不公正的,而是因为在一个剥削的环境中所花费的劳动和所得到的收入是不公正的财产初始分配的结果。”
因此,罗默提出剥削应直接以财产关系来定义。为了通过径直归结为初始财富的不平等来重新定义剥削,罗默又提出了一个模型。
二、对罗默的剥削理论的评析
1.坚持了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价值取向罗默对马克思关于剥削的思想进行了重构,主张从道德上向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提出挑战,谴责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不公正,对于坚定社会主义社会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信念是有意义的。
关键词:梅溪湖;土地价值;评价;增长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7-0077-02
土地价值问题,是中国土地经济理论界争论较多,分歧较大且至今尚未有统一理念的基本理论问题。对长沙梅溪湖开发区的土地价值进行分析评价,必须建立在土地价值理论基础上。
一、土地价值理论概述
关于土地价值理论,中国存在土地无价值论、全价值论、土地收益论、土地商品价值论、效应价值论、使用价值论、二元价值论等观点。
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分析,无价值而有价格的纯自然土地具有“虚假的社会价值”,已经人类劳动投入的土地是由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构成 [1]。主张土地价值二元论的学者,把土地物质称为自然土地,把土地资本称为人工土地,认为“土地有自然土地和人工土地所构成,前者无价值而后者有价值,二者组成统一的整体”[2]。如今,绝大部分土地都是经过人工开发过的,既包括原生的作为自然资源的土地部分,又包括经过人工开发的人工部分,这种土地可称为经济土地,是现实的经济资源[3]。
所谓土地价值,是指进入人类社会后,人类经过长期与自然的相互作用而沉淀凝结在土地或土地产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而且土地价值具有历史增积累性、外部性、增长性和空间差异性等特殊性质[4]。
二、长沙梅溪湖开发区概况
2007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通知》。该《通知》批准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长沙市决定在河西的大片区域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梅溪湖位于湖南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岳麓山西面,西二环至三环之间,原本属于岳麓山的桃花岭景区。2007年,长沙市投资200亿元启动梅溪湖综合开发项目。梅溪湖综合开发项目是集防洪、生态产业、文化旅游和高档住宅开发于一体的综合型项目。规划范围北起龙王港路,南接桃花岭景区界线、东起二环线、西至岳麓区与望城县界线,总规划面积18.05平方公里,该地主要为耕地、园地及山林地,场地整体地形呈南北高、中间低的态势。区内拥有长沙市区最大的湖泊3 000亩梅溪湖,4 360亩岳麓山支脉桃花岭等,在城市自然精华处尽显山水洲城之经典。以湖泊为核心,环湖布置国际研发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国际居住中心。政府将此区域定位为长沙未来新的城市中心,并要将梅溪湖建设成“国际服务区、科技创新城”。
三、长沙梅溪湖开发区的土地价值评价
(一) 土地价值结构评价
在土地与人类活动的长期相互作用中,土地系统逐步演变为人工控制的经济系统与土地自然生态系统藕合的复合系统,即土地生态经济系统[5]。因此,土地不是单一属性的物理商品,具有物理、生态、社会和经济等功能属性的指向。在土地的功能价值系统构成中,土地至少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德等3个构成要素[6]。长沙梅溪湖开发区的土地价值也可以从这3个方面进行评价。
1.土地经济价值评价
土地的经济价值强调土地作为一种稀缺性生产要素参与人类经济系统的运行的资产特性。不管是在农业社会时代、工业时代还是知识经济时代,土地都参于整个社会生存和稳定的根基构建、GDP 贡献、经济生产系统运转,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要素[7]。
梅溪湖的开发“以基础设施带动产业发展、以环境整治带动新城建设、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中兴房产投资600亿元,2011年,梅溪湖创新科技研发中心、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国际CBD三大引擎全面启动。其中,国际CBD是长沙未来最高端、最先进的城市综合体,将成为城市未来最具价值的综合性地标。梅溪湖的开发过程的各种投入,都转移到梅溪湖开发区的土地价值中,形成土地经济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产业定位为“湖南省先行先试区、长株潭产业转型示范引领区、长沙高新产业核心聚集区”的大河西先导区,目标定位是力争到2020年把先导区建设成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4 000亿元以上。梅溪湖作为大河西先导区的重点开发区,其土地经济价值不容小觑。
2.土地生态价值评价
土地的生态价值强调土地作为自然系统的结构要素参与自然生态循环、生态调节,具有涵养水份、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生态平衡等生态功能。土地既具有经济功能又具有生态功能,从长远来看其中生态功能更为重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土地资源利用之路 [8]。
梅溪湖新城以“生态体系+城市规划”的建设思路,制定了《梅溪湖新城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梅溪湖新城绿色施工导则》等专项导则,执行国家绿色星级标准建筑,二星及三星以上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30%,构建了一套完善的绿色交通体系。一是水环境建设方面。龙王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该项目新开河道5.18公里,宽70米,河道两侧绿化面积达9.3万平米,水质达到IV类,防洪能力提升到了200年一遇;肖河整治工程,长2.78公里,宽30米,河道两侧绿化面积约7万平米;梅溪湖湖泊,湖面面积达3 000亩。另外还有湖泊的景观工程(包括节庆岛、立体花卉和公共景观雕塑等)。二是生态公园建设方面。整个梅溪湖绿化面积共达8 500多亩,其中,桃花岭山体公园面积约4 360亩,梅岭公园面积约450亩,体育公园面积约67亩,人工湿地公园面积约105亩。
2012年11月1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批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新城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梅溪湖新城作为湖南省省唯一推荐的项目,跻身全国首批5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便是梅溪湖土地生态价值的最佳肯定。
3.土地社会价值评价
土地的社会价值强调指土地具有提升人类社会生活品质、知识增量、稳定社会秩序等的功能。
梅溪湖开发区的街道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交通接轨城市化,铺就乡村文明路;基础教育城市化,开启文明一扇窗;文娱健身城市化,引导生活新方式;人居环境城市化,打造都市新村庄;创评活动城市化,倡导文明新风尚[9]。梅溪湖国际新城总建筑面积约1 000万平方米,以“造城”的恢弘手笔,最大程度地展现人、自然、城市三者的和谐交融。引入国际领先的城市营运理念,致力创建环保节能的低碳城市,将成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化进程中一道光辉的里程碑,并为未来中国城市建设、区域运营树立全新典范。梅溪湖开发区不仅提升人类社会生活品质、知识增量、稳定社会秩序,更有可能引领中国城市未来发展模式。
(二) 土地价值增长评价
农地城市流转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土地需求量增大,城市土地需求者通过经济的手段或者行政的手段将城市附近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土地,以满足城市土地需求的过程,主要集中于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10]。作为城市边缘农业土地价值有两部分组成:一个是与农业土地地租有关的土地价值,另一个是可预见的土地转变成城市用地后未来土地地租增值所带来的价值。城市化过程中,一方面,随着城市区域范围的扩大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土地价值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土地用途转变和重新开发,也导致土地价值增加。重新分区、城市扩张过程中区位优势的变化、公共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的提升、城市人口的增长以及私人对土地投资的增加也会改变土地价值。
梅溪湖开发区,将围绕建设“梅溪湖国际服务及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战略目标,通过6―8年的建设,建设成为一个生态环境友好、配套设施齐全、地标建筑突出、产业特色明显的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城市功能区。作为长沙生态绿色新城的先锋,未来梅溪湖新城将大量使用低碳的基础设施,同时以公共交通为导向进行土地开发,区域内将构筑地铁、地面公交、片区轻轨、沿湖公交行走带四大系统。很明显,未来的梅溪湖将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得到明显的区位优势,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也将明显提升,而整个长沙市也将面临重新分区,政府将此区域定位为长沙未来新的城市中心,并要将梅溪湖建设成“国际服务区、科技创新城”。据此,预计梅溪湖开发区的土地价值,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参考文献:
[1] 乔志敏,肖扬.土地价值剖析[J].社会科学家,1998,(2).
[2] 周诚.土地经济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陈征.土地价值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4] 段正良,张维然,叶振飞.论土地价值的内涵、来源及其特殊性[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5] 张兆福.土地生态经济系统机制及其调控研究[J].生态经济,2006,(6).
[6] 邓伟志,李叔君.土地的生态价值与制度安排――论人与土地的和谐共处[J].社会科学战线,2008,(4).
[7] 黄中显.土地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法律协调[J].理论月刊,2009,(9).
[8] 刘晟成.城市空间拓展应重视土地的生态价值――天津滨海新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保护的研究[C]//城市规划和科学发
展――200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09.
论文摘要: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和劳动者自身的有限理性,人力资本存在“异化”倾向和“异化弹性”,从而形成人力资本外流。我国目前是人力资本外流十分严重的国家,结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用发展的眼光分析我国的人力资本外流问题,可以探知这种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从而采取积极的措施抑制人力资本外流,为经济增长提供不竭的动力。
自20世纪50年代末始,人力资本理论在舒尔茨、明塞尔、贝克尔等人的努力下得以确立并逐渐形成。随着罗默的知识积累模型和卢卡斯的人力资本溢出模型的推广和使用,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人力资本属于西方经济学范畴,是指人们在教育、训练、获取信息、移民和维护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支出所形成的资本。威廉·配第曾指出:“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要素”。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按照劳动的运作形式不同,将劳动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在当代,由于知识作用的大大提升,特别使活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创造作用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人力资本的作用日益增强。劳动力资本是劳动力商品概念的逻辑延伸,是指“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要素的资本所有权”口,,包括对其自身具备的体力、知识、经验、能力等方面的所有权。因此,劳动力资本也同样可以分为从事简单劳动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资本可以看成是西方经济学范畴的人力资本。
就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而言,人力资本正在迅速超过物质资本和自然资源,成为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动力。现阶段,我国人力资本外流的现象十分严重,中国人事部的最新数据显示,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006年底,中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约达10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仅为27.5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7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指出,在国际移民大潮中,海外的中国大陆专业人才超过了30万人,许多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中国现在已是全世界人力资本外流最严重的国家,而且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如果从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当前的人力资本外流问题,可以发现其深层的原因。
一、人力资本的“异化”与人力资本外流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力资本不是其所有者即雇佣工人的资本,而是占有者即资本家的资本,即劳动力资本存在“异化”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非公有经济中由于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存在,即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存在,劳动力资本也存在“异化”问题;在公有经济中由于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不存在,则劳动力资本不存在“异化”。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不断追求剩余劳动、剩余产品,因为剩余劳动、剩余产品“是整个社会发展和全部文化的物质基础。
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和周其仁都把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离性看作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但是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等多种权利,因此从产权的角度来说,劳动力资本和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一定程度的可分离性。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实现其资本价值的过程中,由于服从、妥协或是无意识的作为而损失或让度了部分产权,客观上存在着“异化”倾向。只是相比较而言,普通的劳动力资本在与企业的博弈过程中往往处在弱势地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更愿意遵守契约;人力资本则由于其能力资本高、增殖性强,在与企业的谈判中相对更加主动,甚至对契约会产生一定的背叛性。这样,普通的劳动力资本由于其能力资本弱,其“异化弹性”相对较大,而人力资本则由于其能力资本强,当对其不利时能够有更多的选择,比如离开企业另谋高就,其“异化弹性”相对较小。由于不同的制度安排和所有者自身的有限理性,人力资本仍然存在弱化或“异化”问题,只是在合理的制度安排下,其“异化弹性”相对较小。作为主动性的特殊资本,只要存在“异化”倾向,人力资本肯定会从“异化弹性”较大的地方流向“异化弹性”较小的地方,如果超出国界,从一个国家流向另外一个国家就形成人力资本外流。
二、人力资本外流的原因分析
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这是价值规律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从一个部门来说,它的价值量是由该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从世界范围来说,它的价值量是由国际范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因此,从国际范围来考察,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力资本的价值低于其应有的价值,长期出现与价值规律不符的现象,在政府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大量的人力资本外流成为必然。这样,对于人才流人国,是以有限有偿的人力资本现期投人(较好的经济待遇、生活与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等),获取了超额的投资收益。而对于人才流出国,则是在进行了大量人力资本投资之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收益。
按照剩余价值理论,人力资本能创造大于自身的价值,即剩余价值。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更是存在累进性,加上其自身所具备的外溢性,与它的贡献相比,人力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明显存在反差。在发达国家,拥有技术和知识的劳动相对于资本而言逐渐成为稀缺要素,劳动雇佣资本正逐步取代资本雇佣劳动。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理应在获取工资的同时取得其资本部分产权出让的收益,以分享剩余价值作为投资回报。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本可以通过企业利润分享制、企业价值分享制、企业所有权分享制等方式参与剩余价值分瓦,而这恰恰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所不具备的。
马克思指出:“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人的原因,阎。因此,价值源泉与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虽然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依附于劳动力,但在可分配收人中,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全体和个体来看,其收益权并不能完全实现。而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等量投资并不能取得等量收益,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益存在差异。但人力资本作为主动性资本,其所有者必然要追求收益最大化而形成人力资本流动,我国的人力资本外流正是这一问题的集中表现。人力资本素质越高,则出国的预期收益越高,从而导致大量的精英滞留国外,其中很大一部分形成永久性的人力资本外流,将会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抑制人力资本外流的思路及对策
按照国际通行计算方法,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出国留学人员的回归人数与滞留人数比例的最佳状态是2:1,这个比例被称为“最佳黄金回归比例”。在现阶段,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很难彻底摆脱人才国际流动中的不利地位。我们可以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中得到某些启示,将消极因素转变成积极因素,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就能够减少人力资本外流及其造成的损失。
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劳动的内涵、外延和具体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脑力劳动与复杂劳动日益居于主导位置。从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看,人力资本对社会的价值贡献具有“马太效应”的增长趋势,使生产的收益呈递增状态。更有意义的是,在不可再生资源匾乏时,人力资本积累还可以促使人们创造或发现新的资源作为替代物,这对存在严重资源隐患的中国尤其具有重大意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一个超额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剩余劳动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形式。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同样存在剩余价值。只是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我们如何来看待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
卢卡斯将人力资本的增长看成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中国要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就必须加大对人力资本存量的有效投资,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有效地抑制人力资本外流,为经济增长提供不竭的内生动力。
首先,加快国内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宽松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只有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才能留住人才,同时吸引外流的人力资本回流,初步改变永久性人力资本外流与过渡性人力资本外流的比例,最终彻底扭转人力资本外流现象,实现人力资本的双向与均衡性流动。
其次,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加大人力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比例,同时把对剩余价值分配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内容。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了一种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网。
第三,建立健全人力资本市场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本的合理流动。人力资本的合理流动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和基础,政府应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消除对劳动力的自由迁移、流动和职业的自由选择上的障碍,使人力资本保持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自由选择权,促进人力资本在国内各区域之间的合理流动。
第四,把“绿色通道”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逐步加以完善,吸引人力资本和激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海归“绿色通道”的建立是对保障留学人才合法权益的很好定位,但政府还可以把它上升到立法层面,以便更好地吸引海外人力资本的回归。
一切研究都始于问题,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是研究的开题报告,因此也必须始于问题。
年鉴学派大师费弗尔说得明确:“提出问题是所有史学研究的开端和终结,没有问题便没有史学。”同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问题可能只需要数学或实验技巧,而提出新问题、发现新可能性或以新视角看待旧问题,却需要具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这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由此可见在研究中问题的重要地位。
什么是“研究问题”?研究问题说明研究者想要知道什么,想要通过研究理解什么,因此研究问题一定是指向知识和理解。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是有区别的,研究假设是研究者对这些问题的尝试性回答。
1.问题的来源
“多数人的写作或者缘于现实的思考,或者缘于阅读的兴趣。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阅读会促进对现实的思考,对现实的思考常常会求助于阅读。”“通过专业或个人日常经验选择一个研究问题似乎比通过(老师)建议或文献的途径更加危险。但这种担心未必正确。以个人经验指导你的研究有可能会更具价值。”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阅读、专业活动、生活经验、老师建议都可能成为研究问题的来源。
这里需要解释和说明的是,在中文中“问题”有多重意义,而英文中question、problem、issue各具有特定的意义所指。我们用三个动词就可以解释这三个词的意义了:“回答问题”、“解决问题”和“讨论问(议)题”。在学术研究中可能为了“解决问题”而要提出需要回答的研究问题,所有的“解决”“回答”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讨论的问题。因此在研究中需要“回答问题”。通常我们会说,“伟大的科学研究工作常常出于解决某一急迫的实际问题。”
2.三个基本问题:是什么?为什么?如何?
由于研究者的研究价值观不同,对研究问题的认识也不同。马克斯威尔把研究问题划分为三类,它们是一般化问题(genericquestions)和具体化问题(particularisticquestions)、工具主义者问题和实在论者问题、变量问题和过程问题。也有方法研究学者认为,“大量的教育研究问题可以归纳为相互关联的三类形式:描述性问题———正在发生什么?因果性问题———是否有系统性的作用?过程性或机制性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或怎么发生的?”我们把问题基本上分为三类,即本体论问题、价值论问题和方法论问题,通俗地说,在研究中时刻要回答“是什么”、“为什么”和“如何、怎么办”的问题。
3.问题的表述方式
研究者应该以有助于实现实践目的的方式提出研究问题,而不应该把这些研究的目的隐藏在研究问题本身中。并且研究问题必须是通过研究能够得到解答的问题,研究必须是真正可以实施的。“如果提出一个没有哪个研究能够回答的问题是没有价值的,无论是因为无法获得回答问题的资料,还是得出的结论可能会有严重的效度威胁。”
如果把研究问题划分为工具主义者问题和实在论者问题,那么通常会有如下说法:提出研究问题时,要以研究对象所说或所报告的方式,或者以直接观察到的方式,而不是以信念、行为或因果推论的方式提出。
4.问题和选题的关系
对什么问题的研究和回答才具有选题意义?研究问题应该通过研究者的研究可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可以直接询问研究如何实现实践的目的。
在论文开题报告中,首先要表述的是“问题的提出”,也就是提出要解决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多种多样。德里达在谈到“本体论”问题时,认为本体论始于“这是什么”这种方式的提问,但他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方法,但反对的策略则是“回溯到源头去”,他主张的追溯就是“提问(questioning)”,“提问看上去只是疑问而无所肯定,其实,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在提问中,所要问的问题的方向就已经确定了。这其中就有着yes。”因此在我们的论文开题报告中,提出问题本身就是一种肯定,提问者只是对它进行论证而已。
要很好地设计研究问题,因为它们会影响到方法的可行性和研究的效度或结果。研究问题是研究设计的中心,它决定着其他各个部分。
问题提出要有意义。“从偶然的想法到形成概念并具体确定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这一过程对科学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论文摘要:企业会计是以价值运动为具体反映对象的技术活动,并以此作为镜象折现出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生活。文章分析了传统会计反映对象的二维价值结构及其缺陷,并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的价值分析为基础,在会计中引入价值的劳动维度,试图构建“劳动=资产=权益”的三维价值结构,使会计活动能在更多层面上对主体的价值运动进行全面而充分的反映,完善和拓展会计的功能。
一、会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
企业会计是用特定的方式对特定范围的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客观反映的活动。社会经济生活指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消费。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消费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物质资料在生产出来之后和被消费之前,还必须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或交换,因此,社会经济生活泛指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想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最后,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因而,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消费为生产创造作为内在对象的和目的的需要”,这样,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就成为一个交叉循环的运动过程。而企业会计则是以企业为主体,对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生活,也就是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进行客观反映的活动。
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客观反映的功能承担者并不囿于会计活动,如企业档案、统计等诸多活动都涉及到此项功能,那么会计与这些活动的区别在哪里呢?首先,会计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时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与众不同。会计有着独特的技术方法体系,比如会计活动中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的方法、复式记账的方法、结算平衡的方法、成本计算的方法等,都是会计活动所特有的技术方法。其次,会计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的技术方法体系是在“价值”观念的基础上构建的,会计的现实功能首先是反映商品价值的运动变化。马克思指出“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会计就越是必要;会计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业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这里讲的观念总结是指反映(或核算),而反映的对象“过程”是指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即价值的形成运动过程。英国学者克朗赫尔穆(F.W.Cronhelm)在《簿记新法》中指出“簿记,乃是通过记录财产,随时反映所有者的资本金全部价值及其组成部分的技法”。美国学者福斯特(B.F.Foster)在《复式簿记解说》中指出“簿记,乃是反映全体价值及其各组成部分价值的方法,是记录财产的技术”。可见,会计活动与商品价值观念密切相关,会计是以价值运动为具体反映对象的技术活动。企业会计准确而客观地反映企业价值运动,并以此作为镜象折现出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生活,从而完成自己的使命和功能。
二、传统会计二维价值结构的缺陷
前已述及,价值及其运动是会计的反映对象。那么企业价值及价值运动应该如何反映呢?这就牵涉到价值的维度。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维”是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构成空间的每一个因素(如长、宽、高)即一维,如直线是一维的,平面是二维的,普通空间是三维的。若将价值看成是一个几何结构,则可将价值结构按反映维度的多少分为一维价值结构、二维价值结构、三维价值结构或更多“维”的价值结构。由于价值维度可以理解为价值的属性差异,它们表达的其实都是“价值”这同一个事物,不会影响价值本身量的多少,因此,无论价值的维度有多少,其形成的价值结构都是一个各维度均衡的价值结构,这种均衡结构与一般的平面或空间结构有所区别。
传统会计的技术方法体系是以“资产”、“权益”作为企业价值的两个维度构建起来的,即资产是企业价值的载体,权益是价值的归属。若从微观经济的层面考察,这个二维价值结构实际上反映的是以企业家为主体的“权=责”关系。在现代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下,经营主(企业家)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财产运用拥有实权,另一方面,他对企业全部财产和经营目标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权利和责任是对等均衡的关系。但我们如果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考察,传统企业会计对经济生活的反映,实际上是通过对“资产=权益”这样一个二维价值均衡结构的记录和描述来实现的,即表示在企业这个特定的社会范畴里,社会产品价值的多少和社会产品的价值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比例关系,而价值的来源问题在会计中被忽略了。因此,传统会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实际上是不全面的,即在反映的过程中看不到生产这一环节。可能有人认为,传统会计对企业资产的记录包括了生产、交换、消费等过程。对此,我们对传统会计中企业资产的运动作如下描述:首先,企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准备(内部价值与外部价值的等值交换);其次,企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价值的内部交换或消费);最后,企业的产品实现销售(内部价值与外部价值的等值交换)。上述过程中完全看不到生产的影子,那么,缺失的生产这一环在哪里?企业的新增价值难道是企业在产品实现销售那“惊险的跳跃”瞬间产生的吗?
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过程”,“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马克思精辟地分析了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关系,那么,在缺少了劳动维度的传统会计中,自然也就无法对生产做出客观反映了。于是传统会计存在一大缺陷,当期没有实现销售的商品,只反映其生产成本,不反映蕴涵在商品中的新增价值,价值的形成源于商品销售的瞬间。事实上,传统会计对价值运动的反映掩盖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关系,对社会经济生活是一种不全面、不客观的反映。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价值的劳动维度
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是马克思创立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积累理论的基础。劳动价值论本质是基于商品的价值分析,其主要内容是价值实体、价值量、价值形式和价值本质。
马克思在研究劳动价值论一开始就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那么,什么是商品?它的基本性质是什么?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的这种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它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而不同质的使用价值能按一定比例交换,说明存在一个区别于使用价值的共同事物,即交换价值。那么,这个共同性质的交换价值的内容又是什么呢?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即价值。所以,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商品是具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劳动产品,是价值的载体。
马克思批判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创立了劳动二重性学说。马克思关于商品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的论述都与价值有关,并揭示了劳动、商品与价值的密切联系,如图1所示。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属性:从一方面看它是具体劳动,从另一方面看它是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所进行的劳动,它形成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使之成为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但具体劳动不是它所生产的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使用价值即各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而正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形成了商品的价值。由于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因此价值量也就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思指出,具体劳动虽然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但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而在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抽象劳动则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
四、“劳动=资产=权益”三维价值结构的构建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价值的源泉是劳动,劳动应该是价值的第一维度。同时劳动创造商品,而商品是价值的载体,鉴于商品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财富可以看成价值的第二维度。由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价值的两个基本维度。上述两个价值维度可以构成“劳动=财富”的二维价值结构,若将“劳动=财富”二维价值结构放在企业的背景下考察,并将财富概念转化为与企业相联系的“资产”概念,即形成“劳动=资产”的反映企业二维价值均衡结构的会计方程式。
劳动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所谓劳动也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改造自然和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既要同自自然界发生关系,又要在人和人之间发生一定的关系。前者表现为生产力,后者表现为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它表现人们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水平,反映了人和自然界的关系。在生产力的构成中,包括着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最为重要和关键,它是指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知识,并实现着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它在生产中起着最根本的作用。在当代社会生产中,科学已成为第一生产力,也就是说科学技术渗透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之中,引起劳动者自身和劳动成果的优化,从而推动和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劳动价值论提出的“劳动=资产”二维价值结构实际上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反映,即生产力因素中的主导因素——人的劳动能力创造劳动成果的水平。
在“劳动=资产”这个二维价值均衡结构的基础上再结合传统会计“资产=权益”的二维价值均衡结构,则可得到一个基于“劳动=资产=权益”三维价值均衡结构的会计方程式。会计若建立在这个新的三维价值均衡结构的基础上,则可以对社会经济生活现象进行更为全面和准确的反映。如图3所示,假设虚线形成的框架是企业会计工作的范围,即企业会计在虚框内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反映,显然,基于“劳动=资产=权益”三维价值均衡结构构建的会计比传统“资产:权益”二维价值均衡结构构建的会计在反映社会经济生活时更为客观全面。
以上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价值的分析人手,对劳动如何成为簿记的一个维度进行了理论探讨。现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劳动作为簿记的一个维度在簿记实务中如何实现?能否对劳动进行恰当的分类,是劳动成为簿记一个维度并在实务中实现的前提。从簿记的基本职能来看,簿记应该有记录每一个维度的分类及数量的双重职能,且分类是簿记的基本职能。分类是根据簿记每一个维度内部的性质或特点而对维度内部分成不同的门类,簿记对每一个维度的分类记录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事物性质与特点的认识。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分析,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的存在是同一直接的,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簿记活动中对每一个维度内部的分类记录越全面、合理,代表着人们对该维度的认识也越全面、科学。因此,劳动能否进行恰当的分类,是劳动成为簿记一个维度的现实前提。那么劳动应该如何在簿记中进行分类呢?劳动是指人类创造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的活动,劳动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分类。从劳动的形式上看,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从劳动的效果来看,有有效劳动、无效劳动和负效劳动之分;从劳动发挥作用的期间上看,有历史劳动和当前劳动之分;从劳动的主体范围来看,有内部劳动和外部劳动之分。劳动还可以根据划分劳动的不同人群等各种角度做其他的各种分类。那么,在对劳动的各种分类中,哪一种分类在簿记中最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关于劳动的各种分类在簿记活动中都能发挥一定的功能和作用,都能反映出劳动维度的特定信息,但必须以一种或几种分类为主,并根据簿记记账的需要结合运用,笔者在此提出一种基本的分类思路。
首先,将全部的社会劳动划分为内部劳动和外部劳动。这种划分是根据会计主体的基本假设提出的。会计主体假设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理的数据、所提供的信息,不是漫无边际的,而是要严格限定在每一个经营上或经济上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地位的主体之内,会计信息系统所接受和所处理的数据以及所输出的信息,都不应该超出这些主体的界限。因此,对劳动信息的接受和处理输出,也应该在主体的范围内界定,即簿记所反映的劳动,应该是特定主体范围内的内部劳动。当然,外部劳动如果以某种形式进入到主体内部,则也应通过一定的形式加以记录反映。其次,将特定主体的内部劳动划分为历史劳动和当期劳动。这种划分是根据会计分期的基本假设提出的。会计分期假设认为,一个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是无限期的,但又不能等到主体最终解散或清算时才来核算,这就在逻辑上要求为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规定期限,以便于分段核算和报告信息。因此,对劳动信息的核算和报告,也应该分段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簿记在某一段期间内所产生的全部内部劳动,就是该期间的当期劳动量;而簿记在某一段期间期末的时点上所反映的劳动总量,应该是历史劳动和当前劳动的总量。若当期有外部劳动进入簿记主体,则应视同历史劳动加以记录。第三,将主体特定期间的当前劳动划分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这种划分主要考虑到具体劳动的差异性及其在劳动成果的创造过程中所做的贡献。所谓简单劳动,是指那些事先不需要经过任何专门的训练和学习(或只需要经过初级或较短时问的训练和学习),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从事的劳动;所谓复杂劳动,是指那些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学习(或需要经过高级和较长时间的训练和学习)才能从事的劳动。马克思指出“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可见,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在同一时间内大于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那么,企业是如何看待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呢?这可以从企业对从事不同复杂程度工作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水平中得出结论,从深层次的角度分析,这是由生产过程背后掩藏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