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8:26: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黑摩的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以做优做美全市城乡环境和创造最适宜人居的城市为目标,按照“建管并举、堵疏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据整治要求,全面开展市政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今年10月12日前,基本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到道路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绿化景观完善、市容整洁优美、广告设置规范、长效管理落实,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松陵城区组、经济开发区组、农村组。各镇要相应建立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各整治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制定整治规划方案,各司其职,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同时,各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合优势,发挥合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景观绿化和道路设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办发[]38号)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对整治范围进行绿化建设和完善,使绿化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能达到整治要求。绿化要讲求生态,合理选择树种和绿化品种。绿化设计和建设遵循自然、生态、节俭的原则,科学选择植物品种,尽可能增加绿量。城镇主要出入口以景观绿化为主,尽量减少或基本不搞硬化处理。对主要通道沿线两侧暂无法建绿化的敞开地块,建景观围墙或广告牌遮挡;对整治道路两侧零散地块及道路(人行道)与围墙之间遗留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好道路沿线接口。
(二)整治环境卫生
对整治范围内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组织清除。尤其是公路沿线两侧200米以内要无乱搭乱建、无废品回收站、无货料堆积场、无工业废弃物堆积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无成堆或散在垃圾;在城市出入口、城镇建成区道路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对陈旧、破损的进行修复或重建。
(三)规范市容秩序
拆除城镇(区)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违法建筑,规范道路两侧商家的经营行为,严禁擅自破墙开店。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对陈旧、破损的居民楼、办公楼、商业楼及附属围墙等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查处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贴等违章行为,不间断地开展统一取缔无证摊点、查处占道经营、清理乱涂乱贴的专项整治,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使流动无证摊点、店外占道经营、乱涂乱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整洁、美观、有序。
(四)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按照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整治出新、整齐规范的总体目标,对整治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改造。一方面,对擅自设置、陈旧破损和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灯箱等进行拆除清理并重新规范设置;另一方面,对城镇主要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按照《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规划设置并进行拍卖,以美化市容市貌,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整齐。
(五)整顿交通秩序
对整治范围内的交通设施进行清理完善,对陈旧、损坏的交通隔离栏进行更新或油漆见新,定期漆划道路标线,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对“黑摩的”、“黑车”无证营运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
(六)整治水环境
加强各城镇(区)建成区内河道整治,组织开展清淤换水工作,做到“岸无垃圾水面清,何时不洁何时清”。组织开展农村河道“双清”工作,巩固“双清”成果。
(七)落实长效管理
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城市长效管理的意见》(政发[]24号)要求,强化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综合整治后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四、职责分工
按照整治任务的要求,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
(一)宣传部负责环境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整治范围内规划设计的指导、规划管理分工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和其他违法建筑认定工作的指导;负责松陵城区各类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围栏作业、车辆带泥出场等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地区施工现场管理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松陵市区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环境卫生、水环境整治、立面整治和市区绿化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对城镇主要出入口景点设计指导。
(四)市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建设的养护工作。负责完善平望立交桥绿地建设工作;国省道及市镇公路的养护和修补工作;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会同公安部门查处“黑摩的”、“黑车”等违章行为。
(五)市公安局负责整治范围内的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和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维修、更新和油漆见新交通隔离栏,漆划道路标线,协同查处“黑摩的”、“黑车”违章营运等行为。
(六)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督查,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依法规范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七)工商局负责规范各单位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依法规范营业执照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有碍观瞻的废品收购点。
(八)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标牌、标识的建设工作。
(九)爱卫办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的要求,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十)农林局负责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和农村绿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十一)水利局负责农村河道“双清”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十二)环保局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烟尘、噪声和污水排放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三)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和职能全面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各镇(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市确定的整治要求,按照各自整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网络,深入动员,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细化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测算整治经费,组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进整治范围内的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按整治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交通安全和学校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道路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从根本上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整治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电[]400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教明电[]3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传[]225号)、《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字[]136号)、《关于转发奋战一百天防事故保畅通促和谐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传[]173号)等一系列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对全县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况不合格、租赁非载客汽车及非法改装、改型载客汽车、“黑校车”、“黑出租车”,以及用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摩的”等其他车辆非法搭载学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四、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在以前工作基础上,要再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迅速摸清辖区学生乘车情况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状况,逐校、逐学生掌握实际需求情况,特别是家长自租、合租以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具体情况,全面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大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治理力度,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要立即停用,严禁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接送学生,严厉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营运资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情况的,要及时向教育、公安部门报告。
(二)严格规范车辆管理。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批,坚决取缔无资质、不合格、不达标的接送学生车辆。县教育局、公安、交通等部门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和幼儿园主要责任人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交通安全员,严格落实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各项监管措施。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教育管理,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高峰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运营车辆的管理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家长自租、合租运营车辆的登记、备案、检查等全程监管机制,特别要加强节假日、寒暑假、出游及极端特殊天气等载乘学生运营车辆的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因此次集中整治和日常确需接送学生的车辆不足问题,县交通局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协调联动”的原则,对现有车辆资源合理调配使用,确保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同时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用足用好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整合车辆资源、为学生提供交通保障的意见。一方面,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切实用好存量。坚持“学生优先、儿童优先”的原则,统筹整合县城公交、客运等车辆资源,方便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加紧制定相关规定,努力促进增量。严格校车安全标准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接送学生的需要。
(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报纸、课堂教育、板报橱窗、设置警示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提供服务和接受服务两方面人群的安全教育工作。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到各学校、幼儿园,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画、交通事故图片画、交通安全征文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做到不乘坐超员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及时主动向公安、教育部门举报。县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便学生阅读的“交通安全卡”,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同时,县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在学校门口增设斑马线、缓速牌、车辆禁行等安全标志,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日至日)。规范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公安局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排查,会同县教育局深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严格按照《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查驾驶人的资质,建立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档案信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准上路。建立校车违法抄告制度,县公安局制作《交通违法行为转递通知书》,对于超员超速行驶的接送学生车辆,检验不合格或车辆在近期内连续发生交通事故的,强制驾驶人停车进行整顿,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建立部门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动机制,采取边治理、边宣传教育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县公安、交通和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协调配合,开展集中行动。县教育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把好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聘用驾驶员要在及时报告县教育、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后,经机动车检验合格和驾驶员培训合格后方准上路。县公安局要积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对有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车辆规定的、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一律禁止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辆。重点加强对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预防交通拥堵,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交通安全。加大对乡镇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县交通局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超员卸载车辆提供必需的运输保障,确保学生正常上学。
二是提供接送学生车辆保障措施。对于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检验合格的接送学生车辆,由县教育、公安等部门核发“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证”,车辆统一“专用车”颜色,公安部门在车辆疏导中,要按照“接送学生车辆与公交车同等优先”原则,优先放行专用车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的8日、18日、28日为全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行动日重点治理无营运资质、无牌无证、超员、三轮车接送学生、私自改装车型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月日至31日)。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成果,研究制定接送学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隆县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史连富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三个部门抽调,全面负责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效果。
(二)加强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宣传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结合“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各学校要开展“争做文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评选活动,培树表彰一批文明安全驾驶人,带动接送学生驾驶人整体素质的提升。县公安、交通部门对两次以上违法的客运车辆,要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完善结构,充实人员,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和完善基层一线力量。继去年进一步调整执法体制,推动“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后,我局于3月份开展了13个乡街执法室主任岗位竞聘和人员双向选择的工作,采取民主评议、竞聘演讲、街道考评和局党委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了13名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执法室主任。同时,60多名执法人员成功进行了双向选择,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执法室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此同时,今年3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辅城管工作人员,有力地促进了城管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执法队员素质。为了有效的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我局采用军事化管理模式,组织全体队员进行体能训练、队列会操,并邀请市、区两级法制办负责人分别从“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等专题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每天分班、分阶段交错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以及外出巡查执法,不断加强了队伍凝聚力,提升了战斗力。
三是高效精炼市容监督员队伍。根据区里的安排,4月市容监督员的人员管理从街道调整为由我局统一管理。按照市城管委有关“精炼监督员队伍”的要求,我局采取考评淘汰一批,年龄优化一批,岗位整合一批,并通过报名、体检和培训等形式,使市容监督员队伍由原来的500名减至300名左右。全区12个执勤点采取1名执法队员带9名市容环境监督员的方式,定点执法和流动处罚相结合,做到专人记录、劝阻和教育,全面保障“六乱”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岳塘区共处理各类“六乱”行为14863起,处罚金额为249670元。其中处理乱扔4759起,乱吐4331起,乱穿马路5773起,岳塘区的市民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紧急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今年二月,我市遭遇雨雪冰冻天气,我局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全局干部职工和环卫工人发扬了“勇于承担,甘于奉献”的精神,连续四天三夜,调集垃圾清运(收集)车辆、铲车等设备进行24小时铲雪除冰工作,整个行动共出动铲雪除冰人员4300余人次,向路面撒工业盐8吨,冲撒盐水300余车,收集积雪3050余车,累计清理积雪9540吨,有力地保障了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道路的畅通以及市容环境的干净和整洁。
2、加强整治,精细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实施两大整治行动。为切实巩固市容环境治理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局从3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雷行动”,并且从5月15日至8月30日开展“夏季百日行动”,出台了措施更严格、考评更科学的局系统考核办法,做到日督查、周通报、月评比奖惩,以此推动两大行动有效实施。“两大整治行动”要求白天晚上不间断,节假周末不休息,从早上七点到凌晨一点半点,全方位对点外夜市、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和摩地占道等现象进行执法,特别是在学生考试期间,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市容秩序。截止目前,共立案354起,当场处罚71起,金额为12850元。劝导市容违章行为351次,规劝摩的占道131次,发放先行登记保存单157份,询问调查和责令整改通知书347份。
二是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严格落实乡、街控违拆违查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发现、报告、拆除、验收、反馈等五道流程的责任,依法对东二环、云盘山庄、金阳物流城、中地御景湘江项目和板五路集约用地等重点项目中违法建设进行纠正处理和。加大对市重点工程岚霞路红线范围内、工程学院对面、东坪街道万福社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华远石化有限公司等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查处。
1至6月份共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1758.18㎡,其中自拆8242㎡,强拆13516.18㎡,成功组织行动5次,处理相关投诉案件40余起。
三是狠抓渣土源头治理。我局环卫所分白晚班加大了巡查力度,督促各工地落实洗车、“净车”出场,严防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管理触角向卸土区延伸,对未达到防污保障措施的不予受理、批准。对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渣土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撒漏,车轮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上半年共处理各类渣土违章39起。
四是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严格实行主次干道“白加黑”、“五加二”24小时无缝隙保洁制,高效完成了岳塘地区主次干道274万余平方米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道路清洗、垃圾清运、残标清理和“门前三包”垃圾收集以及2.23万平方米交通护栏的日常抹洗等环卫服务工作。每日对道路沿线2006个果皮桶、辖区内28座(含高新6座)中转站和56座公厕(含高新6座)进行保洁和维护。
今年上半年,我局环卫所完成垃圾收集和清运5.4万余吨,洒水降尘9841车,用水14.36万余吨,道路冲洗水13.86万余吨,维护公厕整洁,清理化粪池130余次,清池清渣约1706吨,投放灭鼠药35.2斤,农药用药180瓶。
五是着手开展物管工作。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2]73号)文件的要求,于5月23日在岳塘区机关二院二楼会议室召开见面会,并宣布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完善了《岳塘区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于6月17日由区城管委员会审定下发至辖区乡、街。
二、存在的问题
1、控违拆违的问题
当事人浇汽油、站屋顶现象时有发生,每次拆违都会遭遇暴力抗法,去年我局受伤队员达11人。特别是今年4月18日在拆除岳塘街道违法建设当中,当事人手持两把菜刀,冲进拆违现场,造成多名队员受伤,行动结束后,当事人及其亲属多次到市、区两级上访,连续三天到我局闹事,扬言实施人身攻击,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极大地挫伤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使执法人员承受了生理和心理双重压力。另外,省级媒体多次到我局采访宝塔公园8栋别墅有关进展事宜,目前规划部门未能在违建性质上予以定性,使得我局无法按程序继续实施。
2、渣土治理的问题
东二环、沪昆高速、城际铁路都是省市重点工程,受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影响,各大工地都未建立洗车平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非常严重,沪昆高速未做到全封闭施工,加上个别领导不时打招呼,有关部门不配合,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现象每天都在上演。1月28日,我局环卫所渣土办执法队员在对未作密闭覆盖的运砂车进行查处,行为相对人情绪激动,纠集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拿砍刀持铁棍,造成执法队员多处砍伤。
3、马路市场的问题
电工北路有马路摊贩150余个,市场周边有居民3万多人;纱厂直街有马路摊贩100余个,市场周边居民也有2万多人。由于当地人口密集,农贸市场规划未跟上,加上正规的农贸市场“准入门槛”和摊位费用过高,我局和街道社区多次整治,效果均不理想,目前街道采取“划线经营”的方式对其进行治理,人大政协年年有建议和提案,要求搬迁马路市场。因此,我局建议市政府在适当的人口聚集区建设集农贸市场、五金百货、特色夜市一体化的市场。
三、下一步打算
1、以夜市整治为重点,充分巩固“夏季百日行动”
按照“点外取缔”的原则,从晚上6:00点到凌晨1:30,进一步规范电工北路、霞芙路和纱厂街等“点内夜市”工作,同时加大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摩的占道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并认真总结各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从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入手,“抓反复、反复抓”,严防可能出现的反弹问题,巩固“夏季百日行动”的成效,将城管工作深入人心。
2、以道路清扫为关键点,进一步提升环境水平
继续强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措施,狠抓渣土源头管理,加大渣土处置、运输、消纳各个环节的联合整治力度。同时,积极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模式,汲取成功经验,稳健地推进道路清扫清洗、垃圾清运、公厕中转站维护等方面的市场化步伐,争取逐步使环卫的作业任务、质量、经费相互挂钩,实现环卫管理责、能、效的提高。
3、以细化措施为着力点,严格落实控违拆违
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营造控违治违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创新平台、网格管理员、村(社区)信息联络员、城区环卫作业人员的作用,设立信息奖励机制,多渠道、多角度掌握违法建设的第一手信息;按照《岳塘区2013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乡、街道控违拆违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力争全年违法建设零增长。
4、以专项督查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全面贯彻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抓好各项作风建设工作的落实,不定时的进行考核督促,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养成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以创新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的工作大局,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全面强化各项维稳及综治工作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新莞人以及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社会经济新一轮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平安、和谐,最大限度稳住我镇现有市场主体、企业主体、新莞人,稳定村组、企业现有收入,减少企业倒闭和新莞人流失,为*经济建设、企业的有序发展、群众的平安营造出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稳”工作领导小组:
*
四、工作方法
结合我镇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将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力争在*年12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全面稳住我镇现有市场主体、企业主体、新莞人,稳定企业收入,并达到稳定村组经济的目标,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走访调研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由劳动分局牵头,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走访调研,重点了解在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下,企业当前的经营管理、劳务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状况,摸清其在经营管理、资金运转、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对其做好慰问和安抚。由公安分局牵头,整合各警务区及治保会的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市场主体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秘密掌握活动在*地区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动态和藏身窝点,为集中整治行动做准备,确保整治行动有的放矢,不留死角。
二是全面铺开阶段(2009年1月1日-2009年5月31日)。根据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想方设法稳住我镇现有市场主体、企业主体及新莞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具体措施如下:
(一)严密排查不稳定因素,主动防范重大。
综治、、公安、劳动、司法、法庭等部门要坚持落实社会矛盾隐患周周大排查的制度,密切关注征地拆迁、建筑工地劳资纠纷、摩的司机、的士司机等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部门沟通协调与通报反馈制度,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重大,防止出现群众集体到市、省、中央上访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妥善处置劳资纠纷,防止企业因劳资纠纷出现重大困难。
首先是坚决清理黑律师。劳动、司法、法庭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案件律师的资格,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人的准入门槛,对于个别律师在案件中没有依照职业操守办案或不依照事实说话的,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通报,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严厉惩处。对于无照经营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于怂恿、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围堵政府部门或主要道路的组织者所在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司法所在严格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同时,要提升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引导群众采取依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的办法。
其次是全面掌握企业欠薪情况。劳动分局要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的作用,加强工资监控,督促企业及时、主动申报工资情况。要结合工资支付大检查,落实企业欠薪监控月报制度,重点监控有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1个月以上或者有倒闭迹象的企业,并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同时,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增加巡查次数,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行为。
再次是联合处理欠薪逃匿事件。公安、司法、劳动、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处理合力,提高处理突发劳资纠纷事件的工作效率。公安分局要从经济犯罪角度着手,对恶意欠薪逃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努力挖掘线索,以立案侦查为切入点,大力追查恶意欠薪逃匿者的违法行为。对处理工资垫付中一些员工的经济补偿、加班费追偿等问题,要耐心引导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及时疏导劳资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最后是强化法庭作用,尽力在合法范围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法庭要继续做好审判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要坚持在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力求使控诉双方达成合理协议,帮助企业渡过经济难关。
(三)严厉整治社会治安,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治安环境是第一投资环境。我们将坚持防打结合的方针,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留住企业、新莞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及稳定现有企业经营者的信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是积极防范,堵塞基层治安工作漏洞。大力推行工业园区、村(社区)封闭半封闭式管理,杜绝村(社区)治安岗亭脱岗现象,努力减少夜间入厂、入屋盗窃和汽车盗窃案件;根据偏僻路段常发生抢劫案件的实际情况,增加偏僻路段的见警率;采用警车摩托车、电瓶车巡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厂区、出租屋的巡查,进一步压缩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
二是重拳出击,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公安部门要针对犯罪分子的嚣张气势,坚持重拳出击,紧紧抓住入屋入厂盗窃、盗窃汽车、抢劫抢夺、打架伤害、诈骗勒索等工作重点,继续开展“冬季天网”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打好集中围歼战,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增加犯罪成本。
三是加大力度,完成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任务。综治部门要抓好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了解基层创建情况,指导基层完善好各项软硬设施建设,确保赤坎村和埔心村能够顺利通过今年年底的验收;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分阶段有序实施创建工作,确保明年年底7个村完成创建任务。
(四)加强帮扶服务,稳住企业及市场主体
一要指导企业正确实行最低工资保障线制度,帮助企业渡过严冬。由劳动分局、司法所等部门组织人员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以营造和谐劳动关系,适当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负担。
二要加强劳动人力资源援助,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帮扶员工再就业。劳动部门要组织专人跟踪指导有需要调整、优化人力资源的企业,依法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组织镇内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到倒闭的工厂内招聘失业工人,让这些工人实现再就业。收集和提供镇内招工信息,提供给仍未实现再就业且不提早返乡的工人,帮助受影响员工搭建再就业平台,稳定新莞人就业。同时,引导企业组织开展新莞人生产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竞争力。
三要加强出租屋管理,优化出租屋治安环境,增加出租屋主财产性收入。整合公安、消防、工商、文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重点对出租屋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大力营造平安、稳定、舒适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出租屋的租住率及租金,增加村组、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另外,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要对出租屋加强日常巡查走访,协同相关部门对可疑人员进行查处,防止出租屋成为藏污纳垢之地。
四要规范市场秩序。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的卫士,要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能,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非法市场主体,及时查处取缔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稳住企业和市场主体。
(五)加强队伍纪律建设,提升队伍形象
第一,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切实带好队伍,解决队伍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队伍出现“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而增加企业负担。纪检监察办要加强对经济管理、政法等行政执法部门队伍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及时制止各类损害企业及新莞人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升队伍的形象。
第二,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效率。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提升办事效率;同时,要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畅通工厂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办事渠道,与企业共渡难关。
(六)关爱新莞人,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及归属感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关爱新莞人的工作,增强其归属感,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第一,充分发挥工青妇等职能部门的作用。镇总工会、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到工厂企业与员工开展座谈,详细讲解当前社会的经济环境情况,让他们知道企业的困难,也让他们了解到员工是与企业共存的,使员工们树立与企业共患难的思想。另外,镇总工会要指导好企业工会建设,规范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联系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劳资沟通和协商,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第二,丰富新莞人业余文化生活。镇总工会、团委、妇联、宣传文广等部门要针对不少企业裁员倒闭导致新莞人失业的现状,适时举办一些文娱体育活动,在丰富新莞人及我镇人民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让广大新莞人的舒缓生活及工作压力,共建和谐社会。
第三,做好元旦、春节的系列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将至,镇总工会、团委、劳动等部门要做好留莞过年新莞人的慰问工作,以及新莞人返乡专列和慰问新莞人留守家属等活动,加强与企业员工的交流,使企业员工把*当成自己的家,把自己当成*人,让他们用心来维护*的发展,积极投身到企业、投身到我镇的经济发展中去。
三是检查复核阶段(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30日)。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分局及劳动分局协助,组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及警务区、治保会、劳动服务站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工厂企业、市场主体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我镇各职能部门通过半年的努力后,市场经营环境有否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有否好转,在用工管理上还有何困难,广大新莞人的主人翁意识及归属感是否有所提高,以及社会治安状况是否更加明显好转等,并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我镇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过程中尚有哪些地方仍需改进的,为下一阶段研究制定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新措施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帮助新莞人以及各企业渡过难关是维护我镇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首要大事来抓,服务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