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9:06: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250元/月,较年的180元/月提高了39%;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1350元/年,较年的753元/年提高了79%。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88.699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597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67.3元;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32.17万人次,累计支出2.285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72.9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年增长49%,283%,157%;年农村低保累计保障70.155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118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6.82元;年全市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38.295万人次,累计支出1.1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84.7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年增长97%,892%,404%。
(二)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年全市城市医疗累计救助4418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66.21万元;年,全市城市医疗救助累计2.36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923.27万元。全市农村医疗累计救助35719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56.761万元;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累计2.81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738.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达到272.9元。全市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旌阳区、经开区已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除外,其余各县(市、区)均已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120元、2400元,较年分别提高1830元、1200元,增幅分别达142%、100%。
(四)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市惠民殡葬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于年1月1日起实施。市民政局下发了实施意见,对各县(市、区)制定本政区的惠民殡葬文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文件,惠民殡葬保障人数5359人,政府保障费用446万元。
(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市324个城市社区的阵地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三委一站”(支委会、村〈居〉委会、监委会,社区服务站)组织体系已达到全履盖。服务站涵盖党务服务、群众工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在内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区延伸的35项基本服务职能。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创新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民政社会管理创新“一二四五工程”。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为政府购买服务打下基础,促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
(六)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类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大幅提高,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补助金现已全部实现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我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民政的民生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过程中,各种救助款项,救助物资最后都要通过镇、村(居)委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目前我市基层民政能力比较薄弱,很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救助工作,尤其是乡镇一级的民政工作力量亟待加强。建议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在乡镇设立民政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配备一定数量的民政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层次防灾减灾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慈善活动经常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二)推进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暂行)办法》,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优抚事务公开、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推进安置工作新老制度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