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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时间:2022-11-05 08:17:31

学校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第1篇

一、评选标准

依法治校是提升学校品质、建设品质学校的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其核心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学习型组织。学校文化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就是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共同愿景,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强化学校、家长、社区良性互动是建设品质学校的基本保证。评选标准分领导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架构、民主管理机制、教师权益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法制宣传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八项。

凡年以来有下列属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一)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三)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四)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五)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六)发生其他与示范校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的。

二、评选对象和申报方法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及市属高校。

本次申报以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评选标准,从本行政区域依法治校先进单位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区域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数不到30所的最多推荐1所,超过30所的可推荐2所,超过80所的可推荐3所,学校数以《—学年初市教育事业概况》为准,详见附件2)。各地要在充分体现示范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可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所有参加评选的学校应以校长(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5份,材料内容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包括近五年来的获奖情况)、对照评选标准的自评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成效或成功经验。材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万字以内。学校还应根据评选标准做好相应台帐,以备检查。对于评选标准中有关“校务公开”、“平安校园”等内容,参评单位不必为迎接本次检查评比重新制作台帐,可以直接使用专项检查的台帐资料,实现同类材料的通用,以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每校一份,内容应包括该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色及其在本地的示范作用、推荐意见等。

各地各校应保证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事实,将取消有关学校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

本次检查评比由市教育法学会邀请教育界、法学界有关专家等成立评选小组,对候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评选小组将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参评学校依法治校的整体情况,并签署评估意见。评选小组还将对候选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市教育局将根据评选小组评估意见综合评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将在市教育城域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授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予以表彰。

四、复查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定期复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要求,在开展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同时,市教育局将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名单见附件3中加粗字体)。复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结合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实地检查进程,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查中发现有属前列一票否决情形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期为年3月19日(周五)。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复查报告,请于年3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附电子稿)。

实地检查的具体日程安排在申报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第2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区域合作的意见》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加快研究生培养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步伐,适应建设创新型*的需要,把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轨道上来。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建设*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现就示范基地遴选和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围绕实施“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战略,主动适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以及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大力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生产部门和科研部门的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和人才培养效益,实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加快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整体实力和对社会的贡献度。提升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人才积聚和储备能力,以及社会声誉,促进其增大研发投入和增强创新能力。

建设目标:通过遴选建设一批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多种形式,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示范基地的建设原则

示范基地的遴选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主要围绕省实施“861”行动计划的“基地”和“六大工程”建设需要,侧重于*经济社会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所急需的重点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资源、环境、公共安全、新医药、先进制造技术、化工新技术等领域;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立足需要,服务*。鼓励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强化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优先选择我省急需发展的行业和支柱性产业进行产学研合作。

(二)联合培养,优势互补。在指导培养研究生、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生产部门在学术队伍、技术项目、信息资料、实验设备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富有创意、成效显著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学运行机制。

(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高知识群体尤其是研究生群体的社会贡献份额,调整研究生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促进合作单位研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

(五)示范基地实行滚动建设和发展。遴选出的示范基地,省教育厅将投入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并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省教育厅将对示范基地进行定期评估和实施有上有下的动态建设管理机制。

三、申报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或生产部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有良好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

(一)申报示范基地的牵头单位应是高等学校,且至少具有3届以上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历;优先考虑以应用学科为主且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好,并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申报学科一般应是“十五”期间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

(二)科研院所或生产部门是示范基地的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以省内为主,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开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充裕的科研任务和充足的科研经费,系统而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以及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浓厚的创新氛围。

(三)合作双方已具备了一定的产学研联合基础,培养出了一定数量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的研究生,社会反映良好。

四、有关示范基地申报评选的具体事宜

有关高校(包括部委高校)可根据条件要求组织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博士生培养单位本次申报示范基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硕士生培养单位本次申报示范基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一)材料报送:有关高校须将申报示范基地的报告、已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协议等证明材料、《*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二十份),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电子文档,于20*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学位办)。

第3篇

关键词:精品课程 高等学校 林学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教育部正在制订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之一。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定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学科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反应该学科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林学院目前有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四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九门校级精品课程。2004年和2005年我们进行了成功申报了《森林培育学》校级、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在申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现就申报林学类精品课程的体会和应该注意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申报精品课程的体会

(一)教学材料准备要充分

完备的教学材料是申报精品课程的基础和前提。精品课程的评审现在都采用网上审评的办法,这就要求参加申报的课程必须要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材料。教学材料一般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等。这些材料都是教师在组织教学时的必备材料。同时,还要在每一章节列举完整的习题、思考题、实验指导、实习指导、参考资料目录等材料。这些材料是填写精品课程申报书的依据,要求内容齐全、新颖。所有教学材料都要形成电子文件,认真校对,严防出现错别字。字体适中,字形要美观大方。

精品课程的内容要体现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充分反映现代教学的特点,处理好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的关系,体现林学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网页制作要规范

网页是整个教学内容的展示途径和载体。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现都采取专家网上评审。评审专家往往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网页资料,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课程进行评价。这就要求网页制作要特别规范,页面既要简单明了,又要能够反应这门课程的全部内容和特点。从2005年以来林学类课程申报的情况来看,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栏目设置要规范,严格按照网页制作的要求来规范网页内容

由于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的要求,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对网页栏目做出规定,这样,不同课程就出现了各自不同的栏目内容,但是,有些栏目也不一定能恰当地展示想要表达的内容,甚至有些哗众取宠。

为了加快精品课程建设的步伐,教育部出台了《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规定,我校每年在组识和实施精品课程申报前都会根据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新要求,及时更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网页制作规范”,这一技术文件为网页的制作提供了最新依据。因此,栏目设置必须以此为依据,布局要求规范、科学。

具体来讲,网页的栏目要按照学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说明”中规定的内容来设计,尽可能简单明了,大方得体。页面菜单必须包括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中的一级指标,包括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及政策支持等内容。各个菜单要按照二级指标及相对应的主要观测点和评估标准来设计。

2.连接和导航要科学、合理

由于评价的内容繁多,部分内容相互重叠,网页必然要用到连接和导航等方法和手段。可以将有真正内涵和联系的内容进行连接,路径要进退自如。胡乱连接和返回首页或上一目录困难,给浏览网页造成困难,难以达到预期的展示效果。

3.展示材料要齐全

网页中要展示的内容除过最基本的一线教学材料以外,还要求一些其他支撑材料。比如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资料往往不能齐备或材料达不到申报的要求,网上提供的资料不能反应我们的真实情况。比如,学生评教不尽全面,同行评价的专家知名度不高或缺乏影响力,这就给课程的总体评价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除过文字材料外,特别要利用网络优势充分体现我们的教学特点。林学专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专业,实践性很强。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应该有包括照片等在内的大量资料积累,制作网页时可以专门设置一个栏目来展示这方面的内容。

4.切忌过分追求网页的色彩,忽视其实用性

精品课程的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网页的制作大都是业余的网页制作人员和专业课教师共同完成,这样就会出现页面表达不到位、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况。业余的网页制作者和教师往往喜欢采用艳丽的色彩来体现某个内容,而这不符合网页制作的最基本的要求,网页缺乏和谐、自然的感觉,达不到最佳的设计效果。

5.必须时维护网页

目前每门课程可以参加校级、省级和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并且是逐级申报。有些课程在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后,由于某些原因,已经制作的网页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和更新,出现了网页上的错误不能及时纠正、新产生的教学材料和成果不能及时体现的现象。

(三)努力提高多媒体课件质量

多媒体课件是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体现。现在大多数课程的多媒体课件都是采用powerpiont的形式来体现。但这一手法比较单一,没有表现出多媒体的真正效果。

(四)加强教学研究工作,争取更多的教学成果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保证,也是申请精品课程必备的内容之一,教学研究项目是教学研究的体现和主要途径。从目前申报的情况来看,教学方法缺乏深入研究。

学校每二年都要进行教学项目的审批和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评定,足以表明学校对教学研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然而,有些课程缺乏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项目和成果,对经批评课程的申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并不表明这些课程没有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而是对这方面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没有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成果。

(五)注意特色栏目的培育

林学一级学科的每门课程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风格,这些特色和分格可以用最能体现课程特色的栏目来体现。从目前申报精品课程的情况来看,特色栏目非常缺乏,仅有个别课程制作的网页中增加了特色栏目。如刚刚获得国家精品课程的《森林昆虫学》就有昆虫形态数据库,既增加了课程展现的内容,又很好地体现了该课程的特色,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和效果,为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增色不少。

(六)进一步预告教学录像质量

教学课堂录像也是申报精品课程的必备内容之一。在提供的教学录像资料中,机位少、画面单一是我们的课堂录像存在的主要问题。申报精品课程申报最少要求有一个小时的课堂教学的实时录像,完全可以按照“精品课程录像技术规程”来完成进行录像,实现多机位、画面丰富的要求。

二、申报精品课程应注意的思考

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通过2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们认为在申报精品课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做好申报精品课程的准备工作,确保完备的教学资料及相关材料

在每年七月份精品课程评审之前,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申报前的准备。教学材料主要包括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习题、思考题、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材料和课程简介、课程特色、教学队伍、主讲教师简介、参考文献目录等相关资料。

(二)制作网页要规范,严格按照网页制作的要求制作网页

设置合理的栏目,科学链接和导航,以自然的色彩和画面表达课程内容,及时维护和更新网页都是网页制作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三)努力提高多媒体课件质量

发挥多媒体的优势,充分利用声音、图像、动画和文字的表现手段,使多媒体的质量有一个很大的提高,保证我们的申报材料占用绝对的优势。

(四)加强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积极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工作。特别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在教学方法上要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关系,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性为目的。

(五)增加特色栏目,提高录像质量

进一步挖掘和分析课程的特色,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和说服力的特色栏目。比如,林业类的课程我们可以充分考虑黄土高原和干半干旱的地域和气候特点,以此为基础形成特色栏目。另外,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要考虑多机位录像,保证有一个自然、流畅和内容生动的教学录像。

参考文献:

[1]杜风国,孙广仁.森林资源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识别类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J].中国林业教育,2004,(3).

[2]沈国舫,翟明普.关于造林学教学改革的几点看法[J].中国林业教育,2004,(5).

[3]黎起秦,韦恹乐,张国宏.21世纪种植类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J].高教论坛,2004,(3).

[4]杨华,华巍.多媒体教学演示系统的开发于设计[J].中国林业教育,2001,(5).

[5]福建省“211工程”重点学科“森林培育”的发展与展望[J].中国林业教育,2001,(4).

第4篇

第二条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为技术依托、产业化为目标,强化部属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部属高校与广东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部属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与广东企业的需求有效对接,结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广东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全面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使广东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条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是推进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广东省、教育部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来源于广东省财政拨款。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实行广东省专项资金资助,积极争取国家科技经费支持,以及承担单位、参加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的投入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省部产学研办根据广东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省部合作的要求,制定并年度《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指南》。专项资金一般每年申报一至两次。

第六条围绕广东科技、产业发展布局和重点,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坚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指导原则。项目组织方式采取专项组织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申报单位要求:

⒈以部属高校与广东企业等组成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申报,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实施地在广东;

2.高校申请单位原则上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

3.企业必须是在粤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较好的科技氛围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4.高校和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签订明确的产学研科技合作协议;

5.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好的信贷条件,自筹配套资金不少于1:2。

第八条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对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技术和产业化项目;

2.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创新程度和成熟度高,产业关联度大,具备商品化生产条件;

3.项目技术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第九条申报程序如下:

⒈网上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厅或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信息网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

2.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或下载填写《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连同必需的扫描附件材料,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并打印形成的标准格式文本)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相关技术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

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协议。

4.网上审核和确认。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网上申报中心获取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业务审核系统,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本年度推荐申报项目。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统一提交省部产学研办。

5.书面材料的提交。在受理工作截止日期前,申报单位将网上填报完成的《项目申报书》和所有的附件材料打印一式三份(附光盘)提交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该年度的项目申报函(要求列出本地区、单位的项目清单,须加盖公章)和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第十条省部产学研办组织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科技园区或企业建设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是推进广东省产业界与部属高校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以基地为载体,营造和搭建省部产学研合作的良好环境和平台,引导部属高校加强与广东省各地区、各类科技园区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构建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项目评审和立项

第十一条评审方式。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网上评审和组织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网上评审。省部产学研办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按照技术领域及产业关联性将项目进行分组,每一项目组由5~7名省内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网上评审。

第十三条项目初选。省部产学研办根据每位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计分原则,对评审项目进行综合择优排序,确定进入答辩程序的项目。

第十四条组织答辩。省部产学研办根据网上专家评审结果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计划,组织初选入围的项目进行答辩,由答辩专家委员会对初选项目提出答辩综合意见。

第十五条审批立项。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审批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省部产学研办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和答辩综合意见,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经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后,由省部产学研办报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年度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立项项目。

第十六条项目下达。项目经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部产学研办联合下达。省部产学研办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给项目承担单位颁发《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证书》。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在得到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立项通知后,要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各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按照承担单位之间签定的合作协议对科研经费进行合理分配,明确权责关系。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自签订《项目合同书》起每年向省部产学研办如实提交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包含项目进展情况、经费决算和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部产学研办。

第二十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是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落实资金和有关扶持政策,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协同省部产学研办做好对项目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第五章鉴定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省部产学研办负责或者由省部产学研办授权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申请书、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对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客观的评价。

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程序,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验收工作需在合同完成后半年内完成;

2.项目承担者在完成任务、做好总结的基础上,按省部产学研办规定的格式,完善相关验收材料后,向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合格的向省部产学研办提出验收申请;

4.省部产学研办批复验收申请,主持或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同时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

5.省部产学研办批准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审查: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省部产学研办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6.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

8.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监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9.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10.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11.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2.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在组织项目验收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项目验收小组专家成员由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并经省部产学研办批准后聘任。

参与项目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应遵照《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和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15日由组织验收的机构通知被验收者。

验收小组/评估机构应对验收结论或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项目验收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根据验收小组/评估机构的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建议,由省部产学研办审定后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完成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使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说明。

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推动xx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其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评选一批“师德标兵”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促进xx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参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奖项设置

评选2017年度“师德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习,业务水平较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受学生爱戴。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5、在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认识深刻,师生口碑良好。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方面无“一票否决”问题。

四、评选步骤

1、基层学校推荐(5月下旬前)。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学业务骨干、班主任、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校优秀教师报名,填写《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乡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学校对上报的对象进行初审,将优秀者确定为“师德标兵”申报对象。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的“师德标兵”申报对象不超过1名。

2、媒体宣传(6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提交相关媒体进行展示性宣传。

3、专家评审(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师德标兵”初步人选。

4、评选结果确定公示(7月下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拟表彰人选,并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

5、表彰(教师节期间)。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表彰对象,由市教育局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或推荐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使活动的各个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影响、有实效。

3、坚持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要广泛动员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尤其要面向农村学校和一线教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把那些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对象评选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六、上报材料

1、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正反打印)。

2、《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申报表》一份。

3、《xx市2017年度“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名册》一份。

第6篇

一、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招收规定的江苏考生。

2、招收项目:

(1)器乐类:西洋乐类不招收钢琴,民乐类不招收古筝;

(2)声乐类:以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为主;

(3)舞蹈类: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24时

2、报名方式: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bkzs.njnu.edu.cn/xxfw/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报名成功后,请打印相关报名表并签字确认,并于考试报到当天带至我校。

(2)邮寄初审材料。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于2011年12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申请材料恕不退回。申请材料包括:

①《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意见、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②身份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有关材料;

(3)材料确认。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4、以上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

三、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专项测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3、测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测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5、测试说明:测试不分初复试。乐器、伴奏、服装、道具一律自备。

6、测试内容:

器乐和声乐类:考生需报两首曲目。器乐和声乐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乐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一首曲目。表演5分钟。

基本功测试:声乐类考视唱,器乐类考视奏。视奏一般为五线谱,声乐视唱、民乐视奏中考生可选择简谱。

舞蹈类:考生需准备两个不同风格的节目,现场自选一个表演。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加演另一个节目的全部或者片段,表演5分钟。

7、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确定可以报考我校的合格人选,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后将测试合格人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测试结果将于2012年3月前按考生的登记地址寄达考生。

四、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方案

取得我校专项测试合格证,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且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填报指定的招收专业的艺术特长生,我校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关于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本简章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3、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请于2012年6月26日前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2012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自然成为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教育中心安排组织的训练、演出和参赛等活动。

第7篇

关键词:高职探索;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3-158-02

一、高职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化管理的必要性

1 建设项目的特性的需要。“专业建设与教改项目”规定了经费投入及用途、建设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具有典型的项目要素,非常适宜项目化管理。

2 高质量完成建设项目的需要。各级示范院校建设的核心是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示范院校建设的成效,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各建设项目,这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若用一般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难免会出现协调、沟通等各种问题,必须有高质、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实施,项目管理正符合这一要求。

3 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需要。示范院校建设过程是一个管理水平提高的过程。而项目管理方式正是一种公认的科学管理方法。在领导方式上,它强调个人责任,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在管理目标上,它坚持效益最优原则下的目标管理;在管理手段上,它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项目管理的精髓有两个:(1)系统思考,(2)对项目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项目大体按计划进行。项目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达到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高职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化管理机制构建

1 目标确立。依据学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要求,确定专业建设与教改项目,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优化专业结构;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一批优质专业核心课程;校企合作开发个性化专业教材等。

2 组织运行机制保障。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组成的示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示范院校建设办公室,有专人负责项目运行和实施。

3 规章制度建立。为规范管理,有章可循,制定如下制度和规程:(1)教学项目建设经费及奖励管理规定;(2)教改项目管理办法;(3)学校教学委员会章程;(4)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5)关于专业设置管理规定;(6)专业建设管理办法;(7)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8)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管理规定;(9)课程建设管理规定;(10)精品课程建设管理规定;(11)教材建设条例;(12)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4 项目任务量化分解。为便于操作,将项目目标细化,任务量化分解为四个二级项目,每个二级项目又分解为数量不等的三级项目,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负责。一级项目(1个)主要有专业建设与教改;二级项目(4个)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四个模块;三级项目(113个)包括9个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49门优质专业核心课程、51本教材出版、4个专业实训基地(中心),与之对应,共有一级项目负责人1人,二级项目负责人4人,三级项目负责人113名,每个负责人目标明确,形成了由上到下、全方位、立体的责任体系,保证了项目实施落到实处。

三、项目运行与质量监控

1 立项。(1)专业建设。对人才培养模式的三级项目,除学校建设确定的省级重点建设四个专业外,为带动全校所有专业共同发展,另遴选出5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合计确定9个重点建设专业,涵盖了全校所有二级学院。(2)课程、教材建设。学校《关于启动优质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就申报范围和限额、申报项目要求、遴选程序等方面进行说明,启动三级项目的立项遴选工作。该通知明确提出:所申报的优质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应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融“教、学、做”为一体,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所申报的特色教材应强化应用,注重实践,紧密结合生产实际,跟踪先进技术。在各专业认真研究,组织论证,根据申报限额确定本部门推荐申报项目,确定项目申报负责人后,项目申报负责人分别填写《优质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并于规定时间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申报答辩,专家组综合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最后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确定立项项目。(3)实训基地建设。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4个省重点建设专业同步建设4个实训基地。上述三级项目确定后,学校行文公布,配套项目经费,下达《项目任务书》。

2 中期检查。项目管理是过程管理。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及时监控与指导,对所有项目进行三次中期检查。(1)重点检查项目成员构成、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准备等情况。(2)检查分两组进行。项目负责人按项目任务书建设目标要求,汇报课程建设情况并展示课程网站;检查小组成员与课程负责人交流指导,提出意见。(3)组织专家对所有课程项目进行网评。专家对所有课程建设项目的网站进行评议打分,提出项目课程网站主要在电子教材、教学课件、学习指南、实训实习指导、在线答疑和在线测试等方面需要完善;对项目验收申报书填写进行指导;对项目建设总结撰写情况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对项目课程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指出需完善的内容;对教材建设项目出版情况进行摸底落实出版。

3 自查验收。为保证验收质量,分两批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9个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19+29门课程、20+31本教材。验收依据包括:《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改项目项目任务书》;《校教改项目建设验收自查表》;《校教改项目建设验收申报表》;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课程教学录像;网络课程教学资源;专业网站。验收过程由四阶段构成:(1)自查阶段。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书执行情况,填写自查表。(2)申报阶段。提交申报表、自查表,同时展示课程支撑网站。(3)初评。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申报表、自查表和项目任务书,结合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填写评议表。(4)终评。在初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初评结果和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进行审议,确定验收结果。验收材料包括:《校教改项目建设验收自查表》;《校教改项目建设验收申报表》;教改项目建设总结(包括项目任务书执行情况、课程在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课程是如何改革的、课程内容是如何整合的、教学方法是如何改进的、课程实践环节是如何解决的、课程师资是如何配置和保障的等内容);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支撑网站。网站内容应包括课程概况(课程简介、课程特色、师资队伍);课程规范(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教案、学习指南);教学资源(电子教材、教学课件、课程录像、实训实习指导、课后练习、在线答疑、在线测试、文献网站);录像包括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20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四、高职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化管理的特点

1 量大面广,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明显。在1个一级项目下,细分为4个二级项目和113个三级项目,除省重点建设的4个专业外,还在无省重点建设专业的学院遴选出5个专业作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合计9个重点建设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也面向全校所有专业,并且建设要求、标准、实施等完全相同,带动了全校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2 创新项目经费管理。(1)项目经费足额下拨。一般重 点建设专业3万元/专业、核心课程2万元/门、教材5000元/部。(2)经费分二批下拨。前期启动经费下拨计划的一半,剩下的等到项目验收通过后划拨,验收不通过者不下拨。(3)经费使用权下放。建立项目负责人专用账户,负责人有权使用账户上的专项经费,不需另外的审批手续。

3 注重管理创新。(1)注重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应包括时间、内容要求、项目分工、项目制度等。一旦项目启动,就进入到运作当中,什么时间发文,各项工作什么时候到位,中期检查什么时间,各级项目负责人、校和院二级管理人员、参与教师该做什么,等等,这些都要明确具体。(2)注重项目激励,做到随时检查,随时公布结果,随时表扬好的做法和个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3)注重严格督促。人都是有惰性的,没有督促就没有成果。可以通过中期检查、项目进行情况汇报会、说专业竞赛、说课程竞赛等方式进行督促。此外,一级和二级项目负责人要利用项目建设网站,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即时监督与关注,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提出管理意见。

第8篇

第一条 为奖励高等学校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鼓励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三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包括下列奖项: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著作奖(人文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人文社会科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研究报告奖(人文社会科学)。

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普及奖(人文社会科学)。

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四条 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学部召集人和教育部有关司局、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奖励委员会负责审定评奖方案、聘请评审委员会专家、拟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等。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应根据申报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从全国范围内遴选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学术造诣高、学风优良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六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由奖励委员会授权负责评奖组织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与组织

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均可按要求推荐申报。申报者资格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第八条 推荐申报成果包括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以及普及类成果(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第九条 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规定日期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第十一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推荐奖励范围、成果形式、申请书等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推荐材料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进行公示。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获奖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第十三条 基础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了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

第十四条 应用研究类获奖成果应在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普及类获奖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方面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第四章 评审原则与程序

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者不参加奖励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第十七条 评审采取集中独立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专家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对申请材料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 奖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奖工作情况汇报,审定获奖成果名单和奖励等级。

第十九条 拟获奖成果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网”进行为期1个月的公示。

第二十条 奖励委员会向教育部报告评奖结果,由教育部批准、公布评奖结果并授奖。

第五章 异议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有异议的材料组织专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奖励委员会审议裁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第二十二条 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核实,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9篇

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宗旨,以农广校体系为主要依托,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青壮年农民(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者)等为重点,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按照政府主导、完善政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农业生产一线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职业农民塑造工程,探索路径、创设制度、打造模式、积累经验,促进我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承担项目的市县区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将具有“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等5大特征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青壮年农民,按照产业分类开展综合素质系统培训,全省培训3000人,促进大批量职业农民脱颖而出。各地建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培育制度,出台支持政策,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三、实施范围

(一)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二)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

(三)省级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

四、工程内容

(一)开展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系统培训。各地依托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围绕优势产业,将具有“以农业为职业、拥有一定的资源资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等5大特征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组织带头人和青壮年农民作为2013年培育对象,按照“理论授课、基地实训、论坛讲评、异地交流、技能鉴定、跟踪问效”的模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综合素质系统培训,促进大批职业农民脱颖而出。

(二)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各地农业部门要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职业农民培育路径。一是通过培育实践,不断探索职业农民培育方式、方法和路径,并不断充实熟化,打造出适合我省的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二是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要求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研究提出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程序和管理服务内容,分产业制定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认定一批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实行技术帮扶制度,组织技术推广、教学、科研人员与职业农民结对子,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切实增强职业农民的实际操作能力,帮助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三)创新职业农民支持政策体系。各市县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农业、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扶持,突破现有政策体制机制方面障碍,创造性地制定和出台具体办法和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培育工作机制,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激励有志青年和农科学生从事农业,推动形成职业农民队伍。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整合项目资源,制定职业农民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职业农民发展生产。

五、资金安排

省财政支持职业农民塑造工程1000万元,用于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环节——系统培训。据我省去年试点情况,职业农民培育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培育基地教学设备改善补助标准为5万元/基地,实训基地实训条件改善补助标准为5万元/基地。具体如下:

(一)省级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共40万元。

1. 靖边县:20万元,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2. 杨陵区:20万元,配套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专项资金,开展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汉滨区、旬阳县按照安康市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整体推进安排部署,不单独配套资金。

(二)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共300万元。

安康市10县(区)共300万元。全市统一规划,省级补助培育任务为全市1000人,按照标准2000元/人实行补助,计200万元;每个培训基地教学设施改善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计算机、投影仪、摄像机等教学器材;实训基地5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实习操作所需仪器设备、药品试剂、消耗材料等,计100万元。

(三)省级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共600万元。

20个省级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及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30万元,共600万元。其中每个示范点培育职业农民100人,按照标准2000元/人实行补助,计20万元;培训基地教学设施改善5万元,实训基地5万元。

(四)职业农民培育系列教材编写,共60万元。

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万元,用于粮食、油料、果业及其它共12册教材编写。

陕西省农业杂志社:20万元,用于蔬菜园艺和特色农业共7册教材编写10万元,书号费用10万元。

陕西省农学会:10万元,用于畜牧和特色养殖共7册教材编写。

陕西省农干校:10万元,用于公共基础共7册教材编写。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县农业专业化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基础较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的职业农民发育条件。

2.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行政部门将其列入工作重点。

3. 项目实行以县政府牵头,农业局组织,培训机构具体实施的运作方式。培训机构以农广校为主体,必须有自有教师和外聘师资不少于20人,包括农业、法律、经济、信息等各个方面,设施条件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个别在农民培训中优势突出的农业职业院校也可参与。

4. 农业科技实训基地以省市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或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为主,能够代表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最高水平,满足职业农民实训需要。

(二)申报名额

1. 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要上报2013年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 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等。

2. 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市作为一个整体(包括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确定的汉滨区、旬阳县职业农民示范县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经确定的安康阳晨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石泉县明星村职业农民培育示范点),由市政府组织统一申报,但各县(区)政府要上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 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 省级职业农民的示范县要上报2013年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部门、实施部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4. 除省示范县和安康市外,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商洛、榆林、延安市可推荐上报2个,铜川、杨凌、韩城可推荐上报1个,共19个。

(三)申报程序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凡愿意参与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的县(区),确定1~2个产业或专业,由政府牵头、农业行政部门组织、 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具体实施,认真填写《陕西省2013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经市级农业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安康市填写的《陕西省2013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须经安康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

(四)专家评审

农业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3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工作开展。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组织单位,要把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落实相关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实践,大胆创新,扎实做好认定管理,落实农技人员或者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对职业农民一对一帮扶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要强化师资力量,改善教学设施设备,创新培育方式方法,建立职业农民系统档案,加强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各个环节。实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培训机构,改善设施设备,创造良好实习条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第10篇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名市”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名校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名校评选活动。现对第三批名校评选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评选标准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4、9月10日,由市人民政府命名第三批“*市名校”,授予奖牌并予表彰。

第11篇

今年,我市共组织申报镇江市级以上科技计划98项,组织申报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3名,超额完成了镇江市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组织实施本市级科技计划69项,顺利通过了XX—XX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其中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家,星火计划2项;省火炬计划7项,星火计划3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项,科技攻关8项,高技术研究3项,招投标1项,国际合作1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3项,农业科技计划20项,国际合作3项,社会发展科技计划6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新产品试制计划23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项;组织申报科技进步奖11个;组织申报××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8家、高新技术产品30个。新立各级各类科技计划139项,获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和培育计划各1人,获镇江市级以上项目经费2107万元;完成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1项。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9家、镇江市级6家;新增各级高新技术产品16个,其中省级6个、镇江市级10个,预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46亿元(同比增长53.3%),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16%左右,预计产品销售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长55.3%),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16.8%左右,均实现了同比高增长态势。全年专利申请625件,授权312件,全面完成了年度确保目标和争取目标任务,申报省专利产品8个,知识产权试点市顺利通过验收,跃升到知识产权示范市行列。中日合作《××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正式实施,中日合作农业合作交流中心正式签署协议。

一、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年伊始,我局就积极深入企业调研摸底,共征集企业技术需求45项。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我局诚邀中国工程院孙伟院士来我市考察新材料企业,与科达公司就产学研合作事宜正式签约;邀请江苏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赵德安院长考察我市电器制造企业,与镇江天力变压器有限公司和华通电气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在沪浙科技招商活动中,张庙茶场与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签订了茶叶定向服务合作协议;5月,中日合作(镇江)农业交流中心正式签署,为《句容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搭建了更为广阔的技术交流平台;在与北京农林科学院农业生物技术中心就食用菊花科技合作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企业赴京实地考察了该中心和试验基地,对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科技合作进行了探讨,签订了食用菊产学研合作协议;9月,精心组织4家企业共5个项目,参加镇江金秋经贸会和我市“一节一会”活动;11月,组织多家企业共40人次参加首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同时,我局多次组织企业与周边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交流,签订产学研协议15份。通过一系列的校—企互动,使我市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联系日渐紧密,形成了校—企积极共建研发平台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结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年”活动,我市加大对创新机构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创新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激情,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打下了坚实基础。组织申报了依托东南大学以宁武化有限公司为基地的“江苏省先进道桥用辅装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申报了镇江市工程技术中心两家: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为基地的“镇江市核电及船舶用管配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东南大学以科达公司为基地的“镇江市纤维水泥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其中,华阳金属管件有限公司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报的镇江市金属管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批准为镇江市级工程中心,获20万元资助,金钛软件有限公司与印度合作的金钛任务流目标软件项目获镇江市20万元资助,镇江农科所与日本岛根县云南农协合作的高档优质葡萄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获××市8万元资助。促成了佳誉信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共建的“石油催化剂技术中心”,正式筹备了三泰服装与公安武警总后勤部共建的“服装辅料工程中心”。经考核后批准了九龙药材有限公司的“茅山地道中药材研究所”。

二、突出重大项目申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今年,我局注重抓好对激励全市创新创业热情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做到从早从快,高标准、大力度地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对照《指南》,细排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有申报意向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明确专人负责,全程指导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时序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帮助申报单位邀请省内同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先期项目咨询,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理清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思路,确保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材料的编写。针对高层次人才申报的特点,我们在认真研究的同时,积极向兄弟市局学习成功经验。今年以来,共组织申报17项省级重点项目,其中科技攻关项目8项、高技术研究项目3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名。目前,有9个项目获省立项,资助经费近XX万元。其中,《XX吨/年高性能环氧沥青复合材料制备和应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和《常绿彩叶苗木新品种选育及组培快繁技术开发与推广》获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立项、资助经费16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夏瑞夫博士(印度籍)获省批准、资助经费100万元,《高抗病毒西洋南瓜杂交新品种选育》和《红叶石楠、三叶草抗逆种新品种(系)选育》2个项目被列入省高技术研究计划、获资助60万元,《特色樱桃谷鸭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于橡胶行业的高端有机硅延伸产品nxt的开发》等4个项目列入省科技攻关计划、获资助186万元。随着这些高“含金量”项目的实施和高层次人才效应的发挥,必将推进我市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人才高地的建设。 共4页,当前第1页1

三、大力培植规模工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和培植规模工业的政策,鼓励全社会开展技术创新,大力培植规模工业,我们将政策宣传作为重点,税收奖励政策兑现作为抓手,鼓励企业用好用活科技政策。年初在对数十家企业调查摸底后,对产业格局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初步形成了智能化电力电器研发和产业化、数字化视听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化工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我们围绕这些产业和产品群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对30多个项目进行了科技查新,解决了他们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困难。今年以来,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9家、高新技术产品6个,镇江市高新技术企业6家、高新技术产品10个,组织镇江市新产品试制计划23项,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批准骏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5.7%,实现了同比高位增长,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放大特色农业效应,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农业的“五大特色产业”,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依托这一国际合作成果和南京农业大学,及早启动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市申报工作,为此,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精兵强将,开展广泛调研,规划建设方案,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优势集中、实施可靠、富民强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市实施方案,为“××模式”的全面形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我们精心组织,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省级农业科技计划9项,××市级20项。目前,获省立项4项、资助经费126万元,获镇江市立项13项、资助经费103万元。

五、强化考核工作抓手作用,促进科技工作全面提高。

一是加强科技与人才工作考核。年初,根据省科技局长会议和镇江市科技系统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确定了XX年年科技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对XX年年度科技工作以责任状的形式进行了分解。同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市XX年年度镇(开发区)、局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责任状的签订和文件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镇、部门科技与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了镇、部门对科技与人才工作的重视。六月,结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进一步提高了“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认识,提高了各单位对聚集人才高地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市组织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3名,推荐上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4名,推荐上报镇江市杰出人才奖2名,获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人、经费100万元。在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实施过程中,重视与“333”工程、“169”工程和“313”人才培养工程的衔接,优先安排科技人才的科技计划申报。

二是加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领导。我市充分认识开展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市科技局局长为主任的“争创办公室”,认真学习相关考核文件,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分解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确立了“全面通过,争创先进”的目标。确保了定量指标数据准确,定性材料内容详实,科技进步特色鲜明、重点突出,为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争创示范市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以争创知识产权示范市为立足点,狠抓知识产权工作。注重争创工作的硬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科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组织专利申授等工作,专利申请645件,专利授权312件,完成了全年任务的争取指标。加强争创工作的软件建设,通过群发短信、知识产权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拓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面,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认真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展板,配合镇江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展览活动。积极组织18家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充分展示了我市专利成果和名牌产品。科达公司被列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单位,获资助5万元。依照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市的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系,我市一举通过了知识产权试点市验收,跨入了知识产权示范市的行列。

四是认真组织社发科技计划的申报工作。根据省、镇江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共申报××市级社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市人民医院的《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无效的分子基础研究》被列入指令性计划,获3万元资助。

六、强化软环境建设,展示科技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积极升级改造××科技网,为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拓展平台,促进政务信息电子化,办事透明化、监督公开化。现在,《××科技网》已经成为依法行政和接受监督的平台,成为科技成果信息汇集的平台,也必将成为充分展示科技工作新业绩的平台。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得到了加强和重视,共向省科技厅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稿件72篇,被录用的29篇,共有9篇稿件被《××日报》录用。向省科技厅和《××日报》投稿和录用数均为历史同期最高,及时宣传了我市科技工作多方面的进展和特色。 共4页,当前第2页2

二是加强机关职能建设。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积极发挥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市科技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化了全体人员的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有力地调动了全局人员创新创优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分解》。认真组织学习赵亚夫同志四十年如一日立志科技富民的先进事迹,开展了学习赵亚夫精神的大讨论,全局上下积极开展软环境建设,面向全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促进了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的提高、增强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保证了各项科技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强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坚持法制学习,制定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及时上报各类相关材料,保证最安全局的创建。加强科技工作平台建设,经过筹备,科技—质监大楼已顺利开工建设。

XX年年,我市的科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不足、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环境氛围不浓、高新技术产业积聚困难、缺少支柱性产业,针对现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作为,充分发扬科技人的“创业创新创形象”精神,为我市全面冲刺小康社会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七、2009年度工作要点

今年的科技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科技会议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更高标准上实施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奋力推进科技在全面冲刺小康社会目标的支撑作用。

(一)目标任务

新立各类科技计划120项,其中国家级3-5项,省级15-18项,镇江市级40-45项,本市级60项左右,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5亿元以上,科技三项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达到2%以上,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2%,全面完成科技楼建设工程,积极筹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奋力赶超,自加压力,在更高标准上实施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新增镇江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8—10家,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5个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0%以上。到2010年达到90亿元,力争实现1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0%。

2、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联系大学和科研院所10家,邀请专家20名,专家库成员达到100名,征集技术需求50项,促进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20项。

3、积极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争创镇江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

4、加大重大项目申报力度,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激情。积极申报重大项目6—10项,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2项,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各1项、科技攻关计划3—5项。

5、认真实施《××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开展“一镇一园区(基地)”工程建设。申报××市级以上农业科技计划20项,争取立项10项以上,完成8项。

6、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民生工作,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社会发展科技计划4项,立项2项,完成2项。

7、加大调整专利结构力度,努力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全年专利申请达700件,确保专利授权340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市行动方案。

8、争取上级各类科技经费1000万元以上,本级财政科技拔款1000万元以上,自筹科技投入3.5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创业创新体系建设。以科技楼建设为依托,积极开展高新技术服务创业中心建设;以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培育为先导,全面健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以申报镇江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重点,着力提高创新机构的数量;以创新基金为引导,形成多渠道研发投入;以产学研合作为牵引,促成智力和成果进入各类创业创新实体。力争在2010年建成一个创业创新较完备的体系。2009年,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入实质性的创建期,争创××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家,认定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

二是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深入周边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智力和成果与企业对接,将创业创新体系建设与高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来我市创业创新;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主导作用,主动牵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将企业与高校紧密地结合起来,将产学研合作推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企业自身能力,将成功的合作单位推向更高的合作层次,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2009年,联系大学和科研院所10家,邀请专家20名,专家库成员达到100名,征集技术需求50项,促进企业签订产学研协议20项。

三是高位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第一轮“双倍增”计划,我市已于XX年提前完成,比原计划13.5亿元增加了4亿元,达到了17.5亿元。省新一轮“双倍增”计划是在第一轮完成指标基础上再增2倍,我们自加压力,在XX年3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2倍,到2010年达到90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为30%,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较为坚实的科技支撑。为此,我们将大力发展智能化电力电器研发和产业化、数字化视听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新型化工材料研发和产业化、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在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程中心建设、资金引导等方面实行全面扶持。2009年,新增镇江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密企业)8—10家,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5个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2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55亿元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21%以上。 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是奋力争取重大项目。国家和省以及××市的重大项目对企业创业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绩效显著,对一个地区的创业创新有着相当的激励作用。我们将在成功申报9个含金量高的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企业,进一步依托院校和科研院所,将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与产学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创业创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攻关(高技术研究)、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2009年,积极申报重大项目6—10项,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1—2项,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各1项、科技攻关计划3—5项。

五是不断强化科技园区示范辐射作用。以《××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为指针,全面开展“一镇一园区(基地)”建设,不断发展壮大科技示范园区和综试基地,从政策、项目申报、示范推广、科技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促进科技支撑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09年,申报镇江市级农业科技计划20项,争取立项10项以上,完成8项。

六是认真做好社会发展科技工作。切实树立科技服务民生的观念,对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保证是环境友好型、清洁生产型和低耗高产型项目,对涉及民生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申报,将科技工作真正深入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2009年,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社会发展科技计划4项,立项2项,完成2项。

第1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过年好!

春回大地,万物更新。很高兴在新春之际能有这样的机会与大家一起参加这次全市职称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回顾2014年的职称工作,在XX市职称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圆满完成了2014年的责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职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里,首先要感谢XX职称办领导对XX职称工作的支持;其次要感谢各县(市)区职称办各位同仁的帮助和关心。谢谢大家!下面我就XX职称办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及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建议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汇报如下。希望能与各位同仁共同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开政策,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做好初、中、高级职称的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工作。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我们严格执行“一公开、二展示、三考核、四评议、五监督”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各级各类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一是公开政策。将今年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对前来咨询和电话询问者耐心解释,对今年职称工作新政策广泛宣传。二是严格条件。我们对申报人员的各种材料严格审查,一丝不苟,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三是规范程序。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从个人填表到单位审核,从申报推荐到评委评审,严格按程序进行,步步推进,环环相扣,各环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凡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一律不上报,凡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截止到2014年底,我市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数共计5346人,其中高级743人,中级4235人,初级368人,圆满完成徐州市职称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合理安排,简化流程,提供平台,圆满完成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和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徐州市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统一培训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室从上半年开始陆续对全市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行审验,共计审核6000余人次。并对审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合理调整审验方式与时间安排,尽量把流程简单化、简便化,对所审核人员进行细致耐心的文件解读和广泛宣传,圆满完成了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工作。

XX市委党校和市卫校作为我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2014年共组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3500余人次,为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了学习平台和机会。

(三)及时通知,严格把关,逐一审核,评审、考试类资格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圆满结束。根据XX市职称办的通知精神,我们对通过2013年评审或者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各级别人员做到及时通知、认真填表、收缴照片,在逐一核对的前提下办理并发放资格证书,共计386人,其中教育专业252人,建筑专业68人,药学专业18人,交通专业17人,水利专业9人,机械专业1人,农业专业5人,档案专业1人,广电专业11人,环境工程专业1人,中专校专业3人,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严格程序,明确范围,逐人审查,确保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徐人社发[2014]168号文件精神,配合XX市教育局,严格规范过渡程序,准确把握过渡人员范围,逐人审查核实,确保凡不在过渡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予过渡。

此次我市教育系列过度人员共计12624人,目前已顺利过渡高级职称人员2067人,中、初级人员(共计10557人)的过渡审核的数据比对工作也已基本结束,确保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我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的过渡工作。

(五)严格政策,认真审核,不徇私情,做好教育系列中级职称工作评审。在XX市局职称办统一部署下,我市2014年度教育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在经过前期的各校自主积分与公示、能力测试、教育局审验、我科室审验、XX市职称办审验等多个环节后,在2014年12月29 - 30日顺利与XX县进行了异地互评工作,目前共计218人通过评审,已于今年1月5日 - 9日进行公示。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4年的职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教材短缺,师资教学水平不高。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继续教育实施过程中普遍反映,适合我们县(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教材很难购买;XX市委党校和市卫校作为认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目前师资一般只能满足普及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而从提高的角度讲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2、职称评审过程中仍有弄虚作假现象。虽然加大了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审查力度,但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仍然有个别人为了骗取职称,造假业绩、买假文凭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及时加以整改,有力的保证了继续教育和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1、针对专业知识培训教材短缺的问题,我们和主管部门一起自行组织人员编写教材,虽然增加了一些人力物力财力支出,但保证了专业知识培训的正常开展;针对师资教学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从提高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激发技术人员创新能力角度出发,把我们的师资送到一些大专院校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并且经常邀请一些大专院校教师、外部专家来基地对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与其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合作。

2、针对弄虚作假现象,我们在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在各个环节从严把关,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一是在申报、推荐环节要严把关,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未经基层单位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二是职称办加强对重点系列、重点单位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的甄别工作。三是继续实行对弄虚作假材料一票否决制度。切实记录实行一票否决人员的情况,作为评审结束后处理的依据。四是不断完善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在对当事人严肃处理的同时,也要追究其所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凡是有实质性内容的信访件,都要认真查证,逐一落实。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XX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省职称办《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和XX市局职称工作精神,突出抓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这个中心环节,以强化综合管理为导向,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指导,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一)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加强培训工作力度,会同教育、卫生、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文化等部门,依托XX市委党校和市卫校两个培训基地,切实抓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专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积极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成现有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过渡。按照徐州市人社局、徐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职称制度转换的衔接工作,稳妥推进现有教师队伍的职称过渡。严格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做好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职称工作理念,加大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走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规模企业、重点企业和外资企业。举办职称知识专题辅导培训班。加大与协会、商会的合作,密切联系企业,做到政策进企业,服务零距离,切实消除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工作的神秘感和畏惧感,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积极性。

(四)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行程序,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职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的指导、监督,加强对报名资格的审核,会同XX市职称办和人事考试办公室及时协调解决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完成2015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四、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职称的评审与聘任制度,逐步做到评聘分离。  我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实行评聘一致制度,由于受岗位设置的严格控制,中小学的中高级评审指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导致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老教师和部分优秀教师不能按时参加职称评审,严重挫伤了这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徐州实际,实行评聘分离。凡符合评审条件的都可以通过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但不兑现工资待遇,只有在单位结构比列限定的岗位职数内,通过竞争上岗被单位聘任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待遇。这样既对在岗人员形成压力,又调动了部分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