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01:58: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可行性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 项目指导思想及建设背景:
1.据农业农村部消息,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2.为了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扬泰机场二期工程的建设是势在必行。随着机场提档升级,人流、物流、产业流将会迅速聚集,得天独厚的优势,临空经济区建设将成为丁沟的载体和平台,将大批发展要素吸引到这里,机场经济圈正在崛起。
3.光线中国电影世界项目是我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将在空港新城规划区内建设国内规模最大的摄影棚组群。西浦光线电影学院落户,既凝聚着西交利物浦大学多方面的资源优势,又涵盖光线传媒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品牌IP等多领域的实质内涵。两个项目将对地区影视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发展,空港新城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4.丁沟镇朱桥村朱套组位于启扬高速机场互通高速路和安大路机场连接路交汇之间,紧邻机场。朱套,名如地形,四面环水,村落房屋之间小巷多,风景秀丽,有“小江南”的美誉。小村落民风淳朴,人文历史悠久,明朝的举人进士韩如善和朱三嘚曾居住此地。目前,除去首批拆迁户,该组还有65户人家,309人,耕地445亩。该地段将受益于机场利好辐射
二、项目方案、方式,建设规模、实施进度及投资分析(另详):
1.乡村游(农活体验、果蔬采摘、捕鱼)机场旅客变游客;
河道和村道整理;各种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完善;农田、八边地、河流由公司集体承包,统一规划,有机生态种养殖;
2.民宿居民交闲置房屋入股或租赁,一户一方案,改造装潢预算和施工监理(不新增建筑面积,旧房改造)。首批50个床位(经济型、中式精品型、乡村田园风型、集装箱型)。
3.餐饮农家乐,特产便利店,乡村酒吧,烧烤(200人次)
资金来源: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村企合作企业资金+农户个人资金=1000万
三、项目组织、劳动定员、运行操作:
公司运行:扬州市源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户
项目名称:水韵朱套—小江南
四、项目社会效益分析、风险分析:
项目效益达成村居环境好,人人有事做,户户有钱赚,文旅品牌响。
风险分析:1.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严格禁止私搭乱建;2.公司与农户,公司与集体的合同合法合规,要有法律约束效应。村民要树立集体意识、抱团意识、规范意识和大局观念;3.特种行业经营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4. 经济下行,消费滞后,管理可能落后,收益周期延长; 5. 政策性拆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09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09〕3号)及浙江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09〕29号《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就开展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粮食功能区建设,以提高当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开展项目实施。要求各镇乡街道集中力量建设一个连片千亩以上的粮食生产核心产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从而带动我市粮食生产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主要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明确粮食生产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设施、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障碍因子和重点发展方向等,解决重点地区制约当地粮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扩大面积,增加产量,提高效益。
(二)讲求实效原则。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应与各镇乡、街道(乡)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注重资金投入效益,重视千亩畈的长效管理和高产示范活动的延续性。
(三)集中建设原则。省、市、县各级涉及粮食生产的项目将优先实施于粮食生产功能区,集中资金,保障高产示范活动的顺利实施。省、市、县将三级联动推动功能区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四)生态优化原则。注重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注重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内容
(一)配套基础设施。对未进行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土壤障碍因子明确的大畈,优先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对已实施改造,但因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大畈,重点进行针对性的基础设施修复和完善,达到高产示范的生产要求。
(二)开发冬季农业。对全年抛荒的农田实行土地流转,对空闲时间超过3个月冬闲田实行季节性转包,将土地集中到种粮能手的手中,有效制止农田抛荒。积极开发利用冬闲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要大力推广油菜—稻、蔬菜—稻、春粮—稻、绿肥—稻、草莓(西瓜)—稻等稳粮增效种植模式。
(三)实行统一服务。通过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服务小分队、实施小组等组织,在功能区积极开展“五统一”服务。
(四)示范先进技术。以优质高产良种、省工节本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无公害安全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肥药双控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和机械化插种收割等技术为示范重点,根据当地实际明确主推技术,每个功能区落实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面积,提高技术到位率,扩大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五)开展高产攻关。通过良种良法配套,以提高单产水平,夺取作物高产为目标,开展高产攻关,研究高产规律,提出高产配套技术,做好苗情观测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每个功能区设立若干块高产攻关田,要求高产攻关田占总面积的1%以上。
(六)组织技术培训。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努力提高技术到位率。每个功能区每年举办相关的技术培训,努力扩大培训面,做到每两年对功能区内所有农户轮训一遍。
(七)加强辐射带动。在功能区中树立牌子,标明应用的作物品种、技术、目标产量、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在关键生产环节,组织管理人员、农技人员、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等进行参观考察,每个功能区每年组织召开现场会1次以上。要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带动技术普及,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项目申报
粮食功能区建设实行项目申报制,一年申报,三年实施。
(一)申报条件
1、符合规划要求。选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应符合当地镇乡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范围明确,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
2、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一般为乡(镇)、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场或种植大户等。
3、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含1000亩)。
4、有明显的示范效果。功能区所在区域应属于当地粮食主产区,交通相对便利,农户集中,示范带动效果较好。
(二)申报立项
在项目申报时,须编制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项目实施地点、规模;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及分年度目标;分年度实施计划及主要措施;分年度资金筹集及使用安排等。可行性报告上报市农业局,由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汇总后,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和评议论证,提出立项计划,报省政府审核批准后下达立项计划。
(三)申报要求
要求每个镇乡(街道)至少确定一个点,编制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格式参照《*市农业建设储备库项目立项指南》的《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材料要求一式5份,于6月底前报市农业局粮油站,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把粮食功能区建设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依靠科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务必抓出实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加大行政领导和技术指导力度,确保粮食功能区建设顺利开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无线、卫星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等)。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规划,确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负责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第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四)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五)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第七条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保障及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6、运营规划。
(三)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五)筹备计划。
第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筹备计划。
第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台名、呼号等原则上应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一致。
台标可以由图案、汉字、数字和字母组合而成,并与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他机构已使用的标识有明显区别,播出时在屏幕左上角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频道的标识应
以台标为主体,与频道名称或简称、序号等组合而成。
第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因其他原因变更台名、呼号的,申请书中应充分说明变更的理由。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须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
申请书中应说明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理由及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影响。
第十三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建设和技术发展规划,利用卫星方式传
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广电总局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以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和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运营规划。
(三)节目审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六)筹备计划。
第十五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合法存续期间,可以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设立分台,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三)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第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分台,应于开播前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五份。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广电总局对申请材料做最终审查,申请
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广电总局对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并同时对批准开办的每套广播电视节目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需继续开办,须于有效期届满180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换发。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按原设立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广
电总局审批,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收回。
第二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播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
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批准,连续停止播出超过30日的或自广电总局批准之日起超过180日尚未开播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频道可区分为公益性频道和经营性频道两类。允许两类频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目标要求,从机构设置上适当分开,采用相应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生产
经营方式。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跨地区合办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
第二十四条合办广播电视频道及栏目,应由该频道或栏目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资源及设置规划;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条县级广播电视台原则上不自办电视频道,其制作的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频道预留时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审批管理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的技术方案、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应符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年9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无线、卫星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等)。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规划,确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负责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第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四)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五)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第七条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保障及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6、运营规划。
(三)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五)筹备计划。
第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筹备计划。
第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台名、呼号等原则上应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一致。
台标可以由图案、汉字、数字和字母组合而成,并与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他机构已使用的标识有明显区别,播出时在屏幕左上角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频道的标识应
以台标为主体,与频道名称或简称、序号等组合而成。
第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因其他原因变更台名、呼号的,申请书中应充分说明变更的理由。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须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
申请书中应说明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理由及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影响。
第十三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建设和技术发展规划,利用卫星方式传
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广电总局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以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和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运营规划。
(三)节目审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六)筹备计划。
第十五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合法存续期间,可以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设立分台,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三)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第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分台,应于开播前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五份。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广电总局对申请材料做最终审查,申请
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广电总局对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并同时对批准开办的每套广播电视节目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需继续开办,须于有效期届满180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换发。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按原设立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广
电总局审批,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收回。
第二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播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
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批准,连续停止播出超过30日的或自广电总局批准之日起超过180日尚未开播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频道可区分为公益性频道和经营性频道两类。允许两类频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目标要求,从机构设置上适当分开,采用相应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生产
经营方式。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跨地区合办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
第二十四条合办广播电视频道及栏目,应由该频道或栏目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资源及设置规划;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条县级广播电视台原则上不自办电视频道,其制作的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频道预留时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审批管理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的技术方案、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应符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
面对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县从创新管理机制入手,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的管理,通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优质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把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农业综合开发具体工作中。
一、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奠定优质工程基础
2012年该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一)项目乡镇先对拟建项目进行初步的调查勘测,找到阻碍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改造方案和建设规划,并进行项目概算,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二)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对农民筹资投劳的组织、因项目实施引起的土地调整等事项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三)公示项目概况和农民筹资投劳数量。(四)召开村民大会,对项目建设和筹资投劳进行公议,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建设,并承诺承担筹资投劳,才能向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申报。(五)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上报项目,特别是其中农民筹资投劳“一事一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符合立项标准的编入计划上报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过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提高了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初步落实了农民筹资投劳的任务,把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未成,并有效地减少了帽子项目、人情项目,为项目地建设创造了良好地实施氛围。
二、理顺项目监管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本着“理顺机制,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巩固和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单项工程建设费用降低5%。(一)推行重点工程招投标制。由县农开办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和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统一发标、统一投标、统一开标、集中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合同的程序,对棠棣、吉田、雷家中低产田改造等财政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和议标。(二)实行工程监理制。2012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由宜春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在严把工程建设中开工关、材料关、工序关、质量关,施工单位所用材料,每进行一道工序,首先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三)试行群众督查制。2012年,由项目村组推荐10名群众信得过,认真负责的农民,在技术人员现场培训指导后,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督查,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力度。(四)落实县级报帐制。将上级拨入的农业开发无偿资金全部纳入县级报帐的范围,群众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建立台帐,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资金到位后即按工程实施情况落实到项目。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由监理单位核定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县农开办和县财政局审核后,分期申请预借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帐资金,直接到承包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的有效使用率。
三、建立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工程运营正常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护,特别是管护资金的落实一直困扰着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部门。2012年,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参考其他地方做法的基础上,对当地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建成项目采取租赁、承包、出让等多种方式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确保了项目工程的完好率和长远效益的发挥,达到了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建设目的。(一)山塘水库以村组为管护主体,以村组长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其管护资金采取租赁水面经营权的方式筹集。(二)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林等林业工程以乡镇为管护主体,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由承包户自筹资金进行经营管护,并获取经营收益。(三)机耕路、田间灌排渠道等公益型工程则以村组为管护主体,村组长为管护责任人,组织落实管护措施。通过这些具体的措施,2012年建成的12.7公里渠道,2116处桥涵闸配套,13.8公里机耕路,2座山塘水库,0.2万亩水土保持林,0.03万亩水源涵养林,130亩白茶园及10亩白茶育苗基地都落实了管护责任人,签订了管护责任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各项农业综合开发新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机制的创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质量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一些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得到解决,促进了当地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解决的新问题。
(一)由于农村耕地相互穿插,并以组为单位核算,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客观上会存在一些组,或者的现象。按照目前占用耕地由受益农民分摊的主要做法,占用耕地多、受益面积少的组则不愿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造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法获得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通过的局面,而影响农业综合开发的开展。建议可由受益面积大、而占用耕地少的组对受益面积少、而占用耕地多的组进行补偿,或者由项目乡镇每年集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承包租赁及出让收入作为补偿基金,对对受益面积少、而占用耕地多的组进行补偿。
(二)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的田间渠道、机耕路等公益型工程虽然落实了管护责任人,但管护资金仍按由受益农户分摊,村组补助的方式筹集。按照多予少取的精神,省已取消统筹金、农业税和减少了农民义务工,工程管护资金按以前的方法筹集,难以落实。建议由项目乡镇集中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承包租赁及出让收入,统筹安排,作为管护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
第二条渔业航标的规划、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渔业航标,是指在渔港、进出港航道和渔业水域主要供渔业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包括视觉渔业航标、无线电导航设施和音响渔业航标。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航标管理和保护工作。
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地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农业部、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
第四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渔业航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全国渔业航标总体规划,报农业部批准。
地方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根据需要编制本地渔业航标规划,经省级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批准后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渔业航标规划应当符合全国渔业航标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六条渔港水域的渔业航标规划与建设,应当纳入渔港总体规划并与渔港建设同步进行,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第七条渔业航标由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依照规划设置。
因航行安全确需对设置的渔业航标进行调整,已列入全国渔业航标总体规划的,应当报农业部批准;未列入全国渔业航标总体规划的,应当报省级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批准。
第八条经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同意,专业单位可以在渔港水域和其他渔业水域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撤除、移动位置或变更专用航标其他状况的,设置单位应当报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批准。
设置专用航标,专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专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航标的设置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航标种类、灯质和设置地点;
(四)标体设计和位置图;
(五)经费预算及来源;
(六)渔业航标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撤除、移动位置或变更专用航标其他状况的,专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提供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及原专用航标批准设置文件的复印件。
第九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专业单位设置、变更专用航标的指导和监督,并及时将专用航标的设置和变更情况报省级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设置的渔业航标和专业单位设置的专用航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渔业航标的设置、撤除或位置移动及其他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渔业航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渔业航标设置、改造、维护与管理情况及有关批准文件、技术资料、图纸、维修项目和航行通告等。
第十四条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制定渔业航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渔业航标进行维护保养。
专业单位设置的专用航标,由设置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渔业航标初次使用、停用、发生故障或功能改变,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航行通告,同时上报省级渔业航标管理机关,以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渔业航标损坏、失常、移位、漂失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渔业航标附近设置影响渔业航标工作效能的灯光或者其他装置。
第十八条在视觉渔业航标的通视方向或者无线电导航设施的发射方向,不得构筑影响渔业航标正常工作效能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影响渔业航标正常工作效能的植物。
第十九条因航道改变、被遮挡、背景等原因影响渔业航标导航功能的,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及时清除影响,必要时应当撤销另设,以保证其正常导航功能。
第二十条船舶航行、作业或停泊时,应当与渔业航标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对渔业航标造成损害。
船舶触碰渔业航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报告。必要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及时设置临时性渔业助航标志。
第二十一条进行渔港建设或其他施工作业,需移动或者拆迁渔业航标的,应当经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同意,并采取替补措施后,方可移动或拆迁。移动、拆迁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依照前款规定移动或者拆迁渔业航标的,施工单位应当向渔业航标管理机关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一)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渔业航标移动或者拆迁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移动或者拆迁位置图;
(四)临时性渔业助航标志设置方案;
(五)渔业航标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将渔业航标的移动、拆迁和重建情况报省级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渔港及其航道和其他渔业水域因沉船、沉物导致航行障碍,碍航物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立即将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深度等情况准确报告所在地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并设置规定的临时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碍航物所有人或经营人未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渔业航标管理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设置临时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所需费用由碍航物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禁止下列危害和损坏渔业航标的行为:
(一)盗窃、哄抢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侵占渔业航标及其器材;
(二)非法移动、攀登或者涂抹渔业航标;
(三)向渔业航标射击或者投掷物品;
(四)在渔业航标上攀架物品,拴系牲畜、船只、渔业捕捞器具、爆炸物品等;
(五)损坏渔业航标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禁止破坏渔业航标辅助设施的行为。
前款所称渔业航标辅助设施,是指为渔业航标及其管理人员提供能源、水和其他所需物资而设置的各类设施。
第二十五条禁止下列影响渔业航标工作效能的行为:
(一)在渔业航标周围20米内或者在埋有渔业航标地下管道、线路的地面钻孔、挖坑、采掘土石、堆放物品或者进行明火作业;
(二)在渔业航标周围150米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在渔业航标周围500米内烧荒;
(四)在无线电导航设施附近设置、使用影响导航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幅射装置、设备;
(五)在渔业航标架空线路上附挂其他电力、通信线路;
(六)在渔业航标周围抛锚、拖锚、捕鱼或者养殖水生生物;
(七)影响渔业航标工作效能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渔业航标管理机关给予奖励:
(一)检举、控告危害渔业航标的行为,对破案有功的;
(二)及时制止危害渔业航标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捞获水上漂流渔业航标,主动送交渔业航标管理机关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由渔业航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论
(一)项目名称
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项目(一期)
(二)建设单位
舒茶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
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项目(一期)选址位于舒茶镇茶园村,建筑场地东临茶园村北头村民组农田,西临陈家大院,北临原舒茶清泉自来水厂,南临舒茶交通服务站。地形平坦,地貌单元简单,无不良地质作用,G20国道在门前穿过,交通便利,场地稳定,适宜建筑。
(四)建设内容
该工程计划建筑面积约2904m2,5层建筑,负一层为配套用房、公共区、餐饮区共计573m2,一层在负一层的基础上添加了会议室和大堂建筑面积为726m2,二三四层均为住宿区和公共区,均为535m2,
一期工程主要用于建设餐饮、购物、住宿、休闲于一体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楼主体框架工程。
(五)建设年限
本工程项目计划工期 个月。
(六)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380万元。
(七)效益分析
1、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楼位于C20国道旁,南临舒茶交通服务站,交通便利,人、车流量大,有利于吸引来往人员消费,推动我镇经济发展。
2、完成集餐饮、购物、住宿、休闲于一体舒茶一二三产服务楼,建成后,需要大量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可以解决附近群众的就业,增加收入。
3、一二三产综合服务楼的建成将带动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的发展,从而推动我镇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
二、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二)建设的必要性
以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楼为依托,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三、建设规模
(一)建筑等级
建筑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二)建筑面积
2904m2
(三) 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四、项目选址
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项目(一期)项目选址位于舒茶交通服务站北侧。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本工程估算根据方案及有关说明,按现有基价及费率同时参照同类型建筑预结算情况进行估算。
(二)主要指标
1、总建筑面积:约2904㎡
2、造价指标:约3000元/㎡
3、项目总投资:约38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清理回收扶贫资金380万元
六、效益分析
(一)项目对社会影响分析
一二三产综合服务楼建成后,将带动周围群众就业,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为我镇农民增收。
(二)环境影响评价
1、工程施工期间,土方开挖及设施噪音、施工垃圾不可避免将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一定影响。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对噪声、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当地水环境及周边植被不被破坏。
七、结论
综上所述,舒茶一二三产综合服务项目(一期)可行。
一、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的内容
效益是一个高层次的综合反映,任何经济行为其着眼点无一不是围绕着效益,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也应围绕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展开。
(一)专项资金经济性的评价内容经济性指对一些活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其资源消耗量降低到最低水平。对于专项资金的经济性审计,以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资金为例,就是要检查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在立项前是否进行了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时是否有小项目套大项目、假立项或相同项目重复立项问题;检查国家、省级财政预算单位在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时是否及时足额,项目资金有无实际到位,拨付到位率是多少,应配套的资金是否及时配套到位,有无影响项目执行的进度;检查项目支出总额和构成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是否有损失浪费、截留挪用或体外循环的行为,有多大比例的资金从总体上发生损失浪费和跑冒滴漏现象;检查真正用于项目资金的比率,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有节余等。
(二)专项资金效率性的评价内容效率性是指产品、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活动与其消耗资源的关系。一项有效益的活动应该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一定的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或实现一定的产出使用最少的投入。对于专项资金的效率性审计就是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和对宏观经济调控发挥作用,对项目进行立项;资金分配和安排是否向这些专项资金项目倾斜,从而发挥专项资金的资助作用。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应审查省中小企业管理局关于该项目的支出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审查中小企业管理局、发改委、财政部等被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管理制度,省中小企业管理局是否对申请的中小企业的资格条件以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是否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了专家评审制度,这一过程是否独立、公开、透明等,省级财政部门是否对省级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交的项扫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核,预算的审批、资金的拨付等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审查项目支出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健全有效,具体执行是否遵循项目申报的规定和使用管理办法,有无因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落后导致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中小企业管理局、发改委、财政部等资金或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是否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专项资金效果性的评价内容效果性指项目、计划或其他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效果之间的关系,即产品、服务和其他形式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既定的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及其他预期效果。对于专项资金的效果性审计就是要审核专项资金支持的目的是否达到,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差异多大,从项目决策、建设、运营各个环节审查,有无决策失误,工程质量隐患,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项目闲置难以运营等不合理问题。例如,对于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项目,需要评价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项目完成后,农村用电量提高了多少,线损率减少了多少,并与改造前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还有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资助中小企业的项目完成后,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多少,新产品开发成功率达到多少,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在全国上升了多少位,并与资助前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
二、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是建立专项资金评价的载体,专项资金的效益必须通过评价指标予以体现。建立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评价指标应与审计目标有直接的联系,不能因为容易收集就使用。只有从审计目标出发,围绕审计目标来选择和确定审计标准,才能有的放矢,达到预期的效益审计效果。就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情况而言,必须要围绕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的主要目的来进行选择,才能确定所需的“合适的”审计评价指标。
(二)完整性原则由于专项资金涉及多因素、多目标,专项资金支出的结果往往包含着多重的社会、经济及环境目标的要求,不同的因素或指标包含的整体特征信息不同,因此要全面地认识评价对象,必须选择多指标,所选择的评价指标必须能反映整体特征的多信息,将各指标的评价值综合在一起,所得出的结论能够在整体上反映被评价对象。因此,建立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要考虑定量与定性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价指标的有机结合,现实效益和长远效益的有机结合,现实效益与潜在效益的有机结合、社会宏观效益与行业、单位微观效益的有机结合等。
(三)分层原则由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对象特殊,不仅种类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且使用目的不同。既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服务,又有使居民受益的公益项目及造福子孙后代的公共资金项目,还有对国有企业的盈利性支出。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的目的又可以分两个层次:直接目的是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最终目的是检查公共资源责任,即财政资金的决策和使用责任。因此,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指标的建立应有层次性,既有带有指导性原则的公共资源责任的总体评价指标,又有对总体指标补充的具体评价指标。
(四)可操作原则指标不仅要科学客观,能够得到社会、专家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而且要简明扼要、实用、可操作,要易于判断、理解和接受,表达要清楚,不存在分歧,同时,这些指标的选择上可以获得连续的官方统计数据,避免随机波动,获取需要的资料应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所选指标要便于横向与纵向的分析研究,具有便于国际对比交流和国内通用的特点。
(五)适当原则效益审计侧重于战略评价,因此,指标的设置在反映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基本特点的基础上,不宜太多,数量要适当,指标之间要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相关性,避免指标相互重叠和重复评价,避免指标评价结果相互抵消。
三、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专项资金项目虽然点多面广,项目繁多,但专项资金的使用政策性强,资金的安排一般围绕国家或地方政策要求的目标,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资金的筹措都有中央、地方、部门和单位多方出资,且具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与办法。专项资金项目效益审计指标不可能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指标体系,但可以制定一个基本的、指导
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基本的评价体系可以由国家统一制定,对特定用途的具体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需要与专项资金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共同研究确定。因此,根据我国现阶段审计工作水平,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专项资金效益审计评价体系应包括指导性的评价指标和针对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在此主要探讨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至少应包括:资源占用及利用指标、管理活动评价指标、社会和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具体到效益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其指标的确定又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项资金效益审计经济性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专项资金的经济性包括四个基本评价指标。
(1)项目可行性论证比重。大的专项资金项目都要求立项,而立项前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这是专项资金项目投入的第一道关口,项目可行性论证比重应是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与实际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的比例,符合要求的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数不包括小项目套大项目、假立项或相同项目重复立项的项目。
(2)配套资金到位率。专项资金一般都是中央、地方、部门和单位共同出资,现在许多项目只有中央资金能到位,其他方面出资难以按期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发挥其作用。配套资金到位率是实际到位的资金总额与项目计划投入额的比率。
(3)项目资金节约率。投入计划资金数与实际资金数不可能相等,项目资金的节约应上交。项目资金节约率是资金节约额与项目计划投入额的比率。
(4)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率。专项资金使用中普遍存在着损失浪费、截留挪用等行为。这项指标为实际用于专项的资金与中央、地方、部门配套资金总额的比率。
(二)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效率性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专项资金效益的效率性应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评价指标:
(1)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每一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安排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一定的目标,项目的执行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值,是发挥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资助作用、实现其目标的关键。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是可行性的实际效益值与可行性目标效益值的比例。其中,实际效益值可以通过成本效益分析结果值确定,可行性目标值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标准值确定或根据行业标准值确定。
(2)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度。我国财政对于每一个重要的专项资金项目都要求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度是健全有效制度的个数与要求执行的管理制度总数的比例。
(3)审核审批的比重。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审批是实施财政监督、保护资金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审核审批从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资金下拨到项目的验收都应有审核审批。审核审批的比重是实际审核审批次数占要求审核审批次数的比例。
(4)项目招投标率。为了降低专项资金项目的成本,一般都要求对大宗材料、机器设备进行招投标。项目招投标率是实际项目招投标的资金额与制度要求招投标的资金额的比率。
(三)专项资金效益审计效果性评价指标的确定由于专项资金项目投入的政策性强,主要作用是有助于宏观经济的调控,项目本身投入的效益相对低,考核和评价效果性的指标相对复杂,是实践中的难点,但是可以通过建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指标体系来评价。因此,评价专项资金效益的效果性指标应包括以下三个:
(1)宏观经济效益增长率。专项资金项目的宏观经济效益对于不同的专项资金项目是不同的,实践中需要与各种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共同研究,也是可以确定的。例如,对于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资金的投入,可以用改造前和改造后的农村用电量的增长率,以及改造前和改造后的线损率的降低率等具体指标来评价其宏观经济效益;对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可以用资助前和资助后的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增长率,或改造前与改造后的新产品开发成功率的增长率等具体指标来评价其宏观经济效益。宏观经济效益增长率在使用时需根据具体的专项资金项目的宏观经济效益指标来确定。
(2)社会效益增长率。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对于不同的专项资金项目是不同的,实践中也需要与各种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共同研究,也是可以确定的。例如,对于扶贫资金的利用,可以用资助前和资助后的脱贫人数增加率来评价其社会效益;对于农业资金利用,可以用资助前和资助后的脱贫率来评价。社会效益增长率在使用时同样需根据具体的专项资金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来确定。
1.1 论文选题背景
从上个世纪的末期以来,我国的城市化速度增长较快,同时也给房地产业提供了一个比较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房地产投在从1993年的1937.5 亿元到 2003 年已经增长到 10106.1 亿元,在这十年之间已经增长了 4.2 倍,而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为 17.96%同我国全社会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相比而言低了 1.5个百分点,但是同我国同期 GDP增长速度相比还是远远高出,于在2007年已经出现了 5 年的高增长,而我国的国内也出现了十分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为了将通货膨胀现象控制,我国于 2008年开始实施紧缩型的货币政策,而因为次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出现了十分严重的金融危机,而这中情况之下,直接导致我国的房地产业在2008年出现低迷现象,使得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衰退现象,为了刺激经济的复苏,在2008年的开始,我国各地政府推出了相关的政策不断促进房地产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出现新的发展态势,从2012年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来看的话,出现了上半年回落而下半年稳定,而到了年末之时则出现了回升现象,从价格的角度来说,在 2012 年的全年,我国 70 大中城市之中新建商品房住房的价格比降低的城市数量从之前的 49 个降到 8 个,而二手住在比降低的城市数量降到 10 个,在这之中、一线城市比如说北上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则分别上涨了 1.7%、1%、2.3%、8%同新建商品房相比而二手住在的价格则分别累积上涨了1.6%、0.59%、2.6%、1.2%,从2013年我国房地产业的事业总体发展态势来讲,当前我国已经同“高增长”的时代告别,而在“稳中求进”的政策之下,我国的宏观政策也逐渐加大了“预调微调”而当前的外部环境依然比较严峻,现在已经逐渐演变成依靠内需为主而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所以,在 2013年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提升,宏观经济的形势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变得更加积极。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前期的投资效益分析,以及变为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之中的必须经过的一个环节。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评价工作则就会变成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则就表明,做好争取的投资效益的分析,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决策的先决条件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决策的文件,同时也是其他相关投资者进行合作的主要依据。否则如果决策失误的话,一方面将会将大量的资源浪费,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诸多不便,甚至还会影响到企业的资金状况,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一定的打击,可能还会出现银行贷款沉淀,进而出现烂尾楼。所以,必须加强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的效益评价。
沈阳Y房地产公司G小区开发项目是Y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承建的,该公司于1992年成立,属于营口港务集团,是经过省建设厅批准成立,有着三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公司开始创建之时,坚持做责任地产,着力打造“营口港”品牌,旗下所开发的项目主要有外理外代综合楼、抚顺石化大厦、港丰康乐中心、营口港宾馆、新港小区住宅等等工程,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其开发的新港小区被评为辽宁省优秀示范小区。
1.2 论文选题意义
对于沈阳Y房地产公司G小区投资价值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三个重要意义:
1.2.1 保证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G 小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75788.84 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 112727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85067 平方米,车库、储藏建筑面积 10305 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 17355平方米,其投资规模 15123 万元。因此,只有加强对 G 小区项目背景、市场状况、经济效益及其风险评估的进行深入研究,才能保证该项目投资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而达到预期的投资效益。另外,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其资金需求量大、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及牵涉面广泛等特征,就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之上。
1.2.2 保证项目投资的开发价值
一般情况下,投资价值分析是为了更好的研究该项目的可行性。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其实是研究项目到底是否可行,能不能做,假若做了,那么企业将得到什么样的收益,同时还研究了该项目如何去做的方法。而辽中位于辽宁省中部,地处辽河流域下游,属辽河、浑河冲积平原,属大陆性气候,春季多风,夏季濒雨。境内主要有辽河、浑河、蒲河、细河等。可利用地下水资源 5.9 亿立方米。全县区域面积 1460 平方公里,辖 17 个乡镇,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 501627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约10万,劳动力资源丰富。辽中县有汉、蒙、回、满、锡伯等13个民族。辽中在2010年,地区GDP实现246 亿元,相比2009年的GDP增长了 34.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俗称: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实现15500元,相比2009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6.3%;而对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0050元,相比2009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23.2%。因此,辽中县是真正的北方生态水城。同时辽中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营造以县城、茨榆坨、肖寨门为中心的核心经济区,沿产业大道的综合发展为主轴,通过北部生态农业片区、南部工业片区以及沿蒲河、浑河、
辽河的滨河生态景观带,实现本县的“一心,一轴,两片,三带”县域空间结构。因此本项目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由上述可知,只有通过合理的投资价值分析,确定该项目的可行性指标,才能得出最佳项目方案,使投资获取最大经济效益。 第 2章 理论基础
2.1 项目评估理论
在房地产开发之中不可离开房地产项目开发评估,其可以给房地产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判定依据。投资从根本上来说,则是为了获得一定的利益,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在这之中,风险指的是在投资收益之上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则是投资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也会得到一定的风险。所得到盈利可以会多,也可能盈利比较小,甚至还会出现亏损现象,当前任何一个投资都有可能包含着风险以及收益两个因素。通常情况之下,当地产项目开发则是使用一部分投入而得到一定的产生,同时投入是比较现实的以及确定的,然而产出则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不确定性。同时房地产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则是应该对此种投入以及产出进行一定的衡量,之后进行探讨其是否值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风险之下,以后的收益,是否可以证明当前的费用 支出的合理性。
2.1.1 经济效益评估
所谓的经济效益就是指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一般来说也就是花费最少的劳动能尽量获得教多的经营成果,或者是以平等的劳动尽可能获得更多的经营成果。由此不难看出,经济效益的评估是资金占用、成本支出与有用生产成果之间的比较。人们口中的经济效益好,即就是指资金占用少,成本支出少,有用成果多。而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和成本,投资回报率和投资回报率是可行性研究的数据中最重要的基础。该项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成本的经济评价,房地产企业是实现的根本保证预期的收益。在正常情况下,该项目经济评价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成本考核和成本评估阶段;二是基于成本或成本评估阶段,增长的经济指标已审批的基础成本评估,以评估的基础上完成的项目,以使评价指标的项目成果项目的评估;三是项目的经济效益事前评估体系的建立,本阶段重点是重视老化性的体制特征和加强科学评估、经济评估的合理性及全面性。经济评价的第三阶段是全面预算管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整个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房地产项目只能通过房地产管理活动,经济评价,研究是否盈利和盈利水平。为了更好的与成本的经济评价解决招投标过程估计矛盾的问题和使用的房地产项目内部固定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建立科学,合理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静态盈利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是项目的动态经济评价的主要方法。此外,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仅要考虑,以避免项目开发的风险项目的财务评价,而且不确定性分析的经济指标。
2.2 可行性研究理论
其可行性研究指的是在当前的环境之中,其投资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项目,需要进行系统分析以及对项目投资的必要性进行综合研究。项目在技术、经济、法律、社会以及生态等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论述以及评价,其是决策者进行投资决策可靠以及准确的根本保证。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则是对规模、开发项目的必要性、投资效益、项目实施的市场条件、企业融资能力等等方面,而进行全面的调查以及全面的经济技术分析探讨,在一定的程度之上可以决定开发项目可否值得投资、以及如何使用较小的成本得到较好的投资效益的方法,这样就可以提供决策依据的有效方法。
2.2.1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指的是基于此项目的复杂程度、行之和规模的不同,依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广度和该项目的所处的时期,将投资机会划分为初步、详细、投资机会研究以及项目评估四个时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研究的内容主要有对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经营方式以及租售价格的确定、财务评级以及不确定性的分析。
2.2.2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作用与意义
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的阶段,做好可行性研究是其基础,同时也是做好项目审批的依据,所以当前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将投资项目划分到我国投资计划之中,特别是我国应该在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开始进行房地产项目,而其主要的依据则是做好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同时可行性研究则是对项目资金做好筹集以及对其后阶段的规划管理、编制设计任务书以及开发商同各个方面而签订的合同的主要依据。
房地产开发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对当前城市规划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的研究,同时还需要做好城市地质、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收集,也应该对项目规划条件之中指标和经济参数,同时也应该掌握好对于设计、法律、财务等等方面的知识,那么才可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管理有一定的认识。才可以制定出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的可行性报告,那么投资者才可以得到具有一定决策指导性的意见。
第3 章 投资项目背景..........11
3.1 开发商概况...........11
3.2 项目概况........11
3.2.1 项目名称和简介........11
3.2.2 主要建设规划要求 ............12
3.2.3 投资概况.........12
第4 章 投资项目的市场分析..........15
4.1 沈阳市经济环境分析........15
4.1.1 政策法规环境分析..........15
4.1.2 城市与区域规划环境分析 ..........16
4.1.3 行业准入分析............19
第5 章 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26
5.1 项目的投资预测及资金筹措........26
5.1.1 项目总投资与总成本预测 .........26
5.1.2 销售收入估算........27
5.1.3 税金及利润..............29
5.1.4 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30
第 6章 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
6.1 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6.1.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辽中县商业街内,建设范围为西至规划路,东至商业街,北靠北三路,南抵北环路。项目用地周边均为现有居民区。
本项目开发地块以北 2 公里即是京沈高速
公路,以北 5 公里即是辽中火车站,以南1公里为辽中商业中心,交通十分便捷。 ; 本项目周边环境优美,利于居民生活。
6.1.2 项目主要污染源
(1)执行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
(2)主要污染源
本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将对拟建区域的自然环境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有:
一是建设期间水泥、沥青、砂石料、钢材、各种墙体材料、管材及开挖的泥土等料场占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二是工程竣工后,运行设备和行驶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废气、尘埃等对环境的污染。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是通过项目单位与之相应的资质单位来承担,此报告不仅仅需要从工程的角度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定性的分析,也应该提出与之相应的处理方法,对其进行定量的评价。
6.1.3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时期,开挖泥土以及种种建筑材料一般会被堆放在施工的现场,出现刮风或者是车辆经过之时,就会扬起一定的尘土,也会增加大气之中的悬浮颗粒浓度,进而也会污染环境。使附近的居民区、建筑物和植物蒙上厚厚的尘土,也会给城市环境以及居民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在雨天之时,因为雨水的冲刷,和车辆的碾压,导致施工现场的混乱,进而对行人造成诸多的不变。
施工期间的噪音主要来自工程建设时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的运输。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居民的工作和休息。
为减小施工期环境影响,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同时要提倡在施工场地应该文明施工,对环境工作价钱加强管理,如此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带来的影响。
第 7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7.1 G 小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结论
继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战略之后,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辽中作为沈阳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独特的政策优势和区位条件。辽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提出了近海的理念,规划设计了沈西工业走廊辽中段两侧 668 平方公里开发建设近海经济区。因此本项目的区域发展前景较好,在未来几年的土地成交量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而购地者则是一些品牌开发商,在诸多的品牌开放商联合作用之下,那么整个区域的地价将会被提升。当前,辽中县低价以及房价已经开始快速提升,具有一定的升值空间。而辽中县委、县政府用科学的视角审视辽中经济的发展,从战略的高度、长远的角度力推辽中工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近海经济”概念,成立了沈阳近海经济区。俯瞰辽宁经济版图,辽宁沿海经济带俨然是一张蓄满力量的弓,沈西工业走廊是一根弦,那么沈阳近海经济区就是一只蓄势待发的箭。近海经济区,正在从母城沈阳附属地区转化为具有专业化职能、服务中心城市、支撑中心城市发展的新区,成为沈阳城市功能传递的枢纽、向临海地区延伸的触角和出海口。如果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入区项目,政府需要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说沈阳 Y 房地产公司则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先例。创设出一个良好的开发环境,于此同时 G 小区则是该公司相关产品的延续,同时对于G小区项可以成功进入到沈阳事项之中,也给 Y 房地产公司品牌营销有一定的意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折合,下同)或社会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属于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列入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主要包括:
(一)国家、省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
(二)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战略影响的重大项目;
(三)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
(四)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基础产业项目和高科技农业项目;
(五)关键领域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
(六)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第三产业项目;
(七)利用外资、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项目;
(八)对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九)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大项目;
(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阶段的不同,划分为预备项目、前期项目和年度在建项目。
(一)预备项目是指列入本市五年规划期和远景规划期内,需要开展规划调研、论证准备工作的项目。列入预备项目的,进入项目库管理。
(二)前期项目是指开展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正在办理报批手续的项目。
(三)年度在建项目是指当年可完成报批程序且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重大项目,以及上一年度结转的续建重大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重大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协调机构,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订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
(三)组织财政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写、评审;组织、协调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谈判,提出投资基本融资方案;
(四)对社会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工作;
(五)负责对年度在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协调重大建设项目与有关部门、镇区或单位的业务关系,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定期向市政府汇报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进度不理想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及项目后评价。
第五条市建设、交通、经贸、水利等部门是重大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的施工监督机构,主要负责:
(一)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对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向市政府汇报重大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项目设计的编写、评审,协助编制、报送各相关专项报告。
第六条市属有关单位是重大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一)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报市重大建设项目;
(二)组织、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加快前期手续,推进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年度投资计划;
(四)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密切配合,加快审批进度。
第七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区域特色,按“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对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及时申报纳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为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应成立专责小组,协调本区域内征地、拆迁等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项目法人单位是重大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手续、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投资效益等全面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科学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度,抓紧组织项目论证、设计、招标等工作,落实建设计划;
(二)项目法人单位要及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单位报送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
(三)凡列入年度新开工计划的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快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确保年内按计划开工。达不到开工条件的,项目法人单位要承担责任,作出书面检查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部门。
第九条重大建设项目从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政府、区办事处报送的项目中筛选产生,并按下列程序分类申报和确定:
(一)提出项目申请。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司)、各镇政府、区办事处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对部门、本镇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筛选后,于每年9月至11月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类提出列入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申请。
(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于每年第四季度汇总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在征求市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影响重大的项目应实行听证)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分类)草案。
对未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的,原则上列入重大预备项目;对正在履行各种审批手续的,列入前期项目;对已完善立项审批、环保评价、规划审查、用地预审等手续、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列入年度在建项目。
(三)公布实施。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分类)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向有关部门、镇区及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下达。
第十条申请列入预备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预备项目申请表;
(二)有关该预备项目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的说明。
第十一条申请列入前期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前期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概念规划、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证明资料;
(四)正在办理或已经办毕的有关审批事项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申请列入年度在建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度在建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
(三)环评审查批复;
(四)规划审查意见;
(五)用地预审意见书或土地使用证;
(六)资金落实情况说明或证明;
(七)项目法人批准文件;
(八)项目开工进度计划说明。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统计月报制度。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上一月度项目建设情况。
第十四条市重大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履行各类报批或审核手续。严禁未批准而先开工或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十五条市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经营性重大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要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重大建设项目应采用代建制,由市政府指定代建管理机构对项目组织建设并负责建设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重大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属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实行法律顾问咨询制。
第十七条列入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由市政府直接督办。
第十八条市重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正式投入运营一个财务年度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后评价。
第十九条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鉴定、验收。
第二十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一)市发展改革部门对条件具备的市属重大建设项目要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市重大项目投融资体制改革,根据项目特点推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二)市国土部门应优先保证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优先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及征地拆迁手续;
(三)电力、交通、邮电、通信、供水等单位应优先保证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用电、物资运输、邮电通信和用水等方面的需要;
(四)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应根据重大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按时足额拨付建设资金;
(五)社会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可优先享受市政府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市政府在用地指标、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技改贴息等方面对项目给予扶持。
第二十一条列入前期项目的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前期专项资金,用于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及融资包装推介等开工前所发生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制度,重大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履行规定职责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和镇区工作实绩考核范围。年度结束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重大建设项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重大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对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考核,评出年度先进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在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水利部对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是很好的,表示拥护。我国黄淮海地区,水资源紧缺而人口众多,工农业经济快速发展,成绩巨大,但是以超采地下水和恶化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黄淮海地区一方面缺水,另一方面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必须大力节约用水,加强污水处理,这是先决条件。即使做好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这一地区仍供水不足,所以南水北调势在必行,只要准备工作做好,越早建设越好,要分期进行,逐步建成。
东线南水北调工程从长江扬州引水,经扩大的南北大运河和平行河道,扬水64米到东平湖,然后过黄河经扩大的南北大运河到天津。还从东平湖西水东调到烟台等城市。东线水源丰富可靠,可利用南北大运河,沿线有湖泊调蓄,工程较简易,便于分期进行,较为灵活。山东、河北东部沿津浦铁路缺少水源,浅层地下水已枯竭,深层含氟地下水有损人民健康,所以必须加快调水。建议一二期工程同时进行,二年内调应急水量,2010年在现有基础上新调水80亿立方米,过黄河40亿立方米。2030年新调水200亿立方米,过黄河100亿—110亿立方米。东线需要扬水,我们已有经验,虽然运行费用较高,但因建设投资较少,所以水价还较低。问题是黄河南北沿线水污染,为此要加大投入,进行污水处理,这势在必行,是能够成功的。
中线南水北调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引水,修渠道经分水岭方城垭口,到郑州,过黄河,修渠道引水到北京、天津。中线南水北调主要供京津、沿京广铁路城市用水和华北环境用水,兼顾农业用水。华北城市处在干旱半湿润地区,枯水年很干旱,所以要控制城市和工业发展。石家庄、邯郸等沿京广铁路城市在太行山麓,水源较好,目前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定额居华北之首,用水浪费,且大量超采地下水。所以要节约用水,用附近水库水,建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城市和工业用水后,供农业用水,不再超采地下水。北京城市和工业发展很快,还大量种草地,增加用水,如明后年连续干旱,将发生水荒,必须采取应急节水开源措施。中线南水北调也分期进行,黄河以南渠道可一次建成,引水130亿立方米,也可分两期进行。黄河以北初期修渠道沿太行山麓、京广铁路西侧的高线到北京,分支到天津,引水35亿—40亿立方米,其中供北京、天津各10亿立方米,其余供石家庄等沿京广铁路城市,天津得东线供水后,可调整分配供水。这样渠道较小,可在2010年前供水京津。因供城市用水,渠道调蓄要求较低。但防洪标准要高,以策安全。枯水年丹江口水库只能调约60亿立方米,过黄河40亿立方米,较为适应。后期调水130亿立方米,过黄河80亿—90亿立方米,修低线沿引黄济淀线路到白洋淀,引水约50亿立方米,供环境和农业用水,保证率较低,在2030年前建成。
西线南水北调从大渡河、雅砻江、通天河调水150亿立方米到黄河上游,供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用水。在东线、中线建成后,可调分配给山东、河南的部分黄河水量给上游用。在2030年前引大渡河水约40亿立方米到黄河,到2050年,两线全部建成。
大西线南水北调只是设想,技术上不可行。将来需要从澜沧江、怒江等调水时,另做可行性报告。
《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意见》提出的管理体制设想,东线分段组建公司,中线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各省市配水公司,按合同和市场经济办事。政府起宏观调控作用,照顾全局整体利益,是必要的。说到底,只有管理好了,南水北调工程才可能实现预定目标。
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投资,70%—80%政府拨款,20%—30%银行贷款。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工程投资要有偿的,城市生活水平高,工业水费可计入成本,理应按市场经济办事,要分摊城市和工业调水工程投资,除银行贷款外,由政府拨改贷补足。拨改贷偿还年限可稍长,利率可稍低。目前重要城市以外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用水还很困难,这样做才较公平合理,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水价稍高是应该的,还能促进节约用水。目前依赖政府,低价用水的习惯必须改变。至于农业用水,政府无偿投入,水价给予补贴。
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在当地交汇叠加,自己该寻求个什么样的发展定位?为了抓住国家战略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河口区六合街道群策群力,科学论证,确定了“工业大项目、农业大产业、村居改造大攻坚、服务业大提升”的发展思路,以项目建设为主体,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强街”战略,不断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促进街道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稳定、快速发展,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工业强街”,单靠本地的力量显然势单力薄,必须借力发展。六合街道实施“真情招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生态环境,用真情、真心、真意落实招商引资。通过外引内联,使得各地客商呼朋引伴,争相前来投资兴业,形成了“以商引商”滚雪球式发展的良好格局,实现了引来个项目,带来一批企业,繁荣方经济的目标,推动了“工业强街”步伐。为提高招商引资效果,六合街道不断创新招商形式,推行项目招商、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并修订了系列灵活多样的招商政策,充分发挥商家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灵活、高效、务实的招商机制,落实项目负责制、目标考核制,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高效运转。目前,有在谈亿元项目6个,跟踪项目17个。其中计划投资3.5亿元的山东晨阳菌业有限公司主要种植中高档食用菌,规划建设原种技术中心、工厂化生产厂区、深加工区、观光采摘生态旅游区、办公生活配套区五大功能区域。投产后,可年产食用菌5万吨,为农户提供菌包5000万包,间接带动1000户农户发展。
在加速项目发展进程中,六合街道瞄准符合河口区产业发展规划和街道产业发展规划的大项目,突出高效生态,严把环保、安全、能耗、投资规模等重点环节,大力发展物流、加工制造、石油化工等项目。目前,顺泰化工投资2.2亿元的年产30万吨加氢制氢及配套制氢项目场地已整平,完成了部分设备基础和部分设备,正翔化工投资5000万元年产20万吨橡胶软化剂项目部分设备安装已完成,润博化工投资3亿元的混合芳烃生产项目一期已投产,二期工程可研、环评、安评、规划设计工作已完成,部分设备安装已完成,东宝集团投资5.6亿元的2600KM/Y钢――塑复合管生产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场地整平工作已完成,中海集团投资2.85亿元的中海物流中心项目的新增仓储区正在建设……
六合街道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配套服务,全力搭建投资兴业的良好平台,以优良的投资环境和优质项目服务引来众多“金凤凰”。在载体建设方面,完成了于家老村区域的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为东宝集团钢塑管项目引进创设了良好载体。在软环境建设方面,一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积极营造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做到“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专人跟踪”,把服务渗透到企业的一切活动中,以优质的服务,确保现有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促进落户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通八达的交通环境、勤廉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和热忱和谐的人文环境,形成了六合街道充满活力和吸引力的招商引资大环境,营造了“工业强街”的浓厚氛围。目前,已有中海集团等4家企业到这里投资兴业,总投资达5亿元以上。
摘 要:科研管理是科研工作的重要辅助组成部分,是通过管理模式实现科研目标,规范科研环境和科研信用,科研工作顺利运行的保证。本文从科研管理中存在着“重立项、轻管理、重成果、轻执行”等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农业科研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业;科研管理;建议
科研管理不仅仅是管理一些的科研档案,还包括学术活动、科研信息、科研计划、课题实施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管理。科研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中一个重要辅助的组成部分,它能够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运行。争取到各类科研项目能给科研单位带来一定的科研资金,并能够提升科研单位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因此“重立项、轻管理、重成果、轻执行”的现象在大多数科研单位都会出现,这类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科研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的。农业科研管理面对的是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在工作上适当的引导、严格地把关以及热情的服务对于科技人员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求科研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严谨、求实、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外,还要有“甘为孺子牛”的服务意识。为了解决在农业科研项目的申请、执行及验收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严格规范农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1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档案制度 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尤为重要,是科研活动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农业科技档案记述和反映了科研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的整个过程,是储备科科学研究成果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是保障农业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技术资源。管好用好科技档案是提高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加强科研档案的管理。档案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收集科技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保管,并提供科技档案的利用服务;项目负责人在科研计划立项实施之初,要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积累各种资料,直到成果验收鉴定后,提交给档案室。科技档案主要包括:(1)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开题报告)、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材料、文献综述、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会议记录等;(2)总体设计书、年度试验设计、年度总结、照片、计算机软盘、图表以及试验记录等;(3)课题总结、技术总结报告、研究应用报告、研究工作报告、检索查新报告、各种数据的检测报告,鉴定(验收)申请表及审批材料、专家鉴定意见,鉴定证书、成果登记报告表、成果证书以及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认定) 证书等;(4)奖励申报书及审批文件、奖励证书;(5)推广应用技术文件和工作总结、技术转让协议和合同、用户反馈意见、效益证明及宣传报道材料。
1.2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顺利的进行,首先必须建立一个规范的科研管理模式,其次还要有一个科学的、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这就要求以国家科研项目制定的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科研管理为核心,以优秀科研成果为目标,以规范化服务为宗旨,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科研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科研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制定比较完整的科研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课题)申请立项、组织实施、成果鉴定、经费管理、科研评估、科研奖惩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形成《科研管理制度汇编》,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制度。
1.3 坚持动态跟踪管理 首先,抓好项目(课题)的前期申报工作、建立科研档案。科研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撑握科研项目(课题)申请信息,并及早通知单位的科研人员,为项目(课题)申请者有充分的撰写时间。当项目(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应及时将立项通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转发给课题组,使其掌握研究程序及注意事项。重点抓好课题组研究人员、实施方案、科研经费的组织落实,增强项目(课题)主持人的责任感,从而保证课题研究计划的及时顺利开展。同时为立项的课题建立跟踪档案,确保各项文件资料可以及时归档。
其次抓好项目(课题)中期检查。改变简单的档案管理,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课题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以及督促工作,重点关注中期科研成果,以保证及时了解(项目)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对计划实施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支持、协调解决,确保科研课题能够顺利进行。
第三要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的奖励工作。科学研究工作水平的目标和最终体现就是出成果,这也是衡量科研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督促项目(课题)主持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科研总结。因此,在后期管理中根据项目(课题)的进度安排,按期结题,并组织好成果鉴定、评审以及申报奖励工作。对于实际应用意义大、推广效果显著的科研成果要予以高度重视,扩大科研成果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力度,使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实际当中。
1.4 做好创新项目储备工作 在做好监督管理项目的同时,还要积极动员科研人员做好创新项目的储备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来说要特别给予重视。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书籍报刊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拓宽科研人员获取知识信息的途径和层面。充分发挥利用好学术委员会,探索学科建设的好思路和好方法,培养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的科研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及时把握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通过“派出去、引进来,走下去、返回来”面向国际开放,面向“三农”开放。作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基层农业科研院所来说,只有实现了与农村相结合,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科研专家与农民零距离相接触的良好局面,科研人员从生产实践中去寻求最迫切解决的课题,科研才会有方向,科技成果才会更有实际应用意义。
总之,加大科研管理力度,转变科研管理职能,增强科研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适合我国科研发展的科研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科研管理者的全程管理意识,在申请立项、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