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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6-21 16:16:34

派出所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

一、对上事务工作要领

这里所说的“上”是指分局以上领导机关、本所领导,对上的日常事务主要三项。

(一)、怎样请示汇报

材料内勤经常性的报告是必不可少的。

1、请示报告的形式:大体有书面、口头或电话三种,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可视情而定。

2、请请支持原创网站示报告内容:请示,就是将自己职权之外的应由领导审定的工作事项,呈报上级,请求指示。

3、请示报告的顺序:一般应该按本单位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进行请示汇报,无特殊情况,不能越级,向

上级领导机关请示重大问题,必须经本领导批准,不能擅自做主。

4、请示报告的要求:请示报告要说明打算干什么,为什么这样干,怎么干等问题,请示报告要言简意明,开门见山,不要兜圈子绕弯子。

(二)、怎样汇报工作

汇报工作形式上也分为电话、书面、口头三种。

1、平时需注意掌握情况,要围绕本职工作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努力达到对分管的工作了如指掌,随时向上级机关和所领导提供有关情况,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多了解其它方面的情况,以丰富自己头脑中的情况储备。

2、汇报要有分析综合、条理清楚:汇报不能象厨子烩菜一样,把什么东西都烩在一起,汇报之前,要对大量素材进行分析选择、提炼,做到主题集中、观点明确、线条清晰。

3、汇报要力戒空洞,有人有事:汇报适当讲一些道理是可以的,但道理必须要紧密结合具体事例来阐述,寓理于事,不能光见帽子不见人,列举事例一定要选择代表性典型事例,过多的事例堆积只会淹没汇报的精彩部分。

4、汇报要实事求是:不能无中生有,任意拔高或光报喜不报忧,汇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

5、汇报要主动及时:材料内勤不能总是被动地等分局机关和单位领导要汇报,要经常主动地提供情况。

材料内勤接到上级通知后,需汇报的材料,无特殊情况不能拖延汇报时间。

(三)、怎样完成所领导交办的事项

1、接受指示要仔细问清。若受领任务时,没有听清也不问,结果不是事情没办彻底,就是误事,听取领导指示,应该做到一听二记,做到四个明确:即承办事项明确,标准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万不可只听个大概就急着去办,以免误事。

2、工作要过细。对所领导交办事项,不论事大事小,都应认真对待,要预先把各个细节问题考虑周全,尽力减小失误。

3、事后要有回声。接受所领导交办的事项,事后一定要及时回复结果,完成较大事项,还要在工作过程中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二、对下事务工作要领

材料内勤对下的事务往来主要有三项:

(一)、怎样收集综合反映

1、要先下“安民告示”。除非紧急情况,一般应民警下达汇报通知,告诉汇报人应从哪几个方面准备情况,统计什么数字,具体要求是什么,以便民警准备充分,提高汇报质量,防止走过场,规定好了汇报时间,就要按时收集。

2、要善于引导、认真记录。在听取汇报时,应当恰当运用提问讨论等方式,把汇报人的思路紧紧收拢在预定的题目上,防止跑题丢项此文章原创网站为文秘站网,对于含糊不清的事例、数字、人名、地名、时间、专业术语等,要当时问清,防止记错,对于有疑问的情况,要及时核实清楚,去伪存真。

3、要及时综合整理。汇报结束后,要在大量零散材料基础上,及时通过逻辑思维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整理成较为系统文字材料,需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的要及时汇报,不需汇报的也要将整理后存档备用。

(二)、怎样协调派出所与上级机关之间的事务往来

1、要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是协调问题的基础,对任何大小问题协调,都必须首先查清情况,弄清事实,然后才能确定如何协调。

2、要从总体目标出发。派出所局部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出现矛盾时,要分清主次,作为基层派出所要自觉树立全局观念,自觉在大局下面行动。

3、要注意请示报告。如有些问题牵扯面大、难度大,要及时请示领导。

4、要善于发现规律。有规律性的东西就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果,理顺上下关系。

(三)、怎样做好上情下达

派出所材料内勤室是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的信息中心,在上情下达中要明确两个方面。

一是什么是上情,主要有上级机关通报,领导的命令和指示,还有通知等内容。

二是上情下达的要求,基本要求是:(1)要简明扼要;(2)要责任到人;(3)要有必要的检查督促;(4)要加强请示汇报。

三、对外事务工作要领

前二个方面,主要是讲内部的工作关系,对外,则是指与辖区街道、驻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派出所等相互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而言。

(一)、怎样做好接待工作

警民之间、友邻之间的交往不断增加,接待工作一般程序和内容是:

1、要充分准备,各类参观学习、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向群众述职述廉及联谊会等不断增加,要了解领导的意图,要弄清人数、身份,布置好会场、准备材料、购买必要的茶叶香烟等食品。

2、对照大体对等礼仪原则,搞好迎接工作,对于省市以上重要领导,如有必要应组织民警欢迎,挂欢迎条幅

等。

3、接待中,既要热情友好,平等相等,文明礼貌,又要防止铺张浪费,还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

(二)、怎样处理来信来访

来信来访,直接关系到警民关系,内外关系,作为材料内勤,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处理

来信的程序是:1、拆封。收到来信后,应及时拆封,以免延误急信;2、阅信和登记。阅信时要认真细致,对信中全部内容综合分析,抓住主要问题,弄清问题性质,然后确定处理意见,并将这些登记起来;3、来信呈批。来信登记后及时呈送所领导阅批;4、归口处理。除本所直接处理的来信外,其余按领导的要求归口处理;5、复信。来信处理后,应及时复函告知处理结果。

对待来访要做好下述工作:

有时所领导不在,内勤民警要做好接待。1、登记;2、接待和处理,对来访者的问题,按政策规定作出分析判断,能解决的要抓紧办理,不能解决要说明,不能做主的问题,不能贸然表态,以免造成被动;3、尽最大努力帮助来访者解决特殊困难。

四、有关业务工作的要领

(一)、怎样收集整理资料

在收集资料过程中,要做到三条:1、随时收集。不能靠临时收集,必须靠点滴积累;2、要有重点。有选择地收集,资料只有具备新颖性、准确性、真实性、实用性才有收集价值;3、对收集的资料要认真甄别,资料收集后要及时进行整理。

(二)、怎样办理公文

1、收文。文件签收后,要做好收文登记,一般采取流水登记法,也可以采取分类登记法;2、分文。就是把收文分别情况予以处理,或送给所领导阅示,或转给有关民警办理;3、拟办。即对公文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4、审签。材料内勤拟写好公文后送所领导把关。

(三)、怎样管理使用印章

1、用印要经过所领导批准,要严格掌握;

2、用印要严格登记;

3、不该用印的绝对不准用,除非特殊情况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用印;

第2篇

整理者谨记

奉调《文汇报》“北办”

大约在1967年3月,上海改名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后不久,有一天徐景贤找我去。他说,现在北京的大联合搞不成,主要是红卫兵五大领袖互相之间的矛盾十分厉害,说这五大领袖都不听话,他们在那里做些什么,也不给他说,他很怀念批判《海瑞罢官》时《文汇报》北京办事处的《文汇情况》(《文汇情况》是在批判《海瑞罢官》时,《文汇报》北京办事处办的一个内参,印发范围很小,是了解北京学术界、文化界情况的一个主要渠道),那时他了解很多情况,于是毛就指示恢复《文汇报》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北办)。是给讲这个话的,就找了《文汇报》的艾玲。艾玲当时刚刚被“解放”不久,由于她在批《海瑞罢官》时有功劳,担任了《文汇报》的革委会主任,但当时《文汇报》的造反派不愿她待在上海,所以叫她恢复北办,她也就回北办去了。但她找提了一点,北办剩下的记者,加上她一共只有五个,都是老记者,其中一个还是。这些记者只有和北京文艺界、知识界打交道的经验,没有和红卫兵打交道的经验。现在要恢复北办,重点在几所大学的红卫兵,特别是五大领袖,这些记者搞不下来,有困难。艾玲要求上海派一些对红卫兵熟悉的人去北办。于是就指示徐景贤,叫他从上海市委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特别是原来的写作班里面找人到北办去,这人要能够和红卫兵打交道,并且有比较强的能力。徐景贤告诉我说,他跟、以及当时写作班的几个头(历史组的吴瑞武和文学组的王绍玺)商量,他们认为符合条件的,就是朱维铮了。

当时我的职务是上海市革命委员会调查组副组长,组长是徐景贤,他管的事情多,因此组里的事情实际上是我在管。徐景贤要派我去北办,就来问我的意见。我感到有点问题,但既然是组织上叫我去,我当然不好说什么,虽然我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记者。考虑过后,我就先和家里商量,最主要是我的两个孩子怎么办,当时两个孩子都很小,我的前妻说她可以管他们,于是我就表示同意去。但是我想到这个任务非常复杂,尤其当时的五大领袖在全国到处闹,聂元梓跑到上海来,从打倒常溪萍到揪斗曹荻秋,再到揪陈丕显,主要是她和“新北大”公社在闹,此外还有清华“井冈山”、北航“红旗”也到上海来闹。所以我就对徐景贤说,我可以去了解这些红卫兵,但是我要求你告诉我,第一,我活动的范围是什么,第二,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对这些我很关心。过了两天,徐景贤来告诉我,到北京活动的范围主要是北京高校,特别是北京高校里面的造反派红卫兵,当然对另外一派也可以了解。我又提出来,我是着重了解他们的光明面,还是阴暗面。徐景贤就说,要了解光明面派你去干什么。他还说,是向提出要恢复北办的,这个任务非常艰巨,你到北京去与中央的联系就通过艾玲。已经让艾玲准备恢复《文汇情况》,这对了解北京红卫兵来说显然是需要的。在我看来,还是运用批判《海瑞罢官》时的办法,他自己搞一套班子去了解情况,这个班子就是《文汇报》北京办事处。最近《文汇报》老记者郑重写了一本书叫《与〈文汇报〉》,里面最主要的材料都是来自于《文汇情况》。

这样,我就到北京去了,一起去的还有文学组的刘景清,另一个是倪志良,一共是三个人。我对外的身份是《文汇报》记者,并且是艾玲的副手,当然不叫副主任或者什么的,对内是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驻北办小组组长。徐景贤还给了我一个任务,要我们几人把中央有关的新精神传回上海。这样我就有双重任务,一个任务是做北办的记者,去了解红卫兵、特别是五大领袖的情况,向中央直接汇报;第二个任务就是我必须在北京了解中央是怎么指导的,特别是有什么新的精神,及时通报给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我当时觉得这是件难办的事。我作了些准备后,大概是在4月下旬到北京的,因为我记得五一这一天还上过天安门观礼台。

《文汇报》北京办事处当时在北京的灯市口大街,艾玲之外还有四个记者,其中一个记者是,叫刘群,数这个最能干,但他是不能出去的,主要是管北办内部的事情。还有一个叫吴尔祥,很能干,是艾玲最相信的一个,“”后他移民到加拿大去了。还有一个叫李根蒂,是延安陕北公学出来的。再一个是女记者,叫吴闻,五十岁左右吧。北办有一辆极小的甲壳虫式的、两个座位的小汽车,这样就有一个专职的司机。还有一辆两轮摩托车,也是这个司机开,他实际上就是通讯员,专门负责送材料到中央,然后从中央拿材料回来。此外有一个做饭的老头,年岁很大了。我去时的北办就是这么一些人。北办所在地是一个四合院,前院是办公场所,后院是几个记者包括家属住的地方,我们去后也都住在那里。艾玲的丈夫是总参的,所以她不住那里,每天都由那个通讯员兼司机接送她。开始我们写的东西都是手写的,潦草得不得了,看不清楚,后来就又从上海派了一个打字员来。

编内参《文汇情况》

我去时北办其实没做什么事,因为艾玲他们不熟悉不了解上海的造反派,也不熟悉不了解北京各大学的造反派。等我们去了以后,我熟悉了情况后就跟艾玲商量。艾玲说,讲因为说北京的造反派有许多事不跟他讲,所以要了解他们的情况,要她做的工作其实就是像过去批判《海瑞罢官》时搞的《文汇情况》一样。因为《文汇报》曾经被批评为“报纸”,那时《文汇报》记者出去了解情况,别人认为这张报纸是右的,不太提防,所以很多人对批判《海瑞罢官》有意见、有质疑或者是有批判,都直截了当地讲,这些讲话通通汇集在《文汇情况》上,对的决策确实起了极大的作用,对此很赞赏。但这个情况当时在北京极少有人知道,是高度机密。那时我在写作班里,经常看《文汇情况》,有时一天好几期。可以说《文汇报》后来成为造反报就是从《文汇情况》开始的。所以我跟艾玲讲,《文汇报》是全国第一张造反派夺权的报纸,打着这个旗号出去造反派比较容易接受,而艾玲又是《文汇报》革委会主任。我们就商定,既然通过讲要了解五大领袖的情况,我们的重点就划在五大领袖所在的学校,即北大、清华、北师大、北航和北京地质学院。当时北京的高校分成天派和地派,北大、北航是天派,地质学院等是地派,我去的时候,地质学院的地派作为极“左”的组织被搞掉了。所谓五大领袖是北大“新北大”公社的聂元梓、清华“井冈山”的蒯大富、北航“红旗”的韩爱晶、地质学院“东方红”的王大宾和北师大的谭厚兰。我们实际工作时重点只是四大领袖,北师大我们很少去。因为我们很快就了解到,谭厚兰与关峰的助手林杰有特殊关系,所以她背景特殊,我们觉得还是避开她比较好,只做些一般性的了解,所以北师大我们是很少去的。直到王关戚以后,我们才去北师大了解情况,但是北师大后来涣散的不得了。这时北办连我去了三个,一共八个人,但能外出的是七个人,我们商量的分工是,除了我和艾玲以外其余每一个人负责一个学校。我和艾玲两个人不具体负责哪一个学校,负责每天情况汇总。艾玲因为在初期被斗得很厉害,所以不太愿意出去,坐在北办里的时间比较多。我是哪个地方出问题就往哪里跑。

当时北京热闹得不得了,一会这个事情一会那个事情,互相之间斗的情况多得很。北办恢复时,艾玲跟说,我们不了解中央精神,怎么开展工作?就同意由中央出面,凡中央或中央政治局召开的解决红卫兵问题和解决各省革委会成立问题的会议,都通知《文汇报》北京办事处参加。这个待遇相当于中央自己的记者站。当时这样的会新华社派记者,《人民日报》也派记者,但中央了解情况主要通过它自己的记者站和《文汇报》北京办事处。我们要了解中央精神,主要是因为上海方面想了解。当时各省为筹建革委会吵得不可开交,中央就将这些省群众组织的头头一个一个叫到北京,常常是半夜接见他们,两派或三派的头目。接见的时候也叫我们去。还有就是中央接见红卫兵时也叫我们去。这样的场合都是上海来的三个人轮流去,特别是接见红卫兵,尤其是接见北京红卫兵时,一般都是我去。因为我想知道中央的精神是怎么一回事。

北办重新开始编的《文汇情况》,送中央成员每人一份,并根据中央要求送给“毛办”“周办”,其他再送《红旗》杂志社、人民日报社和中央的记者站。上海方面除了送《文汇报》革委会外,就送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开始时送徐景贤指定的市革命委员会里的几个人,即徐景贤、王少庸、王承龙和写作班的人。以后由于情况越来越紧,上海就只送两份,一份送《文汇报》革委会,只有周国荣、邵传烈、朱锡琪能看,一份给市革会的就只送徐景贤了。后来王承龙大闹,文汇内参不送他也是一个原因。8月王关戚事件出来后,指示刊头上不要写“文汇情况”,也就是说成了白头内参,什么标记都没有,就是日期和《文汇报》北京办事处这几个字。这之后,北京方面就只送、、和“毛办”“周办”,一共五份,其他全都不送了。于是艾玲就说,现在送的人口子越来越小,谁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呢,这样下去我们会死无其所的。后来五大领袖搞武斗,毛找五大领袖训他们,其实毛掌握的情况很大一部分就来自于“北办”的内参。白头内参虽然越出越少,但到我离开北办时还在出。

中央跟北办关系密切的主要是,不大过问的。到后来不断出现的指示,指示主要是要去找谁,《文汇情况》送给谁也是定的。中央里面开始比较关心北办的是关峰,关峰曾经找艾玲去他那里长谈过两三次,谈了不少关于对的想法,艾玲有没有报告我不知道,反正《文汇情况》上面是不敢讲的。艾玲给我说过,关峰讲在中央每天是如履薄冰,不知道什么时候要犯错误,他跟艾玲讲“你我都应该夹紧尾巴做人”。后来我给徐景贤打电话汇报的时候,告诉徐,关峰给艾玲讲“我们要夹紧尾巴做人”。徐景贤也给我讲要夹紧尾巴做人。

参加中央领导的接见

我们在北办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参加中央领导的接见。当时中央领导每天都有接见,主要是接见各省革委会的筹备小组,当时除了上海等少数几个地方成立了革委会,其他省份都成立不了,斗得一塌糊涂。中央就一批一批地把各省的两派叫到北京去,直接解决问题,通常都是由出来协调两派。这样的接见有时候一个晚上有两场甚至三场。北京高校的两派斗,中央也经常会找他们去,他们斗得厉害的时候,忽如其来的会通知去把这些造反派头目叫到人民大会堂去。当时我们北办参加的接见主要是这两种,即中央解决各省问题时的接见和召见北京高校的两派。有时也会有比较大的事情,比如说“武汉七二事件”,中央的人全体出来接见,那是比较隆重的。当时这样的活动北办都有权参加,《光明日报》都不能够参加,《解放日报》更不能参加了,各个省的报纸只有《文汇报》北京办事处能够参加。

参加这样的接见时,我们都会记下中央领导讲话中一些新的精神,除了讲各个省的具体情况以外,主要是他们讲的一些普遍性的东西。中央的、、和王、关、戚,他们有一些什么指示,还有讲了些什么,康生、陈伯达讲了些什么,我们都会及时地向上海通报。但张、姚一般讲得很少。当时徐景贤在上海每天都有新精神,因为他得到消息比人家快。我们当天参加接见,半夜回北办后我就打电话回上海,通报今天的新情况,电话那头是写作班的陈冀德,她记录下来后就报告给徐景贤。这样徐景贤第二天就可以讲出来新的精神,所以那时上海跟中央跟得紧,就是因为派了人去北京的结果。这样的接见参加的多了,慢慢的我们就特别重视中央接见北京高校的造反派,其余的接见天天有,到了后来大家都不愿意去了。参加这样的接见,每次去一等就是几个小时。比如说,中央解决安徽问题的接见,我去了好几次。那时安徽一派说夺权夺得好,叫“好派”,一派说夺权好个屁,叫“屁派”。中央召集两派开过两三次会,我都去了。最初通知开会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到了那里以后,就一直在等,可以一直等到半夜才出来,因为实在太忙了。这样一等五六个小时,六七个小时,真是无聊透顶,因为进了人民大会堂后就不好出来了,而且也不能乱跑动。最初的时候,我们中有些人没去过人民大会堂,都还很愿意去,后来有关各省的接见叫他们去,他们都烦恼得不得了,我就说我要求你们去。一般情况下,中央接见北京高校的头头都是我去。艾玲他们原北办的人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他们没有向市革会汇报的任务,这些事情都是上海派去的几个人在做,所以非常累。

当时我还年轻,三十岁刚出头。每天一早起来就外出,到北大、清华等学校去,然后晚上回来凑情况,凑完之后要写稿子,再发稿子,经常晚上还要参加中央领导的接见。我记得白天接见极少,大概就两次吧,军委五大将一起参加的,其他的接见全都是夜里,而且都是很晚很晚,尤其是参加的接见。最晚的一次,通知傍晚六点去人民大会堂,到出来时已经凌晨两点钟了。

上海当时很重视中央的人讲了一些什么。当时北京有许多小报和各种各样印出来的材料,多得不得了。我就要求北办的人,每到一个学校造反派的总部,比如清华有“井冈山”,后来又有“四一四”,就去问他们今天有什么材料,问他们要材料。各学校下面的院系也有自己的造反派组织,也都印自己的材料。北京的王府井大街有卖小报的,一分钱一张,一次去可以买一百多张,这些小报里除了中央首长的讲话,还有一些历史性资料,比如1957年反右时的讲话,还有就是一些乌七八糟的揭露材料,如罪状等。从灯市口到卖小报的地方比较近,我每天都从地摊上买一些小报回来。通常我就把五大领袖和这五个学校的材料整到一块,看看有什么新东西,选一选,把一些比较重要的部分划出来,然后送回上海。后来我知道写作班成员天天抢着看这些材料。慢慢的我发现,我在接见现场有时记不住领导讲话的精神,又不愿作笔记,但等到第二天一定会有小报登出来,所以像、陈伯达、康生的讲话新精神,只要去买一张小报,就全有了。这也是一种办法。后来北办那些人就如释重负,问有些活动可以不去吗,我说可以的,去买一份小报,就都知道了。但中央的活动是一定要去的,有些小报也不敢登,登了以后会被惩罚的。

我在北办时,有时候刚刚睡下去,突然有电话来了,我赶紧起来,问是什么地方的,对方说我是老人家办公室,出了个什么问题,你们赶快去了解一下。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接到老人家办公室电话,说人民大学有一个苏联回来的、姓孙的自杀了,要我赶快去了解。当时艾玲已经回家去了,我赶紧把北办的人叫起来,去人民大学了解情况。我记得有十来次从“毛办”“周办”来的电话,直截了当地指挥。这就证明北办出的内参情况,在毛、周那里都能看到,而且印象很深。所以他们才会越过中央办公室,直接指挥我们。

与红卫兵五大领袖的来往

我们在“北办”的生活忙忙碌碌,了解了很多情况,但一开始就有规定,出去要用脑子记,不许拿出笔记本来,回来凭脑子记的来写,要真实客观,不要有评论。北办的记者都非常辛苦,真正见那五大领袖时,通常都是我去的,因为我有一个《文汇报》北办负责人的身份。那五大领袖讲起来造反了,其实对身份计较得很,你说是记者他根本不理你。比如说聂元梓,她架子大得很,我绕了几个弯子去见她,说自己是《文汇报》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她就问我,《文汇报》跑到北京来干什么,你们要了解这些情况干什么。我就说,《文汇报》是造反报,全国造反最早,我们希望能够了解到北京的情况,在报纸上发表,对上海以及上海附近的都有指导意义。我和聂元梓见面,她哼哼哈哈两个多小时,我一个字都不敢记,全靠回去后凭记忆赶快把它写出来。北办有的人记忆力很好,回来很快就能写出东西来,有的记忆力确实很差,习惯于笔记本记,写不出东西来。当时我们写东西要客观,不加自己的评论,主要是要写出阴暗面,比如北京高校的这几个组织和各省的造反派有什么关系,他们有些什么议论,特别是对的指示有什么议论。这些东西都是当时了解的阴暗面的重点,至于他们怎么赞美,就不需要我们说了。北办记者中吴尔祥比较能干,能够抓问题,艾玲很欣赏他。他这个人比较敏感,他跟我说我们这样搞下去,没有人会了解我们,因为要求保密,哪怕把我们抓进去了,我们也不敢随便乱说,会死无其所的。我发现艾玲就受他的影响,也有类似的话,但吴尔祥是北办几个记者里面抓问题抓得最多的。开始让他跑北大,后来北航、北京地质学院都由他来兼跑,重要的人都由他去见,他抓的情况最多。我带去的两个人都不太行,但我本人每天都会抓一些东西。因为艾玲是报社革委会主任和“北办”正式的主任,有时候要把她拉出去壮声势。有一次要去见老佛爷(聂元梓),就请艾玲一起去。艾玲往那一坐,说几句客气话,别的什么也不用说不用问,但她往那一坐,别人似乎就愿意多谈一些。

我和五大领袖没有什么私交。蒯大富比较幼稚,和他谈着谈着,他有时候会拿出他写的诗让我看,其实也算不上什么诗,我都会把它记住,回来后写出来汇报上去。北办其他人很吃惊,说你怎么会连诗都会看到,都会记住。我当时记忆力确实很好。蒯大富写了一首什么诗,我们照例都不加评论,如实反映上报。所谓如实反映其实都只有一面,讲好话的一面不反映,讲坏话的一面都会反映。北京的这五大造反组织和全国各地的造反组织都有关系,还和军队也有关系。有几个地方我们是不去碰的,一是党中央各个部门,还有军委各个部门。我在北办的时候,有人到北办来,要求通过北办向中央反映情况,碰见这种情况,我们都说我们只是上海派来的,只负责给上海报纸写点消息,写点别的什么,我们没有向中央反映情况的任务。

《文汇报》以前主要在文艺界,但我去北办之后,我们的活动范围就是高等院校,而且高等院校主要在五大领袖。艾玲他们就变得没有用武之地。王关戚以后,开始重视文艺界的事情,艾玲就说他们要发挥北办原来的长处,他们原来的长处就是跟文艺界打交道。我请示徐景贤之后,我们的活动范围就扩大到文艺界。艾玲和吴闻等,就又开始跑文艺界了。我也跑过文艺界几个人物。我和艾玲两人经过隔离贺敬之单位的同意,还跑到贺敬之隔离的地方跟他谈过话,谈了之后贺敬之表示支持,他可以为写些诗,回来以后我们将这一点写在情况上面,贺敬之还真的很快就解放了。艾玲跟我讲,看来我们找他们还是有用的,帮到他们忙了。崔嵬也是这样的情况,我到他的家去过。

“武汉七二〇事件”的时候我在上海,因为正好回上海汇报工作,所以大揪“军内一小撮”时候我不在北京。在上海时正发生砸“上柴联司”的事,就派我做联络员。那天是前线总指挥,徐景贤、王少庸坐镇康平路,他们在市公安局给我搞了一辆摩托车,要我把现场的情况报告他们。后来我才知道当时也坐镇上海。“武汉七二〇事件”后不久,王力和关峰了,戚本禹还暂时没被抓。我对戚本禹有点警惕。戚本禹的大本营在学部,也就是现在的社科院,尤其是历史所这样的地方。我对历史所一直很警惕,不敢多招惹。

在北京时,为了活动的方便我们以北办的名义去找过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后来揪斗“五一六”时,把我与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的一个人挂上钩,说是他们发展我成了“五一六”。其实我跟他们只是访问的时候见过两三次面。

离开“北办”

我们去的时候说好是去三个月,到了三个月后,刘景清和倪志良两个就回上海了,特别是刘景清不愿意做这事,要回去。他们回去之后就要换人去。换的人由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挑选。他们让我继续待在北办,我没有办法,只有继续待在那里。当时上海的写作班有一个核心组,市委机关联络站也有一个核心组,成员有徐景贤、吴瑞武、王绍玺。他们挑了一个党员来北办。真是莫名其妙,在北办除了艾玲和李根蒂,其他几个都是非党员,我也是非党员。这个新来的党员有一个头衔,就是党小组长,其实一共也只有三个党员。这个人原来是上海市总工会的,叫王金鑫,当时三十多岁,比我年龄稍大。他在外面活动的本领很差,整天就监督我。我在北办里被弄得很不高兴。我在写作班时一直都有党支部的,我就属党支部管。但他们现在成立党小组,我知道目的就是要管我,因为这个党小组管不了艾玲,也管不了别人。另一个新来的是团市委的,年轻些,但没有上过大学,没多少文化。

第3篇

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西部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将于2020年10月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2019年度西部隆起带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价,为做好迎查工作,各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认真准备好各类档案材料,材料不全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做好迎查准备。各学校务于10月23日前将档案材料整理好,所有材料一式2份,学校自存1份备查,上报县教体局人事科1份,汇总整理全县档案。

根据评价指标,学校应整理以下方面的档案材料:

1.受援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受援学校根据选派计划制定支教教师教学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福利制度等的相关管理制度与措施。(要求提供完善相关制度)

2.派出学校根据选派计划、方案等文件选派教学能力强、素质高、表现好,教育教学工作认真的骨干教师进行支教。提供《支教教师花名册》,《报名摸底情况统计表》。(要求报名摸底情况统计表上报名人数要多于支教选派人数,从报名人员中选出优秀的去支教)。

3.选派学校、受援学校与选派教师签订三方协议。

4.支教教师按要求及时到达受援学校支教。(要求提供支教介绍信,并按介绍信上的报到时间到受援学校支教,有相应的报到记录或接待记录、照片、签到表、支教教师考勤表等材料)。

5.支教教师到受援学校支教时间达到2个学期。(提供支教教师签到表、考勤材料)。

6.支教教师完成教学工作,按照受援学校要求授课(带班),教学课时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不低于省定标准,课时量达不到的将相应扣分。(要求提供受援学校两学期排课计划、教学安排,支教教师两学期实际上课课程表、上课到岗情况考勤表、教案等)。

7.开展教研活动。通过示范教学、专题报告、集体教研等形式指导和推进受援学校教师开展培训和学科课题研究。(要求提供教研活动计划、方案;支教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材料)。

8.支教教师日常管理。受援学校加强支教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受援学校管理考勤到位。(要求提供受援学校日常管理、考勤材料)。

9.支教教师管理、考核。受援学校对支教老师支教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运用的不扣分,考核结果未运用的扣分。(要求提供支教教师年度考核材料;所教课程成绩提升情况;受援学校支教教师的工作总结;考核结果运用资料等)

10.积极促进派出学校受援学校教学交流。受援学校通过支教教师加强与派出学校联系、交流,解决支教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得分;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受援学校与派出学校进行教学交流的相关证明材料)。(该项结结合访谈或问卷调查情况)。

11.支教工作总结。支教工作结束后,支教教师对支教情况做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要求支教教师提交工作总结)。

12.对支教教师与本校教师同等对待。在教学管理、课时安排等工作中与本校教师同等对待,实行统计管理。(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该项结结合访谈或问卷调查情况)。

13.主动关心支教教师生活和工作。受援学校负责人主动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和工作,通过制度管理和人文关怀,为其安心支教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进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结合访谈或问卷调查情况)

14.积极配合派出学校和支教教师工作。组织受援学校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加强与派出学校的交流,组织干部职工观摩学习支教教师和派出学校的先进经验,切实通过支教工作提高办学教学水平。(要求提供结对跟学、组织观摩学习相关材料)。

15.对支教教师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受援学校保证支教教师支教期间的安全,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品和保障,为支教教师安排适宜居住的周转宿舍。(要求提供受援学校提供保证支教教师安全、提供生活保障的相关制度及落实材料;周转宿舍照片(结合现场满意度调查情况);提供就餐方便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16.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情况。(要求提供班主任相关材料)

17.支教教师公开课开展情况。每位支教教师在受援学校开设不小于4 节公开课的,不足的扣分。(要求提供开设公开课计划、通知、课件或教案、开公课总结等材料)。

18.支教教师教研情况。支教教师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与其他教师共同探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要求提供教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对同事的调查问卷)。

19.带徒情况。每位支教教师与1-2 位教师结对,并言传身教,提高其教学育人和管理水平。(要求提供课程安排材料;结对教师名单、工作心得;支教教师工作总结;.受援学校考核)。

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文化专业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应变能力;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5篇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xx年年1月上派市经委经济运行科工作,主要负责整规、安全、春运、金融等工作。回顾一年的工作,我深切地感到:这次上派锻炼,极大的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无论在政治素质、思维方式,还是在知识积累、能力提高等方面都有了不少收获。现将上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由于工作环境的改变,面对的是新的工作职责、新的服务对象、新的人际关系,因此需学习新的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才能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一是尽可能多地收集资料。在认真了解市经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能以及科室工作职责的同时,收集历年工业工作总结及工业工作意见、领导的讲话材料和汇报材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网站及简介等与工作有关的资料,通过收集和整理,达到熟悉工作情况的目的。二是挤时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利用网络和报刊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中、省、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各项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珍惜委领导提供的学习机会,常进入省委组织部创办的全省干部教育学习网站,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听取专家教授的视频讲座,从中吸取营养,提高自己理论水平。三是通过实干来熟悉业务工作。运行科在市经委是非常重要的业务科室,任务重,工作量大,从科长到科员每个肩上担子都非常重。领导常说,来到运行科的同志,没有适应期,只有实战场。事实如此,我刚到运行科,领导就安排拟向市人大和市政协汇报工业工作的两个报告,在领导和科室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如期并按质完成。通过这次写作,使我更全面、更深入地熟悉了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获益非浅。四是全身心溶入新的工作。在上派期间,我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挑肥拈瘦,不争功诿过,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以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主动溶入到市经委这个大家庭。

(二)接受任务,迅速开展工作。根据科室分工,我主要负责整规、安全、春运和金融等工作,同时完成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履行春运办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积极创建遂宁和谐春运。筹备了全市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草拟了分管市长讲话材料,对创建遂宁和谐春运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参与了全市春运启动仪式和宣传活动,对春运期间安全进行了督促检查;全面收集情况,认真撰写全市春运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省春运办报告遂宁春运工作情况。由于工作措施得力,部署周密严谨,实现了旅客“走得舒心、走得安心、走得放心”和各种生产生活物资正常运输目标。二是组织协调整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草拟的分管市长在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的讲话,以市政府《政务通报》发出,对上年整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整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月实施方案》,市整规办牵头开展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确保老百姓在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安排并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增强了市民和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击了一批盗版等侵权行为;开展了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将信用体系建设进度情况向省整规办进行了报告;积极组织协调全市“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确保社会消费品正常供应和价格的稳定,并将整治情况及时上报省整规办。遂宁整规工作得到省整规办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市经委等三个单位被省整规办、省人事厅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市整规办等四个单位工作人员评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是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草拟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今冬明春和“百日安全”活动等安全工作安排,一方面对经委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另一方面在节假日前对市本级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安全大检查。汛前,及时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和值班方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安全渡汛。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和特种机械(起重机械)普查和登记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到目前为止,全市经委系统未发生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四、开展企业短期融资需求调查,及时与金融机构对接,促进银企更好合作。今年,全市“三有一不”工业企业获得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支持(500万元以上)20亿元。

二、上派期间几点体会

一是虚心学习是搞好上派锻炼工作的基础。学习是提高自我、超越自我的重要原动力,只有认真学习上派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开拓自己的视野,才能实现上派锻炼的目的,从而为自己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勤奋工作是搞好上派锻炼工作的保证。新的环境,新的压力,新的挑战。只有勤奋工作才能有所收益,只有务求实效才能有所作为,只有崇尚实干才能有所建树,只有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才能真正赢得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受到同事的尊重和支持。

三是全心投入是搞好上派锻炼工作的关键。作为来自基层的上派干部,不但要有认真工作的事业心,而且要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身心自觉地溶入新的环境,溶入新的集体,溶于新的岗位,才能真正投入新的工作,彻底消除局外人思想,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能动性。唯独这样想和这样做,才能在上派中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才能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工作中学有长进,提高自己本领。

四是干出实绩是搞好上派锻炼工作的目的。上派锻炼,既是机会更是责任。在上派期间不但要努力去学习新知识,转变新思维,掌握新技能,更要努力去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要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干出实质性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组织对自己的希望,也才能体现出自己真才实学,树立上派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6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修养和综合素质,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扬共青团“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树立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团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第一章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条书记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日常工作中不便于书记个人决定的各项事宜,以及书记认为需同有关部门共同商量或研究的问题。

第三条书记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的精神,提出在团内贯彻落实的意见;

⒉酝酿、研究需提请团县委常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

⒊讨论决定与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工作协商,讨论决定各单位报送团县委的重要请示以及团县委各部门向书记办公会请示的重要事项;

⒋审定团县委报送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重要报告;

⒌讨论决定以共青团×县委名义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协调上级团委或县委交办的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落实;

⒍研究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事宜;

⒎讨论、决定团县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及上报的重大事项,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作出推荐、提名、任免、处分决定;

⒏研究机关及直属单位思想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

⒐机关财务预决算的审定和重大开支的决策;

⒑讨论需要书记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凡需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均由各分管的副书记于会前提交办公室汇总,送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审定。

第五条凡提交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由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准备,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第六条书记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由团县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决定召开。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当书记不在机关时,由指定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参加书记办公会的人员为团县委书记、副书记。列席人员由召集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根据议题内容确定,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第八条书记办公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在会前就议题准备意见;凡需办公会议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先提出初步意见。

第九条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整理,经主持会议的书记签发后,尽快印发与会人员和有关部门,书记办公会研究审定需向上级团委或县委上报的材料,由团县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后上报。

第十条书记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需督办的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二条机关实行书记负责制。

第十三条机关实行挂牌上班办公制度。

第十四条机关的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重要事项由书记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副书记按照各自分工协助书记工作,可按分管的工作范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专项问题,处理具体工作。书记外出期间,应指定一名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室要根据职能范围和工作分工,将职责和任务分解到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七条各部室要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单位领导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发生事故或者遇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执行紧急或者重大任务时,要及时汇报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出国(境)、探亲或外出执行公务,时间较长的要定期向领导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机关工作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办事制度

第二十条办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准确、求实、高效、保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要讲求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待人接物要和蔼热情,办事要诚实公正,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第二十二条要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第二十三条单位实行办事承诺制度:

⒈当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办;

⒉领导签发的文件力争当天处理完毕,最多不超过天;

⒊明传电报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⒋对外来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有关工作人员态度要诚恳,能办的事要优先办理,不能办的要给予明确答复,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

⒌不能办的事不得盲目承诺,不该承诺的事不要擅自承诺。已承诺的事要抓紧办理,决不拖延。

第二十四条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各单位应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办事时限,对基层单位的请示件或应该答复的报告,属于职权范围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理,逾期无办理、无答复、无解释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外出办事要注意维护单位形象,说话态度要谦虚、诚恳。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书记办公会议,全部工作人员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七条书记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日常工作中不便于书记个人决定的各项事宜,以及书记认为需同有关部门共同商量或研究的问题。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副书记参加,若有需要,有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⒈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⒉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人事安排;

⒊讨论部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⒋分析工作情况、交换意见。

第二十八条全体工作人员办公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

⒈贯彻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和决定;版权所有

⒉听取各部室汇报,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⒊协调各部室工作,讨论需要提交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⒋通报有关情况,并就重大工作问题征求意见。

第二十九条书记办公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办公会议的议题和召开时间,由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条会议按通知的时间准时开始,出席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事先向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请假。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要关闭移动电话、传呼机。会议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与会人员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章行文与文电阅批制度

第三十一条机关必须认真执行各级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发的文件要求内容准确、简炼,逻辑清楚,文字(包括标点符号)正确,行文一般要求一事一文。

第三十二条文电呈送阅批必须做到“准确、及时、保密、安全、简便”。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文电的接收、登记、送达、回收、归档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文电呈送阅批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迅速、畅达、不拖延、不停滞。

第三十五条文电呈送阅批通常由办公室接收登记后,呈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批示后,送有关部室办理。

第三十六条办公室应及时将领导的批示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并催促其办理和反馈办理结果。

第三十七条对于阅存性文电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阅存。

第三十八条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电脑文印管理制度。

第六章学习制度

第三十九条机关每周要确保半天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第四十条各部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人员情况,有计划地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同时,要有计划地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集训、培训班学习、深造。个人要服从组织的调训。

第四十二条机关的学习活动,由党支部、工会按照上级部署和各自的实际负责安排进行。

第四十三条机关每周集中学习,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出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所有正常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项目开支应事先编造预算,由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按权限签批。各种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用途,经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十五条工作人员因公需要借用公款的,应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订借款协议,注明还款日期,报正职领导审批,到期要及时归还,不得拖欠。因公出差需要预借差旅费的,应先填写借款凭据,报正职领导审批。出差回单位后,应在五天之内报销并还清预借款。逾期未还清借款的,每月从本人发放的工资中如数扣还。

第四十六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确实需要的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正职领导同意后,方可乘坐,但不得乘坐一等舱位。

第四十七条节约电话费开支,严禁公话私用。领导干部电话配备和使用办法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不准公费私配电话和报销电话费。

第四十八条机关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具和招待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第四十九条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接待客人应坚持“有利公务、节俭简朴、杜绝浪费、从严掌握”的原则,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员。

第五十条所有基层收缴的团费、书刊征订款、开展活动募捐的现金或其它渠道的临时性现金除领导指定由某一部门管理外,其他均应移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十一条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汇报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并根据财务制度,监督机关财务制度的执行。

第五十二条加强对公共财产的管理。所有公物、资金必须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严格管理。要节约用电、用水。

第八章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车辆是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工具。车辆的使用应有效地服务于机关工作,应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机关同志工作为目的。要用够、用足、管好。

第五十四条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超过半天需经领导审批。

第五十五条书记不设专车,保证公务用车。

第五十六条其他干部用车范围:

⒈上级团委、兄弟团委同志来×出差,可派车接送;

⒉由团县委召集的会议、组织的活动,需要用车的,保证会务用车;

⒊领取大宗邮包、车站提货、财务到银行提款、送款予以派车;

⒋干部职工亲属因病送医院予以派车;

⒌干部职工调动、探亲派车到车站接送;

第五十七条各部室符合规定的用车,应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用车缓急和先后顺序安排车辆。

第五十八条车辆管理规定:

⒈严格用油制度。建立用车用油登记制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

⒉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对车辆保管要做到三勤:勤擦洗、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保证随时工作,安全用车。

⒊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在没有出车任务时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

第五十九条以上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章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档案管理是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六十一条机关各部、室在各种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包括收文、收电、发文底稿、领导讲话稿、会议记录、出版物原稿、印模、照片、录像以及各部室文件等),均应作为档案材料。在规定时限内,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材料。

第六十二条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向办公室调阅一般文件、材料,均应办理借阅手续,附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材料、电报、领导重要讲话稿等,必须根据领导批示传阅,但不能带回家中,阅后当天归还。

第六十三条外单位要阅资料,需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并征得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第六十四条绝密文件、材料、密码电报、领导讲话稿,不得翻印、复制或随意抄录。秘密文件如需翻印复制,应经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及时做好登记(日期、份数、收回时间)核对,同原件一样保存。

第六十五条调阅一般文件,材料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均按时退还。如需要继续使用,调阅人应说明理由,再行续借,调阅人如调动工作或因事外出、学习、出国等,所调档案材料不论是否期满,均须离开机关前退还办公室。

第六十六条调阅人所调阅的档案材料应严加保管,注意保密,不得转借、拆卷或修改,若有遗失应及时报办公室并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七条调阅人应将档案材料及时退回,并及时与办公室人员核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第十章机关印章、钢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下列事项使用团县委党组印章:

⒈以团县委党组名义向上级的请示、报告;

⒉以团县委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和报表等;

⒊需要使用团县委党组印章的其它事项。

第六十九条下列事项使用团县委印章:

⒈以团县委名义向上级的请示、报告;

⒉以团县委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和报表、证书等;

⒊需要使用团县委印章的其它事项。

第七十条公章使用和保管办法:

⒈团县委党组、团县委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不得多头管理。

⒉使用团县委党组印章,须经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签字批准;使用团县委印章须经正、副书记或授权办公室主任批准;

⒊对不符合使用印章规定的,监印者不予盖章;

⒋不得在空白纸及空白证书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则须经书记批准。对未用完的加盖公章的空白纸及空白证书应及时上交办公室销毁。

第七十一条青联、青企协、少工委以及其它青年社团和临时机构,都要制定相应的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并抄送办公室备查。

第七十二条团县委印章由上级配发,基层团(工)委、团县委所辖各团体、临时机构印章的制发、启用、销毁均由办公室负责。

第七十三条团县委钢印主要用于团员证的颁发,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并登记造册,便于团员管理。

第7篇

乡镇综治维稳第一季度个人工作总结

 2017年第一季度以来,我牢记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职责,不怕困难、团结协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这几个月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每个工作日上报《顺河乡重点信访隐患人员排查登记表》(零报告)至信访局;

每周五上报《顺河乡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周统计表》至信访局;

3月份每周五上报《顺河乡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至区综治办。

2月份对于区信访局交办的王淑玲、王长安、陈迎利三人的交办单,制定重点信访人员包保稳控措施及包案领导小组汇报材料上报至区信访局。2月份及3月份信访局王兵局长及区纪委联合信访局的督查组对两会期间重点信访人员的包保稳控措施来我乡进行督查。

3月10日区综治办召开严重精神病危险程度3-5级的患者监护管理补贴的认定申领会议,会后我乡综治办牵头,利用一周时间,联合派出所、民政所、卫生院对于全乡31户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病危险程度3-5级的患者进行逐户入户核查信息,填报申请表、监护管理责任书、审核表等材料,并附件身份信息粮补卡上报至区综治办。

3月份开展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召集派出所、司法所、社保所、林业站、农技站等等综治委成员单位在司法所门口拉横幅、发宣传材料进行重点综治宣传并上报图文信息至区综治办。

农业普查工作:

负责鹤山村770户农户的PDA及70户王垅村农户的PDA录入,整个一季度完成整村数据录入、不断修改至完全没有强制性错误。

以上是我一季度工作要点总结,工作较为繁琐的任务不再一一赘述。

第8篇

一、成效明显

今年街道招商引资内资任务8500万元,外资任务35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500万美元,外派劳务28人。截止现在,我街道已上报内资5800万元,为年任务的68%;外资400万美元,为年任务的114%;外贸进出口38万美元,为年任务的7.6%,外派劳务16人,为年任务的57%。1项指标完成了全年任务;2项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燕泉街道属城区的新开发范围,招商潜力巨大。今年我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而且前景喜人。截止现在,街道已经与六个项目签订了正式的招商引资协议,一是郴州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注册资本800万元,总投资2000万元。二是郴州万家美建材超市,该项目地处建材销售市场的黄金网点,主要经营装饰材料、灯具、电器等,总投资2300万元,各项工商等手续均已完善,生意步入正轨,每月创利税可观。三、郴州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四、引进郴州百老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经营机动车维修,汽车美容,配件销售,总投资850万元,现正式营业,已形成了公司化、规模化,运转情况良好。五、引进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郴州投资分公司,该公司系国内知名上市公司,主要以保健品、定型食品生产经营为主。六、休闲娱乐企业钱柜量贩ktv,均已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各项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已完善,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在谈签约项目一是天一华府新天地商业城,系上海锦马企业,在郴投资的又一大手笔,计划投资在3.6亿元以上,项目综合用地约13000平方米,是代表新型商业城模式的大型购物中心。二是郴州兴之惠商业百货有限公司,位于安康花园商场一、二层,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以综合零售为主,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现在火热筹备中,预计7月份开业。

一直以来街道竭诚为外商服务,辖区外资企业国民房地产在用地拆迁过程中遇到困难,街道急企业之所急,一是积极与上级政府、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二是优化周边环境,派专人负责做好拆迁户的工作,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得到了外商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今年街道主要引进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香港客商张有池投资兴办郴州中颐丰采沐足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了街道全年的外资任务,该项目资料已通过区计划局批准,区商务局审查已上报至市商务局核准。

外贸进出口方面辖区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有12家,但上半年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出口任务仅完成38万美元。联系辖区内的302大队和XX有色一总队共完成外派劳务输出共16人。

二、措施得力

年初,街道按照《关于区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的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和相关目标要求,迅速制订了我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招商引资小分队。办事处要求各社区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小组,确定由各社区支部书记担任联络员。还充分利用党建协调委员会单位的平台作用,在整个燕泉形成了由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共同组成的信息网络。对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的人员实行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拿出街道实得税收的10%-20%返回给业主,这一系列措施都极大地调动了各方力量的招商引资积极性。

三、服务到位

对于已谈好和在谈,有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街道都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跟踪落实,准备把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好业主碰到的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也尽力协调。

郴州万家美建材超市该项目从去年新店装修开始,办事处一直派专人办理所有工商执照手续并协助企业招收并培训了100多名员工,解决了企业的用工难问题。今年年初,招商引资小分收集信息,得知郴州锦马置业有限公司继天一名邸项目成功打造后的二期工程天一华府正在兴建,马上向主要领导汇报。街道党工委书记邓权和办事处主任翟幸强当即带领有关人员上门向锦马公司负责人咨询洽谈。这其中,街道对锦马公司开发项目提出业主落户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和解决,从而成功引进了郴州天一华府新天地商业城。南塔休闲美食广场,是街道辖区内新开发的商业区,办事处一直关注该区域的项目建设状况。钱柜量贩ktv企业刚一落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至君就上门做工作,并达成了招商引资协议。另外一个项目兴之惠商业百货有限公司,已与我街道达成意向,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正在积极协助业主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手续,预计七月份该项目正式营业。

第9篇

“潘汉年案昭雪后,纪念他在我党情报战线上作出杰出贡献的文章和影视作品不少,而对建国后造成潘汉年冤案的原因,却鲜有涉及。”

作为当年审判潘汉年案的合议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彭树华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当年这一大冤案使他常常萦绕于心,不能释怀。强烈的责任感,促使他将有关潘汉年案审判前后的情况,尽他所知追忆记录了下来――2010年8月,彭树华出版了《潘汉年案审判前后》一书。

2010年11月21日,本刊记者在北京见到了这位86岁高龄的老人,他依旧记忆超强,叙述清晰,向记者道起了当年审判潘汉年案前后的一些人和事。

秦城阅卷

1925年出生的彭树华是广西陆川人,1955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1962年6月,彭树华的母亲被确诊为癌症晚期,老人家决意回老家广西,再看看她想念的亲朋故友。

在老家陪母亲住了不到一个星期,彭树华接到单位通知有重要工作,便拜别母亲后匆匆回京,这一别成了母子的永诀。

回京后,彭树华被时任的刑一庭庭长曾汉周(1966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告知,中央决定要对潘汉年案进行审判,党组决定由曾汉周、丁汾(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组组长)、彭树华三人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审判工作。

“潘汉年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要案,是党中央、亲自过问的案件,它涉及到党和国家许多重要机密,非同一般;其次,潘汉年是一名担任过重要职务、作出过特殊贡献的高级干部,上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这几个特殊性决定了案件的复杂性和难度。”回忆当年受命时,彭树华称“当时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按照分工,彭树华和丁汾将住在秦城监狱审阅卷宗,曾汉周每周六赶往秦城,三人碰头,共同研究案件重要问题,顺便接彭树华和丁汾回城过周末。

经过一个多月日以继夜的工作,凡是能看到的卷宗,彭树华和丁汾都进行了细致审阅,阅卷工作暂告一段落。

质疑

1955年4月至1963年1月,潘汉年因为“反革命”罪被分别羁押于公安部直属的功德林监狱和秦城监狱接受审查。1955年4月3日,公安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求批捕潘汉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后作出批准逮捕潘汉年的决定。

在秦城,彭树华和丁汾并不能与潘汉年直接见面,只能阅卷。

公安部预审认定潘汉年的罪名主要有三条:一是1936年投降;二是抗日战争期间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和秘密会见;三是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特务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提供情报,引发上海“二六大轰炸”。

“我和丁汾反复研究后,觉得公安机关对潘汉年犯罪事实的认定,有许多问题是站不住脚的。”彭树华老人边介绍边拿出一堆泛黄的旧纸,纸张上是当年他划写的对潘汉年案的若干质疑。

如质疑一:

1936年4月,潘汉年奉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指示,从莫斯科回国向中共中央报告关于国共谈判联合抗日的意见。潘汉年到达香港后,写信给中委陈果夫要求会见,随后由另一中委陈立夫指派组织部部长张冲到香港和潘汉年见面,潘汉年向张冲介绍了自己的个人简历。

潘汉年在香港与中委陈果夫要求会见的同时,通过胡愈之跟上海地下党负责人冯雪峰接上了头,冯雪峰请示中央是否让潘汉年去陕北,中央指示潘汉年即去陕北。潘汉年得到中央指示后,即从香港到上海,通过中共联络站的关系去了陕北,向中央报告了共产国际关于国共合作的意见,和自己与取得联系的情况。不久潘汉年即被中央派回上海工作,并带上中共中央致的信,作为代表与谈判。

潘汉年屡次在交代这段历史时,都说他是奉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指示回国的。潘汉年是否在国共谈判中投降?

“我记得当时查遍了整个卷宗,看到的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材料,找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他确已投降。相反,对潘汉年一些有利的证据,在当时没被采信。”彭树华回忆说,“如果潘汉年投降的事实不能认定,那么他受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指派回国,与取得联系,后以中共代表的身份同陈立夫、张冲等保持接触,在国共谈判中,谈及我党我军的一些情况,是完全正常的,可以理解。”

质疑二:

1940年,潘汉年在上海会见日本驻上海副总领事岩井英一,为其写了搜集情报的计划,领了特务通行证。这些都是事实,但潘汉年一再说明这样做是为了取得岩井英一的信任,以利于执行情报工作的任务。

“如果以此认定潘汉年投靠日本特务机关,为什么打入岩井公馆的我方人员和电台没有受到任何危害?1943年潘汉年同岩井切断关系后,还有我方人员留在岩井公馆继续开展工作,直到日本投降,都没有出问题,这又如何解释?”在彭树华拿出的手写纸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质疑”。

质疑三:

1943年,潘汉年奉华中局之命,从淮南根据地去敌区找李士群(汪伪特务头子、江苏省省长)了解敌伪清乡部署的相关情报。在没有任何征兆情况下,潘汉年突然被李士群安排与会见,事前来不及向中央请示,事后也未向中央报告,直到1955年4月才交代。

潘汉年承认这是严重的错误,而不承认与有任何政治上的勾结。公安部门却据此认定“潘汉年与汪伪勾结”,“卖国求荣”。

“潘汉年在执行任务的情况下,突然被安排与会见,这不是他事前所能预见的。他事后没有向中央报告,无疑是严重的错误,但说卖国求荣有事实依据吗?他卖的什么国?求的什么荣?”彭树华回忆说,当时公安部门把违纪问题当做犯罪来认定,“十分牵强”。

……

又如质疑六:

上海解放初期,逃到台湾的对上海市进行了多次轰炸。其中最厉害的一次是1950年2月6日的大轰炸,把上海电力公司炸了,使上海水电动力设备遭受严重破坏。预审认为,这是潘汉年掌握的逆用电台向台湾提供重要机密情报引起的。

值得说明的是,潘汉年在解放初期掌握使用着逆用电台(所谓逆用电台,是指中共破获敌人电台后,保留敌人使用的番号、呼号、人员、密码,继续与敌方保持联系,以接收敌人的情报,为中共所用,并将中共编造的假情报送到敌人手中,以迷惑敌人的一种反情报战)。其台长蔡秉贤1941年加入共产党,长期打入中统特务组织,解放后奉命潜伏下来。

有关部门认为,正是因为蔡秉贤用逆用电台给台湾提供相关情报,造成了上海电力公司被炸事件。而据蔡秉贤交代,他给台湾提供的情报都是公开的,从报纸上抄拾编写的,没有泄露任何机密。蔡始终否认给台湾提供过具体轰炸目标,他说因为他提供台湾的情报,都是报纸上的公开报道,所以没有经过潘汉年审查便自行发出了。

“对此,潘汉年有无责任?应该负什么责任?解放初期的上海工业布局,是一清二楚的,像上海电力公司这么重要的工业单位,在上海统治了几十年,难道撤退到台湾才半年就不知道了?说‘二六大轰炸’跟潘汉年提供情报有关,不可思议。”回忆当年审阅潘汉年案诸多疑点,彭树华依然历历在目。

彭树华告诉记者,当年他和丁汾经过详细研究案情,共列出了潘汉年案的质疑。

而另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从莫斯科回国后,潘汉年亲自掌握和使用电台同中共中央频繁来往电报,无论是还是日本特务系统,始终未能破译中共的绝密电码。

“如果他是内奸,不给敌人提供有关情报,他也不可能长期安全地使用这些电台。特别是解放前期,潘汉年在香港执行中央任务,多次成功安排沈钧儒、李济深等大批民主人士到解放区,还策动‘两航’公司人员,带着12架飞机起义。在情报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我方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对敌人都是沉重的打击,这样的‘内奸’能为敌人所容,是难以理解的。”彭树华回顾说。

曾汉周将丁汾和彭树华阅卷的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时任副院长的吴德峰进行了汇报,吴德峰说尽可能安排党组听一次汇报,并同意暂时撤出秦城。

“我们对潘汉年案有不同的看法,但中央已经定了案,连判什么刑都定了调子,‘不判死刑’。对案件的事实问题,要不要提出我们的看法,怎么提出我们的看法,得好好研究一下。”从秦城回市里的路上,丁汾顾虑重重,她和彭树华交流了自己的想法。

“中央定案”

从秦城回机关后第三天,彭树华和丁汾接到通知:“院党组不听汇报了,改由向吴德峰副院长一人汇报。”

丁汾和彭树华很是纳闷,找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的王德茂。一见面,王德茂未问来意便说:“原先党组想安排听你们的汇报,现在不听了,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意见?”

丁汾说:“不敢说有什么意见,只是有点不理解。潘汉年案这么重大,案情又那么复杂,党组不听汇报,不知出于何种考虑。“

王德茂回答说:“潘汉年案是中央有关部门和公安部经过六七年的调查取证,侦查预审,不知做了多少工作,最后才定的案。中央认定潘汉年是内奸、反革命,决定要对他判刑。你们想想,院党组听不听你们汇报,有什么关系。再说,潘汉年案涉及党和国家许多重大机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中央委托吴德峰副院长全权处理这个案子,别人有必要掺和进去吗?”

向吴德峰的汇报如期进行,吴德峰很细心,汇报时连秘书都未让旁听,并安慰丁汾、彭树华:“怎么想就怎么说,这里没有人记录,不会有人抓辫子、打棍子。”

丁汾一口气谈了一个多小时,从何时到秦城阅卷,到理清预审的指控,再到审阅卷宗发现的问题和质疑,都作了详细的汇报。吴德峰听得很仔细,中间没有插话,也没有提问。

丁汾汇报完后,彭树华补充说:“丁汾汇报的情况,是我们反复研究过的共同意见。全案认定的犯罪事实还存在很多疑点,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潘汉年会见,事先没请示,事后不报告,但这是违纪问题,还是犯罪问题,尚值得研究。”

吴德峰接过话,“潘汉年的问题就在会见,一直瞒着党中央、。这个问题谁也不敢替他担责任。潘汉年会见的事,当时重庆政府进行反宣传,亲自签署电文辟谣。试想过了十几年,潘汉年才交代这件事,即使他辩解的都是事实,但这种严重违纪的事件,是做秘密工作不能允许的。”

吴德峰也曾经从事过秘密工作,联想到潘汉年的问题,他谈得很深:“像潘汉年长期在敌占区工作,他的社会关系、工作环境必然是复杂的。为了打入敌人内部开展活动,常常得使用革命的两面手段,因此一旦领导不信任,就很容易受到冤枉。有人说做秘密工作的人,一只脚在监狱里头,一只脚在监狱外头。对潘汉年案的其他问题,我不想说什么,中央既然对他的问题定了案,我们只有认真对待中央的决定,做好审判工作。”

吴德峰最后说:“如果谢老同意听你们的汇报,你们可以简单向他汇报下案情,要是他说不听,也就算了。谢老年事已高,如果听汇报,你们说的时间不要太长了。”

谢觉哉,德高望重,人称“谢老”,1959年由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曾汉周说谢老年事已高,要丁汾和彭树华尽量谈得简明扼要,多留点时间听听谢老的指示。

向谢觉哉汇报的时间很短,大约四十分钟就汇报完了。在这段时间里,谢觉哉全神贯注地静静听着,一言不发,“当时看得出谢老的心情是沉重的。”彭树华回忆说。

谢觉哉慢慢站起身,在房间踱了一小会儿步,回到座位后神情趋于平静,而又带着几分严肃,“你们辛苦了。你们对案卷材料看得很仔细,提出了你们的看法,很好。不过你们提出的问题,最高法是搞不清楚的。德峰同志和你们说了吧,潘汉年案是中央交办的案子,我们只是办理法律手续。”

“潘汉年案很复杂,涉及中央许多重大机密,直接领导潘汉年工作的是和康生,许多事情也是知道的。对潘汉年案的处理,是党中央决定的,早有指示不判死刑。人不死,就好办了。是非功过,总有一天会弄清白的。”

谢觉哉一再说,潘汉年案是中央交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只办理法律手续,不负责案件事实审查。

特殊审判

1963年1月6日,经中央批准,潘汉年案开庭。法庭临时设在东交民巷三十七号三楼,这是一个约二百平方米的大礼堂。

彭树华依然记得,潘汉年这天穿着很整洁,一身银灰色的中山装,头发梳理得很整齐,虽然受了七八年囹圄之苦,仍不失高级领导干部的风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尚三到庭支持公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潘汉年1936年叛变革命,投降,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内从事内奸活动;抗日战争期间,被告人秘密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并与大汉奸进行勾结;在上海解放后,被告人掩护大批中统潜伏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敌人提供情报等。

书宣读完毕后,即进入法庭调查程序。

在法庭上,潘汉年回答问题态度从容,有条不紊,而且记忆力极强,对一些人和事及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

潘汉年在庭审中承认,1943年会见,事前来不及请示,事后觉得问题严重也没有及时向中央汇报,违法了纪律,犯了错误。除了会见,其他的问题,潘汉年都有合理的解释。

审讯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虽然潘汉年都进行了合理的解释,但对书中指控的犯罪,潘汉年都供认不讳。

最后审判长曾汉周宣布:“现在闭庭。本案审理完毕,另行宣判。”

判决书的起草几易其稿,主要问题不是在认定罪行上,而是在一些关键词句的使用上。彭树华告诉记者,判决书是中央定好了的,“这是一份违心的判决”。

如认定潘汉年的第一条罪,判决书最后定稿为:“被告人从1936年起叛变革命……”初稿写的是:“被告人1936年叛变革命……”彭树华阐述个中原因,后来加了“从”字和“起”字,罪行的连续性和严重性就变得大不一样了。

再如判决书认定的第二条罪:“抗日战争期间,被告人又背叛祖国,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初稿写的是:“抗日战争期间,秘密投靠了日本特务机关,当了日本特务……“定稿时加了一句“又背叛祖国”,这样同第一条罪联系起来看,罪行就更加严重了。

判决书定稿后报中央审批,中央的主要领导人也都画了圈。

据彭树华回忆,在报批的判决书上,从头到尾,对每一句话都用笔加了一个“、”号。“从总理下笔的凝重,可以看出,总理当时的心情是沉重的,这哪是什么符号,简直是在滴血。”彭树华回忆说。

根据潘汉年坦白认罪和表现悔悟的情况,判决书送达后,潘汉年随即被裁定假释。

1963年1月13日,潘汉年被释放出狱。假释后,他和夫人董慧被安置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农场。

在农场的日子里,潘汉年曾提出希望能到香港继续为党工作。他说解放前自己在香港工作多年,那里有他过去的一些关系,开展工作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如蒙允许,将不遗余力,报效党和国家。”

潘汉年期待着,但迟迟没有得到答复,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政治生命,在案发时,早已被判了“死刑”――“此人从此不能信用”。

假释后,潘汉年和夫人可以行动自由,可以进城,可以访友,只要不离开北京。但潘汉年自觉性很高,不愿去打扰别人,怕朋友受连累。所以夫妇二人一直待在农场生活,种花钓鱼,日子还算惬意,直到“”期间潘汉年再次被捕入狱。

“”风波

1966年夏天,翻天覆地的“”席卷全国。

最高人民法院未能幸免,发生了当时有名的“砸档案库”事件――北京政法学院的几个红卫兵学生,用十几磅重的大铁锤砸开了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库的大门。后来,彭树华得知,事件是由一手策划的,后面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阴谋。

“砸档案库”事件后没多久,找到了谢富治(1959年-1972年任公安部部长),说潘汉年案的卷宗材料涉及党许多机密,要妥善保管,最近政法学院的学生砸了最高法的档案库,如果这些卷宗丢失了,后果严重。于是,在某一天夜里,谢富治派专人到最高人民法院收走了潘汉年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1967年3月,又通过中央小组组长陈伯达,批了一个条子给谢富治:“请谢富治同志再把扬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

1967年4月12日午夜,来到京西宾馆,通过杨成武从军队中抽调来陈虹等四人,向他们当场宣布:“我代表党中央、,交给你们一个重要任务。派你们去上海搜集饶漱石、潘汉年反革命集团的档案材料。”并说:“这个案子过去有人包庇,没有搞透。”

专案组到达上海后,上海市公安局告诉专案组,有一箱“通天”的保密档案,要求带回北京保管。陈虹等人请示了后,带回了材料。

认为这些“通天”的保密档案一定与潘汉年有关,于是指示陈虹、白育民看完材料后,写出报告送给她。戏剧性的是,看到报告后,十分恼怒。

原来这箱“通天”的保密档案,保存了一封1954年揭发在上海那段不光彩历史的匿名信,以及公安部立案在上海调查所搜集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年与前夫唐纳结婚、离婚的报刊图片资料等等。

生性多疑,最放心不下自己在上海三十年代那段不光彩的历史,许多知情的人都在“”中受尽折磨。自然也不肯放过潘汉年,三十年代初,潘汉年负责“左联”工作,和前夫唐纳共过事,对的历史比较了解。

假陈伯达、谢富治之手,先是收走潘汉年案卷宗材料,继而又把潘汉年收监关押,成立专案组进行审查,并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的判决――1975年12月19日,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写出了一份《对内奸分子潘汉年的复查结论》。《结论》决定:“对内奸分子潘汉年永远清除出党,改判无期徒刑,发放湖南省劳改单位劳动,剥夺公民权……”

1975年5月,潘汉年和夫人被送进了让他们终身失去自由的地方――湖南茶棱县某农场。湖南山区,夏天多雨,天气闷热潮湿,年过古稀的潘汉年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劳动,结果可想而知。

1976年,逝世。这些年所含的冤屈,潘汉年一直寄希望将来有一天总理能为自己说句公道话,证明自己为党为国的一片忠心,而今总理却先他而去。

潘汉年在病魔和精神痛苦的双重折磨下,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当茶场场部大喇叭播出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等“”被粉碎时,他盼望着洗刷冤屈的一天能早日到来。

然而,1976年12月26日,诞辰这天,全国各大报刊公开发表的《论十大关系》,文章内容赫然大字写道“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这样的人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潘汉年受此这突如其来的致命打击,一下子病倒不起。

1977年3月份,潘汉年被转往长沙湖南医学附属医院治疗。同年4月14日晚,潘汉年停止了呼吸,含恨与世长辞。

平凡昭雪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指引下,大批冤、假、错案得以平凡。潘汉年案在时任中纪委书记陈云的关怀下,由中纪委组织力量进行了复查。

在陈云的亲自主持下,中纪委查阅了许多文件材料,调查了相关了解情况的人,并于1980年写出了《关于潘汉年同志问题的复查报告》。

《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1963年1月9日的《判决书》中认定潘汉年的三条罪状,逐一给出了结论性的复查意见。

中纪委的复查结果充分证明,潘汉年在1936年至1950年这段工作期间,对党忠诚,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受住了考验,工作卓有成效,特别是对中共情报工作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很大成绩。《报告》还指出,尽管潘汉年在会见问题上犯有组织纪律上的错误,但原判决认定潘汉年的三条罪状,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应予彻底推倒。

《报告》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后,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作出了批示,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宣告潘汉年无罪。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回顾了潘汉年为党、为革命工作,功勋卓著的一生,并告诫全党,这个沉痛的历史教训,要永远引以为鉴戒。

1983年4月15日,经中央批准,潘汉年和夫人董慧的骨灰被从湖南长沙移往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安放。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廖承志亲自前往首都机场迎接骨灰,并捧送至八宝山革命公墓。一代忠魂,从此得到安息。■

(经彭树华授权许可,文章部分内容引自《潘汉年案审判前后》一书)

案发简介

第10篇

(一)认真做好干部调配和人才引进工作。

1—11月,共办理人员调动__*人。其中市外调入__人,调出__*人,市内调动__*人,调入省直单位__人,均做到认真审核材料,严格调配程序,及时办理调动手续等。(二)认真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1—11月,共组织公开招考*次,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次(市歌舞团、市救助站、市退伍兵安置、市新闻出版局XX稽查队),计划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名(其中公务员__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名),共有__人报考。均认真制定简章,组织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命题、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报批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受到社会好评。

此外,办理20__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__*人,其中公务员__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__*人。办理审计局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遗留问题*人,其中安置*人,辞职*人。

(三)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一是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毕业生需求情况。据统计,20__年全市共有__个单位计划需求毕业生__*人,其中研究生__人,本科生__*人,专科生__*人。二是做好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抽调专人负责毕业生政策咨询工作,印制和张贴有关资料,还通过XX人才网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介绍和待就业登记工作。对落实工作单位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到介绍或人事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做好待业登记,搞好推荐服务。1—11月,[范文为文秘站网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文秘站网外部链接!]共办理报到介绍或人事手续__*人,待就业登记__*人,转正定级__*人,户口代管__*人,出具相关证明__*人。四是做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选送毕业生进行“三支一扶”工作__人。五是认真落实毕业生有关政策。办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录聘手续__*人,学历认证__*人。六是做好毕业生见习基地调查摸底工作。全市有意向拟同意建立毕业生见习基地单位__个,其中具备条件__个,不具备条件的__个。

(四)积极做好现场人才交流会和网上人才招聘会工作。

1—11月,共举办人才交流会__*场次,其中大型人才交流会__场次,与去年相比有新的突破。进场单位__*多家次,提供岗位____多个,进场求职__万多人次。均认真组织,确保安全。今年7月,XX人才网与省人才网连网合作,实现了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了XX人才网的品位。1—11月,上网招聘单位__*多家次,上网求职__*万人次,网上招才求职受到青睐。此外,办理委托招聘单位__*家次,发展企业会员__家。

(五)认真做好人才派遣工作。

1—11月,新办人才派遣__人,工资__人。现有人才派遣人员__*人,其中办理派遣手续__*人,其他人员__*人。并成立了XX汇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认真做好人才培训工作。

我们结合公务员招考工作,为提高XX考生的整体水平,共举办考试面试培训班__期,参训人员__*人次。其中考生笔试辅导班*期__*人,考生面试辅导班*期__人,考官面试培训班__期__人。

(七)积极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1—11月,共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__人次,讨论预备党员转正__人。

二、20__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

(一)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体能测试的组织和材料上报的收集汇总及报批 工作。

(二)搞好毕业生见习基地调研工作,争取市财政支持,为毕业生见习基地建立提供经费保障。

(三)做好选派毕业生到基层进行“三支一扶”选拔和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加强毕业生择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五)搞好人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工作,加强现场人才交流会和网上人才招聘会的筹办和安全管理工作,为未就业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双向选择提供良好服务。

(六)做好明年XX人才引进和毕业生需求计划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地组织有关单位赴省内外开展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活动。

(七)努力开展劳务输入工作,拓展人才服务工作。XX市近年来引进一大批企业,但我市技术工人和劳务人员还不能满足用工单位的需要,在新的一年里,计划组织用工单位赴XX或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11篇

**年我镇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镇社会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为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巩固春节前娱乐场所集中整治的成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必须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不发生大火,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公共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损失惨重的特大恶性事故,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综治副书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镇安监站、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并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治安组。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专项整治重点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多功能娱乐城、网吧以及其他公共聚集场所。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现象;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年3月*日至*月*日;

2、整治分工:各社区、经合社配合**派出所对辖区内三级管单位中各公共场所的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要着力于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进行检查整改及档案整理健全规范。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起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要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3、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地方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并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12篇

【关键词】路桥施工;计量;结算

1、工程计量的重要性

1.1计量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

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选择中标单位的工程,形成的合同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因为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的工作量,不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已完的工程进行计量,经过监理工程师计量所确定的数量是向承包商支付任。何款项的凭证。因此,在工程结算中,工程计量是极其重要的。

1.2计量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

计量不仅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的合同意识的手段。FIDIC合同条件规定,业主对承包商的付款,是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证的,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对于不合格的工作和工程,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同时,监理工程师通过按时计量,可以及时掌握超过、承包商的进展情况和工程进度。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进度缓慢,他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因此,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计量支付为手段,控制工程按合同条件进行。

2、工程计量管理

2.1 工程计量的基础工作

2.1.1 项目工程部、合同部等相关人员应仔细研读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组成部分,全面了解和掌握关于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的相关原则。

2.1.2 由项目工程部牵头,配合合同部及现场技术员,依据证书施工图纸,计算符合工程量清单各细目工程量,按程序向监理和业主报批并取得认可。

2.1.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加强检查,确保内业资料的质量与进度。

2.1.4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形象进度台帐,包括整个项目的形象进度台帐与每个协作队伍的形象进度台帐。

2.1.5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完善变更申报和批复手续,同时做好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2.2 工程计量的申报与批复工作

22.1 项目经理是工程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申报由合同部负责,工程部、质检部配合。

2.2.2 项目工程部、质检部要保证计量资料的完善、及时和监理工程师各种签字手续的完备。凡具备计量条件的资料要及时报合同部汇总申报计量。

22.3 工程计量报出后,项目合同部要跟踪和掌握计量的审批情况,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计量审批期间总监办、业主的关系,争取早日批复。

2.2.4 计量申报的时限要求:合同内工程须在一个计量周期(一般为28 天)内完成申报工作,合同外工程在具备施工图纸和业主的暂定单价后也须在一个计量周期内完成申报工作。

在一个计量区间,凡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造价总额超过业主规定的最低申报限额,项目经理部就应申报计量。

2.2.5 合同部在得到计量批复后应将计量单与付款申请提交财务部存档,财务部根据计量批复派人到业主财务处催款结算。

2.3 工程计量台帐管理

2.3.1 项目合同部要建立健全计量台帐,包括整个项目的计量台帐和每个协作队伍的计量台帐,全面反映项目的计量情况。

2.3.2 每期计量批复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批复的总量和每个协作队伍批复的工程量,及时更新计量台帐。

3、工程结算管理

3.1 工程结算主要包括工程协作队伍价款的结算、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结算与摊销。

3.2 工程结算应按月及时办理,结算区间一般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25日,结算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30日。

3.3项目经理是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和部署项目结算工作;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合同部是工程结算的实施部门,具体办理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其他部门和现场负责人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各职能部门结算责任: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对工程结算数量负责,严禁出现工程数量超结算现象;合同部对合同单价负责,严禁出现超合同单价结算或在合同单价所含工作范围内另进行单项结算现象;设备材料部对材料收发、设备与周转材料的摊销负责,严禁出现材料收发异常或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设备及周转材料摊销的现象;各职能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应扣、应奖罚款项负责;项目总工负连带责任。

3.4 工程协作队伍价款的结算

3.4.1结算依据:工程协作合同、协作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的相关凭证。

3.4.2 结算条件:施工质量通过了项目经理部和监理的验收,内业资料整理完成并经监理签字认可,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4.3 结算流程

a.每月 26 日,项目部现场技术负责人将协作队伍完成的、满足结算条件但尚未结算的工程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本期应结算工程数量,传递到工程部。

b.项目工程部根据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现场技术负责人提供的相关数据,对结算工程量进行计算复核,确认无误情况后,填写工程数量结算单,工程数量结算单后应附相应的工程部位、计算公式等,并传递到质检部。

c.项目质检部根据验收情况和内业资料报送情况,确认无质量问题和拖欠资料现象后,签字认可并传递到项目总工。

d.项目总工对工程数量结算单进行最终复核和把关,确认无误后传递到合同部办理工程结算证书。

e.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将协作队伍的应扣、应奖罚款项(应扣材料费及应摊的机械费、租赁费、应扣罚款、应得奖金等)的证明材料传递到合同部。

f.项目经理部合同部根据传递过来的工程数量结算单、应扣罚款、应得奖金的证明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办理工程结算,开具工程结算证书,工程结算证书后应附相应的原始资料。

3.5 设备、周转材料租赁费用的结算及摊销

3.5.1 结算及摊销依据:设备、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派车单、周转材料领用清单、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凭证。

3.5.2 结算及摊销条件:设备与周转材料的租赁合同、派车单与领用清单齐全且符合设备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结算流程

4.1 每月 26 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及派车人将每台设备的派车单、应扣、应奖、应罚款项,周转材料的领用清单、形象完工数量和总体数量的比例等证明材料传递到设备材料部。

4.2 项目设备材料部根据传递过来的各种资料,汇总每台设备的派车单及周转材料的使用证明,填写使用记录,计算相应的结算金额及各协作队伍应分摊的金额,应依据合同和分摊办法编制设备租赁费用分摊明细表和周转材料月分摊明细表,同时开具设备租赁结算证书、周转材料结算证书。

4.3 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设备材料部将设备租赁、周转材料结算证书、每月设备租赁及周转材料分摊明细表报合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