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2 22:19: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医院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雨篷”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上半年卫健系统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全市卫健系统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要争先”的劲头,铆足干劲,主动作为,实现了2021年乃至“十四五”的良好开局。简要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继续交出满意答卷。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于年初成功处置多起物品阳性事件,“五一”期间平稳处置“非洲豹”轮、“大卫”轮检出船员核酸阳性事件,5月底快速闭环处置1例复阳病例。规范入境人员健康管理和闭环管理,加强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和抽检,累计检测423.90万人。创新开发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信息化系统,被“健康报”推广。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全市13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发热诊室全覆盖。安全稳妥推进疫苗接种,至6月25日提前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已累计接种545.53万剂次。二是数字化改革初战告捷。全市卫健系统共申报省级数字化改革项目30项,其中,列入省数字社会“揭榜挂帅”项目1项,纳入省卫生健康委试点项目7项,数量居全省第二。数据归集方面,共整理数据项3008项,归集数据3159万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获佳绩。在全省2020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评估中再次居全省第二,获优秀等次,**市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一,**、黄岩获优秀等次。**市中心医院顺利通过三甲复审。首次编制《**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三是医共体建设深化推进。从省对市医共体建设评估反馈情况来看,我市医共体建设总体处于全省中上水平。玉环市被省政府列为3个医共体建设激励县市区之一。四是健康浙江建设表现优异。继2018、2019连续两年取得优秀后,今年4月,我市在2020年健康浙江考核中再次表现优异,有望在全省第一批取得健康浙江铜牌。五是医学高峰计划稳步实施。绘好三张人才地图(藏亲图、认亲图、攀亲图),培育市级区域医疗中心,谋划市级医院差异化发展路径,改革卫生职称评聘等工作,遴选**医院为我市首家全科医生轮训基地。六是民生实事项目提前超额完成。于4月份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托育服务任务,全市新增托育机构41家、托位1970个,完成率分别为205%和492.5%。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任务数90家,已上报103家,预计10月底前可全部建成。七是党建工作实现更强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千名名医下基层”大型义诊活动,服务群众1.5万人次。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出台实施意见,抓好“一统领双驱动四推进”行动计划,实行清廉医院建设星级管理和医务人员全职业生涯清廉档案制度。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全力实施“1+10”行动。“1”即牢牢抓实一项重点工作。狠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完善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抓实人物同防和院感防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应急演练,科学精准安排疫苗接种工作,强化健康宣教。“10”即继续推进十大行动。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接轨行动和人才学科高地建设行动,巩固深化与长三角合作成果,深度对接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继续绘好三张人才地图,加快建设卫生高层次人才集群。加快数字化改革步伐,推进“1+5+2”体系构建,对纳入省试点的7个项目和纳入市多跨场景开发目录的12个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深化推进综合医改,在多领域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实践案例。高质量推进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实施县级强院工程。提前做好2021年度健康浙江考核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健康融万策”工作。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医院建设,力争提前超额完成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探索基层中医药康养结合服务,大力发展中医专病专科。深化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打造清廉医院**样板。做实做细现有试点工作,积极发掘、争取、培育新的试点项目。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测管理力度
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学习和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开展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提高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除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外,每年最少组织两次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
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地处理,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依据《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在接到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以及不明原因疾病有暴发流行趋势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死亡病例报告时,要按规定时限逐级报告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本辖区发生的所有暴发疫情(包括非法定报告传染病)均要立即上报并迅速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和传播特征,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尽快控制。在疫源地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规范填写流调表。除甲类及比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外,其它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必须于3日内完成。
三、霍乱、腹泻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腹泻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霍乱和腹泻病防治专业组织,并按规定设置留置站。
(二)落实各项综合性措施
1.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任务
(1)建立腹泻病门诊:
①腹泻病门诊的设置要符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有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区,区(县)级医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乡镇级医院设专桌。要求功能区域设置合理。腹泻病门诊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诊,24小时应诊,做不到24小时开诊的单位,兼职科室(如急症科)要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和各项处理工作。
②对就诊病人,一律填写全省统一的“腹泻病门诊病人登记簿”。如系外地来的病人,应登记其详细地址、单位以及现时投宿地址。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严禁漏登,漏项。腹泻病门诊处方、化验单要有“腹泻”标记。每旬向区疾控中心,做门诊数旬报。
③县(市)区以上医院及有条件的乡镇级医院,应备有检验所需霍乱快诊筛检试剂、细菌培养试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泻必报、逢泻必检、逢泻必治”。对就诊的水样便病人应作霍乱快诊筛检和细菌学培养。要求全年霍乱弧菌分离培养率必须达到10%以上。无培养条件的单位,可进行O1群和O139群快诊试验,或将标本送指定单位检验。
④为落实“省腹泻病控制规划”,各级医疗单位应继续大力推广口服补液疗法,改善腹泻病例处理,口服补液盐的使用率要求达90%以上。
⑤发现霍乱疫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处理。对霍乱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要严格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凡分离出霍乱弧菌,应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进行初步鉴定,并按规定进行疫源地处理,同时将菌株附上“菌种上送表”,由专人逐级送市疾控中心进行鉴定。
⑥腹泻病门诊应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与隔离消毒制度,并遵照执行。
⑦痢疾、伤寒副伤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一经确诊立即填卡、报告,分离出的菌株上送区疾控中心,每所医院上送痢疾菌株至少5株。
(2)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2012年我区确定2处成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机动队和传染病医院,机动队要配备抢救病人必需的药械、交通工具及消杀药械、防护用品,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4月份将机动队名单、值班电话报送市疾控中心。市传染病医院要备足治疗病人的房屋、床位和药械,做好接收及抢救治疗霍乱病人、带菌者的准备,并负责散发病人的运送工作。
(3)业务培训、检查和总结。各医疗机构要对腹泻病门诊医护人员、检验人员及机动队队员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业务技术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医务人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各单位要定期对本院腹泻病防治工作组织检查,及时向医务人员传达疫情动态。培训与医院自查均要有记录。11月中旬将全年腹泻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区疾控中心。
2.疾控中心任务:
(1)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区疾控中心应于5月1日前组建腹泻病防治机动队,配齐疫源检索、疫情处理所需的检验用品、消杀药械、抗菌药物、个人防护用品、车辆和疫情值班电话等,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有重点的开展疫源检索。对腹泻病人、重点人群、食品、饮用水源和其他外环境标本的检索,每月选择2~3处饮用水源及20份海水产品、可疑食品或其它的外环境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腹泻门诊病人快诊率要求达100%,霍乱弧菌培养率不少于10%。霍乱阳性标本及痢疾菌株收集于10月31日前上送市疾控中心统一进行鉴定,市区不少于15株。区重点人群检测不少于100份。
(3)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仍实行霍乱疫情零病例周报告制度。发生腹泻病暴发疫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样检测和进行疫情处理,处理结束后填写暴发疫情报表和处理小结报市疾控中心。
(4)督导检查。在腹泻病门诊开诊前、后要进行检查,开诊小结及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
(5)伤寒、副伤寒和细菌性痢疾的防治。接到疫情后,流调及疫源地处理应于接到报告3日内进行,处理结束后及时上报个案流调表及疫源地处理小结,并于来年3月份之前进行疫源地二次处理,做好伤寒、副伤寒的查源灭源工作。
(6)O157∶H7大肠杆菌感染的防治。县级及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其它医院,要备好病例诊断的检验试剂和诊断血清,发现O157∶H7感染的可疑病人(如血便、血性腹泻的病例)要登记报告并及时采样,进行O157∶H7大肠杆菌的分离培养。根据卫生部的要求,O157∶H7感染按乙类传染病的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7)手足口病的防治。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易在儿童中造成暴发流行。本病尚无特异性治疗方法。按照济卫疾控发[2007]13号文件《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蔓延。
四、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流感、猩红热和水痘等是我区重点防治的呼吸道传染病,2012年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技术、物资储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防治SARS、人禽流感、流感大流行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预案,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技术专家小组、疫情处理小组等,并制定具体可实施的各项工作制度。要做好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定期开展人禽流感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技术演练,为疫情处置做好技术储备。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防治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及疫情处置能力。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层层培训,以提高有关业务人员诊断、处置及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三)继续做好重点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及时诊断、排查和处置人禽流感和SARS的相关病例。
(四)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对疑似或确认的动物禽流感疫情,疾控机构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按照《省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做好SARS、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应急处置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猩红热等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对出现的预警病例及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工作
医院管理和消毒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消毒专业工作规范》、《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全国疾控机构工作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市疾控中心《2012年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点》等要求执行,加强对辖区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的督导和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1.健全组织机构,适应形势需要。各医疗单位要成立专门业务科室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从卫生事业发展和疾病控制工作大局出发,把专业精、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消毒岗位上,以应对传染病消毒、医院感染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队伍素质。今年,省疾控中心将继续举办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人员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医疗单位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加强消毒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消毒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技术水平。
(二)传染病消毒技术指导工作
1.加强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源地消毒处理和监测评价。消毒装备及药品的储备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健全各级应急消毒队伍,达到人、财、物三落实,随时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新发传染病消毒任务。
2.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提高传染病应急消毒处理及时率,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工作职能,开展对传染病疫区、疫点进行消毒处理和监测评价,处理率达99%以上。处理记录、监测评价资料齐全,及时上报监测报表。
(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2012年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导和考核机制,强化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卫生质量的督导、考核与评价工作,特别是乡村卫生室和个体行医定期检查督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督导率达95%以上。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2)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3)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4)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5)现场检查。开展辖区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托幼机构等单位的委托消毒监测工作。
(四)加强信息管理与经验交流
加强消毒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为全区医疗机构消毒和医院感染工作提供经验交流平台,提高我区消毒和医院感染控制水平。
六、病媒传播性疾病的防制
病媒生物监测是传染病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中30%与病媒生物有关,其中的疟疾、乙脑、丝虫病、登革热等,通过灭蚊即可以控制其发病;登革出血热在疫苗未问世前,灭蚊是其最有效的控制手段,可见媒介生物控制的重要性。市病媒生物监测属国家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为了解我区病媒生物的动态变化,落实国家病媒生物监测方案,为防制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2012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传播源的监测、防制、标本制作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其中蚊蝇的监测从3月底开始,蟑螂和鼠密度全年监测,并与区爱卫会密切合作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
七、疫情信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
1.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制度,保证每天报卡及时(诊断时间与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白喉、黑热病、登革热、血吸虫病、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进行网络直报的同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区疾控机构疫情室电话报告。
(2)继续规范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报告等工作。要求传染病报告卡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符合逻辑性。区疾控中心每月对传染病报告卡的报告及时性,规范性,填写质量等进行评估,并进行反馈。专病报告管理系统推送到传染病疫情直报系统的死亡病例应遵循《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年试行版)要求。
2.继续做好网络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安全。加强报告系统的管理,网络直报人员每月要进行传染病报告卡的导出,切实做好疫情数据的管理工作。
3.继续做好门诊日志的管理工作
根据济卫防字[1995]第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日志管理的通知”精神,各医疗保健机构的传染、内、儿、妇、皮肤、中医、肠道、性病、急诊、放射、口腔和肝病(或感染性疾病科)等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要按要求,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的记录及各种传染病的诊断、报告工作。住院部(或各病房)应设有病人入、出院登记和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基本项目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初复诊、诊断及结果、检验日期等项目。疫情报告员要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填写、报告的检查指导、调查核实和录入报告等工作。
(一)在健康体检过程中或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检测出的传染病病原阳性者时,均按病原携带者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