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21:15: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各项要求,展现建筑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综合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内容
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和整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xx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监理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高发环节和脚手架搭设、模板工程、塔机拆装、基坑支护、施工用电、临建设施、围挡墙等事故易发部位,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文明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达标情况及防噪音、防扬尘、防道路污染等控制措施。
(三)其他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依法承接工程;工程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拨付;有无违法分包现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企业自查。检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0月7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逐一落实;
第二阶段:从10月7日至10月15日为抽查阶段,市建管处将抽查部分企业的自查和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的所有施工现场全部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并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整改。综合检查期间,各企业对所属工程的综合检查不少于2次,施工现场项目部开展综合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自查结束后,各施工企业要逐个项目形成自查报告,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于10月7日前,报市建管处。
(二)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各企业要建立“十一”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领导要带队值班,施工现场要确保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企业负责人、分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要切实抓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按程序启动各项预案,争取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三)各工程监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要立即监督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该停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建筑;监理;职责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afety performance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functional reliability of use, the author based on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production regulations and quality acceptance terms summary such quality control points in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Key words: architecture;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一、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工作内容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通报。
(二)工作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一)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控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要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根据技术规范和实际工程情况建立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框图,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监控状态;并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报表。(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质量跟踪监控,监督承包方的各项工程活动,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如上岗人员组成及变化,施工材料质量或配合比变化,施工机械的运行与使用情况等。严格工序交验制度,执行好监理程序,按施工工艺流程图,制定全套工序交接、质量验收交接细则,明确应参加验收的专业监理人员和承包人相应的技术人员以及检测项目方法等事宜,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未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的工程,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通过对主要工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把握整个工程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每一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各个工序质量实施质量严密、细致监督,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详细记录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
(三)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对重要工程部位、关键工程部位、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全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地旁站,相应地承包人也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坚守施工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一同检查施工质量,随时解决可能发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对不能确信的,监理单位要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而每一工序完工、承包方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可以开始下一工序的施工。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且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则可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四)认真审核设计变更方案和变更施工图由于现实施工时经常会碰到如“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相符合”等原因,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依照技术规范和现场调查的情况来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设计报告的可行性,经济性,并进行审批,重大的变更设计应汇同设计单位一起审批签发。
(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有关工程动态,同时适时地协调有关施工单位的关系等;通过现场质量会议,监理工程师通报了工程质量的宏观情况,存在的质量隐患、改进方法,承包人提出当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要求监理工程师给予协助配合,这样一来就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从而有力地促进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六)正确行驶监理权力控制施工质量按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行驶工程质量监控权,在出现质量异常、发生质量事故,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等情况下,可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数量有认可签证权,监理工程师未检查确认的工程数量不予认可;工程投资计量支付权,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予计量支付。应正确行驶监理权力,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在监理工程师的监控之下。
三、工程收尾阶段的质量监控(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办法,对所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缺陷问题,遗留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限期整改。(2)监理工程师应协助配合由交通质量监督站组织的交工验收;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落实,属于资料上的错漏要立即更正,对存在的工程缺陷应以工作指令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按交工验收报告的要求,限期整改处理。(3)督促指导承包人做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汇兑,归档,并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图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监理竣工资料。施工质量监理的实质就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建立以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管理承包人按工程项目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目标进行实施的过程,因此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一位监理人员是质量监理的关键。
四、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所承担的监理职责
(一)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维护正常秩序,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土建工程。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现场三通一平。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效合理的临水、 临电 接入点。
4、甲方需保证本项目施工现场出入道路的开通。
5、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拟用材料的合理堆放场地。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隐蔽工程需满足本项目节点要求。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及地下管道线路资料。
8、甲方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9、 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0、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协助乙方加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12、在甲方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所出现的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 古树名木等损坏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全部负责,与乙方无关。
13、甲方需提供合理化有效的施工环境,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内(即上午8点至下午6点),由于施工机械或施工工具所造成的施工噪音所致的民众投诉和纠纷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协商整改。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非正常作业时间内加班作业(如晚上18点致凌晨8点)所致的扰民投诉和纠纷均问题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整改协调。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到法律问题,乙方可拒绝甲方所提出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加班作业的要求。
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7、在装修期间,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妥善施工,注意施工安全、防水、防火等,保证施工安全严格履行注意等义务并防止装修过程中可能会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4、由于本项目合同条款尚未完善,乙方不能顺利完成施工人员的投保工作,故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与赔偿缺乏相对的保障,因此,在规范作业和合格施工的情况下所导致的现场施工人员工伤所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由于本项目在工程合同尚未完善之前施工,工人所做的项目按其他工地正常计算,工程量单价相同。
6、乙方装修施工中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将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
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9、由于甲方开工证件和批文不齐全或不合格所导致的施工停顿给乙方造成的相应物料损耗和人工费损耗均由甲方负责,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或延期和违约责任乙方不负责。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根据地建建〔〕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三)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七)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八)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我单位成立了“自检自查”安全检查小组,对大庆敖包风电场(48MW)风机基础承台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国庆节期间生产和其他活动的顺利开展。
自检自查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检查小组对一下建筑施工安全进行自检自查
一、安全管理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专项方案
有关安全专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已按要求进行落实到位。
3、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已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施工安全交底
4、安全检查
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
5、安全教育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已按时完成了安全培训工作。
二、文明施工检查
1、现场围挡
围挡的材料稳定、整洁,沿工地四周设置,围挡高度1.2米
2、施工材料堆放
材料按平面布局堆放,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3、现场防火
有消防措施、制度完善,配备灭火器。
三、现场施工用电检查
施工临时用电接地均按规范要求设置,并进行复查,外电防护已有相关防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电源箱有箱门,并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和管理,现场照明有回路及漏电保护。
四、安全防护检查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已按要求落实到位。
五、施工机具检查
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潜水泵等施工机具均做到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机械操作设有操作规程。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三)我单位承建的成都德同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厂区1#办公楼、2#、3#车间工程自20**年12月12日开工以来,工程的安全、质量均符合规范要求,现就工程的安全自查情况如下:
1、我施工单位每周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2、焊工均持证上岗,作业时焊工穿戴好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戴好防护面罩,焊工作业范围内有焊工操作规程及其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均正确悬挂齐全。
4、现场临时用电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配电室的零线端子引出,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各种机械设备保证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器。
5、现场运行管路管线
6、塔吊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派有专人指挥操作,塔机周围操作规程及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7、检查中发现个别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针对于此问题,安全员立即对其教育安全知识,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均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作业人员均系好安全带。
8、外架搭设、安全网绑扎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架工均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均系好安全带。
9、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牢固,符合规范要求;楼梯口、电梯井口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和平网,预留洞口防护严密。
10、各种材料、构件堆放按照品种、规格进行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水泥库具备有效的防雨、防潮措施,分品种和型号堆放。
11、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和事故情况,现就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查处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生1人死亡事故
1.事故责任单位在事故所在地的市或区施工的所有工地须停工,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带队自查自纠,并将检查情况、事故分析及处理意见等书面报告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心城区的,由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负责,下同)。由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工地进行复查,合格的,准予复工。
2.事故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有权部门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5日至30日的处罚,并报我局备案。
二、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
1.事故责任单位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工地须停工整顿。停工整顿自查合格后,书面报告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工地,如有工地不合格的,继续停工整顿。
2.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我局派员参加。
3.提请有权部门暂扣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45日和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延长暂扣期30日。
三、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事故
1.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停业整顿。
2.除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外,我局将组织召开全市性的事故分析会。
3.提请有权部门暂扣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5日至60日和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处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四、由我局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在苏州市工程建设网或苏州建设信息网上进行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公示;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强制性培训;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得评为当年度的先进。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0.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建设部在2006年10月16日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提供了法律保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谈谈自己的观点,以供同仁参考。
1.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1.1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身上,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机构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
1.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的。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明确确定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监理规划的编制较为笼统,针对性不强;监理细则也存在内容不全面。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认真和重视,熟悉和了解工程的特点,认真编制使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为安全监理工作奠定好基础。
1.3做好安全监理的审查审核工作
这是安全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有五项: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施工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分包单位缺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或证件过期等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料的身材审核一定要高度重视,审查深度一定要到位。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因为费用直接影响到措施的落实。
1.4做到检查督促到位
检查督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施工危险源明细表,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视工程进度不定期重点巡查;三是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提出的是验收手续还未齐全就投入使用的现象一定要制止,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这里主要是落实,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施工方常常用甲方没给费用来推脱,要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这是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严格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修改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坚持按程序办事;六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这里特别注意不能用联合检查来代替自查与抽查,不能简化程序造成遗漏。
1.5工地例会与正确行使停工指令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工程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做出决定的主要渠道。通过工地例会,监理人员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间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为了行使安全监理职责和权力,《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这里要求监理人员在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机构还要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如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的指令不进行整改或继续施工的,监理机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有信函、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其中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所做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加强管理,采取下面三项措施:
①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把责任落实到人。
②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定卷归档工作;
③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计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三、整治重点
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至6月30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9月10日)
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凡是企业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检查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包括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合格书、意见报告书、中标通知书、质量安全督查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使用凭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现场施工的内业资料)。
关键词:水电站 文明施工 措施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2-013-02
1 建立目标、明确管理内容
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不仅是管理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本文将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及办法等几方面进行阐述该项目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措施。
2 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由经理挂帅,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负责,各施工厂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负责动员、组织各单位、部门贯彻业主、监理和上级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审议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动员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各施工厂队之间的相互干扰及其它问题。
文明施工管理由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负责执行。安全部分管文明施工,配备分管文明施工的主任及专职环保工程师,各施工工作面配备专职环保员专管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各厂队安全副队长同时分管本单位的文明施工,所属安全部门同时分管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专职环保员同时管理文明施工。
3 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
(1)对进入现场的所辖的人员、劳务等实行着装统一化,胸前佩带上岗证。对专业管理人员,如专职安全监察员、安全员、质检人员等,服饰要求清楚醒目,标识清楚。
(2)材料要堆放整齐并按规定挂置标示牌,标示牌要反映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进货日期等,并标示产品的状态标志,既已检合格、待检、不合格。洞内各种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摆放要整齐,做到易拿易放,安全可靠。工作面每日做到工完料清,设备摆放整齐并交接清楚。
(3)为树立业主、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形象,施工现场设置统一规格的工程简介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要求牌等,其内容要完整、字迹清晰、位置醒目。便于树立员工自尊、自强、自信、自重的意识,并为各级各地领导,专家、同行等参观指导工作提供信息和方便。
(4)做好工地规划,并安排好工序衔接、协调工作,使交通布置和施工面的整洁有序。洞内施工照明和供电线路、施工供风、供水和排水管路以及通风管路要按标准要求进行悬挂,悬挂做到牢靠整齐美观,避免管路布置交叉干扰。洞内施工通道尽量做到路平、灯亮、无积水。
(5)做好辖区内的降尘降噪工作。按业主监理要求,适当安排的作业时间,并作好各类设备的能力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限制联营体车辆在辖区的运行速度,确保将噪音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定期加强工作面及路面的酒水养护工作,保证工作时不起尘。
(6)施工机械设备要保持设备完好率,车容车貌整洁干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和尾气排放污染。各种设备的传动部分要安设防护装置,起重设备要标明起重吨位、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控制装置,配置专业人员并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7)施工生产所用的电气设备、线路和绝缘性能必须满足供电要求,的带电导体必须妥善处理或设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和自动开关并采取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对于有大量蒸汽和粉尘的作业场所,使用密闭式的电气设备,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防爆性的电气设备。
(8)电气焊作业的电焊机采用一机一闸,氧气、乙炔瓶必须保证安全距离,严防油脂污染且不能和可燃气体同放一处。散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存放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储存在专设的仓库,要有严禁烟火的警示和严格的管理办法。
(9)洞内外施工道路每条都要有专人养护,及时清理施工车辆掉下的杂物,及时修补路面;路面要保持湿润、平整,任何时候都不得扬尘,及时清理污泥,路面不得有积水,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4 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4.1 文明施工例会、检查制度
4.1.1 例会
(1)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例会。
(2)文明施工周、月例会。
4.1.2 检查
(1)文明施工检查种类。
包括:文明施工现场巡查、文明施工周检查、文明施工月检查、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2)文明施工检查期限。
文明施工现场巡查每日进行,文明施工周检查每周1次。文明施工月检查每月1次,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每季度1次。
(3)检查内容。
文明施工现场巡查内容,见文明施工巡查表;文明施工周检查内容见周检查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用电、排架、压力容器以及气瓶、油库、化灌等。
(4)问题处理。
文明施工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由现场环保工程师随时签发《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处理;文明施工周检查、月检查及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人员下发《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接收单位应拿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4.2 文明施工考评制度
4.2.1 月考核、评比
(1)按月对各厂队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考评。
(2)对检查的单位和项目应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3)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奖励。
4.2.2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
(1)年终,由安全办按联营体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由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兑现。
4.3 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3.1 设施布置
(1)各施工单位应设置教育培训室,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学用具和宣传、培训资料。
(2)各厂区应设置宣传栏,分别用于质量宣传、安全和环保、水保和文明施工宣传,以及生产进度、劳动竞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
(3)各厂区应在入厂口醒目处设置厂况简介牌、厂区布置示意图和厂纪厂规牌,以及质量、安全及环保、水保及文明施工宣传牌。
(4)各分项工程项目场地应设置标识牌,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以及技术、质量和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负责人的名称等。
4.3.2 三级文明施工教育
(1)成立由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直接领导的三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并下设培训小组负责三级教育工作。
(2)为提高三级教育的工作质量和培训效果,激发和鼓励学员、教员的积极性,对参加三级教育的优秀学员及教员进行适当奖励和表彰。
(3)对入厂人员实行先教育后上岗。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不准上岗。
(4)教育内容。
厂级文明施工教育:包括《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和文明施工法规,以及业主、联营体有关文明施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等内容,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综合办、安全办等部门负责教育,教育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车间级文明施工教育:包括联营体、大队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等内容,由中队负责组织,大队生产指挥部、安全办等部门负责教育,教育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班组级文明施工教育:包括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的知识、要求及措施,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等内容,由班组组织,中队领导及大队专职负责教育,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
(5)三级教育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按培训计划实施,计划编制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学员、教员的名单等。
4.4 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及三同时制度
4.4.1 费用使用
(1)列入工程造价的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用于施工环境及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的奖罚,不挪作他用。
(2)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应由安全办申请,经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审核,联营体经理批准同意后办理,专款专用。
4.4.2 三同时
(1)工程办:应贯彻文明施工“三同时”制度,即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文明施工方案,文明施工措施与工程施工措施同时进行,资源同时投入使用。
(2)生产办: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文明施工工作。
4.5 整改、反馈及报告制度
(1)对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要按照“五落实”的标准即: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及时的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下发整改指令,施工单位必须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2)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经分管文明施工副经理审批报请监理批准同意后分阶段实施。
(3)对安全办要求落实的文明施工工作,包括问题、要求和工作安排等,各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并进行周末反馈报告(书面)。
4.6 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制度
作业班组文明施工管理实行班前交底,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制度,并不断改进完善,使之成为提高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1)班前交底。
由班长或副班长负责在安全交底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交底,要求具体、可操作、具有针对性。
(2)班中检查。
由班长或副班长负责班中文明施工检查,纠正文明施工违章,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破坏环保、水保设施现象。
(3)班后总结。
由班长或副班长负责对当班文明施工进行总结讲评,即通过表扬遵守文明施工制度的好人好事,批评(纠正)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良现象和违章行为,使班组的班前、班中、班后的文明施工过程受控,持续改进。
摘要:长期以来,企业把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对自己队伍和员工的约束和管理中,而忽视、淡化、放松了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以包代管理、包而不管、以监代管理”的倾向比较严重,导致承包商事故多发,给企业和承包商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从销售企业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现状入手,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应对的措施。
关键词:成品油;销售企业;承包商;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219-03
近年来,销售企业对油库和加油站新改扩建工程、隐患整改工程以及按定置管理标准进行形象改造工程的施工越来越多,而销售企业主要以销售成品油为主,这些工程的建设就需要承包商业来完成。这些工程、项目建好后,可以消除安全隐患,给企业带来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的形象。但是,施工队伍中存在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施工人员素质差、没有专业的设施设备、缺乏合格有效防护用品、施工凭经验、缺乏专业的知识、不服从现场管理和指挥等问题,造成在施工过程中给企业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加强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一、引起承包商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承包商老板“要自己的钱,不要别人的命”,违章作业,不听指挥,凭经验施工,导致事故不断;二是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生产安全心存侥幸;三是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四是施工队伍素质低,大量民工涌进,对安全操作知识的掌握非常肤浅,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五是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人员不固定,维修保养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应该报废却仍在继续使用;六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七是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应急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手足无措。
二、加强承包商管理应对措施
在销售企业板块的施工作业中,承包商的施工作业风险性高,施工难度大,多层作业、交叉作业频繁。因此应主要注意在以下几点:一是作业区域严禁烟火;二是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要采取防爆措施;三是高空作业突出;四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局限性;五是动土作业存在坍塌现象。
(一)建立承包商HSE信息系统
1.提高承包商准入门槛
一是承包商资质等级证书应具备所从事检修项目的作业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件。二是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健全的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有足够的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专业人员。三是承担检修施工作业的技术、施工人员具有规定的上岗资格证书;人数以及机械装备能够满足检修施工作业和安全要求。四是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不少于三年同类检修项目的承包经历。符合以上要求的承包商入围招标网络,不合格者坚决清理出去。
2.录入承包商基本信息
一是把入围企业的承包商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资质信息、人员综合信息、业绩表现、安全合同、事故信息等)录入到HSE信息系统的业务模块里面,构成销售企业内或集团公司内的承包商网架。二是及时更新合格承包商的基本信息,年底对入围承包商进行评分,不合格者列入“黑名单”;信息系统中不删除其基本信息,以便企业内部共享、查阅,使进入“黑名单”的承包商在石油企业难以生存。比如,将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事故、高危行业三次严重违章、信誉差者就被列入“黑名单”。此时可补充合格的承包入围信息系统。如图1。
(二)招标阶段的安全要求
企业应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入围的承包商网络中选择中标的承包商。
1.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安全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一是说明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岗位职责,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设置警示标志等等。二是把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如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应作为废标。
2.承包商应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抵押金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作业重大违章处罚、重大安全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缺失处罚以及支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各种抢险救灾、事故善后事宜及相关费用支出。如果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可在应付该施工企业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有的企业生产工作节奏日趋紧张,手续比较多,有时只签订经济合同未来得及办理完善的安全协议或采取补办程序,从而造成承包商忽视施工安全、节约成本、赶工期而引发事故。因此,工程主管部门和承包商在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经济合同书时,必须在经济合同书中注明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说明要签订安全协议,经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安全协议是经济合同必须的内容。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订《HSE合同》、《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承包商最后将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体健康证明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还应到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作业,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三)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实行施工、检维修项目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近年来,销售企业施工、检维修项目任务繁重、点多面广,个别单位危险作业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管理有漏洞等而引发的承包商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的监管,确保油库、加油站施工、检维修项目的安全、平稳、受控,应该实行油库、加油站施工、检维修项目危险作业报告制度。报告范围、内容:油库、加油站施工、检维修的主要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一、二、三级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高处作业(一般和特殊高处作业)四类作业。
实行施工、检维修项目危险作业报告制度的好处: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门随时对施工情况进行监控、督查和抽检,及时纠正违章作业、适时通报,避免事故的发生。
2.加强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1)全面推行安全监理制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工程建设中造成事故发生的有害因素,从而遏制或减少安全事故。这就需要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安全监理制,除了前期的安全设施验收外,他们在现场加强了巡查,对质量和安全两手抓,能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效减少和预防工程质量、工程事故的发生。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量
过去,现场管理全部由项目负责人管理,由于项目的施工时间紧,担心安全生产管得严,影响施工进度,往往注重施工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所以建设方和承包方都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这样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只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就要求将工作先停下来,分析事故隐患的性质,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
油库、加油站、非生产区域建设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一是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入库(站)须知,施工地点的安全和消防要求,施工安全风险,安全事故案例,熟悉建设项目应急预案、建设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等。二是对安全监督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应该包括:施工作业计划、作业方法、工作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和主要危险因素,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方式,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HSE“两书一表”的有效文本,安全评价报告、应急预案,作业许可制度及作业票证管理,安全设施、监测仪器的配备,安全事故案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三是对施工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应该包括:了解施工项目环境特点,入库(站)须知,学习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雷击、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掌握岗位及场所风险及控制措施,熟悉建设项目应急预案、建设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等。四是对临时入库(站)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特点,入库、站的须知,有关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陪同。
(四)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强调一个“严”字,主抓一个“细”字。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所以对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绝“以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
1.做好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承包商进入后,建设单位工程主管、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向施工单位、监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让承包商、监理知道项目安全方面的要求,现场有什么危险源。如: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要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同时,我们要求承包商提交施工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让我们了解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组织安全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控制
危害识别与控制是一切HSE工作的基础,任何作业活动之前,都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和控制。危险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 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风险评价步骤,如图2。销售企业最常见的危害因素有: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窒息、坍塌等。对危害因素的识别和确定要准确才能有效地制定针对危害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和控制方法。危险源一经确定, 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现场的每位员工, 并设置危害因素安全标志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源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 危险因素若发生变化, 尤其是升级时, 应采取有效措施, 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危险源的撤离和消项必须在确定无安全隐患时才能实施。
3.承包商安全管理执行统一标准
(1)明确施工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建设方安全管理人员对口工作,并佩戴明显标志;明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明确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2)把承包商纳入HSE管理。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HSE《作业许可控制程序》、《动火管理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和《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HSE作业计划书和作业票证的审批、审查,严格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危险作业管理登记台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3)建立现场挂牌制度。在施工作业现场实行挂牌制,标明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责任人、应急预案图、应急电话等内容,以利于增强施工单位管理意识,提高现场管理,做好应急机制。
(五)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
建设方、承包商应以自检为主,实行自检、互检与专业检查相结合进行检查。建设方应按照“工程建设HSE检查表”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施工作业有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处罚,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施工方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六)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日常巡视、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制度和监理指令。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风险识别和危险源清单等等。
(七)安全验收制度
要按照“同步检查、同步确认、同步形成检查记录”的原则,完成安全验收、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记录、交工技术文件等记录文件。
【关键词】 安全责任;方法措施;履职免责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5-077-02
1 监理人加强安全管理有必要
典型案例:质量安全事故。
回顾2009年,上海“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导致1人被压死亡和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的重大事故的发生残景。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倒楼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事故责任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二标段项目经理陆卫英、工程总监乔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建筑公司和监理单位均被吊销资质证书
被告人乔磊作为监理方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总监,对工程项目经理名实不符的违规情况审查不严,对建设方违规发包土方工程疏于审查,在对违规开挖、堆土提出异议未果后,未能有效制止,对本案倒楼事故发生负有未尽监理职责的责任。
案例给我们监理人启示:施工安全无小事,它涉及建筑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根本利益,再小的安全问题,必须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监理人加强安全管理很有必要。更是改进施工现场传统安全管理模式的必然趋势。
2 梳理监理安全职责
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3 方法和措施用得正,履行安全管理之职责
3.1 安全监理工作标准。①工作要求:贯彻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检查落实情况,狠抓事故隐患。②工作标准:凡是要说的一定要说到,凡是说到的一定要做到,凡是做到的一定要留下痕迹。③工作预防:探讨事故规律,应用科学管理,加强预测预控,完善监理方法。
3.2 监督措施落实到位,方可免除监理之责任。
3.2.1 督促施工方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监理,首先,督促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要求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安全责任人的项目经理部;建立完善总包对分包管理、分包自行管理的两级安全管理体系。再次,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塔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及持证上岗。最后,督促施工单位从资金上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到位。
3.2.2 要认真把好安全技术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3.2.3 安全检查日常化,预控到位很重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危险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坚持做好日检日查,及时预控到位。
3.2.3.1 设备设施严把关,验收合格准使用。检查各类建筑机械进场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检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的设备型号是否相符,安拆有方案,安装人员有资格,安装合格后须安全检测、具合格证,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方可使用。对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经常督促其使用单位检查其灵敏性和可靠性。对现场塔吊频繁使用且处于高处作业的,要加强维保管理,确保其使用安全。
3.2.3.2 监督检查常开展,安全隐患能排除。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主体结构施工要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落地脚手架和悬挑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点不得少于规范要求,拉结要牢固;模板与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搭设方案;对“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木工、钢筋制作、搅拌机械操作点、电梯进料口通道均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三宝”使用。进入装饰装修施工阶段,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成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平行检查、巡视记录,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3.3 运用安全管理六种法,履行安全责任更完善。为了做好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免除监理人因安全事故而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可采用以下六种监控方法,加强现场安全监理,从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一控”预知法;“二审”把关法;“三书”整改法;“四诊”监理法;“五勤”检查法;“六步”监督法。
3.3.1 “一控”预知法。是一种适合于建筑施工单位开展的安全管理活动,它能预先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现场潜在的危险因素,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一种简便、易行的预测和预控事故的活动形式。
3.3.2 “二审”把关法。是指由监理方针对施工方前期工作实施审查的一种方法。主要审查的内容有:一是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二是审设备设施(查看规格、型号、质保书、说明书及安装与拆卸、进场、使用和验收的管理制度、验收手续等资料);同时还要审查进场施工队伍的情况(专业资质证书、合同和协议书、特种作业证、员工安全教育卡、劳护用品发放等内容)。
通过审查把关和检查可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方按规范标准整改完善,其目的确保施工安全。
3.3.3 “三书”整改法。就是针对在日常安全监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状态,采用“三书”形式进行预警告知,及时发出建议书或停工通知整改单并报请上级部门,从法规角度上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三书”使用方法:联系单—预控违规行为及时发出联系单;通知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单;备忘录—违规严重,屡教不改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备忘录。
3.3.4 隐患处理的方法——推广应用“四诊”监理法。“四诊”监理法是指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用“坐诊、出诊、会诊、复诊”的方法进行处理整改。
“坐诊”是指项目总监利用每周一次安全例会,由项目部负责人进行自我“诊断”施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出诊”是指由现场监理定时深入现场,了解施工作业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出处方”,及时解决问题。
“会诊”就是对现场暂时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由项目总监会同施工方专题分析研究,拟订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复诊”就是对所开出的“处方”进行跟踪督查,是否落实执行,整改的内容是否符合作业标准,都要复检到位。
3.3.5 在日常监理中—推广应用“五勤”检查法。①嘴勤,在日常巡回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讲清道理。②眼勤,俗话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检查中,就是观察仔细,才能发现隐患及不安全苗头的存在。③耳勤,检查中,通过倾听现场作业人员的意见,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现场管理的不足之处,以便予以及时纠正。④手勤,安全检查不光是用嘴问、眼看、耳听,还是要用手摸,通过触摸,可以了解现场及防护设施、构件搭设的安全度,牢固性,以便及时清除隐患。⑤脚勤,深入现场检查,不能走马观花地看看表面,而是要深入到工地的每一个细节,仔细查看,不能遗漏。
3.3.6 “六步”监理法。是针对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土方开挖、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脚手架和起重吊装、拆除及爆破等作业)。安全监理可采用“六步法”进行审查、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进展的情况,其目的督促施工单位按法规、标准行事,确保施工安全。
“六步”监理法工作程序:第一步是否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第二步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步是否作专项分析技术论证,第四步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交底,第五步是否按作业程序标准实施,第六步是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安全责任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及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
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第二条 施工项目: 签订时间:
第三条 有效期限20__年06月至20__年06月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
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为加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正常运营,我单位在尾工施工过程中时承诺如下:
1、施工作业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机关安全技术标准,牌证齐全,悬挂统一标志,在行驶和作业时按规定开启黄色频闪灯。
2、车辆不随意开启中央活动护栏、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倒车、逆行。
3、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不进入高速公路进行施工作业。
4、施工作业时施工现场有现场管理责任人(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执勤人员等。
5、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养护施工作业操作规程培训。
6、施工人员按规定着安全反光标志服,作业人员不得走出作业区,不将任何施工机具伸出或放到作业区域外,不得横穿高速公路。
施工作业人员不擅自变更交通控制区或扩大作业区需要变更的需要路政部门的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需要公安交警部门许可。
8、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齐全、规范、清晰、视认性好、设置地点准确、设置牢固,能够有效地提示和引导驾驶人员通过施工路段,施工作业不夜间施工。
9、施工场地各种材料、机具、设备等物品按规定范围摆放整齐、有序,不随意在施工路段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作业完成时,向路政管理部门报告,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清理现场并有序的撤离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施工,确保零事故。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样本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__)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__),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安全监督员签字:
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
全球化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尤其是建设行业的发展更为明显,为了有效的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与生产安全,国家在建设工程中设置了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涉及广泛的内容,所以监理单位要认真的分析需要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本文主要分析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和现实性,论述了工程监理如何承担安全责任,以此提高工程监理的水平。
关键词:
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承担
现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承担着安全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说明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承担安全责任,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等。但是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在逐步的增加,监理单位也面临着极大的工作压力。在建筑工程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监理单位有效的承担安全责任,是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所以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进行研究,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1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
1.1工程审查安全责任
工程审查的安全责任是安全责任重要的内容。工程施工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而工程审查则是确保工程的每个环节都能规范化和标准化,在根本上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审查的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工程的安全措施和防护体系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和标准。同时监理人员还要审查工程的设计、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人员的防护配置等等,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单位也有效的承担工程审查的安全责任。
1.2工程整改安全责任
工程整改安全责任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因为如果工程整改的安全性达不到要求,就会直接提高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监理人员从安全性的角度出发,审查整改施工是否安全可靠,从而保证整改工作的质量,尽量保证工程只需要经过一次性的整改就合格。此外,监理人员还要再次检查整改之后的施工,避免整改过后的施工仍然存在着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工程的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得到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而拒绝整改的,则需要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从而为工程建设的安全奠定基础。
1.3工程法律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法律安全责任的内容,因为一旦工程和法律相违背,施工工程必然会出现经济上的损失。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同时在《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单位需要承担安全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履行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措施
2.1认识要到位
监理单位是否充分的认识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直接决定着监理单位能否履行好工程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充分的认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有关规定,监理单位也要充分的认识,如:《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监理单位承担的安全责任。只有认识到位,监理单位才能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
2.2本领要到位
工程监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素质,从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监理人员要不断的学习工程安全责任的有关知识,提高自己对安全责任的认识水平,因此在监理工作中,实时的对工程施工进行审查,有效的指出工程施工不符合安全的地方,从而履行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根据监理人员不同的工作素质,有针对性的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为履行安全责任奠定基础。
2.3工作要到位
要确保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落实到位,才能保证监理单位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监理人员要心中有数。要制定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要弄清楚施工中哪些是要审查的,哪些是要重点审查的;哪些施工部位和环节是危险性较大的,要重点巡查的。监理人员要保证审查态度严谨认真,不可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监理人员要严格的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安全责任的规定和要求,例如:《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等,认真的对待审查工作,从根本上保障监理单位工作的质量。监理单位要及时的发现工程的质量与安全隐患,从而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质量与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要立即发隐患整改通知,目的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监理单位发现重大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局部或者全面停工整改,前提是监理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紧急情况下需立即停工的,事后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如果施工单位不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要及时的向建设单位报告或向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报告。
2.4有效的监理机制
有效的监理机制,是指结合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范的内容,针对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形成的监理机制。安全监理机制包括:开工报告审核机制、工程材料审核机制、人员设备组织审核机制等等。在安全监理的过程中,在了解施工具体的阶段基础上,合理的进行监理,从而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
3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现实性分析
工程监理除了需要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安全责任,工程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一些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同样需要承担安全责任。但不是每一个安全责任都需要监理单位承担,这要视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的程度,这一点十分重要。
3.1概念原因
在工程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有区别的,施工单位是参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的实施者,而监理单位是审查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是否合格,因此监理单位并不是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而是有选择的承担安全责任。
3.2性质原因
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着审查工程质量的作用,但是工程利益的获得者是投资方和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负责工作的任务监督管理,因此只要履行其应该履行的安全责任即可。
3.3监理目的
监理单位的工作目的,是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此外还要符合市场的要求,进而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但是工程施工还有其他的单位,例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等,因此监理单位如果承担所有的责任,则有失公正。
4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的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建设行业呈现着蓬勃发展的趋势,为了有效的完善工程的施工质量与生产安全,监理单位被普及到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在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的同时,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要明确监理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同时需要充分的认识工程实际情况,从而有效的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建设行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金伟.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7(3):13.
[2]沈志鹏.关于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12):178.
[3]曹清.对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的探讨[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5(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