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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2-07-18 10: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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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整改情况报告

第1篇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研究,确保工作落实;与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2)选好用好干部方面。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向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各一名;健全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3)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压缩了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1—9月,只召开了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精打细算,压缩了一切不必要开支。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定点维护、定点定量加油等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建立了“三公”经费领导负责制,开展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接受监督。

为使作风效能建设从根本上、源头上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制定了《关于提高民政系统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的通知》、《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情况督察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使各项作风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4)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我局认真研究解决上级交办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了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和“大爱民政”的情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意见,认真梳理每一个问题,扎实开展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站民政窗口服务单位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殡仪馆个别人员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服务态度生硬,有时刁难丧主;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的问题。我局不遮掩、不回避,敢于自我开刀,刮骨疗伤,即成立了由副局长带队的整治工作组进驻殡仪馆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组及时召开了殡仪馆全体人员会议,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作人员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24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了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目前,共处理收受红包4例,退还红包款1050元。为杜绝殡仪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我局和殡仪馆一道,全面完善殡仪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至今没有收到一个举报电话和一封举报信,使群众的关切问题“零距离”送到了群众手中,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殡仪馆的服务质量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二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保”、“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从7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我县各镇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家庭人员户籍状况发生变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和已经实现稳定就业的;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甚至编造虚假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的;家庭中有子女在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购买商品房、机动车辆或使用高档消费品、奢侈品的实施重点核查。

(5)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一名副局长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6)推进源头治腐方面。我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规划》和县委《实施意见》,保证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7)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科学配置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8)加强廉政教育方面。我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管理,并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领导班子每年安排了4次以上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安排了2次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2.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方面。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今年主持召开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会议;给党员干部上了二次廉政党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工作。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积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并帮助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方面。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权和,不公车私用,树立了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1)强化责任担当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加强日常管理方面。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股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3)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属没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人受到了侦查、审查、审判,没有人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够高,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己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