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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个人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08 04:15:38

乡镇干部个人工作计划

第1篇

二、3月份,做好村街“两委”换届工作。通过“两推一选”和村民直选,产生村“两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整村级党组织设置,每个村街党总支至少下设1个经济发展类型专业党支部或特殊类型党支部,明确总支和支部的工作职责,理顺关系,规范运行,探索充分发挥支部作用的有效办法;换届后,集中一段时间,分两轮对村街干部进行任职培训。

三、4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级活动场规范化建设任务。继续做好村街合并后的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处置所得由镇统一调度,全部用于16个村街活动场所建设;多方争取支持,加大推进力度,新建3个活动场所、改建6个活动场所、扩建7个活动场所;由镇出资,向每个村街投入1万元,配套办公家俱,整合上墙制度,对档案资料实行盒式分类管理;抓好“电视上网”工程,做到“经常有活动、月月有培训”。

四、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建设的若干意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完善制度、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探索健全工作机制、转变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改进作风为突破口,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强化学习培训为手段,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

六、继续抓好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工作。落实选派到镇干部联系选派干部任职村制度,坚持每月到3个选派村指导工作1次以上;针对示范村、贫困和后进村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和帮助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做到加强组织、加快发展并重,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以选派村为示范,开展以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垛和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为内容的“三清四改”工作;加强对选派干部的培训,严格日常管理,重点抓好吃住在村;坚持召开选派工作月例会,了解前段工作情况,及时安排下步工作,向选派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教方法,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七、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村街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规划,帮助解决所需经费。围绕发展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以发展反季节大棚蔬菜为重点,强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年底前,依托去年建成的3个范片、52栋蔬菜大棚,新发展大棚200栋;依托康达、恒丰种猪场,建成2个万头生猪生产基地;依托现有的4个养鸡小区,发展养鸡大户200户。

八、加强农组示范服务基地和“双培双带”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重点抓好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跟踪管理,保证利用随选派到镇任职干部资金发展的两个项目、利用随选派到村任职干部资金发展的3个项目,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现有7个示范基地、三分之一的村有集体收入的基础上,力争今年再新建3个示范基地、新增4个村有比较稳定的集体经济。

九、积极做好争取新农村建设支持的联络工作。注重发挥选派到镇任职干部自身优势、选派单位优势和任职地优势,加强联络协调,多方争取支持;4月份以前,在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和帮助下,搞好一批项目储备;注意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及时向选派单位联系领导汇报,不失时机地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十、切实抓好镇农组办自身建设。选派到镇任职干部要用一半以上时间和精力从事组织建设工作,镇农组办工作人员要用7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农组工作落实;健全农组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制度,把16个村街分成4个工作片,每片由1名镇党委委员和1名农组办工作人员包干负责,根据每段时间的农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到村街进行业务指导,抓好农组日常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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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为依据,以建设一支调控有力、管理有序、服务优良、高效精干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按照“稳定队伍、调整结构、提高素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剥离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调整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计划生育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为开展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优质服务提供坚强的人才和技术保证。

二、主要内容

1、确定机构和编制。乡镇计生办属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编制4-5人,计生办主任1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事业编制3-4人,服务站站长1人,服务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

2、调整补充人员。各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人劳、卫生、计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计生和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考。原则上要求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医学职称。同时,由县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将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设在乡镇计生服务站,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力量,实现卫计联手,资源共享。

3、乡镇计生办、服务站职责分开。乡镇计生办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法主体,行使依法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计划与统计、计生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督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等。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承担依法管理责任,主要从事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节育手术的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乡镇计生办是乡镇计生服务站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其实施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和国有资产监管等。乡镇计生服务站在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完成乡镇计生办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享有内部用工、分配、财务、管理等自。

4、建立并实行以“四制”为主要内容的计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

(1)实行服务站站长考任制。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任期三年,在任期间享受副科级待遇,如岗位发生变动,副科级待遇随之取消。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要在明确其任职资格、招考程序、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面向计生、卫生系统公开招考。具体招考和管理工作由县组织、计生、卫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计生部门负责制定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程序和办法、招考条件、职责任务、任职年限、任期目标和考核管理办法。县组织部门负责按照招考条件和招考办法实施乡镇服务站站长的招考工作,同已考任的服务站站长按任职年限签定聘任合同。县卫生部门负责积极在本系统作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乡镇服务站站长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2)实行全员合同制。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要实行全员合同制。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同所有上岗人员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凡未签订岗位合同的一律转岗分流,由乡镇人民政府另行安置。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和调配的,要征得县计生局同意,再由人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六比”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

(4)实行绩效工资制。各乡镇对计生办和服务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按照“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酬”的原则,根据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按比例发放工资。

三、实施步骤

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今年月15日开始,到年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文件;认真组织全县计生系统干部学习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计生干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由组织、人劳、卫生、计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改革方案。着重理顺乡镇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的关系;按要求搞好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的考任;确定乡镇计生办、服务站一般工作人员;签订计生办、服务站全体人员的岗位合同;拟定计生办、服务站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对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做好补救工作,使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组织、财政、编制、人劳、计生、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成立基层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基层计生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2、强化监督检查。为了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等待观望、敷衍了事等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纪检、监察、考评等部门要对改革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第3篇

长春市双阳区结合本区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原有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讨,发现原有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弊端,针对这一问题,双阳区出台了《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笔者就这个新体制的实施做如下探讨。

一、对原有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双阳区原有的“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减收不补,分灶吃饭”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实行的。从1998年开始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和达标奖。上述财政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在双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开展晋档达标使实际收入与客观税源相脱节。区对乡每年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是在前3年实际完成的平均数基础上提高一定的比例制定出来的,和客观存在的税源基本接近。而晋档达标的目标则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的,和客观税源严重脱节。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晋档达标任务,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入库额,出现了虚列收入等违背预算法的现象。

2.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的数额较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了乡镇本级的利益,采取“串税种”、“混库”等手段截留区级收入,截止2003年10月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达1200万元。不仅如此,各乡镇(街道)应上解的收入,也没有按规定上解,影响了区财政整体计划的完成。

3.资金支出不规范,乡镇职工干部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不能按区里规定的保工资、保稳定、保机关正常运转的顺序支付,有的乡镇(街道)把大量资金用于机关食堂、还债等支出,在超额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的情况下,还大量出现了拖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问题,到2003年10月末,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其中有7个乡镇(街道)欠发乡镇干部及站办所职工工资,欠发最多的达9个月。由于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影响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乡镇(街道)晋档达标的资金分配失衡,使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出现消极情绪。主要表现在,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晋档达标任务,每年得到超收分成较多;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完不成晋档达标任务,超收分成得到较少,甚至受罚。在资金分配上也不尽合理,领导得的过多,一般干部得的过少,相差悬殊。上述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乡镇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如不认真解决就会阻碍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新体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财区管乡用”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集中收付,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奖惩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自身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2.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预算编制和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支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3.坚持加大对乡级财政扶持力度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纪理财和用财的原则,坚持促进财力增强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原有财政体制保留、调整和完善的内容

1.保留部分的内容。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保留了乡级财政和乡级金库;二是保留了区乡“分灶吃饭”的办法;三是保留了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

2.调整部分的内容。一是对乡级金库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单一功能,只收不支。账户调整,对乡镇(街道)的预算内支出户和预算外支出户都由区财政在乡镇(街道)设置分户。二是指标调整。对乡镇(街道)只下达年度收入计划,不再给乡镇下达晋档达标的指标。对奖惩办法进行了调整。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调整,将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部分,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三是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由区财政局实行委派制。

3.完善部分的内容。一是实行了区乡财政预算共编;二是对乡镇(街道)干部工资实行了区财政统发;三是对费改税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四是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报账制。

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人员委派。具体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预算共编

把乡级预算作为全区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乡级预算编制的管理。在编制乡级年度预算前,由区财政局下达乡级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具体指标。下达的具体指标,要遵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依据现有税源情况、适当考虑增长比例的原则确定。乡级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支出顺序,突出支出重点。街道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乡镇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二)账户统设

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户和支出户分离。乡级金库改为单一功能,只收不支。区财政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一个预算内资金支出分户,只支不收。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设一个分户,负责收支。

(三)集中支付

1.各乡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进入乡级金库的收入户后,直接转入区级国库。

2.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工资和乡镇站办所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实现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每月乡级收入进入区级国库后,由区财政按照工资额度,经区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划转到银行,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凭工资存折到银行领取工资。乡镇(街道)站办所以单位名义统一办一个工资存折,存折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各站办所人员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资。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工资再由银行到人头。在预算年度内,区财政不能因为乡镇(街道)阶段性财政短收影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乡镇收入除去工资外,其余全部返回乡镇支配。

3.乡镇(街道)完成收入任务,不欠区财政往来的,超收地方留用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街道);欠区财政往来的,区财政扣留25%用于冲减往来,直到冲减完成为止;冲减后剩余75%返还给乡镇(街道)。

4.欠发工资的乡镇(街道),应将返还资金首先用于补发工资,全部补发完后,再用于其它支出。

5.对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各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统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要按照11项必保的要求,分科目设账,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直接拨付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用款单位按实际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乡镇长(主任)签字审批后拨付。

6.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对各乡镇(街道)的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乡镇(街道)站办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存入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应上缴区直主管部门的,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由乡镇(街道)使用部分,按规定比例扣缴财政分成后,用款单位提出计划,经乡镇长(主任)签批后,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四)采购统办

对乡镇(街道)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从上级争取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各种采购的,由乡镇(街道)提出采购计划,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

对乡镇(街道)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税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各乡镇(街道)的各项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农业税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票据,按票据发生额足额入库,实现账据一致,票款一致。

(六)人员委派

参照会计委派制的办法,把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划入区财政局统管。在任免或委派时,由区财政局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主要成效

《双阳区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运行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明显效果:

1.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新体制实施后,在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因此,在财税工作上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对减轻了压力,今年全区财政计划下达给乡镇的任务比去年计划净减少620万元,减少了13.15%,比实际减少46.78%,减少的任务量全部加到区直计划上,增加的总量,按可比口径达到1332万元,比去年增加9.3%.

2.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由于乡镇(街道)财税工作压力减轻,乡镇领导不再为乡镇职工干部开工资而奔波,使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了主要精力抓全面、抓大事、抓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仅今年前两个月各乡镇就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新项目。

3.由于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不变,资金支配权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工作积极性。新体制的运行,始终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统一归乡镇。只是把财税收入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了调整,收入总量划到区,由区留下乡镇的工资部分,其余资金仍划回乡镇使用,对乡里支配资金没有任何影响,各乡镇都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截至2月份,乡级收入超同期,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4.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月及时发放,新体制从2004年实施两个月来,收到了阶段性效果,过去乡镇干部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月份,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由银行统一,实现了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的工资也由区里统一发放,从而进一步解决乡镇公务员与站办所人员工资不能同步发放的问题。

5.严格了支出管理,压缩了乡镇弹性支出。新体制没实行前,有些乡镇把开支用到机关食堂、小汽车、还债上,弹性支出大,机关后勤支出过多。新体制实施后,坚持了保基本工资的原则,在工资不能保证的前提下,其他钱不能乱支乱花,达到了节约弹性支出、保证工资同步发放的目的。

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5篇

乡镇饮食和洗浴条件差,各种文化、健身、娱乐设施少,乡镇干部业余生活单调枯燥等现象还普遍存在。为切实改善乡镇干部职工的办公住房和生活条件,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使广大乡镇干部能够在乡镇住得下来、安得下心、干得成事,现就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和生活条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办公生活住房条件。重点解决乡镇干部职工生活住房不足和住房条件差的问题,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所有乡镇干部职工(章贡区、开发区的乡镇以及其它县市的城关镇除外)基本实现办公和生活住房分开,其中生活住房达到人均有一间30平方米左右(不含公摊面积)、带有卫生间的标准;办公用房基本能够满足集中办公的要求,结合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干部职工集中办公。

(二)提高乡镇干部职工生活质量。加强乡镇机关食堂建设管理,改善乡镇干部用餐条件,提高生活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对于乡镇干部职工在食堂用餐的给予一定补助。改善乡镇干部职工洗浴条件,乡镇机关通过建公共浴室和在住房室内安装热水器等方式,让乡镇机关干部能够洗上热水澡。加强乡镇文化健身娱乐设施建设,用2—3年的时间,达到每个乡镇机关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乡镇干部有电脑、能上网,机关院内有可以开展2项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以县(市)为单位,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制定乡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和生活设施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并于8月底前报市委农工部审核备案。

(二)分类分期实施。乡镇干部职工生活住房建设按照无住房或2人以上合住的优先、危房的优先、地处偏远的优先、条件艰苦的优先、土木结构的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拆除重建、维修改造等形式。对于乡镇仍在使用的土木、砖木结构的办公生活住房可实行拆除重建。对于有维修价值的办公生活用房可进行维修,具备条件的住房可统一改建卫生间。建设期分五年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市)按照本县(市)总体方案确定的建设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改建工作由市、县(市)委农工部牵头负责,财政和建设部门共同配合。具体组织实施以县(市)为主,市、县、乡三级共同推进。乡镇机关食堂建设、洗浴条件改善、健身娱乐设施建设等以乡镇为主,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二)出台扶持政策。各县(市)和相关乡镇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以县(市)为主根据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镇新建或改建干部职工生活住房。从年起至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并且按要求新建了干部职工生活住房的乡镇,以编制数为准,按照新建住房不超过人均一间、平均每间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人均住房面积(公共面积不计算在内)给予180元/平方米的奖励补助。对于改建卫生间的,给予1000元/间的奖励补助。具体拨付办法是,每年年初,由市委农工部会同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建设局,对上年度符合新建或改建条件,且按要求进行了新建或改建干部职工住房的乡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奖补标准和实际工程量下达奖补资金,县(市)财政收到资金后,于5日内下达到有关乡镇。县(市)财政对新建住房的补助不低于400元/平方米,对于改建卫生间的补助不低于2500元/间。

(三)规范有序推进。纳入干部职工住房新建或改建计划的乡镇,必须先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上报县(市)政府,由县(市)调查审核确定方案并报市委农工部备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新建和改建项目,县(市)不予审批,市财政不予补助。相关县(市)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种挪用、套用市县奖补资金的行为。

第6篇

现在开始开会。

这次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五”、部署“十一五”及2006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动员和激励全市计生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五大班子的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市直单位主管领导、计生专干;市委、市政府齐抓共管部门的领导。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首先,请市政府副市长(来自)同志作人口计生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请***同志宣读《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兑现市直党委2005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5年度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06年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单位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04-2005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项,表彰奖励2004-2005年度人口和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首先,颁发2005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奖金。

请**、**、***、***、**五个乡镇的领导上台领取目标奖8000元。

请***、***、**、**四个乡镇的领导上台领取目标奖6000元。

请获得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的**镇、**乡、***镇、***镇、**镇、市直机关工委、交通党委、林业党委、卫生党委、人民银行的领导上台领取奖牌。

请获得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领导干部荣誉的***、***、**、***、***、**、***、***、***上台领取奖励证书。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请市政府*市长与各乡镇签定2006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签状的顺序是:**镇、**乡、***镇、***镇、**镇、***镇、***镇、**乡、**乡。

下面,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市长***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的议程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下面,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一下。

刚才,**华同志总结回顾了“十五”并安排部署了“十一五”及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大家要把握会议的精神实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意识上清醒起来、精神上振作起来、工作上扎实起来。要领导重视到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最重要的保证。个别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搞得不好,归根到底,是你那个地方的领导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不够。(来自)如果因为人员配备不力、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导致你那个地方计划生育工作上不去,就是你这个地方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市委、市政府对此是要有说法的。要综合治理到位。齐抓共管部门应该认识到,参与人口管理是份内职责,不是额外负担。计划生育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在这一点上,除了“条条抓”以外,各乡镇、各党委、各单位也要研究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抓好任务分解,持之以恒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工作落实到位。会后,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都要把学习本次会议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下去。要按照省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检查内容,结合本乡镇实际,层层分解任务,把这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要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好会议精神,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第7篇

今年,对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今年市人口计生局把我县列入了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行列,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是提高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我县近年来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和检验,同时也意味着今年我们的工作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是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对外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县委、县政府今天专门召开全县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动员会。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我县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兑现20*年度乡镇和县级部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奖罚,安排部署2*9年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研究启动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确保年内实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目标。一会儿,方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当前及今年创建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20*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简要回顾

20*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下,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共同努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据县上年终抽查显示,我县各项主要质量指标基本达标:人口出生率9.4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3‰,生育政策符合率为97.75%,出生漏报率1.06%,三查率98.21%,多孩率零,农村一孩领证率45.96%,优惠政策兑现率1*%。在全市年度考核中,位居县第六,被评为二类县。主要工作特点是:

(一)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认真落实了国家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县财政根据我县计生户的实际情况,按政策标准足额拔付计生优惠政策所需的各项经费。20*年全县共落实计生户绝育手术补助7.8万元,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142万元,兑现双女绝育户子女保健费16万元,为全县农村1453户4253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减免了每人10元的农村合作医疗费,为15名参加中考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给予了加分照顾。通过“奖、优、免、补”多措并举,使计生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二)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年初规划的18个计划生育新农村的服务室和人口学校逐村进行了整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落实专人,包干到人,做到新农村有人抓、有人搞、有人负责。通过建设,全县涌现出深砭焉、王家塔村等一批高规格、上档次的计划生育新农村。8月份又在宋家川镇服务站,辛家沟的深砭焉村和丁家湾乡王家塔村召开了全县乡村两级阵地建设推进现场会,通过现场会的召开,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

(三)乡镇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为适应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需要,各乡镇加大了计生服务站的建设力度,对乡镇计生服务站的科室设置进行了重新规范,更换了办公设备,增添了医疗器械。各乡镇服务站通过装修,面貌焕然一新。乡服务站建设已成为去年计生工作的一大亮点。

(四)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突出宣传阵地建设,注重节日宣传活动,大造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县乡联动,投资6万多元,在城区和交通要道制作了以奖励扶助、关爱女孩、打击“两非”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大型计生公益广告牌20块;并利用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横幅、游行、发放宣传品、设咨询点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县计生协会又会同8个乡镇举行了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子女保健费宣传发放仪式和“资助百名女孩上学”扶助金发放仪式,向全社会宣传计划生育光荣,奖励扶助优先,营造了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

(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根据我县工作中存在的的薄弱环节,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两非”、干部职工清超、流动人口清查、违法生育查处四个专项治理,全县依法查处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8例,非法终止妊娠4例;查出干部职工超生二胎8例,漏查漏管对象21人,并严格按照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对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16名房(业)主按政策予以处罚,罚款2.1万元;查处超生案件86例,征收社会抚养费45.3万。通过多项专项治理,使我县计生工作的难点弱点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不论是从现实要求还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计划生育这根弦决不能放松。

从我县在全市的位次来看,目前榆阳区实现了国家级优质服务县,神木、定边、靖边、米脂、绥德6个县已实现了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今年佳县、*、子洲三个县规划创建优质服务县。如果一旦其它兄弟县再捷足先登实现了优质服务先进县,那么我县计生工作在全市的排名在未来几年就很难再进入到中上行列,我县在全市的计生排名就会退入后四名,一旦进入后四名,就随时有“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危险。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事关我县计生工作提升进类的重要机遇,把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我县保持全市中上位次的战略选择,积极创造条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

从市上今年的新举措来看,因市计生局的主要领导去年做了调整,人常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从市上今年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和新出台的措施看,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了,措施更硬了。特别是2*9年,在兑现各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市上将不再采取以往分类奖惩的办法,而是按得分排名次,对倒数第一名县区的予以“黄牌警告”,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在下一年度不予评先提拔。从2*9年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来看,符合政策生育率在90%以下,出生统计误差率在5%以上,多孩率在2%以上,出生性别比持续上升,人均事业费投入不到人均5.5元的85%以上的,五项中有三项不达标对县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从我县的工作基础看,除人均事业费投入外,其它四项指标均有同时突破的危险。同时,今年市上对年度抽查或平时检查问题突出的乡镇采取单列管理。单列管理期间,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不得提拔,不得调动,不得评先树模。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既定目标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计生副书记、副乡镇长和计生办主任就地免职。因我县行政村人口规模都比较小,出生量少,同样出现1例政策外生育,对大县来讲,因出生量大,微不足道,但对我县来讲,就会突破要求指标。从市上单列管理的条件看,只要生育政策符合率低于90%、出生漏报超过5%或有政策外多孩,三项中有一项突破指标就要单列管理。所以,大家要认清形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扎实工作,以免“黄牌警告”、“单列管理”引火烧身。

从我县的工作基础同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差距来看,一是完成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这个验收的“一票否决”指标有难度。20*年市上半年和年终二次抽查我县共有3例政策外出生,全县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仅为90%。二是县乡服务站普通存在业务用房面积小,医疗器械装备低,技术人员缺乏,优质服务开展不够的问题。三是群众的婚育观念相对落后。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短期内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转变,早婚早育、非婚生育、选择性别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基础工作薄弱,网络不健全,底子不实,出生率年年不足正常出生率的一半,漏报隐患严重,个别村违法生育严重,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低,工作经不起检查。五是齐抓共管不到位。少数部门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好工作格局。六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外出人口流动性大,过于分散,在外期间“三查”得不到有效保证,管理与服务得不到有效落实,不符合政策生育现象难以完全遏制。

可见,无论从那个角度看,我县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所面临的形势异常严竣。根据“省优”评估要求,10月左右省上就将对创优县进行考核评估。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坚定信心,下大决心,加大力度,迅速行动起来,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劲头、更实的作风做好工作,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打好创建“省优”攻坚战,坚决实现创优目标。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打好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攻坚战,扎实做好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9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成市上下达各项任务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主线,抓实经常性工作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突破流动人口管理、干部职工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三个难点,突出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宣传教育、服务站建设三大亮点,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工作,规范生育秩序,全面提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顺利达标。

主要奋斗目标是: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5%以上,基本杜绝多胎生育,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下。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85%以上,重点对象“三查”率1*%,出生人流比在0.2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当年未发生计划生育重大恶性事件或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县、乡服务站规模和设备配备达到《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装配标准》的要求,新建郭家沟镇和寇家塬镇两所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

要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必须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形式多样,宣传教育经常化。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人口计生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国策、优惠政策、计生知识等内容,真正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县计生局年内要搞好四次大型宣传,即3月举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启动仪式、5月举行以“关爱女孩”为主题协会纪念日宣传,7月世界人口日举行“计生创优知识竞赛”,9月举行婚育新风文明户表彰会。各乡镇也要围绕创优工作每季度举行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县计生局要制作一批高质量、上档次的计划生育宣传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种宣传品送到村、送到户,使宣传品进村入户,群众对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乡镇要在3*人以上的村和交通要道或醒目地段制作大型计生广告牌或“计生宣传文化长廊”,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县计生局要编发“计生创优动态”简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动态。《*报》和县有线电视台要开设计划生育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严格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是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一项基本要求,要求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对当年发生计划生育重大恶性事件的,对创优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计生局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禁止无证上岗,年内要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对计生执法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使用全县统一的执法卷宗,建立依法行政个案,做到执法规范,案卷齐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七个不准”,严肃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杜绝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要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而长期拒缴的对象,要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户,依法实施强制征收,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妥善处理计划生育上访户的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人性化。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核心是“服务”,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在服务技术上下功夫,在服务质量上做文章,通过一系列的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实行科学管理。要重点抓好两项服务。

一是抓好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今年将对全县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和怀孕不足3个月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孕妇通过服用叶酸片以预防胎儿畸形。各乡镇要积极做好增补叶酸的意义和服用方法的宣传,摸清服用对象底子,对符合服用的对象要逐一发放到人,对服用对象每个月要进行一次随访,及时了解解决服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按时服用或超量服用的问题。

二是做好育龄妇女健康项目检查工作。根据省计生委安排,今年我县对全县农村20周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和流入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免费的生殖健康检查。这次育龄妇女健康体格检查工作具体由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具体承担。县计生服务站将聘请妇科专家利用B超、乳腺诊断仪、电子阴道镜等多种先进仪器,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进行乳腺诊断、妇科病筛查等多种项目的免费检查,对接受检查对象建立电子档案,并进行免费治疗。具体时间安排是3月16日—4月30日在县计生服务站,为宋家川镇和流入城区的各乡镇育龄妇女以及流入本县的外县籍流动育龄妇女进行检查;5月1日—7月31日在寇家塬、郭家沟、薛下村、丁家湾、岔上等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8月1日—9月30日在辛家沟、张家山2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活动前,县服务站和各乡镇计生服务站要利用各种方式,预先告知群众:免费检查活动的内容、范围、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相关政策等,使群众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对普查出有疾病的妇女,要利用现有的条件免费为患病群众治疗,对查出有较大疾病的,要提出治疗建议,使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治疗。项目实施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要衣着整洁,态度和蔼,诊断和检查要准确规范,认真负责地接待好每一位接受检查的育龄妇女,用实际行动把这项造福广大育龄妇女的惠民政策落实好。

4、落实政策,利益导向制度化。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今年,各部门在出台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建设、产业扶持、小额信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政策时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优先、优惠和奖励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县财政局将要按计生部门的实际要求,按吴发(20*)12号文件中计生优惠政策有关标准足额预算所需经费,切实做好计生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子女的保健费和绝育手术补助发放工作,使计生优惠政策兑现率达1*%。县、乡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无差错。

5、抓点示范,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标准化。要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作为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重要载体,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倡导婚育新风、培育新型农民,努力建设“少生优育、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今年各乡镇要着重抓好新农村新家庭示范村建设,全县年内对3*人以上的64个村按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各乡镇要按照村级“两室一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的标准,想方设法落实阵地,房屋要干净整洁明亮,有桌、椅、床、柜等必要的设备,室内布置合理,档案齐全,有《村规民约》、育龄妇女登记卡、计生挂牌、近三年的村级报表和乡镇下达的有关计划生育文件,各类制度挂牌上墙。人口学校要有桌椅、有黑板,有教学计划,设有宣传角,有“一法五规”等计生宣传资料。县计生局要对照创建标准,抓好督促指导,确保到年底规划创建的64个村全部达标。

6、夯实基础,阵地建设标准化。硬件建设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是开展优质服务的先决条件,也是“省优”验收的主要内容。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验收总分3*分,仅县乡服务站一项就占1*分。目前,从我县县乡服务站的现状看,同省级验收标准还有不小差距。为此,县上计划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县乡服务站建设,务必使服务站面积规模、器械设备全面达标。县服务站要按照省甲级计生服务站建设标准,调整科室,扩大业务用房,使科室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并按验收标准配备彩色B超机、可视人流机、优生监测设备等设备。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要达到省级优秀计生站标准,要对照标准配备所需的医疗器械。新建寇家塬、郭家沟镇两所中心站,寇家塬和郭家沟镇必须按照要求尽快着手建设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务于9月底前投入使用。其它乡镇也要加大投入,按照形象化建设标准,对内外墙重新粉刷,增添必要的医疗设施,达到“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要求,真正起到旧貌换新颜的效果。县服务站在做好本单位验收达标的同时,要指导好各乡镇服务站的验收达标工作。财政局、计生局对县乡服务站器械装备要高度重视,尽快完成政府采购相关程序,5月底前必须购置到位。

7、健全机制,流动人口管理科学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以“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主的工作模式,使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建立县内流动人口管理协作机制,按季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年内要抽调各乡镇计生办、城区计生办和县流动办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时间,城乡联动,乡镇协作,对流入城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两次声势浩大的大清查。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计生、公安、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职责,加强协作,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工商局在办理各种证照时,要认真查验婚育证明,无婚育证明的要登记在案,限期办理。三是要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流动人口系统库,并坚持每天核查信息,及时提交反馈信息,提高流动人口跟踪管理服务水平。

8、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合理化。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治理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坚持从源头抓起,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一是严厉打击“两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县卫生局年内要牵头查处非法终止妊娠案件3件,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件。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重点查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实施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对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该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必须吊销,该给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绝不能手软。二是严格二胎管理。县计生局要严格二胎审批,从严执行二胎只给一次机会的制度。对符合生育二胎的妇女,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二胎跟踪服务,确实把二胎管理与服务落到实处。三是实行综合治理。要加强治理性别比问题的宣传,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进步婚育观念,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树立新型生育观;计生、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要按季开展联合执法,对胎儿性别鉴定的设备、引产药品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要切实通过综合施治,力促新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回落到正常水平。

9、严把政策,干部职工婚育观念教育经常化。按照市上的安排,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婚育观念再教育活动。为了落实好这项工作,我县又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这次婚育观念再教育活动说白了还是对干部职工的超生查处。这次活动清查的重点:一是全县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执行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对2*0年以来全县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一次个人计划生育复查,对不符合榆地组发[2*0]20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其科级干部待遇。三是对19*年以来政策外生育的干部职工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全面落实政策外生育干部职工降低工资的处罚规定。这次活动的方法是多管齐下。一是对县一完小、二完小、幼儿园在校学生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了解其父母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各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申报。三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县计生局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全县群众积极参与。凡举报线索清楚、查证属实的案件,每件给予举报人奖励5*0元。会后,县上将从纪检、监察、组织、教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分系统、分单位组织学习活动。活动中要做到“四到位”。一要宣传动员到位。要利用电视、《*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超生者,使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形成声势。各单位、各部门会后,要召开全体职工会,认真传达学习这次干部婚育观念再教育的精神,要给大家讲清楚,自报超生的,县上将按政策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者,从重处罚。要让超生干部抓住这次自我解脱的机会,主动申报,接受处理。二要排查到位。各工作组要对清查范围内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逐一核实。三要处罚到位。凡查证落实的案件,要对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条款规定,尽快对当事人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罚,做到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同步到位。对过去立案至今未查证落实的,在难以认定没有问题之前,决不能轻易结案,要一追到底,深抓深查,直到水落石出,决不能让违法违纪超生者蒙混过关。力争通过婚育观念再教育活动,规范全县干部职工的生育行为。

10、健全网络,计生软件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强育龄妇女系统管理应用,做好信息录入、更新和审核纠错,完善人口和育龄妇女数据库,逐步用数据库生成计划生育报表。二是做好“*人口信息网站”维护更新,强化宣传效果。三是按照创优标准,对县乡村三级计生档案进行规范。档案资料作为创建工作的记载和见证,是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县计生局要结合米脂考察学习经验,制定出台《*县计生档案管理规范》,使大家明白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县上要有什么文件、档卡,乡村要有几卡几册,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指导各乡镇分门另类建好档案。县计生局要给各乡镇统一购买了档案盒、档案柜,对近三年来的各类文档、报表、证件分类型、分年度,统一装订存档。在软件整建中要突出“全、清、高”三个字,即资料的种类项目全,记载清,质量高,做到“三有二没”(即有应发的行政文件、有应建的统计卡册、有应记的服务档案,没有不符合政策的资料,没有不规范、不正确的记载)。

三、明确时限,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从2*9年3月开始,2*9年9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9年3月1日至3月20日)宣传发动阶段

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前期规划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9年3月21日-2*9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

主要任务是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的要求,县服务站抓好楼层改建工作,科室设置合理,硬件设施配置齐全;乡镇服务站抓好环境改善,器械装备和软件归档工作。村级“两室一校”硬件设施配置齐全,*镇抓3*百人以上的重点村12个、*镇10个,*镇、*乡各8个村,*镇、*村乡各7个,*湾乡和*乡各6个。县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2*9年7月)查漏补缺阶段

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对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确保达标。

第四阶段(2*9年8月)自查自验阶段

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县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验收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计划生育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五阶段(2*9年9月)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市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兑现奖惩,迅速形成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强大合力

今天的会议,工作思路已经明晰,工作要求已经明确,工作任务已经下达,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瞄准争创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总目标,做到领导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为创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创建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在各级领导是否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能否给予高度重视。要坚持和落实好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班子每个成员在创优工作中的责任,团结奋斗、合力攻关,不出成绩不松劲,不达目的不收兵,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督查。督促检查是确保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不抓落实或抓不好落实,任何好的决策都只是空谈。要把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事不过三”的督查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县计生局要加大督促检查、人口抽查调查的力度,对一些薄弱环节,要随时抽查、跟踪调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整改销号制度,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通报。

三是综合治理。创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形成合力,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是县乡包干。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和乡镇干部包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县直单位包3*人以上的行政村一个,县直单位包村后剩余的村,由乡镇干部包村,做到全县221个行政村大村有包村单位,村村有包村干部。县直包乡单位要积极协助乡镇做好所包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要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承包一个村,要求一包三年。包村部门单位要按计划生育新农村标准帮助乡镇搞好所包村的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建设。包村干部要协助乡镇计生办抓好所包村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对工作不力或抽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包村部门和包村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落实部门、乡镇责任同时,会后,县计生局也要给各下属单位签订任务书,扛实计生各单位创建工作职责,并抽调人员,分片包乡,帮助指导乡镇做好创建工作,并和乡镇人员同奖同罚。县干职办要克服好人思想,明察暗访,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婚育观念再教育活动;县服务站要积极做好县乡服务站创优达标和育龄妇女检查工作;县流动办要加强对全县流动人口的宏观指导,协助城区办搞好城区流入人口管理。县计生协会要做好流动人口协会整建和村民自治的指导工作。县人调队要对今年县上规划建设的64个重点村逐村进行抽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林业生产、奶牛生产、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十项工作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各乡镇的工作政绩,为正确评价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真正形成以实绩排座次、凭贡献定奖惩、按发展论功过的良好机制,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单项考核

对今年10项重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奖惩,单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1、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执行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完成进度以实际固定资产投入额为准。

对招商引资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考核。招商引资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的考核,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民营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进行,主要考核:①重点项目(指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②工业园区新增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额(指投入额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③工业园区(包括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④新增规模企业(每新增一个规模企业抵顶一个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的项目)。

考核时,各乡镇将重点项目、园区新增企业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列出清单,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民经局、统计局、招商办、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办进行实地考核验收,主要查看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企业厂房、设备和帐簿。对新增设备的投入额,以票据为准(结合厂价咨询);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厂房和新增旧设备进行评估作价。新增规模企业以县统计局登记备案为准。

对老企业增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00%计;对新上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按130%计。

民营经济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3、林业生产

(1)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的投入额。绿色通道指七条主要公路(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绿化带的补植,其它县乡路、村村通公路两侧绿化带新增植树。

(2)考核速生丰产林(30亩以上的速生片林、农田林网)的投入额。速生丰产林指农田内栽植的速生片林。

对林业生产的考核,绿色通道工程按乡镇自然区域考核,速生丰产林按新增面积考核。乡镇将当年新增速生丰产林面积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时,采取实地丈量面积、宽度、行距和株距的办法进行。

绿色通道工程(河道绿化)和速生丰产林按55株折1亩。计分面积=植树亩数—必须完成而未完成的亩数—死亡亩数×3,每亩按2000元计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同时,对七条干线公路绿化带的补植实行减分考核,按千米段抽查,每空缺1%减1分。

4、奶牛生产

奶牛生产考核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和奶牛的投入额。

对奶牛生产的考核,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季度乡镇将当年新增奶牛按村登记造册,报县政绩考核办公室,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组织人员考核验收。考核时,实地查看畜舍,清点实际存栏数量,存栏量以年终考核结果为准。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和奶牛的价格(每头奶牛按2万元计)计算总投入额,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1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5、税费征收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农业税、引黄水费、“两工”以资代劳款按时上缴县财政的计100分。农业税每拖缴一天减1分;引黄水费每拖缴一天减1分;“两工”以资代劳款每拖缴一天减1分;因此而发生的案件每出现一起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4分、6分、10分。

对税费工作的考核。农业税、引黄水费和“两工”以资代劳款上缴以县财政局登记为准;案件以农业局、局登记备案为准。

6、乡镇规划建设

乡镇规划建设重点考核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即“10片、7线、11点”和规划建设两个方面。

(1)规划编制(60分)

①“10片”的规划(25分)。除宁津镇外,其他10个乡镇10月底前完成驻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计1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完成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10分,年底完不成的不计分。

②“11点”的规划(5分)。11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1个小康示范村建设规划的计5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③“7线”的规划(30分)。7条干线公路指宁德路、宁吴路、宁东路、宁乐路、临南路、宁长官路、宁相路。10月底前每个乡镇完成公路两侧100米内(含穿膛村)规划的计30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以上三项规划均以规划图纸为准(必须是县级以上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规划)。

(2)规划建设(40分)

乡镇驻地和涉路建筑,须按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经正式设计并按图纸施工,工业厂房建设标准为轻钢屋面、墙体抹灰并按工业园标准粉刷涂料、现代造型,其它为二层以上楼房,符合上述要求的计40分。每发现一处无用地审批手续建筑的减2分,无设计方案审批手续的减2分,有手续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的减2分,企业建传统厂房、其它建平房的减10分。

7、农村合作医疗

(1)资金筹集(7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宁办发[2003]36号)的通知精神,乡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数要达到农业人口总数的50%(宁津镇为80%),按照以上比例和规定标准(每人10元)筹资。筹资额按任务数和规定时限(截止9月10日18时)上缴县财政的计70分。筹资额未按任务数上缴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3分;筹资额未按规定时限上缴的,每拖缴一天(以县财政局收款单据为准)减1分。

(2)资金管理(30分)

乡镇合作医疗设专用帐户的计10分;有专人负责的计10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计10分。以上三项达不到要求的不计分。

8、村村通工程

(1)路基加宽工程(50分)

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宁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长官镇、大柳镇、时集镇、刘营伍乡、张大庄乡于2003年5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宁津镇、柴胡店镇、杜集镇、相衙镇、大曹镇、保店镇于2003年5月20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程。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乡镇计50分。

(2)桥涵管配套、养护管理、路容整理(50分)

①桥涵管配套。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每缺少一处配套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差)减1分。

②养护管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10分。其中,建立养护管理机构、组建养护管理队伍计3分;落实养护资金计3分;制定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计1分;路政管理专人负责计2分;养护资料齐全计1分。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的减1分;养护队伍不健全的减2分;养护资金按未到位资金比例减分;未制定养护办法或责任制不落实的减1分;路政管理无专人负责的减2分;养护资料不齐全的减1分。

③路容整理。达到标准要求的计30分。其中,路肩宽度计9分;路肩整容计3分;绿化平台计6分;边坡计6分;边沟计6分。不平整、不整齐、不整洁路段以累计长度减分,每200米(含200米以下)减1.5分。

9、社会稳定

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减分制考核。年内无个体上访、集体上访、积案、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恶性事件发生的得100分,有发生的按规定标准减分。

(1)工作。每出现一起个体越级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2分、5分、10分、20分;每出现一起集体越级(5人以上)到县、市、省、进京上访的,分别减5分、10分、20分、40分;每出现一起积案减10分。

(2)。每发生一起群体性(10人以上)事件,根据人数多少、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程度和事件性质减20—50分。

(3)恶性事件。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原因而致人伤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减20—50分。

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考核,个体上访、集体上访和积案以局登记备案为准;以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恶性事件以政法委、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

10、后进村整顿

每治理整顿好一个无班子村得20分;每治理整顿好一个后进村得10分。后进村、无班子村以组织部已掌握名单为准。整顿结束后,乡镇申请验收,验收标准另行制订。参加县委组织的农村干部培训班,每缺勤1人次减1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其中经济发展占700分,其它工作占300分。

1、经济发展包括:①招商引资,②民营经济,③林业生产,④奶牛生产,⑤高效农业(指当年新增冬暖大棚10个以上的片、除粮、棉、油、林以外经济作物集中种植100亩以上的片和存栏肉牛100头以上,良种猪1000头以上,鸡1万只以上,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折算标准见附表)。按总投入额计分,总投入额第一名的乡镇计700分,根据第一名的投入额计算出每万元的分值,以此为标准,按照每个乡镇的投入额计算出各乡镇的得分。

2、其它工作包括:①税费征收,②乡镇规划建设,③农村合作医疗,④村村通工程,⑤社会稳定,⑥基层组织建设,⑦统计工作。计分方法是先计算出税费征收、乡镇规划建设、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工程、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6项内容的合计得分后,再按(300÷第一名6项得分合计数×每乡镇6项得分合计数)计算各乡镇折合分数。统计工作实行减分,按照宁津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2003年民营经济发展计划》任务指标,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不减分,每有一项完不成统计任务的减5分。主要经济指标被市以上统计部门检查验收,每有一次不合格的减10分。

3、加减分

乡镇单项工作受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的加10-20分,通报批评的减10-20分,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4、“一票否决”

对①招商引资、②、③计划生育、④农民负担、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招商引资以实际考核为准(完不成年初下达任务的一票否决);以局提供情况为准;计划生育以县计生局提供情况为准;农民负担以县农业局提供情况为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县政法委提供情况为准。

按照综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情况,计算出各乡镇的最后得分,按得分多少排出乡镇的名次。每有一项“一票否决”,综合考核向后推两个位次。

三、奖惩政策

按照乡镇工作政绩考核的结果,设立荣誉奖、物质奖、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五种奖惩办法。

1、荣誉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授予“政绩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记三等功。单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授予“××工作考核先进乡镇”荣誉称号并颁发铜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定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2、物质奖。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发放奖金。第一名的乡镇党委书记3万元、乡镇长2万元;第二名的乡镇党委书记2万元、乡镇长1万元;第三名的乡镇党委书记1万元、乡镇长0.5万元;第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0.5万元、乡镇长0.3万元,同时各奖励一级工资。对综合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2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单项考核前一、二、三名的乡镇颁发奖金,具体数额另行规定,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的副职各奖励一级工资。乡镇获多个单项奖励的,奖金不重复发放,一年内奖励工资最多一级。对单项考核后两名的乡镇实行罚款,倒数第一名的乡镇罚款1.5万元,倒数第二名的乡镇罚款1万元,罚款不重复。罚金由县财政代扣。

3、职务升迁。综合考核前四名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为县级干部人选,乡镇长优先提拔。

4、岗位调整。在县直部门、乡镇干部调整时,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规定,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级次”与单位“档次”对应调整。

5、末位轮岗。对乡镇工作政绩考核最后一名,同时没有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按照中共宁津县委《关于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精神,第一年亮黄牌,连续两年处末位者,调出原乡镇,降职安排;最后一名乡镇的乡镇长一年内不予提拔。

6、“一票否决”政策: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取消各种奖励资格。

四、组织领导

1、乡镇考核工作在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牵头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奖励工资、记功由县人事局办理;职务升迁、岗位调整、末位轮岗由县委组织部办理;物质奖惩由县财政局办理。以上工作由县政绩考核办公室督办。

3、年终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经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政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字,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公布。各责任单位按文件兑现各项政策。

五、考核工作纪律

第9篇

1我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的必要性

乡镇财政干部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的主体,乡镇财政干部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决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与人民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对城乡统筹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乡镇财政作为财政管理的基础环节,不仅与广大村民的利益有直接的关联,而且还肩负着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使命,乡镇财政干部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的执行主体,提高其自身的责任意识、监管能力和决策能力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被视为是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点。

2提高我国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策略

2.1构建完善的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包括对培训时间、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等培训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保证培训的质量,使培训活动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是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核心,能够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起到全面的预防作用,从而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所要要构建科学、高效、精干、合理的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培训机构进行全员管理,以有效地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想保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乡镇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指导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即从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出现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使其与乡镇财政干部的职位特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实施全员教育和培训,又要坚持重点干部培训策略,对年轻、优秀的干部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特殊培训,加大对后备力量的培训力度,以促进乡镇财政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调动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参考个人培训需求和实际工作发展发向来确定详细的培训内容。还要重视培训乡镇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水平和理念信念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综合能力。考核是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试,所以要坚持严格考核以保证培训的效果。有关部门可以适当地加大有关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方面的投资力度,以完善各项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增强乡镇财政干部的执行力、决策力、理解力和责任心,使广大村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2.2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培训理念,为了适应岗位发展的需求乡镇财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战略观、改革观和创新观;其次,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要根据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使培训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有关部门要对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岗位发展的需要,可以通过多渠道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即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又要加强开发外部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和挖掘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全面提高培训的水平。

2.3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过程规范化

要使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科学、合理,在培训前要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明确培训的目的、方向,这是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顺利展开的基础。在进行全面、客观的需求分析后,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其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培训者、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等,而且培训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相应的修正。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重点在于设置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和灵活运用多样化的培训方法,它们是影响培训质量的主要因素。在培训完成后,不能忽视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和评定,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并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反思找到培训中的不足,并及时做出调整,以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在培训结束后,有关部门还要通过访问、考察或跟踪等形式向接受培训的乡镇财政干部及其领导征询意见,这样可以了解受训者对培训内容的运用情况,可以作为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重要依据,使乡镇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更加完善,不仅提高了教育培训效果,还保证广大村民的利益,促进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发展,并为其提供了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作者:郝媛媛 单位:吉林省梨树县财政信息中心

第10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从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领导班子集体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区、乡镇、街道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就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调研和加强指导。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认真落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区监察局、区计生委印发的《**区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规定》规定,对年度考核未达标或未完成人口出生控制责任目标的乡镇、街道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重点管理,其领导班子和计划生育部门,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有关计划生育责任人当年内不评优、不提拔。对连续两年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目标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免职(任职不满两年的除外),计划生育聘用干部予以解聘。

区、乡镇、街道要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区委、区政府每年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不少于4次。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对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区计生委及各乡镇、街道要开展经常性的计生专题和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计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每年度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的村、社区、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帮扶,限期整改,促使其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后进转化。

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以较好的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农村地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完善“区指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机制。区指导,就是要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要围绕农村计生工作薄弱环节,加大后进乡村工作推动力度;乡负责,就是要真正做到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全面负责,乡镇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计生办(所)要履行好业务职责,制订落实方案,加大对村级的帮助和检查力度;村为主,就是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村“两委”、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计划生育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负主要责任,村计生干部负具体责任,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村级人口与计生工作任务。城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各街道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化属地管理工作职责,对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进行统一管理,并承担宣传教育、监督评估、组织协调和综合服务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企业、居民小区和下岗失业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支持、信息引导、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上。要根据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特点,分别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与单位签定责任书、协议书。社区要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对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进行民主监督。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接受驻地乡镇、街道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协助和参与村、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要做好计生管理的交接工作,不能出现脱节、漏管现象;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事业单位应主动与其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联系,办理移交手续。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控制效果

各级应建立“日登记制度”,基层专干应将每日工作进行简明登记,各级计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突出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要在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开展计划外生育、育龄妇女底数、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欠帐、出生错漏报、社会扶养费征缴情况等集中清理工作。严禁未婚抢生、再婚超生、流动躲生、抱养代生、寄养瞒生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孕(环)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孕前型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孕情监测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应检妇女参检率,应检妇女的参检率要确保达100%,对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堵住计划外生育的源头,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努力提高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

加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对已生育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长效节育措施欠帐要逐人清理落实,对“二女户”的长效节育措施必须保证到位,努力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到位率。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统计管理,杜绝计划外生育的瞒报、漏报和错报,做到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全面、准确、及时。各级要将统计指标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统计责任追究制。

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的管理。按《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清理、建档、送达、征收、监督等工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计生委委托乡镇、街道代收并上交区财政专户,征费实行“阳光操作”,要将征收依据、标准等公示上墙,所征社会抚养费的50%返给乡镇、街道。其征费资金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并将征费工作纳入年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性别比、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等考核指标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平时检查和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度对基层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

三、突出重点,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组织力量,切实抓好性别比治理及流动人口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育龄妇女的孕情管理,落实对生育妇女的孕情全程式跟踪服务和监测,从源头上预防选择性生育行为的发生。对符合再生育政策擅自终止妊娠及自报婴儿死亡查无实据或私自送养的,计生部门一律不批准再生育。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单位B超的管理,制定并落实制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的制度。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及溺弃、贩卖、虐待女婴和虐待生育女孩妇女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宣传教育、技术、信息提供、随访等综合服务,开展经常性的“关爱女孩”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风尚。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帮助计划生育户通过小额贷款、技术指导,政策优惠等办法增加收入。自20*年起,各乡镇对已采取相应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户结扎养老保险要落实到位,对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子女年满16周岁的家庭,按一次性奖励1000元兑现到位。各乡镇要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对夫妻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进行适当的奖励扶助,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

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核查、登记工作,并加强与计划生育部门沟通,按月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通报信息,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抓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做好“四个摸清”,即摸清未婚男女青年的婚恋动态,已婚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情况,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流出人口的详细地址。扎实抓好“四个到位”,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验、发证到位,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到位,长效节育措施欠帐和补救措施落实到位,孕(环)情检查到位。

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民政部门要将结婚登记信息按月通报区计生委。公安派出所应按月将新生儿入户及新迁出、迁入人员情况通报驻地乡镇、街道。各医院在孕妇住院、分娩过程中要及时向区计生委通报无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信息,区卫生局每月向区计生委通报区属医院新生儿出生情况。

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教育、科技、文化、农业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充实队伍,加大投入,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计生办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人口规模在3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工作人员,3万人以上的酌情增配或聘用人员。聘用计生干部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失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费用由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每个社区应配备1—3名计划生育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村计生办主任由村妇女主任兼任,另配备1-2名计生宣传员,并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每个村(社区)按一定比例选聘育龄妇女信息员,并落实一定的工作报酬。

完善计划生育干部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和“双重管理”的用人机制,乡级计划生育干部(含服务所)的使用、管理、调整、变动,要征得区计生委意见,实行区乡共管。村级计生干部全部实行“乡(镇)聘村用、区管档案、财政供给、竞争上岗”。要加强对村(社区)计生专干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待,对工作不力的,要考核淘汰。要提高计生专干的待遇,保持队伍稳定。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工资待遇。落实计生津贴,按*发[20*]6号文件要求兑现到位。

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留计生办和服务所的业务(技术)骨干。乡级计生办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新进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微机操作能力;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应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新进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女性为主,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逐步调整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婚年轻女性。

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计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加强计生人员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11篇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乡镇财政干部的主力基本上都是中年干部,青年干部仅占%31,使乡镇财政干部队伍明显呈老化状态,严重缺乏后续力量,这给乡镇财政工作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大部分乡镇财政干部属于中共党员,要根据其政治面貌来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进行,可将政治理论素养和党组织相关的内容纳入到培训学习内容之中。大多数乡镇财政干部的学历为大本或大专,高学历的人才占极少部分,同时还存在高中以下的低学历成员,由于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其接受能力、学习能力也都存在差异,所以在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培训时要注意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培训原则。

2我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的必要性

乡镇财政干部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的主体,乡镇财政干部工作的落实情况取决于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与人民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对城乡统筹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乡镇财政作为财政管理的基础环节,不仅与广大村民的利益有直接的关联,而且还肩负着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使命,乡镇财政干部作为乡镇财政工作的执行主体,提高其自身的责任意识、监管能力和决策能力是适应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被视为是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点。

3提高我国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策略

3.1构建完善的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包括对培训时间、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方法等培训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保证培训的质量,使培训活动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是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核心,能够对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起到全面的预防作用,从而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所要要构建科学、高效、精干、合理的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培训机构进行全员管理,以有效地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想保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乡镇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指导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即从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出现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使其与乡镇财政干部的职位特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实施全员教育和培训,又要坚持重点干部培训策略,对年轻、优秀的干部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特殊培训,加大对后备力量的培训力度,以促进乡镇财政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调动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参考个人培训需求和实际工作发展发向来确定详细的培训内容。还要重视培训乡镇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水平和理念信念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综合能力。考核是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试,所以要坚持严格考核以保证培训的效果。有关部门可以适当地加大有关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方面的投资力度,以完善各项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增强乡镇财政干部的执行力、决策力、理解力和责任心,使广大村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3.2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培训理念,为了适应岗位发展的需求乡镇财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战略观、改革观和创新观;其次,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要根据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使培训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有关部门要对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了适应岗位发展的需要,可以通过多渠道对乡镇财政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即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又要加强开发外部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和挖掘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全面提高培训的水平。

3.3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过程规范化

第12篇

今年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年10月1日至*年6月30日全县共出生858人,其中计划内832人,计划外26人,死亡914人,人口出生率5.39‰,自增率为-0.36‰,计划生育率为96.97%,多孩率为0.1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

具体地讲,我们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乡镇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抓住春节前后和农忙时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办理婚育证明1960份,查验婚育证明1185人次,“三查”补查1916人,落实各类节育措施206例,外出跟踪服务85人次。二是狠抓B超“三查”和节育措施落实。各乡镇对每季度下欠“三查”和手术对象逐人造册登记,采取县际配合、乡乡联动的方法,使我县流动到本市内的重点对象基本“三查”彻底。在县计生局组织深入乡村开展“八查八核”工作中,县乡密切配合,“三查”补查310人,落实节育措施38例,特别是落实了杏坪、凤凰等乡镇历年下欠的10例双女难缠户结扎和3例补救手术,有力推动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均衡发展。全县三季度“三查”率达97.79%,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有较大提升。三是以“关爱女孩行动”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制定了“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层次表彰奖励了101户计生模范家庭,为489户农村独生子女兑现了保健费,为967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办理了养老保险,在“两免一补”中优先为计生贫困户子女减免了学杂费。四是认真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牺牲春节和“五一”节假日,先后四次深入乡镇、村、组、户调查、登记、核实,逐级多次张榜公布,最终上报确认全县今年奖励扶助对象182人,经省、市复查验收,我县上报对象准确无误。现已进入奖励扶助金兑现阶段。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和优质服务等项工作也有了一定的进展。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好多问题。一是有些乡镇主要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侥幸麻痹思想严重,只重视在嘴上,没有真抓实干的行动,工作仅靠分管领导和计生干部单打独干,人力投入不足,责任砸的不实;二是出生漏报严重。市连续两年的回顾性调查,我县的人口出生漏报率居高不下,均受到市上通报批评,尽管今年市半年考核我县无出生漏报,但从县计生局下乡了解调查和“八查八核”工作中发现,全县出生漏报现象依然严重。有的是乡村计生干部责任心不强,有的是乡镇包村干部不愿上报,还有的是乡镇领导和计生办故意瞒报;三是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到位。有些乡镇对长期流出人口放任自流,有的乡镇摸清了底子不敢外出跟踪服务管理,有少数乡镇对流动在本县境内的重点对象置之不理,出现了问题相互推诿,有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怀孕对象做一两次工作不见效果就视而不见,或者指使其外出躲避违法生育;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有的乡镇违法生育行为发生后,不上报计划外生育,也不到计生局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行下达征收决定,随意降低征收标准;有的乡镇任何干部都可以征收社会抚养费转开罚没收入,为干部职工解决差旅费报销和下乡补助;有的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不敢碰硬,不、不申请执行,等等。五是长年抓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不够。

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县计生工作质量的提高,直接制约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务必引起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下半年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工作。从7月21日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40天的计划生育集中治理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动员准备阶段(7月21—7月25日),核查摸底阶段(7月26日—8月5日),解决问题阶段(8月6日—8月25日),交帐验收阶段(8月26日-8月31日)。此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实施,县上抽调5名县级领导带领计生局5名科级领导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乡镇活动进展情况的督查。集中治理活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措施,夯实乡镇领导包村、乡镇村干部包对象工作责任,大战40天,顺利完成出生人口核实上报一个不漏、一孩上环一个不剩、二孩结扎一个不欠、计划外补救一个不留、四季度“三查”干净彻底的工作任务,迅速扭转全县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努力提升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2、下硬茬消灭统计误差。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直查直处文件对出生漏报行为的责任处罚规定十分清楚,但在近年的工作中,我县只是兑现了县年度考核中漏报的经济处罚,对省、市考核及县半年考核中的漏报没有严格追究。同时从理解基层工作辛苦的角度出发,对人为造成出生漏报的责任人也没有追究政治责任。这是我局工作的一大严重失误,从而导致了个别乡镇对计划外漏报有恃无恐,一漏再漏。从今年起,对省、市、县半年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所有出生漏报,一律按照有关直查直处规定处罚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实行漏报责任追究跟踪调查制度,严格追究造成漏报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措施。大力倡导和有效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是促使性别比保持正常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提纲〉的通知》要求,抓好宣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关爱女孩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年,市上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一票否决”范畴,县上即将出台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规定,望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医院和诊所B超机的管理,实行定点分娩,强化围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登记工作。各级服务站要按照服务工作要求使用好B超机,为育龄人群搞好孕产期全程服务。柴庄乡和红岩寺镇作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点,要按照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4、出重拳打击计生违法行为。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征收标准,决不能我行我素,随意降低标准。有违法生育的乡镇,可选准3-5户典型,申请强制执行,适时召开公开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大会,大范围曝光,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对作假手术、出具假证明或私自从事人流引产手术、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做到严处。

5、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管理要针对流出前、流出时、流出后三个不同的阶段采取摸底宣传教育、签定服务合同和跟踪服务管理的措施实施有效管理。对流动人口摸清地址的,适时出击,搞好跟踪服务管理。对不知详细地址的,可采取有奖举报线索或分包给村组干部摸排等方法,直至获知信息,实施有效管理。县内乡际之间要密切配合,协管好互流人口,不得统计为流动人口,不得推诿扯皮,若出问题,双方都要计算。

6、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两级要积极落实兑现计生户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一是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放弃了二孩生育的,一次性兑现2000元的奖励;二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子女本年度考上大学的,每人奖励1000元;三是对计生贫困户进行救济救助;四是按照“三二一”的原则筹资,为全县尚未办理双女户养老保险的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五是做好全县农村首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50元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