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2 16:10: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领导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狠抓监督检查排查隐患整治,确保了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了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宜,各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在工作中,一是制定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内容、目标要求,并下发至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无事故发生;三是结合实际,把火灾防控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民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一位职工,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了安全责任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扎实开展,确保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认识,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利用日常检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以多种方式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向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防线。同时,结合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消防事故警示教育,营造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围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此期间,针对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排查了服务对象密集的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五保集中居住点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做好防火、触电、漏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食物中毒、燃气泄漏等事故防范,增添消防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无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防火措施到位;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用火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值班门卫记录完善。有效推动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运行、维护、完善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好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落实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立了值班电话。为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在全民政系统开展了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经抽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都能坚守岗位、尽职履职,未发现脱岗的现象。
通过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排查出了隐患,解决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对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开创2021年度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大火,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城市重要区域不发生大火,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火灾防控举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全面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切实找准问题。进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市公安、住建、商务、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两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两会”、“两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组织5次“燕赵风暴”夜查行动。全国“两会”前,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通讯、供油、供气、供水、供暖、供电、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安监、工商、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全市“两会”前,对会场、代表驻地及周边范围所有单位、场所再次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居(村)委会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网格化”排查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彻底消除。已建立综治平台的,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6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验工作,进一步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
4.严格落实执法高压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全面开展专项宣传行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台、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利用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宣传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社会单位专项宣传行动,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加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身边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在切实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的同时,注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务必确保培训到位,合格上岗。
(三)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安监、卫生、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联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为重点,加强辖区情况“六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化“百场灭火救援战例剖析”专题活动等专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调整充实执勤力量,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20日至*年11月22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年11月23日至*年3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在辖区内逐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行动,动员和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体育、安监、民政、卫生、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方位排查,对自查程度不够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总结阶段(*年3月16日至*年3月18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大,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激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形势,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任组长,市公安局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苏同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部署落实,召开专题消防工作会,切实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消防法》、《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____政办〔2015〕87号),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彻底排查以在建建筑工地、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自用房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状况,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依法查处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一)排查范围
城区在建建筑工程
(二)排点
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情况;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与物资准备情况;临时用房的层数、布局符合规范要求;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建工程不得住人;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情况;动火作业管理情况;用电、用气管理情况。
(一)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在分析火灾防治工作形势基础上,将彻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搞好动员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订行动方案。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各股室及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火灾隐患排查。积极配合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消防安全重要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
(三)不留死角落实整改。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指定整改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对重点隐患部位要采取“回头看”方式,反复检查,力求不留死角,切实将消除火灾隐患。
(四)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广泛宣传正确舆论导向。要进一步突出火灾案例的宣传,广泛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各种载体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发放典型火灾案例资料和防火知识挂图,讲解灭火器使用方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部署落实,迅速开展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2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通告、组织召开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责任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县消防大队,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彻查整治阶段(2016年1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围绕行动范围和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职责要求,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制定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全面整改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台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3月30日前)。各相关股室及企业要对本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文任组长,副局长杨雄担任副组长,局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公司工会:
xxx分工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所有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围绕:一、进一步教育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做到“四不伤害”;二、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会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开展群众性监督;三、作好隐患排查与整治的跟踪督促工作。现将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公司。
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xxxx部岁末年初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治理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及具体事务协调。
另成立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大排查大治理内容
(一)应急管理方面
结合xxx部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排查整治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能力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事故灾害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领导值班/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规定,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期保持应急状态;是否有确保满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的应急物资、装备;是否与外部救援单位建立联系方式;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能否做到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方面
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要突出排查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今冬明春(岁末年初)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尤其是施工项目部是否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或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是否结合xxx部生产经营及员工作业活动特点,对xxx部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控制项目、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工程项目以及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辨识和管控;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工作;是否根据《公司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工作方案》要求以“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
(三)交通安全方面
针对岁末年初、“两会”期间的特点,严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排查是否对部门所属专职驾驶人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维护以确保车况完好;是否对自驾车的员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存在兼职驾驶员未在xxx部总部登记备案等情况。
(四)自然灾害方面
强化综合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突出排查各项目部是否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是否在项目部内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制定和落实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加强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防范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地质灾害等措施;是否加强自然灾害易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
(五)海外安全方面:
境外工程项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速核实、快报告,为领导决策、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赢得先机。应突出排查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加强对项目所在地灾害性天气、疫情、舆情警讯的监测;是否与国内上级部门、国别代表处(或海外区域总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和信息沟通顺畅;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外派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与当地员工和谐相处;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能深入分析研判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三、大排查大治理落实情况
2019年1月第一周:在建项目13个(海外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7项已整改,交通安全隐患1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二周:在建项目10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3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三周:在建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由于临近春节,大部分施工人员已离场,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1月第四周:在建项目共5个(海外项目3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三周:在建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四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一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二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一、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为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局安全科科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治理范围
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
(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三)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企业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九)企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
(十)企业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五、工作措施
(一)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普查。2015年2月2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对检查的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企业类别、人数,重点掌握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摸清底数。花名册于2月28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15年2月2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动员督促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确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档案资料备查。要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向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各报备一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三)集中开展消防培训。2015年3月30日前,要组织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辖区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2015年春节前,各行业系统部门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进度,并落实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2015年上半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集中挂牌督办;对关停有难度的,要列出名单及时上报政府进行处理,同时责令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2015年12月31日前,对建筑性质合法,但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坚决进行处罚、关停;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但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且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特别是彩钢板违章建筑,要及时抄报政府,依托当地“三改一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
(五)理清各方面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理清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向上级政府报备。根据普查情况,各行业系统部门要与所属每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管单位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落实领导责任。要依据有关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专项治理。要通过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向社会公告等形式,落实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当前火灾防控形势部署开展的集中统一行动。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治理计划,划分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今天,本人受曾路明县长和钟振宇、陈小杰副县长委托,主持召开全县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我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县安监局局长叶夏鸣同志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南安同志分别传达了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叶局长、县公安局的范云光副局长和刘大队长还结合部门的实际,分别通报了全县1-10月份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部署。讲得都很好,很客观,很有针对性,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下面,我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刚才夏鸣同志通报今年以来我县各类安全事故的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来看,四项控制指标均比上年同期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已经突破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全年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特别是今年第三季度,接连发生了几起事故。“7·04”黄塘建筑施工工地2死5伤坍塌事故、“7·14”宝山铁矿4人死亡较大事故、“8·13”南岭镇王告村2人死亡民宅火灾事故、“8·27”柏埔镇东方村农网改造工地1死2伤触电伤亡事故、“9·30”瓦溪镇四联路段两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接连发生,教训十分惨痛,给个人和家庭、给企业和社会都造成了极为严重而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同时也表明了我县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反思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应该说,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都比往年要多,仅安全生产基金,县财政在预算中就安排了100万元,并在各镇设立了安监站。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业(业主)也作了较大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为什么我县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安全事故呢?这只能说明我们的认识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工作还做得不够有效,还存在较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七个方面:一是各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的程度和领导的力度不够;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抓安全工作的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工作落实差;四是缺乏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意识,风来抓一阵、风过就停止的“一阵风”现象较突出;五是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企业业主“重效益、轻管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六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执法力度不大;七是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上这些问题,都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归根结底就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县几起事故发生,造成我县安全生产面临非常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因此,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和增强“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和“不出事就是本事”的意识,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秋冬季节是生产繁忙期,也是事故高发期。11月8日,省召开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接着市又召开了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增强忧患意识,按照省市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学校、锅炉和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用铁的手腕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收尾工作,做到“事故高发期事故不高发”,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一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和“抓道路,防特大;抓重点,保下降;抓落实,压势头”的工作思路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校车和农用车的安全整治。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此外,要加强对古竹榄溪、江口和临江码头船只的检查,严禁“三无”船只参与各种营运,确保渡口、渡船的安全。
二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排查整治。市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非常重视,抓得很紧,专门组织各县区到江西赣州参观学习考察,接着又组织由市党政领导挂帅的督查组到各县区现场检查。刘小华市长对矿产资源的整治提出要“铁腕整治、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六亲不认”。由此可见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我们要按市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强力措施,铁腕整治,确保抓出成效。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决不手软;对已排查出来的非煤矿山隐患,要切实抓好跟踪整改落实,以巩固今年以来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的整治成果。
三要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监控工作。要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继续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有关单位要每天一查,主管单位要每周一查,综合监管部门要每月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报告并及时消除。对前段时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类相关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改,彻底清查事故隐患,不留死角和后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切实按照“指定部门、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抓好整改。
四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镇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严格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农村消防安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范畴。按照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粤府办〔2006〕68号)的要求,中心镇要在今年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古竹镇已依托派出所建立了兼职队,蓝塘和龙窝两个镇要加大力度,务必在年内建立兼职队,其他条件较好的镇、村,也应该考虑成立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努力构建纵贯城乡的社会化消防控管体系;各镇要把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切实提高农村防火灭火水平,全面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除加强对本系统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发给相关证照,超出法律规定已发放的,要及时清理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变更或吊销。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做到隐患必除,不留后患;要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时期以及重要时段的消防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一是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有什么背景,都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二是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三是对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铲除,决不放过。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发放证照的前置条件;综治办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县政府将对照《责任书》,定期对各级政府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实施考评,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奖惩分明。
五要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的监管。秋冬季节,历来都是建筑施工的黄金时期,也是易发生建筑施工事故的时期。从近期县对全倒户重建工作检查的情况来看,普遍反映建筑师傅难请的问题,表明当前全县在建工程多、建筑施工繁忙。各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吸取“7·04”黄塘建筑施工工地2死5伤坍塌事故血的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对城乡建筑工地特别是无图纸、无规划、无报建、无监理、无资质等“五无”工程的整治;规划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程在企业施工资质、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施工现场、吊塔提升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严防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六要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近段时间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有所抬头,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时有发生。县禁燃办也对此作出了专门部署,加大了打击力度,并在短时间内在蓝塘、附城、乌石、瓦溪等镇所在的区域截获了价值20多万元的“私炮”,由此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突出烟花爆竹运输、销售两个环节,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县安监、公安、供销、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确保市场经营安全有序。
七要继续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7·14”宝山铁矿事故本是1人死亡最后却导致4人死亡的较大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该企业没有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缺乏应急救援能力所造成的。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未制订事故应急预案的企业抓紧制订;对已有应急预案但不完善、应付式的企业,要督促他们重新修订,加以完善。各部门要组织、督促企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从而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
今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会后,县政府还将与各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深入查找本镇、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大投入,严防死守,做到人员、经费、措施、督查、事故隐患整改“五到位”,坚决遏制一般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县政府已制定了《****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即将下发到各镇各部门。今年的考核工作,县政府将专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镇实行全面、严格的考核,请各镇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岗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完善的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抢险自救能力;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人员到位、费用到位、管理到位。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没有发生重特大交通、消防和民爆安全事故,事故总量有所下降,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故发生总量有所下降。今年1-11月全区共发生安全事故37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死亡3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伤37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94.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二是安全执法得到明显加强。公安、交通进一步加强了对客运场站、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了路面执法管控的力度和密度,同时还完成了对镇街的道路交通安全委托执法工作,乡村道路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民爆物品管理更加科学有序,消防工作和民爆物品的监管和使用得到进一步强化。三是隐患整治力度得到切实增强。区政府和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做到隐患排查有专人抓,整改落实有专人管,已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落实。四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各部门、镇街之间的配合协调进一步加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举措,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的开展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存在的问题。近段时间以来,我区连续发生了几起交通安全事故,小的消防民爆物品事故也时有发生,这充分说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还不容乐观,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当前,进入岁末年初,生产和运输比较繁忙,大型节庆活动较为集中,历来是水陆交通、消防、民爆物品事故多发期。昨天,在安全检查中,我们看到个别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安全防范、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力度不到位,企业责任的主体意识还比较淡薄。
深刻剖析目前全区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个别镇街、部门和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完全落实。尽管我们制定了很多制度规定,但坚持和落实得不够好,部分单位甚至流于形式,个别领导和少数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存在重利益、轻安全的现象,安全管理出现了一些死角和薄弱环节。二是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基础条件依然薄弱。前段时间,区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全区水陆交通和消防、民爆物品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共排查出隐患200余处,虽然区政府已制定了整治方案并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但整改落实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分部门监管、查处力度还不够。个别监管部门、个别镇街没有严格按要求深入基层和被监管单位检查,特别是对广大农村仍然存在漏管失控的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安全意识普遍淡薄。部份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危及安全的行为普遍存在,水陆交通和消防民爆物品安全宣传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整改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及时。部分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没有认真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督促整改不够彻底。六是机动车非法载人、载客问题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自用船舶等非法载人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一方面严重干扰了运输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这些运输工具安全系数低,驾驶这类车船的人多数都未经过正规培训,技术技能低下,不懂交通规则。这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赔付能力差,极易影响社会稳定。
同志们,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必将迎来新一轮的人流、物流、车流高峰。因此,各镇街、各部门必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设平安江津,促进和谐发展”的高度,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水陆交通、消防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促进全区安全工作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面构筑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坚固防线
(一)道路交通方面,必须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一是要重点强化路面的管理和监控。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的安全工作,加派人员,落实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和派出所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设卡定点检查和巡逻检查。特别要针对客运流量、流向的特点,科学调整一线岗位民警,将警力重点投向场镇客运集中地、事故多发地段、长途客运线路、农村公路,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机动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场镇赶场天、学校开学放学时,各镇街、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客运企业要科学调配运力,学校集中的地区要实行错时放假制度,以保证运力和运量的基本平衡。各镇街要加大镇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组织镇街干部、交通、农机、派出所人员加强镇村道路的巡逻检查,确保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二是要重点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真正做到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和预案“六落实”。对隐患没有排除的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对病危桥梁,在安全隐患没有排除前要严格落实“三限”措施,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安全鉴定,抓紧推进维修整治工作;对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通行客运班车;对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依法停运。同时,要重点抓住驾驶人员和运输企业两个关键环节,严格把好“车门”、“站门”两个关口,对屡次违法、屡教不改的驾驶人员和运输企业,依法吊销营运资格。
三是要重点抓好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整治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创新管理上求突破,针对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科学制订防范措施。组织警力加强路面巡逻,严格执法管理,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私家车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效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强化对农村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和机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是要重点加强企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要严格落实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运输市场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对从业车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设计、建设、经营、养护等单位的道路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避免产生新的道路安全隐患。
五是要重点落实制度措施的完善和执行。交通部门要认真组织运管、路政,大力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治,严格资质审查,把好运输市场的准入关,要精心组织好车辆检测工作,加强车辆安全检查,督促有车单位搞好车辆的二级维修保养。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强化对通车道路路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治方案的要求一一落实,对一时难以排除的要立即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其他防护设施。各部门要按职能要求,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形成完善的道路监管体系,确保道路交通的平安、有序和畅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车站的运政安全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准上路,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不准动车。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严把站门关,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准出站。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必须完善突发灾害事故条件下的通行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督办,严密监控,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客运企业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基础台帐,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分管人员、驾驶员和车主。
(二)水上安全方面,必须严格强化五项措施
一是要强化源头管理,做到标本兼治。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以客渡船、旅游船、危险货物运输船为重点,对重点水域、码头严防死守。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制订有关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锈蚀、破断等隐患和不能满足安全系泊要求的地锚、钢缆、锚链等设施,要立即督促业主更换或加固。对易发生失控事故的重点船舶必须24小时监控。海事、船检机构要把好企业资质、船舶质量、船员资格“三道关口”。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准进入水上运输行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坚决不准参加营运;对不符合资格的船员,坚决不准从业。
二是要强化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区交通、安监、海事、港航、水文、气象等部门要与镇街加强联系,做到水上信息通讯渠道的畅通,确保水文、气象信息及时传递到位。水文、气象和防汛部门对恶劣水情,要适时预警信息,缩短周期。海事部门要通过GPS等信息手段将水文、气象信息及时发送到每一个船舶终端,根据水情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影响程度,及时实施禁航管制。
三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区安监、交通等部门要督促水上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和运用安全管理知识,加强企业硬件、软件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坚持渡船首班开航报告批准和签字发航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预防和隐患整改,使企业的安全管理真正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要强化现场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区安监、交通、海事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要按照各自职责,全方位、全过程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坚持每两个月一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和通报制度。要加强长江干线、支小河流的渡口、码头的管理力度,及时督促各水上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五是要强化机制建设,及时处置险情。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我区水情特点,结合各段水域、不同季节的实际情况,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水上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实施。
(三)消防安全方面,必须牢牢把握五个关键
一是要抓好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做好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作用,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实行群防群治。要抓好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充分做好冬春两季森林防火的各项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二是要抓好危化品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冬春两季分别是消费性使用、生产性使用石油、天然气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高峰季节,是石油、天然气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场所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的高发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根据执法权限开展联合执法,对不按照消防安全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要给予严肃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气站要立即责成整改。消防部门要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三是要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区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的具体指导、检查和监管。区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不得发给相关证照,已经发放的,要及时清理和整顿。
四是要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体,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和城镇社区消防保安员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积极参与,全面覆盖城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我区已经出台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明确了各镇街、管委会在2008-2010年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已有部分镇街、管委会建立了消防队伍,配备了消防装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壮大多形式消防力量。
五是要抓好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演练。近期我区将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演练,以增强应急反应、部门协调、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区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储备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依法治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不断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真正做到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树立新时期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民爆物品安全,必须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思想认识的程度要高。民爆物品具有杀伤力大,破坏性强等特点,一旦失控漏管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近年来,全国各地在这方面出的事也不少,教训十分深刻。今年以来,区公安部门对全区民爆物品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涉爆单位近200家,涉爆人员675人,发现安全隐患27起,落实整改24起,暂停涉爆活动3家,查处涉爆案件6起。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各环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涉爆案件发生。
二是隐患排查的力度要大。全区民爆物品成员单位必需严格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网络。同时,要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我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出问题。
三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要硬。全区范围内凡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得到彻底整治的涉爆单位一律停止爆破作业,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涉爆单位必需报经区公安局治安部门严格审查同意后,每天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炸药雷管用量并报告具体作业情况,各派出所要每天安排专人对辖区所有涉爆单位开展巡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是工作职责的落实要真。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制发全区民爆物品管理系统操作提示指南,以规范和指导全区涉爆单位通过民爆物品管理系统更好地实现对民爆物品的流向全程跟踪和监控,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民爆物品失控漏管,确保事情有人落实,工作有人推进,切实强化对民爆物品的监管。
五是涉爆人员的管理要严。涉爆岗位是特殊岗位,必须对涉爆人员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公安机关要定期了解掌握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表现及家庭状况,对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坚决不准上岗;要加强涉瀑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管理更加规范,确保机制更加完善。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以安排的落实代替行动的落实,以方案的落实代替实际的落实。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位班子成员、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干部职工。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监管,从严执法。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要更加注重对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要加大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导、严格销号。对隐患不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部位要派驻“一对一”监管督查工作组,加强监管。
(三)强化值班,严格督查。各镇街、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节假日及重特大事故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重大不稳定因素,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应急值守情况的检查,对值班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同志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确保实效。有关单位要下大力气加强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在全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全力推动、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入”的社会化宣传大格局,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充分利用楼宇电视、公益广告牌等新媒介平台,特别是利用全区人群集中地方的电子屏,根据季节、节假日等不同特点进行全天候滚动播出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常识。发动全区各镇街、社区和水陆交通消防暨民爆物品安全重点单位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宣传印刷品的发放,使全区上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x区教育局2011年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x区教发[2011]xx号文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自检自查工作,中心学校成立了以王世晖校长为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的进行了全乡各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同时各校(园)也相应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安全责任人。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我乡各校因为地处偏远的农村,学生和家长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这是中心学校王校长的一条信念,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校的安全工作,切合实际保障全乡师生的生命及产业安全,在每次的校长会议和学校中层领导会议上,中心学校校长总是不忘强调学校安全工作,本学期在9月30日、11月16日又专门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做了周密安排,要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校(园)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晋级的资格。
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我乡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要有记录,要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允许违规作业和越权行事。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所做的工作也是全方位的。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按照《x区教育局2011年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x区教发[2011]xx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学校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学校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等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教师住宿楼、教师宿舍、图书室、实验室、锅炉房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责任落实及建章立制情况,值周、值班及夜间巡逻情况,学校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完好,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方面。除此,对学校用火、用电情况,消防安全宣传,学校用电线路,违章使用电器等情况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通过检查,学校发现了一些问题。
中心学校:校门口处于交通要道,未设立交通安全标示和减速带;学校西校墙存在安全隐患。
幼儿园:个别教室屋顶有下陷的现象,校园内有个别几段线路的电线老化,厕所门前台阶过高。
xx小学:学校校门右侧的校墙墙体朽坏;校园周边有一处茶社,冬季人员密集。排查组已要求封闭与学校的通道。
xx小学:学校北校墙因村委会修建住宅楼拆除后用砖头码砌,并不牢固,有倒塌的可能;学校厕所北边村委会打井抽出的泥水浸淹地基,本身是D级危房的厕所存在不安全隐患。
xx小学:因小康住宅建设等原因,致使学校围墙多处破损,部分围墙属于临时码垒,安全性极差;学校厕所屋顶破漏,墙体有裂缝;由于新农村建设,道路上工程车辆很多,学生的上下学行路受到影响;部分学生(1、2社)离学校较远,家长接送学生时常常是一辆摩托带三四个学生,很不安全。
永济小学:学校教室外墙瓷砖有脱落现象;学校门口无明显的警示标志。
通过检查发现,全乡各校(园)没有防火档案,从本学期开始中心学校规定各校(园)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遇到风高物燥的冬季则要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并要求在12月3日下午,各校对本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安全演练。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防患胜于救灾,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今后各校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学校长期坚持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结合德育课、法制课、演讲比赛等形式,利用广播、板报等载体,深入学习,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效果明显。中心学校要求:每学期开校第一月为“安全教育月”每月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在安全教育周这天,学校要对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物、学校财产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要利用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周的例会必须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安排。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我校通过校务会、班会以及专题会议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了一些消防安全的强制性措施。如禁止教职工在宿舍内超负荷用电;禁止学生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禁止师生在野外或露天地防火取暖;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禁止在校园及校园周围燃放烟花炮竹等,有效地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结合《x区教育局2011年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x区教发[2011]xx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二是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三是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大督察;四是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整改)进一步改善全乡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我乡的消防安全。
五、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全县粮食行业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全县成品油销售网点、油库、外资企业、外经贸企业,以及与商务有关的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
二、整治方式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前一阶段“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冬季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今冬明春尤其是“两节”期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冬季特殊时段生产安全的特点,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企业自查、条线普查、部门抽查、领导暗查,全面推进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
三、工作重点
(一)厂房、库房、商贸服务相关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二)库房、车间、商贸服务业相关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消防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出口、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通畅;防范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
(三)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
(四)在粮食薰蒸作业中,是否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熏蒸。熏蒸现场是否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企业领导是否亲临现场指挥。
(五)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商贸服务业、加油站点、粮库、办公场所、检测中心、出租场所等相关人群聚集场所是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对出租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安全监管。
(六)施工企业是否对在建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是否制订完善的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防高空跌落、地坑塌方和机械伤人等事故。
(七)被检查单位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建立火源控制与管理,严防用火、电焊引发的火灾和粉尘爆炸事故。
(八)粮食仓储企业是否建立进出粮安全监管;是否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作业单位或本单位临时用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时是否按照规程作业;是否配备安全员并加强巡查。
(九)被检查单位是否开展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超高、超限、超重行车,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违章行车。
(十)米厂、面粉厂粉尘浓度是否超标;企业是否配备粉尘浓度测试仪,并经常进行检测,及时进行降尘处理。
(十一)对新收购的粮食是否及时组织清杂和降水;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利用冬季低温干燥天气,积极组织通风、烘干、整晒,并做好仓房隔热密闭工作;是否建立春季在库粮食的管理措施,防止随着气温回升,虫、霉、鼠、雀危害安全。
(十二)被检查单位设备、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十三)被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十四)被检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规定》等。
(十五)被检查单位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四、整治工作时间和步骤
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5年元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商务系统有关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第二阶段从4月初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商务系统各相关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商务系统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将整治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
(二)宣传培训。
各条线检查小组要负责组织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培训。同时对抽调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明确工作内容、治理标准、分类处理措施等要求。所有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自查自改。
各企业要按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自改表》,如实记录自查自改情况,连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立即整改,同时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四)条线排查。
以各检查小组为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排查、核查,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行政许可以及安全隐患等基本情况。
(五)集中整治。
各小组检查人员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涉及主体多、整改难度大的,要会同相关部门逐一会办解决。积极配合县安监局集中查处一批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各条线与企业签订的责任状和企业提交的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报一份给安全办存档备查。
五、整治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未按要求整改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排查发现随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及久拖不改的,要坚决落实六个“一律”的要求,即: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二)政府挂牌督办。
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各条线要及时上报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报县政府挂牌督办。
(三)纳入诚信体系。
对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改的,按要求列入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协调发改、经信、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将其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安全隐患整改。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各检查组要通过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挂牌督办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类企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跟踪隐患整改进程。要大力宣传自查自改的先进典型以及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整治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企业火灾隐患,并给与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积极动员。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和规范,认真分析实施方案各项条款内容,开展宣传发动,深刻领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当前搞好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xx〕xx号)工作要求,深化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安〔xx〕xx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统领+行业监管+基层治理”模式,坚持政府+企业、制度+技术、人防+技防、网络+网格、突击+长效,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各环节入手,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含二轮、三轮、四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产品质量过关、配套设施齐全、日常管理有序、群众意识增强、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监管。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电气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获证企业监管,严把市场入口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以及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向社会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生产单位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资料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建立协作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引导。(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加大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集中检查,对重点单位、经营异常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牵头部门开展对相关单位进行至少
1
次督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排查摸底,
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动自行车维修、改造点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维修改装的单位或个人,要全过程、全链条排查,深挖线索,切实查处一批、销毁一批。
2.主要任务:
(1)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一次生产、销售、维修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宣贯培训,着重培训《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
24158-201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有关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一次集中约谈,
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学习违法违规处理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全面摸底排查。对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消费投诉集中的产品,加大对问题产品抽检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
2020
年抽检计划。(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强化督查检查。突出消费投诉集中和经营异常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强化监管,对违法销售、改装行为严查快办,形成震慑。牵头单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主要内容:xx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在线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配建、增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置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规范场所停放、有智能设施充电”。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县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做好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的登记造册。针对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火灾频次等实际情况,研判分析需配建、增建的居住区和场所名单,建设任务量,需整改完善配套设施的场所清单,切实掌握底数基数。同时摸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维服务企业底数和服务质量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
(2)全力推进建设安装。xx年12月底前,对照《关于加快xx市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文件明确的任务计划,完成我县34个住宅小区和9个社区,共18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对此次摸排发现需整改完善的住宅区、所有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应于
xx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在符合规划等条件情况下,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3)严格规范建设管理。参照执行xx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设置的地方标准,规范选址、建筑构造、电气安全以及消防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
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核把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应急管理局)
(4)优化完善运维机制。探索科学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PPP”模式,鼓励符合标准的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及后期运营,明确双方职责、合作期限、经营形式、收费标准、资金结算方式等,培养运营效率高、维护成本低、安全管控强的运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
(5)强化多维保障。为提高建设运营效率和居民的使用积极性,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完成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土地供应、项目规划、设施场地、电力配套、财政资金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国网xx供电公司)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各乡镇(xx办)、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主要任务:
(1)开展防火巡查。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xx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积极动员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自查等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开展防火检查。各有关单位每周要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一次摸排检查,了解掌握本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研究破解建设难题。(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3)开展联合检查。应急管理、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对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联合检
查。(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4)开展会商研判。县安委办每月汇总统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将其纳入研判分析会内容,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风险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等)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相关违法行为(单位),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主要任务:
(1)制作一系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片。12月底前,制作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专项活动期间在县级电视频道及各商业综合体、电影院、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滚动播放。(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2)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安排记者参加集中巡查检查活动,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予以依法曝光。(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创建工作中心、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3)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12月底前,在《xx》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倡导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传媒集团)
(4)开展一次“七进”走访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图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华埠镇、xx办至少举办1次应急演练。(牵头部门:县安委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xx年12月开始至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中下旬)。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摸底和试点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及全县所有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资料。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选择住宅区、公共建筑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各类场所,分别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小型)停放充电点试点建设。
(三)集中行动阶段(xx年12月底至xx年3月20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五大行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整治、日常管理、法规机制完善、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检查。县安委办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核定),xx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任务。
(四)行动总结和完善机制阶段(xx年3月底前)。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验,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对销售、维修、充电等各环节的长效管控机制。县安委办组织成立联合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级层面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协调落实、督查推进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县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定期研判调度,统筹推进本区域、本行业的专项行动。同时,建立联络机制,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责任单位,于xx年1月10日前,将本区域、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各环节、各领域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防止推诿扯皮,务求治理实效。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研判分析会,开展阶段性小结并部署推进下步工作。自xx年12月起,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xx年3月30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开展《xx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建议完善相关条款。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委托执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实行委托执法,并适时予以推广,加大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使用情况调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