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8 11:0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哲学基础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马克思哲学是否有自己的本体论,学界中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却是清楚明白的,马克思同所有的哲学家一样,也具有自己关于世界是什么的看法。这就是他感性世界的观点。正是在对感性世界的认识中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同时也确立了自己哲学的本体基础以及哲学上的实践进路,从而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实现了哲学上的变革。因此,对马克思感性世界的本体意义的分析,是理解马克思哲学的本性及其哲学范式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是如何理解感性世界的
感性,按照一般的理解,是指由外界事物作用,于感官形成的感觉、知觉、表象的认识形式,世界则通常指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外部的东西,感性与世界组合起来形成“感性世界”一词,其最初意义是指被感觉到的世界,与本质世界相对。但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感性世界则被赋予不同的意义。德谟克里特把感性世界看成是主观的假象,伊壁鸠鲁则认为是客观现象,康德将其视为主观性的现象界,费尔巴哈则认为是“感性的实体”、“现实的实体”。那么,马克思又是如何理解感性世界的呢?马克思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马克思认为“感性世界”并非是独立于人的自在世界,而是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世界,是对象性的存在。“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显然,对马克思说来,不存在脱离物的人,也不存在脱离人的物。当我们讲到人时,就要考虑到人所面对的物质世界及其所处的环境,讲到物时,就要考虑到作为它的对象的人。感性世界就是“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因而,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也是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性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而“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正是基于这种看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费尔巴哈说:“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可见,离开人的自然界或抽象的人,是不在马克思的哲学视界中的。
(二)马克思认为。感性世界是人与物的统一、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现实的人,是自然的对象性存在的对象,自然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现,“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因而,“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中”。由于人与世界是统一的,在马克思眼里,“直接的感性自然界,对人说来直接地就是人的感性(这是同一说法)”,“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己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的对象”。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迥异于传统物质观的感性世界视野中,感性和自然界具有同一的意义。感性的也就是现实的,从感性出发也就可以看成是从自然界出发。
(三)马克思不仅把感性世界看作是对象性的存在,同时也把它理解为感性活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里的“只是”一词表明,“对对象、现实、感性”,仅停留于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是不够的,还要“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此后在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再次批评了费尔巴哈,“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马克思对感性活动的这种异乎寻常的关注和强调,除了表示他与费尔巴哈在感性世界的理解上不同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彰显其关于感性世界运动的思想。“一切存在物,一切生活在地上和水中的东西,只是由于某种运动才得以存在、生活。例如,历史的运动创造了社会关系,工业的运动给我们提供了工业产品,等等。”这里,马克思把“存在物”与“运动”联系在一起,反映的正是他对感性世界与感性活动关系的一种辩证理解。正是在这种新的哲学视野中,马克思将感性世界的对象性存在转化为感性活动中的对象性活动,再将对象性活动的观点延伸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从而把他感性世界的思想与实践的、历史的观点联系了起来,完成了本体论和历史观的贯通。“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这句话表达出的正是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基本理解,即世界历史是人的感性活动和自然界的对象性生成过程。因此他批评费尔巴哈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可见,马克思的世界不仅是感性的,同时还是依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断改变的感性现实。马克思的这种感性活动的思想,不仅揭示了感性世界与人的实践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还映射出马克思的一个基本历史观点:即历史是人参与其中的对象性活动过程,而不是离开人的活动和不受人的意识影响的独立于人的过程。换言之,世界是离不开人的,而历史同样是离不开人的感性活动的。
二、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马克思的感性世界是一个不同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的东西。但时下在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上,许多人仍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感性世界等同于物质的概念,这样也就在不经意间遮蔽了感性世界的深刻内涵,消解了马克思哲学的坚实基础,从而也就在实际上了马克思哲学变革上的本体论意义。因此,揭示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的不同,不仅是明确马克思的世界观问题,而且是涉及哲学本性的原则性问题。那么,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究竟存在着哪些区别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感性世界是依赖于人的存在。是属人的世界;物质是独立于人的存在,是与人无关的世界。传统的哲学教科书关于物质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二是把人及其意识视为组成物质世界的具体事物之一,人与精神都从属于物质,属于物质世界的一个类别,而不是作为物质世界的对象性存在。显然,这同马克思感性世界的观点是不同的。在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中,世界与人及其意识是密切相关的东西,自然界离不开人,社会也离不开人;双方各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与物、思维与存在之间是一种对象性关系,而非一种从属性的关系。
(二)感性世界的运动是感性活动。感性活动是人与物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的矛盾和统一的过程,是人在其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具有生态学意义的对象性活动的过程;而教科书中物质的运动是自然界或社会本身的一种客观的运动,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马克思的感性活动理论与一般唯物主义关于物质运动观点的最大不同是,它不是把物看成是一种纯粹的运动,而是把物的运动看成是人的感性活动,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从而使物的运动与人的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气候变化,在传统的物质运动观中,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但在感性活动中,气候变化则要受到人的活动的影响。马克思的感性活动的基本特征是,自然和社会历史运动是依赖于人的活动,而不是独立于人的活动。“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三)感性世界所指向的是一切具体物的总称,亦即我们所认识的、现实中的事物。其外延同现实中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是相等的;而物质由于包含或等同于自在之物,其外延要大于具体的、个别的事物的总和,因而实际上是不能规定任何东西的。此外,感性世界中的具体事物是存在差异的,而物质概念中的事物是无差异的。恩格斯曾写道:“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各种特定的、实存的物质不同,它不是感性地存在着的东西。”恩格斯这里讲的是物质的概念,但这种概念由于撇开了它所指的物的差异,因而实际上是不指向现实世界的,反之,感性世界则包含了各种特定的、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是现实的、感性的存在。(四)马克思的感性世界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物质范畴则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分离和对立为前提的。在马克思那里,世界,包括自然和社会,是一个不能脱离人和意识的存在,否则它就不是现实世界;感性世界是感性与世界的融合。在感性世界中,人与物是统一的,思维和存在也是统一的;正是这种统一,使感性具有实在性,也使物质具有可感性。而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个与意识相分离的概念:物质是物质,意识是意识,两者性质迥然、泾渭分明。
从上述的比较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中,物质作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其所指称的实际上是一个自在的世界;这个世界独立于人、独立于意识。如果说它与人、与意识有联系的话,也只是把人和意识看作其产物,人对世界的影响仅是构成世界的各种物理和生命的东西的影响之一。显然,这与马克思关于世界的基本看法是不同的。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是自然向人而生成的现实世界。在感性世界中,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同样是对象性的存在,人与物、思维与存在是不能分离开来讲的,否则就是抽象的。而把世界看成是独立于人的存在,世界也就成为非对象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存在物”。因而,把物看成独立于人的存在,使自在的自然界成为哲学的中心,并由此将世界建立在物质统一性基础上,也就消解了物的对象性存在这一性质,而消解了物的对象性存在,也就取消了人与物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从而最终割裂人与自然界和社会的联系。可见,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观实际上是以独断论代替马克思的对象性存在论,并以此掩蔽马克思感性世界的丰富内涵的。
三、马克思哲学是以感性世界为本体基础的
任何一门哲学都是建立在它对世界看法的基础上的哲学,马克思哲学也不例外。那么;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基础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马克思哲学既不是以物质为本体基础,也不是以实践为本体基础,而是以感性世界为其核心范畴和本体基础的。感性世界正是马克思哲学中那个原初性的存在,是马克思哲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在马克思的哲学著作中,“感性世界”是一个频率很高的词。它与马克思提到的“人类世界”、“现实世界”、“现有世界”、“现存的世界”、“对象世界”、“感性的自然界”、“感性客体”这些词的意思是相同或相近的,都是马克思用以表达自己对世界看法的词语,其共同特点是,都与人、意识、认识有关,都蕴涵世界的属人性质。可以说,感性世界正是马克思用以表达他关于世界本性看法的词,是马克思哲学中用以指称本体的核心范畴。虽然,马克思也承认存在一个优先于人的自然界,但在马克思看来,那个离开人的自在世界“对于费尔巴哈说来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因而也只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并不是现实的、人类的世界;而自然界也只有“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可见,马克思虽然也承认自在世界的存在,但这个世界却是被他搁置起来的“世界”。因此,以自在性为基本特征的物质世界也就自然地被马克思排除于本体之外。可以说,感性世界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概念,已是马克思在指称世界或说明世界是什么时的不可或缺的概念,一个离开它就无法表明马克思所说的世界是什么的概念。
(二)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对象。马克思哲学以改变世界为宗旨,这个世界也就不是单纯的自然界或抽象的物质世界,而是感性的存在,是人与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现实世界。正因为自然是与人紧密联系的自然,社会是现实的人的社会,因而马克思对存在、对意识的理解也就将其与人的存在和活动联系在一起。存在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存在”,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是体现人与自然和社会统一的存在,而不仅仅是人口和自然地理环境等客观要素集合的物质实在。意识在马克思那里是“社会意识”,是处于人的感性活动中的、与存在具有同一性的意识,而不仅仅是纯粹主观性的精神存在。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则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决定人的感性活动的意识,是意识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认识论上的表述,是以感性世界为对象的结果。
在感性世界中,人的本体存在与物的本体存在是一致的,是一个整体中的两个单元。这里的人不是作为物的个别类属的人,而是作为物的对象性存在的人;而物也不是纯粹的物、自然科学对象的物,而是作为对象性存在的物。因此,以感性世界为对象,也就是以人与物及其关系为对象;以实践为对象,也就是以人与物及其关系在历史活动中的展开、即感性活动为对象。可以说,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诉求,实践的观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构架,都是渊源于对感性世界的认识,以感性世界为对象的结果。
(三)感性世界是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的前提和基础。实践是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已是当前学界的主流观点,但为什么说实践是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核心内容,在本体论层面上并没有得到确切的论证。有的认为实践的基础是物质,有的认为实践的基础是主体,有的甚至认为实践自身就是本体。这些原则性上的分歧使得实践在被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时,同时也面临着被“悬空”的危险。这对哲学新形态的建构来说,无疑是个潜在的挑战。因而揭示实践的本体基础,也就成了马克思哲学研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对马克思的感性世界与感性活动关系的分析表明,感性世界正是实践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实践是以感性世界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我们知道,感性活动源于感性世界中人与物的对象性存在和相互作用,因而,实践也就必然要以人与物及其关系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事实上,实践本身就是以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的存在为前提并受其限制的,而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本身就是人与物。其次,感性世界不仅是实践的发源地,也是我们的认识对象和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由感性世界传递而来的信息加工而成的,而实践也只能在感性世界的基础上进行。虽然我们并不能排除在感性世界的外面还存在一个自在世界,但只有在可以感知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上,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才能不断接近自在世界,从而不断增加我们的知识和扩大人化自然界的范围。马克思把外部世界理解为感性世界,也就使世界成为可以把握的对象。最后,感性世界作为一种同时性的存在,与作为历时性存在的感性活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是不能分开来理解的。感性世界作为存在本身就内含了感性活动、内含了实践,因此,以实践为对象、为出发点,归根结底还是以感性世界为对象、为出发点。
关键词: 法学基础理论教育 法律认知科学 实验 教学步骤
法学基础理论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石,由于其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众多,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交叉较多;长期以来,深受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影响;最近一二十年又受到了经济学的重大影响,因此,传统法学教育以讲授、探讨为主,后来受到社会科学的影响,加入了社会调查和经济分析演算的模式。但是,法学教育与自然科学存在一定交叉,也能进行一些实验课程,典型就是犯罪学、侦查学方面的实验研究。在法律心理学方面,不仅能够进行法律心理学的社会研究,还能够进行生理、心理学方面的实验研究,典型的就是从事“法律与认知科学”交叉问题的实验研究。本文以“法律认知科学”(法律认知心理)实验为例,对法律实验问题进行探讨。
法律属于社会科学,作为法律基本理论的法哲学问题则既属于社会科学问题,又属于哲学问题。所以,法哲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认知科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社科的法哲学问题,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衔接。
与传统的法哲学讲授、讨论的方法不同,法律认知科学也可以采用实验的教学研究方法。但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与自然科学(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有本质区别。一般的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是研究生命体的生理状况和病变的医治问题,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则是运用医学或生物学的手段,研究法律决策中生理心理过程,研究人文社科问题的生理基础。
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教学步骤如下。
一、实验之前的课程讲授
1.相关法哲学理论的讲授。法哲学理论的讲授,主要是介绍现有的一些法哲学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学观点争议,这为日后提出问题奠定了基础。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设计主要是运用生理实验解决法哲学问题或者部门法的主要问题,所以人文社科问题是实验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认知科学的生理实验流程大同小异,运用的设备相差无几,但是其所解决的法哲学问题却大相径庭,所以,相关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必须夯实,否则实验就是无的放矢。
为了进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就必须让学生选修“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个部分法的法哲学课程(如“民法哲学”、“刑法哲学”、“诉讼法基础理论”等课程)。为此,我们开设了“西方法理学”和“法哲学”等课程。通过相关法哲学课程的讲授,并组织学生对部分重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炼出核心争议之所在,由此设想日后可以进行实验的粗略方案。这一点也是体现“认知研究”与“治疗研究”之间的区别,体现我们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学或医学意义)。此外,我们还为法学硕士生开设了“神经元法学”和“法律认知科学”等课程,对此类问题的探讨更为专业、细致。
2.联系医院的医生前来讲课。由于课程具有跨学科性质,这种课程需要其他学科的知识。而本学科的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知识背景,但毕竟其主导学科还是法学或法理学,在其他学科方面的学识显然不如这个领域的专家。所以,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前来授课就显得很有必要。而对于法律心理实验课程而言,这方面主要是请医院的医生前来上课。这里包含了以下三类,一类是神经科专业的医生,其为我们讲解脑神经系统的相关知识。部分高学历的医生由于拥有系统的硕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识,甚至还可能从事过“认知”领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够从“生理心理学”的“认知”角度为我们讲解实验设计的方案、流程等对实验特别有意义的问题。
3.带领学生前往实验室参观。由于法学专业学生对工科和医科的实验室一般都比较陌生,如果他们对医疗设备或者医学实验室没有相关的认识,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实验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让他们参观实验室或者医疗设备。在参观的过程中,由医务和实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其中包括仪器、操作流程和仪器软件的介绍。老师和学生甚至可以进一步接触机器,如进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仪器内模拟作为实验的受试者。这样,他们能够亲身体会到躺在仪器内接受检查或实验者的境况,设计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从事“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与“医学治疗和检查”的实验设备虽然相同,但是依旧存在一些差别。如磁共振机器,一般医学治疗目的进行的检查往往只需要运用“1.5T”级别的机器;虽然这种级别的机器也能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但是相关实验对仪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级,此级别仪器在普通医学检查中的运用就比较少;认知科学实验的磁共振仪器甚至使用到高达“12T”级别。
二、带领学生进行实验工作
1.通读实验报告。法律认知科学相关的实验论文很多,必须进行大范围的选题筛选。粗略筛选之后的论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研读。研读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看看研究现状,知道他人的研究进程、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这些研读,我们就能够根据现有的研究进度,选择尚未研究(发表的)而又可能比较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日后实验选题的大致范围。
二是参考他们的研究手段、流程,对他们的研究方法进行借鉴。现在发表的论文,一般都会大致介绍实验的流程。然而,学术论文毕竟不是实验报告,其更多侧重于问题的提出、解决和分析,流程的介绍往往比较粗糙。当然,部分学术论文也有比较详细的实验流程,对此类论文的仔细研习,就能对实验设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①
2.对主题进行社会科学的探讨。在进行文献研读的基础上,我们能够得出大致的可能的研究“主题”,这时返回法律社会科学领域,以法哲学的视角重新进行审阅,才能更好地获得“生理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自然衔接。在生理自然科学领域可能可以从事实验研究的“主题”,还必须获得“法哲学”、“法社会科学”上的意义。因为,有的问题虽然在自然科学上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然而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其意义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或者意义就不那么直接)。此类论文的价值更多是在“治疗性”而非“认知性”。很多人文社会科学(法哲学)的问题虽然意义重大,但从自然科学(生理心理学)的角度看,在现阶段却还缺乏研究该问题的“方法”和“设备”。所以,必须获得二者的协调和平衡。
主题的选定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一个难点。这个难点意指“我们要解决什么主题”,其既涉及“什么主题十分重要”,又指“对该主题的研究到什么程度”,还指“现在已经具备研究该主题的手段或方法”。
3.组织实验设计。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角度看,组织实验设计的第一步是设计实验方案,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设计何种方案、设计何种场景、设计何种问题,以及何种音像、问卷材料,都关系到实验结果的真实与否。这也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二个难点。我们要设计出一些“场景”或者“问题”,让受试者在这种环境下能更真实地思考或者表达情绪,从而得出比较真实的实验结果。
西方国家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比较巧妙的实验设计,例如对于道德中不公正问题的容忍情况,研究者在最后通牒实验中,部分受试者拒绝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这是其情绪化的表现。该实验设计如下②:19名(方案接受者,“responder”)接受磁共振扫描,共进行了30轮游戏,对手(方案的提出者,“offer”)部分是人,部分是计算机。每次都涉及10美元的瓜分。对手所提出的方案中,一半是公平的(对半开),剩下的为2次“9比1”,2次“8比2”,1次“7比3”;在这些方案中,方案提出者的分配比例较大,而接受者的比例较小。结果是,对于公平的方案,方案接受者都接受了;越不公平的方案,则参与者的接受率越低,“7比3方案”至“对半开方案”的所有方案(即“5∶ 5”,“6∶ 4”,“7∶ 3”)都被接受了。在“9比1”和“8比2”两种方案中,如果“方案提出者是人”,则其方案的接受率低于“方案的提出者是计算机”。这就意味着方案接受者对于不公平方案存有情感性反应。这种不公平引发的脑区为: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DLPFC)、前扣带回(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这证明了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厌恶不公平,作为负面情感的脑区,其反映出了对于不公平方案的厌恶。诸如此类实验设计非常巧妙,就能够为我们进行相关实验提供设计上的参考或模仿。
4.进行预实验。在实验设计之后,有必要进行预实验,检验实验的可实施程度。这种预实验,可以提升实验者的信心,也可以作为申请相关课题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预实验还可以检测实验的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缺陷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预实验之后,还必须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和筛选。
三、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是实验的核心状态。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流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与医学实验相比通常更简单。其运用的仪器设备有核磁共振(FMRI)、眼动仪和脑电图等,其中核磁共振最为典型。该仪器不仅运用于医学治疗和研究,现在还广泛运用于认知科学的各类研究。核磁共振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的研究,主要优点在于其定位非常准确(虽然时间上稍有迟滞)。
由于实验的磁共振仪器操作是高度专业化工作(而且机器极为昂贵),只能由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因此法学教师和学生不能从事,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四、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
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属于实验的后期工作,主要是数据、图像分析,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
1.数据、图像分析。数据分析具有客观性,需要专业的实验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和图像的分析。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主要运用核磁共振仪器,对于脑区图像的要求比较高,还需要比较好的核磁共振配套分析软件,对此进行精细的分析。此类软件一般只有磁共振专业技术人员才会使用,由他们进行相关数据图像分析比较科学。如果涉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必须建立数据模型,则还需要数学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工作。
此外,除了实验工作人员和数学人才外,还需要神经科专业医师或者认知神经学专家对此类数据和图像进行“认知神经心理”方面的分析。这种分析就是我们后期进行人文社会分析和理论化的基础。
2.进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与前一步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相比,对实验结果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的分析总结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我们需要从已有的数据和图像,根据我们需要解决的人文社科(法哲学)主题进行解读。这种解读是人文社科的解读,是运用实验数据和图像得出人文社科的结论。所以,一定的主观性是原有的实验设计思路和人文社科理论基础的延续。现有实验的理论分析,如道德的情感性实验,就需要根据道德哲学理论进行分析;“先天犯罪人”问题的实验,这就需要根据刑法哲学理论进行相关探讨。
五、注意事项
1.“主题的选定”、“实验设计”和“理论性总结”这三点是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这三点工作如果没有做好,整个实验就是失败的实验。这三点如果做好了,实验获得成功的概率就非常大。
2.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需要人文社会科学(法律基础理论)和医学两个大领域(两大领域内还有各个小专业)的工作者进行跨学科的合作,尤其需要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因为随着知识分工越来越精细,知识总量的迅速膨胀,此类合作需要跨越多个传统学科。一方面,我们跨越的知识领域非常大,另一方面,在各种细微领域却依旧要求保持原有的严谨性(否则就违背科学的客观性)。所以,很难有一个人在多个领域内同时保有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为了在多个学科领域内的合作能够维系原有各个学科的严密性,我们只能求助于多学科专业人士之间的合作。这是完成此类工作的最佳模式,所以我们必须组建紧密团结的团队。
注释:
①在认知科学领域,例如以下论文:M.R.DELGADO,H.M.LOCKE,V.A.STENGER,J.A.FIEZ.Dorsal striatum responses to reward and punishment:Effects of valence and magnitude manipulations.Cognitive,Affective& Behavioral Neuroscience,2003,3(1):27-38.
②Fiery Cushman,Liane Young,Marc Hauser.The Role of Conscious Reasoning and Intuition in Moral Judgment.PSYCHOLOGICAL SCIENCE,2006,(17):1082-1089.
摘要: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水文化研究至今,学术界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了准确掌握我国水文化研究的新动态、新形态、新业态,本文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为检索对象,采用高级检索方式,对检索出来的关于“水文化”的论文,从学科分类、发表年度、文献来源、关键词、研究机构及论文影响力诸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期为构建“水文化+”研究范式提供理论基础,推动水文化研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文化;研究态势;分析
1988年10月25日,在淮河流域四省治淮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宗新先生首次提出应大力开展水文化研究。①历经近30年的发展,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建设、水文化教育、水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运用计量分析和统计学知识,对检索到的水文化论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一、水文化研究的学科分类与发展轨迹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设有13个学科门类,110个学科大类。水文化归属哪一个学科?经检索发现,文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文献比较集中,教育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居中分布,管理学、艺术学、哲学分布的较少,农学、医学、军事学没有相关文献,文化及水电工程是关注最多学科。在上述学科门类中,排本学科门类首位的是:文学是中国文学33篇,工学是水利水电工程239篇,经济学是工业经济119篇,教育学是高等教育19篇,理学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25篇,法学是民族学13篇,历史学是考古10篇,管理学是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0篇,艺术学是美术书法雕塑与摄影8篇,哲学是中国哲学6篇。除上述研究领域文献较多外,还鲜见于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中药学、医学技术、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等学科。由此可知,水文化研究内容广泛,不仅有文史哲人文学科内容,而且还有理工类自然学科,同时还有经管法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属于新兴的文理交叉学科。我国水文化研究历经开展宣传研究(1989—2003年)、服务水利实践(2004—2006年)、政府倡导推动(2007—2010年)和规划专项建设(2011—2014年)阶段,基本上与年度发表文章数量趋势相吻合(见表1)。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来,《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中国水文化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点)课题相继立项,国内学者的水文化研究主要聚集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资源、水工程文化、地域水文化、水文化教育传播等方面。从表1可知,1989—2001年,水文化研究的论文较少,年均不足6篇,低于年均篇数的年度为1989年、1992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尤其是1993年和2001年分别为0篇,这说明水文化研究处于萌芽阶段。2002—2006年,论文数量呈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平均每年约20篇,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007年后,论文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2010年达高峰期,随后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趋向稳定和成熟。从2011年开始,论文数量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年均为86篇。2011—2016年篇数占所有论文的53.4%,说明此阶段是我国水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1989—2003年,没有研究生以水文化选题作为学位论文。2004—2016年,学位论文共39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37篇),学位论文数占所有论文的4.06%,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在基础理论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学位论文中,最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2004年艾菊红的《傣族水文化研究》②,最早的硕士学位论文是2005年刘虹弦的《水脉相连气韵横生———水文化在现代城市形象中浸润和延续》。在水文化文献中,主要来自《治淮》《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水利发展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中国水利》《江苏水利》《水利天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期刊。在水文化研究中,涉水行业高等院校期刊如《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等成为主要学术交流阵地。尤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自1985年创刊就设有“水文化研究”专栏,成为全国期刊界历史最长、影响最大、声誉最高的特色栏目。此外,《北京水务》《中国三峡建设》《山西水利》和《城乡建设》这四种期刊数量也位居前列,说明水文化研究与水利建设也紧密相连。
二、水文化研究的热点、焦点与团队分布
文献分析表明,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还没有刊发与水文化相关的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类文章,中文核心期刊刊发水文化研究文章更少。在水文化研究论文中,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论文较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收录论文屈指可数。这说明,水文化研究期刊层次和期刊学术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可以很好地体现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热点、焦点。水文化研究出现频率极高且排在前列的关键词有“水文化”“水”“文化”“水文化遗产”“人水和谐”和“水文化建设”。这说明,以上述词语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比较集中,是水文化研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之一。同时,频率在4次以上的关键词主要有“建设”“水利风景区”“保护”“内涵”“水文化教育”“水景观/开发/保护利用”“教育/水资源/水利院校/城市发展/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传承/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播/和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水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此可见,水文化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如水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教育传播、人水和谐等成为水文化研究新态势。通过分析研究机构,可以了解我国水文化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分布格局。水文化研究发文排在前3位的全部来自高等院校,分别是河海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其中,河海大学38篇,发表文献最多,占总数的3.94%;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发文章分别占总数的2.07%、1.87%,这与河海大学水文化研究所、南昌工程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文化研究中心都是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密不可分。上述研究基地已经成为水文化研究、水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三、水文化研究的成绩、不足与未来展望
与此同时,发文数量较多的高等院校还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峡大学、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水文化研究阵地主要为涉水行业的高校。另外,部分科研院所和政府机构,如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博物馆、中国水利文协、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等,也取得诸多研究成果。已发表的论文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引用文献和下载频次两个方面。在检索文献中,引用30次以上的文献有6篇,其中引用50次以上文献有2篇,分别是《水利建设中的景观和水文化》(73次)③、《试论水文化与城市规划的关系》(67次),说明水景观规划建设是水文化研究的载体之一。引用15—30次文献有17篇,其中,引用25次以上的有3篇,分别是《傣族的水文化与可持续发展》(27次)、《傣族水文化研究》④(27次)和《简述水文化的界定》(26次),说明少数民族水文化、水文化理论是比较关注的研究领域。但是,在检索到964篇文献中,有168篇文献被引用1次,占总数的17.42%;有484篇文献被引用0次,占总数的50.21%,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还处于相对分散状态,学术交流不畅,研究梯队薄弱,研究者之间相互关注度不高,易出现重复性、堆砌性和低水平研究成果。下载频次也是论文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从侧面反映了水文化研究的热点。水文化研究中少数民族水文化、水文化内涵与外延、工程水文化、城市水文化等文献下载均超过1000次以上,《近代中国水文化的历史考察》⑤(4720次),位于同类文献下载首位,其次是《傣族水文化研究》(2772次)。水文化研究前20名高频次被下载文献中,水文学、水文化教育、体育水文化等文献也是学界关注的研究领域。近30年水文化研究表明:学术界对水文化研究呈现出多学科、多领域、多层次研究格局,初步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取得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如在水文化理论方面,研究成果涉及水文化内涵、水文学、水工程文化、少民族水文化、生态水文化等。但毋庸置疑,当前我国水文化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研究队伍单一且相对比较分散,水文化研究人员和机构主要是与水利密切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性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水文化研究的相对较少。尤其是全国性综合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校精品科技期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期刊、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期刊更是关注不足。与此同时,水文化研究既往的成果还仅仅限于微观研究,对于原创性与基础性理论研究略显不足,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略显陈旧。⑥今后,我国水文化研究应当紧紧围绕新时期治水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研究理念,拓宽研究方法,抓准研究方向,创新研究成果,推进水文化研究的持续发展。
作者:贾兵强 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院
[关键词]参与式;教学法;哲学;专业课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2 ― 0188 ― 02
主体意识的觉醒不仅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法和生活习惯,也深刻地影响了教育理念和方法。传统的教学法注重教师的讲授,而轻视学生的参与,致使学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课堂氛围沉闷,教学效果甚微。为此,适应新的发展需要,要改变旧的教学方法,采取能有效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的新方法。参与式教学法在吸取传统教学法合理性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虽然“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1〕,但其非功利的特性使其短期效益很难呈现出来,导致部分学生欠缺学习动力。因此,哲学专业课必须改变陈旧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切实参与到哲学思辨中,深刻领悟到哲学的魅力。
一、哲学专业课教学现状分析
目前文科生就业前景不容乐观,尤其哲学这种被视为冷门的专业,其就业的对口行业并不明显,致使部分不理解哲学本性且缺乏目标的学生学习动力不足。哲学教育理念陈旧,教师传统的教学模式尤其加重了学生的厌学情绪,上课玩手机、迟到、旷课、看闲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难以实现哲学培养学生反思批判精神、锻炼逻辑思维能力的初衷,甚至无法达到一般大学教育的目标。
1.哲学非功利的本性
苏格拉底强调“人应当知道自己无知”,只有承认无知才能更好地探寻世界的本质。亚里士多德也有类似的说法,他认为哲学起于惊异,正是由于惊异才感到困惑,才意识到自己无知。“既然人们研究哲学是为了摆脱无知,那就很明显,人们追求智慧是为了求知,并不是为了实用。”〔2〕因此,研究哲学并非有着功利性的目的,纯粹出于爱智和求知的本性。学习哲学的人一定要清楚哲学非功利的这一本性,否则将它看作一门实用的学问而与其它应用性的学科相比较,那么其不适于立即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哲学对于人类而言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对自由的追求,追求自由就要质疑现存,就不会不加思考地与现存相认同,这体现了哲学的价值是内在和深远的,其实用效果绝非立竿见影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哲学是一门闲暇的学问,也就是探讨哲学是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或者说哲学不考虑人们的生计问题,当然更不以此为目的。不以物质需求为目的,这便保证了哲学不会被利益所驱使,而能够自由地追寻。因此,哲学专业的学生更多以哲学的反思批判精神为主导,运用锻炼出来的思辨逻辑能力去从事一定的工作,而不是讲究对口并取得暂时的效果。
2.哲学教育理念陈旧
学生不理解哲学的非功利本性,尚未进入哲学,尤其需要教师的积极引导,但目前陈旧的哲学教育理念难以展现哲学的本性和魅力,反而更加剧了学生的厌学情绪。在容易就业、收入丰厚这一普遍追求的环境下,虽然感于哲学思辨的魅力,热爱哲学的不乏其人,但真正以此为专业,报考哲学专业的学生却相对较少。很多调剂到哲学专业的学生本身对哲学不感兴趣甚至抵触哲学,这一事实更加剧了哲学教师授课的难度。而目前的哲学教育理念陈旧,很多人对于哲学的理解过于狭隘,仍停留在传统教科书的层面上。这种狭隘的理解难以彰显哲学思辨的魅力,很y吸引学生热爱哲学。因此,如何将哲学的思辨本性和批判精神展现出来,如何使学生体会到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陈旧的教育理念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必须采取新的教学方法。
二、参与式教学法与哲学本性相契合
参与式教学法不仅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更重要的是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使教学不再是传统的主体-客体的形式,而变成了主体-主体间的互动。“教师将学生看作与自身同样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学生将教师看作能够平等交流和沟通的主体”〔3〕,这便是主体间性的对话。这种将被动的客体变为积极参与主体的方式更加适合哲学专业课的教学,和哲学的本性相契合,体现了哲学的思辨特性,益于发扬哲学的批判精神。
1.哲学的思辨本性要求参与式教学法
哲学的根本特性是思辨,思辨不仅体现在思维的思辨,即纯粹思想活动的思辨,其外在显现也必将是思辨的。苏格拉底的对话式是哲学思辨本性的精彩呈现,康德和黑格尔的著作更是透过文字处处显现了思辨的魅力,也正是哲学的思辨本性吸引着无数的爱智者。哲学专业课的教学方式因此也就与其它专业不同,要求教师与学生进行平等的沟通和对话。在对话式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引导学生进入哲学思辨领域为主,而不再是传统式教学方法的依靠教师权威的强制灌输,这会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增加了对哲学的兴趣和热爱。专业课的学习不再变成教师一人的独角戏,学生不再单纯被动地以接受为主,而是可以作为平等的主体与教师进行对话。因此,参与式教学法使学生在对话中锻炼了逻辑思辨能力,在思想碰撞中闪现出智慧的火花,其教学效果不言而喻,对哲学思辨本性的认知、理解与实践也就更为深刻。
2.参与式教学法益于发扬哲学的批判精神
参与式教学法使学生作为平等的主体与教师进行对话,这种行为方式本身就意味着对教师这一传统身份权威的挑战。学生不再唯教师的讲授是从,参与课堂的过程中肯定要提出质疑并为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哲学的批判精神就是对历史、现在和未来永存怀疑的态度,敢于质疑权威和对现存进行反思和考查。辩论的过程实际上就体现了哲学的批判精神,哲学的海洋如此浩瀚,教师由于自身思维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必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参与式教学法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阅读原著和思考哲学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通过平等的沟通和对话进一步澄清认识和理解。这一过程中,不仅学生的不明之处予以澄清,于教师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由此,参与式教学法并不是降低了对教师的要求,让学生自己学习,将课堂完全交给学生,相反教师却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学生的思维活跃而发散,面对学生的质疑,教师要有理有据地进行驳斥,课下就需下更多功夫。如若学生的说法更能说服人,教师也要秉持开放的态度谦虚地接受。当然,平等的沟通和对话并不意味着教师角色的消失,毕竟学生因其年轻和经验不足极易产生偏差,这时教师就要发挥自身所长进行积极引导。
三、参与式教学法在哲学专业课中实施的构想
鉴于参与式教学法的诸多优势,加之与哲学本身的契合,哲学专业课中可以实施参与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并非任意随性的,应以规范性和科学性为基本的原则,具体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哲学专业课要特别注重基础理论研究,以文本为依据,直接阅读原著。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教师也要采取不同的授课内容,实施有层次的授课,考核则可以采用讨论、论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只有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参与式教学法才能发挥其特长和优势。
1.注重基础理论研究
参与式教学法强调变学生的被动地位为主动,学生不再是课堂的客体,而成为主体。但学生主体地位的提高绝不意味着仅仅强调灵活多样的互动形式而忽视了基础理论的学习。哲学的思辨并非诡辩,哲学的反思不是瞎想,哲学的批判也反对无理的攻击。参与式教学法的有效实施一定是以坚实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基础的,于教师而言必须以文本为依据对学生进行反驳和引导,对学生来说也要阅读书籍来提问和质疑,否则课堂气氛再活跃也仅如空中楼阁、水中浮萍。那么,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呢?这不妨从教材的改革入手。“考察西方著名大学的哲学系,可以看到,用原著或者原著选篇作为教材,已成为一种十分普遍而有效的教学方式。”〔4〕用原著作为教材,最接近地反映了哲学家的反思批判精神、抽象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方式。之所以说最接近是因为我们限于语言的掌握,很多人阅读的是中译本,其思想的原貌可能更多地要从哲学家本身所使用的语言中去领略。如若期望原汁原味的哲学家思想,哲学系的学生可能需要掌握德语、英语、法语、希腊文、拉丁文等,甚至还包括各种语言的古代用法。这也是各个高校开设专业外语的初衷,但目前普遍存在层次差距大、课时少、师资不足、学生兴趣不高等情况,各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来不断完善专业外语的开设。
2.针对不同阶段进行有层次的授课
由于哲学并非实用性和功利性的学科,其思维方式又异于常识,因此哲学专业的学习首先需要改变学生的常识思维方式,使之适应并习惯哲学的思辨特点。对于这一阶段的学生,哲学专业可以开设哲学导论、逻辑学等课程,以引导学生走入哲学、习惯哲学、热爱哲学为目标。在建立起基本的哲W思维方式的基础上,第二阶段则将哲学史和哲学原著相结合,以期体悟哲学这只密涅瓦猫头鹰的理性魅力,感受其宛如厮杀战场的激烈纷争。哲学史是向学生呈现这个厮杀战场的原貌,而原著则能深入历史,与哲学家直接进行对话。其中原著的阅读尤其重要,各种哲学史的书写正是建立在原著的基础上的,而且面对各种层次的哲学史教材也要以原著作为判别其优劣的标准。在哲学史和原著的基础上还可以开设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等课程,让学生领略这些专门性学科的特点。最后,有了哲学史和原著的基础,学生可以运用逻辑思维能力进行专题性的探讨,进一步理解并彰显哲学的反思批判精神。
3.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参与式教学法以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为重要特征,因此课堂适于采取讨论的方式,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一环。当然,讨论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不同于传统教学的新的要求。首先,讨论要有一定的主题。其次,教师和学生在讨论前都要阅读大量书籍并进行深入思考。最后,教师要适时引导,学生则应做到语言凝练、逻辑性强。哲学的抽象思辨能力除了口头语言的表述,还要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这就是论文。论文和讨论相结合更全面反映了学生的真实水平,应作为哲学专业课的重要考核方式。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0.
〔2〕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19.
本科论文致谢词
致谢论文
在本篇论文完成的同时,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在X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的论文才能如此顺利的完成。并且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肯定。在本篇论文的完成过程中,X老师对我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细心地和我讲解论文中出现的问题,给予专业上的指导,信心上的鼓励。我能顺利完成本篇论文和老师的认真指导和辛苦的批改是分不开的,在此我由衷论文写作的向X老师表示感谢。
同时我也要感谢学校和学校的领导给我们创造的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能够在良好的氛围中完成论文。感谢同学和家人在这期间的大力支持。
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
致谢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大一下学期,我转专业来到了一个新集体,开始了新的专业。虽然老师和同学都是新的,专业是新的,但我仍然感受到了那种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热情和融洽!这对我融入新环境,对新专业产生兴趣是非常重要的。公管院的老师更是让我难忘,他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篇论文构思和写作过程,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国华教授,对我论文的完成更是功不可没,王老师每次给我的疑问给予细心的解答并给出写作建议,对我的论文进行细心的修改,使得我的论文结构一步一步的完善,内容日趋丰满。没有王老师的细心指导,这篇论文是不可能完成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水平还非常的欠缺。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本科论文致谢词范文
本论文是在我的导师XXX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谨的科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X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XX学院的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感谢给我提供参考文献的学者们,谢谢他们给我提供了大量的文献,使我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有了参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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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经历了从引进、萌生到发育、成长的过程,己经成为一门有较高关注度的“显学”,但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有待商讨的问题。一般而言,有争议、有不同见解有利于新兴学科的发展。当前,为了推进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健康发展,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元研究,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进行有效的交流、对话,尽可能地在更多的方面求大同存小异。本文仅就三个基础性问题陈述我们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关系
由对中国知网(cnki.net)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搜索可知,“科学伦理学’|1]121、“技术伦理学”131、“科学技术伦理学”(含“科技伦理学”)141这三个术语,在期刊文章篇名中出现的时间分别是1981年、1987年和1988年。在近几年的学术讨论中,有学者提出,科学是价值中性的,不存在伦理问题,因此“科学伦理学”这个术语是不能成立的。还有的学者认为,以基础学科为核心的“科学“其伦理性不足,探讨其中的伦理问题似无必要”151,只能以“科学技术伦理学”之名进行相关的伦理学研究。
这里,涉及一个科学是否存在“伦理性”或“伦理维度’的问题。如果我们认同“伦理”是指处理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界相互关系所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则,那么科学活动也必然存在着日渐复杂且不可回避的伦理问题。很显然,人们对“科学伦理”问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科学伦理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或一门学科也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就研究内容而言,科学技术伦理研究在总体上有两种思路:一是综合式研究,即以科学技术整体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一是分析式研究,即分别以科学的伦理问题、技术的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前者的研究成果集结为科学技术伦理学,后者的研究成果分别集结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
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转化为科学技术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三者的关系,甚至可以归结为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三者的关系。按通行的理解,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之间存在着包容关系,科学技术伦理学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当然也应当存在着包容关系。因此,我们讨论科学技术伦理学、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可以转化为重点讨论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之间的关系问题。
1982年陈昌曙发表《科学与技术的差异和统一》161—文,对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最早做出了清晰的阐释。此文被视为中国学者研究技术哲学的始点。此后,还有一些学者著文讨论科学与技术的差异或区别问题171。通过20多年的思考和辨析,人们在科学与技术的关系上己经形成基本的共识,如在两者的差异方面,都承认科学与技术是有着不同内涵的两个范畴,分属认识与经济两个领域,有认识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两种基本目的,有真理性与实用性两种评价标准,等等。既然科学与技术存在差异,当然就可以而且也应当分别进行研究,于是就分别形成了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等几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由于科学与技术还存在着不能绝然分隔的联系,科学史与技术史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学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学、科学技术哲学的存在,并不排除科学史与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的独立发展。
同样的道理,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也不应拒斥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分立发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没有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就没有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发展,科学技术伦理学只能与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携手并进共同发展。一般而言,科学伦理学研究科学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活动范围内的各种伦理问题。正如科学与技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科学哲学与技术哲学不能完全相互替代一样,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也是不能完全相互替代的。因为科学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与技术活动的伦理本质、道德关系、道德实践、道德规范体系还是有所不同的,对前者的专门研究是科学伦理学的使命,对后者的专门研究则是技术伦理学的任务。
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关系,可以类比为两个有部分面积重合的圆。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研究内容有重合的部分,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深化演进,这个重合的部分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但是,科学伦理学的圆心与技术伦理学的圆心却是永远不会重合的,因为作为科学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科学伦理与作为技术伦理学研究对象的技术伦理只可能出现部分重叠,亦即科学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与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核心课题永远不会重合。
建立在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基础上的科学技术伦理学,并不是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简单加和。
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要包容科学伦理学、技术科学技术史科学学与技术学便可以综合成为一门科伦理学的内容.当然也包容科学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重叠部分;另一方面,科学技术伦理学还需要有一些超出科学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的“溢出性”研究内容,如科学技术视角的人与自然界的道德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与道德进步的互动机制、科学技术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等。
二、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础性课题
2007年4月初,笔者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的1981~2006年的期刊进行检索,共搜得以“科学技术伦理”(含“科学技术的伦理”、“科技伦理”)、“科学伦理”、“技术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293篇。这些论文的内容,涉及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科学技术伦理意识、科学技术伦理观、科学技术伦理基本范畴、科学伦理精神、技术伦理原则、科学技术伦理与公共理性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与法的关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科学技术伦理社会化、科学技术人员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人员伦理态度、科学技术伦理价值系统、科学技术伦理建构原则、科学技术伦理道德建设、工程技术伦理控制、生物技术伦理、企业信息技术伦理、科学技术伦理教育、科学技术伦理学元研究等诸多课题。同期,笔者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还搜得以“医学伦理”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199篇和以“医学伦理学”作为篇名关键词的论文455篇。这些论文的内容同上述论文的基本内容是大体对应的,主要涉及医学伦理思想、医学伦理意识、医学伦理观、医学伦理原则、医学伦理决策、医学伦理模式、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建设、医学伦理(学)教育、医学伦理学元研究等问题。
依据20多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学在中国的实际发展状况,可以将其主要研究内容概括为如下八个基础性课题。
—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技术的产生先于科学,因此技术伦理思想比科学伦理思想有着更久远的渊源。目前,学者们在中国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和国外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方面,都不够系统和全面。今后,我们既要对自古洎今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通史性的整体爬梳,理清其纵向演进的脉络,又要对科学技术伦理思想做断代性的局部剖析,准确把握每一个历史时期科学技术伦理思想的基本特征,另外还需要对某些代表性人物和重要著述的科学技术伦理思想进行有深度的评述和解读。
—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多年以来,围绕着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观点:(1)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2)善与恶的关系问题;(3)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4)人的道德责任问题19;(5)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的关系问题10。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上,同样会有多种多样的议论或声音。科学技术指向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因此探讨科学技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根本意义,在于确认其研究基点或着力点,明晰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伦理关系。
—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科学技术伦理的主要范畴依附于伦理学的主要范畴,是伦理学主要范畴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化、应用化。在科学技术伦理学中,对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不公正、平等与不平等、权利与义务、道义与利益、群体与个体、价值、责任等主要范畴的阐释,必须立足于科学技术领域的实践。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伦理原则是能够影响并制约科学技术项目的责任选择、科学技术活动的道德进阶、科学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价的准则。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其实也是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要求。在近年的研究中,学者们提出了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等若干条伦理原则。科学技术活动到底应当确立哪些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这些原则的内涵和实质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和伦理评价。科学技术的伦理预见,是指在科学技术项目的定向、选择阶段,人们对该项目实施后和完成后将对人类社会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所做出的推测。科学技术的伦理评价,是指人们运用某些伦理原则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己经出现的科学技术成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责任判断。今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伦理预见与科学技术决策的关系、伦理评价与伦理原则的关系、伦理预见与伦理评价的关系等。
—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系统和调节机制。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调节是对市场调节、政府调节的必要补充,目的在于对科学技术活动的伦理取向进行有效的诱导,调整或化解科学技术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科学技术活动伦理调节系统的构成、调节对象、调节机制的形成条件和作用方式等,应当成为今后重点研究的问题。
—科学技术领域的伦理规范建设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伦理责任。科学技术伦理规范的作用是引导、酬学娜动主体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规范自身的职业行为,使他们摆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所遭遇到的伦理困境和道德困惑。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建设与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伦理责任教育应当同步进行。目前需要探讨的问题,包括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建设的内容、途径和科学技术工作者伦理责任的本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及其培养过程等。
关键词: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国际比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施行“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的大学教育,这使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升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南京大学哲学系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深入分析欧洲和美国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哲学专业人才培养国际发展趋势、国内大学哲学系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等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进而通过有针对性的改革,努力缩小差距、弥补不足,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世界一流哲学系的人才培养理念与举措
在此次国际比较研究中,南京大学哲学系收集、分析了欧洲、北美和东亚十余所大学哲学系的本科生培养方案,重点是欧美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剑桥大学哲学系、牛津大学哲学系以及哈佛大学哲学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这6个哲学系所拥有的哲学传统迥然不同,但研究表明,它们在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和举措方面却高度趋同。
1. 不过分强调哲学的专业性,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
牛津大学哲学系明确指出,“在本科生层次上,把哲学作为唯一的学位对象进行学习是不可能的”。虽然没有同样的文字表述,但其他5个哲学系都认同这一理念,并结合自身的传统与实际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提高本科生的跨学科竞争力。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单独的哲学专业之外,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设立若干哲学辅修专业。在这个方面,牛津大学的“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PPE)项目、哈佛大学的“心脑与行为轨迹”(Mind, Brain and Behavior Track)项目非常有代表性。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则坚持德语世界的悠久传统,要求本科生必须选修两个专业,其中哲学专业所占比重最多不能超过75%。虽然剑桥大学哲学系明确不提供类似的辅修专业,但它要求哲学专业本科生在第三学年选做古典学专业或神学专业的论文,从而在事实上进行了学科交叉。
2. 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重视论文写作
以重要的哲学问题及其答案为主体的哲学知识,当然是哲学系本科生需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不过,与系统完整的知识掌握相比,这6个哲学系显然更加看重学生能力的养成和提高。这些能力包括:理解哲学著作和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符合特定哲学传统的分析能力和论证能力;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作为注重能力培养的一个集中体现,它们都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都有辅导论文写作的制度安排,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主要依靠导师辅导,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有专门的写作与论证课程;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把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或竞赛获奖论文作为以优等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为学士学位论文赋予更高的学分,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主修哲学毕业需修满12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0学分,海德堡大学哲学系需修满18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2学分。
3. 以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鼓励哲学专业本科生进行跨专业的交叉复合培养,必然导致学生学习需求的多样化。那么,如何在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与相对有限的课程资源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呢?这6个哲学系的共同选择是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即将部分或者全部专业课程划分为若干课程群模块,每个课程群模块包含1门或多门相关课程,以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学业规划进行模块选择。柏林洪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将所有专业课程都划分进特定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其中选修模块主要根据研究方向(相当于国内的一个二级学科或若干相近二级学科)进行设计;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程形式和考试形式,并且是按照模块而非课程进行总体考核。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则主要是对高年级的选修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
4. 以高强度的课程研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就课堂教学的形式而言,这6个哲学系的专业课程都分为两类: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讲座课(Lecture/Vorlesung)和研讨课(Seminar Discussion)。在德国,后者还会细分为初级研讨课(Proseminar)和专业研讨课(Hauptseminar)。两类课程的分布规律是:研讨课多于讲座课;越到高年级,研讨课的比例越高。不仅如此,6个哲学系都对研讨课作出了非常完整细致的安排,学生只有完成大量的课前准备和后续工作(其所用学习时间通常是上课时间的2~3倍甚至以上),才能跟上课程进度,进而修完课程,获得学分。因此,尽管6个哲学系对学生的专业学分要求都不高(略低于国内哲学系要求),但学生的学习压力却很高,课堂表现也更积极主动,其学习主体性得到了很好的激发。
5. 完善的导学机制助力学生成长
由于对学生入学不设置任何专业门槛,所以,这6个哲学系都设立了完善的导学机制,帮助学生尽快进入专业学习状态。低年级的导论课、高年级的辅导课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是它们的共同选择。一提到导师制,人们就会想起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似乎只有它们才有导师制。其实,除了实行学院寄宿制的前述三所大学哲学系外,其他3个哲学系也都实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安排专门的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业和人生指导。此外,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还把参加专业学术俱乐部作为导学机制的一个补充部分。
6. 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提升能力
培养目标决定考核方式。这6个哲学系都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均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能力掌握与提升。传统的闭卷考试依旧存在,但主要是写小论文,以考察学生对特定哲学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论证能力。在德语世界,这主要用于模块结业考试;在剑桥大学哲学系,这主要用于每年春夏季的学年(阶段)结业(升级)考试。对于大多数课程,6个哲学系采取的都是综合评价方式,即对平时表现(出勤率和课堂发言情况)、课程报告、作业或课程论文等分别赋分,然后按照比例合成最终分数,以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能力掌握等形成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中,一个学生要想获得高分,就必须全程参与、积极思考、主动表现。
二、国内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的差距和不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哲学系即开始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哲学系已经基本实现“破旧立新”:“破旧”就是破除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前苏联模式对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消极影响;“立新”就是以英美世界一流大学哲学系为主要参考对象,初步确立了新的、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此次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尽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国内一流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依旧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
1. 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破而未除
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哲学系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十分明确的专业观念,即强调哲学是一个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具有独立性的思想学说体系,因此,在实际的培养模式设计中,总是习惯于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在哲学与其他专业之间树立起了一道人为的、难以逾越的“藩篱”。此前几十年走的弯路已经充分说明,哲学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专业,但它绝不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知识体系其他部分的孤立存在。经过近20年的反思,这种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已经被打破,但并未被彻底根除,其突出表现是:哲学至多愿意与文学、历史学这两个相关学科进行有限的交叉融合,这连古典时代“文史哲不分家”的水平都没有超过!就更不用说与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认识科学等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了。而与后两者的交叉融合恰恰是当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2.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任何好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目的的。这就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把学生发展放在中心位置,更要落到实处。国内哲学系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无疑都承认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落实不够到位:只是在方案中承认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并未能够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供保障;对论文写作在哲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估计不足,因而未能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专门的帮助与辅导;教学方式依旧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研讨性、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未能制定完善的导学机制,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生发展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帮助,等等。
3. 课程设计的观念依旧落后,课程体系落后于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世界一流哲学系更多地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相比之下,国内哲学系的课程设计考虑更多的还是教师教学的需要和便利,而非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多还停留在单一课程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到课程群的高度。如此设计出来的课程体系,自然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及学生日益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
4. 考核评价方式还比较传统单一
近年来,国内哲学系也在积极引进、推行综合评价方式,但往往因为教师缺乏足够的培训,未能熟练有效地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或导致评价流于形式,或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准确,引发学生不满,其结果要么是无法继续推行,要么是变成形式主义。因此,国内哲学系目前的考核评价方式还是以传统的闭卷考试为主。于是,学生的学业情况还是依赖期末的几张试卷进行评价,而占据学分成绩榜首的也还是那些善于记忆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这显然与哲学学习评价的实际不相符合。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思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哲学系顺应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大势,比学赶超世界一流哲学系,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我们特将这些经验与思考简要汇报如下,以供国内同行参考。
第一,只有在学校层面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的条件下,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才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哲学系而言,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总是相应学校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哲学专业中的体现。对它的改革必将涉及到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安排。事实上,如果南京大学不推行全面的“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提出要彻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不可能启动的;即使我们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愿,自发强行启动改革,改革也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彻底。
第二,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从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基本理念的改变入手。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从社会需要的角度看,还是从哲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看,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工作者外,哲学专业还应当培养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思维能力、能够从事复杂现实问题分析或理论宣传工作的交叉复合型人才。一旦在这种基本理念上实现彻底改变,纲举目张,我们就能在顺利实现一系列重要观念的调整,把交叉复合人才的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第三,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把新型课程建设作为主要抓手。近年来,慕课、微课、翻转课堂、新生研讨课等一系列新型课程形态被陆续引入国内,在教师和学生中产生了很大反响,客观上激发出了改革热情。在南京大学整体推进这些新型课程建设的进程中,我们顺势而为,因势利导,积极引导、推动教师进行新型课程建设。通过推出一批新课程,淘汰了一批老旧课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稳定地实现了课程体系的优化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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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折衷主义: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融和19 世纪末,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激烈论战正酣,难分伯仲。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帝国主义侵略活动也日益猖獗,这使得在国内要有坚强的后盾做支撑。
【关键词】折衷主义 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融和19 世纪末 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激烈论战正酣
【本页关键词】 期刊征稿 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正文】二、折衷主义: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之融和19 世纪末,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激烈论战正酣,难分伯仲。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帝国主义侵略活动也日益猖獗,这使得在国内要有坚强的后盾做支撑。显然,这要求国家要有绝对的权威,要形成统一的国家集权。作为维护帝国主义统治工具的刑法理论,国家当然不容许长期存在的对立状态,于是就采取了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的办法,使学派之间的激烈对立调和统一起来,以便更好地为帝国主义的对外疯狂侵略和对内高压统治服务。于是,到20 世纪20 - 30 年代,两派开始有了缓和的迹象。同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论战双方也都逐渐注意到了自身理论的缺点和对方的优点。20 世纪40 - 50 年代,开始了影响深远的第三次技术革命,自然科学向着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飞速发展。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现代方法的出现,带来了认识论与方法论上的革命,对哲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影响巨大。在刑法学领域,系统论和信息论迅速地取代了传统的哲学方法而一跃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方法论,这无疑有利地推动了学派之争的调和理论的形成。到50 年代以后,学派之争开始消停,折衷主义走向兴盛。两大阵营彼此站在各自的立场之上,吸收对方的合理因素来发展和充实自己的理论。就意志自由问题,折衷主义形成了相对意志自由论的观点。一方面承认人的意志是被素质、环境等因素决定的,但另一方面它又不是完全被动和无能为力的,它具有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有选择的自由意志,即既可为犯罪行为,又可不为犯罪行为,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犯罪行为,那理所当然应受刑法谴责;但如果行为时缺乏自由选择的意志,即只能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能选择其他,此时,刑法则没有谴责该行为的理由。“从理论脉络出发,相对意志自由论可以视为意志自由论和意志决定论的折衷和调和,它一方面摆脱了意志决定论的固有缺陷,跳出了机械因果决定链条的理论樊篱,另一方面又吸纳了意志自由论的理论养分, 得到了道义伦理的有力支撑, 可以说相对意志自由理论发展到今已经成为这一哲学领域最为有力的学说。”折衷主义就犯罪的认定标准及责任问题,提出了诸多思想,形成了多种学说,但具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有后期旧派(后期古典学派)的规范责任论和新派的人格责任论和新社会防卫论。(一)后期旧派:规范责任论规范责任论由德国学者麦耶首先提及,自20 世纪20年代由德国学者Frank首创,后经Goldschmidt、Freudenthal加以发展,目前在德国、日本居于支配地位的责任理论。该论的形成肇始于19 世纪末新康德主义法学①对后期旧派的影响。新康德主义以价值和事实的严格区分为前提,试图建立与自然科学不同的、独具特色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它与实证主义的因果的、机械的考察方法相反,通过导入价值、评价、规范等考察方法,以图恢复人文科学的人的、文化的本来特征。后期旧派以新康德主义价值哲学为基础,将价值评判纳入法律体系,认为法律规范是社会公意和价值观念的体现,是制约和评判人们行为的准绳。而后又立于道义责任论的立场之上,并对其进行了修正,提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根据普通理性人设立的基本规范要求,即法规范对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合理期待。因此,只有行为人违反遵守法律规范的义务,在具有避免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作出相反的意思决定而实施了违法行为,这才具备了应受责任的充足条件。可见在责任的三要素(心理事实、规范评价和期待可能性)中,真正决定责任界限的是期待可能性这一规范要素。这有利于限制责任的扩张,间接地制约了犯罪与刑事处罚的界限和范围,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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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学科建设是本科院校专业教学建设的核心内容。但近年来,在新建本科院校中普遍存在忽视学科建设的倾向,出现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学科建设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清。笔者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指出学科建设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意义,并扼要阐述新建本科院校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
对于一所本科院校来说,没有一流的学科建设,就没有一流的教学质量。但在新建本科院校中,普遍存在学科意识不强的倾向,这导致新建本科院校的学科建设至今依然十分薄弱。以下就忽视学科建设的原因加以分析,并就为什么要开展学科建设和如何开展学科建设阐述个人见解。
一、导致忽视学科建设的主要原因
1.把学科建设等同于科学研究,认为是研究型大学的事。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按照历史的发展规律,恰恰相反,是从研究到科学再到学科的形成。科学是在研究的基础上,与宗教相对称,从哲学分离而来。即由古典哲学划分为自然哲学和伦理哲学两部分,而后从自然哲学中分离出自然科学,从伦理哲学中分离出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在形成过程中继承和包含了伦理哲学部分)。总之,科学属于哲学范畴,其构成要素是思维和方法。而学科是高等教育学研究的范畴,特指学校为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而搭建的平台,学科的构成要素是学者、学术信息和学术物质资料,凡是具有相同观念、方法和主要研究目标的事物构成一个集群,形成同一学科。因此,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特有的,是承载大学基本职能的平台,它不仅是基本的学术组织,更是开展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实体。
2.少数“权威”的误导,使部分新建本科院校模糊了学科和专业的区别。有少数专家在一些新建本科院校评建工作会上指出新建本科院校的主要工作是抓专业建设,使得一些新建本科院校误认为教学型本科院校没有学科建设的任务。实际上,本科院校专业建设的核心是学科建设。国家一级学术研究机构、中国高教研究会主办的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中国高教研究》,自2006年起专门增设了“评估与学科建设”栏目,学科建设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另外,新建本科院校大都是从专科升格建立,在建校之初的教育观念大讨论中,曾充分论证了本科与专科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其本质区别在于本科是学科建设,专科是专业建设,这是由学科与专业的不同内涵决定的。但近年来,由于某些舆论的误导,使上述概念又变得模糊起来。为此,有必要再次对学科与专业的概念做出简要阐述。
学科是在科学发展中不断分化、整合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当科学发展到某一阶段,人们会把某些具有内在联系的相关事物或现象归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信息群,构成一个统一的领域,并把这一特定的领域作为科学研究对象,就形成了学科。因此,学科是按科学分类得出的具有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有三个基本特征:学术性、系统性和内在逻辑性。专业是一种课程的组织形式。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本科专业目录时(以下简称“98目录”)指出:“专业设置是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标志。”专业的基本特征是:职业性和组织建构性。可以看出,专业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是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而设置的课程组合,专业可以由一个学科组成,也可以跨几个学科。而学科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和平台,学科建设支撑了专业建设,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使专业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学科的交叉与发展或新兴学科的涌现又不断托起新的专业,甚至产生新的行业和新的产业(例如专家已把信息科学所带动的信息产业称为第四产业)。由此可见,专科学校强化专业建设,其本质是架构建设,其内涵是课程建设(理论课、实践课);而本科学校强化学科建设,实质上是在更深的层次上推动专业建设。
3.专业快速扩张所带来的短期效益,使新建本科院校形成重专业、轻学科的氛围。新建本科院校普遍存在扩大本科专业数量,尽快做大规模的任务。因此,往往是只要有几个专业课教师就考虑办新专业。不仅忽略了是否有社会人才的需求,更没有考虑一个本科专业的设置是否需要相关学科支撑。这使得一些院校新办专业的目标定位模糊,内涵杂乱无章,知识体系不完整,成了一堆课程的大拼盘。由于缺少学科意识,很难认真分析研究某一专业人才所必需的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因而不可能科学合理地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实际上,除少数基础学科专业外,绝大多数应用类专业都包含两个以上主干学科。比如按教育部98目录规定,经济学门类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主干学科是经济学和统计学;教育学门类的学前教育专业,主干学科是教育学和心理学;工学门类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主干学科是化学和化学工程与技术,等等。综上所述,学科知识反映的正是人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核心知识。虽然各学科彼此相对独立,但为了实现某一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学科相互交叉,相互融合构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认识不到学科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学科建设对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意义,仅仅就专业而抓专业,是很难提高教学质量的。
二、学科建设在本科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科院校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归根结底是因为学科建设在本科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可以归结为以下六点:
1.学科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前面已经讲了学科与专业的关系,教育部98目录对所有本科专业都规定了主干学科、主干课程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实际上正是强调了每个本科专业的核心知识(课程)和关键能力。本科的专业教育,正是将专业主干学科的系统知识按照人才培养的不同规格要求,划分成若干部分,以课程为载体传授给学生的。因此,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有利于把握核心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点和主干。
2.学科建设不仅追求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而且追求知识的创新性,这有利于本科人才创新性思维的培养。本科人才与专科人才在培养模式上的最大区别在于引导学生“如何思考”而不是单纯要求学生“思考什么”,这正是知识创新的基础。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两个最基本的要素是培养创新思维和掌握创新方法,这两者都离不开教师的引领和示范。教师在学科建设中对知识系统性、完整性的把握,以及不断开展的学术研究对学生的启迪和引导都将发挥关键作用。
3.学科建设不仅强调广泛开展学术研究,而且强调学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有利于培养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学科建设的内涵是学术研究和应用,不仅对教师提出较高要求,而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这必然有效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证明,凡是有研究项目的教师,带项目指导学生做的毕业论文(设计),在论文质量和学生能力培养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4.学科建设促进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有利于形成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学科结构整体优化,进而促进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这就要求从宏观上更好地把握基础学科、主干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使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自然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学科的集群优势,培养复合型人才。
5.以学科建设为载体,有利于强化本科院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本科院校系、部、教研室设置以学科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因为学科的核心要素是学者、学术信息和学术物质资料,这必然构成一个集合体,由这三者的集合构成本科学校建设的基本学术单元,有利于强化学校的学术研究实体,打造优势学科,为整个学校建设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6.加强学科建设有利于搭建校际交流合作的平台。大学的特点决定了它必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只有学科才有可能构成符合逻辑的子系统。因为学科是具有相同观念、方法、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的学术集群,大学之间,大学与社会之间,都是以这样的子系统交流合作的。
总之,在国际范围内,用学科建设水平来衡量高等教育本科的办学水平已形成广泛的共识,同时,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也是提升办学层次的重要标志。
三、新建本科院校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
新建本科院校学科建设处在起步阶段,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应首先抓好以下四项内容:第一,组建学术团队——往往是逐渐整合形成的。第二,凝练学术研究方向。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办学历史、办学定位、学者兴趣和地方需求的结合。第三,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结合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虑学科结构的逐步优化,引领人才培养形成优势特色,统筹兼顾,系统思考。第四,建设学科物质平台。要分清主次,遴选重点,加大投入,逐步积累。
上述四个方面的建设,实际上是在积极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的进程中逐步完成的。而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学术研究起步比较困难。如何克服这一困难,使学术研究顺利开展起来并逐步深入呢?根据笔者所在学校的经验,一方面要抓住每一次机会,积极申报项目;另一方面可以从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起步,要求教师把每一次指导学生论文都当做项目申报的预备工作,不断积累,最终形成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优势。
[参考文献]
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教学计划的原则(如年限、形式、水平、质量等)均参照学术性博士学位(PHD)的标准,只是在招生、课程的侧重点,培养方向、论文的性质、实践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
培养目标
美国专业博士学位设立的伊始就是为了适应愿意从事实践性职业,而不愿从事研究和教学的那部分人的要求。它以培养实践高层次应用人才为目标而区别于以培养学术为主要目标的学术性博士。所以对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培养目标就可以大体上总结为:通过高水平的专业训练使其达到一定的水平,使之具有从事某种专门职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并要求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由于培养目标与PHD有显著差别,所以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招生、课程设置、培养经费、实践要求、导师、论文要求等许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
招生
博士生招生是博士教育的首要环节。招生的状况直接影响培养质量,所以美国大学十分重视博士的招生工作。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更新与分化的速度急剧增长,社会对不同层次与规格的人才的渴求,导致了博士教育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美国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首先就体现在招生方面。总的说来,“美国式”招生制度的特点在于:不单纯以分数取人,注重全面考察,尤其重视学习能力;招生的指导思想是以满足社会需要为出发点。基于以上两点,其专业博士生培养模式的招生对象的实践能力就成为考察重点。例如,工程博士的招生对象虽然有一些来自学士或硕士,但是更多的来自工业企业界和政府部门的中下层管理岗位。这些人从事过工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的全方位的工程能力。
另外美国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置也主要取决于市场的需要。在相对“饱和”的专业领域,招生较平稳,发展较缓慢;而那些“兴旺”的学科,如工商管理、工程、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专业博士的生源则较多,发展也较快。这与美国高校一向所奉行的“服务社会”的理念是一致的。
课程设置
博士生入学后首先进行课程学习,这是美国博士生教育的一个特点。对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博士生的培养,由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它注重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务教学。选修课要求侧重职业或专业的需要,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专业博士的培养方式主要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学校和企业、科研部门联合培养,在实施课程培养计划过程中,大学和企业各派一定数量的教师讲授课程,强调在生产实际和社会实践中进行科研。
在外国语的要求上也比哲学博士PHD要低。专业博士学位一般要求精通一门外语或者以其他学科如数学或统计学代替而PHD则通常要求精通两门外语。对于这方面的差别,作者认为可能起源于二战后的认识问题。那时美国还没有成为世界学术中心,美国学术界那时也忙着“国际化”,外语学习对掌握国际学术新动向,发展新知识,至关重要。但是对于培养面向实践的专业人员来说就显得不那么重要,而且外语学习需要大量时间,因此对于培养实践人才的专业博士降低外语学习要求,而把有限的学习时间用于专业学习,则被认为是最恰当的。所以二战后许多专业博士学位并无外语要求或不十分苛求,只是随着发展一些专业博士学位才提高了对外语学习的要求,但仍低于PHD的要求。这只是培养目标与课程要求一致性的结果。专业博士学位既然树立了自己的培养目标――面向实践,注重应用性,它就应该建立适应目标的课程体系和要求。
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要求
美国的专业博士生教育非常重视培养学生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的能力,即要求学生具备更多的实践经验,所以他们往往要求专业博士生有若干时间(一般为1~2年)的相关专业的实际经验。例如,医学博士研究生有“住院见习期”。工程博士研究生则要求至少一年的“工业见习期”。在此期间,学生往往需要常常往返于大学和资助博士论文的公司企业,接受大学导师和专业工程师的双重指导,从事研究和设计开发的创造性工作。
经费来源
近几年来,研究生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政府拨款在整个经费中占的比例下降,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比例上升。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国家拨款经费的紧张,而学校与企业横向合作的经费在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许多企业确实需要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所以许多企业愿意对专业博士选定的有实践背景的论文和实际应用性的科研项目给予资助,这部分资金成为专业博士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之一。例如,学生进入见习和论文写作阶段后,可以作为公司、企业的“见习生”,由见习单位支持博士生的选题,并为他们提供薪水和设备仪器及研究经费等。对于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来说,由于接近实践容易为企业带来现实效益,因此就更易于吸引企业投资,这种筹资方式所得资金占的比例较之于PHD大一些。
论文要求
关键词: 比较教育 哲学基础 方法论
纵观比较教育的发展史,比较教育的方法论问题一直是国内外比较教育学术界探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随着19世纪末哲学思潮的兴盛,比较教育方法论的萌芽也埋下了哲学的种子。其中,实证主义、人文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比较教育方法论都有着其深刻的哲学理论基础,堪称是在哲学这块肥沃的“土壤”上开出的几朵比较教育方法论的“生命之花”。下面,具体探讨这几朵“生命之花”及其与“土壤”之间的关系,以期抛砖引玉,希望广大同仁为比较教育这片“广袤的田野”更添几树“新枝”。
一、实证主义哲学与实证主义方法论
1.实证主义哲学概况介绍
在所有的比较教育的方法论里,实证主义无疑是最早运用于比较教育实践之中的。当时英法等国正初步发展实证主义学科,而作为社会学创始人的孔德,基于之前的认识,制定出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准则。他强调使用自然科学方法论来建立“实证的社会科学”,认定其主要的任务是“要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1]他又提出:“社会现象的确切原因应从那些以往社会现象中寻找,而不能从那些个人意志状况中去挖掘。”“必须区分事物的原因和它所实现的功能,而且应把原因问题放在功能的前面去考察。”[2]两项准则确立并推广之后,实证主义方法论红极一时。
与此同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比较教育一个很大的优势就在于其善于接受新事物。而在那个时代里,生命力最强的莫过于实证主义了。由此,实证主义的特点很快与比较教育领域融合。很快,一大批比较教育工作者开始成为实证主义的忠实拥趸,这其中更是不乏安得森、胡森、诺亚和埃克斯坦这样的比较教育名家。[3]实证主义哲学思潮开始风靡全球。
2.实证主义方法论在比较教育研究中的运用
作为那个时代里的“一枝独秀”,实证主义方法论在比较教育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首先,通过实证主义方法论进行比较教育研究,目的不在于个人,而在于寻求各国教育的普遍规律,在于揭示各国教育的普世价值。其次,持实证主义方法论的比较教育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大都主张采用量化法,他们认为,唯有如此,方能保证研究的效能。由此,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开始纷纷通过以数理逻辑取代形式逻辑,化繁为简,化抽象为具体,从而揭示命题的经验基础,以此获取真理。[4]可以说,实证主义在比较教育的历史舞台上画上了浓重的一笔,其利弊都是有目共睹的。
二、人文主义思潮与人文主义方法论
1.人文主义思潮概况介绍
实证主义风靡后的19世纪末,人文主义学派开始进行反击。这其中以狄尔泰为代表。狄尔泰在《精神科学导论》中提出了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的区别,并指出:“前者研究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过程,是僵死的、无意识的,研究的目标是要找出自然界物体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排除偶然性和意义;后者研究具有历史性和目的性的人类行为及其精神活动。由于人的自由意志,它是独特的,偶然的,所以人类行为既无规律,也无法预测。”[5]也就是说,人文主义方法论最看重的就是“理解”二字,并把“理解”理论作为自己的核心思想,贯穿了整个人文主义的始终。“理解”理论即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基础。
2.人文主义方法论在比较教育研究中的运用
人文主义曾经在比较教育史上占据过重要地位。其治学之道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对知识进行研究,而是对知识进行感受。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研究方法是属于个人的,[6]并无规律可供推广。一般来说,人文主义者比较注重历史分析,他们通常将历史情境置于一个更高的位置,要理解教育,首先就要理解历史情境。相比于其他一些教育因素,更让人文主义者关心的是人的本身的发展。在他们看来,多元文化之间的理解、国际社会和平,以及防止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偏狭的地方主义倾向等方面的作用更值得看重。[7]
三、后现代主义思潮与后现代主义方法论
1.后现代主义思潮概况介绍
20世纪60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潮初见端倪。其起始于欧美,以工业社会为背景,以批判否定现代主流文化的理论基础、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为基本特征,强调多元、否定中心和等级、主张开放、重视平等、崇尚差异、推崇创造、[8]去掉本质和必然。其萌芽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用于表达要有必要意识到思想和行动需超越启蒙时代范畴。
2.后现代主义方法论在比较教育研究中的运用
一般说来,比较教育研究者更关注微观层面的教育现象,如学生个体、个别学校等的教育问题研究。后现代主义思想与比较教育融合后,从另一个侧面促进了比较教育研究中质性研究方法的应用。这在比较教育的历史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尝试。这种尝试,一方面肯定了比较教育自身研究范式的文化多元性,另一方面,针对某一具体文化背景中的教育问题,它能进行深度研究,还能防止用单一理论文本解释不同地域的平面化分析现象,最终推动比较教育研究自身方法论的科学性发展。[9]
这即是说,后现代教育理论虽然未在一定范围内达成共识,在比较教育等众多领域内却早已经出现了采用后现代主义方法进行的论述,且数目之繁、类型之众,皆有迹可循。而后现代主义在比较教育研究中之所以得到如此迅速的应用与发展,与其能促进比较教育众多因素的迁衍也密不可分。
当然,除了以上三种理论之外,还有很多哲学理论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比较教育学的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使得比较教育的发展有了哲学上的依据,比如,相对主义理论、冲突理论、多元文化主义理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依附理论等。这些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均丰满了比较教育的哲学理论羽翼,充实了比较教育的学科框架,为比较教育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2][法]迪尔凯姆著.胡伟译.社会学研究方法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13.
[3][4]Philip G.Altabach,Gail P.Kelly.New Aproaches to Comparative Education[M].Chicago:The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73,85-86.
[5][6]于杨,张贵新.后现代主义与比较教育研究[J].外国教育研究,2006,(9).
关键词:康德;“责任”范畴;伦理学;述评
道德责任是伦理学中具有特殊意义的范畴。在西方伦理思想发展史上,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等人,虽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一些道德范畴,但他们都是把道德范畴从属于哲学范畴体系的。直到近代,康德才第一次从伦理学意义上对道德范畴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和选择,他除了使用善恶、幸福和德性等传统范畴外,还特别强调“责任”范畴,并以“责任”范畴为线索,把理性主义原则、善良意志、道德规律、定言命令、意志自律、意志自由等有机联系和统一起来,构建了康德道德范畴体系。它不仅成为后来资产阶级伦理学所公认的道德范畴体系,而且影响着中国和前苏联伦理学界对道德范畴体系的建立和阐释。因此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既是打开康德伦理学思想的钥匙,也是理解近现代伦理学思想的关键。
国内康德伦理学的学术史,包括原著翻译、配套研究资料与学术论著三大类。翻译应该准确、可靠,让人充分信得过;配套研究资料除了对原著章节阐释之权威论著之外,最有实用价值者是“逐字逐句”的注释串解,这是康德自己的要求,亦是康德研究者之共识。学术论著则是学者们对康德伦理学的解读,有质疑有辩护。
首先就原著翻译而言, 蓝公武、苗力田、关文运、等人可说是先驱。近些年来,邓晓芒、李秋零把对康德著作的翻译推向新的阶段。苗力田先生译作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对责任的必要性、约束性及其相关的责任原理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邓晓芒、杨祖陶译的《实践理性批判》以及李秋零主译的《康德全集》均直接译自德文,台湾的著名学者牟宗三先生的三大批判译自英文。这些译著各具优势、互相补充,是研究康德道德范畴的重要文献资料。
其次康德伦理学的配套研究资料也是始于翻译:有韦卓民译的《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康德哲学讲解》,李秋零译注《实践理性批判(注释本)》等。随着国内学者对康德伦理学研究的日渐深入,也出版了一些配套论著。例如邓晓芒《康德的句读》(上、下)(2012年出版),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对康德原著进行通读,对一些康德伦理学中基础性、前提性的范畴做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可称康德“责任”范畴研究的关键入门资料。
再看学术论著方面,包括出版的著作与学术期刊论文两部分。
第一部分:对康德伦理学的研究,李蜀人出版了《道德王国的重建》,张志伟写了《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邓晓芒写了《康德哲学诸问题》、《康德哲学讲演录》等等,这些著作均以康德伦理学的整体性为研究点,康德责任范畴的论述就只能是散见其中,难成体系。
第二部分:关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见于期刊论文,整体上呈现的特点是在责任论的体系背景下展开对“责任”与道德善关系的质疑与辩护。
“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①康德提出的道德第一个命题,被定义为唯动机论者。有两种不同程度的质疑:一种是极端的观点,完全排斥康德的“责任”。例如王海明先生就以功利主义的现实性来对抗责任论的抽象性,代表文章有《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难》,认为“义务论的道德标准,是给予每个人的害与利的比值最大的道德。……而功利主义是给予每个人害与利比值最小的道德。”②在《论道德终极标准》中直接提出道德评判的终极标准是“功利”而非“责任”。王先生用心良苦,将“功利”改造成了既能满足个人自由又能促进社会全体利益的道德范畴。针对此类质疑,辩护声音要提的是张传友《关于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几点思考》认为康德的义务并不拒斥目的,康德义务是以义务自身为目的。任丑《目的论还是义务论——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深刻解读了康德义务层次以及义务和自由的关系,得出“貌似对立的目的论和义务论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环节,它们内在的逻辑联系彰显了伦理学的内在逻辑进程:善—正当—自由,这就确证了伦理学是自由之学。”③此类辩护毋宁说是以自由为桥梁,试图调和康德责任的价值目标和功利目的。
还有一种质疑源于对康德出于责任行为是形而上的担忧。有学者以康的阶级立场为靶,“将其责任论的唯心性归结于阶级软弱性和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④任丑《康德的义务论辨正——兼论伦理学的自由本质》、《略谈康德伦理学的几个问题——兼与宁新昌、许平二位先生商榷》两文中就明确指出对康德责任的形式性质疑是源于对康德伦理学的曲解,康德“责任”范畴内含的规律是意志自由,责任论的本质是自由,这与伦理学是一致,无谓阶级之争。
另有文章《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一一责任概念》、《康德的责任概念及其责任伦理观》等,则认为因康德的责任范畴是纯粹的,完全排除了经验的干扰,故质疑其出于纯粹责任的道德行为不具有入世的现实意义,而且现实中德福不一致正说明了康德该理论的抽象性。同时,辩护的文章《道德学的净化——从康德学说论道德学的义务论本质》、《康德道德律对人性的拷问》等,依次从伦理学的本质以及人性的角度提出康德责任的形而上是有必要的。陈思坤《出于责任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康德责任伦理观的逻辑基点》一文中更是直接论述了出于责任行为的可能性和公民责任行为的实践价值。这些文章显然可作为研究康德“责任”实践性的参考。
当然还有一些相对平和的解读性研究:《论康德道德哲学的理性—善良意志与义务》、《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职责(Pflicht)概念》、《义务—自律与至善—康德伦理思想中的几个重要范畴分析》、《康德关于责任的普遍命令》、《康德伦理学中的责任概念》、《康德道德哲学范畴比较》等,这些文章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解读康德伦理学体系,提出了善良意志、责任、绝对命令、普遍规律、自律、目的国王、自由等核心范畴。尤其是邓晓芒先生的《对康德第 I 章中三条原理的分析》对责任范畴的三个命题之间的正、反、合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获益匪浅。
近年来,学界出版了一些专门研究康德伦理学的学位论文,包括《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道德王国的重建》、《道德的信仰一康德的自由、自然和上帝理念批判》、《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对康德哲学道德准则和法则的解读》、《康德伦理学的确立及责任、自由范畴探析》、《康德责任论探析》、《康德道德哲学中“义务”思想》等,这些学位论文都涉及到康德伦理学诸范畴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国内研究康德“责任”范畴的主要成果。但学位论文毕竟只是作者求学期间的阶段性成果,或有偏颇。
总之,国内学者研究现状表明,对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虽有不少成果,但都只是散见各处,缺乏系统梳理。而且学者们多以责任论为切入点来研究责任范畴,思路难免局限。个人认为,若先将康德伦理学的责任论特点进行悬设,以考察责任范畴,或许会有不同发现。(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参考文献
[1]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苗力田 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
[2]王海明.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证.社会科学.2003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