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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25 00:53: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就业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就业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城乡统筹充分就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双服务”工作精神,强化村(居)、企业对就业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组织推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的合力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发挥镇、村(居)级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多渠道扩大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现全镇劳动者的充分就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从2010年起,我镇创建充分就业镇工作启动,先选择条件成熟村(居)创建,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内容有: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组织体系,确保就业工作正常化;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现有零就业家庭,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通过开发公益型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力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满足所有求职人员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就业服务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安排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就业的重要性,决定成立箬横镇创建充分就业镇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居委要高度重视,在村、居委成立相应的以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主任为组长的“促进充分就业工领导小组”,负责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建立全覆盖的基层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强宣传,形成创建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对劳动保障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加强法制宣传,大力推进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宣传进村(居)、进企业,为我镇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建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方式、方法,统一创建步骤;村(居)社会保障员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其工作表现、工作实效实行综合评分制,直接和工作报酬挂钩,奖优罚后;落实充分就业创建考核机制,把充分就业村(居)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对村(居)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四)整合资源,建立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就业、见习机会;畅通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掌握各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对就业困难人群进行有针对性就业安排,并进行跟踪管理,使所有求职和需要就业援助的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公众满意度,逐步形成以人为本、动态援助的长效就业服务机制,确保充分就业镇的创建成功。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7-8月):准备阶段。成立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工作方案。各创建村(居)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到位,明确操作规程,并对辖区内就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

第二阶段(8-9月):实施阶段。开展广泛宣传,形成创建氛围。同时对各村(居)上报的调查摸底,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展开就业援助大行动。召开2-3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突破,形成系统的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第三阶段(10-11月):自评阶段。创建村(居)上报创建材料,镇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对创建村(居)进行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创建工作落实的成效,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

第四阶段(12月):迎评阶段。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帮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这条主线,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缓、降、补”等综合措施,积极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我市就业局势。

二、主要措施

全市采取“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一)五缓: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半年五项社会保险费。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09年之内,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核准缓缴期间,单位应缴纳部分,应继续按月申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企业按月代扣代缴,存入个人账户。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缓缴期间企业有能力缴费的,可以提前结束缓缴期,按规定正常缴费。

(二)二降:在2009年度内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在2009年内,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6.5%降低到5%,降幅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存入个人帐户;生育保险费率由现行的0.8%降低到0.4%,降幅为50%。以上两项保险费率降低期限为12个月,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此规定适用于各类缴费单位和个人。

(三)一补: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鼓励困难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费额度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原则上按参保人员总量的5%左右确定总体培训规模,制定在岗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对于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困难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认定程序

(一)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08年6月底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2、2008年7月1日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下列情形,恢复有望的:(1)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被政府责令停产、关闭的;(2)2008年下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经济效益大幅下滑,资金周转紧张,工资支付压力大,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

3、2008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裁员或少量裁员且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

此外,解决一定数量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的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经上述程序认定后也可享受困难企业的优惠政策。

(二)困难企业认定程序。困难企业认定,由企业填写《山西省应对金融危机困难企业认定表》(见附件),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文本等有关资料,经企业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驻地省属以上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厅会省财政部门认定。

四、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及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

(一)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填写《山西省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劳动保障厅,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困难企业申请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为稳定就业岗位进行职工培训,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填写《山西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审批表》,并附组织在岗人员培训花名册;企业支付培训费用的证明及培训机构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考勤表、试卷及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将补助费用拨付给企业。

五、推进原则与步骤

(一)统筹缓补,降费先行。各县(区、市)要统筹考虑,认真贯彻落实“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政策措施的实施,原则上按照“降费先行、困难认定、统筹缓补、计划实施、有序推进”的基本格局来把握。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一律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下达之前,已按2008年费率征缴的,要按新的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金额。

(二)缓大补小,计划实施。为使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效力最大化,各县(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可重点采取缓大补小的办法,即对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受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缓缴政策,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劳动密集型中小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管理基础好、职工培训经费投入较多的困难企业可实施培训补贴。各县(区、市)要在合理确定就业资金培训补贴规模的基础上,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实施。

(三)分批实施,限时办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本着条件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则,及时对企业的申请进行研究、上报、批复。在所需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核审批手续,2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困难企业的审批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其职能

为了加强对实施“五缓二降一补”政策措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局成立由局长杨玉任组长、各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劳资科、局机关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培训科、社保一科、社保二科、养老保险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失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五缓二降一补”政策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处室和经办机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规划劳资科牵头负责。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认定市属和各县(区、市)属困难企业;审批市属和各县(区、市)属企业向市级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并会签市财政局,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批准;审批市属和各县(区、市)属企业申请就业资金培训补贴,与市财政局会签后下达;对各县(区、市)上报的缓缴企业名单,与市财政局会签后,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批准。

第3篇

一、“百人千人就业项目”的基本情况

至*年10月,全县共录用“百人千人就业项目”人员7352人,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项目1366人,乡镇泯沟清理维护项目2588人,社区治安巡逻项目1763人,村级公共绿化维护管理项目231人,乡村道路维护管理项目1163人,住宅小区公益服务管理项目241人。在录用的7352名人员中,属城镇失业人员的541人,协保人员75人,农村劳动力6686人,其他(聘用在职管理人员)50人。其中属“双困”人员的6977人,占录用人员总数的94.9%。

作为缓解“双困”人员就业矛盾而实施的一项实事工程,“百人千人就业项目”使就业保障与社会救助较好地结合起来,化解了“双困”人员就业与经济困难的矛盾,对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有效地推进了本县的生态岛区建设,一方面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另一方面也切实加强了本县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促进了社会治安稳定,为全县人民提供了更好的生存环境。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百人千人就业项目”还是一个实施不久的新兴事物,处于探索实践阶段,目前还存在着以下一些困难和问题。

1、从业人员的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这批从业人员,有“多、散、低”的特点。所谓“多”,即人员多,全县每个乡镇几乎都要新增400-500人,甚至更多的从业人员,使乡镇有关部门在管理这批人员时感到人手不够,力不从心;所谓“散”,即这批人员工作地点分散,平时都在河边、路上、林中等野外自由工作,在村干部和镇服务社的视线之外,很难真正了解他们的出勤和工作情况;所谓“低”,即这批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等相对较低,给管理也带来了一定难度。

2、从业人员的管理主体不够明确。就目前运作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管理主体是镇的几个服务社还是各个村委?现在有点界限不清,从现在建立的综合服务社和多个专业服务社来看,管理主体应该是“社”,但从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较多的工作还是村委在管理。而现在各村干部只有3~4人,他们原本就工作多、负荷重,再要求他们对新增加的这些保洁员、巡逻员、保绿员等进行管理,的确有点强人所难。

3、从业人员的报酬、待遇不够合理。本次“百人千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的工种是多样的,有林业养护、河道保洁、治安巡逻、垃圾收集、道路维护等,各工种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不尽相同,就是相同的工种,工作强度、进度也有高低快慢之别,基本报酬的一刀切,无法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出现了平均主义,很多从业人员对此颇有微辞。

4、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够扎实。这批“百人千人就业项目”的从业人员,是本着扶贫救弱的原则安排就业上岗的,所以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都相对较低。少数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都不强。虽然在上岗之前他们都曾接受过职业培训,但那只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在他们踏上工作岗位后,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还属于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

三、关于加强“百人千人就业项目”管理的建议

面对如此众多的从业人员,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如培训制度、上岗制度、考评制度、奖罚制度等。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强岗位管理,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在原有考核与奖惩要求的基础上,应有县职能部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建议日常工作检查由镇下派的市容协管员负责,做到天天有检查;每月一次对从业人员的考核由村负责,根据奖惩制度,奖优罚差;对村的工作考评由镇综合服务社和专业服务社负责,做到一月一次初评,一季一次总评,一年四次奖罚。年终对“百人千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开展“评标兵”活动,以示政府对他们工作的鼓励。在制定考核标准时既要定性,又要定量,便于村干部把握。平时还要加强工作考核,做好台帐记录,将考评分与他们的考核工资结合起来,工作出色的加,以此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对一些几经教育督促工作仍不能达标者,每年作一次调整,具体调整办法由镇服务社与有关村共同确定。

2、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百人千人就业项目”已经形成了镇社村,村组长从业人员的分级管理网络。但在管理主体上建议由县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各自的职责,尽可能做到人权、事权、财权的一致。根据目前的情况,对这几支队伍的管理主体应是村,而乡镇综合服务社、专业服务社则以指导、协调和服务为主。考虑到各村的干部少、工作重的特点,各村除有一名领导分管外,还应配一个专职管理员,具体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在明确项目管理主体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该项目的统一管理,明确乡镇和业务委局的管理职责分工:“百人千人就业项目”中,非正规劳动组织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业务管理由各主管委局负责。各乡镇和有关委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做到条块结合、协调一致、职责明确、各行其职。

3、加强政策调整,确保实施项目取得良好成效。此次“百人千人就业项目”的从业人员,按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享受每人每月基本工资300元,考核工资100元,合计400元。农业户口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户口人员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所有人员都参加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所有的工种都配备必要的工具和劳防用品。

第4篇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将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使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625名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民政部门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区)政府,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帮助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认定工作,并对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用工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税务、工商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各部门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人行等部门)

(五)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援助服务;通过组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做好所属就业援助困难的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第5篇

(一)经县以上劳动保证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

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顿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二)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三)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已按规定料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中发[]12号下发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二、优惠政策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四)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1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享受税收优惠。

三、免税料理顺序

(一)资格审查。下岗失业人员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

4.《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减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5转业证件复印件(指师以上部队发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中国人民军官转业证》

6随军家属必需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标明其身份的证明;

71寸自己免冠彩色照片2张;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税收优惠证》审批与发放

应将上述有关资料和《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证发放审批汇总表》一同上报县级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在资格审核后。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资料后应认真审核,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发给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的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证》从业主申请—审批—发放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

(三)享受免税优惠。

凭有效《税收优惠证》享受免税优惠,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人员。但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发放《税收优惠证》时核定该纳税人的减免税额,并在税收优惠证》及《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减免登记簿》上详细记载减免税额及相关事项,需购买发票的凭《税收优惠证》不再征收减免的相关税收。

四、《税收优惠证》管理

(一)税收优惠证》由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免费核发。税收优惠证》实行属地管理和登记、年审制度。必需在当年1月底以前凭年检过的再就业优惠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优惠证》年检,否则取消其优惠资格,期满后收回。

(二)税收优惠证》严禁转让、买卖和伪造。对利用《税收优惠证》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补缴减免的税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县级税务机关应于每季终了后5日内。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确保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操持《税收优惠证》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

第6篇

长沙的网吧行业在全国的网吧行业中都一直有它的代表性和特殊性,而2007年11月20日,《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出台,作为试点城市的长沙,如何推动网吧公司化,集团化管理成为所有人关注的重点。目前面对如今国内连锁网吧连而不锁的现状,长沙是否也遭遇了此尴尬?最近被炒作的沸沸扬扬的“网吧牌照解禁”在长沙是否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在执行近一年的时间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解答这些问题,本刊记者特邀采访了长沙网吧协会会长徐凛。

贯彻方案 将连锁化进行到底

作为湖南省省会长沙的网吧行业,一直是让业界人士对之充满好奇:在这个人口数量相对有限的城市竟然容纳着数量全国前三的网吧。1702家网吧的生存成为了所有人讨论的热点,长沙网吧行业成为了世人瞩目的焦点。而事实上,长沙网吧行业竞争的“白热化”,“无序化”正是《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出现的原因。“方案的出炉是为促进我市网吧行业改善形象、壮大实力、提升效益、强化管理。”长沙网吧协会会长徐凛指出,长沙的网吧数量多,行业环境非常恶劣,网吧业主们迫于生存压力相互之间进行“价格战”,而这种竞争方式只会加速网吧行业的“崩盘”,恶性循环,破坏广大网吧业主的利益。

《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到2010年长沙现有的1702家网吧将缩减到796家。其中大部分网吧将被大型连锁网吧收购,兼并、参股或者托管。另外,《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是组建一批(首批20家)实力雄厚的专业公司,对全市网吧进行收购、兼并、参股和托管,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模式实行连锁经营,逐步将全市所有单体网吧全部纳入连锁范畴。

那么,近一年的时间里,长沙网吧连锁化的道路进行的如何呢?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此特殊的环境下,长沙是否会打破早前的“牌照停发令”,与国内其他省会一样考虑解禁牌照,用连锁企业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呢? “不会!”徐凛表示,《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是经过了众多调查和研究作出的决定,是为更好地发展长沙的网吧行业,由文化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条款中有“严格控制网吧总量”一条,所以网吧牌照的解禁在长沙是不会出现的。而且,随着《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近一年的推行,长沙的网吧在数量上已经有所减少,这来之不易的成果也代表着在未来的时间内网吧牌照解禁在长沙将更难出现。徐凛表示,历时近一年的时间,长沙的网吧数量虽然得到控制,有所减少,但是仅10%左右的下降率主要是因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让不少的投资者都开始抓紧手中的资金,影响了原本准备加入连锁队伍的网吧业主们的信心。

规范市场 从各方面整理网吧行业

在《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不仅有着对长沙网吧数量的严格要求,市场的规范也是重点管理的方面,对黑网吧进行全面取缔,而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这一目标得到了很好完成。徐凛指出,目前,长沙的黑网吧已经基本被取缔。这一可喜成绩主要来自市、区(县)两级工商、公安、文化部门等的共同努力。《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出炉后,根据相关的黑网吧查处取缔工作行动方案,市、区(县)两情况进行摸底,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3月30日为集中清理取缔阶段。徐凛表示,在黑网吧取缔工作方面,各部门格外严厉。例如,对未关闭的黑网吧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服务器等专用设备并处罚款,个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对以电子阅览室、新农村科技示范网站、农村信息化示范网站等名义变相从事黑网吧经营的,将会同或移送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在取缔黑网吧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各部门采取了因人而异的方式,例如,在自查自纠阶段内,自行关闭的黑网吧经营业主不但不被追究责任,符合条件者还可以享受“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或按规定享受低保政策。凭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经营业主可到通信服务部门退回剩余的通信接入费用。残障人员还可享受200元/台的终端补贴。

我国推动网吧连锁化已经有几年时间,而这次长沙应该是动作最大的一次,对以后的全国范围内的网吧连锁化进程都是一个大胆的尝试。这其中,有挑战,但是同时也有机遇。3、4年前一个网吧回本最多是一年半的时间,而如今,一个200台以上机器的网吧,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回本。造成这种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市场不规范,恶性的价格竞争。而根据《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长沙市将确保到2008年底网吧总量减少,连锁化经营全面铺开,网吧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明显改善,黑网吧彻底铲除,绿色上网场所普遍建立,全长沙市网吧产业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从全国各地的网吧行业来看,连锁化无疑是一种方向,而长沙如何在连锁化的道路中表现出自己的特色,满足市民对上网的需要是一个长久的事业,并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做到的,从现在的境况来说,长沙现在最需要的是坚持,对网吧连锁化的坚持,对严厉打击黑网吧的坚持,对《长沙市网吧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坚持!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立足点、出发点、着眼点,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全面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县政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办实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统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的《关于下达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中,已明确各乡、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指标,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村、社区,认真抓好落实。

3、制定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县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农办、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根据转移就业培训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4、组织调查摸底。通过加强乡级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聘请村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协理员,加强乡、村两级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统计调查制度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户情况,有效地组织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六到位”,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5、确定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对象。各地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B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情况,确定享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对象,要把本地区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农村低保户、被征地农民等就业扶贫对象,作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开展“一户一就业”和“就业扶贫工程”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同时,要与劳务派遣紧密结合。

6、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社会化原则,鼓励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包括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劳务派遣组织、乡镇化技术学校、民办培训实体等,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按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费补助。

7、加强信息服务,实现供求对接。各乡、镇(区)要定期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定期劳动力需求预测,做到劳动力供求信息对称,培训与用工有效对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与当地经济发展对用工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站和多种形式岗位和培训信息,搭建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岗前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匹配。

8、提高技能培训的有效性。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校企合作、定单培训为主要形式组织培训,实现招生、企业用工、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要统筹组织,引导培训实体按照劳务派遣、校企合作、定单培训的要求组织教学,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专业设置、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培训地点,引进灵活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就业率。在推进办实事项目中,要争取通过政策鼓励、资金补助和优质服务,培育、壮大一批规模较大的民办职业培训实体,更好地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各乡、镇(区)要根据县下达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和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责任制,安排好配套资金,抓好组织实施。

2、要做好宣传发动,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展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第8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好打赢高质量脱贫攻坚战,不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实现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巩固脱贫成效,我市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为了全面摸清返贫底数,市脱办以乡镇为主体,实行县、乡、村多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七步工作法”,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开展入户走访和评定,排查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收入情况总体较好,2020年新增6户12人脱贫脱贫不稳定户,无新增边缘易致贫户,经过2020年3次动态调整后,全市现有脱贫脱贫不稳定户77户132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1人。通过排查发现返贫风险点主要是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因残、因大病、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无务工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或者今年因疫情影响到务工收入不稳定造成的。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及时了解收入支出、产业就业、就医就学、住房饮水等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在大数据平台上完成了预警标注、镇(街道)初审、市脱办复审并反馈至行业部门、行业部门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市脱办核实销号预警。截止12月初,我市完成脱贫脱贫不稳定户预警监测77户,边缘易致贫户预警监测1户。

二、多项举措防止返贫致贫

一是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及时精准掌握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响应,确保不因疫返贫,根据《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开展了2020年多轮脱贫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收入和现有产业、就业、住房、家庭收支及致贫原因等情况以及结对帮扶干部日常帮扶了解情况,依据预警落实相关帮扶机制,分类管理,精准帮扶,对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效果定期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二是强化保障扶贫防返贫。对因疫情影响较大的兜底户,无法就业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加大社会救助帮扶力度,提高低保金、增加低保指标,发放临时救助。共纳入低保兜底脱贫不稳定14户,边缘易致贫户1户,纳入散居特困供养户2户,1户低保金进行调标,防止返贫致贫。三是助力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针对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就业问题,我市成立了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工作专班,市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结合对标排查工作和脱贫攻坚调查工作,摸清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进行帮助,并在稳定原有贫困人口安排公益性岗位工作基础上,大量增加村镇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其中脱贫不稳定户增加公益性岗位32人,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防止贫困人口返贫致贫。四是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对标“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查、督查调研、审计、媒体暗访等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情况,市镇(街道)村近期(2020年以来)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影响收官之战全面交账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所有问题均在6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同扶勤扶德并举,继续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机制,补齐“精神脱贫”的短板,努力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目标,进一步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增强主动性、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自立自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二是强化“造血”能力,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对于确实缺乏社会资本和生活技能以及家庭遭遇严重变故的贫困群众要及时予以“输血”,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共同利益的合理分配,带动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造血”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扶贫扶志机制。要侧重于人的观念和素质的提升,加强对精神贫困的治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辛勤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四是建立精准有力的帮扶机制。要在帮扶措施上精准用力,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从不同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采取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教育救助、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等措施,切实做到帮其所需、有力有效,推进防贫机制与扶贫政策、社保政策、防贫保险、社会救助等有机衔接,全社会参与,全覆盖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不让一个群众在全面小康的路上掉队。

第9篇

2009年基金监督管理科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工作得以稳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基金和资金管理和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防范基金风险,根据各项支出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局党组的安排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协助下,重新组织修订完善了社保基金各项支出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具体操作流程,确保了基金管理和各项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拟写了《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镇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呈报市有关领导审阅,并及时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对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各项支出进行审核,并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一是从5月份以来,认真审核每一笔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支出;二是每月下旬按时会同社保局退休科审核拟退休人员资料,并对拟退休人员有关情况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保证拟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完整;三是对2009年每季度、每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有关支出进行审核;四是及时组织召开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保证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3、加强与社保局、就业局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对接,对各项基金和资金操作流程各环节内容进行熟悉了解,以便更能结合实际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等。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对2005年、2006年、200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及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二是对2009年每期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及时填写培训质量统计表,及时准确了解每期培训质量等情况。

6、对各乡镇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一是会同市财政、审计有关部门对百花湖乡劳动力分市场建设工程进行验收。二是对新店、卫城、流长劳动力分市场建设有关事宜进行现场查看。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工作周报、月报及工作总结。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本局组织的有关活动。三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深刻认识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能定位,不断加强监管人员的从业素质。

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定性和严肃性,只有熟悉掌握社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各项法律法规及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基金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资金安全运行。工作之余,基金监督管理科科室人员学习了大量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掌握有关业务处理要点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应重点监督内容。

(二)积极参加我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各项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

三、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目前基金管理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体系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尚需进一步完善,在基金监督管理中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财务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操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二)由于就业再就业资金及社保基金有关政策和规定较多,加上自身时间有限,对社保及就业工作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尚在熟悉中,导致对有关政策的把握尺度不准,基金监管工作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从社保

基金征缴、社保基金各项支出以及社保基金节余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如何有效监督基金征缴、各项支出以及基金节余一直是基金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在工作量较大、人员较少的条件下,要真正做到对每笔基金征缴、支出进行有效监督还存在一定困难。

(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社保和就业部门有关人员的交流沟通还不够,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上沟通还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10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2015年“春招”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中职学校和中心校也要分别成立学校“春招”工作领导组。

二、时间任务

1、2015年2月宣传发动阶段

各中职学校印制宣传单或宣传手册,宣传中职学校发展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校园风光、师资队伍、名师风采、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对口升学、优秀毕业生现状、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等。印发“春招”申请表。

各中心校召开全体初三毕业生大会,宣传文件,讲解政策。通过校报、校刊、宣传厨窗、广播、校园网“春招”专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初三班主任召开班会,个别谈心,初步落实“春招”对象。

2、2015年3月登记造册阶段

各中学对有意向参加“春招”的学生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表进行逐个登记,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学籍号、家庭住址、家长电话等,并整理好后报到相应中职学校。

3、2015年4月初步录取阶段

各中职学校及时跟进,根据意向“春招”学生名册,登门入户与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发放入学通知书。填写“春招”学生入籍审批名册,报县局职成教股审批。

三、督查推进

1、督查安排。为使我县“春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放寒假工作督查和春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县局将由党组成员带队分片督查。督查安排如下:

2、督查内容。各校“春招”工作方案、中职学校“春招”宣传材料、“春招”申请表、包保分解表,“春招”入学通知书、各中学“春招”工作会议记录、“春招”学生登记簿等。

第11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法〔2014〕7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函〔2020〕109号)和参照《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县(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函〔2020〕122号)文件精神,为尽早谋划和合理安排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参保扩面工作(入库率):到2021年10月底前,全县符合参保的城乡居民入库参保率达92%以上。

(二)发放率: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100%按时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被暂停发放对象数据清理:一是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100%进行年度养老生存认证。二是每月按时上报《参保人员死亡月报表》并在参保人死亡后60日内,其家属100%办理注销手续。

(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工作要求

(一)入库率。截止2021年3月,根据自治区全民参保数据库统计,我县年满16 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有59733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即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养老保险之一均属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城关13055人、六寨10249人、月里6493人、芒场5926人、罗富5106人、大厂4146人、吾隘3754人、八圩3701人、里湖3501人、车河2295人、中堡1507人(未参保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021年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到2021年10月底,全县入库参保率达到92%以上。请各乡镇根据未参保人员名单(附件1)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及引导,对符合参保的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收集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属低保、重残、五保等特殊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凭证)上交乡镇社保中心录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参保,对不符合参保的(即死亡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服刑人员、现役军人等)提供有关凭证上报核减,参保人的参保档案和有关凭证由乡镇社保中心按月上交县社保中心入库存档。

(二)发放率。截止2021年3月,全县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 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有217人未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其中六寨47人、里湖33人、月里25人、芒场22人、吾隘19人、罗富18人、八圩18人、城关14人,大厂12人、车河3人、中堡2人,(未领取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请各乡镇根据未领取人员名单(附件2)尽快通知参保人填写《待遇领取通知表》和携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到乡镇社保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以实现养老待遇100%发放到位。

(三)被暂停发放对象数据清理。截止2021年3月,全县被暂停发放人员共8387人,其中六寨1840人、城关1090人、芒场846人、月里842人、罗富683人、吾隘679人、八圩668人、里湖587人、车河535人、大厂420人、中堡197人(被暂停发放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被暂停发放的情况分两种:一是生存认证过期养老待遇被停发。二是上报死亡信息又未办理注销被停发。

一是请各乡镇根据被暂停发放人员名单(附件3)逐一核实,属认证过期的人员,通过智能手机下载广西人社12333 APP或通知参保人到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就业社保终端一体机及时进行年度生存认证(对老弱病残无法通过电子设备认证的老人才允许通过报刊进行认证),以尽快恢复其养老待遇发放,实现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二是请各乡镇严格执行《死亡月报表》上报要求,在上报《死亡月报表》的60日内要尽快通知参保人家属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率要求达100%。各乡镇在通知参保人家属办理注销手续时请提供《注销登记表》、死亡注销单或死亡承诺书、承继人身份证和信用社存折(或卡)复印件。因迟报死亡人员信息造成养老金多发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追回。

(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社保工作。请各乡镇根据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尽量选派年轻、会使用电脑的村委成员兼任协管员,协管员要结合村里群众需求,及时通过村级就业社保终端一体机为村民进行养老认证、社保卡激活、社保查询、就业招聘查询、技能培训查询等,要让村民不出村便可办理就业社保等相关业务。各乡镇要建立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协管员考核制度,对每月按时履职的协管员要按月将协管员服务费发放到位。

三、督查问责

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92%以上、养老保险发放率100%、被停发养老待遇人员数据清零已列入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要绩效考核指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及服务功能的提升已列入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我局从2021年5月起将按月对各乡镇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同时每月完成进度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未按要求落实城乡居民各项任务指标,导致2021年城乡养老保险指标被上级绩效考评扣分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

2.未办理待遇领取人员名单

3.被暂停发放待遇人员名单

 

第1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市社区禁毒(康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的实际,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牢固树立“立足挽救、有效戒毒”的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为有效抵御危害,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二、工作方案:

(一)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列入帮教重点人员管理。各镇街司法所要与镇街派出所加强沟通,协调联系,调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增强帮教工作针对性,有条件的司法所协助安置戒毒解教人员就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使他们能自食其力,逐步适应社会,有效地降低复吸率。

(二)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和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就近便捷地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经济困难的戒毒人员列入法律援助对象,积极探索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的机制,扎实有效为当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帮助。

(三)把《禁毒法》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结合“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展览、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广告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重点宣传管制、戒毒措施、全社会的禁毒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普遍知晓的内容;宣传的基本知识,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知识。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了推进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司法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下面办公室,成员由区司法局办公室、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法制宣传科等科室负责人兼任。各镇街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号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密切配合。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具体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镇街司法所,村居调解组织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10月上旬,市局将对我区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镇街要在10月1日前要将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包括戒毒康复人员帮教、法律援助的人数、成效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司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