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9 06:22: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2012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监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与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一、饲料安全监测
(一)监测对象
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二)检测数量及产品种类
全年计划监测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不少于200家/次,抽检产品生产企业250批次,经营企业5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为猪、禽、水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等生产厂家60家/次,产品250批次;猪、禽、水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等经营企业20家/次,产品20批次;猪、禽、水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等使用单位30家/次,产品30批次。
(三)监测时间
抽样监测:抽样监测全年分散进行,安排在2012年3月至12月进行。
(四)监测项目
配合饲料:标签、水分、粗蛋白、铅、镉、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铜、锌。
浓缩饲料:标签、水分、粗蛋白、铅、镉、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饲料原料:标签、水分、粗蛋白、沙门氏菌。鱼粉、肉骨粉增加铬。
二、饲料中违禁添加物监测
(一)监测范围、数量及产品种类
以监测饲料中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为重点,重点监测区域内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以及2011年违规使用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区域和企业。重点监测产品为蛋白饲料、配合/浓缩饲料、养殖场自配料,重点监测项目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
(二)监测时间
与饲料安全监测相结合,安排在2012年3月至12月进行。
(三)监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1、检测项目
生长猪用饲料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蛋白原料检测三聚氰胺。
2、检验方法
样品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胶体金免疫吸附法等快速方法进行筛选,出现可疑阳性样品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等进行确认和定量,必要时送自治区兽药监察所进行确证。
三、监测相关要求
1、抽样要求
饲料样按照《饲料采样》(GB/T14699.1-2005)执行。对进口饲料产品抽样时,应该核对进口登记证,并填写《进口饲料产品调查表》。抽样时,若无标签应进行包装取证,并经被抽样单位确认。上半年监测样品量原则上不应低于全年总量的50%。
2、抽样工作承担单位
抽样工作由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和各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承担。
3、监测结果
各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及时向受检单位发送纸质检测报告,跟踪检验报告送达情况,严格执行异议处理程序,确保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及时送达本级畜牧饲料主管部门及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市畜牧饲料主管部门(对涉及外省的,还应通报相关省畜牧饲料主管部门),保证监测结果使用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4、监测总结分析报告
各承担单位要做好监测总结分析报告,按期将监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上报市局。监测总结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监测区域、检测样品数量、检测项目、抽样的总体情况等。
(2)当地饲料产品和畜产品生产、销售状况、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和基本情况。
(3)检测结果分析,包括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各类饲料产品检测结果比较,以及与前3年的监测结果比较。
(4)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其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