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1 04:56: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卫生所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成立机构,拟定方案
1.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成立相应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同时,要在5月底前拟定各自工作方案上报市初保办,并及时组织实施。
2.5~6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召集全市农村初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各乡(镇)督查、监测和评估初保工作。
3.7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初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8月,结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2010年》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市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把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乡(镇)要保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3.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订20*~2010年初保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初保办。
4.各乡(镇)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对村(居)委会及卫生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指标
1.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所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安卫初〔20*〕2号文件执行)。
(2)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级卫生所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培训内容、记录和工作简报。同时,有社区的乡(镇)应将社区纳入“六位一体”工作,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3)建立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乡村医生要实施3年一次公开招聘制,与卫生院签订卫生所工作合同。新上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在卫生院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
2.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工作
(1)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成立卫生院医护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院医护技术操作、病历处方使用管理、隔离消毒进行抽检;每月对卫生所医护技术操作、处方、门诊登记、隔离消毒进行抽检,确保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出台安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方案,要有管理、报告和疫源地处理等相关制度,门诊要有病人登记薄、传染病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月报表。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发生时要有疫情记录和处理记录。
3.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登记、监测、行为干预等系统管理的慢性病人应占辖区内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30%。
(2)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纳入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五要素达到95%。计划免疫的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符合免疫程序要求的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
4.艾滋病防治工作
(1)大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95%。
(2)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妇女干部参加预防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5.卫生监督工作
(1)市、乡、村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市、乡、村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5%。
(3)市、乡、村职业卫生合格率达70%。
6.妇幼保健
(1)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检查、产前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消毒接生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的产妇人数与年内当地活产数的比例不低于85%。
(2)年内在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以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不低于60%。
(3)7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服务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不低于65%(7岁以下儿童按卫生部4:2:1儿童定期体检或生长监测或每年6~8月份大体检即为儿童保健报务)。
7.环境卫生
(1)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占当地农村人口数的80%。
(2)市、乡镇政府驻地公共场所、街道、机关、学校卫生厕所占该地公共厕所总数的40%。(公共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3)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0%(居民户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8.农村中医药工作
(1)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全市乡镇卫生院的8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占乡级卫生所的70%。
(2)卫生院、卫生所中医药处方占院、所处方总数的30%,确定为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处方包括汤剂、院内制剂、中成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
9.健康教育工作
(1)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康教育科,有人员、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
(2)各乡(镇)要设立健康教育人员,有宣传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村委会要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3)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进行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5%。
(4)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90%。
(5)已形成某教育相关行为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0%。
10.医疗保障工作
(1)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覆盖率达85%(指参加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制、家庭保健合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2)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乡(镇)农业总人口的95%。
(3)市、乡两级财政对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投入不低于省级标准。
(4)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人数占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人数的50%。
11.居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人数与当地活产数之比,应以*年为基数下降1/5(*~20*年4年对比)。
一、管理方面: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防疫工作组,卫生院院长赵光辉兼任防保组组长,防疫专干李海涛任副组长,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均为成员.防疫工作组参与各项防疫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任务。年终召开村医会议,布置防疫工作任务及年终召开村医防疫工作总结会议。
二、计免工作:年内合理的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以村为单位,做好历年来的漏卡漏种工作,以年至年为重点。每次运转力争“五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同时做好各种计免资料的上报及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好各种疫苗的存放和器材清洁。加强对村医计免工作的监督。
三、传染病管理方面: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美疫情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争取为零。按时收集村级卫生所疫情情况。一旦发现严重疫情,立即采取对疫点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配合院领导督促本院各科室做好消毒工作,杜绝医源性传染病的发生;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方面:重点抓好今年食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办证和体检工作,争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办证率达85%以上,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率为100%,每月进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食品样品送检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单位分户归档。
五、皮肤病防治方面:加强皮肤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多出墙报,做好发放和收集各村线索调查工作。协助县站做好公卫、食卫等从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性病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寄防方面:按时完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表,积极开展碘缺乏病的完全工作。
七、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测和经常性卫生宣传工作,掌握全乡学生数,校医健教数、教师名单,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和体检及驱虫工作。
八、劳动卫生方面: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及生产性农药中毒报告、发现病例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公卫方面: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争取体检率达100%,要求年审换证率达100%,每季度做好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搞好我乡卫生防疫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年成绩再提高一节,现制定年防疫工作计划。
一、管理方面: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防疫工作组,卫生院院长兼任防保组组长,防疫专干任副组长,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均为成员.防疫工作组参与各项防疫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任务。年终召开村医会议,布置防疫工作任务及年终召开村医防疫工作总结会议。
二、计免工作:年内合理的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以村为单位,做好历年来的漏卡漏种工作,以年至年为重点。每次运转力争“五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同时做好各种计免资料的上报及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好各种疫苗的存放和器材清洁。加强对村医计免工作的监督。
三、传染病管理方面: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美疫情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争取为零。按时收集村级卫生所疫情情况。一旦发现严重疫情,立即采取对疫点进行隔离和消毒措施,配合院领导督促本院各科室做好消毒工作,杜绝医源性传染病的发生;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方面:重点抓好今年食品经营,加工单位的办证和体检工作,争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办证率达85%以上,食品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率为100%,每月进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食品样品送检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单位分户归档。
五、皮肤病防治方面:加强皮肤病的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多出墙报,做好发放和收集各村线索调查工作。协助县站做好公卫、食卫等从业人员及特殊人群的性病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寄防方面:按时完成,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表,积极开展碘缺乏病的完全工作。
七、学校卫生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测和经常性卫生宣传工作,掌握全乡学生数,校医健教数、教师名单,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和体检及驱虫工作。
八、劳动卫生方面: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及生产性农药中毒报告、发现病例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公卫方面: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争取体检率达100%,要求年审换证率达100%,每季度做好一次监督检查工作。
十、卫生宣传工作:积极做好年度宣传工作,发动村医也积极参加宣传,形式采取出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挂横幅等,在特定卫生宣传日出版墙报,大力做好专题宣传工作。
一、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
20*年,全科同志始终以“认真做好医政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参加卫生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议和学习活动,不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医政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1、认真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20*年医政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原则,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省、市卫生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在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全年坚持每月都深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督导、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督促其整改。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妇产科存在的医疗隐患,及时筹备并举办了“全市妇产科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孕、产妇的产前保健、产程观察、产后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催产素的正确应用等问题以及医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防范,进行了全面、集中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降低了我市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为内容,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基层,到镇(街)卫生院举办医疗护理质量培训班。引导和督促镇(街)卫生院广大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继续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4、组织有关专家,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从全市各医疗机构中抽取20*年以来的出院病人住院病历265份,进行病历评审。共评出甲级病历241份、乙级病历24份,甲级病历率90.9*,评审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通过病历评审活动,提高了全市的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了病历质量管理。
5、为进一步提高镇(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水平,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过程,切实防范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按照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11月底准备组织全市镇(街)卫生院开展人工心肺复苏术操作、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电动吸痰器吸痰法技术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街)卫生院的急诊急救能力,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让病人在医疗服务全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人性化关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参加了国家和省卫生厅举办的各类护理管理培训班,并多次在镇(街)卫生院举办护理质量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活动,做到每月到镇(街)卫生院督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严防各类护理纠纷的发生。
2、20*年完成了180*的护士执业注册及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人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
3、组织参加了市卫生局和护理学会举办的20*年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护士风采活动,获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此次活动,对内增强了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对外提升了我市护理队伍的整体形象,使病陪人对医院护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中医工作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进一步做好了我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积极指导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运用中医药50项适宜技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简便的中医药服务;协助做好了中医药行政许可证项目管理的研究调查工作;完成了全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的报名工作;做好了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
(四)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整顿镇(街)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要求,20*年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继续对全市21处镇(街)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了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各镇(街)一体化工作的督导和管理力度,积极督导和协助各镇(街)卫生院对本辖区内的卫生所逐村逐所的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对于一村存在多室的卫生所坚决进行合并或停业。最后,为检验整顿效果、进一步强化一体化管理,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设置的各类卫生所,重新采取逐村逐所的形式进行现场校验和验收,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卫生所一律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已经验收合格的卫生所予以校验或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纳入正常的一体化管理轨道。截至目前,20*年全市共校验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850处,新批准农村一体化管理的各类卫生所222处(其中紧密管理型卫生所34处、目标管理型卫生所188处)。通过今年的一体化整顿活动,更加强化了我市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严厉打击了所外行医和非法行医活动,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五)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1、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专门健全了领导组织—“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大队长的“市卫生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计划周密、声势浩大、效果显著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与“监督、规范、疏导、打击”相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与规范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相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非法行医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为摸清城区内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卫生局专门抽调了3*卫生监督员,医政科全体同志共同参与,分为九个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从8月9日开始,对城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逐街逐巷的进行调查摸底,此次摸底共登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7*,彻底弄清了我市城区医疗机构的现状。
2、对城区现有的211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校验;对举办人不在现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擅自变更执业地点、擅自医疗广告、治疗室不合格、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校验,规范了部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3、在前期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此次活动,对城区存在的159处非法医疗机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后,逐个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据统计,我市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科同志带领监督人员共进行监督110*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取缔无证行医82处、非法义诊2处;作出罚款决定11.*元;没收药品6*箱、医疗器械一宗,价值*余元。
4、积极查处医疗机构内部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20*年共立案查处了滕州市中医医院外五科承包案、滕州市滨湖南医院皮肤科承包案、城区卫生院承包科室案等多起非法出租、承包科室的案件,依法纠正了这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
5、多次主动与市计生局联合,对全市使用b超和流产药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收了违规使用的b超机一台、计生用品及流产药物一宗。
6、依法与药监局联合,对城区内的部分药店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出存在“座堂行医”的药店三家,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7、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诊所非法行医案、*门诊部非法行医案等,都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作出了行政处罚。
8、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我们除了在工作日进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外,根据我市非法行医的特点,还采用了中午查处和夜晚查处相结合、节假日查处和周六、周日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新开办的非法医疗机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取缔一个。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非法医疗机构采取突击检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进行查处,使非法行医无处藏身,收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对6处拒不执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非法医疗机构,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月31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配合人民法院对此6处非法医疗机构进行了彻底取缔,没收了药品、器械、医疗广告牌一宗。
(六)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
今年,全市共发生较大的医疗纠纷*,涉及市人民医院、*卫生院、*医院等。在局领导的亲自指挥和带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科上下共同参与,齐心协力,积极主动的靠上去调查处理,在医患双方都较为满意的前提下,全部调解完毕,妥善处理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七)医学科研、教育和各类人员的体检工作
积极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学科研、教育活动。全年科研立项38项、通过技术成果鉴定13项,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科研论文293篇;完成了医学会、中医学会、护理学会的年检工作;组织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一期“全科医师培训班”,单独完成了20*年我市全科医师的教学、培训任务;20*年组织*医院完成大中专查体任务1300*;为严把征兵体检质量关,积极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20*年按照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共组织安排征兵体检206*,较好的完成了*年的征兵体检工作任务。
(八)药品管理工作
继续以医疗单位内部的药品管理为重点,积极加强药事管理组织建设。不断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在临床使用,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手续,做好药品的在库保养。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损耗,认真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的定期盘存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指导部分镇街卫生院实行了药品微机联网管理,监督镇(街)卫生院(医院)建立了规范的药品代购分发中心药库,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事管理。
(九)卫生支农工作
为加强镇(街)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力量,继续做好卫生支农工作,20*年制订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安排了我市7处市直医疗机构,采取对口帮扶和下乡支农两种形式,支援10处镇街卫生院。20*年度医政科坚持经常性的到受援镇(街)卫生院(医院),检查7处市直医疗机构选派的6*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了及时认真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管理。
(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聘任工作
20*年,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卫生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全科同志根据我市一体化管理的实际,严格按照《乡村医生聘任实施办法》的规定,安排和督促各镇(街)卫生院(医院)采取定岗、定编、择优聘任、三岗分离的形式,对已通过省、市考试的204*乡村医生,结合各卫生所的实际需求,择优进行乡村医生聘任,认真开展首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为坚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严格做到依法聘任,防止弄虚作假。
目前,全科同志对各镇(街)卫生院已聘用的乡村医生,正逐所逐人的进行审核,现已审核完毕18处镇(街)。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继续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文明生态村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到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城区范围内共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各镇(街)卫生院(医院)共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5*。
在充分走访调研和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找准制约__这个一类贫困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并结合村“两委”班子、包片领导、镇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委宣传部分管驻村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初步确定第一年主要围绕“缓解贫困,缩小差距,构建和谐,加快新农村建设”这个发展方向开展年度工作。
村内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致富门路单一、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组织建凝聚力不强等问题是__村当前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第一年度不能急于求成,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环境卫生整治和民风民俗调理上,通过与县政府、扶贫办、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将__村列入“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的扶贫资金,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机井配套、村室建设等,尽快改善基础设施,让更多农民从中感受到驻村工作成果。
1、规划建设新村室、卫生室、建身广场和文化舞台,在2012年底前初步确定选址和资金筹备工作,并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力争2013年春季动工建设。
2、改善村内道路状况,水泥硬化村内道路1500米,力争一年内实现水泥路“户户通”,解决更多农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3、完成农田灌溉机井配套建设,新打农田灌溉机井8眼,并配套铺设管道,架设电线,实现每50亩地有一眼井的标准。
4、引进小麦、玉米新品种,扩大优质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力争建立高产示范创建“百亩园”,推广种植尖椒、山药等高效农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5、加强技能培训,拓宽致富门路,积极与县宣传部、科技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劳动局等部门联系,大力实施农村“富脑工程”,利用农闲时节,聘请专家至少对农民进行培训2次,提高农民致富技能和科技素质,带动更多农民依靠科技知识走上致富路,实现“培训农民、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目标。
6、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筹集适当经费,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对村里的贫困户、贫困党员、贫困学生进行慰问,让群众感受到感到驻村单位以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7、积极开展文化扶贫活动,协调县文化局、县广电总台、县文化馆免费送戏4场,送电影下乡6场。同时,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村里配备健身器材1套,修建文化长廊1个,组建秧歌队1个,丰富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8、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协调县卫生局到村里为村民进行免费体检2次,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保健意识。同时,力争年内建成村级卫生所,方便农民群众就近看病就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重大传染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卫生院、学校、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乡计生办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将重大传染病及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内容。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0年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1个、发放传染病防治宣传手册600余份、通过开办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义诊、张贴宣传画等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保健意识;积极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理论知识,掌握法定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全乡公共医疗卫生安全。
(四)坚持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畜牧站定期对动物疫病进行检测,做好疫情记录、统计和分析,发现应请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于重大疫情,不隐瞒、不谎报、不迟报或阻碍他人上报,做好疫情的处理记录工作,保存好档案,资料以便相互配合扑灭疫情。
(五)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管理。今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或方案;组建防治技术小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伍,配备消毒药品和消毒、防护设备。同时对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报告及配合处理。
(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了对全乡各村卫生室的传染病管理防治工作的督导,在乡卫生院的配合下,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宣传和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医疗卫生体系不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所软硬件设施不健全,大多数农村卫生室缺乏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由于技术力量整体水平不高,乡应对突发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众多,流动返乡人员难以管控,增大了乡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要不断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治意识。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治传染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西安市卫生局 :
按照《***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市卫发﹝2011﹞84号)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安排,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卫生统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由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出具整改书,限期整改。现将我区卫生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依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就制定了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计划,把卫生统计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到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直报和统计数据处理工作。局机关配置了统计信息专用计算机,制定完善了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和数据库的建立等工作。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卫生统计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了统计网络直报计算机,积极、按时收集上报卫生统计数据信息,使了卫生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为了不断提高卫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每年卫生局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级的统计培训学习。今年7月份,又选送了区医院、中医院和两所私立医院的统计人员,参加全省举办的基层卫生统计基础知识培训班。并且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厂矿卫生所的统计人员进行1—2次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和下基层督导检查工作的机会,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指导培训,讨论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的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统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
三、强化措施,严把数据质量关
一是按照《**省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省、市相关要求和标准,要求各医疗卫生统计直报单位及时、准确的把数据上报到统计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卫生局按时审批,严格把关,并上报数据到上一级。2011年已经上报完成了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报表,同时不断完善卫生人力基本信调查表(卫统2表)、医用设备数据调查表(卫统3表)数据库,及时更新数据变动情况,保证了各项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二是11月份接到“**市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工作量周报的紧急通知”文件后,我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我们及时转发了文件,并就此项工作任务对两所区级医院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两所医院,指定具体人员负责,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各医院都能按时、准确的完成周报数据上报工作,卫生局对各医院每周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全区医疗服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三是加强对病案首页库建立和疾病分类编码工作。县级医院加强了院内网络建设,各科室分别配备了电脑,建立了院内局域网,成立信息科,制定相关制度,由专人负责疾病分类统计、病案首页数据录入等工作,按时向院办、区卫生局上报有关数据,基本做到了数据真实、准确。疾病分类编码都能按照现行的ICD—10要求,编码正确,工作熟练,病案登记管理规范。疾控中心、妇保院配备了专用网络直报电脑,能够及时上报各类数据信息。四是各医疗机构各类原始资料登记基本齐全,统计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卫生统计直报任务和村卫生室的代报工作,上报都完整、规范。
四、统计执法情况
从检查来看,各医疗卫生单位能够较好的执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数据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没有违反《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五、存在问题
1、基层统计制度还不健全,个别原始资料与上报数据出现不符的现象,统计人员对部分统计指标概念不是很清。
2、诊所的统计信息化工作,管理不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化工作建设力度,重点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建设,提高卫生信息技术能力,力争使我区卫生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以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思想理念,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救结合”原则,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三大职能,以“五有”为目标,逐步建设形成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镇应急指挥部。整合镇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的镇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2)设立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减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由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作为镇的内设机构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并挂牌。同时配齐配强五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质量。
(3)设立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村“两委”建立领导小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任组员,在乡镇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4)构建应急网格化管理。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与镇“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镇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5)组建乡镇、村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由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队长,乡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队,每支队伍规模保证在30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救援。组建由村主任作分队长,村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卫生所(室)、志愿者、网格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分队,每支分队规模保证在15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和救援。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6)落实领导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要求落实乡镇、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计划、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实现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8)明确村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村按照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协助镇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协助做好灾情报送等工作。
(9)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承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救援任务。
(10)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应急管理网格员要明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3、健全工作机制
(1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员要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工作状态良好,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本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如事态紧急,也可越级上报至县应急管理部门,而后再向本级领导和乡镇政务值班室报告。
(1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应急预案,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处置方案。
4、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管理人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4)组织应急演练。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善工作,加强群众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
2、提高工作标准。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夯实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3年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计生局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通过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今年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政务“阳光行动”
1、街道计生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计生助理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2、规范各类证件办理程序,发放“证件办理明白卡”,向群众公开奖励扶助、特困救助、“两户”奖励、生育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服务等办事程序。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在奖励扶助、特困救助、二胎指标审批、二女结扎户奖励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优待政策落实上,坚持民主评议,严格审核,逐级公示。
二、多措并举抓宣传,倡导文明生育观念
一是利用协会之家和婚育学校定期开展生育节育和科技培训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倡导新型婚育观念,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是利用村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之家、工会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广泛宣传计生政策。2013年共入户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挂图100套,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
三、严格落实生育政策,着力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来,我们认真清理生育情况,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对20__年10月1日以来的生育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统计口径及时做好入户调查,入户审核,及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同时认真清理政策外孕妇,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办法落实补救措施。办事处综合避孕率达95%以上,有效遏制了二孩符合政策生育下降的趋势。清理近两年政策外生育,2013年1月1日至今,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2万余元。
四、强化“四个到位”,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行流出人口“宣传、服务、帮扶、联系” 四到位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宣传服务到位,春节前后,利用大龄流动人口返乡之际,在流动人口较多、较密集的村(菜场)开展一次人口法律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培训,现场与流动人口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共为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宣传品120__多份;二是技术服务到位,我们从育龄群众的需求出发,每季度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体检”服务,今年已累计为5000多人提供免费服务,指导流动人口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通过服务,提高了流出人口对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认识程度,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三是帮扶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同维权”、“同优待”、“同发展”,免费为流动人口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就业信息,流动人口子女免费入学,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四是信息联系到位,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定期与已婚育龄妇女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流如已婚妇女的基本信息。
五、开展优质服务,夯实计生工作群众基础
1、便民服务。将村计生服务室与村卫生所联合起来,开展避孕药具发放、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产术后回访等服务项目,定期配合区计生服务站一起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和生殖保健咨询等工作,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全年配合区计生服务站开展了两次大型的技术服务周,累计服务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近万人。
2、上门服务。开展了计划生育“七登门”宣传服务活动,即:计生助理员要做到登新婚夫妇的门,宣传新婚知识,登记育龄妇女卡;登待孕夫妇的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送给预防出生缺陷干预药品,登记孕情;登已孕夫妇的门,宣传孕期保健知识,登记怀孕时间;登产期夫妇的门,宣传节育方法、哺乳期保健,登记出生和产后健康状况;登节育措施落实夫妇的门,宣传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告知术后注意事项;登超生夫妇的门,宣传政策法规,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登记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流出已婚夫妇的门,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合同,登记流动人口档案。
六、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一方面让广大育龄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奖励让群众少生优生,另一方面是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群众从“多子多福”养 儿防老”等传统的生育观念中解脱出来,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办事处今年上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375万余元,新增农村奖励扶助对象254人,退二孩指标42户,双女绝育家庭18户,国家奖扶29人。对上述对象我们做到认真核实,严格资格确认,及时上报,无一例差错发生。
2014年工作计划
1、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大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
2、深化优质服务,开展优生促进工程;
3、全力推进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程;
4、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
5、提高依法行政,推进村民自治;
**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紧紧围绕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个中心,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改革发展三项任务,切实做好重大疾病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才培养、爱国卫生和卫生行风建设六项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依法监管,不断提高全市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药、水、游"三大产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版权所有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为保证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与管理,根据省卫生厅《全省2008年新农合相关问题实施办法》和《2008年全市新农合工作计划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本意见适用于通河县辖区内八个乡镇中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二、参加对象
2、凡属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只要遵守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及合作医疗的相关管理办法,履行个人缴费义务,均可参加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为准,以户为单位(包括本县在校学生)自愿参加。
三、参合者的基本权利
3、可接受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优惠健康咨询、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卫生服务;
4、在补偿周期内享受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补
5、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有知情权、建议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参合者的义务6、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
7、服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及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8、配合合作医疗服务机构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9、保管好自己的《合作医疗证》,不准转借他人。若将《合作医疗证》转借他人就诊的取消其参合资格。
五、基金的筹集
10、基金筹集推行“三级筹资、统一管理”的办法,即中央财政人均补助20元、地方财政人均补助20元(省财政17元县财政3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
11、个人缴费时间为2008年1月25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参加对象的名单和金额逐级核实、汇总上报县合管办和县财政局专户存储。
12、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由民政部门严格按有关标准确定并公示后,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从贫困医疗救助基金中划拨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13、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给予适当扶持,鼓励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给予捐资补助。
14、农民参合基金筹集的具体工作由各乡镇、村负责。六、基金管理
5、参合基金由县财政局和县合管办管理,县财政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银行管钱不管帐,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严禁侵占挪用。
16、乡镇收缴的参合基金经乡、村核对、汇总后存入财政所指定帐户,由乡镇财政所汇缴到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17、合作医疗基金的支出要经县、乡合管办及财政审核后再由银行统一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到县以外医疗机构就诊补偿的资金经县合管办及财政审核后由银行划拨垫付单位,确保基金封闭运行。
18、县、乡组织实施合作医疗的一切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管办开展工作所需的设备费、业务费、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由财政预算解决。不得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包括利息收入),节余的合作医疗基金滚存使用。
19、各乡镇合管办、村委会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合作医疗公示栏,对辖区内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接受参合者、社会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等的监督、审计。
七、基金分配与使用
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三个部分,即风险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以下简称家庭账户)。从每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额中按3%提取作为风险储备基金,风险金缴省财政专户存储。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对参合农民住院可报费用达到起付线标准的补偿;农民参合自缴资金为参合农民本人的家庭账户,家庭账户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家庭账户内的金额可一次性用完。当年结余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门诊费用的补偿不得超过家庭账户资金总额。家庭账户积存资金不得充抵下一年度农民参合的自缴经费。
21、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政府公共卫生支出解决,不能占用合作医疗基金。
八、补偿
22、补偿周期:补偿周期为一年,启动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规定时间过后当年不再办理中途参合手续。
23、补偿模式:实行“住院统筹+门诊家庭账户+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模式。
24、门诊补偿:参合农民患者门诊医药费累计报销上限为家庭账户所存金额,支付完为止,不计算支付比例。
25、住院补偿:
⑴住院补偿起付线:设立三级起付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年内患同一种疾病多次住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⑵住院补偿比例: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5%;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为25%;在计算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金额时,应用可报费用减去起付线金额后,再按规定的补偿比补偿。
⑶住院补偿封顶线: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以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26、慢性病及大病门诊医药费补偿:
⑴慢性病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重,转载请注明)症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肺结核病、重症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肿瘤晚期、血液病。
⑵大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和化疗、尿毒症肾透析、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
⑶补偿标准:门诊慢病及大病补偿必需是参合患者将家庭账户全部用完后购药才能给予补偿,医药费支付标准: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30%。年个人累计支付封顶线为5.000元。肺结核病补偿标准: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40%,年个人支付封顶线为5.000元。期间如住院治疗,医药费按住院的补偿方式给予补偿,补偿医药费总金额不得超过封顶线15.000元。
27、单病种定额补偿:对诊断清晰的单纯性阑尾炎手术、疝气手术、卵巢囊肿手术、宫外孕手术等四种外、妇科疾病列为单病种。补偿标准为:400元。
28、其他:
⑴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定额补偿100元,剖宫产补偿200元,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按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⑵对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可将住院发票原件交商业保险公司履行赔付手续,合管办使用商业保险公司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发票复印件和赔付清单原件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
⑶参合农民急诊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当日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到上级医院进行检查,其发生的检查费用按在检查医院级别对应的补偿比例计,并列入补偿范围。
⑷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对其费用进行补偿时,对超出《目录》外用药所产生的费用,可报销其产生费用的10%,但报销的总费用不能超过封顶线。
九、补偿程序、范围29、补偿程序:
⑴门诊患者在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凭《合作医疗证》复写处方、合法医药费票据,到本乡镇卫生院办理门诊医药费补偿。
⑵参合农民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医疗费用直补,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实施意见》进行初审并直接向参合农民垫付应补偿的金额之后,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批。
⑶参合农民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就就医及在外地打工住院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出院后携相关补偿资料到县合管办办理补偿。
⑷门诊慢病患者的确定,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的《新农合慢性病患者门诊病志》。需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用药的,要经县合管办进行审批。
⑸患慢性疾病及大病的参合农民,办理医药费补偿时,需持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的《新农合慢性病、大病患者门诊病志》。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收据、复写处方或清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周期年末到县合管办办理医药费补偿。
⑹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须办理转诊手续,实行一证通;到县外就医需由县级医院出具转诊单;县外就医及因急诊就近就医和在外地务工参合农民患病在当地住院治疗,需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合管办备案,否则不给予补偿。
⑺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需审核的材料为:合作医疗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转院证明、有效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包括:首页“注明初步诊断、确定诊断、病案号、联系地址、电话”,医嘱单,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外伤患者需由所在村村委会出具证明,注明外伤是如何引起的,证明人签字,村委会主任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⑻在县外因急诊住院治疗的,在度过危险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后,应及时转入县内公立医院诊治。
30、就医范围:
⑴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肛肠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结核病防治所、各乡镇卫生院、定点村级卫生所(仅限门诊就医)。
⑵县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即: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黑龙江省眼科医院、黑龙江省中医院(省中医研究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民第二一一医院、牡丹江市心血管病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省农垦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省农垦宝泉岭分局中心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精神病医院、哈尔滨市中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三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⑶因急诊就近就医的医疗机构。
31、下列情形不予补偿:
⑴超出《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基本药物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
⑵未经批准,到非指定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住院患者挂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⑶不能提供统一、规范的医疗机构医药费报销票据,不能按规定取得相关报销资料的医药费用。
⑷因交通肇事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用;因吸毒、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用;因自杀、自残、酗酒、工伤、服毒、集体食物中毒、职业病等原因发生的医药费用。
⑸就诊或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住院期间病房内除床位费以外的其他服务设施费用,以及损坏公物的赔偿费;住院期间的膳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保险费等人工服务费用;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用。
⑹、近视眼矫正。
⑺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⑻各种减肥、增高、增胖、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的费用。
⑼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⑽因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⑾婚前未做健康检查,导致新生儿患先天性疾病治疗所需费用;非住院分娩的患者产生疾病及新生儿疾病所发生的医药费;不孕症诊治所发生的医药费。⑿临床用血(输血费除外)所发生的费用。
十、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32、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审、认定程序是:先由疗机构向县合管办提出申请,县合管办按照省卫生厅颁布的设置标准,根据中西医结合、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以及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者由县合管办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和牌匾。
33、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工作,定期张榜公布合作医疗资金兑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有关合作医疗管理的相关制度,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34、县合管办制定《通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合管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10%以内的补偿基金、直至取消其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对违规经办人员、医务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或低聘专业技术职务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⑴诊治、补偿时不按合作医疗规定办理,将非医疗项目或费用记入合作医疗补偿帐内的。
⑵弄虚作假,造假病历、开假处方、假收据或将应由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记入合作医疗补偿帐内的。
⑶不严格执行基本医疗诊疗目录、药品目录,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特殊检查,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乱开处方、乱开医嘱、开大处方、开人情方的。
⑷将不符合入院的病人入院治疗、增加病人住院时间,采用病人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资金支出的。
35、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应严格执行药品统一招标、配送的有关规定和价格。乡村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药品同质同价。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材料)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有国产的就不用(购)进口的;能用低廉的就不用(购)昂贵的;能用传统制剂的就不用新药制剂;能单用的就不联用;能不用的就不用。
十一、监督、审计
36、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检查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监督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及贫困农民家庭参合情况;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监督;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参合农民报销费用纠纷的仲裁工作;负责查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37、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乡镇合管办每月向县合管办报送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明细表,每季度张榜公布本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村卫生所每月公布一次本村门诊补偿情况。
38、县、乡镇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举报箱及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举报情况查证核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39、参合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向其追回已补偿的医疗费用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将本人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⑵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新型农合作医疗补偿基金的。
⑶因本人原因,不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费用不能补偿而无理取闹的。
⑷私自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或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作假的。
⑸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药品进行非法倒卖的。
⑹其他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40、县、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除追回所损失的资金外,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⑴对患者或家属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的。
⑵故意刁难、克扣患者或其家属,接受患者或其家属吃请、礼金或礼物的。
⑶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为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的。
⑷利用工作之便造假,造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
⑸对合作医疗工作监督管理不力,违规行为时常发生的
十二、其他事项
41、本实施意见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