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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时间:2022-10-31 16:56: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第1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思维方式;职业道德;培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认识到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积极探索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有效途径。高职学生毕业后要完全胜任工作和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就要不仅具有基本的专业技能,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高职院校要积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学生的职业化水平才能得到充分提高,学生才有可能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笔者基于对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的认识,试图探讨法律思维方式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方面的作用。

法律思维方式之辨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观察、分析和解决涉法性问题的思维方式。作为法律实践活动方式的观念形态,法律思维方式是伴随法律职业化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独特性思维定势和思维模式的固化和凝结。不同于经济思维方式偏重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政治思维方式偏重于不同利弊的权衡和道德思维方式偏重于善与恶的评价,法律思维方式则偏重于合法性的分析。作为法律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合法性强调要以法律为准绳来思考与处理涉法性问题,面对任何涉法性社会矛盾和纠纷,基本任务在于做出合法与非法的判断,并依照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分析为线索,最终做出权利安排和义务界定。合法性是对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最高抽象,把握了合法性,也就从根本上把法律思维方式与其他非法律思维方式区分开来。

现代社会的发展,使“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这一判断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法治的实现离不开一系列复杂的条件,如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完善、法律体系的健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等,也离不开全民法治观念的确立。“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尔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鉴于此,“法治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成为人们处理涉法性问题的基本思维方式,是法治得以真正实现的必要条件。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思维方式基础,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资质的内在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思维方式仅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独占。从思维主体的角度来说,法律思维方式大致可以分为狭义、中义和广义三个层次。狭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官的思维方式;中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广义的法律思维方式则是社会大众的思维方式。作为广义法律思维方式的思维主体,社会大众是遵从法律行为规范的一般社会成员,他们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未经专门职业训练而逐渐养成的一种法律价值观和法律判断力,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可见,法律思维方式既是专业的,又是大众的。法治的实现需要经专门职业化训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离不开未经专门职业化训练而具有一定法律思维能力的普通社会大众。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高等职业教育当前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应自觉培养高职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这既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职业道德与法律之互助共生

在现代社会,法律和道德共同构成两大基本的行为规范,两者共同为社会的有序运行保驾护航。在人心目中至高无上的法律,既是人们思考和认识法律问题的前提,又是人们思考和认识的对象。没有法律,也就无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什么是法律?按照法学理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由经济关系最终决定、按照善恶标准来评价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内容丰富,具体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良心、职业纪律、职业荣誉、职业作风等基本构成要素。职业化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任何职业活动都包含着复杂的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其发展也必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这样,职业道德规范也就应运而生。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发展的产物,它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自觉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履行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展现职业作风。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道德素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录用人才的必要条件之一。按职业道德标准行事,是各行业从业者应具备的一种最重要的职业素养。  作为职业生活的两种基本行为控制方式,法律和职业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助共生。一方面,遵纪守法常常构成社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道德是法律的灵魂,法律规范中的一些条文也是道德规范所要求的内容,从业者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法律是职业道德的重要载体,职业道德所提倡的内容会在一些法律规范中出现,同时,法律制裁的威力也有助于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当某一行为冲破了职业道德的底线,做出了严重危害他人、用人单位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为了维护用人单位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就要动用法律手段对这一行为进行强制制裁和惩罚。

法律思维方式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重要保障

尽管人们对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理解可能各有不同,但在基本范围内也存在着深刻的共识,敬业、诚信、公道、纪律等方面成为各行业职业道德的一般要求。高职院校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必须在敬业、诚信、公道、纪律等方面加大教育力度,积极探索提升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有效途径,努力促使学生形成契合职业化要求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行为。

按照一般德育理论,道德的培养是一个知、情、信、意、行相互作用的过程,“知”是基础,“行”是关键。这样,帮助高职学生深刻理解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含义,是培养其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由于职业道德与法律互助共生,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强制制裁和惩罚。因此,努力挖掘敬业、诚信、公道、纪律等的法律意义,必将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提供法律思维方式的保障。

敬业是一切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基础,也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前提。敬业就是要尊重、尊崇自己的职业岗位,以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做到尽职尽责,要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义务感。职业与责任如影随形,一个敬业的从业者,必须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其中包括道义责任,也包括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一方面,从业者要做好分内的事情,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则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履行职责,是敬业的具体体现,也是职业责任的本质要求。如果遇事临阵退逃,不仅谈不上敬业,还可能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甚至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

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是职场从业者的道德底线。诚信的本质内涵是尊重实情、有约必履、有诺必践、言行一致、赢得信任。在职业生活中,诚信要求从业者尊重事实、真诚不欺、讲求信用。其实,诚信也是我国现行法律的一个重要基本原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其适用范围广,对其他法律原则具有指导和统领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帝王规则”。显然,在诚信成为法律规范的时候,违反它所承受的将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罚。

第2篇

职业道德鲜明地表达了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反映职业、行业以至产业特殊利益的要求,因而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关系,加强职业、行业内部人员的认同感、凝聚力;另一方而,也可以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用来塑造本职业人员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职业道德对一从业人员的职业生涯具有重要的意义。

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职业群体美好形象、促进行业兴旺发达的内在要求,更是从业人员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和人生价值的必要前提。提高职业道德修养途径何在?笔者认为有学习、实践、内省、慎独等基本而又有效的途径。

学习是提高职业道德认识,树立职业道德信念的首要方法。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和事实学习,职业道德的理解、服从和内化是实现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因素。学习也包括虚心向别人学习,特别是向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品质的先进人物学习。只有联系具体职业活动的实际而学习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职业道德修养的内涵,才能更好地激发敬业精神,树立乐业态度,落实勤业行为。脱离实际、闭门思过式的修养是没有用处的。

实践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和方法。一个人如果不把职业道德意识付诸实践,他就难以在职业生活实践中表现出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只有把所学的道德知识、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运用到自己的职业实践中,去对照、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改正错误,才能逐步形成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人们职业道德的修养效果如何,是否符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也是只有回到职业生活的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

内省即对自己内心的省视,是一种自律心理,也是一种自我反省的精神。“吾日三省吾身”,内省过程是职业道德的内化过程。通过内省深刻反思自己待人接物的种种表现,不断进行自我批评,尽回忆往事改善自我行为,才能提升自我社会价值,达到自我完善。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哪些言行是符合职业道德,哪些言行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除了有外在的监督评价外,更需要反躬自问。

慎独是指一个人在自己独处、无人监督、易产生错误动机的情境中,坚持自觉地、谨慎地按照既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做事。慎独的核心是强调自觉性。慎独从根本上夯实一个人职业道德修养的基础。道德修养的根本点在于人们自觉自愿地为实现道德理想、履行道德义务而自我要求、自我克制、自我教育、自我反省、自我改造。慎独要求人们在道德修养的“隐”与“微”的地方下功夫,在职业活动中不管有没有人监督,不管是否引起遭受惩罚的后果,都要按照职业道德的规范做事。在职业道德修养上达到慎独境界,必须经过一个由不自觉到自觉,经过长期艰苦磨练的修养过程,需要扎扎实实培养职业道德意识和感情,在实践中锻炼职业道德意志,不断提高遵守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的自觉性。

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从自身的实际、行业的实际出发,结合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自觉修为,经过一系列道德境界的逐步提高,才能达到所追求的理想职业道德境界,为自己的完美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3篇

国开电大专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基于网络终结性考试(大作业)答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21年5月31日;为国开电大专科所有专业学员基于网络的终结性考试(大作业)网上考试特定制答案。

试题:如何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

答:社会主义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着力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方面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其外延由大到小,内涵由浅到深,共同构成一个完善的道德体系。具体而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具体内涵如下:

第一,社会公德。社会公德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公德是指与国家、民族、社会、组织、集体等有关的道德。社会公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社会层面,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进行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遵守社会公德,是对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第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通过公约、守则等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职业道德既是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也是行业对社会所担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第三,家庭美德。家庭美德主要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家庭美德属于家庭道德范畴,是指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家庭美德的规范既是调节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家庭与国家、社会、集体之间的行为准则,也是评价人们在恋爱、婚姻、家庭、邻里之间交往中的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第四,个人品德。个人品德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一个人在其道德行为整体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道德特点和倾向。个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因素构成,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第4篇

一、会计诚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职业分工的结果是在人们之间形成了不同的职业群体。不同的职业群体需要不同的职业能力,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服务于不同的职业对象,在不同的环境下活动,承担着不同的职业任务,遵循着不同的职业准则。会计职业是从事会计活动的管理职业,它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用数字反映经济活动始终,对于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生产情况、经济活动规律以及经济活动趋势等给予及时的反映和科学的预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会计师又提出更高的要求,既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也要满足政府、股东、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对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需要。

在会计行业,会计职业道德是最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所谓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企业利益相关者、以及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既是会计工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因为会计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会计工作,就有会计人员,就有会计职业,就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因此,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会计职业道德其实就是一个“诚信”的体现。

会计职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与金钱打交道,稍微有点私念、贪念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待会计工作。现代会计活动赋予了会计人员更高的使命:一是在经济活动中要利用会计信息,使相关方面进行科学正确的决策;二是利用会计信息有效配置经济资源,服务经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三是利用会计信息及时防范和预警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活动有序进行。要实现上述会计工作目标,关键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这就要求每一名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准则。“依法经营,合法纳税”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因此,作为与《会计法》配套的最重要的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职业要求,更是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底线。它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会计事务,处理会计关系,行使会计职权;必须如实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杜绝“假账”等虚假现象发生;对会计主体来说,各种资料的来源、计算方法和结论必须得到准确的反映,避免造成误导;必须全面、完整地收集和提供各种会计资料;必须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上述几方面是密切相关、缺一不可的,这是会计职业的基本准则。总之,政府和社会公众需要的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

(一)会计职业道德属于伦理标准的基本范畴

目前,对会计的伦理特性尚未形成共识。我们可以把会计的伦理特性界定为会计活动所具有的基本道义原则和会计活动所遵循的基本道德前提。从本质上看,会计的伦理性是从伦理角度对会计本质特征进行分析和把握,主要有以下两个基本前提:第一,人类社会的任何领域都有伦理道德,会计领域也是如此。第二,会计有多种多样的属性和前提。因此,会计的伦理属性和道德前提是至关重要的。在上述两个基本前提下,会计产生了独特伦理性和道德规范要求。会计的伦理范畴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社会伦理要求的普遍统一性与具体化个性之间的矛盾。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每个领域都存在共同适用的伦理道德标准。例如,古希腊城邦社会里,至善理念便自然地占据了古希腊道德哲学中心位置,古希腊人的道德哲学观崇尚自由而律己的理性自我训练。苏格拉底认为,人们应做他该做的事情,成为一名值得信任的社会成员。同时,在每个社会领域,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伦理性规范,也就是说,在社会共同的伦理准则下,每个社会领域都存在高于个人的具体伦理要求,这也是由经济社会的多样性和多元性所决定的。特定领域的具体伦理要求,体现了这一特征。在一定经济社会中,不同社会领域既遵循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共同伦理标准,又体现各自行业所特有的职业伦理规范。因此,作为特殊社会活动的会计活动也必然具有其自身特有的伦理标准和道德前提。

第二个问题是会计的伦理特性的永恒性与历史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伦理道德具有发展性和社会历史性。休谟和康德认为,道德秩序以某种方式产生于人类本质自身,产生于我们共同生活于这个社会的要求。人们善于约束自身,以至从本质上具有充分的动机引导我们去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对同一会计现象,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种族和国家的人,其是非观念是不尽相同的。虽然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国家的人所具有的会计伦理标准和价值观念各不相同,但这些差异并不排斥共性价值观念的客观存在。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人们对会计逐渐达成共识,认为会计要立信守法、要勤俭节约、要忠诚事业等。在某种意义上,会计在伦理基础上具有永恒性和共同性。

会计伦理基础的共同性和永恒性,源于会计的基本规范性。它与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伴相生。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会计伦理在内容和形式上尽管有所不同,但总是用自己特有形式体现会计的基本伦理规范,总是面对这些基本问题提出伦理性要求,逐渐达成共识发展成为一个共同伦理规范。会计的伦理性规范正是基于会计本质问题发展形成的伦理道德标准。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核心

会计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个分支,是会计领域中因会计活动引起的道德现象以及由此归纳出来的道德理论的总称。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都有起主导作用的核心内容,医务行业的“救死扶伤”,司法行业的“秉公执法”,教育行业的“为人师表”,而会计行业就是“诚实守信”,它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诸多内容中起主导作用的核心内容。我国自古就有“行非信,无以立”,孔子有过“民无信不立”的精辟论述。“诚实守信”既是会计界的职业信念和道德追求,又是检查和评价会计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平的基本准则。目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后经济危机时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犹为重要。

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诚实守信”4个字。所谓“诚实”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会计信息真实,即从定量角度准确、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二是会计工作务实,这个要求可以引导出许多具体的道德标准及行为规范。如工作作风的认真务实、工作质量的精益求精、技术方法的勇于开拓等。所谓“守信”,也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敢于说真话,要求会计职业人员应具备不畏权势、不为利诱的品质,胸怀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客观真实地记录相关经济事项,准确反映经营成果;二是勇于探究真理,会计的职责不仅仅是客观地反映会计事项,披露会计信息,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投资者、政府、管理层及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完整、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从业人员要坚持真理,敢于披露和纠正弄虚作假行为。换个角度看,“诚实”是指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的道德要求,而“守信”则是会计报告过程中的道德要求。从字面上看,“信”字还蕴含着会计信息社会化的意思。经济社会越发展,会计信息越重要。

第5篇

[关键词] 中外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师 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的,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从职业道德行为的角度,对审计主体的职业素质、品质、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业责任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一、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框架结构

本规范共有十一条。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职业纪律、职业态度、职业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一条说明了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即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从正面规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和第九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观念的基本要求: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独立”是审计职业基本观念,是审计这一职业的基础,不论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都必须遵守。这是由审计工作产生的背景所决定的。审计源于受托关系,它是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存在委托和受托责任关系,委托者为了检查受托者是否忠于职守而产生的。不难看出,审计人员既不能偏向委托人,也不能偏向受托人,否则就会出问题,这便是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了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纪律的基本要求:保密、诚信、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审计取证必须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配合,确保被审计单位不隐瞒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只有这样,审计人员才能做出恰当的审计结论。而要获得被审计单位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就必须诚实守信,替被审计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是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谨慎是一种警惕性,是人们处理事务的一种态度。审计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取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证据是审计结论的前提,必须有一定的数量的保证,否则取得的证据不具有代表性,无法做出恰当的结论。当然,谨慎地取证并不是意味着证据越多越好,取证毕竟需要花费一定人力、物力,我们必须“合理使用职业判断”,以减少不必要的取证成本,这也是现代审计的基本思想。

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是对审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应当接受后续教育等。内部审计人员入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背景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入职后还必须接受后续教育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除了专业能力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妥善处理好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人际交往能力,是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人际交往能力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国际审计准则中关于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理事会在2000年6月通过的新道德准则包括原则和行为规则两部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的标准:

第一方面为诚实。这是内部审计师建立信用,保持其判断的可靠度的基础。

第二方面为客观。指出内审师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的活动或过程的信息中,应展示其最大限度的 职业客观性。在其做出判断的过程中,不受其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环境做出公正的评价。

第三方面为保密。内部审计师尊重其收到的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除非是在合法或有职责的情况下,否则没有适当授权不披露信息。

第四方面为能力。内部审计师在工作中应具备并使用在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三、中外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比较

比较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可以发现其既存在着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对内部审计人员从独立、客观、保密和执业能力上做了相关的规定,但在有些内容上则存在差异,且要求也各不相同,如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办相应提出审计师应当持续地提高其服务的熟练程度、效率和质量,未明确达到上述要求应采取哪些具体方式。从该方面看,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更加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而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更重视结果而非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将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作为专业胜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正式提出来,并在后来颁布的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中,以更具可操作性的形式完善起来,这象征着我国内审现在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注重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管理当局的人际协调关系。而国际内部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并未明确提出该方面要求,而是在其实务准则中,将人际交往能力以十分具体的形式规定出来(红皮书:1200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职业审慎),突出了重视内部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认为这是发挥内部审计师“高参”和“助手”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之一。相对而言,我国在内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中条文形式的规定,更彰显对内审人员人际交往能力的重视程度。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第6篇

我们常说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它既是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会计职业道德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会计人员,就会有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作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越来越被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但同时,会计人员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直接关系。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

(一)违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但是有的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原则,丧失立场,在会计工作中,任意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随意改变费用和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随意调整利润的方法和分配方法等,更有一些会计人员直接参与伪造虚假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不熟悉法规,遵纪守法意识淡薄。不少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没有认真关注和学习会计法规,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不能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也日益转淡,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根本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要领,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扭曲。

(三)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拖拉、频于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贫乏,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不够,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帐不符合规范,常出现帐簿混乱、报表挤数的现象。

(四)内控建设执行不力。近年来,财政部致力于内部控制建设,先后了多项具体控制规范,在财政部的引导、推动下,国企确实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定,相继制定、完善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内部控制制度再完善,由于执行不力而受到会计人员的冷落。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加大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力度。系统传播及阐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营造出浓烈的氛围,给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带来最大限度地的影响,使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会计人员的思想深处,以便改善认知标准,确立符合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会计人员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道德理念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环境,只有在优良的社会环境,才能够使会计人员陶冶道德情操,提高道德修养,因此要通过创造和利用社会生活条件,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条件,利用社会一切有利资源来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二)自省自律,树立榜样示范。会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会计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水准,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坚持不懈地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调整,对自己的思想品质和思想意识方面进行自我教育锻炼和自我提升改造,不断地提高觉悟和修养。另一方面,树立榜样示范,通过宣传先进典型来影响会计领域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会计岗位中选择同龄人中的先进典型进行立体示范,并组织先进典型现身说法、传授经验,在榜样示范中,要在开发与挖掘中正确把握好新、老典型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法制建设,健全内控体制。现今阶段,会计领域的基本大法是《新会计法》,将《新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紧密贯彻结合起来,这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需要。因此,既要运用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的行为进行管制和约束,又要运用道德规范对会计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和启迪,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更好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做到按章办事,从而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第7篇

论文摘要:在幼儿教师道德建设中,职业道德规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位,是我国幼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成为制约幼儿教师道德建设的瓶颈。从我国幼教的实际情况出发,尝试性地提出八条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法守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尊重幼儿,热爱幼儿;严谨治学,锐意创新;团结协作,取长补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拒腐防变,廉洁从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全部教育过程的起始阶段。当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从而对幼儿教育给与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广大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成为一个社会共同瞩目的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职业活动时所应遵循的共同行为准则,是评价教师行为善恶的具体标准。在幼儿教师道德建设中,职业道德规范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统一师德规范缺位是我国幼教领域存在的

突出问题目前,国家制定并颁布了统一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尚未制定出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做出了本地区、本部门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极不统一,其内容也不尽科学,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识片面,许多与幼儿教师职业紧密相联的道德要求没有被反映出来;②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定位不准,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反映的是幼儿教师岗位职责或社会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并非职业道德;③主题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内容分类不尽科学,甚至存在逻辑错误;④部分内容陈旧过时;⑤表述形式不规范、不简洁,因而不便记忆、不够实用。

当前,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位,是我国幼教领域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统一师德规范缺位是制约幼儿教师道德建设的瓶颈

(一)统一师德规范缺位导致幼儿教师职业活动无所遵循

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位,意味着幼儿教师的职业活动无所遵循,这必然给幼儿教师道德建设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消极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乘虚而人,在幼儿教师中压制创新精神,助长不良学风,异化师幼关系,影响团结协作;第二,功利思想和拜金主义大肆蔓延,在幼儿教师中涣散敬业精神,导致腐败现象,败坏师表形象,滋生自由主义;第三,应试教育的错误观念大行其道,造成人们价值观念的混乱,致使幼儿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无所适从,导致幼儿教师道德建设误人歧途。

(二)统一师德规范缺位导致幼儿教师道德评价标准不一

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位,意味着幼儿教师道德评价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由于善恶标准混乱,评价结论不一,使作为评价对象的幼儿教师常常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导致幼儿教育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和矛盾。诸如:幼儿教育应该以知识传授为主还是以素质培育为主?幼儿教师应该主要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还是保育者的角色?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评价应依据什么标准?幼儿家长对教师的各种赞扬或指责是否公道合理?教育单位对教师的评价与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经常发生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二者孰对孰错?......这一系列的困惑和矛盾都函待解决。

因此,统一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位,成为制约幼儿教师道德建设步人规范化道路的瓶颈。

三、制定统一师德规范是加强幼儿教师道德建设的关键

针对目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缺位,幼儿教师道德评价标准不一的状况,笔者从我国目前幼教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广泛考察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幼儿园教育纲要》的精神,参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多家单位制定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尝试性地提出如下八条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供协策部门参考。

(一)学法守法,依法执教

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指幼儿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学法守法、依法执教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活动的先决条件。其基本要求是:自觉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爱岗敬业,保教并重

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指幼儿教师要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把全部心血和精力投入到幼教事业中。爱岗敬业、保教并重是幼儿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基础。其基本要求是:对教育事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教育,热爱岗位;尽职尽责,保教并重;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牢固树立保教并重的教育理念,努力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三)尊重幼儿,热爱幼儿

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指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时时处处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爱护幼儿。尊重幼儿、热爱幼儿是幼儿教师职业情感的集中体现。其基本要求是:全面了解幼儿,关心爱护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幼儿严格要求,循循善诱;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锐意创新

严谨治学、锐意创新是指幼儿教师在研究学问、钻研业务、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要严肃谨慎,一丝不苟;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勇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见解,创造新经验,做到推陈出新。严谨治学、锐意创渐反映了幼儿教师探求科学真理的端正态度。其基本要求是:学习知识自觉主动,孜孜不倦;教学工作亚格认真,一丝不苟;钻研业务刻苦勤奋,持之以恒;对待问题谦虚谨慎,不耻下问;及时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探索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五)团结协作,取长补短

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同事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团结协作、取长补短是教育事业的内在要求。其基本要求是: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幼儿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和谐园风。

(六)尊重家长,热情服务

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指幼儿教师要尊重幼儿家长,热情为家长服务,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尊重家长、热情服务是做好幼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基本要求是:尊重幼儿家长,对所有家长一视同仁,不训斥、指责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强化服务意识,时时处处设身处地为家长着想,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七)拒腐防变,廉洁从教

拒腐防变、廉洁从教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事业与利益的关系,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拒腐防变、廉洁从教是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教师的职业理想对教师提出的特殊要求。其基本要求是:培养高尚人格,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牟取私利,为幼儿做出表率,达到身教与言教的统一。

(八)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第8篇

一、国内外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状况综述

(一)国内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状况1.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方面。20世纪初我国开始实施大学法学教育。始建于1912年朝阳大学与1915年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大学法学教育方面非常著名。在始建的初期,我们已经初步认识到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当时东吴大学法学院的资深教授孙晓楼、燕树棠等等相关的法学学者已经在该方面进行了一些有价值的论述。孙晓楼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被誉为中国“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的专著《法律教育》中就明确指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一定的法律学问,这样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一定的社会常识,才可以合时宜的运用法律;一定要具有法律道德,才可以有资格来执行法律”;“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成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之外,再具备高尚的法律道德”,“因为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的人,那么该人的学问或技术愈高,就愈会危害社会。学法律的人没有人格或道德,那么他的法学愈精,愈会玩弄法律,从而作奸犯科。”但是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一直与法律职业脱离,走着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的学科化、学院化的自我发展道路,且只注重知识本身的掌握和考核,导致法学教育的功利化,忽视了法律人的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造成当前的法学教育严重与社会需求脱节。2.课程设置方面。近十几年,虽说法学教育发展迅速,在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大概600多所,有30多万人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但是我们研究发现大学的法学课程设置情况来看,在我国统一的法学本科必修课程中没有设置法律职业道德这门课程。近几年,有一些高校的法学院逐步开设了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设立了2个学分的“法律职业行为规则”课程,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对单方交流、利益冲突、广告与劝诱、回避、保密、诉讼宣传等法律行为进行教学,帮助本科学生重点掌握正确的职业活动,有效认识法律职业行为的重要性,提高法律学生公正意识,为培养合格的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从业人员服务,保证司法和执法的公正严明。”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专业开设了“法律伦理”这门选修课,共36个课时,2个学分。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是一个长期以往的道德沉淀问题,而不是课堂讲授职业道德知识的问题。通过如此单薄的课程讲授,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并非能取得实际效能。3.教材编写方面。人们一直非常关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这个话题,也有很多学着发表了很多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如李建华、曹刚等主编,《法律伦理学》,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王进喜等主编《律师职业行为规则概论》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李本森主编《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和《法律职业伦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等诸多教材。这些教材都主要阐述法律职业道德的一般理论和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的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基本内容,主要涵盖了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基本范畴、基本规则、基本原则、学科体系、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法律职业责任等,对法律职业道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但是,仅仅通过教材内容的讲授,想要实现和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素质,使他们树立崇高的法治理想,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追求似乎还不太现实,也不太奏效。4.法律规范方面。我国这些年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建设方面制定了很多相应的规范。除《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之外,还有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0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共计50条,准则里面的这句要内容包含如何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性、保持法律从业人员清正廉洁、加强法律从业人员自身道德修养、法律从业人员要遵守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等;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2年3月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规范里面主要要求作为检察官必须做到公正、严明、廉洁、忠诚、守信;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在2004年3月通过《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在第二章特别规定律师的职业道德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接受法学教育的大学生来讲更多的只是一种规范本身的了解和掌握,并不能有效的内化为自身的修养。我们必须通过实践性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

(二)国外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现状国外法学教育最显著的目标就是,在校期间学校要时刻对学生的法律职业修养进行培养,教会学生如何拥有一个法律职业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强化学生法律至上思想。相比较而言,美、英、德等国家非常看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英国法律职业在各国中形成最早,它具有成熟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并具有一定特色。爱德华一世在1275年颁布了《威斯敏斯特一号法规》,首次提出了对职业律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在规定中指出,“执业于国王法庭的辩护律师若犯欺诈或共谋罪,将受到监禁1年零1天、永久剥夺从业资格的惩罚”。这项规定算是全世界最早的法律伦理规范。英国律师会馆是培养法律人的摇篮,律师会馆推行学徒制与导师制相结合,这种法律教育培养模式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的教育方式对法律人职业伦理进行教育培养,学徒们可以与作为资深律师的导师在这里共同学习和生活。通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直接教育,学生可以在知识上受到导师的启发,学生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英国这样形式的教育培养方式在世界是具有一定的影响性,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地现在仍然存在这种传统培养方式。美国属于世界上法律职业非常发达和具有影响了的国家,在美国关于法律教育主要是通过他们大学的法学院进行的,他们的法学院被当地人认为是塑造整个国家、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美国法学院早在19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设了关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这些课程主要有著名的法官或律师担任主讲。在1974年美国律师协会强制性要求所有的法学院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职责和责任的模拟形式教育,各州在律师协会的准入考试中也增加了关于道德考试的这项科目,使没过各法学院设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为必修的主要课程之一。美国还有专门设立了律师职业道德考试科目,美国大部分州在法学院毕业后获得律师资格之前,需要通过律师职业道德专业考试才允许其从事法律工作。

二、法律职业道德品格养成在法学教育中的主要途径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属于态度方面或情感方面的教育模式。传统的教育授课方法主要是对知识方面进行教学,而在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课程之中,由于道德教育偏于伦理方面的教学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很难进行道德方面传授,情感教学现在很难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场”,因此职业道德教育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达不到预想的效果。然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是死记硬背就能记住的,这些内容需要学生认真深刻的进行理解,从而了解法律职业的真正精神和理念,这样对于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提供帮助。学生可以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在工作中出现情况的时候做到以善意理解、准确判断、理性处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教师需要在教学中寻求不同角色让学生扮演的实践教学方法来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核,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道德认知内化成为道德判断和处事能力,并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格。

(一)建立法科学生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法律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忠诚、公正、廉洁、保守秘密、遵守司法礼仪等。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充分反应出一个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人必然要求是一个品行良好的人。一个人的品德是在学习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且具有固态化。我们对在校学习的法科学生实行品德不良行为记录淘汰制,有利于对存在不良法律职业道德倾向的人进行初步淘汰,以免道德不良的人进入法律职业队伍。品德不良行为记录可以采用双模块制,即专业学习记录模块和生活纪律记录模块。专业学习记录模块指在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通过任课教师考核学生的品德行为,并对不良行为做出的记录。如:撒谎,欺瞒老师、长期旷课、对错误行为不思悔改,对学习弄虚作假等等不良行为。生活纪律记录模块指由校方记录的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对校纪校规的违反记录。如:打架、考试作弊、小偷小摸、生活作风不良等。品德表现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A是优秀,B是良好,C是合格,D是不合格。学生的最终综合评价成绩由品德表现分和学习成绩两部分构成,并且品德不良行为记录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将其从法学专业中淘汰,不让其进入法律职业系统。正如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的那句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因此,我们的法学教育不但要培养法律精英,而且要淘汰品德狂徒,为法律职业队伍的建设培养德、智双优的法律人才。

(二)设立大学生法庭大学生法庭是大学生自治组织,其职能定位只限于调节学生之间的人际冲突及纠纷,辅助学校处理学生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提倡学生自治、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培养和践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并可辅助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与执行。至于纠纷的解决途径,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即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选择在大学生法庭处理相关纠纷。首先,大学生法庭能够给法律专业的学生们提供锻炼的舞台,教师通过模拟法庭培养“法庭组成人员”的分析与判断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帮助学生在课程中提高综合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其次,在校园中的大学生法庭相当于一个普法阵地,我们可以通过学生违纪违规的一些事件进行审理、判决,在学生中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向每一位学生宣传法治精神,增强学生在校期间对于法律的忠诚、以及无私奉献精神的传递。再次,大学生法庭有利于把纸面上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践中的外化行为,把对法律的信仰与遵从,时时刻刻体现在学生的一言一行,体现在学生从事法庭相关工作的方方面面。最后,大学生法庭的“准法律人”在校园的“小社会”中体会了立场的中立性、调解或“裁决”的公平性对纠纷或事件解决的重大影响,从而加强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化性理解与认同。

(三)改革现有的法律实践教学当前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主要模拟审判、案例讨论及法律诊所和实习等。模拟审判很容易因缺乏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律职业者的指导而走向形式,完全成为学生之间的虚拟练习而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诊所式法律教育其实只是一门将传统的课堂教学与真实案件进行科学合理的结合,在教师的指导与监督之下,学生能够亲自参加案件处理的教学课程。”实习几乎是各高校法学本科都会采取的实践教学,但其实际效果也不理想,基本是流于形式。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为学生提供真正的实践场所,加强与法律职业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让优秀的法律职业者参与到法学实践教育中来。如模拟审判可以聘请具有丰富审判实务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法官来做指导,通过自身的素养来影响学生,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在模拟审判中,会对模拟审判的教学质量带来一定的保障和提高。诊所式课程不同于以往的一般性实习课,他主要采用的是全新的教学观念开展教育的方式:该方式主要以学生为主,教师在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实战环境,有效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教师在课程中引导学生认真思考社会、法律、事实、职业道德等问题。通过它以教育学生在课程中如何以实践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如何像一名律师那样思维来思考问题。在实习教学方面,法学类院校应当做好与教学实践基地的签约挂牌等协议,安排实习指导教师,使实习生能在实习过程中真正学到实务经验和提升职业道德素养,而不是流于形式。

综上所述,法律实践性教学能够为学生提供法律技能训练实战机会外,还要为学生提供“情感场”进行情感培养。通过学生对道德情感的体验使他们从内心去认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从而正确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激发学生对法律职业的使命感、自豪感、神圣感,让学生在大学学习过程中形成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品质。

作者:张华何君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第9篇

【摘 要】图书馆员的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与图书馆工作职业特点相结合的特殊行为规范,是职业道德在图书馆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其基本原则是: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全心全意地为读者服务。图书馆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育职能、情报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切实加强高校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明确职业责任,严格职业纪律尤为重要。因传统图书馆正在向自动管理集成化,信息网络化、馆藏数字化方向发展,图书馆职业道德内容相应地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为此,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关键词】图书馆职业道德;重要性;建设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图书馆员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图书馆工作的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以一定的思想、感情、态度、作风和行为方式完成本职工作,体现出来的是相应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技能、敬业奉献与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精神,并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补充新的内容。

1 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时代特征

一般而言,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较稳定,其历史继承性也较显著。但是,图书馆职业道德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研究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变迁,把握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时代特征,有助于加深对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理解与认识,有利于进行图书馆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图书馆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①图书馆系统形成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图书馆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它与图书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必然反映出以文献服务为手段、在满足读者对知识与信息需求的过程中所需求的各种道德规范。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图书馆事业,任劳任怨,甘为人梯的职业要求规范;关心和尊重读者,尽最大可能满足读者需求,语言文明、礼貌待客等服务规范;爱护文献,认真做好文献的有序化工作,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益的行业规范;谦虚谨慎,对同志热情,有豁达谅解的品性,认真负责的态度,同心协力等内容,而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核心。②图书馆职业道德有自己相对的体系。图书馆职业道德是调整图书馆工作人员与读者、图书馆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理念,它既是对图书馆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规定,也是图书馆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的约束,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同时也具有图书馆职业道德的个别特征,即专业性、示范性、兼容性。③图书馆职业道德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图书馆作为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产物,一方面因适应着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需要而生存;另一方面又为更好地适应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需要而不断地向前发展。 图书馆职业道德内涵伴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而出现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突出地体现为四个方面的互动,即图书馆职业道德与职能转变的互动、与作风转变互动、与内容转变互动和与方法转变互动。图书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形成与职业道德内容的变化,可以说主要是着眼于图书馆职业道德外在形式的变化,但是这一变化并不是只有形式的意义,它是职业道德内在矛盾以及其性质发生变化的一种外在表现。

2 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灵魂

每种职业都担负着特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从而形成了特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中国图书馆学会第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对图书馆工作者的行为做出了具体规范,如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忱便捷 、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爱护文献资源,规范职业传播 等,其中,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核心。为读者服务宗旨体现了图书馆工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体现了图书馆工作者与读者的利益关系,这也是一种新的道德关系与新的道德境界。为读者服务是一种新的劳动态度,是履行图书馆职责的精神动力,成为衡量图书馆职业行为善恶是非的最高标准。为读者服务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得到了体现,同时也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图书馆职业道德规范指导图书馆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职业道德的根本特征,它是网络时代图书馆职业道德的灵魂。

3 网络时代图书馆职业道德建构的途径

①完善图书馆职业道德理论建设正确、完善、系统而富有生命力的图书馆职业道德理论能正确地指导图书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促使职业道德生活呈现出好的局面。②汲取中华优秀传统的道德文化资源。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中有历代儒家代表人物提出的道德观念,世代沿袭的民族道德和逐渐形成的职业道德。今天,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中值得继承发扬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图书馆职业道德建构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首先,倡导道德自觉的人格美。其次,重视敬业精神。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③关注图书馆工作者责任心培养。责任心是指图书馆工作者对于其所从事的图书馆事业要有一定的责任心,要有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要能够充分理解、正确执行职业规则,这些规则通常表现为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程序等。④加强图书馆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有选择性的道德传递过程,是受教育者个体通过特定的道德环境,根据自己的体验去掌握已形成的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者的预期目的的过程。所以要注重道德灌输与道德渗透的有机结合,使职业道德教育长抓不衰。⑤强化图书馆职业技能训练。在新的网络环境下,为读者服务将产生电子化、社会化、个人化、现代化、精品化、智能化等特征。因此,端正道德价值导向,唤起图书馆工作者理智的觉醒,努力提高科学知识水平和运用自己的理智去探索、去创造;努力增强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善于劳动的技能等,都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大力加强馆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馆员的道德观念。更重要的是如何发挥知识喷泉的作用,要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还要在改革中不断摸索经验,敢于开拓、敢于创新,使图书馆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10篇

一、职业道德的内涵

现代职业教育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教育类型1。 培养合格的高素质职业人才是职业院校的使命。而职业道德素养是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最基本体现。

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即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它通过公约、守则、誓言、承诺、标语、口号等形式对职业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规范。职业道德既是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又是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2。培养合格的职业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必不可少。

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道德是高级技能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贯彻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不仅要注重对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养,而且还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1.职业道德素养是合格的职业人才的基本要求

对企业用人需要的调查结果显示,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是企业挑选人才时首选条件。除此之外,受企业欢迎的员工所具备的基本素质还包括:道德品行好,较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潜能,善于沟通,合群,自我了解,适应性强等等。一般来说,人的智力相差不会太大,工作成效的高低往往取决于对工作的负责态度,勇于承担任务的精神。在工作中遇到挫折仍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员工,其成效必然较高,并因此受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倚重和信赖。因此,企业最看重的往往是员工的综合职业道德素养,而非工作技能和水平。

2.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市场经济与职业道德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或者说如果没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职业操守,就不会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由此带来的经济发展。”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选人用人都把道德素质作为首选。市场经济带有趋利性、盲目性,其负面效应会引发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近年来,部分企业个人缺失职业道德操守,不择手段追求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因此,高职院校只有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高级技能人才。

3.职业道德教育决定着学生的职业道德行为养成

  职业教育是将学生从一名学子向一名技能人才转变的过程,在此期间,如能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引导,将有益于学生的职业道德行为养成,进而为未来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打下基础;反之,如果不能把握时机,则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将来的就业质量,甚至影响学生的职业生涯以及一生的幸福。

三、高职院校职业道德的现状

1.对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够

目前高校普遍不重视职业道德教育,而一味地追求技能以提高就业率。学校往往认为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与专业技能直接相关,因此学校更多关注开展的专业课程是否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和企业所需要的毕业生,从而忽略了毕业生的职业道德素养是否也符合社会和企业对劳动力质量的要求。

2.教育方式多为纸上谈兵,课堂教学照本宣科,缺乏针对性

职业道德教育可分为一般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两个层次。目前,职业院校所开展的大多为一般职业道德教育,也就是从业人员普遍遵循的共同职业道德要求。而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该行业从业人员所应该具有的行业规范则往往被忽略。这种现象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道德教育现在更多的表现为课堂教学的模式。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当前学校与企业缺乏联系,使得职业道德教育缺乏针对性,不能涉及到企业对从业者的真正要求。

四、几点思考与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4 因此,高职院校应当转变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优先”的办学理念,充分认识职业道德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把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积极营造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浓厚氛围。

2.完善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体系,充实职业道德教育内容

高职院校应该不断完善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体系,除了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外,还应该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设相关的职业道德课程。例如,针对师范专业学生开设“教师职业道德”课程,针对医学专业学生开设“医生职业道德”课程。通过这些课程,对学生进行职业理想、职业信念、职业态度、职业情操、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的系统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自己在未来职业生涯中承担的社会责任。

3.专业课教学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实现“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

“道德教育是一个需要多学科共同研究的领域,仅仅通过这一门学科来探讨这一领域既是有限的,也是危险的。”所以,职业道德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德育课程来完成,必须进行跨学科、多维度的理论融合,必须依靠多门课程的合力来推动。高职院校开设的课程大多为专业课,专业课程也包含职业道德的内容。实践证明,以专业知识为依托的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充实、生动、形象,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更受学生欢迎。在专业课教学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与本专业相对应的职业道德规范。所以,专业课教师应结合专业课教学内容给学生详细介绍本专业的职业规范、职业纪律、职业禁忌等,帮助学生详细了解本专业特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专业课教学“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第11篇

关键词:学生 思想道德 教育 措施

引言

大力推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但目前,全国大多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招生持续滑坡,生源素质下降,规模开始萎缩等。在这种形势下,中等职业教育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更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

1.在德育教育中突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

我国历来重视德育,但在长期的德育实践中,德育的效果不甚理想。笔者认为,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颁布多年,技工院校德育应当坚定不移地继续突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这根红线,为学生基本道德规范的形成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要增强德育的教化功能,借助理性思维的力量,让代表先进文化的道德思想和道德意识在学生心中生根、开花、结果,从而自觉抵制腐朽、颓废的思想侵蚀。在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中,最重要的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润物无声,强化自律意识。让基本道德规范真正深入到每个学生的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把培养技工院校学生的道德自律意识作为德育的基本点和重点,使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真正成为每一个学生内在的道德观念和道德理想,从而自觉抵制腐朽,明辨是非,正确选择人生目标、价值观念、就业观念和人生道路。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技工院校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是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因为它关系到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

2.1加强对新生的职业道德教育

针对刚入学的新生,学校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1)组织学生参观学校专业设备,观摩高年级学生的技能操作课、技能竞赛和作品;(2)组织新生到相关企业参观,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和职业要求;(3)由专业教师介绍专业发展前景和专业技术要求;(4)开展小制作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5)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作报告,激发新生学习的积极性;(6)组织各班召开“我爱我的专业”、“我们同样可以成才”的主题班会等。

2.2以职业道德课为主渠道

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职业道德课的教学,使学生从理论上明确应该怎样做、为什么这样做的道理,从而加深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理论、原则和规范的理解。通过请企业领导、成功人士作报告及到企业进行社会调查,使学生明确职业道德对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

2.3在就业指导课中贯穿职业道德教育

在就业指导课中,强调对职业意义的认识,使学生懂得职业并非仅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它更是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施展个人聪明智慧的岗位。只有懂得了职业的崇高、伟大和必不可少,才能对职业由衷地产生敬仰、挚爱、忠贞之情。这些积极的思想感情是学生形成正确职业观的基础。开展“虚拟应聘”,促进学生主动地探索和学习求职技巧,完善自我,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水平。

3.注重学校教育,加强学生的自身能力

技校的德育工作长期忽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没有正确的发挥教育指引能力,只重视着教育的社会取向价值,忽略了学生的自身个性的发展和独立人格的完善。为了更好的完善学生的自我认识,教师要做好表率,教师只有做到以德修身、治教、育人,才可能培养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学生。学校要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构建以责任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目标体系,将师德、科研、教学三方面结合,促使教师在注重教学质量的同时关注自身道德修养与自我责任意识。教师自我责任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学生潜移默化的追随,从而使学生正确的看待自我的责任。真正有效的思想政治课教学,就是把学生当做活生生的人,在促进其全面发展的大目标下设计和创造性的进行思想政治课教学,让学生在近似生活的教学中体验美好,感受成功。并培养学生积极的人格,增强其自我教育的能力,才能改变思想政治课的现状,收到思想政治课的长效和实效。并形成学生良好的态度,科学的价值判断,丰富的思想认知体系。另一方面,学校要在灌输教育的同时多一些责任教育,让学生体会到艰难,使他们在不断磨练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自立、自强的精神,明确自我人生价值和目标,最终达到自我实现。

4.重视社会实践,提高学生责任能力

自我责任意识不仅是一个主观范畴,也是一个实践范畴,它必须通过实践来强化,实践是培养学生自我责任意识的熔炉。社会实践为学生提供了了解社会现状、了解民生发展、锻炼和培养自己的独立能力的平台,在参与实践活动中能够产生和深化对应承担责任的认识,才能形成履行责任的行为,体验履行责任的亲身感受。

5.与实训实习相结合

技工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既掌握专业技术理论,又掌握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理论知识主要来自于书本的学习和老师的传授,专业技能的掌握则完全要通过实践训练、实际生产过程的岗位实习和老师的示范与指导。在掌握和提高技能的训练过程中,也要融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劳动纪律观念、吃苦耐劳精神、尊重服从意识、精益求精意识、团队意识、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等。这样,在其技能水平和道德素质同步提高的基础上,职业能力、职业适应能力、职业竞争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也相应得到锻炼和提高。责任教育的实施是各校德育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发展,勇于探索和实践,逐渐丰富和完善学生责任教育体系,才能真实有效的促进学生的责任教育,推进技工学校德育的整体进程。总之,如何使学生自我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使他们将自身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一种信念和情感,升华为主人翁责任感,这也是当前技工院校学生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和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总之,德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具有渐进性,反复性,复杂性和曲折性。只有我们充分认识技校学生德育教育的特点,以饱满的信心、耐心、爱心和恒心,结合不同形势下的不同德育现状,常抓不懈,讲求实效才能真正闯出一条中职德育工作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专业性 师德 建设

一、目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是人们从事某一职业最基本的条件。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简称师德。教师职业道德是对教师整个群体普遍性要求,是对教师群体的一种约束。

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具有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数毕竟占多数,是教师队伍的主流,并且不断涌现出优秀教师,连续两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中,就有中小学老师,他们师德高尚,堪称典范。但是,也有一些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表现有失规范要求。本课题所做的一个西安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现状及生存状态问卷调查显示:希望变换职业的教师人数占25.99%;投入职业精力90%―70%的教师占44.05%,投入职业精力70%―50%的教师占6.17%,投入更少职业精力的教师占1.32%;以教师职业为谋生手段的教师人数占5.73%;偏爱优生、忽略差生教师占9.25%;不喜欢这个职业的教师占4.41%;对于体罚学生行为认为很有必要教师占7.93%,认为没必要的教师占43.61%,视情况而定的教师占48.46%;在压力下不能坚持职业操守的教师占4.85%,在压力下不一定能坚持职业操守的教师占12.78%; 6.61%的教师持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对待工作;认为讽刺挖苦学生是一种必要教育手段的教师占3.52%,生气时难免出现讽刺挖苦学生的情况、这是情有可原的教师占3.52%。

广西中小学教师师德现状调查显示,45%的教师认为“每一门课、每堂课都贯穿思想教育是非常困难的”。“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每一门课,每一堂课,都具有教育的因素,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教书育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些中小学教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存有不正确的认识,一些教师的行为有违于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师德建设工作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的影响

1.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理想化,影响教师职业道德的践行。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道德教化在先的国家,很重视培育公民道德伦理素养,教师又是培养中国精英人才的职业,自然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很高。其结果造成社会对教师的职业要求由理想化走向神圣化。公众心目中的教师总是:呕心沥血,起早贪黑、废寝忘食,并为此忘却了自我、家庭和个人健康。教师职业是“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样的教师才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这种思维定势,作为对教师职业神圣性的褒奖,作为教师个人道德追求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以此作为对每一位师的道德要求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要求,如果教师们都只求付出,不求索取,教师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从何而谈。教师职业道德的崇高境界,恰恰忽略了教师作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和生活幸福感的追求。

所以,现有的教师职业规范中的有些内容已经成为教师沉重的精神压力,给教师带来了焦虑感,和对职业道德追求的无望感。其结果使许多人对这个职业望而生畏,影响社会公众对教师职业的选择,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度以及对教育事业的投入精力,进而影响教育质量。所以,需要对教师职业道德重新进理性思考。

2.较高社会期望与较低社会地位的落差,影响了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表现。

教师群体是一个文化素养较高的群体,职业历练了他们有思想、有个性,有创造力,不断追求自我理想的实现,自我的价值体现。但是,社会收入制度,分配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怪现象依然存在。许多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收入与许多行业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中小学教师的福利待遇也偏低,在住房、子女就业、福利待遇等方面都有一定局限性。

这种情形之下,不少教师受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的影响,不愿意承担默默无闻地教书育人的角色,不甘心成为“蜡烛”、“铺路石”这样的角色,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存状态与社会对他们的职业要求以及为取得这一职业资格所付出的代价极不相称,希望社会能更多的重视其自我价值的实现。每个教师的价值体系和职业理想追求各不相同,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与素养也就千差万别,良莠不齐。

3.现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的局限性。

现有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笼统、模糊、抽象,难于在实践中操作。例如,师德规范中规定,教师要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可是具体怎么做是达到了这个要求呢,没有具体说明。而美国全国教育学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当学生的学习、健康及安全受到危害时,教师应为保护学生做出恰当努力。美国的这个规定就更具体和切合实际。我国的师德中教师关爱学生的要求是尊重学生人格,怎么做是尊重学生的人格,没有说明,美国教师职业道德中就说明,教师对学生的尊重表现在:在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不应无理限制学生的独立行动,不应该无理阻止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应故意隐瞒或歪曲有关学生进步的主题内容。

由于师德内容的空洞虚无,这些条款不够清晰,缺乏条理化,没有建立起不同行为冲突时的优先顺序,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使得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评价难以进行,也影响到教师行为表现。

(二)教师职业压力过大造成了教师行为失范

根据新浪教育频道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2005年中国教师职业压力和心理健康调查”显示,80%的被调查教师压力大、近40%的被调查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另有资料显示:有30.2%的教师认为教学任务繁重,有25.3%的教师认为科研任务繁重。

现在社会流行一句话:“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于是,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是教师的责任,孩子不爱学习是教师的责任,学生道德水平下降也是教师的责任。现在家庭教育非常重视智育,忽视德育,把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推给了学校一方。社会的苛求对教师造成越来越大的压力。为了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有些老师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讽刺挖苦、恶语相向,有些老师歧视差生,有些老师体罚和殴打差生,出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现象。

中小学教师教学任务重,工作时间长,新课程改革之下,教师也要不断学习进步,教师聘任制的实施,教师岗位竞争加剧,导致教师人人自危,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教师都忙于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忽略了对自己职业道德的培育与提高。有些教师在重重重压之下,出现职业倦怠,出现职业道德行为失范。

(三)教育管理制度的影响

虽然素质教育已实施多年,但现有的中小学依然是应试教育为主,以升学率的高低评价学校、以学生的成绩好坏决定教师个人的晋升与奖励。许多地方的教育管理部门将学校统考成绩排名向社会公布,有的学校将教师和班级成绩排名在校内公示,作为激励教师进取的手段。这种外在的强大的功利性评价与管理,导致教师内驱力扭曲,只看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忽略了自己的社会职责――教书育人,忽视了自己职业道德要求。

三、构建教师职业道德的对策

(一)以专业的角度,重新审视教师职业,建立多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职业道德内容要有层次性。

职业道德标准多元化,代表了不同企业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既要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学生利益等角度出发制度,也要考虑从事教师这一行业人员的需求、感受与利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应该是既维护这个行业的社会效益,又有利于从业人员的可持续性发展。

目前师德建设中,过度关注师德的最高要求,忽视了对师德底线的规定。所以,教师职业道德内容,既要考虑崇高理想,又要考虑教师的现实处境,教师的个人利益。例如,公正、公平、民主的对待学生,应是师德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献身于教育事业,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理想境界。在师德规范中明确基本要求和崇高境界,使教师清楚最低要求和发展追求目标,以利于教师实践操作。

2.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多关注具体的教育实践当中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追求的目标是建立最基本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行业中各方利益。我们现有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内容与实施方面都过于笼统化与,不利于教师实践。所以,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要所涉及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而言,是调节各方利益的具体的行为规则。例如,关爱学生方面,可以细化到如下内容:不应故意使学生处于尴尬或受贬低的处境中,批评学生时不应使用侮辱性的语言,不应利用与学生的职业关系谋取私人利益;在爱岗敬业方面,可以细化到如下内容:上课不接听电话,认真回答学生的问题;在爱国守法方面,不出具不符合事实的专业资格证明,等等。

(二)建立合理的教师职业道德激励机制

1.加强职业道德宣传。

职业道德兼有强烈的纪律性。纪律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规范。它既要求人们能自觉遵守,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就前者而言,它具有道德色彩;就后者而言,又带有一定的法律的色彩。因此,职业道德有时又以制度、章程、条例的形式表达,让从业人员认识到职业道德又具有纪律的规范性。

社会和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通过定期学习师德文件、办师德板报、张贴标语、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媒体报道等形式,让师德教育深入人心,让社会公众有条件监督教师的品行,让教师们时时牢记自己的职业职责。

2.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中。

将教师职业道德表现与教师的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相结合。对师德败坏、社会影响恶劣的教师坚决取消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纯洁教师队伍,并由此引起教师内心深处对师德规范的敬畏感,促进师德建设。

(三)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培训

职前师德教育和职后师德教育相结合。一个教师良好的师德形成,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时间,它需要教育实践,需要道德体验,需要在道德意志和道德习惯的养成,才能把外在要求内化为个人素质,体现于行动中。师德的形成与发展始终是动态渐变的过程。所以,师德建设是伴随着教师职业生涯于一生的工作。现实中,师范生在校期间为了取得教师职业资格证而进行为时有限的师德课程,在教师继续教育中,几乎没有职业道德教育。

所以,经常性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和前提,同时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才能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深入与强化。

在职业道德上适度提高进入教师行业的门槛。要挑选人品好,热爱教育事业、人格完善、心理健康、不断追求上进的人进入教师队伍。

(四)教师不断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师德主要通过教师的内心信念而起作用,要依靠教师的自我意识和自律行为。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教师只有真正在内心乐于接受师德规范,自觉以此来规范与约束自己的言行,并由行为后果引起情感反应,才能使师德规范由外在强制性要求转化为内化自律机制,真正提高教师个人职业道德修养,使教师人格走向成熟,绽放出诱人的人格魅力,教师职业道德也才真正具有其生命力,实现师德建设的目的。教师要用积极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工作,经常从自己的努力中获得成就感和乐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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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素芹.对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思考及建议[J].德育纵横,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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