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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论文

时间:2022-11-08 00:01:15

建筑法论文

第1篇

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开放,建筑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质量好、工期短、业主满意,同时还追求投入少、产出大,企业获利丰厚的建筑产品。但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条款风险、安全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等等,一旦风险发生,损失是巨大的。一些建筑企业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项目,不能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往往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在出现法律纠纷后又不知所措,不仅造成巨大损失,企业的名誉、形象也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建筑企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懂得并能熟练运用法律进行风险控制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易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进行分析,进而探索在工程管理中如何有效运用法律对风险的控制。

一、必须明确建筑法律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什么是建筑法律,建筑法律关系。广义的建筑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它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狭义的建筑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本文中的建筑法律是指广义的建筑法律。建筑法律一般属于行政法或经济法范围,调整工程建设活动和建筑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时也能成为建筑法律的一部分。

建筑法律关系即建设关系,就是发生在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如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筑法律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生产活动,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生产场地移动,生产条件艰苦,社会影响广泛,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从投资体制、价格政策、市场机制等多方面予以保障,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为建筑业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条件。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承发包行为,建立健康、效能、有序、统一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用以调整建筑关系的法律还不完备,但在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看,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学懂用精建筑法律,对加强施工管理,创造工程效益,减少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项目管理中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与国家行政机关、发包方(业主)、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或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交往活动,主要靠法律来调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若不注重法律的作用,潜在的法律风险就会会愈积愈多,法律纠纷也会接踵而至,不但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建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下面就简要谈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些易潜伏的法律风险。

(一)、对国家制定的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条款进行合意,意思表示一致后可以达成和约。同样,建筑法律关系中,由于建筑标的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建筑关系各方都要受到国家许多强制性法律的约束。国家用以调整建筑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吃得不透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天不足”,势必会造成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

1、资信审查不到位。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不论是发包方还是劳务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这一点,我们大多数建筑企业还是相当重视的,但迫于竞争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做到仔细审查。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我们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使我们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等等。因对方的资信不良而造成法律纠纷,我们始终都是受害者。

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忽视特别条款。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价款、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级达成一致后,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十分不利的,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重大隐患。当然,这并不是说以示范合同文本为基础设立合同毫不可取,而是此中存在一个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别合同条款的问题。无论合同示范文本或现有法律规定,都是在考虑了一般工程承包活动中共性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所作出的原则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结合个案实际对其加以细化和补充,往往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另外,对于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的项目,合同中如果不对这种特殊性作出必要的考虑,就难以顺利履行,引发争端的概率就会增多,而且会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

3、付款条件不明确。若付款条件不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难以证明,则容易成为维权障碍。如在一些分包合同纠纷案例中,分包合同约定质保金的支付以总承包商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为前提条件。分包商施工完毕后,虽单项工程已经竣工,整个工程甚至也已投入使用,但总承包商一直以未取得业主出具的合格证,质保金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为理由,拒绝向分包商支付质保金。

4、盲目采用低价策略。一些建筑公司为了能够在招标中中标,采取低价投标策略。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公司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便与发包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要求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建筑公司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到法院得到法庭的采纳。非但建筑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还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5、被业主拖欠工程款。被业主(建设方)拖欠承包工程款(包括垫资款)等各类资金已是目前建筑企业面临着的一个重大经济问题,造成拖欠的因素很多,主要原因有:一是建设单位的行为不规范。许多建设单位把拖欠承包工程款作为经营手段,通过拖欠承包工程款把大量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导致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二是由于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行业,门槛较低,造成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市场供求的失衡导致了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地位不平等、交易条件不公平,形成拖欠。三是一些建筑业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工期的拖延,有的还发生了质量隐患,引发了合同纠纷,给建设单位拖欠承包工程款提供了借口。

(三)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除了上述在订立合同中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外,在履约过程中有许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三、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

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风险很多是众所周知的。我们不能左右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政策风险等给我们建筑企业带来的潜在危险。但是我们建筑企业自身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来减少甚至化解风险因素。其中在项目管理中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维护建筑企业正当利益、减少法律纠纷,就是重要的方法。

(一)以法律武装建筑企业。近年来建筑企业的法律纠纷的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原因就是我们建筑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律、不懂得运用法律。前车之鉴,我们要以法律武装自己,运用法律避免法律风险,保持施工正常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做到:一是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的宣传教育。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法律讲堂,着重对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企业整体法律意识和知识。二是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企业法务人员,条件成熟可以组建企业法务部门,专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行使监督职能,要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的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主要是运用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事前监督,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是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的书面依据,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重要的证据,一场官司的输赢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决定了,所以说“官司打得好,不

如合同签得好”所谓合同签得好是指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文字内容无歧义。而我们的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往往凭借自己的理解和经验参加合同的谈判和拟订,再加之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时关系都比较好,往往在一些问题上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较真,所以难免有考虑不周和失误之处。发生纠纷打起官司来就很被动,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因此必须把好合同签订关。如何把好这一关,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利益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放弃权力等于自残,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建筑企业都应坚持的原则。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授标后商签的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可以以法为据、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

2、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多方面严格把审查关。尤其是要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等等。

4、善于合理分配潜在的条款风险。在策略安排上,施工企业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方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方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方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5、谨防发包方设置软条款。软条款是指合同一方掌握关键权力,另一方能否顺利履行,取决于掌握关键权力的一方,该条款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即为软条款,软条款实质上就是合同陷阱。比如,合同不规定发包方审核工程量的期限和批准付款的期限,开工日期过于刚性,顺延工期的条件过于苛刻等。工程合同是一种特别需要双方相互协作的合同,对发包方的任何一项协作内容,如果不规定期限,就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另外,工程内容和范围如果不明确,也有可能成为工期索赔的陷阱。

6、合同的一切内容必须书面化。一字千金,而非一诺千金。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履行合同时依法维权。

1、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合同金额大、周期长、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等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尽可能的消除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但不可能杜绝纠纷。所以,任何工程发生纠纷都是正常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在纠纷发生前以及纠纷发生后提高防范意识,争取占据有利主动的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在履行合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司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有防范意识,要恪守职责,勤勉谨慎,小心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和工作职责。

2、管好签字的人和笔。我们一定要教育和管理好我们派出签字的人,他们手中的笔重千斤,他们签的字值万金,他们在工程上所签的一切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字一定要慎重,决不可签人情字、糊涂字。采取的最好是将工程中签字的权利相对集中,签字需要授权,没有经授权就不能签字,并且签字的人根据工作需要越少越好,这应当形成我们建筑企业的一项制度严格执行。

3、不轻易承诺或被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往来,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不可以轻信对方口头表态和承诺,凡是口头上承诺而又拒绝采用书面形式的,一定是不可靠的,也是日后产生纠纷风险的所在。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能轻易表态或承诺,更不可以随便给对方出具涉书面材料。

第2篇

1对我国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分析

现阶段正处于我国城市化建设飞速发展的新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详细规划的重要环节,是我国目前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土地有偿使用的基础条件。随着我国受到市场经济一体化潮流的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城市化的建设进程和力度不断加大,保证了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种种失控现象。主要原因有:首先,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往往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前提,这就出现了在实际规划建设当中要不断更改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的密度,这样虽然可以增加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导致了城市规划严重的失控。其次,作为建设规划单位的领导往往为了突出自己的工作政绩,大力推行招商引资政策,以行政干预强行控制和干涉城市的整体设计规划。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程度,笔者认为美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较为合理,主要表现为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产物,配套的规划性法规也较为完善,值得我们借鉴。

2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法之间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现在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不仅要求有很高的理论基础,同时还要求在工作实践中将发展规划和建筑设计法、市政要求、景观设计等重要因素综合地考虑进去。城市规划设计拥有系统的原理和方法,主要解决城市点、面和线的问题。建筑设计法以城市规划为基本前提,要依据当前的建设要求把工程技术条件综合应用,同时还要根据建筑任务和目标,充分考虑其功能,以此确定建筑物的外观、尺寸、空间组合和建筑材料等。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法二者相辅相成,城市规划要依靠建筑设计法和景观设计等实现。

2.1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法有约束作用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大多数的沿海城市在建设中大多选择的是强制性指标组合的方法。在早期开展规划工作的时候,先规定一些不同的控制组合方式,用建筑功能、绿化率、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对今后的建筑设计法加以限制。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看,笔者认为开发强度和具体的建筑要求可以让建筑设计法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度,使其能够有效地满足规划要求。

2.2建筑设计法是对城市规划论证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一般是通过建筑设计法方案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来充分论证规划指标的合理性,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互动方式。此种方法一般用于规划早期的调整阶段,以此来进行深层次的发展。在规划编制时,主要针对规划的地段和重要节点,来进行可行性建筑方案论证从而确定控制指标。

2.3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法二者相辅相成

每一座城市设计都有着自己独具一格的设计风格和方式,对深化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城市设计将设计理念充分应用于城市的每一个细节,可以生动、具体地处理好城市地理和物质形态的关系,可以完善城市的各个组成要素和不同地域间的关系,将抽象的规划指标变得具体。在城市设计的指导下,城市建筑在功能和空间上可以很好地反映城市规划思想。

3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法的关系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整体空间的设计与分析,主要是对自然人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加以协调,可以动态地处理好各种建筑间的关系,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展现城市的未来。建筑设计法主要指的是室内外空间使用的美观、经济和环保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可以更好地反映城市历史和规划要求。

3.1认真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工作

城市规划设计是将最基本的建筑物等不同物体进行有机的联合,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设计人员不仅仅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规划设计,更要考虑的是这一物体和周围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实际中,不但要考虑城市建设的功能分区,更要考虑建筑物的外观、尺寸、颜色、造型等因素,因此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基本建设。所以,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3.2建筑设计法要依赖于城市规划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建筑设计法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门重要学科。建筑创造时代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建筑设计法人员在设计创作的时候,往往忽略的是整个城市的人文和环境保护,大多追求的是作品的新、奇、特,而没有充分考虑建筑物所处的地理环境条件,如我们首都的长安街,虽然每一个单体建筑都采纳了中国最高的设计意见,在造价和资金投入上也从不吝啬,但仅对其自身的艺术创作价值而言,大多忽略了环保、人文等重要因素,在当时的建筑设计法时没能充分考虑到整体的城市规划要求。所以,建筑设计法应该遵循城市的整体规划并且依赖于城市规划

3.3建立健全的建筑设计法评审制度

建筑可以很好地彰显城市基本形象,是城市的重要标志。因此,早期对建筑的设计评审一定要严格把关,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评审制度。首先,要严格审查建筑设计法方案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的整体要求。其次,组织专家对建筑设计法方案的内容、要求进行评审,究其设计思想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对建筑设计法方案进行最后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和周围环境的协调发展,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4结语

第3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违章建筑成为一个公众热议的名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违章建筑,而违章建筑到底是什么也经常会困惑到很多人。究竟那些建筑属于违章建筑,如何从法律上对违章建筑进行界定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本文第一部分将从违章建筑的概念分析、违章建筑的分类和违章建筑民法上的学说总结对违章建筑进行法律上的规范界定。

(一)违章建筑的概念分析

1.违章建筑的定义。违章建筑(illegalbuilding)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80年国务院的《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文件中。百度百科中违章建筑的定义,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在我国,违章建筑的“章”应理解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开展工程建设时所需遵守的某种“章程”或“规章制度”。

2.我国现行的有关违章建筑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有关违章建筑的立法是分散的、多效力层次的,适用范围也是不同的。以下我们将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按照效力级别可以分为违反法律、违反行政法规和违反部委规章三类。其中的法律主要有《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电力法》、《建筑法》、《港口法》、《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如《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对违章建筑作出规定的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其中《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部委规章对违章建筑作出规定的有:《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其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违章建设、毁损景物和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者污染、破坏环境的,由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二)违章建筑的分类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并没有明确的分类,只是在有的地方性法规中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列举。本文依照对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的列举,对违章建筑进行划分,主要分为程序性的违章建筑的和实体性的违章建筑两类。实体性的违章建筑是指实质上违背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规定,无法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来纠正其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违反法律的违章建筑、违反行政法规的违章建筑、违反部委规章的违章建筑。程序性的违章建筑实质并未违反城市规划,而只是没有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的非法建筑,程序性违章建筑一般可以通过补办手续而成为合法建筑。主要有以下几种:无证规划型、擅自变更规划型、临时未拆除型、不当施工型。

二、比例原则精神下的违章建筑的处置方案

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度原则,主要系源于法治国家原则。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帝王条款,在我国行政法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比例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兼顾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从我国现实状况来看,由于居住权保障观念的欠缺,致使在拆除非法建筑时对公民居住权的保障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非法驱逐、野蛮拆除现象普遍存在,且拆除违章建筑“零补偿”,违章建筑拆除后公民居住权无法得到救济和保障,这些都成了我国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保障的突出问题。将比例原则运用于违章建筑的处置中对违章建筑处理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在执法实践中对违章建筑处理具有单一性,往往采用“一拆了之”的方式,并没有区分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形式,不利于我国公民基本人权的保护,社会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建设成本。为了解决这种单一处罚所带来的弊端,处罚应采取的措施避免处罚过程中的歧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应根据违法建筑的危害,种类,行为目的,违章建设的位置和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更细致深入地分析,作出科学合理的处理。违章建筑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与我国人口多、就业岗位少、人均居住面积低、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建设管理审批不规范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违章建筑违法的严重性的标准不同,下面我们将根据比例原则来确定不同的处置方式。以下的处置方式主要涉及比例原则精神下的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违法中的转正合法化、没收、在拆迁补偿中的处置和对小产权房的处理。

(一)比例原则下违章建筑的拆除按照比例原则的要求,以下违章建筑应当进行拆除: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当地有关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占用水源为一级保护区的;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严重影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镇规划的;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具体来说,按照比例原则而要求,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违章建筑的所在位置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第二类是根据违章建筑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决定应当予以拆除的。

(二)比例原则下违章建筑程序违法中的转正合法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控制性程序规定建造的建筑,也即没有符合行政许可形式要件,没有通过行政许可并领取相应证书或超越许可范围建造的建筑,比如没有通过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具体而言就是没有领到《建设用地批准书》、《宅基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或者超越许可证及批准书范围进行建设,尽管所建造的工程没有在实质上违反城乡规划,但是对程序性法律和建造程序的违反同样致生违法建筑,此乃程序违建。程序违建可依一定程序申领建筑执照(补办手续)而成为合法建筑。从程序上讲,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与要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具有合理的对应关系。对于程序违法严重的,应当作出拆除的处理,而对于程序违法不那么严重的应当依具体情况作出转正合法化的处理。

(三)比例原则下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尽管现有法律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但小产权房已经建成的事实并不能简单通过拆除进行解决。即使这些房屋不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也没有上缴土地出让金等税费,但这些都已经是社会存量财富,而且不少小产权房已经出售,住满了居民,强行拆除势必影响稳定。按照比例原则适当性和合比例性的要求,应当认可这些小产权房占有的合法性,但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对农民单独拥有的农村住房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农村宅基地后修建的“小产权房”应当逐步运行流转,其方式可逐渐从租过渡到卖,从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税费过渡到政府收取资源税。对于破坏耕地修建小产权房的违法行为应当坚决禁止,而对于占用耕地修建成的房屋,如果能够退耕的应当退耕,不能退耕的应当在补缴所有税费的基础上再进行处罚。而对建设用地指标内的农用地转换只有在实现占补平衡等前提性条件后可以流转。对于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小产权房,属于违章建筑,原则上应该拆除。

三、结论

第4篇

在传统学习中,学生参与的程度与其自觉性成正比。简单枯燥的听、记、默、背、考试,通常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动力,学习就会成为一种负担。但在项目教学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大大提高,他们自主地确定项目任务,制定项目计划和开展项目活动,他们的角色已转换成积极的参与者,学习已成为一种兴趣。

二、激励手段和评价方式方面

传统教学中,分数是检验学生学习好坏的唯一标准,也是激励学生的重要手段。但这样往往就培养出许多高分低能的学生,而在项目教学法中,分数只是众多激励手段中的一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会到了从不会到会的合作学习过程和心理感受,以及他们在完成某个项目后所获得的成就感都是激励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挑战难题的因素。项目教学法的评价也不只注重于分数而是偏重于项目实施的过程,因此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都在不断地接触新鲜事物,不断地被激励着,而这个过程学生的表现也会影响到学生的最终评价。

三、项目教学法在“建筑制图与识图”课程中的应用

“建筑制图与识图”是建筑类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识图和制图能力,笔者对施工管理与工程造价两个专业中开设的“建筑制图与识图”进行了课程改革,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而以贴近工程实际的项目带动教学,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的做法如下:

(一)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流程

1.确定项目任务在项目教学法中,项目任务的确定应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并且项目应有适宜的难度,要做到既不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又可以促使学生学习运用新的知识与技能去解决以往未解决过的实际问题[4]。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会根据不同章节设计几个不同的项目,比如在学习楼梯详图时,由于这一章节可以说是建筑施工图纸中最难识读的一个部分,经过不断地尝试与改进,笔者在这一部分就设计了一个项目。首先在给学生介绍了楼梯构造中的尺度设计要求和构造要求后,带领学生参观了校园中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楼梯形式后,为学生提供一套缺少楼梯部分的图纸,请学生们加以补充。再比如,在整个课程结束后,会设计一个情境,假设学生家里分到一块地,可以建自家的小庭院,让学生们进行设计、绘图。这样一个项目就能够把制图、构造、识图的内容都综合应用起来。更主要的是学生参与的热情高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2.制定项目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项目任务的实施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计划是否科学、可行[2]186。由于初次接触,学生对所要进行的项目任务了解程度不是很深,因此在制订计划时,教师协助和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整个制订过程如图1所示。3.实施计划学生在计划确定后,就要按照需求收集相关的资料、寻找相关的资源,然后开始进行设计,虽然笔者要求每个学生最终都要上交设计图,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笔者要求学生建立学习小组,加强交流、开展讨论,一些关键点笔者也会系统地给予引导。以自建小庭院为例,笔者的主要引导见表1。总之,在指导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把握一个尺度,做到“遵守本位不越位,给予指导不代替,给予弹性指导不要给予硬性指令”[2]192。把思考、判断、实践的机会留给学生。从多次实践中可以看到学生大部分都能在任务中激发自已的潜能。4.成果准备项目成果的形成是项目教学法区别于一般教学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在项目任务完成后学生需根据前面阶段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并形成自己的作品[2]195。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项目成果应是广义的概念,它应既包括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终结性成果,还应该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过程记录资料[2]195。因为项目教学法的核心就是通过项目任务中的不同的工作与活动来提高和锻炼学生的态度、技能、智力等,因此如果仅以项目的终结性成果作为评价的话,会造成教师对学生的多元化智力因素考察的缺失,从而造成评价的偏颇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降低[5]。以前面所提到的项目为例,学生的最终成果应是一套包含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细部详图的设计图纸。而阶段性成果包含设计计划书、计算书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小组对设计任务进展情况的一些记录。还有就是教师对学生的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学生参与的程度、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所做的记录等。5.项目评价项目成果的评价与传统考试的评价的不同之处是项目评价注重的不是“优”“良”“及格”“不及格”的评判上,而应偏重于将学生的不同能力进行细分,并制订一定的标准来使评价更加具体客观[6]。通过评价,学生也能知道自己的优点与弱点分别是什么,并找到自己需要提高的方面,对学生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以前面提到的设计为例,笔者设计的项目成果评价基本标准如表2所示:此评价笔者通常会由各个小组选派代表来一起进行,最后将各个评价结果综合成表格反馈给相应的学生,并对各种评价结果进行归档。

(二)项目式教学法的效果

在对项目教学法进行多次尝试后,笔者发现学生通过完成项目任务的这一过程能系统地掌握制图基础、建筑构造、建筑识图等课程的相关知识,而且为了完成设计,学生还会主动地通过查找资料等方式自学部分建筑结构与建筑材料方面的知识,他们已经完全能胜任本专业制图与识图的工作任务,并为后面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任务中小组合作的要求,培养了学生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的品质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为学生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项目教学法让学生经历了在“做中学”“学中做”的完整工作过程。学生不再觉得“建筑制图与识图”是一门枯燥的课程,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大大提高了,学习效果显著。

四、项目教学法在实施时需注意的问题

第5篇

论文关键词:建筑,节能降耗效益成本法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它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的需求也迅速增长,能源已成为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因素。然而,我国能源发展依然面临着许多严峻的问题,必须进行合理的节能。所谓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建筑节能降耗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所谓建筑节能,就是在满足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中使用隔热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和高能效比的采暖空调设备,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之目的。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成本管理论文,而且我国建筑能耗的总量逐年上升,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从上世纪70 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建筑能耗一般占全国总能耗的33%左右。以此推断,国家建设部科技司研究表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我国建筑耗能比重最终还将上升至35%左右。如此庞大的比重,建筑耗能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这加大了我国能源压力,制约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节能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我国建筑用能浪费极其严重,而且建筑能耗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我国能源生产可能增长的速度,如果听任这种高耗能建筑持续发展下去,国家的能源生产势必难以长期支撑此种浪费型需求,从而不得不被迫组织大规模的旧房节能改造,这将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在建筑中积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就能够大大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建筑节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国家节能规划目标、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措施,符合全球发展趋势。

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最直接、最廉价的措施,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效益成本法

效益成本法是由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财会科研组朱学义教授提出,并于 1993年4月25日发表在《成本与价格资料》上(1994年获得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此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瞿文莹教授和华南理工大学李定安分别编著研究生教材《高级成本会计学》和《成本管理研究》,瞿文莹教授在《高级成本会计学》第十五章第三节中做了介绍,李定安先生在《成本管理研究》第七章第五节对此进行专门介绍。

综上所述,所谓效益成本法,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来确定成本是否发生、发生范围、额度及其分配趋向的一种现代成本计算方法。

2.1效益成本法的效益分类

(1)按耗费产生效益的期间可分为当期效益、滞后效益(包括投资性滞后效益和决策性滞后效益)、延期效益三种。

(2)按耗费产生效益的行为层次可分为决策效益、挖潜效益和投资效益三种。如下图所示:

决策效益

节约效益成本管理论文,如节水、节电、节料、节费、节资等

降损效益,如降低废品损失、盘亏毁损等

成本性经济效益 挖潜效益 质量效益,如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收入等

扩展效益,如增加生产、扩大销售等

投资效益

(3)按耗费产生效益的单位可分为内部单位效益和全厂综合效益两种。

(4)按耗费产生效益的对象可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两种。

2.2效益成本法的内容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分析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耗费对企业内部可计量的直接经济效益的关系,确定各种效益成本。(2)确定耗费效益系数控制支出;同时确定效益奖励率提高效益。所谓耗费效益系数,是指每元耗费可取得多少可计量的经济效益,常用成本效益分析、专家调查、历史数据测定等方法确定,一般应用于决策效益成本和投资效益成本两方面。(3)采用经济效益剖析法确定立项核算的效益成本。所谓经济效益剖析法,是指利用实际核算资料剖析经济效益关系中的各项因素,并通过实际调研,揭示其中最薄弱、最有潜力的项目作为主攻方向的一种方法。(4)确定效益成本的支出方式。有两种支出方式:①全额挂钩支出,即全部耗费都从所创效益额中支付。②单项奖励支出,即对承包单位或承包人按项进行专门奖励,正常耗费仍按现行办法进行。(5)设置专门账户汇集各种效益成本,然后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支出途径进行结转。

2.3效益成本法的主要特征

(1)耗费同效益挂钩。即从耗费上计算效益;从效益上反省耗费,效益奖励反过来又列作追加的工资费用。

(2)成本核算对象既不是产品,又不是责任单位(责任人),而是立项的成本性效益。这是区别于传统成本法和责任成本法最主要的特征。

(3)核算具有阶段性。虽然该方法也按现行成本计算期进行费用的归集与结转,但核算项目上的更替和时间上的断续已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4)核算方法具有辅助性。一方面它在现行成本计算方法的基础上补充使用;另一方面它又借助于管理会计中决策成本等方法。因而核算有帐内、帐外之分。

(5)核算对象领域管理目标相统一。效益成本法从单项效益的核算入手,最终是要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这同企业管理的分目标和总目标一致。因此,该方法的应用过程也是经济效益的提高过程。

3.效益成本法在建筑节能降耗中的应用

3.1科目和账簿的设置

为了集中反映建筑节能降耗所需的费用同效益的关系,效益成本法在现行核算的基础上还要在资金占用类增设“效益成本”一级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创造建筑节能降耗效益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费用以及计提的效益成本奖,贷方反映结转的效益成本,月终一般不留余额。该科目按效益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其明细账采用多栏式成本管理论文,格式如下:

效益成本明细账

账户:挖潜效益成本

 

凭 证

摘 要

借 方

贷方转出

节约效益成本(效益额:元)

降损效益成本(效益额:元)

质量效益成本(效益额:元)

扩展效益成本(效益额:元)

合计

 

 

 

 

 

 

 

 

 

 

 

 

 

 

 

 

 

 

 

 

第6篇

经济进步带动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建筑行业也是一样,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大形势下,其整体质量以及施工技术的创新与改革,迫在眉睫。强大的施工团队,以及先进的施工技术,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建筑质量的保证。人们对于建筑舒适性以及安全性的重视程度在日益增加,因此,建筑技术人员所面临着的挑战也更加严峻。逆作法,是一种节约时间,以及施工原材料的基坑支护技术,是目前逐渐被建筑工作者多关注的新型施工技术。逆作法基坑支护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和推广,对建筑工程事业发展与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其经济利益的提高以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2逆作法施工的优势

2.1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性特征。逆作法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施工方法,在建筑施工中,地下室的施工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其施工的时间相对较长,施工技术相对较难,工序繁琐,然而,逆作法的运用,使得地下室外部墙面以及墙面的围护层形成了统一的样式。这样的施工方法,可以减少对围护墙建设这一道工序,在扩大了地下室使用范围的同时,还提高了施工的效率,节约了时间。围护墙支护体系不需要单独建设,而是由地下室楼盖结构所代替,这样又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在对外形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中,楼该结构与支撑体系的结合,解决了支撑困难的问题。使得建筑的承受负荷能力以及坚实程度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2具有十分显著的环境特征。噪声污染,一直是困扰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的问题,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很多建筑物的施工建设是集中在城市中心,人口密集,地理环境较为复杂的地点进行施工的。这样建筑施工中搬运材料以及开凿等很多噪音都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而逆作法,在降低噪音这个方面,具有十分优越的特点。由于这种技术,是在建筑表面进行施工的,外部墙体在浇筑混凝土之后,厚度增加,其隔音效果就会增强。然后,在对内部墙体进行开挖活动的时候,噪声的传播就会相对减弱。因此,很多施工环节,就实现了夜晚作业。在降低灰尘污染方面,逆作法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地基的处理大多是在完全开放的空间内进行的。因此,施工中会出现大量的扬尘。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空气和污染以及环境问题的产生。可是逆作法,却是在完全封闭的空间下进行施工的。这样就大大降低了灰尘的挥发。从而降低了对城市环境的破坏程度。

2.3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性特征。在交通方面,逆作法也具有一定优越性,工程施工中,由于这种技术是在建筑表面进行支护,底部进行作业。这对于交通运输压力巨大的城市来说,具有非常巨大的现实意义。因为,这是施工技术,可以在保证路面交通不被节流的情况下,在地面之下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中,逆作法对路面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因其刚度大,压缩变形的几率几乎为零,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变形问题。附近路面也不会因为地下工程结构的变形而出现塌陷和下沉。进而确保了附近物体的安稳性。

3逆作法的分类以及具体施工方法

3.1逆作法分类

3.1.1全逆作法:利用地下各层钢筋混凝土肋形楼板对四周围护结构形成水平支撑。楼盖混凝土为整体浇筑,然后在其下掏土,通过楼盖中的预留孔洞向外运土并向下运入建筑材料。3.1.2半逆作法:利用地下各层钢筋混凝土肋形楼板中先期浇筑的交叉格形肋梁,对围护结构形成框格式水平支撑,待土方开挖完成后再二次浇筑肋形楼板。3.1.3部分逆作法:用基坑内四周暂时保留的局部土方对四周围护结构形成水平抵挡,抵消侧向压力所产生的一部分位移。3.1.4分层逆作法:此方法主要是针对四周围护结构,是采用分层逆作,不是先一次整体施工完成。分层逆作四周的围护结构是采用土钉墙。

3.2逆作法施工工艺特点

3.2.1可使建筑物上部结构的施工和地下基础结构施工平行立体作业,在建筑规模大、上下层次多时,大约可节省工时1/3。3.2.2受力良好合理,围护结构变形量小,因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亦小。3.2.3施工可少受风雨影响,且土方开挖可较少或基本不占总工期。3.2.4最大限度利用地下空间,扩大地下室建筑面积。3.2.5一层结构平面可作为工作平台,不必另外架设开挖工作平台与内撑,这样大幅度削减了支撑和工作平台等大型临时设施,减少了施工费用。3.2.6由于开挖和施工的交错进行,逆作结构的自身荷载由立柱直接承担并传递至地基,减少了大开挖时卸载对持力层的影响,降低了基坑内地基回弹量。

3.3逆作法施工技术的要点

3.3.1设计中应进行逆向思维。在正作法中,地下室的剪力墙如核心筒、人防墙及地下室外墙等作为竖向构件承担荷载。但在逆作法中,剪力墙是先施工上一层,再施工下一层,受力模式已发生变化,故建立计算模型时应按大梁输入。3.3.2钢管柱与梁板的连接。采用环梁节点,须预先在钢管上焊接抗剪环箍,且定位要求精确。当施工期间地下室标高发生改动时,其处理措施相当麻烦,因为现场补焊环箍操作困难,而且管内混凝土可能因温度过高而影响受力性能。3.3.3钢管柱吊装的垂直度控制。由于逆作法的施工工艺的特殊性,决定了地下室的竖向构件必须采用钢管柱或格构式钢柱,而吊装这一竖向构件时如何控制垂直度成为关键因素,先在桩顶标高以下1米处安设一定位钢板,定位钢板有三个调节螺栓,以调节钢板水平,钢管柱中部采用钢筋制成笼状定位架,在地面也设有井字形定位木架,实践证明,这种定位方法取得较高的精度,可以满足工程需要。3.3.4底板周边连续墙连接处止水措施。这个部位的止水成功与否对整个地下室的止水乃至使用安全有着决定性作用。地下连续墙钢筋笼中与底板位置预埋一竖向钢板,浇筑底板前焊接一水平止水钢板,实际效果非常理想,底板周边未发现渗漏现象。

第7篇

关键词:立体绿化;屋面绿化;垂直绿化

1屋面绿化

屋面绿化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能耗,有效减少传热量,保护屋顶结构和延长防水层的使用寿命;可以固定二氧化碳,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收集空中悬浮物;可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丰富城市景观层次,改善城市气候环境。

1.1部分技术参数

覆土厚度:1m(大型乔木的屋面覆土),300mm以下,一般不少于150mm(非大型乔木的屋面覆土);

传热系数:K≈1.0W/m2.k(200mm覆土厚度时);

雨水经流系数:0.3(远小于一般屋面。

1.2相应防护工程

(1)种植系统

①隔离过滤层

为了防止种植土被水带入排水层流失,在种植土下放置一层隔离层。隔离层采用无纺布或玻纤毡,可以透水,又能阻止泥土流失。

②蓄水层

覆土厚度大于50cm,有足够的自身蓄水能力,可以不设蓄水层,只在土层上设排水层即可。当覆土小于30cm厚,自身蓄水较少,应加设蓄水层以备干旱时反渗、润泽种植土。在少雨或暴雨地区,应考虑设置蓄水层,目的是尽量不让雨水排走。

③排水层

在南方多雨地区需要设置排水层。排水层采用卵石,粒径不大于3厘米。总厚度5-6厘米。排水层又可作蓄水层,多余水蓄在卵石层内,当种植土干燥时,又可返吸人土中。现在有多孔硬泡板,可吸收大量水,供给种植土返吸。

(2)屋面结构

①防根穿刺层

植物根有很强的穿刺能力,并且分泌一种腐蚀力强的液汁,许多防水材料经受不住。防水层上直接覆土且覆土厚度1m以下的种植乔木的屋面或覆土厚度500mm以下的种植屋面需要设置防根穿刺层。可以通过原防水层上加抹一层厚1.5-2.0cm的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砂浆加强耐腐蚀性,也可以选择特殊的防水材料:

a)铝合金卷材;

b)高密度聚乙烯种低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c)聚氯乙烯。

②隔离层

有时候出现耐根穿刺层和防水层不相容现象,为此可在中间加一道隔离层。隔离层采用聚乙烯膜、玻纤布、无纺布或抹一道水泥砂浆均可。

③承重层

屋顶覆土厚度超过允许值时,也会导致屋顶钢筋砼板产生塑性变形裂缝,从而造成渗漏。所以必须确定覆土层厚度及何载,并根据需要设计承重层。

当何载局部超出平均何载时的做法:

a)屋面板局部加厚;

b)将集中何载布置在承重墙或柱子处。

2垂直绿化

垂直绿化(主要是墙面绿化)可以显著减少通过外墙和窗洞的传热量,降低室内内表面温度,改善室内热舒适性或减少建筑空调能耗;降低风速,延长外墙的使用寿命;减弱城市噪声,大幅增加绿化面积,组织立体生态环境,形成覆于墙面的绿化图案式,美化城市环境,改善“热岛效应”。

2.1部分技术参数

太阳能辐射热吸收系数≈0.70;

声波吸收量约26%;

风速减弱量50%以上;

(以上均由单位面积强面密布植物时的实测数据得出)。

2.2相应防护工程

(1)墙面层

①材料选择

由于木材的抗潮抗腐蚀能力较差,木结构建筑不适合墙面绿化。混水墙,无论哪种饰面,都是在砖或混凝土的实体上再罩一层“面层”。大量已建造的实物说明,水泥沙浆、水刷石抹灰,由于施工技术、施工季节等问题,抹灰墙面常有整片脱落现象。各类贴面面砖的墙面,除了面砖易脱落外,由于有些面砖材料(如玻璃马赛克和瓷砖等)表面光滑,使得攀援植物不易吸附、钩刺在墙面上。而清水青红砖墙既不光滑,又无脱落问题,是墙面绿化最理想的“基质”。值得注意的是,在铝合金板墙面和玻璃幕墙面上不易进行绿化,一方面是攀缘植物不易固定;即使形成绿化墙,一遇大风也要脱落。另外,金属板和玻璃为吸热材料,在炎热光照下植物不能正常生长,甚至会烧焦死亡。实践证明清水墙面更适合于墙面绿化。

当建筑外墙的材质不适宜植物攀附,或建筑景观有特殊需要时,可以用伸出建筑主体的构筑、木架、金属丝网等辅助植物攀援,形成墙面绿化。若供植物攀爬的构筑物与建筑主体脱离时,需要特别注意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结合及其自身的抗拉、抗扭、抗锈性能。防止风力作用下出现损坏甚至倾覆的危险和潮湿环境及长期太阳辐射的影响。

②结构保护

植物对于墙面是有一定的破坏性的。许多爬山虎的吸盘会分泌植物酸,腐蚀碱性墙面(如石灰粉刷墙面),同时墙面附着青苔,也分泌酸性物质。清水墙是很好的耐酸墙面。

加强墙体的防潮和防水处理。由于大面积遮阴及植物的蒸腾作用,垂直绿化后的墙面积水现象和潮湿程度都会加剧。此时,水泥的老化速度加剧,砖砌体受潮情况多发。

注意墙体的检修和保养。如果墙体有裂缝,植物的根(或根状茎)就会向里生长,会加快墙体的损坏。

(2)种植槽

墙面种植分地栽和种植槽种植。地栽一般都是利用墙脚下的泥土(要经过调配)。种植槽或容器高度为50-60cm,宽50cm,长度视地点而定。

①外挂式种植槽做法范例

槽体内铺花卉种植图,下部为互相隔离的连体储水格,在储水格的上面铺垫过滤布,在槽体的下部周边设有排水格和排水口,连通管的外径与排水口相匹配。

②现浇式种植槽做法范例

种植槽与现浇楼板设计为一体,沿墙边、桥体、桥柱设置30cm-50cm深,20cm以上宽度的种植槽,铺5-10cm厚度的排水层,在槽底部每间隔一定距离设排水孔,以利排水。

(3)浇灌设施

藤蔓植物水分蒸发较快。悬垂式墙面绿化时,绿化面积较大,要注意保持植物的水分和养分(肥料)。

①采用能够妥善利用雨水的装置,并加装简单的过滤装置避免杂质混入,使用能节水的“滴流型”浇灌设备。

第8篇

1.目标和实施方法

项目教学法的主要目标,就是将企业的真实项目当作教学内容,让学生负责项目的全部工作,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及岗位技能。项目教学法重点关注的是教学内容中项目的真实性、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以及教师的指导性。项目教学法的实施,主要是学生组织并安排学习活动,独自处理项目中的细节问题。经项目驱动,学生能自主查询资料,自主工作,并积累经验,培养自身的学习主动性。

2.作用

将项目教学法应用于中职建筑制图与识图教学中,不但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而且能提高学生信息处理、事务处理、沟通交流、自我管理等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和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及岗位意识,加强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正确认识。同时,项目教学法也可转变教师的教学理念,提高其职业教学的能力及实践能力。

二、项目教学法在中职建筑制图与识图教学中的应用

1.项目选择

本项目以某院1号楼工程为建筑制图与识图教学中的贯穿项目,此栋楼属于8层的混凝土结构单元式住宅,首层为架空层,自第2层到第6层,每层为3套一室一厅带卫生间和厨房的住宅,水电全套,总面积为1200平方米,有施工图纸以供学生参考对照。本课程便以此案例为建筑制图与识图教学的主要项目,为学生学习制图和识图提供参考蓝本。同时选择同院2号楼为学生练习的工程项目,此栋楼为8层混凝土框架的教师宿舍,其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每层为4套两室一厅带卫生间和厨房的住宅,要求学生将其施工图纸制订并识别出来。

2.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①指导学生学习建筑构造:教师需组织学生对1号楼进行参观,主要了解每层楼的单元格局及组成要素,在参观的过程中教师需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并要求学生记录下所有的疑难点。教师需以本工程项目为中心,组织学生对住宅楼整体及各部分的作用、详细部位等进行讨论。教师需全面总结此建筑的组成部分、功用、构造和使用材料,以及国家对此类住宅的设计要求等。教师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问,并让学生结合1号楼实况,完成教材中给出的课堂及课后作业。

②指导学生独自完成制图与识图工作:教师需简要地向学生介绍1号楼的图纸分类及其反映的内容,同时将此栋楼的电子版施工图通过多媒体向学生展示,并让学生从平面、立面及剖面进行学习。向其解释投影及投影的表示方法,通过对照图纸讲解知识的方式,让学生全面了解并掌握相应的投影原理,帮助其理解平面、立面和剖面等图形;依据建筑的构造部分知识,自房屋基础到屋面,对照1号楼的图纸,对各部分的构造进行复习,同时学习图纸正确的表达方法,帮助学生掌握建筑图纸;安排学生对2号楼进行同步观察,自行设计建筑施工图。具体方法为:学生在课后自行参考1号楼的施工图纸,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及建筑方的规定,设计出施工图纸,并按照教学进度,回答有关的制图与识图问题。教师可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按照课程各阶段的要求,学习和制订相应图纸,并在各组员相互探讨中完成课外作业。依据2号楼的实际状况,每个小组完成2号楼一个单元的宿舍建筑平面图及剖面图的绘制工作,如室内装修图、家具摆放图、卫生器具位置、门窗形状图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制图和识图能力。

③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考核:依据建筑制图与识图教学的进展阶段或者知识深度,让几组学生分组讨论后,推荐出最佳的绘制图纸,并由绘制者向全班同学讲解绘制要点及识别图纸的重点难点,最后由教师对其图纸进行综合评价并记录成绩,其成绩为小组总成绩;同时教师还需对每位同学各阶段的作业及表现进行评分。每位学生的总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各阶段作业成绩+制图与识图成绩。

3.实际应用的要点

①选择的项目:在项目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教师选择的项目必须源于生活中的实例,需与建筑制图与识图的知识点相契合,同时项目教学法选择的教学内容也需为典型的知识点。

②对于教材与项目两者的关系,需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在项目教学法实施的过程中,不能依据课程的章节进行,需要有所取舍,也可组织教师编写与项目教学法相符的教案。

第9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建筑哲学思想,建筑理论,建筑技术方法

建筑理论,历来成为建筑界争论的焦点。建筑理论涵盖哪些内容,在建筑界存在很大争议。研究建筑理论的最高层次是建筑的哲学思想,它是对建筑科学本体性质属性特点的看法观点,是提出建筑理论的指导思想。建筑理论的研究目的,是在建筑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对于建筑科学的认识提出理论原理,并在建筑理论的指导下,研究建筑技术方法,提出技术方法的原则。现就中国特色建筑理论浅谈如下。

1建筑的理论基础

建筑基础理论,结合现行的建筑设计实践,从初级到高级有不同层面,所涉及的问题各有侧重,诸如建筑概论、建筑构图、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空间等等。总的说来,建筑的基础理论可以分为建筑设计原理和建筑理论两个层次。

1)建筑设计原理,侧重于阐述建筑创作和实践中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大都较为明显突出,内容包括建筑构成、建筑组合、建筑形式构图、空间组织、建筑构架、环境设计、艺术处理、建筑创作等。

2)建筑理论,侧重于建筑深层哲理的探索,是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的研究和深化,涵盖建筑的群体态势、地理环境、居住建设、不同建筑层次的需求、建筑文化品位的深化、建筑创作思维的阐述、建筑哲理的剖析、建筑机能组织的变化、建筑形象的表现、评论的准则、未来建筑趋势的预测等,涉及多学科交叉内容。

2中国特色建筑理论的哲学思想

2.1城建园林一体化

城市建筑园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传统的建筑学统称为“营造”,它包括建筑城市和园林,几千年来的城市建设都体现着城市建筑园林三位一体的内容,三者的关系十分紧密。

1)城市的选址在大自然中,城市本身具有绿地系统和庭院绿化,城市和园林密不可分;

2)城市的整体由中心区街道院落各个层次的建筑组成;

3)建筑与园林的关系可以用“建筑在园林中,园林在建筑中”来概括。

由此可见,三者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的整体。整体性的哲学思想,是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哲学思想。

2.2建筑理论是自然社会相结合的学科

建筑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一门独立学科。过去人们一直将建筑学划分在自然科学范畴内,20世纪80年代末,才提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向。实际上,建筑科学本身的特点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的学科,城市规划和建设,不仅包括自然科学的内容,也包括社会、经济、人文、管理、安全等社会科学的内容,因此,建筑理论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

2.3城市不同现代化

中国城市现代化,因地区不同,现代化水平不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指标和发展步骤也不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特点,有北京、上海、天津及沿海城市等发达地区,有新乡、成都等中等发达地区,还有甘肃、新疆等不发达地区,对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应当区别对待,针对不同地区城市现代化特点和发展重点,应确定不同的发展指标和发展步骤,既要重视发展知识经济,还要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更要重视生态节能和环保的建设。各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快速发展。

2.4综合效益节俭论

以前说起中国,人们总是很骄傲地用“地大物博”来形容她。但是,随着我国人口急剧增长,我国人均资源明显不足。针对这一特点,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提倡“勤俭建国”的建筑理念。在城市建设时,采用全寿命造价控制,强调综合效益,力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展效益的最佳综合效益。

3建筑理论在建筑实践中的应用

建筑理论的发展与建筑实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理论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确立其价值和地位。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在我国建筑实践中的应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建筑与生态和谐,注重环保建设

中国的传统建筑与自然的关系十分和谐,因地取材,因地制宜,这在现在一些自然保护区,如新疆哈纳斯自然保护区的建筑,云南的傣族部落民居等,至今仍保留了这些传统。但是,许多地区的环境却因工业建设时未考虑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大气污染、水源污染、资源过度开发、交通拥挤所有这些,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20世纪80年代,人们意识到环境保护、合理开发资源、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在建设和设计时,重视生态、节能、环保全面考核,从选址、建材、布局、结构形式、空间造型各方面,在建筑的全寿命过程中,走天人合一的道路,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地理环境,全面考虑生态、环保

[1] [2] 

、节能的要求,注意废气污水处理,重视回收可重复利用的物质,如污水经处理后的再次使用,一些建材的回收使用等,不仅节约了开支,也减少了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

.重视规划,在建设中体现全局意识

现在,我国的各级城市建设,非常重视规划。在建设时,先给城市定位,确定城市规模,划分建筑区域,再根据建筑类型确定建筑定位,全面考虑建筑在城市中的定位,使城市水电交通等资源能够充分利用,使城市工业、交通、居住、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和休闲娱乐均衡发展。

.重视保护历史文化,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建筑与周围历史文物的和谐统一

我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各地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既要创建新的建筑空间环境,又要重视各地城市与建筑历史文化的保存,保留和发展地域文化、民族文化,要在研究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创造新的建筑文化。既创建新的建筑文化,又要符合当地历史文化、民俗、自然条件,在创新的同时,保持新建筑与历史民俗文化的和谐统一,在建筑设计时,考虑各地民族风情、装修特点及造型手法,使新建筑既有时代风貌,又不失民族特色。

.重视艺术创作在建筑中的应用,建筑创作体现标准化和艺术表现形式的和谐统一

在建筑设计中,以建筑模数设计建筑开间,再由建筑开间构成建筑物,即组成建筑群,因此,建筑群的空间尺寸也有标准的模数,这是我国建筑的一个特色;在建筑外形上,我国建筑又体现了建筑构造的艺术化特点。如:梁、柱、墙壁上及门外饰物的雕饰、曲线屋顶、飞檐形式等,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它们造型、色彩各异,非常优美,是艺术造型和技术构造的优秀组合;门窗、连廊、楼梯、隔断等也采用雕饰、彩绘等手法,创造出形态各富有生活情趣的艺术形象,使建筑艺术与标准化设计完美结合,既充分考虑建设效率,又不失建筑的艺术魅力。这是我国建筑的又一特点。

第10篇

【关键词】城市历史建筑 案例研究 建筑保护 建筑策划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历史建筑被拆除、历史街巷被拆迁。当人们幡然醒悟的时候,历史建筑已经所剩无几。历史建筑是一部生动的建筑史教科书,然而面对真实而丰富的现实案例,传统的建筑史教学却视而不见,仍专注于抽象的建筑历史知识的讲解。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重要事件、风土民情、经济活动、技术革新被抽象成几幅图片和几段文字,建筑与生活之间生动的联系被人为割裂。某种建筑形式的产生与消亡似乎只是一个逻辑推演,而不是社会生活与文化形态的体现。这样的建筑史教学很难帮助学生理解社会、经济、文化与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很难帮助学生建立处理复杂建筑问题的历史观与真实感。

城市的历史建筑不仅包括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还有大量的一般性历史建筑,它们具有过去某一时代的典型特征。这些一般性历史建筑虽然接近或者超过使用年限,但建筑质量良好、结构坚固、形式美观,改造后仍然能够满足继续使用的要求。将城市的历史建筑作为案例引入建筑史教学,通过挖掘过去、分析现状、思考未来,帮助学生进入建筑历史的语境,建立社会生活与建筑型制之间的联系,从而培养科学的建筑历史观。

一、全球化与城市化背景下的历史建筑与建筑历史

全球化城市化是当代中国发展最鲜明的主题。当2011年我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时,当国家大剧院和奥运场馆出自国外建筑师之手时,我国建筑师该如何面对全球化与城市化对国内建筑市场的影响?建筑学高等教育该如何应对全球化的教育市场冲击以及如何实现与全球化的建筑教育的接轨?当深入思考这些问题时,发现我们真正亟需理解和面对的并不是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改变,而是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在建筑学的教学体系中,建筑史最符合这样的知识架构和研究视角,能够帮助学生从历史和从文化交流的角度理解建筑设计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常规的建筑史教学着重于世界几大文明体系中建筑范例的讲解,并已经形成对该建筑同时期的社会背景知识的理论梳理。然而仅从理论上阐述建筑设计思想从何而来、为何而来、如何实现,难以使缺少历史知识积累、缺乏社会生活经验的学生将授课内容转化成自身的经验,难以使他们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建筑语言。为使学生更容易理解建筑史的教学内容,需要将现实案例研究引入理论教学,通过现实案例与历史案例之间的对比学习,产生历史与现实对话的效果,使学生能够以历史案例的研究方法分析现实案例,并带着现实案例的问题到历史案例中寻求经验。我国有着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唐宋时期有少量遗存,明清时期留有的建筑数量很大且保存较好,清末到民国时期的建筑和早期的现代建筑分布于上海、南京、天津等城市。一般省会及大型城市都有历史建筑遗存,而这些城市也是建筑学院集中分布的地方,因此借助周边的历史建筑资源进行建筑史教学是现实可行的。同时,在房地产经济的刺激下,拆除城市历史建筑让地于新的房地产项目的事件层出不穷,城市特色也因为历史建筑的消亡而日益丧失。出于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记录其产生与消亡,和围绕其发生的人情世故,这有助于学生鲜活地理解建筑、理解建筑师的社会责任。

二、历史建筑案例教学的程序

历史建筑案例教学首先需要选择易于开展研究活动的案例,然后制定研究计划,组织学生进行调研活动,经过讨论和反复论证的过程,最后得出研究结论。

(一)确定研究对象

教师需要指导学生从所在城市的历史建筑中选择便于开展研究活动的案例,这些案例可能包含文物保护建筑和一般性历史建筑。这些建筑类型不同、残破程度不同,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根据保护的紧迫性、社会影响力、相关项目的支撑情况确定研究对象。为便于学生了解案例研究的基本方法,教师需讲解相似案例的研究方法,通过讲解范例帮助学生建立案例研究的框架体系。

(二)文献搜集与现场测绘

历史建筑的过去隐迹于历史文献中,这些文献包罗广泛且内容繁杂,既包括地方志和建筑档案,也包括记录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史书、民间传说、小说、戏剧、报纸杂志等。在文献搜集阶段需要进行仔细的甄别与梳理,带着问题搜集文献资料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与文献搜集同步进行的是现场测绘,现场测绘过程中需要秉持怀疑和追问的态度,多思考问题产生的原因。现场测绘还需要分辨历史建筑哪些部分做了改变,以及这些改变对原来的形式、功能、结构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三)利益相关者调查

“利益相关者”的概念来自经济学,指的是“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和目标的人或者团体,或是受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便于明确历史建筑与其相关群体的关系,以及这些群体的利益诉求。历史建筑的利益相关者群体包括居民、公众、学者、房地产商、政府、媒体,他们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一般而言,大多数居民关注的是改善自身的居住条件,他们愿意离开老旧而狭小的老房子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公众对历史建筑更多地是投射了怀旧的情感,因为这些老房子承载了他们的记忆;学者关注历史建筑的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认为遗存至今的老房子大多设计精美,并维系着稳固的社会网络;房地产商追逐商业利益,希望简单地以拆旧建新换得高额的经济回报;政府既负有管理城市的责任,又有追求经济利益的现实需求;历史建筑的保护需要借助媒体引起公众的关注,媒体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虽然利益相关者具有上述基本态度,但每一个历史建筑的案例中,利益诉求会有变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力量对比也会发生改变。学生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调查,能深入理解与建筑设计密切相关的各方群体的利益取向,调查工作也为今后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案例比较研究

对于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国内外已经有许多成功案例。将这些成功案例与所研究案例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帮助学生全面地认识所研究案例的限制性要素,将抽象的经济、社会、文化影响转化成具体的经济测量指标、社会影响因子和文化表征。案例比较研究有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通过借鉴和实际运用成功案例经验,进一步体会历史建筑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五)改造利用的方案设计

在以上对历史建筑的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历史建筑改造利用的方案。这些方案需要有科学严谨的论证过程,包括历史建筑的文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取向、方案对各方的回应、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方案成果的评价方法等。改造利用方案的论证过程就是建筑设计的前期工作。历史建筑改造利用涉及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这种训练对学生今后解决建筑项目面临的实际社会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三、历史建筑案例教学的方法

将案例研究理念引入建筑史教学,改变了以往的以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转变为“发现问题――界定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多方案比较――设计成果”的研究型教育模式。通过研究型教学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寻求解决方法,进而提高了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研究与授课相结合

在传统的建筑史教学中,学生缺乏独立进行案例研究的经验,因此在历史建筑案例教学中需要教师讲述案例研究的方法、示范案例研究的过程、监控研究的进展。同时案例研究的目的是帮助学生理解建筑史教学中各时期和各种文化语境中的建筑范例,使抽象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社会现实产生联系。用历史建筑案例研究的方法和过程学习建筑史知识,可以将学生搜集与组织的相关学科知识融入建筑史教学中,帮助学生建立个性化的建筑史知识体系。

(二)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模式打破了信息的单面传递方式,促成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设计思想的多向交流。讨论式教学不再以教师为教学中心,而是以研究问题为中心。学生和教师作为平等的研究主体,通过陈述、怀疑、提问、争辩等交流促成对研究问题的深度解析和对解决方法的多向思考,进而实现共同探索、共同发现、共同创造的教学结果。历史建筑案例研究的过程中经常需要开展多层次的讨论,包括研究组内讨论、组间讨论、利益相关者讨论等。讨论教学的目的是各抒己见,拓展思路,求同存异,解决问题。

(三)开放式教学

历史建筑案例研究本身需要建立一个开放的知识体系,涵盖历史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个相关学科的内容,这些学科知识为案例研究搭建了跨学科研究的平台。学生走出校园,进行历史建筑的社会调查,生动而丰富的社会现象构成了另一个开放的课堂。社会的感性体验与课堂的理性体验相结合,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开放式教学需要教师具有开阔的眼界,通过点拨思路、提供建议的方法形成师生合作的开放式教学氛围,从而激发学生的探索热情和创造性。

结语

把历史建筑案例研究引入建筑史教学与研究,既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又促进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建筑学的教学一向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在通行的假期实习和毕业实习的目的也是强化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联系。然而建筑设计院的工作以实用性为导向,并不能帮助学生建立职业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纵观建筑学的课程体系,建筑史能够很好地担当起将以史为鉴,承前启后,兼济天下的职业道德传继的重任。在当前建筑史教学缺少思想性、缺乏与现实社会联系的情况下,在讲述建筑史的同时研究现存在历史建筑,能够很好地弥补上述不足,校正建筑史教学纸上谈兵的倾向。

(注: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城市历史文化景观的优化与整合”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1YJC760038;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代城市文脉中传统建筑符号意义的重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1YSC012;南京财经大学预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课题编号:Y2012018;南京财经大学教改项目成果,课题编号:JGY1539;江苏省教育厅哲社基金成果,课题编号:08SJD76000003)

参考文献:

[1](美)埃文斯,施马兰西.触媒密码[M].陈英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邓庆坦,邓庆尧.中国近代建筑在房地产业主导下的发展演变[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

[3]杨春蓉历史街区保护与开发中建筑的原真与模仿之争――以成都宽窄巷子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6).

[4](美)弗里曼.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王彦华,梁豪,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第11篇

――法国新批评派

如今走时尚路线的杂志目不暇给,时装、汽车、奢侈品和谢顶肥肚的成功男士以及修长俏美的模特掺杂在一起,充斥在印刷精美、图文并茂的大开本精装杂志中。家具、居室和建筑自然和豪华手表、游艇、书籍艺术一样成为充实雅皮士们情调的最有品味的谈资。既可以表达自己的儒雅和新潮,也不会触及到不同阶层的切身利益。

建筑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像汽车、时装等那些时尚品可以随意移动,很难因为喜欢一个房子便可以花钱买到身边,于是带有优雅的建筑照片和帅气草图的建筑评论文章很受编辑们的欢迎,常常“坐落”在时尚杂志四分之三的地方,占领着十六分之一的杂志篇幅。

可是什么是建筑评论呢?我们杂志上的那些是吗?时尚杂志上的评论和专业的评论一样吗?当我们谈到建筑评论时我们指的是什么?中国的当代有建筑评论吗?

Criticism,中文意思是评论、批评,其希腊文词源的含义是分离、筛选、区别、鉴定。建筑评论自然是指对于建筑的分离、筛选、区别、鉴定,其中包含着主体对于客体的动作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建筑物的鉴赏和评判,实际上,也是人们对制造建筑的人及其作品的鉴赏和评判。

建筑是一种文化现象,既有其物质的一面,又有其超出物质的一面,是文化的载体,在满足人们物质需要的同时也蕴涵着人们的精神,传达着人类对世界对自身的看法。这种传达使建筑具有一种“文本”(TEXT)的含义,要求人们去理解它、感知它,并且互相交流、互相认知。当人们表达和传达自己对建筑物、城市、人工环境的理解与看法时,建筑评论就形成了。

一般情况下,建筑评论为已有的建筑风格分类,解释建筑背后的东西,预示建筑的发展方向,为历史的建筑作出评价,为当代的建筑确定地位,为将来建筑设定道路,为文化和建筑之间寻找可以连接的话语。可见,建筑评论是人们对建筑的理解与看法的交流和表达。评论将隐藏在表面现象后面的意义揭示到前台来。使“不在场”(absence)成为“在场”(existence)。

我们可以把建筑评论理解为一种行为,有三方面的因素:评论者、评论对象(建筑物)、接受人群。像下图的三角形关系。

建筑评论需要建立在评论的标准(评论背景、评论系统)之上。这之中既有评论者自己的标准,也有评论者和接受人群共同的标准,包括审美、功能、形式、心理、地域等等。不同角度和标准,其评论结果也不同。

从这个角度来看,评论也可看成是类似符号学的应用。

关于语言生成的机制,乔姆斯基曾经指出,语言的产生是由深层结构向表层结构的转化。同样,建筑语言的形成也存在这样的转化过程。这一深层结构正是建筑的功能要求(此处功能的含义是广义的),而建筑的造型形式则是建筑语言的表层结构。建筑所传达的各种意义正是建筑功能发挥作用的结果。建筑语言的深层结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下四点:

1、建筑是人类活动的容器,它为人们的活动提供特定的场所。

2、建筑是气候的调节器,它创造出符合一定要求的环境空间。

3、建筑是文化的象征和记忆,它总是从属于一定的时代和地域。

4、建筑是对资源的利用,它是建立在一定的技术经济基础上的。

建筑形式作为建筑语言的表层结构,成为功能的表现者。建筑的应用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在这一传播过程中,建筑师是信息的发送者,大众是信息的接受者,造型作为建筑符号正是通过空间这一渠道传播信息的。要使建筑的符号体系为公众所理解,就需要发送和接受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相同的符号储备。正如平时人们总是用一座建筑或类似的客体来衡量另一座建筑那样,这种联想的意义获得方式称为“隐喻”,对一座建筑越不熟悉,人们越要把它和一座熟悉的建筑作隐喻式的比较,由此而获得对建筑符号的译码,当人们无法获得这种译码,或者对这种译码的对应性不太了解时,就需要评论来担当这中间的角色。这时发送者就是评论者,传达的是他所理解的建筑的信息。

这样,建筑评论就又可以理解为“解释”①,建筑评论传达很大的一部分是通过解释来实现的,对于建筑的解释过程也就成了建筑的评论过程。

伽达默尔认为,解释的问题是全人类过去和现在经历过的最普遍和最基本的问题。“理解和对本文的解释不仅仅是科学所关注的现象,而且它显然地组成了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人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理解和解释,理解过程发生在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人类的生活就是理解的生活。

传统的解释学主张,在理解作品时,解释者必须抛弃个人的成见,必须客观地不带任何偏见地理解作品的原来意义,要像作者一样去理解作品。解释者应该克服任何先入之见,忘却自己的个性,进入作品的个性。总之,认为成见只有消极的一面,解释者在理解过程中要消除成见。但是,伽达默尔却认为“成见”是理解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不是我们的判断而是我们的成见构成了我们的存在。……实际上,我们经验的历史性使成见在其字面意义上构成了我们全部经验能力的最初方向。成见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它们是我们据以经验某事――我们遇到的东西据以对我们说什么的条件。”

成见是在一定历史和传统条件下形成的基本观点,即人们理解对象之前已经具有的理论框架或预先理解。合理的成见是理解过程中的积极因素,是理解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理的成见”为基础,一切理解都是不可能的。人之所以具有成见决不是偶然的,是由于理解的历史性造成的,人是历史的产物,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中,每一个人都受到特定的环境和时代的影响,人的历史性决定了人具有什么样的思想和观点,并且决定了一个人不可能随意抛弃自己的成见。“在解释者和作者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差距,这种差距是由他们之间的历史距离造成的。”成见来源于传统,传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只保留旧的东西,传统之所以成为传统并流传下来其实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否则人们很难说明,为什么历史上有的东西流传久远,有的却早已烟消云散。传统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传统并不只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种先决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们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且参与到传统的进展之中,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地规定了传统。”成见是深入理解的必要前提,首先,由于历史性和传统的作用,解释者在接触文本时,不可能不带有自己的先行理解,其次,在理解过程中,解释者决不是头脑空空的消极地接受文本的思想,而是带有自己的“期望”和“假设”,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去理解文本。

所以,这种望文生义的理解会和设计人初始的想法非常不一致,但是,难道这不是评论(解释)应该到达的位置吗?

2006年的北京在FM103.9广播中每天都不厌其烦地播送着这则广告:“库哈斯―板凳;安德鲁―水蒸蛋;赫尔佐格―鸟巢,XXX―桥;代表新北京。只有桥是用来居住的。XXX国际村,居住在前沿。”现在前三个建筑两个都竣工了,只有CCTV大厦还在紧张建设中,这个用自己理解给建筑起外号的广告让人们记住了建筑师和他们的作品,其实应该说是最有效的评论,不过是没有用大篇文章展开讨论而已。

类似的事情不止出现在中国,法国建筑师兼记者特莱蒂亚克在书名叫《应当绞死建筑师吗?》(Philippe Tretiack: Faut-il pendre les architectes? Seuil, 2001, Paris)的书中这样形容巴黎密特朗“十大建筑”:“一个立方体(大拱门),一个圆球(拉维莱特科学城),一张四脚朝天的桌子(国家图书馆)”,和我们的“板凳、鸟巢、水蒸蛋”有异曲同工之处,不同的是说出来的语言不同、语调也不同,我们的中文自然压韵的多。

在我们设计的合肥市体育馆和游泳馆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每个去参观体育中心的游客都会听到美丽的导游小姐这样介绍这组建筑:“这群建筑,设计师的灵感来于纸叠的飞机……”她们骄傲地按照自己的理解把建筑师对材料和形式的探索善意地解构了。其实,在我们设计时更多的是考虑探索现代均质建筑材料的应用,通过褶皱和浅折叠痕迹来对材料反射的光影进行控制,以达到光色的丰富效果。再有就是通过屋面的褶痕解决内部空间的高度和雨水排放的问题。但是这些专业的探索问题是很难通过几句话来说清楚的,也没有“纸飞机”那么直观和有戏剧效果,其结果是居然我们中间的一个没有参加方案创作而只画过施工图的建筑师也误以为是纸飞机。可见“合理的成见”的力量。

人们对于建筑城市的理解和表达,对于建筑城市的解释便是评论,评论是解释的过程和结果。建筑评论既然是对于建筑这种本文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在成见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也在为别人对建筑的理解造成着成见。建筑评论既然是评论就必然依存于语言和文字,于是造成的文本和解释的分离就更加激烈,评论也就各有不同。所以造成如下的现象:

建筑传达一层意义,评论传达另一层意义。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建筑评论永远是词不达意的?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种“词不达意”,恰恰就是评论的本质

建筑评论对建筑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有社会的、功能的、空间的、心理的、情感的、历史的、技术的、政治的……作好建筑评论对于建筑创作的意义十分重大,甚至可以改变我们的建筑面貌和建筑传统。而且,建筑评论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的评论,不同受众的评论,不只是语言文字的评论,还有通过建筑对建筑进行的评论,通过使用建筑对建筑进行的评论,通过建筑设计对建筑进行的评论,等等。

有趣的是当今中国建筑评论人虽然很少,但是类型很多:有专业理论评论人员,有职业建筑师,还有非专业人员。但是真正触及建筑评论本质的还不多,多数是围绕着果树的下面,低着头在努力寻找和捡拾自己以为是长在树上其实已经早就掉下来开始腐烂的果子,甚至拾到的根本就是树根下的蘑菇,而很难抬起头去看看树上是什么样子,去摘取树上新鲜的果子。

但是,每当我手里抱着厚厚的、印刷精美的时尚杂志,看着里面那些我也看不明白的建筑介绍和评论文章时,我就无比兴奋地想:

建筑评论的春天就要来了……

参考文献:

[1] [意]曼弗雷多・塔夫里著.郑时龄译.建筑学的理论和历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1991.9.

[2] [法]保罗・利科尔著.陶远华等译.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石家庄.1987.12.

[3] [意]艾科等著.柯里尼编.王宇根译.诠释与过度诠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1991.9.

第12篇

关键词:中国特色,建筑哲学思想,建筑理论,建筑技术方法

建筑理论,历来成为建筑界争论的焦点。建筑理论涵盖哪些内容,在建筑界存在很大争议。研究建筑理论的最高层次是建筑的哲学思想,它是对建筑科学本体性质属性特点的看法观点,是提出建筑理论的指导思想。建筑理论的研究目的,是在建筑哲学思想的指导下,对于建筑科学的认识提出理论原理,并在建筑理论的指导下,研究建筑技术方法,提出技术方法的原则。现就中国特色建筑理论浅谈如下。

1建筑的理论基础

建筑基础理论,结合现行的建筑设计实践,从初级到高级有不同层面,所涉及的问题各有侧重,诸如建筑概论、建筑构图、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空间等等。总的说来,建筑的基础理论可以分为建筑设计原理和建筑理论两个层次。

1)建筑设计原理,侧重于阐述建筑创作和实践中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大都较为明显突出,内容包括建筑构成、建筑组合、建筑形式构图、空间组织、建筑构架、环境设计、艺术处理、建筑创作等。

2)建筑理论,侧重于建筑深层哲理的探索,是多层面、多角度、多方位的研究和深化,涵盖建筑的群体态势、地理环境、居住建设、不同建筑层次的需求、建筑文化品位的深化、建筑创作思维的阐述、建筑哲理的剖析、建筑机能组织的变化、建筑形象的表现、评论的准则、未来建筑趋势的预测等,涉及多学科交叉内容。

2中国特色建筑理论的哲学思想

2.1城建园林一体化

城市建筑园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传统的建筑学统称为“营造”,它包括建筑城市和园林,几千年来的城市建设都体现着城市建筑园林三位一体的内容,三者的关系十分紧密。

1)城市的选址在大自然中,城市本身具有绿地系统和庭院绿化,城市和园林密不可分;

2)城市的整体由中心区街道院落各个层次的建筑组成;

3)建筑与园林的关系可以用“建筑在园林中,园林在建筑中”来概括。

由此可见,三者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的整体。整体性的哲学思想,是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哲学思想。

2.2建筑理论是自然社会相结合的学科

建筑科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一门独立学科。过去人们一直将建筑学划分在自然科学范畴内,20世纪80年代末,才提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向。实际上,建筑科学本身的特点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的学科,城市规划和建设,不仅包括自然科学的内容,也包括社会、经济、人文、管理、安全等社会科学的内容,因此,建筑理论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

2.3城市不同现代化

中国城市现代化,因地区不同,现代化水平不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指标和发展步骤也不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特点,有北京、上海、天津及沿海城市等发达地区,有新乡、成都等中等发达地区,还有甘肃、新疆等不发达地区,对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应当区别对待,针对不同地区城市现代化特点和发展重点,应确定不同的发展指标和发展步骤,既要重视发展知识经济,还要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更要重视生态节能和环保的建设。各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快速发展。

2.4综合效益节俭论

以前说起中国,人们总是很骄傲地用“地大物博”来形容她。但是,随着我国人口急剧增长,我国人均资源明显不足。针对这一特点,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提倡“勤俭建国”的建筑理念。在城市建设时,采用全寿命造价控制,强调综合效益,力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展效益的最佳综合效益。

3建筑理论在建筑实践中的应用

建筑理论的发展与建筑实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理论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确立其价值和地位。中国特色的建筑理论在我国建筑实践中的应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建筑与生态和谐,注重环保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