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税务人事迹材料

税务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2-06-30 07:24: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人事迹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人事迹材料

第1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人才、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投身富民强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直团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楷模,激励广大省直青年发奋学习、奋发成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省直各机关、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工作的青年(含在省直各单位下属机构工作的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者。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议审定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直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2月28日—6月20日)

推荐工作主要由省直各厅局、中央驻长各单位、省直各高校、武警**消防总队团组织负责。各团组织要从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开展杰出青年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初审后,向组委会推荐2名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各省直青联委员也可向组委会联名推荐,个人也可自荐,所荐人选须有自然情况和突出业绩的证明。首届省直青年“学习奖”、“创新奖”、“奉献奖”获得者自动进入候选人名单,无需再次申报材料。

(二)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月21日—7月15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组织进行评委会审议投票,并考虑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初审确定**名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若干省直优秀青年候选人。在**机关党建网站上将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组织考察,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组委会确定。

(三)考察、投票及评选(7月16日—8月**日)

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成立候选人考察小组,对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正式提名候选人进行审议、投票选举。组委会根据考察和投票结果,确立考察情况和得票数综合排名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组委会将评选出“省直优秀青年”若干名。

(四)宣传表彰(9月—10月)

公布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的评选结果,并于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联合省内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要求

1.省直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单位和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影响的青年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3.各单位团组织对推荐人选要充分酝酿,并注意到各方面的代表性,推荐单位要对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