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7 11:01: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省、市、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全力打造闻喜住建最优营商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
为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了《**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里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推进**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机关电子屏上传5条标语、微信公众号1条信息,微信工作群多条有关政策。全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了全社会“人人代表政府形象,事事体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对标对表,落实问题清单
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先进地区,按照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采取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推进,执行“一报告、一台账、三清单”制度。根据清单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逐个研判,针对每项问题制定各自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细化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获得用水用气方面我局不断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获得用水可通过热线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申请用水,实现1个工作日内约定踏勘现场时间和收取申请材料。用气办理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施工手续办理等),其中,客户提出用气需求至与供气企业商议用气方案不超过4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验收通过后通气不超过4个工作日。用热申报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施工、验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房屋交易备案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文件精神,现将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了行动方案。按照政府和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对照责任清单,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主要任务、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任务分解明确、工作措施具体、责任分解落实。
二、完成了考评工作。一是组建了考评团队。州优化办明确我们是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责任单位后,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及财政局的指导下,中心迅速组建了熟悉政府采购招和标投标业务的4人考评团队,并联系公管局、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国土、水利等单位组建了强大的后援团队;二是制定了问题清单。对照6个2级指标,梳理了近44个可能提出问题的考核指标,并将政策依据、网站链接、截图照片及相关文字说明等进行了明确,方便在现场查找和回答问题,做了充分地准备和演练;三是赴省高质量地完成了考评工作。
三、实现了信息共享。中心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并及时推送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了交易信息互联互通。
四、快速推进了全流程电子化。截止11月底以前,中心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落实了电子化招标文件模板并测试完毕。目前,房屋市政、水利、交通施工项目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均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均能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处理质疑等。
五、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进行了业务培训。10月10日,中心与财政局一起对采购单位、公司和评审专家进行了政府采购知识和操作培训,现场给各服务对象派送了最新编辑的《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使各服务对象方便快捷学习政府采购知识。11月6-7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中心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起为机构、评审专家进行两天培训,邀请纪委监委办案工作人员讲授违法违规案例,并分别讲解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执业规范、进场交易规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知识等内容。
六、停收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并退还了2017年以来收取的服务费。为进一步减轻投标企业交易成本,切实落实州委、州政府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负相关会议精神,中心自2019年4月11日起,停止收取中标人缴纳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并加大2017年以来历年收费的清退力度。
七、探索建立多种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一是积极开发电子保函金融服务平台,尝试推行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替代现金交纳保证金的方式。二是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省政府“放管服”的要求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进行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及时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修订完善中心投标保证金缴退办法,确保应退尽退,及时足额。
九、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容缺进场、限时办结等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绿色通道”制度;二是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着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全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新品牌,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司法行政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建设提档行动”,为营商环境建设筑牢“防护网”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普法宣传)
(二)开展“行政执法提效行动”,为市场公平竞争当好“清道夫”。
2.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等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投诉电话0433--5939022、办理结果“四公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举措。(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
(三)开展“司法保护提升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雨”。
3.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放宽措施。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程序,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本人赴境内居住地以外签订重要合同、投资谈判、参加重要展会、催要业务款项、走访重点客户等而请假外出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审批。(责任部门:局社区矫正负责人、各司法所)
4.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势,推动涉企纠纷专业化分类处理,不断提升涉企矛盾纠纷解决质效。设立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服务窗口,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在较大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室),调解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责任部门: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各司法所)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行动”,为服务营商环境建好“加油站”。
5.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法律维权主题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服务周等活动,实行“定期走访+预约上门”模式,将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下沉到企业。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协调联动机制,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调解便捷高效解决纠纷作用,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法宣传)
三、工作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是今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科室、司法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行动的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我局成立“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行动进行调度、协调、指导、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要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五化”工作法抓好任务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三满意机关”和幸福社区为重点,以保证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旨化措施,使辖区经济和社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和纪律作风整治,提高机关干部为民务实、勤廉从政意识,弘扬优良工作作风,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都是软环境”理念,营造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勤政为民的服务环境、科学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责任环境,形成损害软环境可耻,维护软环境人人有责的局面。
三、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区软环境建设纪律处分暂行办法,集中整治软环境建设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推进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落实“四制”工作机制,促进作风转变
一是落实首问负责制。首位受理居民群众咨询或办理事项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要热心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如实受理登记或处理。对超出服务办理的内容,责任人应告知有关情况,并将其引荐到相关业务部门,对不符合政策办理的内容应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责任人应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二是落实挂牌公示制。街道和社区干部都要佩带胸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服务窗口要对各项业务的办理程序进行公开,做到阳光下服务,不得以种种借口敷衍服务对象,甚至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事关群众利益和敏感的问题都要公开、透明。
三是落实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制。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大方、不浓妆艳抹、不奇装异服,保持室内卫清洁有序。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和粗话,待人接物要礼貌,回答办事人员问题态度和蔼诚恳、耐心细致。自觉执行街道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不利用单位电脑玩游戏、聊天、炒股等。
四是落实工作承诺制。街道机关干部要按照年初工作承诺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情况。街道公开承诺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调查度会、分析会等推进工作承诺落实到位。
(二)推行“三进”做法,提升服务质量
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要重心下移,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要深入辖区充分了解单位、企业、居民的需求,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一是进单位。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每月至少2次到辖区单位了解基本情况,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街道经济、民生、党建和安全稳定中来,为建设和谐街道做出贡献。
二是进企业。每名机关干部包保2户以上企业。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企业变化情况,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良好、稳定的关系,随时掌握企业生产和经营动态。宣传街道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树立街道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巩固和拓展招商引资成果,在稳商、强商的基础上,实现以商招商,壮大区域税源经济总量。
三是进居民。社区除党委书记外,根据社区实际将辖区划分成若干个区块,每名社区工作者负责一个区块分片包保责任区,责任人在社区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每周保证三天深入到责任区走访居民,随时掌握包片区域内基本情况,通过走、看、听、问及时了解片区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社区书记、责任人要在责任区内每楼栋每年结交1-2户知心居民,了解居民的需求和困难,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掌握街道不稳定因素,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切实维护街道的稳定、和谐。
通过落实“四制”机制和推行“三进”做法,切实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优化发展软环境,树立街道新形象,使街道真正成为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的“三满意”机关。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
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掌握其精神实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迅速启动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学习动员工作要在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计划要及时上报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整改阶段
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主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查摆整改。要认真查摆在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当前立即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要健全完善制度,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改进与提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各部门须于X月X日前将本部门查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
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在汇总各部门查摆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对我街道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客观评价我街道化软环境建设工作现状,总结化软环境建设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主题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检查制度。机关的软环境建设和干部纪律作风检查,有两名街道领导进行,社区的纪律作风检查将由主管民政的副主任和社会事务科进行。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以纠正。
(二)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把“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主题活动纳入承诺制目标考核内容中,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进行重点通报,从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落实奖惩制度。结合每次检查和平时考核情况,对照承诺制和行为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奖励政策,年终对为街道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重奖,对破坏街道软环境和违反纪律的进行重罚。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清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展好主题活动,力求取得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等科室部门要在街道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使主题活动如期开展,如期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优质一流的发展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五治”活动的要求,结合县城管综执局实际,特制定服务企业工作措施如下:
1、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对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路灯亮化、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渣土运输、户外广告(文宣)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缩短审批时限。
2、特事特办,快捷服务。对外公布审批窗口负责人电话,保证24小时开机,提供预约延时加班服务,协调初审单位加快(加班)办理。特殊项目经同意后,可实行干中审批或先干后批。
3、强化管理,优化环境。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强化监督考核,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办事公开,规范服务。对具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涉及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及具有收费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实行全面公开。
5、严明纪律,接受监督。坚持局领导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对企业反映、市民投诉,媒体、网络、公开电话、举报等渠道反馈的意见和问题,能办且具备条件的立即就办,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办的,要说明情况,并争取创造条件尽早落实。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从严治理“三不”(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受理、不作为)、“三乱”(对企业乱罚款、乱摊牌、乱检查),严禁城管执法人员在企业吃拿卡要,一旦发现类似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6、建立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局窗口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便捷服务,在做好限期办结审批手续的同时,建立与企业的联系,建立企业服务信息数据库,并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与企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倾听企业呼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工作流程:审批窗口接件—与企业建立联系—建立企业服务信息数据库—开展为企业日常服务
二是涉企局属部门、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与来城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在的企业和各行业协会主动建立联系,宣传我局的工作职能和各项业务,建立企业服务信息数据库,并由指定专人与企业保持联系,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服务需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工作流程:涉企股室、二级机构—与企业建立联系——建立企业服务信息数据库—开展为企业日常服务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该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我软环境建设添砖加瓦。当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好坏已经成为地区之间经济竞争、形象竞争和社会竞争的焦点问题,谁在软环境建设上落后,谁就会在竞争中败北。这里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就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及相关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形势相比,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制度或政策措施不健全、不完善;三是存在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四是一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五是一些政府部门服务质量不高,有关要求服务的一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甚至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六是一些行业存在不正之风;七是一些部门执法不规范;八是信用环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些问题表明,我市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力塑造招商、亲商、富商的人文环境。要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起“抓软环境就是抓经济发展。抓经济发展必须抓软环境”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软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二)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文明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是打造区域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势的重要标志。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二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四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五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依法规范行政和司法行为。倾力创造公正、严明、安全的法制环境。首先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找准服务经济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其次是公、检、法、司部门要切实做好企业周边环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商的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再次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吸引域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引进大项目的重要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要不断制定、调整和完善更宽松、更开放、更优惠的经济发展政策,狠抓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落实、兑现各项政策;明确重点,准确把握产业导向,对投资者一律实行平等待遇。
一、工作目标
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的软环境,不断增强外商投资的吸引力,维护落户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创新。要将工作重心由管理向服务转移、由微观控制向宏观调控转移,特别是要给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细致入微的服务。同时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清理压缩行政性审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进入地方财政的,按最低标准征收。
(二)切实推进部门责任的落实。所有涉外部门和单位都是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都要按照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的基本要求,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要实行行政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审批和服务的所有环节都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及时办理。
(三)切实增强诚信意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要吸取有些发达地区信用危机的教训,把信誉建设放到软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位置来抓。对承诺的事项,要“一诺千金”,言而有信,难度再大也要想办法解决;对一些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开诚布公、实事求是地向对方说明情况,争取外商理解。
(四)切实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做深做细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提高招商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1.突出全要素招商。积极培育招商载体,鼓励支持各类企业以各种形式参加招商活动;不仅要大力引进内资,更要下功夫直接引进外资。在招商区域上,要主攻长三角和珠三角,努力形成新的招商引资格局,新的对外开放态势。在招商方式上,要紧盯大公司、大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投资动向,力争引进大企业、上大项目。在投资方向上,要以生产加工型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为主。在招商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突出特点,推出亮点。
2.创新招商方式。改变过去招商主要依赖参加洽谈会的方式,大力推行以商招商、网上招商、亲情招商、中介招商和专业招商等投入少、见效快的招商方式。在引资方式上,除采用传统的“三资”形式外,应积极采用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bot等形式。要注重研究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量身定做招商项目,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
3.抓好招商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要做深做透,达到可研程度,等待时机。只有项目等机会,而没有机会等项目。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区资源和产业规划编制项目。重点涉外项目要翻译成外文版本。
三、典型工作事例
1.为立信建筑模板厂做网站链接,有利于企业的宣传,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将阜新市立信建筑模板厂的公司网站链接到*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企业风采模块,便于国内外客户了解企业的发展动态和产品型号等信息。
2.为大金集团在网上推介项目,寻求合资合作。目前已在“拓富中国招商投资网”、“台商投资大陆网”、“环球投资网”和“*区政府网”上了风机叶片项目、风电塔筒项目、太阳能电池板项目等,已有多家国内外企业来电垂询与大金集团进行投资合作的有关事宜。
3.为春成集团的褐煤提质改性项目做前期工作,在中外网站上帮助寻找翻译褐煤烘干脱水技术资料和加工设备等资料。
4.不辞辛苦为客商实地选址,调查第一手资料交给客商。带领客商实地察看区域内适合投资的场地,帮助分析各地块的优势和不足,便于客商掌握实际情况,为客商投资负责,得到很多客商的好评。
5.不分节假日,为招商全程服务。只要有客商来访或有投资信息,不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我们随叫随到全程陪同,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市场中介组织工商登记与监管工作专项治理。把好中介组织市场准入关,全面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经营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自律机制,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市场中介组织是指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按照一定的业务规则或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运、报关、企业事务、商标、广告等类中介组织;房地产交易、因私出入境、外派劳务、出国留学、职业、人才、文化、体育、科技、典当、拍卖、担保、会展服务、产权交易等经纪类中介组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会计、税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商品及技术检测、环境检测评估等鉴证类中介组织。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工商登记与监管的市场中介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等四类中介组织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欺诈、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
一是依法认真审查中介组织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对于法律规定应当提交前置审批许可的,必须要求其提交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坚持先证后照。市场中介组织的前置审批许可的有效期限应当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特别标注。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严格按照前置审批项目和国务院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外商投资申请设立中介组织的,国家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执行。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组织的调查摸底和资质(资格)许可证件的清理情况,对已注册登记且有问题的中介组织进行重新审查。二是上收审批权限。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等三类中介组织的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受理,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核准。(责任部门:注册局,各工商所)
(二)严把年度检验关
结合每年的企业年度年检工作,进一步严格审查中介组织的主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对于具有前置经营项目的中介组织,必须在年检时提交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过期或已经失效的,应当要求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部门:注册局,各工商所)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中介组织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转交;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群众举报、12315消保维权网络、其他部门抄告等多种渠道,有效扩大案源,及时发现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责任部门: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科、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保科、消保委,各工商所)
将中介组织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在专项治理期间,适当提高对中介组织的巡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各工商所在2012年2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中介组织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辖区《中介组织台帐》。2012年12月底前,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等三类中介组织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对其他中介组织每季度巡查一次。要做好巡查记录,落实痕迹化监管。巡查中发现中介组织存在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立案查处;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责任部门:各工商所)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一批市场中介组织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中介组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虚假宣传,承担资产评估、验资、审计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经纪人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明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中介组织,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清除出中介市场。(责任部门:公平交易局、市场科,各工商所)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推行经纪人网上备案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的资质等级、执业质量、执业诚信等基础信用档案;加强中介组织信用监管,各单位及时提供有关中介组织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适时在网上进行公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责任部门: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科、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保科、消保委,各工商所)
(六)建立良性发展机制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行政指导,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纠正中介组织轻微违法行为,帮助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中介组织执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教育作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协助其做好会员的发展和规范工作。建立健全中介组织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制度研究和法制建设,研究制定综合性的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使之达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要求,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责任部门: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法制科、市场科、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保科,各工商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做好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下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分工。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部署。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单、通告、电话通知等形式,让中介组织了解本次专项治理的意义目的和具体要求,指导做好自查自纠和自我规范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
各单位组织做好专项治理前的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对企业事务、商标、广告三类中介组织的户数、类型等基本情况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填写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以上三类中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2)。
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应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市场科邮箱。
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7月)
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立足职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从市场准入、年检把关、市场巡查、案件查处、信用监管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损害群众、企业利益的中介组织,有效净化中介市场秩序。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建立健全中介组织长效监管机制。健全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中介组织自律机制;积极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加强中介组织法制体系建设,将中介组织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
对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通报,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治理中好的做法与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整改没有到位的,再用1至2个月时间责令进一步整改,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承担工商登记与监管的市场中介组织的具体治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建立有力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协调,争取支持
各单位应主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沟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立足工商职能,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
(三)舆论造势,形成氛围
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媒介和机关宣传栏、公告栏等宣传阵地,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专项治理通告、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类中介组织广泛宣传,让公众了解、知悉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氛围,优化执法环境。办公室要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指导。监察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跟踪考核;财装部门要做好专项治理的经费保障;法制科要加强案件核审、行政复议和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其他各业务科室都要立足职能,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1.1低廉的违约成本和地方保护主义客观上纵容了失信行为。当前,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和个人意识里轻重不同地存在着某种错误认识,片面地认为银行是国家集体所有,信贷资金是政府给企业的金融支持,可还也可不还。此外,少数县区政府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突出,企业失信即便被诉诸法律,胜诉后银行债权也因地方上的袒护而存在执行难现象,往往是赢了官司陪了本钱,银行债权在根本上得不到真正保护。认识上的偏颇和盲目的地方保护主义,加重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在严格的信贷责任追究制度下,为保障信贷资产质量,银行不愿也不敢对非优质客户进行授信。
当然,也有部分经营者具备较强的信用观念,项目及产品发展前景也被银企双方看好,但有时却因市场变化或管理上的失误导致产品暂时失去竞争力,项目实施受阻,经营陷入困境,企业无力履约,被动失信。金融危机冲击下,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商业银行应分清企业失信性质,区别对待。对那些有市场潜力因经济环境变化而遇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应该给以适当的信贷支持,帮助其化解融资难题,加强管理,调整策略,走出困境。
1.2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上存在制度上的缺陷。
1.2.1信贷权利上收导致授信效率降低。出于对信贷风险中道德风险的考虑,目前商业银行普遍上收县级的审批权限,个别行甚至剥夺县级机构贷前调查权利。即便是正常的信贷审批业务,按照授信额度划分的权限,经过层层审批,既加大了信贷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1.2.2授信模式固化影响诚信环境建设。理论上讲,银企之间的信用关系应建立在企业经营与信用基础上,应区别情况,采取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等方式办理。然而,当前情况是只要企业申请贷款,就必须提供抵押担保,人为抬高信贷门槛,某种角度讲会由此误导企业进入只重视担保抵押品的有无而忽视诚信建设的误区。这既不利于构建诚信基础上的银企关系,也会影响到诚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大局。
1.2.3权责利不对等的信贷制度给银企互信基础上的诚信建设造成负面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推行的贷款损失终身追究制和违章违纪贷款赔偿制,只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却缺少无责条件下对等的奖励条款。惟罚不奖的硬性政策挫伤了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即便是遇到优质客户,有时也会因心存顾虑而错失放贷良机。久之,企业会因此产生银行有意刁难、恶意失信的错觉,势必影响正当的银企关系,不利于培养企业诚信意识。
2.优化县域诚信金融环境的建议
2.1政府主导推动辖区诚信金融环境建设。政府作为主导经济的管理者,应积极着力于推动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力培育社会诚信意识,塑立并弘扬诚信品牌,在区域诚信建设中发挥领导和推动作用。
2.1.1提高认识,推动诚信建设。政府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诚信不仅是意识观念,更是一种资源。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区域合作日益加强,行业依存度愈加提高,资本市场呈现异地化发展趋势,经济体的诚信度已成为考量投资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诚信环境建设滞后,商业银行在不突破信贷指标控制前提下,统一调度信贷资金,把贷款异地调配到诚信度更高的地区,造成资金外流。单纯靠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显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紧张的资金需求。为增强资金的吸引力,创造有利融资环境,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政府应率先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硬性规定约束企业经营行为,优化投融资环境,精心培育企业诚信意识,推动诚信环境建设,尽快使诚信转化为投融资的重要资源。
2.1.2营造氛围,优化诚信环境。首先,由政府主导,广泛借助媒体,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营建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其次,政府要做诚信的表率,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思维,下大力气推动诚信环境建设。再者,制定长远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协调金融、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形成齐抓共管的诚信环境建设格局。
2.2中小企业要承担起县域诚信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2.2.1企业要自觉树立诚实守信理念。市场经济实质是信用经济,失去信用,就无市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原因之一就是失去了诚信,经营发展中得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特别是缺少原始资本积累的中小企业,失去银行信贷支持,一旦遇到资金困难,企业发展必将难以维继,走向破产境地,付出沉重代价。而恪守诚信的企业会及时得到银行的支持而度过难关。一定意义讲,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中小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诚信关乎企业发展大计,要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勇当诚信金融环境建设的主力军。
2.2.2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实际行动赢得信赖。县域内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经营效益不错、发展潜力较大,但因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低、管理不规范而达不到银行授信标准,长期被拒之门外。因此,中小企业要逐步内部完善管理,健全内控制度,达到银行授信的标准,赢得银行信赖和支持,为自身发展壮大扫除障碍。同时,以实际行动提高诚信度,在地方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中充当排头兵。
2.3商业银行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促进诚信环境建设。
2.3.1解决难贷款问题。在业务经营方面,要针对基层地区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创新,适当下放信贷发放权限,努力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3.2提高信贷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商业银行应着重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素养,把精通贷款审批评估专业技能、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以及敢于负责的精神作为优秀信贷人员的培养方向,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2.3.3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抓紧制定和落实“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关心关注县域中小企业发展。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中小企业真实情况,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效发挥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效能,建立起银企互动、互信、互利的环境。
一、20*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学习深进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我局深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牢牢围绕“优化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这一主题,以“稳物价、保民生、创环境、强服务”为重点,以“七查七进”“四解决四建立”为载体,通过全面系统学习、广泛深进调研、综合分析检查、开展“五查五看”和“双诺整推”等一系列活动,干部群众反映的四方面价格热门难点题目得到较好解决,群众测评满足度达100%,并调研提出了《*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治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县物业收费治理办法》(讨论稿),制定了《*县物价工作科学发展规划》,建立了物价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系统进行了总结,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综合调控,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我局把民生价格题目做为工作的重点,集中气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综合措施,全力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制定了《全县保障市场供给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县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二是加强市场的监测巡查。抽调职员组成市场巡查监测小组,对粮油、肉食、蔬菜、煤炭、石油、液化气及防震救灾物资、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实行日报告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布价格监测数据,分析猜测价格走势,按时上报价格监测报表70份,印发价格监测信息36期。及时处理价格矛盾纠纷,对苗头性、倾向性题目做好预警预告,形成了物价形势成因分析建议对策报告7篇,提出调控建议,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三是实行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控制价格过快上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对万家和超市、新世纪超市等6户企业经营的面粉、大肉、牛羊肉、食用植物油、鸡蛋等119个品种,实行了调价备案临时价格干预措施;6月份又对9家水泥、砖瓦、砂石、建材等灾后重建物资经营企业实行调价申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天天逐企业巡查,严格监管价格涨幅。四是加强价格收费监管。严格审核收费项目,取消公安系统信息技术查询费等不公道收费3项,控制出台新调价项目,对上报的城镇自来水价格,人饮工程供水等5项调价项目,广泛调研,暂稳原价。
五是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联合工商、商务、粮食、质检、药监、农牧等部分,集中时间,集中气力,开展市场食品价格大检查15次、抗震救灾物资大检查13次,集中整治市场价格,规范明码标价及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依法果断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6起。对蔬菜市场欺行霸市题目,联合工商、公用事业局、公安局了《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的公告》,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市场欺行霸市违法行为,联合运管部分集中整治了出租车乱收费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六是落实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下岗失业职员各种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摊位等各环节,该减免的收费一律减免,落实鲜活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规定,减轻农民不公道负担,进步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能力,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同时加强了医疗、物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价费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县居民消费品价格稳中有降,市场供给充足,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三)加强收费和政府定价治理,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收费治理,对全县189个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52个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年审,及时变更收费标准18项,取消了个体工商治理费、农贸市场治理费、公安信息技术查询费等收费5项,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制,进步价格收费透明度。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对春播玉米、胡麻种子,华汭物业服务收费、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价格、职教中心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等价格,在认真进行本钱监审认证,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了解周边市、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按程序和权限审批的调价制度,在把握好调价时机和幅度的情况下,科学、公道平稳的进行了调批价工作。实行进企业收费两证一书一票一卡制度,对水利、环保、消防、土管、建设等7个涉企部分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努力为企业减负增效,营造良好价格投资环境。
(四)加大价格监视检查力度,全力解决民生价格题目。我们把民生价格收费题目作为全年价格监视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从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物业收费和供热价格等群众关注的价格收费热门题目进手,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经对全县32个化肥经销点,43个农药、农膜经销点的农资,12个农村人饮工程供水价格,10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13个农村合作医疗点的收费情况的检查,落实了化肥价格干预措施,打击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价格欺诈行为,规范了各部分的涉农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全县176所农村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通过看收费票据,抽查询问学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执行良好,学校也都能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专项检查。共检查医院4所,主要针对医院挂号费、b超、彩超、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ct、心电图等6项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重复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擅自进步收费标准等题目,进行了责令清退立即纠正。四是对群众关心的城市供水、供热、供电、物业治理价格收费进行了监视检查,规范价格服务行为,化解了价格矛盾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五是开展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物资和奶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维护了非常时期重点物品市场价格秩序。六是加大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的价格举报,我们都做到了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覆信。对受理的客运票价、电费、垃圾费、出租车价格等16起价格举报案件进行了监视检查,纠正了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举报人,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五)增强价格服务新本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要求,努力增强价格服务新本领。牢牢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中心工作开展价格服务。一是深进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农户、进医院、进学校、进景区”为重点,巩固现有成果,查找存在题目,学习先进经验,以价格收费公示和价格监视网络为载体,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延伸到各个层面,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价格认证服务。积极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和调价前本钱审核认证,为司法工作和企业价格制定提供服务。至目前共受理委托认证案件15起,认证财物132件。对城市自来水价格、惠民苑小区住房价格本钱进行了调定价前本钱监审认证,为企业公道定价提供依据。三是开展了涉农价格监视检查、煤炭市场价格上涨情况、环境保护价格收费专题调研,撰写有价值、有见解调研报告3份,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价格政策信息服务。今年我局印发物价信息简报25期,开通了*县价格信息网站,畅通了价格信息渠道,居民生活必须品价格监测数据表37份。做到了价格政策法规、物价工作动态、价格监测信息公布及时,全方位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六)狠抓招商项目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我局积极开展新一轮“千名干部访客商”活动,广泛联系,多方洽商,引资4000万元的华兴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逾额完成了22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达标项目,已将文件资料上报省市等待检查验收。同时,在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中,我局积极配合提供文件资料,全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搞好服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分工,将全局工作职员分成四组,形成统分结合,责任明确的工作落实机制,制定目标任务,划分责任界限,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全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气力攻坚。以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统揽,竭尽全力控制物价过快上涨,集中精力狠抓强化监管保民生,优化环境抓招商,增强本领搞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局工作水平的提升。
3、建强班子队伍,创建五型机关。加强理论学习,进步素质修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进步价格工作水平。
4、强化机关效能,切实转变作风。深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进步业务能力,进步综合素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价格服务承诺制,强化机关效能,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存在的题目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提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要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为宗旨,以粮油质检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建立覆盖“原粮出入库—加工企业—成品粮油批发零售”的质量监管与供应体系,提高粮油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粮油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粮油消费安全和地方粮油市场繁荣发展出发,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充分利用粮油食品经营企业现有设施、场地等社会资源,科学规划,升级改造,增加必备设施,合理布局网点,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吸纳各种社会多元主体,发挥其资金、资源、网络、管理等优势,统筹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注重效益,择优扶持。综合考虑市场、区位、交通、承建单位经营业绩和经营能力、设施条件等因素,将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对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
(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纳入放心粮油工程的企业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放心粮油工程有关规定和要求,文明、诚信经营,确保质量安全,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做好自身经营。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在建和建成的放心粮油工程,应注重建立完善考核管理、配送、质量检测和服务承诺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运作。
三、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以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放心粮油示范店为主要内容的放心粮油工程。到2015年底,全县新建或改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家;新建或改建“放心粮油示范店”4个。
四、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粮油质量监管执法能力。发改、经信、工商、卫生等部门应加强“放心粮油店”的日常监管,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重点督促“放心粮油店”使用统一规范的购销记录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粮油产品进货关,确保诚信经营和粮油质量。同时,采取联合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提高粮油产品的抽检频次,严厉打击粮油市场违法行为,优化市场环境。
二是提高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城乡覆盖率。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有序推进“放心粮油店(柜)”挂牌和“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授牌工作。同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积极培育发展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标准规范、管理科学、诚信便民的城乡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并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粮油商贸营销渠道,把“放心粮油工程”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品粮应急供应网点、军粮供应网点相结合,加快网点建设,使城区每3万人有1个放心粮油供应点,“放心粮油店(柜)”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健全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对认定的示范店(柜)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统一价格标签。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信誉。同时,积极推进放心粮油进军营、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餐饮企业活动,便于更多的消费者购买到放心的粮油产品。
四是加强“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监管。发改、经信、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并发挥粮油质检机构的技术优势,对放心粮油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和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示范店、经销点经营的粮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和摘牌。同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粮食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认可备案或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随意调整。对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批。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合法依规,在程序上不出现任何问题。三是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蔽工程必须细化管控措施。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工期,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四是粮食主管部门应主动联合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推进。五是按照规范、完整、及时等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手续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下步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财经纪律,保证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要求。督促实施企业和单位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二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包括政府承诺的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单位等实施主体承诺的配套资金,并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三是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