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药店每月工作总结

药店每月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3 00:15: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店每月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药店每月工作总结

第1篇

一、产品宣传:

1、通过在药店与消费者的交流向消费者宣传公司经营产品和本公司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

2、在药店派发本公司经营产品的各种宣传资料和促销品。

3、利用各种销售和服务技巧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实现更多的销售。

二、产品陈列:

做好药店产品陈列和POP维护工作,保持产品与促销品的标准化陈列和整洁。

三、收集信息:

促销员要利用直接在药店和顾客、竞品打交道的有利条件,多方面收集并向公司反馈信息:

1、了解顾客对产品的期望和建议,妥善地处理顾客异议,并及时上报。

2、收集竞争产品价格和市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

3、收集药店对公司产品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上报,建立并保持与药店良好的客情关系,获得最佳的宣传地段和促销时间支持。

4、了解药店的销售、库存情况和补货要求并及时上报。

四、建立客情:

促销员要做好销售的同时带动药店的营业员和服务人员做好本公司产品的销售,要做到:

1、介绍:向营业员介绍自己的公司和产品信息,让他们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销售。

2、示范:促销员可进行销售示范,教会营业员如何销售自己的产品。

3、联络:与营业员沟通感情,以激励其销售积极性。药店有坐诊医师的应与坐诊医师处理好关系,使坐诊医师推荐本公司产品。 对终端促销员的纪律要求

1、促销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各药店上下班情况而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事、病假应上报,无故旷工一天罚款20元,累计三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宣传资料和非卖品短缺时应及时上报,严禁出现产品卖断货现象,促销员应提前一周预警,断货一天罚款20元。

4、促销员在促销过程中坚决禁止与顾客发生争吵,态度恶劣者立即辞退。

5、周填写销售报表,统计销售情况。

6、促销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卖场促销活动。收到通知而未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7、专职促销员无故不参加公司例会者,一次罚款50元,两次罚款150元,三次取消当月底薪。

8、专职促销员严禁兼职,如发现兼职促销非竞品,处罚500元并扣除本月提成;如发现兼职促销竞品者,处罚1000元并扣除当月提成,同时作自动离职处理。 对终端促销员的分配考核

一、考核方式:积分

1、个人积分同月工资及年终奖金挂钩。

2、计算公式:个人年终奖金=个人年度总积分/全体终端促销员年度积分*终端年终总奖金。

二、积分元素:

积分元素共有28个,分别为:

1 出勤、2 工作总结、3工作计划、4 例会、5 终端包装、6 促销政策落实、 7 建议采纳、8虚报情况、9投诉事件、10 投入产出比、11药店首推率、12任务执行、13 区域销量、14 同比增长率、15单店最高增长率、 16单店最高销量 、17 市场情况报告、18警戒库存、19活动成功率、20活动推广次数、21 活动现场布置、22直销数量、23泄密处罚、24工龄积分、25 兼职处罚、26 公众活动参与奖、27特殊贡献奖、28其它。

三、积分评比细则

出勤: 共25天,出勤一天1分,共2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旷工一天扣50分,可累计。

工作总结:分周总结和月总结,周总结1分,月总结3分。周总结上交时间为下周一下午,月总结上交时间为下月一号,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扣10分。

工作计划:共2分,月计划上交时间同月总结,迟交一天扣1分,不交扣10分。

例会:包括周例会和月例会,周例会每次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扣10分;临时会议每次2分,可以累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月例会每次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4分,无故不到扣20分。

终端包装:包括展示盒陈列,宣传资料、展示牌是否醒目,药品的摆放位置等。每月抽查3家以上,合格加5分,良好7分,优10分,不合格以0分计。

促销政策落实:基本分15分,每月抽查3家以上,全达标15分,一家未落实扣5分,两家未落实扣15分,三家未落实扣50分。该项考核还可用于兑付促销费、促销品不及时的员工;如果网络好不需要促销政策的,经领导批准可另行计算。

建议采纳:分公司采纳和集团公司采纳两种,公司采纳一条奖励2分,可累计;集团公司采纳一条奖励10分,可累计。

投诉事件:分店员、顾客、经销商投诉,投诉一次扣5分,累计3以上次每次扣10分,超过10次取消当月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虚报情况:如店员反映、顾客反映、执行任务汇报等。 一次扣2分,两次扣50分,三次扣100分,四次扣除当月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虚报促销费用或侵吞促销礼品、促销费的,一经查出,一次扣50分,并罚款200元,两次扣100分,罚款500元,并立即取消所有积分。

投入产出比:只奖不罚,第一名15分,以下按3分递减,可并列名次。

药店首推率:只奖不罚,第一名5分,以下按1分递减,可并列名次。

执行任务:本公司员工应服从工作及任务分配,严禁窜岗或未经允许干其它工作,发现一次扣10分,二次扣50分,三次扣100分,并取消当月所有积分。

区域销量:完成,20分,超额以任务百分比计,每一个百分点奖0.5分,可累计;完不成以0分计,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累计可出现负数。若经抽查发现虚报销量,一个药店取消当月所有积分,并罚款100元;两个药店,取消当年所有积分,并罚款200元;三个药店,取消当年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同比增长率:旺季基本分为20分,淡季基本分为30分,超过一个百分点奖1分,可累计;差一个百分点扣5分。淡旺季根据市场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单店增长率:终端员月初上报开发店,月末进行对比,该项只奖不罚,共20分,第一名奖20分,以下以5分递减,名次可并列。

单店最高销量:月末各终端员最高单店销量对比,最高分为6分,以下以1分递减,名次可并列。

市场情况报告:终端员对自己区域、药店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向公司作书面或口头报告,负责人必须记录报告次数、日期及相关内容。总共15分,第一名15分,以3分递减,可并列。终端员对自己区域、药店情况、竞争对手情况不做汇报,经查实后一条信息扣5分,可累计。

活动成功率:终端员先申请并说明预计销量,经公司批准领取活动用品,当天活动结束后汇报结果,以备考核。成功1家奖3分,只奖不罚。

警戒库存:各终端员(促销员)对本区域各药店库存提前发出警戒,公司采取不定时检查,若查出无故断货情况,一次扣10分,可累计。

推广活动:终端员每月成功活动达5次计10分,超过5次每增加1次计2分。

活动现场布置:以公司不定期核查为准,活动(包括公园活动)在谁的区域由谁承担责任。查出一次不合格扣10分。

直销数量:最高20分,以5分递减,如用于新产品开发,另行确定积分及考核办法。

泄密处罚: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者,一经发现扣除50分,发现两次则扣除当月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工龄积分:进入公司超过三个月,以三个月为单位,每个单位以5分递增。

兼职处罚:本公司员工严禁兼职,如发现一次兼职者罚款100元,并取消以前所有积分,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众活动:公司组织的公众(或集体)活动,参加一次2分,收到通知而未参加者,一次扣10分。 特殊贡献:终端员开发并巩固一个特A类店,奖30分,单次贡献数量可累计。

其它一:以上考核指标如果有五项为0或负数则加扣20分,多一项再扣10分,可累计。不超过五项者分别加5,4,3,2,1分。

其它二:此考核指标只有本公司所有,向其他公司泄露者一旦查出扣除当月所有积分并罚款200元,同时作自动离职处理。

其它三:新产品开发 增减积分细则以公司通知为准。

其它四:补充说明中有关概念及积分细则。

四、补充说明

1、每月根据积分评比最佳员工一名,奖励现金200元,并奖励积分10分。

2、连续3个月积分排名最后,作自动辞职处理。

3、年度总积分最高者评为本年度最佳员工,奖励1000元等值礼品,并推荐为公司年度标兵。

4、销量统计以每月最后两天的销量为准,统计药店以公司月初确定的药店数为准,抽查日期为下月五号前,抽查方法以公司指派人员核查或终端员互查为主,并和商业公司流向表相对照。

5、每月中级代表与初级代表的比例为2:1,根据积分情况确定中级代表并奖励积分10分。

6、新员工进公司实行初级代表待遇,若表现良好并能适应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方式,可纳入积分管理(试用期除外,试用期为3个月)。

7、同比增长率 以上个月的实际销量为基期水平,以本月的销量为报告期水平,增长率是以增长量与基期水平对比所得的相对数。(淡旺季临时调整积分细则)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2005]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2006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