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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申报

时间:2023-02-12 22:38: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师职称申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师职称申报

第1篇

现将这些年来主要技术工作总结如下:

一、船舶建造检验工作

船舶建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和营运安全。船舶建造质量主要由图纸设计、建造工艺和检验监督三方面决定,而船舶在建造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认可或先进工艺施工,等等,这些都与验船师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有关,可见验船师的检验工作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建造质量。在1993年至1996年实习和工作初期,我分别在XXXX船厂、XXX船厂、XX船厂对船舶设计、放样、装配焊接等等船舶的工艺流程进行了实践。并跟随验船师对包括千吨级“XXX五运司8”等几十艘建造船舶进行了实践检验,掌握了辖区内船舶的建造检验技能。在任助理工程师几年来,独立检验建造船舶二十余艘,其中包括客船、货船、工作船等类型。在工作中,我充分认识到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重要,原来部分船厂管理较为混乱,检验发现问题,产生返工现象较多,影响了船舶建造速度和船厂的效益,在工作中我经过思考,与船厂协商,制定出“技术工人-----船厂质检员-------验船师”的三级报检制度,有针对性的把规范要求发放到技术工人手中,在船舶建造中的几个重要步骤按三级报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检制通过检验后,方能进行下步施工,实践证明,采用这个措施后,返工现象大大降低,提高质量和效益,收到了船厂的欢迎。船舶检验过程其实是执行规范的过程,但执行规范决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在充分理解规范条文的基础上对问题做出恰当的处理。在检验工作中,我常常在保证满足规范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到船厂和船东的利益。一次在船舶改建检验中,该船进行加长、加宽,原实肋板强度不能满足要求,设计图纸原设计采用增加实肋板腹板高度的做法来满足要求,但在实际施工中,该设计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质量无法保证。我经过研究,提出在原实肋板面板上增加一扁铁,达到增加实肋板面板尺寸,满足强度要求的变更设计,该变更设计得到上级检验部门的审核通过,施工上大大减少了强度,加快了施工进程,船东、厂方均很满意。

在工作中我特别注意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它。一次在“XXX181”倾斜试验中,把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船舶没能完全回复到原先平衡位置,保持倾斜了一个很小角度。开始以为船上物体滑移所至,但检查后没有。虽然只是很小角度,我并没有放过,相信其中必定有原因。打开舱室仔细检查,发现该船在尾舱内有一隔离空仓,为了让船舶试航时能在空载情况螺旋桨不露出水面保持航行性能,船东对该舱进行灌水压载,使船尾部加大吃水。倾斜试验前船舶曾进行排出仓底水但没干净。倾斜试验时,该舱内积水移向了另一边,在将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由于船底纵向骨架的阻拦,虽然在骨架间有流水孔,但回流速度缓慢,致使仓内一边积水使船舶没能回到原平衡位置,保持了一个很小的倾斜角度。问题缘由找到了,我即要求船舶清空该仓内积水后重做试验,结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果令人很满意。在检验隆安船厂建造的“隆安水运12”船时,进行操舵试验过程中,发现左右满舵时舵杆明显摆动,经反复试验观察,发现产生摆动的原因是由于尾封板结构布局不太合理,下舵承座安装位置处于扶强材之间,在满舵时舵杆牵拉尾封板产生较大弹性变形所致。考虑到内河船操舵频繁,经常大角度操舵,受力较大,故提出在下舵承位置的尾封板内侧加设舱壁水平桁的措施,厂方采纳了我的意见。后经重新试验,情况良好,该船营运多年来,舵系从未发生问题。

二、营运检验

营运船舶的检验是船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船舶检验的实际工作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对营运船舶的检验,而且营运船舶的技术状况较之新建船舶更为复杂,在业务技术水平方面对验船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从事营运船舶检验的验船人员不但要掌握和运用有关新建及营运船舶检验的所有规范规则和规程,而且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我共对船舶进行营运检验1000艘次,包括客船、普通货船、油船、工程船、拖轮、汽车渡船、砂石船、乡镇圩横渡船等船舶类型,在工作中,一如既往的认真细致,善于思考,发现问题及时加与解决,清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保证了船舶的安全航行。九七年十一月,我在检验“XXX水运001”船时,发现货舱口纵桁有变形现象,仔细查看,发现舱口端横梁尺寸较小,强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我提出在货舱区左右增设支柱的办法来进行解决,经过这些年的跟踪检验,没发现该船货舱区出现变形现象。二00一年八月,我在检验“XXX水运188”船时,凭我对规范的熟悉和经验,敏锐的感觉到这条长度在30余米的船舶所核定的B级300mm干舷值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翻阅该船的干舷计算书,果然发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第2篇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当较庞杂项目标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畴内比拟繁杂的技术答题。

第3篇

一、调整组建评委会,完善授权评审体制

(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继续授权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等部门(单位)组建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等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撤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技术职务初、中级评审委员会,授权市汇才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建*市药品技术职务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药品技术初、中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授权情况见附件1。

(二)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标准、条件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三)从今年起,山东省工程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只负责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评审,不再负责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省各专业工程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范围,分别负责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我市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材料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

二、严格标准条件

(一)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二)严格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人事部门会同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中级职务资格的,业绩不十分突出、无特殊贡献的,一般不予破格申报。

(三)硬件要求。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是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取得第二学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晋升中级的任初级职务满4年;晋升高级的任中级职务满5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的以聘书或聘文为准。因工作岗位变动,拟改系列的人员,应在变动后的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对不具备晋升条件的申报材料,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予受理。

(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19号)和《关于2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98号)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资格时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五)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应按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3号)的规定,考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号)和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应办理免于考试审批手续,申报资格时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六)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中学教师的学历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申报推荐。

(七)凡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解除处分者,一律不能申报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八)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办发[20*]25号)有关规定,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达到或超过20学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达不到规定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九)省直驻临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符合山东省的有关规定。

三、认真做好申报和呈报工作

(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进行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条件大体相当情况下可优先申报推荐。

(二)对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务资格的要单独填写花名册。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受理中级申报材料时要按企事业分类。各级各部门在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其中,高等院校应在核准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内组织推荐申报和评聘。

(三)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市共管的高等院校由市人事局审核呈报。申报中级的,县区的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呈报,市直单位的由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呈报。民营、个体私营企业原则上应由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呈报。

(四)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申报高级的,各系列(专业)可根据拟推荐人数向省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申报序列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使用20*年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式样见http://www.sdrs.gov.cn的“职称专家”栏)。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办发[20*]115号)的规定办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严格评审组织程序

(一)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拟定《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于评审会议召开前20日,中级(包括市直初级)的报市人事局审定,高级的报省人事厅审定。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高等院校的职称评聘方案,须经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接受其监督指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受理情况、评聘委员会组建意见、评聘工作安排、评聘工作程序、保证评聘质量的措施、破格晋升人员测评办法及工作安排、测评、考试成绩的使用意见以及监督措施等。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调整组建各级评审委员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上报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意见时,同时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附件2)。

(三)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全面客观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情况,提供材料;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要认真细致地审阅评审材料,充分发表意见,根据申报材料和考试、答辩、考核、评议和量化赋分等情况,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四)继续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异议期公示通知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人事部门核准后行文公布。卫生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须报省人事厅备案同意,赋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统一编号后,按规定权限行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报送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报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审核材料的通知》(临人办发[20*)116号)的规定办理。卫生副高级上报核准或备案材料,仍按《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和《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的规定办理。

五、精心组织实施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部门、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评审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下发涉及职称工作安排的文件,须经同级人事部门联署或会签同意。

(二)各级人事部门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办理事项,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规范职称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对事项逐级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山东省职称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同时形成书面核实材料,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后,一同上报。

(三)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上报核准或备案材料时,要将本年度违纪违规人员名单同时上报,并通知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人事部门和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人事局举报电话:8316997

第4篇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高等学校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地区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评审;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规范鉴定评审活动,保证鉴定评审质量,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满足《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鉴定评审工作,对鉴定评审结论负责。

鉴定评审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严禁在鉴定评审中弄虚作假、牟取私利。

第三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将鉴定评审程序、鉴定评审细则等材料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备案。

第二章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的条件

第四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考核合格的鉴定评审人员,且每个评审项目至少有3名鉴定评审人员。

(二)鉴定评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5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工作设施、文件资料保存设施等工作条件。

(四)建立与鉴定评审工作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手册、工作程序和指南,建立人员管理、文档管理等制度。

(五)具有满足鉴定评审工作需要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六)不得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销售活动,不得与被鉴定评审单位存在资产、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利益关系。

第五条鉴定评审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掌握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了解与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生产、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要求、工艺流程、检验试验方法。

(三)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与所从事鉴定评审项目相关的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或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了解国家和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相关规定,能够根据鉴定评审情况做出符合性判断。

机电类鉴定评审人员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承认的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

(四)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鉴定评审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

(五)不参与特种设备生产和维护保养等经营性活动,能够保守被评审单位的商业秘密。

(六)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七)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八)符合《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等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鉴定评审人员的聘用

第六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鉴定评审人员申报的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第七条申请从事鉴定评审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申报。在职的人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鉴于鉴定评审工作需要占用一定的工作时间);非在职人员(含退休人员等),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申请人员只能申报一个鉴定评审机构,对申报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鉴定评审机构推荐,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第九条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鉴定评审机构与其签署聘用协议后,将其纳入鉴定评审人员专家库。

第十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完善鉴定评审人员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鉴定评审人员的管理。

第四章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受理后,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

第十二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抽取选定鉴定评审人员。

鉴定评审机构应完善鉴定评审人员随机抽取机制,采取信息化等手段,确保鉴定评审人员抽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随机。

第十四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寄发《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并抄送市局及相应区县局、分局。

第十五条鉴定评审工作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应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评审、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

第十六条鉴定评审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鉴定评审记录。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鉴定评审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鉴定评审工作报告、鉴定评审记录及其相关的见证材料,并对鉴定评审工作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实施现场评审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鉴定评审报告,送交行政机关。

第十八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鉴定评审时,向申请单位发送鉴定评审工作征求意见表,以便了解、分析、改进鉴定评审工作。

第十九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管理,确保鉴定评审工作能够按照鉴定评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将鉴定评审工作转给其他机构进行。

(二)不准聘用无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评审工作。

(三)不准对接受约请的申请单位进行有偿咨询。

(四)不准利用鉴定评审之机盗取或者泄漏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

(五)不准超出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鉴定评审费用。

(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七)不准借鉴定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八)不准借鉴定评审之机要求申请单位将型式试验、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等工作委托本机构进行。

(九)不准违反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擅自增加或者减少鉴定评审内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鉴定评审要求。

(十)不准超出确定的范围从事鉴定评审工作,或者不按照受理的许可项目进行鉴定评审。

第二十条鉴定评审人员从事鉴定评审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

(二)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票据。

(三)不准参加任何由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个人名义向约请的申请单位提供有偿咨询。

(五)不准泄露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

(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

(七)不准借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八)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可以派代表赴现场监督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但不得参与鉴定评审工作,不影响鉴定评审结论。

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过程、结论有异议时,可以向鉴定评审机构书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予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对鉴定评审机构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提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予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三条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发现鉴定评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6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职业化措施

1职业教师所须具备的职业素质

1.1熟悉一线,注重应用

有理论,会教学是高校教师队伍的一个必要条件。但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内容又有不同于高等学校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它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在基础理论适度够用的前提下,着重于实际运用。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中,近半数的是实践课,即使是理论教学其应用色彩也十分强烈。因而,熟悉一线,掌握并注重技术的应用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显著特征。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都应是理论或技术的“应用型”教师。无论是教授技术基础理论课还是教授技术专业理论课,着眼点都是“应用”。他们具有较强的将理论阐释浅白化通俗化的能力、较强的应用理论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1.2重职业道德,具有“关键能力”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一个有责任感的教师,无不重视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品德风范感召学生。教师只有重视个人的师德修养,做到为人师表,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将直接进入生产、管理、经营一线上的岗位。他们所从事的岗位要他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所谓“关键能力”是指一个人的意志品质、心理承受能力、合作能力、公关能力等非技术性的职业素质。“关键能力”是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由德国企业界提出来的,“企业界欢迎的是技能和关键能力两方面都好的员工”。如何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如何培养关键能力?这几个方面是高等职业教育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这项教育内容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提出了相应要求,即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必须是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关键能力的群体。这个群体的高雅举止、优良作风本身就是一种足以打动学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巨大力量,使学生终身受益。

1.3不断获取新的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创新是一种高级思维活动,所以需要有大量的知识来支持。正在成长和学习过程中的学生,一般都对未来充满憧憬,同时也充满了对世界的好奇。他们在与周边世界的接触中,产生了大量的问题,这些问题吸引着他们去分析、去探索。面对学生的问题,教师要在告诉他们一些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为此,教师必须有多方面的知识。虽然教师不是百科全书,不可能回答学生所有提问,但是,教师知识的渊博,一方面会引起学生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教师的尊敬,另一方面教师也可以利用多方面的知识引导学生打开思路。

1.4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教育特点、教育目的、教育原则、教育过程和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目前并不完善或不很清楚。教师进行教学实践,并无现成的经验和模式。研究先行,可以减少盲目性,少走弯路。职业教育教师应该能结合实践和亲身体会,善于发现问题,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立即付诸教学实践并进行修正。用研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2现今职业教育教师存在哪些差距

2.1素质有余而“职业”不足

2.1.1缺乏系统的先进的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教育理论和理念

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培训,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也是头一次。关于职业教育的理论和理念的接触比较少,而且这些理论的理念本身也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大家对职业教育这一新生事物知之寥寥。由于缺乏系统的科学的正确的职业教育理念的指导,导致在工作中缺乏方向;有的教师靠自己对职业教育的主观理解来进行教学工作;有的甚至墨守陈规,以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思想观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那么工作效果与职业教育所要求的目标之间的偏差可想而知。可以说许多教师缺乏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职业理念。

2.1.2对课程的把握理论多于实践,而且理论落后于实践

由于许多教师对实际接触较少,在许多课程的讲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理论的阐述比重多于对实践的介绍。被动地陷入重理论轻实践的泥潭中。而多数职业技术课程的理论知识是对实践的总结。理论知识总是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因而理论知识是相对过时的、滞后的。

2.1.3对职业实践课程知之甚少,操作动手能力差

因为条件和时间的限制,大部分教师少有甚至没有动手事先亲自参加职业技术课程实践。关于实践的了解较少,而且落后于实践的最新进展。课程安排的时间紧迫,使得老师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去第一线调查、联系、准备。往往就是和学生打打时间差,边摸索边指导。教师中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寥寥无几,熟练的操作技能也就谈不上。

2.2对学生的特点了解不够,不能做到因材施教

近几年,由于高校扩招和民办教育的兴起,职业技术学院的生源不足,生源质量下降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有的学校里既有高中生,还有初中生,中专毕业生,也有成人教育的学生。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基础特点复杂化和参差不齐。但一些老师还有些不太适应这一转变。在教学这一方面,体现出以成人教育或者以普通高校教育所要求的方法、内容、手段来教育学生,有的甚至采用高中教育的方式和套路。未能做到与时俱进。由于对学生的实际了解不够,在教学过程中难免出现这些或那样的偏差。

2.3部分教师对职业二字有思想顾虑

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员工,毕业生主要从事技术性甚至有一些体力含量的工作。虽然目前许多企业都迫切需要这种类型的人才,但受到传统价值观的影响,社会上有人认为做生产第一线的工作是蓝领员工,低人一等,比不上白领和金领等。这种思想不仅影响到学生选择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专业,而且有些老师特别是从普通高等院校转制过来的老师,对职业教育有一些思想顾虑,总觉得是培养蓝领工人,技术含量低,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上有些偏差,部分教师缺乏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和相应的崇高责任感使命感,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态度并影响到他们的教学与管理的效果。

2.4教师结构不合理

理论教师偏多而实习实践指导教师不足。大部分职业技术学院都存在这种现象。不仅老师的知识结构上理论部分强于实践部分,而且从教师总量的结构上来看,合格的从事实习实践指导的老师偏少。即使有些专职实习实践教师也是转型和客串。这样势必影响到实习实践课程的效果。

3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3.1树立和强化教师的职业观念和职业意识

职业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有其自身的独特的特点和内容。它不同于高等普通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成人高等教育也有所不同。这些知识不学习是不会知道的。只有正确的理论和观念的指导才有正确的行动。我们应该鼓励教师加强关于职业教育的理论的学习,树立起职业教育的观念,并不断强化这种观念。建议有关院校可以将职业教育的一些理论知识收集汇编后下发给师生员工学习,并纳入考核的范畴。

3.2建立双师型、全能型教师团队

“双师型”是指一个教师同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比如是讲师又是工程师、是教授又是高级工程师。在教师队伍总体上应该努力增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除了文化基础课的教师之外,专业理论课教师和职业实践课教师起码应具有双师性质。各职业院校还应该鼓励教师全面发展,在自己的相关领域内拓展知识和技能。另外,职业院校的具体现实情况也要求教师是领域内的多面手全能型人才。因为各学校专业教师人才总体上来讲是匮乏的,在短期难以引进的情况之下,通过教师自身的努力和挖潜,可以弥补这一方面的空缺,并可以相应的节约支出。第三,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往往根据市场人才需求的变动在不断地进行调整,但万变不离其中。一些专业核心课程是不会有多大的结构改变的,还有一些专业课程往往是领域内的知识点的一些变化和发展,老师们如果事先就进行了这方面的准备,可以做到未雨缪缪,在开设新课程时可以很快进入角色。

3.3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要注重从企业、产业部门引进一些有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建立一支质量高的兼职教师队伍。让他们经过教师的基本培训,取得任教资格。他们更适于做技术实践课的教师,也可以做技术专业理论课的教师。本校专职教师在和兼职教师的交流与合作中,可以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同时通过和产业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的实习锻炼开辟渠道,为学生就业拓宽信息来源。也可以宣传职业院校的学生和形象,借此提高知名度。

3.4探索教师职称评定的新方法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师比如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尚无政策,其标准是比照普通高校教师,过分强调科研论文的数量与质量。这样一来,高职教师就处在教学(理论、技能)、科研双重压力之下,精力相对不济。也就往往疏于对知识、技能结构的梳理,传授知识、技能缺乏集成性,这对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相当不利。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政策上应做到与科研成果同样对待。在评职称,申报相关成果奖时同样有效。

为了激发教师的进取精神,职业院校可以考虑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他们参加“双职称”的评定。实行两种职称评定时可交替进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理论课教师以偏重于教师职称系列为主。如教授—工程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以偏重于技术职称系列为主,如高级工程师—讲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的待遇按与技术职称级别相当的教师职称级别来考虑,如一个高级工程师—讲师型教师,与一个教授—工程师型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参考文献

1陈树梅.实施创新教育教师应具备的素质[J].职教论坛,2002(6)

第7篇

关键词:双师型 职业教育 教师队伍

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使命,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国家建设的全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术工人短缺的调研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全部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4%(西方发达国家达到40%),而企业需求的比例是14%以上,供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经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刻不容缓的历史使命。要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学生,就需要有高水平的教师,只能讲不能练、没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是不可能培养出实践能力强的学生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对此必须有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教育部周济部长今年三月二日在全国职教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指出:“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多样化。重点是要实行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目前在高职院校内部仍有部分同志对此认识不足,在实践中仍习惯于沿用普通高校的管理模式。近几年,各高职院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量的扩张和新校区的基本建设上,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注重不够、研究不多、投入不足,其生存和发展充满着内忧外患。唯有抓紧加快内涵建设、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人才培养质量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才能尽快树立“高等职业教育”这个大品牌,其中,“双师型”教师队伍则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

1.

当前对“双师型”教师理解上的误区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提出,反映了高职高专教育自身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内在要求,“双师型”教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结构性指标,“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示范技能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各院校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制定“双师型”素质的标准。当前对“双师型”内涵的认识主要有二个误区:

“双证”即双师。职教界对“双师型”教师有一种理解,认为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教师就是“双师型”教师,从形式上表明了“双师型”教师要重实践的特点,忽视了在职业资历格认证不健全的今天,资格证书与实际能力水平是否等价,以此为依据作为是否是“双师型”教师认证的标准值得商榷。在现实生活中,为拿证而考证甚至于以钱买证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个别培训机构,利用办学水平评估对“双师型”教师有要求之机,搞所谓的速成培训,这大大地削弱了职业资格考证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的导向。

“双师”即教师+工程师。认为“双师型”教师就是教师与工程师的简单叠加,或简单地理解为既具备教师的能力,又具备工程师的能力。从工作对象看,工程师面对的是物,而“双师型”教师面对的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从知识和能力方面来看,工程师要熟悉生产、技术、工艺和管理,并能解决生产现场可能遇到的技术难题,而“双师型”教师必须将生产、管理的知识和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吸收内化,并能有效地再现、传授给学生。因此,“双师型”教师是两者在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2.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现状和影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因素

据中国职教师资状况调查资料表明,高职院校66.6%的教师是所谓的“三门”教师,即从家门-大学门-高职院校门。师资队伍的建设问题是关系到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专业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较差;师生比过高,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师生比超过1:20,有的甚至高达1:30以上;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理论课教师、文化课教师比例偏高,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和专业课教师比例偏低;高职称、高学历和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高素质教师偏少;年龄结构不合理,45岁以下教师比例过大;师资培训培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人事部门的人事政策和学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因素:

传统观念作祟。我国自古把技术、技能看成是雕虫小技,掌握一定技艺的人只能被称为工匠,地位卑贱,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我国当代职业技术教育起步较晚,高等职业教育起步更晚,职业技术教育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高职院校的主要领导大多是从普通高校选调,学科教育的背景较深。

师资来源的渠道单一。高职院校的教师大都是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有的高职院校还规定本科生只要211高校的毕业生。应该看到的是,越是办学水平高的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学科教育的痕迹和背景越重,对职业教育的理解深度往往不够,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较为突出。

专业课教师从事实践培养和训练的机会较少。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的扩招太快,教师普遍授课任务较重,一般周课时都接近20节课,而且各高校编制太紧,编制审批部门不是按高校相应师生比来批编制,仅是逐年略有增加,编制增长速度严重滞后于学生数的增加,学校很难抽出教师参加专门的实践培训或到企业顶岗实训。

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待遇偏低。许多高职院校非教师系列职称教师的津贴比同级教师系列职称教师的津贴要低一个档次,使得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觉得地位低人一等,容易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双师型”教师培养投入大。“双师型”教师既要提高基本素质,又要提高专业实践技能,更要不断接受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技能,培训的费用较高,目前高校普遍在建新校区,资金缺口本来较大,难以承受高昂的培训费用。

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不突出。现行的职称评审对高职院校的教师与普通高校教师没有区别对待,对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仍然偏重学术要求,而对技能考核则没有要求,这与高职教育的本质不相适应。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应采取的措施

目前,高等职业教育还脱离不了普通高等教育的阴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说起来并重,但实际上实践教学还是比较薄弱。这既有是囿于普通高等教育模式的束缚和认识的问题,缺乏足够数量的“双师型”教师也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因素。高等职业教育要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技术、技能型教育,就必须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笔者所在的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近几年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一些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就如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谈几点看法:

转变观念是培养“双师型”教师取得成效的保证。高职院校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讲台的,由于他们都来自普通高校,学科教育的烙印较深,他们中的许多人对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不感兴趣,甚至有人认为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是因为不能胜任理论课教学而为之。因此,要对教师加强职业思想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从思想上重视职业技能的培训并积极主动投身于职业技能培训之中。

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在德国,政府要求职业教育师资报考人员要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地方院校毕业后取得教育部高级技术员证书,修完大学四年学业后通过国家第一次考试,然后到职业学校实习一年半至二年,再参加国家第二次考试,通过者方可取得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我国目前可参照高教司在高职高专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对“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办法执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这是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所在。

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路子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关键。要逐步实现教师能够从知识型向技术、技能型转变,努力做到高职院校既出人才又出成果、也出产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新实验、实训项目的开发,主动到科研设计单位兼职和与企业联合申报科研课题,参加项目设计,从生产实践中为学生寻找综合毕业实践课题。要办好教学工厂,形成定型的产品,让更多的教师有机会承担产品的设计和工艺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我院数控加工中心承接了徐州驻军炮架生产任务,结合学生实习,既锻炼了教师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又培养了学生的实践技能,还为学校创收40余万元。

“访问工程师”模式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突破口。学校每年可以利用暑假等时间,安排教师到专业对口的企业,通过挂职顶岗、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强化实践技能,提高双师素质。几年来,我院与苏州工业园区旭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已连续四年安排教师到旭电公司手机生产线顶岗锻炼,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教师在公司实地接触到先进的专业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及时了解专业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丰富了实践经验,增强了专业技能。教师回来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反映生产现场的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

“教师工作室”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一个好方法。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教师负责一个实验或实训室,可以将这样的实验或实训室直接命名为某教师工作室,既改善了教师的教科研条件,也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例如,我院计算机系将网页制作实训室命名为“万辉网页制作工作室”,刘万辉老师利用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和实训的机会,指导学生先后为院招生就业处、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和部分系部精心设计制作了网站,并负责一些网站的日常管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加强高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于2001年底在天津成立,该基地在进行硕士等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培训的重点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理念、实践能力、专业技能和现代教育手段、方法。该类基地是高职高专院校培训“双师型”教师的重要阵地,也应当成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的来源地。

拓宽师资引进渠道,扩大兼职教师比例。要加大对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工程硕士要求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才能报考,应作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一个重要来源。兼职教师是高职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社区学院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加拿大社区学院兼职教师达到80%以上。企业里也不乏博学善辩之才,要有计划地聘请本地区、本行业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我院通讯工程系聘请了市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的多位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客座教授,并将这些企业建成院外实践基地,安排师生到生产一线现场实践。

要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的特殊性,尽快出台高职院校独立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要把技能考核作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适当降低学术要求,真正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要求。

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双师型”教师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都有较高水平或造诣的教师群体,承担着较一般教师更为繁重的工作任务,因此,应制定“双师型”教师的奖励政策,使“双师型”教师在晋升职称、出国培训、工资津贴等方面享有相对优厚的待遇,以保证“双师型”师资队伍的稳定。我院近几年申报的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3人、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5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都是“双师型”教师,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当然,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比较复杂,因时间、因专业和因人情况千差万别,有的还涉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不能套用一种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要从本校实际出发、结合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熊熙.加快实施高职两年学制改革[J].职业技术教育,2004(27)

[2]覃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途径探析[J].职业教育研究,2004(11)

[3]张社字.我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障碍与实现路径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4(7-8)

第8篇

主题词:工地试验室筹建管理

中图分类号:G42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地试验室是为满足建设项目现场施工需要,由施工单位或建设、监理单位设置的现场检测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或抽检。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职责:进行施工单位的取样检测。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职责:见证或平行检验施工单位试件。作为加强工程建设现场质量管理而临时设立的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是工程建设现场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工地试验室在工程施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工程提供科学参数,为确保工程质量奠定了一定基础。

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规范工程建设现场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有等级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有效授权,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工地试验室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下面从几个方面浅谈下工地试验室的组建及管理: 一、工地试验室功能区要求:

工地试验室建设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满足合同并符合有关的规定及业主的正当要求,因地制宜,勤俭节约。工地试验室的地址选择:根据业主指定或工程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交通运输方便,水、电(三相电)使用方便、行政管理方便的地址筹建工地试验室。

试验室整体布置要求各项目部试验室要求有足够的建筑和使用面积,办公区主要分为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分析化学室、土工室、集料室、力学室、水泥室、水泥混凝土成型室、标准养护室等办公操作室。

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试验室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互相干扰。室内采光好,管道、线路布置整齐,有安全管理措施。每一操作室均要求独立一间,不得与其他操作间共用,每间操作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0M2,标准养护室不低于20M2。

二、工地试验室资质要求:

工地试验室为母体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是受母体监督和管理的,应具备独立检测能力。设定流程如下:1、工地试验室土建工程完工、仪器设备到位标定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将工地试验室的组建情况书面报母体检测机构,并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有关规定,上报工地试验室资质申请的材料。报母体检测机构的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材料主要是工地试验室审查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试验仪器登记表、试验人员登记表等。

2、母体检测机构应对工地试验室资质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审批工地试验室资质认定申请,由母体检测机构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主任及其它试验人员进行聘任授权,并附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必须由母体检测机构签署用途日期等,并加盖母体检测机构公章后有效。工地试验室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开展的试验检测工作无效。工地试验室未经母体检测机构审批、主任未经母体检测机构经理授权聘任的,不得以母体检测机构的名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3、得到授权后,工地试验室要组织相关的资料,编写资质申请书,向项目所在地业主提交能力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了母体信息,工地试验室人员信息,仪器信息,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和类别等,证明已经具备试验能力,然后由质监站能力核验,核验通过,即可开展试验检测。

工地试验室人员要求:

工地试验人员要熟悉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试验员应持证上岗,一般工地试验室应配置2师6员,条件允许还应增加试验工。并且检测工程师检测资质应涵盖项目所有类别,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人员应该建立档案,包括上岗资质(主要为试验员或检测工程师证),身份证明,职称证,毕业证,个人简历,有的还应有岗位合同文书等材料。

工地试验室设备要求:

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校准),仪器设备应满足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需要,仪器编号、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仪器标定证书,仪器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管理记录等;仪器设定专门保管人,建立标识卡,谁负责这部分主要试验,谁就负责保养和维护仪器。仪器标定和自检自校――主要仪器都由具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标定,小型仪器或者规范无强制性要求的,可以由试验室自校。工程未结束前,各工地试验室不得将现场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他用,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经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同意后,可移作他用。

工地试验室的制度要求:

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计量证书(复印件)等应张贴在相应的墙上。主要包括:

1、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

2、岗位责任制

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安全和卫生制度

5、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6、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等

六、加强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为了提高工地试验室整体水平,确保试验室出具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更好地发挥试验室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作用,母体试验室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指导和监督,并对工地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定期对工地试验室检查,规范操作程序。

七、增加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权威性

建试验室的主要任务是为工程提供试验数据,为工程整体质量服务,所以加强与施工现场其他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十分必要。应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将检测数据和报告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试验室全体试验人员就重大问题加以讨论、研究,反映问题和工作汇报。从试验检测角度分析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辅助质检部门控制工程质量。同时,对于施工队伍的计价,必须由试验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以达到全员控制工程质量,增加试验室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权威性。八、结束语工地实验室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直接基础数据来源,对于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越来越重要,工地试验室管理也应该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搞好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保证试验质量。

参考文献:

[1]、《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 10442-2009).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9.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质量;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的材料种类型号等都有很大的不同,建筑过程中受到资金、技术、场地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在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同的材料分批次进场,导致各种不同型号, 不同批次的建筑材料、合格的以及待检的都一起堆放在施工现场,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同的材料处于搬运的状态下, 于是对于材料质量的控制,需要建立其完备的监理控制,不仅要对每一种规格的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清晰的分类控制,而且要形成明确的监理体系,实行多方面的控制。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保证是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关键因素,因而对建筑项目中材料质量的监理控制也就是建筑工程质量把关下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1建筑工程项目中材料质量的监理控制的必要性

建筑工程的材料质量如何, 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过程的质量状况以及等级、结构是否安全、建筑完成后的使用功能等。因此, 监理至关重要。常规建筑材料是建筑项目中所需要数量最多的主导材料,它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在建工程质量,同时新型的材料以及检验标准和使用方法的不断更新,这就要求在监理过程中形成完善的监控体系,运用科学手段进行监理,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体现出监理工作对于材料控制的价值。

严格对材料质量的控制以及验收程序,严格对材料进场以及报审和检查验收是确保建筑现场工程材料质量合格监理的基础工作。建筑工程的监理就是应对建筑材料质量严把关,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科学性的材料质量监控,使整个建筑材料的各个阶段都能运行顺畅,从而顺利到达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合格目标。

2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材料质量的监理控制

2.1 监理建筑材料的采购过程

在承包商确定需要订货之前,应当先把厂家的有关的资历条件、试验数据、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审核之后认为厂家能够满足基本要求时,才可与该厂家订货。而缺乏相关的数据资料或者有疑问时,就需要进一步的对厂家的管

理方式、生产工艺、质量保障的方式和手段等进行了解,确定其具有可靠的保障才能订货。每年开春, 建筑材料往往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如钢材、水泥。故而, 凡是对于计划进场的材料, 监理者都要会同施工单位对厂家资质及质量保证措施加以审核, 并对需要订购的产品样品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书, 根据质保书所列项目对样品质量进行再检验。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 不能订购其产品。

2.2 对现场材料质量的监理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 必须不断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的严格监管各种材料的样本和图样材料必须和实物进行比对。

材料堆放应符合施工组设计总体平面布置的要求,按规格、种类、不同的进场时间进行分类处理, 利用不同的标志区分,不同的材质应该有明确的界限, 以区分合格和待检材料, 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插上不合格标牌, 标出出场日期, 限期退场,防止错用。

严格执行进场申报制度。施工单位一般按材料进场计划组织材料进场, 应要求其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理, 以便安排见证人员见证取样送检, 没有书面通知,没有经过监理审核确认的进场材料, 必须无条件的清除出施工的现场,对于材料的进场必须建立相应的进场申报机制,并及时的获取第一手材料进场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监理。

严格审核材料报表及相关的文件。审核必须要审查资质证明文件, 同时还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 对材料实物、包装、标志进行抽检核对, 并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过程和施工验收时的材料质量监理控制。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来源不清的建筑材料,绝对不能使用, 并要追查出建筑材料的来源以及责任人员。在施工验收的时候,必须对材料质保资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切实把握好审核关。加强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 应从施工单位进场开始。督促自控主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制度、责任制、计划、现场管理着手监控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把住材料申报、验收关 , 设立控制, 勤于检查, 就能有效的控制材料质量, 从而确保在施工中使用合格的材料, 以达到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3 对新材料的监理

建筑工程使用新材料时,必须贯彻“严格”“稳妥”的原则。具体地讲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新材料必须是生产或研制单位的正式产品,有产品质量标准,并且达到合格等级。任何新材料的生产研制单位,除了应有研制的各种质保资料外,还必须具有产品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则应该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于那些没有按照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或者是那些没有质保标准的材质,坚决不能在建筑过程中使用。②新材料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新材料的所有性能如何,必须通过相关的测试来确定。试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为了确保新材料的可靠性与耐久性,在新材料用于工程前,应通过一定级别的技术论证与鉴定。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及环境保护、节能、防火性能以及影响重要建筑功能的材料,应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③使用新材料应经设计和建设认可,并办理书面认可手续。凡未办理书面认可手续的新材料,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将其用于建筑工程之中。

2.4 明确材料监理程序、制定材料监理细则

虽然我国将作为国际惯例的工程建设监理的相关制度引入到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理中,但却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因而必须在建筑工程项目整个过程中实施监理,使参与建筑各方明确了解监理工作的方法、性质与监理工作操作流程。详细的规则就是要针对每个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材料监理的明细, 明确材料监理的一般程序。在对建筑材料的监理明细中,应详细明确对材料监理工程师职责、步骤、手段、工作方法、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规定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措施等。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则严格按材料监理规划、细则开展工作, 使材料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的轨道。

2.5 规范监理程序,提高监理素质

规范的监理程序是提高监理效率的重要保证,而监理者素质的高低,技术水平的强弱则直接关系到监理的效率。因而,建筑项目中除了在材料本身的监理上要做到全程规范监理,同时对于监理程序的完善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也需提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材料质量的监理是对建筑质量的保证,提高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的把握和要求,不仅在效率上得到提高,同时也确保了工程的质量。这就要求对监理员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做到每一个建筑工程都有合格的监理人员。并且在科学的管理机制下有效合理的确定监理程序,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反馈,并对建筑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这样才能在建立过程中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又确保了建筑质量,达到社会效益的良好评价和口碑。总之,对于建筑项目材质的监理贯穿整个建筑过程的,必须在整个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把关。

参考文献:

[1]叶丹.员旭光.水泥稳定碎石材料技术和监理方法初探[J] .建设监理.2008

杨斌.徐骏建筑工程材料监理与检测探究[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第10篇

一、中小学教师心理不健康的原因

1.外因

中小学教师面对激烈竞争的工作压力,百般繁琐的生活压力以及教育改革的无所适从等外部因素,直接导致其心理的不适应,从而影响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另外,由于中小学教师要忙于科研课题、以及职称评定等工作,部分中小教师要参加学历提升的学习与考试、应付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种种事务;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职务职称晋升难度有所增加,教师评聘分开与竞争上岗还造成了职业不稳定感;在考核评优、提拔干部中出现的诸多不公正现象也会让教师产生消极、焦虑等工作情绪,等等。上述诸多外部因素是导致中小教师心理问题的外部主要诱因。

2.内因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具有多重角色定位,既是教学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又是知识的传播者;既是班级的管理者,又是学生群体的领导者;既要做好学生的良师益友,又要与学习家长、教学同行、单位领导打交道,不得不面对复杂多变的人际关系。上述这些关系因素的协调与处理都要求中小学教师具有随时进行角色转换的能力以及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而这两种能力又是一般社会人难以具备的,这就要求教师的行为方式、思想观念以及心理、情感适应等要强于一般人,如果中小学教师对自身心理健康问题缺乏系统、科学、全面的认识,往往会导致教师产生心理健康问题。

二、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表现

1.态度冷漠,心存偏见和歧视

当所教学生没有达到教学要求或者教师期望时,会激发教师观念上的误区和偏见,教师会自然而然地对学生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在教师看不起学生的大前提下,学生就会逐渐丧失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更谈不上主动学习、积极向上了。

2.动辄发怒,情绪难控

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中青年教师身上,因为中青年教师大都上有老、下有小,难免会在生活中、工作上以及学习方面遇到一些烦恼、挫折和遗憾。有一部分中青年教师不能合理疏导不良情绪,动辄发怒,并将这种情绪发泄到课堂别是学生身上,这种迁怒学生的作为不仅给学生的人格再塑带来了不良影响,而且也大大拉开了师生的距离。

3.不敬业,不奉献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中小教师队伍中,经常会遇到职称职务晋升、表彰奖励以及申报学科带头人等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情,有些中小学教师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为了一己私利,不思敬业、不讲奉献、急功近利,直接把日常教学当成副业,在教学工作中极度缺乏责任心,甚至在私下场合做出一些不道德或者不严肃的行为。

三、对策

1.打造和谐校园

促进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的基础是打造建设和谐的校园环境。这就要求学校必须要摒弃一味追求形式完美的管理格局,努力营造管理正能量,进一步改进和深入教师评价机制。不应完全以学生成绩作为衡量教师能力高低和奉献程度的唯一标准,尽快研究更科学、更全面、更公正、更多元的评价考核机制。

2.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合理建立中小教师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特别是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和收入。努力根据新课改的要求,确保合理班额,促进教师个性化、差异化教学。这样既可以减轻教师工作压力,又可以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各中小学校要尽可能为教师配备电脑、投影仪等现代教学用品。

3.强化心理疏导

校级领导要充分理解和尊重每一位教师,多给教师正面的评价,尽可能地通过精神激励的方式打开教师心结,要深入到教师中去,多与教师交朋友,协调教师的人际关系,及时调解矛盾;通过开展不同层面的知心恳谈交流活动,减轻教师精神压力与郁闷情绪,引导教师放开心扉,及时诉说心中的困惑,使教师获得心灵安慰与心理平衡,要鼓励教师之间多交流、多沟通,少攀比、少指责;开设心理健康讲座,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有益于教师心理健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与保健,着力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正常宣泄的渠道。

第11篇

【关键词】五位一体;组织;管理;过程控制

More on the project to create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Luban

Zhang Chang-hong

(Shaanx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eighth Construction Xi'an Shanxi 710068)

【Abstract】Currently, green building, green construction has quietly into the meaning of Luban engineering; under sub-contracting of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 also enables the project to create Luban added new ideas. How to proceed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created Luban engineering, the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construction units to create a project engineering role in Luban, proposed a "five in one" work together to build the idea of the total package units created under the auspices of emphasis discusses the "five in one" all parties to carry out activities to create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points.

【Key words】One of five;Organization;Management;Process control

创建鲁班奖工程,是施工企业多年以来不断追求的最高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有关创建鲁班奖工程的论文也层出不穷,大都从自身管理的不同角度论述了创建鲁班奖工程的作法和体会。随着全社会对节能环保要求的提升,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已悄然融入了鲁班奖工程的内涵;总承包下专业分包的施工管理模式也使创建鲁班奖工程增添了新的思路。新形势下如何继续开展创建鲁班奖工程,我们还得再论创建鲁班奖工程的组织与管理。

1. 新形势下创建鲁班奖工程,应树立“五位一体”共同创建的理念

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通常是影响鲁班奖工程的五个方面,过去说创建鲁班奖工程必须目标明确,现在应确切的说就是这五个单位都要目标明确,统一思想、各负其责、共同形成创建鲁班奖工程的合力。

1.1 建设单位应发挥好在创建鲁班奖工程中的保障协调作用。

(1)使工程建设手续齐全合法,工程建设环节合规。一是要及时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证件齐全合法。二是在工程发包环节遵守招投标规定,并尽量不肢解工程,便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三是在工程竣工前后及时对相关分项工程进行检测验收,按期完成竣工备案。

(2)选好设计单位,使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节能环保,活动省部级以上奖项,达到鲁班奖工程对设计的基本要求。

(3)保证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理解优质优价的市场规律,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4)发挥建设单位雇主的作用,树立总承包单位在创建鲁班奖工程中的主导地位,协调好设计、监理、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相互协作的工作关系,使各相关单位形成目标明确,认识不统一,服从大局的创优工作局面。

1.2 设计单位应确保工程设计优良,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完善和细化施工图纸。

(1)组织设计理念新,工作能力强的设计人员,精心进行施工图设计,避免出现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产品,避免出现重大的设计变更。

(2)积极采用四新技术,优先选用绿色节能产品,使工程设计具有先进性,必要时组织专家对图纸进行审查论证。

(3)积极参加省部级以上优先设计评选,确保设计获奖。

(4)经常性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

1.3 监理单位应在创建鲁班奖工程中发挥好监管和指导作用。

(1)安排创优经验丰富的总监和业务能力强的各专业工程师进行监理,并制定创建鲁班奖工程监理计划。

(2)加强对各个专业施工项目的创优协调指导,控制好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使各参建方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并具有可追溯性。

(3)加强材料、设备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过程控制,实现一次成优。

1.4 总承包单位应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高等级标准,并充分发挥好引领与控制作用。

(1)组建一个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建立一个自下而上的管理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创建鲁班奖工程的管理机构。

(2)围绕创建鲁班奖工程目标,把握好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队伍的选用关,确保参建单位和人员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和较高的操作技能。

(3)当好创建鲁班奖工程的主角,调动一切力量和各种资源,协调好各方利益和关系,以人为本开展好各项工作。

(4)认真做好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各项工作。

1.5 专业分包单位应认真履行创建鲁班奖工程的职责,确保分包工程质量优良。

(1)在创建鲁班奖工程总策划要求下,做好本专业工程创优策划。

(2)选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做到严格管理和精细施工。

(3)把好材料设备采购验收关,按规范收集汇编工程技术资料。

(4)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管。

2. 总承包单位依然是创建鲁班奖工程的主角,始终坚持抓好创建鲁班奖工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1 及时与建设单位就创优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做好对相关单位的组织与管理策划。

2.1.1 和建设单位沟通的主要内容。

(1)创建鲁班奖工程,建设单位是受益单位。一是建成了一个安全舒适、功能齐全、美观耐用工程。二是体现了参建人员的工作业绩。三是对城市建设作出了一份贡献。

(2)创建鲁班奖工程应注重材料和设备的优良性。优质环保的材料和先进良好的设备是鲁班奖工程安全舒适、功能齐全、美观耐用的基本保障。避免低价劣质材料、淘汰产品和落后设备用于工程。

(3)创建鲁班奖工程应重视统一管理。尽量不指定分包工程,把工程各分部分项工作全部纳入总包单位创优管理之中。

(4)创建鲁班奖工程应有合理的工期和良好的资金保证。少压缩工期,给创建鲁班奖工程留有精细施工的必要时间;按时支付工程付款,保证物资供应顺畅,施工人员安心工作。

(5)要树立总包单位在创建鲁班奖工程中的领导地位,严格要求各相关方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合理安排,形成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建设单位统一指挥的管理环境。

2.1.2 做好对相关单位的组织与管理策划,依靠建设单位统一管理。

2.1.2.1 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而言:

(1)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如何使各单位统一思想,如何调动各单位创优积极性,如何使各单位人员满足创优要求,为创建鲁班奖工程形成一个良好的综合管理保障体系。

(2)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于制定各单位实施创建鲁班奖工作计划及措施,如何检查考核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实现稳步推进创建鲁班奖工程计划。

2.1.2.2 对于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而言:

(1)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总承包单位如何括组建高效精干的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如何选用优秀的劳务作业队伍、如何选用技术过硬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专业分包单位、如何选用材料设备供应商、如何统一各参建单位创优思想,为创建鲁班奖工程形成一个总承包单位领导下的和谐统一的施工管理综合体系。

(2)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质量计划、创优策划、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节能环保绿色施工策划、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创新策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在受控状态,做到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科学管理。

2.2 以策划文件为创优工作指南,锲而不舍的做好各方面工作。

创建鲁班奖工程的组织与管理策划,是理论指导性文件,在具体实施中,往往会遇到诸如参建单位相互配合、施工环境、建设资金、创优成本等很多现实的具体问题。此时,总承包单位决不能灰心丧气,失去信心。应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坚持执行创建鲁班奖工程的组织与管理策划,在保持创优思路和方向不随意改变的前提下,着眼大局、抓大放小,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的协调优势,争取建设单位支持,联手稳妥地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2.3 切实做好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创建鲁班奖工程,必须切实做好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不能局限于施工工艺过程,应从影响施工质量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五个方面的各个过程做好控制。

(1)人员,是指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操作者。对人的过程控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工作责任,用制度约束和激励人的行为。二是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使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同时满足创优要求。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控制不良行为和不合格产品发生。

(2)机械,是指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一是应优先选用高效低耗、性能先进、精度高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二是要安全正确的使用仪器设备,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如,测量放线,用全站仪比经纬仪快捷精准;钢筋加工,用数控设备比传统的切断机、弯曲机制作的钢筋质量效果好;装饰装修施工,用高转速水刀切割块材比手提切割机裁切的边口平整光滑。

(3)材料,是指用于工程的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对材料的过程控制,包括提取材料计划,择优选用供应商、合理组织供货、现场验收、送检试验等项内容。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满足工程创优需求。

(4)方法,是指施工管理、现场操作和质量控制的做法,包括管理制度,工艺标准,操作要点,技术交底,检查检测手段等内容。不同内容的方法有不同的过程,其过程控制依然重要。如,管理方法不仅要有管理制度,还要考虑制度具有良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了制度还要认真落实,这就是形成好的管理方法的过程。现场操作也是如此,不但要有工艺标准,还要明确操作要点,并且还要做好技术交底。无论哪个过程存在不足或失误,都会影响该项工作的质量或效果。

(5)环境,是指工程创优的环境。包括施工环境和人文环境。施工环境包括施工场地、操作空间、脚手架、照明、气候等等。人文环境包括管理理念、创优氛围、价值取向等等。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人文环境,就应重视其中每个环节,通过过程控制实现良好的创优环境。

2.4 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组织与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其施工质量对创建鲁班奖工程有较大影响,也难以统一管理,创优工程必须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组织与管理。

(1)从选用好专业分包单位着手,一是优先选用管理水平高、创优业绩突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专业分包单位,避免人情关系因素影响选择专业分包单位。二是专业分包单位的招标文件要明确创建鲁班奖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服从总包管理的要求。三是认真审核专业分包单位投标承诺及技术标的创优措施。

(2)签订好总分包施工合同。把创建鲁班奖工程的总体策划分解到专业分包单位的合同之中,明确专业分包单位创优管理流程,处罚办法等约束条款,为实施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创优管理打好基础。

(3)把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创优、施工进度等项工作纳入总包的统筹管理之中。认真审核专业分包单位的创优策划,必要时请本专业专家进行论证。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创优管理制度。

2.5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努力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创建鲁班奖工程项目,应积极开展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开展绿色施工,要从施工前期策划到整个施工过程全面实施,按照“四节一环保”要求,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改革传统施工工艺、改变传统的管理思路,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争创省部级以上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6 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应用,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及科技创新是创建鲁班奖工程的重要环节。在鲁班奖工程评价中,特别强调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工作,要求应用建筑业推广的十项新技术不少于六项。在工程创优策划时必须有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创新的内容;在工程施工中积极开展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在科技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及时申报科技成果,具备条件的还应积极申报国家专利。

2.7 加大对创优工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工程的社会知名度。

鲁班奖工程评选实行按年度总量控制,每年分配到各省市的名额十分有限。因此,创建鲁班奖工程还应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工程社会知名度。其方法,一是走出去,创建单位要积极向自己的上级单位、政府建设行政机构、省市级建筑业协会等相关管理单位做好创优汇报,扩大影响、获取支持。二是请进来,请专家或创优经验丰富的同行来施工现场指导创优策划和实施效果,既有利于创优工作,又通过专家、同行宣传了工程。通过不断提升工程的社会知名度,为争取申报鲁班奖工程资格创造好条件。

第12篇

[关键词] 专业认证;师资;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工程实践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7) 02-0064-02

2013年6月,我国成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国际工程教育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预备会员。《华盛顿协议》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本科工程学位互认协议,其宗旨是通过双边或多边认可工程教育资格及工程师执业资格,促进工程师跨国执业。该协议提出的工程专业教育标准和工程师职业能力标准,是国际工程界对工科毕业生和工程师职业能力公认的权威要求。

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的加快,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高度关注日益增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这也是我国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大量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必然,更是在全球化浪潮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我国推进高等工程教育改革,构建与国际接轨、实质等效的高等工程教育新模式的必由之路。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不是发掘某些秀学生的卓越品质,以此来昭示专业建设的成就和专业人才培养的突出业绩,而是通过评价所有学生学习成果的达成度来评价专业办学的有效性。那么与学生学习最直接相关的就是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因此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工程教育质量专业认证工作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学校从建校以来,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来抓,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培养步伐、加强师德建设与师资管理以及引进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教学环节等多方面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一是从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明确了师资总量、队伍结构、梯队建设等主要建设目标;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将师资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三是鼓励和支持教师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选派教师到国内外高校参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学校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推动师资队伍良性发展,出台一系列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文件,强化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发展。学院结合专业特色、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现状,明确师资建设目标,成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系列相关制度,为本专业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为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推进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成立负责规划设计教师发展的专门机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该中心以激发教师潜能、追求卓越教学、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开展合作交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在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服务,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质量评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以及建立适宜教师发展机制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为今后教师的发展进行规划设计。

二 严格人才引进程序

学校在人才引进的方面严把程序关,根据学校《河北科技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和《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人员调入、引进程序》等文件要求,学院根据本部门编制及学科建设需要制定本单位用人计划,在上一年度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学校师资结构及编制状况拟定我校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审议后,通过各种途径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对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科研水平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初选合格者须通过正规的试讲和考核,由校院成立试讲评判委员会,对试讲人的潜质和对专业课的掌握情况进行评判,考察合格者,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通过后引进。并从住房补贴、科研启动基金和配备办公用品经费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近五年学院引进本专业博士共7人。

三 加强青年教师培养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他们尽快成才,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学校实施了青年教师导师制,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按照《河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由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在师德、教学、科研诸方面对其进行指导和培养,使其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从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近5年共有5名青年教师进行了导师培训。为了强化青年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能力,学院实行博士班主任制度,制定《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博士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专业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能力,促进了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升,近5年共有8名教师担任了博士班主任。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学校制定《河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学校每两年在全校青年教师中组织开展一次不同形式、内容的教学竞赛活动,使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

四 加强骨干教师培养

作为学校的骨干教师,学校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并在教师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目前在全职教师中,共有16名在职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2名教师目前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同时学校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省人事厅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积极鼓励老师参加学术会议,为他们创造置身国际学术前沿、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开拓学术视野的机会,帮助他们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出台了《河北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工作暂行规定》,在本专业教师中,共有10人有出国学习经历,近5年中有6位教师有出国学习经历。

五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为了教师之间相互观摩、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技巧,督促教师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实施《河北科技大学干部、教师听课查课制度》。对学院主要领导、相关处室中层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务处部分人员、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系主任、普通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进行了相关规定。

学院制定了《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关于系部开展教研活动的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系部每两周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教研活动,针对本系部教学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解决。通过教研活动,加强老师之间的交流,给青年教师提供学习的机会,对促进本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 加强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作为工科专业的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近些年引进的教师中,主要是来自于一些985或211高校的博士研究生,他们的研究能力强,基本素质高,为我们的师资队伍建设增添活力,但是由于这些青年教师都是出校门又进校门,缺少在企业的工程实践的背景,这对于工科专业的高校教师来讲,并不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因此,学校采取鼓励青年教师参加3~6个月的企业工程实践,参与化工企业项目中与本专业相关的化工设计、化工生产等环节的工作形式,提高其自身的工程实践能力。

在专业认证的背景下,本专业建立起一支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良好。本专业教师队伍具有很强的工程经历背景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这些教师经历过化工企业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工程能力和实践经验。他们通过了解及参与企业中与本专业相关的化工设计、化工生产等环节的工作,提高了自身的工程实践能力。专业教师或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工程实践经历,或承担(或参加)过一定量的企业合作课题。同时,本专业聘任了30名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深度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环节和教学检查。师资队伍的建设为将来学生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凤宝,王静康.参与化工类专业认证的思考和体会[J].中国高等教育,2009(2).

[2]周伟,严兴春,鞠萍华,林利红. 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机械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J]. 教学研究, 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