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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申请

时间:2022-05-20 06:52: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年假申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假申请

第1篇

我到这家企业已经工作3年了,其间因企业工作繁忙,加之没有合适的人员顶替工作,虽然多次想休带薪休年假,但因担心会给企业的工作带来影响,也怕领导不会批准,所以一直欲言又止。前些日子,我向企业提出,既然不能休带薪年假,就应该按规定向我支付相应的报酬,却遭到企业的拒绝,负责劳资的人员说:“你从来没有申请过休带薪年假,所以我们就没安排你休假。”我问:“不提出申请就不能休假,就不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吗?”负责劳资的人员肯定地回答说:“是的。既然你没有向企业申请需要休带薪年假,就视为你已经放弃休假的权利,也就不可能向你多支付工资报酬。”

请问:带薪休年假必须要由个人向企业提出申请吗?否则就会取消相应的权利吗?

刘女士所咨询的情况具有相当普遍性。在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个人没有向企业提出休带薪年假的申请,企业就不予安排休假,并取消相关待遇,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为维护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我国实行了休带薪年假制度。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8年8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一般来说,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最好是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情况作出统筹安排,双方达成共识和默契,这样既满足了职工享有休假的权利,又不至于影响生产工作,是两全其美的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带薪年休假必须要由个人提出申请,不然就予以取消。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企业也应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自动放弃。否则就必须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处理:“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补充的是,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我国自2008年起施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然而,相关的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这一待遇,超过四成人对自己休假状况感到不满或无奈。革命导师列宁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很好: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作为企业必须要模范遵守和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这不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温暖,也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好地焕发职工的劳动热情,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

第2篇

【关键词】ExtJs MVC 权限管理 审批管理 人事树

1 引言

单位年假审批过程繁杂,需要层层领导审批签字,浪费了大量人力;信息透明度低,只在公示栏小范围公示,不能面向全体员工;员工提出纸质申请,一旦出错,需要重新修改打印,再次申请,审批效率低下。针对以上问题,开发年假审批系统不仅能节省人力物力,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传统的WEB前端技术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要写大量的前端的HTML代码,在设计和布局上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去设计和思考,开发时间较长。Extjs具有如下优点:

(1)无需管理HTML,CSS等放置组合,布局设计等繁琐的问题,一切只需要调用ExtJS的组件库,ExtJs能够动态的生成HTML,CSS。

(2)开发时间短,只需要调用ExtJS的组件库,就能够实现网页中的组件元素。因此设计基于ExtJs技术的MVC模式的年假审批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MVC模式及ExtJS设计

2.1 MVC架构设计

MVC即模型(Model),视图(View)和控制(Controller)。MVC模式的目的就是实现Web系统的职能分工。Model层实现系统中的业务逻辑,View层用于与用户的交互,Controller层是Model与View之间沟通的桥梁,它可以分派用户的请求并选择恰当的视图进行显示,同时它也可以解释用户的输入并将它们映射为模型层可执行的操作。使用MVC的目的是将M和V的实现代码分离,从而使同一个程序可以使用不同的表现形式,下图1为MVC数据交互图。

2.2 视图层ExtJS设计

ExtJS 作为网页前端的框架技术,搭建前台的WEB页面框架,接收数据的输入与输出,并允许用户操纵。

2.3 模型层存储过程设计

模型层的调用者是控制层,控制层根据不同的视图层的需求调用不同的模型,从而得到相应的数据。本系统中应用SQL Server2005的存储过程作为模型层。

2.4 控制层PHP设计

控制层接受用户的输入并调用模型和视图去完成用户的需求。本系统中,当ExtJS 请求PHP后,首先PHP解析ExtJS发送的命令,然后去数据库请求数据,最后将数据库中处理的数据返回给ExtJS。

3 系统设计与实现

3.1 系统审批流程

本系统完全模拟现实的审批过程,当一个员工提出申请年假后,首先判断年假天数的大小,若小于等于5天,年假单子只需要直属主管审批,若大于5天小于等于10天,年假单子首先需要直属主管审批,然后需要部门总监审批,若大于10天,年假单子需要直属主管、部门总监、副总层层审批,审批流程如下图2。根据申请天数的不同,审批经过的步骤也不同,提高了工作效率。

3.2 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系统需求和审批流程,本系统设计的功能模块为身份认证模块、个人模块,各部门信息管理模块,权限管理模块、年假管理模块、年假审批管理模块、年假统计模块。

身份认证模块主要对登录者进行身份验证和权限判断,只有合法用户才能登录成功并能执行其权限范围内的操作。

个人模块主要是个人申请年假和查询年假等功能。

各部门信息管理模块为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部门信息、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

权限管理模块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查询权限信息,管理员信息,添加、取消权限岗位的映射关系。

年假管理模块为增加、删除、修改年假起始日期,查询年假起止日期以及对特殊人群(公司领导层,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年假的增删改查。

年假审批管理模块是给那些具有审批权限的人,不同的审批者审批的范围不同,包括审批年假、查看审批日志及流程,查看待审批及已经审批年假。

年假统计模块是对年假的分年统计,可查看员工的详细信息,可查看某段时间内的年假信息。

3.3 系统实现

本系统是基于ExtJs技术设计的年假审批系统,由于篇幅有限,具体的数据库设计及程序代码部分在此不进行展开,仅对系统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讨论。

系统中最常用的功能为人员的搜索,由于人事关系复杂,本文采用树形结构(满人事树)描述人事关系以便进行搜索,用圆圈表示部门节点,用矩形表示人节点,满人事树结构图如图3所示:

通常应用宽度优先遍历算法求解满人事树结构。首先D1入队,然后D1出队,在_Human_Department(部门表)中,找到ParentId(上级部门)为D1的节点,可以找到D2与D3,D2与D3入队,D1入栈,接着让D2出队,找到ParentId(上级部门)为D2的节点,可以找到D4与D5,D4与D5入队,D2入栈,D3出队,这样一直查找,直到队列为空为止。应用宽度优先遍历算法找到只是部门节点的组织架构,并没有把人节点挂载进去。在人节点挂载中, _Human_Approval_Position_Relation(审批岗位人关联表)可以找到人节点对应的岗位,然后通过表_Human_Position(岗位表)找到岗位对应的部门,这样就找到人对应的部门,然后把人挂载到相应的部门下就可以了。

4 结论

本文研究了MVC模式及ExtJS技术,使用ExtJS技术完成了年假审批系统。本文结合了MVC的开发思想及ExtJS技术设计了系统结构,并给出了MVC的划分思路。应用了权限系统来做访问的控制,及人事树结构进行人员数据存储及搜索。实现了系统并进行了测试,结果表明ExtJS能提高开发效率,此系统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

参考文献:

[1] 卫军,夏慧军,孟腊春. ExtJS Web应用程序开发指南[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 David Flanagan. JavaScript 权威指南 第五版[M]. 2007(8)-2010(8). 李强,等译.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8.

第3篇

1 、员工可享受本手册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的有薪休假待遇。

二、员工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护理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员工可以按规定享受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

三、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取假的一般程序:

1、员工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具体休假时间,员工层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中层以上由总办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四、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30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五、法定假日:

元旦 1天 (公历1月1日);

春节 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1天(每年公历清明当日);

国际劳动节1天(公历5月1日);

端午节 1天(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 1天(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 3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妇女节 半天(公历3月8日下午)。

具体休假执行以公司当时工作进展需要而决定,由企业管理部在节日前7天公布。

六、年休假

本公司全日制正式员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员工入职不满一年的除外。 具体如下 :

满1年未满2019年者 5 天

满2019年未满20年者 10天

满20年以上者 15天

员工提出辞职时,其已休假期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的,超休假期将在最后1个月工资内抵扣。

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予以补休,因个人原因不能休假的,公司不予补休。

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年休假不得以兑换薪金的形式补发给员工,因公司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一年以上自动辞职的情况除外。年假可与探亲假相抵。

■员工申请年休假,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前1个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七、病假

(一)员工请病假 2 天或2天以上者,需有正式医生证明。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指派医生验证病情或伤情。如公司指派医生的意见与员工所找医生有别,公司将尊重指派医生的意见。

(二)员工申请休病假,应履行以下程序:

1、员工如因疾病或事故缺勤,应尽快通知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及估计缺勤时间;

2、员工病休后返岗时,应补填请假单,并由主管领导批复;

3、将正式医生证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八、婚假

1、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凡初婚年龄,女员工满20周岁、男员工满22周岁,均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2、公司鼓励员工晚婚晚育。对于符合晚婚年龄的,即女员工满23周岁、男员工满25周岁,公司将给与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一周)的奖励。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对于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4、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的6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5、员工申请休婚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并将经认定的结婚证书复印件送企业管理部备案;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九、丧假

1、有员工遇有直系家庭成员去世,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可被准予3天带薪丧假。

2、员工申请休丧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休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产假

1、女员工可享受产假。

分娩顺产者可请产假8周(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一般以90天,3个月为休假标准),难产的增加2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2周。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者,给假4周,7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周,未满3月流产者给假2周。

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

2、公司不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以此理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的除外)。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在其正常劳动时间内给予每天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位每次均增30分钟。每个劳动日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以兑换薪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

4、配偶分娩,给予1天的带薪看护假期。

5、员工申请休产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一旦怀孕,应通知主管领导,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生证明复印件提交给企业管理部;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至少在产假开始前1个月获得主管领导及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准;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一、事假

1、全日制员工和试用期内的员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申请无薪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员工申请休事假,应履行下列程序:

*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申请事假;

*经主管领导、企业管理部部长批复;

*本人接到确认函后,方可休假。

十二、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需要休养治疗的时间为工伤假。

2、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医院诊断证明确为工伤者,其工伤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假期

1、员工子女所在学校、幼儿园召开家长会时,凭通知或证明给予半日公假。

2、员工本人因搬迁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凭搬迁证明,给予一日公假。员工本人搬家亦可按搬迁情况处理。

3、房管部门统一安排的房屋修缮,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凭房管部门证明给予一日公假。

4、义务献血享受10天公假。

5、特别假期:因特殊原因(如奖励、脱产学习等)公司给予的假期。

十四、具体休假时间,员工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高层管理人员由总办协调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十五、请假手续

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并按批准权限,报领导批准,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2、婚假、产假、探亲假、特别假期应提前15天申请,以便安排工作;其它假期如不能提前申请,可由本部门员工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3、禁止滥用病假。违反者将受到纪律处罚,包括停薪离岗、降低年薪标准直至中止劳动合同。滥用病假的认定及处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

十六、处罚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公司将给予罚款,一次200元,一个月内超过3次(含三次)者,作待岗处理,每月只享受月基本薪资及住房补贴(3个月),期间工作纪律仍无改进的将按相关规定中止其劳动合同。

2、病假当年已超过5日者,之后若一个月内,

病假累计3日以内,扣30%月浮动薪资;累计4日至7日,扣60%月浮动薪资;8日至15日,扣75%月浮动薪资;15日以上,扣100%月浮动薪资。

第4篇

申请人 部 门 职 位 在本单位参加工作起止时间 年 月 日,已满 年 本年度已休假天数 本年度未休假天数 休假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共 天 总经理审批 备注 1、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年休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5、员工请年假须提前3天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再交人事部备案。

第5篇

有关于最文艺的请假条范本1尊敬的XX:

公司职员XXX向公司申请几月几日至几月几日6天为年假,本人利用这6天准备出国旅行,如在旅行期间出现问题由本人自己承担,与本公司不关,特请公司领导批准!

请假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于最文艺的请假条范本2尊敬的领导:

为了开拓国际视野,本人计划到国外从事劳务x年,从x年xx月起至xx年xx月止,现正办理有关手续,望领导给与大力支持,同意本人的假期申请为盼。

XXX

年月日

有关于最文艺的请假条范本3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兹有XXX(学校)教师(职工)XXX,男、女性,XXXX年X月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因XXXXXX到X国,请假X月,自20XX年X月X日至200XX年X月X日止。请批准。

请假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于最文艺的请假条范本4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务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第6篇

出国旅游的请假条范文一尊敬的领导:

公司职员XXX向公司申请几月几日至几月几日6天为年假,本人利用这6天准备出国旅行,如在旅行期间出现问题由本人自己承担,与本公司不关,特请公司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出国旅游的请假条范文二某某领导(先生)您好:

我因工作压力较大,希望组织上(或者公司)能给与本人数天的出国旅游假期,本人在旅游归来后一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以更加高涨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当中并且处理好旅游期间的事物,不但无本人分内的工作,望组织上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出国旅游的请假条范文三尊敬的领导:

本人7号组织参与XXX出国旅行,期间恐不能正常参与公司管理,特向二位领导请假7天,在此期间,有劳领导辛苦了,致歉。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出国旅游的请假条范文四XXX:

我计划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到哪里做什么,在国(境)外停留X天,费用自理,需请假X天,请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

20xx年x月x日

出国旅游的请假条范文五尊敬的领导:

为了开拓国际视野,本人计划到国外从事劳务x年,从x年xx月起至xx年xx月止,现正办理有关手续,望领导给与大力支持,同意本人的假期申请为盼。

此致

敬礼!

第7篇

    刘在一家企业单位工作,虽然在劳动合同里写明了工作5年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在她向领导申请休假时,却遭拒绝,上司明白告诉她:要想休假,只能按事假处理,扣发当月津贴。并说天下哪有免费午餐?

    小刘很生气,带薪休假本是合同中的明确条款,为此竟遭领导的一顿训斥,她很想为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事后一想,又不是少给了工资,就这么几天假,值吗?申请仲裁虽然似乎是出了口气,但可能也没法再在单位干了。这样岂不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据了解,有不少企业与小刘的上司一样认为,企业不可能提供带薪休假这类的“免费午餐”。这使得不少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受到了侵害。但在现实中,却很少有劳动者对此权利提出主张。记者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虽然有不少劳动者就节假日加班工资提出仲裁,但就带薪休假问题却至今没有接到仲裁申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为什么却不愿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小刘的想法恐怕就是答案。

    对此,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张晓涛认为,这说明目前劳动者自身对休假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很有限。在国外,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劳动者受到侵权,会非常主动地捍卫这一权利。而国内劳动者还经常以“工作上挤不出时间”、“领导不休假,自己不好意思休”为理由主动放弃,这些理由看上去很敬业,却是对带薪休假的误解。这造成在休假被打了折扣或被“牺牲”时,劳动者自身却不以为然。而且,在他们工作中,劳动者对自身权利不以为然的情况并非仅限带薪休假问题,因此,他提醒劳动者应主动维权……

    当然,造成带薪休假名存实亡除了劳动者自身的原因以外,确实还有制度上的原因。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宋东分析说,虽然《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却一直没有出台。比如北京市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作5年以上,可以享受7至20天不等的年休假,企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但因为缺少相应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成了一纸空文,或者被演绎得五花八门,执行起来随意性很大,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的三资、私营企业,推行带薪休假难度更大。就企业自身而言,职工休假势必造成岗位空缺,要填补空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尤其对于一些工种专一,技术要求高的特殊岗位而言更是如此。所以在带薪休假这个问题上,企业有不少的顾虑。

    宋东还说,当然,从理论上讲,带薪休假符合国际惯例,人们利用带薪假期充分休息,或是安排度假旅行,这在某种程度上还能拉动消费激活经济,可以说是件多赢的好事。但是这一制度的实施,必须有配套的措施,解决好企业的实际困难,不然,职工的维权也将会受到很大阻力,并最终得不偿失。

第8篇

还有几天就是端午节小长假了,朋友们切莫“顾小乐,失大局”。

特邀专家 翟振锋

北京铭韬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请病假

伪造假条 劳动关系遭解除

“五一”前夕,张丽想出国旅游,但因为假期太短,难以成行。张丽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伪造病假条的主意。病假条是某医院的诊断证明,上面写明颈椎病,建议全休一周。看到假条,公司批准了张丽的病假,张丽也如愿出国旅游了10天。

然而,休假结束之后,张丽却等来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来,公司人事部门找到医院进行核实,医院表示,并没有出具张丽提供的那种样式的诊断证明。最终,张丽伪造病假条东窗事发,并被公司开除……

这一切让张丽大感意外,她觉得公司太过小题大做。随后,张丽诉至仲裁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认为张丽履行了正常的请病假手续,因此判令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公司并不认同这一结果,随后公司诉至法院,申请让法院到医院进行调查。经调查,张丽并没有到这家医院看病,病假条是张丽伪造的。由此,法院判决张丽以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案外提示

现实中,员工请病假会涉及到病假工资的问题,因此一旦是伪造病假的话,会有骗取病假工资的嫌疑。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所设置的带有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带有抚恤与人道主义的性质。

而此案中,张丽的行为明显属于利用伪造的病假条骗取公司病休假及病假工资的情形,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合理的。

请事假

满嘴瞎话 严重违纪遭辞退

李静上网时,看到网友晒出的一份“请假攻略”,只需请假3天,便可获得8天长假。李静当即心动起来,借这个机会正好可以请个长假去旅游,于是李静对领导称家中有急事,须回老家一趟,需要向单位请事假3天。

岂料,等李静回来,接到的是一张解雇书,公司根据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编造理由获取事假,经核实,请休事假属于旷工,旷工3天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对李静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并向李静书面送达。

原来,公司为表示关心,曾往其家里打过电话问候,事情因而被“穿帮”,李静因为所请3天假期而失去了自己的工作。

收到处理决定后,李静认为公司处罚过于严重,即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由提起仲裁。仲裁委认为,该公司的解除行为合法有据,于是驳回了李静的申请请求。

案外提示

劳动法并未对事假做出明确规定,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乎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进行约定。请事假必须事出有因,并需要得到企业的批准。

同时,诚实信用是《劳动法》第三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它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必须讲求信用、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对方利益。李静编造请假事由,显然违反了该原则。

此案中,由于李静请假的实际原因与向公司申请的请假原因不符,决定了公司的准假是因受到欺诈而做出,决定了公司有权撤销并可以按旷工论处。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李静的劳动合同已明确规定“旷工3天及以上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李静无权再主张权利,只能被炒“鱿鱼”。

休年假

未经批准 解除劳动属合法

当从“请假攻略”中得知,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3天中秋节假,9月14日和15日双休两天,只要在9月16至18日请假3天,便可获得8天长假后,王楠当即决定动用3天年休假来换取一个长假。

但令王楠郁闷的是,她的请假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当时生产任务实在紧张,王楠的公休假只能等生产任务缓和后再安排。“我休的是自己享有的法定假,批不批是你们的事,休不休由我自己决定!” 王楠随即丢下假条,扬长而去。

可当其8天后回到公司时,却被告知因其未经批准擅自长时间离岗,构成旷工,公司已根据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王楠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在仲裁委裁决驳回其申请请求后,王楠又将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同样驳回了王楠的诉讼请求。

案外提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员工享有年休假的权利,公司不得剥夺。但该条例第五条还指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具体休假时间的确定并非职工个人说了算,而必须考虑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其统筹安排。因此,休年假仍然需要审批。

在本案中,王楠虽享受年假,但在公司基于现实明确拒绝的情况下,王楠单方强调自身权利而擅自休假无疑构成旷工,公司自然有权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特别提醒

口头请假 须防无凭无据

去年“十一”,郑亮和未婚妻回老家结婚。当度完蜜月的郑亮一脸喜气回公司上班时,公司人事部找到郑亮表示,他没履行请假手续就私自离开公司,违反了公司规定,按旷工处理。根据公司人事规章,将对他予以开除。

郑亮表示,在他离开公司前找主管领导口头请了假。当时,领导十分爽快就答应了,郑亮离开前,公司的排班表也都排好了,上面显示是“婚假”。他万没想到,等他休完婚假回来,当初口头同意他回家结婚的主管领导反倒责怪他不办请假手续。郑亮说,他手上有劳动合同,公司不顾合同规定,合同期未满就开除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但公司一方表示,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所有的员工请假必须有书面申请,到人事部门备案。郑亮休婚假不合手续被开除,是公司人事部门根据相关制度做出的决定。

员工请假应该口头请假还是书面请假,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硬性规定,一般视各公司规章制度而定。郑亮休婚假前如果已经履行了口头请假,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就应视为履行过请假手续。郑亮能否维权成功,关键要看郑亮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请过假并得到批准。这个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也可以是录音证据,但口头请假确实存在寻找证据难的缺点。

据此,如果劳动者有急事或生病不能亲自请假,可请人代办,通过电话等请假,但必须保留文字、录音或其它证据,以避免企业不认账导致工作不保……

专家观点

耍聪明不是请假正途

无论是漠视公司规章制度擅自休假,还是利用一些形式上合法、但实际上不适当的行为骗取休假,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诚信缺失的行为。

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法虽在较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彼此之间的诚信和互信互谅才是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的根基。

同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卡、病假证明、医药费单据等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审查。当员工申请病假确实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轻则处分,重则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说,人在职场,一定要重视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等企业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辞退”“解聘”等内容的“红线条款”,诚实信用是劳动者的基本职业操守,违背诚信的行为不仅会导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职业素养的消极评价,还可能会被解聘或辞退。

第9篇

根据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公司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以下简称年休假),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享受年休假员工范围

(一)在我公司工作并与我公司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均能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由劳务公司派遣我公司工作并且工作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二条休假条件及假期

(一)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被扣发事假工资或者虽被扣发但以其他形式补偿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年休假的计划安排及审批程序

公司安排年休假的总原则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员工有申请休假的权利,公司有批假的权力。员工享受年休假必须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才可享受。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因企业性质所决定公司员工全年各阶段工作任务是不均衡的,公司应尽量安排员工在空闲阶段或工作任务不饱和期享受年休假。

为避免员工休假期过于集中而影响公司工作的开展,公司应在年初对全公司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计划安排。

公司所属各部室、各项目部应在征求所属员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编制年休假计划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项目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并进行调整后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该计划即为公司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

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员工应在年休假计划期前填写《年休假申请表》并逐级审批。经批准休假的员工应按批准期限按期休假和按期销假。公司将根据实际的休假期发放假期工资。

第五条年休假计划的变更与审批

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年休假安排计划时间享受年休假,员工本人如无特殊原因能享受年休假而未享受的按主动放弃论处。

因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时间休假,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所在部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变动休假计划。

因工作需要员工在计划期内不能休假的,由所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变更申请应注明变更原因及新的休假时间计划。因工作原因多次变更也应多次申请批准。

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公司可安排延迟到下一年度继续享受年休假,但最多只可延迟一年,延迟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视为因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

因本人原因当年不能休假的不能延续下一年使用,应按主动放弃论处。

因工作需要跨年度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两年假期合并使用或分期使用,公司应按规定支付正常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年休假的待遇

(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应将员工本人休假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按月平均再按平均日工资收入×休假天数。

(二)因本人原因假期未到提前上班的,不再补偿假期工资。经批准超假的,超假期按事假论处,未经批准超假的,超假期按旷工论处。

(三)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需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但公司应按照员工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年度的平均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

(四)员工在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被提前召回上班,剩余假期可按照本人意愿或者加在下一次年休假期中或按照300%的日工资标准补偿工资。

(五)计算年休假工资总额的基数中不包括项目兑现奖、赶工奖、车补、伙补、夜班补助及各种福利和年中、年终奖,也不包括公司领导成员中属于兑现性质的年薪。

(六)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的,公司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七)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的假期工资报酬,应在确定员工本人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次年1月份支付。

(八)员工在休年休假期间,除应享受的假期工资外,其他按月领取的各项补贴及当期发放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第10篇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由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岗前培训等和社会机构举办的技能、学历学位培训。

(三)目的: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激励自我增值,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四)培训经费:

1.由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型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的学习及生活费用开支,由政府全额报销。

2.公务员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项技能培训或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可报销80%的学费。

二、人员招聘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招聘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主旨与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聘的原则。除极个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由街道办事处班子研究决定外,政府空缺的岗位必须由组监办统一公开招考,经街道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后择优录用。

(三)操作程序:

1.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以书面请示阐明原因、人员要求等上报组监办。

2.组监办根据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配置的比例,核定确需增加人员的,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公开招考。

(四)其它:

1各办公室要根据办公室工作及人员配置的情况,做好规划上报,以便安排好年度招聘计划。

2.新录用的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达到所从事岗位的标准为合格)后才能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套入相应的工资级别。

3.政府聘用的人员由组监办以政府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办公室因特殊工作需要聘请的专业队、保安、清洁工等由用人办公室自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勤、纪律制度

(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工作时间:

1.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单位执行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工作纪律

1.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工,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监督。

3.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聊天、做私事,禁止酒后上班。

4.下班后,不准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权收取下级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得以接待之名大吃大喝、醉酒闹事。

(四)假期安排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星期六、日休息,法定假日由党政办按上级要求统一安排休假时间。

(五)加班费标准:

1.计发对象:除公务员外所有工作人员。

2.加班费标准:节假日加班费统一为30元/天。

3.计发手续:如节假日确需加班的,必须写明加班原因,提前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送组监办备案。

四、请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1.年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工龄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2.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工作人员,可以请病假。

3.事假: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4.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奖励10天。

5.探亲假(只适用于公务员,在同一年中与年假只能选其一):

(1)工作人员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6.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为5天。

7.产假:

(1)妇女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属晚育者(24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可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难产多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15天。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

(2)其他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三)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

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算起。病假、探亲假和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年假、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五)请假、销假手续:

1.工作人员请假,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请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须提供医保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3.凡请假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领导签批方可准假。

4.假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请假批准权限:

一般不得越级请假,即科员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股级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副职由班子正职审批,班子正职交叉审批。

第11篇

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3小时按半天计算,扣50元;旷工7小时按一天计算,扣100元,旷工2天,扣200元;旷工3天,除名。

三、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50%结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

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节假日)。

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年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年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劳动节:一天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在三月八日“国际妇女节”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则不予以补休。

9、年假:所有正式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当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节假日),从第二年起每年可递增一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员工级/领班级主管级/经理级5个工作日7工作日

10、产假:酒店正式女员工在达到生育年龄并符合国家计划晚婚晚育政策规定,且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产假(含公休及节假日)。具体规定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12篇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18条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 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 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4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 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 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7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28条 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