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0 03:39: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器械销售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__年稽查科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与各科室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稽查科职能与分局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市场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使二五年稽查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一、加强学习,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二五年稽查科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科人员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全科人员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
二、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20__年稽查科在稽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监督执法作用。文明执法机制得到进一步稳固,与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抓好各项执法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认真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辖区内以免费检测(理疗)、健康宣传为幌子,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为进行了[文秘站:]重点整治。第一在树立药监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建立健全了便捷、畅通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在严格行政执法的同时,认真做好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二及时与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络,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机制,并及时相互汇报、沟通情况,争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确保了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1、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22家、药店72家、完成了对近100个乡医用药情况的检查。在监督检查中认真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详细登记,并进行了及时处罚和纠正。20__年共抽验药品163件,作基础测试500件,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北京市密云县药品检验所检验,其中4件不合格,占抽验药品的2.91。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7.1。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__年度医疗器械抽验计划。抽验医疗器械24件(国家局计划4件,市局计划20件)。已检测24件,5件不合格,合格率79。
3、受理、核查群众举报63件,其中40件均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4、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书面警告2次,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34种次,价值2742.85元;没收违法所得14270.40元,罚款32948.60元(罚没款合计47219元)。
5、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17起,没收违法销售的物品价值六千余元。
6、核查哮喘肺宝胶囊、世纪慈航绿源胶囊、蓝顿EX熏衣草精华油等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84种次,共核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75户次,未发现国家局和市局要求核查的假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7、20__年开展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专项整治3次,检查辖区内宾馆、招待所19家,美容美发场所268个,集贸市场4家、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96家、商场内化妆品保健食品销售专柜39个,完成了八月份对5家宾馆、招待所化妆品10件和九月份对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20件的抽验,共抽验化妆品30件,以及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各100个品种的标签、说明书等内容的检查。对北京百胜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化大化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北京益寿堂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彼阳红太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天维他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4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摸底,初步摸清了这7家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档案。为今后更好的实施监管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不足
1、学习不够,尤其是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掌握的不够充分、准确,运用的不够娴熟。
2、针对近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新动向,比如以义诊为幌子行无证宣传销售之实、人货分离、送货上门等逃避监督检查的新情况、新问题缺少监督执法有效方法。
3、在监督检查中,存在不细致、走过场现象;发现的问题不够深入、准确。有时执法力度不够。
4、受旧有的观念、思想、工作作风束缚,还不能完全站在新的岗位、新的高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还不能够从规律的层面上把握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够很好掌握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5、受药品抽验程序、检品数量、药检所仪器设备的制约,药品抽验的靶向性不强,抽验合格率比实际情况偏高
四、20__年稽查办及化保科工作计划与思路
20__年稽查办及化保科在努力完成日常业务工作和分局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同时,争取想办法创造条件完成下列工作。
1、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抽验工作计划和分局党组抽验工作按排,作好相关的抽验工作。
2、做好不合格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核查工作。
3、按照国家局提出的“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做好举报核查、案件受理和查处工作。
4、摸索如何充分发挥药品打假联动机制和三级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药品监管社会监督网络。每季度召开一次药品监督执法联席会、社会监督员碰头会、药品协管员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药情信息员信息通报会;选择适当时机,对药品协管员、药情信息员进行两次以上培训;组织有部分乡镇的药品协管员、药情信息员参加的药品质量巡查活动。
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协调好与各科室的关系,争取支持,做好配合,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
6、加强业务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做到活学活用,运用自如。做到对每一纸文书,每一个案件都以科为单位组织大家展开讨论研究,按照新的案卷评分标准逐一评审,总结过去经验,力争在20__年的案卷评审中卷卷达到优秀。
7、由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刚刚划转到药监局,因此20__年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调查和监管上,特别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规范说明书、标签、标识。
8、建立与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单位多方互动的监管体系。发挥药监行政监管职能,借鉴药品监管理念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成功经验,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纠正,指导市场的宏观发展。建立药监部门行政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消费者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9、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发证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上市的认证制度。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购销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厂家及产品进行建档备案。
一、根据实际,结合目标考核的要求,制订了药品监督管理科2013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变更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
2、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我们每月对裕民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了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留存情况。
3、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日常监管扣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我们印发了《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创评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扣分规定,至今以来已对79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扣分监管,并在OA系统记录,有效地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当前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
4、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我们组织辖区内在职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年一度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药品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体检进一步摸清了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使他们自觉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5、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严格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财务、统一网络信息、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门店购进药品必须经总部审核同意,由总部统一采购。所有门店购进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在总部保存,总部对门店采购药品行为负责。通过半年的规范管理,现已有2家连锁门店转为单体,剩余24家连锁门店达到“七统一”的要求,达标率100%。
6、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商品分区管理。为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的普通商品、保健食品(专指“健”字号,“带蓝帽”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合理摆放,要求一是零售企业要将摆放商品的空间划分为五个区域,各区域之间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分隔,标识牌统一为绿底白字,标识牌大小根据店面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15cm×30cm;二是同一组货架的上下只能摆放同类商品,不能掺杂混放,且保健食品区和普通商品区不能连在一起。通过规范,全市144家药店达到了这一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不同商品,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积极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购销经营活动的规定要求;二是认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线索,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并要按照“五不放过”(即对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对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对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用惩处不放过;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积极发挥协查联合办案的机制,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三是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及时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果、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等信息上报。
2、开展电子监管数据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功能性建设的通知》,结合市局督办情况,我局开展电子监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视频图像是否及时上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目前,我市4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3、继续开展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专项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含中心卫生院)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个环节:一是检查该类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二是检查该类产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三是检查该类产品和供货商的合法性证明文件是否留存;四是检查该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该定点医院产品仓储条件不符合产品贮藏要求和此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有缺陷的情况,我局已责令该定点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此次专项检查的期间内,我局将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监管,确保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此次惠民项目落到实处。
五、“三个创新”提升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帮助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三个创新”提升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一是培训体制创新。争取了上级财政支持,完善了培训教育体制,继续教育培训不再向从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不收证件工本费、培训书本等费用。培训通知方式全部通过QQ群联系平台发出,体现出节俭办培训的精神。二是培训媒介创新。为了增加培训直观性,该局投入2万多元创建多媒体教室,培训再不是枯燥的,而是声、光、电全新的效果,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三是培训内容创新。此次培训分5期,每期4天,40个学时,涵盖听课、自学、考试等环节,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从业技能,药械经营知识、新修订GSP管理规范,药械稽查安全事故的案例和资料等知识。这些内容全是监管人员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确定的,并且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与药械生产、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其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不断规范,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与卫生局联合发文对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完善基层监测网络,完善了35个基层网报用户,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确定一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下称报告员)。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报告员。上半年我市共收集上报不良反应1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2例,均已完成上半年任务。
七、四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一是加强跟踪监测。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对质量可疑的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宣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半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对3家药店的广告产品下达了强制下架书面文件,严禁销售广告药品,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给予各药店扣分处理,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八、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
我市17个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明确了2-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居)聘任了一名村信息员,目前,我市共聘任了35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240名村(居)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补助350元,已全面覆盖至村(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35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九、是强化监管与促进服务相结合。
我市注重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的,推动了食品药品产业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于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九华药业实行新版GMP、新增120万合膏剂、320万合液体制剂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制定计划,帮助裕民药业实现“两码合一,数据融合”,确保药品流向链条完整,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十、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自我完善,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计划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仓储、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安全有效。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与处罚并重的行政执法原则,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以打广告频繁的零售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大案要案,定要一查到底。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我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研究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全县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自今年2月份以来,共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1867人次,对全县615家药品监管相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98个品种,标值14.3万余元;中药材、中药饮片6个品种,130公斤,标值566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1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起。上半年立案35起,结案34起,罚款12.6万元,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上诉。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全国、省、市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后,我县召开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制定工作措施,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成立了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安监、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沂政发[2004]160号),全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调度,根据群众举报,同公安部门查处了一起苏村镇娄家庄娄××制造假劣药品案件,现场查封了自制的假劣药品和制药设备,标值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4月22日、6月13日、19日,分别由县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县城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县城和乡镇驻地的医疗机构、药店纷纷走向街头,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00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约1000人次。同时将《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村居,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2004年,《中国医药报》分别于1月15日、2月5日、6月3日以"分类管理效果好"、"打假治劣结硕果"、"建立用药目录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为题进行了3次报道;《中国药品监管》杂志第3期刊登了"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准入制度的思考";《工人日报》6月6日刊登了"xx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xx日报》分别于3月17日、4月19日刊登了"加强药品监管,建设平安xx"、"xx农民用药方便";山东电视台4月12日对我县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做法给予报道;xx电视台"xx各地"栏目3月17日以"药品放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市局药监信息多次刊登了我局的工作情况。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
二是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今年已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16批,不合格11批,抽验不合格率67%;抽验西药、中成药品19批,不合格7批,抽验不合格率37%。
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根据市药监局临药监安[2004]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去年,会同公安部门,查处利用假病历、假麻醉卡骗取品的6人犯罪团伙,以上6人均已被判刑。今年4月,又查出利用假证明和伪造麻醉卡骗取品的4人团伙,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为确保晚期癌症病人合理使用品,对申请办理品的,逐项进行严格审查,在病人使用过程中,采取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的办法核对病人的真实情况,这样既保障了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品现象,确保我县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
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县药监局制定了《医院药库基本规范标准》、《医院药房基本规范标准》和《xx县各类门诊、卫生室(所)、专科诊所药房基本规范标准》。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制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
三、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充分发挥两网功能。
继续贯彻沂政办发[2003]124号《关于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两网功能,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抓源头,促规范,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农村药品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充分调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制定了二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沂药监发[2004]9号),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使二员的工作有了依据和遵循,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是建立了二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机制。按照省局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和比例,并在二员工作制度中予以确定和传达。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二员的领导和组织,每乡镇协管员中明确一名组长,负责本辖区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协调、安排和督导。今年,我局受理二员举报的药品质量案件共3起,其中立案查处的2起。在日常监管中,我局的稽查工作在每个乡镇都能得到协管员、信息员的配合协作,为开展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方便。
三是健全农村用药供应网络建设,解决群众就近选购药品的问题,真正让群众得到药真价廉的实惠。目前,全县民办药品零售药店150家,方便了群众就近购买药真价廉的药品。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药品价格比去年下降了35%左右。
四是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A、B、C三级动态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的管理,规范卫生院代购分发行为。目前全县25处卫生院达到A级的10处,B级13处,有2处卫生院在整改中。
五是抓好创建"诚信药店(药房)"宣传活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度实行A、B、C三级动态管理。对守法经营、管理正规、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高的,颁发A级匾牌,列为A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得到较好落实,管理正规,基本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高的,颁发B级匾牌,列为B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较差,不能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低的列为C级,除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外,进行限期整改,取消全县予以通报,并列入重点规范管理的对象。诚信度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县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沂药监发[200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通知》(沂药监发[2004]18号),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和谐”的总体要求,把保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医药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药品整治目标
1、生产环节: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室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风险产品和特殊药品监管明显加强;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预警、快速应对。
2、流通环节:药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违法药品广告等虚假宣传、非法收购药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杜绝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无制售假药的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3、使用环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得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合理。
(三)医疗器械整治目标
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进一步规范,严格一次性无菌器械的购进、储存和使用质量管理,杜绝使用无注册证、应淘汰以及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整治重点
(一)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
1、按照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部署,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打击制售假药工作。
2、卫生、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通过互联网、邮寄方式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邮政信箱、物流公司等假药流通赖以存在的渠道以及互联网等销售假药的媒介进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市场检查,依法打击涉嫌犯罪行为。
3、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共同开展“诊所”、“药店”和医疗机构周边地区非法收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
(二)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1、工商部门要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药品广告活动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聚众讲座、非法出版物、小区内分发非法小报、免费体验等虚假药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与药品监督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查处情况。药监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对药监部门移送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工商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药品广告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记录,建立企业不良信息档案。
2、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媒体等单位开展检查,对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进行督察;实施“反广告”策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舆论上形成对违法广告的强大压力,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者和媒体的责任。
3、药监部门要结合企业认证、换发许可证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将涉及违法宣传、违规信息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列入监管重点。对应采取暂停销售的药品要坚决停售。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
1、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等部门配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的行为。
2、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按照相关职责的归属进行处理。对标示为食品冒充药品的,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对标示为消毒产品冒充药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对标示为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对标示为保健用品冒充药品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汇总并移送该产品审批部门处理;对未标示文号的产品冒充药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假药依法查处。
(四)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1、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
2、药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环节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四、整治措施
(一)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强化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
1、经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规范医药园区建设,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2、药监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鼓励连锁化经营。逐步建立药品购进品种、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3、对我市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二)加强药品生产环节和特殊药品监管
1、药监部门要逐步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重点对原辅料购进、检验、成品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的监管,要结合全省换证工作,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100%覆盖的跟踪检查,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再确认,重新核准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重点加强对三精药业双黄连注射剂原料药提取各环节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的管理。实施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相关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依照《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特殊药品生产、流通的日常监管,规范生产流通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
1、药监部门要落实我市抽验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初筛作用。加大对降糖降压、补肾强壮、风湿咳嗽、皮肤病、镇定安神等易被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中成药品监管力度。逐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完善药品追溯系统。
2、药监部门要对企业购销渠道、购销凭证、仓储条件等加强检查,重点查处超方式、超范围、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换发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发证照;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准入关口,从严审批;认真开展好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防止管理质量下滑。
3、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药监部门要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积极配合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省、市、县级监测网络,连通基层单位、医疗机构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及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力度,提高不良反应报告质量。
(四)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1、加强对医疗器械市场检查力度,全面清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重点打击各种形式的无证、挂靠经营,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许可事项等违法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
2、加强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查验医疗机构使用产品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产品是否注册、质量是否合格,杜绝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无证的医疗器械。
(五)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督
认真执行《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对重点野生药材资源实施动态监测和濒危预警,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回执法,加大对非法收购、运输野生药材的处罚力度。对因管理不严,执法不力,造成辖区内非法收购、运输野生药材猖獗,野生药材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六)提高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级别分类、工作职责、预警和报告,以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处置方法。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药品突发事件或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情况紧急案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制定并下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市整治工作。
(二)企业(单位)自查阶段。要求辖区内涉药企业(单位)自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四)总结阶段。各地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经委、科信局、工商局、邮政局(以下简称“七部门”)组成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七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构建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评议考核,进一步确保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无障碍开展,工作目标全方位落实。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本辖区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机构,建立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和工作方案,将“辖区责任”落到实处。各地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二)明确监管责任。各地要强化对本地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在认真分析本地药品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将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七部门要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行联合执法。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和市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有效解决当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主要任务
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努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隐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全面实现药品专项整治总体目标。
三、集中整治的工作分工、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
(一)药品生产环节
1、药品生产企业全部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组织生产。
2、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和宣传力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全面完成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计划;继续开展上市后药品再评价工作。
3、进一步规范物料采购和药品质量检验,消除物料管理安全隐患,杜绝未按标准全检即放行出厂问题发生。
4、严格制剂管理,督导改善制剂配制条件,按照规定条件和工艺流程标准进行生产;禁止医院制剂未经批准对外销售。
(二)药品流通环节
1、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出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2、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药品的质量监督力度;全面清除经营场所张贴、散发的违法药品广告;对夸大疗效、误导消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虚假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并提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取消广告批准文号、暂停销售等强制措施;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予以禁止并取缔。
3、对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注册地址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等行为的查处率100%。
4、消除驻店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又不挂牌告知以及不持证上岗现象;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率100%。
5、强化药品分类管理,基本消除药品非药品混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内用药与外用药混放的现象,分区标志设置明显,警告语和忠告语标示醒目;生活区与药品经营区有效隔离,发送设备设施和卫生环境。进一步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的监管。
(三)药品使用和医疗器械环节
1、认真贯彻《省药品使用条例》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管,加大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对使用假劣中药饮片和过期药品的行为查处率100%。
2、指导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处方行为。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网络建设。
4、监督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原材的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记录,完成国家、省、市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不良事件企业和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质量体系现场检查工作。
5、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一证多用等问题,依法规范擅自改变经营条件(如仓库面积、经营面积验收前与验收后不一致)等问题。
6、严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加强进货、采购单位法定资质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记录。
(四)督查宣传工作
1、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局党组工作部署落实和具体市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自觉主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督导工作不能影响、干预各检查且专项整治以外的工作。
(2)突出重点,重在推动的原则。依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督导调研,确定被督导区域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强化督导,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3)客观公正,务求实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和监管相对人进行督导,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所督导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的效果,保证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4)科学规范,依法工作的原则。遵循督导工作的规律,科学规范地开展督导工作,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工作内容,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保证督导工作在法律法规确定的范围内进行。
2、主要内容
依据市局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方案提出的目标和第三阶段专项整治标准作为督导的主要内容,同时负责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
3、工作程序
(1)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和。
(2)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并督促进行整改。
(3)对需要整改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进行复查。
(4)依据中检查组专项整治计划落实情况和整治的实际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评估。
(5)根据督导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请示局领导后,在局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4、工作方式
(1)听取被督导检查组的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
(3)对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企业,按照10%、50%、3%、10%的比例随机抽查。
(4)发现问题较多并督促进行限期整改的检查组,整改后要进行复查。
(5)召开由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实行公开检查与明查暗访的方式,采取督导与调研、督导与了解相结合。
5、工作制度
(1)责任制度。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在明确任务、职责的同时,建立督导责任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
(2)报告制度。将所督导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天天报告制度。如遇重大特殊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报告。在督导工作结束时,对所督导的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的评估报告。对在督导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上级报送。
(3)反馈制度。每天向督导对象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时间方法步骤
(一)11月16日前为集中整治自查整改阶段
根据第三阶段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问题,按照市局有关处室制定的统一整改和验收标准,由监管科通知行政相对人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对我局自身监管工作也要进行整改。借鉴“迎检”期间的经验,组织督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作出评价。
11月17日至30日为重点整改阶段
积极参与市100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选树工作,并开展创建示范街等活动。
(二)在巩固前阶段对城区珠海路、珠山路、人民路三条主要干道重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继续扩大整治覆盖面,对问题多、隐患大的涉药单位实行重点检查、重点整治,对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接受业务指导。对前阶段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阶段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责任科室主要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能切实加以解决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责任科室要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违法必惩、立案必办、漏洞必堵;监督检查到位,要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工作衔接到位,各项工作做到无缝衔接,不留盲区。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质量法制观念和识假辨假、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工作原则
(一)全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即日起全部取消休假,普通干部实行轮休,保证每个部门每天都有人,基层监管所每天保证2人以上。
(二)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巡查和重点行业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基层监管所和科室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执法巡查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工作内容
(一)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0日,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1、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山货经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辖区内的医药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禁止出售口罩搭配药品,禁止在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口罩等)无故涨价。严把在疫情期间口罩、药品、消毒水的价格。
3、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要求承接婚宴等集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取消集体聚餐。
4、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对网上销售的网店进行检查,查处是否有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和哄抬物价等行为。
5、对辖区内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商户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6、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防控疫情宣传单。
(二)2020年1月31日上班开始至疫情结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制定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十条工作内容,对所监管的工作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完善防控措施,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机构,并将相关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履职到位。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三)执法巡查工作中,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好巡查记录。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法规科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
围绕确保群众“舌尖安全”,先后开展小麦粉、酒类产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生猪产品质量等专项检查,持续整顿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协调作用,继续牵头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校外托管机构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严看死守,防范擅自复业。针对复工复产形势所需,牵头制定校外托管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复业指导手册》,有序推动校外托管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复业。组织修编《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突出“用药安全”,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专管药品专项检查、疫苗检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深入规范药械经营秩序。常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累计报告药品不良反应7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78例。
(二)纵深推进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牵头全县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始终将问题导向贯穿整治全程,坚持按照立查立改、闭环整改的原则推进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在特种设备领域,通过多轮排查、摸底、建档,已累计特种设备“一企一档”9941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633台,车用气瓶使用登记8台;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4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079台、压力管道14.024千米,发现安全隐患270条,已整改隐患175条,立案查处18起。在集贸市场领域,组建市场办,专职推进全县集贸市场管理,整治期间,共发现存在隐患市场10家,已整改完成10家。沭河、畅安两个重大隐患市场录入“市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平台”的隐患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着力推动质量监管
将“人造板”行业明确质量提升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培育并组织3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申报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产品专项整治6次。认真做好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完成23家上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和改进质量管理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半年共新颁证176张;组织和指导全县15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开展2019年度自查工作,并填报2019年服务业统计直报、年度报告。
(四)坚定抓好疫情防控
1、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设置9个价格监测点,每日关注农副产品价格变化,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供应变化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县内润信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北农产品批发市场车辆采购问题,确保全县百姓日常生活所需。
2、主动抓好疫情防控。将全系统干部职工划片保责,对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集贸市场以及浴室从停业期间的严看死守、有序复工的业务指导、全面复业的“苏康码”推广使用等方面全程负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重点强化价格监管。重点突出防疫物资,向全县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发放《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价格提醒告诫书》5000余份,召开全县各大药品、医疗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负责人价格稳控工作约谈会,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函》,签订《价格信用承诺书》,要求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8起。其中恒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药房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案、县好心大药房哄抬物价案等7起案例被选为省、市疫情期间典型案例。
(五)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1、一心为企。全力服务企业创业需求,截止2020年6月10日,全县新设立企业4641户,个体工商户83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大力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2020年1-5月,共培育全流程案例674户。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开发区重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已经为虞美人纺织品有限公司、豪悦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县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了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的服务。
2、服务惠企。加强标准化项目培育,共培育上报《潼阳西瓜生产技术规程》、《桑墟榆叶梅生产技术规程》、《稻田养殖龙虾生产技术规程》等2020年市级地方标准项目3个。根据企业复产复工需求,开通计量器具检定绿色通道,强化技术帮扶服务,截止5月底,共服务复工复产企业270家,为复工复产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2210台件。继续推进惠民计量,共完成全县36个集贸市场的1362台件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和全县35个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共计939台件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积极服务、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截止6月10日,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1.8%、53.7%、33.2%。
3、融资便企。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助企融资中更灵活、更便捷的独特优势,为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织物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64份,累计抵押登记总金额达83731.15万元。目前正在为傲丝生态(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专利质押进行融资提供专项服务。
4、品牌助企。申报“石榴”、“黄杨”、“茆圩花生”、“庙头千张”、“新河板栗”、“海棠”地理标志商标,现已进行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地柏”、“月季”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取得商标注册证。
5、科技强企。截止4月底,完成发明专利申请53件;发明专利授权6件;完成专利授权1217件;有效发明专利量362件;完成PCT专利申请4件;完成普通商标发展30个。组织宋和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月星集团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正版正货”示范单位。推荐县学府路小学、县南湖初级中学、县建陵高级中学申报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试点学校。
(六)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1、纵深推进“三苗”领域专项整治。继续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三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启动2020年“花木”形象提升工程,开展“三苗”领域专项整治2020“利剑行动”,重点加大生猪经营主体监管,全面摸底排查全县线下生猪经营主体1654户(其中企业348户,个体1077户,合作社229户),其中正常经营的1009家,通过登记地址查无下落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566家,经联系拟注销79家。通过网络监测,累计建立网络生猪经营主体监管台账1732家,累计核查下架生猪信息或关闭网店网站1704家,剩余28家无法删除屏蔽网站网页的生猪经营主体,均已协调百度、360等搜索平台进行在线风险提示。与县信用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三苗”领域失信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三苗”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2、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共检查集贸市场378家,餐饮店934家,宠物店22家,平台电商254家,其他经营场所21家,监测广告257条,删除、屏蔽、下架野生动物涉嫌违法广告15条,核查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内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40余条,立案2起。
3、开展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禁”专项整治。排查三四轮车销售及维修店铺349家,全部录入市三四轮车信息系统。
4、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查处。截至6月9日,共接处分流省、市、县交办的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件4533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件3322件,信件395件,接处来人来电约650人次,以上共计8900件次,均按规定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市场主体登记数量成倍增长,登记窗口压力巨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发展诉求众多,加之现市监部门整合了原7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约1100余项,也对市监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总的来说,目前市监人员整体业务能力还无法完全匹配实际工作所需。如全系统药械专业人员不足10人,特种设备监察员证只有64张等,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仍任重道远。
(二)服务举措创新性不足。目前,我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中的工作举措多为落实要求、执行政策、贯彻文件,主要还存在着自行出台的服务性举措不多,面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特色性、差异化服务举措不多,创新举措不多等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升。
(三)网络交易缺乏技术手段支撑。受疫情影响,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账号、淘宝平台等网络渠道的销售行为逐渐增多,其中不乏存在销售价格高昂、质量存在问题防疫用品的不法商家,且手段不断翻新、行为更加隐蔽,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执法权限下,主要面临经营主体查找困难和调查取证困难两大问题,对该类违法行为暂不能形成有效的行为监管和执法震慑。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质保量完成632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将实事办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学校食堂及幼托机构食堂100%实施“明厨亮灶”,其中幼儿园、中小学食堂100%“明厨亮灶+互联网”。高质量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高标准培育特殊食品经营示范点,全面启动“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作用,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并印发《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县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构建责任清晰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中推行食品安全保险,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评价工作,优化全县食品安全大环境。
(二)不断加大药械监管力度。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对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三类零售企业不少于1次全面检查,对二类零售企业有重点进行检查。结合实际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对预防疾控机构每年不少于4次全面检查,对接种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坚决保证疫苗安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监管,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三)继续推进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一企一档”建设,及时更新隐患治理台账。始终把特种设备的“注册率”、“定检率”、操作人员“持证率”、隐患的“整改率”作为硬杠杠,通过风险隐患的闭环式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加大对家具制造、木材加工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查处力度。牵头相关单位对沭河综合市场、畅安市场同向发力,加强管理。继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动态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全力推进价格监管。围绕保供稳价,突出抓好防疫用品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后疫情防控时期价格监管。围绕服务发展,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水电气暖行业、涉农收费等价格检查。围绕保障民生,强化教育收费、医药领域价格行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租赁市场价格监管和物业服务收费等重点领域监管。围绕促进公平,深入推进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以及“双打”等工作。围绕维护稳定,加大整治聚集式传销、打击防范网络传销,规范市场主体直销行为。
(五)继续深入推进“三苗”整治行动。按照“三苗”整治2020“利剑行动”的部署安排,牵头相关部门通过加大无证企业整治、强化执法震慑、加强警示教育、实施联合惩戒、引导行业自律、引入技术手段支撑等举措,持续规范“三苗”市场秩序。
(六)统筹市场主体监管。全力做好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确保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重点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带头并指导各部门用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提供支撑。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对重点类别、重点地区的广告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净化我县广告市场环境。
(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与服务。组织修订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县专利资助办法》,进一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组织筹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验收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六保”工作,以“知鑫服务直通车”为载体,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融资服务。
(八)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紧紧围绕2020年度“质量提升”工作重点,修改《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深入推进“人造板”行业质量提升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完成25家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保质完成80个批次消费品抽检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开展5个批次防疫产品监督抽查,100个批次人造板产品抽检工作,并做好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推动企业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确保新认证和延续认证的各类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证书数量全市第一。
(九)持续优化准入环境。落实“保市场主体”要求,下半年拟发展企业6000户,个体工商户10000户。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原有基础上,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依托省并联审批平台,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走全流程的新设立企业现场办结、当场发照。大力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优质服务,努力实现登记注册“企业别跑、我来跑”。
(十)继续推进标准计量工作。对本年度待验收的北美海棠栽培省级标准化试点和铭和养老医养结合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指导。以花木等特色产业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市地方标准。在我县木材加工、机械、电子重点产业中,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完善我县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企业标准网上公开的管理。对防疫物资重点企业加强企业标准的指导,符合采标的优先办理采标。组织开展计量双随机抽查,对全县加油站,配镜单位,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按20%比例进行抽查,6月底完成抽查任务与抽查人员匹配,9月底完成抽查结果的录入。
(十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防疫用品生产单位、医药公司、药店、大型商超、餐饮单位执法巡查,严格惩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执法,着力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网络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继续做好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六保”任务情况
(一)周密部署推动。通过局党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六保”精神,并专门成立“六保”工作领导小组,周密谋划“六保”任务落实。先后多次召开科室、分局会议,逐项部署推动“六保”任务落实。
(二)优化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指导办”登记注册服务。按照“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引导办事企业及群众采取网上办理模式,确保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就可提交申请;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公布各类业务咨询电话,提前电话预约。制作各种常见类型业务二维码,并上传至163免费邮箱,供申请人下载使用。设置四个咨询电话,不间断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2020年4月17日以来,共新设立企业1831户,个体工商户2795户,市场主体发展量基本恢复到去年同期正常水平。
(三)助推市场复业。为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正常营业,自出资金为城区14个农贸市场和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区域及市场周边共计约64000平米的场所进行集中消毒。坚持工作时间服务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发展服务,自4月17日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742台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共计74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发17家,生产备案5家,执业药师注册30家;畅通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线上通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状况自报”微信小程序,支持110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自4月17日至今,共帮助企业快速移出异常名录669条,实现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积极落实苏政50条相关措施,从4月17日—5月25日,累计完成59个企业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指导桑墟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申报2020年度地方标准。认真落实费用减免政策,截止目前,已为中小企业免除安全阀、压力阀检测费用10余万元,为全县医疗机构免除非强检设施检测费50余万元。
通过本次实习使我能够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整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使我能够亲身感受到由一个学生转变到一个职业人的过程。此外本次实习对我完成实习报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市医疗器械公司。本公司集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主要生产产品有病房护理及洗涤设备等五十多个规格与品种。本公司有多年生产医用设备的经验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遍布全国各医疗单位。
我在公司财务部实习担任出纳统计员,主要辅助公司财务人员分析财务结构,编制会计报告、报表,向管理层提供财务信息;制定业务计划、财务预算、监督计划;核签、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登记保管各种明细账、总分类账;定期对账,如发现差异,查明差异原因,处理结账时有关的账务的调整事宜;具体执行资金预算及控制预算内的经费支出等等。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我实习时间从年8月—年5月,进行了为期九个月的实习工作。我们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账、复核与出纳。由于我是出纳,所以主要是办理支票业务。对于办理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记到元的应在后面加”整”字,到分的则不能加”整”。支票核对后,我需要到银行填写支款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并把相应联带回给会计作为登记入账的原始凭证。
主要实习了:会计基础技能(会计书写,翻页汇总)等;原始、记账等凭证的规范审核、填制、更改、装订、归档;建账:新成立企业建账或已成立企业建账,会计工作交接;建立会计科目体系、核算流程和会计账簿设置;实际业务处理,月末会计汇总结帐程序;结合业务处理,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办法和纳税处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的具体帐务处理和纳税处理;登记会计账簿;制作财务会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我们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账、复核与出纳。由于我是出纳,所以主要是办理支票业务。对于办理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记到元的应在后面加”整”字,到分的则不能加”整”。支票核对后,我需要到银行填写支款凭证及银行进账单,并把相应联带回给会计作为登记入账的原始凭证。
以及还了解了公司的财务规程以及财务制度,实习的一开始首先是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人员设置进行了解。并熟悉会计凭证的编制;然后慢慢熟悉会计账簿是如何登记的并很好的熟练掌握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之后就到生产单位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解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解产品的成本构成等;最后就对产品的生产材料核算进行模拟实践,对产品的成本核算也进行了模拟实践,并辅助公司的会计人员进行工资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编制生产月报表及销售量月报表。
做到资金预控”做出纳统计最最重要、也最最关键的责任心和细心,作为一名出纳统计员我认为必须重视对公司财务的管理。刚接触出纳统计时就要求日日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尤其是进行现金收支业务较多时更要细心,还有银行帐,因为有往来传票所以也不能出错。当然还有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也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还得保管公司的印章,并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并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并进行对公司的现金结算,主要是结算公司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公司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账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等。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人工资等等。
在实习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出纳统计的相关知识,还学到了会计上的登账过程: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然后,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还学懂了收付职能。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取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反映职能。出纳的第二个主要职能就是反映职能。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监督职能。出纳不仅要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还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也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虽然出纳的职能对企业十分重要,但我的工作流程也不算复杂。我的工作主要有:1.办理银行存款转账和现金的保管。.2.负责支票、发票、收据的管理。3.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及时与银行对账。出纳工作细则包括:工作事项及审核等程序,失误防范及纠正程序和现金收付: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2.现金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3.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日记账及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4.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手续,特殊情况需审批。5.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日记账处理分为:1.登记日记账时要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四实结与体会
转眼间,时间过的真快。市医疗器械公司的实习马上已经满半年了这半年多的时间,学到很多东西,不仅有学习方面的更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对我来说受益非浅。做为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什么都不懂,没有任何社会经验。不过,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很快融入了这个新的环境,这对我今后踏入新的工作岗位是非常有益的除此以外,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别人沟通,如何更好地去陈述自己的观点,如何说服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相信这些宝贵的经验会成为我今后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石。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使我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学到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以后更好地服务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解,毕业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完成全部课程后的最重要的实践环节。通过这次的实习。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体会到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我只能参加财务部门中较为简单的工作,如出纳及帮助会计进行帐目的核对等工作,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现在企业会计,并且我对会计分录、记帐、会计报表的应用也有了进步的掌握。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解。实践暴露了许多知识上的不足,也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补足。
会计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有一个部分出差错,那么就会牵连到其他的部分,所以会计真的不是简单的算算记记,这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管理活动,工作前先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老师,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因为我知道只有和他们深入接触你才会更加了解会计工作的实质、经验、方法。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改掉了很多毛病。知道挣钱的不容易,工作的辛苦,与社会的复杂多变。而为了适应社会,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致谢
医疗护理领导小组根据院里要求,指导、监督和检查临床医疗护理和检验科室人员行风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医务部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
1.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的行为,严禁接收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2.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
3.在每月一次行政查房的基础上,建立医疗主管院长、领导、科室主任医疗大查房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4.进一步简化门诊流程,完善门诊各种便民措施。
5.加强病员满意度调查的力度和强度,提高病员满意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将病人满意度的指标作为指导医务工作的金指标。
(二)工作计划
1.6月底7月初,医护及检验科室制定本部门的行风建设计划,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7月10日——8月10日:自查自纠。各科室结合要求以及三甲医院创建标准等,深入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8月10日——9月1日):对医护及检验科室全面督察。
2.7-8月份开展“20__扶贫光明行动”,和瑞安慈善总会合作,组织白内障组医护人员下乡瑞安,为贫困地区的150名人员进行复明活动。
3.下半年计划举办“医患沟通”交流会:使患者了解医疗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通过交流增加患者的信任度。
4.定期举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安全医疗宣教(辩论或讲座形式)。
(1)6月18日医疗法律法规安全医疗讲座: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医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医疗质量。
(2)7月下旬防御性医疗与循证医学:有效合理的检查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密切相关,并可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医疗纠纷。
(3)、8月下旬门诊的质与量:提高门诊医疗质量,有利于提高医生的医疗水平,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4)、9月下旬与病人交流的艺术和技巧:与患者及时沟通,讲究说话方式,可以改善医患关系,使患者相信医生配合治疗,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护理部关于行风作业建设的工作计划
护理部在行风建设中,将以行风建设为契机以承诺服务为载体,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质量,让病人真正感受到人性化的温馨服务。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本工程"。具体计划如下:
(一)讲学习提高创建认识
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护理业务学习,鼓励护士利用业余时间充实自己,要求每两月一次进行网上交流,并提高网上交流内容的可读性。组织各级护理人员外出学习,交流。人次为2-3人,时间为9-10月份,地点为全国先进的眼科中心。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新观念。提高护士的文化素养。8-9月份举办《护士与法》讲座,内容是护士法和医院常见护理纠纷分析。使全体护士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护理业务学习安排如下:
7月2日:隐形眼镜的佩戴和选择
7月下旬:门诊操作与注意要点
8月下旬:有晶体眼后房人工晶体植入术及护理
9月下旬:眼外伤的接诊及处理
10月下旬:眼眶爆破性骨折的护理
11月下旬:斜弱视的特殊检查和训练
12月下旬:门诊分诊与责任意识
(二)树目标强化责任意识
针对年初护理计划,树立目标,并把各项护理目标落实到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主人翁精神。树立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抓服务质量的新观念。
(三)抓落实勤督查出成效
护士长每周一次行政查房,护理部每月一次护理行政查房,把行风建设与创"三甲"结合起来,针对上半 年举行的护士礼仪培训,有重点、有目标进行检查,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的实效真正落实到工作中。针对不足,积极整改。切合实际,提高护理质量,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内涵,完善服务功能。
护理行政查房重点如下:
7月份:护士抢救应急能力考核
8月份:护士礼仪与态度
9月份:健康宣教普及性与合理性
10月份:医嘱执行与查对情况
11月份: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处理
12月份:无菌技术操作
(四)重培训做到全院参与
对于我院护理人员存在年轻、经验不足的特点,不断强化护士安全意识,带教实行准入制度。对新护士进行岗前培训时采取护理部与科室相结合的原则,护理部重点强调护士素质、礼仪要求及继续学习和培训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增强新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发挥年轻人的热情和干劲,用实际行动为促进医院行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科室在新护士的培养上,须固定带教老师,并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制订带教计划,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实行带教者与考核者分离的原则,提高带教质量与效果。护理部不定期对科室的培训计划与实施进行督察。对新护士单独上岗要实行严格把关。每月两次操作考核,不断增强护士操作技能,提高护理质量。
操作考核安排如下:
8月:简易呼吸气囊使用
10月:心肺复苏
12月:测生命体征
护理部将以行风建设为契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确保患者求医安全、求医放心、求医满意。
护理部
临检中心行风建设计划
临检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医德规范、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八不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不断增强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促进学院、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行风建设计划:
一、组织全岗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20__]26号文件《关于20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深刻理解和领会文件精神。
二、全岗人员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用“热心、耐心、爱心、善心、责任心”,为病人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现象发生。
四、做到公开透明,大胆接受每位患者的监督。在墙壁显眼的地方张贴主要收费标准;医护人员身份公开,佩证上岗;每个检查室及主要仪器张贴明显指示标志。
五、服务上力求使病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提供人文关怀、个性化的服务。并严格制定中心的文明服务用语。我们如对待亲人般热情地接待每一位病员极其家属,消除他们对各项检查的陌生与焦虑。做好每一位患者的健康教育,使病员了解检查前后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认真听取病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总结改进。加强形象工程建设,为患者创造清洁、舒适、和谐的检查场所。尽量使服务做到最细处,乃至关心病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宣传,做好各类标识:如“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
六、利用载体,加强宣传。
通过各项服务,运用各种载体(如:网络、报纸、电视),努力加强宣传,提高我院知名度及岗位人员的竟争意识、敬业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危机感、主动性、创造性,为行风建设打基础,提供精神动力。
具体计划如下:
7月:组织全岗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20__]26号文件《关于20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温州医学院眼视光学院、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深刻理解和领会文件精神。
组织学习HUMPHREY-750视野计规范操作及基本分析技巧。
8月:组织召开医技交流会反馈信息,进一步改进特检室、化验室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更好地为一线临床科室、医生及病患者服务。
组织学习防御性医疗及循证医学,提高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9月:临床检测中心网页上院内网试运行并征询意见,加强临检中心与相关科室的双向交流。
组织学习OCT规范操作及基本分析技巧。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机构调整、职能移交前,继续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在往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区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继续发挥区食品安全“牵头”、“抓手”作用。对全区9个乡(街道办)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了20__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并表彰先进单位。组织召开20__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办法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习培训《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高对新法的理解和把握,结合新法的施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抓手”作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防控动物疫病专项行动。1-10月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7人次,检查236户食品生产经营户。
四是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摸底调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基本掌握全区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现行监管举措、存在问题等情况,为下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举措,完善监管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区共有餐饮单位1851户,从业人员7126人;全区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五是解决部分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经费。在20__年全区9个乡(街道办)均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及聘请58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基础上,为更好地发挥协管站的作用,让信息员掌握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更好地履行职责,今年9月中旬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解决了4个街道办共23名信息员每人每年600元的工作经费。
六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在20__年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加强痕迹材料的收集整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选树亮点,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成效,切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是深入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示范点建设工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农村宴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逐步实现农村自办宴席由无序自由状态到有效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农村自办宴席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农村自办宴席的示范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将束河、西安街道办事处确定为自办宴席监管示范点,抓好典型示范和推广。截止目前,全区自办宴席申报备案443户。
八是应急管理工作持续规范。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统一制作并下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流程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理能力。预警公告3期,有效预防了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今年1—10月,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九是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乡(街道办)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协同政府办信息督查科进行了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依据省、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精神,制定××区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查、有效果。到目前,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是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及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成员单位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考核评估工作的 通知》(古食安委〔20__〕3号)文件精神,对各人民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考核评定,落实专项经费3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科学监管,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药械安全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立局之本,把抓好药械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械市场秩序。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储存条件、进货验收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店堂内药品广告宣传情况;对出租、出借柜台出售药品、暗中批发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面收集和记录各零售药店的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诚信意识。
二是药械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严格执行gsp规范,认真做好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对3家首次认证企业进行认证检查,对2家变更事项企业进行专项认证。积极做好新一轮gsp认证政策宣传工作,对涉及新一轮认证的63家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水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结合“新农合”政策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农村药品专柜建设。20__年农家店建设药品专柜指标为15个,除街道办不再设置外,在全区5个乡再增设11个农村药品专柜。截止10月底,共设立农村药品专柜60个,新建17个旅游景区医用氧专柜。强化药械广告监测,建立违法药械广告黑名单制度。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与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计生药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节假日药械市场、狂犬病疫苗、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医疗器械、旅游景区中药材等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查处各类药械案件59起,结案21起,处罚没款47029.75元。
四是强化网络效能,加强药械监管。针对监管任务重,点多面广的监管实际,除常规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外,注重突出常规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要求辖区内的所有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将各自联系方式上报我局,我局通过网络邮箱向各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及时提供最新药械质量信息、通知通告、药械不良反应(事件)、违法药械广告等信息,督促药械经营使用企业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快速反应、及时自查,有效降低假劣药械造成的社会危害。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信息发送短信平台,将药品经营负责人的电话记录在案,遇有紧急事项、通知及相关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立即发送,节约时间及成本,充分利用了短信平台,加强了监管效率。
五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药氛围。抓住“3·1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契机,深入社区,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现场展示食品药品打假治劣成效,为群众提供咨询、假劣药品展示,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400余次。积极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全区“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六是三项监测工作和药品抽检工作稳步推进。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截止10月底,共收集上报有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例,药物滥用报告44份。继续推进药品抽验制度,监督覆盖面和靶向率稳步提高,完善药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制度。1—10月共完成监督抽检90批次,不合格20批,不合格率为20;专项性抽检50批次,其中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8;完成药品快速检测200批的任务。
七是大力开展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专项整治行动。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世界精品旅游城市的号召,多次联合古管委、工商、卫生、农业、质监、公安、旅游等部门对××区南门、××停车场及上雪山沿途的宾馆、酒店、超市、租衣行无证经营罐装医用氧行为进行打击,共检查了95家氧气经营户。通过整治,医用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10月29日政府召开旅游景区医用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建立旅游景区罐装医用氧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此项工作将作为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长期性的抓紧抓好。
八是继续加强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培训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区药店、医疗机构、中药材经营企业共计524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进行法律法规和药品不良反应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药械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增强了药械执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九是积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防控工作。组织监管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调查了解辖区内防治流感的药械经营和使用、库存情况,增强免疫类针对性药品的储备,落实管理责任及措施,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十是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加强与市局政策法规科沟通联系,从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着手,请法规科进行说理性执法文书、《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培训、对案件进行分析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全面推行说理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成本,提升部门形象。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发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做好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评判,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通过积极应对医用氧诉讼案,法院两审终审裁定我局胜诉。行政执法经受住了法庭的检验,社会的检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药监人的尊严。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书,构筑反腐倡廉“金字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责任追究,强化了全局人员的自律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全面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是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强力推动。紧紧围绕“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主题,结合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克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做好规定动作,突出自选动作,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了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取得了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的明显成效。
三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有效开展。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把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大机遇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多次对四项制度工作的贯彻落实作具体安排,从制度上、措施上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政风行风建设明显加强。狠抓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的存在,塑造良好的药监形象,认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非税收入清理、“小金库”清理和培训班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将本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廉政建设随案监督卡制度,发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和廉政本文来源:文秘站建设随案监督卡》15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党内互助“八个一”活动。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切体察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前往探望困难结对帮扶户3次,捐款1700.00元,衣物若干,参与××区“慈善一日捐”捐款53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在系统机构改革期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减,全局干部职工用“在其位,谋其事,用心工作”的心态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区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药械经营市场进一步得到整顿与规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队伍执法能力与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执法装备与越来越隐蔽的造假手段不相适应;
三是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执法人员不足。
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在今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精神,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负使命,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把学习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一次的机关学习制度,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体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开展“新农合”的机遇,加强同商务、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多措并举,发展壮大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确保供应网络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加强对区、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的管理使用,增强各级食品药品协管站的活力,保障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三)继续大力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新一轮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力度,检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械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零售企业出租或出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完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三是加强食品药械广告监测,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等制度。四是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五是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采购、索证、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
(四)调整新思路,做好新职能履行工作。面对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被赋予了新的职能,面对新的职能职责,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做好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工作。
一、医德医风规范
(一)全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弘扬“精诚、精艺、精心”的张医精神。
(二)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而且必须做到:
1、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要求服装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2、在工作中诚实敬业,尽职尽责,尊重科学,技术上精益求精。
3、按时到岗,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权利,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4、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在医患沟通时,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
5、为患者提供整洁、优美、舒适、有序的就医环境,把“以病人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
6、医务人员彼此尊重,科室间相互支持,同事间团结互助。
(三)廉洁行医,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规定,不以医谋私。具体要求如下:
1、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绝,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红包”。
2、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宣传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临床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
3、医务人员转诊服务对象应通过医务处。不应私自转诊服务对象,不允许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钱物。
4、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
5、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
6、医院职工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收受各种不当利益。
7、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准私自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8.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德医风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由党办、院办、工会、医务科、护理部、人事、财务、医保、医协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部、市、区卫生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医德医风规范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医德医风规范以及相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院医德医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拟定改进措施,监督整改结果;落实奖惩规定;以及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
2.医务科职责:建立医药技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承担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 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拒收“红包”、回扣的情况以及收到的表扬信、患者批评意见等进行统计。
3、护理部职责:建立护理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工作的管理制度以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对临时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工作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护理人员执行国家卫生法规、规章、技术操作常规和本院医德医风规范的情况;对全院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护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科室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每季对出院患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整理,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上报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
4、医保办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十堰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同社会监督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进行登记,向主管职能科室反馈相关情况。
5、党办、院办、工会、医协科:定期研究医德医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党办:把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同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教育。?
院办:负责收集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情况,上报我院医德医风工作的信息。
工会:注意发现和挖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及好人好事。
医协科:建立“医德医风建设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先进典型,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6、人事科:安排对来院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落实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的奖惩决定。
7、财务科:建立财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物价规定,加强价格管理,负责对医院各科室执行物价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患者提出的有关物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对违反物价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8、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设置意见簿,对能够整改的意见要及时整改。由科室负责人每月汇总病人意见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上报医务科、护理部。??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1、科室或职工个人受到新闻媒体公开点名表扬的:科室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500元;职工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200元。在上级各项单项工作检查中表现突出为医院争得荣誉获得先进集体者,区级的给予主要迎检人员奖200元/人,市级的奖300元/人,省、部级的奖500元/人,国家级的奖1000元/人。
2、科室或职工个人收到服务对象锦旗、感谢信、表扬信的:科室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如感谢对象为个人,另给予职工个人一次性奖励100元。
3、凡遇患者无理取闹,仍能以礼相待,冷静对待,坚持工作者,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4、对于损害医院形象的言行敢于批评、干预、制止的,给予表扬及一次性奖励100元。
5、科室或个人拒收病人或有关单位赠送红包、财物,经核实者奖100元/次。
6、工作认真负责,杜绝或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医院信誉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医德医风考核小组确认,视情节奖100—200元/次,并予以表彰。
7、经医院批准参加院级以上各类比赛(政治比赛、业务竞赛、文体活动等),取得一、二、三等奖,为医院争得荣誉者:其中区级的奖100元,市级的奖200元,省、部级的奖500元,国家级的奖1000元。一年内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二)惩处:坚持以批评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做私活、脱岗,值班看小说、玩游戏,上班吃东西,一经发现扣个人5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下班后不关水电者一次扣20元;下班后最后离院的不关科室门一次扣50元,若发生被盗事件,要追究责任;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者扣100元;
2、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不使用文明标准语言者一次扣罚50元;酒后接诊病人或上手术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的50—100%/次,情节严重者另加重处罚;在医疗区抽烟者,一经发现扣50元/次。
3、有患者投诉一次者(未造成较大影响,性质一般的)扣罚50--200元;司机私自出车被检举查证属实,接到水电设备维修通知无故不及时赶到现场,门诊不按时开诊等类似情况,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或管理津贴,科主任将负连带责任。
4、无故不给病人作检查一次者扣罚200元;
5、药品供应中断一次者扣罚200元;
6、有意回避和上交矛盾、怂恿病人找院领导告状、扩大事端者,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月效益工资。
7、科室负责人对职工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分别扣发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和管理津贴。
8、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者一次扣罚100元;
9、服务态度差,刁难病人,无论何故辱骂或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待岗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待岗1年以上处理;
10、本院职工之间争吵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双方一个月效益工资,若发生斗殴者(现病人家属或本院职工)除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外,并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医院派出的社会活动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次。
11、乱开药、乱开检查单影响医院声誉者待岗3个月以上处理;
12、伪造病历、检查单或出具假诊断、假证明者待岗半年;
13、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住院或检查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一次者待岗3个月以上处理;
14、利用职务之便帮药品商推销药品、统计处方,收受商业贿赂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开除留用1年。
15、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或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将对有关当事人调离岗位或使其待岗;
16、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或将院内所开处方转交院外医疗点捞取好处者,私自在院外手术者,待岗半年;
17、职工凡在院外兼职的,一律下岗辞退处理。
18、脱岗造成较严重的后果者予以待岗3个月;
19、对患者不一视同仁、服务态度差、冷落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推诿、刁难、训斥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事人2—3个月效益工资;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3个月;
20、服务态度差,致使新闻媒体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影响恶劣者待岗半年;
21、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诊、漏诊或用药不合理,拿错药、发错报告等,产生一定后果者,或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金额10%--50%扣罚,并待岗3个月;
22、因病人不送钱物、吃请而刁难、拖延治疗者,待岗3个月。
23、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钱物或机关后勤人员在工作往来中接受钱物,经查属实,除向送礼者退还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同时待岗半年。数额较大的,依照有关法规以受贿论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4、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家属索要钱物、收受“红包”、吃请已成事实者,除退赔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待岗3个月。
25、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不出具正式发票或者变相收取现金),无论何种理由,经查属实,除如数上交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待岗3个月并降职使用一年。若有举报人奖励举报人100元/次。不按政策办事,打击报复举报人,经查实后,视情节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理。
26、不按规定和病情需要,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如数扣除,并处以三倍罚款。
27、医务人员假借病人名义,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一经查实,除如数补交费用外,处以三倍罚款,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道歉。若是借调、实习人员所为,在如数补充费用的同时,由院方解除其借调、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
28、收受贿赂、出具假证明者,除没收所得外,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9、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商业贿赂,经查属实,没收全部所得,并通报全院,待岗一年,给予政纪处分,数额较大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0、凡在工作中发生贪污行为,除退赔外,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待岗一年,数额巨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1、私自销售药品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全院,待岗一年以上或下岗处理。
32、凡触犯法律者,开除公职,撤销行政、党内一切职务。
33、凡受到各种处罚者,取消个人本年度评优资格。并与职称晋升、晋级挂钩,其处罚情况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公示通报全院,引以为戒。?
四、考核:建立长效的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记录;医院每季度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与质控挂钩。
2、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3、通过医德医风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二)考核对象:出勤3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