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1 02:39: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哲学研究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很少系统地探讨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从近年召开的哲学或行政学研讨会上的发言和已经发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学的有关论著看,国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活动”是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科学”。事实上,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在行政哲学研究中,是终极意义的研究对象,行政哲学不可能也不能够取代行政科学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是以行政科学、行政理论为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元行政学。这种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逻辑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学当成了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元行政学),因而存在两个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名曰行政哲学又是行政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显然就会产生一个学科性质问题。人们必然要产生行政哲学究竟属于哲学学科还是属于行政学科的疑问。虽然行政学家和哲学家是可以而且应该联盟的,但行政学属于社会科学,它与超越科学的哲学在知识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因而行政哲学不可能既是哲学的又是具体科学的。否则,只会产生一种非哲学非科学的怪异知识和学科。目前出现的那种把哲学的概念、术语往现实行政生活贴标签的“研究”,和直接借用哲学的原理、规律构建的种种行政哲学体系的“研究”,无不是受此种观点的影响。其二是把行政哲学当成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即元行政学,也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学科研究规范。行政科学的元理论准确地说应该是“行政学学”或“行政学学理”。行政哲学属于“行政学学”的范畴,但行政哲学不同于“行政学学”,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学学或元行政学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行政科学进行研究,行政哲学则是从哲学角度研究行政科学的行政学,它可以属于元行政学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个元行政学。因此,行政科学、行政学学(元行政学)和行政哲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第三种观点认为,行政哲学的研究对象是行政科学,是对行政科学的哲学考察。即,行政哲学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哲学。就学科性质而言,行政哲学属于部门哲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对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学的论著中也作了一些简略的描述。如王沪宁认为,行政哲学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动和行政关系的性质、行政活动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动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伦理原则等基本理论范畴[1]。薄贵利则将对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政府的责任问题作为行政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2]。颜佳华在《行政哲学论》一书中构建了一个行政哲学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动论(逻辑起点)、行政主客体论、行政认识论、行政实践论、行政方法论、行政价值论[3];后来,他又在《行政哲学:一个亟等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一文中,将行政哲学的研究内容界定为:行政哲学导论、行政学对象论、行政学结构论、行政学功能论、行政学评价论、行政学发展论等[4]。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3]颜佳华.行政哲学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一
歌颂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题。人们只要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就有可能和谐。因此,传统中国的司法官吏的作用就与现代社会的法官不同。司法官吏的首要任务是教育人们注意举止。据说,在舜帝任命皋陶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法官时,任命一词强调的就是后者有教人法律的职责。司法制度的最终目标,按照孔子的说法,就是营造一个没有争端或犯罪、更适于居住的社会。采用法律或惩罚是想建立一个没有这些东西的理想社会。在汉及其后的朝代,政府都变相地采用法律。他们都认识到法律存在的切实需要,认同仅靠教育和道德引导不足以使人们具有良好形为。而法律则能够。不同学派都歌颂和谐。荀子,孔子的一个追随者,将它与社会结构的调整联系在一起。他说,人类拥有至关重要的呼吸、生命和知觉,再加上一种道德与正义感。这就是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物种的原因。在体力上,他们不比一头公牛厉害,在速度上,他们比不上马:但马和牛却被人役使。为什么?我认为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形成社会而动物不能。人为什么能形成社会?我认为是由于社会分类。社会划分怎样转化为行为?我认为是因为人类的道德与正义感。因此,如果他们的道德与正义感应用于社会分类,和谐就会产生。如果在种类间存在和谐,就会产生联合:如果联合,就会产生巨大的体力;如果有巨大的体力,真力就会产生;真力产生,就能战胜万物。如果社会不是基于社会划分而形成,就会产生争端;如果有争端,接着就发生无序;如果存在无序,就发生支离破碎;如果存在支离破碎,就会出现软弱;如果存在软弱,就不可能战胜万物。这就是为什么即便在最短时刻也不能忽视规矩和道德原则。对中国人来说,社会和平不意味着每个成员的主体权利得以协调。他们认为,正如西方人所说的,社会不是为个人利益而存在的:它早就有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它一直处于和平状态---除非其中一分子打乱了它。这给中国式的争端解决提供了哲学基础:争端或冲突是坏事因为它扰乱了和谐,预防争端比事后解决要好。
二
对儒家来说,成功解决争端的关键不是维护受害者权益或判给无过错方以损害赔偿,而是用道德规则教育当事人。这些规则中蕴含有中庸和忍让思想。中庸思想防止人们采取直接冲突或极端措施(如诉讼或暴力)以捍卫自己的权利。忍让思想不让人们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怕自己有权享有。如果人们遵循这些思想,他们就会始终为他人的需要和感受考虑,并运用自制来防止争端。君子不与人争。他不应只为自己利益,尤其是当这样会使他人受损时。追求物质利益要让位于保持和谐。道德的基本规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照着做,当然不会有争端。进一步讲,儒家思想的本质是完善自我。即使他人没做好,君子也要做好。儒家相信每个人最终都能被教育成君子。儒家愿意接受任何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以向他人证明自己是怎么做的。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被教育成君子,争端也就会变少,即使有一点也能很好地加以解决。按照这种世界观,原始的和谐是完美的。任何变化都只会扰乱它。其实,孔子是古代最著名的中国传统思想家。他曾承认自己只在传播传统思想而没有创新。他也曾自豪地指出他所推崇的礼是周代的东西。在一个封闭的条件下,习惯成了规范人际关系的最好准则。在社会或经济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仅靠遵循习惯来避免冲突。这样,习惯就更为人所接受,因此社会和谐就得以维持。正如儒家看到的,一个人与不同的人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他们关系的改变而改变,而礼则明确了他们待人接物的适当方式。如果人人都接受儒家规范并遵循礼,社会将会和谐。那么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将是教育人们遵循礼并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但是,如果有争端,解决它的过程将被视为一次对冲突各方进行道德教育的机会。其目标是教人怎样按礼去做。
三
道家的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他们从不细化人们为人处事的规范。但同其他学派一样,道家也带有和谐思想。这不难理解,因为儒、法、道三家都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对道家来说,事物的初始阶段是最好的。这种见解并不少见。事实上,在每个文明的神话时代,和谐常被颂扬以充当自然秩序,也被用在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特别是在道、儒两家看来,就是这个被颂扬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和谐。对道家来说,与自然保持一致,与他人保持和睦关系,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与他人发生争端,会受到公众的谴责。道家以自制作为必要元素来构筑和谐社会。老子提出,人应尽量无欲。因此,他们不应斤斤计较。老子视争端为坏事。他为人们给出指导性原则。老子描述的理想社会没有争端。从其字面理解,可以认为是每个人过着完全隔离、不与他人来往的生活。不鼓励为私权斗争。老子主张,如果没有争端,大家会很开心。尽管说人不应为私权斗争,但他在表达这一意思时态度并不拐弯抹角。他相信做出忍让的人最终将拥有更多。天道偏爱保持自然,越无为越能持久。其实,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才是顺应天道的。这一思想称为“天道无为”。原则上应是:“不要发生争端,采用调解。”根据老子的说法,法律没必要存在也不会被接受。建立理想社会的第一步就是摒弃法律。其思想是为了让人回归到天真状态。这可能是自然法的中国版本。尽管认为天道无情,老子仍主张天道老是偏袒好人。因为制定法律是为了颠覆天道,如“损不足而奉有余”,这与天道是相违的。因此应摒弃法律。庄子也持同一观点,不过,一个人如果犯了错或贪得无厌,最终仍将被上天惩罚,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四
墨家推广其“兼爱”思想。他们表示,爱他人必将最终让全体受益。这种态度的根源在于墨家对人性的信任。人们存在争端有两个原因。其主要原因是人是自私的。由于自私,人们为扩展其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哪怕伤害他人。另一理由是辨别是非没有标准。当存在不同标准,争端就不可避免。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要么是解决,要么仍用坚持天道的预防争端规则。正如墨家所理解的,这一规则是“兼天下而爱之”。
佛教在汉朝以后对中国产生影响。在某些方面,它类似道家。其中心思想是提升自我以求完美。带着对和谐的颂扬,佛教试图避免一切争端。用佛教的话就是“出家人与世无争。”
总的来说,各个学派提出了不同的方法排除争端。儒家的礼为良好行为提供了标准。法家用惩罚来防止人们存在争端,墨家则通过主张爱惜他人的人最终将得到好处,诱导人们避免争端。道家和佛教从个人主义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们认为如果人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情,和谐状态最终将会实现。[论文关键词]和谐争端
[论文摘要]在任何社会,争端都应和平解决。如果存有过多尚未解决的争端,人们就不能彼此保持良好关系,社会的宁静也会受到威胁。传统中国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它解决争端采用调解。
1、推崇“人”,重视“情”
中国文化史与西方文化史的不同之处之1是中国从没有发生过某种宗教占据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事实。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虽然是天命论者,但是“不语怪力乱神”:他所关注的是人,而不是神。又如儒家所倡导的“入世”观,强调积极的干预现实生活,也是1种重视“人”的体现。同是中华思想主流的道教思想从未占据过思想统治地位并且生活在儒家的阴影之下,道家并非绝对的消极无为。庄子1方面在执着“齐物论”,但另1方面却在讲“人世间”:“子之所爱,命也,不可解于心;臣之事君,义也,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于佛教,从进入中国的1刻起便开始了中国化。虽然佛教的思想在中国盛极1时,但是仍无法撼动中国主流的儒家思想,与此同时,佛教思想也在向着儒家的思想靠近。禅宗的心性修养为中心的哲学观和孟子的行善轮、先验论在本质上是1致的。儿它的主观唯心主义又深刻影响了宋明理学的发展。因而整个中国哲学都在推崇“人”的重要,强调人的主观的活动去改造这个社会。
中国哲学传统注重“情理”的思想倾向,在伦理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事实上,如果说西方哲学传统主要把道德问题归结为受理性支配的意志问题的话,那么,认为“人之大伦”首先在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儒家思潮,却十分强调伦理规范的情感意蕴,尤其是肯定了基于血缘亲情关系之上的“情理”的重要意义。孔子曾针对宰我有关三年之丧的质疑,依据“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亲子之爱回答道:“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明确把道德践履的必然准则建立在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和安适性之上。孟子则肯定“事亲为大”,并以“亲亲”释仁。深受儒家影响的郭象认为:“君臣上下手足外内乃天理自然”。王阳明也主张:“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正是在这种倾向的指导下,朱熹才把孔子认可的合乎血亲情理的真诚性、因而是“直在其中”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做法,进1步誉为“天理人情之至也”。其实,宋明理学所特别注重的“天理”,作为“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在本质上正是“人情”即“血亲情理”自身的本体化,与君臣、父子、夫妇的三纲伦常密不可分,所谓“道是在物之理,性是在己之理。然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
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在这几千年中,每1个哲学家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向统治着提供者他的治世之道。对于儒家的“入世”之道,几乎是整个封建社会的统治之道。道家的“无为”之道,正是用1种“无为”的手段实现政治的和谐。董仲舒和宋明理学的观点虽是支持君权专制,但也是1种对社会的治理方法。
中医学是中国传统中宝贵的文化形式,是中国科学的代表形式之一,是中国生命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中医学的进步不但对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有过不能以其它文化形式可替代的作用,也由于其坚实的本体论基础而持久的影响了中国文化发展的理路,“儒必通医”就是最好的说明。
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的历程,西方的医学思想和医疗模式也开始输入中国。由于西方医学在治疗技术上的方便性,使之国人在医疗实践中能够接受西医的治疗方式,但是,正是这种实用主义和“全盘西化”的价值承诺形成了对中医学和中国文化的否定思潮。表现在思想形式上,由于自五四以来的“全盘西化”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全面否定,数典忘祖、思想浅薄、急功近利成为学术思想界的主流之后,中医学也成为被否定的内容之一。为了提供否定中国文化的理性基础,自觉的不自觉的以西方的哲学思想判释中国文化的方法就成为时代的风气,以西方的医学模式判释中医学以比较两者的优劣,成为这个时代中医学研究的重要特点。如果说以西方医学技术上的特点做为可接受的标准还带有实用主义的特点,从而还能在经验论的层次上证明理性的必然,那么,以“全盘西化”对中国文化及其对中医学的否定就是对中国文化理性自觉的背叛,而成为厚西薄中的思想方法了。
时至今日,随着对西方科学文化产生的一系列误区的深入认识,中医学在医学实践中的特殊的、基本的疗效被肯定,中医学也日渐受到重视。但是,对中医学的肯定仍然是在经验论的层次上,远没有在哲学理性上实现自为而自在的统一。尤其对于解决这一已经产生了几千年的中医文化的继续发展的理路问题而言,就更需要哲学的根据和支持。
问题表明,对中医学的正确认识及其发展理路的研究,首先需要中医哲学的研究作为基础。然而,以我们已经熟悉并习以为常运用于思想的西方哲学思维进行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不能产生正确的结果的。以西方哲学的模式为坐标系进行中医学的研究,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正确的方法是,应对中国文化之所以能产生中医学的哲学思想进行发掘,进而研究中医学的科学性,以对中医学的发展方向作出推定。这些是研究中医学发展应解决的基础理论问题,应当成为一切关心中医学发展的学者应投以相当大的精力进行研究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医学发展方向的困惑而言,面对的问题既是中医哲学带来的也是以哲学对中医学提出的本体论承诺出现的。这表现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医学学科的科学性及其产生的哲学基础与我们所熟知并运用自如的现代科学和哲学对其进行研究而产生的误区,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医学本身能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和哲学基础,即中医学的学科性在本体论哲学的支持下表明其科学形式与哲学方式的统一──中医学是中国哲学形而中论的自在自为的统一。
就中国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其表明的哲学原理与中医学有怎样的相关性以及中医学表现出怎样的规律,是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哲学和中医学的关系,表明了中医学的思维方式在与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的统一性中展示出的科学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意义。如果说由于中国文化的哲学基础生成了中医学的学科形式,从而表明了中国文化的一以贯之的理论特点,那么,中医学就在其内容和形式中展现出的基本规律将代表中国文化和哲学的基本形式。因此,应当说,进行中国哲学研究──真正想探索中国哲学奥秘、并认为中国哲学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具有独立的哲学形式,就应在《周易》、《道德经》和《内经》及《论语》等儒家和道学经典的研究上下功夫,这是研究中国哲学的基本方法,同样,这也是研究中医哲学的基本方法。
对中医学的哲学思维进行的研究,以发现其基本规律,这是中医学的基础理论问题,这已成为现代以来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产生的“全盘西化”、西体西用的理性进路,所以,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和以西方哲学推定中国哲学的研究一样,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无不是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对中医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进行西化式的推定。从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由于脱离了自在的中国文化的基础──中国文化对哲学的承诺及其原理的推定,应当认为这些推定的结果根本不是中国哲学或中医哲学的本来面目,而只是西方哲学和西医学对中医学理论的异化。
如果承认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并且承认中国文化的形式具有独立性──中医学也因此具有完全不同于西方医学的形式,那么,对生成中医学的哲学思维及其基本规律的研究只能是对中国文化研究的自在的哲学反思──哲学的承诺和推定的统一并进行推定的结果。生成文化的历史和逻辑只能是历史和逻辑在文化形式中的统一。所以,对生成文化的哲学基础进行推定,只能是由文化所承诺的哲学──哲学所能推定的文化形式在哲学形式上的统一。哲学在文化母体的自在性,使其被文化所承诺和推定,而不可能以任何外来文化所承诺的哲学进行推定。以西方哲学进行的推定,只是一种比较意义上的诠释,哲学的比较不具有本体论承诺和推定的统一性,本体是自身的逻辑推定。尤其是西方哲学在当代的进展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解释学,其理路表明的逻辑和形式对思维的限定,使对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运用产生了严格的限定。西方文化的内在结构──被语言和文字及形式逻辑所限定,就其文化形式内部所进行的历史文本的解释──以其自在的语言系统和思维方式对文本所进行的解释,不可能达到本来的意义。既然对自在的文化的解释呈现出重重困难,使西方文化自在的文字和语言本身所进行的解释都不具备其文本意义,何以能用西方的哲学原理和学科形式对中国的文化和哲学进行解释呢?真不理解当代中国学界何以能用西体西用的方法论进行中国文化的研究,并自以为是的认为发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规律”。当以中国哲学自在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与这些“基本规律”(例如辩证法)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中西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形式,就思维方式的基本性而言,中西文化不能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简单的类比和实现哲学思维方式的统一。因此,就中国哲学的研究而言,只能用承诺推定法进行哲学的外化。承诺推定法表明的哲学思维与文化形式的统一性表明,任何一种独立的文化是其自在的哲学思维所产生的结果,因此,中国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只能是自在的中国哲学思维产生的结果。
所以,对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以哲学的承诺和推定法进行的研究。由于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和基本规律只能在中国文化的母体中寻求,所以,这种研究只能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一研究还必然包括:中医学的哲学究竟是什么形式的?与中国哲学的关系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表明,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形成中医学的哲学基础问题。显然,在这一研究进路中,将同时构成对中国哲学及文化的反思。我在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中,以《时空统一论》⑴的哲学原理对中国的知识系统进行承诺推定法的研究反思,发现在中国文化的知识形式中,《易经》是中国哲学的基础,而中医学是运用中国哲学思维所产生的成熟的科学形式,也可以这样认为,从中医学中可以反映出中国哲学的本质性,所谓“医易相通”是也。那么,中国哲学的本质性与中医学的统一是以怎样的原理表现出来的?这是研究中医学的哲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研究中医学的哲学规律首要的是用哲学的承诺推定法把《易经》的思维方式外化为哲学的形式。我对《易经》的思维方式进行外化为哲学形式的工作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易经》之“卦”的研究中作出的,并以形而中论⑵的哲学原理进行了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及思维方式表明,时空对应的认识论原理、对应和中的方法论原理、中和统一的时空本体论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因此,中医学能否反映出这三个基本规律就成为承诺和推定中医哲学的基本工作。
从中医学的基本原理中抽象出一般的思维方式并对其进行与中国哲学原理的整合是这一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医学的思维方式与《易经》统一,所以历代中医学者对“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都有相当深刻的理解,例如,清代名医章虚谷说:“诗、书、春秋,论世间事迹,褒君子,贬小人,以明治乱之所由,原非论阴阳之理者。《易》象表阴阳进退消长之理,儒者用喻世事治乱事之道。……故易为大道之源,医理、儒理俱在其中,《易·辞》为儒者之言,可用治世,不可治病也。……概医明大道之一截,易明大道之全体,医书岂真与易书比哉?医经与易经,体同而用异,拙集屡申其义矣。即将先天后天打作两橛,遂有一橛截全体之见,而不识其体用所在也。圣人韦编读易,不闻读医,假年学易,不闻学医,盖以此也。圣人为治世之大道,不为治病之小道,故言某未达不敢当。然道之用有大小,而其体一也。其所系之重,犹先于大道,何故?盖有性命而后有道德功业。保性命者,医道也。其理与《易经》同出阴阳太极之源,故体同而用异也。”(《章虚谷:《医门棒喝·论易理》)显然,章虚谷对《易经》和医经的哲学关系的认识是深刻的。由于中国哲学的外化是当代哲学的研究任务,因此,和所有对“医易相通”有相当深刻认识的古代学者一样,这一研究是以《易经》自在的哲学思维的承诺和推定并以外化的形式阐释中医学的哲学思维的。
笔者以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所作的概括,就是上述研究方法的结果。既然中医学的哲学基础是形而中论的统一,那么,中医学在形而中论哲学思维中生成的基本规律是怎样的形式、以及这些基本规律对中医学发展的基本意义之所在就成为中医哲学研究的重要的价值论承诺。
《周易》和《道德经》及《内经》的哲学思维对当代的哲学发展及对中医学的继续进步将有极重要的意义。这已在近年的中国文化热中显见端倪。笔者在对人存在的本质性问题的研究中,结合西方哲学中的问题,以哲学的承诺推定法对《周易》的道器之论之承诺,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形而中论的哲学认为,人对存在的认识,是以形作为主体认识、并区分为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人的存在形式和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世界存在形式中的形上和形下的中和者也,因此,人是存在的形而中者。人以时空的方式建立起对形的认识,因此,形而中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建立在时空的本体论基础上,并且与中医学的时空观统一。所以,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能很好的解决一系列重大的中医学哲学问题。
二、医易相通
随着世界学术界对《周易》研究的关注,“医易相通”作为中国古代学术史上重要的哲学命题,在当代尤为引起重视。“医易相通”的承诺表明,其不朽的意义和学术魅力发生于对人类生命本体的哲学思考和推定。“医易相通”概括了易学的哲学思维作为中医学理论基础的基本特点,其不但表现出易学的博大精深,同时也说明了中医学理论基础一以贯之的哲学内涵。显然,从内容到形式作出的分析都表明中医学理论基础的易学哲学性质。《周易》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制式,表明其哲学思维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哲学思维。就医学的作用和价值而言,中医和西医这两种不同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特点表明了其起源于两种不同的哲学思维,从对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及其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不同,使其各自承诺不同的价值及推定出不同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对主体存在本质的不同认识,使其对生命形式本体的认同形成不同的医学观念,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使我们看到了人类对生命的不同理解并表明在历史形式中和由此产生的现实问题──中医和西医展现在历史中的不同的逻辑理路和学科建构。
然而,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存在而言,就哲学的层次上推定人类的存在形式,不能不认为虽然有西方自然科学近三百年来的主导和促进,但是,人类就基本的存在问题而言,尤其是生命的本质性问题,还是作为一个亘古常新的课题困扰着人们的理性。近现代表现出所谓的人类进步绝大部分是在其表象上,而不是表现在人类生存本质上的进步,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人类是在其自为的异化形式下存在,对人类的理性的理想形式而言,自为的对自在的超越──自为的达到生命的更高的存在形式──实现自为自在的生命存在形式,显然,人类的存在现状表明,人类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因此,当西方科学模式对人们所期望解决的终极关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又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时,人们已经显得彷惶不安,尤其是自然科学产生的负面价值引起人们的反思时,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文化思潮应运而生。可以说,后现代主义思潮表明的对理性否定的坚决性已经成为困惑西方文化及科学理性的重大问题。一些思想家把力图走出误区的方法寄托于中国文化时,中国的《周易》就不失时机的又一次成为显学。对中医哲学的研究而言,面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当企图再以西方哲学的制式推定中国文化时,无疑是当头棒喝。在这种形势下,对于中医哲学研究而言,许多学者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医易相通”的古老命题。所以“易学热”也把中医哲学带入其中。但是,就其以“医易相通”为命题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却令人倍感失望,因为其产生的结论,无不带有西方哲学的“前见”。问题表明,因为《周易》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中医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性,使之用西方哲学的制式不可能正确的推定中医哲学。中医哲学由《周易》的哲学制式所推定,这是应当首先明确的问题。
显然,后现代主义表现出的西方哲学的多元性及其带来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对理性的异化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当代中国,也随处可见西方文化的哲学、科学和宗教以各自的价值承诺带给人们存在方式的异化。以《周易》为基础的中国哲学的一以贯之,不但使“医易相通”,而且使《周易》与中国古代科学相通、《周易》与宗教相通,《周易》因此成为中国文化的基石。可以说,综观人类文明的几大形式,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像中国文明那样能够锦延不绝,持续发展并表现出文化的稳定性。西方哲学表明,就哲学问题及其表现出的多元性而言,西方哲学家们在近代和当代由于他们内在哲学传统思维形式的形式化限定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显得无能为力,最终以据斥形而上学作为西方哲学的终结。然而,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伴随着其造类存在的异化在当代使人们终于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优越性。但是,由于中西方哲学思维巨大的差异性,所以尽管《周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但是,由于西方哲学及科学和宗教是对存在形式化的结果,所以,不能将《周易》与西方文化及哲学作简单的类比,例如我们看到的把《周易》比附为科学或者把西方的思想文化的成果认定为在《周易》中早已有之那样。形而中论表明,《周易》的重要贡献是其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在这方面,同样不能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作简单的比附。对西方哲学的形式化而言,《周易》哲学是内化的,因此,把《周易》哲学作为明确的形式外化出来,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周易》哲学的外化将带来人类哲学及存在形式的空前革命。
《周易》和中医学的学科形式表明,其属于不同的知识形式和结构,之所以称为“医易相通”,是指其作为共同的哲学本体而言的,具体讲,《周易》的哲学思维是中医学的基础,易道广大使中医学与《周易》在“道”的层次上相通。因此,对道的理解问题成为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这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史中被历代学者所重视,在基本方面提高了《周易》群经之首的学术地位,但是,在西学倡兴的当代,则带来了更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以《周易》为首的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关系和相互的哲学承诺,成为人类文化交融中的问题,尤其是人类发现其自身历史的和社会的、群体的和个体的行为方式所引起的价值失衡,使之把自身的本质作为反思的对象时,以《周易》为代表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就又一次为人类提供了她深沉的思想。
所有人类存在的问题表明,其中最重要的,能引发出其他所有问题的都应归结为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终极关怀问题,“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表明了其与西方医学和哲学的截然不同的本体观──而西方哲学对终极关怀的无能为力在后现代主义哲学中已经充分的暴露无遗。中医学家、道家及道教学者在对“医易相通”的基础上和以自身的医疗及修炼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生命科学关于人的本质和应达到的存在方式,解决了终极关怀问题。中国的生命科学表明,“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和推定与《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说卦传》)终极关怀的价值论承诺的统一,是“医易相通”的重要表现形式。
关于“医易相通”的基本原理,在中医学的基本理论方面,在中医学的发展过程中,张介宾的论述简要而精到的指出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他说:“宾偿闻之孙真人曰:不知易,不足以言太医,每窃疑焉。以为易之为书,在开务成务,知来常往;而医之为道,则调元赞化,起死回生,其义似殊,其用似异。且医有内经,何借于易,舍近求远,奚必其然?而今也年逾不惑,学到知羞,方克渐悟。方知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人身之理,以阴阳二气而长养百骇。易者,易也,具阴阳动静之妙;医者,意也,合阴阳消长之机。虽阴阳已备于内经,而变化莫大乎周易。故曰:天人一理者,一此阴阳也;医易同原者,同此变化也。岂非医易相通,理无二致,可以医而不知易乎?”又说:“神莫神于易,易莫易于医,欲赅医易,理之阴阳。故天下之万声,出于一阖一辟;天下之万数,出于一奇一偶;天下之万理,出于一动一静;天下之万象,出于一方一圆也。方圆也,动静也,奇偶也,阖辟也,总不出乎一与二也”、“予故曰:易具医之理,医得易之用。学医不知易,必谓医学无难,如斯而已也,抑熟知目视者有所不见,耳听者有所不闻,终不免一曲之陋。知易不知医,必谓易理深玄,渺茫难用也,又何异畏寒者得裘不衣,畏饥者得羹不食,可惜了错过了此生。然则医不可以无易,易不可以无医,设能简而有之,则易之变化出乎天,医之运用由乎我。”
上论表明,张介宾非常精练的总结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把医学和易学在天地万物存在的基本层次上统一起来,使之形成易体医用、体用不二的一元论哲学思维,是中国哲学和医学上的重要思想。
总结前人在“医易相通”方面的研究,应当认为《周易》对中医基础理论的影响是重大的。《周易》是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其具体影响了中医学的脏腑理论、经络理论、阴阳气血理论、病理病机理论、诊断理论、治疗理论、方剂学和本草理论。而在当代具有重要作用的是其在生命科学领域内的具体运用──“气功”理论成功的运用易理,可以作为“医易相通”最好说明。
以当代的哲学观推定“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必然要求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层次分析《周易》对中医学的影响。《周易》的阴阳之论表明,阴阳之道是时间和空间产生的并由主体承诺和推定的形式,其表明本体是时空的阴阳变化生成的存在。阴阳之道的推定是主体所能发现本体存在之为存在的基本方式。就本体而言,《易传》认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所以,阴阳能对人体的存在发生生命的本质性作用是因为时空的本体性,而这种本体性作用与主体性方式的正确统一,是在主体的形而中的方式性中产生的正确推定。形而中的方式性由“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的命题承诺和推定。人作为一种存在,本身是属于《周易》哲学推定的哪一种形式呢?人是什么呢?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的存在方式成为哲学所关心的也必须给预回答的主体论哲学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问题。但在《周易》哲学中,是不作为问题的,因为结论已经内化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承诺之中。所以。对应于西方哲学的主体论承诺而言,《周易》对这一问题没有作出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因此,在研究关于人的主体性的中医学中推定这一与《周易》相关的哲学问题,对今天的人类哲学而言是重要的。我认为,《周易》的哲学模式表明,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承诺的主体论作出的形式推定,说明了人的主体形式既不属于形上之道,也不属于形下之器,而是属于形而中,即形而中者谓之人。所以,主体被形而中所承诺──人是形而中者也。所谓的形而中者,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而言,是指人的存在的时空层次和主体意识时空能力的对应和中,通过主体时空方式所能把握主体自身存在和客体存在的形而中的方式,即通过主体的形而中实现对存在──主在和客在的正确认识。
“医易相通”是中国生命科学中的重要命题。“医易相通”的形而中论哲学推定,使主体的生命存在形式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究的内容。形而中者谓之人的主体论形式推定,使人的存在是形而中的方式,主体将通过对时空的形而中的方式性实现主体的价值。主体能够适应时空层次,并通过时空阴阳的形而中的自作而把握存在,从而超越生命的时空形式。这是形而中论哲学承诺的生命科学原理。形而中者谓之卦──形而中者谓之人的统一,从而解决了认识论的主体性问题。形而中论哲学表明的认识论本质是:人没有独立的主体性,客观实在也没有独立的客体性,自为是自在的自为,而自在也是自为的自在,世界的时空统一性要求人类把握的世界要成为人在其中的世界,因此,对客观的存在而言,绝没有独立性可言,人的主观存在也绝没有独立性,因此,在方法论上的建构,《周易》之卦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统一,形而中论推定的人的存在形式,是形而中的方式性的──-而不是西方哲学的形而下的形式性的存在。因此,以形而中的方式性把握世界,是《周易》对人类哲学发展作出的重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及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其由形而中的主体方式承诺和推定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生命科学将成为人类科学的终极形式。
在“医易相通”中,以阴阳的概念范畴承诺了哲学认识论。《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阴阳的推定成为中国哲学中的基本概念范畴。在中国文化中,阴阳范畴的具体应用,可谓一以贯之。在中医哲学中,阴阳承诺了哲学本体论的逻辑推定和主体论的形式推定。例如“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第三》)、“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中有阴,阳中有阳”(《素问·金匮真言论篇第四》)等等。张介宾认为:“阴不可以无阳,非气无以生形也;阳不可以无阴,非形无以载气也”(《类经附翼·求正录·真阴论》);石寿棠认为:“阳不能自立,必得阴而后立,故阳以阴为基,而阴为阳之母,阴不能自见,必待阳而后见,故阴以阳为统,而阳为阴为父”(《医源·阴阳互根论》);吴谦等认为:“一阴一阳者,天地之道;一开一和者,动静之机”(《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卷二·六味地黄丸集注);郑寿全认为:“人身所恃以立命者,其惟此阳气乎!阳气无伤,百病自然不作,阳气若伤,群阴即起”(《医理真传》卷二·阳虚证问答目录)柯琴认为:“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伤寒来苏集·伤寒论注·卷一·伤寒总论》)等等。从上面众多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阴阳概念在中医学中的应用是相当广泛而重要,并且在逻辑上是自恰的。如果阴阳的推定方式对人的生命形式的作用是自律的,那么,形而中论哲学的对应和中的推定方式,将使这一自律由主体的自为而实现。这是“医易相通”承诺的中国生命科学自在性的表现。
三、形而中论与中医学
如果把《周易》作为群经之首,那么,中国的哲学原理就应当被《周易》所包容。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的形式化,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周易》之“卦”的研究而推定为哲学形式的──形而中论是对“卦”的时空本质性研究并以“形而中者谓之卦”的命题产生的哲学原理。关于“形而中者谓之卦”,我已多次进行论证⑴,在这里再简单的作一介绍。“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思维以时空方式生成对存在的认识,中国哲学是以“卦”作为方式的,其中所表明的认识论原理是形而中的方式。这就是说,“卦”是存在与思维的统一方式──存在与思维的对应和中,“卦”是“道”、“器”的对应和中者也。因此,笔者认为“形而中者谓之卦”,这是中国哲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表现形式。就人存在的本质性而言,因“卦”承诺了主体论及其形式推定,所以,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就有形而中者谓之人的推定。形而中者谓之人的哲学推定表明,主体的对应和中是外化并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是由形而中论哲学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及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而实现的。
笔者在关于《周易》的研究方面,从认识论的角度把“卦”的哲学内涵归结为“形而中者谓之卦”,“卦”的形式为阴阳爻表示的“时”和“空”,由此使“卦”无所不包,“卦”作为万物即形而上的方式和形而下的形式的中和性,推定出“卦”之上的形而上,即“道”,已是方式的存在,而不是形式的存在,由此理解《易》的“太极”,才能推定“太极”承诺的本体。把“太极”以“太极图”和“八卦图”统一的推定,都出于形而中论的哲学推定。具体讲,在“卦”之下,即“器”,是“形式”化所把握的与主体对应的存在,“卦”之上的“太极”或“无”是不能与主体的形式对应的因此是用“方式”所能把握的存在,“卦”是“形式”和“方式”的“中”,“卦”是以“中”的方式推定出“形上”和“形下”的主体形式,因此,方式性的把握本体,即本体不能作为形式推定的存在,本体只能以时空进行方式性的即和中的推定,即以“中”的方式推定形上之道。下面简单的讨论形而中论的几个基本问题。超级秘书网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论-文-网LunWenNet-Com]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这里有几种选择。也许有人会像在非确定性证据系统内所做的那样提出某种思路,但是辛提卡建议把我的策略限制在递归中。这种限制的方法是非常精致的,它注意到了维特根斯坦对语言游戏中实际可游戏性的思考。辛提卡坚持认为语言目标导向语言本质,这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处于维特根斯坦形式化时期的游戏概念的意义。当时,维特根斯坦使用“游戏”来指称目标导向的活动,诸如证实或者证伪的活动。辛提卡延用了这一思想,他说:维特根斯坦的“用法”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活动,是一种构成一个词的自然环境并使该语词从中获得其意义的活动。
1、实存哲学是1种形而上学
本文建议把人们通常译为“生存”或“存在”的拉丁文existentia改译为“实存”。[1]理由大致有如下几项:其1,在汉语中“生存”多半是指人的,至少是指动物、活物的,是1个与“死亡”相对的概念,通常我们不至于说“石头生存”、“大海生存”等等;而西文中的existentia却是泛指的,可用来指示生命体,也可用来指示非生命体,甚至也可用来指示上帝——虽然在现代“实存主义”(通常被译为“存在主义”)哲学中,它确实往往是特指人的存在的。[2]其2,“存在”这个译名,依照翻译工作中约定俗成的相对原则,我们认为还是留给Sein、Being为好,尽管这个Sein、Being怎么译成中文,至今也还是1道聚讼纷坛的难题。其3,也是最为重要的1点,与作为“共相”、“1般”、“普遍”的“本质”(essentia)相比较,existentla1词强调的是个别性、实际性、此在性(在场性)、实现和展开(即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energeia,“实现”),故把它译为“实存”应该是适恰的。
与此相应,我们把Existenzphilosophie译为“实存哲学”,而并不作“生存哲学”,更不作“存在哲学”(关于“存在”的哲学乃是Ontologia,即“存在学”,或旧译“本体论”),把Existentialismus译为“实存主义”,而不作“生存主义”,更不作“存在主义”(关于“存在”从未形成过什么“主义”)。同样地,前期海德格尔和萨特尔的著名命题“存在先于本质”或者“生存先于本质”,以我们的主张,就要改译为“实存先于本质”了。[3]
我们知道,雅斯贝尔斯把自己的哲学径直命名为“实存哲学”,而并不愿意接受“实存主义”(Existentialismus)这个称号,称后者乃是前者的坟墓;萨特尔首创了“实存主义”这个名目;海德格尔既不承认自己属于“实存哲学”,又不免有点讨厌“实存主义”这个名称。但所有这些歧异均不我们这里关于“实存哲学”的讨论。
我们这里要讨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实存哲学”。“实存哲学”经常被了解为“人学”,这是不妥的,至少是不够的。在我们看来,“实存哲学”可以是1种“人学”,但未必是“人学”,因为它首先是1种形而上学。讨论人之“实存”的“实存哲学”只不过是“1般实存哲学”之1种——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不希望把Existenz译为“生存”。仅仅在人的“实存”之论(通常所谓“生存论”)的意义上来了解“实存哲学”(Existenzphilosophie),那是10分不当的。
法国学者保罗·富尔基埃把1部西方哲学史描写为“本质主义哲学”与“实存主义哲学”两大路线,虽然此外还加上两者的综合物,即所谓“本质主义的实存主义”,但后者并未形成重大影响,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4]与我们所熟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哲学史描述框架相类似,“本质主义-实存主义”的框架亦有其问题,或者说也有简化之危险和嫌疑。然而,至少就形而上学及其现代批判来说,“本质主义-实存主义”或者“本质-实存”的描述框架还是合乎实事的;在现代实存哲学中,这1点尤为明显。
富尔基埃的哲学眼界有其局限性,未能把“本质-实存”问题了解为贯穿哲学史整体的形而上学基本结构。在他看来,哲学史无非是“本质主义”的历史加上后起的现代“实存主义”的历史,仿佛“实存”问题在此前从未形成为1个形而上学的课题似的。此外,富尔基埃把柏拉图哲学称为“神学的本质主义”,而把亚里士多德哲学命名为“概念论的本质主义”,也显得不着边际,至少是不尽得体的。
但无疑地,富尔基埃也正确地看到了1点:本质主义乃是形而上学的主流,恰如尼采和海德格尔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而“实存”问题向来就是1个等而次之的课题,【72】甚至在1定程度上讲是1个被遗忘的课题。关于这1点,海德格尔给出过如下断言:“对形而上学来说具有标识性的事情乃是:在形而上学中普遍地,实存(existentia)——如果1般而言——始终仅仅是简短地、犹如某种不言自明的东西1样被讨论的”。[5]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所谓“存在之被遗忘状态”(Seinsvergessenheit)就可以表述为“实存之被遗忘状态”,而非“本质之被遗忘状态”。
更确切地,这里所谓“实存之被遗忘状态”还应当表达为:“本质”对于“实存”的优先地位。海德格尔也采用了另1种讲法,他设问:“为什么ti即什么-存在(Was-Sein)进人对于如此(hoti)的优先地位之中了?”[6]其中的ti(什么)是希腊文的疑问代词,hoti(如此)是希腊文的连词。
这1问联系到海德格尔对于形而上学问题的基本理解。[7]在《什么是哲学乃1文中,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是希腊-欧洲所特有的,“这是什么”(tiestin)的提问方式是由智者以后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学家们起来的问题形式。[8]这个“什么”(ti)的意思后来被称为quidest,即quidditas,用德文来说就是Washeit(“什么性”、“所是”),在拉丁文里也就是essentia(“本质”)。拉丁文的essentia与quidditas本就是同义词。后世的哲学家实际上都在集中解答这个“什么”(ti、quid)的问题,即“本质”(essentia)的问题。‘什么-存在”、“本质”的问题指向“存在状态”(Seiendheit),它构成了“存在学”(Ontologia,旧译“本体论”)的课题。
形而上学的另1个问题方向是由希腊文中起引导作用的连词hoti来标识的。这个hoti即德文的dass,的that,我们勉强可以中文“如此”译之。它是解答“如何”(wie)问题的,引出对实际情况的具体陈述。如果说“什么存在”(totiestin)指示存在者的普遍本质、1般、共相,则“如此存在”(tohotiestin)就指示着特殊个体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实情。存在者的“如何-如此”情况,即是拉丁文的“实存”(existenti)的本来意义。这是作为神学的形而上学或者具有神学指向的形而上学的课题领域。[9]
无论是存在学的“本质”追问还是神学的“实存”追问,都是1种“超越”的追问,都是指向“超越(者)”(Transzendenz)的。存在学对“本质”(essenti)的追问是要问“存在者1般地作为存在者是什么”,就是要追问“共相”(keinon)、“最普遍之物”,后者在形而上学史上经常被称为“先验之物”(dasTranszendentale)或“先验性质”(Transzendentalien)。与此相区别,形而上学在神学路向上对“实存”(existentia)的追问是要问“何者以及如何是最高存在者意义上的存在者”,就是要追问“终极之物”、“最高之物”,即“神性者”(heion),后者在形而上学史上经常被称为“超验之物”(dasTranszendent)。可见,“本质”与“实存”标识的是形而上学“超越”问题的两个路向,构成海德格尔所讲的形而上学本质机制,或者说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结构,即:“存在-神-逻辑学”(Onto-o-Logik)。当尼采否定理念世界(本质领域)和应当世界(道德领域)时,他指向的也正是“存在学”和“神学”,指向形而上学的“先验-超验”双重结构。【73】
在形而上学史上,上述“本质先验”问题与“实存-超验”问题均得到了开展;实际上,任何1个形而上学哲学类型、任何1个形而上学哲学家都脱不了这两个问题方向。不过,这两个问题并不是在同等意义上得到展开的,而毋宁说,在柏拉图以降的形而上学传统中,第1个问题即“本质-先验”的追问1直是占居着优势地位的。在海德格尔看来,虽然“什么-存在只不过是如此(hoti)的1个中止,是那个还不可把握、并且已经作为(physis)涌现出来的本有事件(Ereignis)之‘如此’(Dass)的中止”,但在这里,甚至在柏拉图哲学中,就已经“普遍地出现了相(idea)的优先地位;实存(existentia)变成表示1种无可回避的、但不可知的东西的名称了”。[10]
$False$
2、实存是个体-此在论
我们今天对实存哲学的反思仍得从头开始。追本溯源,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实存哲学的祖师,尽管在古希腊哲学语汇中并没有出现与后来的拉丁文“实存”(existenti)相对应的词语。如果说柏拉图的哲思重点在于“什么存在”(totiestin),即在于普遍之物、本质之相,那么,与之相区别,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起点和重点就在于个别事物的存在,即“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ousia)。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1实体’与“第2实体”。在《范畴篇》第5节中,亚里士多德有1段话如下:“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1个主体,也不存在1个主体之中,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而人们所说的第2实体,是指作为属而包含第1实体的东西,就像种包含属1样,如某个具体的人被包含在‘人’这个属之中,而‘人’这个属自身又被包含在‘动物’这个种之中。所以,这些是第2实体,如‘人’、‘动物’”。[11]
这是通常的译法和解法。根据这种译法,上面这段话似乎用不着专门解说了,意思10分显豁:“第1实体”是个体,“第2实体”是属、种。但海德格尔却为我们提供了另1种相当繁复的翻译,我们且把他的翻译译在下面:
“但在场者,在支配性地现身出场、因此首先而多半已被言说的(在场状态)意义上,既不是着眼于某个已经呈放出来的东西而得到陈述的,也不是在1个已经以某种方式呈放出来的东西中(首先)出现的,例如这个人、这匹马。而第2位的在场者指的是那些东西,在其中,首先作为在场者被谈论的东西(作为向来具体的这样1个东西)已经作为外观方式而先行起着支配作用。(被命名的)外观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的起源即属此类。这个人站在那里,具有人的外观,但对于‘人’这个外观来说,(其外观的)起源却是‘动物’。所以,第2位的在场者指的是这样1些在场者:诸如‘人’(1般)以及‘动物’(1般)”。[12]
两相对照,海德格尔这里的译出了几处重大的改动:首先是亚里士多德的ousia,通常译为“实体”,海氏译之为“在场者”;其次是亚里士多德的hypokeimenon,通常译为“主体”,海氏主张把它译为“已经呈放出来的东西”;再就是亚里士多德的eidos,通常译为“属”,【74】海氏则把它译为“外观”。通过这几个基本词语的改译,亚里士多德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已经大有变化。海德格尔认为,所谓“实体”、“主体”之类,属于哲学用法,并不合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本意。现在,海德格尔用“在场”、“呈放”来译解,按我们的理解,就没有对亚里士多德的ousia和hypokeimenon作1种实体化、主体化的解读,而是恢复了它们活生生的动词性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当亚里士多德在此区分“第1位的在场者”与“第2位的在场者”时,他实际上区分了两种“在场”方式:1是在“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即“如此存在”(hotiestin)、“实存”(existentia);2是“外观”(eidos)的在场,即“什么存在”(tiestin)、“本质”(essenti)。[13]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方式具有优先性。“个体、这个”(todeti)如何在场,如何呈现,“个体、这个”在场的“如此实情”,是亚里士多德关心的主要课题。
如果我们仅仅就作为“什么存在”(tiestin)的“在场”(ousia)来理解亚里士多德,那么,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无异于通过“相”(idea)来规定“什么存在”的柏拉图哲学了。的确,亚里士多德也经常从“什么存在”(tiestin)角度谈论“相”(idea)或“外观、形式”(eidos)的,但他思考的重点还是放在作为“如此存在”(hotiestin)的“在场”(ousia)上的。这个意义上的“在场”方式的基本特征,亚里士多德把它规定为“实现”(energeia)。这个“实现”(energeia)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基本词语,人们经常以实指的“现实”译之,也是现代哲学的办法,丢失了其原本的动态含义。
在我们常见的哲学史教程中,人们喜欢谈论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潜能”与“现实”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出过1个重要命题:“现实显然是先于潜能”。[14]句中的“现实”原文为energeia,“潜能”原文为dynamis。这个句子也经常被翻译成:“显然,现实性先于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此类译法和看法都不是希腊式的,亚里士多德根本还不至于这样来想问题。海德格尔建议把这个句子改译为:“显然,在作品中立身先于适合于……的状态”。[15]与通译相比较,其中的变化着实令人吃惊。
海德格尔把这个句子中的energd。译为“在作品中立身”(dasIm-Werk-Stehen),把dynamis译为“适合于……的状态”(Geeignetheitzu…)或者“适合性”(Eignung),其依据何在呢?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存在者的两种“在场”方式:1是“”(physis)的在场方式,2是“制作”(poiesis)的在场方式。[16]亚里土多德更多地着眼于“制作”(poiesis)来展开讨论。如果从“制作”方面来了解,那么“作品”(ergon)就显得10分重要了。“作品”(ergon)在我们看来是“制作”的成果和结果,但海德格尔说这并不是”作品”(ergon)的希腊意义。“作品”(ergon)的希腊意义是“进人外观之无蔽之中而被展览出来、并且作为如此站立或呈放之物而逗留的东西”,因此标示着1种在场方式。[17]这种在场方式就是“实现”(energeia),【75】而后者的字面意思就是“在作品中”,故我们可以把它译解为“在作品中立身”。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实现”(energeia)就是“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ousia)。至于通译为“潜能”和“可能性”的dynands,据海德格尔的,它固然也有“能力”的意思,但其原本的更确切的意思却是“适合于……”,比如木头适合于制作1张桌子。这种“适合状态”(dynamis)也是1种在场化的方式,只不过它还是潜在的,是1种“尚未”;而“实现”(energeia)却是“在作品和终点中具有自身”,具有完成的动态意义,使适合者实现其适合性。从这个角度说,energeia先于dynamis,“实现先于适合性”,也就是说,“实现”这种在场方式是更原本、更纯粹的。
根据海德格尔的看法,亚里士多德通过对个体“实现”(energeia)的思考已经颠倒了柏拉图的“相”(idea)的形而上学,实际上也就开启了后来所谓的“实存”(existentia对于“本质”(essentia)的优先地位,并由此奠定了实存哲学的传统。[18]不过,这种思想后来未能成为根本性的,未取得支配性地位;相反地,特别是在近代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实现”(energeia)演变成了“现实性”(actualitas)和“现实”(Wirklichkeit),以及“现实性”意义上的“实存”(existentia)和“此在”(Dasein),而“在场”(ousia)与“实现”(energeia)之间的原初联系被掩埋起来了。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作为个体此在论(实现论)的实存哲学传统的中断或者消失。它尤其在现代实存哲学中重放光芒。
3、实存概念的主体化
如上所述,亚里士多德的“在场-实现”论可以被看作实存的第1个类型。亚里士多德的基本词语ousia并非近代哲学意义上的“实体”(substance)。亚里士多德所关心的是“如其自身的基体”(hupokeimenonkataauto)的“在场”(ousia),也就是“个体”的“在场”。他所谓的第1在场”(proteousia),原是当下个别事物的出场和逗留。进1步,亚里士多德把“第1在场”(proteonsia)把握为“存在者”(on)的“实现”(energeia),也即“个体存在者”(todetion)的“在场”。这种“实现”(energeia)是动词性的,而非实指的、名词性的。
在中世纪神学中,亚里士多德的“个体实现”论得到了重新解释,energeia(实现)被释为‘作用”(actus)的“现实性”(actualitas,即“作用性”)。从“实现”到“现实”,就中文来看只不过是1种简单的字面颠倒,但个中意义已经全然转变了。“实现”(energeia)是个体实际性的在场、展开,而“现实”(actualitas)则指向“作用”(actus)的完成、结果、对象。“现实性”(actualitas)的纯粹本质乃是作为存在者(en)之实存(existenti)的纯粹作用(actuspurus),而实存(existentia)属于存在者(ens)的本质(essentia)”。[19]可见在这里,“本质”对于“实存”的优先地位已经成形了。
与主体性形而上学的转变相应,近代哲学完成了“实存”概念的内在化(主体化)过程。这是1个渐进的复杂过程,我们只能择要述之。
首先是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尔,他赋予“自我”(ego)意义上的“主体”(subiectum)以优先地位,而作为“我在”(egosum)之“存在”(esse)的“实存”(existere)就是“表象、再现”(repraesentare)、“知觉”(percipere),也就是说,中世纪所讲的“现实性”(actualitas)被把握为“我思”(egocogito)的“作用”(actus)了。【76】
虽然笛卡尔还没有像后来的康德那样明确地把“自我”思考为“1般意识”,但“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中的“
毕业论文自我”(ego)显然已经不是作为个体的个别自我,而是已经隐含地思及了1般意义上的“自我性”(Ichheit)。并不是个别自我的思想(表象)决定了个别自我的存在,以及思想之物或被表象者的存在,而是作为“1般意识”、“1般思维”的“自我性”保障了个别自我和被表象者的存在。惟从“自我性”而来,个别自我作为这样1种自我才是可经验的。因此,在笛卡尔那里,“1般思维”获得了1个存在学意义上的本质规定。“我是思想之物”(sumrescogitans)乃是对作为“广延之物”(resextensa)的质料世界的规定的“基础、基底、主体”(subiectum)。而所谓无生命的,即“广延之物”(resextensa),只不过是“我思我在”(cogitosum)这个第1定律的本质结论。乃至于上帝的实存,笛卡尔也反对中世纪式的宇宙论证明或目的论证明,而是坚持以“我思”(cogito)为出发点:我内心存在着1种无限的观念,是我有限而不完满的思维所不能达到的。[20]
可以看出,笛卡尔形而上学的基本路向是柏拉图式的。笛卡尔通过赋予“自我”(ego)以“主体”(subiectum)的地位,在先验存在学意义上展开对思维主体的本质追问,从而为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奠定了基础。而无论是个别自我的实存还是上帝的实存,在笛卡尔看来都只有通过存在学的追问途径才能够达到。接着的莱布尼茨对笛卡尔哲学作了推进。在他那里,主体的“现实性”(actualitas)、单子(实体)的本质被规定为“知觉”(perceptio)-“欲望”(appetitus)的“表象、再现”(repraesentare),这就进1步强化了“实现”(energeia)以及“现实”(actualitas)的内在化。[21]
在近代哲学中,“实存”概念的主体化过程是由康德完成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笛卡尔式的上帝此在的存在学(本体论)证明做出了1个著名的批判。康德认为,旧形而上学对上帝此在(DaseinGottes)的存在学证明是“抽掉1切经验,完全先天地从单纯概念中推出1个最高原因的此在”。[22]从上帝概念出发推出上帝的此在(存在),从“上帝是万能的”推出“上帝此在”,这就好比1个商人在自己的账面上添上几个0来增加自己的财产1样。康德提出了自己的“存在论题”:“存在显然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就是说,它是关于某个东西的概念,能够加在1个事物的概念上。它只是对于1个事物或者对于某些自在的规定本身的断定”。[23]该论题首先含着1个否定陈述句:“存在显然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当我们说“这块石头是重的”,其中“重的”是1个实在的谓词,因为它属于“石头”这个事物的“实事”;而当我们说“这块石头在这里存在(是)”时,其中的“存在”(是)固然也是1个谓词,但却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因为如海德格尔所解释的,“它不是说石头之为石头所是的东西,而是说石头所包含的东西在这里实存即存在的情况”。[24]这就是说,谓词“存在”并不指向“什么”、“本质”,而指向“如何”、“实存”、“此在”。从“什么-存在”(本质)不能推出“如何-存在”(实存、此在)。因此,康德所谓“存在不是实在的谓词”,如果落实到“上帝此在”的存在学证明上面来,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传统形而上学从“本质”推出“实存”的证明路向的可能性。【77】
康德的存在论题中还有1个肯定陈述句:存在“只是对于1个事物或者对于某些自在的规定本身的断定”。这话颇令人费解。关键显然是其中的“断定”(Position),后者源于拉丁文的positio,意为“设定”、“被设定者”。“被设定状态”。康德也用德文的Setzung(“设定”)来翻译它。“设定”显然联系于“表象”(Vostellen)。因此,对于康德的“存在只是……断定”,海德格尔提供的1种解释是:“作为断定的存在指的是在有所设定的表象中某物的被设定状态。按照被设定的内容和设定方式,设定、断定、存在就具有不同的意义”。[25]这也就表明,除了“存在”的逻辑的用法之外A是B),还有“存在”的存在状态上的(ontisch)用法。前者关乎命题主词与谓词之间的关系的断定,而后者关乎自我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的断定,或者说,关乎客体之客体性与人类认识之主体性之间的纯粹关系的断定。在《纯粹理性批判》的“1般经验思想的假设”1节中,康德端出3个“假设”(或者“公设”),用以说明:“可能存在”、“现实存在”(此在)和“必然存在”,这3个存在概念(“样态范畴”)正是对上述关系的不同方式的断定。[26]而不同的“被设定状态”是从原始的设定的源泉中获得其规定的。这个源泉在康德那里就是被称为“极点”的“先验统觉的纯粹综合”,即“先验自我”。
康德所谓“存在只是……断定”,表明他有关存在的探讨是明确地着眼于“此在”(Dasein)或“实存”(Existenz)来进行的。与“实存”(existentia)相应的拉丁文动词形式是sisters[安置、建立、设定,相当于德文的setzen和stellen,它本身就是与poneres[放置、设定]和“断定”(Position)相关相联的。[27]存在(此在)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是不可能从客体的实事内容中获知的,这就表明,作为“断定”方式的存在样态必然源起于主体性,或者说,此在之断定及其样态取决于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康德完成了“实存”概念的主体化过程。
4、实存如何被狭隘化为人学?
对实存哲学而言,布埃耶(EmileBrehies)认为它的基本特征是:把形而上学的经验论与人的忧虑感结合起来了。[28]这个看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在引用了布埃耶的上述观点后,让·瓦尔也注意到,所谓形而上学的经验论可以从谢林、经康德而1直上溯至亚里士多德;而所谓人的忧虑感则归于基督教宗教忧虑的传统,可以上溯到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此外也应加上近世思想家帕斯卡尔,以及神秘主义者哈曼等。在我们看来,具有基督教背景的近代神秘主义(所谓“逻各斯神秘主义”)思潮是尤可重视的,惜乎它在思想史上1直只是1股隐秘暗流,未能形成气候。
实际上,笛卡尔以降的现代哲学已经为上面讲的两个传统的结合过程作好了准备。特别是当莱布尼茨把“欲望”(appetitus)引人自我主体的表象结构之中时,他已经为这个结合过程打下了基础。这个结合过程的进1步就是实存哲学向人学(人类实存论)的转变,它是在谢林和基尔凯郭尔那里起步的。
就谢林的形而上学思考来说,关键在于他对“根据”与“实存”的区分。谢林的哲学语汇有点独特。他所谓的“根据”(Grund)并不是“理由”(ratio)意义上的,而是希腊的hypokeimenon意义上的,【78】指的是“基体”、“基础”,所以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实存”;而他所谓“实存”(Existenz)则是指“从自身而来启示自身的东西”,是指“实存者”,是指从实存活动方面来思考的存在者。[29]可见在谢林那里,“根据”与“实存”之区分并非形而上学中关于“本质”(essentia)与“实存”(existentia)的基本区分,而是在existentia、现实、此在(Dasein)范围内做出的“实存”与“实存者”的区分。谢林这个思想具有明显的反本质主义形而上学传统的意义。这个区分实际上意味着,谢林是依循实存的路向对存在问题作了1个解答,因为他把“存在”(Sein)与“实存”(Existenz)等同起来了,或者可以说,把“存在”“实存化”了,认为1切“存在”都是“实存活动”(Existieren),都是“实存”(Existenz)。进1步,谢林又指出:“意志活动就是原始存在”(WollenistUrsein)。[30]意志构成存在之本质。所以,“根据”与“实存”的区分就属于意志活动本身即存在本身。“存在包含着这种区分(Unterscheidung)。存在本身如此这般存在着,即: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把自身区分开来”。[31]
基尔凯郭尔进1步把谢林的“实存”概念狭窄化,把它限制于信仰个体的此在。在基尔凯郭尔看来,只有人才实存,才有对实在、现实的兴趣,才有1种献身于现实的信仰。基尔凯郭尔区分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主观反思与客观反思,并且把“主观反思”视为通向真理的道路。在基尔凯郭尔那里,主观性问题就是个体实存的问题。正是在此意义上,基尔凯郭尔推崇苏格拉底,因为后者已经意识到了实存的本质意义,意识到“认识者是1个实存的个人”这样1个事实。[32]而思辨哲学(客观性哲学)却遗忘了这1点,没有看到认知精神乃是1个实存个人的精神。基尔凯郭尔也敏锐地区分了“什么”与“如何”,他的说法是:“客观的重音落在说‘什么’,主观的重音落在‘如何’”。[33]“什么”指向客观的“”、“本质”,而“如何”则指向主观的“‘关系”,指向“实存”的内在性。内在性领域乃是伦理-宗教的领域,在其中“重音”落在“如何”上,落在实存个体的内在真理上。
基尔凯郭尔进而引人“激情”概念,认为内在实存之“如何”的极致就是“对于无限的激情”,而“对于无限的激情”构成了作为主观性的真理。这种内在真理在客观上是不确定的、自相矛盾的、不可能的、荒谬的,它不是理智所能把握的,而只有借助于信仰。“理智1经绝望,信仰便开始呈现”。[34]信仰的任务就在于:揭示这种荒谬的东西,并且以内在性的激情去把握它。“实存”概念被限于基督徒个体的虔信状态,“成为基督徒”意义上的“基督徒存在”。由此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实存”概念。
雅斯贝尔斯的实存哲学差不多可以理解为康德哲学与基尔凯郭尔思想的1个结合物。他接受了康德对存在学的否定以及关于“内在形而上学”与“超验形而上学”的划分,同时又采纳了基尔凯郭尔的“实存”概念与相关思想,认为“实存”(Existenz)的意思就是:“1切现实的东西,其对于我们所以为现实,纯然是因为我是我自身”。[35]雅斯贝尔斯同样也认为,【79】通过客观认识的途经、借助于理性概念是不可能把握和传达人之实存的。雅斯贝尔斯又把自己的哲学目标定为“实存阐明”,于是只可能像基尔凯郭尔那样走上非理性的、具有信仰色彩的道路。雅斯贝尔斯认为,实存只存在于对“超越者”(Tanszendenz)即“神性”的关系之中。“实存乃是自身存在,它跟它自己发生关系并在其自身中与超越存在发生关系,它知道它自己是由超越存在所给予,并且以超越存在为根据的”。[36]而实存哲学的旨趣就在于阐明人之实存的存在方式及其与神性超越者的关联。因此,“内在”(lmmanen)与“超越”(Transzendenz)、“世界”与“上帝”、“此在”(Dasein)[37]与“实存”(Existenz)的关系问题,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实存的飞跃”和“向超越者的飞跃”,就成为雅斯贝尔斯实存哲学的1个核心课题。
尽管海德格尔坚决反对人们对他的前期哲学作1种实存哲学式的或者实存主义式的理解和解释,但就其基本成分来说,这种哲学无疑仍旧归属于本文所讨论的“实存哲学”范围。施太格缪勒曾比较雅斯贝尔斯与海德格尔,断定前者更具非理性色彩、更多宗教激情,而后者则更具有的倾向。[38]此所谓“理论的倾向”是与海德格尔前期致力于重建存在学的努力相1致的。如果说雅斯贝尔斯代表了现代哲学中拒斥传统存在学的本质先验追问路向之后努力在神学路径上实施实存-超验追问的倾向,那么,前期海德格尔则代表着另1种努力方向:通过“实存”的追问来为存在学奠定基础,从而是1种重构存在学的尝试。在雅斯贝尔斯那里,“超越(者)”(Transzendenz)就是“神性”,实存的飞跃(超越)是通过非范畴、非理性的方式达到的(所谓超越世界内容、接受对超越者的实存关系、解读超越者的密码),而海德格尔则主张:“超越(者)”(transcendens)是“存在”,是存在学的课题,他的“基础存在学”的任务在于,从此在的“实存结构”(时间性-超越性结构)出发把握绝对的“超越(者)”。就表达而言,雅斯贝尔斯认为实存本身是缄默的,是不可传达的,尤其是哲学范畴和概念所不能把握和传达的,而海德格尔在前期哲学中虽然也怀着明确的反形而上学概念机制的用心,但他仍旧试图通过对传统存在学范畴话语的改造、特别是通过激活和恢复哲学基本词语的原始意义和命名力量来进行此在实存论。
我们上面对海德格尔哲学路向的基本定位,已经由《存在与时间》导论中的1段玄言传达出来了;“存在绝对是超越(transcendens)。此在存在的超越性(Transzendenz)是1种别具1格的超越性,因为在其中包含着最彻底的个体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对作为transcendens(超越)的存在的每1种展开都是先验的(transzendental)认识。现象学的真理(存在的展开状态)乃是veritastranscendentalis(先验的真理)”。[39]如果没有以关于形而上学的本质-实存、先验-超验结构的认识为背景,我们几乎还理解不了这段文字的宏旨大义。海德格尔在此确认了:其哲思目标是作为“超越”的存在;其人思途径是关于“此在”的“超越性”的分析,就是试图从人的“实存”(Existenz)和“此在”(Dasein)入手,重新提出和解答“存在问题”,达到“先验的认识”。海德格尔在此所谓“先验的认识”、“先验的真理”极易受到误解,【80】让人以为海德格尔是要从事1种知识学(认识论)的工作。而实际上,正如我们屡屡强调的那样,在海德格尔那里,“先验”(transzendental)之问首要地是1种指向“本质”领域的存在学的追问。而此时的海德格尔自以为也已经找到1个通道:存在学惟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40]
在雅斯贝尔斯、前期海德格尔(及其后继者萨特尔等)那里达到的现代实存哲学包含着1个基本困难:它具有反本质主义(柏拉图主义)形而上学主流传统的显赫动机和意义,但另1方面,由于它把“实存”限制于人之实存,从而把实存之思推向了极端主体主义的境地,因此本身仍旧脱不了形而上学。也正因为这样,后期海德格尔在形成了更为彻底的形而上学批判立场之后,就有理由高声指责那个竭力标榜“实存主义”的萨特尔:仅仅以“实存先于本质”这个命题来颠倒传统形而上学的“本质先于实存”,那还是不够的,因为前者本身仍然是1个形而上学的命题。[41]
[1]把existentia、Existenz译为“实存”当然不是笔者的首创,不少前辈译家有此设想和做法。比如,贺麟先生在《小逻辑》“新版序言”中陈述了把Existenz译为“实存”的理由。参见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XX页。惜乎此译未及推广,“实存主义”(通译“存在主义”)思潮涌入,更促使人们仅仅从人的存在或生存角度理解existentia了。
[2]在“实存”(existenti)概念史上,基尔凯郭尔是1个转折点,因为他开始用此前泛指任何存在者的existentia来特指人的存在。Vgl.Heidegger,M.,Existenzialismus,JahresgabederMartin-Heidegger-Gesellschaft,1995,S.11。【71】
[3]这样做应该有利于澄清1些歧义和混乱。举例说来,在今天的汉语学术语境里,当人们把雅斯贝尔斯的“Existenzphilosophie”1书译为《生存哲学》(王玖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而把让·瓦尔的“PhilosophiesofEkistence”1书译为《存在哲学》(翁绍军译,3联书店,1987年)时,读者阅读理解上的痛苦可想而知了,因为两书其实是同名的。不夸张地说,把existenha译为“存在”或“生存”,可能属于当今汉语学界中最大的译名混乱之1了。尤其当人们把existentia译为“存在”时,差不多已经模糊了形而上学的基本区分:“本质”(essenti)与“实存”(existenti)之分,从而也就掩盖了形而上学的结构,因为在我们看来,作为存在的两个基本方式,“本质”与“实存”标志着形而上学的两大追问方向。
[4]所谓“本质主义的实存主义”,富尔基埃指的是路易·拉韦尔和乔治·居斯多夫的哲学。参见富尔基埃《存在主义》(潘培庆、郝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20页以下。在我们看来,此处的“存在主义”应译为“实存主义”。
[5]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6]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7]参见孙周兴《形而上学问题》,《江苏》2003年第5期。
[8]Heidegger,M,WhatisPhilosophy?trans.byW.KlubackandJ.Wilde,NewHaven,1958,p36.
[9]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把“本质”问题归于“存在学”,把“实存”问题归于“神学”,这是就问题开端和问题重点来讲的,而不能把这两个问题方向完全隔离开来。
[10]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f.
[11]亚里士多德:《范畴篇》,2a11以下,《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苗力田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页。
[12]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f.;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041—1042页。
[13]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70.;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第1042页。
[14]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1049b5,《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2页。海德格尔特别看重这个句子,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乃至于希腊的思想就在这个句子中达到顶峰了。
[1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286;参见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33页。
[16]参见亚里士多德《物》(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3页以下。
[17]
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8.;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第1039页。根据这里提供的解释,也许我们更应该把这个ergon译为“作业”,后者显得更有动感。
[18]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
[19]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
[20]参见笛卡尔《第1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5页以下。
[21]关于莱布尼茨通过单子论对近主体性形而上学的“现实”与“表象”统1性原理的推进,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97ff。
[22]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0,B618;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页。
[23]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8,B626.
[24]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2;参见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30页。
[2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3.
[26]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B265ff,AZ18ff.;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4.
[27]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75.
[28]参见让·瓦尔《存在哲学》第7页。在本文作者看来,此处的“存在哲学”应译为“实存哲学”。
[29]参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的自由的本质》(薛华译,辽宁出版社,1999年)第166页。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ff。
[30]Scheiling,F.W.J,PhlosophischeUntersuchungenüberdasWesendermenschlichenFreiheitunddiedamitzusammenhängendenGegenstände,Stuttgart,1983,S.62.
[31]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6。
[32]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8页。
[33]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第26页。
[34]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第31页。
[35]参见雅斯贝尔斯《生存哲学》第1页。译文有改动。
[36]参见雅斯贝尔斯《生存哲学》第19页。译文有改动。
[37]雅斯贝尔斯所用的“此在”(Dasein)不同于海德格尔的用法,在前者那里,Dasein标示人的事实存在,相当于基尔凯郭尔所讲的“客观性”层面,Existenz则标示人本真的自身存在。因此,雅斯贝尔斯可以说“从此在向实存的飞跃”。而在海德格尔前期哲学中,Dasein与Existenz具有同等意义。
[38]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33页和第260页。就前期海德格尔而言,施太格缪勒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未必适合于后期海德格尔。
[39]Heidegger,SeinundZeit,Tübingen,1993,S.38;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3联书店,1999年)第44—45页。译文有几处重要的改动。
【英文摘要】PhilosophicalmaterialismbyMarxisnotonlyscientificanalysisofsocialhistoricallife,butalsocriticismofthecourseofsociallife.Asamatteroffact,Marx''''criticismofoldmaterialismhasmadehistheoryofmaterialismconformtodialectics,addingcriticalimplicationstomaterialism,andthusdistinguishinghistheoryofcriticismfromthatofethicalcriticism.Inthissense,theauthorconcludes,regardingMarxistphilosophyasmetaphysicinordertogainnewintensityofcriticismhasbeentheresultofmisinterpretationofMarxistphilosophicalmaterialism.
【关键词】唯物主义/辩证法/批判理论/materialism/dialectic/criticaltheory
【正文】
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这一直是马克思哲学研究中的难题。在传统的研究中,虽然非常强调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本质,但更多是从前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水平上来理解马克思的,这使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变成了一种具有机械论意味的实证性描述理论,无疑降低了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水准,以致将马克思哲学变成了实证性的社会学。正是对此的反思,在实践唯物主义之后的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如何提升马克思思想的哲学意蕴,成为一些学者的中心话题。在这样的思路中,随着海德格尔存在论的介入,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层面在哲学思考中渐渐消失了应有的身影,可以说,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规定,仍然是一个悬而未思的问题。在这样的理论研究思路中,实际上预设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将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等同于机械论唯物主义,而实际上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不仅是对社会历史过程的科学描述,更重要的是这种唯物主义具有一种批判的意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真实地统一起来。因此,对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需要进行新的理解。
一、两种唯物主义的内在关联及其超越
从思想史上来看,在马克思哲学变革之前,存在着两种与马克思哲学直接相关的唯物主义:一是法国的唯物主义,一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哲学变革,从唯物主义的规定性来看,就是如何超越这两种唯物主义的问题。
对于法国唯物主义,过去关注较多的是其物质本体论层面,即世界的物质规定性以及这种规定性对意识的刺激所引起的反映。对于这种唯物主义,黑格尔曾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首先从感性确定性的层面来看,这种起源论式的唯物主义是一种直观的认识,而这种直观认识的本质规定恰恰不是其直观性,而是共相。因此,当我们认为对一棵树的认识来自于这棵树对我们的刺激时,我们并不能真正地获得对外部存在物的知识,因为如果没有树的概念,对于我们来说无法将树与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其次从知觉思维来看,这种唯物主义恰恰也是需要扬弃的,因为知觉的本质规定性并不在于人对外部存在物的反映,而在于知性的理性规定,或者说理性构成了反映的本质规定。黑格尔通过从感性到知觉、知性再到自我意识,在我看来,倒是揭示出这样的问题:即传统的唯心主义(前黑格尔式唯心主义)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对立面,而且这种唯心主义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传统唯物主义的“真理”。“如果无思想的意识表示观察和经验是真理的源泉,那么它这种说法很可能造成一种印象,仿佛这是说只有视听味嗅触是真理的源泉;其实在它匆忙地推崇视听味嗅的时候,忘记了说明同样本质的一件事实,即当它感觉的时候,它已经在为它自己而规定这个感觉对象了。”(P163)在传统研究中认为是对立的地方,黑格尔看到的恰恰是统一,这个统一的最高形式就是绝对观念。这才是黑格尔哲学从自我意识之后才进行长篇论述的意图所在。在这个意义上,仅仅恢复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起源本体论来反对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我认为是行不通的。马克思要想超越黑格尔哲学,就必须超越机械唯物主义问题域。
从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马克思对法国唯物主义的关注也并不在于其本体论层面。马克思对唯物主义的接受,源自于《莱茵报》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同时期对历史学的研究。《莱茵报》时期遇到的理性与利益、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他脑海中的青年黑格尔思想受到冲击,而这时对历史学的研究使马克思坚信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由此他才接受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原则,肯定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思想。这是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起点。但紧接着的问题是,如果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那么怎样批判市民社会,就构成了马克思思想的核心问题。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必须在这一点能够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地得到马克思的认可。可见,马克思关注的并不是世界起源意义上的唯物主义问题,而是如何面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唯物主义批判的问题。
从这个线索中我们才能看到马克思为什么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链接到了法国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通过一种颠倒原则将理论的原点定位在“人”上,这种“人”是超越了“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人。回到生活中,费尔巴哈则是从人本学的类本质及其异化逻辑来建构自己理论的批判意味,即现实的市民社会是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对这种异化的扬弃才能真实地回到人本身。这种唯物主义,从逻辑思路上来看,与黑格尔是一致的,人的类本质异化及其复归与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复归是同一个过程,不同的是,费尔巴哈的“人”只是黑格尔哲学中一个重要环节的中断,并将这个环节独立出来加以放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费尔巴哈是无法驳倒黑格尔的。正是在这里,法国机械唯物主义从反映而来的理论,反而具有了“直接的”现实批判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援引了爱尔维修的理论,其实这也是法国唯物主义在面对社会历史时较为普遍的想法。按照爱尔维修的唯物主义观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善恶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环境造成的。因此,人性的提升首先就要改造这个社会。回到马克思的语境中就是,国家理性之所以成为私利的工具,并不是由于抽象的理性出了问题,而是当下现实的结果。这与他批判市民社会是一致的。在这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人本学与法国的唯物主义都可以批判市民社会,但两者的指向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更强调于人性的回归与获得,而法国的唯物主义更强调对现实世界的革命。但从法国唯物主义来看,批判现实的前提何以获得?这与费尔巴哈批判市民社会的抽象的“人”何以获得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对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批判具有了相同的意蕴,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理解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第一条批判了费尔巴哈之后,第二条批判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直观原则,在第三条中接着揭示了法国机械唯物主义的“二律背反”。如果人的罪恶是由环境造成的,那么改变人的恶性首先在于改变环境,“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P59)因此改造社会环境的理性何以获得就成为一个问题,这是一种逻辑的循环。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国唯物主义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之所以具有同质性,就在于两者在面对社会历史时,具有相同的理论视域。而这样一种理论视域与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并没有什么区别。这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马克思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黑格尔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与他对黑格尔哲学的超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因此,不加批判地用传统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来嫁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理论上的误解。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马克思对传统唯物主义的超越,并不在于一种物质本体论层面的重新强调,而首要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的理解。在物质本体论的层面,传统唯物主义已经具有了辩证法的内容,如在费尔巴哈的著作中我们就可以读到。因此新的超越必须是社会历史观领域的超越。在历史观层面,旧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具有同质性,他们都从抽象的原则来理解历史,将鲜活的历史过程变成了历史编纂学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同时也就是对旧唯心主义的超越,指向了对社会历史的理解。
二、回到历史本身
从任何一种理论出发来面对社会历史生活时,社会历史生活总是处于特定理论视域中,因此“前见”总是难以避免的。当旧的唯物主义强调认识总是对外部对象的直观反映时,这种唯物主义就处于矛盾着的二重性之中。首先从直观反映的层面来看,外部对象总是作为现成性的事实而存在,对这种现成性事实的认识,正如培根“四假相”所说的,要消除的正是任何个人的“前见”,力图达到对事实的纯客观反映,这种现成性的思维与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性思维遥相呼应。在这种思维中,自然与历史都是现成存在的事实。虽然与以前的唯物主义相比,费尔巴哈不仅把对象看作是现成的存在,而且看作是感性的存在,但这种感性是直观的感性.在直观中,现成的存在是永远不变的,当费尔巴哈把人看作是以“爱”为价值取向的人时,这种感性的存在就是现成存在的彼岸世界,形成了“自然”与“历史”的对立,“自然”是现成存在的东西,而“历史”则是奠基于人性的东西,它与现成性的实在自然界没有任何关系,这构成了矛盾二重性的第二个方面。正是这第二个方面,形成了面对历史的历史哲学,这种历史哲学在黑格尔之后成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批判的“历史编纂学”。
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历史直观性,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P76、77)因此,任何“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根本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马克思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批评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纯本体论或认识论层面,而主要存在于社会历史观,他们的直观性错误在于对社会历史生活过程的无视或误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P78)第二,要真实地透视旧唯物主义的问题,首先就在揭示理论与社会历史生活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要回到历史本身来对理论进行定位。在这个意义上,有没有“前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社会历史生活中透视这种“前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回到历史本身,又回到理论本身。这构成了马克思破除历史编纂学,回到历史本身的方法论前提。面对这种历史编纂学,马克思指出真实的历史并不只是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由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建构起来的。“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P73)从马克思的这一描述中可以看出,作为能动的生活过程的历史:首先是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建构的结果,对历史的考察就是要分析这种建构性的过程,而不是对现成物进行事实的汇集或想像的抽象。真实的唯物主义必须是对真实生活过程的描述与说明,“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P76)其次,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着历史的。费尔巴哈也将“现实的个人”作为面对历史的起点,但“现实的个人”在他那里变成了一种形而上的规定,缺失的正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实践也不是康德、费希特意义上的道德实践,而是现实社会关系下的物质实践,并总是遇到特定的前提条件,而这种特定的条件又是前人实践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在时间传承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人们创造历史又处于结构性的关系中,这种结构性的关系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践是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的实践,是特定历史时空中的动态性过程,是现实的人进行具体而现实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实践不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实践,从本体论意义上对实践的重新理解,就是再次将历史凝固化了。因此,社会存在这个概念并不是要素的集合体,也不是精神的外在结果,社会存在是一种历史关系的建构,这与海德格尔对存在的思考有着根本的区别。只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指出,我们才遇到意识问题。这里,我们需要做一个区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似乎都是先有意识,然后才有对世界的认识,在这里似乎是先验的理性规划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但马克思要追问的是,这种先验的理性何以产生?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是从感性确定性直接推论到共相优先性时,黑格尔实际上就承认了人的存在首先就是理性的,当他把这一点当作自然的事实来接受时,黑格尔就直接站到了现代社会的立场上。而在马克思那里,他要揭示的是这种理性何以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出来。由此,马克思对哲学理论有了新的理解:在青年马克思那里,哲学就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理性批判,在这种界定中,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即哲学是超历史的、能够评判一切的尺度,这正是黑格尔对哲学的解释。而在马克思的新视域中,哲学的超历史性被解构了,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对哲学的透视,在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实现互文性解释,这是超越历史编纂学的重要前提。因此对历史过程的理解,首先就在于对过去的理性意识的悬置。只有通过这种悬置,我们才能真实地理解意识在现实历史中的定位。因此历史的真实过程与意识内的历史过程存在着差别,但意识又总是历史活动中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实践活动又可以转换为意识活动的对象,使意识成为对人与历史活动之间关系的思考,使客观的历史过程变成自觉的历史活动过程,使客观的关系变成“为我关系”。从这里,才能生发出批判历史的张力。
因此,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具有了新的含义:唯物主义不是对历史加以现成性的收集,也不是对历史进行实证性的分解,更不是对历史进行主观的抽象,而是真实地回到历史本身。在这个回归过程中,唯物主义抓住的不再是现成性的事实,而是历史的流动性过程,唯物主义也就从抽象的、对面式的“看”变成了具体而历史的“思”,是卷入到历史过程中但又从这种卷入中的抽身变成了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这里,不再有任何教义性的唯物主义,有的是对自身进行反思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唯物主义,这种理论的发展才不会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淖之中。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本身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辩证法,唯物主义与辩证法才能是同一个东西。可以说,只有当马克思同时超越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时,马克思才能真实地获得自己的唯物主义。
三、批判的唯物主义
从社会批判的理论来看,存在着两种批判模式:一种是伦理道德式的批判,一种是来自于社会历史本身的批判。在前一种批判模式中,有着其自身的演变逻辑。它先设定一个绝对的前提,将全部社会生活置于这个前提之下加以考察。在理论谱系上,这种批判是启蒙理论的产物,启蒙理论将理性作为一切审判的原则。但绝对的原则总是要通过具体的个人才能体现出来,如是在面对社会生活时,或者是绝对原则对现实生活进行一种完全否定性的批判,陷入到自身的空洞性中,或者是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之中,而当陷入到个人伦理批判时,原来那个绝对原则也就失去了先前具有的效准,个体自身的伦理判断变成了一切的效准,最后的结果是走向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相对主义。因此,绝对主义与虚无主义构成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批判理论与马克思哲学中真实的批判意蕴完全不同。形而上学的批判总是要寻求一个最终的本质,不管这种本质是采取最高存在者的方式,还是以存在的方式,这种本质总是无处不在而又发挥着终极作用的。当用这种本质来批判历史生活时,马克思哲学的批判就变成了一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当这种伦理道德式的批判变成一种固定的模式时,任何批判就变成了一种固定模式的重演,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现存意识形态的共谋。巴特关于语言的一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处于权势状态的语言(在权力的庇护之下被生产和传播的语言),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重复的语言;语言的一切社会公共机构均是重复的机器:学校,体育运动,广告,大众作品,歌曲,新闻,都不止地重复着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意义,且通常是同样的辞语:陈规旧套是一政治事实,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象”。(P51-5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什么每一次激进的批判,都变成了强化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契机。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张力来自于社会生活本身。对于自己的批判思想,马克思曾这样描述:“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P24)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哲学唯物主义的批判意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首先,批判理论要从社会历史生活出发。针对旧的伦理道德批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分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P93)一旦回到社会历史本身,任何形而上学的本质、任何不变的本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首先需要对社会历史生活进行科学的描述,这正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层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唯物主义是对任何理论抽象的解毒剂。
有人認為一部哲學史便是人類自我覺醒、自我發現與成長歷程的紀錄,當人類在自己存活的自然環境中覺醒,發現到人與自然的區別之後,便開始嘗試去瞭解自然、瞭解自己,發掘自然與人之間的關係,更重要的是人類幡然醒悟到認識人自身、解開生命之謎、追求生命的意義,才是人生命在自然中奮鬥、存活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說認識人本身,追求生命的意義,才是人終極關懷的首務。從剛開始素樸的理解到現在多學科的發展,例如,醫學、心理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政治學、經濟學……等等,一言以蔽之,無不是在探究與解釋人類生命過程中的各種現象而已。
然而由於近代以來,學術的分工,專門化、部門化的發展,固然深化了各個層面的理解,相對的,也造成各個學科都只偏重研究人類的某一個面向;再則由於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各學科對人的研究也都傾向於把人當作一個客觀事實來研究,並嘗試經由經驗歸納去表述和證明「人這一客觀事實。長期以來,造成人被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並且被割裂地去研究。相較於這種割裂分析的研究,哲學則採取較為宏觀、整體的觀點去思索人的問題,哲學不是將人割裂地、當作一個客觀對象而已,哲學所要研究的是做為一個整全的人是什麼;主要探究的不只是當下的人,而是探索人始終是什麼的問題。主要問題有:人開始時是什麼?什麼力量賦與人去改變所遭遇到的環境?在主體性的意義上,屬於人自身的東西是什麼?人可以相信些什麼,能運思些什麼?人應當在什麼範圍內懷疑自身所要求的對象的確定性?人能對其自身所遭遇而又參與其中的日常生活和活動指望什麼?在艱難的人生過程中,人繼續生活的勇氣從何而來?超越自身、超越自身所接納的對象的人本身是什麼?人生命終止於何處?此種種便是哲學所探究人類生命問題的主要課題(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換句話說,從哲學立場整體地去探索生命,可以避免把人當作對象物、割裂的研究傾向;而且透過哲學性的探索,不僅只是知道現實上的「人是什麼、「人能知道什麼而已;更可以瞭解到作為一個理想的人,「應當做什麼,「可以期望什麼。如此哲學性探索的方向,可以作為人類謀劃未來,應當如何行事的參考,更是有關人的生命教育課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學科。有關探索生命的課題相當多,無法一一陳述,在此僅嘗試就哲學的立場擇要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問題。對其他生命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則可進一步閱讀有關生命哲學的相關著作。
什麼是「生命的意義
在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之前,首先必須要澄清的是究竟什麼是「生命的意義問題。這個問題不是在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也不是在問「生命是什麼。「生命是什麼是有關「生命的本質是什麼的詢問;而「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是在追問「生命本身有什麼意義。本文所要探討則是「生命的意義本身是什麼。人的「生命從人類受胎開始就已經存在了,但是「生命的意義並不是始於人的受胎成形,也不是天生現成的,而是人在有所自覺之後才開始自己構畫賦與的。誠如諾齊克(Nozick)所說的:「生命的意義:一個人根據某種總體計畫來構畫他的生命,就是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只有有能力這樣構畫他的生命的人,才能具有或力求有意義的生命。(尼古拉斯.布寧、余紀元,2001,頁596)「生命的意義是人類自我所賦與的,是在人們根據某個總體計畫,或者說是依照某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時才賦加上去的,也就是說隨著每個人所選擇總魯生命藍圖的不同,所構畫出的「生命的意義也有所差異。在這層理解之下,當我們面對生命,或許不必先急著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而要先問:「人應該如何賦與生命意義,或者說:「人應該如何去構畫出生命的意義,只有人們開創了自己生命的意義,而後才能去追問我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去對人所建構出來的生命意義進行肯認。因此不必惋歎生命沒有意義,畢竟「生命的意義是在每一個人如何去構畫自己「生命的活動中賦與的,責任在每一個賦與生命意義的人,只有人們去構畫自己的生命,並努力成就自己的生命,生命才活出了意義。
如何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人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人,首要的工作就是要自我立定志向、目標去找尋一個總體計畫或是總體生命藍圖,依照這個總體生命藍圖去構畫自己的生命,同時能夠貫徹實行自己的構畫,才能活出自我生命的意義。一個有的人可能會根據宗教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具宗教意義的生命;一個注重傳統的人,可能選擇根據傳統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承襲傳統的生命意義;一個凡事要求合理化的人,可能根據各種不同的理論模型來構畫自己的生命,過著他所認為的合理的生活;……。無論我們從事什麼樣的選擇、找到了什麼樣的總體生命藍圖;然而依照該計畫來構畫生命,進一步活出有意義的生命,並不是件簡單的工作。因為總體生命藍圖不是現成的羅列在眼前,任由我們隨意去評比揀選,就可以對我們的生命活動產生影響力的;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要內化為自己堅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才能影響生命的方向。
一、總體生命藍圖的內化與建構--一種永恒的追求
總體生命藍圖在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過程中必須經過漫長而艱辛的磨鍊:人必須經過一段不斷選擇、結構、解構、重構的接受過程。這個內化的過程從人們還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從我們開始會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去詢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從事一種建構的謀劃,至於說要到人生的那個階段才構畫冗成滿則不得而知,或許可以說人終其一生都在構畫一個總體而完整的生命藍圖,這是人終極的追求。這並不是說要構畫完成一個最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人的生命才有意義;事實上,隨著個人生命的成長與發展,隨著個人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之增廣,個人所構畫出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其廣度及深度上的差異,每個階段的完成,對個人而言都有其階段性的意義;只不過對一個追求成為完備的人而言,永遠不會停滯於現階段的完成,因為他明白只有不斷地開拓總體生命藍圖的廣度與深度,個人的生命意義,才能不斷地開展。總之,內化到個人心中的總體生命藍圖不是一個封閉的世界,而是開放的,一個可以不斷擴展與加深的內在世界,所以人與其說是在找尋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不如說是人在心中不斷地調整與構畫著一個較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而正是因為這個永恒的追求,使人生命的意義具有了無限開展的可能性。
二、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重要性
人究竟該如何在心中建構總體的生命藍圖呢?簡單地說,就是「即事而問,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及問自己「為什麼如是存在、「為什麼展現如是的生命現象並積材地去找尋解答。在人生過程中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問「是什麼,與問「為什麼是兩個不同的發問。「是什麼的發問,主要意味著我們想要進一步瞭解所遭遇到的事物本身的結構如何?這個事物本身有那些特性?這個人事物本身之所以為人事物自身的本質又是什麼的問題;而問「為什麼的問題則並不只是想要去認識人事物本身是什麼而已,「為什麼的發問是人們企圖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解釋與理解,企圖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到他個人內在意義世界時的一種提問。接觸過小孩子的讀者,大概都領教過他們每事必問的工夫吧?!一連串的「為什麼時常會問到大人們無力招架,或感到困窘,甚或有時會因為不耐煩而惱怒。小孩子真的是每事必問,這為什麼這樣,那為什麼那樣,何止十萬個為什麼!孩子這一連串「為什麼,意謂著在孩子的小腦袋瓜子裡正在尋求一個解釋、一種答案,以便去編織一個對自我而言充滿意義的世界,他必須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一一在他腦袋中加以編碼連結,使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能納入到他意識中原本已經自我建構的意義網絡中而得到安頓與理解,才會使孩子暫時的停止發問。若是面臨到無法理解的人事物,也就是無法將現實中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原先已經構成的內在意義網絡,孩子們就會又開始進行這個「為什麼的提問過程。在詢闆與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孩子不只是將獲得的答案納入一己原先構畫的網絡中,同時也開始去對原先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進行解-相應新的人事物,調整自己原本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直到重構出一個可以將所遭遇到的、新的人直物一一納進來的意義網絡為止。這個相應於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不斷地追問「為什麼並找尋解答的過程,並因此而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就是一個已經內化為個人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總體生命藍圖。
人的真實生命是在與情境的互動中展開的,相對於人的內在世界,外在世界雖然是被給與的,但是外在世界也必須被人的內在理智所掌握,並稚有經過人的詮釋才能被人理解。人雖然是世界的一個部分,但是人必須經過不斷的與世界交往互動,並經過人不斷地去向世界追問「為什麼,從而為自己的提問找尋答案,再三琢磨確認,才能消除內心對世界的陌生感,有了這種確切的認知,人在生存世界之中,才能逐漸獲得一種安居其中的熟悉感及確定自己該如何行事的方向感。如果仔細觀察,或許會發現當孩子們面對新的環境,接觸新的人事物時,「為什麼、「是什麼的發問特別多,多到令大人們覺得有些聒噪了,換個角度想想,似乎這也意味著這個孩子急著重構自己內在的意義世界,因為他原本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無法安置所面臨的哀的人事物;孩子的聒噪,顯示了孩子無法將新的人事物納人內心意義世界時,內心引發的焦慮不安,及不知所措、失去行動方向感的困窘。所以說對所遭遇到人事物去追問「為什麼的問題,並找尋解答的努力,絕不只是哲學家們無聊的思想遊戲而已,基本上這種活動,是參與生存世界中的人,企圖在心中構成總的生命藍圖,活出生命意義的嚴正活動。有意義的生命,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轉化成為可理解的,並且能運用在實際生存情境中,去獲得一種熟悉戊及決定行動的方向感,讓人安居在生存世界中而不致焦慮不安、不知所措。
三、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可能方式
如前所述,人是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建構起生命藍圖的。根本而言,找尋解答的方式非常的多,比如我們問說:「為什麼我會感到痛苦?一方面我們可以對這個問題提出生理學角度的解釋,亦即把痛苦當作一種生理現象,並去描述痛苦的生過程;另方面我們也可以提出宗教上的解釋,將痛苦解釋成源自人本身的無名;或者也可以從心理的角度來理解,將痛苦理解成是某種心理狀態;……總之,找尋解答的方式可以是多樣,同一件生命事件,放在不同的脈絡中則展現不同的意義。換句話說,生命的意義是如何的,決定在我們將生命現象放在什麼樣的脈絡背景中去理解。
醫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歷史學……等學科,乃至哲學,所有的知識都足以提供人們作為理解生命現象的背景。所以廣讀這些學科的知識,可以幫助人們走出狹隘的認知,而廣泛的理解生命現象,從而在其中揀擇、構成總體的生命藍圖。但必須要指出的是,無論我們採取那一個學科領域對人的研究成果來理解生命現象,所構成的總體生命藍圖,仍只是一種思想的存在或是意識的存在。這種思想的或是意識的生命藍圖,所能解決的不過是我們理論理性的要求,滿足我們知性上合理化的需求而已。不可諱言的,凡事要撾有一個合理化的解答,對人類的生存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總是不可避免的會去思索「為什麼的問題,而各種知識性的理論模式,都是勇於嘗試解答者,儘可能的為我們提供一種可能的、理解生命現象的途徑。然而人類的認識能力終究是有限的,生命對我們而言永遠是個待解的謎,我們似乎永遠無法知道生命「為什麼如此,對一個明白自己認識限度的人而言,再完備的理論體系,都無法完全安頓他對生命的提問。如果他還堅持要問「為什麼,那麼似乎要尋求其他的解答途徑了。在這種狀況下,訴諸傳統、信仰都是可以嘗試的途徑,也是一般較熟悉的途徑。
不過以下所要討論的並不是傳統的或是信仰的答解途徑,而是較為人們所忽略的另一種途徑,亦即人透過身體與周圍的一切保持不斷的互動關聯時,身體所體會和感受到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四、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綜觀整個西方哲學的發展,可以發現,西方傳統哲學雖然早就開始研究人,但主要的觀點卻是採取身心二元的理解結構,以致忽略了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受這種理解結構的影響,造成身心的疏離,人們與自己的身體失去了緊密的聯繫:或有人視肉體是罪惡、痛苦之源,肉體是心靈的牢籠而不重視肉體;或認為我們要追求的是心靈的滿足而把肉體放在一邊;或是否認在身體內發生的感覺,以為這些是不好的、有害的,以致逃避而不敢面對自己身體的反應(瑞尼.威爾菲爾德,2001,序言)。廿世紀以來存在主義的發展,促使人們重新開始重視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到了廿世紀中葉,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M.Merleaau-ponty)創立以身體為基礎的存在現象學,詮釋了身體在世界構成中的基礎作幅,更進一步提昇了身體在當代思想中的地位,引發了人們轉回對身體的關注,並意識到身體是人構成世界的原型這一事實(梅洛.龐蒂,2001)事實上早在一八九六年,柏格森林(H.Bergerson)出版的《物質與記憶》一書中,就已經非常注意身體的問題,指出了身體會選擇一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儲存它所發現的東西(柏格森,1999,頁8-9)。有關身體的研究到上世紀八年代以來,更整合為對身體的跟學科研究,在西方並已獲得了相當豐碩的成果,社會學、文化人類學、文化研究、精神分析學、主姓主義等都把它作為主要的研究論題。
其實從遠古時候起,神話、巫術與瀰漫下的人類,就是以自己身體的原型去構想宇宙的形態、社會的形態、乃至精神的形態,但西方人卻走了那麼遠的路,到了十九世紀末、廿世紀才回頭重新開始注意到這種現象;相較於西方,或許可以說中國人老早就有意識的、自覺的注意到這個現象了,例如,漢朝的董仲舒就曾經提出了「察身以知天的說法,不僅意識到,更進一步反省與考察人是如何以自己的身體為原型去構想天地萬物的形態,指出想要知道在人們構想中的天地萬物形態究竟是如何的,就必須反身自省,由考察人的「身體入手。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所謂的「身體是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心合一的整體。所謂的「察身,並不是把人從具體的生存情境中抽離,孤立地去研究人類自身內在的事物,如思想、靈魂和肉體的作用如何?而是把人納入實際情境中加以掌握;中國人也觀察人,但是中國人對人的觀察,是將人置於現實生存情境中,所掌握到的是人相應生存情境而產生的一種動態關聯。這種人與情境相關互涉的動態關聯,也可以作為我們構畫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關這種心想,可以在中醫理論中找到系統的說明,對於有興趣從醫學背景中來構畫生命意義的讀者,或許可以進一步去研究中醫理論,並從中發現與理解中國傳統醫學中所提供的總體生命藍圖究竟是如何的狀況。此非本文所探究的範圍,不遑多論。
在此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關「察身的另一層意義──「察身不只是對身體作對象化的觀察,「察身也可以指人們在自己的生存情境中,對自己身體活動的整體知覺,或稱之為身體的知覺。這種身體的知覺不是把身體當作一個對象化的客體,不是從外部來觀察自己的身體,而是「以身觀身(《老子》),回返身體本身,從內部感受身體自己在運動時的震顫狀態。
(一)如何構成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誠如德國哲學家赫爾曼,施密茨(HermannSchmitz)對哲學所下的定義,以為哲學可以界定為「人對自己在遭際中的處身狀態的沉思(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現代身體現象學的主要意圖,即在試圖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而傳統中國思想不僅只是教人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更要進一步的教人在生活情境中調整無意識的身體活動,使其能展現理想的活動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同時也教人開發身體的各種感知能力,去感知原本是無意識的身體震顫。這種以人的身體去建構總體生命藍圖,或生命意義的方式,有其特殊性與簡易性,以下即以中國傳統思想為主,詳細分析中國傳統思想是如何教人在具體的生活情境中,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使身體向所遭遇到的賽事物開放,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以及如何教人用身體去感知身體的震顫;希望由此引述,指出這種構成生命意義方法的特殊性。
(二)論「心齋,「坐忘
大體而言,《莊子》書中有關「心齋、「坐忘的敘述,或可視為瞭解中國古人對於如何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開發身體知覺等相關問題,相當典型的範例。為了清晰的說明上述經由身體構成總體生命藍圖的見解,首先得分別解析式的揭示在《莊子》中有關「心齋、「坐忘描述。《莊子‧大宗師》說:
然日:「何謂坐忘?顏回日:「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此謂坐忘。仲尼日:「同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
在(大宗師)中,莊子借孔子與顏回的對話來闡述何謂「坐忘,根據其中的對話可知,所謂的「坐忘,就是要使自己「同於大道;而「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所描述的是人處於「坐忘狀態中,人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與外物的認識關係如何。
首先要說明的是所謂人自己必須「同於大通的意思,基本上指的是《莊子》所認為的一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所謂的「同除了具有「會合、「淵的意思之外,還有參與共謀以及和諧的意思,循著這些意義,「同於物或是「同於大通(大道),主要是說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應廳是指與天地萬物會合,與天地萬省以一種相互關聯、相互配合的方式,構成一種相反相成,共同謀劃的、共在的、和諧關係(林文琪,2000)。
其次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依莊子的看法,主要在說明人應該要如何調動自己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去完成理想的身體活動狀態。有些人以為(大示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主要是指人應該要去情去我,而抑制形體、感官、心知的作用。若依照一般的看法,那麼所謂的「坐忘豈不就像是《莊子.天下篇》所記載的慎到之流的人物,追求「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莊子‧天下》),如草木樹石般無情、無知之物的生命狀態?!其實莊子並非如此之主張,反而以為這根本是「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莊子.天下》),由此可見《莊子》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並不是要使人的生命「至若無知之物的狀態。那麼竟究該如何理解(大宗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呢?本文認為應該回到「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等「墮、「黜、「離、「去在人身體上所發生的活動狀態如何,來作重新的反省。(林文琪。,2000)
「墮字,有「易,轉變、簡易的意思:之有惰的意思。循此義衛伸,則「墮枝體,並非要放棄身體的意思,而是指轉變肢體本身的運作方式,使其由繁而簡,讓肢體的運動回復到最簡單、基本的運作狀態:而「墮作「惰的意思,則是指調整肢體相應外界的反應方式,使其由積極主動的活動方式,轉而採取一重被動因應,「待物而動的活動方式。(林文琪,2000)也就是要調整身體的活動使其展現「聽之以氣的狀態。《莊子.人間世》說:
回曰:「敢問心齋?
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之。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
《莊子》指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時,若只是開放我們的耳目口鼻等身體的感官去接受他們,那麼就如「聽止於耳般,我們只對所遭遇的人事物開放身體的感官而己。《莊子》以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除了引發我們感官的活動之外,還會進一步的引發心知的成活動-「聽之以心:但是「心止於符,心知構成活動,容易將外物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因此如果囚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心知的構成,亥即囚對外界人事物進行知識性的理解,如此一來,心知所建構起的內在生命藍圖,不過與外界的人事物有一種相符合的關系而己,並沒有產生具體的、存在上的關聯。因此《莊子》進一步指出,理想的人與外界人事物的互動方式,是「聽之以氣。所謂「氣,主要是指身心合一的身體在參與情境互動中所展現出來的總體活動狀態:「聽之以氣,則是說我們在與外界的人事物交接互動時,必須整個身體參與到情境中,以整個身體向情境開放,展現「虛而待物,讓身體活動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才能與情境保持一種動態的協作關係。
「黜與「屈相通,具有收斂的意思。如《國語.周語下》:「為之六閒,以揚沉伏,而黜散越也。工引之的《經義述聞》說:「引之謹案:黜,讀之屈。屈,收也,謂收斂散越氣之。……沉伏者,發揚之;散越者,收斂之,此陰律所以聞陽律,成其功也。發揚與沉伏義相反,則黜與散越義亦相反。從身體活動的角度而言,「黜是一種反向的調整活動,亦即收斂呈現散越狀態的氣。在這個理解之下,所謂的「黜聰明,是指調整耳目的運作狀態,亦即收斂耳目指向外界,逐物而不反的狀態,轉成為一種「反聽內視的狀態。這就是《莊子.駢拇》所說的:「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己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己矣。「黜聰明就是指調整感官知覺的作用,使其成為「反聽內視的自聞、自見,回返身體活動本身來加以感受。(林文琪,2000)
「離具有兩行並立,以及明的意思,循此義而論,所謂的「離形,並非說「坐忘時要超越形體,心靈脫離形體而進人出神的狀態,而是說「坐忘時人不僅從未超越形體,反而在坐忘狀態的當下,人的身體本身對自已所展現的形體,有一種與形體活動兩行並立的自知之明,亦對活動中的身體形成一種身體的知覺,感受到形體活動時的震顫狀態。(林文琪,2000)
「去具有「人相違、行的意思。循此義而論,則所謂的「去知,人是人用心知、脫離心知的意思,而是「違其心知而行的意思,亦即調整「心知的作用方式,使「心知的作用方式與一般主動構成的用方式相反。例如,相應於我們與物交接時,心知指向外物去認知外物的指向活動而言,所謂的「違其心知而行(「去知),就是說要調整心知的指向作用,使其由向外物的意向轉而成為一種對「思的活動「反躬個省的意思:另就心知的構成活動而言,心知的構成活動,主要是先將外物與我對立,而後去對外物進行批判性的考察,使外物脫離直接經驗的或感知的所對,而成為一種可理解的、具有確定性的、思維的對象。相應心知的這種構成活動,「違其心知而行(「去知),旨在調整心知的構成成活動,使心知能以「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莊子.人間世》)的方式展開,亦即當感官心知「徇耳目內通,經感官、心知作用形成關於外物的知覺時,心知能發揮其「反躬自省的能力,自我調整,不以持有(having)的方式來固持心知構成之成果,不視之為唯一的真理,重反直接面對事物的交往活動。(林文琪,2000)
(三)小結
綜合前面關於「心齋,「坐忘討論中,有關身體活動狀態的說明可知,《莊子》以為理想的人與天地萬物互動的方式是,人整體身心的活動必須處於「同於天地萬物的狀態,亦即與天地萬物的活動相會合,與天地萬物形成一種相互關聯的、相互配合的、相反相成的、共在的、和諧的互動狀態。也就是說,人以實際身在情境中,以與情境融為一體的狀態,與情境互動,而在「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之後,與情境成為和諧共在的整體。
基本上,這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是通過一種本體同一化的運作,向外物開放,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因應外物之動而動,與外物的存在活動,使人的存在活動與物的存在活動,在密切而具體的交住(communion)之中,相互諧調,和諧共動。這不只是一種理智的構畫,而是實際身體的活動,在身體實踐中完成的生命意義。
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就是在我們「虛而待物的身體活動中構成的。然而《莊子》認為我們不只要調整身體的活動方式來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而已,而且在相互諧調的互動中,人對自己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要有一種「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這種身體在活動過程中不斷地向內的「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就是身體構成自身身體形象的過程,或可稱之為形成身體知覺的過程。比如當自已在打字時,除了調整我們的身體,使自已身體動作都能展現與情境中的條件協調的狀態外,在過程中還要去感受打字時自己身體整體的震顫狀態,像:肌肉的收縮與放鬆,整個身體的運動方向,自己身體在整個環境中的位置等。身體知覺的開發,不僅使我們發現身體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肯定、確認了自己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而且可以讓我們感受到自己是身心合一的整體,引發一種與整個生存情境相互協調的、共同體的感受。這就是《莊子》所說的「物化。《莊子.齊物論》說: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所謂的「物化是人以其自已全身心的存在向物開放,讓自己的生命律動展現為因應外物之動而動的狀態,與外物形成一種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在互動中,人不僅致力於調整自己以與外物形成同步的互動,而且體驗著自己活動的成果,形成一種與外物合而為一的感受:但是這種一體的感受,這種與外物合而為一感受,不是自我縮減,放棄自我投入對象的密契經驗,而是如莊周夢蝶般,自己化作另一隻蝴蝶,栩栩然地與所交往的蝴蝶共舞,是一種與他物共在的感受,一種共同體的感受。所以「物化不是化身為對象,而只是調整自己,使自已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以與外物形成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雖然「物化時人是調整自已的活動使之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但是人在與物交互同步的互動中,是隨時保持著清楚的自覺,「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儘管在互動中會引發「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密切不可分割的一體感,但是「周與蚑蝶,則必有分矣,人們不僅感受到整體,而且也能感受到自已是整體的部分,自已與共舞的對象是有分別的。(林文琪,2000)
此外,身體知規的開發,也使得人對自已與外在人事物互動時的身體活動婦身,產生一種全神貫注而且沒有外在目的性的知覺,以及引發「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這就像《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解牛故事所描述的,解牛本來不過是個技術性的操作而已,但由於庖丁不僅追求技術的純熟,而且對自已整個解牛的活動過程,有非常清楚的感受,且能欣賞自已所完成的動作,引「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賦與了生命活動審美的性質。
結語
回到本文主要的論點必須再三申明,生命的意義人不是現成的某物,而是我們所賦與的看法。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主要在根據某一個總體的計畫或是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並實踐這種生活,如此才能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是人觀,才能在生活實踐中發揮影響力。但是總體生命藍圖內化的過程,人是一勞永逸的追求,而是在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互動中構成的,隨著我們遭遇的不同、個人選擇的不同,所建構出的總體生命藍圖也會展現出不同的廣度與深度。
大體而言,我們可以持以構畫自己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很多,比如各種理論模型,例如,醫學的、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歷史學的、哲學的……等等;或影響著我們生活的傳統;或各種的等等。本文集中介紹較為人們忽略,但現在似乎又開始引起注意的一種方式,亦即透過身體來構成身體化、總體的生命藍圖。事實上,對身體而言,「生命藍圖的措詞並不恰當,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並不是透過對象化的觀察所得到「視覺圖像,而是身體從內部感受到的身體活動狀態,亦即人們在具體的生存情境中,身體本身所感受到的、在身體中發生的、整體的震顫狀態。
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與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人不同。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是透過「為什麼的提問和解答的尋求在意識中這構起來的;但身體本身人問為什麼,身體構成意義的方式,是以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活動方式來展現的。也就是說身體會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反應,而這些不同的反應方式本身,就蘊含著身體對情境的理解。無論是意識所構成的知識性總體的生命藍圖,或是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生命藍圖,對追求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者而言,二者都是同樣重要的。本文所以特別著墨論述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旨在起大家不要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建構,並在無識意識的狀態下影響著我們生命的展,而忽略它。
文中分析《莊子》所敘的「心齋、「坐忘,來進一步說明古人對於身體化的、總體的生命藍圖有何構想。「心齋、「坐忘的身體經驗,並不是一種脫離情境的、純粹心靈的活動,而是可以在日常的行、住、坐、臥當中發生的,關鍵在於我們要在日常行、住、坐、臥的當下,關注自己的活動過程,關注自己的身體如何相應外界的人事物來展現如此這般的活動方式;並開始有意識地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方式,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向情境開放,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恢復身體與情境的直接交住;再則要有意識地開發自己的身體知覺,恢復我們與自已身體的關聯,從內部來感知自己身體的震顫狀態。如此,只要持之以恆,我們自然可以在自己日常的行、住、坐、臥中展現出和諧與平衡的身體震顫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活出有審美意義的生命。
行文到此,熟悉傳統中國文化的者或許會發現:中國古代用來教育世之、國子的樂之教中,有許多演習禮議、樂舞的課程設計,這些課程至東周禮崩樂壞之際,孔子還依非常重視,並用來教育平民學生。這種重視身體操演的教育課程,意味著什麼呢?順著本文的脈絡,您或許會回答說:古人的禮樂教化課程,不正就是一套訓練學生如何在各種生存情境中做出理想的身體活動,建構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開發學生身體知覺的課程(林文琪,20001)?沒錯!有與趣的讀者,不妨進一步去探究中國傳統禮樂教育的實質,或許可以從中解消您閱讀本文帶來的、有關如何建構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疑惑。
參考文獻
郭慶藩輯(1974),《莊子集釋》。台北:河洛。
〔德〕赫爾曼.施密茨(HermannSchmitz)著,龐學詮等譯(1997),《新現象學》,上海:上海譯文。
〔美〕瑞尼.威爾菲爾德德著,孫麗霞等譯(2001),《身體的智慧》。遼寧:遼寧教育。
〔法〕梅洛.龐蒂(M.Merleau-ponty)著,姜志輝譯(2001),《知覺現象學》。北京:商務。
〔法〕柏格森(H.Bergerson)著,肖聿譯(1999),《材料與記憶》。北京:華夏。
〔英〕尼古拉斯.布寧(NicholasBunnin)、余紀元編著(2001),《西方哲學英漢對照辭典》。北京:人民。
主要栏目
《世界哲学》开辟了一些学术专栏。如“当代哲学地图”,刊载对重要地区和国别当代哲学发展轮廓的研究成果;“谈学论译”,开展翻译批评和概念史讨论;“名家访谈”,登载与国内外重要思想家的对话;“谁影响了20世纪中国人的观念”,着重反映关于现代哲学概念翻译史的考察和研究状况;“哲学先贤祠”,刊登关于一些重要思想家的纪念文章;“学术对话”,围绕该刊发表的若干文章进行建设性的讨论和批评;书评。
投稿须知
1. 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一般为导师)简介(包括姓名、性别、职称、出生年月、所获学位、目前主要从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页地脚处注明论文属何项目、何基金(编号)资助,没有的不注明。
2. 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100字左右),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3. 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个版面25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4. 文中的图、表应有自明性。图片不超过2幅,图像要清晰,层次要分明。
5. 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6. 来稿勿一稿多投。收到稿件之后,5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0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7. 来稿文责自负。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杂志一个版面2500字,二个版面5000字左右。作者需要安排版面数,出刊日期,是否加急等情况,请在邮件投稿时作特别说明。
8. 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9. 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10. 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本科论文致谢词
致谢论文
在本篇论文完成的同时,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在X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的论文才能如此顺利的完成。并且得到了其他老师的肯定。在本篇论文的完成过程中,X老师对我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细心地和我讲解论文中出现的问题,给予专业上的指导,信心上的鼓励。我能顺利完成本篇论文和老师的认真指导和辛苦的批改是分不开的,在此我由衷论文写作的向X老师表示感谢。
同时我也要感谢学校和学校的领导给我们创造的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能够在良好的氛围中完成论文。感谢同学和家人在这期间的大力支持。
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
致谢
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原创文秘网站:文秘知音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大一下学期,我转专业来到了一个新集体,开始了新的专业。虽然老师和同学都是新的,专业是新的,但我仍然感受到了那种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热情和融洽!这对我融入新环境,对新专业产生兴趣是非常重要的。公管院的老师更是让我难忘,他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幽默风趣的授课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篇论文构思和写作过程,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国华教授,对我论文的完成更是功不可没,王老师每次给我的疑问给予细心的解答并给出写作建议,对我的论文进行细心的修改,使得我的论文结构一步一步的完善,内容日趋丰满。没有王老师的细心指导,这篇论文是不可能完成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水平还非常的欠缺。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本科论文致谢词范文
本论文是在我的导师XXX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谨的科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X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感谢XX学院的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他们细心指导我的学习,在此,我要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
感谢给我提供参考文献的学者们,谢谢他们给我提供了大量的文献,使我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有了参考的依据。
浙江工商大学文艺学学科组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有教学与研究人员12名。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经过10多年的发展,该学科已成为一个富有学术生气且在某些研究方向上颇具特色的学科。2002年以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学术月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6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2项。目前,已形成文艺美学、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研究方向以本校“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为平台,以哲学建设为基础,打通美学、文艺学和文艺批评,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本体性否定”学说,已逐步建立起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否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实践上产生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家和批评家吴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致力于“否定主义”研究,迄今已近20年。其代表作《否定主义美学》《新时期文学热点作品讲演录》《中国当代思想批判》《中国当代文学批判》《中国当代文化批判》《否定本体论》《穿越中国当代思想》《穿越中国当代文学》《否定与徘徊》等10余部著作和200余篇论文,在探讨区别于西方、也区别于传统的当代中国文史哲原创性理论方面,以其思维方法的开拓性、诸种理论观念的独创性以及介入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问题的有效性,引起学术界的较大反响和关注。其主编的《原创》《中国视角:穿越西方现代美学》丛书也获得学界广泛好评。吴炫教授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逾百篇。中国期刊网统计的针对该理论的社会评价、引用和运用文章已近400篇。“本体性否定”不仅打通了文、史、哲,而且以其原创品格和鲜明的“中国问题”意识,不仅获得学界越来越多的认同,而且也影响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相关实践。在其影响下,汤拥华博士以现象学美学为中心,对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先验逻辑进行批判性研究。其博士后研究课题《中西比较与“中国生命美学”的生成――对宗白华美学思想的批判性考察》,学术专著《西方现象学美学局限研究》等问题性研究成果,通过中西文论的视阈交融和哲学与批评的两极拉动来激发美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活力,从而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语境,受到学界的肯定性评价。
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侧重于将西方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即在形形的西方文学理论中,寻找生命美学和生命哲学理论方法的不同侧重面并加以综合运用,并从西方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来考察人的多层面的生命现象,从而寻求文学活动中人类寻求完美的不懈的探索动向。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该学科研究人员就对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关于文学活动中的人的生命现象的研究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雷体沛教授出版有专著《艺术――生命之光》《存在与起:生命美学的导论》《西方文学初步》《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发表有《寻找与追求――西方近代哲学美学中的生命本体论》《发现与寻找:西方现代哲学文化中的生命本体论》《荒诞派戏剧对时间秩序的超越》《从生命的现实境遇看西方艺术的发展》等50多篇论文;朱鹏飞博士亦有《在绵延中寻找美:柏格森美论述评》《艺术是时间的造物:浅析柏格森的“艺术时间”观》《浅谈对康德“美在形式”说的误读》《从“美的理想”“技巧中的自然”到“美的规律”》《主旋律艺术与开放道德》等重要论文10余篇。这些专著和论文皆从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的各个侧面,乃至中西方文学艺术现象中人的审美活动作了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其视角独特并有创见。本方向上的研究实力得到学界的认同,研究成果多被权威学术刊物转摘或转载,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较之西方的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理论,其研究更注重于对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中的人的状态、心理、情绪、意愿和生命理想等多层面的把握。对西方文学给予了各个方位生命现象的解释与揭示,致力于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探索,即从生命与文学关系的探索中来揭示生命的全部意义,使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了新的视角和崭新的方法。这种包括把现代人文学科在内的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延伸到西方文学理论并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领域,使西方文论在学术空间上更为广阔和深入,也为我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的思考方式。
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方向有两个研究向度:一是在广泛研究中国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的基础上,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文学的文化内涵,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即是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层面上研究中国文学的文化承继性及其价值,从文学发生学层面上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二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以及文化现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在文艺研究领域受到高度重视。本学科研究人员将中国文学研究同传统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区域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除在《文艺研究》《江汉论坛》《文艺争鸣》等多种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外,还有学术专著和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项目,成果丰硕。诸如,罗昌智教授的专著《20世纪中国作家与荆楚文化》;学术论文《沈从文的文化选择》《挣不脱的脐带:废名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生命意识:闻一多诗歌与荆楚文化内在精神的契合与同构》《论荆楚文化对郭沫若创作个性与心理的影响》《京派作家与荆楚文化》《论余光中诗歌的文化品格》《文化内力与精神阻隔》;研究项目《浙江新诗人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中国当代文艺思潮与当代政治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中国现代作家的当代政治转型〉》《20世纪中国文学与荆楚文化研究》等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文化理论研究方面,徐斌教授的专著《论衡之人:王充传》《永远的书圣――王羲之传》;学术论文《建安名士的人格关怀》《竹林名士对放达的把握》;研究项目《在浙江》《王充与浙江文化精神》等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博玫教授的近现代期刊与文学思潮及文化传播研究,王丽梅博士的专著《曲中巨擘――洪N传》,研究项目《昆曲生态及新时期保存与发展对策研究》等,体现出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活力。通过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的研究,探析中国文学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求证文学的民族文化传承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着文化传统的现代性价值和意义。
对于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而说,应届毕业虽然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但是对于本科毕业生而言,并没有太多的机会对所学的专业进行深层次深入的研究机会,所以所写的毕业论文大多都是以总结前辈的研究成果或者是对有分歧的研究提出自己的意见,自己的理论。在写毕业论文时应该避免归纳多于分析的现象,尽可能的避免罗列各种材料,也要尽可能的避免轻易的下结论。
对于论文论题的论证方法以及论题的分析是可以分成四种方法来进行分析、论证、研究。一般可以通过哲学的方法、历史的方法、逻辑的方法以及假说的方法来对论文论题进行分析,也可以通过这四种研究、分析方法来提升对论文论题的分析、研究能力。
而无论使用哪种方法进行对论文论题的研究、分析,都离不开事实求事的原则。在对论文论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时,更是离不开各种文献资料的支撑,对论文论题的研究分析首先是源自于这种资料,在这些资料的支撑下才能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分析,否则一切分析都属于突谈,无文献资料支撑的研究分析结果,根据经不起人们的推敲。
所以我们在写毕业论文时可以采用哲学、历史、逻辑、假说的四种方法来对论题进行研究,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进行研究分析,都不能是空谈,更不能是纸上谈兵,一定要有相应的资料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