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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综合部工作

时间:2022-04-04 03:25: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综合部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公司综合部工作

第1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财务风险 风险控制

我国保险公司在经历了市场化、入世等重重考验后,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很大发掘,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进一步的发展,国内的保险业正在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其中,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其在保险公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考察和解决,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

一、国内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面临的挑战和原因分析

(一)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增加财务风险

综合经营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埋下了众多巨大的风险源。因为保险公司目前作为专门操作风险业务的企业,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就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再从事更多的高风险业务,如信用交易等,就可能将风险放大。因此,虽然综合经营是大趋势、发展大方向,但是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走全能型金融机构改革之路,公司必须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金融特长确定合理的综合业务拓展边界,这也是综合经营的安全性要求。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抢夺更多市场份额,目前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数额、轻管理和质量效益的问题。这种过度的竞争导致公司内部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采用逐层授权的管理机制,管理的理念是“以保费论英雄”、发展的方向是规模第一、效益第二,这种理念发展出来的企业文化就是对内部财务风险不重视、内部控制不到位,不能建立长效科学的财务风险监控管理机制。

(三)业务控制漏洞积累风险

在承保、核保、保全、查勘、理赔等业务各环节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如果被客户或者内部人员操作利用,就可能导致公司赔付上升、造成直接损失。比如为了加快发展,一些保险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或者新地区,过度扩张致使经营成本上升,且对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往往是新入者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但实际上的业务漏洞众多,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是远远高于这种偿付能力的,这也决定了财务风险将长期存在。

二、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作为一个连续性较强、牵涉面较广的工作环节,必须全面开展相关方面工作,方能有效做好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一)加强产品创新

要改变保险公司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道路,不能仅仅依靠价格抢占市场,而要将业绩的增长点放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独特的经营模式上,具体表现为产品的创新和营销的创新,推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保险和金融服务。对此,保险公司一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同行业竞争者的发展策略和具体产品定位,再此基础上创新产品和服务。比如针对广大农村市场,就要求研发出能够符合农村消费水平的医疗险、养老险等。二是要加大创新工作的投入力度,因为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竞争不充分,已经形成了寡头格局,后果就是大公司不重视产品研发、中小保险公司没有足够财力和人力进行研发,所以为了以后长远竞争考虑,无论大小公司都要正确把握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从而能够积极筹集创新资金,适时适度引入外部资金,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使得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为突出。三是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合力推进产品创新工作。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新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孵化器,要将保险公司和学界联合起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产品,让整合后的资源创新更具活力。

(二)利用财务杠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是直接决定公司负债、盈利能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这些资金辅以财务杠杆,充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从而提高自身资本运转能力、负债能力和盈利水平。一是要积极拓展保险资金的运用途径,应该注意把握市场机会,积极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力求最大限度拓展资金运用渠道二是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管控,公司应该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和监督机制,对风险及时有效科学地加以识别,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和提升外部约束力。

(三)完善再保险体系

再保险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和良好的制度保证,也对规范保险公司的各种业务行为、控制内部财务风险有帮助。为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全体重视再保险,将再保险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加以考虑,并结合市场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再保险充分利用。二是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和高校合作培养更多的内生性人才,与国际化、多元化的经济市场接轨。三是强化法律支持,制定更多关于再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迎接外资再保险公司的挑战和内部管理困境。

(四)加强动态监管

对保险公司而言,抵押债券和含有提前赎回权的债券等资产己经无法通过静态监管来防范和控制随之而来的风险,而动态监管这一方法可以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分析、预测风险,使风险的不可控程度降低,从而使管理者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因此,加强动态监管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叶柏松,高淑娟.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1(12)

[2]吴宇熙.试论保险公司财务运营效能评价与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实施[J].上海保险. 2011(12)

[3]金鑫.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 2011(06)

第2篇

关键词:财产保险行业;内部控制;问题及改善

一、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意义

财产保险随着当前人们收入的提升逐渐有更多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财产公司必须保证自己的发展,从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内部控制水平是提升自己综合实力最好的方式之一。提升自身的内部控制水平能够有效提升财产保险公司资产安全性,同时能对财产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战略性有一定的保障。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进行能够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风控,促进保险公司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在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保持更加良性的发展是促进保险公司进步的重要手段[1]。

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与产品创新结合不足

保险公司的产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当前很多保险销售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产品在不断发生创新,其中电话投保、微信投保等层出不穷,极大丰富了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因此,当前的保险行业市场较为活跃,客户满意以及体验的工作越来越重要,导致当前的保险行业内部存在很多变化。但是在其中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内部控制和产品的创新之间无法很好的进行结合。其次,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很多公司的领导层存在控制意识薄弱的现象,导致财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无法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工作进行有效结合,最终造成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脱节、无人执行等情况[2]。

(二)内部控制弱化,公司文化建设存在问题

内部控制需要法律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实施内部控制工作。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法律机构,导致很多内部控制建立在一种盲目的基础上,部分甚至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对财产保险公司长期的发展来说存在一定的害处。其次就是在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在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进行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也能同时帮助内部控制有效进行建设,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在现实中往往财务保险公司过于重视员工的绩效,导致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更不用说在内部控制方面。导致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对内部控制也往往持有应付的态度,自然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建立。

(三)内部审核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往往设置内部审核的部门,一方面对财产投保的问题进行审核,另一方面则对企业内部财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此类部门将更多精力放在对外审核上,导致内部控制审核极其松懈,其中不合理的现象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同时,在财务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以权谋私。由于缺乏足够的审核机制,导致内部审核工作很难进行。尤其是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工作很大程度和网络有一定的关系,造成财务管理工作很难满足当前的要求,导致内部控制工作难以进行,对公司的发展也造成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审核往往是对业绩进行考核,造成很多非市场部门的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性较差,存在滥竽充数的现象,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四)财产保险公司缺乏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在内部控制中,但是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财务的使用、财产的监管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对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缺乏科学的预估,导致在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就会造成大量的损失。同时缺乏风险预估的能力,让很多财产保险公司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处理效率低下,造成企业发展陷入一定的困难,使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受到限制。

三、优化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保险业务办理也在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当前信息技术的成熟导致很多财务办理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要求财务人员能够对财务内部管理进行有效提升,确保内部管理能够和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进行有效契合,同时网络平台的搭建能让更多信息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流。尤其在保险公司中需要对投保公司进行风险分析,能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也能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实施,保证自身的发展。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强化应该是自上而下进行,因此在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决策层的内部控制意识,从而让企业对财产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初步的认识,由高层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除此之外,内部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领导,以财务人员为首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在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中增强企业文化,让企业文化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完善的情形,并且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初期对违法内部控制制度的人员严肃处理。这样才能提升内部控制的公信力,让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更好的在企业内部进行实施。加强法律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在法律制度下进行完善。尤其是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投保公司以及个人的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影响范围非常大。所以,内部控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做到谨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面对投保人的期待。

(三)加强内部审核的作用

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审核力度,主要对预算管理以及资金进行审核,甚至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该直接由高层领导,这样能够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增强审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审计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能够对被审计部门的工作提出有用的建议。同时审计部门应该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这样在审计工作进行中才不会出现因为自身专业不过关而导致的事故。除此之外,审计人员应该更多从公司外部进行聘用。这样有两方面的好处,第一,审计人员与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利益方面的牵扯,因此能够在审计的过程中做好审计工作。第二点就是新工作人员能够对公司有更加客观的认识,从而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彻底解决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企业内部增强监督工作后能够制定有效的措施,从而制定合适的奖惩制度,让企业的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体系非常重要,由于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是其他公司财产,预算以及风险评估等进行分析,很多情况都是在意外之下发生的,增强自身内部控制能让自身拥有更强的财产保障能力,在面对问题时财产保险公司也能快速做出反应。因此,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首先需要对财产保险公司内外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并对自身的财产进行合理管控,对预算进行科学分配,让自身的财务处在一个较健康的状态[4]。这样才能让财产保险公司面对更多风险,使自身有更好的发展。

第3篇

【关键词】保险实务;实践教学;实践技能

在保险业全面放开、迅速发展的情形下,众多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保险行业被喻为21世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朝阳产业”。

一、人才供应与行业发展需求不协调

据统计,中国保险业正以平均每年30%以上的速度飞速发展,保险业大量需要多层次、多类型的展业、精算、承保、理赔、查勘、管理和投资等环节的高素质技能型保险人才。据中国保监会调查显示:保险人才供需比例为1:4。2010年仅中国人寿对本、专科学历人才需求总量达到35万人左右,其中专科20万人。

保险专业人才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大张旗鼓地招兵买马,甚至不惜展开“挖角”大战。然而面对众多受过专业教育的高职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保险公司却热情不高,除了销售岗位以及极少的培训岗位外,保险公司提供的职位寥寥可数。原因在于各家保险公司对学生们在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从业经验与实践技能等方面均提出较高要求。高职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虽然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工作的热情和活力,但是从微观和宏观上都缺乏对保险行业的把握,在保险行业及其注重的实践技能等方面相当欠缺。

二、保险实务专业实践教学存在问题

1.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实践技能不高

我国保险专业教育曾有20年真空期,多数高职院校的保险实务专业起步晚,师资力量稀缺;专业规模不大,师资储备不足,仅有的几名教师每学期同时上多门专业课,繁重的备课与教学任务挤占了教师精力,难以深入保险业界进行实践学习与实战训练,教师实践能力差,教学脱离实际的现象很普遍;有的教师是从经济、金融甚至是法律等专业经过跨专业学习转型而来,或者通过自学与短期培养匆忙上马,没有系统地学习保险,没有保险从业经历,自己也是一边教一边学,难以从专业全局出发,系统地传授实践技能;有的教师有过短期的从业经历,由于时间短暂,没有全身心经历,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认识不深刻,本身实践技能不高;这样的师资条件,培养出的学生实践技能水平是可想而知的。

2.教育理念与业界需求不匹配,学生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保险实务专业是实务性较强的学科,所培养的高职学生除了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教师对学生职业发展教育,重视“高薪教育”,忽视“挫折教育”;实践教学,对“内勤岗位”实践开展得多,“外勤营销岗”实践开展得少。经过这些教育,学生将未来的就业岗位定位在内勤岗位上,在校内实践学习和企业实训时,学生自我主动训练不够,导致对保险产品知识掌握不够丰富,保险营销技能欠缺,缺乏处理保险实际业务的能力。调查显示,学生对保险实务专业校内教学组织的总体评价是:教学组织强化理论教学,弱化实践训练;对于保险行业很重要的“陌生拜访、营销话术、产品解读、保单填写、销售促成”等关键技能缺少必要的训练。

从课题组对保险公司调研情况来看,财险与寿险公司对内勤人员学历要求普遍在本科学历之上;进入当地2年以上的公司内勤岗位基本无空缺;新进入的公司对员工学历要求也是本科以上;高职学生基本没有机会直接在内勤岗位而必须从营销岗位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与在学校接受教育形成的期望有天壤之别,学生们在没有心理和技能准备的情况下,置身于营销岗位激烈竞争之中,承受巨大的压力,自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要求。

3.学生实践学习不主动,实践技能没有真正提高

学生在实践学习过程中,有学习的热情,向往岗位工作;进入企业实践岗位,又不愿意以主人翁身份主动工作,进入不了工作状态,仅仅限于完成实践指导教师交办的任务。

校外实践时间安一般选择在保险公司半年与年终考核之际,公司内外勤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学生参加实践既能全面了解公司运作,也能参与很多关键事务处理,应该可以得到全面锻炼。而这段时间也是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准备时期,部分学生患得患失,重视校内考试,没有重视学校安排的实践学习。

在安排学生实践学习时,保险公司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与防止带来经营管理风险的原则,一般将学生安排在学校附近网点的内勤岗位实践,不安排学生从事外勤实践。学生对各自将来的职业定位在内勤岗位,反而又对学校与保险公司处于安全考虑和学生将来发展考虑而安排在内勤岗位实践不配合,一味希望提高将来自己不会从事的保险营销技能,从而在实践结算错失许多学习保险产品知识、提高实践技能的机会,其实践技能没有真正得到提高。

三、实践教学改革思考

在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保险业依然人才短缺,保险公司依然会求贤若渴,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的营销人才仍然是稀缺资源。如何改变人才供不应求和供不适求同时存在的局面,是保险行业、教育界以及广大学生需要共同面对、合力解决的问题。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技能

专业教师储备不足,仅仅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是不够的,也不能适应高职教学需求。有必要组织专业教师走出去在保险公司长期兼职,熟悉市场运作、业务上岗流程与规范,熟悉保险产品与事务处理;安排教师利用寒暑假在保险公司进行内勤岗位实训,熟悉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流程与岗位任务;鼓励教师在取得保险人资格证书后,在保险公司外勤岗位进行顶岗实践锻炼,掌握保险产品营销技巧,熟悉理赔事务处理,提高实践技能。

通过兼职和实训,取得行业最新数据,为科研提供真实依据;在外勤和内勤岗位上取得真实案例,为组织教学提供丰富的现实资料;课内教学将不再是纸上谈兵或闭门造车,教学组织会更加贴近企业实际,教学效果会更有实效,教师教学会更加具有生命力

2.充分利用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最真实的职教情景,最有效的职业教育资源不是在学校,而是在企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并充分有效地发挥实训基地功能,在“相互支持,互惠双赢”基础上持久合作。

将懂业务、会操作、有实践经验的保险公司员工请进来,作为辅导员或客座教师,对学生进行行业氛围与理念熏陶,指导实践教学,引导同学自主进行准保险人“魔鬼训练”与“晨会”;引进财险与寿险理赔实务讲座,引进新产品推介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在讲座与活动中,拓宽知识面,增强处理保险现场事务的能力;教师主动参加企业保险产品研发;参与保险企业风险防范研究;为保险公司开拓的针对学生团体保险提供推广与营销支持。

学生在教学时间参加校内学习,寒暑假在保险公司进行实践学习;根据教学实训安排分三阶段在保险公司进行专项实训,提高职业技能;在第三学期实训阶段组织学生参加保险人职业资格考试,第四学期挂职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营销实务,走出校门即能上岗胜任工作。

3.创新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结合学生认知心理与保险行业成长规律,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教育,强化诚信教育,有意识地进行就业教育与挫折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岗位工作,有从基层做起的心理准备;要求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保险公司的实习,积累工作经验和待人处世的方法;指导学生做出现实的职业规划,着眼于实际,有从基础性工作做起的准备,做懂理论、有技能、讲诚信、综合素质过硬的新时代保险行业员工。

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专业课程教学设计与组织过程中,教学内容针对实际工作,强化营销课程,融入“陌生拜访、顾客心理分析、展业技巧、签单、理赔、核查、回访”等业务工作,督促学生自我训练,更好地锻炼综合素质。

校内教学管理突破常规,将保险实务专业与其他专业进行差别管理,组织学生按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召开晨会,感受行业气氛,解读保险产品,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沟通技巧;第一学年每周安排一个上午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保险公司晨会,熟悉保险产品,感受行业气氛;周六参加保险公司产说会与新产品推介会,周末与保险公司员工一起进行市场调研与客户拜访,掌握展业技巧,锻炼心理抗压能力。在组织学生取得保险人资格证书后,允许部分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加入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工作,逐步积累经验,再带动全班同学选择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全面提高专业技能,为顺利上岗就业打好基础。

顺应保险市场的发展需求,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是高职保险实务专业良性发展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文丽,赵凯.我国保险人才供求的“两难矛盾”及“保险教育创新”[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23):84-86.

[2]景海萍.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0(5):

102-103.

[3]李明,李丞北,付荣辉.保险市场人才需求与保险教育问题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12):5.

[4]邢秀芹.我国高等院校保险专业教学改革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2009(9):65-66.

第4篇

关键词:管理模式;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现今,在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下,保险行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的份额越来越大。在这样的发展势头下,保险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其发展的过程中,为了适应现今市场的发展环境,采用集团化管理的模式逐渐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思想。保险公司在不断扩大自身发展规模下,分支机构和公司的数量逐渐增多,这对保险公司自身管理和控制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保险公司纷纷应用了集中化的财务管理模式,经过统一、科学、标准、合理、规范的集中管理模式后,能实现对资金更好的管控,这样提高了保险公司在财务方面的管理效率,提升了基层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

一、财务集中管理内涵及应用的必要性

(一)财务集中管理概念

财务管理中的集中管理主要阐述的是财务一体化形式的管理,在实际的管理中以网络环境为依托,将信息管理方面的技术和该企业相应的财务实际管理工作进行充分的结合,对企业或公司中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创新和改进。在企业或公司内部施行集中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现代企业自身财务管理标准化,并通过适当的剪裁财务管理当中原有的层次机构设置,来实现现代企业或公司内部信息与资金使用之间的统一,其真正意义是对现代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信息、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等业务活动进行整合,并最终实现统一管理。

(二)财务集中管理在基层保险公司实施的意义

在经济的迅速发展下,市场中各个行业的财务管理方式应做出适当的调整,其中在基层保险公司内部,采用集中管理应用到财务管理当中,最大的作用是提升其财务风险防控的能力,从而降低基层保险公司实际财务方面的运行成本。另外,在集中管理的作用下,逐步改善基层保险公自身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进而建设出具有收支平衡特点的财务管理模式,以此来实现保险公司财务资金集约化的管理,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金使用率。最重要的是,实行集中化的财务管理模式,还能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全面预算和费用的控制,以此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控制能力和管理的效率。

二、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优化基层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策略

(一)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

财务方面管理对现代企业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性作用,现今基层保险公司在实际的工作中,^为注重财务方面的管理,在采用集中式的管理之后,使得基层公司的财务管理与管理指导归为总公司的财务部,管理模式发生这样的变化,一方面实现了财务的集中管理,但是更重要的是对相关的制度的制定迫在眉睫。基于这样的状况,为了保障集中式财务管理具有较高的管理效率,基层保险公司应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在实际的操作中,应针对基层保险公司相对薄弱的环节,注重对工作流程标准化的建设,对潜在的财务风险予以适当的防范,其中的包含出台公司制度建设与管理指引,进而明确公司的不同层级机构的职能,统一定制财务工作流程与岗位的职责,以此来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对财务方面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日常不必要的财务支出,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逐步强化对基层公司费用预算管控,对相关的财务支出指标予以明确,规范的开支的范围,注重大额度费用的核实和分析,重要的是对基层保险够公司上报的预算额度执行状况的跟踪和分析,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财务支出金额进行合理的控制。在实际的工作中,应严格地按照预算控制制度进行执行,进而提升财务预算管理的规范化。

(三)注重内部审计职能的提升

内部审计主要的职能是对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将集中式的财务管理模式实行的过程中,为了保障管理和制度执行的力度,应通过内部审计来进行管理。这是由于内部审计的设定,能增强依法合规的意识与责任意识,这样的状况能促进的基层公司强化财务管理,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对基层保险公司保费预收的管理,并能检查出是否存在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发生,在每日账目核下,提升了财务管理的安全性。

结论

通过本文的论述得知,现代企业在对自身财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较为注重科学化与合理化,其中财务集中式的管理方式能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予以充分的了解在本次研究中,笔者针对基层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出了三点优化应用策略: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严格按照预算控制制度执行、注重内部审计职能的提升。望此次研究的内容和结果,能为保险公司以及市场经济中其他形式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相应的优化策略和建议,进而增强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马树强.谈省级财务集中趋势下的基层保险机构财务管理[J].中国农业会计,2012,09:6-7.

第5篇

摘要:在中国各大保险公司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保险人才流失现象愈发严重起来。针对该现状,应当如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吸引并留住人才,这是当下各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保险公司;人才流失;原因;对策

中国保险行业是一个蒸蒸日上、具有着非常辉煌前景的行业。面对这样一个蓬勃发展的“朝阳行业”,它既面临着不断的挑战,也蕴藏不少的机遇。企业若想增强竞争力,关键在于人,因而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重点主要集中在人才的争夺上。特别是随着保险业发展步伐的逐渐增大,各大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甚至达到白热化的程度。根据调查显示,保险公司主动离职人员,囊括公司的营销人员、岗位专业人员、技术骨干,还有优秀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的流失将可能造成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停滞不前,导致公司经营效益水平的下降,甚至引起保险公司的发展危机。因此对保险公司人才流失的成因进行分析,可以使保险公司避免重蹈覆辙,从而形成良好用人、育人、留人体系,最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

1分析保险公司人员流失的原因

(1)招聘门槛不高。调查数据显示:保险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不高,80%为大专以下文凭,女性占多数并且家庭主妇居多,这样的人群遭遇压力时抵抗能力弱,保险公司很容易淘汰她们。况且保险公司为了壮大业务队伍,招聘的主要是增员,加上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把增员作为考核和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利益的驱使下,增员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把关不严、夸大收益的情况,导致新人不明情况的进入保险营销队伍,一旦不适应就会流失掉。(2)缺乏合理的薪酬制度。企业人才流动的主要诱因是薪酬制度不合理、工资待遇不满意,企业之间薪酬水平相对透明的情况下,人才一定向经济效益好、薪酬水平高的企业流动。目前,各大保险公司薪酬制度相对完备,但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保险公司薪酬水平还是存在很大差距,使薪资水平低的员工产生内心的不平衡感,导致主动离职率上升。作为经济人、理性人,员工都希望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他们希望每一份付出都能获得应有的合理的报酬,而企业要做的就是将岗位职责和经济效益进行完美的结合。(3)缺乏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针对员工的发展缺乏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只侧重于对工作绩效目标的考核,甚至将企业岗前培训与职业规划混为一谈。同时,保险公司的职业生涯管理比较模糊,员工入职以后,虽然能够看到更高层级的岗位,但却不知道如何努力才能达到那个高度,公司未能给出清晰的讲解与培训。基于此,以经济利益为支撑的员工一旦自身利益受损则会很快去寻求更好的发展。(4)培训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培训内容不够全面系统,跟不上时代步伐。各家保险公司基本没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培训,都是片面侧重于营销技艺的经验传授,忽略相关专业知识的介绍及深层次的内容。培训结束后,新学员还不知道保险到底是何物的情况下就被要求上岗。这种“填鸭式”的短期培训成为保险人员流存率低的一个关键因素。另一方面,有些培训讲师过分注重利益的诱惑而相对忽视诚信教育,这直接导致新人难以对保险营销产生认同感,影响着他们对保险行业的重新选择。

2解决人才流失的对策

(1)改变招聘要求,提高增员标准。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有金融财会知识,有其他行业销售经验的优先。通过面试和笔试,了解增员对象的谈吐、沟通能力和综合知识等。保险公司还应该与高校进行更加密切的合作,培养符合保险公司战略发展的高级人才。当扩大销售队伍、开拓市场时,需要对增员对象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解,尤其是人品,把关一定要严格,有能力没人品的坚决不能要。在增员的时候,不能为了吸引对方而讲一些不切实际的话,更不能欺骗被增员对象。(2)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为了增强留存率,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一定的无责底薪制度,让大家有安全感,哪怕底薪不是太多,当然,与之相应可以有一定的行为制约要求。这样新人进来之初,既有方向感,知道该去做什么,又有保底工资,心中有安全感。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不再享受无责底薪。能力强的人员可以叠加现有的制度收入,达到更高的报酬。另外,增加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把业绩考核改为综合考核,全面考核业务人员的业绩、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3)制定清晰的职业规划。如果一个公司职业规划路径清晰,员工想追求进步,需要做的就是按照规划路径努力拼搏晋级就可以,并且还能够预测到根据自身素质和努力程度所达到的高度,这样员工就会为了自己能达到的目标而不懈努力,而每一位员工的努力加在一起就会提高公司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保险公司增员对象能力学历参差不齐,人员分配上必须因人而异,根据不同情况分配不同的岗位,做不同的职业规划。有的人需要慢慢晋升,有的人可以快速晋升,这样才能减少流失,提高留存率。(4)建立合理的培训体制。有效的培训体系是企业的造血机制,任何人才的成长都离不开一次又一次的有效培训。一方面除了培训新人基本的技能外,还应增加一些保险的基础知识、综合金融的知识以及道德规范方面的内容。让业务人员能够真正成为客户的顾问和规划师,更有底气更周到地为每位客户提供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继而发展源源不断的客户。另一方面,提高讲师团队的能力和全方面修养素质,达标合格才能讲课,并对授课内容、授课语言等精挑细选,以确保新人喜欢这个行业,并在这个行业走得更远。随着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大循环和国际合作与分工的深入,各个保险公司都必须具有国际意识和全球视野。因此,我们要将培训目标定位于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广阔的专业知识结构、较强的工作适应性与应变性、具有创新精神、竞争观念、团队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高级保险营销员。伴随着保险业的开放和外资保险公司的不断进入,中国保险业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要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保险公司除引进优秀人才外,还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识才、用才、塑才和留才机制,使员工能在一个愉快和谐的氛围中工作,减少员工离职率。

第6篇

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做好森林保险工作。稳定林业生产、分散林业风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利于保障林农经济利益,提高林业生产者再生产能力;有利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者在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增强发展林业的信心;有利于减少林业投融资的风险、改善林业投融资环境,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也有利于推动保险产品和优化业务结构,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既能够拓宽保险市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保险业提质增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为根本出发点,以扶持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以确保林木安全和促进林农增收为重点,认真做好我县林业保险工作,逐步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力争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保障,保险得发展,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引导和鼓励林农、林场、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森林保险,1.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调动多方面力量共同投入,增强林业的抗风险能力。

以发挥财政政策的拉动效应。2.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坚持诚实守信,3.市场运作”承保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理赔到位。

要广泛宣传发动林农自愿参保,4.自主自愿”林农、林场、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不能强迫参保对象投保。

财政、保险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联动,5.协同推进”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全县森林保险工作。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做好林业保险的宣传、承保、勘察、定损、理赔、防灾等各环节工作。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分公司。

二保险标的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公益林以及我县去冬今春造林未成林地等。

因火灾、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风(雨、雪雨(雪凇等灾害造成被保险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鉴定死亡,三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以确保灾后参保者能迅速恢复生产为目标,四保险金额和费率。根据“广覆盖、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原则。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每亩保险金额按保险林木的再植成本暂定为400元,年综合保险费率不高于4‰,即每亩每年保费不高于1.6元。保险金额为每亩保险金额与保险林木面积的乘积。

五保险期限。一年。

全面掌握我县保险标的信息,六承保。由当地林业部门会同县保险公司对全县林木进行摸底调查。为做好林业保险承保工作奠定基础。县林业局林政股配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相关条款要求收取保费,同时发放保险凭证。保险公司根据收取保费和发放的保险凭证进行签单、承保。

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受理报案时,七查勘。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要明确告知出险保户准备好相关的索赔单证,并配合勘察人员进行受灾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勘察人员须在48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勘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了解掌握受灾情况,并根据权限及时逐级上报灾害损失情况。

需要灾害损失鉴定的由林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鉴定,八定损。成立县林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小组。根据勘察损失情况。并公布鉴定结果。

计算赔偿金额,九赔偿处理。保险公司根据灾害损失情况。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赔付,并对赔付结果进行公示。

按保险金额赔偿。全部损失经一次性赔偿后,1.全部损失: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内事故全损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部分损失: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但未达到全部损失标准的为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的比例赔偿。

四、保费补贴及资金结算

一保费补贴比例

财政对投保户给予保费补贴。林业保险实行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补贴制度。县林业、财政部门共同向市林业局、财政局提出自愿开展森林保险的申请和承诺落实保费补贴资金承诺函。批准后,按照投保则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市财政和中央财政再分别给予保费补贴。其中,对商品林投保户给予保费总额75%补贴,具体比例为:中央财政负担30%省财政负担25%市县财政负担20%对公益林投保户给予保费总额95%补贴,具体比例为:中央财政负担50%省财政负担25%市县财政负担20%

二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一年一结。县林业局和保险公司签订公益林补贴协议后,1.公益林采取县级统一结算。由县林业局向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核实后,将中央和省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一次性拨付给保险公司。

一年两结。每年5月30日之前和11月30日之前,2.商品林则实行据实补贴。县财政部门会同林业部门对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已签订的保单且投保人已经交纳保费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并由县财政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林业局对县级上报的保费情况文件、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财政应承担的保费统一拨付给保险公司。

三资金管理

并实行专项管理,保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专款专用。保险公司业务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提取:赔款(含已决赔款加未决赔款低于当年保费的60%时,保险公司按实收保费的15%提取;赔款高于当年保费的60%时,保险公司按实收保费的20%提取;赔款高于当年保费的80%以上,保险公司按赔款后所剩保费提取业务服务费。对于已投保的农户,政府不再给予受灾农户相同用途的财政补助。

险管理

提高应对巨大森林灾害能力,为确保林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要提前准备巨额风险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如遇巨大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赔付出险农户。保险公司以当年所收保费的85%为止赔上限。若当年保费收入扣除赔付费用尚有盈余,按相应比例扣除保险公司业务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保险期内林业保险赔款超过年收保费的85%时,保险公司申请动用巨灾风险准备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成立县林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工作。林业保险工作由林业局牵头,林业局、财政局、保险公司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研究制订林业保险的政策措施,提出林业保险发展建议,组织联合调研,动态跟踪检查林业保险的进展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

二明确部门职责

协助保险公司做好保费收缴和理赔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1.林业局:负责林农的组织、发动工作。对林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并与保险公司共同制订林业保险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林业保险灾后勘察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确保专款专用;保费补贴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2.财政局: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结算等各项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从服务“三农”全局出发,3.保险公司:负责全县林业保险产品开发、宣传、展业、承保、理赔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供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的宣传、承保、防灾防损、勘察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保险凭证、理赔款项要落实到农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地块的详细坐落地点、保单号、投保面积、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等信息;承保和理赔情况要张榜公示,得到农户认可,保险公司要按保险条款及时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林业保险出单和补贴申请程序要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应在农户缴齐保费后再出具保险凭证,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农户承担的保费没有缴齐的不能作为申请财政保费补贴的依据。

第7篇

关键词:车险业务;市场营销;测量;问题

1.车险业务市场营销问题分析

1.1车险市场营销落实不到位

我国保险公司曾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营,尽管车险市场营销理念的树立已促使保险公司基本抛弃了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保险公司价值的现象,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时候依然存在着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对于存在着的风险和发展问题,管理者能够清楚地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程度才是车险市场营销的前提。但是中国的保险公司在传统经营方式的惯性作用下,往往不愿意放弃存在着高风险的市场机会,甚至会为了追求高收益而牺牲资产的质量。在业务规模迅速大规模扩张的同时积累大量的风险,车险市场营销思想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位。

1.2车险业务的考核机制不完善

首先,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这主要是由于产品的管理费用分摊与内部资金转移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项业务的能够完成是保险公司内部多个职能部门相互合作的成果。若是费用成本不能够得到有效且合理的分配,计算出的车险业务收益率和经济增加值可能会误导对经济业务发展的判断。其次,车险业务的绩效考核没有全部到位。因为我国目前的绩效考核还处在摸索阶段,数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离标准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对于车险业务收益率与经济增加值的计量最多也只是做到了模拟,基于根据车险业务绩效考核的结果制定新的薪资待遇激励体系更是缺乏很大的操作性。

1.3车险市场营销配套制度欠缺

首先,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实现了股份制结构,改变了产权单一的情况,但公司的治理结构仍然不健全、决策与执行体系依旧不合理、监督机制的力度仍然不足等问题。其次,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虚位。我国保险公司目前采用的是总行分行的经营管理模式,这一模式也使得保险公司内部的层层委托现象和道德风险严重存在,这使得风险相对分散,很难集中控制。

2.车险业务市场营销可行性策略

2.1整合车险业务渠道

我国市场经济进入改革阶段,并且创造了诸多优异的经济发展成就。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经济发展带来的客户关系管理问题也引人深思,如何维持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与客户资源之间的协调性,这是当代各国经济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各个行业实行的标准各不相同,直接导致财务结构系统功能设计规划存在差异性,内容模糊不清,甚至模棱两可,并且实际执行中有着很大的回旋余地。基于车险市场营销思维转型趋势下,要建立更为全面的车险市场营销机制,从各个部门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以市龌为导向,依据保险公司业务编制与执行情况,对业务体系进行全面拓展,促进保险公司交叉营销管理,部门间渠道整合,减小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

2.2优化车险业务体制

充分考虑营销客户、维护客户带来的成本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方法。营运成本是市场改革面临的一大问题,也是保险公司未来市场化必须经历的决策调整。成本分析是对整个保险公司销售项目作出初步的评估,通过车险市场营销完善非预期风险评估,为决策者带来更多的参考依据。面对市场化背景潜在的风险隐患,如何避免风险变动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些是车险业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不仅要考虑保险公司内部经营决策要求,也要估计国家税收等一系列政策,拟定符合市场化标准的项目投资方案。任何资产业务都存在着资金风险,对此,保险公司为了能够获得最大的收益利润,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风险,减小保险公司损失。坚持信誉管理为准则,对各项信贷业务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委托人信用系数符合贷款业务要求,避免信用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3强化信息监控模式

新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增加,对保险公司内部各项经营决策实施最优化方案,可以保障保险公司在正常营运范围内创造理想的收益水平。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工作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信息失真现象,不仅扰乱了保险公司现代化经营模式的有序进行,也限制了车险业务人员参与保险公司决策调控的作用发挥。为了避免传统车险业务模式带来的不利影响,需建立严格的车险业务信息审查与管理制度,为经营者提供更加真实的车险业务信息。车险业务信息失真是保险公司走市场化道路的必然产物,信息失真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共同影响,最终导致信息失真而影响了车险业务工作决策。为了更好地拟定车险业务信息处理方案,应先认识车险业务信息失真带来的危害性,从多个方面认识信息失真从不良影响,进而推动车险业务信息体制整编与使用的最优化。

2.4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市场化发展是保险公司现代化经营的指导思想,以可持续经营为战略中心实施改造对策,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最优化发展,带动行业经营收益稳步增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车险市场营销尚未形成全面的管控机制,导致战略决策失去了应有的成效,阻碍了车险市场营销功能的全面发挥。随着保险公司金融事业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经营规模会越来越大,其承担的成本费用也越来越高,注重风险的判断及资金收支规划是成本管理的重点内容。经济学理论是保险公司成本控制的理论,将其用于运营成本调控可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从成本费用、资金收支、财务预算等方面指导经营。针对成本预算中遇到的问题及风险的变化性,预算编制人员要适当调整成本预算方式,为保险公司经济决策提供科学的处理方案。

3.车险业务市场营销信息化对策

3.1创新模式,围绕服务链抓服务

营运成本是保险公司重点管理内容,也是影响保险公司车险市场营销效益的关键因素,注重营运成本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保险公司需建立科学的车险市场营销体系,利用投资轮、成本论、风险论等为指导理念,不断调整保险公司营运成本控制方式,进一步提升成本控制与管理水平。保险公司运营成本构成比较复杂,必须做好成本管理考核工作,为保险公司市场化运营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优化成本分摊建设。保险公司运营成本涉及各个方面,详细预算对成本方案划起到了调控作用,避免运营决策失效产生的经济风险。

3.2科技改革,建立客户数据库中心

保险公司业的客户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传统业务客户,其二是金融市场中的同业客户。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资产快速增长的重要手段。随着债券、拆借等交易市场的逐渐活跃,保险公司参与市场投资成为日常经营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调控能力,也是带动运营收益增长的有效方式。对于传统业务客户,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性地展开合作,尽可能挖掘潜在的市场机遇。保险公司在选择合作项目过程中,要注重客户需求分析,考虑财务结构调整业务的综合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业务运作流程的科学性,促进项目合作选择偏向关系主导方向。

3.3绩效考评,发挥人力资源营销价值

绩效考评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常用体制之一,主要针对内部员工日常工作绩效展开的考评活动,最终目标是创造更加和谐的员工关系,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念。由于保险公司长期注重盈利收益水平增长,风险相关的考核重视程度较低,造成非预期风险很难量化控制。引入精细化管理的理念,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车险业务、成本分摊等管理工具为核心建立完善透明的考核办法,引入RAROC、EVA、经济利润等指标可解决传统经营模式存在的不足,让资金成本和风险控制丰富考核机制,使得各个岗位员工能够量化其所创造的价值,也是保险公司未来战略实施必须采取的措施。

结论

通过车险营销体制改革与优化,努力达到“资本、风险、收益”的有效匹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现代城市保险公司的需要。结合多种市场营销决策,不断帮助优质客户形成议价优势,科学管理客户及产品差异化定价挽留住高价值客户,促进保险公司以车险业务为中心的销售模式增长,这些都是体现客户资源价值的基本表现。此外,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销售方案实现业务资源配置,提升保险公司产品销售运作水平,为相似业务决策控制提出科学指导意见。

参考文献:

[1]常兴华.保险O2O营销模式的实践与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14(12)

[2]谷明淑,吕月.车险费率市场化环境下中国财险公司发展策略[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

[3]曲鹏飞,王晶.论我国保险企业营销文化构建[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5)

第8篇

[关键词]有效保险监管,监管理念,监管实践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和机制,是解决保险市场失灵的手段,它既体现了法制化和程序化的监管理念,又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的监管实践活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和保险监管理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演进。

一、有效保险监管理念

(一)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动态监管

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监管趋势更多采取动态监管,即对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随着保险公司外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保险技术、管理水平、业务发展以及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不断变化,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也会不断变化,有效的保险监管也应该是动态的保险监管,即不断发展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不断改进的监管手段和不断创新的监管方法,以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市场出现的风险,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稳定和高效率。

(二)有效的保险监管理念体现了依法监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必须依法监管。为了保险业和被保险人的整体利益,必须保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和一贯性,以实现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保险监管以法律为依据,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并保持依法监管的持续性和一贯性。同时,有效的保险监管工作应严格遵照工作程序进行,既体现在监管机构内部进行程序化,也体现在对监管对象进行外部监管工作的程序化。

(三)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现更高的监管实践要求

有效的保险监管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技术先进、保证市场公平的监管实践活动。有效的保险监管,既追求市场效率又兼顾市场公平。从追求市场效率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过度监管会导致监管成本提高,影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积极性,束缚保险业发展,影响保险市场效率提高;监管不到位会导致行业系统性风险积聚,造成保险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因此,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是适度的、经济可行的,即使保险市场的收益与成本差额实现最大,使保险市场效率达到最优。从兼顾市场公平讲,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实现保险监管“公平、竞争、稳定、高效率”的监管目标。

二、影响保险监管有效性若干因素分析

我国的保险监管在结合保险业发展实际基础上,充分吸纳和借鉴了ICP原则,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但有效保险监管理念和实践却仍与预期目标存在距离。

(一)有效保险监管前提条件不充分

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核心监管原则(ICP)阐述:有效的保险监管,依赖于国家良好的经济金融政策、恪尽职守的监管机构和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一系列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框架。首先,在良好的金融政策和制度环境及法律框架条件下,监管机构可以行使其职责,保证监管质量和有效性。其次,经济发展、法律规范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起支持作用的市场条件。第三,保险监管权威性和可信性,需要在保险市场的参与者心目中树立。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险监管的独立性:保险监管者的权威和强制力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应该具有超脱政府和其他政治力量的强制性权威,在进行保险监管工作中具有较为独立的职能和实施权利,并在法律中有明确界定;保险监管者必须有足够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员、信息技术、财政经费;保险监管必须依赖于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而这些前提条件在目前条件下都是不完全具备的,这就从根本上制约了保险监管有效性的实现。

(二)影响保险监管实施有效性的若干因素

有效保险监管,除了要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外,若取得良好实施效果还需要更多基础条件。在我国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基础条件尚不充分,还有许多制约因素。

1.有效保险监管理念不成熟

我国引入有效保险监管时间不长,有效保险监管所体现的依法监管、动态监管、适度监管等先进监管理念尚不成熟,体现为:一是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善,部分法律条款内容缺乏合理性,监管机构内部工作职责的界定不清晰,个别部门工作职责存在交叉,协调不够;二是受监管经验、监管技术与监管人员等多方面因素限制,保险监管偏重静态监管,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现金流测试和资本充足性等先进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应用少,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足,容易导致行业风险积聚。三是监管不到位和过度监管。首先,由于中国保监会承担引领行业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的双重职责,在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二者之间关系,造成监管低效;其次,其他外部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某一内容重复检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重复监管问题,多年来形成了“九龙治水”的局面,既无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第三,由于保险监管是一种外部监管和行政行为,保险监管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二者职能错位,一旦保险公司出现问题,监管当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容易导致将合规性监管变为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微观直接干预。

2.保险市场约束作用不明显

市场约束是市场内生性监督机制,能对保险机构予以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我国目前保险监管实践中存在:一是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不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性关系市场各方利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取决于投保人的信息的真实性,而由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所形成的信息虚假则是行业普遍现象。二是披露信息利用度不高。市场参与者,特别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披露信息的理解程度、反映态度,影响信息披露的效果。由于保险知识缺乏、市场不成熟等原因,具有良好信息披露的保险公司并未获得实质性受益。三是信用环境软约束。由于监管不到位,某些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违规现象既逃脱监管处罚,也不受市场惩戒,市场参与者逆选择行为会获取最大利益,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违规成本低,存在违规“冲动”。

3.市场退出机制未有效建立

是否具备适当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保证保险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条件。目前,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但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因经营困难、管理混乱、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而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为维护稳定,不愿也不能让保险公司退出市场,面对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考虑诸多矛盾、利益等因素,犹豫不决,监管低效。没有市场退出机制,就会形成政府对保险公司的隐性担保,实施市场退出则须动用公共资源,以尽可能让问题公司继续经营,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低效,风险进一步加剧,不断增加处置成本,最终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4.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IAIS对监管人员有具体要求:监管人员应具有足够的技能和经验,要受到有关利益冲突规定的约束。我国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与有效保险监管原则要求有一定差距,体现在:一是宏观经济政治分析能力不强,影响监管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效果。宏观经济政治环境直接决定着监管政策取向和监管实践选择,也影响某段时期监管工作重点,部分监管人员总是困惑于宏观经济政治形势对保险业和保险监管的影响,缺乏对宏观经济和保险业的准确分析,没有及时监控宏观经济走势及行业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风险识别、监控和评估工作滞后,预警风险能力弱。二是监管创新能力不足,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虽然许多保险监管人员监管实践经验丰富,但吸收信息渠道不畅,知识更新缓慢,尤其缺乏具有保险精算知识、保险业务知识和熟练驾驭计算机能力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在应对不断创新的保险业发展,无法准确度量创新保险产品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创新显得力不从心。

5.监管体系设置不尽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实行“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主要依赖监管联席会议,这就造成监管制度安排的缺陷——监管权力分散、联系会议形式松散、缺乏刚性约束,监管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银行、证券、保险每个行业的性质、规律和发展阶段都不相同,工作职责和目标各异,在监管实践中难免发生目标冲突;对金融控股集团缺乏监管经验,较难对其总体经营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分割的监管模式下,监管机构设置的广度和层级不够,造成一定监管死角,特别是对保险公司基层分支机构的监管。在保险监管多层次体系中,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行业协会、独立第三方(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组织)的专业监管力量和新闻媒体的多方面监管效力还没有充分发挥,没有形成强大的保险市场监督力量。

三、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的若干举措

提高保险监管有效性是保险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不仅要在监管理念上不断创新和发展,在监管实践上也要随着保险业发展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

1.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转变监管理念

保险监管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文化、一种理念。监管文化是监管理念和价值观在监管实践中的体现,具有道德规范作用。作为系统性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根植于监管人员的内心,体现在监管工作的每一个细微环节。形成有效保险监管文化,一是要正确处理引领发展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二者关系;二是要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和动态监管的监管理念融入监管文化,形成监管人员潜意识;三是转变保险监管人员理念和意识中的计划经济和封闭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行政干预的落后理念,树立市场经济理念,杜绝对保险公司微观经营的行政干预。

2.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

有效的保险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保险市场约束机制——保险市场信息披露。一是加快信息披露的法规建设,尽量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让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提高市场监督能力;二是提高社会公众保险知识和消费意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普及保险知识,加强宣传,要求保险公司和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知识教育工作重视,只有社会公众的保险知识不断提高,才会最终形成有效保险市场监督;三是适度强调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3.建立有效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公司破产、被兼并是不可避免的,是市场自我协调、优胜劣汰的结果,是保险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结果。保险监管部门要促进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法规建设,建立系统性保护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但同时也要防范经营者诱发道德风险,大量拓展高风险的保险业务。

4.建立科学的监管人事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

保险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是实施有效保险监管的关键。由于保险监管历史较短,对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保险监管理念、技术和手段的了解、认识和掌握比较有限。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应当健全保险监管机构的教育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专业培训,对监管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其素质:一是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务知识素质,包括监管历史、国内外监管理念与实践发展方向与趋势,熟练掌握动态的、适度的监管技术和手段;二是法律法规素质,熟悉保险法律法规,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民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提高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宏观经济分析与把握能力,保险监管不是“闭门造车”,主动培养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变动分析能力,以防范化解宏观经济政策变动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四是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知识,保险监管人员如果没有必备的科技和信息网络知识,则风险预测和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就会无法适应保险产品创新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五是综合素质,分析判断、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是保险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能力,特别是组织和协调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还要转变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完善用人机制,充实一批业务精、政策性强的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水平。

5.推进有效保险监管创新

有效保险监管创新应当是与保险业务创新紧密相联的。首先,完善监管流程,从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方面入手,对保险监管资源进行整合,体现监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尽量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相匹配,通过梳理保险公司的业务线和产品线,实施业务监控和风险追踪。二是推动保险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尤其是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技术手段,引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适时实施动态偿付能力监管。

第9篇

从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组织机构形式和职能分配看,多数是实行总、分、支公司管理模式。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最基层经营单位,其主要职能是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保险公司运营系统的终端和服务窗口,是保险公司微观经营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直接来源,其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水平。加强基层保险公司的管理,提高基层公司业务发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对于夯实保险公司发展的基础、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至关重要。

一、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经营理念上,发展和管理、速度和效益的矛盾突出。经营过程中,为了保证完成保费计划指标,基层公司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保费计划上,理赔管理、服务举措、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业务发展屈服于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面对竞争日益激烈而尚欠规范的市场环境,基层公司在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上存在观念上的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水平不高,部分业务质量较差,为完成保费任务不计成本地承保一些赔付率高、连年亏损的业务,经营效益水平低,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壮大。

(二)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大企业、大项目仍然是各公司竞相争夺的焦点,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和地域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几乎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看,部分市场需求接近饱和的传统产品仍然是基层公司的主要保费收入来源,产品结构雷同、单一,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基层公司对新产品开发推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力度太小,新兴保险市场领域亟待加强开发。在销售渠道上,虽然扩大了营销业务和专、兼职业务,但在管理上没有建立落实相应的制度,比较混乱。

(三)在市场竞争方法上,表现为“三高一低”的违规经营行为仍然是部分基层保险公司竞争的主要手段。近年来,部分专、兼职机构和个人人受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违反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抬高手续费;部分基层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地采取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佣金、降低费率等违规手段招揽业务,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造成大量保源流失,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五)在保险队伍建设上,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减弱,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团队协作精神不强。基层公司领导班子为了各自一时的政绩和小集体的利益,短期行为突出,当公司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过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和职位,缺乏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的意识。在对员工管理方面,多为简单的“一包一挂”(包保费任务、挂费用),忽视了对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考核。对公司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忽视对员工的经营理念、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在“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下,基层公司业务人员和营销人员过分地注重自身的经济收入,没有把从事保险工作当作终身的事业,缺乏主人翁意识,缺乏爱司爱岗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内保险市场,没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市场不断发展,保险立法不断健全。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较少,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层次较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发挥,国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尚欠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下,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传统市场领域趋向饱和而导致竞争激烈,新兴市场领域因国民收入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而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效应。直接经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的保险公司基层单位受各自计划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地导致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层保险公司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层公司在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指标时,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分析,下达的计划指标难免简单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基层公司完成保费任务的压力过大而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业务质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违规经营,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2.基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对保险市场开发没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着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兴市场开发和新的保险产品推广上,因为市场对保险的认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层公司考虑到投入大、收效慢而丧失了积极性,遇到困难就退缩,新兴保险市场开发工作难以展开。3.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4.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还大量依赖和使用手工操作,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

(三)基层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调查,部分基层公司业务人员90%以上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专业知识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差。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当前,基层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

三、提高基层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措施

基层保险公司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认真分析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实施新的竞争战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转变经营观念,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已经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基层保险公司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苦练内功,以增强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中心,实现公司业务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不断发展壮大。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分析市场变化,不断研究市场动态,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场潜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展业方式、丰富的保险产品、优质的保险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发展的后劲。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创新步伐,提升市场竞争力。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高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要加快产品创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努力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不断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彻底摆脱业务发展依赖于传统险种的束缚。基层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战略上,对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的变化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国有大企业上,应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经济和广大农村市场的潜力,充分利用保险人、经纪人等中介机构资源,培养一批忠诚于公司、职业道德素质高的营销队伍,完善落实好营销员管理制度、人管理制度、经纪人管理制度,开辟新的业务发展渠道。要加快服务创新,创新服务的内涵和形式。基层保险公司要突破保险服务仅限于承保和理赔的局限,强化对客户的延伸服务,倡导增值服务和跟踪服务。加强对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承保后的风险管理,对客户提出全面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第10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精算 风险管理策略

一、相关概念的阐释

(一)精算理论

哈雷制作的第一张生命表的产生标志着保险精算的诞生。保险精算在20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在保险行业里保险精算被广泛的应用于保险产品、保险费率计算、准备金评估、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修订、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精算报告、重大投资决策以及保险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计划这几个方面。对保险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对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进行衡量和识别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手段管理,使风险降到最小或者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人们需要首先对于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然后对风险进行管理最后是对所采用的手段进行评价和监控。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能指引企业做出争取的决策,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于企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

(一)财产保险公司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规模和保费增长速度较人寿保险公司要快。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有很多基层的财产保险公司只看重业务量而忽视管理。其实我国许多的财产保险公司都缺乏风险意识和正确的效益观念。再者,在保险理赔方面,企业员工的个人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还不够,仍需努力改进。虽然我国的资产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量在迅速的增长,但是不合理的增长方式和增长结构也带来了很大的资产风险。

(二)人寿保险公司

这类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在办理业务和保险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的乱用,从而引出资金或者投资风险,进而产生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另外,此种公司内部员工较多,员工的多样性较为明显,员工各方面的素质也不尽相同。员工的各方面的素质在风险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影响,同时也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水平的高低有关系。最后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采取一些不合理的管理手段来获取利益,从而制约了金融行业的发展。

三、从精算角度谈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策略

(一)风险管理责任的具体化

在企业中,各个层次的员工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所以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保险公司,想要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化进行,就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职权范围把风险管理责任层层细化,使员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各个层次的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力。使风险管理责任形成一个完善的责任管理体系,保证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开展。

(二)风险管理工具的先进化

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高要求的过程,单纯依靠员工自身的能力来完成这项工作是很有挑战性的。在科技创新不断进步的今天,关于风险管理也发展出了许多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来帮助人们更好的解决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例如风险价值法,又称VaR在风险度量中的使用。这种方法可以通过对获取资产组合承担的损失的度量来对此种组合会带来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三)风险管理机制的全面化

一个企业是否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该企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合理的风险管理机制可以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这种机制中要包括具有较强风险评估及管理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存在的风险因素具有很好的把握,并且由企业内部的最高管理层对此机制进行直接领导。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控制的关键步骤,其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四)风险因素评估精确化

风险的出现在保险业中是不可避免的,不当的风险处理方式会给保险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更甚至会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风险因素的评估就起了很大的作用。从精算的视角来看,具有专业的精算知识的人才更能利用多种技术和综合的专业知识对有关风险的数据信息进行透彻的分析,从而帮助保险企业来降低或者规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聘用或者培养具有精算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是非常重要的。

四、结束语

从上面对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并且给出的几点风险管理策略可以看出,精算在保险企业的发展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是保险业运营的核心技术。精算的相关知识可以有效地识别和管理保险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精算知识在保险行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不仅可以强化公司的资本管理更能优化企业的分配等,能从很多方面能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且促进保险企业的正常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琛.当前金融保险精算与风险控制策略初探[J].财会学习,2016

第11篇

[关键词]新酬管理;保险公司;营销员

一、薪酬相关概念解析

(一)薪酬结构

广义的薪酬即报酬,是指企业员工因向企业提供了劳动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回报。报酬可分为内在报酬和外在报酬两大部分。

内在报酬是员工由工作本身而获得的满足感,是精神形态的报酬。包括:参与决策权;自由分配工作时间与方式;较多的职权;较有兴趣的工作;活动的多元化。

外在的报酬则以物质形态方式表示,包括直接的薪酬、间接薪酬及非财务性报酬。其中,直接薪酬则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股票期权等;间接薪酬即各种福利;非财务性报酬是指与职务相关的一些特殊待遇,如私人秘书、动听的头衔、偏爱的办公室装潢、特定停车位、宽裕的午餐时间等。

狭义的薪酬,则指企业向员工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现金和实物,是广义薪酬中的外在报酬部分,也可称为货币性报酬或经济性报酬。

薪酬应该包括:基本薪资、奖励薪资、附加薪资、福利。

基本薪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熟练程度、复杂程度、责任大小、以及工作强度

为基准,按员工完成定额任务的实际劳动消耗而计付的薪资。它是员工薪资的主体部分和稳定部分。

奖励薪资根据员工超额完成任务、以及优异的工作成绩而支付的薪资。其作用在于鼓励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或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所以又称“效率薪资”或“刺激薪资”。

附加薪资为了补偿和鼓励员工从事特殊工作而支付的薪资。它有利于吸引员工从事某些对公司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工作。

福利为了吸引员工到企业工作或维持企业骨干人员的稳定而支付的作为基本薪资的补充的若干项目,如失业金、养老金、午餐费、医疗费、退休金以及利润分红等。

(二)薪酬功能

一般来讲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具有以下三种基本功能:

1、维持功能。也可以称为生存功能,即薪酬要能换得劳动者维持其生存所必须的基本物质。包括基本的吃、穿、住、行等方面的物质。其基准是最低生活收入。

2、保障功能。保障功能指劳动者所获得的薪酬收入除了必须满足其本次的生存需要的花费之外,还要能提供保障劳动者为下一次的劳动提供所花费的“维护”成本的支出。

3、激励功能。激励功能是指劳动者提供了超过工作标准的劳动所获得的补偿收入。它是按“劳”分配的表现形式之一,多“劳”多得。这里的“劳不仅包括简单意义上的体力劳动,也包括复杂的脑力劳动,如技术创新劳动、管理创新劳动等。

二、保险营销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行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保险公司薪酬策略的缺失已经导致了薪酬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其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系统性低,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

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往往是通过多次的薪酬改革形成的。在改革过程中,不同时期会制定出不同的薪酬管理体系,这些体系多是为了解决眼前的问题,如基本工资调高、增减福利项目等,并非全盘考虑,这就有可能忽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薪酬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同时由于不同时期薪酬管理体系的设计人员的差异性而导致设计不够系统化,各种制度强调的导向分散或都强调同一导向,使各项制度的综合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使保险公司不能取得长期的竞争力。如底薪+提成制,多数中国保险公司采用只此种分配制度。一般企业底薪200——600元,提成比例根据销售额大小从1%——10%不等。另外,也有保险公司根据销售指标的达成比率提取,提成收入占总收入的60%——80%。这样使得营销人员的才能不能完全的发挥出来,不利于保险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

(二)薪酬与经营战略错位

这方面的表现很多,如有的保险公司声明它的战略之一是成为市场上的领先者,但该保险公司却将薪水标准定位于中档水平,且奖金只授予做出出色业绩的营销人员。保险公司往往着重于奖励短期经营业绩,这易于导致营销人员的短视行为,可能会放弃或忽视一些对于保险公司长远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工作,如新市场的开拓。每个保险公司都希望利润最大化,应该强调保险公司整体业绩,团队协作,但实际中却往往过分强调营销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与激励,这必将会影响到营销人员之间的协作精神,从而影响组织整体的运作能力,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链条的断裂;而过分强调团体的利益,又会使营销人员产生吃大锅饭的思想。

(三)缺乏考核基础,无法达到良好的激励效果

薪酬的激励力度取决于薪酬与绩效的匹配程度以及营销人员个人利益与保险公司利益的结合程度。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仅仅把薪酬作为员工收益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重视薪酬的激励功能,尤其是长期激励作用。如平安历来的销售人员分配模式都是低底薪+中等水平的提成。销售人员的收入多少仅只与销售业绩即保费收入有关,完全是数字说话。而是否配合公司的整体需要,是否有有效的信息反馈等似乎一概与销售人员无关,对于公司管理层的一些部署和要求,做好了是应份,做不好就扣罚,造成销售人员与管理人员不免有些对抗情绪,不合作情绪。出于物质需求、出于经济需求销售人员也会尽力争取更多的保费、更好的业绩,但这在销售人员看似乎只是个人的事,公司对己身只有束缚而缺乏指导、激励。销售人员对公司也渐趋漠不关心,使得保险公司失去活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发展。

(四)较注重物质报酬,不注重非物质报酬

薪酬系统作为保险公司激励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还需要其他激励制度来补充,特别是非物质报酬的激励手段,如建立起包括保健计划、非工作时间的给付,以及较宽裕的午餐时间、特定的停车位,还包括参与决策、承担较大责任、个人成长的机会、活动的多元丰富化等等。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尚未真正认识到非物质报酬的重要性,对非物质报酬的激励手段也较为忽略,从而造成营销员的浪费和保险公司的损失。

三、保险营销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改革方向

(一)改革营销员的福利制度

1、实行等级福利待遇

长期以来,福利平均主义盛行,福利与营销员的业绩没有太大联系,对营销员起不到多少激励作用。完善营销员等级福利待遇制度,设立营销员等级,从体制上杜绝福利平均主义的弊端,根据营销员的等级不同分为不同的福利等级,不同等级的人员享有不同的福利待遇。

2、实行保险公司福利形式的多样化

有的保险公司没有考虑到营销员的个性化需求,福利物品与营销员的需要相脱节,力求用一种物品去满足所有营销员的需要,营销员并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福利状况。实行让营销员自由选择他们所需要的福利,象自助餐一样,因此这种福利形式称为自助式福利。营销员要什么,保险公司就发什么。如公司可以以福利包的形式,提供一揽子福利形式,不同层次的营销员有不同的福利金额,营销员在自身等级所确定的福利额度内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福利组成形式。

3、营销员参与福利的设计

包厢公司让营销员参与到自身的福利设计中来,以通信福利为例,营销员可以自由选择领取通信津贴,自己解决通信问题;也可以不领取通信,使用公司的通信,一旦员工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对自己福利形式的发言权,则工作满意度和对公司的忠诚度都会得到提升。

(二)建立有效的保险营销员经济增加值激励体系

经济增加值(简称EVA)是从税后净营业利润提取包括股权和债务的所有资金成本后的经济利润,是公司业绩度量的指标,衡量了保险公司创造的股东财富的多少。基本计算公式是: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

其中,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率公司使用的全部资本

资本代表着向投资者筹资或利用盈利留存对保险公司追加投资的总和。如果管理者能有效运用资产,那么获取相同税后净营业利润所需的资本将减少,而盈余现金就能回报给投资者用来投资其他保险公司。通过向管理者收取资本成本,可以鼓励管理者高效利用资产,为股东和债权人负责。

EVA的奖金额度是通过公式每年重新计算的,根据EVA的计算公式,当EVA为零时,保险公司经营产生的效益刚好等于股东期望回报;当EVA大于零时,超出零的部分为营销员为股东创造的超出预先期望的回报,保险公司可以将超额的EVA按预先设定的比例分配给营销员作为奖金,则超额愈多,营销员所获得的奖金就愈多;营销员的奖金完全来自于营销员所创造的价值,对股东而言是没有成本的。当EVA小于零,即保险公司由于历史问题计算出来的EVA为负值时,由于营销员的努力,使负值的绝对值变小,则营销员也可以根据二者的差值获得相应奖励。

保险营销员经济增加值激励体系建立的具体措施有:首先明确每个保险营销员所要承担的公司资本成本,只有当他们明确自己所负担的资本成本时,才会知道自己所获奖金的基数。其次,当EVA值大于零时,确定保险营销员的奖金比例,营销员的销售额越大,奖金比例也越大。

EVA方案中,并不是所有的超额奖金都一次付给营销员,EVA预设了奖金库,用以保存部分超额奖金,只有在未来数年间EVA仍然维持原有水平时,这些奖金才付给营销员,如果EVA下降了,滚入下一年度的奖金就会被取消,奖金库使营销员承担奖金被取消的风险,能鼓励他们做有利于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营销策略,并谨慎地权衡收益与风险,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营销员的短期行为,保证了业绩的可持续性。

(三)健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考核体系与保险公司的管理制度具有相当的关联性,为营销员的行为提供了指导和规范的一整套准则。建立有效的考核组织保障,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加强考核主体和被考核者的培训阐明考核的目的主要在于帮助营销员提高个人技能、素质,从而改善营销员个人和公司的整体绩效,而不是为难谁,不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帮助被考核者的排斥心理,或者是对考核寄予的不切实际的期望;并把本期内的考核指标及其权重公布,明确公司经营目标在考核体系中的体现。

结束语

保险公司保营销员工作具有时间随意性和自由度大,工作场所流动,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保险公司的活力大小,很重要的在于薪酬管理体制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调动营销员的积极性。这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回避、又迫切需要取得突破的重大问题。保险公司只有改革现有的新酬管理体制,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最终实现保险公司最高利润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冉斌.薪酬设计与管理[M].深圳: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97-103.

[2]苏冬.保险经纪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建立初探[J].上海保险,2002(4).

[3]何燕珍.竞争力导向型企业薪酬水平政策探讨[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8).

[4]彭璧玉.战略薪酬模式的选择[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6).

[5]陈思明.论现代薪酬管理的理念及其特点[J].同济大学学报,2004(4).

[6]何燕珍.企业薪酬管理发展脉络考察[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2(11).

[7]王凌云.论企业薪酬战略与经营战略的匹配[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11).

[8]苏海南.战略性薪酬管理提升竞争力[J].团队,2004(11).

第12篇

    (一)逐单提存法

    它是最理想化的一种核算方法,从签保险合同和保单之日起,根据合同期限,按天计算出每一单的未收益保费部分,并作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提存。计算公式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第二年保单的有效天数÷保险总天数×保费收益;这种方法能够确保每笔保单的准确性,但是工作量大、操作复杂,不宜采用。

    (二)日平均估算提存法

    也称为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提存法(以天为基础进行提存)。此种方法是按照每一天的保费收入来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就是对每一张保单都要根据次年的有效天数来详细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公式与逐单提存法大致相当。但是在精算数据系统下,更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财务人员只需要每月核对好准备金清单与业务系统传入的数据是否一致即可,省时省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举例来说,有一笔8月31日签的1000元的保险单,第二年的责任有效期是243天,那么本年末应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1000×243÷365=665.75元。

    (三)按季估算提存法

    也称为1/8提存法,根据产险公司每一个季度从开始到最后所签订的保单和保费收入数量大体一致的情况,那么假定保险责任期应在季度中间生效,就可以把保单年份分为8段,按保单的时间先后从每一季度的总保费中依次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详细数据见表1。根据表1可得,按季提存法在季末的提存金额为:一季度提存金额=当季自留保费×1/8二季度提存金额=当季自留保费×3/8三季度提存金额=当季自留保费×5/8四季度提存金额=当季自留保费×7/8。

    (四)按月估算提存法

    此法也可称为1/24提存法,与1/8提存法原理大致相当,不同之处就是把保单年份分为24个时间段,按保单先后顺序从每一个月的总保费中分别提取1/24/、3/24、5/24……23/24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方法在时间划分上更加细致,比1/8法要准确,更切合实际。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50%比例提存法和按季估算提存法不够精确;逐单提存法和按月估算提存法相对精确,但工作量太大、操作不便,难以满足财产保险公司的核算需求。

    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本年度保费总收入的假设不够合理

    一般的,财产保险公司每个月都会签订保险合同和保单,每个月都有保险业务和保单收入,但是每个月的保费收入金额并不一样。随着所做业务的增加,保费收入也逐渐增加;同样,财产保险公司每个月、每个季度的保费收入也会同比增长。但是按上述列举的各种提存方法,所得的核算结果差异很大。比如:某产险公司,在3、4、5月份的保费收入占全年度总保费收入的40%。如果用“50%比例提存法”核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所得结果是4365万元,而采用“按月估算提存法”核算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5260万元,两种算法的差额高达895万元。所以这就是所采用的提存方法的问题,不同的方法结果不同,就说明一定有不合适的算法。分析可知,上述算法,有的是先进行合理化的假设之后,才进行核算的,与实际保费收入之间就会有很大差距,所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也就缺乏可信度。

    (二)财产保险公司会计信息不真实

    财产保险公司对会计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要求要比其他行业高许多,这是由财产保险公司的行业特殊性决定的。但是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会计人员不仅人手不足,而且素质也是参差不齐。这就对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带来负面影响,很容易导致信息失真。此外,由于保费收入是一个动态增长的过程,保险会计的报账单也要随之而调整,如果调整不及时就会拉大其中的差距,影响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核算。例如:财产保险中有一些是短期性的,责任期只有几天或者几个小时。但在处理账目的时候,这项保费收入会纳入本年度保费总收入中。如果保险会计不加辨析直接按总体标准来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那么就只会扩大与实际情况的差距。会计信息的模糊不清、不真实,必然给财产保险公司带来坏的影响。

    (三)对经济效益的核算不准确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准确与否直接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少。从前面的举例(见(一))可以看出,如果不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该公司将会少提895万元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从而导致经营利润的虚增。当然,财产保险公司的也必须依法缴税,按50%的所得税来算,该公司就要多交447.5万元的税。所以必须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提存方法,以降低公司利润面临的风险。

    (四)缺乏灵活性和竞争力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实行引进来走出去的指导方针。这就意味着财产保险业不仅要面临国内的竞争,还要提防国外的压力。如何保持财产保险公司的优势、增强竞争力已经成为保险业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显然,保险公司要做的不仅仅是要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加强管理,更重要的是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其核算结果是不精细、不确切的,那么财产保险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这些问题是复杂的但不是难解的,笔者根据以上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供同行借鉴,保证财产保险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