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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扶贫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02 01: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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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扶贫工作计划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推进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资金筹措方案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机制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立足市情实际,结合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从落实生命至上、避灾优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扶贫工程,保护自然环境、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工程,实现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质量的安居工程,促进人口聚集、推进城镇化的先导工程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科学定位,统筹安排,高点规划,推动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向 “建设管理项目化、搬迁群众主体化、搬迁规划体系化、建设主体市场化、购房关系合同化、质量监管全程化”转变,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做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1.坚持把避灾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力抓手,注重与统筹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人口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实现搬迁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快致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助推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2.坚持集中安置为主,政府主导,县级统筹,科学规划,企业运作;实行市县统筹谋划,一盘棋部署,一体化布局,分年度实施。

3.坚持安全至上、节约集约、适度规模、抓大缩小、基础配套、长治久安,统筹市域、县域搬迁布局规划,鼓励搬迁对象进城入镇住社区,推进跨区域安置。

4.坚持因户施策,工作到人,实行以户定建、以户定业、以户定扶,确保搬迁群众住的称心、服务跟进、增收有门。第四条 避灾扶贫搬迁要紧紧围绕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等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抓好落实。

1.提速度,即着力加快避灾扶贫搬迁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1)工作布局提前,工作进度提速。每年第三季度即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当年集中安置房年初实现全面开工,年底实现主体竣工。上年度安置房在年中要达到入住条件,年底入住率达80%,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对象确定、规划布局、项目配套早落实、早衔接。要对搬迁对象全面进行分类、摸底,对象一定三年,做到有的放矢。布点坚持进城入镇和单元式安置为先,抓大缩小,提升水平。配套项目要超前安排,提前上报,先行先建。(3)规划设计、建设用地、配套资金提前落实。每年下半年开始做好第二年安置房和配套建设的前期工作,确保工作进度。(4)及时加强巡查、督导和评比工作,随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搬迁安置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按工作进度适当调剂。

2.强管理,即全面实施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落实资金配套政策,提升工作水平。(1)对象要定准。搬迁对象类型要明确,标准要统一,严格审定程序,坚持避灾户、危居户、特困户三优先。(2)规划要审定。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对集中安置社区布局规划和社区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备案,确保规划科学合理。(3)管理要严格。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坚持基础先行、设施配套,全程精细化管理,加快进度,严控工程造价,最大限度的保障搬迁群众权益。(4)资金要落实。市县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坚持标准,兑现到户,资金到项目、补助到对象。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使用安全。(5)用地要规范。落实避灾扶贫搬迁用地专项指标,规范管理程序,坚持省市标准,严格限制超面积用地和超标准建房,最大程度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3.重配套,即强化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全面做好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创业工作,实现增收致富目标。(1)社区管理:实行人和房与地和林的异地管理办法,依法科学、有效管理。按照居住地政府的公共服务、群众的自治组织、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可持续的维护运行的思路,积极探索政府、市场、业主分工合理、相互衔接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模式。原住地土地、林地和水塘等承包、收益权益不变,一切财产权益均受到依法保护。(2)集中力量落实搬迁户增收致富的“一区一策,一户一法”措施。将社区与园区 、产业与创业、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逐社区、逐户制定增收计划,倒逼产业发展。要明确每个移民安置社区、每户搬迁群众集约土地发展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促进创业的具体措施,加快增收脱贫步伐。各县区要全面落实龙头企业培育与到户的增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促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3)建立健全减负增收制度。要进一步减轻搬迁群众负担,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加大信息、技术服务力度,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第二章 对象认定

第五条 搬迁对象类型。凡符合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扶贫、生态或工程移民(符合搬迁条件)五种类型之一的农村群众,即可确定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依照类型分别由县区发改、国土、水利、扶贫和民政等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 时间界定。凡在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建或购买新房,且实际搬迁入住的才能确认为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对象。从2011 至2020 年,同一搬迁对象只能享受一次搬迁安置补助政策。

第七条 审核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张榜公示、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政府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区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 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避灾户、危居贫困户、特困户是搬迁安置的重点对象,要按照“避灾户优先、危困户倾斜、特困户交钥匙”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方式和搬迁时序,实施有序的梯次搬迁。对避灾户要优先实施搬迁。危居贫困户搬迁要采取政策倾斜、干部包抓等办法加大支持,加快搬迁。特困户主要采取“交钥匙工程”,即由政府负责建设50 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供特困户无偿居住,周转使用,产权归公。对五保和孤寡老人等特困户还可以通过入住敬老院(敬老院安置不能超过当年特困户安置总任务数的40%)、调剂闲置房、能人托养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避灾户、危居户和特困户安置户数每年不低于总搬迁任务的30%、20%和10%。

第九条 鼓励搬迁群众进城入镇,跨县区、跨镇办、跨村组集中安置。对跨县区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迁出县区只负责对象资格审查认定,完善相关资料,其他工作由迁入地负责,搬迁任务计入迁入地。跨县区搬迁一律由农户向迁入地申请,由迁入地汇总后报市搬迁办通知迁出地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完善,由市搬迁办将相关资料、手续转入迁入地。对没有进入集中安置社区的,由迁出县区按迁出市外政策兑付。

第十条 分散安置必须是经过统一规划,完成地灾、洪灾评估等前置审批手续,选择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区域,重点用于进城入镇、特困户安置以及中心村庄整治和传统村庄的保护,以多户联建为主,杜绝新的单庄独户,避免复制传统农村,堵塞各项管理漏洞。每年分散安置户数不超过总搬迁任务的15%。

第十一条 搬迁对象分户以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为准。对2011 年以后符合分户条件且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户籍的搬迁对象,可以按新户籍享受搬迁安置政策。

第2篇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了综治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年初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全局由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劳动监察局局长为分管综治领导,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分任综治办主任、副主任,负责各项综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二级局综治工作进行督察。与此同时,下属社保、就业局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单位总体规划。于年初下发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工作要点》,将综治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与业务工作开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下发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2012年度综治工作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将任务加以细化,明确到具体科室、二级局。

(三)建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明确经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具体部署全局综治工作,今年来共召开综治季度例会4次;建立了重大维稳信息报告制度,规定凡发生工伤、劳资纠纷等导致及所属单位其他影响安全稳定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区综治办汇报。

(四)积极深入挂点村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区人保局协助挂点村维稳工作计划》,对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3月份、11月份,我局由副局长带队,到挂点村值夏镇村进行综治维稳专题调研2次,了解该村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村委解决疑难问题。年底与相关挂点村干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帮扶工作情况,找出下年度帮扶工作重点,将综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以突出,与“1+1”扶贫等工作同时总结,同时研究。

(五)每月开展本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年共召开调处会12次。会前以科(局)室为单位层层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近期思想动态。充分了解情况后,由二级局负责人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在会上具体汇报本单位人员思想状况及矛盾纠纷隐患点,并指定由其分管领导负责化解矛盾,解决思想疙瘩。如涉及其他单位的,则由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确保将矛盾纠纷隐患点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我局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导致的重大事故案件。

(六)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局行业调解组织设在下属劳动监察局,负责维护区内劳动用工秩序,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以及调处劳资纠纷等工作,该局设有三个办公室,在局办公大楼三楼统一办公,楼下设有门卫一名。今年来,我局劳动监察部门加大依法监察力度,注重强化园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建立了园区企业定期巡查制度,积极为企业和用工人员协调解决劳资纠纷。一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着力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年初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送温暖、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年中深入企业进行了社保法调研、宣传,走访企业200多家,宣传面达4000多人。二是开展了区内用工大检查活动。召集区内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基层劳保所负责人举办企业用工管理培训班,进行普法教育。年内开展“拉网式”用工大检查一次,较好地防止了使用童工等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三是认真开展了劳动维权工作。全年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64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44.22万元;立案、结案劳动争议案件25件,其中17件得到有效裁决,8件调解成功;处理工伤案件80起,认定工伤37件,拨付工伤保险费近40万元,在保发展、促和谐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七)坚持节假日及“”等重大敏感时期值班制度。年初由局办公室统一制定值班方案,由一名分管领导率两名干部担任单位值班,局办公室对值班干部在位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离岗离位的,在全局范围内下发通报批评,并与年底考评直接挂钩。

(八)加强对重点部位安全防卫,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财务室、档案室均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配置了灭火器,财务室添置了保险柜。局门卫加强对办公大楼重点防控部位的夜间巡查,防止出现失火、盗窃等事故案件。局综治办负责汇总重点部位安防情况在每月局例会上进行汇报。今年来我局办公楼未发生盗窃、失火等事故案件。

(九)认真开展综治和法律宣传教育,所属人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下发了《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六五普法规划》、《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及《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与干部职工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加以突出,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由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学习。为了增强学习的效果,我局还在“人才网”、信息公开平台等处建立法律学习专栏,充实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十)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工作。明确局综治工作分管领导为局创建工作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局办公室及就业、社保局综合科设立“平安创建”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及综合科科长为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及全年创建工作的推动、督查考核等具体事项。全年平安创建工作坚持“坚持一个目标,狠抓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的思路,坚持维稳目标不动摇,狠抓领导干部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突出建章立制、增强执行力、加强督查三个重点,正确处理各类矛盾,坚决遏制群防事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重点防患因企业改制、职工社保、就业再就业等问题而引起越级上访和各类的发生,切实做好排查调处工作,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不把矛盾上交,防止事端的进一步激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一)加强单位互联网管理,全年无网络安全事故。一是加强了物防措施。我局计算机全部按信息中心指定交换机端口号接入,实行固定IP绑定MAC地址。二是加强了计算机管理。将全局计算机统一编号,区分密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严禁将带有数据的资料私自外传,或存放在非政府网络邮箱中;制定完善了计算机管理制度,规定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每台计算机均要求安装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软件,并设置开机密码,防止出现入侵、泄密等事故。

(十二)年初组织各科室、二级局负责人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综治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十三)建立了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方向

1、创新意识不浓。按部就班、思维滞后等问题依旧存在,导致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下一步要积极学习兄弟单位综治工作先进经验,结合人保部门特点,努力推陈出新,确保工作有新思维、有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