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按月营销方案

按月营销方案

时间:2022-04-05 10:22:17

按月营销方案

第1篇

有关房产销售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山东省 ( 以下简称本案)销售总代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有关重点概念定义

1、甲方:系指 ,为 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资格。

2、乙方:系指 ,在合同期内为 项目提供整体营销策划、销售推广的策略制定,项目物业独家代理销售。

3、本案:系指 。地址: 。

可销售面积约 ㎡。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终止日:本案开盘日或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以时间后者为准)起算满 个月,销售完成率达到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案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以及销售面积测绘报告、工程施工进度表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以本合同签订后销售工作开始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其中属于项目开工后应取得的文件,甲方应于取得文件之日起及时向乙方交付。

2、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购房客户房屋按揭贷款事宜。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相关资料(如建筑设计模型、景观环境效果图、鸟瞰图、建筑单体立面效果图和透视图、房型墨线图等乙方策划、宣传资料使用)和销售道具制作。

4、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的销售工作,负责与买方签订认购书和预售合同的签订、售楼款的收取、办理客户按揭手续及代表发展商现场解答在销售中出现的问题。

5、甲方保证客户购买的房屋实际情况与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面积正负误差符合国家规定)。

6、甲方提供销售处场馆及其对内、外部进行装修,现场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电力设施、音响系统、电话、网络、饮水机、空调、LOGO墙、销控台、销售桌椅、文件柜等设施)和费用的承担。

7、甲方承担本案开盘时相关的形象展示、绿化及其他配套工作等以及需营造气氛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开支;以及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参展和费用的承担。

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函件,须在收到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提出意见,逾期不作答复视同认可。

9、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服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支付乙方的有关费用,需支付滞纳金(每日500元),逾期超过15天,除继续收取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相应延长销售时间,连续2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0、本案销售现场根据情况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等相关管理人员。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现金 万元作为乙方运营费用,此费用在后期佣金中扣除。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案营销策划、推广计划、销售计划、销售组织与控制等工作服务细项方案的编制。乙方完成报告后,需书面向甲方提出并应提前报请甲方批准,经确认后实施。

2、协助甲方完成项目规划及产品设计建议,并针对此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助广告公司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提出策略方案。

4、协助广告公司提出本案销售、接待中心等的包装设计方案建议。

5、乙方指派销售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办公文具易耗品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的销售控制与销售执行。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本案销售中涉及的登记、公证、保险和按揭贷款等手续。

7、乙方需定期对本案的销售情况、市场分析、下步销售计划、销售、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及时调整、落实。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月报表。

8、制定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双方予以确认后执行。

9、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有关商业机密, 遵守职业道德。否则,由此而形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乙方对本案的任何销售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10、 乙方有权在发布本案的宣传媒体、本案推广现场、项目所在地、售楼处等甲方认定的适当位置加印、描绘、悬挂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标志。

11、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销售队伍;本案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销售进度和编制楼盘销控表。

12、乙方负责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的签订,以及协助甲方及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的签订。

13、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14、乙方负责销售执行工作,派驻现场销售骨干若干,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

15、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价目表、结算表单等均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如甲方在提报要求最后期限未有书面回复,则一律视为全部认可。

16、乙方积极投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和市场相结合。

17、乙方协助甲方对中间付款及尾款的收取工作。

第五条: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销售代理佣金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

1、双方约定本案的销售代理佣金总价为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案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关于退房/退定:

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结算及支付

1、本案乙方完成销售,获得全程营销代理费的界定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即可视为乙方成功完成销售;客户所签定的预售合同中,银行按揭的客户以银行按揭到帐为准结算佣金,选择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90%时,按全额代理费计提;分期付款的客户按照付款比率提取佣金。

2、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佣金结算表,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约定的销售期内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2、甲方提供乙方本案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文本修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甲方必须出具本案的《项目与预售(买卖)代理委托书》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为本案独家营销代理公司;甲方不得指定其他策划及销售代理公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转包。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销售合同样本参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为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 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 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 装修建议等)。

3、 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 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 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 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 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 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 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 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 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 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 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 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 %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 ×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四、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五、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2篇

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文一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物业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 物业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理位置 :

项目占地面积 : 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1、 关于项目代理保证金

1.1 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保证金:人民 壹拾伍 万元(¥ 150000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00000 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 元),在双方代理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

2、销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

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

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3 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

2.5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 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

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

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补偿金,均采取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25号与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核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代理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

3、甲方责任

3.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尽快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合同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建议时,须尽快作出答复,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括所有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须在相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代理商,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按照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式;

3.6 负责确认所有有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括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营费用(不包括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

3.7甲方每月必须盖章确认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

3.8 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人在现场收取售楼房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

4、乙方责任

4.1 乙方须从项目前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建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

4.2 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提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括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

4.4 提出关于规划、设计的专业意见;

4.5 利用乙方现有客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的宣传;

4.6 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面统筹相关工作;

4.7 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

4.8 负责统筹、协助及安排宣传工作;

4.9 协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计及制作进度;

4.10 提供售楼场地布置的专业意见;

4.11 每日、周提交销售报告及定期递交市场状况报告;

4.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4.13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详细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销售。

4.14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据合同双方约定代理期限自动解除合同;

5.2 乙方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只须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5.3 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 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

5.3.1 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5.3.2 协助推广的措施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

延误或取消等;

5.3.3 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策不及时;

5.3.4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代理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

5.4 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届时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条之约定执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书后立刻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即履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尽快开展销售;

6.2 乙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

6.4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

6.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重庆钢运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51-89%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文三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蓝盛琪(香港)商业管理集团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商贸城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 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南大街中段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 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 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 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 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 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 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 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

A. 关于项目所在市场的定量、定性研究与分析

B. 营销策略拟定及项目概念的设计与开发(概念包装)

C. 营销广告策略的拟定

2、 前期方案策略设计、实施工作

A. 营销推广策略、阶段性销售策略及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制定、商业业态的规划设计、根据业态规划设计针对性的招商。

C. 销售文本的拟定,包括楼书、宣传单页、宣传手册、认购书、售楼程序说明书、价格表等各种售楼所需的文本资料(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D. 项目地的包装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售楼部、招商部等对外视觉形象的设计工作(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3、 中期方案策略修改、补充、实施工作

A. 细化具体营销工作中的执行方案,根据前阶段的反馈及时修正营销策略。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修正、补充,持续的补充招商。

C. 宣传广告战术的实施,各种媒体的投放,企业活动的策划推广,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以上工作在具体执行中完成)

4、 开业前期方案策略完善、实施工作,商业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的介入

A. 后期的尾盘的营销策略。

B. 招商策略的完善,引导商户入场及签定各项经营合同。

C. 市场的整体包装方案,商业氛围的营造。

D. 商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亲商扶商”的具体工作,商业管理模式的拟定,租赁管理模块的建立。

E. 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模块的建立。

F. 企业机构,组织框架的形成,员工培训,文件汇编,档案建立。

G. 企业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

H. 企业文化的建立,经营活动的宣导,商户活动的开展。

五、费用的估算及销售提成付款方式

1、 前期调研、营销、策划方案的设计、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商业氛围营造费用为30万元整,

A. 合同签定(即万元)派出人员做详尽的调研工作。

B. 在个工作日方案设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即万元)

C. 在方案执行期逐步完成项目全部的宣传设计、媒体执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场整体包装设计、商业氛围的设计。

2、 销售提成办法:

A.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乙方提成为1%。

B.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1.5%。

C.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万元-元),乙方提成为2%。

D. 商铺合同销售金额乙方提成为

E. 合同销售金额累计每达到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4日内完成结算)后3天内付清乙方销售提成款。

3、 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提成办法:

A. 招入商户所缴纳的租金(或相当于租金的费用)的方所有。

B. 累计招入商户签约并缴纳保证金达到甲方按合同约定办法结算(达到合同规定金额算)后3日内付清乙方招商提成。

C.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进入时间为商铺交房前两个月工作3个月至开业前结束。(定于进入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D.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咨询按月收取费用,每月为万元。

E. 商业运营、物业管理人员进入时间前应提前支付一月费用。

F. 以后为每完成当月工作支付当月费用。

六、乙方保证不泄漏甲方商业机密:包括

1、 淮滨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针对商贸城的各类合同、纪要、批复等所有文件。

2、 乙方为甲方本项目所做的全程营销策划方案、招商方案、运营方案、物业管理及相关具体执行方案、工作内容。

3、 甲方涉及本项目的运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4、 如以后乙方在对外宣传中以本项目为案例进行书面宣传,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乙方保证不在淮滨县范围内涉及其他房地产项目或业务。

八、本合同自加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失效后,不影响提成办法的提成。

九、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双方产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当地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 址: 地 址:

第3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一、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的合理安排按照税法规定,在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下,不同的业务情况需要缴纳不同的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增值税与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

1.兼营业务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税法规定兼营行为的征税方法,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若该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因为提供应税产品或劳务时,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少,所以选择分开核算分别纳税有利;若该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如果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高于增值税税率,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2.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以货物销售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而言,如果将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加大了增值税税基,增加了企业增值税负担,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则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二、企业销售中有关折扣的纳税筹划税法中对折扣的划分有四种: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实物折扣和现金折返。企业在选择促销手段时,一方面应考虑其市场营销效果,同时也不能忽视其税收成本,否则可能造成得不偿失的结局。

[例]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货物一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利润率为50%.销售价格均含税,成本不含税。本月为了促销,拟采取折扣销售方式,现有四种不同的折扣方案:

方案一: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按7折出售(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二: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赠送价值为60元购物券(不含税成本为40元),可在商场购物;

方案三: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返还现金60元;

方案四: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200元的,在10天内付款,给予30%的折扣,在30天内付款不给折扣(若消费者选择该方案的话,假设一般在10天内付款)。

现有一消费者购货价值为200元,则百货公司选择哪种方案最有利?现分析如下:

方案一,百货公司计算如下:

(1)应纳增值税额为:200×70%/(1+17%)×17%-200×(1-50%)×17%=3.34(元)

(2)销售毛利为:200×70%/(1+17%)-200×(1-50%)=19.66(元)

(3)应纳企业所得税:19.66×33%=6.4878(元)

(4)税后净利:19.66-6.4878=13.1722(元)

方案二,百货公司计算如下:

(1)应纳增值税额为:(200+60)/(1+17%)×17%-200×(1-50%)×17%-40×17%=13.98(元)

(2)销售毛利为:200/(1+17%)-200×(1-50%)-40=30.94(元)

(3)由于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1-50%)]×33%=23.41(元)

(4)税后净利:30.94-4-23.41=7……53(元)

方案三,百货公司应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保证顾客得到60元的优惠,商场赠送的60元应是不含个人所得税的,该税应由商场承担。

(1)赠送现金商场需代顾客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1-20%)×20%=15(元)

(2)商场应纳增值税额为:200/(1+17%)×17%-200×(1-50%)×17%=12.06(元)

(3)扣除成本、对外赠送的现金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利润为:200/(1+17%)-200×(1-50%)-60-1.5=-4.06(元)

(4)由于赠送的现金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1-50%)]×33%=23.41(元)

(5)税后净利为:-4.06-23.41=-27.47(元)

方案四,假定该消费者选择在第九天付款,则消费者享受的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与第三种方案的计算结果相同,即为12.06元。

(1)企业毛利润=200/(1+17%)-200×30%-200×(1-50%)=10.94(元)

(2)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17%)-200×30%-200×(1-50%)]×33%=3.61(元)

(3)税后净利=7.33(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顾客购买同样价值的商品,由于企业采取的折扣方式不同,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收益额也不一样。比较而言,方案一(折扣销售)最优,方案三(返回现金)最不可取。

三、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代销通常有两种方式:

其一,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按照生产企业制定的市场价格代销其产品,根据实现销售的商品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生产企业收取手续费。这种手续费收入对中间商而言是一种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其二,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即中间商和生产企业约定一个协议价,如果产品可以销售出去、双方按照此协议价结算。虽然不垫付资金这种销售是代销,但中间商所获取的收入来自于商品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这两种代销方式下,中间商都能够获取一定的收入,但这两种收入的税收负担却不同。假设两种方式下,中间商的收入相等,那么哪种方式税收负担更轻一些,中间商获取的纯收益更大一些,或者说中间商应选哪种代销方式呢?

[例]某食品制造公司推出一种新食品,产品销售状况不佳,该制造公司决定委托某商业公司代销其产品,并借此打开销路。待选的方案有两种:

方案一:商业公司按照食品制造公司制定的价格10元/个对外销售,每月底,商业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销售清单,并按实际销售价格和数量与食品制造公司结算货款;同时商业公司根据代销的数量和销售额,向食品制造公司收取20%手续费。预计商业公司月销售数量为10000件,则其手续费收入为20000元(10×20%×10000)。

方案二:商业公司与食

品制造公司约定交接价格为8元/个。每月底,商业公司向食品制造公司返回销售清单,并按约定的8元/个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与食品制造公司结算货款,商业公司按照10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实际售价10元/个与协议价8元/个之间的差额,即2元/个归商业公司所有,假定商业公司月销售数量仍为10000件,则商业公司每月取得进销差价也为20000元[(10-8)×10000]。

两种方案中,商业公司每月毛收入额均为20000元,但两种方案下公司的税收负担和净收益额是不一样的,具体分析如下(忽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方案一,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业公司的代销清单时,要确认销售收入额100000元(10×10000)及销项税额17000元(100000×17%),同时要支付商业公司手续费10000元,所支付的手续费作为销售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设食品制造公司销售的这批产品销售成本及其他期间费用为B,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P,则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应纳增值税=17000-P(元)

所得税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商业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

所得税前收益=20000-1000=19000(元)

此方案下,消费者最终以10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产品并承担了全部增值税负担,消费者总支出为100000×(1+17%)=117000(元)

方案二,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

此方案中,食品制造公司收到商业银行的代销清单时,要确认销售收入额80000元(8×100000)及销项税额13600元(80000×17%)。设食品制造公司销售的这批销售成本及其他期间费用以及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同方案一,则食品制造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1)应纳增值税=13600-P(元)

(2)所得税前收益=80000-B(元)

而商业公司在此代销业务中,相当于购进成本为80000元,销售收入为100000元,该公司应对此代销业务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则商业公司的收益与税负如下:

(1)应纳增值税=100000×17%-13600=3400(元)

(2)所得税前收益=100000-80000=20000(元)

第4篇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地址: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物业面积约为: 平方米,商业住宅物业约为 平方米(以政府最终批准面积为准)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发经营或拥有的本项目进行市场营销策划顾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全程营销策划、销售顾问服务。具体的合作方式和范围如下:

物业范围:实力郡城的全部住宅物业及其配套商业。

服务范围:乙方对以下方面向甲方提供专业水准的策划、顾问工作(工作中涉及建议以及方案的内容我方都将以书面递交):

合作方式:乙方作为实力郡城项目的独家策划、顾问公司。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策划、顾问事宜。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实力郡城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方案;

2、实力郡城项目开盘阶段以及营销各个阶段的策划执行案;

3、实力郡城项目产品创新建议;

4、实力郡城项目景观环境提升策略;

5、实力郡城项目户型功能优化建议;

6、实力郡城项目的整体推广策略;

7、实力郡城项目的推广主题建议;

8、实力郡城项目分阶段推广策略;

9、实力郡城项目销售价格体系及价格实施策略;

11、实力郡城项目卖场包装及气氛营造策划;

12、实力郡城项目销售讲习资料设计指导

13、实力郡城项目销售员销售专业技能及礼仪培训;

14、实力郡城项目现场销售流程的组织设计建议;

15、实力郡城项目认购及销售期销控计划;

16、实力郡城项目各阶段公关活动的创意策划;

17、实力郡城其他相关事宜:(协助甲方完成)

a、 会所功能的设定及会所配套设施的选定;

b、 物业形象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建议

c、 电梯、洁具、厨具、灯饰、智能设备及其它主要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等选定;

d、 示范单位、展示样板房设计单位的选定及设计效果的总验收;

e、 本项目全套vi、整体包装、品牌宣传设计制作单位的考察与选定,以及设计制作效果的验收;

f、 各项客户聚会和联谊活动的承办单位的监督;

g、 所有涉及客户的公开文案及图片、版面内容的的监督;

h、 宣传策略与推广计划、价格运行与调整措施以及整体营销进程的安排的及调控建议。

18、参与并指导设计、广告活动公司等第三方公司的沟通和相关工作的跟进、监控。

19、实力郡城商业配套的整体定位以及营销策略;

20、实力郡城商业配套业态定位、招商策略;

21、实力集团、实力会品牌建设策略;

22、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项目其他类型的专项营销、策划方案等。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自_xx_年_7_月_30日至xx年_7月_29日;双方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个合作周期的合作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利。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确保本项目公开经营推广的合法性;

2、 提前提供真实及全面的本项目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给乙方(包括本项目前期市调资料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进度及有关证件等);

3、 结合乙方提供的本项目市场营销策略,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施工进度方案;

4、 负责提供乙方因本项目驻场所需的工作人员必要的交通条件、销售现场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包括现场工作电脑1台、电话、网线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因项目需要出差(指离开昆明),其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5、 在以下直接影响项目策划效果的关键环节,甲方应充分理解乙方的策划意图:

⑴. 会所功能的设定及会所配套设施的选定建议;

⑵. 物业形象物、电梯、洁具、厨具、灯饰、智能设备及其它主要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等选定建议;

⑶. 示范单位、展示样板房设计单位的选定及设计效果的建议;

⑷. 本项目全套vi、整体包装、品牌宣传设计制作单位的考察与选定,以及设计制作效果的建议;

⑸. 各项客户聚会和联谊活动的承办单位的考核的建议;

⑹. 所有涉及客户的公开文案及图片、版面内容的建议;

⑺. 宣传策略与推广计划、价格运行与调整措施以及整体营销进程的安排的建议。

6、 甲方须全方面配合乙方的顾问工作,及时实施乙方已经过甲方确认、合理的各项策划方案,并组织人员参加乙方的培训。

7、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最后由甲方签字认可定稿;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甲方指定全权代表李勇先生与乙方沟通,所发表的意见代表甲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营销顾问工作,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

2、乙方以提交文字成果报告、参加相关的定期沟通会议及指导营销活动等方式完成本合约之顾问工作,并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及时提交各阶段委托报告。

3、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间定期与甲方召开沟通会议,共同商讨项目进展过程中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4、协助甲方考察并推荐各专业公司(如广告公司、园林公司、模型公司等),并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参与相关专业公司重要沟通汇报会议,提供相应意见或建议。

5、双方签署合同,并收取首期顾问费后,立即开展系统营销推广工作,并于10个工作日内(8月10日)提交提交《项目产品提升及营销策划案》壹式贰份,进行相应报告汇报及答辩。

6、乙方在正式开盘前30天(以领取预售证之日起计算)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开盘前的《销售执行报告》,制订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7、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制定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与办法,根据销售情况定期与甲方共同完成销售管理方案。

8、乙方在本项目执行期间派驻不少于两名人员驻场(项目销售、商业策划经理一名、住宅策划一名、),开展销售管理、策划执行等工作。在项目重要营销活动阶段提供现场指导,并协助甲方筹备各种促销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酒会;并提供以上活动方案。

9、乙方的营销顾问权在本项目合同期间不得转让。

10、乙方为甲方进行的任何制作、公关、媒介投放等活动开展均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任何收费服务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价,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没有书面确认的费用。

11、乙方应成立项目专案小组,由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策划、销售经理以及客户及市场等专业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向甲方负责;并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专案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乙方成立的专项小组成员必须保持稳定性,除项目专案组成员自动离职外,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专案小组成员。项目专案组成员的任何变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知会甲方且得到甲方同意。

12、乙方指定鲁为合同执行人,乙方变更合同执行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合作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出席项目相关工作会议;关系到较大决策性问题的会议项目重要节点(如项目策划提报、内部认购、项目正式开盘等等),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及甲方的有关负责人都应出席。

13、如甲方对乙方的项目专案人员有任何不满意并提出撤换要求的,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重新安排到位。

14、在各类营销方案及公关活动执行期间,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全力参与执行层面的工作,良好推动工作进程。

15、乙方每月25日,提交本月25日前30天工作总结(包括竞争楼盘广告分析、本项目销售分析以及策划分析和下月策划计划安排)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的工作成果体现。

第五条 收费及付款方式

1、 收费标准:

1)本项目整体策划费用为肆拾万圆整。

? 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整体策划费的30%,即壹拾贰万圆整。

? 乙方提交本项目的《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案》并经甲方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整体策划费的30%,即壹拾贰万圆整。

? 本项目正式开盘后(开盘时间以报纸公布的时间为准)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整体策划费的40%,即壹拾陆万圆整。

2)项目正式开盘后(开盘时间以报纸公布的时间为准)乙方按照如下标准收

取销售顾问佣金:

a、本项目开盘后(开盘时间以报纸公布的时间为准)30天内,本项目销售总金额少于4000万元,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相关顾问费用;

b、本项目开盘后30天内,本项目的销售总金额实现4000万元(含4000万元)——6000万元的销售额,乙方按照销售总金额乘以0.1%的标准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销售顾问佣金=本项目开盘后的30天内的销售总金额*0.1%

c、本项目开盘后30天内,乙方协助甲方实现6000万元(含6000万元)——8000万元的销售额,乙方按照销售总金额乘以0.2%的标准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销售顾问佣金=本项目开盘后的30天内的销售总金额*0.2%

d、本项目开盘后30天内,乙方协助甲方实现8000万元(含8000万元)——10000万元的销售额,乙方按照销售总金额乘以0.3%的标准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销售顾问佣金=本项目开盘后的30天内的销售总金额*0.3 %

e、本项目开盘后30天内,乙方协助甲方实现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1xx万元的销售额,乙方按照销售总金额乘以0.4%的标准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销售顾问佣金=本项目开盘后的30天内的销售总金额*0.4 %

f、本项目开盘后30天内,乙方协助甲方实现1xx万元(含1xx万元)以上的销售额,乙方按照销售总金额乘以0.5%的标准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销售顾问佣金=本项目开盘后的30天内的销售总金额*0.5 %

g、本项目开盘后30天后,乙方每月按照当月销售总金额乘以0.5%的标准

收取销售顾问佣金;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销售顾问费=本月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签定合同的总金额)×销售顾问费率0.5%

2、 项目商业部分的运营、管理取费标准不包含在上述范围之内,商业部分的租赁佣金提取方式及额度双方另行商定,以补充协议形式签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每月30日为销售顾问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销

售顾问费。计算销售顾问费的依据以客户缴纳定金的金额为准。结算日仅结算已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且银行放款全额到帐的总金额。尚未签订正式《商品房购销合同》但已签订《认购协议》的金额部分,于正式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累计到合同签订当月一起结算。

4、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在甲方可以没收定金的情况下,其支付定金乙方将收取50%,如遇认购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认购者所缴纳所有款项归甲方所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收取相应销售顾问费。

5、乙方结算的销售总金额不包含甲方员工购房、工程抵款以及超过开盘正常优惠折扣的客户的销售总金额。(把员工购房纳入结算范围,超过正常优惠的按50%佣金结算)

6、付款方式:甲方以电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帐户名称:广州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广州市高教大厦支行

账户号码:44001400809053000240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甲方付费之部分的工作内容的一切成果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3、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续约,或者甲方有其他开发项目,乙方有义务以本合同规定的合作形式继续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具体合作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保密事项

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需严格保管对方提供或提交的机密或专有资料。且该资料只可用于本项目而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对项目机密情况的了解均须严格控制在双方认定的决策层范围内;

3、 除非得到甲方同意或经由甲方安排,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资料;

4、 除非得到乙方同意或经由乙方安排,甲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双方合作的内容和情况。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开发时,本合同的执行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第5篇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姓驶В辖钏酱妗?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

第6篇

摘要:通过探索对应收账款的系统化管理,使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促进企业销售的良性循环,减少企业信用销售风险,进而加速资金周转,保持现金流通畅。

关键词:应收账款;控制;建议

笔者所在的单位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央企—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特大型水泥集团——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拥有全资及控股大型水泥制造企业70余家,水泥年产能达1亿吨,总资产近600亿元人民币。随着产能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销售业务大幅增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对水泥业务销售收款控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在销售收款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职责

公司运营管理部:制定销售政策;掌握各运营管理区、各企业收款动态;督促各运营管理区、各企业按时足额收回货款。公司资产财务部:定期分析货款回收对资金的影响;监督各企业规范销售、及时收款。企业营销中心:按月编制销售及回款预算;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负责客户管理;签订销售合同;负责货款的对账、催收;建立完整的销售台账、收款台账、欠款台账。企业财务部:按制度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和货款回收;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赊销政策;定期与营销中心和客户核对应收款项余额,负责汇总分析和定期反馈应收款项账龄、增减变动和逾期情况,通知并协助营销中心进行账款催收。

二、规范销售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

按销售收款时间将销售收款类型划分为现销及赊销。

(1)现销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对于水泥熟料的销售业务原则执行“款到发货”的现销政策。现销业务流程为:1)营销中心接受客户要货申请后,根据销售政策确定给予客户的销售价格等销售条件,并依据销售条件编制销售审批单;2)销售政策范围内销售审批单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销售审批单须由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生效;3)如需签订合同,则根据销售条件与客户签订合同;4)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审批单、销售合同进行复核,收取货款,开具发票;5)发货部门根据有关销售单证和已收款凭证,向客户发货;6)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营销中心登记销售台账。现销业务要求:1)现销业务结算原则以现金、支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避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长期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和实物抵账。2)若客户确需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须按照当期承兑汇票贴现率加价。3)月度银行承兑汇票收款比例不得高于当月现销收入的30%。4)超过当月现销收入30%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及其他抵账方式收款须经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执行。

(2)赊销收款方式及收款流程。对于水泥熟料的销售业务须严格控制赊销比例。赊销业务流程为:1)营销中心负责编制赊销客户档案,包括赊销客户经营业务领域、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往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定期更新;2)营销中心依据赊销客户档案制定赊销客户信用政策,编制信用客户清单,并经企业总经理、企业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相关人员联合审批后生效,同时提交企业财务部备查;3)营销中心接受客户要货申请后,根据企业销售政策确定给予客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期限、付款细则等赊销条件,拟定销售合同条款,编制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4)销售政策范围内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须由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等有关人员联合批准后生效;5)所有赊销业务,不论金额大小,必须与信用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赊销业务销售合同模版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在公司备案;6)营销中心依据审批后的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及销售合同为客户办理发货手续;7)企业财务部门对信用客户销售审批单、销售合同进行复核后,依据发货明细,确认收入,开具发票;8)发货部门根据有关发货明细,向客户发货;9)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有关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基地销售部登记销售台账。赊销业务要求:1)赊销定价原则上应按照当期1年期贷款利率*赊销期限进行加价。2)各企业应严格控制赊销比例,原则当月赊销比例不得超过当月销售收入的2%,超过2%以上的赊销业务须报经公司批准后发生。3)各企业应严格控制赊销期限,根据客户资信制定信用账期,原则赊销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以上赊销期限的赊销业务须报经公司批准后发生。4)对于不能按照销售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信用客户,在上笔欠款未清偿前,暂停新业务发生。5)对赊销业务实行保证金管理方式,在发生赊销业务时分别向销售业务经办人员、权利审批人员收取保证金,按照收回赊销账款的时间及金额,同期、同比例退还有关人员保证金。对于销售政策范围内的信用客户发生的赊销业务向销售业务经办人员收取5%的保证金;对于与销售政策有差异的信用客户发生的赊销业务分别向企业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销售业务经办人员等有关人员收取5%的保证金。

三、应收账款控制及回收

企业总经理及营销中心直接对应收账款的核对、清理、催收负责。(1)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对于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必须按期核证。企业财务部门每月结账后及时与营销中心进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账目核对,编制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核对确认单,双方签字后备查。(2)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企业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催收货款,保证货款按期回笼。公司运营管理部制定应收账款催收细则、奖惩办法,经讨论通过后,下发至各企业严格执行。营销中心依据销售台账编制应收账款备查簿,按月制定应收账款回款预算,报企业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月度应收账款考核任务,进行奖惩。同时将批准后应收账款回款预算按月发至公司运营管理部、资产财务部、企业财务部备查。企业财务部按月编制应收账款预算完成情况及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情况报告,分别报送至公司运营管理部、资产财务部、企业总经理、营销中心,通报当月资金回笼结果及逾期未收回应收账款具体责任人。企业财务部于每年度末对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进行判断,按照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确定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并于每年度末编制年度应收账款情况报告,通报应收账款责任人任务完成情况及奖惩情况,报送至公司运营管理部、资产财务部、企业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笔者希望通过不断探索对应收账款的系统化管理,使公司逐步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以达到既促进企业销售的良性循环,同时又减少企业信用销售风险的目的,进而加速资金的有效周转,防止坏账、呆账的积累,保持现金流通畅。

第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营销策划、市场调研、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及客源的组织、开发,产品、服务的推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不仅适用于公司专职营销工作,也适用兼职营销工作(社会兼职人员或本公司员工工作之余的营销行为)

第二章营销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总接待部为昆明金色港湾经贸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四条营销工作的主要任务:

1、掌握国内、省内疗休养、度假、会议培训等情况,进行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分析,适时提出营销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公司经营、市场变化、消费群体及季节变化情况,制定不同的促销方案,占领散客消费市场。

3、制定广告宣传方案,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4、深入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宣传公司的服务产品,不断开拓新客源。

5、保持和大客户的长期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公司改善、提升服务提供参考,并协助财务完成结算工作。

6、加强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强、专职与社会兼职、单位业余相结合、相补充的营销队伍。

第五条营销工作激励机制:

1、总接待部营销部的月营销指标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完不成指标扣取营销人员当月绩效风险金。每超过0.1万元,计提1的经费作为营销基金,在财务专户管理,营销业务开支经休养院院长审批后列支。

2、销售部营销月指标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不再计提营销基金,按5的比例提取经费作为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

3、社会兼职营销员、公司职工的业余营销行为,按营销营业额的5计提经费,作为奖励。

第三章营销营业额的认定

第六条来消费的团体、单位,凭公司统一制作、下发的优惠卡(统一编号,对应相应的营销者)结帐,总接待部前厅工作人员按“消费人天数、消费金额、营销人员”等内容记入统计表的相应栏,作为营销人员的业绩,否则按散客消费对待。

第四章附则

第8篇

xx酒店营销方案根据目前酒店情况,首先树立“以市场为先导,以销售为龙头”的思想;为了更好的开展销售工作,制定营销方案、市场推广计划,并在工作中逐步实施。第一章目标任务一、客房目标任务:万元/年。二、餐饮目标任务:万元/年。三、起止时间:自年月----年月。第二章形势分析一、市场形势1、2001年全市酒店客房10000余间,预计今年还会增加1~2个酒店相继开业。2、竞争形势会相当激烈,“僧多粥少”的现象不会有明显改善,削价竞争仍会持续。3、今年与本店竞争团队市场的酒店有:鸿运大酒店、海外大酒店、海口宾馆、海景湾大酒店、长昇酒店、宇海大酒店、海润酒店、金融大厦、黄金、万华、南天、汇通、五洲、泰华、奥斯罗克等。4、与本店竞争散客市场的有:泰华、海景湾大酒店、长昇酒店、海外、海口宾馆、金融、鸿运、奥斯罗克、万华、南天、豪富等。5、预测:新酒店相继开业团队竞争更加激烈;散客市场仍保持平衡;会议市场潜力很大。二、竞争优、劣势1、三星级酒店地理位置好。2、老三星酒店知名度高、客房品种全。3、餐饮、会务设施全。4、四周高星级酒店包围、设施设备虽翻新,但与周围酒店相比还是有差距。第三章市场定位作为市内中档旅游商务型酒店,充分发挥酒店地理位置优势,餐饮、会务设施优势,瞄准中层次消费群体:(1)国内标准团队。(2)境外旅游团队。(3)中档的的商务散客。(4)各型会议。一、客源市场分为:(1)团队-------本省旅行社及岛外旅行社(北京、上海、广东、东南亚、日、韩等)(2)散客-------首先海口及周边地区,再岛外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商务公司。(3)会议-------政府各职能部门、驻琼企、事业机构及岛内外各商务公司二、销售季节划分1、旺季:1、2、3、4、5、10、11、12月份(其中黄金周月份:10、2、5,三个月)2、平季:7、8月份3、淡季:6、9月份三、旅行社分类1、按团量大小分成A、B、C三类a类:省中旅、海王、风之旅、民间、山海国旅、金图旅行社、事达国旅、扬帆、山海、港澳国旅、观光、悠闲、航空假日、南山锦江、金椰风、海航商务、等。b类:神州旅行社、省职旅、市职旅、天之涯、雁南飞、国航、春秋、东方假期、天马国旅、神州、明珠国旅、华能旅行社等。c类:其它。*按不同分类制定不同旅行社团队价格(1)稳定A类客户,逐步提高A类价格。(2)大力发展B类、C类客户,扩大B、C类比例。2、境外团旅行社:(1)香港市场:港中旅、中航假期、康辉假期、关键旅游。地接社:港澳国旅、海王国旅、山海国旅(2)马来西亚东南亚市场地接社:天马国际(3)新加坡:山海国旅(4)韩国市场--------热带浪漫度假之旅地接社:京润国旅3、确定重点合作的旅行社:省中旅、事达、东方假期、神州、扬帆、省职旅、华能、山海、港澳国旅、海王、明珠、观光、悠闲、航空假日、南山锦江、风之旅、金椰风、民间、海航商务、国航风情等。第四章不同季节营销策略在本章节中根据淡旺季不同月份、各黄金周制定了不同的价格,月日团队、散客比例,每天营业收入,月度完成任务及各月份工作重点。1、旺季:1、2、3、4、5、10、11、12月份2002年1月(31天)3月(31天)、4月(30天)、2001年11月(30天)、12月(31天):A、每天团队与散客预定比例:6:4,B、房价:团队价:110元/间,散平均价:180元/间C、月平均开房率:90%即161间/日D、每日收入:团队:9666元,散客:10948元E、五个月总(153天)收入:315.3942万元,月平均:63.0788万元F、各月工作重点:2002年1月份:1、加强对春节市场调查,制定春节促销方案和春节团、散预订。2、加强会务促销。3、加强商务促销和协议签订。4、加强婚宴促销。2002年3月份:1、加强会务、商务客人促销。2、加强婚宴促销。3、“五一”黄金周--------客房销售3月中下旬完成促销及接待方案。2002年4月份:1、加强会务、商务客人促销。2、加强婚宴促销。3、加强对五一节市场调查,制定五一节促销方案和五一节团、散预订。4、制定“母亲节”活动方案并促销;母亲节------以“献给母亲的爱”为主题进行餐、房组合销售。(五月第二个星期天)2001年11月、12月份:1、加强对春节市场调查。2、加强会务促销。3、加强商务促销和协议签订。4、加强婚宴促销。其中黄金周月份:10、2、5,三个月各黄金周及月收入:*2001年10月(31天):A“十一”黄金周:全部七天1)2、3、4、5日,团队:散客=6:4,房价:团:160元/间,散:280元/间开房率:95%即170间/日每日收入:团:16320元,散:19040元2)1、6日,团:散=7:3,房价:团:120元/间,散:22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13524元,散:10626元3)7日,团队:散客=7:3房价:团:100元/间(含双早),散:160元/间开房率:80%即143间/日每日收入:团:10010元,散:6864元4)黄金周收入:20.67万元B当月余下24日收入:49.4736万元,预定比例:团:散=6:4房价:团队价:100元/间,散平均价:17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9666元,散:10948元C、本月总收入:70.1436万元D、本月工作重点:1、加强会议促销。2、加强婚宴促销。3、加强商务促销和协议签订。4、同餐饮部拟定圣诞节促销方案。圣诞节----圣诞大餐。10月上旬餐饮部、销售部完成制作圣诞菜单、广告宣传促销及抽奖游戏设计方案及环境布置方案,各项工作逐步开展。5、春节--------客房、家宴或年夜饭-------元宵节--------情人节(1)餐饮部10月下旬完成制作方案。(2)销售部、餐饮部10月下旬完成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及环境布置方案,由于春节、元宵节、情人节时间相近,可贯穿起来。*2002年2月份(本月只有28天):A春节黄金周:全部七天1)2、3、4、5日,团:散=5:5房价:团:180元/间,散:280元/间开房率:98%即175间/日每日收入:团:15750元,散:24500元2)1、6日,团:散=6:4,房价:团:150元/间,散:220元/间开房率:92%即165间/日每日收入:团:14850元,散:14520元3)7日,团:散=7:34)房价:团:100元/间(含双早),散:160元/间开房率:80%即143间/日每日收入:团:10010元,散:6864元4)黄金周收入:23.6614万元B当月余下日收入:43.2894万元(21天),预定比例:团:散=6:4,房价:团队价:100元/间,散平均价:17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9666元,散:10948元C、本月总收入:66.9508万元D、本月工作重点:1、加强会议促销。2、加强婚宴促销。3、加强“三八节”活动促销。*2002年5月份(31天)A五一黄金周,全部七天i>2、3、4、5日,团:散=6:4,房价:团:150元/间,散:26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14490元,散:16744元ⅱ>1、6日,团:散=7:3,房价:团:120元/间,散:22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13524元,散:10626元ⅲ>7日,团:散=7:3房价:团:110元/间(含双早),散:160元/间开房率:80%即143间/日每日收入:团:11011元,散:6864元iv>黄金周收入:19.1111万元B当月余下日24天收入:49.4736万元,预定比例:团:散=6:4,房价:团队价:100元/间,散平均价:170元/间开房率:90%即161间/日每日收入:团:9666元,散:10948元C、本月总收入:68.5847万元D、本月工作重点:1、加强对六月份市场调查,六一儿童节------以“享受亲情、欢乐无限”为主题推出儿童欢乐节进行餐、娱乐组合销售。制定父亲节-------以“父亲也需要关怀”为主题进行餐、房组合销售。(六月第三个星期天)2、加强“六一”儿童节、父亲节活动促销。3、加强商务促销。2、平季:7、8月份*A、2002年7月(31天),2001年8月(31天):预定比例:团:散=7:3房价:团队价:90元/间,散平均价:160元/间开房率:85%即152间/日每日收入:团:9576元,散:7296元二个月总(62天)收入:104.6064万元,月平均:52.3032万元A、各月工作重点:7月份:1、加强署期师生活动促销,加强商务散客促销。2、制定“学生谢师宴”方案、中秋节活动方案和促销-------7月中旬餐饮部完成菜谱方案、销售部完成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各项工作逐步开展。3、中秋节----------月饼促销,7月中下旬餐饮部完成制作方案、销售部完成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各项工作逐步开展。8月份:4、加强署期师生活动促销。2、加强“学生谢师宴”促销。5、加强商务散客促销,制定出9月份团、散用房与月饼奖励促销方案。6、国庆节客房、节后婚宴-------8月下旬餐饮部完成制作圣诞菜单方案,餐饮、销售部完成接待及促销方案。3、淡季:6、9月份*A、2002年6月(30天),2001年9月(30天):预定比例:团:散=7:3,房价:团队价:80元/间,散平均价:150元/间总开房率:70%即125间/日每日收入:团:7000元,散:5625元二个月总(60天)收入:75.75万元,月平均:37.875万元B、各月工作重点:*6月份:1、加强对“高考房”市场调查。2、加强署期师生活动促销。3、加强商务促销。*9月份:1、加强会务促销。2、加强商务促销。3、加强对国庆节市场调查,制定国庆节促销方案和国庆节的团、散预订。4、制定“圣诞”活动方案。4、预算全年客房营业收入:万元年平均开房率:86.065%每日可供租房数:179间计划每日出租房数:154间(其中:团队96间/日,散客58间/日)平均房价:团队:100元/间,散客:165.8元/间。每天收入:团队:0.96万元,散客:0.9617万元5、会务设施和其它收入:18.5703万元总计:万元第五章市场推广方法开拓市场没有多大捷径可走,吃苦是最根本的出路。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准确的定位、合理的房价、良好的合作信誉都具备的同时,信息输出(宣传促销)是最关键。酒店销售在广告宣传上不可能象做日用品,大量投放媒体广告,即使有也是小范围内在开业初期,那么人员促销是最主要的手段。所以定期回访是最重要的。一、销售部:1、旅行社客源(1)把价格做杠杆,在旺季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淡季时追求高的出租率,吸引各社团队。(2)稳住本岛的主要大社、走出去寻访广东、上海、北京各地的旅行社和国内主要游览地的旅行社合作,力争为指定酒店。主要是岛内旅行社。他们的客源是酒店的生存基本客源,在旅行社客源市场的开发,主要以价格为杠杆,接待好各社的老总,保证节日用房,障碍基本不存在问题,而价格是竞争对手最容易做到的。怎样在同等的价格或稍高的价格的情况下保证较高的开房率,那就必须对计调部人员进行公关。(3)积极寻找港澳各地旅行社合作和其它地区旅行社团体客源。(4)推出“年价团队房”(一年一个价)。(5)为扩大餐饮消费,团队要求含早餐、正餐。(6)加强日本团、韩国团、会议等促销。2、会务客源促销(1)促销时间:上半年1至4月下半年10至12月(2)促销对象:(a)政府各职能部门(b)本地商务公司(c)岛外商务公司(3)以本岛企业单位和建立岛外酒店联盟对接会务、散客。(4)建全制,组织省内外会务客源。策划一些企业经济类的,学术研讨,培训班会议和事业单位的会议。3、散客客源散客市场客源的开发,是我们酒店客房追求的最主要的客源市场,要在有限的房数提高总量,散团比例的改变是根本途径。在开拓散客市场,重点是海口市场,其次是岛内其它县市,从战备方向上来讲最后的重点移向岛外,广东、上海和北京等地。1、参加行业的连锁服务网,加强与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稳定现有客户,大力开发新客户,本地市场客户要逐一登门拜访。2、针对散客,客房、餐饮捆绑销售,客户在酒店住房,可同时在餐饮、娱乐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3、根据不同客人的需要,设计多种套餐(包价),含客房、餐饮、。4、大力发展长住客户;制定内部员工合理的客房提成奖励制度。5、扩大司机拉客量,对出租车司机的促销。建全中介差价规定和订房差价提差方法。6、开辟网上订房,加强网络促销,扩大网络订房中心的订房,二、餐饮部(1)增加品种和特色菜,降低价格,提高质量。(2)举办“美食节”,中西餐培训班。(3)根据节庆推出相应的团圆宴、长寿宴、婚庆宴等。(4)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如福寿宴、良缘宴、,赠送客房,或免费接送及小礼品、鲜花赠送和在报刊祝贺广告、电视台、电台送歌活动。(5)增加旅行社指定用餐、给导游折扣,增加团队自点餐和风味餐消费。(每天前台都给餐饮提供一份导游姓名和房号单,以便销售部和餐饮部联系。)三、内部消费链建立A、通过内外促销宣传链完成内部消费链1、外部宣传和促销(1)岛内外新闻媒体的全面合作,除正常的广告播放和栏目的合作,同时抓住时机策划和炒作一些临时性的新闻报道宣传,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交通工具上的宣传:如:飞机上的介绍和订房业务,海口、三亚豪华巴士的宣传和订房业务。(3)人员促销、交易会促销、信函促销,通过旅行社宣传,电子邮件,其它媒体等。通过以上方法和其它宣传促销宣传网,把客人吸引进来。2、内部宣传网客人进店要促成每项消费,就必须把每项服务介绍给他们,这样就需要建立内部宣传网-----自走进酒店的大厅开始,就能了解酒店的基本设施情况(制作总体设施灯箱和图片),走进电梯,又能进一步看到图文并茂的宣传广告,到了客房,除了一些重点介绍的项目外,还有一本图文并茂的服务指南,除了各项设施的介绍图片,计费方法、电视节目、菜谱(含图片)外,还有酒店的背景资料和名人来访图片资料及企业文化的内容等,。同时还有酒店位置图。各项交通设施和旅游景点的介绍、相应的地方风土人情等。打开电视应在整点插播酒店介绍专题片。3、内部消费链的促成通过内部交叉宣传网将内部各营业部吸引客人的方法介绍给客人,并制作住房折扣卡赠送等完成内部的消费链的构成。四、提高回头率通过促销,把客人引进来,留住客人,提高回头率是最关键所在,只有留住客人,让客人满意才能提高回头率(当然指在准确的价格定位的前提下)才能提高存量,只有积累,才会有存量的增加,才能保证相对稳定和较高的开房率。留住客人的手段除了硬件配套外,还有软件(包括服务、餐饮出品质量、其它营业部门高标准的服务),同时还可以采用一些赠送和让利----------推行“住房消费积分卡”:消费达到一定的金额或住房,享受赠送房,凭此卡享受优惠折扣,住房一定数量后,凭卡可申请VIP金、银卡,赠送娱乐消费。五、改变客源结构通过市场分析,除留住客人外,改变客源结构是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首选改变团队结构,再是改变团散比例。改变团队结构,提高团队房价。先增加合作旅行社(中小社),不求每社单量,当求积少成多(中小社因量相对较小,价格相对较高)第二个提高旅行社接团档次,一是提高开房客人档次,减少对客房物品的损耗,增加入住后的潜在消费。采用交替更换的方法,达到提高团队房价的目的。改变团散比例是指散客市场开拓客源稳定增加的情况下,降低团队接待量,力争在一年内为能达到散团各占50%,这是除营业指标外的另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酒店后期发展的根本途径。六、增收节流、强化管理1、建全团、散下单程序、复查程序,公开旅游、车、票等价格,堵塞销售漏洞。2、进一步强化销售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业务水平。3、调配部门层级设制,定岗定编,降低销售成本。4、目标考核,制定内外激励机制,调动全部员工积极性。第六章激励方案A、销售部1、目标考核指标:按方案中淡旺季各月任务标准执行。2、工资发放:1)总监、经理(助理):50%保底,30%按完成部门目标比例发给,20%按酒店完成目标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2)部门员工按工资总额50%保底,50%浮动(按当月部门完成任务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3、超额完成任务,按超出比例╳工资总额奖励,当月兑现超出部分奖金。4、给散客销售代表房价提成奖励:(1)每天散客开房数:按方案中标准执行。(2)散客房达到160元/间或以上奖励:5元/间(给散客销售代表4元,部门1元)当月兑现奖金。(3)为了便于对代表考核,凡协议单位、销售部下单散客均计散客任务和提成(总公司客人计入任务,但不计提成)。*以此给全部员工压力,也给动力。5、给旅行社计调团队用房倒扣:(1)按当月酒店定团队价给旅行社计调部倒扣五间以上:1元/间、散客:5元/间(为了在淡旺季同等的价格或稍高的价格的情况下保证较高的开房率,对计调部人员进行的公关)。(2)为防止漏洞、确保倒扣促销费到位,由财务部办理空银行卡、销售部按排两人以上进行记名派发,每月底由销售部统计各社用房数,财务部核对,次月10日前转帐至各社银行卡。(请按时结算,此事仅限总经理、财务部经理、会计、销售部知会,谁泄漏消息,严肃处理)6、销售部编制:6人。(1)总监:1人。(2)助理:1人(负责旅行社团队业务)。(3)主管:2人(负责商务、会务散客)。(4)文员:1人(负责日常工作、网络订房销售业务)。(5)美工:1人。7、销售费用:通讯、交通、招待、办公等费用可按财务现行标准执行;但总监个人交通、通讯费盼总经理有明确标准。各项宣传促销费用按促销方案提前另制定方案。B、前厅部1、目标考核指标:15万元/月(在客房销售总任务之内)。2、工资发放:(1)经理(助理):50%保底,30%按完成部门目标比例发给,20%按酒店完成目标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2)部门员工按工资总额50%保底,50%浮动(按当月部门完成任务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3、超额完成任务,按超出比例╳工资总额奖励,当月兑现超出部分奖金。4、给散客高价房提成奖励:a)每间普标散客房价达到180元/间、豪标200元/间、套房350元/间以上部分50%奖励,其中给当班人(组)40%,部门10%,当月兑现奖金。b)为了便于考核,除协议单位、销售部下单散客外均计入前厅部散客任务和提成。C、餐饮部1、目标考核指标:40万元/月。2、工资发放:(1)经理(助理):50%保底,30%按完成部门目标比例发给,20%按酒店完成目标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2)部门员工按工资总额50%保底,50%浮动(按当月部门完成任务比例发给)每月扣除,半年总评,完成任务补发。3、超额完成任务,按超出比例╳工资总额奖励,当月兑现超出部分奖金。4、成本节约奖励:餐饮成本在财务规定的比例以下节约部分的50%奖励,其中给当班人(组40%,部门10%,当月兑现奖金。说明:*提高散客房价、入住率,降低开房率。*各项活动、会务促销方案,活动卖点只能在提前45天左右制定方案才会有实际意义。*餐饮销售方案由餐饮部另制定详细方案。XX大酒店XXX年XX月XX日

第9篇

在XX年我计划从两方面入手展开工作,一方面抓好管理工作,建全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熟悉业务,而相对稳定的销售团队,并制定有奖罚措施的薪酬福利。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好的销售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销售人员,建立一支具有凝聚力,合作精神的销售团队是企业的根本,在XX年的工作中建立一个有活力和战斗力的团队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

另一方面把好业务关,将酒店客户维护好稳定现有客源,积极开拓新市场,将业务做大做强。为了将全年营销任务认真完成,免于流于形式,需将全年销售工作具体量化,把全年营销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解到每月,每周;以每月,每周的销售目标分解到各个销售人员身上,完成各个时间段的销售任务,并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提高销售业绩。

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将按照XX年下发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同时还有以下几点将会作为工作要点抓好:

1、建立酒店营销公关通讯联络网。

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对宾客按签单重点客户,会议接待客户,有发展潜力的客户等进行分类建档,详细记录客户的所在单位,联系人姓名,地址,全年消费金额及给该单位的折扣等。细分市场,将商务散客、网络订房、企事业单位会议、旅行社团队和散客、长住户等市场份额细分。建立与保持同政府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商人知名人士,企业家等重要客户的业务联系,为了巩固老客户和发展新客户,除了日常定期和不定期对客户进行销售访问外,在年终岁末或重大节假日,通过电话、发送信息等平台为客户送去我们的祝福。今年计划在适当时期召开1次大型客户答谢联络会,以加强与客户的感情交流,听取客户意见。

2、开拓创新,建立灵活的激励营销机制,开拓市场,争取客源。

今年营销部将配合酒店整体新的营销任务,重新制订完善的销售任务计划及业绩考核管理条例,提高销售经理的工资待遇,激发、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营销代表实行工作日记志,每工作日必须完成拜访两户新客户,三户老客户,四个联络电话的二、三、四工作步骤,以月度营销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日记志综合考核营销代表。督促营销代表,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团体和散客客户,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并在拜访中及时了解收集宾客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室。

强调团队精神,将部门经理及营销代表的工薪发放与整个部门总任务相结合,强调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营造一个和谐、积极的工作团体。

3、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接待团体、会议客户,要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针对各类宾客进行特殊和有针对性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宾客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制作会务活动调查表,向客户征求意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调整营销方案。

4、做好市场调查及促销活动策划。

经常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收集,了解旅游业,宾馆,酒店及其相应行业的信息,掌握其经营管理和接待服务动向,为酒店总经理室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信息,以便制定营销决策和灵活的推销方案。

5、密切合作,主动协调。

与酒店其他部门接好业务结合工作,密切配合,根据宾客的需求,主动与酒店其他部门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发挥酒店整体营销活力,创造最佳效益。加强与有关宣传新闻媒介等单位的关系,充分利多种广告形式推荐酒店,宣传酒店,努力提高酒店知名度,争取这些公众单位对酒店工作的支持和合作。

6、随时关注行业的最新动向、调研同行价格等发展趋势,争取在市场中取得主动和先机,在行业市场中牢牢把握住产品优势。

以上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建议和看法,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饮料销售工作计划范文二1、“***”品牌的战略定位:细分市场一线品牌、大饮料行业二线品牌。

2、XX年市场目标:开辟城市区域市场120个;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

3、按照“***”品牌的战略定位和20xx年市场目标,结合现有的资源状况,我们确立了一种“混合营销”模式:试销+区域样板市场+区域独家经销。

4、省外市场以省级经理为责任单位,省内市场以片区经理为责任单位,省内市场片区经理等同于省外市场的省级经理。下同。省内市场的直供渠道归“***”招商部管理。

5、公司要求每位省级经理都必须成为经销商的“投资顾问”。因此,帮助经销商成功做好试销、经销和区域样板市场的启动和销售工作,确保经销商首批进货额的成功销售,是每位经理的职责所在。

6、本方案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市场费用控制和产品策略等内容为指令性规定,市场运作模式为指导性意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本案附件为《***区域市场费用使用规范》、《***产品知识》、《***区域市场促销方案》、《***终端广告工具》、《***区域市场管理表格》等。

一、试销

1、试销区域:全国任何城市,凡是符合经销商要求的企业均可试销。试销区域以城市为单位。全国一级市场的试销,月进货量达到一定规模(如每月销量为10万元)时,要控制货品流向。

2、目的和目标:试销为了经销,一要确保经销商在试销中获得利益(至少能看得见利益),二要为经销商总结一套成功的市场模式。新老经销商均可参与试销。以地级市场为单位,每城市市场可寻找3家左右的经销商进行试销。说明:未来每城市只能选一家独家经销商,其他参与试销的经销商可整合为分销商。

3、进货额度:最低1万元,最高2万元。确保经销商的投资安全。

4、物料配比:公司将根据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免费配比促销物料。单页5000份,牙签盒1000个,海报500*2张,餐饮终端合作书500张,不干胶贴200张,vcd广告工具光盘一个,dvd电视广告光碟一个。非首额的宣传物料和助销品按成本价销售给乙方。

5、试销奖励:试销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试销的经销商成为该区域独家经销商。因此,必须进行市场试验工作。为奖励试销者的市场试验,厂家返还进货额的20%货品,用于市场促销试验。如商家不能提供试销试验资料,在后续进货中厂家有权将该额度的货品扣回。

6、试销方案:设定进货额完成销售的时间目标为2个月左右;省级经理和经销商一道确定试销终端规划(包括铺货终端、促销终端);省级经理必须关注每个试销经销商的销售进度(以15天为一个期限提交报告),至1个月时如销售未有起色,则必须拿出改进方案;如销售获得成功,也要按月总结经验。

7、试销工作程序:寻找经销商——认知产品并产生兴趣——鼓励直接成为独家经销商——如暂时还没有信心,可进行试销——确定试销额度——对经销商终端(餐饮+商超)效能进行评估——按照2个月内完成进货额销售的目标制定试销终端(餐饮+商超)规划——确定组织公司制定的促销方案的终端数量(商超:堆头,免费品尝,pop、单页;餐饮:好口彩摸奖促销),要求:ka堆头促销、散发单页不少于1家,b类商超堆头、免费品尝、散发单页不少于3家,社区店张贴海报、散发单页不少于5家。餐饮终端大酒店摸奖促销、派发单页、名片不少于1家,中档酒楼摸奖促销、派发单页、名片不少于2家,社区餐饮海报张贴不少于5家 ——对上述终端进行终端效能评估、促销效果评估,提交半月度报告——市场诊断、拾遗补缺,确保成功——协调经销商签订独家经销协议——后续开发工作跟进。

8、试销的两个关键点:一、如何找到所需要的终端质量和数量。经销商未必一开始就拿出最好的终端来试销,要计算该终端的费用和效能之间的投入与产出比。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找到试销所需要的终端,以确保进货额的销售。二、如何确保促销工作的执行到位。要和经销商充分沟通,要督促经销商将促销落实到人、财、物上。明确的告诉经销商:最后确立独家经销商,一要看你的网络规模、实力,二要看你的促销工作如何。

9、试销结束和独家经销开始:试销工作过程中,招商部依据省级经理的半月度报告,对各试销经销商进行评估,再根据经销商的独家经销意愿、网络规模和实力,确立独家经销商并提出相应的经销商资源整合方案。一当确立独家经销商,试销就宣告结束。

第10篇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品牌销售,是指汽车供应商或经其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统一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汽车供应商是指为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企业,包括汽车生产企业、汽车总经销商。

汽车品牌经销商是指经汽车供应商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的企业。

汽车总经销商是指经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在境内建立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从事汽车分销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自产汽车的,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制定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规划(以下简称网络规划)。网络规划包括:经营预测、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件和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

第六条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境内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也可授权境内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汽车品牌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设立

第八条汽车总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㈡获得汽车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独自拥有对特定品牌汽车进行分销的权利;

㈢具备专业化汽车营销能力。主要包括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促销、网络建设及其指导,产品服务和技术培训与咨询、配件供应及物流管理。

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㈠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㈡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

㈢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及商标与汽车供应商授权的相一致;

㈣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

㈤新开设店铺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设立汽车品牌经销商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申请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㈠汽车总经销商申请人将符合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㈡汽车供应商将符合第九条规定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报送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㈢外商投资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申请人分别将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拟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1个月以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或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外商并购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汽车品牌销售经营范围的,按前款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汽车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设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进行评估,评估意见作为审批、备案的参考。

第十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查验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十三条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申请人应当持予以备案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核定为“品牌汽车销售”。

第十四条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涉及经营品牌变更的,应当按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连锁经营应当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并按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设立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持汽车供应商对其授权和同意设立的书面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外商投资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按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20*年12月11日以前,同一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且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以上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

第三章汽车供应商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汽车供应商应当为授权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及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实施网络规划。

第十八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加强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的管理,规范销售和售后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企业名单。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

第十九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汽车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在合理期限内保证配件供应。

汽车供应商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

第二十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合理布局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点。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

第二十一条汽车供应商应当与汽车品牌经销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授权经营合同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有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歧视性条款。

第二十二条除授权合同另有约定,汽车供应商在对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用户直接销售汽车。

第二十三条汽车供应商应当根据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服务功能向其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四条汽车供应商不得干预汽车品牌经销商在授权经营合同之外的施工、设备购置及经营活动,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及进行品牌搭售。

第四章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与汽车供应商的授权经营合同,使用汽车供应商提供的汽车生产企业自有的服务商标,维护汽车供应商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提高所经营品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

第二十八条除非经授权汽车供应商许可,汽车品牌经销商只能将授权品牌汽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第二十九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按汽车供应商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和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三十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经营品牌汽车的价格和各项收费标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

第三十一条汽车品牌经销商不得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

第三十二条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业务、用户档案等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境内汽车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它法人机构的,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第三十四条建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备案制度。凡符合设立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汽车总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凡符合设立条件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汽车品牌经销商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汽车供应商应当将授权汽车品牌经销商使用的店铺名称、标识、商标等有关材料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汽车品牌使用的中文签注名称应当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备案的相一致。

第三十六条2005年10月1日之前,汽车供应商应当对在本办法实施之前设立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的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名单及品牌授权、企业登记情况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确认的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经营范围核定为“品牌汽车销售”。

未经确认的汽车销售企业申请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暂停汽车供应商新设品牌销售网点的审核。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按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完手续的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汽车交易行为、汽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11篇

1.代销行为的会计核算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受托方是否具有实质上的代销货物市场定价权,可将代销行为分为两种情况:支付手续费方式(若从委托方的角度叫做支付手续费,若从受托方的角度,则叫做收取手续费)和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方将其应税货物委托给受托方代为销售的.由于该应税货物在实际对外销售之前.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只是关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购销关系.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委托方在发出委托代销货物时并不确认销售收人和销项税额.而是按照发出的委托代销货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等到受托方销售全部或部分代销货物之后.且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转来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受托方全部或者部分货款时(若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时).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上,不管是支付手续费方式还是视同买断方式,都应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不得从上述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中抵减,而应单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委托代销货物时.按照不含税接受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若受托方为零售企业.还应按商品的进销差价.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后.若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在会计处理上,既确认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又确认销项税额:若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则受托方既不确认销售收入.又不确认销售成本.但仍确认销项税额.同时将收取的代销手续费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人账案例1:2013年1月,甲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协议价均为。200万元(不含税),A商品成本为1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不含税售价的10%支付公司手续费。2013年3月。乙公司按200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但尚未结算款项。2013年5月双方结清款项。要求:(1)作出支付(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2)作出支付(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0)2o13年1月.发出委托代销的A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120贷:库存商品120@2013年3月.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并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134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20贷:委托代销商品120@2013年3月.计提手续费时.借:销售费用(200x10%)2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20@2013年5月,收到乙公司结清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214贷:应收账款——乙公司214(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13年1月,收到受托代销的A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2013年3月,销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234贷:应付账款——甲公司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134③2013年3月,甲公司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34贷:应付账款——甲公司34@2013年3月.注销“受托代销商品款”和“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款200贷:受托代销商品200@2013年5月.结清代销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时.借:应付账款——甲公司234贷:银行存款214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2O⑥计提代销手续费收入,及相应的营业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1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0~5%)1案例2:2013年1月,甲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商品,协议价均为200万元(不含税),A商品成本为1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约定A商品的具体市场定价由乙公司自定。2013年3月,乙公司按220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后,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但尚未结算款项。2013年5月双方结清款项。要求:(1)作出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2)作出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02013年1月,发出委托代销的A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120贷:库存商品120@2013年3月.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并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应收账款234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税额)34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120贷:委托代销商品120~2012年5月.收到乙公司结清的款项时,借:银行存款234贷:应收账款234(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013年1月.收到受托代销的A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200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2013年3月.销售受托代销商品时,借:银行存款257.4贷:主营业务收人2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7.4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200贷:受托代销商品200借:受托代销商品款200贷:应付账款——甲公司200~2o13年3月.向甲公司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结清代销款项时.借:应付账款——甲公司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f进项税额)34贷:银行存款234

2.代购行为的会计核算

代购行为也分为两种睛况:收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对于委托方来说.在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按照支付的周转金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收到代购材料成本及支付的手续费.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冲销“预付账款”科目,最后收回剩余的周转金。在视同买断的方式下.会计处理基本上同支付手续费方式一样,只不过进项税的计提依据不同对受托方来说.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不涉及增值税,只涉及营业税:而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只涉及增值税,不涉及营业税,此时,相当于两道销售环节。案例3:2012年7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购一批材料,协议规定.甲公司先预付周转金150万元.乙公司代购材料后按实际购进价款与甲公司结算.并把供应商开具给甲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交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为17万元另外乙公司按不含税价款的10%从甲公司收取手续费。要求:(1)作出收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2)作出收取(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支付给乙公司周转金时,借:预付账款150贷:银行存款150②收到代购材料及代购方转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支付的手续费计人代购材料成本时.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100+10)l1O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预付账款127③收回剩余的周转金时.借:银行存款23贷:预付账款23(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周转金时.借:银行存款150贷:预收账款150②支付代购材料款时,借:预收账款117贷:银行存款l17③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代购材料,并计提手续费收入时,借:预收账款l0贷:主营业务收入10④退回剩余的周转金时,借:预收账款23贷:银行存款23⑤计提代购手续费收入相应的营业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0.5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0x5%)0.5案例4:接案例3。如果代购材料时先由供应商按100万元(不含税)价款将专用发票开具给乙公司,乙公司再按l10万元(不含税)价款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1)作出视同买断方式下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2)作出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支付给乙公司周转金时,借:预付账款150贷:银行存款150②收到代购材料及收到乙公司开具给甲公司的专用发票时,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l1O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贷:预付账款128.7③收回剩余的周转金时,借:银行存款21.3贷:预付账款21.3(2)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①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周转金时,借:银行存款150贷:预收账款150②代购材料时,借: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贷:银行存款117③向甲公司售出代购的材料,并向甲公司开具专用发票时,借:预收账款128.7贷:主营业务收入1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7④结转材料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00贷:库存商品100⑤退回剩余周转金时,借:预收账款21.3贷:银行存款21.

作者:陈志芳 单位:潍坊职业学院

第12篇

【范本(一)】

委托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受托方:烟台南云(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协议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投资开发的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南路以西、虎头蜂路以南、水泊大街以东、独山路以北建设用地约119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的荣信紫荆花园商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独家全程进行策划销售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项目

本项目销售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含商业、住宅、车库及附房)。

二、委托期限合作经营协议书本项目委托服务期限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

三、策划销售工作程序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营销管理程序开展各项工作,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2、乙方在负责该项目营销和广告策划时,需按双方共同确定的每期销控计划(内容包括:销售房源、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时间等内容。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书为准)对该项目进行营销和广告策划。

四、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房源销售价格及商业用房租赁招商佣金双方根据开发成本、合理利润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标准如下:

1、策划销售费用标准:按每月双方确定的销售计划内已售房源的实际回款额为准(贷款客户贷款部分以银行放款为准)。策划销售费用=月销售回款额*1.5%。

2、甲方于乙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底价由甲方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底价确定后,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期限内不再变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低于甲方所给的销售底价。超过底价(为有利于销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出台的种种优惠让利活动后的价格)部分乙方双方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超出部分的70%,乙方占超出部分的30%。

4、甲方可以预留部分房源作为自用,乙方不收取佣金。

5、甲方需在每月

五、销售周期

甲方相应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根据工程进度与甲方确定最终销售周期,收盘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合同终止。

六、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办公场所(售楼处),沙盘、桌、椅、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等相关办公设备。售楼处所产生的水、电、网费及话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相关工作,传递相关材料。

3、甲方按乙方需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项目相关资料,乙方积极完成各项营销工作。

4、宣传单页、楼书、整体营销推广所产生的营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

1、乙方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在合同签署后全面展开相关工作,工作小组包括策划、销售方面的工作人员,薪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售楼处包装设计方案及项目整体推广方案由乙方提供。

3、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定期给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业绩,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5、每月施方案的市场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6、若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给自身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向客户介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需提供的文件,介绍办理按揭手续的流程,带领客户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协调银行方面各种人事关系。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所造成的项目销售时间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自身承担。

2、如乙方未能严格履行合同服务内容,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在甲方付清阶段合同款项后,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方案、分析报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

5、项目合作期间,双方应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不能擅自中止合同。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合同,合同解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宜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中具体工作内容可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工作中应加强配合与协调。遇有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为独家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中的房源仅乙方具有对外销售的权利。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5、双方责任在履行完毕之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范本(二)】

甲 方:新疆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风路2号中银大厦32楼

乙 方:深圳市采纳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浩大厦12楼

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

经双方协商,甲方正式聘请乙方为甲方进行市场调研、整合营销策划、广告创意服务,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合作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Ⅰ、合作内容及服务费用

第一项:企业内部诊断

1、 企业经营战略

2、 企业组织形式及架构

3、 企业内部营销管理及模式

4、 业务流程诊断

5、 员工满意度调研

本项服务形成本次策划服务的基本依据,供乙方奥斯曼项目组参考,不向甲方提交报告,属于免费服务项目。

第二项: 市场调研

对河北、新疆两地各三个城市的消费者、经销商进行调研。

调研方式:街头或入户访问、深度访谈、座谈会

调研区域:乌鲁木齐、喀什、石河子、石家庄、邯郸、邢台

样本量:乌鲁木齐消费者400例,经销商5例

喀什消费者250例(其中维族消费者不少于100例),经销商3例

石河子消费者250例,经销商3例

石家庄消费者400例,经销商5例

邯郸消费者250例,经销商3例

邢台消费者250例,经销商3例

本项服务形成《市场调研报告》,服务费贰拾万元整。(注明:市调项目中乙方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项:整合营销策略规划

1、营销战略

(1)、战略目标

(2)、竞争战略

(3)、目标市场战略

(4)、推进战略

2、品牌策略

(1)、品牌定位

(2)、品牌核心价值

(3)、品牌写真

(4)、品牌规划

(5)、品牌延伸

3、营销组合策略

(1)、产品策略

(2)、价格策略

(3)、渠道策略

(4)、传播策略

4、整合传播策略

本项服务形成《整合营销策划大纲》,服务费为壹拾万元整。

第四项: 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包括如下内容:

1、海报(一款)

2、报纸广告(三款)

3、折页(一款)

4、灯箱(一款)

5、立牌(一款)

6、促销卡(一款)

7、单页(一款)

本项服务形成《平面设计及应用手册》,服务费陆万元整。

(注:其中设计部分不包括菲林费、印刷费、模特费等费用)

第五项:影视创意

共四款创意(提供电视脚本)

本项服务形成《电视脚本》,服务费贰万元整。

第六项:培训

由朱总及采纳专家进行策略营、销售管理、品牌三场专题培训;

本项服务为采纳友情项目,不另行收费。

以上四项收费服务项目费用总计38万元人民币。

Ⅱ、合作方式和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策划、设计方案,并收取服务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费。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修正。

3、乙方应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成果及时反馈。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类方案需经乙方朱玉童总经理审定并签字同意,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肿,对重要会议甲方要求朱玉童总经理亲自参加。

5、经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以甲方签字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6、甲方采纳的乙方方案或设计都应签字认可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中需要修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如影响本项目下一步工作的需经双方商定方可执行。

7、甲方积极配合提供乙方企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如泄密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8、由乙方成立专案小组操作该项目业务的策划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派出相应数量的人员到甲方所在地进行本项目的商讨工作。

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策划文件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10、 方合作的内容和细节,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无权向外界透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11、 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工作,并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义务尽职尽责执行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工作质量不满意或认为乙方的项目人员不能承担相应的工作,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改善。若乙方不能及时改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12、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国家政令的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事故的一方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由双方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延期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

13、 争议的解决:如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再交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解决。

III、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对甲方的各类情况保密期限为一年。

IV、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双方最终确认整体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二、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策划服务费用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首批策划

服务费银行付款凭证传真件之日为整个策划工作开始日。

2、乙方向甲方提交《新疆市场调研报告》、《河北市场调研报告》文本,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三日内(以银行回单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服务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交《整合营销策划大纲》文本,甲方认可后三日内(以银行回单为准),向乙方支付策划服务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设计及应用手册》、《电视脚本》文本,甲方认可后三日内(以银行回单为准),向乙方支付策划服务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

注:策划服务费用不包含以下一些费用

1、影视、广播音带等广告制作费用、模特费、歌曲版权费;

2、广告费;

3、印刷品的电分费、菲林费;

4、乙方人员应甲方要求出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和出行方式须经甲方审核。

Ⅴ、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3、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深圳市采纳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