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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卫生局检查

时间:2022-02-13 00:36:03

诊所卫生局检查

第1篇

贵安新区近年来发展建设迅速,人员大量涌入,目前仅大学城入住的师生已超过10万人。与此不相适应的是,贵安新区尚未建立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导致该区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较大。为帮助贵安新区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规范公共卫生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6月5日,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局长白诚率省卫生监督局督查干部与贵安新区卫生与人口计生局相关负责人,组成专项执法组深入大学城、党武镇进行突击检查,

取缔7家“黑诊所”

专项执法组重点对贵安新区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监管等进行全面排查,查处各种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查处“黑诊所”和游医等非法行医行为。检查首日,桐梓湾、思丫村一带7家“黑诊所”被依法取缔。

在桐梓湾市场内,执法组发现一家门头上印有“炒菜、火锅”字样的小饭馆门口立有“诊所”标识,注射器、消毒用品放在布满灰尘的桌上,有的甚至挨着电饭锅等生活用品,屋内摆放的是由汽车座椅改造成的椅子。

另一家诊所内,注射器以及消毒工具随意扔在饭桌上,紧挨着灶具,“医生”正站在旁边梳头。正在诊所内输液的任女士告诉记者,她在附近某大学打工,最近觉得头晕,就趁着早上来买菜顺便买点药,可诊所老板称她血压很低,需要输液,输了三瓶液体后又抓了三小袋药。“医生”称给病人输的是补品,但执法组发现液体袋上写着“葡萄糖”、“氯化钾”等字样,分明没有对症下药。

省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说:“医生资质不过关,消毒条件不合格,都会对患者造成很大的健康安全隐患。尤其是输液设备直接接触患者血液,极有可能引起一些传染病。”他提醒广大居民,为了生命安全和健康,看病、就诊和买药都要到证件齐全的正规医疗机构。

被查处的7家“黑诊所”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医人员也不具备《医师资格证》。执法人员对七家黑诊依法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物、器械,对其药品和器械进行登记保存,并在其非法行医的门前张贴打击“黑诊所”取缔公告,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正确择医。

加强监管确保百姓健康

此次“贵安新区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期一个月,省卫生监督局全程指导、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极力配合,共同拔起危害居民健康的“祸根”。针对不同的检点,执法组分为饮用水及学校检查组、医疗卫生与放射卫生检查组、传染病与公共场所检查组,明察暗访,深入直管区,严厉打击。

本次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把大学城、各大产业园区、建设工地、集市等人群集聚地列为重点检查区域,专项执法组成员将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深入地开展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黑诊所”的角落,扎实维护贵安新区群众的健康权益。(责任编辑/哈文丽)

第2篇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2013年继续贯彻落实《昆明市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昆卫医﹝2012﹞190号)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和提高个体诊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个体诊所管理,持续推进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2013年继续贯彻落实《昆明市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昆卫医﹝2012﹞190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试点工作,截止2013年9月底全市共审批有资质人员申请开办诊所22家。                                                          

 

 

 

 

2013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工作小结

 

2012年4月下旬至今,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2〕1081号)的标准先后分三批对市属延安医院、市一院等十家三级医院申报的182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44个病区(房)验收合格。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云卫发〔2011〕1081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起草制定了《昆明市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病区(房)验收标准(试行)》,并组织相关专家先后分三批对二级医院申报的153个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专家验收组合议,共有105个病区(房)验收合格。对市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房),医院可以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住院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87号),大幅提高优质护理病区的护理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90%以上的病房,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2.3%以上的病房。完善并落实了优质护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支持政策。

  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小结

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要继续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对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3月份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上报 2012 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知》 (云卫办医政函[2013]12号文件精神,要求14个县(市)区、及市属各医院上报相关报表及工作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药事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均按照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制定了本院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抗菌药物品种数控制在要求范围内,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逐步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水平明显提高,细菌耐药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5月份组织200余名临床医师、药师参加了卫生部在昆明举办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项目”,组织市属医院的9名儿科医师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培训项目华南及西南地区儿科专场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成效。2013年8月下发了《昆明市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督导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2013年上半年院、科两级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转发了《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医政发[2009]51号和省卫生厅《云南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3月份我局成立了昆明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着中心目标开展,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3年1-9月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加强质量控制

工作小结

为确保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初印发的《昆明市卫生局2013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4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数,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县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50%,其余二级以上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应达到年度本院出院病例数25%。从而确保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发了《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食管癌手术治疗等3个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15号)、《昆明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角膜裂伤等眼科4个病种县级医院版临床路径等文件的通知》昆卫医【2013】24号,并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各病种的临床路径并组织实施。

 

2013年1-9月昆明市医疗机构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工作小结

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卫生部、云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医院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切实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局在“年度医疗管理工作要点”中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加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取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临床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继续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鉴别诊断能力和水平

各医院对各临床科室医师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诊断能力和水平,做到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有效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同时做好患者解释工作。一是加强对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不断提高临床基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二是做好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工作,对患者及家属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以记载,特殊项目(CT、MRI等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及家属签字认可。三是加强科间会诊管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杜绝在不同科室出具同一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报告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四是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检查,质控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量的控制;检验科加强室间和室内质控,切实保证临床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

各医院均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如市延安医院和市一院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选取临床生化、临床血液和临床免疫等项目的检验结果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市中医医院按照《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通知的要求,作为云南省首批获得互认的医疗机构,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并根据《云南省等级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的内容编制小手册,发到医生手上,严格要求,保障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有效、持续的开展。

市儿童医院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优化就医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患儿就医负担,进行临床诊疗活动时,在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需要,科学选择互认结果即同级医院、上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做重复检查。

官渡区卫生局以区人民医院为重点,在系统内各卫生单位中推行同级或上级医院做的检查结果,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并在医疗机构设立投诉电话便于听取患者的意见和投诉。

晋宁县卫生局为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就医环境,改进医疗服务,于去年6月 下发了《晋宁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晋卫政〔2012〕52号),并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工作。

石林县卫生局在县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切实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石林县人民医院与县中医院、县保健院签订了互认协议。

 

 

 

 

 

 

 

 

 

 

 

 

 

 

 

 

 

 

 

 

 

 

十六、(39)依据《云南省2011-2015年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和《云南省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在制定《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15年)》和《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是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等法规和规章,严格准入,积极引入社会和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3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__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院长

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__ 县疾控中心主任

__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__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__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__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__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__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__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____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____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

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__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第4篇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三)医院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全市各医疗机构目前所使用的门诊病历登记本、处方格式极不规范,五花八门,个别医院同时使用三种类型的处方;2、部分医院内部质量管理形同虚设,存在着盲目发展业务,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放松自身医疗质量管理;3、全市医院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力度,管理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4、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匮乏。

四、评价和建议1、此次督查中发现,通过前期的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运行力度有了新的提高,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和合理用药较以前有明显的好转。2、门诊病历、处方是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目前全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由于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只注重于经济收益和业务开展,而忽视了对医疗质量管理中具体指标的控制。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质控科室和质控人员没有真正的发挥制衡作用,质量管理制度没有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中,更没有与医护人员经济收益挂钩。存在着医院内部质量管理运行“留于形式”、“走过场”和业务建设、质量管理“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医疗缺陷和医疗隐患。为此,相关职能科室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要加大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力度;三是要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四是卫生执法监督所要建立对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3、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依照《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历、规范化处方的格式,严格禁止擅用非规范化格式的门诊病历和处方。4、加大全市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职能科室要认真按照局“QX3素质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安排;二是各医疗机构必须将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素质提升、继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兑现奖惩;三是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适应学科建设的发展;四是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切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医疗质量自查评价体系,将自查评价工作制度化、定期运行,自查评价应与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经济收益挂钩予以奖惩。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按照20*年目标工作安排和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工作方案,医疗质量督查小组于20*年3月15日---4月21日,对全市医疗机构实施了医疗质量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督查工作内容及方法

1、督查对象(42个)(1)建制乡镇公立卫生院(17个):中兴公立卫生院、青城山公立卫生院、蒲阳公立卫生院、天马公立卫生院、幸福公立卫生院、崇义公立卫生院、翠月湖公里卫生院、柳街公立卫生院、石羊公立卫生院、胥家公立卫生院、向峨公立卫生院、大观公立卫生院、安龙公立卫生院、玉堂公立卫生院、虹口公立卫生院、紫坪铺公立卫生院、聚源公立卫生院;(2)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8个):金凤、土桥、大乐、沿江、徐渡、驾虹、两河、青城山管理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解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奎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驻市医疗机构(6个):水电十局职工医院、林业中心医院、糖尿病专科医院、宁江医院、岷江医院、成都医学院附院;(5)民营医疗机构(8个):甲亢专科医院、兴开骨伤专科医院、嘉昊眼科医院、B超特检中心、红十字会医院、沿江肝胆专科医院、口腔医院、健体特检医院。

2、严格按照20*年目标任务和成都市“关于医疗质量巡回督导工作”的要求,详细制定了1季度医疗质量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督查依据、督查方法。(1)督查内容:受检单位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处方书写、管理质量。(2)督查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和全覆盖、循环式的原则对受检单位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受检单位受检之日前30日内所有医生门诊登记本1本,处方100-200份。二项督查项目设定为各100分,然后按标准评估计分。(3)督查依据:对受检单位的督查依据为《执业医师法》、《四川省卫生厅病历评审标准》、《一级医院质量评审标准》、〈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督查结果

(一)督查样本量:42个医疗机构共抽查门诊病历380本、处方4500份。

(二)督查得分(见附表)1、门诊病历:(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8.46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3分,最低90分,平均91.33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6分,最低84分,平均91.83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6分,最低70分,平均88.80分。(5)全市平均89.75分。2、处方:(1)乡镇公立卫生院,公立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最高分96分,最低80分,平均分为86.94分。(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最高分97分,最低94分,平均95.5分。(3)驻市医疗机构中最高分98分,最低90.5分,平均94.42分。(4)民营医疗机构最高分93.5分,最低84.5分,平均87.25分。(5)全市平均90.62分。

三、存在问题

(一)门诊病历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住址不详细、不规范;2、症状、体征记录不全,描述不精练、不规范、不准确;3、部分单位无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记录,化验单不交付病人,部分诊断无辅助检查、流行病学依据;4、部分单位诊断项目缺项,诊断用语不规范,滥用缩写病名,随意用习惯性用语和辅助检查结果作诊断结果,如诊断为“子宫肌炎”;5、处理项目书写不规范。(二)处方书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普遍存在前记、后记不规范、不完整;2、处方书写缺项严重,如无诊断、无药剂人员签名、无剂形、无每种药的含量;3、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药品通用名;4、普遍存在单页处方药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个别达17种之多;5、合理用药有待进一步改进,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现象,如静脉用抗生素2-3联后,还口服2联抗生素;个别医生几乎每张处方都用激素,连外伤病人都在使用激素。

第5篇

与传统信息孤岛的医疗体系相比,南山区移动互联网群有怎样不可替代的优势呢?在传统的医疗体系下,南山首创全国移动互联网医院群在解决看病难方面又有怎样的示范和标杆作用?传统的医疗壁垒和信息孤岛被彻底冲破了吗? 先行先试 首创移动互联网医院群

“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没得推、没得退!”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黄群局长在接受媒体访谈时说,“我们推行‘互联网+’就是让老百姓不用再在空气污浊、人潮涌涌的大厅呆几个小时,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

据南山区卫计局黄群局长介绍,2015年南山卫计局在国家卫计委声势浩大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行动计划”的大背景下,南山卫计局正式启动“南山卫计局移动互联网医院----患者移动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2011年开始实施,历经4年磨合,2015年正式上线,标志着南山已冲破传统医疗的信息孤岛,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南山区副区长王东告诉媒体记者,近年来,市民普遍反映的看病难问题一直存在,究其原因,卫生资源不足、分配结构不合理等是导致“看病难”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为“三长一短”问题,即挂号排队长、就诊排队长、缴费排队长,看病时间短。从南山实际情况看,目前全区只有5所公立医院,辖区内无市属医院,近5年每年门诊就诊人次超过900万,就诊患者排队挂号、排队缴费、排队检查、排队诊疗现象更为突出,为了打破“看病难”瓶颈,2015年5月26日,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南山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蛇口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区慢性病防治院等5家区域医院启动“移动互联网医院群”,6月22日上线试运行,目前已进入平稳运行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南山卫计局借助互联网新技术首创全国移动互联网医院群在深圳乃至全国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示范作用:一、打破了传统医疗的信息壁垒,让信息孤岛互联互通,真正意义上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二、简化看病程序,对解决“看病难”等老大难问题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三、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深圳市卫计委副书记廖澍华表示,南山区移动互联网医院群的建立,既是一次技术创新,也是顺应国家深化医改、改善服务、“互联网+”等宏观政策的区域医疗资源配置的体制创新,对深圳市其他区域的医院改革创新发挥了典范示范作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管中心赵靖处长称赞南山“移动互联网医院群”是南山区卫计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借助“互联网+”对《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性的计划》的创新实践,值得借鉴与推广,并希望持续优化,不断完善,将南山“移动互联网医院群”建成改善医疗服务的示范医院,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带动深圳市及全国医院的服务转型与创新。

南山区卫计局黄群局长表示:可以想象一个人全生命周期所有的一系列健康节点全部能够记录,对他将来的大数据分析,对他本人的健康状况的监控,以及全社会,南山区、辖区疾病、健康主要问题更容易进行分析,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破除壁垒 搭建互联网信息新平台

家住西丽的李阿姨怀疑自己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2015年7月10日李阿姨前往蛇口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李阿姨的确患有轻度高血压和糖尿病。

一周后李阿姨前往南山人民医院诊断,医生看完李阿姨的病历和询问病史后马上给李阿姨开了药。10分钟不到就看完了病,李阿姨似乎有些不快,她问医生:“怎么以前到你们医院看病,首先就是叫我去验血化验和拍片检查?怎么今天就省了这个程序?”医生笑着回答:“以前确实是这样,你在南山其它医院化验拍片在我们这里都不算!你还必须在我们这里重来一遍。可今年7月2日后,你只要在南山5家医院中的任何一家医院检查,5家医院均认可,无须重复检查!”

李阿姨省时省力省钱完全得益于2015年7月2日后推行的“互联网+”诊疗新体系。业内人士认为,南山首创全国互联网医院群颠覆了传统的诊疗体系,完全冲破了信息医疗孤岛和医院之间的壁垒。那么,南山模式有哪些值得点赞的优势呢?

据介绍,南山区移动互联网医院群具有如下5大优势:1、全国首个“1+N”模式的“移动互联网医院群”平台架构。南山区卫计局及区属5家医院作为“互联网+”的主体,统一部署“移动互联网医院”平台,同时构建“南山看病易”区域统一入口及5家医院独立入口,确保在区内任意一家医院,均可享受到一致的就医体验,实现区内医疗资源的互补与共享,方便区内市民选择就医;2、 一处建卡、全区就诊。患者在医院群的任意一家医院登记建卡,便可在区内的所有医院实现一卡通就诊,无须重复建卡;3、区域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患者在任意一家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信息,均可在群内医院调阅与共享;4、 社区初诊引导,为分级诊疗打下基础;5、区域私有云部署、安全自主可控。 创新服务 构建“看病易”新体系

对传统信息孤岛的医疗体系和创新后的移动互联网医院群相比,南山外国语学校的陈老师深刻体会到“看病难”和“看病易”的冰火两重天感受。2015年3月18日,人到中年的陈老师上完上午第一节课后感到胸口发闷,头晕目眩,陈老师赶紧跑到南山人民医院就诊,好不容易排了10多分钟挂了号,跑到诊室门口发现还有30多名病人在排队就诊,足足等了2个小时才轮到陈老师就诊,可验完血拍完片医生已经下班了。无奈陈老师只能下午再去就诊,拿到药打完针,陈老师发现已是下午6时。

10月12日,陈老师因心脏问题到南山人民医院就诊,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他在医院呆的时间仅为35分钟。陈老师深有感慨地说:“南山推进互联网医院群极大地方便了患者!从看病难到看病易真是冰火两重天!”

同一个医院看病为何会出现冰火两重天现象?南山是怎样构建“看病易”解决“看病难”问题的?

据了解,患者无需下载与安装APP,只需在微信公众号关注“南山看病易”,就能连接所需的医院,也可单独关注各医院。

南山创新服务构建“看病易”新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通过微信端口与现有信息化平台的对接,大幅减少医疗服务流程,从传统的人工导诊、排队挂号、在院候诊、就诊、排队缴费、检验检查、获取报告、诊断、治疗取药、就医反馈等10个医疗服务流程减少为就诊、检验检查、诊断、治疗取药等4个服务流程。二是通过建立智能导诊挂号系统,主动推送就诊指引,实现远程候诊、叫号提醒和候诊查询功能。三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实现挂号、检查、取药在线缴费,实现移动支付功能。四是通过建立检查结果、就诊病历在线查询功能,主动推送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实现患者健康数据的在线查阅。五是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功能,实现患者满意度实时反馈,驱动医院内部流程优化,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据悉,南山移动互联网医院目前主要功能包括三大模块:导诊、诊疗和互动。

一是导诊。1、智能导诊,患者输入主要症状后,系统会推荐就诊科室和医生,减少就诊盲目性。2、预约挂号:患者在选定科室和医生之后可以预约7天内的开放号源,并缴费,系统主动推送预约成功信息,患者直接前往科室候诊;3、当天挂号:患者可以用手机挂当天全院开放的号源,并缴费,预约交费成功后,系统推送预约成功及导医信息给患者;4、我的挂号:患者可以通过手机查看历史、当前的预约挂号,也可以取消预约挂号退费。

二是诊疗。1、检验检查:系统可以即时给患者检验报告,患者可以在手机上查看个人检验报告;2、就诊指引:患者可以通过手机查看就诊指引信息,包括取药、治疗、检验等项目地点;3、我的账单:患者可以通过手机在线支付挂号、检查和药品费用,费用支付先按自费处理,需要退费的由医院设置窗口人工退费。4、我的住院:患者可通过手机进行预交金支付及查看历次预交金的缴费记录,查看每日清单。

第6篇

(一)属地负责

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的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区政府对全区实施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三)分级控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甲型H1Nl流感疫情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疫情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工作方案。

(四)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储备,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早处理等“六早”要求,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五)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型H1N1流感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科学防治

依靠科学技术防治甲型H1N1流感,规范防治措施及操作流程,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坚持中西医结合,提高防治效果。

二、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组织领导全区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建设局、区文广新局、区交通局、区外经贸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迅速转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简报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督导检查组、物资保障组、宣传动员组等若干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相关政策研究及文稿起草工作。人员主要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政府应急办组成。

信息简报组: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疫情、病情和流调信息,提交研究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工作;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正常运行。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等组成。

疫情防控组:负责实时收集、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疫情、病情及流调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提出防治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指挥、协调区、乡两级疾控小分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检点地区的隔离、消毒工作;组织协调疫病情监测。人员主要由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外侨办、区台办、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外经贸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等组成。

医疗救治组:整合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指导诊断、治疗及抢救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和对口支援医院的科学化管理。人员主要由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组成。

督导检查组:组织与协调全区监察、卫生监督力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效能督察。人员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区监察局组成。

物资保障组:保障药品、器械和医用防护用品的足额及时供应;组织协调民用防护用品及食品的市场供给。人员主要由区经贸局、区财政局、*药监分局等组成。

宣传动员组:组织新闻会,及时准确地对外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为防治工作提供各类服务;接收、管理并发放社会及个人的捐赠款物。人员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外侨办、区台办等组成。

区政府对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疫情发生时,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组织领导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必要时组织对辖区内的来黄、返黄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医学观察工作。组织落实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隔离工作,协助安排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和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日常生活必需用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

(二)有关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承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是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和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检查落实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的设置和规范运作,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为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教育部门:制定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预案,做好各类学校甲型HlNl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实施学生晨检制度,及时向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可疑病人;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和空气流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文体部门:加强对影剧院、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宣传有关卫生防病知识,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落实公共场所和公用物品预防消毒措施;切实做好重要赛事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4、宣传部门: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甲型HlNl流感相关知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通报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情况,正面引导,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交通部门: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把好各出入口关,及时发现可疑病人;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洗保洁和必要的预防性消毒,保持足够的通风换气;在疫情发生时做好定期消毒和经常性消毒,对司乘人员做好培训,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

6、经贸、药监部门:负责组织疾病防治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的生产、储备,及时提供防治物品;加强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借机倾销药品,保证市场供应药品、器械的安全有效。

7、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哄抬物价等活动。

8、财政部门: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甲型H1Nl流感防治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所需经费,及时安排应急资金,提高保障能力。

9、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点、疫区的隔离封锁和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保证急救、疫情处理和病人运送车辆的通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疫情及时报告: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与疫情有关的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0、台办、外事部门:做好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有关防治工作,保障他们在黄期间旅游、经商、访问等的健康安全。

11、旅游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职责,配合做好疫情信息报告,检查落实行业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好重要旅游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12、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猪流感预防控制监测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猪流感防治工作预案和措施,强化对生猪的防疫管理和猪流感的监测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13、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支付医保甲型HlNl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救治的医疗费用,对确属治疗需要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予以适当放宽;通过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甲型HlNl流感的医疗费用。

14、建设规划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建筑工地的基本卫生设施和卫生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5、爱卫会、环卫部门: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并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16、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相关措施,做好本行业、本单位甲型H1Nl流感防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机构

区疾控中心负责甲型H1N1流感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发病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对本区域内甲型HlNl流感疫情进行分析,并作出预警。

(二)监测网络及监测哨点

建立和完善全区甲型H1N1流感疫病情监测网络,以区疾控机构为中心,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灵敏高效的信息报告网络。

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区监测哨点医院,同时*中医院和4家中心卫生院为监测哨点后备医院,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一旦出现疫情,视情况增设发热门诊,对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实时监测。

(三)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

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对有发热症状的病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甲型HlNl流感疑似病人后,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立即按照传染病报告卡内容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并按流感监测规定采集样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处置和按规定开展实验室检测,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交通部门对进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医学观察对象立即送至集中隔离的场所或宾馆进行医学观察,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员会落实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居家或定点医院医学观察工作。确诊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立即送当地指定医院,由指定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信息分析与预警判定

成立区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监测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适时提出疫情预警报告,经区卫生局报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

(五)病人诊断与排除

*医院为全市防治甲型HlNl流感指导医院;*医院和市中心医院为甲型H1Nl流感市级定点诊治医院和后备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区级定点诊治医院。坚持属地诊治原则,不得随意转院,严防转院途中造成疫情扩散。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区内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须由区专家组上报市专家组,经市专家组会诊后报省卫生厅判定,后续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由省专家组确认。

各级上报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必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步排查。

甲型H1N1流感病例一般在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经过省或市专家组会诊确认需要转院救治的,可分别转至省级或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异常流感样病例原则上在原就诊医院单独隔离治疗。

(六)疫情与通报

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省卫生厅的疫情信息,经当地政府或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针对不同人群,疫情信息可通过疫情信息专报、疫情动态、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形式。

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接到疫情通报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四、疫情分级、判定和解除

(一)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分为Ⅳ、Ⅲ、II、I四级响应。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国内其它省市出现病例。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省内出现单个病例或国内其它省市出现局部流行疫情。

3、II级响应(橙色预警)

省内城乡社区出现聚集性病例或周边地区出现散发病例或市内出现单个病例。

4、I级响应(红色预警)

市内出现聚集病例或区内出现病例。

(二)预案的启动和疫情判定及

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围、严重程度以及可能的流行趋势,依据疫情预警和疫情等级标准作出初步判定,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是否启动预案,并相应级别的疫情预警。

(三)疫情预警的降级和解除

1、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I级、II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区内最后1例病人隔离后14天内我区无新发病例出现,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疫点、疫区得到有效处置,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降为Ⅲ级响应。

2、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Ⅲ级响应进行综合评估,由区卫生局向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3、国内连续2个月无新发病例出现,根据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综合评估,经区防治领导小组批准,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五、疫情预警的应急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入24小时疫情应急值班状态。

2、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呼吸道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遇有发热病人应免费提供口罩并转诊,重症病人应有医护人员护送。

3、各级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异常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4、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

5、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二)Ⅲ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Ⅲ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防控措施

全区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医院防控。加强区级以上监测哨点医院和监测哨点后备医院症状监测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大对门(急)诊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医院院感、医院消毒等要求,切实发挥院感管理组织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门(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对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院门(急)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防护规范和操作流程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造成院内交叉感染。

社会防控。全区设置一个及以上的医学观察对象集中隔离场所或宾馆,市际公路道口、风景区设置检疫点。一旦我国其它地区发生疫情或有来自疫区的其它国家可疑人员进入我区时,立即在市际公路道口、风景区等场所设置临时检查站,对来自上述地区进入我区的人员进行健康登记、体温测量和规范处置。若发现医学观察对象立即送至集中隔离的场所或宾馆进行医学观察,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用专车送至甲型H1N1流感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患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异常流感样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指与病例发病前7天和发病后共同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实行居家7天隔离和医学观察,落实专人管理。区疾控中心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对疫点进行消毒。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建筑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出租房屋、地下空间、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及人口密集场所、交通路口等执行体温监测、定期消毒及其他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督察。

学校实行每日定时测量体温、集中活动审批和出入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医疗救治

发现甲型HlNl流感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后,定点收治医院在接到区甲型H1Nl流感防治领导小组的命令后24小时内人员全部到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接收相应病人的条件。

(三)Ⅱ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II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地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Ⅲ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区级监测哨点医院和疫情发生地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

每位公民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村(居)委会发现可疑发热病人应立即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街道应及时汇总情况报区疾控中心。长途客车站、重要交通路口、风景区增应加检疫站(点),对进(出)黄人员进行全面的防疫检查,发热者送当地定点隔离的场所或宾馆作进一步检查,若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立即用专车送至甲型H1N1流感定点诊疗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甲型HlNl流感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为期7天集中留验或家庭医学观察。发生疫情地区的市民,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的隔离控制措施。

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定时进行消毒。宾馆、饭店、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等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停业,并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消毒、流调等工作。

居民楼、建筑工地等地点或场所发现输入性病人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封闭隔离控制措施。学校出现疑似病人或临床诊断病人时,视情况需班级停课,由学校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需全校停课,由学校报请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各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启动相应的II级应急预案。相关疫区范围内启动“各自为防”工作网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采取分组包片的办法,确定联系对象,工作覆盖辖区全体村居民。

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派出督导组,对各项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I级响应

区专家指导小组作出I级疫情预警后,经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和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防控措施

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地点及相关人群外,其他单位和居民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

在坚持II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全区各单位认真贯彻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有关指令,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防控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对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区疾控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确诊及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控制工作。

加强对进(出)*所有人员的健康登记和监测工作,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的乘客,送当地定点诊疗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对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实施集中隔离留验或家庭医学观察;对拒不接受体温测量或留观诊断并经劝阻无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全区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开展每天测量体温工作,发现可疑病人,及时向所在区疾控中心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晨检制度,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尽量避免人员过于集中的大课和大活动;实行停课的中小学坚持对学生身体状况进行跟踪了解,教育学生在家学习和休息,对离校后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1周的隔离观察。对出现聚集病例的区域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实行停课。

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与住地分开的,要建立安全通道,建立24小时运转的监控网络,对施工现场和工棚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停工停业和遣散民工。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区政府可以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采取停业措施,并限制全国性和跨省、跨地区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指挥,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处置指挥部派出专人督导落实急救、转运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推诿。区级120急救指挥分中心应与各医院密切配合,对于需要就诊和转诊的病人确保做到随叫随到,严防病人在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2)发现境外输入性病人的控制措施

在我区发现入境的外国人和台湾、港澳同胞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与定点医院联系,用专用车辆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送至辖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发现的我国国籍病人,按上述方法将病人或疑似病人送至辖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在同一交通工具上入境的病人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送就近的留验站进行隔离留验和必要的医学处置,外国人和台湾、港澳同胞应在留验站涉外留验房间隔离留验。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1、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I级、II级应急响应后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后1例病人隔离后14天内我区无新发病例出现,疫点、疫区得到有效处置,经区领导小组报经区政府批准,并降为Ⅲ级响应。

2、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对Ⅲ级响应进行综合评估,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3、国内连续2个月无新发病例出现,根据区卫生局专家指导小组综合评估,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七、疫情预防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使群众了解甲型HlNl流感的特征和正确的预防方法,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同时,区疾控中心应设立24小时值班的咨询热线电话。

(二)强化隔离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院感、消毒等规定,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按防护级别要求加强医护人员及患者的个人防护,避免相互交叉感染,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事件。

(三)限制大型活动

疫情发生后,应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旅游团队、大型经贸、文体活动等人群聚集活动的限制和管理。必须举办时,应向当地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指挥部申请报告。并由承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防控预案,落实有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对于来自疫区返乡的经商、务工人员,加强监测和随访,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爱卫会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甲型HlNl流感防治工作,开展以整治内外环境、街路楼道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为重点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让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甲型HlNl流感传播的隐患。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和物资保障

1、人员保障:各级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等甲型H1Nl流感应急处理队伍要开展业务培训、模拟演练,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物资保障:经贸、药监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需的药品、器械、现场处理防护用品及人民群众必需生活品的供应和储备工作。卫生部门做好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械的供应和储备工作。

(二)政策保障

1、经费支持:财政及民政等部门要划拨专款,保障疾病控制所需药物、医疗器械、消毒器械、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运输以及病人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所需的诊疗费用。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甲型H1N1流感患者诊断、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药费,并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筹资途径,切实解决这些患者的基本医疗费用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对城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安排相应的医疗补助金给予必要的救助。对生活困难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含农村患者),要实行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对参加甲型HINl流感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指在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参加甲型HINl流感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补助标准由各地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强制措施:公安部门对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特殊待遇: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相关人员在接受治疗、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出勤对待。

第7篇

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

二、目的意义

通过集中开展卫生院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打击非法行为,净化我县医疗服务市场;实现医疗市场监管重心下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监督执法水平;增强卫生院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情况:重点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以及医疗机构在登记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人员执业资质情况:重点查处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未取得临床检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临床检验活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以及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技术开展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专项技术行为。

(四)医疗广告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违法医疗广告及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4月上旬)。各卫生院开展自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中旬)。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卫生院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迎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4月下旬开展的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卫生院专项监督检查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推进医疗市场规范工程,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避免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8篇

(一)总目标。

逐步提高我县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建立“两癌”防治队伍,最终实现提高全县“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

(二)任务指标

2012-2014年省级下达我县每年乳腺癌检查任务2000人,宫颈癌11499人。

1、服务人群总数:本县适龄妇女人数:总数120896人,其中城市20280人,农村100610人。

2、近三年农村参加宫颈癌检查的妇女35260人,检查率35.04%,其中阴道镜检查964人,病理检查95人。通过检查,发现患有滴虫性阴道炎367人,患病率1.04%,外阴道假丝酵母菌病1123人,患病率3.18%,细菌性阴道病4337人,患病率12.3%,其它生殖道感染935人,患病率2.65%,检出癌前病变15人,发病率0.043%,宫颈癌4人,发病率0.011%,发现cin2级以上病变15人,发病率0.043%。

3、近三年农村参加乳腺癌检查的妇女6108人,检查率6.07%,其中乳腺彩超检查6108人,乳腺钼靶x线检查380人,病理检查1人,检出乳腺癌1人。检出乳腺纤维瘤36人,其他乳腺良性疾病340 人。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了县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顾问、县卫生局长任组长,县妇联分管副主席、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县财政局、计生委、县民政局、公安局、审计局、统计局、县卫生局基妇股、医政股、农合办、妇幼保健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确保了“两癌”检查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同时继续组织编印了农村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每人一张,检查时要签知情同意书。

(二)明确职责,强化培训

一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确定县妇幼保健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红十字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协助县妇幼保健所开展工作,并明确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两癌”的初筛工作,并负责宫颈脱落细胞的取材、涂片和固定;县直医疗机构协助开展阴道镜。

二是为确保“两癌”检查工作质量,我县举办了 “两癌”检查技术专项培训班,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妇产科、检验科、保健员,县直医疗机构承担“两癌”检查的技术人员等100多人进行了优质服务教育、宫颈脱落细胞的标本采集方法、各种检查技术常规等“两癌”检查相关技术的培训及测试,提高了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了两癌检查的诊断符合率,确保不漏诊、误诊。

(三)加大宣传,搞好协调。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让广大农村妇女了解“两癌”知识并积极参与“两癌”检查,我县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县卫生局联合县妇联、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发挥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普及“两癌”知识,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医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一对一宣传“两癌”防治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严格要求,规范检查。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筛查前一天,县妇幼保健院安排专业人员下乡指导安排现场的布置,包括悬挂好检查点条幅,合理安排检查科室,并制作醒目科室标牌,同时将检查设备和所需物品提前运送到检查点,设

备安装调试好,便于广大妇女随到随检。对检查出的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疑似患者,安排进一步做阴道镜、病理检查,和乳腺彩超、钼靶x线等检查,确保不漏诊和误诊。同时,建立两癌检查档案,以便对检查有疾病的妇女进行跟踪随访。今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了“两癌筛查”工作的县乡结合模式,实行乡级初筛,县级诊断、质量控制的模式。1、“两癌”检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在“两癌”检查的实际操作阶段,仍然发现部分业务人员技术操作不熟练的情况。因此,需要对承担检查的业务人员进行更系统、更全面的培训。

2、是农村妇女保健意识较差,参加“两癌”检查的积极性不高。由于我县每年有许多育龄妇女外出务工,有的乡镇甚至有三分之二的妇女都在外地打工,在家的少数农村妇女大部分年龄偏大,对“两癌”筛查的意识不强,认为自己不可能患这样的病,不愿意参与检查,因此,下达的检查任务迟迟不能完成,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整体进度。

3、阳性检出率过低:__县阳性检出率0.09%,全省阳性检出率平均水平0.14%,早诊率平均85.3%。cin1-3及宫颈癌总检出率:全省24.53/10万,__114.75/10万,乳腺癌检出率低;缺乏乳腺外科医师。

4、“两癌”救助水平比例偏低:一是由于我县是国家贫困县,目前仍有许多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因为资金困难的缘故而未到医院去治疗,导致“两癌”系统的数据录入不全面;二是两癌系统录入的信息只能是35岁至60岁的两癌妇女,而18岁至34岁及60岁以上的两癌妇女仍占有一定比例,但这些人却不能列入到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范围中。近几年我县患两癌的农村妇女每年增长60例左右,而得到两癌救助的也仅有4个指标4万元。

5、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模式单一,由县级培训,乡镇采样,县级阅片,参与部分检查;二是质控、培训与考核流于形式;三是后续随访管理不严格,阳性患者管理不到位。

一是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方便群众接受“两癌”检查的有利途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两癌”早期发现率和防治知识知晓率,为全省全面开展“两癌”普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不断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宣传工作,认真做好“两癌”检查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为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大声鼓与呼。

第9篇

一、目的意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二、检查范围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依法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各种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情况和执业范围;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执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资质);检查科室管理情况(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不得出租承包科室);医疗广告情况(医疗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内容应符合规定)。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麻醉和管理: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麻醉和进行管理(设施、人员、记录)、采购和储存、使用及安全管理;处方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九)医疗废物管理: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运输、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暂存,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检查污水处理情况。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十二)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四、检查方式

采取暗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阅病历、处方等相关资料,询问医务人员,对每一家医疗机构利用半天至1天时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

第10篇

近几年,卫生局机关在周爱群局长的带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惠民为先的原则,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推出卫生系统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坚持惠民为先,创新医疗服务造福于民

一是推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便民利民。在区、镇两级医院建立起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简化了就医环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在2007-2008年度××区政府服务创新奖和公务员创意奖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政府服务创新奖”,获得“政府服务特别创新大奖”的殊荣。二是推行门(急)诊病历通用制度,利医惠民。在全区53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中实行门(急)诊病历“一本通”,既有利于诊治手段的延续,又减少群众购买病历的开支和重复购买病历的不便。三是推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保障就医安全。对全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四是推行医疗纠纷处理新机制,维护医患合法权益。纠纷处理实行一次告知制,方便和服务好投诉者;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提高纠纷处理公信力,调解成功率达78%;探索部门联动、快速有力的工作机制,遏制恶性医闹事件。五是推行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效能。建立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别制定了医院、公共卫生等9个评价方案。包括经营质量、医疗质量、社会责任、风险责任四个模块,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转化22个可操作的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领导的奖惩、聘任、提拔挂钩。六是推进网上预约挂号工作,方便群众就诊看病。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网上预约挂号为创新服务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测试工作,将于6月15日向群众开放服务,进一步提高医院服务效率,使群众可以随时上网预约挂号,合理安排就诊时间,有效解决目前群众“三长一短”的问题,即“挂号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现象,方便群众看病就诊,落实以人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宗旨。

二、坚持民生为上,全力推进政府民心工程

一是深入推进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是我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卫生部门作为承办单位,先后多次组织调研工作,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优化医疗服务。门诊合作医疗就诊群众达307万人次,优惠医疗费4719万元,自费项目使用率为控制在30%以下,人均处方费用为30.83元,参保资金使用率达到90%,年内进行两次的满意度调查分别为95.1%和94.6%。今年以来,我局与区社保分局积极沟通,针对社会各界对门诊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该制度进行了反复深入研究,初步形成了提高政府补助水平、扩大药品目录、增加保障项目的调整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使我区医疗保险进一步满足群众看病就诊的需要,使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二是加强“两个住院保险”管理,在住院人次大幅增加和筹资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卫生部门尽管承受基金超支的巨大压力,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费用控制的力度,确保政府两项保险制度的实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住院人数为63118人次,赔付率为81%,居民基本医院住院64847人次,赔付率为54%,群众受惠程度进一步增大。三是把免费婚检孕检服务送到基层。把“婚检孕检、利国利民”课程和服务送到各镇(街道)新婚学校,提高新婚人员参加婚检的积极性,全年完成婚检11812人,孕检8428人,为提高我区出生人口的素质作出贡献。四是大力推动无偿献血活动。在全省率先创新推出无偿献血赠送平安如意保险,提高无偿献血者积极性,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需要,成分输血达国内领先水平,区血站晋级为中心血站。

三、坚持预防为主,着力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一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区去年出现手足口病病例和发生了登革热疫情,我局迅速通过加强监测监控、制定诊疗程序、广泛宣传等群防群控等综合措施,有效控制了手足口病和登革热疫情,全区没有出现死亡病例。“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迅速制定应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从保护市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25958名疑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实行免费筛查,对查出有问题的婴幼儿免费救治,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规范的诊疗,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是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区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9间,其中政府举办60间、民办8间。以公办为主导,社会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使居民就近享受优质、便捷、价廉、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受到卫生部调研组和省委书记的高度评价。三是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教育覆盖面。开展了全区中小学生健康标语大赛;开展“工作?健康?和谐”为主题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制作健康小贴士,在电视台反复播放;在各医院开设了“健康天地”电教片全年播放;全年派发疾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200多万份,培训企业负责人和职工1200人多次,群众参与健康知识讲座6000多人次。

四、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机关及行业良好形象

一是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行政服务。在机关开展“五个一”、“四个100%”、“三个零”服务,即对来办事人员给予“一张笑脸、一声问好、一杯热茶、一个答复、一声道别”;对群众做到“100%接待、100%登记、100%受理、100%回复”;行政服务实行“零投诉、零差错、零违纪”;建立网上办事及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在线卫生许可咨询、申报、报建和预约培训等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局机关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作为政府56个接受考评的单位部门之一,在2008年度××区机关绩效与作风考评工作中获得第三名的成绩。二是深入基层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开展送医送药进社区活动,组织医疗专家队伍到龙江镇官田、勒流镇裕源等多个村居,为当地村民提供义诊服务,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咨询服务,派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提高村民健康水平,解决基层缺医少药的难题。三是抗震救灾工作彰显大爱精神。汶川发生大地震后,在卫生系统广泛开展了“众志成城心连心,支援灾区显爱心”系列活动,开展爱心诊金捐赠、个人捐款及招募志愿者活动,共计捐款344万多元,募集医疗卫生志愿者2281人,我局先后派遣30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携带大批物资前往灾区实施救援。四是拓宽政群沟通渠道。通过网站、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卫生部门的相关政务动态。更加注重政群互动,拓宽交流渠道,作为首个参加电台民生热线、政风行风零距离节目和顺峰山下城市论坛的政府部门,总计参与5期民生节目,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释疑解惑,实现政群零距离交流。

今年,我局将深入推进区委提出的“深度服务年”活动,按照书记强调的“要在减少审批、主动服务、提高效率、健全制度方面,有让群众、企业和基层看得见的明显变化”的要求,把作风建设的长期目标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大局意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坚持服务宗旨、端正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上来,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推动我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1篇

必须有健康证明的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公共场所两年培训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业。

编辑本段如何办理

一、健康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玻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等到治愈后才可以工作。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清晨空腹、带身份证、带一寸照片或卡、笔。

2、体检前日应注意休息,忌暴饮暴食,忌饮酒,避免过量脂肪饮食,不要熬夜、过于疲劳。怀孕妇女不宜做X光胸部透视。

3、体检时请着宽松衣服,便于静脉采血。

4、抽血后可进食,请用消毒棉签按压局部3至5分钟,但不能搓揉,压迫时间过短或搓揉易发生血肿。

5、抽血后24小时内不得热敷。

三、体检、培训流程:

1、登记交费,领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逐项认真填写(单位或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从事行业、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根据本人所从事行业领取相应卫生知识培训教材。

2、依次完成体检:内外科(皮肤)一般检查抽血粪便检查X光胸部透视。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把体检表放在X光透视处。

3、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4、完成体检、培训并且全部项目合格的,可在四个工作日后领榷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各类从业人员体检向导

本指引把从业人员分四大类说明健康证明的办理过程:

1、医药类(药厂、药店从业人员)。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药厂、药店从业人员的体检必须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进行,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发放《健康证明》,其他体检机构对该类职业发放的《健康证明》不予承认。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系统将通过手机(小灵通除外)向体检者发出体检结果,未知体检结果的可致电门诊咨询(电话:86232657)或到门诊(地址:桂城佛平路28号)获取,体检合格者凭回执到门诊领榷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者可凭回执在门诊进行复查。

2、涉水产品类、一次性卫生用品类、化妆品类从业人员。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体检部门(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及各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系统将通过手机(小灵通除外)向体检者发出体检结果,未知体检结果的可致电所在体检部门咨询或到所在体检部门获取,体检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领劝体检报告书”,体检不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进行体检复查。

3、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类从业人员。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体检部门(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各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系统将通过手机(小灵通除外)向体检者发出体检结果,未知体检结果的可致电所在体检部门咨询或到所在体检部门获龋体检合格者凭体检回执到相应的镇监督分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三个工作日后,凭体检回执和卫生知识培训发票到所在镇的行政服务中心领榷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者可凭体检回执到原体检部门打影体检报告书”了解不合格情况。若有体检缺项或需复查某项目,可凭体检回执到原体检部门进行漏项复查。

第12篇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扎实做好诊所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的各种岗位培训,努力发扬中医中药的特长,为地区的卫生事业作出了贡献,现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在市区卫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系统政治思想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的有关内容,高度重视个体医疗在医疗活动中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按医师法的规定的范围进行行医,不超范围行医。全面按照市区卫生局的精神进行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视患者为亲人,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年-×××年救治患者达×××人,无一例医疗纠纷发生,并且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使患者就诊量在不断增加。

二、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自己在工作中,不断的研究中医学理论,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在近40年的医疗工作中,中医强调的是要达到内部肌体功能的自身协调平衡,增强免疫力,削弱和排除致病的不利因素。激活有利的内因,调解平衡状态,消除疾病,保持健康。本人能够很好运用中医为广大患者服务,充分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与优势,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治疗慢性疾病中充分发挥了中医的特色,治愈患者达数百人。并在工作中也感到了中医的博大精深,自己深深的体会要为患者更好的服务就要不断的加强医疗理论的学习。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严格依法行医

本人持证上岗,按执业范围行医,并根据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及要求,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发,本人定期参加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年-×××年在市医院,防疫站等会议室,学习了肺结核、乙肝,非典,手足口病,爱滋病,鼠疫等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办法及医药管理质量的报告。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诊断治疗水平得到了提高。

×××月×月×至×××年×月×日,由区卫生局、区防疫站×人组成的医疗检查小组,对全区个体医疗诊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体医疗诊所医药处方填写不完善。二是对中医诊所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三是中药饮片质量把关不严。通过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中药饮片的管理,和处方填写的不足,使区个体医疗诊所在管理方面及药品质量当中得到了提升。本诊所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杜绝一切隐患。

本诊所还存在不足,房屋布局不合理,中医和中医药知识的宣传不足,今后在工作中,大力推动传统中医的健康发展,并且为广大患者提供质量好,价低廉的医疗服务,争创合格优秀的个体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