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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考察材料

时间:2022-06-15 14:56:07

试用期满考察材料

第1篇

各市建委(局)、人事局: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及材料核实工作。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20**年度注册工程师系列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考点设在合肥工业大学(南区),资格考试编码见附件1,考试时间见附件2。三、考试规定及报考条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四、申报材料(一)20**年首次报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4)。报考人员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编号及名称参见附件1);2、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4、所在单位出据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实践年限的证明;5、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本条仅适用于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重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类别、级别、专业(编号及名称参见附件1);2、前次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市、各部门负责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五、申报程序及时间1、考生个人自愿申报,所在设计单位对申报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甲乙级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中直驻**甲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其它单位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初审。3、根据考试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年报名工作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各部门和中直驻**甲级设计单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材料录入软盘(报名信息录入要求详见附件5)并校对无误后,于7月17-20日内将所有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2份,见附件6)及汇总软盘报送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六、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详见附件7。七、考务工作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由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工与上年度考试相同。各报考单位请于9月上旬持单位介绍信到**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领取准考证)。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考生食宿。合肥工业大学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9号,可乘公交大、中巴111、109、128、122等路至合肥工业大学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8。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甲级设计单位要对报考材料认真审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查责任。对弄虚作假、设计单位擅自接受外单位人员挂靠报名考试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对无规定学历证书、使用过期身份证、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或学历证书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名考试。附件:(见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编码2、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3、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5、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要求6、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7、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8、2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9、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考试使用规范、规程

第2篇

一、选拔任用原则

1、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拔任用条件

3、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⑵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能够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⑶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⑸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⑹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4、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⑵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⑶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提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任科员级职务满3年以上;

⑷年度考核近2年优秀或近3年连续称职以上;

⑸身体健康。

5、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6、科级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三、选拔任用程序

7、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在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之前,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公布有关考察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8、民主推荐。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民主推荐由单位党组(党委)主持,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单位人员特别多的也可以根据情况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9、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实行“民意否决”。

民意否决是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对一个职位推荐票位于前3名的干部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民意测评的范围原则上与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相同;民意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者对拟提拔对象发表赞成、不赞成或弃权的明确意见。根据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率在50%以下(含50%)的一般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赞成票率=赞成票数/参加测评总人数×100%)。

10、组织考察

考察科级干部人选,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考察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选,应与单位领导成员、单位中层干部和所在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个别座谈;考察拟任副科级职务的人选,应与单位领导成员、业务相关科室中层干部和所在科室工作人员个别座谈。也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座谈范围。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所考察的科级干部人选,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⑴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⑵主要缺点和不足;⑶民主推荐及民意测评情况。

11、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单位党组(党委)派出的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负责考察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并对考察材料签名负责。

12、集体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提出对干部的任免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由党组(党委)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缓议的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四、任职

13、实行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在单位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三至五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备案和任职手续。

14、实行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岗位职务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的,正式任职;基本称职的,延长试用期半年;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考核情况和单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5、事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经济工作部门实行聘任制和聘期制。提拔聘任的职务实行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间享受试聘职务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取消试聘期,正式聘任;基本合格的,延长试聘期半年;不合格的,解除试聘职务,恢复试聘前职级待遇和身份。

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期间享受所聘职务岗位的政治生活待遇。聘任期满,职务自行免除。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不再续聘的,恢复聘任前职级待遇和身份。

五、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16、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

17、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条、第4条规定。

18、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⑴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

⑵报名与资格审查;

⑶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推荐);

⑷确定考察对象;

⑸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交流、回避

19、实行科级干部交流制度。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五年的,一般应轮岗交流,个别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任职时间可适当放宽。同一科室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同时交流。

20、实行科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科级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一般不得在本人原籍或成长地任职。

21、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人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管理办法

22、科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党委)管理、任免,市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实行备案管理。

23、市直单位及部门管理机构内的正、副科级职务的任免、取消或延长试用(聘)期的,实行事前备案。单位党组(党委)对干部职务任免、取消或延长试用(聘)期等事项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待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并复函后,再正式下文公布。

各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单位人事科长(干部科长、党办主任),由单位党组(党委)提出初步任免同意,按照事前备案的办法,报经市委组织部考察并复函同意后,再正式下文公布。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的职务任免,按照漯组通〔1997〕52号文件执行。

事前备案任免职的,应报送以下材料:⑴干部任免请示;⑵干部任免呈报表;⑶干部考察材料;⑷党组(党委)会议记录。属平级调整任职的科级干部,不再报送干部考察材料。事前备案取消或延长试用(聘)期的,应报送的材料:⑴取消或延长试用(聘)期的请示;⑵干部考察材料;⑶党组(党委)会议记录(上述材料各一式三份)。

民主推荐中得票较少的、属本部门或本系统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的要有专项说明材料。

24、单位配备的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任免意见,同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市纪委审查同意后,市委组织再按照干部备案程序和要求进行复函。

25、宣传文化系统的科级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提出任免意见,同时向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备案,市委组织部按照科级干部备案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函。

26、政法部门各单位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任免前在向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同时抄报市委政法委。

27、实行综合备案制度。每年年底,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应将科级干部情况向市委组织部综合备案。备案范围是:县区委各部委正副职,县区直科(局)级机关党政正副职,乡(镇、街道)党政正、副科级干部;市直正县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内设科室正、副科级干部,市直副县级党政群机关副职及内设科室正、副科级干部,副县级事业单位党政副职及内设科室正、副科级干部。

28、市直单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中,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应占一定数量,35岁以下的干部应占1/4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年满50周岁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改任相应职级的非领导职务。

29、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科级干部职数没有明确规定的,科级领导职务的设置原则为:三人以下(含三人)的科室设一职;四至七人的科室设一正一副;八人以上的科室设一正两副;人数特别多,下设室(队)的科级机构,副职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四人。

30、实行科级干部免职制度。科级干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⑴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⑵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⑶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31、实行科级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制度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⑴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⑵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⑶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2、实行科级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

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二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

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级别的标准执行。

33、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八、纪律和监督

34、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⑴不准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⑵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组(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⑶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⑷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组(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⑸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⑹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必须经党组(党委)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⑺领导干部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⑻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⑼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35、对违反本办法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无效,由党组(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6、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7、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单位、本系统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追究党组(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38、党组(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组(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39、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按照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

⑴上级党级及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执行。党委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承担有关检查监督的职能;

⑵纪检、监察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召集,定期检查分析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⑸市委组织部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的干部任免请示,不予备案,对未按本办法规定作出的任免决定,不予承认,人事部门不予况现工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九、附则

第3篇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下午13时至17时30分(例如:参加2月25日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4日下午进行资格确认,依此类推),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考生本人准考证。

3.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职位代码)。

4.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除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面试确认书。已邮寄过的可不提供。

9.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2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及面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慧心假日酒店(八一路延长线上,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环保培训基地营区内)。

乘车路线:武昌(或武汉)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出站后直行200米至八一路洪山广场公交站(面向武汉铁路局正门左侧)转乘587路公交车至八一路东湖新村站,沿光谷大桥直行2.5公里即到(或在八一路东湖新村站转乘340路公交车过光谷大桥至八一路沙湾村站下车往回走600米即到)。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见附件。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确认及面试日期。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方式:2月21日17时前:027-88316110

第4篇

1 收集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

(1)完整,一是要将记载干部本人德、能、勤、绩、廉的各方面材料收集齐全,使干部档案能够完整反映干部的基本面貌。二是收集到的每份档案材料要齐全。系列材料要系统成套,特别是结论性的材料、主要证据或过程性关键材料,都必须全部收集、有头有尾;单份材料不缺页、无损坏。

(2)真实。“真实”是指导档案材料由法定作者形成,材料文字清楚、所指对象明确,材料内容符合干部的客观实际。档案材料没有涂改造假,没有模棱两可的语言,没有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信息。在填写各种人事基本信息时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民族、籍贯等自然情况应当与档案记载一致。

(3)及时。“及时”是指在各项工作过程中,要有时间观念,随时注意收集需要归档的材料,做到随办、随收、随审、随归。比如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考察材料、工资等,要根据材料集中形成的时间,主动收集归档。

(4)规范。“规范”是指要保证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质量:归档材料必须是属于同一立卷对象,避免张冠李戴jvc档材料必须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确定的归档范围内的材料;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归档材料的手续要完备;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和记录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三种情况例外:一是各类证书、证件,二是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单,三是补充收集的历史久远的材料。复制件必须注明出处、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印章,以确保复制材料的真实有效。

2 档案收集归档的具体内容

(1)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时间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等。

(4)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5)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6)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7)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8)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9)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炙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登记表;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 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0)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11)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12)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共青团入团志愿书;加入或退出派的材料。

(13)奖惩材料。具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M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意见等材料。

(14)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先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15)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 ;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授予(晋升)军衔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6)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辞职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17)工资、特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18)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

(19)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20)其他材料。健康检查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遗证),等材料 。

第5篇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1.制度建设方面:

在上半年党群检查当中,各单位普遍存在干部人事部分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缺失的问题,经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各单位针对上半年检查出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修订完善了各类制度文件,但个别单位还存在制度不完善或未发文情况:炸药厂科级、后备管理办法和班组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缺失,生产服务中心科级、后备管理办法尚未发文。

2.机构编制方面:

(1)擅自挪用科级职数: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设备维修中心、矸电公司、炸药厂、物资供应中心、信息中心、行政处和氧化铝中试厂。

(2)擅自挪用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社保处

3.选人用人方面:

组织考察程序不规范:矸电公司(试用期满组织考察不规范)、细心中心(试用期满组织考察不规范)、治安保卫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填写不规范)、行政处(干部聘任文件不规范)、氧化铝中试厂(干部聘任文件不规范、试用期满组织考察不规范)

二、存在的不足:

1.通过检查,各单位主要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材料填写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主要集中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任职考察报告;

2.部分单位任后备案不及时、材料上交不齐全;

3.部分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内业资料存放混乱无序且不完整。

三、建议及2018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30项”重点任务精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修订和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适合于现阶段结构调整、新老交替的年龄、学历、资历等资格条件;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建立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织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严格把关。

2.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2018年初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事宜;二是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要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全过程,从严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三是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组织推荐上报各单位2018年科级后备人员。

3.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仍超编制配备机关人员和挪用科级职数的单位尽快整改,完成机构编制设置调整工作。

第6篇

一、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

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利于破除部门、行业及身份的限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区级中层党政正职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制度,即“票决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1.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反映情况,使考察的全过程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由于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实现了好中选优,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问题的发生。

2.坚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对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要在材料后签名,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对因考察不实、不细而影响正确使用干部的,考察组成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坚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内容细化,每项又分为好、中、差三档,每档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而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

4.推行实践考核制度,为相关职位选任最合适人选。对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行组织考察前,安排到相应基层部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实践,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记实考核、跟踪考核、组织考察,确定在拟任职位上的最佳人选。通过实践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使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选进基层领导干部队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新任副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在常委会研究以后、正式任命之前,将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和干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视情况决定任职或取消任职。对新提任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任命,经考察不适宜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

第7篇

该工程为一行政金融中心,建筑面积约七千平方米,整个弱电系统分四个子系统,分别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讯网络系统,主要采用主流、中高档的产品,软件,总造价 ,项目监理部受业主委托对整个弱电智能化系统进行全过程控制。在工程实施的四个阶段,监理进行了监督、管理、咨询、建议,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 、招标阶段的监理控制

在招标阶段,业主最关心的是智能化系统功能的确定、方案论证、标书的起草及发放、投标单位的确定及考察、投标方案的审查及施工单位的选定。为此,监理围绕业主的要求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协助业主对智能化系统进行功能确定及方案论证

根据业主对智能化系统所需要完成的任务、要求及要达到的功能,参照装饰设计的总体平面布局,监理运用专业人员的知识,协助业主明确智能化系统所需达到的功能、明确系统所需控制的区域,机房的设置位置、控制线路的走向、执行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初步确定网络系统的型式、材料设备的档次(国产还是进口)等。这期间需明确三个不等于:

即 A、在建筑物内采用了综合布线不等于实现了建筑智能化

B、在建筑物内设置的信息插座越多不等于智能化水平越高

C、系统集成不等于集中控制

还必须做到三个统一:

即 A、需求必须与经济可能统一

B、需求必须与技术可能统一

C、理论与实践要统一

系统集成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即各个子系统的信息接口、协议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在订货时统一预留,各子系统的供应商应共同遵守,承诺技术协议,为集成创造条件。待各子系统运行正常,条件成熟后再搞集成。

明确之后即可以协助业主进行标书的起草,确定评标方案及评分标准。由于在此之前进行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不多,没有足够经验,因此我们对评标方案及评分标准的确定格外慎重,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合法的评标方法,确保合理低价标中标。

本工程系统情况:

2、协助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选择一个好的设计、施工单位是系统实施的关键。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在招标前我们先对一些有意向的单位根据其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出实力较强者,由业主组织监理及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重点考察投标单位的 :

A、设计、施工资质;设计、施工资质是否满足国家的相应规定;

B、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情况,人员的组成,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业主提供培训情况等;

C、工程实体考察,着重对已完成的智能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开通率、系统运行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核查。

考察完成后,监理将各单位的情况列表分析比较,形成考察报告向业主汇报,以便作为确定邀请招标单位的依据。

3、开标

对于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监理主要着重于审查:

A、其智能系统是否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DB32/181-1998)、《智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08-47-95)等设计规范的要求;

B、投标方案中提及的设备监控系统是否满足标书中要求的功能;

C、方案中控制点的分布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扩充要求,现场执行机构是否能满足功能控制要求。并组织专家对方案中网络控制系统、控制网络技术.控制网络中的硬件等是否具有实用性、稳定性、扩充性、简单性、先进性、及易操作性,为业主开标提供技术依据。

4、确定方案,进行方案深化设计

进行开标,由评标委员会(由业主在全国邀请智能化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招标文件进行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综合评定、确定系统方案,确定设计、施工单位,进而签定设计、施工合同,进行进一步深化设计。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控制

智能系统的设计一般由智能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在装饰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其设计依据为装饰设计图纸、设计规范、产品应用设计标准和标书中确定的智能系统功能等。监理在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检查智能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检查线管走向是否合理、经济,是否和其它管线相矛盾。

3、检查现场控制器设置位置是否合理、经济。数标书和原标书中确定的相符合,有无更改和增减。更改增减是否合理。

4、检查系统与强电系统的接口设计。

智能系统设计图纸经确认后即可用于现场施工。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

在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等资料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同是对施工方案、形象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其施工方案中是否具有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形象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整体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在各项审查符合要求后,才可同意其开工。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监理主要把好以下关键点:

1、设备、材料的验收。设备、材料的好坏是智能系统是否能满足功能要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监理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点。普通材料如管材、线材、接线盒等要求提供合格证、质保书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重要设备、材料都为国外进口,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商检证明等相关资料;特殊材料还需进行安装前的测试,如五类线、超五类线、光纤等线材需进行传输速率测试、衰减测试、近端患扰测试;控制网络的网桥、网关及网络控制器需进行模拟通信测试;现场执行机构需进行模拟信号动作测试及通电测试等,以免安装后调试时因此类设备出现问题面增加查找难度。

2、施工工序的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验收重点为:管线是否按图纸施工、支架设置是否正确、管线是否横平竖直符合规范要求、墙体内暗敷的管线埋设深度是否满足墙体装饰的要求、末端软管预留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管内穿线是否编号一一对应、配电箱安装位置及箱内接线是否正确、执行机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本工程管线施工前期曾出现过由于管线埋深不够、固定不牢而导致墙体开裂。

3、中央监控室的验收 .中央监控室是智能系统的核心,验收时应会同业主一同进行,主要核对中央监控室内的设备是否按标书中的要求配置,其布局是否合理、美观,是否为后期发展留有余地,能否满足功能要求。

4、关系协调。由于智能系统设备安装需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防止遗失或损坏,监理需协调各方关系,提前将需安装设备房间的门窗和地面做好,为智能系统施工单位的安装提供方便。确保系统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顺利进入调试阶段。

四、调试验收阶段的监理控制

智能系统调试验收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自验收合格后,准备好系统监控点设定表、系统框图、各楼层监控点分布平面图、自检调试记录、调试验收程序及调试人员、器具配备等相关资料报监理,监理会同业主及相关单位一同进行,调试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监控中心人机界面的验收。

人机界面是否良好、数据调用简单明了、监控功能内容直观齐全、报表显示简明易读、打印报表设置合理。

2、各控制点的独立动作及数据信号号和模拟信号的反馈情况验收。

验收人员分成二批,分别带对讲机以便联络,一批验收人员察看现场各控制点的动作情况,一批人员在控制中心察看各控制点反馈信号情况。根据调试验收程序的安排,逐一检查各控制点,由控制中心发出动作信号,检查现场动作是否正确;或由现场动作,检查控制中心信号的反馈是否正确,同是核查控制点的动作执行状况是否和控制中心显示状态一致,并调用、打印反馈信号数据,以便进一步核查。对已检查的控制点做好记录,动作符合要求的可进入联合调试。控制点动作或信号反馈不符合要求的,需仔细检查出问题的所在,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及联合调试。

3、系统的联合调试

各控制点调试验收合格后,可进行联合调试。联合调试主要检查独立系统的联动顺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联动要求。联动调试合格后,即可交付。

4、竣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竣工阶段的监理主要工作是:

1)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施工图纸是否和现场相符。

3)根据合同审核竣工结算,向业主提交审核意见,并协助审计工作。

4)督促施工方做好培训与善后服务工作。

第8篇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批复的增人计划,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2011年9月26日以后服役期满退伍,符合鱼台县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鱼台网(sdyt.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综合类岗位和定向职位的初审,鱼台县教育体育局、鱼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初审。初审由专人负责,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3月14日9:00—3月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月1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到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鱼新一路鱼台县财政局院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鱼台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及资料不真实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示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接受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与省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拟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指导下,由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和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考生须知的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可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落实聘用岗位。其中对合并招聘的岗位,按高分先选原则,在同一专业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相应单位的对应岗位。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不低于3年,教育工作岗位招聘的人员在聘用学校的聘用期限不少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在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鱼台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7-6211310。

八、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中国?鱼台网(sdyt.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第9篇

 根据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十一)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4: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1月22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峄城区中兴大道10号南二楼)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99900(综合)

    0632-7716029(教育)

第10篇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方案》,外国语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考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基础、外语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哲学学科及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的综合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条件、报考类别(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我院各专业不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的学位人员)、报名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链接为:pgs.ruc.edu.cn

报考我院的考生,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我校博士生报名时间安排进行报名,此阶段的报名只填报考专业;第二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我院安排,在复试期间填报报考导师。

2、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哲学院的考生:

(1)现场提交材料:2018年3月16日考生到哲学院(人文楼521室)交申请材料。

(2)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请于2018年3月1日到3月10日之间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邮寄时一定确认是快递直接将报名材料送到521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邮编:100872,杨老师收,010-62511277

报考美学专业---艺术学院的考生交材料说明:

(1)现场提交材料:2018年3月16日考生到艺术学院(艺术楼502室)交申请材料

(2)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请于2018年3月1日到3月10日之间通过顺丰快递或者邮政快递寄出材料(邮寄时一定确认是快递送材料直接到艺术楼502室,不能送到人大的快递中转集散地)。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502 文静老师收 邮编:100872 电话:010-62515278

截至3月16日未收到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3月26日左右在哲学院和艺术学院网站公示收到审核材料的考生名单,之前不接受电话咨询。

材料包括:

A基础材料类 (按照以下顺序排放,不要装订)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装订);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带来原件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

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德语:DSH、TestDaF

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档案馆或者主管部门盖印章)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须由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7)学术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构想(附件1);

(8)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8级博士生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2);

(9)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可提交论文初稿,硕博连读生可提交开题报告);

(11)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3、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的材料审核评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至1:2.5。

(2)复试名单将于4月上中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下旬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笔试(一门):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外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专业核心科目分专业或方向命题。不按哲学一级学科命题。例如,报考伦理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伦理学。宗教学专业则分为宗教学理论、佛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方向。复试具体内容范围见复试通知。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面试(一门):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哲学综合复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专业基础为哲学基础知识。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6)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7)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5、确定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务科

邮编:100872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511277

email:shyang@ruc.edu.cn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人文楼521室

附件一:学术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构想.docx

第11篇

1 注重教材实验的细化

在某些教材实验中,往往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实验试剂、实验步骤和科学方法等,但在具体实验时,由于种种原因,如实验室条件不够,无法开展相关的实验;教师不够重视,没有好好组织实验等。因此,这些相关问题在实验中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给学生留下相应的薄弱环节。

【例1】(南通市2010届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酵母菌是探究细胞呼吸方式、种群数量变化的理想实验材料。血球计数板是酵母菌计数的常用工具。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酵母菌与大肠杆菌相比,在结构上的主要区别是酵母菌具有__________。

(2)酵母菌常被用来探究细胞呼吸的方式,是因为它__________。

(3)血球计数板的计数室长和宽各为1mm,深度为0.1mm,其中25×16型的血球计数板计数室以双线等分成25个中方格,每个中方格又分成16个小方格。一般计数时选取的中方格位于计数室的__________。下图1表示的是其中一个中方格的情况,对该中方格中的酵母菌进行计数的结果是__________个。如果计数的几个中方格中的细胞平均数为20个,则1mL培养液中酵母菌的总数为__________个。

(4)某同学为探究温度对酵母菌种群数量变化的影响,得到图2所示结果,由此并不能得出酵母菌的最适培养温度为25℃。为了确定培养酵母菌的最适温度,需要进一步实验,写出实验设计思路:__________。

命题思路分析:本题以酵母菌为中心综合考查了多个教材实验的相关知识,但本题的考点是问题(3)。在人教版《必修3》“探究培养液中酵母菌种群数量的动态变化”实验中,利用血球计数板对酵母细胞进行计数是一个科学方法问题,但在实际的实验过程中,有的学校没有相应的血球计数板,或有的学校教师认为该实验比较繁琐、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因此绝大多数的学生对该实验没有一个感性的认识,解决起来难度非常大,据南通市的统计,问题(3)的均分不到1分(该问题满分为3分)。作为一个c等级要求的实验,留下这么大的空白实属不该,况且,在2008年高考中已经出现血球计数板的清洗问题。因此,设置问题(3)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教师和学生重视教材实验中的一些细节,就算有种种困难,也要想方设法去接触和解决,当然也不能仅仅靠讲实验来解决问题。

2 注重教材实验的整合

通过分析教材实验发现,某些实验间往往存在一些相似之处,如实验材料的相似、实验试剂的相似、实验步骤的相似和实验原理的相似等,因此,这些实验题可以通过某个相似点串联起来综合考查。在高考中,为了能够考查多个实验的相关知识,也往往设置这样的题型。

【例2】(2009年江苏省高考)回答下列与细胞有关的实验问题。

(1)下列4项实验中,需保持细胞生理活性的有__________(填序号)。

①观察叶绿体和原生质的流动

②观察洋葱鳞片叶内表皮细胞中DNA的分布

③探究酵母菌的呼吸方式

④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提取和分离

(2)按下面步骤进行质壁分离实验。

步骤一:在洁净的载玻片中央加一滴清水,取一片藓类小叶,盖上盖玻片。

步骤二:从盖玻片一侧滴入0.3g/mL的蔗糖溶液,在盖玻片的另一侧用吸水纸吸引。这样重复几次,使盖玻片下面的藓类小叶浸润在0.3g/mL的蔗糖溶液中。

步骤三:在显微镜下观察,结果如图3所示。

①图中A、B处的颜色分别是__________。

②如果上述实验步骤二中从盖玻片的一侧滴入的是加有伊红(植物细胞不吸收的红色染料)的0.3g/mL的蔗糖溶液,则在显微镜下观察到A、B处颜色分别是__________。

③如果将步骤二中浸润在0.3g/mL的蔗糖溶液中的藓类小叶的装片,放在80℃条件下处理一段时间(装片中的藓类小叶保持在0.3g/mL的蔗糖溶液中)。在显微镜下清晰地观察到细胞结构后,为更准确地判断A处颜色,对显微镜的操作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A处呈绿色,可能的原因是__________。

命题思路分析:本题属于典型的考查多个实验的题目。问题(1)以实验材料的相似性考查了多个实验,要求学生掌握某些实验开展过程中,实验材料是否要保持活性,可以适当小结这方面的问题。问题(2)看似考查“观察植物细胞质壁分离和复原”实验的结果分析,但还考查了“通过模拟实验探究膜的透性”实验中有关膜的选择透过性问题,以及“用显微镜观察多种多样细胞”实验中显微镜的使用方法等问题,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题目。学生解决好该题的前提是必须熟练全面掌握教材实验中的相关内容。在实验复习过程中,教师也应该从这些方面人手,提高学生的综合解题能力。

3 注重教材实验的创新

在平时实验题的命制过程中,教师往往就从实验的原理、材料和试剂、方法步骤和实验结果的评价方面人

手,命制一些简单、常见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这些题给人的感觉很平淡、没有新意,其实教师如果真正定下心来思考,完全可以命制一条质量较高的实验题。首先,要明确一道实验题考查的目的和具体方面;其次,创新实验题的呈现方式,如可以从一个具体的实际问题引出考查的实验,可以通过绘制相应的图解呈现考查的内容,还可以在实验步骤和实验方法等方面作相应的变换和创新等;最后,着重从知识水平、技能和能力等方面精心设置问题。

【例3】(2008年江苏省高考)在完成了观察洋葱根尖分生区细胞有丝分裂实验后,教师给学生提供了2份资料。

资料一:一份“实验报告”的部分内容:

(1)解离:剪取洋葱根尖5cm,放人盛有质量分数为15%的盐酸和体积分数为95%的酒精混合液(体积比为1:1)的玻璃皿中,在室温下解离3-5min。

(2)染色:把根尖放在盛有0.01g/mL龙胆紫溶液的玻璃皿中染色3~5cm。

(3)漂洗:将根尖放入盛有清水的玻璃皿中漂洗约10min。

(4)制片:将根尖放在载玻片上,加一滴清水,并用镊子把根尖弄碎,盖上载玻片,用拇指轻轻按压载玻片……

资料二:全班20个实验小组的实验数据汇总表(表1)(注:各小组计数50个细胞,实验条件与观察计数方法相同)。

(1)请改正“资料一”中的3处错误。__________。

(2)若已知洋葱根尖分生区细胞的细胞周期为12.0h,请根据“资料二”,在答题卡上的饼状图中表示出间期、前期、中期以及后期和末期所占的时间(单位:h,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有些因素会影响细胞周期各时期的长短,实验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误差。因而对整个实验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有__________。

①取材时间②根尖培养温度③解离时间长短④载玻片厚度⑤计数的细胞是否属于分生区细胞⑥细胞周期各时期区分是否准确

命题思路分析:本题命制的蓝本是实验“观察植物细胞的有丝分裂”,但题目的背景通过资料一、资料二来呈现,感觉很新颖,而且问题的设置也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问题(1)的本质是考查学生对装片的制作的掌握情况,通常考查就是回答装片制作的4个步骤以及某些步骤的目的等,但本题通过改错的形式来设置问题,要求和难度明显增大。问题(2)是该实验“目的要求”中“比较细胞周期不同时期时间长短”的具体化,既体现了教材实验的要求,又呈现了相关的研究方法,还考查了学生数据处理的能力和绘图等基本技能。问题(3)属于对实验的反思,只有在认真做实验的基础上才会有体会。

因此,教师在实验复习过程中适当地对实验作一些创新,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实验、解决实验的能力。

4 注重教材实验的拓展

如果教师善于挖掘教材实验,会发现在某些教材实验的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和实验结果中,往往还蕴藏着一些可以继续探究的问题,比如斐林试剂和双缩脲试剂不仅能定性鉴定相应物质的存在,也能定量鉴定物质的多少;再比如影响酵母菌种群增长的众多环境因素等。把实验中的问题再生成实验进行考查,既紧扣教材,又显示了题目的高质量,这也是高考实验题的命题趋势。

【例4】(2010年南通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某学校的研究性学习小组开展了“探究洋葱根尖分生组织细胞有丝分裂的日周期性”的课题研究,以确定洋葱根尖取材的最佳时间。细胞分裂指数是衡量洋葱根尖细胞分裂状况的指标之一,分裂指数=观察视野中分裂期细胞的平均数/总细胞平均数×100%。实验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取多个已经培养好的洋葱鳞茎(根长约为5cm左右)作为实验材料。

第二步:在某一天的8~18点时间段内每隔1h,取3根洋葱根尖分别制成临时装片。制作临时装片的方法如下:

①解离:剪取洋葱根尖2~3mm,立即放入盛有质量分数为15%的盐酸和体积分数为95%的酒精混合液(体积比为1:1)的玻璃皿中,在室温下解离15min。

②染色:把根尖放进盛有质量浓度为0.01g/mL龙胆紫溶液的玻璃皿中染色3-5min。

③漂洗:将根尖放入盛有清水的玻璃皿中漂洗约10min。

④制片:将根尖放在载玻片上,加一滴清水,并用镊子把根尖弄碎,盖上载玻片,用拇指轻轻按压载玻片。

第三步:观察、计数并将结果记录在表格中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请改正临时装片制作步骤中的3处错误

(2)每次应利用显微镜观察计数3个装片适宜视野中的__________,并计算细胞分裂指数。请帮助他们设计一个表格,用于观察项目的记录和结果的统计。

(3)该研究小组的同学最后把表格中的数据转变为如下的曲线图,根据曲线图,可以得出的结论是__________。

第12篇

为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探索选人用人渠道,解决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勇于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经研究,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决定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拔第二批党政储备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序号

拟招聘

职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

学位

咨询电话

  1  综合管理(1)     8

专业不限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0574-

65712917

65716130

  2  综合管理(2)     8

专业不限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0574-

65712917

65716130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宁波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大市)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9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8 :30 —11 :30 )。

    (三)报名地点:东华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图文信息中心第三、四、七会议室。

    (四)报名需带材料: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研究生除外)、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原籍户口簿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审核未通过者,向考生说明原因。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签约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按1:1的比例成绩相等,则全部进入签约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党建网、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

    考生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 2018年9月30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安排使用

    (一)本次录用的党政储备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录用后身份为事业人员。

    (二)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并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新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根据浙组电明字[2014]25号文件规定,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须满5周年(含试用期),由组织提拔任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党建网、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签约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574-65712917、65716130(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4-65778297(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