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7-20 23:13: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

一、考核细则

实行百分制考核。

1、领导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年内不少于四次;治保、调解、普法组织健全,“三防”措施到位、报酬落实,得6分。每少一次记录扣1分,组织不健全、报酬不落实不得分。

2、设有“综合治理办公室”,门口挂牌;制度上墙,档案文件规范齐备,内容齐全,得6分。每缺一项扣2分,内容不齐备扣1—5分。

3、建立村级巡逻队。3000人以上村8人、1500—3000人村6人、1500人以下村4人,得10分,无住宿执勤人员扣5分,无专职巡逻队员扣5分。

4、确保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活动安全,得5分。会议、节日、活动期间出现问题,酌情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5、加强村庄、居民住宅的治安巡逻、保卫工作,得10分。每发生一起可防性案件扣1分,扣完为止。

6、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治理,打击村痞路霸、非法传销等措施得力,查处黄、赌、毒等到位,得5分。村内每发生一起扣1分。

7、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到位,得6分。有专人协办,并提供情况;暂住证办理达到95%,出租房屋证办理达到100%。

8、安全生产,积极消防,杜绝事故;村居引进项目,村居负责,得5分。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出现较小不伤人事故一次扣2分。

9、协助政法机关开展各项工作,打击各类犯罪,得8分。配合不得力扣1-8分。

10、积极与组织做斗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得6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610”的各项规定执行)。

1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得10分。矛盾纠纷不及时上报扣1分;因排查调处不利导致上访、越级上访、集体越级上访、发生民转刑案件,酌情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12、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要建立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人员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积极开展接茬帮教活动,促进人员的转化,降低重新犯罪,得10分。档案材料齐全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无重新违法犯罪得4分,否则扣4分。

1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搞好五五普法验收。有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计划、工作总结,普法学习有计划、有配档、有花名册考勤簿等档案材料齐全,得8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14、积极开展争创无传销社区活动,得5分。村、居不及时排查,而被群众举报甚至造成恶劣影响的,酌情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二、考核方式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各村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查。各村要按照考核体系要求,于12月15日前分门别类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

2、集中检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到被考核村查看原始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工作。

3、综合评估。综治办根据各单项工作打分,计算出各村全年考核得分,并提出最终排序结果报管委会审定。

四、奖励项目及标准

1、市级各种检查考核,凡未被扣分的分别奖20、10、5分,年内获得市以上政法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的,市级奖5分,市级奖10分,省级以上奖20分。

2、提供创安工作创新现场,区级奖5分,本市级奖10分,市级以上奖20分。

3、涌现出见义勇为村民被省、市、市及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奖励的村,每人次分别加奖15分、10分、5分(同一人次的按照最高荣誉得分)。

五、考核计分办法

本考核结果计入年底新农村建设考核总分,计算公式为:

第2篇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以“一线”的工作状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履职尽责,推进社会治理,强化司法监督,关注民生改善,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

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

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是内务司法委义不容辞的责任。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