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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总结报告

时间:2022-07-15 02:49:19

乡村医生总结报告

第1篇

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条例还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乡村医生如有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实行注册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在条例公布之日起凡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未经注册执业将受处罚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核。

按照这一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乡村医生的考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2年组织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须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用药须在基本用药目录内

新公布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有此类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相关链接

我国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在条例公布之日起凡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条例公布前已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的乡村医生,如果已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条例还规定,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在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条例还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均不予注册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如有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按照条例,符合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非法行医将面临法律处罚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村医生合格与否村民拥有发言权

乡村医生合格与否,村民拥有发言权。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乡村医生考核,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条例还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须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条例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按照这一条例,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须每两年培训、考核一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核。

按照这一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据此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同时,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回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乡村医生须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内用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2篇

一、考核内容

(一)、医德医风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无非法行医行为;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

3、关心病人,保护患者的隐私;

4、做好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防范,无乱收费,无医疗事故发生;

5、居民的满意度≥90%,无病人投诉。

(二)组织管理

1、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3、各种执业证照齐全,从业人员佩证上岗,亮照行医。社区卫生服务站标识清晰。

4、有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和预防保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定期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及要求参加其它会议和学习培训,有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有培训证书;

6、服务站环境整洁。

(三)医疗服务

1、承担执业区域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社区康复服务;

2、严格执行急重症病人转诊制度,有转诊记录;病情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3、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有使用规范的登记本并做好记录;

4、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5、无抢救条件不得使用青霉素针剂;

6、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要集中处置;

7、使用统一有医疗文书,且书写规范;

8、掌握本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建立有慢性(来源:文秘站 )病病人健康档案;

9、有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并上墙。

(四)疾病控制

1、按照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并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疫情处理和个案调查;

2、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巡查和救治工作,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村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3、掌握辖区内当年人口死亡情况,及时登记;

4、协助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5、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布置其它工作任务。

(五)妇幼卫生

1、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孕产妇访视、转诊工作,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保健工作;

2、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数、已婚育龄妇女数,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

3、掌握本辖区内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资料登记齐全,每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一次,协助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

4、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儿童健康体检工作;

5、做好妇幼保健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健康教育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2、向村民宣传传染病及其他常见疾病防治知识,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康复指导;

3、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咨询;

4、经常性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宣传。

(七)药品管理

1、药品必须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拨,有调拨单;

2、药品品种符合《江苏省乡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规定;

3、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4、药品使用要有处方,且书写规范;

5、药品目录及价格必须上墙。

二、考核办法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生的不定期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任 组长,医疗、防疫及妇幼人员成员的社区服务站乡村医生考核小组,采取随机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乡村医生聘用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连任。复核不合格的报局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及待岗。

第3篇

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卫生民生工程实施

(一)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年,全县参合农民达83705人,覆盖率100%,参合率94.32%。截止6月底,全县参合农民累计住院18*人次,发生总医药费用为530.45万元,实际报销182.02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为34.3%,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188.69万元。

(二)快速推进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通过对贫困肺结核病人摸底及组织专家组审核,目前确定4名贫困肺结核病救助对象,已对其中的3名患者进行救助,并发放救助金18*元;上半年,共救治晚血病人69名,发放救治资金15万余元,完成全年晚血病人救治任务80例的86%。

(三)扎实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拟定《*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重点建设13个村卫生室,目前正在会同相关乡镇积极做好建设用地选址、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仁里镇、仙寓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正积极规划、设计、选址;矶滩、小河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封顶,并进入内部装饰阶段,7月份可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做好县医技楼建设。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被列为我县十大工程之一,于6月6日破土动工。

二、加强医政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单位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乡镇卫生院院长目标考核管理为抓手,继续深化农村卫生运行机制改革,不断规范医院管理,切实提高医院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支农和乡镇卫生院骨干进修培训工作。4月上旬,由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县中医院和三所中心卫生院参加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正式启动。县医院、中医院共派7名医生到七都、小河、仙寓等镇开展对口支援,同时安排乡镇卫生院10名医生县医院、县中医院相关科室进修学习。

三、强化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一)疫情报告管理。1~6月份,全县报告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455例,发病率406.25/1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主要发病病种依次为风疹(213例)、肺结核(111例)、流行性腮腺炎(42例)、病肝(43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6)、手足口病(13例)、淋病(7)、流感(5)、梅毒(2)、出血热(2)等。其中乙类传染病166例,发病率148.20/10万,占36.48%;丙类传染病289例,发病率258.05/10万,占63.52%;报告卡准确率97.80%,及时率99.78%,审核及时率99.57%。县医院报告死亡病例16例。全县共发生1起风疹暴发疫情,我局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

(二)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一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县级医疗机构HIV常规监测工作,1~6月份共监测409人次,均为阴性;完成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122人次;艾滋病综合防治相关数据自4月1日起正式实行网络直报,共网络直报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个案表122人次,常规监测、高危干预报表同时实行网络直报。二是结核病防治工作。1~6月份全县共发现肺结核病76例,其中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22例(20*年目标任务47例),完成年度目标的46.80%,复治涂阳7例,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36例,复治涂阴肺结核病人8例。三是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根据《20*年安徽省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抽样乡镇、行政村及疫情监测点,绘制抽样地图,并按要求做好监测工作。四是霍乱防治工作。全县各医疗机构于5月1日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县疾控中心开展水源、公厕等外环境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报告肠道腹泻病人36例,无霍乱病人发生;外环境监测水质60份、粪便8份、食品40份,均未检出霍乱弧菌。

(三)手足口病防控及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针对我省手足口病疫情,我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截至目前,全县已集中开展校园环境、教室、宿舍及食堂等场地环境卫生清理和环境卫生消毒2次,共清理暴露垃圾65处,填埋低洼污水230处,进行环境消杀17500平方米,清除积水、杂草等蚊蝇滋生地1300处,投入灭鼠药125公斤和灭蟑药12公斤。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作用,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主动加强疫情搜索,严格落实晨检记录和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开展个案调查和临床诊断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三是强化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加强食品和饮水卫生监管。由于各项措施得力,我县未出现较大疫情。截止目前,全县报告手足口病13例,均为轻型病例,现已有12例治愈出院,1例正在住院治疗。

(四)免疫规划工作。截止目前,BCG、DPT、OPV、MV、HepB报告接种率分别为97.21%、93.86%、96.22%、90.52%、97.98%、,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4.77%。全县中小学校风疹疫苗查漏补种率为86.57%,通过开展补种工作,及时有效的控制了全县风疹暴发疫情。

四、落实责任制,继续实行妇幼保健工作目标管理

一是妇女保健工作。上半年共婚检男4人、女3人,均未检出各类疾病;半年产妇总数490人,系统管理245人,系统管理率50%,住院分娩436人,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人数54人,住院分娩率88.97%,高危产妇88人,高危产妇管理88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二是儿童保健工作。全县半年出生活产婴儿498人,3岁以下儿童总数2499人,系统管理988人,系统管理率39.53%;7岁以下儿童总数5800人,管理1389人,管理率23.95%,共筛查新生儿304人,未发现确诊病例。三是“降消”工作。截止目前,已为180名贫困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救助,同时开展20*年贫困孕产妇回头救助272人次。

五、以综合治理为抓手,争取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年内达标

一是加大血防宣传力度。共制作悬挂、张贴项目宣传标语326条,制作宣传栏103版次,发放宣传单5890张、项目脸盆4000个,树立易感警示牌43块,修复新插警示牌42块,设立急感防控劝阻站1个,召开村干会议宣传血防知识10次,组织学生干部观看血防录像1次计1100人次,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5000份。二是加强急感防控力度。制定《急感防控计划》,将近三年来有易感环境的和近三年来发生急感的村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对有螺面积进行普灭1遍,易感环境普灭2遍,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发生急感疫情。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力度。今年我县共设省级监测点4个,分别为仁里镇的垅上村、丁香镇的龙泉村、仙寓镇的源头村,大演乡的星火村。目前各监测村已按计划完成了螺情调查工作,基本情况、螺情监测资料已整理上报。四是血防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省政府血防办组织省、市血防专家对仙寓镇的5个流行村血吸虫病预控进行试点。截止目前,查清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现场点5个行政村的螺情分布情况,查螺面积达217.6万平方米,药物灭螺面积60万平方米,药灭效果考核钉螺死亡率达到94.*%;在查灭螺过程中,对178个有螺环境逐个进行考察分析,制定出“一环境一策”;GPS对所有有螺环境进行了定位,绘制出以村为单位的钉螺分布示意图和电子地图;完成了查灭螺用工测算,落实承包责任制,与不脱产查灭螺专业队签订了“五定一包”血防合同。五是积极开展查灭螺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春季螺情调查工作已全面结束,钉螺调查面积1031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3%;反复灭螺325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65%。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做好食品卫生监测。监测餐饮单位70家,检测样品277份;监督卤食店10家,检测样品10份。二是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检查和年夜饭专项检查行动,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各校开展以饮水卫生、食堂饮食等为重点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检查学校18所;开展为期6个月的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已检查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式供水设施和农村较大规模居民饮水工程19个,市政供水1家,检测水质样品24份。三是做好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审查,审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60家;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105份,发放卫生许可证95个。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9起,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12起。

七、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制定《*县卫生系统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与二级机构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把作风建设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分管领导明确,专(兼)职人员配齐到位。制定并完善系统考核细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实行季度督查制、半年检查制、年终综合考评制。三是积极做好抗雪救灾防病工作。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共救治因雪灾造成外伤病人69人,派出4支医疗巡回小分队共22人,诊治病人100人次。发放免费药品11000多元,发放宣传单5000份。为77名孤寡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将价值23600元药品、100袋大米、100桶食用油、100床棉被、100余件棉衣发到100户五保户、特困户家中。四是积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迅速成立抗震救灾应急预备队,相继派出2名医务人员到四川支援救灾;积极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挂靠在我局的红十字会办公室组织捐款13万元,卫生系统职工累计捐款近4万元,并有41名党员缴纳特殊党费6900元。

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在继续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实施好卫生民生工程项目。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20*年1—5月份已报销住院费参合农民提标后的补偿兑付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督查工作,谋划2009年参合农民的筹资工作;继续做好晚血病人及贫困肺结核病人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如期完成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医疗机构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狠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特别是县医院要以创等级为抓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开展好防疫、保健工作。以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防治为重点,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血吸虫病防治综合治理力度。认真完成年度血防防控目标任务,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如期实现重新达到血吸虫病疫情传播控制标准的要求,26个行政村要新达到传播控制标准,1个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不发生当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在省所专家指导下,制定出我县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方案,做到一环境一策,为今后科学防治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支持全县结核病控制规划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卫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结核病控制力度,抓住发现病人、治疗管理病人等重点环节,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按照省项目办2012年度结核控制工作计划和下达我县的病人发现任务数,全年计划完成初诊疑似肺结核病人910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例,其中涂阳130例(初治涂阳110例,复治涂阳20例),涂阴110例(重症涂阴10例,其它涂阴100例)。完成随访病人查痰240人次,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130人,追踪疫情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病人阶段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初复治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85%以上。

(五)结防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病人追踪到位率达到70%以上。

(六)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七)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八)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保持在100%。

(九)乡镇查痰点痰涂片检查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和卫项目的收尾工作,强化政府承诺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足额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免费政策。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防治五率技术方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落实上级结核病归口管理文件,重点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结防机构对疑似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三)积极解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合理利用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肺结核患者辅助治疗费用,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困难患者的救助,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县疾控中心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痰检和免费摄线胸片1张,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的痰检复查实行全部免费,并且免费摄定诊胸片和疗末胸片各1张(次),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并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抗结核药品。

(四)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对县级综合医院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次,对乡镇、村级每两月一次,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书面督导报告,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治在管的肺结核病人要进行督导访视,进一步加强合格村监化室建设,实行家庭督导员督导和村医生督导相结合,保证病人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效果,保持较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的发生。

(五)做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照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年3月份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后的工作任务,完成可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推荐任务指标,至2012年9月30日完成推荐疑似耐多药病人50例。

(六)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痰检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乡镇查痰点的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查痰点要求将痰片保存完好并及时送检确认,县疾控中心对乡镇痰检点的痰检质量控制全年在两次以上。

(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结防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计划全年举办2期乡镇级结防人员和县直综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医院内部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医生进行结防知识培训全年在一次以上,重点培训疑似肺结核病人推荐转诊、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八)广泛持续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结核病知识知晓率,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和电视台、中小学校、工青妇、司法、监管人员、送政务下乡等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咨询服务和义诊、学校讲座等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结防知识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此外要加强对村医生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向普通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九)加强结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是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书写规范,包括各种登记本、病历、督导记录、报表等;二是完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督导等)、总结、疫情分析、各个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会议记录等。

(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免费药品的管理要求,由专人专柜保管、发放、登记,与自费药品分开,做到有发放登记、有免费药品处方、有病人签名、有台帐、药房明细帐,出入库帐,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经费来源:病人免费药品和病人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等由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经费及省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下拨,结核病疫情追踪督导由全球基金等项目费用部分补充,宣传、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等提供,县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9万元,人员工资等由县财政拨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包括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建立独立帐户,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按时统计报表,接受县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检查,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报病费和乡村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追踪费等要按时足额兑现,做到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进度安排及考核

第5篇

第一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1周年为一个统筹期。

第二条根据《*市*区第三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组织、宣传、监察、卫生、财政、社保、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管会)。

区医管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

查;

(二)就年度统筹费收徼、报销标准、大病救助等重大事项报区政府决定并实施。

第四条区医管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医管办),区医管办设在区卫生局。

区医管办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区医管会决定,承担区医管会的日常工作;

(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及其业务网络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业务工作,指导、协助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发动、统筹费收缴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汇总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数据和信息,定期将运行情况向区医管会汇报,组织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条区医管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业务管理中心)和工作网络,区业务管理中心设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区业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支出管理工作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优质服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报销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资料信息管理制度等,建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档案;

(二)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的日常管理,承办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三)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协助区医管办对各定点医院进行监督检查;

(五)及时汇总信息,做好统计、财务报表,定期向区医管会和区医管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软件系统维护和业务咨询;

(七)完成其它有关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有关街道)成立由乡镇长(主任)、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财政、农业、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医管会)。乡镇(街道)医管会下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以下简称乡镇医管站)。

乡镇(街道)医管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区医管会的决定和工作意见;

(二)制订本乡镇(街道)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本乡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统筹费收缴和合作医疗医疗卡的发放。

乡镇(街道)医管站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信息资料录入和管理;

(二)核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医药费报销初审;

(三)每月汇总、公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报销情况;

(四)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各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妇女主任、乡村医生等人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以下简称村医管组)。

村医管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统筹费收缴、向各级管理机构提供人员信息;

(二)负责本行政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就医资格初审和报销服务;

(三)配合区业务管理中心和乡镇医管站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报销情况公示;

(四)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第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参加对象和统筹办法

第九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为:

(一)全区农业户口的居民;

(二)无固定职业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转非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二等以上伤残军人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实施对象范围。

第十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实行以户为单位参加统筹。

第十一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由所在村组织发动、收缴统筹费;现居住在非户口所在地的农民应到户口所在的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章统筹标准和政府资助

第十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出资每人每年25元,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5元。中途不得退出。参加无偿献血赠送的统筹费优惠券,可抵缴个人统筹费(每无偿献血200毫升,赠送10元统筹券)。

第十三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其个人负担部分由区财政资助。上述人员具体名单由区民政局确定后,在每年开始筹资前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医管办。

第五章统筹费征缴和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工作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有关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有关街道)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85%以上。

第十五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一周年为一个统筹期,参合有效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截止时间按年度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者,当年不再办理参合手续。

第十六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费实行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收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上缴到区财政合作医疗资金专户。

第十七条统筹费收取过程中,村医管组应详细真实地填写参加人员的信息并及时将人员信息汇总至乡(镇)医管站。村医管组在收取统筹费时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卡(以下简称医疗卡)。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遵循“以收定支、统筹使用、自求平衡”的编制原则,资金管理实行“区级统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在区财政设立资金专户,由区财政局统一印制专用票据,负责发放与结算;在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支出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取。

第六章报销范围和标准

第十九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合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区内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第二十条根据我区现有医疗消费水平,鼓励参合人员就地就近就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在以下原则基础上实施:

(一)每年每人累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30000元;

(二)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20%;

(三)对住院平产分娩的产妇,每人一次性补助医疗费用100元;

(四)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按分级累进的原则报销,年度内住院有效费用按以下标准结算:

为鼓励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就近住院治疗,在区内定点医疗单位就医的,同一报销段内报销比例上浮10%。

(五)省级、省外及其它公立医疗机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非定点医院。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定点医院报销标准的80%报销。

第二十一条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可视为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每三个月结报一次。其报销标准与一般住院有效医药费报销标准相同,整个统筹期报销上限为30000元。

特殊病种及其治疗方式有:

(一)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二)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

(三)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

(四)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

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

第二十二条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自购药品,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之外的门诊医疗费用,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人流、引产及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切医药费;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每两年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免费享受一次常规性健康检查,具体实施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定点医院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诊疗分类管理制度,区医管办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并由区医管办与医院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区医管办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

第二十五条根据“确保服务质量、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有利于管理监督”的要求,确定定点医院20家,分别是:

区内定点医院(卫生院):*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航埠中心卫生院、石梁中心卫生院、花园中心卫生院、石室乡卫生院、黄家乡卫生院、华墅乡卫生院、沟溪乡卫生院、姜家山乡卫生院、九华乡卫生院、万田乡卫生院、七里乡卫生院(限门诊)。

市内定点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浙江衢化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保院、衢江区人民医院、衢江区妇保院。

第二十六条定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区第三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及本细则有关规定,配合区医管办和区业务管理中心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设置、业务管理、审核报销服务等工作。区内定点医院(卫生院)应在区医管办指导下,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逐步建立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健康档案。

第二十七条定点医院应严格执行物价、卫生部门制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收费标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诊疗过程中需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院应履行告知义务。对限制使用的药品应按规定使用,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并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于用药剂量的规定;出院带药应符合病情需要,以七天量为限(慢性病可延长到十五天)。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院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加合作医疗人员,有关责任由定点医院承担;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无故拒绝出院的应及时通知区业务管理中心,并告知本人自应出院之日起的费用不能报销。

第八章住院和报销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就医应首先到区内定点医院住院诊治,市内定点医院可自由选择。参合人员到省级、省外及其它公立医院诊治的,按非定点医院医药费用报销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打工或外出就医住院治疗的,须到当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应向医院索取出院录、住院发票、医院电脑提供的每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同时,病人家属应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村医管组报告。

第三十一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时应携带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按合作医疗卡登记姓名办理住院手续。挂名住院或让他人顶替、冒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的,不予报销住院医药费;报销时发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报销资格。

第三十二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凭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由就诊医院当场结付。区内定点医院凭门诊报销登记表,每季末报送区业务管理中心审核,经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与区业务管理中心联机医院办理住院医药费和特殊门诊病种医药费实行及时结报。

不具备联机条件的医院,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卡、门急诊病历、出院录、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凭证。出院后将上述相关凭证交村医管组,村医管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工作,乡镇医管站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业务管理中心,区业务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予以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十四条受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申请后,区业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提供的医药费用有效性进行审核。如在审核权限内且无疑问的,即可核准报销;如超出审核权限或发现有疑问的,可会同区医管办审核,经调查后并在十五天内作出报销或不予报销的决定。不予报销的,区业务管理中心应向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出具《不予报销通知书》。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定期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支情况和受益人员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通畅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6篇

一、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项目要求,市结控办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市妇联合作,在全市开展第四轮、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有关内容的培训,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市辖各医院分管院长、保健科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医生、各村村医、乡、村、组干部、妇联主任、妇女组长、学校教师、校长共计1875人次。同时发出结核病宣传资料十万余份,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进行结核病防治宣传,利用市政府组织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3.24世界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发放了大量的有关结核病防治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全年共发出结核病防治宣传画及宣传资料计10000余份,接受有关结核病咨询100余人。

二、病人的发现及转归情况:

通过开展多种形势的宣传活动和培训工作,今年各大医院转诊的可疑肺结核病人有所增加。全年共免费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2434人,接诊率达到362.38%,复诊肺结核病人1754人次,免费胸透2274人,摄片2324张,其中免费摄片1189张,免费初查痰检1036人,查出阳性400人,阳性率38.61%;复查痰检1754人次,合计6616张痰片。查肝功1608人次,确诊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487例,其中初治涂阳病人334例,复治涂阳病人39例,初治涂阴病人114例。确诊并自费治疗肺外结核和复治涂阴肺结核病人130例。签结核病常规检查项目知情同意书467人,并对这467人进行hiv筛查,结果hiv初筛阳性17人,经州cdc确诊hiv阳性17人,hiv初筛阳性率3.64%。另外在hiv/aids病人中筛查肺结核,共筛查321人次,确诊肺结核5例。目前在接受免费治疗的487例肺结核患者中,有22例是tb/hiv双重感染病人。

全年共发出免费药品hrze961合、hre217合、hrz23合、hr1789合、sm1170支、一次性注射器1170支、注射用水1170支。

病人的归转:2009共确诊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509例,其中初治涂阳病人355例、治愈330例、死亡10例、失败11例、迁出1例、其它3例、治愈率92.96%;治疗复治涂阳病人51例,治愈46例,失败3例,其他2例,治愈率90.19%。治疗ii型空洞涂阴病人和初治涂阴病人103例,完成治疗98例,死亡1例,迁出2例、其它2例,完成治疗率95.14%。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以上。

三、督导工作:

对各乡(镇)进行结核病督导6次,访视现症病人435

例。结果:有10%的病人无督导医生管理,5%的病人服药不规则、有漏服和断药现象,希望各乡(镇)加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工作,确保病人规则服药。

四、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检查项目工作情况:

元月份接受了州项目办组织的全州结核病交叉检查,4月份接受了省、州项目办联合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看资、访视病人后对××市开展的结控项目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一致认为××市结控项目工作,领导重视、协调到位、制度健全、结防机构和艾防机构合作好、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技术操作规范,达到项目要求。

五、其他:

全年完成工作简报8期。完成了××市第一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终期评价报告(2003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追踪大疫情报告的肺结核病人382例,到位141例,到位率36.91%。按要求对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共检查1005人,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4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3例。按时完成各月工作小结、月报、季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药品管理规范,做到提前计划、每月盘点、药品不短缺、不过期、无霉变。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市结核病控制项目2010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根据四川省全球基金第四轮和第五轮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计划要求和09年第一轮全球基金开始实施滚动为期6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市结核病控制项目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是按全球基金第一轮、第四轮、第五轮结核控治项目的要求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工作内容

(一)、继续巩固结核控治项目工作成效,加强第四轮、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和第一轮全球基金滚动项目在我市的实施。

(二)、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普及结核病基本防病知识和“双免”政策来提高我市各类人群的主动就医意识,增强和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能力。

(三)、继续开展结防机构与综合医院、市妇联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综合医疗机构人员及乡村医生对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追踪、督导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痰检点建设。

(五)、按全球基金第五轮结核病控制项目要求,做好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

二、项目实施内容和要求

1、工作目标

(1)dots覆盖率在全市达到100%,可疑肺结核病人就诊率达到300/10万

以上。

(2)全市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5%,完成初治涂阳病人任务数331例,

复治涂阳病人任务数60例,重症涂阴病人50例,合计441例。对初治涂阳病人,发现1例,治疗1例。

(3)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

(4)加强“五率”工作,按国家要求力争达到医疗机构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结防机构追踪率、涂阳病人家属筛查率达到85%以上。

2、工作内容

(1)加强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2)加强结防机构与综合医院之间的合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转诊率和发

现率,兑现报病奖,病人督导管理费,落实激励机制。

(3)与当地妇联合作,对村妇女主任和组妇女组长以及村医生进行有关结

核病防治知识及人际交流技巧的培训,动员其在基层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本地人口的结核病知晓率。

(4)在加强对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全程督导管理的同时,对乡(镇)卫生

院医务人员和村医的督导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为tb/hiv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创造支持性的环境。

(6)继续在结核病人中监测hiv感染率。

(7)提高结核病人中艾滋病感染者的发现和艾滋病感染中结核病人的发现工作。

三、健康教育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按照《重点疾病健康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结核病健康教育力度,开展经常性和大规模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为乡村组基层干部、在校学生、村民。根据三个不同人群,分不同层次和深度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三)、健康教育的核心内容为结核病基本症状、“双免”政策等。

(四)、采用张贴布告、电视、广播、报刊、专栏、发放宣传画、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

全市37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继续执行第四轮、第五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和第一轮滚动项目,市疾控中心结防科应做好免费诊断、治疗管理、政策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工作。由市卫生局做好政府配套经费落实工作,签定各级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卫生行政目标管理,持续不断地开展病人发现和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督导、考核工作。

(二)、经费、药品的落实

1、配套经费的落实:在药品免费供应的基础上,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四川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要求,向当地政府汇报疫情现状及所需地方配套经费测算额度,要求政府兑现承诺,保证地方配套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全额、及时到位。

2、省项目办根据我市上报的病人数提供结核病防治项目免费药品。

(三)、培训

1、教材和内容:以国家卫生部编印的《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为材,分类进行。对乡村医生重点培训健康教育、病人发现推荐、日常推荐等措施、方法、治疗管理、督导访视的意义及乡村医生职责;我市的工作重点是提高诊断水平、病人管理和报表质量。2010年继续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对疫情报告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

2、培训对象:各级医疗单位的门诊感染科医生、乡村医生,乡、村、组妇女干部,校医,教师、以及实施督导化疗的志愿者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

3、培训方法:为保证质量,采取逐级培训的方式实施各项培训工作。市级负责对辖区乡(镇)医生、村医生,乡村组妇女干部和校医进行培训。

(四)、主要技术规范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开展“病人发现、治疗管理、痰菌检查、登记报告工作。”

(五)、督导

项目实施期间实行分级督导的原则,通过督导提高工作质量,并将督导后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以改进工作。

1、市级督导:对各乡(镇))卫生院每2月督导1次,内容:可疑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转诊或截留情况;访视现症涂阳病人,了解乡督导医生对化疗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情况。

2、乡、村级督导:要求乡镇卫生院防痨医生每月对村医生和志愿者督导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每1例免费治疗的病人进行访视,检查落实药品的领取、保管、规范服用情况,治疗记录卡的填写情况。村医对病人应进行经常性督导,监督病人按时服药和复查,发现病人有毒副反应及时向乡督导人员或市疾控中心结防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六)、痰检质控

加强痰检质量控制,按照痰检质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继续完成乡(镇)痰检点的建设及培训。

(七)、药品管理

1、药品计划:按上级要求及时将药品需求计划呈报××州项目办。

2、按照药品、设备管理要求加强管理,做好药品领取,保管,分发和建帐等工作,做到药品供应不间断,防止出现过期、失效、受潮、霉变,不得变卖和丢失。

(八)、监测和评价

1、建立完整的报告、登记、报表和评价系统

第7篇

“渔农民看病也能报销,还能免费参加体检,这样的好事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是党和政府为‘阿拉’老百姓办的又一件好事呀!”海岛舟山的渔农民发出这样的感叹。

可百姓们也许并不十分了解,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其中与舟山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5年持续监督、全力促成是分不开的。

调研报告:建立医疗“新政”刻不容缓

2002年5月,针对人代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渔农村卫生工作和合作医疗存在问题的建议,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的委员,到全市所有县(区)和六横、金塘、衢山三大岛,对渔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调研。

这是一次时间较长的调研,在舟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没有过。

这也是一次心情沉重的调研,调研组成员看到、听到了一些令人揪心的现象和话语。

调研组进村入户,和渔农民们面对面地进行交谈。他们舟车劳顿,跋山涉水,实地察看了20多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召开了有省、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卫生院院长,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5个,分发了近120份调查问卷。

他们看到,根据省政府提出的“不把乡镇卫生院危房带入21世纪”的目标,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已基本消灭危房。但不少村卫生室条件相当简陋,其医疗设施大多是一张桌子、一张床,几只听诊器、血压机、体温表,一只消毒用的高压锅。而更让人担忧的是,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渔农民看不起病等深层次问题相当突出。

“辛辛苦苦赚了钱,一病回到解放前。”“小病熬、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在定海区金塘镇调研时,来自基层渔农民的一些顺口溜,反映了令人揪心的事实。

“我们是悬水小岛,年轻人可以走,学校可以并,但乡镇卫生院千万不能撤,不然我们就没地方看病了呀!”普陀区东极镇镇长在座谈会上发出了小岛上全体渔农民的心声,让调研组成员感到身上所负的责任重大。

“老的合作医疗政府投入的钱太少了!要向老百姓收钱实在太难了!我们有时到晚上10点还在收钱,一年来我自掏腰包共贴了170元。但以乡镇为筹资单位的合作医疗基金太小了,只要有人生大病,钱一下子就报销光了,最后就名存实亡了。”说起老的合作医疗,嵊泗县五龙乡一名乡干部满腹苦水,无限感慨。

调研看到的种种事实,让调研组成员感到阵阵心痛。他们看到,乡镇卫生院业务不足,存在“以药养医”现象,有的亏损严重,面临困境;更多的是卫生人才难留,服务能力偏低,如嵊泗县13家乡镇卫生院,具有中级职称的仅5人,中、初级卫生人员的比例为1:34.8。由于合作医疗“三起三落”,渔农民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渔农民贫困和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出路在哪里?如何解决渔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日益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渔农村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已难以适应渔农民越来越高的医疗保健需求。调研组分析感到,必须出台新的合作医疗制度。

他们认真梳理了调研情况,拟写了“推进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调研报告。

报告数据翔实,有理有据,对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并严肃指出,加快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报告引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本届人大监督的重点之一。他们把调研报告报送市委,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方案,建议建立市、县(区)、乡镇、个人四级筹资机制和县(区)级管理体制,将原来的小额补偿为主调整到以大病统筹风险补偿为主。

两次审议:让渔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2003年11月27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渔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主任委员张雅珍作了关于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强烈反响。

“要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改革新路子,既不能‘一卖了之’,更不能‘一推了之’。每个乡镇应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让渔农民能就近方便看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和的审议发言直奔主题。

“合作医疗难以推广普及,政府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方面。花少量的钱却能让50多万渔农民受益,这样的事是政府应该做也是值得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芝丰的发言一语中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为海岛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及渔农民身体健康建言献计。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4点审议意见:市政府要尽快出台舟山市深化渔农村卫生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着力推进渔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并逐年增加,尤其要注意对那些偏远小岛上服务人口少、业务收入低的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要切实把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在搞好普陀区、嵊泗县试点的基础上,尽早在全市推广;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就渔农村卫生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于2003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

2004年2月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把健全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渔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等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县及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渔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80%以上的渔农民参加;建立稳定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省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舟山市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按实际参保人数补助每人每年3元,各县(区)财政和乡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以上,渔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和特困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或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也可由村级经济统筹解决。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给舟山市渔农村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更让渔农民得到了实惠。到2005年10月1日,全市有435822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为78.17%,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村;累计筹集合作医疗资金2245.77万元,有1520.36万元用于渔农民住院、门诊报销等,使部分渔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说起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普陀区六横镇涨起港村村民张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05年,他在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住院时共花费9万余元,由于他参加了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院在他出院结账时当场扣除了两万元(最高补助额)的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张某的家人高兴地说:“合作医疗好足了,个人只出30元钱,让我们享受了两万元的报销,实实在在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啊!”

2005年10月21日,舟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侨委副主任委员赵盛治作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令到会同志倍感欣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成绩令人鼓舞,但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资金投入少,2005年全市的人均筹资为50.5元,低于全省人均筹资(56.79元)水平,受益程度低;筹资难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够高;渔农村卫生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影响合作医疗的发展等,需要各级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虽然到乡镇卫生院就医可以享受最低的起报线和最高的报销比例,但由于不少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医疗水平低,群众有病大多进城就医,增加了医疗费用,降低了合作医疗补偿水平,因此,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奕良从乡镇卫生院和合作医疗的关系上提出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重点强调,合作医疗筹资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建立财政投入定期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确保及时足额补助到位;要从惠及于民和取信于民出发,不断完善方案,因地制宜地降低起报线,调高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让渔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要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兑现对参合渔农民的承诺,如免费体检等,进一步提高渔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跟踪督查:促“新政”可持续发展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06年5月,舟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2006年12月,又出台了《舟山市卫生强市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

这两份文件都提出:

――提高筹资水平。到2007年,全市人均筹资额度力争达到80元以上,2010年力争达到上年度农民年收入的1.5%至2%。各县(区)努力将参保人员大病住院实际补偿率提高到25%,年度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

――健全各级政府对渔农村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渔农村基层卫生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渔农村卫生工作水平。政府集中力量在每个建制乡镇重点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小岛原有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人口少的小岛,实行驻岛责任医生制度,以保证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渔农村新型卫生服务的三级网络。到2010年,90%以上的居民出行20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文件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6年,舟山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市人大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于10至11月,到4个县、区和市属有关部门,对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目前,这一新型制度正在日益完善,参保范围在不断扩大,渔农民得到的实惠在不断增多。各县、区人均筹资水平已从2005年的50.5元提高到2006年的80元,其中定海区、普陀区均为90元。同时,及时调整实施方案,降低起报线,调整分段补偿比例,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补偿比例,年累计最高补助达3万元。此外,各县、区均实行了普通门诊补助,成为全省最早统一实施“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方案的地级市。目前,全市共有48.5万人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87.1%。2006年,合作医疗资金已为3万多人次的渔农民补助住院、指定门诊等费用2490万元,还为24万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渔农民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参加人数的50%。

第8篇

但县镇市场分散、经济状况不一、点上销售有限,销售跟进和人员管理上相对于城市要困难得多。如以常规方式运作县镇市场,往往会陷入效能低下、费力不讨好的境地。那么,如何有效开发县镇市场呢?又需要把握那些关键呢?

县镇市场特征

基层特点

1、交通和经济较差的乡镇,基本是一村一所。村卫生所一般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并需向乡镇卫生院缴纳一定费用,主要到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2、交通和经济较好的如城郊乡镇,一村多所的情况比较普遍,并且药品购进放开。

3、乡镇药店终端非常重视赶集、传统节日等宣传促销。

4、村卫生所的药品以感冒、咳嗽药和常规输液为主,没有或少有妇科类药物。越是交通和经济差的村庄,这种现象越明显。

5、单价超过20元的药品,在农村终端难以销售,交通和经济差的地区,这种现象很明显。

总结:将县镇工作做到村卫生室。对妇科药品而言,不经济,价值不大。

流通特点

1、县、乡(镇)、村三级药品流通网络。

2、药品购进少量多次,畅销的主要为常规药物和价格便宜的常见病药物。

3、离中心城市较远的县域,往往会有行政措施要求乡镇卫生院和诊所必须到指定的一家或几家县级医药公司购进药品。

4、县区医药公司或药品配送站重视业务会的开展,基本上已形成了每月至少一次,会议销售额普遍超过县公司年销售份额的一半以上。

5、县公司药品会基本上都是现款交易,县镇乡村药店老板购进后往往鲜有退货,因此通过县公司药品会进行渠道打压,是扩大县镇市场份额的非常重要的办法。

总结:县区有影响力的医药公司,是妇科药品县镇工作的关键之一。

消费特点

1、农村妇科疾病患病率高,达到70%以上,但就诊比例不高,越是经济条件差的村镇,就诊的越少。

2、就诊的妇科疾病患者,普遍症状比较突出。

3、农村妇科疾病患者普遍不会找当地村医就诊,原因在于村医一般为男性,不便启齿,同时村卫生所也缺乏诊断设备。

4、越是边远和经济条件差的农村,乡镇卫生院越是妇科疾病诊断和消费的关键场所。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或交通便利的村镇,人们普遍会选择县城医院就诊。

5、农村妇科用药有轻品牌、重口碑的消费特点。医生推荐能坚定患者首次试用信心,症状改善则产生强烈的持续信赖和口碑扩散效应。

6、单价超过10元的妇科药品,在农村患者自由选择时,会比较谨慎,超过15元的,销售难度较大。

总结:县镇医院妇科医生,是影响县镇乡村妇科用药的关键人员。

影响县镇消费的宣传因素

妇科疾病的自主性用药需要患者有一定的女性健康常识,而县镇乡村女性的健康常识淡薄,这就要求在县镇市场面对泛人群的宣传方式,必须具有较强的说理性和可信度,否则难以说服患者采取购买行动。

因此,针对县镇乡村实施的宣传,功效和症状宣传应明显强于品牌宣传。下面具体分析下以下几种广告传播方式的优劣。

1、电视广告:一般时间较短,难以形成深度说服,仅仅起到品牌提示的作用,需与有深度说服作用的宣传手段配合方可相得益彰。

2、报纸广告:对县镇乡村的影响力非常低。因为女性读报的比例本来就比较低,在农村尤如是。

3、杂志广告:可以进行深度说服,虽然农村女性订阅杂志的比例低,但县镇女医生订杂志的比例比较高。如果在杂志宣传上注重对县镇妇科医生的针对性,依靠她们来影响最终消费者,将极具有效性。

4、户外广告:如条幅、宣传画、灯箱、墙体广告等。这些手段在农村一则难以实施和维护,二则起不到说服和深度沟通作用,对妇科药而言纯属要限制运用手段。

5、实用型广告:如农家历、婚育手册上编印广告,这种新式的宣传是进行深度宣传的极佳方式,并且费用低、保存时间长。为提高关注度,可以的同时设置互动性活动。

6、敏感点广告:如乡镇卫生院妇科诊室、计生指导站就诊室、县城医院妇科诊室的公益性挂图广告、县城大药店注重症状自诊的立牌广告等,可以起到较好的提示和说服购买的作用。但由于面积广阔难以大面积实施、点的购买力有限而导致投入产出不符,运用价值不高。

7、售点促销:如在药店、诊所举行的购药优惠、打折等,在县镇操作起来一则难以控制和管理,二则根本起不到实质的扩散作用,对妇科药而言,属负效用方式。

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

县镇市场分散、经济不均衡,采取人海战术或漫无目的奔跑战术,对妇科药品销售而言绝不可取。有效的县镇工作,尤其要注意把握关键,控制成本。

关键的时机

会议销售占了各县区公司销售额的重要份额,因此各医药公司都非常重视商业例会手段的运用。

商业例会的与会者,主要是县区公司辐射及人员维护范围内的各县镇药店、医院以及县城城郊的个体诊所。

商业例会的结算方式绝多数为现款,且鲜有退货,商业例会销售几乎等同纯销。

因此,在县区商业例会现场施加宣传影响,是提升和巩固县镇市场份额的关键之一。

1、专场推广会

在产品单一和二线产品渗透力弱的现状下,可联合其他非竞争企业共同组织县级销售推广例会,场地费用按销售金额分摊。

专场推广会一般需要现场给以优惠措施,应尽可能避免现金优惠。主要给以实用性物品,如食用油、床单、调味品等,产生的总费用一般应控制在预期销售金额的10%以内。

宣传物料的分配也能很大程度地吸引购进。在宣传海报上应清晰地说明购进的宣传物料配送种类、数量。

现场气氛营造非常关键,条幅、易拉堡、海报、气模等手段应尽可能的运用。

所有产生了购进的基层客户,应现场登记档案,并向对方留下名片,便于对方质疑咨询。

2、参与推广例会

出于费用、终端价格维护的考虑,不可能经常举行专场推广会,也不可能每场推广会都给予优惠措施,但基于推广会的宣传效果,可以经常参与推广例会。

参与推广例会一般不需要额外向县级商业支付场地费用,现场工作的重点在于:

氛围营造:悬挂条幅、派发产品宣传单页。

提供便利:采取一些机智的法门,如夏季天气较热,可以在推广会现场提供桶装饮用水、一次性口杯。

建立联系:可以向与会代表派发个

人名片、收集客户档案。

购进服务:购进了本企业产品的客户,赠送相应比例的宣传物料、手提袋、礼品等。

关键的人物

影响有影响力的人群,是操作县镇市场必须遵循的营销策略。

县镇医院、卫生院妇科医生,是影响县镇市场妇科用药的关键人员,因此,营造县镇医院、卫生院妇科医生口碑,是县镇市场工作的关键。

全国县镇医院大约4.2万家,重要的有影响力的妇科医生每家至少一个,营造4.2万个县镇妇科医生的口碑,等于就把握了农村市场妇科用药的关键。针对县镇医院妇产科医生的直邮宣传可操作性高,直邮目标的名录往往在卫生系统可以找到。

如果采用传统的推广函、生日问候之类的直邮宣传,费用比较低,并且效果也明显。提高直邮效果的关键在于向直邮对象提供有价值的资源,如寄送专业杂志、家庭健康类杂志等。

在此合作的基础上,可以与杂志社共同开辟妇科健康知识普及专栏,传递产品的深度信息。

笔者见到某家知名的妇科药品生产企业,组织了一支由40台面包车、80名宣传员组成的县镇市场宣传队伍,在全国县镇内普跑,主要是做些挂条幅、摆中包装、贴海报之类的工作,每年的花费不下600万元,其效果对比这个直邮例子,显然不言自明。

关键的合作

基层宣传有机构迷信、印章迷信的特点,因此在县镇营销推广中注重和中华医学会、妇联、计生委等女性健康知识普及机构的协作,能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农村女性健康知识普遍淡薄,对国内妇科药品生产企业而言,采取一些措施与女性健康知识普及机构协作,为提升农村女性健康知识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也是可以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对提升品牌价值和形象,效果明显。

强化县镇市场人员管理

人员布局

坚持当地人做当地事的用人原则。多吸纳不怕苦累、善于总结的年轻人员。对妇科产品线比较窄的企业而言,一般1个地区1-2个人就可以了,发达地区县镇市场潜力非常大,对人员的需求会稍大一些。

推行四项基本管理制度

县镇市场工作成效高度依赖销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而管理人员不可能天天随同拜访跟进,容易形成管理失控。推荐严格推行如下四项基本管理制度,只要确保执行到位,就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短消息汇报制度:每日22点前,必须向上级管理者短消息汇报当日工作情况。上级管理者必须对所有下级短消息汇报的主要内容、回复进行实时登记。重大事情电话汇报,如单笔费用过50元的、例外费用的、突发事件等。

日工作动态记录制度:每人一个工作记录本,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工作日志:(1)日期;(2)工作路线;(3)处理的主要问题与工作成绩;(4)重大费用(单项费用50元以上)记录。主管人员定期抽查,并写评语。每日工作记录必须过100字。管理人员走访检查和集中会议时,必须检查工作日志并作评语。

周计划月总结制度:填写在工作记录本上,直接顺接日工作记录,书写格式如下:(1)本期工作业绩小结;(2)不足与改进;(3)市场信息、建议与其他;(4)下期简要安排。周计划月总结必须过200字。

档案动态更新制度:客户、终端档案建立后应定期更新,县区工作实战人员随身携带,随时抽查。以销区为单位定期录入电脑和定期更新。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以销量考核为主,费用、过程考核为辅。过程考核影响每月待遇,连续3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淘汰。销量、费用考核直接和年底奖励挂钩。

销量考评不必细化到每月,但要分到每个季度,以降低销量打单、统计的工作量。

所有流入该县镇销售人员辖区的销量,均算入该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确定任务基数、超量提成的办法与比例。

业务员的生命是销量,明晰的销量提成奖励能给销售人员非常强烈的激励。现在有些企业把销售提成奖励模糊化,非销量因素太多,这是不利于提高县镇市场人员工作成效的。

加强协同拜访和跟进

别指望电话、总结、表格能解决所有问题,主管人员至少要安排自己三分之二的时间实地跟进县镇市场人员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纠偏,时刻将县镇市场销售人员的工作重点引导到如前所述的关键点上来。

泛人群宣传怎么做

如前所述,对妇科药物而言,在县镇实施泛人群宣传虽说不是把握关键的做法,但只要控制成本与关键点、制高点的宣传互相呼应,也能起到整合的宣传效果。

电视广告:主要是品牌提示的作用,对销售的影响在于其长期效应,因此不宜期望广告播出后就能立竿见影。

报纸广告:在农村普遍到达率很低,难以影响目标购买者。

农村墙体、赶集宣传:除了操作起来难以管理和控制、难以说服购买外,还容易降低产品的可信赖度,并不适宜妇科药物的宣传。

售点广告:如立牌、宣传手册布置,在人力允许的范围内,仅能保证对县城重点药店的管理和实施,难以形成面的宣传效应。

实用性广告:如在某些省区计生部门编印的农家历上开辟妇科疾病知识方面的公益性质广告,可以有较高的到位性和说服力,并且费用低廉、保存的时间较长。

第9篇

西藏民族学院管理学院,陕西咸阳 712082

[摘要]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目前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管理模式的探索。本文目的是了解我国新医改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乡村一体化乡村卫生室发展现状。笔者经授权调研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乡村一体化卫生室为例,运用对比分析及调查研究等方法,来分析我国新医改后乡村一体化下村卫生室的发展,对促进以基层为主体的乡镇卫生院的新医改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资源需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关键词 ] 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对比分析;调查研究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8(a)-0077-02

我国自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以来,在加强乡村卫生室公共医疗服务,提升政府民生工程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新医改背景下,笔者以安徽省宣州区水阳镇乡村一体化卫生室为例,结合新医改前后我国乡村一体化管理实际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目的是要了解我国新医改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乡村一体化卫生室发展现状,运用对比分析及调查研究等方法研究乡村一体化卫生室管理的合理机制。目前,对我国乡村一体化卫生室研究不够成熟,本文的研究对提高乡村卫生资源配置能力,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乡村居民的医疗公共卫生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1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以实践调研、查阅和访谈获取资料,选取案例进行较为深入的实证分析,使用定性为主要的对比分析方法,结合文献查阅和政策文件的收集,对已有的政策和现有相关资料进行进一步挖掘分析。

本文经允许以安徽省宣州区水阳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室为例,主要以重点调研的徐村卫生室这个个案为突破口来深入挖掘分析我国乡村一体化下的卫生室的发展状况。

2调查状况对比分析

2.1新医疗改革前

笔者调查的徐村,地处宣州区水阳镇东南部,是一个比较大的村社,辖18个村民组,户籍人口有2348人,村集体收入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40元[1]。笔者对徐村卫生室在其新医改前后进行比较分析。

2.1.1管理体制不明晰 在人民公社时期,徐村卫生室由集体承办,村里培养医生,村医个人经营的模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即“单干”期),由村集体办的卫生室开始走向解体,村医个人开始承包并逐渐演化成个体经营的状况。村卫生室的性质由公变私,外加国家政策法规不健全,乡村卫生室的管理出现混乱状态。管理体制不明晰,谁管理的问题不明确,有的由村管,有的由乡镇医院管理或代管,有的甚至无人管理。管理体制的缺陷,造成了谁也不管,谁也管不了,谁也不愿管的局面。

2.1.2规章制度不健全 笔者上述提到的一直处于管理失控下的卫生室,导致其没有建立制度以保障行医用药的规范程序。走访调研中拜访一位曾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据他所说,行医用药基本没有规范的操作规程,转诊无记录、卖药无发票、收费无依据、财务无账目等,在各项工作中村医个人的随意性很大。

2.1.3办医宗旨不明确 由于村卫生室尚处于管理体制不健全时期,公办性质的卫生室最终发展成了村医的“私人诊所”。笔者认为有下几点原因:①经济利益的诱惑。国家实行“单干”政策后,集体创办的乡村卫生室效益逐渐底下,有资质的村医更愿意走出来发展自己的诊所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②乡村医生资源极度匮乏。时代的局限,发展水平的限制,有资质的村医极少,以笔者调研的徐村为例,有资质的村医只有一名,而连徐村周边的几个村甚至都没有一名合格的医生。③监管不到位。国家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政策不完善,管理制度不明确的混乱时期,使村医发展私人诊所游离于国家监管之外。卫生室性质的改变,在利益的诱惑下,许多村医开始偏离救死扶伤的办医宗旨,把病人当作“摇钱树”,开始以挣钱为目的,把各种费用作为创收的手段。

2.1.4村医培训不积极 笔者拜访的一位前任村医告诉我,因为时代的局限那个时期的村医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顶多在乡镇医院经过短期的基本医护知识学习。在70年代前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村医培训计划,村医因成本也不太愿意脱产参加业务知识的进修学习,导致村医知识逐渐老化,得不到新知识的乡医在看病就诊中无形增加了疾病判断不准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增加医疗纠纷和医患关系的紧张。

2.1.5购药渠道不正规 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外加乡村卫生室管理体制的不明晰和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为村医参与医药市场,直接与医药公司洽谈购药事项提供了可能。购药渠道的不正规为无证医药公司提供了可趁之机,也无形中助长了贩卖药品单位向村医推销药品及送礼等不正之风。错综复杂利益关系下的购药交易也增加村卫生室劣药品种的风险,严重威胁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心健康。采访的一位乡医告诉笔者,因为没有正规购药渠道的保障,进到的劣药风险不可低估,购进劣药的成本会逐渐转嫁给消费者,这无形中也增加了病人看病的费用成本,使看病贵这恶瘤难以消除。

2.1.6医疗设备不齐全 集体筹办的村卫生室实际成为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后,标志曾以非盈利化模式的村卫生室宣告破产,乡村医生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便尽可能地降低经营成本,减少对医疗设备更新的资金投入。以笔者调查的徐村卫生室为例,就诊地点就设在乡村医生私人家中,医疗房间与家用房间不分,为医疗设备腾不出足够的空间,导致医疗设备更新缓慢,有些甚至达不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应用标准。

2.1.7公卫预防不规范 公共卫生预防是医疗事业的重要工作,但其工作的公益非盈利性,导致村医对公卫工作不积极。采访的村医告诉笔者,公共卫生那时很简单,主要是为婴幼儿注射疫苗。据了解大多乡村医生都有“重医轻防”的思想,对保健预防工作不重视,传染病和卫生安全没有健全的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知识匮乏,定时消毒医疗设备的意识观念不强,也对一些突发的公卫安全事件处置不力。笔者认为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不规范是我国新医改中最需要攻坚的一项疑难杂症,没有规范的医疗保障体系,人民群众难以享受改革后所带来的红利。

2.2新医疗改革后

按照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皖农卫[2009]80号)文件发文要求,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农村群众的医疗需求,实施乡村一体化的卫生室改革已迫在眉睫。笔者以调研的宣州区水阳镇乡村服务一体化卫生室为例,简单阐述医改后在农村地区所带来的改变,使得徐村卫生室在改革中蜕变。

2.2.1监管统一 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规定在乡镇政府的办事处统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组织,负责管理村卫生室的统一规划建设,并对村卫生室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规定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实行乡镇卫生院领导下的室长负责制,而室长是在有资质村医的从业人员中由乡镇卫生院聘任,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2]。

2.2.2 业务统一 笔者在查阅相关文件后了解到一体化卫生室主要是两大服务业务,承担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工作。发现以公共利益性质的服务在此次一体化村卫生室管理改革中被提上了重要位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孕妇婴幼儿保健系统、登记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随访记录高血压、糖尿病及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病、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积极宣传国家各项利民政策。

2.2.3财务统一 一体化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财务核算独立的承担债权债务的体制,乡镇卫生院建立一体化卫生室财务专户,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管。同时要求乡镇卫生院建立可持续发展基金,该基金来源于各乡村卫生室每月总收入(不包括药品收入)的70%中提取不少于10%的资金,由乡镇卫生院监管使用,又规定基金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返还个人投入资金、医疗设备添置维护和人员培训[3]。另外村卫生室的医疗业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实行统一价格,并将各项收费标准制表上墙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医改前“私人诊所”以挣钱为目的,把各种费用作为创收手段的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2.2.4药械统一 一体化乡村卫生室的药品管理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结合安徽省相关文件,卫生室的购药品种必须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只能在安徽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上购药,补充药物的采购不得超过采购总金额的10%,订单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审核提交,审核合格下单的药品将统一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统一到此领取[4]。合理规范的用药制度基本上遏制非法渠道的购药行为,大大降低了使用劣质药品的概率,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统一由政府配给,作为政府投入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并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登记造册和验收入库。

2.2.5考核统一 笔者查阅考核标准是依照宣州区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一体化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涵盖五个方面:①公共卫生服务指标完成情况;②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质量;③执行国家新医改政策的情况;④村卫生室内部机制的管理;⑤所在行政村和农民群众的满意度[5]。一体化村卫生室依据年度考核分值享受不同等级的奖惩,计入个人技术档案,考核结果也决定村医的绩效收入,对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医实行脱岗培训,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3结语

本文是在笔者查阅中央、省市和区县有关新医改政策和乡村一体化卫生室文件,将访谈村医的录音部分转录为文字,并结合现场调查记录整理成文字资料后,最后把归类后的资料提取出来以论文形式发表。当然,研究我国乡村一体化卫生室还需要在调研的基础上持续研究。新医改后的宣州区水阳镇一体化卫生室,使乡村卫生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医疗服务行为得到规范,就诊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这对研究我国其它地区的一体化卫生室提供了借鉴的样本,对完善我国一体化卫生室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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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数据来源于宣州区水阳镇徐村数据公报.

[2] 规定来源《宣州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暂行)》.

[3] 数据来源《宣州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4] 规定引用《宣州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暂行)》.

[5] 内容来源《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7]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皖农卫[2009]80号).

[8] 石俊仕.村级卫生组织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优势、问题及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9(5):16-17.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受益度为核心,在严把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准入的基础上,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制度,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活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

县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柏溪镇公卫中心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和落实本辖区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人员名单于20xx年9月2日前报县卫计局考核委员会。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级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等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规定另行安排考核。

女55周岁、男60周岁,仍被聘用在村站工作的乡村医生,可不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但需进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业道德考评。

四、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情况、服务规范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当地乡镇卫生院赋予的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一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开展情况。

2、业务水平:从事公共卫生和一般医疗服务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情况。

3、学习培训情况:参加医学培训、在岗医学学历教育情况。

4、服务规范情况:依法执业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情况。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情况、服务态度情况等。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个人述职:以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材料为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中(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的成绩,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考核记录。

3、业务水平测试:以20xx年乡村医生培训考试成绩为依据。

4、职业道德评议: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乡镇考核小组采取听取乡村医生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20天书面通知(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程序、考核组成员单位、姓名、职务或职称等内容)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签字,存于考核小组。不能书面通知的可采取电话通知等方式,并作好记录。

2、考核小组根据业务考评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于考核完成后1周内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4、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乡村医生不签署意见,送达人及证人应签署送达时间、地点等。

5、考核小组在考核结束后2周内将考核结果向县卫计局报告。

(三)职业道德评定

1、该项评定主要是评定乡村医生的医德医风情况,采取乡镇卫生院评定和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及村民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2、村民委员会的问卷调查需有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

3、乡村医生的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本村已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参加问卷调查。

4、村民问卷调查在本村进行,每村调查问卷为5份。

5、问卷调查由各乡镇考核小组负责,参加问卷调查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共同在调查问卷上签字。

(四)考核结果评定

1、业务考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考核为50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学习培训情况1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职业道德以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主,对乡镇卫生院评定为基本合格及合格人员再进行问卷调查。如村委会评定为合格或基本合格,问卷调查有80%以上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其评定结果可上升一个档次。如村委会评定为不合格,乡村医生和村民问卷调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可认定为基本合格,问卷调查合格率不足80%的,仍认定为不合格。

3、最终考核结果的认定: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职业道德考评为合格或基本合格者,认定为合格;业务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者,认定为不合格。

4、对提出复核申请的乡村医生,由县考核委员会组织复核,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五)补考

1、对业务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业务考评程序组织补考。

2、对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在30天内按职业道德考评程序组织再次考评。

3、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合格,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既认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将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卫计局将依法注销其执业资格。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乡村医生考核结果,由县卫计局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进行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卫生室名称、乡村医生姓名、性别、年龄、医学学历、考核结果等。

六、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县乡村医生首次考核周期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乡村医生考核评定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情况和《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卫计局疾控股。

七、回避制度

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向考核小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小组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及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开、公正,严禁利用考核之机进行打击报复;严禁收受红包、礼品等。

第11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的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和临床能力培养,使现有乡村医生中的无学历人员达到社区医学专业中专水平,获得普通中专学历,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成为热爱农村卫生事业、业务能力较强、医德高尚的乡村医生骨干。

二、培养对象

在村卫生机构工作的无专业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㈠具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在省卫生厅备案,且在村卫生室执业3年以上;

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㈢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㈣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

三、学习内容

按照统一标准、补缺提高、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以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培养要求为目标,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社区医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二是根据农村疾病防治的特点,加强农村卫生适宜技术的学习和临床能力的训练;三是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招生计划、学制与待遇

㈠招生计划: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招生计划。

㈡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考虑到乡村医生的特点,此次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远程教学辅导相结合的半脱产教学方式,允许学员分阶段完成学业。其中:已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医学类非普通中专学历证书的乡村医生,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修部分课程,基本学制最低可至2年;无以上医学专业教育经历的乡村医生,其基本学制不得低于3年。

㈢待遇:新生在读期间不转户籍关系;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社区医学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加盖“乡村医生”字样),该毕业证可作为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毕业不发派遣证。

㈣招生学校:由省卫生厅提出名单,报经省教育厅同意。

五、报名、考试和录取

省卫生厅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下达考试名额,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

㈠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医生填写《*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提供学历证书(有*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证书者需一并提供)、身份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㈡审核:各市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填写《*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㈢考试:由省卫生厅单独组织,单独命题。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和文化综合”。

㈣录取:省卫生厅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提出拟录取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批注册。

六、组织与管理

㈠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负责本项目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确定招生数量和招生学校;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以及学历教育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具体实施工作。

㈡各市卫生局承担本地区乡村医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㈢承担教学任务的院校负责为培养对象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学籍、加强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应妥善保存学员录取审批表、考试记录、毕业生花名册及其他教学资料,以备检查。

七、经费管理

第12篇

根据方府办通〔2017〕199号<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的通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村级医疗卫生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方府办通〔2013〕2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乡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规范村卫生室及村医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问题,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共13名。

一、招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岗位及职数

招考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岗位共13名,具体设置情况见附表。招考职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含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医学院校临床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资格);

4.原从事村医人员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新增报名人员年龄限50岁以下。

5.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关于人口计生政策的执行,原则上不违反计生政策,违反过国家计生政策但已经接受过处罚的可以报考。

四、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与组织报名

1.发布信息(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0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理化乡乡村干部群﹑理化乡卫计中心工作群﹑理化乡卫计中心公共卫生交流群以及乡村公示栏张贴公告。

2.现场报名(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0日):报名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到理化乡卫计中心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芳丽 18985352870

张蜀艳 1878592714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身份、年龄和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资格不符合招考规定者,取消招考资格。

(三)考试方法及时间:

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提前三天通知。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内容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五)初定招考对象(2018年1月20日左右)

根据最后得分情况,提出前四十名为初步拟聘用招考对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组织考察:由乡组织办组织人员考察,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低于40人的比例组织考察。采用查阅档案、上门调查、组织函调等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办法参照初定招考对象的办法进行,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考试成绩在缺编的村卫生室进行选岗,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由乡党委,政府行文并报大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五、招考人员的管理

被招考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所有聘用的村医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落聘或解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个人诊所。乡村医生不得兼任村干部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职务。凡聘任为村医的必须按要求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并到所负责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聘任后的村医待遇及管理等事宜按《大方县村级医疗卫生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乡纪委全程监督。凡参加这次招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严肃处理。招考对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招考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反映或举报情况的,不予受理。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群众和各单位实名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宜招考的人员,取消招考资格,不予办理招考手续。

本方案解释权归理化乡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理化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招考计划表.docx